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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女權之母」歐蘭普. 德古菊(Olympe de Gouges)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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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OI: 10.6608/THE.201912_(22).0005

「法國女權之母」歐蘭普.

德古菊(

Olympe de Gouges

的思想

劉文彬

*

王彩姿

** 本文分析十八世紀法國著名女性主義作家歐蘭普.德古菊 流傳後世的著作(劇本、政治小冊、書信、短文、海報等),以 了解她的思想。本文認為,影響她的思想的因素有二:一是其 私生女的身世、婚姻與愛情,二是十七、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 與作家的理念。德古菊思想的內涵為男女平權主義、廢奴主義、 人道主義、愛國主義。她以撰寫上述著作和參與女性團體及社 會運動等方式宣揚其理念。政學界對她的思想有不同的評價, 本文作者認為她值得被稱呼為「法國女權之母」。 關鍵詞:歐蘭普.德古菊、女權宣言、法國女性主義、法 國大革命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 國立屏東大學英語學系助理教授。

(2)

一、前言

(一)研究動機

我國於

93

6

23

日公布施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一條 明定:「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 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教 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亦明言:「教育部期望透過性別平等 教育相關的課程與教學機會,……清楚地讓學生認知其個體差異 並不會影響個人能力及與他人之互動關係,期能營造無偏見歧視 之性別友善教育環境。」1此外,教育部《

108

新課綱普通型高級 中等學校各學習領域部定課程一覽表》中,社會領域的部定必修 科目的「歷史領域」中,「性別的歷史」被定為應加深加廣的課程 之一。 兩性(男女)平等教育為性別平等教育的一環,兩性平等教 育要徹底落實,即有必要對過去兩性不平等的歷史有所了解,知 道過去因為兩性不平等導致許多不公與不義、悲劇與不幸之後, 方能鑑往知來,避免重蹈覆轍。 女權史為性別史的重要部分,探討女權史,對兩性平等觀念 的培養,定有功效。今日某些國家兩性平等政策的開明與進步即 是對過去不平等歷史反省後的成果,國人若能了解這些國家婦女 追求民事與政治權利的奮鬥史,對其兩性平等觀念之建立必有助 益。筆者相信十八世紀法國著名女性主義作家歐蘭普.德古菊 (

Olympe de Gouges, 1748-1793

)的思想與事蹟可供國人探討兩性

1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1/

m1_03_02_c?sid=10

),最後造訪:

2019.5.30

(3)

平權之參考,因此撰寫此文,希望能為兩性平等教育盡棉薄之力。

(二)時代背景

法國婦女不能享有與男人平等的權利,其法律基礎可追溯到 公元六世紀初法蘭克國王克洛維一世(Clovis I, c.466-511)公布的 《薩利克法》(La Loi Salique, 511),該法最後一條(第六十二條) 規定:「薩利克的土地,任何部分均不得由女人繼承,所有的繼承

權交予男性。」2

《薩利克法》不是防止女人繼承王位的唯一根據。1586 年法

學與政治哲學家包丹(Jean Bodin, 1530-1596)在《共和六書》(Les

Six livres de la République)中寫道:「至於秩序與女人的條件,我 不願涉入。我只單純認為,她們應該遠離法官、指揮官、公共議 會和委員會的職位,以便她們能將其所有注意力放在女性事務和 家務上。」3換言之,女性的唯一社會角色和功能是打掃房子、生 育子女以及教育子女,她們的權利僅限於家庭事務。 十四世紀時,克莉斯汀.德比珊(Christine de Pizan, 1364-1430) 4指責社會有雙重道德,對男女的要求不同。在法國舊制度之下, 女人的地位被視為較男人低,因此她們被視為未成年之人。女人

2 《薩利克法》僅限制女性不得繼承王位,未規範地方采邑的權力繼承問題,例 如法王美男子菲利普(Philippe Le Bel,1285-1314)之妻喬安(Jeanne)即以四 歲之齡繼承那瓦爾王位(la royauté de Navarre)Patricia Latour, Femmes et citoyennes. Du droit de vote à l’exercice du pouvoir (Paris: Les Éditions de l’Atelier, 1995), pp.9-10; Craig Taylor, “The Salic Law and the Valois Succession to the French Crown,” French History, Vol.15, No.4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358-377.

3 Patricia Latour, Femmes et citoyennes. Du droit de vote à l’exercice du pouvoir, p.

10.

4 克莉斯汀.德比珊為義裔法國人,是中世紀最著名的女性作家之一,也是第一

(4)

的身分是女兒、妻子、母親,服從父親和丈夫。在某些情況下,

女人可出席省議會和被選為地方三級會議的代表,但無發言權。5

法國社會自十七世紀起出現關於男女平等的辯論。1673 年法 朗索瓦.德拉巴赫(François Poullain de la Barre, 1647-1723)寫了

四冊書討論此主題,書名為《論兩性的平等》(

De l’égalité des deux

sexes

)。雖然在法國大革命前夕平等的問題已被討論,但仍屬稀 少;大多數啟蒙思想家雖然承認女人占人類大約一半的人口數, 但並不承認女人與另一半人口有同等地位。6對大多數啟蒙思想家 而言,男人是獨特的,女人沒有男人那種理性。如果女人有受教 權,教育的內容應侷限在維持她們母親與妻子的角色、教導她們 如何持家。無論如何,女人不得涉入政治。孔多塞(Condorcet, 1743-1794)是對性別平等以及民事與政治權利平等極有興趣的啟 蒙思想家。他認為,對婦女的藐視反而有利於專制與暴政,確保 人民自由與平等的唯一手段是教育。他相信理性是普遍存在的, 無任何理由可將排除婦女於公民權之外的政策合理化。7 出版業的發展為女人開闢了一個發聲的場所。十八世紀初, 女性出版品大量增加,例如 1759 年 1 月發行的《女士報》(

Le

Journal des Dames,

1759-1777)頭版寫道:「這是由女人編,且為

女人寫的報紙。」8某些女性出版品的內容很傳統,某些女性出版

品則反抗現狀。

5 Patricia Latour, Femmes et citoyennes. Du droit de vote à l’exercice du pouvoir, p.

11.

6 Patricia Latour, Femmes et citoyennes. Du droit de vote à l’exercice du pouvoir, pp.

13-14.

7 Patricia Latour, Femmes et citoyennes. Du droit de vote à l’exercice du pouvoir, pp.

15-16.

(5)

法國大革命爆發後,社會底層婦女與資產階級婦女大多數堅

定站在革命的陣營。歐蘭普.德古菊、帕姆(

Etta Palm d’Aelders

,

1743-1799

)、梅莉谷(

Théroigne de Méricourt, 1762-1817

)等女性 開始反思她們能在社會中扮演何種角色。許多婦女覺醒,她們積 極參與勞動階級的抗爭,要求政府解決麵包短缺的問題;9而且她 們在

1789

10

5

日至

6

日把國王從凡爾賽挾持到巴黎,法國史學 家米雪萊(

Jules Michelet, 1798-1874

)界定此次革命是:「非常自 主自發的、事前未預期的,而且真正是勞動階級,主要是女人的 事情。」10參與此次革命的女性不計其數,女人雖然在法國大革命 中扮演重要角色,卻未被承認,女人提出的許多要求被壓制,某 些女性遂開始撰寫與女性相關的文章,歐蘭普.德古菊即是其中 最著名者。11 德古菊不僅為女權奮鬥,也反對黑人奴制,且爭取孤兒、老 人、失業工人和窮人的權利。例如,她撰寫對女權思想有重大貢

獻的〈女人與女性公民權利宣言〉(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

)、〈男人和女人之間的社會契约形式〉 (

Forme du Contrat social de l'Homme et de la Femme

),以及許多 關懷社會弱勢的政論文章與劇本。可是她的名字今日在大多數辭

典和歷史書裡找不到,12因為後來(十九世紀)資產階級藐視女人

9

Olivier Blanc,

Marie-Olympe de Gouges, une humaniste à la fin du XVIIIe siècle

(Cahors, France: René Viénet, 2003), p. 270.

10 引自

Georges Lefebvre,

The Coming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

p. 175. Vera Lee,

The Reign of Women in Eighteenth-Century France

(Cambridge, Mass.: Schenkman Publishing Co., 1975), pp. 119-120, 143-144.

11

Joan B. Landes,

Women and the Public Sphere in the Ag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8), p. 112.

12

Catherine R. Monfort (ed.),

Literate women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of 1789

(6)

的心態使得她長期被歷史學家忽視或遺忘。13 對女人而言,法國大革命的成果存在內部矛盾。作為國家主 權單位的一個普遍、抽象和具有權利的個人,卻是男人;公民權 僅給與白人男性,其標準是依據人類身體的特徵。然而,女人認 為,國家主權單位無性別之分,因此她們也應是政治主體之一, 所以女人要求積極公民的政治權利,她們認為女人被排除於這些 權利之外乃是不公正的且違背了共和國建立的原則。在當時某些 政治人物和文人(例如吉戎特派領導人布理索 Jean-Pierre Brissot 1754-1793 和孔多塞)的解釋或著作裡,都可發現他們主張身體與 權利之間的連結應被視為自然的,權利通常被視為「銘刻於」身 體上,不可分割,也不可剔除。14 在德古菊的時代,婦女的識字能力仍有待提升,住在外省的 婦女只有十分之一會簽名,職業婦女的識字率則是三分之一。大 城市的學校接受女孩入學,但被家長允許入學的女孩極為稀少。 某些女孩會被送到女修道院,在那裏學習初步的讀與寫。她們也 學習宗教史、縫紉、刺繡、編織,有時候會學習繪畫和音樂,教 育手冊建議教導女孩如何正確地料理家務。男人可與較低階級的 婦女結婚,不過婦女很少嫁給較低階級的男人。勞動階級的女孩 出外工作,俾籌措自己的嫁妝。她們的薪水比男人低,丈夫是家 庭經濟的主要支柱。年輕女子常移居鄉鎮和城市,在商店工作或 擔任家庭女傭,通常工作十年到十二年,在二十四歲至二十六歲

13

Michel Peyramaure,

L’Ange de la paix: le roman d’Olympe de Gouges

(Paris:

Laffont, 2008), p. 5.

14

The College History Staff, “Maximilien Robespierre, Report up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Morality which are to Form the Basis of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Interior

Concerns of the Republic (1794),” in

History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Selected Readings

Topic VIII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4), pp. 73-74.

(7)

時結婚,其結婚年齡較富裕階級的女子晚。從事工商業的婦女薪 水很低,以致她們有時會賣淫,也因此放棄了結婚的機會。做生 意的女子婚後通常協助丈夫的事業,參與勞動、記帳和看顧商店。 鄉下地方的婦女則多擔任簡易護士,或編織毛衣。15

(三)問題意識

本文欲探究:德古菊的思想受到哪些事件或人物的啟發?她 的思想內涵為何?她如何宣揚其理念?政學界對其思想的評價為 何 ? 本 文 研 究 的 主 要 依 據 是 她 流 傳 後 世 的 著 作 全 集 (

Œuvres

Complètes

,彙集劇本、政治小冊、書信、短文、提案、海報等), 共四大冊第一手史料,其次是後人的相關研究論著。

二、影響歐蘭普.德古菊思想的因素

(一)私生女的身世、婚姻與愛情

德古菊的家世屬於資產階級。其祖父穆益塞(

Jacques Mouisset

) 是富有的布商,同時也是當地—蒙托邦(

Montauban

)16—的律 師。彭比農侯爵(

Marquis de Pompignan

)則是德古菊母親安歐蘭 普(

Anne-Olympe

)的教父,穆益塞家族和彭比農家族是世交。17 歐蘭普長大成人後,彭比農侯爵對她產生愛慕之情。

15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Paris: Éditions du

Félin, 2007), pp. 20-21.

16 蒙托邦(Montauban)是法國西南部城市,為塔恩—加龍省(Tarn-et-Garonne)

省會,位於塔恩河及其支流泰斯庫河交會處。

17 穆益塞是彭比農家族長子的私人教師,穆益塞的妻子則是那個家族小兒子的奶

媽。Olivier Blanc, Marie-Olympe de Gouges, une humaniste à la fin du XVIIIe siècle, p. 18.

(8)

1737 年 12 月 13 日,安歐蘭普嫁給屠夫皮耶.顧茲(Pierre Gouze),但丈夫經常不在家。1748 年 5 月 7 日,安歐蘭普生了一 個女孩,取名瑪莉.顧茲(Marie Gouze),但是眾人皆知,事實上 彭比農侯爵才是女孩的父親。兩年後,皮耶.顧茲過世了,原因 不明。 由於瑪莉.顧茲是私生女,小時候受到許多鄰居小孩的鄙視、 嘲笑和攻擊,他們罵她:「雜種,骯髒的雜種!」,並且對她丟擲 石塊,甚至將雪塊塞入她的嘴中,強迫她吞食。18但是瑪莉受到親 人很好的照顧和滿滿的愛。她回憶:「生父對我非常關愛,他因為 叫我女兒而公開宣布放棄傳統上的財產。他花很多心力建議我母 親把我交給他照顧;若如此,無疑地我受的教育會更好;但她總 是拒絕他的提議。」19安歐蘭普拒絕情人的要求並把女兒留在身 邊,造成了她與情人之間嚴重的意見衝突。後來安歐蘭普再婚, 嫁給一位警員,當時瑪莉只有四歲。彭比農侯爵非常失望且情傷, 從此不再給安歐蘭普資助,瑪莉也立刻失去他的關愛。後來瑪莉 對國王表現出的忠誠,似乎是她對其生父的移情作用。修女知道 瑪莉是私生女,也知道她並非真正屬於貴族社會,儘管如此,修 女仍然對她讚美和關愛,20這些或許可以解釋為何後來她具有令人 吃驚的自信。 瑪莉沒有受良好的教育,充其量只是基礎教育。不過,這沒

18

Elsa Solal,

Olympe de Gouges: non à la discrimination des femmes

(Paris: Actes

Sud, 2014), p. 9.

19

Olympe de Gouges, “Mémoires de Madame de Valmont,”

Œuvres Complètes,

Tome

III (Montauban: Cocagne, 2017), p. 18.

20

Olympe de Gouges, “Mémoires de Madame de Valmont,” p. 19; Cf. Audrey Viguier,

“L’abbé Gouttes et le curé du Couvent ou les vœux forcés d’Olympe de Gouges

(1790),”

The French Review

, Vol. 85, No. 6 (May 2012), pp. 1113-1122.

(9)

有使她自卑。她花了一段時間跟蒙托邦的修女學習讀與寫,長大 成人到首都之後,她努力自修,設法彌補過去教育的不足,後來 她便能寫劇本、政治小冊子和海報。 1765 年10 月24 日,瑪莉被安排嫁給父親的生意合夥人歐布伊 (Louis-Yves Aubry)。此人是蒙托邦的國庫分處行政官員雇用的 辦理宴會酒席的人。瑪莉結婚時是 16 歲,是被迫結婚,她對丈夫 沒有感情。「嫁給一個我不愛的人,他不富有,出身也不好。我被 犧牲,但找不到任何理由可以平衡掉我對他的厭惡。」21 就血統而言,瑪莉既屬於資產階級(母親的階級),也屬於貴 族階級(生父的階級),所以她認為自己來自好的社會階級,不明 白為何她被嫁給一個較低社會階級的男人。當時女人是嫁入其丈 夫的社會階級,非丈夫進入妻子的社會階級,而且很少女人嫁給 較其階級低的男人,因此這個男人被選為她的丈夫這件事令她無 法接受。誰決定這門婚事?是她的母親。她的母親可能有不得已 的苦衷;在那個禮教和階級森嚴的時代,私生女的社會地位極低, 不但在日常生活中容易遭到眾人的排擠和恥笑,而且婚嫁極為困 難;德古菊的母親無法替她找到資產階級的夫家,只好將她嫁給 較低階級的男人。但是,無論如何,瑪莉覺得她的婚姻對她而言 是最痛苦的屈辱:「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我被防止嫁給一個有品質 的男人。」22但她沒有認命或退縮,瑪莉選擇進行風俗革命,所以 她在成為寡婦之後,即拒絕保留令她厭惡的丈夫的姓,而且拒絕 另一段她認為會是「愛情與信任的墳墓」的婚姻,23且主張婦女應 有離婚的權利。

21

Olympe de Gouges, “Mémoires de Madame de Valmont,” p. 19.

22

Olympe de Gouges, “Mémoires de Madame de Valmont,” p. 19.

(10)

1766

8

29

日瑪莉生下獨子皮耶.歐布伊(

Pierre Aubry

)。

1770

11

月,河流水位高漲,造成嚴重水災,摧毀無數房屋,瑪 莉的丈夫在洪水中溺斃。瑪莉在丈夫過世幾個月後,開始使用新 的姓名。她拿母親的名字歐蘭普(

Olympe

)作為自己的名字,並 為自己創造一個新的姓(

Gouges

),而且使用一個象徵高貴出身的 字首(

de

),形成「德古菊(

de Gouges

)」這個姓,24但它也可能只 是她原來的姓

Gouze

的一種變體。不過,在當時,

“gouge”

是侮辱 性的字,用來指淫穢的以及與下流男人交往的下層階級婦女;此 字的本意是「士兵的蕩婦」。25她選擇此字為姓,令人驚訝與不解。

1770

年 德 古 菊 遇 見 一 位 富 有 的 企 業 家 德 羅 茲 耶 (

Jacques

Biétrix de Rozières

),他帶她去巴黎。德古菊全心投入巴黎的社交 活動,過著高尚的生活,因為德羅茲耶給她一筆相當豐厚的贍養 金且替她支付不同的債務,對她非常慷慨。德羅茲耶向她求婚, 但她拒絕,26德古菊堅持不再婚,因此被一般人視為情婦,某些人 則聲稱她是妓女。27

1780

年,德古菊發現母親非常貧困,於是她試圖與其生父商 量,因為他曾答應付給其前任情婦(即德古菊的生母)一筆津貼, 卻未做到。父女之間的通信使德古菊深受感動,她將這些信件收 錄在她為自傳準備的材料中。其虛弱且生病的父親恢復他過去對 德古菊母親的承諾,但卻把這個照顧的責任交給他的妻子,當然,

24 Elsa Solal, Olympe de Gouges: non à la discrimination des femmes, p. 11. 25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pp. 33-34. 26 Elsa Solal, Olympe de Gouges: non à la discrimination des femmes, p. 87.

27 德羅茲耶在十年內於公證人面前付給德古菊七萬法郎,1788 年德古菊聲稱她有

八萬法郎存款,此金額遠低於一個妓女於十年間能賺取的金錢數目,所以她應 是德羅茲耶的情婦,而非妓女。Cf. Olivier Blanc, Olympe de Gouges (Paris: Éditions Syros, 1981), pp. 33-35.

(11)

她忘了這個承諾。德古菊因此要求付給她的母親三百利弗(livres) 的養老金。 但德古菊和她的母親都未收到彭比農侯爵承諾支付的養老 金,她的母親因此在噁心的醫院大廳中,孤獨、貧病以終,四周 都是年老的行動不便者和垂死的婦女。28德古菊的母親在她的懷抱 中逝世。德古菊走出醫院,坐在醫院的石階上。她的人生觀跟過 去不一樣了,她認為女人不能再生活在「死在惡臭中」這種形象 下,她不能再生活在「被拋棄的兒童衣衫襤褸徘徊街頭」這種面 貌下,她不能再忍受婦產科醫院如此骯髒,以致有四分之一的母 親因此而死。一股前所未有的憤怒襲上心頭,她決心致力於改革 醫院,用富人稅蓋一間婦產科。她也發明產假,以富人稅資助其 社會改革。她腦中還有另一個構想,即〈女權宣言〉。29

(二)啟蒙思想家與作家的理念

如果說私生女的身世、婚姻與愛情播下德古菊思想的種子, 則十七、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與作家的理念給予她思想種子的養 分。十七世紀是兩性平等意識崛起的時代,如本文前面所言,1673 年法國笛卡兒主義哲學家法朗索瓦.德拉巴赫在《論兩性平等》 一書中討論了男女平等問題。十八世紀中葉(1758 年)哲學家赫 維修斯(Claude Adrien Helvétius, 1715-1771)在《論精神》(De l’esprit)一書中說:男女必須平等,乃由於大腦相似;男女用相 同的器官思考,因此他們都應該能夠參加文化生活。他認為應該

對兩性不平等進行法律改革,而最基本的平等原則取決於教育。30

28 Elsa Solal, Olympe de Gouges: non à la discrimination des femmes, pp. 15-16. 29 Elsa Solal, Olympe de Gouges: non à la discrimination des femmes, pp. 17-18. 30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pp. 29-30.

(12)

同時代的其他著作對德古菊也有影響。例如,伏爾泰的《論

寬容的書簡》(

Traité sur la tolerance

,

1763

)討論思想自由、言論

自由、宗教寬容的重要性;米蘭犯罪學家巴加利亞(

Cesare Baccaria

,

1738-1794

)於

1764

年匿名出版的《罪與罰》(

Dei delitti e delle pene,

Des délits et des peines

),書中譴責酷刑與死刑,且主張所有人在

面對刑罰時一律平等。

1775

年博學的波馬榭(

Pierre Beaumarchais,

1732-1799

)出版《賽維依的理髮師》(

Le Barbier de Séville

),這 本書獲得很大的成功,這本書和《費加洛的婚禮》(

Le Marriage de

Figaro

,

1778

)共同開啟了以快樂和粗野的方式處理社會不平等議 題的新戲劇形式。波馬榭深深影響後續的作者,德古菊即是其中 之一。盧梭在《愛彌兒》(

Émile

,

1762

)中主張以自然主義的教育 方式開發兒童的潛能,德古菊被此觀念啟發,所以日後她在著作 中常常強調種族與兩性平等符合大自然的和諧與秩序。31 儘管有階級差異,自由主義的資產階級和開明的貴族都進入 相同的圈子—沙龍(

Salon

)。他們閱讀啟蒙思想家的著作,吸收 了進步和理性的觀念,他們也批評特權,德古菊在她參加的沙龍 裡受到此種觀念的薰陶。她寫信給兒時玩伴說:「沙龍正流行,那 裡不是只有附庸風雅的女子聚集而已。吾人在沙龍裡討論政治、 文學、哲學和歷史,接觸新知;各種觀點相互激盪,科學與詩詞 交會。充滿對知識真正的狂熱和飢渴。我碰見一些重要人士:植 物園中的道本頓(

Daubenton

)32;我與狄德羅(

Diderot

)和戴拉 伯(

d’Alembert

)先生交談;我巧遇布甘維爾(

Bougainville

)33,

31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pp. 37-38.

32 道本頓(Louis-Jean-Marie Daubenton, 1716-1800)是十八世紀法國博物學家,

曾參與百科全書(Encyclopédie)的撰寫工作。

33 布甘維爾(Louis-Antoine de Bougainville, 1729-1811)是十八世紀法國著名航海

(13)

他曾前往遙遠的海洋探險;我聆聽共濟會會員(

les francs-maçons

) 的世俗主義,這是一種新穎的正義觀念。大家都想與我為伴。我 的立場是反奴隸制,而且寫了一個劇本揭發這種醜聞!在劇本中 我捍衛殖民地的黑人!幸運地,蒙特松夫人(

Mme de Montesson

)34 出面支持我:我的劇本終於要在法蘭西劇院(

Comédie Française

) 上演了!」35 法國女性雖不能像某些國家的女人那樣擔任女王或女皇,但 她們在其主持之沙龍中或是在戲劇與歌劇圈內卻彷彿是「統治 者」。在沙龍中,政治、文學、科學、哲學和歷史均被討論;偉大 的心靈相遇,彼此衝撞,開啟了十八世紀女性學者的發展。美國 學者李薇拉(

Vera Lee

)認為女性在文化領域的「統治」是建立在 其女性特質以及以優雅與美麗去運用此特質之能力。她認為女人 在啟蒙時代培養出自信,大革命則使一些女性充滿政治活力,她 們意識到屬於同一個階級,應該獲得權利。36 羅 蘭 夫 人 (

Madame Roland, 1754-1793

) 寄 給 貝 桑 松 學 院 (

Académie Besançon

)一份文本,強烈建議對婦女施予教育,因 為婦女受教育不但對男人無害,反而會使男人更快樂、更好;此 文本啟發了德古菊有關婦女教育的觀念。《女士報》的創辦人兼主 編德柏美夫人(

Madame de Beaumer, 1720-1766

)是第一位談論婦

洋巴布亞紐幾內亞東端的一個島嶼,以其姓命名之。布甘維爾於

1771

年出版《環

球航行》(Voyage autour du monde)一書,書中讚美自然狀態下人類的道德價 值,此觀念對當時的法國思想有極大的影響。

34 蒙特松侯爵夫人(

marquise de Montesson, 1738-1806

其配偶為

Jean-Baptiste

de Montesson

侯爵,

1687-1769

)為十八世紀法國劇作家和沙龍主持人,她曾為 奧爾良公爵路易菲利浦(

Louis-Philippe d’Orléans, 1725-1785

)的情婦。

35 引自

Elsa Solal,

Olympe de Gouges:non à la discrimination des femmes

, pp. 11-13.

36

Vera Lee,

The Reign of Women in Eighteenth-Century France

, pp. 32-33, 123-124,

(14)

女處於屈從地位、不受尊重的人,她呼籲真正革命性的覺醒。37

外,德柏美夫人想要改革法文,讓許多職業名稱加入陰性詞,例

autrice

(女作者)或

rédactrice

(女作家)。步她後塵的是梅松納

夫人(

Catherine Michelle de Maisonneuve

),她出版劇作家麥西亞

Louis-Sébastien Mercier, 1740-1814

)的禁書,麥西亞譴責專制暴

政和社會不平等。德密爾蒙夫人(

Madame de Miremont

)在《論

女孩的教育》(

Traité de l’éducation des filles

)一書中建議女孩學

習拼字、歷史、地理、舞蹈、音樂、文學、語言和宗教。38

1778

年德古菊搬到法蘭西劇院附近,此後花很多時間與記者

和演員接觸,也因此遇見麥西亞。39麥西亞於

1781

年出版《巴黎剪

影》(

Les Tableaux de Paris

)一書,這是一本有關首都社會編年史

的傑出之作。他的綽號叫「貧民窟的盧梭」(

la gouttière Rousseau

), 他相信作家的角色是對抗專制主義。他鼓勵德古菊寫作,有時還 替她的著作潤色,也可能對她的讀寫能力與社會教育有貢獻。40 德古菊喜歡參觀博物館和藝術沙龍,她大量閱讀,在許多領 域逐漸跟上知識的進步,彌補了過去知識的落後。她對科學非常 有興趣,定期與博物學家道本頓接觸,她也花很多時間與其他作

家往來。

1783

年,小說家德拉克婁(

Pierre Choderlos de Laclos,

1741-1803

,《危險關係》

Les Liaisons Dangereuses

的作者)在他的

《論婦女教育》(

De l’éducation des femmes

)一書中說:「噢,女

37 德柏美夫人為荷裔移民。

38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 pp. 39-40.

39 麥西亞十分欣賞德古菊,他初遇德古菊時對她說:「在巴黎,讓我當你的嚮導。」

後來他愛上這位女性劇作家,他對她說:「我想娶妳。」但是她回答:「婚姻是 愛情與信任的墳墓。」(

Le marriage est le tombeau de l’amour et de la confiance

Elsa Solal,

Olympe de Gouges: non à la discrimination des femmes

, pp. 30-34.

(15)

人!靠近且傾聽。……讓妳自己不再被謬誤的承諾虐待,勿等待 男人這個製造妳痛苦的始作俑者來幫忙妳:他們既無意願也無權 力結束妳的痛苦。……現在要知道,逃離奴隸狀態的唯一方法是 透過大革命。革命會成功嗎?由妳決定何時宣布革命,由妳的勇 氣決定是否成功。」41德古菊閱讀過此書,以前她也讀過《危險關 係》,《危險關係》一書啟發她撰寫一部書信體自傳:《華勒蒙夫人 回憶錄》(

Mémoires de madame de Valmont

)。42

1787

年出版的《紐哈芬一位資產階級人士致一位維吉尼亞

公民的信》(

Lettres d’un bourgeois de New-Haven à un citoyen de

Virginie

)中,孔多塞呼籲給予男女平等的權利;他在大革命中未 忘記婦女,主張婦女應被允許投票和工作,是一位罕見的思想家。

43布理索從英格蘭帶回廢除奴制的觀念,並且和重農主義學派經濟

學家米拉波侯爵(

Marquis de Mirabeau, 1715-1789

)、拉法葉侯爵

Marquis de Lafayette, 1757-1834

)共同建立了「黑人之友協會」

la Société des amis des Noirs

)的組織,孔多塞為此組織撰寫章

程。44整體而言,沙龍的雅士們樂意為婦女爭取公民權,且致力於

廢除奴制,而德古菊喜歡與孔多塞及其他朋友們定期聚會。

德古菊的第一部作品是一齣出版於

1784

年的戲劇:《幸運的船

難》(

Zamore et Mirza ou l’heureux naufrage

),此劇之撰寫受到孔

多塞在

1781

年出版的〈對黑人的反思〉(

Réflexions sur les hommes

nègres

)之影響。對德古菊的〈女權宣言〉影響最大的也是孔多塞

41

Pierre Choderlos de Laclos,

De l’éducation des femmes

(Paris: Jerome Millon,

1991), p. 48.

42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 pp. 22-23.

43 一般人認為法國《人權宣言》係孔多塞撰寫,實謬。但他在

1787

年和

1788

曾撰寫文章呼籲給予女性權利則是事實。

(16)

寫的〈論允許婦女擁有公民權〉(

De l’admission des femmes aux

droits de

l

a citoyenneté,

1790),這是一篇批評家庭中的家長權威, 並提出給予婦女教育平等與全面的法律與政治平等的文章。

三、歐蘭普.德古菊的著作與行動所顯示的思想

內涵

德古菊一生撰寫了三十餘部針對社會與政治時事的劇本和一 百篇以上的各式文章(包含小冊子、書信、短文、海報、提案等)。 為了有系統地了解德古菊的思想脈絡且便於分析,以下將她的重 要著作與行動分成三個時期:第一期的範圍從她完成第一部作品 到國王逃跑、促使她撰寫小冊子《他將是或他將不是國王呢?》 時,第二期的範圍從她發表著名的〈女權宣言〉與〈男人與女人 之間的社會契約形式〉到撰寫〈法國人的常識〉時,第三期的範 圍從她撰寫《哲學家國王》到完成最後一篇作品時。

(一)第一期(1784 年—1791 年 6 月)

當時的黑奴買賣非常猖獗,而德古菊是法國社會率先譴責奴 制的人之一,德古菊的第一部作品即與此有關。這是一齣出版於 1784 年的劇本:《幸運的船難》,後來改名為《黑人奴隸制》,這是 法國歷史上第一部反奴制劇本。此劇本被法蘭西劇院接受,但直到 1789 年12 月28 日才上演。《幸運的船難》描繪男奴查默(

Zamore

) 愛上女奴蜜兒查(

Mirza

),但不幸地,領班卻喜歡該女奴。查默 謀殺了那個企圖污辱蜜兒查的領班並因此被判死刑。他逃亡,抵 達海邊時,救了一對剛剛遭遇船難的白人夫婦。他救起的這位年 輕的白人女子是私生女,她一直在尋找那個被禁止與其社會地位 較低的生母結婚的生父(此處可見德古菊的類似身世),而其生父

(17)

恰巧就是男奴的主人,此人同時也是殖民地的總督。女兒因此請 求父親對奴隸們普遍開恩,特別是對拯救她的那個奴隸。這位主 人找到女兒時心中充滿感激與快樂,因此寬恕了犯謀殺罪的奴隸 及其愛人。此劇有快樂的結尾:無後代的總督與妻子領養了這個 私生女,男奴獲准自由(但他不願離開仁慈的主人),也獲准與女 奴結婚。45私生女與奴隸都是社會不正義的受害者,德古菊除了藉 此劇表達她希望與仁慈父親團圓與和解的願望外,也傳達了她對 社會中階級、性別、種族不平等的不滿。此外,德古菊寫劇本使 自己成為作家的目的之一,也是希望和她那位同樣撰寫劇本的貴 族父親建立文化上的聯繫。在寫《幸運的船難》之後到該劇在 1789 年上演這段期間(1784-1789),她是活躍的廢奴主義者,而且更加 關切社會上的私生女。 德古菊身為女性作家,容易在公共領域遭遇偏見與歧視,例 如她與法蘭西劇院的互動即充滿挫折與憤怒。法蘭西劇院不斷為 多年來延遲上演該劇向她道歉,因為法蘭西劇院的主顧中,有許 多人自奴隸貿易獲得利益,所以不希望廢奴主義的戲劇上演。法 蘭西劇院堅持要她將劇本裡的黑奴改成較能被接受的印度人,她 最後順從了,但強調這項改變無法掩蓋奴制的殘酷。 區分膚色和區分性別一樣,均構成歧視。由於貪心的男性白 人的偏見才導致人口販賣以及否定白人和黑人之間存在共同的人 性,這是德古菊 1784 年撰寫《幸運的船難》劇本的原因。此劇上 演時,獲得「黑人之友協會」的讚賞,但也遭到巴黎殖民主義者 俱樂部及其支持者的憤怒指責。演員當時拒絕依德古菊的指導戴 上黑色面具,她指責這是無法容忍的行為,因為破壞了她要追求

45

Olympe de Gouges, “L’Ésclavage des noirs,”

Œuvres Complètes,

Tome I

(18)

的戲劇和政治影響力。這齣戲只上演三次就下檔。在這齣戲上演 之前,德古菊已發行一本小冊子,其中有〈對黑人的反思〉一文 (與孔多塞

1781

年的文章標題相同),譴責白人販奴,也宣揚她 種族平等之思想。在文中,她指出奴制不是大自然將人類區分為 優與劣的本意,而是白人濫用權力與自私自利的結果。德古菊堅 稱「大自然未參與人口買賣」,「我能清楚地看出來,暴力和偏見 迫使他們墜入這可怕的奴制之中,大自然並未涉入,白人出售他 們所獲取的不公平與巨大金錢利益,應該因黑人的處境而受譴 責。」這種行為剝奪了黑人的人權。她說:「人的膚色有細微差別, 就像大自然創造的所有動物以及植物和礦物一樣。為何黑夜不會 對抗白天,太陽不會對抗月亮,星辰不會對抗天空?所有東西都 有不同處,那是大自然之美。那麼,為何要摧毀大自然的作品?」 46她譴責歐洲人用奴制破壞了大自然的秩序。

她接著撰寫《修正的哲學家》(Le Philosophe corrigé)或稱《戴

綠帽的男人》(Le Cocu supposé)的劇本以宣揚男女平等的理念。

例如,此劇第

1

幕第

5

場中,伯爵說:「女人是男人的伴侶,男人 不是女人的暴君。」「如果你成為丈夫,要當仁慈的丈夫,你將是 妻子的朋友。」47

4

幕第

1

場中,伯爵說:「叔叔,我的看法與 您不同。我相信在社會地位和財富上都獨立的兩個人結婚後,應 該還是他們自己命運和行為的主人。」48

3

幕第

2

場中,伯爵夫 人對潘松夫人(

Mme Pinçon

)說:「你不知道我們無論是勇氣或能 力都難以和男人平等嗎?」潘松夫人回答:「喔,我絕非如此!如

46

Olympe de Gouges, “Réflexion sur les hommes nègres, février 1788,”

Œuvres

Complètes,

Tome III, pp. 115-118.

47

Olympe de Gouges, “Le Philosophe corrigé ou le Cocu supposé,”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I,

Théâtre

, acte I, scène v, p. 112.

(19)

果所有的女人都像我,一夜之間就可以成立一個椰翁49騎士軍團; 遇到敵人時它不會撤退。」伯爵夫人又說:「我同意妳的看法;但, 我可憐的潘松夫人,多少軟弱者中才能找到一個真正有男子氣概 的女人!從創世紀到世界末日,妳找不到超過一百個那種個性堅 強的女人。」潘松夫人回應:「讓我們穿短褲,送我們到學校,妳 將看到很快就有上千個女英雄!」50 德古菊受《危險關係》一書的啟發,1788 年寫了一本由四十 六封書信構成的自傳小說《華勒蒙夫人回憶錄》。這本回憶錄的全 名為:《華勒蒙夫人回憶錄:福樓古家族多位男士受到她的服務,

對她的忘恩負義與殘酷》(

Mémoires de madame de Valmont sur

l’ingratitude et la cruauté de la famille des Flaucourt avec la sienne,

dont les sieurs de Flaucourt ont reçu dont de services

.)。51華勒蒙夫

人是福樓古侯爵的情人,與侯爵有一位私生女,但此私生女未被 貴族父親承認且被同父異母兄弟不公正對待,這其實就是德古菊 自己的身世。德古菊藉撰寫此回憶錄為其母與彭比農侯爵交往時 忍受的委屈打抱不平,也訴說在當時男性主導的社會中,弱勢婦 女被優勢男性利用與犧牲的實況。換言之,在性別與階級不平等 的雙重壓迫下,弱勢婦女的處境極為艱辛,亟需社會的公正對待。 該回憶錄的另一個重要性在於德古菊藉創造和一位在社會上 有權力和文化上合法的侯爵的親屬關係,為她自己的作家身分建 立與上層社會的關係。同時,頂著貴族後裔的頭銜,她獲得進入 巴黎社會,尤其是沙龍的權利。 德古菊不僅是種族平等主義者、男女平權主義者,她也是人

49 椰翁(

Éon, 1728-1810

)為七年戰爭時之士兵。

50

Olympe de Gouges,“Le Philosophe corrigé ou le Cocu supposé,” p. 119.

51

Olympe de Gouges, “Mémoires de Madame de Valmont,” pp. 15-81.

(20)

道主義者、愛國主義者。

1787

年到

1788

年間的豪雨、乾旱與暴風 雨襲擊全法國,導致農作物歉收。大部分人民陷入貧窮,小麥價 格上漲,失業的人為了尋找工作,遊走於各個城市,他們散布謠

言,謊稱小麥價格上漲是貴族的陰謀。52面對同胞的悲慘處境,德

古菊開始擬定改革的計畫。她撰寫政治小冊子《給人民的信:一

位女公民為愛國國庫撰寫的計畫》(Lettre au peuple: un projet d’une

caisse patriotique par une citoyenne,

novembre 1788

),這是一篇有 關社會改革計畫的文章。她認為法國的赤字,是在路易十五和前 任國王們的統治下增加的,不應由路易十六承擔責任。53但她也將 人 民 的 艱 困 處 境 告 知 國 王 , 並 且 建 議 設 立 「 愛 國 稅 」(

l’impôt

patriotique

)的制度,讓每個公民,依據其收入繳給國庫他(她) 認為自己可以負擔的金額。54文中也譴責貴族利益的不正義,批評 資金不投資於國內卻投資於國外的人。該文也提到社會工作以及 為寡婦、老人和孤兒設立照顧中心和庇護所。德古菊也建議為失 業者創立國家工作團,以及進行農業改革;她也提議設立一種以 財富象徵為基礎而課的稅(例如,一個人擁有的僕人數目、土地、

52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 p. 61; Elsa Solal,

Olympe de Gouges: non à la discrimination des femmes

, p. 18.

53

Olympe de Gouges, “Lettre au peuple: un projet d'une caisse patriotique par une

citoyenne,”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III, p.127; Vera Lee,

The Reign of Women in Eighteenth-Century France

, pp. 143-144.

德古菊認為路易十六應該被放逐,而非 被砍頭,血只會玷汙大革命的純潔性。由於德古菊對路易十六有「視王如父」 的情感,所以路易十六被審判時,德古菊撰文為他辯護(參看

Olympe de Gouges,

“Défense officieux de Louis Capet,”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III, pp. 141-151

),但

最後國民公會仍然判處路易十六死刑,路易十六於

1793

1

21

日在革命廣

場被處決。

54

Olympe de Gouges, “Lettre au peuple: un projet d’une caisse patriotique par une

citoyenne,” p. 132.

法國政府後來採納了德古菊的建議,愛國稅自

1789

6

27

日起徵收。

(21)

工作人員、藝術品……),以及對賭場課稅。55 她的文章獲得某些迴響,幾筆捐款繳到了國民會議。

1788

12

15

日,她的〈愛國評論〉(

Remarques patriotiques

)一文被刊 登在報紙頭版,證明她前一篇文章獲得了社會的正面評價。此外, 她撰寫許多小冊子和文章,呼籲政府設立乾淨的醫院,讓女人能 在衛生良好的狀況下生孩子。 德古菊早期的政治文章有一個特色:意圖調和人民與國王、 國家的關係。她發表給人民的公開信,提議人民繳交愛國稅以拯 救國家的財政危機,這就是將人民視為國王的兒女,兒女有責任 維繫家庭(國家)的完整並因此獲得家長(國王)的感謝與認可; 亦即在徳古菊的文章裡,國家就像家庭,兒女(人民)需以其貢 獻來獲得父親(國王)的肯定。如同她在〈愛國評論〉中說的:「只 要人民、高等法院和國王組成一個家庭,這個國家很快就會恢復 她最初的光榮。」(

Que le peuple, les parlements et le Roi ne forment

qu’une même famille et la Nation reprendra bientôt sa première

splendeur.

)56 不過,當時資產階級婦女與社會底層的市場女販(

les femmes

du marché

)之間並不團結。資產階級婦女希望政府管制物價,以 免生活費節節升高,但市場女販為了儘量獲取利潤,希望政府實 施自由市場的經濟政策。為此,德古菊在

1788

年撰寫〈女人畫像〉 (

Le portrait de la femme

)一文,希望不同階級的婦女能夠拋棄己

55

Olympe de Gouges, “Lettre au peuple: un projet d’une caisse patriotique par une

citoyenne,” pp. 137-146.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 p. 63.

56

Olympe de Gouges, “Lettre au peuple: un projet d’une caisse patriotique par une

citoyenne,” p. 137; Marie J. Diamond, “The Revolutionary Rhetoric of Olympe de

Gouges,”

Feminist Issues

(Spring 1994), pp. 9-10.

(22)

見,精誠團結。57

1789

5

5

日,面對改革財政制度的企圖失敗,路易十六

召開自

1614

年以來從未召開過的全國三級會議。儘管高等法院和

王室反對政治家兼法官穆立耶(

Jean Joseph Mounier, 1758-1806

要 求 的 人 頭 記 票 權 , 但 由 於 財 政 大 臣 奈 克 (

Jacques Necker

1732-1804

)的努力,第三階級獲得了這項權利。德古菊此時出版

《女人寫的,智者的呼喊》(

Le Cri du sage par une femme,

mai

1789

),此小冊子呼籲重振過去男人保護國家和女人的騎士精神; 她要求三個階級,尤其是貴族,盡一切努力達成共識,不要杯葛, 同時也呼籲婦女積極參與國事。58 在

1789

9

5

日出版的《德古菊夫人的後悔》(

Repentir de

madame de Gouges

)中,德古菊再一次強調其人道主義與愛國主 義:「我的《黑人奴隸制》在

1784

年出版,其中敘述法國人的枷 鎖與美國黑人的枷鎖相同。我的《人民的愛國國庫》在

1788

年發 布。我對冬天的不幸者的關懷、成立公共工廠、部長責任制等主

57

Olympe de Gouges, “Le portrait de la femme,”

Œuvres Complètes,

Tome II

(Montauban: Cocagne, 2010), p. 30.

但是後來(

1793

年)成立的激進且富戰鬥力 之 團 體 「 革 命 共 和 女 公 民 協 會 」(

Société des citoyennes républicaines

révolutionnaires

)對革命女性的服裝要求極為嚴格,例如強迫女性戴弗理吉亞 帽子(

Phrygian bonnet

)和別上帽鰴,但這個要求遭到市場女販的反對。女販

向國民公會陳情,國民公會於

1793

10

3

日宣布此後所有婦女俱樂部與組

織均屬非法,必須解散。巴黎公社甚至聲明婦女不屬於公共領域,而是屬於家 庭。在婦女俱樂部被強迫關閉四天後,德古菊被送上斷頭臺。

Marie J. Diamond,

“The Revolutionary Rhetoric of Olympe de Gouges,” pp. 16-17; Cf. Joan W. Scott,

Only Paradoxes to offer: French Feminists and the Rights of Ma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19-56.

58

Olympe de Gouges, “Le Cri du sage par une femme,”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III,

pp. 167-169; Sophie Mousset,

Olympe de Gouges et les droits de la femme

, p. 66;

Marie J. Diamond, “The Revolutionary Rhetoric of Olympe de Gouges,” p. 10.

(23)

張,以及檢討法國國王的能力,都在我的作品裡率直地提出建議, 憲法中平等的原則、正義和人道,都應歸功於我。那是我心中真 正的貴族政治。」59 德古菊將愛國主義付諸行動,她捐出從劇本上演得到的收入 的四分之一,她也鼓勵婦女拿出珠寶首飾支付愛國稅。這個提議 其實是取自古羅馬的經驗,古羅馬貴族婦女在羅馬陷入被包圍的 危機時,貢獻珠寶,拯救了國家。60一個巴黎女公民代表團受她感 召,以捐獻金錢的方式繳交愛國稅。德古菊為此寫了一本小冊子:

《一個法國女人的英勇行動》(

Action héroïque d’une française

)或

稱為《法國被婦女拯救》(

La France sauvée par les femmes

),期待

婦女不要「陳列那些用榮譽的代價買來的無恥首飾。」61在三個階

級於國民會議開會之後,德古菊寫了《我的願望實現》(

Mes vœux

sont remplis

),而且在她的《瞎子對法國人民的演講》(

Discours de

l'aveugle aux français

)的第二個部分,要求國民會議採取緊急措

施幫助極度飢餓的人民。62 德古菊在上述文章中的建議與其意識型態一致。德古菊的意 識型態是將國家視為家庭的擴大,家庭的幸福有賴於家人的真誠 團結與慷慨互助,因此國家的富強有賴於人民的團結與和解。為 了達到團結與和解之目的,即必須重建傳統封建貴族的慷慨、犧 牲與熱情的德行,摒棄自我主義,為人民捐獻自己的財產。

59

Olympe de Gouges, “Repentir de Madame de Gouges,”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II,

p. 107.

60

Marie J. Diamond, “The Revolutionary Rhetoric of Olympe de Gouges,” p. 11.

61

Olympe de Gouges, “Action héroïque d’une française ou la France sauvée par les

femmes,”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III, p. 209.

62

Olympe de Gouges, “Discours de l’aveugle aux français,”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24)

德古菊的種族平等主義在當時面臨極大挑戰與威脅。《黑人奴 隸制》在

1789

12

28

日上演後,支持奴制的殖民主義者和「黑 人之友協會」之間的關係變得更緊張。63法蘭西劇院最後向德古菊 說明不可能再演出她的劇本,因為租下劇院四十個包廂的殖民主 義者已警告劇院,若不把她的戲從節目單上拿掉,即退租那些包 廂。德古菊於是考慮到倫敦,讓《幸運的船難》在那裡上演。她 因此寫《奈克先生和德古菊夫人的離去》(

Départ de monsieur

Necker et de Madame de Gouges

)或稱為《德古菊夫人對法國人民 和奈克先生的道別》(

Les adieux de Madame de Gouges aux Français

et à Monsieur Necker

)。她在這部劇本上面簽下:「最堅定的保王者 和奴制不共戴天的敵人」,64且在後記(

postscriptum

)中加入下文: 「至於你們,貴族先生們,如果我翻倒了等級似乎對你們有利, 請莫感激;與弱者和被壓迫者站在一起是我的性格。我發現對五 百到一千個人來說,切開一個手無寸鐵的公民的喉嚨,既不值得 稱讚,也不勇敢。」65

1791

6

20

日晚上,國王逃跑,但在東部瓦倫鎮(

Varrene

) 被捕。德古菊對國王的行為非常失望。在德古菊眼中,國王如父, 人民如子女,父親怎可逃避責任、拋棄子女,使子女成為「無父

63 由於演員們不合作,此劇本只上演

3

次。此外,德古菊因為遭遇財務困難和被 批評而身心疲累,使她萌生前往倫敦的念頭。然而,因為她喜歡被法國輿論注 目,所以留下來採取革命行動,可是她的革命事業比她的劇作家事業為期更短 且更具悲劇性。

Olivier Blanc,

Olympe de Gouges

, pp. 66-70.

64

Olympe de Gouges, “Départ de Monsieur Necker et de Madame de Gouges ou les

adieux de Madame de Gouges aux Français et à Monsieur Necker,” (avril 1790)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III, p. 282; Olivier Blanc,

Olympe de Gouges

, pp.

211-230.

65

Olympe de Gouges, “Départ de Monsieur Necker et de Madame de Gouges ou les

(25)

何怙」的孤兒?尤其德古菊自己就曾經歷此種傷痛。66因此,她撰

寫小冊子《他將是或他將不是國王呢?》(Sera-t-il roi, ne le sera-t-

il pas?),在小冊子中她除了對國王的行徑表示不滿外,也要求國 王撤掉法庭,接納勇於建言的愛國公民;她說女人事實上想為大 革命做出貢獻,當巴士底監獄倒塌時,婦女想要在監獄的廢墟上 建立一支婦女兵團。67

(二)第二期(1791 年 9 月—1792 年 2 月)

1789 年 8 月 26 日,國民會議公布一份只保護男人權利的宣 言—〈人與公民權利宣言》(簡稱〈人權宣言〉),該宣言以及孔 多塞於 1790 年寫的〈論允許婦女擁有公民權〉促使德古菊反思女 人應有的權利。此外,德古菊的個人經驗使她注意到一個人若缺 乏教育,他(她)將無法發揮自己的潛能,並可能導致社會正義 被扭曲;她本身是私生女,所以希望政府給予孩子法律承認;她 的母親死於貧困,所以她希望政府為老人設立庇護所;由於她自 己為人母,所以建議為女人創立醫護之家,讓女人有乾淨的地方 生產和受到適當的醫療照顧;她是不快樂的妻子,所以要求離婚 權;麥西亞編輯的《巴黎印象》使她了解人民的問題,所以她也 關心人民的困苦。她要求為失業者設立工廠、為孤兒設立收容所、 給予遭受貧窮打擊的人社會援助和更多的仁慈。上述所有議題以 及所有德古菊的想法均可見於其最有名的作品〈女人與女性公民 權利宣言〉(簡稱〈女權宣言〉)—這是一份具有遠見卓識的文 本。此宣言提倡所有人(男人、女人、有色人種)在各方面均平

66

1789

9

5

日出版的《徳古菊夫人的後悔》中,徳古菊承認她對國王有

子女般的依戀。

Olympe de Gouges, “Repentir de madame de Gouges,” p. 107.

67

Olympe de Gouges, “Sera-t-il roi, ne le sera-t-il pas?”

Œuvres Complètes

, Tome IV

(26)

等的觀念,也預先提出了到二十世紀的法國才被實現的一些改 革,例如法國 1999 年使同居合法化的《國民團結公約》(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 PACS)的構想早已出現在〈女權宣言〉後面的〈男 人與女人的社會契約形式〉中。 1791 年 9 月她把〈女權宣言〉寄給王后。在獻給王后該宣言 時,她直言對國王忠誠,但她希望王后支持更高貴的理想,即以 革命之名支持婦女權利的進步;寄給王后的信中說:68 夫人,希望一個更高貴的工作令您有特色、激發您的野 心,且集中您的關心。唯有有機會登上高位的人才有助於 婦女權利的提升,並促使它成功。如果您對此所知不多, 夫人,我擔心您的個人利益已凌駕您的性別利益之上。您 喜歡榮耀;想一想,夫人,最重的罪與最偉大的道德一樣 不朽;但在歷史的光輝中卻有不同的名聲!有人不斷做榜 樣,另一個人卻是人類永恆的詛咒。……唯有當所有婦女 都無法承受悲慘的命運且喪失她們在社會中的權利時,這 場革命才會發生。夫人,支持如此美麗的事業,捍衛我們 不幸的性別,半個王國將站在您這一邊,至少另外一半中 的三分之一也將支持您。 德古菊不將〈女權宣言〉呈獻給國王而是呈獻給王后,其用意是 希望王后以女性身分的切身感受,體察一般婦女在社會上遭受的 不平等對待,進而發揮王后的影響力,改善婦女的困境。德古菊 的〈女權宣言〉與其忠君的理念並無矛盾,反而與她反對傳統的

68

Olympe de Gouges,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

(27)

家長(父權)制家庭的理念完全一致。君主當愛護而非壓迫子民, 而在傳統的家長(父權)制下,妻女受到壓迫,因此君主應當作 為人父之表率,改革此一陋習。 在〈女權宣言〉的序言裡,她將公眾的不幸與政府的腐敗歸 因於女權遭到忽視或遺忘。她指出〈人權宣言〉中有資產階級偏 見,而且它假設女人的本質屬於家庭,於是本質被提出來合理化 父親對家庭的權利(在家庭中未成年孩子與女人同樣缺乏權利)。 德古菊有關性、權利、男人與女人的陳述,都會談到「大自然」。 在她問男人根據什麼權利壓迫女人時,德古菊給大自然下定義, 讓它不再被用來以性別為基礎壓迫異性。她說大自然厭惡二分 法,大自然呈現出來的世界面貌是多元、多樣、廣泛的差異、各 種幅度的顏色與功能、各種角色之間的和諧,因此她反對將身體 的差異以二分法做區分。69 德古菊解釋說,為了生殖的目的才有性別的差異;大自然賦 予一個物種的所有成員相似但無需一致的才能。不過,身體的差 異相對其他差異而言,並不重要,因為大自然沒有一個制度化的 多樣性。她說現行制度是男人製造的,這些制度干涉了大自然無 秩序的混合。〈女權宣言〉的序言拿自然界和諧中的混合與男人的 獨裁壓迫作對比:「如果你能的話,研究、調查和辨別性別在大自 然中的管理。你會發現它們到處都是混合在一起,在和諧中一起 合作完成不朽的傑作。」70她主張,大自然在和諧中混合了性別, 而男人自行對這一個原則製造了例外的情境,他們透過大革命提 出平等權利之時,未檢討他們對女性的獨裁統治。 德古菊的〈女權宣言〉從女人的觀點,將〈人權宣言〉逐條

69

Olympe de Gouges,“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 p. 51.

70

Olympe de Gouges,“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 p. 51.

(28)

改寫,加上後者缺少的部分:婦女的民事與政治權利及義務。以 下為〈女權宣言〉全部十七個條文:71 第一條 女人生而自由,而且在權利方面始終與男人平 等。社會的差異只能建立在共同的福祉之上。 第二條 一切政治結社的目的都在於維護女人與男人自 然的和永久有效的權利。這些權利是自由、財產、安全, 尤其是反抗壓迫。 第三條 整個主權的原則根本上乃在於國民,後者為女人 與男人之結合:任何團體或任何個人皆不得行使國民未明 確授予的權力。 第四條 自由與正義指恢復所有屬於他人的事物;因此, 女人自然權利的行使只被那些對抗她的、無止盡的男性暴 政所限制;此等限制必須依據自然法和理性進行改革。 第五條 自然法和理性禁止所有危害社會的行為;凡未經 這些明智且神聖的法律禁止的行為即不得受到妨礙,而且 任何人都不得被強制去從事法律未規定的行為。 第六條 法律必須是普遍意志的表達。每一個女公民和男 公民必須個別地競爭或透過他們的代表去參與法律的制 定。所有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的女公民和男公民,除了他 們的德行和才能上的區別之外,必須按照他們的能力,平 等地取得一切尊嚴、地位與公共職位的資格。

71

Olympe de Gouges,“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 pp.

(29)

第七條 沒有女人例外:婦女只能根據法律被控告、逮捕 與拘留。女人像男人一樣服從此嚴格的法律。 第八條 法律只應規定嚴格和明顯必要的刑罰,而且除非 根據在犯法前已經通過並且公佈的法律且合法地適用於 女人,否則任何人均不應遭受懲罰。 第九條 一旦任何女人被宣告有罪,所有的嚴厲手段依法 進行。 第十條 任何人不應為其基本的意見而感到不安;女人有 上斷頭臺的權利;她同樣有上講臺的權利;只要她的表現 未擾亂法律建立的公共秩序。 第十一條 自由傳達思想與意見乃是女人最為寶貴的權 利之一,因為此項自由能確保父親與孩子的法律關係。因 此,任何女公民都可以自由地說:「我是你的孩子的母 親」,而不會被蠻橫的偏見強迫隱瞞此事實,除非是在法 律規定的情況下,為了追究對此項自由的濫用的責任。 第十二條 女人與女公民權利的保障須有一項主要的功 用;這個保障必須是為了全體的福祉,而不是為了被授與 此種力量者的個人利益而設立的。 第十三條 為了公共力量的維持和行政管理的支出,女人 與男人稅賦平等,她分擔所有徭役和繁重的工作;因此她 必須同樣被分配職位、工作、責任、榮譽和產業。 第十四條 女公民與男公民都有權親身或由其代表決定 公共賦稅的必要性。女公民只有在財產上還有公共行政方

(30)

面被允許平等分攤以及被允許決定稅率、課稅基礎、徵收 方式和期間的情形下才能參與。 第十五條 為賦稅目的而與男人合作的全體女人有權要 求行政部門所有公務人員報告其管理的帳目。 第十六條 所有社會如果其權利的保障未能獲得保證,而 且權力的分立亦未能確立,就根本無憲法可言;如果組成 國家的大多數個人未合作制訂憲法,則該憲法無效。 第十七條 財產屬於結合的或是分居的兩性;它是每個人 不可侵犯與神聖的權利。除非當合法認定的公共需要對它 明白地提出要求,同時符合所有權人已公平地和事先得到 補償的條件,否則任何人的大自然真正的遺產不可被剝 奪。 從第一條到第九條,德古菊強調的是女人生而自由,具有自然法 與理性賦予她們的自然權利(自由、財產、安全,尤其是反抗壓 迫的權利),而且與男人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有服從嚴格的法律 的義務,沒有例外。在第十條中,有德古菊最著名的句子:「女人 有上斷頭臺的權利;她同樣有上講臺的權利。」此條強調女人應 有表達意見的自由,而且女人的權利與義務應該相等。第十一條 主張女人應有權自由表達思想與意見,以確保父親與孩子的法律 關係。此項主張的提出很明顯地與她自己(私生女)的遭遇及其 母親的處境有極大關連,目的是希望社會正視與保護私生子女與 生母之權益,避免她們的生活陷入困境。第十三條再一次主張男 女的義務應相等,女人應從事與男人相同的工作。第十四條再次 確認前條主張的男女稅賦平等分擔。第十五條主張女人承擔相同

(31)

義務(繳稅)即應有相同權利。在第十六條中,德古菊主張婦女 在憲法制訂時應有與男人相同的參與權。第十七條主張婚姻中的 財產為夫妻共有,反對剝奪婦女的財產繼承權,否則丈夫去世後, 財產都將被孩子取走。 在〈女權宣言〉的跋裡,德古菊提出改善非婚生兒童、窮人、 被拋棄的婦女的困境的方法。她反對家長對家庭的權力,並建議 以承認財產與小孩的共有性的婚約取而代之。婚姻仍存在時生下 的小孩,無論小孩的父親是誰,小孩都應有完整的權利,不應被 剝奪法律權利,包括繼承權。她也提議制訂法律幫助窮人與被拋 棄的婦女,包括妓女(她認為這些人對道德的危害不如社會高層 婦女嚴重)、孕婦,及其後代。最後,她譴責舊制度下的女人是既 可鄙又可敬,因為她們在追求權力時使用策略與虛偽,但是她可 憐那些賣身給上層階級人士的貧窮卻美麗的女人,她認為這種賣 身行為與奴隸市場上黑人的處境一樣悲慘。她同時譴責奴制的恐 怖與不正義,以及殖民者的殘忍和貪婪。她批評婚姻是「愛情與 信任的墳墓」,因為它將不平等制度化。男人透過此制度對女性實 施「永遠的獨裁」,這與大自然和諧合作的本質相對立。72 基於此,德古菊建議以社會契約取代婚約。她將社會契約(即 〈男人和女人之間的社會契约形式〉)附在〈女權宣言〉之後,將 國家界定為「女人與男人的聯合」,她認為藉此可使婚姻等同於社 會。在此種聯合中,財產共有且由雙親決定如何分配給子女,「無 論孩子來自哪一張床」。再者,「孩子有權冠上承認他們的父親或

72

Olympe de Gouges,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 pp.

54-56; Joan Landes,

Women and the Public Sphere in the Ag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 p. 131.

(32)

母親的姓」,在家庭中父親無特殊地位。73 德古菊察覺不同人種的身體有基本的相同性,此為大自然可 見的多樣性。膚色的差異不僅不是決定性的理由,而且是表面的 理由,因為在白人殖民者與黑人奴隸的血管裡流著同樣的血液, 但是殖民者企圖要像暴君一樣統治那些可為其父兄的人;這種情 形很像「父親不承認兒子;聽不見血統的呼喊,他扼殺它一切的 吸引力。」74 法律的合理性需經由政治過程來決定,正義要求被影響的每個 人均應參與此過程。身體—更精確地說,肉體—結構上的差異 是不相關的因素,因為這些差異的意義是政治的產物而非前提。至 少對德古菊而言,權利是同時具體化和普遍化,不要否認肉體差異 的存在,但需承認對平等的意涵而言,肉體差異是不相干的。75 女性權利的議題在法國大革命時期的論述中被忽視,但是德 古菊的〈女權宣言〉拓展了那些論述的範圍,讓社會聽到婦女的 心聲。〈女權宣言〉的內容比侷限於財產與階級利益的瑪麗.沃斯

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的《女權辯護》(

The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

, 1792)更具現代性,因為它將〈人權宣言〉 的人權從男人擴展到女人身上,使人權具有真正的普遍性。同時, 〈女權宣言〉也指出黑人與女人在市場上的地位相同,都是商品,

73

Olympe de Gouges, “Forme du contrat social de l’Homme et de la Femme,”

Œuvres

Complètes,

Tome IV, p. 56; Darline G. Levy, Harriet B. Applewhite and Mary

Johnson (ed.),

Women in Revolutionary Paris, 1789-1795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1)

,

pp. 94-95.

74

Olympe de Gouges, “Forme du contrat social de l’Homme et de la Femme,” pp.

57-58.

75

Olympe de Gouges, “Forme du contrat social de l’Homme et de la Femme,” pp.

(33)

他(她)們分別是種族和性別壓迫下的受害者。76

由於政府對〈女權宣言〉當中的提議遲遲沒有回應,德古菊

乃於

1792

2

17

日貼出一張海報,題為〈法國人的常識〉(Le

Bon Sens du Français)。文中指出,「正義與人道每天受到侵犯」, 她呼籲立法會議的代表「制訂一個法令,讓舊習俗灰飛煙滅。…… 讓眾人了解配偶之間應該平等,就如同所有法國人之間應該平等 一樣。該法令應保障每個人的財產,且允許他(她)們在家事法 庭的監督下離婚。」「此法令足以消除貪心、自我主義、自大,同 時在家庭中立下平等、自由與安全的根基。」77 德古菊的呼籲後來獲得立法機關的迴響。在共和國成立之 後,德古菊的建議被採納;

1792

年底,國民公會通過法律,給予 非婚生子女和婦女有限的民事權利,包括離婚權。女性主義者拉

孔柏(

Claire Lacombe

1765-?

)和寶琳(

Pauline Léon, 1768-1838

即在此有利氛圍下成立關切貧窮婦女困境的「革命共和女公民協 會」。

(三)第三期(1792 年 4 月—1793 年 9 月)

寫完〈法國人的常識〉之後,德古菊繼續將注意力放在女性 身上。她接著寫《哲學家國王》(Le Prince philosophe),這本小冊 子對女性社會地位有以下評論:「女人應該不只是對藝術與文學感 興趣,也應該被訓練在處理公共事務的行政機構和有品味的事務 的機關裡任職。女人地位低下與缺乏權力的理由為何?所有的障 礙都放在其路途上。暴力從她們身上奪走的,她們將以其技能取

76

Marie J. Diamond, “The Revolutionary Rhetoric of Olympe de Gouges,” pp. 15-16.

77

Olympe de Gouges, “Le Bon Sens du Français,”

Œuvres Complètes,

Tome IV, pp.

(34)

回。……當她們有能力時,卻被禁止從事律師和貿易業。……相 同的教育應提供給年輕女子,一如提供給年輕男子。」78立法會議 在 1792 年 9 月 30 日召開時,宣布男人與女人民事權利平等,婦 女被允許當證人。儘管男女在政治權利方面仍不平等,但在德古 菊等人的長期奔走呼籲下,婦女的民事權利與以前相比,已有顯 著的提升。 此時吉戎特派與山岳派日益激烈的鬥爭引起德古菊對國家前 途的憂慮。她強烈批評山岳派,與吉戎特派並肩反對羅伯斯比的 專制和獨裁統治。德古菊貼出一張海報批評羅伯斯比,海報標題 是〈一隻兩棲動物對馬克西米連.羅伯斯比的預測〉(

Pronostic sur

Maximilien Robespierre, par un animal amphibie

),海報說:79

您稱呼自己為革命的擘畫者,但您過去不是,未來也不會 是;您永不是任何東西,只是恥辱與詛咒……。你的呼吸 汙染了我們呼吸的空氣:你猶豫的眼皮顯示你的麻木,你 的每一寸頭髮都帶著罪惡……。相信我羅伯斯比,逃避光 明,因為它不適合你;學習你高貴的同僚馬拉並回到你可 惡的藏匿的地方……。什麼是你要的?你主張的為何?你 要向誰復仇?你希望與誰戰鬥?你還渴望誰的血?…… 你謀殺最後一位路易是為了防止他被合法審判?……你 想要在死人堆之間鋪一條路,爬到謀殺階梯的最高層!如 此拙劣且邪惡的陰謀家!你的權杖將是熱那亞刑罰的鳶 尾花型紋章;你的王位是斷頭臺;你的折磨是那罪大惡極

78

Olympe de Gouges, “Le Prince philosophe,”

Œuvres Complètes,

Tome II, pp.

212-213.

79

Olympe de Gouges, “Pronostic sur Maximilien Robespierre, par un animal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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