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學前融合教育之黃金期
馬敬涵 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一、前言
熙熙攘攘的幼兒園,一群孩子們正在學習區進行活動,老師陪伴小朋友進行 積木建構的遊戲。突然,砰的一聲,小佳將教室裡的玩具全部翻倒,並且把玩具 一件一件的丟出去,老師立即制止小佳的動作,並將小佳帶至一旁冷靜,了解小 佳發生什麼事?小佳怎麼了呢?原來小佳有情緒困擾的問題,每當有不合他意 時,便會情緒高漲伴隨攻擊性的行為出現。玲玲在家中安靜地玩著裝有半瓶水的 寶特瓶,奶奶讚賞玲玲只要一個寶特瓶,玲玲就可以玩一整個下午,真是乖孩子, 但恕不知玲玲卻有可能是自閉症幼兒的潛藏案例。德德兩歲,原本應該是咿咿呀 呀愛說話的年紀,但他卻靜靜地坐著不言不語,因為德德有先天性的聽力障礙導 致德德的語言發展也跟著遲緩,致使德德到了兩歲都還不會說話。以上這些案例 大不相同,父母往往會忽略孩子的發展,也或許是抱持著大隻雞慢啼的心態,認 為孩子年紀小,長大就好了,但就在這過程中,有時就會錯過了幫助孩子發展的 黃金時機,當孩子還不會自己說出需求,父母更需要細心觀察孩子的行為,給予 孩子最需要、最適切、最適當的協助,更重要的是用心對待、給予溫馨陪伴與成 長。二、 認識早期療育
(一) 什麼是早期療育 早期療育是指藉由持續和系統化的努力,協助出生至五歲可能發展遲緩的嬰 幼兒及其家庭服務(Meisel,1990),而依兒少法第八條早期療育,是指由社會福 利、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未滿六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 庭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治療、教育、諮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照顧(兒 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2015),也就是說兒童發展的專業人員會針對出生 至學齡前階段有特殊需求的幼兒提供各項專業治療服務,身心障礙幼童類別包含 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語言溝通障礙、學習障礙、情緒障 礙……等等,在幼兒時期,幼兒各方面的發展尚未定型,仍有可塑性與進步空間。 因此,藉由早期療育可促進發展遲緩幼兒之發展狀況,對遲緩現象可以減輕甚至 消除,達到早期發現及早協助及療育的功能。(二) 把握 0~6 歲黃金早療期 國內外發展學專家將學齡前視為幼兒成長之關鍵期,幼兒在此時期不管是語 言、認知、粗大動作、精細動作、社會情緒與自理能力都是發展十分快速的,家 長可以利用兒童發展檢核表,檢視寶貝發展情形,當您發現寶貝的發展里程碑有 所落後時,建議您帶著寶貝至醫療院所做進一步的評估,如果寶貝在評估鑑定之 後,有療育需求,則可尋求醫療院所、社區早療中心、學校……等等資源協助, 讓發展異常的幼兒有機會同享快活的幼年時光。
三、 學前融合教育
(一) 何謂學前融合教育 「在學校的環境內賦予所有學生相同的教育機會,身心障礙學生經由融合教 育的策略,可獲得未來進入社區的準備(鄭麗月,1999)。」簡而言之,在幼兒 園有特殊需求的幼兒也應與一般幼兒一樣,擁有相同學習的權益與機會。 (二) 學校教育的資源協助 根據民國八十七年教育部(教育部,1998)修訂《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七條,強調「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為原則」, 而各縣市政府因應第七條「普設學前特殊教育設施,提供適當之相關服務」之規 定,鼓勵公立幼兒園接受特殊需求之幼兒,實施融合教育。臺北市教育局更規定 公立幼稚園不得拒絕特殊幼兒,並且釋放名額讓特殊幼兒能優先入學,聘請巡迴 輔導老師以及學前特殊教育之幼教師進行相關的輔導與教學,而普通班的幼兒園 教師也必須接受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在職訓練(王天苗,2003),原為每學年須 接受 3 小時的特殊教育訓練,但於 107 年修正為每學年 6 小時的專業知能訓練。 根據上述相關法令的規定,政府在於推行學前融合教育找了許多法源依據與管 道,讓特殊幼兒除了進入到特殊學校,還有普通班融合教育的選擇,讓特殊需求 之幼兒能進入到普通班上課,給予幼兒相同學習的機會,教師為讓特殊需求的幼 兒能有更專業的學習機會,園方會依照幼兒需求申請專業的服務團隊包括治療 師、社工人員等專業人員組成的團隊,以增加幼教老師與家長的知能,針對特殊(三) 學前融合教育之困難 綜上所述,政府極力讓特殊需求幼兒能有入普通班同等學習的機會,進行融 合教育,但在教學現場往往仍有落實的困難。從其他美國學者的研究結果也說明 了學前融合教育是複雜的、困難的例如:Marchet(1955)以半結構訪談了十位 普幼老師結果發現,老師雖然對課程規劃、個別教育化教學等會遭遇困難,但是 認為實施融合教育最大的問題並非來自教學,而是行政和教學時間的分配,學校 組織與行政程序、經費或空間設備等行政的問題(王天苗,2003),同樣在我國 教學現場筆者觀察學前融合教育的情形,最常看到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幼兒園教 師,因種種困難而無法幫助有需求之幼兒,例如:幼兒園一個班級裡有 30 位幼 兒 2 位老師,其中若有特殊需求的幼兒,需要老師的協助,那其餘 29 位幼兒只 剩一位老師照顧,在教學現場老師很難抽出額外的時間去關注特殊幼兒,無法給 予有需求的幼兒完善的引導與關注,進而影響教師之教學品質。然而,也有部分 有特殊需求的幼兒是在開學後經過發展篩檢發現的,也就是說班上有需求之特殊 幼兒可能增加至多位以上,幼兒的需求增加了,但教師人數並沒有增加,如此繁 重的師生比,加上教師不僅有繁忙的班務又可能兼任行政工作,特殊幼兒的個別 化教學該用什麼機會?用什麼時間去執行?而若教師多關注在特殊幼兒上,那其 餘幼兒的受教機會是否會被影響呢?兩者間又該怎麼平衡?值得關心幼兒學前融 合教育之同道們深思。
四、結語與建議
(一) 結語 臺灣近年出生率越來越低,但發展遲緩兒的數量並沒有減少,發展遲緩的原 因有很多,已有多篇研究顯示嬰幼兒發展是取決於先天「遺傳特徵」及後天「環 境經驗」的交互影響(陳培濤,2004),而造成後天幼兒發展遲緩可能的原因多 屬:環境刺激不足、家長的過度保護導致幼兒活動量不夠,造成孩子的動作發展 落後;或者 3C 保母的出現,家長不想帶孩子時就讓孩子與 3C 產品獨處,久而 久之可能會影響幼兒的視力,甚至語言刺激不足,所以當孩子發展落後、有需求 出現時,請不要再抱持大雞晚啼想法,早一點給予孩子多一點的刺激,或調整自 己的教養態度,多多陪伴孩子學習與成長。(二) 建議 1. 加強宣導早期療育的重要性 政府應積極宣導外,可以透過更多元的單位,例如:醫療院所、衛生所、社 會教育機構、非營利組織及學校單位,甚至是文化中心、家庭教育中心或親子館 等,都能藉由文宣、親職講座來加強宣導早期療育之重要性。 2. 提供多元管道方便取得資源 在資源部分,像是政府的政策、經費補助、專業人員對特殊幼兒的發展評估 與鑑定、醫療單位的早療服務;學校的行政系統以及人力支援、專業團隊的合作 性計畫與決策等,應持續而不間斷的給予特殊教育服務,以促使融合教育的有效 實施。(廖又儀,2006)且因應資訊化時代,政府應建置豐富的資訊平臺、APP, 提供更多元的管道與訊息,讓家中有特殊需求幼兒的家長,能快速取得資源,例 如: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早療通報轉介中心網頁的常見問題,能清楚為有特殊需求 的家長解惑。 3. 建立全新的學前融合環境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希望,政府應重新檢視學前教育現場,若欲執行融合教 育,相關的配套則需因應現場學前教師的實際需求,例如:針對學前融合教師提 供有效的在職訓練、提供相關醫療人員或特教社工進入班級支援、降低師生比紓 減老師壓力以招收一名特殊需求幼兒可減少二至三名普通幼兒(賴美智,2005), 給予幼兒與教師擁有一個友善溫馨的學習與教學環境。 參考文獻 王天苗(2003)。學前融合教育實施的問題和對策—以臺北國小附幼為例。 特殊教育研究學刊,25,1-25。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2015年11月11日)。
廖又儀(2006)。淺談幼教新趨勢—學前融合教育。特殊教育文集,8,63-88。 賴美智(主編)(2005)。手拉手我們都是好朋友:學前融合教育實務工作手 冊。臺北市:第一社福基金會。
鄭麗月(1999)。從特殊兒童的融合教育談學校行政的配合。特教新知通訊,
6(1),1-4。
Shonkoff, J., & Meisels, S. (1990). Early childhood intervention: The evolution of a concept. In S. Meisel & J. Shonkoff (ed.). Handbook of early childh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