• 沒有找到結果。

最重要的地板─國內籃球裁判執法歷程之探討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最重要的地板─國內籃球裁判執法歷程之探討"

Copied!
13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 體育學系 碩士學位論文. 最重要的地板國內籃球裁判執法歷程之探討. 研 究 生:陳思瑋 指導教授:鄭志富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中華民國臺北市.

(2) 最重要的地板─國內籃球裁判執法歷程之探討 104 年 6 月 研究生:陳思瑋 指導教授:鄭志富 中文摘要 本研究以深度訪談之方式,透過 5 位現役國際籃球裁判持續參與執法之經驗陳述, 將其與研究者所蒐集之文獻進行對照剖析,以描繪國內籃球裁判投入執法之歷程,並了 解其開始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動機、不同證照等級時所面對最大壓力挫折類型、因應壓 力挫折因應方式,最後由目前參與執法動機做為主幹,對照研究架構之概念,以完整勾 勒執法歷程。研究發現如下: 一、在國內籃球裁判的執法歷程中,其開始參與執法動機包括了重要他人、興趣、好奇 心與物質需求等,而促使得以持續參與的主要動機在於執法的成就感,而成就感貫 穿了整體執法歷程,也是國內籃球裁判得以持續參與執法的關鍵。另隨著歷練的提 升,成就感逐漸轉為次要參與動機,轉而取代的是傳承、責任、使命感及社交關係 的維持。 二、隨著國內籃球裁判在證照等級及吹判賽事層級的提升,其所面對的主要壓力挫折類 型越趨多元,裁判生手一開始面對的是對於規則與裁判法的認知與實務連結的缺乏, 以及教練言語的壓力,隨著證照等級及吹判層級的提升,外界他人及執法者本身對 自己的要求,也逐漸加入成為新的壓力源。另外隨著年齡的增長,如何在家庭、工 作、休閒及執法中取得平衡,並維持健康與體能更是壓力挫折來源之一。 三、國內籃球裁判所面對的執法壓力來源多元,任一壓力來源處理不慎,即可能成為額 外增加的環境壓力要求,經過文獻蒐整及訪談資料評析,建議了「持續性」 、 「比賽 前」、「比賽中」及「比賽後」等階段可行精進做法。 四、國內籃球裁判多於學生時期開始投入執法,途中經歷不同層次的壓力挫折挑戰,也 陸陸續續執法完成了許多高張力賽事,其得持續參與之動機除了成就感、經驗傳承、 責任、使命感及社交關係的維持外,如能將執法與休閒生活做連結,將有助於個人 持續投身執法的行列。. 關鍵詞:籃球、裁判、參與動機、執法歷程、吹判 i.

(3) The Most Valuable Floor of the Game: the Officiating Process of Basketball Referees in Taiwan May, 2015 Student: Chen, Ssu-Wei Advisor: Cheng, Chih-Fu Abstract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s with 5 active FIBA Official Referees in Taiwan, this study compares and contrasts their stories to literatures collected to recount the officiating experiences of Taiwan’s basketball referees. Besides the officiating experiences, this study also probes into motives of officiating basketball games, the type of stress which referees suffered from the greatest with different certificate levels, and their ways of reducing stress. Last but not lease, a motivation model was applied to complete the whole picture of referees’ officiating process. The main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1. The referees’ motives for officiating include significant others, interests, curiosity, material needs, and etc. Most important of all, the sense of achievement, which motivates the referees to keep on officiating on the basketball courts, is the key in their officiating process. As experiences accumulated, instead of the sense of achievement, they regard their responsibilities for passing down their experiences, the sense of mission, and the maintenance of social relationships as main motives for officiating. 2. As their certificate level upgraded,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games they officiated raised, the referees dealt with much more pressure from various aspects. As novice referees, they have hard time officiating merely with what they’ve learned before, and they even have to deal with pressure or even insults from coaches. As experiences accumulate, demands from others and from referees themselves also become a new source of stress. Besides, as referees age, the balance among family, work, leisure, officiating jobs, and physical fitness have also challenged them. 3. The sources of stress of Taiwan’s basketball referees are various. This study suggests ways to cope with stress in four phases of officiating: regular basis, before the game, during the game, and after the game. 4. Most of the basketball referees in Taiwan started to officiate when they were students. They have faced loads of challenges and stress at different levels, but they’ve also officiated many games of high tension. The motives for their continuous participation include sense of achievement,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passing down their experiences, the sense of mission, and the demands for maintaining social relationships. If they can further associate officiating jobs to leisure lives, their lives of basketball referees can be prolonged. Keywords: basketball, referees, motives for participation, officiating process, officiate ii.

(4) 謝致 時光荏苒,入學年度已是 2009 年,打下「謝致」乙詞,過往種種及 6 年回憶湧上心頭,一時難以下筆。 最敬愛的指導教授鄭志富博士,謝謝您的諄諄教誨,並給予思瑋相當 大的空間,讓思瑋可以勇於追夢,且可以在學術及公務間取得平衡。 謝謝「鄭派經營」的大家們,謝謝您們總是站在第一線,只要思瑋有 需要,總是有您們的大力相挺! 謝謝爸爸、媽媽及老婆,有您們的陪伴,總是安心我內心的重要力量。 謝謝看到謝致的您們,希望我們可以一起為臺灣體育界共盡心力。 謝致最後,希望,自己能夠秉持初衷,回饋體育,藉以回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體育學系研究所 研究生 陳思瑋 謹致 2015/06. iii.

(5) 目次 中文摘要…………………………………..…………………….……………………………i 英文摘要……………………………………………………………..…………………….. ii 謝誌……………………………………………………………………….…………………iii 目次………………………………………………………………….…………...……………iv 表次…………………………………………………………………………………..……… vi 圖次………………………………………………..………………....................................…vii. 第壹章、. 緒論 ....................................................................................................................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與背景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4.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4.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5. 第五節. 名詞釋義 .................................................................................................... 5. 第貳章、. 文獻回顧 ............................................................................................................ 7. 第一節. 籃球運動與規則 ........................................................................................ 7. 第二節. 國內籃球裁判參與動機 .......................................................................... 15. 第三節. 執法壓力來源 .......................................................................................... 21. 第四節. 成為「好的」籃球裁判 .......................................................................... 25. 第五節. 文獻總結 .................................................................................................. 32. 第參章、. 研究方法 .......................................................................................................... 34.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4. 第二節. 研究流程 .................................................................................................. 35. 第三節. 研究方法 .................................................................................................. 36. 第四節. 研究對象 .................................................................................................. 37. 第五節. 質性研究信效度建立 .............................................................................. 38. 第六節. 研究倫理 .................................................................................................. 39. 第七節. 資料處理方式 .......................................................................................... 40. 第肆章、. 結果與討論 ...................................................................................................... 42 iv.

(6) 第一節. 起哨鳴笛 .................................................................................................. 42. 第二節. 披荊斬棘 .................................................................................................. 44. 第三節. 柳暗花明 .................................................................................................. 53. 第四節. 撥雲見日 .................................................................................................. 61.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 66. 第一節. 結論 .......................................................................................................... 66. 第二節. 建議 .......................................................................................................... 68. 第三節. 研究者省思 .............................................................................................. 68. 參考文獻 ........................................................................................................................ 69. v.

(7) 表次 表 2-1. 運動規則修訂研究面向 ......................................................................................... 8. 表 2-2. 近年來國際籃球規則修訂表 ............................................................................... 12. 表 2-3. 動機的定義............................................................................................................ 17. 表 2-4. 國內外主要裁判壓力來源表 ............................................................................... 23. 表 2-5. 籃球裁判心理技能需求表 ................................................................................... 27. 表 2-6. 國際籃球裁判法賽前、賽中與賽後注意事項與基本原則 ............................... 28. 表 3-1. 研究對象選取簡表................................................................................................ 38. vi.

(8) 圖次. 圖 2-1. 參與者對情境交互作用的動機模式 ....................................................................... 16. 圖 2-2. Maslow 需求層級論圖示 ......................................................................................... 19. 圖 2-3. 四階段壓力模式........................................................................................................ 22. 圖 3-1. 研究架構圖................................................................................................................ 34. 圖 3-2. 研究流程圖................................................................................................................ 35. vii.

(9) 1. 第壹章、. 緒論. 籃球規則第 44.1 條得予更正的錯誤定義: 「當裁判由於無心的疏忽而發生錯誤,且僅符合下列情況時,得將該錯誤予以更正: ‧不應罰球而罰球。 ‧錯誤地未給予罰球。 ‧宣判得分或取消得分發生錯誤。 ‧主罰球員錯誤。」. 從籃球規則第 44.1 條之規定,我們可以瞭解籃球裁判執法中所發生之錯誤被明訂在 規則裡,且在某些條件下該錯誤得予以更正,其實從籃球比賽所有參與與投入者來看, 不論是球員、教練、球迷、行政人員與裁判均有可能會犯錯,其中裁判所發生之錯誤, 往往難以被諒解。但國內還是有許多裁判投入其中,努力用不同的角度參與籃球比賽, 不過在這群裁判的背後,有著更多的前輩與後進因為角色衝突、壓力與環境等因素而退 出籃球圈。在國內籃球環境中,看似充滿著對裁判的不信任與敵意,這群努力參與執法 的裁判們,你們如何且為何還在球場上汗水淋漓?. 第一節 問題意識與背景 教育部體育署 (2013,2014) 調查發現籃球運動近年來一直是我國有運動人口選擇 參與運動類型之第四名,相關研究也指出國內籃球項目歷來均是臺灣的熱門運動之一, 從小學、中學、大學、社會到半職業籃球聯賽 (超級籃球聯賽) 等,相關單位定期舉辦 各級籃球賽事,使得籃球運動成為國人喜愛運動項目的前幾名 (屈生東、熊婉君、曾銀 助,2011;高三福、龐雲漢、謝承甫、陳忠強,2014;廖清海、陳景森、張志成,2007) 。 不論是在公園、河堤與學校等籃球場地,均可以看到不同性別、階層與年齡層的籃球運 動人口 (徐耀輝,2004) ,而相關研究也指出臺灣籃球休閒運動人口已超過 250 萬人 (陳 鴻雁,2000) 。近年來臺灣籃球運動的特色之一,就是業餘籃球聯盟、系際與校際盃等.

(10) 2. 比賽 (如:大同運動中心籃球聯盟、中正籃球運動聯盟、內湖籃球聯盟、南港籃球聯盟、 蘆洲室內籃球聯盟與 APAL 及 CLB 籃球聯盟及各校內與校際間之比賽等) 之風行,提 供了一般民眾參與籃球比賽之場地與揮灑之空間,而除了提供選手之參與管道外,也提 供了籃球相關參與人員 (如:場地管理者、觀眾與裁判等) 參與之舞臺。 從國內相關研究與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國內籃球運動之風行程度,而籃球裁判所扮演 的角色為何呢?研究者試從規則之觀點探討。籃球規則中第 1 條對於籃球比賽做了以下 定義:籃球是兩隊各有五人出場的比賽,其目的為將球投入對方籃內,並阻止對隊得分。 籃球比賽由裁判、記錄台人員與一位臨場委員 (若在場) 掌控。而籃球規則第 2.1 條規 定比賽球場應為堅硬平面,場內無障礙物。面積的範圍由界線內緣量起,長 28 公尺, 寬 15 公尺。從以上兩規則之定義我們可以瞭解,籃球運動是在有限制範圍的空間內所 進行之競爭型活動,且在限制的空間中,場上共有 10 名球員為了球隊的得分與阻止對 方得分進行運動。也就是說在長達 40 分鐘的比賽中,場上 10 名球員會因為進攻與防守 的移動,產生許多犯規與違例 (逄海東,2003;逄海東、王仁堂,2005;鐘政憲,2007), 也因為如此,除了球場內努力進行進攻與防守的球員外,為了維持比賽的公平性與公正 性,裁判在籃球賽事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而徐元民 (2006) 也指出裁判的功能是 為了運動比賽的流暢性與公平性,藉由公開規則的訂定,規範了場地、器材、參與者的 規範與職權,而裁判的角色成為參與者與規則間的橋梁。 從籃球運動比賽特色來看,籃球運動是一種快速、生動、具吸引力與戲劇性的比賽, 比賽得失分幾乎每一分鐘都在改變,讓籃球比賽更加的緊張刺激,也因為如此特殊特色, 使籃球成為全世界最受歡迎且普遍流行的運動之一。屈生東、熊婉君與曾銀助 (2011) 和 廖誼印與吳喜松 (2008) 也指出相較於過往,比賽節奏快、激烈身體對抗與高度張力已 經成為當代籃球比賽之特性,而籃球技巧與戰術的發展使得教練與選手不斷的進步,再 隨著籃球規則的不斷修正,使比賽越來越有可看性,但相對的籃球裁判面臨著比過往還 大的挑戰。 國際籃球總會 (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 FIBA) 講師 Prof. Jorge Restuccia 曾發表過裁判是否會犯錯的文章,文中提及裁判在不公平之敵意中工作,但我們往往忘.

(11) 3. 了,不只裁判會犯錯,所有參與籃球比賽的人也同樣會犯錯或發生失誤。球隊雙方的競 爭比賽,利用對手的犯錯及失誤而取得勝利,很明確地,錯誤存在於全場比賽中。但裁 判的錯誤卻往往難以被諒解。而 2014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在結論一節也提到,沒 有「十全十美的裁判」,沒有任何一場比賽,裁判可以回顧之後說:「我不曾犯錯」。並 提及人類的行為,就需要以人之常理來判斷。但隨著科技媒體的發達,一些微小的錯誤 經由慢動作重播,裁判所發生的錯誤更容易被提出來檢視 (Brennan, 2001),國內教練球 員們賽後之訪問,更常將矛頭指向裁判的錯誤,可見國內籃球界要推展此一概念尚須我 們共同努力。 張弓弘與王人生 (2001) 指出在職籃四年季後賽期間,兩球團老闆與本土教練以激 烈言詞批評裁判作為,並以罷賽作為挑戰裁判之手段,也因為如此,職籃四年經過 150 場例行賽後,季初所新聘請的 22 名裁判,在季後賽只剩下 7 名,而球季中所聘用的 3 名培訓裁判,也均在執法百日內提出辭呈。事實上近年來,國內各級籃球比賽中,都能 看到裁判陷入衝突的場面,其對象可能是球員、教練或是球迷,除了言語的衝突與不尊 重外,民國 97 年 1 月 7 日超級籃球聯賽台啤隊裕隆一戰,賽後台啤總教練石破天驚的 一踢,讓裁判人員的安全被提出檢視,而 100 年 12 月 30 日開打之高中籃球聯賽複賽光 啟高中對新榮高中的比賽中,也發生一名光啟高中之家長因不滿執法裁判之判決,而從 觀眾席將攝影腳架丟入場中。另民國 103 年 12 月 28 日我國超級籃球聯賽中也發生台啤 隊洋將因不滿裁判判決,而於賽後向裁判砸球、丟椅子的情形。黃娟娟與張英智 (2005) 也指出在許多比賽結束後,不論獲勝或落敗的球隊,總是有對於裁判人員執法的批評與 相關意見。基此,在這種充滿不信任與自我懷疑的狀況下,國內籃球裁判人員為何會投 入球場?國內籃球裁判人員如何面對挫折與壓力?國內裁判人員為何能夠持續參與? 以上是本研究最想探討之議題方向。希望透過本研究能夠讓國內籃球運動參與者 (球員、 教練、球團、觀眾與籃球比賽管理者) 增加對籃球裁判投入、面臨挫折與持續執法歷程 之認識,並希望透過瞭解之過程能夠改善國內籃球相關參與人員對籃球裁判之看法。另 外,更盼望此篇研究能夠提供剛踏入籃球裁判執法領域、執法正面臨重大挫折壓力與正 設法努力持續參與執法等各階段裁判之重要參考。.

(12) 4.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問題意識與背景所探討之相關議題及研究者本身對於籃球裁判吹判歷程之高 度興趣,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旨在瞭解國內籃球裁判開始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動機與 持續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動機,並探討國內籃球裁判於不同證照等級時,所面對最大壓 力挫折類型與因應方式,並探就其參與動機、面對壓力挫折、因應壓力挫折與持續參與 之執法歷程,並藉此研究促進國內對籃球裁判的瞭解,更希望能夠提供國內籃球裁判在 面對挫折與壓力等相關因素時之參考。根據研究問題意識與背景提出研究目的如下: 一、. 探討國內籃球裁判開始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動機。. 二、. 分析國內籃球裁判於不同證照等級時,所面對最大壓力挫折類型。. 三、. 探討國內籃球裁判面對壓力挫折因應方式。. 四、. 分析國內籃球裁判持續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歷程。. 第三節 研究問題 依據前揭問題意識與背景與研究目的,本研究所欲探討與待答之研究問題如下: 一、. 國內籃球裁判開始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動機為何?. 二、. 國內籃球裁判於不同證照等級時,所面對最大壓力挫折類型為何?. 三、. 國內籃球裁判於面對壓力挫折因應方式為何?. 四、. 國內籃球裁判持續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歷程為何?. 2014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結論:. 「…裁判要瞭解比賽的真諦,懂得球員與教練的戰術運作,還要能瞭解他們所面臨的壓 力和緊張。球員、裁判和教練必須緊密配合,並肩作戰,而不能各自表現。裁判必須體 會球員打球和教練訓練指揮所必須面臨的挫折感。…」 「…裁判執法絕非簡易的工作。…」.

(13) 5.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我國現役國際級籃球裁判三男二女,共五人為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並 於 2014 年 3 至 5 月間採立意取樣之方式選取受訪對象,進行半結構式訪談,以瞭 解國內籃球裁判參與動機、面對壓力挫折、因應壓力挫折與持續參與動機等歷程為 本研究之範圍。. 二、 研究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限制如下: 本研究擬以 5 位擁有相關壓力挫折經驗且持續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裁判為研究之對 象,由於各裁判之吹判歷程、學習背景與成長背景等之不同,所呈現之主體經驗與個人 主觀感知將會有所差異,本研究僅能假設受訪者所表達之內容皆為其真實感受並真實陳 述,此外本研究結果並無法完全推論至其他國內籃球裁判上。. 第五節 名詞釋義 一、. 籃球裁判:根據 2014 籃球規則三人裁判法對裁判的定義,依其在球場上的位置, 籃球裁判共可細分為前導裁判、中間裁判與追蹤裁判。而主要包括一位裁判員及 一位或兩位檢察員,而本研究對於籃球裁判之定義並不細分其是否常擔任裁判員 或檢查員與否,而以參與籃球比賽並參與執法者為本研究籃球裁判之定義。. 二、. 最重要的地板:籃球規則第 11.2 條規定當球觸及裁判,就如同觸及裁判所站的地 面。就某種程度而言,籃球裁判在籃球場上是不存在的,且等同於地面,但籃球 比賽是由球員、教練與裁判等所共同配合而成,其中裁判執法之專業度更是掌握 一場比賽流暢度與公平與否之關鍵,籃球裁判就如同最重要的地板一般,存在重 要的不存在感,協助籃球賽事的順利進行與完美地結束。.

(14) 6. 籃球規則第 11.2 條: 「…當球觸及裁判,就如同觸及裁判所站的地面。」 三、. 執法歷程:本研究執法歷程一詞代表國內籃球裁判從開始參與、面臨壓力挫折、 因應壓力挫折到持續參與執法之一系列過程與歷程,強調的是從開始參與執法到 持續參與執法之歷程,而非強調在籃球比賽前、中與後之球賽執法過程。. 2014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結論:. 「…球員個個身材壯碩,疾如疾風,比賽的步調又極為緊湊。不要說控制,有時甚至連 看都看不清事實的真相。一流的裁判能妥善控制無求處的情形,使比賽順利進行。但是 他難免如常人一般,受精彩比賽片斷的影響而分神。」 「無可諱言,倉促之間所做的判決,難免有所疏漏,有時甚至是錯的。」.

(15) 7. 第貳章、. 文獻回顧.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內籃球裁判參與動機、面對壓力挫折、因應壓力挫折和持續參與 之歷程等議題,對本研究所欲探索之議題,以下分為四小節進行文獻彙整與探討。第一 節「籃球運動與規則」將分成籃球運動發明與規則、籃球規則修訂與影響及國內籃球裁 判工作型態與環境,希望藉此瞭解國內籃球脈絡與國內籃球裁判在球場上所面臨的實際 問題;第二節「參與動機」主要從動機定義與動機理論著手,並探討國內目前參與動機 相關研究之面向;第三節「執法壓力來源」主要彙整國內外相關研究發現,探討與了解 目前籃球裁判在場上所面臨的壓力來源;第四節「成為好的籃球裁判」主要彙整國內外 相關研究建議,並探討一名好的籃球裁判所需具備的心理與生理等相關技能;第五節「文 獻總結」主要針對以上四節的文獻探討之發現,綜整出契合本研究主題之文獻總結。. 第一節. 籃球運動與規則. 每一種運動規則的內容都應該包括場地設備之規定、運動之方法與限制、勝負的判 定、違規的罰則等內容 (徐元民,2006) ,而這些運動規則之訂定與變更均深深影響著 該運動參與者 (如:選手、教練、裁判與球迷等) 參與該運動之方式與準備工作。近年 來國內運動項目規則之變更影響該運動參與者之研究有許多 (整理如表 2-1) ,而從這些 研究我們可以發現,運動規則之訂定影響著教練訓練方式、選手表現、運動行銷方式、 裁判執法、與戰術的施行等,而籃球規則自西元 2000 年後數度修訂規則,勢必會對籃 球運動參與者造成影響。以下分為籃球運動發明與規則、籃球規則修訂與裁判和國內籃 球裁判工作型態與環境,希望藉由對籃球運動發明與規則修訂的觀點,探討國內籃球裁 判工作型態與環境需要努力的方向。.

(16) 8. 表 2-1. 運動規則修訂研究面向 研究者 (年代). 運動項目. 規則修訂影響面向. 陳振文 (2001). 排球規則修訂. 比賽使用時間. 陳淑滿、謝明輝 (2003). 桌球規則修訂. 選手運動表現. 葉美秀 (2004). 壘球規則修訂. 對選手 (投手與打擊者) 成績之影響 賴高司、吳森琛、張宏文 體操規則修訂. 選手運動動作. (2004) 李金為、林裕益、周麗卿、. 對選手 (投手與打擊者) 壘球規則修訂. 陳錦偉 (2006). 成績之影響. 洪俊安、石濠誠、周桂名、 跆拳道規則修訂. 選手戰術策略. 黃智能 (2006). 游泳規則修訂. 選手動作影響分析. 邱憲祥 (2007). 羽球規則修訂. 何龍成 (2006). 裁判、球迷、選手 、教練與行銷 陳裕芬 (2007). 桌球規則修訂. 教練訓練與選手表現. 廖俊強、許吉越 (2008). 柔道規則修訂. 訓練、戰術、教練與選手. 陳優華 (2009). 橄欖球規則修訂. 戰術、訓練與選手. 籃球規則修訂. 選手、教練、裁判與觀眾. 慢速壘球規則修訂. 設置封殺線對比賽之影響. 彭逸坤 (2013). 沙灘排球規則修訂. 規則演變意涵及精神. 阮欣宜、郭癸賓 (2014). 柔道規則修訂. 對選手抓握法之影響與因 應策略. 吳喜松、高俊傑、楊紀瑜、 羅玉枝 (2010) 林秀卿、吳宗憲、郭癸賓 (2012).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17) 9. 一、籃球運動發明與規則 籃球運動項目是在 1891 年秋天美國麻省春田市 (Springfield) 被國際基督教青年會 學院的老師奈史密斯 (James A. Naismith) 結合橄欖球、足球運動之特點所創造,最初的 動機是希望能夠發展出冬季室內的球類運動,並能夠與春季的棒球和冬季的美式足球媲 美。一開始的籃球比賽是屬於班級內競爭性質,隨著校際化、州際化、國際化的推展與 全國統一規則的訂定 (翻譯成多國文字) ,傳播於全世界,且在 1904 年第三屆現代奧運 會 (聖路易奧運會) 亮相,現在已發展成職業運動,並是世界上最受歡迎與喜愛的運動 項目之一 (吳文忠,2006;徐元民,2005) 。 蔡三寶、陳傳仁與伍銳威 (2005) 翻譯國際籃球總會 (FIBA) 的 Basketball for Everyone 一書指出,一開始的規則有 5 大核心原則與 13 條規則,羅列如下: (一) 5 大核心原則 1.這項比賽用圓球,且用雙手來玩。 2.球員不可以帶著球跑。 3.任一球員隨時可在場地的任何地方。 4.球員間不應有身體接觸。 5.目標 (球籃) 應水平放在球場地板的上方。 (二) 最早的 13 條規則 1.可用單手或雙手將球朝任何方向投擲。 2.可用單手或雙手從任何方像拍球 (但不能用拳) 。 3.球員不能帶球跑。球員須在接到球的地方將球拋出,並允許行進間接球。 4.球須持在手上或雙手間,不得以手臂或身體的部份持球。 5.不允許用任何方式以間推擠、抱住、絆倒或擊倒對手。任何球員第一次違規時 登記犯規,第二次則取消他的資格直到下次進球,假如明顯有傷害他人的意圖, 則整場比賽都不得在上場,亦不准替補。 6.以拳擊球、違反規則 3 和規則 4,及規則 5 的描述皆為犯規。 7.任一隊連續犯規三次,算對手投中一球 (連續之意指在同一期間內對手並未犯.

(18) 10. 規) 。 8.當球投出或打到地板進入球籃且停在其中,而防守者並未碰觸及妨礙中籃則算 得分。如果球在球籃的邊緣,而防守者移動球籃,則得分照算。 9.當球出界時,須發球入界且在第一個人觸及後繼續比賽。萬一有爭議,則檢查 員將球直接丟入場中由雙方爭奪。發球入界的時間限制為五秒,若持球超過規定 則球權轉換。如果任何一隊延誤比賽,檢查員須宣判犯規。 10.檢查員應判決人的部份,需注意犯規且連續三次犯規時應通知裁判員。他依規 則 5 有權取消球員資格。 11.裁判員應判決球的部份,需決定球在場上或出界時的球權,並掌控比賽時間。 他應判定得分、計算總分及其他賦予裁判的責任。 12.比賽時間為上下半場各十五分鐘、中場休息五分鐘。 13.得分最多的一隊為勝隊。如果平手,在雙方隊長的同意下,可繼續比賽到有任 一得分為止。. 現今籃球規則已由當初發明時的 13 條規則逐步增加至目前的 50 條規則,但在規則 逐漸修正與調整下,不論球員、教練能夠全盤瞭解規則條文與精神者不多,也因此產生 了許多問題 (吳喜松,2002) ,而籃球規則的增修除了可能因為資訊傳達與個人接收差 異所產生之紛爭外,江欣二 (2002) 與吳喜松 (2002) 也指出,修訂籃球規則之影響的 不只是某一面向的籃球投入者而已,不論是教練、裁判、選手與行政人員等均需要瞭解 與研究規則之增修與改變所造成之生理、心理、體能、技術與戰術等之影響。舉例來說, 教練因應新規則改變選手之訓練方式與戰術,選手藉由瞭解規則改變進攻與防守之策略, 裁判藉由瞭解規則感知比賽並瞭解場上可能之狀況等。這些問題不是某一面向的參與者 需要去改進,而是需要所有有關單位與人員去共同克服。 但國內各級賽事均曾發生過球員、教練與球迷等籃球比賽參與者與裁判衝突之事件 產生,且在許多賽事過後的媒體訪問中,也常見教練與球員對裁判工作者之謾罵與抱怨,.

(19) 11. 而在現代媒體賽事轉播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的球評與評論者也常常不清楚規則之演進,更 甚者常常傳播錯誤的觀念給觀眾。從以上相關敘述我們可以瞭解,籃球已在全世界蓬勃 發展,且在臺灣也同樣如此,但我們還有許多方向需要努力。. 二、國際籃球規則修訂與影響 籃球運動持續普及風靡全球,其中籃球規則的管理與修正即是其成功的因素之一 (林承謀,2002a;林承謀,2002b) ,而籃球規則自從籃球運動發明後一直處於持續修訂 之狀態,李貞、吳喜松與楊慶南 (2009) 和吳喜松 (2006) 指出國際業餘籃球總會於西 元 1932 年成立後,原定籃球規則每四年修改一次,直到西元 2000 年後改採不定期修改, 近年來在 2002 年至 2004 年與 2006 年都有修改條文規則之紀錄。且在 2008 年 4 月 25 日在中國北京召開相關會議後,對於籃球規則有了更突破性的修改,並且定於西元 2010 年 10 月 1 日後使用相關新規則 (吳喜松、高俊傑、楊紀瑜、羅玉枝,2010;吳喜松、 陳南琦,2009)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前理事長毛高文也指出新規則的修正與施行,主要 修訂內容為增加三分線距離、增設進攻免責區與改變禁區型狀等,而這些改變使得國際 籃球規則與世界最受歡迎的美國職業籃球聯盟 (Nation Basketball league, NBA) 規則更 為趨近,也代表著國際籃球環境逐步朝向一個世界同一規則 (one world one rule) 統一化 的目標邁進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2010) 。 從以上之敘述我們可以瞭解,籃球運動成功推展關鍵因素之一就是籃球規則的管理 與修訂,而近年來,除了國際籃球規則與美國職業籃球聯盟規則逐漸趨近外,原本四年 一次的修訂規則,在 2000 年後改採不定期修改,並且所修改之條文對於籃球運動而言, 均有其巨大影響,以下將近年來國際籃球規則重大修訂年份、修正條文與修正內容整理 如表 2-2。.

(20) 12. 表 2-2. 近年來國際籃球重點規則修訂表. 年代 (西元). 修正面向 比賽時間. 修正內容 由原本上下半場各 20 分鐘改為四節各 10 分鐘 每隊上半時允許請球兩次暫停;下半時允許請求三次暫. 暫停次數 停;每一次延長賽允許一次暫停。. 2000 年. 跳球. 保留開場第一次跳球規定,新增球權輪替之規則. 24 秒. 原本進攻時間為 30 秒改為 24 秒. 8秒. 原本進前場時間為 10 秒改為 8 秒. 女子籃球規則. 女子選手改用直徑與重量較小的 6 號球 球員從前場起跳,在空中建立新的球隊控球權後落在他. 球回後場 的後場不適用球回後場規則之限制. 至 2010 年. 改變球隊使球進入前場之規定 (球員由後場往前場運球 八秒規定 時,運球員雙腳與球均與前場接觸視為球對使球進入前 場) 修定裁判停止比賽 (非控球隊犯規或違例、非控球對任 何正當理由與和兩隊無關的任何正當理由) 24 秒重設之 24 秒. 規定:若在後場發界外球,24 秒記時鐘應重設為 24 秒; 若在前場發界外球,比賽停止時秒數在 14 秒以上不重 設,反之重設至 14 秒 新增比賽最後兩分鐘發球線之設置 禁區由梯型改為長方形. 場地. 以球籃正中央之鉛垂點為圓心劃出半徑為 1.25 公尺的半 圓進攻免責區 三分線之距離由 6.25 公尺增加到 6.75 公尺. (接下表).

(21) 13. 年代 (西元) 2000 年. 修正面向 技術犯規. 至. 修正內容 增加球員在場上過度揮肘之技術犯規罰則規定 球員持球時跌倒在地板上且滑動、躺或坐在地板上時獲. 帶球走 2010 年. 得控制球,此時合法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當一防守球員在對手後方或側面. 違反運動道德. 與對手造成身體接觸,試圖阻止對手快攻,而且在進攻. 犯規. 球員和其敵籃之間沒有其他防守球員時,此接觸即為違 反運動道德犯規。 明確定義「最後兩分鐘」 ,就是計時器顯示兩分鐘或是少 於兩分鐘的 1 分 59 秒 比賽中允許教練或是助理教練其中的一位站立指揮球員. 文字精確化與 比賽,但是助理教練不得向裁判說話。. 2012 年 放寬規定. 規則 28 條「球員的腳觸及前場」之文字,修正為「球員 雙腳必須進入前場」,使進入前場的定義更明確。 規定禁區的顏色必須統一顏色 比賽最後兩分鐘最多允許使用下半場 3 次暫停中的 2 次 暫停 暫停。 罰則從兩罰一擲改為一罰一擲,且球員被判 2 次技術犯 技術犯規罰則 規時,在剩餘的比賽時間中,該球員應被取消資格。 2014 年 球觸及敵籃籃圈後投籃計時鐘必須重設為: 1.24 秒:若由對隊控制球時。 24 秒 2.14 秒:若重新獲得控制球的球隊與球觸及籃圈前的控 球隊相同時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22) 14. 從表 2-2 我們可以瞭解,從 2000 年後國際籃球規則所增修之面向主要為比賽時間、 暫停次數、跳球、24 秒、8 秒、球回後場、場地與技術犯規等,而葉良志 (2010) 提出 女子改用 6 號球後在三分線之出手角度與使用 7 號球有顯著差異。相關研究也指出 2000 年到 2004 年對於時間規則之修訂,使得進攻次數提高了 15%以上,雙方得分也隨之增 加,而隨著時間等規則之修訂,連帶影響著訓練方式的改變與球賽戰術之應用,也對於 比賽觀念造成改變 (吳喜松,2002;吳喜松、陳慧文、相子元,2002;桑茂森、李雲光、 陳冠州,2005;桑茂森、鄭景峰、林正常,2005;葉碧蓮、楊國華,2002) 。 綜上所述,籃球規則之變動,對於球員技術與體力、教練戰術之運動與裁判執法尺 度均有重大之影響,而相關研究 (吳喜松、高俊傑、楊紀瑜、羅玉枝,2010;吳喜松、 陳南琦,2009;吳喜松、黃娟娟、許志祥,2004;黃合庸、詹貴惠,2009) 也指出,近 來國際籃球規則修訂頻繁,使得籃球參與者必須快速的對修訂之規則做出反應,尤其在 裁判執法觀念上,必須瞭解規則修改之內容與執法精神,而籃球運動相關推廣單位與聯 盟,也必須針對籃球規則增修之改變,有相關因應與研習措施,其中對於裁判與記錄台 之再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三、國內籃球裁判工作型態與環境 一位稱職的運動裁判,需要經過專業的教育與訓練方能勝任 (徐元民,2006) ,雖 然國際籃球總會均會對每次修改規則內容作一系列的資訊說明,但因為資訊接收等因素, 在臨場執法上容易發生不同宣判,如此一來球賽的品質使人質疑,更會讓人憂心球賽的 公正性與品質 (吳喜松、陳全壽、黃長發,2003;吳喜松、陳南琦,2009) 。我們可以 瞭解除了專業的教育與訓練外,國際籃球規則與觀念迅速的變更與更新,維持新資訊的 接收與再訓練的觀念就非常的重要。但國內籃球裁判均是兼差性質,除了裁判工作外, 大多都有其他專職工作需要投入,因此如何在正職工作與裁判工作間取得平衡對於大多 數的裁判而言均是要努力去克服的,而目前國內大多籃球賽事大多在周末兩日舉辦,籃 球裁判如何規劃本身與家庭之休閒時間也常是其待克服之議題,換句話說,如果裁判能 夠克服家庭與工作所帶來之阻礙或找到家庭、工作與裁判工作間的平衡點,對於籃球裁.

(23) 15. 判的持續執法具有相當大的幫助 (逄海東、王仁堂,2005;鐘政憲,2007) 。 除了裁判本身所面臨的工作型態困境外,整體籃球環境是否可以支持籃球裁判投入 執法工作呢?屈生東、熊婉君與曾銀助 (2011) 指出,我國目前並沒有訓練籃球裁判的 專職機構,大部分籃球裁判是憑著本身的興趣,藉由工具書的協助、跟著賽場學習及向 前輩尋求指導,逐步一點一滴的學習而來,學習中並無系統與資訊平台,不同程度的人 對於相同的文字規定甚至容易產生不同的見解,這對廣大參與籃球運動的人,是相當大 的傷害。吳喜松、陳全壽與黃長發 (2003) 曾提出各級籃球運動推動單位應定期舉辦規 則研習會,邀請教練、選手代表、執法裁判與相關工作者 (如:媒體轉播人員) 共同參 與及討論。不過目前國內環境看來尚未完全達到此一境界。 從籃球運動發明與規則一節我們可以瞭解籃球運動之規則與剛發明時已有很大之 不同,但不變的是規則之修訂與改變均深深影響籃球運動參與者 (選手、教練、裁判、 行銷人員與觀眾等) ,而對於裁判而言也是如此。而籃球規則修訂與裁判一節,我們可 以發現近年來籃球規則修訂頻率已逐漸增加,相對的裁判如何去接收新訊息並能夠立即 反應到球場執法上就相當的重要,但從國內籃球裁判工作型態與環境一節,我們卻也發 現國內籃球裁判其實同時面臨了自我本身角色壓力與整體環境的不支持,在這個規則快 速修訂的階段中,國內籃球裁判面臨著重大考驗。. 第二節. 國內籃球裁判參與動機. 人們從事任何活動都要面對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要不要做,第二個是要如何去做, 而第一個關鍵問題,其牽涉的就是「動機」問題 (季力康,2001;馬啟偉、張力為,1996) 。 而季力康 (2001) 也指出持續參與是運動動機歷程中最重要的指標之一,持續的參與是 強烈運動參與動機之表現,尤其是在遭遇失敗與壓力挫折時仍可以堅持。從以上對動機 之論述,我們可以瞭解動機對於人們之行為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因素,以下分別就動機的 意義、動機理論及運動的參與動機相關研究敘明如下: 一、動機的意義 動機 (motivation) 源自於拉丁文 (mover) ,一般心理學談動機時,大多將動機視為.

(24) 16. 是一個能夠引起個體活動,並且持續該活動前往某一目標前進的內在歷程 (許樹淵, 2000;盧俊宏,2003) 。張春興 (2007) 也指出行為與動機的概念是相對的,外顯的活 動是行為,而屬於內在歷程促使個體活動的就是動機。而人類的動機可說是相當的複雜, 不可能用單一事項來剖析,而需要由相關因素所架構,其所牽涉的面向相當的廣 (如: 目前現況、成長過程與經驗累積等) ,任何外顯活動的背後,均蘊藏著多重的動機 (張 月芬,2004) 。季力康 (2009) 、張春興 (2007) 與許樹淵 (2007) 也指出動機的取向可 以分為特質中心觀、情境中心觀與交互作用的觀點,其中特質中心觀主張激發的行為是 受特人特質的影響,也就是說個體的人格、需求與目標是其行為的主要決定因素。情境 中心觀的觀點和特質中心觀恰好相反,並主張動機水準是由情境所決定。但從以上兩個 觀點來看特質中心觀忽略了環境對動機的影響,而情境中心觀也忽略了個體本身影響動 機的可能性。交互作用的觀點的提出解決了此一問題,交互作用的觀點主張動機是由參 與者與情境交互作用而來 (如圖 2-1) 。. 參與者對情境 交互作用. 個人因素. 情境因素. 參與者的動機 圖 2-1. 參與者對情境交互作用的動機模式. 資料來源:”競技與健身心理學”。季力康等 (譯) ,2009,禾楓,頁 3-4。. 馬啟偉、張力為 (1996) 指出動機的作用有三類,一為使發作用,可以啟發個體的 活動;二為指向或選擇活動向某一目標進行;三為強化,動機是增加、制止、減弱、或 維持某一個活動的力量。黃天中與洪英正 (1993) 特別指出關於動機之定義時,要特別 注意一個特定動機並不一定引發某特定之相同行為,而某一項特定行為之背後之動機也 常常不僅是一個動機而已。本研究匯整各學者給予動機定義如表 2-3,而從各學者對「動.

(25) 17. 機」一詞之定義與敘述我們可以將動機定義為是一項引起個體進行活動、並促使個體活 動可以持續該活動朝向某一目標及方向前進的歷程,而人類的動機是相當複雜的,相關 因素所牽涉的面項相當的廣,其中個人因素與情境因素均有可能發揮其影響力。. 表 2-3. 動機的定義 學者 (年代). Green, Beatty 與 Arkin (1984). 動機的定義 引起並維持個體活動,並促使該活動朝向某一目標前進的 內在歷程。 一種強大的驅使立量,指引個人尋求需要滿足,並藉此降. Kotler (1991) 低心理焦慮與緊張感的因素。 激發行為的心理歷程,其程度之強弱與其行為後能夠獲得 的滿足感或報酬有關,係屬一種「中間歷程」,能夠引發 黃天中、洪英正 (1993). 個體採取某些動作或行為,但因其也是一種內在歷程,所 以沒有辦法由個體外顯反應看出來,但能夠從外表反應行 為做推論。 一種心理歷程,具有維持、導向與引發個體活動之功能,. 張慧芬 (1994) 且與「驅力」與「需求」被認為是相等的意義。 動機是促始個體進行活動的內部動力或是心理動因。其可 馬啟偉、張力為 (1996) 促進並維持個體的活動,並且將該活動導引至單一目標。 Schunk (1996). 激發某種行為的過程之過程,以及維持該活動的行為。. 許樹淵 (2000). 動機是給予個體能量,並引導目標行為的過程。. 李青芬、李雅婷與趙慕芬. 個體願為目標努力的方向、持久及強度的過程,共包括. (2002). 方向、持久度與強度這三個要素。 動機是引起個體活動、推動個體活動與維持個體活動並朝. 張春興 (2007) 著某一方向前進的一種歷程,且行為與動機是兩個不同的. (接下表).

(26) 18. 學者 (年代). 動機的定義 概念,外顯的活動是行為,促使個體活動的內在歷程是動 機。. 曾光華與饒怡雲 (2008). 一種在內在刺激與外在刺激下所引起的需求。. 資料來源:補充整理自”臺北市籃球俱樂部參與者參與動機、持續涉入與滿意度之相關. 研究”。林子揚,2009,未出版碩士論文,頁 24-25。. 二、動機理論與國內相關研究 心理學家研究動機的性質及動機與行為之關係外,並對於個體動機的產生及作用作 有系統、概括、原則性的解釋,此即是動機理論 (張春興,1997) 。以下介紹馬斯洛 (Maslow) 需求層級理論、 Alderfer 的 ERG 理論及 Herzberg 的二因子理論與獲取需要 理論分述如下:. (一). 需求層級理論 (need achievement theory). 最早且最著名的內容理論之一即是馬斯洛 (Abraham Maslow) 的需求層級理論, 其說明了為什麼個人在不同的時期有不一樣的需求。Maslow 將人類的需求依層 級分成五大類 (如圖 2-2) 分述如下 (馬啟偉、張力為,1996;許士軍,2002;黃 天中、洪英正,1993;黃恆獎、王仕茹、李文瑞,2005) : 1.. 生理需求 (physiological needs) :包括睡眠、口渴、飢餓及其他身體需要 的相關需求。. 2.. 安全需求 (safety) :當上述的生理需求可以被滿足後,人們會針對工作環 境的安全有所要求,並要求生理及心理均不受傷害的保障。.

(27) 19. 3.. 隸屬與愛的需求:是社會性動機,個體希望被他人接受成為團體之一份 子。。. 4.. 尊嚴需求 (esteem needs) :包括人尊與自尊兩個面相,代表個體希望受到 他人尊敬且個人對自己的尊重,並讓他人認知道其重要性的需要。. 5.. 自我實現需求 (self-actualization needs) :這是最高層級的需求,也是最難 滿足的需求,包括個體自我成長、發揮個人潛能與創造力並挑戰極限的需 要。. 圖 2-2. Maslow 需求層級論圖示. 資料來源:”健身運動心理學”。 盧俊宏、卓國雄、陳龍弘 ,2009,易利,頁 119。 (二). Alderfer 的 ERG 理論 (ERG theory) 艾爾德佛 (Alderfer) 在 1972 年提出另一套的激勵模式,將 Masolw 的需要層級理 論加以延伸,認為需要可以分為三種 (馬啟偉、張力為,1996;許士軍,2002; 黃天中、洪英正,1993;黃恆獎、王仕茹、李文瑞,2005) : 1.. 生存需要 (existence needs) :包括食物、水、空氣等生存與安全的欲望, 此需求相當於馬斯洛的生理與安全需要相似。. 2.. 關係需求 (relatedness needs) :本需求是個人對社會關係及人際的需求, 包含與同事、上司、部屬、朋友等關係,此相似於馬斯洛的尊重需要。. 3.. 成長需求 (Growth needs) :為個人的需求最高之層級,其重點在於自我理 想的實現,此與馬斯洛的自我實現需要相似。.

(28) 20. (三). Herzberg 提出之二因子理論 (two factor theory) Herzberg 在 1950 年代與 1960 年代所發展出來之兩因子理論,由研究發現造. 成工作滿足之因素與造成工作不滿足之因素有所不同,並將其分類為激勵因子與 保健因子。此理論所提出之激勵因子相當於 Maslow 所提出之需要層級理論中之 尊重與自我實現需求,而保健因子則相當於需要層級理論所提及之生裡、安全與 歸屬之需求 (黃天中、洪英正,1993;黃恆獎、王仕茹、李文瑞,2005) 。. (四). 成就動機理論 (three needs theory) Mc-Clelland 提出成就動機理論,認為個體之需要不是天生俱來的,而是從 文化中習得,也就是說個人之需求會從經驗中學習而來,而此一理論主要將個體 之需求分為三類,分別為成就需要、歸屬需要與權力需要,分述如下 (黃天中、 洪英正,1993;黃恆獎、王仕茹、李文瑞,2005) : 1.. 成就需要:追求成就感與優越感,具有高度成就需要之個體往往會設立清 楚之目標並挑戰有困難性之工作。. 2.. 歸屬需要:個體希望與他人建立並維持友好人際關係之需要,. 3.. 權利需要:追求控制及操縱之權力,並影響與控制他人之需要。. 從上論述與整理我們可以瞭解,不同學者對於動機理論有不同之立論點與看法,而 目前國內運動領域運動參與動機之相關研究相當的普遍,大多是以一般運動參與者 (王 薰禾,2003;林子揚,2009:游文平,2008;溫延傑、謝鎮偉,2011;蔡英美,2004; 賴秀芬,2009) 、志願服務參與者 (汪周富,2011;吳慧卿,2009) 、運動觀賞者 (李 一中,2010;林勇銘,2008;張家豪,2003) 、運動選手 (杜慧娟,2009;許惠英,2003; 蒲逸生,2004;李旭旻,2004) 與教練 (范文曦,2011;游世民、高文揚、黃妙國,2007) 等相關研究對象為多,相較之下,國內運動領域對於裁判參與動機之研究就相當之缺乏。 其中,葉文隆與曾銀助 (2008) 針對國內籃球裁判 (不同背景) 參與動機之量化研究結 果指出,在動機量表問項中平均值最高的是「擔任籃球裁判是一種挑戰及自我肯定」, 另不同學歷及工作背景之裁判,在參與動機量表分析結果上達顯著差異。而國內籃球裁.

(29) 21. 判在備受壓力與挫折之狀況下,如何開始參與、因應壓力與挫折並持續參與之相關歷程, 是為本研究想探討之方向。. 第三節. 執法壓力來源. 2010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結論:. 「…裁判執法絕非簡易的工作。球員個個身材壯碩,迅如疾風,比賽的步調又極為緊湊, 不要說控制,有時甚至連看都看不清事實的真相。…」. 黃英哲 (2001) 綜整相關研究指出, 「壓力」一詞對於不同研究取向之研究者而言有 著不同之界定。第一種界定壓力為一種刺激,第二種認為壓力是一種反應,第三種主張 壓力是一種處理方式或關係。而在運動情境中,大多研究者與學者主張壓力是為一種歷 程。以下分述壓力歷程與籃球裁判壓力來源。. 一、壓力歷程 壓力是一種歷程,是一系列會導致某種特定結果的事件,根據 McGrath 所提出的簡 要模型,壓力包括如圖 2-3 所顯示的四個關聯階段:環境要求、對環境要求的知覺、壓 力反應與行為結果。其中階段一環境要求中主要是面臨環境中各種型態的外在要求;階 段二段環境要求的知覺主要是個人如何知覺階段一的要求;階段三壓力反應包括了個人 身心反應,主要是個人身心回應階段二的主觀知覺 (如:狀態焦慮、注意力的改變與肌 肉張力的增加等) ;階段四行為結果主要為個人處在壓力下所表現的實際結果。值得注 意的是階段四的結果將會形成對階段一的回饋,也就是將變成額外增加的環境要求,使 得壓力歷程持續循環下去 (黃英哲,2001) 。.

(30) 22. 第一階段. 環境要求 (身體的和心理的). 第二階段. 個體對環境要求的主觀知覺 (身心感到威脅的程度). 第三階段. 第四階段. 壓力反應 (身體性和心理性) ‧覺醒 ‧狀態焦慮 (認知和身體性) ‧肌肉張力 ‧專注力改變. 行為結果 (表現或成績結果) 圖 2-3. 四階段壓力模式. 資料來源:”競技與健身心理學”。季力康等 (譯) ,2009,禾楓,頁 4-7。. 二、籃球裁判壓力來源 除了裁判所面臨的壓力來源倍受重視之外,另外一個被重視的裁判壓力議題便是哪 些人口統計變項對於籃球裁判壓力感知會造成影響?綜整相關研究 (張芳文、張弓弘, 2008;楊紀瑜、許志祥,2005;Anshel & Weinberg, 1996) 結果,可以發現影響裁判壓力 感知與壓力來源面項的因素相當多,如:年齡、性別、種族文化、執法年資、裁判證照 等級等。 國內裁判在比賽中承受相當大的壓力,雖然經常舉辦裁判研習與訓練招考新進裁判 工作者,但因為過度的壓力與不安定性,裁判工作者呈現相當高的流失性 (楊紀瑜,2005; 楊紀瑜、許志祥,2006) 。國內相關研究 (張弓弘、王人生,2001;張芳文、張弓弘,.

(31) 23. 2008) 指出裁判所承受的壓力非常人所能體悟,如果要幫助裁判有效的處理壓力問題, 首先就是要辨識和比較壓力來源。綜整國內外對於籃球裁判壓力來源的相關研究 (如表 2-4) 可以發現,國內外裁判壓力來源大致上可以分為本身所產生 (如:執法錯誤、身體 不適、語言、擔心表現不能勝任與耽誤正職工作等) 、外界人員干擾 (如:和沒有經驗 的裁判共同執法、教練的言語侮辱、球員的言語侮辱、後援會的不理性與現場失控事件 等) 與環境相關因素 (如:交通、飲食、比賽層級、視線不佳與現場重要人士觀賽等) 等。. 表 2-4. 國內外主要裁判壓力來源表. 研究者 (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主要壓力來源或發現). Kaissidia 與 Anshel. 不同年齡層的澳. 1. 人跟人之間的衝突. (1993). 洲籃球裁判. 2. 擔心不能勝任表現 3. 感覺受到警告跟威脅 4. 現場臨時狀況及失控事件 5. 擔心面臨身體傷害. Anshel 與 Weinberg. 美、澳籃球裁判. 1. 被教練言語汙辱 2. 有爭議的吹判. (1995). 3. 球員五次犯滿 4. 和沒有經驗的同伴執法 5. 觀眾言語汙辱 6. 和教練與球員距離太近或 太遠 7. 視線不佳位置不當 8. 身體不適 Anshel 與 Weinberg. 美澳兩國裁判在不同壓力來源的感 美、澳籃球裁判. (1996). 受上呈現顯著差異。美國裁判在受. (接下表).

(32) 24. 研究者 (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主要壓力來源或發現) 到來自於球迷言語上的侮辱與做出 錯誤判決壓力源上高於澳洲裁判; 而澳洲籍裁判在受到球員爭辯和球 員言語衝突等壓力源感受高於美國 裁判。 當裁判遇到以下壓力來源時會採取 避開的因應策略:. Kaissidis, Anshel 與 133 名澳洲裁判. 1. 執法錯誤. Porter (1997) 2. 球員及教練的侵犯 3. 相關重要他人的觀賽 1. 做出錯誤判決 2. 後援會不理性 3. 耽誤正職工作 楊 紀 瑜 與 許 志 祥 93 年大專籃球聯 4. 交通與飲食 (2005). 賽 137 名籃球裁判 5. 語言 6. 球賽層級 7. 身體狀況不佳 8. 裁判搶哨 2008 亞洲大學錦 1. 教練與裁判爭辯 標賽與 97 學年度 2. 執法中發生球員鬥毆. 張芳文與張弓弘 台 北 市 中 等 學 校 3. 球迷言語上侮辱 (2008) 教育盃 38 名籃球 4. 球隊提出書面抗議 裁判. 5. 受到身體傷害威脅. 中 華 民 國 籃 球 協 壓力來源主要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 黃柏維 (2011) 會 認 證 之 籃 球 裁 衝突;女性裁判會因體能及自信心 (接下表).

(33) 25. 研究者 (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主要壓力來源或發現). 判為對象. 等因素,感受到比男性裁判更多的 壓力 裁判最大的壓力來源是教練,另外. 九位具有 A 級籃 蔡鳳純 (2011). 包括媒體、社會環境、比賽性質與 球裁判證之裁判 自我要求等 1. 激動的球迷 台灣籃球裁判養 2. 球隊後援會的叫囂. 蔣佩翰 (2013). 成歷程的權力與 3. 媒體轉播或報導 規訓 4. 家庭及本職工作的衝突. 資料來源:補充整理自 (張弓弘、王人生,2001;張芳文、張弓弘,2008). 第四節. 成為「好的」籃球裁判. 2010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結論:. 「…裁判的成功要件之一是專心致志。裁判必須不斷歷練,才能獲得這寶貴的經驗。… 體能與心理的準備格外重要。你不應該預測稍後會發生什麼狀況,只能為可能發生的狀 況預做準備。… 」. 籃球裁判在籃球賽事中具有相當重要的角色 (郭正煜、李麗瓊,2009;黃娟娟、張 英智,2005;廖誼印、吳喜松,2008;) ,那怎樣才是一個「好的」裁判?如何成為一 個「好的」裁判?國內相關研究提出心理技能 (逄海東,2003;逄海東、王仁堂,2005; 鐘政憲,2007) 與執法要素 (屈生東、熊婉君、曾銀助,2011;郭正煜、李麗瓊,2009).

(34) 26. 等兩大面項,以下分列兩大面項分析,盼能提供有志於籃球裁判的工作者部分之參考:. 一、. 心理技能 Weinberg 與 Richardson (1990) 指出心理技能對於裁判在執法而言比生理技能還具. 有重要性,有經驗的裁判認為其表現成功與否有 50%至 70%取決於心理技巧,以下分 列國內籃球裁判相關研究 (逄海東,2003;逄海東、王仁堂,2005;鐘政憲,2007) 所 認定之心理技能需求,並彙整成表 2-5: 1. 自信心:運動心理學家將自信心 (self-confidence) 界定為對自己能夠成功地 完成一件想要的行為之信念,且適度的自信心可以激起正面情緒、促進專注、 影響目標、增加努力、影響心理動力、影響表現 (洪聰敏,2009;Weinberg & Gould, 1995) ,而自信心更是裁判是否能夠完成臨場執法的重要條件 (Weinberg & Gould, 1995)。 2. 專注力:專注力是個人的注意力、精力與思想集中在事務或某一個體上的一 種能力,可已經由後天的學習、訓練及不斷的冥想養成 (逄海東,2003) 。2010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結論提及裁判成功的要件之一是專心致志,尤其在 比賽漸進尾聲,疲勞感加重時,是最不容易專心的時候。 3. 抗壓力:籃球裁判的壓力來源大致上可分為本身心理、生理、外界人員與環 境等,藉由四階段壓力模式我們可以發現,從壓力源到壓力感知與反應及最 後的結果,這是一種循環的模式,最後的結果將回饋到壓力源上,也因為如 此,逄海東與王仁堂 (2005) 及鐘政憲 (2007) 指出裁判如何經由認知重建, 將不合理之想法轉變為自我肯定,轉化成為自我增強的觀念,將不正面的想 法轉成正面非常的重要。 4. 人際溝通:籃球裁判的人際溝通包括了裁判間的溝通、與球員和教練間的溝 通、與記錄台的溝通、與球迷的溝通,甚至是與新聞媒體的溝通等,而除了 言語上的溝通外,肢體語言上的溝通更是重要,小至眼神與手勢,都有可能 形成溝通是否成功的關鍵因素,如 2010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重點摘要提.

(35) 27. 及裁判與搭檔間應要發揮團隊合作之精神,隨時保持目光接觸一般,任何型 式的溝通均是籃球裁判應注重的溝通方式。 5. 專業態度:逄海東與王仁堂 (2005) 及鐘政憲 (2007) 指出專業態度指的是一 個人對某一專業學門產生認同感,並透過情感、認知生成的一種行動與看法 且有一致性及持續性的表現。而專業的籃球裁判除了應遵守時間、溝通與合 作外,更應加強自己本身對於籃球裁判的本質學能。. 表 2-5. 籃球裁判心理技能需求表. 研究者 (年代). 心理技能與因素. 趙映揮 (1998). 1. 能力:心理對抗負荷 2. 能力:語言對情緒的控制 3. 能力:自我控制 4. 能力:對全局綜合判斷. 逄海東 (2003). 1. 專業態度 2. 自信心 3.人際溝通 4. 專注力 5. 抗壓力. 逄海東、王仁堂 (2005). 1. 抗壓力 2. 自信心 3. 專注力 4. 專業態度 5. 人際溝通. 楊紀瑜、許志祥 (2011). 1. 冷靜. 2.果斷. 3. 公正. 4.抗壓. 5. 應變能力 鐘政憲 (2007). 1. 自信心 (接下表).

(36) 28. 研究者 (年代). 心理技能與因素 2. 抗壓力 3. 專注力 4. 專業態度 5. 人際溝通 1. 自信心 2. 抗壓力. 黃博雄 (2011). 3. 專注力 4. 人際溝通 5. 專業態度.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除了以上各項所提之心理活動,針對籃球裁判心理活動而言可以細分為以下階段 (逄海東,2003;逄海東、王仁堂,2005;鐘政憲,2007) :賽前準備階段、臨場階段與 比賽結束階段,每階段對於籃球裁判而言均有不同階段所需之心理活動應要注意。而其 實除了以上研究所提及之賽前準備階段、臨場階段與比賽結束階段所要注意之心理活動 之外,2010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為了在具備豐富經驗的不同裁判中尋求統一與協調, 也將相關裁判法分為賽前的準備工作、比賽中與比賽結束等三大階段,各階段所需注意 事項與基本原則整理如表 2-6: 表 2-6. 籃球裁判法賽前、賽中與賽後注意事項與基本原則 執法階段. 注意事項與基本原則. 重點概要 裁判應在比賽一小時前抵達,並主動 向主辦單位報到,且在賽前四小食用. 賽前的準備工作. 抵達球場 完正餐,當天不得飲酒,並需要注意 服裝儀容。 (接下表).

(37) 29. 執法階段. 注意事項與基本原則. 重點概要 抵達球場後裁判間應針對特殊狀況、 團隊合作、得利不得利原則、特殊戰. 裁判會晤. 術下的走位與責任分區、觀眾或有關 人員衍生問題的處理與場上一般的聯 絡方法等先行會晤。 換好裁判服後,裁判應瞭解現代籃球 比賽不只是球員,裁判的體能表現也. 體能準備. 是相當重要的。賽前的體能準備可以 避免和減少運動傷害的產生,並附有 心理上的功效,可讓裁判之警覺提高。 賽前 20 分鐘與下半場 5 分鐘前裁判應 到比賽球場檢查比賽設備與監督球隊. 賽前工作. 暖身運動狀況。並協調確認記錄台、 教練團與球員隊長與服裝等相關事項 後開始比賽。 針對每節比賽開始注意事項、開始比 賽的開球、裁判之走位、執法技巧、 責任區的劃分、追蹤裁判與前導裁判. 比賽開始. 開始比賽與比賽賽間 走位與責任區分、不同的防守狀況、 手勢等注意事項與基本原則作原則性 的介紹。 比賽記時鐘終了後,除了特殊狀況. 比賽結束. 檢查比賽記錄表. 外,裁判應向記錄台移動,並確認相 關人員簽名與記錄表無誤後簽名,結 (接下表).

(38) 30. 執法階段. 注意事項與基本原則. 重點概要 束裁判對本場賽事的管理與關係。而 在比賽結束原則外並提及裁判間夥伴 關係的重要。.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 執法要素 除了心理技能之外,是否還有其他重要的籃球裁判執法要素是常被提出的呢?. Leicht (2007) 指出籃球裁判執法體能是相當重要的執法要素之一,而逢海東 (2003) 指 出要達到一個最佳裁判員之決定因素有學習經驗、身體能力與心理能力等三大因素;郭 正煜與李麗瓊 (2009) 和鐘政憲 (2007) 根據前人之研究再加上了社會層面的因素,提 出一個最佳裁判員的決定因素有學習經驗、身體能力、心理能力與社會層面因素。而屈 生東、熊婉君與曾銀助 (2011) 也提出了培養良好職業道德觀念、強化籃球裁判專業能 力、維持良好基本體能、提升心理素質與熟悉球隊技術與戰術等。相關概念分述如下: (一) 學習經驗:經驗層面除了實際執法的獲取經驗外,更包括了對修正規則之瞭解, 使用錄影器材之協助等方法,而除了自己本身執法的學習歷程外,透過觀察與 觀看比賽也可以達到學習經驗之效果。 (二) 身體能力:籃球裁判在場上執法時是處於動態的狀態,需要隨時的變更方向與 位置,不時還需要衝刺過大半場,如果平時沒有規律的訓練,是無法培養在球 場上應有的體能。而在目前國內籃球裁判均是兼職的狀況下,裁判如何保持足 夠之體能水準便是相當重要的議題。 (三) 社會層面:主要包括觀眾、媒體、家庭與工作,觀眾與媒體常是籃球裁判壓力 之主要來源,而家庭與工作亦常是裁判工作阻礙與牽掛之層面之一,社會層面 的失調,將有可能嚴重影響裁判工作的發揮與投入。 (四) 心理能力:包括抗壓力、專注力、自信心、專業態度與人際溝通,相關研究也.

(39) 31. 指出心理能力 (技能) 確實的影響籃球裁判在執法前、中與後的發揮。 而從過往的研究我們可以發現,過半的研究主要係針對籃球裁判本身應加強的專業 裁判執法因素作探討,較少關注於相關單位能夠給與的協助。籃球規則的修正近年來已 是常態,如何擁有訓練及再訓練的課程與研習,如何輔導籃球裁判提升應有的專業技能, 應是相關單位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各縣市籃球協會等) 應加強的面項。謝文偉 (2008) 指出目前國內籃球裁判的推展限制有缺乏正式國際賽會經驗與裁判人員執法缺乏保障 等,更積極的提出了應設置籃球裁判師資培育小組、培育更多的裁判師資群、整合培訓 裁判管道、推展裁判訓練營與鼓勵年輕裁判進修等。. 2010 國際籃球規則二人裁判法結論:. 「…一流的裁判能作到威嚴不失親切,與球員和教練保持和諧的關係,面臨嚴酷考驗不 但鎮靜又能威震全場。隊比賽的真諦瞭若指掌,觀察力敏銳,反應靈敏體能優異。… 」.

(40) 32. 第五節. 文獻總結. 近年來籃球規則的修訂頻率已越趨頻繁,從相關研究中我們可以發現,規則的修訂 方向是朝向讓比賽越趨公平、刺激及具可看性為原則,然而相對的也帶給相關參與者一 定的挑戰,如對於籃球裁判而言,必須面對電子放映設備對於判決正確與否、新知的學 習及體能等挑戰。而從參與動機的角度切入,我們可以了解參與者的動機將會透過參與 者對情境交互作用後產生 (動機交互作用取向模式) ,然而相關研究指出,籃球裁判所 面對的情境中擁有許多壓力,包括外界人員干擾、自我本身與環境相關等面向,基此, 為探討國內籃球裁判持續參與執法之歷程,本研究擬以動機交互作用取向模式為架構 (詳見第叁章),以研析其與情境之互動,以下謹就本章重點歸納如下: 一、. 籃球運動與規則. 綜整相關文獻發現,運動項目規則之修訂將有可能影響該運動參與者參與運動之方 式與準備工作 (如:教練訓練方式、選手表現、運動行銷方式與裁判執法等) 。而籃球 運動在 1891 年被發明後,經由比賽及規則的催化,從班際化、校際化、州際化到現在 的國際化,規則隨著時代的變遷一直在修正與增列,從原本之 5 大原則與 13 條規則到 2010 年的 50 條規則,而規則的改變,立意上增加了比賽之公平性與可看性,也造成了 教練、選手、管理行銷人員、觀眾與裁判等參與人員必須針對修訂之規則作出回應,而 國內相關研究也指出,近年來規則的修訂,帶給教練、選手與裁判不同之挑戰,其中裁 判執法是否能夠符合新規則之精神與規範,便是比賽成功與否相當重要之關鍵。但從相 關研究我們也可以發現,國內籃球裁判工作環境與工作型態,並不完全支持裁判們在規 則修訂如此快速的現代做出回應,並且無相關配套措施,使得國內籃球裁判在資訊接收 與認知上與國際有些許之落差。 二、. 參與動機 綜整學者專家對動機之定義與動機之相關理論我們可以瞭解,動機對於個體之行為. 有相當大之影響因素,並且是引起個體活動、推動個體活動與維持個體活動並使個體朝 著某一方向前進的一種內在歷程,而此一歷程與動機是受到個體個人因素與情境因素所.

(41) 33. 共同影響而產生。而從動機之定義與相關理論我們可以瞭解動機對於參與者而言是相當 值得探討之議題,但目前國內運動領域相關研究大多關注於一般運動參與者、志願服務 參與者、運動觀賞者、運動選手與教練等,對於籃球裁判參與之動機研究較少,但籃球 裁判是籃球賽場上不可或缺之角色之一,而此一研究對象之相關研究相當值得我們去重 視。 三、. 執法壓力來源. 相關研究指出國內外籃球裁判執法壓力來源大致上可分為外界人員干擾、自我本身 與環境相關問題,本身問題包括了吹判錯誤、身體不適、語言與擔心表現等,外界人員 干擾包括教練與裁判衝突、球迷與裁判衝突、球員與裁判衝突及現場失控事件等,環境 相關壓力包括視線不佳、比賽層級與交通飲食等。從相關研究我們可以發現,籃球裁判 執法時所面臨之壓力來源是非常多元且複雜的,而從壓力四階段模式來看,每一個壓力 來源均會在認知、反應與結果的循環下再次的成為新的壓力來源,因此籃球裁判面對每 一個壓力來源均要妥善因應,避免形成下一次新的壓力來源。 四、. 成為「好的籃球裁判」. 對於如何成為一個好的籃球裁判,國內相關研究大多從學習經驗、身體能力、心理 能力與社會層面探討,其中心理技能最被相關研究重視所提出,而研究與國際籃球裁判 法也指出心理技能與籃球裁判相關準備工作依比賽階段之不同而分為賽前準備階段、臨 場階段與比賽階段。相關研究也指出其實每一層面之執法要素都是緊密相連的,如:學 習經驗對心理能力可能有所幫助、社會層面的失調可能會影響心理能力的展現等。惟有 藉由各層面的精進與各相關單位的輔助與支持,國內籃球裁判才會有強力的後盾,繼續 邁步向前。.

(42) 34. 第參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欲探討國內籃球裁判在參與動機、面對壓力挫折與因應和持續參與之動機, 並欲以質性深度訪談法,針對其訪談內容採用敘說分析法來探討國內籃球裁判在此過程 中之掙扎與心理歷程。本章共分為六節:第一節、研究架構;第二節、研究流程;第三 節、研究方法;第四節、研究對象;第五節、質性研究信效度建立;第六節、資料處理 方式。.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根據本研究所建立之研究目的,主要參考季力康 (2009) 、張春興 (2007) 與許樹 淵 (2007) 所提出之動機交互作用取向模式,並以國內籃球裁判員為研究相關變項 (參 與動機與籃球裁判證照等級等) 之背景,並透過深度訪談法,蒐集受訪者過去相關經驗 的陳述,首先探討國內籃球裁判開始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參與動機,其次瞭解對於不同 證照等級裁判面對最大壓力挫折類型與面對壓力挫折因應方式等,探討國內籃球裁判持 續參與籃球比賽執法之歷程與動機。. 國內籃球裁判 參與動機. 參與者對情境 交互作用. 持續參與執法 持續參與之動機 持續參與之歷程 圖 3-1. 研究架構圖. 壓力類型與挫折 最大壓力挫折類型 因應壓力挫折方式.

(43) 35. 第二節 研究流程 由於質性並非一種線性流程,亦並非僅注重研究之結果,其強調的是整體觀點與個 人接觸及洞見,並且是具有情境敏感性等特徵 (楊孟麗、謝水南,2003;潘淑滿,2010) 。 因此如何在文獻、受訪者、文本、與相關資料間反覆探索是有所需要的,基此本研究欲 根據本研究之目的與後續衍生之問題,確定本研究之主題與範圍,並透過相關文獻蒐集、 探討與回顧建立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其次透過研究工具之編製、研究對象之選取與訪談 研究對象進行本研究資料蒐集與匯整分析,最後提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本研究之研 究流程圖如下圖 3-2:. 確定研究主題與範圍 文獻蒐集與探討 文 獻 蒐 集 與 探 討. 建立研究架構 編製訪談大綱. 專家檢視與修正. 選取研究對象 實施訪談 資料彙整與分析 結論與呈現. 圖 3-2. 研究流程圖. 受訪者檢視與回饋.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fostering independent application of reading strategies Strategy 7: Provide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to track, reflect on, and share their learning progress (destination). •

Strategy 3: Offer descriptive feedback during the learning process (enabling strategy). Where the

Hope theory: A member of the positive psychology family. Lopez (Eds.), Handbook of positive

volume suppressed mass: (TeV) 2 /M P ∼ 10 −4 eV → mm range can be experimentally tested for any number of extra dimensions - Light U(1) gauge bosons: no derivative couplings. =>

The existence of cosmic-ray particles having such a great energy is of importance to astrophys- ics because such particles (believed to be atomic nuclei) have very great

incapable to extract any quantities from QCD, nor to tackle the most interesting physics, namely, the spontaneously chiral symmetry breaking and the color confinement.. 

• Formation of massive primordial stars as origin of objects in the early universe. • Supernova explosions might be visible to the most

2-1 註冊為會員後您便有了個別的”my iF”帳戶。完成註冊後請點選左方 Register entry (直接登入 my iF 則直接進入下方畫面),即可選擇目前開放可供參賽的獎項,找到iF 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