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性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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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離婚女性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之研究. 2016 年 6 月 研 究 生:盧心炎 指導教授:林伯修 摘要. 隨著社會快速地變遷,國內離婚人口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夫妻離異狀況在台灣已是 一個很普遍的社會現象。本研究旨在探討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中個人的主觀意 識與感受,以及在離婚後生活適應之影響。因此本研究以運動社會化與休閒參與理論作 為基礎,探討離婚女性的離婚適應歷程以及在參與舞蹈運動之參與歷程,從舞蹈類別的 選擇、參與經驗、家人與社會的支持程度、參與過程所遭遇的阻礙,藉以瞭解離婚女性 參與舞蹈運動的身體經驗、感受與期待的真實樣貌;並進一步分析其舞蹈運動參與之社 會化之情形,提出討論與建議。本研究立意取樣三名參與不同舞蹈類型之離婚女性作為 訪談對象進行深度訪談,並與舞蹈參與現場觀察紀錄之資料進行分析討論,再以生命故 事呈現她們在離婚後的適應歷程中展現的智慧與韌性、參與舞蹈運動的心路歷程,以及 如何體驗、審視自己的身體經驗與生命意義。研究結果發現在離婚適應的歷程中,離婚 女性能夠藉由舞蹈運動的參與走出失婚的陰霾與困境,獲得生理心理等層面的效益,並 重新定位自己的生活和目標;在舞蹈運動社會化的歷程中也發現離婚女性的社會認同、 社會支持以及對自我身體意象有正向的提升,並且出現生命中的重要他人的概念與深度 休閒參與的情形。最後本研究對於離婚女性、後續研究者以及對於協助離婚女性適應輔 導之政府機關與相關單位提出具體的建議。. 關鍵詞:離婚女性、離婚適應歷程、舞蹈運動參與歷程、運動社會化.
(3) A Study on the Process of Participation in Dancing of Divorced Women. June, 2016 Author: Lu, Sin-Yan Advisor: Lin, Bo-Siou. Abstract In Taiwan, the divorce rate is increasing rapidly. How to accommodate themselves to the changed life after divorce is worthy of being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by the general public and government. Based on the Socialization and Leisure Participation Theory, the study aims to interpret the process of adaptation after divorce and participation in dancing of divorced women. More, the divorced women’s feelings, expectations, and body experience in dancing are presented. Three in-depth interviews were analyzed. Results indicated: (1) The divorced women could flee out of the darkness of divorced life, and they also get better and better in psychological, physical and social life. The most importance, they finally found their value and goal by participating in dancing. (2) In the process of sport socialization, the social identity, social support, and body-image have positive promotion for divorced women by participating in dancing. (3) Through the participation in dancing, the divorced women aware the importance of significant others. And they involved themselves in leisure exercise more and more seriously.. Key words: Divorced Women, Process of Divorce Adaptation, Process of Participation in Dancing, Sport Socialization.
(4) 謝. 辭. 從入學到畢業歷經了九個寒暑,曾經茫然困惑於研究議題之構思,虛耗空轉了數年, 但在最後關頭終能自主確定了自己真正有興趣的研究題目與方向,這一路以來的過程無 比艱辛,但也收穫滿滿! 本論文得以順利完成,首先要感謝所有的口試委員︰感謝系主任林玫君老師給我的 鼓勵,提供我在舞蹈與女性研究議題中精闢的見解;感謝院長程瑞福老師審視論文時敏 銳的思路讓我能夠更加關注論文之細微處;感謝二位外校的口試委員給予的協助,政大 社會系林家瑩老師在研究方法上給我的提醒與叮嚀;東吳大學社會系主任石計生老師更 是義不容辭地擔任口試召集人,他深厚的社會學涵養拓展了我的研究視野。特別感謝林 伯修老師,臨危受命地接下代理指導教授的任務,從研究計畫的方向到最終的論文定稿, 都給我極大的鞭策與指導,心炎受益良多。 感謝同門師兄弟智偉、翔群及好友詩淇在我研究期間的經常聚會和參與討論,激盪 出許多與論文相關的創意火花,讓我這條研究旅程走得不至太過孤單;感謝所有我在舞 蹈與教育界的朋友,在研究初期尋訪研究個案時熱情地提供我許多相關訊息。同時也特 別對三位勇敢又充滿人生智慧的離婚女性致上由衷的感激,她們無私地與我分享著心路 歷程與生命故事,讓本研究得以順利完成。 內人逸瑩是我在學業與工作二頭忙碌時最大的精神後盾,沒有她獨自照顧孩子撐起 家務給我全力的支持,我無法完成這篇論文。我更要感謝愛我的父母,把我養得這麼好, 讓我能夠體驗生命中所有的美妙!在六月下旬口試的前夕,喜獲大女兒子昀在國小畢業 獲縣長獎的殊榮,以及小女兒怡仁參加縣內朗讀比賽奪得第一名的消息,讓我能無後顧 之憂地完成最後衝刺。人生至此,夫復何求? 最後,所有曾經協助過我的師長、親朋好友、學校同仁與工作夥伴,在此一併致謝。. 盧心炎 於 2016 仲夏.
(5) 目 次. 第壹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2 第二節 研究目的…...…………………………………………………………………..6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7. 第四節 名詞解釋…...………..…………………………………………………………9 第五節 研究方法論…...………………………………………………………………12 第六節. 研究架構…………………………….………………………………………18. 第七節 研究報導人…...………………………………………………………………20 第八節 研究資料分析….……………………………………………………………..28 第九節 研究信實度…...………..…………………………………………………......29 第十節 研究倫理…...................................................................................................…33. 第貳章. 文獻分析與探討…...…………………………………....…………35. 第一節 離婚與適應理論...……………………………………………………………37 第二節 運動的好處:以舞蹈做為調適的理由………………………………………45 第三節 休閒與生命週期……………................................................….…………..…60 第四節 運動與休閒參與歷程………………....……………...………………………65 第五節. 社會化與運動社會化之相關理論與研究….………………………..…….74. 第參章 松雪的故事………………………………………………………….84. 第肆章. 翠竹的故事...………………………………………………………104.
(6) 第伍章. 冬梅的故事………………………………………………………127. 第陸章. 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之分析與討論………………………………158. 第一節 三位離婚女性在離婚適應歷程與舞蹈運動參與之關係……………….…159 第二節 三位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之參與歷程………………………..…………...164 第三節 三位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社會化歷程……………………….………179 第四節 與舞蹈運動有關之分析與討論………….…………………………………186. 第柒章 結論與建議………………………………………………...………197 第一節 研究歷程回顧……………………………………………………………….198 第二節 結論………………………………………………………………………….201 第三節 建議………………………………………………………………………….207. 參考文獻……………………………………………………………………...210. 附錄 1 訪談大綱….…………………………………………………………225 附錄 2 研究同意書…………………………………………………………229 附錄 3 參與觀察記錄 (範例)………………………………………………230 附錄 4 研究札記 (範例)……………………………………………………232.
(7) 表 次 表 1-1. 研究個案之基本資料表……………………………………………….……...22. 表 1-2. 資料代碼與符號意義說明…………………………………….….…….……..28. 表 6-1. 三位離婚女性在離婚適應過程之情形……………………………………...163. 表 6-2. 三位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動機………………………………………...164. 表 6-3. 三位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阻礙因素與克服情形……………………...170. 表 6-4. 三位離婚女性持續參與舞蹈運動之因素…………………………………...174. 表 6-5. 三位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效益………………………………………...177. 表 6-6. 三位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社會化情形………………………………...185.
(8) 圖 次 圖 1-1. 研究架構圖……………………………………………………………….……18. 圖 2-1. 休閒阻礙三因子示意圖…………………………………………….…………68. 圖 2-2. 休閒阻礙階層模式…………………………………………………………….69. 圖 2-3. 社會化導入運動與經由運動的社會化概念模式………………………….…78. 圖 2-4. 社會化導入運動之模型…………………………………………………….…79.
(9) 第壹章. 緒論. 離婚會造成個人來自於社會上的壓力,對個人來說,離婚在男女人生過程中產生很 大的創傷與危機。尤其是女性一旦離婚,不論是面對原生家庭、工作職場,以至於社會 氛圍,都將比男性面臨更多的壓力與指責。參與休閒活動與運動可以創造自我存在價值, 並且重新審視自我身體意識,對於離婚女性有相當大的意義與幫助。基於此,從離婚女 性的離婚適應歷程以及運動社會化的歷程,來了解她們在參與舞蹈運動時的動機目的、 參與態度、團體生活中的自我概念、社會支持系統,以及對自我身體與生命意義的詮釋, 都是本研究所關懷的重點。. 本章共分為十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為研究問 題;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五節為名詞解釋;第六節為研究架構;第七節為研究 報導人;第八節為研究資料分析;第九節為研究信實度;第十節為研究倫理,分別說明 如下。. 1.
(10)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內政部所公佈的統計資料顯示,民國 104 年全年離婚對數計 53,459 對,平均每日離 婚對數為 146.5 對,累計離婚人口達 1,630,352 人;民國 103 年第 29 週離婚對數變動的 統計年報,以 0-5 年的離婚率最高,其次是 5-9 年占次多,民國 102 年 53,599 對離婚者 中,以結婚未滿 5 年者 16,416 對占 30.63%最多,5-9 年者 13,103 對占 24.45%為次多。 103 年離婚者依其結婚年數分,以結婚未滿 5 年者占 31.3%最多,5-9 年者占 22.4%居 次,其後隨結婚年數增加而遞減;若與 15 年前比較,離婚者以結婚未滿 5 年者所占比 率減少 3.7 個百分點,而 10-14 年者則增加 4.3 個百分點變化較大,主要係中外聯姻離 婚者之結婚年數逐年向後遞延所致。. 王雲東 (2007)指出台灣在民國 95 年的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這樣的結果也導致單 親家庭愈來愈多。對於近年來高離婚率與低結婚率的現象,認為高離婚率的主要原因是 婦女受教育和工作機會的提升、以及個人主義的盛行;至於低結婚率現象的主要原因則 為民眾對目前經濟現況與未來經濟前景不具信心、社會價值觀念的轉變、以及「婚姻斜 坡」的傳統價值觀念依然存在。而高離婚率從某種角度來看,它突顯了目前台灣大部分 的婦女已能經濟獨立、並對自己的未來有較多的選擇權,而不必迫於「現實」因素、必 須在一個可能不幸福的婚姻中忍耐求生,但是過度地強調個人主義也可能會導致家庭的 破碎與社會的崩解,而不利於集體的幸福和利益。. 離婚似乎已成為相當普遍的社會現象,有些是屬於協議離婚,如理念不和等,但大 部分多半是因為婚姻的惡質化,如外遇、棄養、家暴最為常見 (楊雅甯,2013)。離婚對 有些人來說是一種解脫,因為他們可以離開原來不安定、不愉快的情境,重新看待自己, 激發生命的能量,開展新的人生。相反的,也有人在離婚之後,意志消沈,碰到困難退 縮不前,生活能力越來越差,導致新的危機產生。但是研究指出,離婚男性比女性更可 能產生情感上或生理上受挫或失調的狀況 (White & Bloom, 1981, 349-360);離婚的個人,. 2.
(11) 急性發病及就診次數都比婚姻幸福者多出許多,自殺、精神科就診及暴力事件的機率也 增高許多 (陳永煌、侍台平,1995)。在韓貴香 (2000)對於離婚女性單親家庭的研究中, 發現離婚之困擾的問題依序為經濟、子女照顧、工作及情緒,離婚女性所面臨的生涯困 境更甚於男性,因為離婚女性除了延續來自工作與家庭雙重的壓力外,還必須面對更多 來自社會的質疑和責難,以及心理的衝突與調適。因此,夫妻離婚之後,不論在心理與 生理上勢必都對當事人造成極大的影響與困擾。由此可見,離婚後的男女對於離婚之後 生理心理的調適與適應,遂成為相當重要的課題。. 女性在性別角色規範下,終其一生以犧牲自己照顧他人為主,以所照顧的人的成就, 為女性自己一生的成就,女性選擇了家庭而犧牲自我工作的實踐,甘願成為成功男人背 後的那雙隱形的推手。女性在中年以前的生活,幾乎是為家庭、孩子和丈夫而努力,她 們大都默默的工作,壓抑自己的需求去迎合別人的期待;同時她們是為家人而活,為了 取悅別人而忽視自己的需求。到了中年,也許從工作崗位退休,或是孩子成長離家,很 多女性開始有較多的時間和空間,期望能夠從事自我實現的工作,來達到自我的認同。 特別是在此時面臨的失婚或離婚的狀況,她們便把很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成長或工作 上,用忙碌而充實的生活填補失婚或離婚的遺憾 (李美枝,1986)。在現實生活中,我們 可以發現許多女性在失婚或離婚之後,過去努力奮鬥的目標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 她們想要完成過去沒有機會參與的事﹐諸如重新走入人群、參與社交,增加自我知識學 習;減肥塑身,回到當年婀娜多姿的身材;出國旅遊、圓環遊世界的美夢;甚至參加婚 友聯誼,尋找人生生命中的第二個春天等。. 研究者過去曾經從事舞蹈表演藝術之演出與教學,亦參與舞蹈休閒活動體驗感之研 究,近幾年接觸許多男女朋友與長輩在婚姻失敗與離異後的實例,他/她們選擇走入人群, 以舞蹈做為自我適應、身心調整的方法。其中,利用晨間、黃昏以及晚間公園社交舞蹈 團體的聚會交流、地方運動中心所開設的舞蹈休閒課程,以及舞場舞廳等場合,皆吸引 不少失婚男女參與,以作為走入社交圈、結交好友與運動健身的方式。經由實際參與和. 3.
(12) 觀察,確實可以發現不少離婚女性在參與舞蹈活動後人際關係提升,朋友變多;有的恢 復自信,強調自己一人可以很快樂,仍舊可以生活得好好的;在身體健康方面,體態與 活力也能有所提升。. 另外,在討論離婚女性參與休閒活動之議題中,參與者之生命週期是不可忽略的一 個重要概念。生命週期是研究個人行為的重要議題,因為個人都會經歷生命的不同階段, 人們在不同階段之心理態度與行為會有些變化。若是以生命週期觀點分析台灣老人隨著 年齡增長在休閒參與量及類型方面的轉變與維持,可以發現老人的休閒參與受其本身的 性別、教育程度等個人特質因素影響外,亦會隨著早年的休閒參與經驗、生命事件、擁 有資源變化等情境脈絡而有所轉變 (林冠穎,2008)。除了生命週期外,離婚女性個人不 同的背景條件,在不同的適應歷程中,透過不同的社會化媒介,對於休閒運動的參與動 機經驗亦會有所不同。例如女性在離婚初期感情上遭遇巨大的轉變與挫折,與離婚後期 自我心態調整與尋求認同時之動機訴求不會相同;透過運動化的媒介,離婚女性可能經 由好友介紹或大眾媒體報導,選擇了運動參與項目而進入運動場域。因此,離婚女性在 她的人生歷程、生命週期、舞蹈運動參與歷程與運動的社會化媒介之間的交互作用,如 何協助她們適應離婚後的生活,乃成為研究者具有高度興趣的研究問題。. 國內以「離婚女性」為對象的研究很多,但是針對女性在離婚後生活適應歷程的探 討與研究相當缺乏,對於適應方式的選擇之研究更是稀少。對於離婚議題,多數的研究 均在探討離婚與法律權利、義務之關係、離婚者之適應復原力理論,以及單親者與其親 子關係;或針對女性離婚者與其原生家庭關係之探究,以及運用現象學理論詮釋女性離 婚心路歷程之研究等等。研究者從國內學術研究單位經常引用的「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 加值系統」以及「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二大系統中,輸入「離婚女性」與「休閒」, 或是「離婚女性」與「舞蹈」等關鍵字之組合來搜尋文獻,均無法顯示任何相關的研究 報告。研究者以為或許因為傳統思想與倫理之束縛,或是僵化的性別角色規範,目前國 內離婚女性的生活適應是一個鮮為人知且被忽略的議題,並未獲得太多學術研究上的關. 4.
(13) 注。張碧玲、林伯修 (2006)針對中年婦女參與地下舞廳之舞蹈休閒活動之研究,發現 在其研究中立益取樣之 12 位樣本中,卻有超過半數為失婚者,包括離婚、喪偶、分居 等原因,這樣的情形似乎不同於 Kelly 提出的理論概念1;同時,他們也發現關於中年單 親媽媽或離婚單身之休閒生活研究論文幾乎沒有,他們以關鍵字搜尋全國相關學術研究 網站,幾乎無法獲得單親媽媽與離婚單身者在休閒參與的研究文獻。. 本研究屬於探索性的研究,從當事人之經驗架構中瞭解其內心世界,建構離婚女性 藉由參與舞蹈運動達到生活適應歷程之全貌。運動參與歷程是一個動態、連串且複雜的 體系,以離婚女性作為研究對象更是具有敏感與情緒議題的特殊性。運動參與本身是一 個連續歷程,研究者注重研究對象個人外在表現與內在經驗的描述,強調個別性的深入 瞭解,以周延地探討其意涵;唯有透過訪談與敘說以及實際進入現場的參與觀察,方能 瞭解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中個人的主觀意識與感受,以及其離婚後生活適應相 關影響因素。從舞蹈類別的選擇、參與經驗、家人與社會的支持程度、參與過程所遭遇 的阻礙,每位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參與之歷程均不盡相同。因此,本研究以運動社會化 與休閒參與理論作為基礎,探討離婚女性的離婚適應歷程以及在參與舞蹈運動之參與歷 程,藉以瞭解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的身體經驗、感受與期待的真實樣貌;分析其社會 化之歷程以及其生理心理層面之參與效益,包括參與者對自我之身體意象、性別意識以 及自我認同、社會支持的概念,提出討論與建議。. 1. 依據國外休閒學者 Kelly 的理論,從發展的程度談到成熟後期的人們因事業已退居次要,子女已自立門 戶,休閒的關鍵因素是親密關係的質量;也就是說,年值中年者,與他人交流共享生活,是快樂的主要 源泉。 5.
(14)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如前所述,隨著社會快速地變遷,國內離婚人口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夫妻離異狀況 在台灣已是一個很普遍的社會現象。本研究旨在探討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中個 人的主觀意識與感受,以及在離婚後生活適應之影響。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的選擇、參 與過程之體驗、參與感受與效益均不盡相同,本研究注重個別化之經驗,以求事實資料 的完整呈現。. 基於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之目的敘述如下:. 一、探討離婚女性在離婚適應歷程與舞蹈運動參與之關係。. 二、瞭解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之建構方式。. 三、分析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社會化歷程。. 上述之研究目的將在第陸章中做詳細的分析與討論。. 6.
(15)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主要以參與不同舞蹈運動項目之離婚女性為研究對象,主要的訪談時間為 105 年元月至四月,透過個人敘說與深度訪談,配合研究者實際進入研究個案舞蹈現場 的參與觀察,進一步對其身體意象、性別意識及自我認同的概念提出討論與建議。. 一、研究範圍. (一)為瞭解離婚女性在離婚適應歷程中參與舞蹈運動的實際影響,以及對於自我意 識與認知的關係,離婚女性確實「在離婚後才參與舞蹈運動,且目前仍持續規律參與者」 為研究個案選取之必要條件。在符合必要條件之個案中,本研究再考量其個人口語能力 之表達、人生歷練與感情 (愛情)認知之成熟程度,以及所參與之舞蹈運動類型具有大眾 化、通俗等特點,選取了三名離婚女性做為本研究之個案進行研究。. (二)而在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地點,本研究為求研究資料過程順利,降低研究 現場過度燈光音效之聲色影響,以及研究個案與異性共舞時肢體接觸所衍生出相關干擾 因素,本研究不進入坊間民營機構所開設之夜店、大舞廳、售票舞場以及附有舞池之 KTV 等場所。本研究之資料蒐集與參與觀察之場域包括公園、體適能與健身中心、舞蹈班、 救國團社教中心、社區大學等,以上舞蹈類型以及參與地點均作為本研究調查之抽樣範 圍。. 二、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之訪談對象採立意取樣,選取三位透過舞蹈運動的參與成功度過離婚適 應的離婚女性,作為本研究之訪談個案。對於參與舞蹈運動之失敗案例,本研究無法選 取適合之個案對象;且基於個人隱私,擁有失敗經驗之離婚女性在接受研究個案之邀請 時,未必有意願能分享其未能成功適應的經驗。 7.
(16) (二)此外,本文研究者為男性,部分研究與訪談問題涉及性別隱私及性別議題,可 能使研究個案產生迂迴之情緒,而有所顧忌、語多保留,或許未能誠實敘說,則會影響 資料蒐集之飽和度以及研究信實度的呈現。. 8.
(17) 第四節 名詞解釋. 一、離婚女性. 離婚在法律上的意義係指結婚的夫妻解除其夫妻關係。對於離婚方式的規定,我國 民法分為「兩願離婚」和「判決離婚」兩種。當兩願離婚或稱協議離婚者,到戶政事務 所提出離婚登記;或是訴請法院判決離婚者,經由法官判決離婚確定之時,離婚狀況即 成立2。本研究所指的「離婚女性」 ,係指合乎上述條件且已辦完法律規定的女性離婚手 續者。. 二、離婚適應歷程. 許多學者認為離婚對個人來說是一種人生的挫敗,會造成個人長期的失落感和困擾, 以及各種適應上的問題。郭素蓉 (1996)指出離婚事件對個人所造成的壓力及困擾程度, 是由個人主觀的評估來決定,故壓力、生活滿意程度會因人而異,不是全有或全無的問 題,個人會因其本身所擁有的內在、外在資源而有不同的壓力程度及適應問題,不同的 適應階段可能會有不同的生活滿意狀況,形成個人的生活適應歷程。本研究對於女性在 離婚後人生歷程分期之探討,將以四個時期「衝擊期」 、 「轉變期」 、 「接受學習期」以及 「自我肯定期」作為時間歷程的區分進行研究與討論。. 三、運動參與歷程. 陳素娥 (2007)指出運動參與是指利用閒暇時間,個人在無拘束、輕鬆愉悅的情境下 參與運動,充分享受運動的樂趣,並藉此達到紓解壓力、促進身心平衡之效果。本研究 定義運動參與是指在非競賽的情境中,有規劃、有組織,能使個人在生、心理方面能有 2. 我國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二章「婚姻」第五節「離婚」之第 1049 條規定為「兩願離婚」 ;另第 1052 條則對「裁判離婚」之原因加以規範。 9.
(18) 健康促進功效的身體活動。在運動的參與過程中,參與者個體會受到時間、場地、自我 身心條件,或是經濟條件的限制與影響,從而對運動參與產生厭倦、疲乏,甚至厭惡之 感;而此同時,參與者可能又受到同儕的支持鼓勵,或是實際參與益處的體驗,重新再 度回到運動參與的場域之中。因此,運動參與歷程可說是從身體力行,實施身體活動而 產生反覆、一連串在生理心理、內在外在等不同程度的體驗與感受的過程。本研究中之 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係指離婚女性在從事舞蹈運動時的動機、阻礙因素,以及在持續涉 入程度之整體連續過程。. 四、運動社會化. 社會化是一個複雜的學習過程,它包含了知識、價值以及規範的教導,以便日後參 與社會生活。而運動社會化則是人們如何進入運動的世界,去學習運動角色的過程,亦 即個體藉由家庭、學校、同儕、社區及大眾傳播等社會化代理人的影響,而去學習運動 角色 (王宗吉,1992:89)。探討運動社會化與運動參與之間的關係,以運動社會學的觀 點可區分兩種形式。一種為進入運動的社會化 (socialization into sport ),是指準備個人 參與運動角色、關係、網路的過程;另一種為經由運動的社會化 (socialization through sport),則是指參與運動對個人信念、態度、人格形成、技巧發展與自我概念的影響 (王 宗吉譯,2000)。. 運動社會化理論強調如何吸引個人參與運動,以及瞭解參與運動之後的影響與結果。 本研究主要著重於離婚女性舞蹈參與者的運動社會化,即她們如何透過社會化媒介參與 舞蹈運動以及社會化過程之情形與結果。. 五、舞蹈運動. 舞蹈是運動還是休閒?就定義上來看,運動 (sport)是任何種類的遊玩、消遣、運動、 遊戲或競爭,不論在室內或室外,一般的通例是以個人的或團體的比賽為主要的部份, 10.
(19) 這種比賽的操作包含著某種技巧和身體的超越技能 (體育大辭典,1992)。而 Rowe (2001) 對運動的定義為運動是指有制度化的身體活動、比賽,其比賽結果取決於身體活動的技 能、高超的本領和策略。Lumpkin (2002)認為廣義的運動是一種身體的活動,在正式或 非正式規則下與對手或自己競爭比賽,而從事運動的目的在於樂趣、休閒或獎賞。而休 閒的定義,人類在工作之餘自由時間,經由自由意志選擇所從事之行為,藉此達到消除 疲勞、身心舒暢愉悅及自我實現之目的的活動或心靈狀態與感受 (陳中雲,2001)。 Stokowski 認為休閒可以簡單的定義為:一種態度或自由的感覺、一種社會活動,以及 一個特定的時間片斷 (Patricia A. Stokowski,1994:3-5)。. 在運動與休閒的關係中,運動休閒屬於休閒活動之一環,在休閒活動中引入運動的 觀念,則能達到健身的目的。為了獲得本身樂趣而參與的運動休閒,是透過運動的方式 進行休閒活動,有助於身體、心理、社會層面、治療的效果以及拓展人際關係的發展 (劉 芳遠,2001)。. 由上述定義來看,休閒的層面較廣,參與形式亦較多,而運動則強調身體與動作技 能且有規定清楚的制度化規範與比賽。在本研究個案之離婚女性所參與的舞蹈形式共有 四種,較符合「運動」之定義,因此在本研究中以「舞蹈運動」作為三位離婚女性參與 舞蹈形式之總稱,並以休閒參與理論作為邏輯思考的基礎,進一步瞭解離婚女性參與舞 蹈運動的身體經驗、感受與期待的真實樣貌。. 11.
(20) 第五節 研究方法論. 一、質性研究之取徑. 當代社會科學研究自 70 年代以後,已逐漸揚棄傳統實證論的典範。針對實證主義 研究的侷限而發展出的質性研究,是產生描述性資料的研究,其研究資料是以文字的形 式而非數字出現,質性研究的理論概念採取現象學、詮釋學、象徵互動論和人種誌方法 論的觀點,注重人類行為的主觀意義、當事者的內在觀點、自然情境的脈絡、以及理解 人們解釋其經驗世界的過程 (黃瑞琴,1991)。徐宗國 (1993)曾提出研究女性現象適宜 運用質的研究方法,因為質性研究的技巧之一「田野調查」的起源就是在針對美國、英 國社會中的貧民與移民生活的改革企圖,當時的研究者用仔細完整的對當事人生活的描 寫紀錄,為了可以引起更多改革的共鳴,造就社會改革以改善人民的生活,女性研究也 具有改革的傾向與目標,在這樣的目標下,研究者唯有以徹底深入接觸當事人的質性方 法,否則難以捕捉女性生活的真實細節的經驗,以了解她們的個別遭遇與社會間的關係, 提供婦女運動的方向,並藉由運動造成的變遷、改革,瞭解造成婦女痛苦經驗的社會性、 結構性因素。. 本研究屬於探索性的研究,企圖從當事人經驗架構中瞭解其內心世界,傾聽她們內 心的聲音。運動參與歷程是一個動態、連續性,且複雜的體系,以離婚女性作為研究對 象更是具有敏感與情緒議題的特殊性。本研究者注重研究對象個人外在表現與內在經驗 的描述,強調個別性的深入瞭解,以周延地探討其意涵。唯有透過深度訪談與敘說的質 性研究,方能瞭解離婚女性對於舞蹈運動參與歷程中個人的主觀感受,以及其離婚後生 活適應相關影響因素。每位離婚女性之適應歷程不盡相同,需注重個別化之經驗,以求 事實資料的完整呈現。. 12.
(21) 二、深度訪談法. 量化研究是以客觀、嚴謹的科學方法,取得大量的資料以增加研究的信效度,但在 研究結果背後所可能隱藏更深層的問題與意涵,容易被忽略不易顯見。人類身心思維的 複雜性絕非統計公式與數據所能表達,因此質性研究的方法在探討研究對象內心事件與 身體感受的經驗與價值觀的問題時更顯重要。深度訪談 (in-depth interview)是質性研究 資料收集的方法之一,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被用來了解周遭世界的方法,就是透過觀察、 聆聽和接觸。而訪談就是在創造一種情境,讓研究者可以透過口語雙向溝通過程,輔以 聆聽與觀察,共同建構出社會現象本質與行動的意義,進而透過詮釋過程,將被研究的 現象與行動還原再現 (潘淑滿,2003︰134)。因此,當研究者想要深入了解研究對象的 內在世界,或對事件的看法、感覺及意見時,那麼深度訪談就是頗為適當的資料收集方 法。例如離婚女性也許為家庭與工作奔波,適應離婚生活以及重新適應新的人生階段, 這些在心理層面中屬於脈絡性的、非外顯的、複雜的感受,不是量化研究所能詮釋的。. 生命故事或生命史的資料收集經由深度訪談的敘事而來,口述的生命故事是一個回 溯、懷舊的對話過程,很容易受到聽故事 (研究者)的探究,與說書人 (敘事者)的記憶 因素而影響內容的質度。研究者的部分,藉由專業的訪談訓練及倫理的遵行,或可避免 對資料效度的干擾;至於說書人的記憶因素,則可能因為印象模糊及情緒感染等,甚至 心理學上所稱的「動機性遺忘」,或其他的心理防衛機轉,而致所收集的資料有片段、 斷裂不全、或與事實不符的可能 (蕭琮琦,2013)。本研究希冀以深度訪談來理解不同個 人背景變項之離婚女性離婚適應與參與舞蹈運動的身體與生命經驗,由其敘說的經驗脈 絡中序列地建構出屬於她們的運動參與經驗與心路歷程。. 13.
(22) 三、研究個案之生命故事. 有關生命歷程研究之範圍包括有自傳、生命史、生命故事、口述史、傳記、生活史 等方式。為探究人類豐富的生活經驗與社會現象,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都已經普遍採用生 活史的研究方式。例如新社會歷史學家利用生命史研究,以最底層的觀點重寫歷史,也 就是說從平常人的日常生活、或受壓迫團體的經驗來進行研究;人類學者則喜歡以「生 命史」來組織和理解他人經驗來敘述某一文化,女性主義學者以女人的觀點進行生命史 的研究,因為生命史研究可以使他們能談論自己,並描述自己的經驗 (McCall & Witter, 1990︰46)。再者,過去傳統社會科學的研究一向是以男性的觀點解釋社會現象,而女 性的經驗常常是被忽略與埋沒的,當社會科學的正統都是由男性的觀點出發時,針對女 性所做的生命史,正可提供我們思考主流社會科學是否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驗證。除了達 到積極「書寫女性」與挑戰主流學術的雙重目的之外,針對女性所做的口述生命史也能 進一步以女性主義的觀點積極詮釋口述歷史的資料 (江文瑜,1996:249-269)。在生命歷 程的研究文獻中,「life story」與「life history」兩個專有名詞被交替運用,在文本上的 含意上相同,都是述說者用以描繪自己的生活經驗,可譯為生活故事/生活史或生命故事 /生命史 (蕭琮琦,2013)。. 生命故事 (life story)是一個特定的專有名詞,被敘事研究者用來描述廣泛的自傳式 敘事(extensive autobiographical narrative)。有些學者將生命史(life history)與生命故事(life story)兩個名詞交互使用,此時在定義上都指從出生到此刻的過程。生命故事有時用以 敘說一個特定的、重要的個人生命;有時則用來描述一個人的生命轉捩點。有的研究者 使用個人敘事 (personal narrative)來取代生命故事,個人敘事則是日記、期刊、議事錄、 信函及傳記故事 (Chase, 2005)。. 本研究運用半結構式之深度訪談法,收集離婚女性的生命故事,將訪談錄音轉錄為 文字資料後,將離婚女性研究個案的經驗敘事內容,包括生命經驗中的事件、行動、與. 14.
(23) 他人的互動,以及具有人生時代過程影響的生活史敘說,歸納為具意義化的類別,以了 解其婚姻過程、離婚適應以及舞蹈參與歷程的樣貌。敘說研究 (narrative inquiry),係指 透過故事敘說,個人從其過去與現在的經驗中再現情節,以序列的方式重組故事情節中 顯現和隱含的知識,進而理解個人經驗與人類行為的一種質性研究 (Clandinin & Connelly, 2000)。或許,離婚女性在參與舞蹈運動歷程中之意圖動機與身心感受的敘說, 可能是選擇性或部分性的建構,但是「生命故事的敘說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一個人在群體 中扮演的角色與生命發展歷程」 (周平,林昱瑄主編,2010)。Atkinson (1998)亦指出生 命故事研究應讓敘說者以其認為最舒服的形式,不管是詩詞隱喻或直接陳述的方式說故 事,將其生命歷程中的重大事件呈現給他人的一個過程。. 在研究動機與背景已提及不論男性或女性,也許因為傳統思想與倫理之束縛,或是 社會化過程給予女性的性別角色規範,目前國內女性於離婚後之生活適應在學術研究上 著墨不多,並未得到太多的關注。對於社會上弱勢團體或極欲發出聲音的團體而言,生 命故事的研究是一個重要和基本的工具,能有系統地陳述、宣傳並追求轉變,從特殊的 角度告訴有關社會目前的情況為何 (Bertaux,1981:289-307)。因此,生命史或生命故事研 究對於社會上的弱勢團體以及迫切需要被重視的團體而言,不僅能突顯、重建有關弱勢 與特殊團體的知識,亦能成為政府整建社會問題的重要參考與依據。. 本研究以生命故事的方式探討離婚女性在離婚後在適應歷程所展現的智慧與韌性、 參與舞蹈運動的心路歷程以及如何體驗與審視自己的心理與身體感覺與經驗,如此將能 益加彰顯屬於離婚女性內心特別的聲音。藉由研究報導人的口述資料與研究者的觀察紀 錄,有關研究個案藉由舞蹈運動之參與達成離婚適應、生活經驗與情緒壓力解放的生命 故事,安排在第參、肆、伍章中呈現。有關研究個案的同儕、舞蹈老師,以及親朋好友 之他述,以及個案本身之自述的生命故事經驗,在故事文本中以斜體字表示,以作為在 撰寫過程中研究者與報導人呈現各自論述意涵之區分。. 15.
(24) 四、參與觀察. 除了深度訪談之外,本研究亦進行參與觀察,實際進入研究個案參與舞蹈運動之現 場進行觀察與資料蒐集。參與觀察法是民族誌裡相當重要的研究方法,透過參與觀察法 研究者可以產生一些主要與基本的理解,可以了解社群的行為與互動模式。實施參與觀 察法會看到社會科學純統計調查所看不見的東西,同時研究者可以對此群體的行為互動 產生很明確的理解,例如幫派與性工作之研究,參與觀察即為相當適合的方式 (周平, 林昱瑄主編,2010)。. 由於本研究對象與議題之特殊性,在訪談資料收集過程中預期將遭遇部分困難。研 究學者指出離婚女性在離婚初期之心理與情緒上將遭受許多衝擊,或是其過去經驗不堪 回首,不願分享或詳細敘說當時心路歷程或痛苦程度;或是在舞蹈運動場域中現場情緒 過於起伏,無法確切說明當時經驗。藉由田野之參與觀察,或修正方向轉而注意其支持 系統加以訪談,例如徵詢研究個案之舞伴同儕、閨密好友或異性親密友人等,或許將有 特殊性之資訊可供收集。. 一般而言,觀察者之所以稱為參與者,正因為他本人就在現場,可以表現出觀察者 行為,而大部分的時間他也應該都只是一個觀察者,在觀察時間撰寫觀察札記(曾秀鳳, 2006,130)。為真實了解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參與場域的實際參與情形,並能接近真實 呈現所有的過程,本研究者將以客觀的角度與立場,不做任何主觀意識的解釋與評論, 而是詳實的觀察與記錄舞蹈參與現場之所見,諸如研究個案在舞蹈運動的參與過程、與 舞蹈授課老師及同儕的溝通、團隊成員間的互動形式內容、舞蹈場域環境、音樂及動作 的呈現等等之觀察紀錄 (如附錄 3)。. 另外,在完成觀察記錄之後,研究者將視需求進行研究札記之撰寫 (如附錄 4)。本 處所指之研究札記,係研究者進行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現場參與觀察時,對於現場環境 中人、事、時、地、物所見之特殊、有趣或困惑之處,所記錄下來待求解惑的問題;或 16.
(25) 是針對訪談資料收集以及參與觀察記錄,反覆閱讀收集之資料記錄有所洞見時所做成的 記錄。因此,在進行參與觀察之際,研究者有時就會把自己當時的想法和觀感加以記錄, 呈現在札記之中。雖然札記的紀錄方式較為隨興,紀錄篇幅與頻率並不固定,但是對於 一個研究者來說,能夠對自己研究的方向、研究方法、工作進程和邏輯性、與資料收集 的方式進行省思,檢驗研究者的想法、反思個人價值和興趣,確實有助於研究之進行並 且釐清研究者自我的想法。此外,研究札記在本研究中尚有建立質性研究信實度的功能, 透過研究者妥善記錄研究札記並定期反覆檢視,對於本研究的中立客觀性應當能有所助 益;協助研究者隨時檢視研究者自己與研究個案的想法思維,應能避免偏頗並且達到建 立質性研究信實度之可能。. 綜上所述,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透過離婚女性的訪談敘說,並透過國內外相關研究 文獻之閱讀分析,檢視離婚女性在參與運動的動機訴求與經驗心得,形成對研究的「先 前理解」並做成訪談問卷,再以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 (semi-structured in-depth interviews), 蒐集受訪者實際的舞蹈運動參與經驗,以生命故事呈現其經驗的原貌;並且實際進入現 場進行參與觀察,對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現況、參與體驗過程與隱藏的意涵進行探 訪與記錄,進而解讀與詮釋說明離婚女性在離婚適應歷程中舞蹈運動參與經驗及其運動 社會化之深層意義。. 17.
(26) 第六節 研究架構. 自我肯定期. 舞蹈運動參與歷程 (動機、阻礙因素、. 生命週期. 持續涉入、參與效益). 運動社會化歷程. 離. 婚. 女. 圖 3-1 研究架構圖. 18. 性. 接受學習期 轉變期 衝擊期. 離婚適應 階段.
(27) 本研究架構將離婚女性參與舞蹈運動之歷程分為三主軸進行討論與論述:. 一、離婚女性適應歷程:包括衝擊期、轉變期、接受學習期以及自我肯定期,離婚 女性在各個期程所呈現的適應力,依據其原生家庭背景、子女監護權,以及生命週期之 期程而有所不同,例如某離婚女性對子女尚有照顧監護的責任,跟其他沒有生育經驗或 是沒有監護權的其他女性比較,其衝擊與轉變的適應期程必定有所不同;在接受學習期 中,不同階段生命週期的離婚女性對於舞蹈運動參與學習的體驗,亦皆有差異。. 二、舞蹈運動參與歷程:在運動參與過程中,參與者個體或多或少會受到時間、場 地、自我身心條件,或是經濟條件的限制與影響,從而對運動參與產生厭倦、疲乏,甚 至厭惡之感;同時,參與者可能又受到同儕的支持鼓勵或是實際參與益處的體驗,重新 再度回到運動參與的場域之中。離婚女性因為個人特質與成長經歷,選擇參與的舞蹈類 別型態將有所不同,而在參與過程中離婚女性在身理心理的體驗感受也影響其持續參與 的意願。一般而言,參與舞蹈運動之動機、阻礙因素與持續涉入之因素對離婚女性參與 舞蹈運動之效益有所關聯。阻礙因素愈高其參與效益程度愈低;反之持續涉入程度提高 則其參與效益將相對提升。. 三、舞蹈運動參與與運動社會化之關係:在社會化過程中,離婚女性歷經重要他人 以及家庭、學校、職場等各個階段的學習結果與影響,形塑了她們對於婚姻工作與人生 觀點中各種不同的角色學習、知識文化、意識形態,觀念認知以及價值觀。. 經由研究個案口述資料、訪談與參與觀察,本研究將探討三個主軸之過程與意義。 同時,本研究亦發現研究個案之生命週期在離婚女性之離婚適應與運動參與歷程的討論 中有相當重要的影響,例如不同年齡的離婚女性選擇舞蹈運動類型與動機不同,對於參 與效益體驗也不會一樣;生命週期中之重大生命事件,如子女監護權是否為女性所擁有, 以及當時離婚決定由何方提出,關係著她們在離婚衝擊的適應期程;此外,年齡較輕的 離婚媽媽對於身體意象、自我概念以及社會支持的獲得,也會有程度上的差異存在。 19.
(28) 第七節 研究報導人. 本研究報導人的選擇是研究者以自身的人際網絡為基礎,審視自身周遭所熟識之離 婚女性實際投入舞蹈運動參與的個案樣本當中,選取適當的研究對象。為求資料收集的 客觀性與多元性,受訪樣本須確實在婚姻離異之後方接觸舞蹈運動,且從事參與之舞蹈 項目要能符合大眾化與通俗性質之類型。. 本論文在研究開始初期,研究者設定年齡在 20 歲至 70 歲之間,以每 10 年為一階 段,每階段預計尋訪 3 位共計 15 位分別參與不同舞蹈類型之離婚女性研究報導人,研 究其不同生命週期在不同舞蹈運動類型的參與歷程。. 然而,本構想之研究報導人尋覓難度頗高,因為研究者所知悉符合上述立意之離婚 女性個案原本就不多;加上本身所熟識者或經由朋友介紹和引薦的離婚女性友人,幾乎 都不願意接受為受訪者。拒絕之原因部分是基於隱私,認為此議題屬於「個人秘密」不 願分享,抑或不願意談及當時婚姻離異的心情等;甚至部分個案對本研究嗤之以鼻、質 疑是否對離婚女性有研究議題以外之企圖作為,抑或質疑本研究主題是否符合所謂的社 會之善良風俗與道德正義!. 此外,研究者亦以電話以及電子郵件聯絡中彰投地區救國團社教中心、台中與彰化 張老師、台中晚晴協會,以及台灣婦女展業協會等相關教育機構與社福團體,希望相關 單位與機構能提供符合本研究條件的個案,以期在受訪者經歷背景的選擇上能夠更加多 元豐富,然而結果不是未獲回應,就是告知沒有適當條件可以提供。整體來說,本研究 的個案對象之尋求招募過程相當艱辛!. 最終,經由研究者努力的溝通與承諾,強調研究的正當性、嚴謹度以及未來在學術 研究的貢獻,終於在有限的個案中,選取三位目前分別以參與排舞、芭蕾舞、社交舞以 及有氧舞蹈為主,對研究訪談有友善意願,且具備敘說其舞蹈運動參與歷程與體驗感受 20.
(29) 能力之條件的離婚女性作為研究對象。在說服研究個案成為本研究的過程中,研究者不 斷的以自身對於參與舞蹈運動的專業認知、教學心得、演出表演經歷等話題與經驗,作 為聊天對談的話題與互動的機制;並藉由行動電話通訊軟體「LINE」隨時與研究個案保 持溝通與討論上的聯繫。研究者除了企圖與研究個案拉近彼此距離,增加舞蹈參與經驗 的交集,減少研究個案「不確定感」的心防,以求訪談調查過程的順利之外,亦希望在 未來的資料收集上能得到研究個案的生命以及參與舞蹈運動歷程中更多、更深層、有意 義的寶貴資訊。在個案確定成為研究對象,且願意全力配合研究者之研究方法與時程規 劃之後,隨即與之約定時間地點進行深度訪談,並配合研究者實際之現場參與觀察,開 始資料收集直到相關資訊飽和點之出現為止。. 此外,本研究之訪談口述資料除了來自三位研究個案之外,亦針對研究個案的好友 與同儕進行訪談與資料蒐集,例如松雪的排舞同儕好友,以及翠竹的芭蕾舞老師,希望 得以增加究資料來源的豐富性,以及提升未來研究結果的嚴謹與完整性。. 對於研究個案之個人資料,本研究對其稱謂均以代號為之,以表示對研究個案相關 資訊的保密與尊重。研究個案的代號以「松雪、翠竹、春梅」表示之,研究個案代號、 受訪當時年齡、婚齡、離婚時間、教育程度、生育子女數目與職業等相關資訊,如表 3-1 所示。. 21.
(30) 表 1-1 研究個案之基本資料表 受訪者 受訪時 代號. 年齡. 婚齡. 子女. 離婚. 教育. 子女. 時間. 背景. 數目 監護權. 職業. 松雪. 50. 14. 2002.10 專科. 2. 歸屬 夫. 翠竹. 42. 12. 2012.07 研究所. 2. 自己. 教. 冬梅. 51. 2. 自己. 自由業. 5 (16). 2015. 專科. (2005). 公. 離婚. 舞蹈參與. 樣本. 提出者. 類型. 來源. 前夫. 流行舞. 提出. 排舞. 自己. 流行舞. 提出. 芭蕾. 自己. 社交舞. 提出. 有氧舞蹈. 朋友介紹. 自行取樣. 朋友介紹. 註:因冬梅擁有二段婚姻,資料表 ( )內數字代表其第一次婚姻的婚齡與時間。. 本研究對於研究個案代號之命名係有其相當之意義。本研究邀請三位研究個案訴說 其生命故事,分享她們深刻的生命體驗。在多次的會面晤談之後,研究者被她們豐富的 生命與身體經驗所震撼與感動。在記錄與撰寫研究文本的過程中,發覺三位研究個案共 有堅強的人格特質以及在艱困環境中突破求生的意志,與歲寒三友「松、竹、梅」3三種 植物不畏酷寒,即便寒天凍地的惡劣環境中依然生氣盎然之特質相仿。松木經得起考驗, 是無所畏懼的勇者代表,符合第一位研究個案的生命故事的特質;而竹身有節,竹幹空 心,具有「虛心有節」的表徵,如同第二位研究個案習舞過程不屈的毅力以及對生活態 度的堅持與執著;所謂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梅花是國花,與第三位研究 個案經歷二次失敗的婚姻卻依然活得精采的故事,同樣具有女性堅忍不拔的精神象徵。 因此本研究個案之代號以「歲寒三友」為構想並加之以潤飾之文字,用「松雪、翠竹、 冬梅」來表示之。. 3. 歲寒三友係指松、竹、梅三種植物,早在宋朝文人林景熙的作品中已有記載。一般人們對松、竹、梅的 讚賞乃因其對抗嚴酷環境的自然能力,展現堅毅的情操,來勉勵與激發人們奮發向上的精神。 22.
(31) 關於研究個案的之其他背景資料,簡述如下:. 一、松雪. 松雪,55 年次,高雄市人,目前任職位於○○縣的行政院○○署。個性溫和謙順的 松雪,談吐之間溫文優雅,說話慢條斯理,為本研究第一位接受訪談之研究個案。因此, 關於松雪的生活背景、離婚過程與適應歷程及其舞蹈參與之經驗上,研究者均花費了相 當多的時間在收集相關資料、訪談時間之規畫實施以及訪談逐字稿的謄錄工作。. 松雪婚前生活單純,很少出門,沒有甚麼社交活動。民國 77 年結婚,從高雄遠嫁 至臺灣南投,育有一子一女,因為和前夫個性不合,二人價值觀不同,經常吵架。前夫 職業為汽車銷售員,因為業務關係經常跑外務,家事不常參與,經常打麻將晚歸,二人 意見不合常有衝突;而且前夫又屬大男人個性,生活以賺錢為主,金錢觀念很重,會為 一些小錢跟松雪計較吵架。在前夫多次主動提出離婚要求之下,松雪遂於民國 91 年同 意簽字離婚。早在民國 91 年以前雙方已多次協議離婚,惟松雪年事已高且思想保守的 父親堅決要求松雪在其有生之年婚姻不得離異,因此松雪隱忍至父親離世後才做出離婚 的決定。離婚後二子女歸前夫撫養,但前夫未履行離婚前財產分配協議,以致松雪離婚 後並無經濟上的支持,全靠當時微薄的薪資度日;再加上松雪離異時一對兒女年紀正小, 長大後的兒女對母親並沒有太多的記憶與認同,單方的思念讓松雪在離婚後的幾年經常 以淚洗面,難以度日。. 經歷人生婚姻挫敗、兒女骨肉親情不在,以及經濟困難的低潮,松雪在離婚第三年 後她告訴自己:人生不要想那麼多,要活在當下!因此開始在晚上步行至鄰近的體育場 健走運動,也因為被排舞音樂的吸引,松雪在民國 94 正式加入了運動場的排舞團體。 經由這幾年排舞運動的參與,讓松雪的生活色彩從黑白變成彩色;除了忘卻離婚負面的 情緒與想法之外,也因為排舞團隊裡幹部大姐的提攜,讓松雪進入到公家機關擔任聘僱 人員,經濟上也能有固定的收入。 23.
(32) 目前的松雪每天早睡早起,相當重視養生與規律的運動習慣。除了排舞之外,松雪 在每周六日清晨 5 點多會去體育場打太極拳;另外周六太極拳打完接著繼續 7 點 30 分 的十七式氣功。同時,她也是南投縣體育會排舞協會的成員之一,固定於每周一、三、 五參與排舞運動,參與頻率相當固定。此外,經由這幾年持續的投入參與,松雪本身也 成為一名社區排舞指導老師,協助指導社區民眾在晚間從事身體活動,分享排舞運動的 優點與好處。. 二、翠竹. 翠竹是○○中學的老師,與研究者認識時間最久,對舞蹈運動參與最為投入的一位 研究個案。63 年次的翠竹,是土生土長的○○市在地人。前夫與翠竹是青梅竹馬,從高 中時期就同班且互為男女朋友關係。直到翠竹研究所畢業後便結婚,婚後育有二女。因 為先生工作經營失敗,經濟上幾乎都仰賴翠竹,甚至利用翠竹名義私下向錢莊借貸,且 喜歡上網認識網路遊戲的陌生女子,甚至涉及網路性交易的糾紛。基於以上的理由,翠 竹認為前夫一而再、再而三地試探翠竹的底線,雙方彼此已無感情延續的可能,最終由 翠竹主動提出離婚之要求,於民國 101 年 7 月離婚。離婚後二個女兒由翠竹帶回娘家自 己撫養,除了全力撫養二個女兒之外,還要負擔娘家三個沒有工作能力的姑姑,因此整 個家庭的經濟的重擔全落在翠竹身上;再加上個性武斷的前夫經濟來源不穩定,婚前經 營書店管理不當造成財務困難的債務問題,離婚後前夫又屢次以翠竹的身分向銀行借款, 每月利息均由翠竹承擔,造成翠竹經濟上莫大的壓力。. 在離婚適應的過程中,翠竹自述內心最大的傷痛與壓力就是對家人的愧疚以及每月 債務本息的償還壓力。失婚對翠竹的婚姻認同產生很大的改變,在家裡,她不知道要如 何跟孩子們解釋這一段失婚過程;在學校,她不知道要如何教育學生正常的人生婚姻價 值觀。離異後回娘家面對三個姑姑,翠竹更是滿懷歉意,自己不幸福的人生還要拖累家 人,讓她們承擔照顧孩子的責任!此外,翠竹每個月的薪俸扣除銀行代扣的債務本息、. 24.
(33) 自己和小孩的保險、生活雜支,根本入不敷出,每到月中就必須跟家人、同事借錢才得 以應付月底的開銷。這些情緒與現實生計的壓力,是翠竹在離婚適應歷程中最艱辛的部 份。. 雖然失婚帶給翠竹情緒與經濟的失調與壓力,但是離婚後的翠竹在經濟上卻是能夠 獨立自主,決定自己的消費行為與意願。經由朋友介紹,翠竹開始接觸並參加○○市救 國團社教中心在晚間所開設的爵士舞蹈與拳擊有氧課程,從此成為救國團社區課程舞蹈 類別的常客。其後,救國團因緣際會的開設了成人芭蕾舞班,從小把「學芭蕾」當成夢 想的翠竹三年前便開始投入芭蕾舞的學習。她不在乎自己的年紀、身材或身段,她認為 現在的她學習芭蕾舞永遠不嫌晚!在過去人生的生涯中沒有這個機會,現在的翠竹可以 盡情的滿足上芭蕾課的身體伸展延伸、跳躍與旋轉,也很有自信的期待每一次的課程, 並且也很有意願的迎接舞蹈老師所安排的對外發表會與成果展。. 翠竹目前固定於每周一、三晚間參與芭蕾舞課程,同時也相當注意舞蹈表演藝術相 關資訊,對於部份表演藝術團體的展演,翠竹也會參與購票前往觀賞。對於本研究受訪 個案的邀請,翠竹即展現開放與支持的態度,讓研究者有較多的時間與機會可以向翠竹 訪問洽談與觀點釐清,是故在本研究中翠竹之生命故事最為深入與完整。. 三、冬梅. 冬梅的身分背景相當特殊,目前職業是命理師,而且有二段不愉快的婚姻史。冬梅 從小便跟隨其伯父在外從事命理工作,協助解讀香客所抽中之籤詩,看陽宅、算命、姓 名學,冬梅都有所涉獵,工作上完全繼承了伯父的衣缽。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冬梅經 常在外奔波忙碌,所以從小個性就比較海派,人際關係也比其他人豐富。從小她就喜歡 音樂,尤其唱歌,17 歲便認識了當時在西餐廳擔任琴師的第一任先生,交往七年後不顧 父親反對決定結婚,婚後育有一男一女。婚後因為先生在金錢上無法有效管理,入不敷 出,導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迫使冬梅不得已在持續原本的命理工作之外,另外再開設 25.
(34) 個人補習班,並且嘗試到職業學校兼課,教授美容彩妝的技術。經濟的壓力以及先生出 家的劇變,讓冬梅人生第一段婚姻畫上句點。. 失婚之後的冬梅,不讓自己永遠處於人生的低潮,面對工作性質上情緒的鬱悶,冬 梅不得不思考在工作之外,尋求休閒活動的學習與參與。藉由參加救國團社交舞課程, 冬梅認識了男性的舞伴,二人日久生情,開始了她的第二段婚姻。無奈冬梅遇人不淑, 上天並沒有眷顧她的第二次婚姻,第二任先生與冬梅結為夫妻之後便辭去工作,在家遊 手好閒,生活經濟上不但完全依賴冬梅,甚至用威脅、誘騙的方式將冬梅的血汗錢騙走。 這樣的情況持續發生,再加上這任先生經常辱罵冬梅與第一任先生所生的孩子,完全忽 略他們的存在,這些狀況遂成為冬梅第二次離婚的導火線。. 經歷二次婚姻的挫敗,冬梅曾經封閉了自己,潛心研讀書籍。雖然冬梅立過誓不再 參與所有的社交舞活動,也把所有華麗昂貴的舞衣、舞鞋丟棄,不過冬梅仍然無法忘記 跳舞能給她帶來生活上正面的能量。而且冬梅迫切的需要透過身體的活動,以紓解她兩 次失婚所造成生活與精神上壓力。因此在第二次的婚姻結束後,冬梅又回到救國團社教 中心,追求舞蹈運動給她帶來身心與精神上的寄託。目前冬梅從事參與之舞蹈運動為 ○○市救國團社教中心於每周三與周五所開設之「激瘦燃脂有氧舞蹈」課程,無論天候 寒流低溫或刮風下雨,她絕不缺席,投入程度可謂認真積極。現在的冬梅完全不再對婚 姻有任何的憧憬與希望,與第一任先生所生的一對兒女也成家立業、事業有成,除了持 續命理工作之外,跳舞流汗,含飴弄孫,她很滿足現在的生活。. 在聯繫訪談適宜的細節中,冬梅表示相當樂意協助,其實她的身體條件並不允許晚 上進行長時間的訪談對話,原因係冬梅個人的生理特質是晚上容易失眠,平時晚間八點 以後盡量是不說話的。她也表示訪談當天寧願晚上吃安眠藥,也要協助本研究訪談的完 成;此外,冬梅還特別跟客人交代說訪談當天晚上不要來找她,就算鐵門沒拉上也請客 人不要進來;或是對堅持上門看相的客人作善意的欺騙,亦即訪談當晚絕對不做生意, 某程度來說為了滿足本研究之訪談,冬梅可以說是做了相當大的犧牲! 26.
(35) 至於上述三位研究個案訪談地點的選定,將以研究個案之意願與習慣之場所為考量。 因此訪談研究個案之地點,均以受訪者之意願以及工作環境為前提,選擇在個別、安靜、 隱密的場所中進行。因為研究者與研究個案白天時間都有工作要務,因此都利用晚上時 段來進行訪談。其中,松雪與翠竹的訪談地點均選在餐廳或速食店;冬梅則因為平日三 餐慣於自己料理且忌諱外食,因此冬梅堅持以自宅為訪談地點。所有的訪談均在事先徵 得研究個案的同意,並簽具訪談同意書;訪談經過全程予以錄音,並且向研究個案說明 所有書面發表與出版之文本中,都將隱匿其姓名。. 27.
(36) 第八節 研究資料分析. 有關資料蒐集的部分,在徵詢研究參與者的同意下,於訪談過程使用錄音方式,再 於訪談結束後謄寫成逐字稿。在訪談大綱的引導下,必要時仍應依研究參與者的回答, 再作深入的探究。所有的逐字稿之代碼方式,採「受訪者代號+主題序號+段落序號」 來編碼,例如「松 1-2-3」為松雪女士第一次訪談在主題 2 所敘說的第三個段落資料。 而逐字稿的紀錄方式,若研究參與者所言之贅字內容與資料分析無關,則以「……」代 表,不再逐字列出;與研究受訪者真實之感受或表情,若有重要之動作表現,則在 ( ) 裡用文字描述;而有關研究者所做之研究摘要,則標示「摘」並加註日期,方便整個研 究進程做比較。最後,每次訪談後所做之札記省思,則以「札」並加註「日期」加以呈 現。有關資料的編碼與轉譯符號所代表的意義如下表所示:. 表 1-2 資料代碼與符號意義說明 編碼. 符號意義說明. 松 1-2-3. 表示松雪女士第一次訪談在主題 2 所敘說第三個段落之訪談逐字稿資料. …… (). 表示語句未完、有所保留與省思,或與研究無關之內容 代表研究者個人的想法或是動作表現. 摘 0501. 代表研究者於 5 月 1 日所做之摘要. 札 0502. 代表研究者於 5 月 2 日所做之札記省思. 另外,在本研究論文第五章進行分析與討論時,為求閱讀上的方便以及明確做出分 析文本內容之區隔,受訪者逐字稿之文字將以斜體呈現,如下所示。. 我會去跳舞,最主要是我想去發洩!我每天都在聽客人講話啊,聽得自己很煩, 所以有時候我很想吶喊,我想去海邊去喊一喊。可是我更喜歡跳舞唱歌律動, 也很想流一流汗,所以我只能往有音樂有律動的地方走去……。 (梅 3-2-1) 28.
(37) 第九節 研究信實度. 對於一個研究的進行,如何讓研究成果被讀者接受,認為可信,且認為接近「真實」 (reality)是非常重要的。以質性研究而言,想要像實證研究一樣採用一樣的方法對研 究進行嚴格的實驗管控、或複製研究、或是進行研究信效度之考驗等,幾乎沒有任何可 能性。因為質性研究的主要研究工具是「人」,而人有偏見與體力上的限制,所以容易 產生一些變化,而導致事實的改變 (Lincoln & Guba, 1999)。由於「真實」由人所建構, 或是再建構,因此研究者就必須展示其如何建構真實價值 (truth valve),展現建構的合 適性。然而一個質性研究者如何達到所謂的「信效度」的標準,取信於他人?Lincoln 和 Guba (1999)曾提出四個層面:可信賴性 (Credibility)、可轉換性 (Transferability)、可 靠性 (Dependability)、可確認性 (Confirmability)來取代實證研究的信效度。. Lincoln 和 Guba 所建議的方法可以確實協助質性研究之進行,並提高其研究品質。 本研究故本研究主要針對 Lincoln 和 Guba 對可信賴性和可轉換性這兩個層面所建議 採用的方法技術,來進行資料收集與檢核,以期幫助研究者克服並超越個人主觀偏見, 堅持嚴謹性,建立信實度,提昇本研究之品質,讓研究更具價值性。. 一、專業知能與密集持續觀察以提高實地研究活動的可信度. 為達到提高研究發現與結論之可信度,本研究之實地研究活動進行期間雖然不到一 年,但因為研究者長期投入於舞蹈教學領域的關注,並且對舞蹈參與場域及其文化的熟 悉與了解,讓研究者在短時間內能夠獲得受訪者充分的信任,建立研究者和研究參與者 彼此之間的默契;在通過研究計畫進入資料收集階段時,透過研究者密集的參與和觀察, 保持與受訪對象離婚女性友善的互動,讓研究資料之收集能更加豐富飽滿。. 29.
(38) 二、進行資料三角交叉比對檢證. 除了進入舞蹈參與現場進行觀察記錄以避免資料所呈現之意義不夠客觀之外,研究 者亦將透由舞蹈現場參與觀察筆記、深度訪談內容、相關文件照片等,進行資料三角交 叉比對檢證,以有效提升研究資料之信實性。. 三、同儕校對. 為避免個人的主觀、情感和資料收集不足,造成研究中立性之偏頗,因此在研究期 間,研究者徵詢二位研究同儕好友共同來協助本研究之進行。一位為臺灣大學心理學研 究所博士班畢業,對於社會特殊教育與女性研究有許多研究與發表心得,同時精通質化 與量化統計研究法之學術背景;另一位協助者亦為師大體育系博士班畢業,也同為舞蹈 愛好者,長期浸淫在舞蹈藝術表演中,在運動社會學領域中有諸多心得與學術上的貢獻。 經由二位研究同儕之協助,本研究得以與之討論資料收集情形,以及在舞蹈現場的實際 遭遇,並且提供觀點以供參考。在論文寫作期間,他們也提供諸多研究方向與思維角度 的調整,對研究者更大的幫助是分享研究者的想法,並在研究期間提供許多精神上之支 持。. 四、隨時質疑研究推論的正當性. 研究資料之分析詮釋是否正當與合理,亦是質性研究應注意的問題。因此在研究期 間,研究者經常要求自己站在一個資料評鑑者的角度來重新檢視所收集之原始資料,並 且對於不斷的沈思指導教授對研究者所提出之質疑與建議。此外,在研究過程中也接受 指導教授之提醒,對於訪談對象應擴及離婚女性之閨密好友等許多建議,應可避免資料 收集佐證不足造成分析偏頗失真之虞的困境。. 30.
(39) 五、成員檢核. 在成員檢核方面,本研究分正式和非正式兩方向來進行。正式方面就是所有資料都 回歸提供資料者去進行資料檢核。例如對本研究第一位離婚女性松雪進行的觀察札記, 在重新繕打成電子檔後,傳交給她進行檢核確認,對於札記中研究者所提之疑惑,她就 會提供其認知或想法,協助解決研究者所發現之問題疑慮;而其它所有訪談的紀錄,則 於逐字稿謄寫完成時,交付各受訪者進行確認註記後收回並依其意見,重新整理成研究 分析用之文本。. 在非正式部分,則由研究者於觀察現場,透過與研究個案的朋友或授課教師閒聊以 及非正式晤談時,詢問研究者的疑問,或是確認研究所收集到的資料和資訊是否切合實 際情形。這些過程可以協助對於研究目的進行的評估,及時更正研究方向的錯誤,並確 認個別資料的合適性與正確性,更可突顯離婚女性生命中重要事件的來龍去脈及其意義, 對資料分析均有相當大的幫助。. 六、研究札記. 研究札記在本研究中尚有建立質性研究信實度的功能。為真實了解離婚女性在舞蹈 運動參與場域的實際參與情形,並能接近真實呈現所有的過程,本研究者以客觀的角度 與立場,不做任何主觀意識的解釋與評論,而是詳實的觀察與記錄舞蹈參與現場之所見, 諸如研究個案在舞蹈運動的參與過程、與老師及同儕的溝通、團隊成員間的互動形式內 容、舞蹈場域環境、音樂及動作的呈現等等之觀察紀錄文本;另外,在完成觀察記錄文 本之後,研究者視需求進行研究扎記之撰寫。研究者進行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現場參與 觀察時,對於現場環境中人、事、時、地、物所見之特殊、有趣或困惑之處,所記錄下 來待求解惑的問題;或是針對訪談資料收集以及參與觀察記錄文本,反覆閱讀收集之資 料記錄有所洞見時所做成的記錄。. 31.
(40) 以上這些方法的採用,期望對本研究的中立客觀性,能有所幫助。雖然質性研究透 過人來對他人進行研究,但是人具有七情六慾,對事情的反應有無限可能,無法於研究 方法的設計上做到像實證研究所謂的純正絕對客觀 (曾秀鳳,2006:171),但是透過以 上的方法,使研究個案的觀點與敘說,可以接近真實的呈現,並幫助研究者隨時檢視並 監督自己的想法,應能避免偏頗並達到建立質性研究信實度之可能。. 32.
(41) 第十節 研究倫理. 在本研究過程中,對於研究個案之婚姻經驗、生活隱私之外,或許將涉及到其它有 關道德的議題、自我的主觀價值,抑或男女間不平等權力的關係,因此適當的研究行為 將成為研究社群重視及共同遵守的規範。為求研究品質,研究者將全力與研究對象建立 良好合作關係。此外,基於研究倫理的規範,秉持互相尊重與維護研究對象的權益,研 究者本身進行以下之自我行為規範。. 一、告知後同意. 充分告知研究對象關於本研究目的,以及參與研究的意義與其權利,包括被要求配 合的行為、花費時間、可能有的風險與收穫、資料上的保密措施等等,以便能讓研究對 象做出最有利的選擇。研究對象同意參與研究後,將簽署研究同意書,若研究對象因為 個人因素欲終止研究關係,未來隨時都可以退出研究。. 二、保密措施. 進行研究前,主動告知研究對象本研究所承諾的保密措施,包括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在錄音筆中出現的姓名、服務機構、重要他人的姓名等等,在論文資料以及訪談逐字稿 中均以化名或匿名表示,所蒐集的錄音資料或相關文件均妥善收藏,以保障研究對象的 權益。. 三、尊重與互惠. 在訪談進行時,研究者確定研究對象願意接受錄音或文字紀錄時,才開始進行。訪 談後,並將資料分析後的結果,不定期與研究對象做討論與修改。基於互惠原則,訪談 中研究者經常口頭給予研究個案優秀行為的認同與肯定。在約定的訪談時間之外,平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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