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研究的進行,如何讓研究成果被讀者接受,認為可信,且認為接近「真實」
(reality)是非常重要的。以質性研究而言,想要像實證研究一樣採用一樣的方法對研 究進行嚴格的實驗管控、或複製研究、或是進行研究信效度之考驗等,幾乎沒有任何可 能性。因為質性研究的主要研究工具是「人」,而人有偏見與體力上的限制,所以容易 產生一些變化,而導致事實的改變 (Lincoln & Guba, 1999)。由於「真實」由人所建構,
或是再建構,因此研究者就必須展示其如何建構真實價值 (truth valve),展現建構的合 適性。然而一個質性研究者如何達到所謂的「信效度」的標準,取信於他人?Lincoln 和Guba (1999)曾提出四個層面:可信賴性 (Credibility)、可轉換性 (Transferability)、可 靠性 (Dependability)、可確認性 (Confirmability)來取代實證研究的信效度。
Lincoln 和 Guba 所建議的方法可以確實協助質性研究之進行,並提高其研究品質。
本研究故本研究主要針對 Lincoln 和 Guba 對可信賴性和可轉換性這兩個層面所建議 採用的方法技術,來進行資料收集與檢核,以期幫助研究者克服並超越個人主觀偏見,
堅持嚴謹性,建立信實度,提昇本研究之品質,讓研究更具價值性。
一、專業知能與密集持續觀察以提高實地研究活動的可信度
為達到提高研究發現與結論之可信度,本研究之實地研究活動進行期間雖然不到一 年,但因為研究者長期投入於舞蹈教學領域的關注,並且對舞蹈參與場域及其文化的熟 悉與了解,讓研究者在短時間內能夠獲得受訪者充分的信任,建立研究者和研究參與者 彼此之間的默契;在通過研究計畫進入資料收集階段時,透過研究者密集的參與和觀察,
保持與受訪對象離婚女性友善的互動,讓研究資料之收集能更加豐富飽滿。
二、進行資料三角交叉比對檢證
除了進入舞蹈參與現場進行觀察記錄以避免資料所呈現之意義不夠客觀之外,研究 者亦將透由舞蹈現場參與觀察筆記、深度訪談內容、相關文件照片等,進行資料三角交 叉比對檢證,以有效提升研究資料之信實性。
三、同儕校對
為避免個人的主觀、情感和資料收集不足,造成研究中立性之偏頗,因此在研究期 間,研究者徵詢二位研究同儕好友共同來協助本研究之進行。一位為臺灣大學心理學研 究所博士班畢業,對於社會特殊教育與女性研究有許多研究與發表心得,同時精通質化 與量化統計研究法之學術背景;另一位協助者亦為師大體育系博士班畢業,也同為舞蹈 愛好者,長期浸淫在舞蹈藝術表演中,在運動社會學領域中有諸多心得與學術上的貢獻。
經由二位研究同儕之協助,本研究得以與之討論資料收集情形,以及在舞蹈現場的實際 遭遇,並且提供觀點以供參考。在論文寫作期間,他們也提供諸多研究方向與思維角度 的調整,對研究者更大的幫助是分享研究者的想法,並在研究期間提供許多精神上之支 持。
四、隨時質疑研究推論的正當性
研究資料之分析詮釋是否正當與合理,亦是質性研究應注意的問題。因此在研究期 間,研究者經常要求自己站在一個資料評鑑者的角度來重新檢視所收集之原始資料,並 且對於不斷的沈思指導教授對研究者所提出之質疑與建議。此外,在研究過程中也接受 指導教授之提醒,對於訪談對象應擴及離婚女性之閨密好友等許多建議,應可避免資料 收集佐證不足造成分析偏頗失真之虞的困境。
五、成員檢核
在成員檢核方面,本研究分正式和非正式兩方向來進行。正式方面就是所有資料都 回歸提供資料者去進行資料檢核。例如對本研究第一位離婚女性松雪進行的觀察札記,
在重新繕打成電子檔後,傳交給她進行檢核確認,對於札記中研究者所提之疑惑,她就 會提供其認知或想法,協助解決研究者所發現之問題疑慮;而其它所有訪談的紀錄,則 於逐字稿謄寫完成時,交付各受訪者進行確認註記後收回並依其意見,重新整理成研究 分析用之文本。
在非正式部分,則由研究者於觀察現場,透過與研究個案的朋友或授課教師閒聊以 及非正式晤談時,詢問研究者的疑問,或是確認研究所收集到的資料和資訊是否切合實 際情形。這些過程可以協助對於研究目的進行的評估,及時更正研究方向的錯誤,並確 認個別資料的合適性與正確性,更可突顯離婚女性生命中重要事件的來龍去脈及其意義,
對資料分析均有相當大的幫助。
六、研究札記
研究札記在本研究中尚有建立質性研究信實度的功能。為真實了解離婚女性在舞蹈 運動參與場域的實際參與情形,並能接近真實呈現所有的過程,本研究者以客觀的角度 與立場,不做任何主觀意識的解釋與評論,而是詳實的觀察與記錄舞蹈參與現場之所見,
諸如研究個案在舞蹈運動的參與過程、與老師及同儕的溝通、團隊成員間的互動形式內 容、舞蹈場域環境、音樂及動作的呈現等等之觀察紀錄文本;另外,在完成觀察記錄文 本之後,研究者視需求進行研究扎記之撰寫。研究者進行離婚女性在舞蹈運動現場參與 觀察時,對於現場環境中人、事、時、地、物所見之特殊、有趣或困惑之處,所記錄下 來待求解惑的問題;或是針對訪談資料收集以及參與觀察記錄文本,反覆閱讀收集之資 料記錄有所洞見時所做成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