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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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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E.18-19208 (C) 041218 061218

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第三十二届会议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 月 1 日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16/21 号决议附件第 5 段提交的国家报告*

阿富汗

* 本文件原文照发。文件内容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秘书处表示任何意见。

大 会

Distr.: General 13 November 201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2)

目录

页次

缩略语 ... 3

一. 导言 ... 4

A. 报告编制进程 ... 4

B. 上一轮审议所提出建议和自愿承诺的落实情况 ... 4

二. 保护和促进人权 ... 9

三. 公民和政治权利 ... 12

A. 基本自由... 12

B. 法治和善政... 13

四.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 15

A. 获得卫生服务权 ... 15

B. 受教育权... 16

C. 享有适足生活水准权 ... 17

五. 特定群体 ... 18

A. 妇女 ... 18

B. 儿童 ... 21

C. 战争受害者... 22

D. 残疾人 ... 23

E. 难民、回归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 ... 23

F. 新的和正在出现的问题,包括与之相关的成就和挑战 ... 24

G. 需要国际社会支持的挑战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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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语

AGO 总检察长办公室 AIHRC 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 A-SDGs 阿富汗可持续发展目标 CFT 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

DiREC 流离失所者和回归者事务执行委员会 EVAW 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GoIRA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 HDC 高级发展委员会

HPC 高级和平委员会 ICC 国际刑事法院 IDLG 地方治理独立局 IEC 独立选举委员会 MoD 国防部

MoE 教育部 MoFA 外交部 MoHE 高等教育部 MoHRA 朝觐和宗教事务部 MoIC 新闻和文化部 MoI 内政部 MoJ 司法部

MoLSAMD 劳动、社会事务、烈士和残疾人事务部 MoPH 公共卫生部

MoRR 难民和归国部 MoU 谅解备忘录 MoWA 妇女事务部 MoRRD 农村复兴与发展部 NDS 国家安全局 NGO 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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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导言

1.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根据国内和国际承诺,有义务履行国际人权公约并 且向国际监测机制提交报告。联合国重要的监测机制之一是普遍定期审议。

A. 报告编制进程

2. 在收到 2014 年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所提出的建议后,阿富汗司法部作为负 责实体的任务是向阿富汗所有政府部门传播该报告,并为全国所有部委举办研讨 会和讲习班,以落实人权价值观。司法部在 2014-2016 年期间为政府所有相关部 门开展了 9 项关于提高认识和进行磋商的国家方案。此外,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 会作为国家人权机构,为阿富汗各省的社会各行各业在人权问题上提高认识和开 展培训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正在与政府各部门、阿富汗独立人权委 员会以及国家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等举行广泛协商,以编写国际人权文书执行报 告。政府制定了一项行动计划,要求有关部委在司法部的严格监督下执行这些建 议。

3.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根据人权理事会准则(A/HRC/DEC/17/119)为第三 轮审议提交报告。此外,本报告重点关注阿富汗政府为 2014 年第二轮审议提交 报告后所收到建议以及阿富汗在候选人权理事会成员期间做出的自愿承诺的落实 情况。1 为编制本报告,阿富汗政府设立了以下三个国家委员会,以便处理为普 遍定期审议提交报告的问题:

 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是编制报告的领导机构,负责发起报告编制 进程,对进程开展监测,包括识别各种障碍、针对各种挑战而提供解 决方案并且为报告定稿。

 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是由 36 个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成员组成的 代表机构,参与评估和集体讨论普遍定期审议所提建议的实施情况并 且为下次报告提供数据。然后,该委员会在报告中反映政府各部门的 执行措施。

 起草委员会:组成起草委员会的是一些技术委员会成员、外交部人权 和妇女国际事务报告编写办公室以及法律顾问,任务是根据联合国发 布的报告指南编写报告草稿。

B. 上一轮审议所提出建议和自愿承诺的落实情况 贯穿各领域的问题

法律框架2

4. 在本国总统的直接监督下,阿富汗政府成立了 8 个发展理事会。各理事会是 国家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协调不同部门所有政府实体的活动。2016 年成立了法 治和反腐败理事会,以改革司法制度、加强法治、恪守人权、增加诉诸司法的机 会和打击腐败。

(5)

5. 2014 年至 2018 年,阿富汗出现广泛的法律变化,并取得了以下成就:

2014 年:

 《刑事诉讼法》

 《儿童监护法》

 《防止资助恐怖主义法》

 《反洗钱和犯罪所得法》

 《特别法庭管辖权结构法》

 《矿物法》

 《人口统计登记法》

 《商业合同和财产出售法》

 《国家部门代理部长和司长相关事务法》

2015 年:

 《悼亡仪式法》

 《生产点地理标志法》

 《电信征税法》

 《军事高等教育机构法》

 《护照法》

 《阿富汗银行法》

 《税务管理法》

 《政府官员工资法》

 《外国公民在阿富汗旅行和居留法》

 《民事高等教育法》

2016 年:

 《电力服务管理法》

 《增值税法》

 《立法事务科学人员、法学研究所及其他类似职业人员权利法》

 《粮食安全法》

 《刑事诉讼法关于打击恐怖主义与危害国内外安全罪的附件一》

 《采购法》

 《公共和私人参与法》

 《红新月会事务管理法》(阿富汗红新月会)

 《植物品种保护法》

(6)

 《动物卫生法》(兽医)

 《农业杀虫剂法》

 《商业和工业秘密保护法》

 《外国商品贸易法》

 《支持综合枢纽制订法》

 《海关法》

 《消费者保护法》

 《国家财产授予法》

 《植物保护和检疫法》

 《核能源法》

 《立法文件出版和执行的处理方式法》

 《禁止人口贩运和移民法》

 《选举法》

 《创作者、写作者、艺术家和研究人员权利保护法》(版权)

 《国际条约和公约法》

2017 年:

 《发明人与发现人权利保护法》

 《土地管理法》

 《军官、尉官和军士人事事务法》

 《征收法》

 《保护国内工业法》

 《城市发展和住房法》

 《婚礼法》

 《立法法令颁布法》

 《禁止酷刑法》

 《集会、罢工和示威法》

 《国家官员和雇员资产申报和登记法》

 《禁止骚扰妇女和儿童法》

 《禁止毒品和麻醉品法》

2018 年: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关于实施替代监禁和拘留的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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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法》

 《破产法》

 《畜牧业管理法》

 《外国军用飞机和直升机在本国领空飞行管制法》

 《道路运输法》

 《获取权利法》

 《获取信息法》

 《行政诉讼法》

 《社会保护法》

 《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法》

 《反腐败法》

 《举报人保护法》

6. 在起草和通过上述法律时,已纳入阿富汗加入的全部国际公约。

7. 此外,阿富汗自 2014 年起修订了 30 多部法律,并起草了《儿童保护法》、

《家庭保护法》和《移民法》,以便议会通过。

8. 此外,阿富汗政府自 2014 年以来颁布了以下条例:

 《关于防止资助恐怖主义的相关程序管理条例》

 《关于水资源岸边和周边环境以及水基础设施的条例》

 《拘留中心事务管理条例》

 《关于引渡嫌疑人和被指控人以及移交被定罪人的条例》

 《关于政府部门支持人权的条例》

 《关于处于危险中卫生人员特权的条例》

 《关于私营大众媒体开办及其活动的条例》

 《关于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的条例》

 《城市非官方房地产管理条例》

 《妇女庇护所条例》

9. 此外,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 2014 年以来批准了以下国际人权文书:

 《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海牙公约》,2015 年;

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2016 年;

 《被判刑者转移公约》,2016 年;

 《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2018 年。

(8)

新《刑法》3

10. 2018 年 2 月,总统以一项立法法令贯彻新《刑法》;新《刑法》涵盖了恐 怖主义、网络犯罪、选举所涉犯罪、腐败以及《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所列罪行等 新罪行。

11. 新《刑法》对刑事司法进行了改革,引入监禁和拘留替代办法。此外,新

《刑法》取消了对荣誉杀人的准许,以防止任意和非法谋杀。

12. 死刑:新《刑法》大大减少了适用死刑的罪行数量。按旧刑法可以判处死刑 的大多数罪行现在都可以按新《刑法》判处终身监禁。

13. 此外,总检察长在 2018 年设立了死刑案审查特别委员会。委员会复查每个 死刑案,以确保公平审判的所有必要标准都得到考虑。截至 2018 年 10 月,死刑 案已下降 50%。

14. 此外,阿富汗总统设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审查死囚犯案件。委员会在事实调 查之后,建议总统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

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4

15. 尽管存在着挑战,但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在《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 了重大成就。这些成就包括发展公立小学教育,实现性别平等,向妇女赋权,降 低婴儿死亡率,改善母亲健康,防治脊髓灰质炎、疟疾和其他流行病。

16. 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阿富汗一直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在 2018 年起草了两份国家文件作为《可持续发展目 标》本地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适应框架文件。此外,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 府已经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将分为如下三个阶段实施《可持续 发展目标》:

 第一阶段:《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本地化;

 第二阶段:使《可持续发展目标》与国家计划和方案协调一致;

 第三阶段:实施、监测和报告。

17. 为了协调所有相关实体的活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阿富汗伊斯兰共 和国在首席执行官办公室内设立了一个执行委员会,并在经济部内设立了一个秘 书。委员会有四个技术工作组:安全和治理,农业和农村发展,卫生、教育、环 境和社会保护,以及经济和基础设施发展。

18. 经济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实施、监测和评估《可持续发展目标》,并 每年向阿富汗高级部长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报告情况。到目前为止已提交了 4 份 报告。

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合作5

19. 新《刑法》将《罗马规约》(第 332 至 343 条)所列的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 罪、战争罪和侵略罪这 4 项罪行定为犯罪。此外,在 2018 年,《与国际刑事法 院合作法》已经通过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的立法法令得到执行。为了促进阿 富汗政府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的合作,本国还在 2015 年成立一个副总统领导下 的含有技术小组的委员会,以协调与来访的国际刑事法院代表团的合作并且疏通

(9)

与法院的交流。总检察长办公室和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向该委员会提交了有关 违反《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所列罪行的信息,以便与国际刑事法院代表团开展进 一步合作。

打击恐怖主义和为其提供资金的行为6

20. 《阿富汗宪法》第 7 条要求国家防止在其领土上发生各种恐怖主义活动。为 实现这一目标,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于 2014 年通过了《防止资助恐怖主义 法》,同时履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和其他联合国相关国际 文件。

21. 除了《防止资助恐怖主义法》,新《刑法》第 263-283 条禁止恐怖主义活动 以及为其提供资金。这包括:为恐怖主义目的进行自杀式袭击,对人实施犯罪,

使用爆炸或致命装置,传播或毁坏核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破坏基础设施,对机 场、船舶或固定平台的安全采取不利行动,控制飞机或船舶,劫持人质,建立和 加入恐怖主义组织。

二. 保护和促进人权

7

22. 《阿富汗宪法》第 6 和第 7 条以及第 2 章要求国家尊重、促进和保护人权。

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8

23. 自 2018 年以来,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在阿富汗国家预算中成为独立的预 算单位。委员会从国家预算系统中获得 18%的预算。

24. 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的任务是保护和促进整个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的人权 状况。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对侵犯人权行为进行监测与查证,并 采取适当措施解决此类侵权行为的驱动因素。

25. 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委员的遴选过程以《巴黎宣言》、《阿富汗独立人权 委员会任务及其组织法》为依据。所有申请委员资格的人都将接受民间社会组成 的遴选委员会面试。该委员会从所有申请人中遴选出 27 名候选人,然后提交总 统办公室,其中 9 名委员将获选,任期 5 年。这些委员中有 4 名女性。

国家体制中的人权单位9

26.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通过在权力体制内加强和设立人权单位来保护和促 进人权,具体如下:

 立法权:议会中的妇女事务、民间社会和人权委员会;

 司法权:最高法院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案件庭审查一切侵犯妇女和 儿童权利的案件;

 行政权:阿富汗所有部委都设有在全国范围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单位。

司法部法律援助司10

27. 在法律援助组织中,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于 2018 年在地方治理独立局 的协助下建立了阿富汗法律援助和倡导者网络。该网络旨在协调和统一所有相关

(10)

组织的活动,并防止案件重迭。该网络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分享信息并为法律援 助律师确定重点领域。为了更好地运作,司法部法律援助司除了设立 30 个新职 位外,还招聘了制定国家政策草案的法律援助律师。

28. 此外,司法部正在运行法律援助的赞助设施项目,该项目提供法律援助,并 致力于法律援助提供者的能力建设。到目前为止,该项目已为 11,031 起案件提 供法律援助。

人权作为教育课程的部分内容11

29. 为了提高人权意识和促进可持续变革,教育部设立了一个由阿富汗独立人权 委员会和其他实体代表组成的委员会,通过纳入人权课题和撤消那些违反国际人 权标准的课题来制定教育课程。到目前为止,教育部已经与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 会合作审查了 116 本书籍。高等教育部还在所有政府和非政府大学以及军事院校 课程中纳入人权课题。

增强执法部门和司法系统的人权知识12

30. 为了增强执法部门和司法系统的知识,政府已经开展了若干培训。阿富汗独 立人权委员会主要为政府官员、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成员、法官和检察官提供人 权问题培训。

31. 从 2014 至 2018 年,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为安全部队、民间社会和司法机 构举办了关于人权问题的 32 次教育研讨会、436 次讲习班。此外,委员会还为 警察举办了两次人权会议。

32. 2015 年至 2018 年,内政部在喀布尔和各省为 5,443 名警察(1,505 名女性)举 办了 196 个讲习班,向警察提供关于预防酷刑和保护人权的教育,并且从 2013 年至 2018 年为家庭安置单位雇员举办了 115 次培训讲习班。

33. 2014 年,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和内政部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以便对警 察开展人权、特别是妇女和儿童权利的培训。到目前为止,已有 1,200 名警察接 受了人权教育。

34. 2017 年,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与国防部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以教育年 轻官兵了解国际人道法、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人权、接战规则以及学校、清真 寺和医院等公共场所的保护。至 2018 年,超过 886 名官兵接受了上述课题教 育,其中 150 名是女性。

35. 为了依据人权规范和标准管理监狱系统,教育部为所有监狱工作人员设立了 一个培训中心。

36. 2014 年至 2015 年,妇女事务部作为国家高级委员会所有成员关于消除暴力 侵犯妇女行为的秘书处,与这些成员合作,在首都和各省为 595 名政府和非政府 雇员举办了关于妇女权利以及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的提高认识讲习班。

在公民中培养和发展人权文化13

37. 为了向公众宣传人权价值观,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 2014-2018 年期间开展了 若干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具体如下:

(11)

 自 2013 年以来,司法部已为 2,164 人(1,612 名男性和 552 名女性)开展 了 95 次培训。司法部还通过在各省的法律援助部门开展了妇女和儿童 权利问题的培训。

 2018 年,司法部通过 17 省的 21 个广播频道开展提高认识活动。在 2014 年的 6 个月内播出了 9,100 集,505 个宣传节目;在 2015 年播出 600 个宣传节目,并且在 2016 制作并播放了 1,630 个宣传节目。

 朝觐和宗教事务部为宗教学者举办了关于妇女社会地位、受教育权、

选择丈夫权、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权利问题的讲习班。此外,朝觐和 宗教事务部在 2017-2018 年印刷了 2,214 本关于伊斯兰教中妇女权利的 书籍和 2,000 本关于“不良习俗”的书籍。朝觐和宗教事务部还出版关 于人权主题的月度小册子。

 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每年开展为期 15 天的人权活动。从 2014 年至 2018 年,为文盲和半文盲者举办了 2,754 次培训。阿富汗独立人权委 员会为儿童印制了 25,000 份宣传册、海报和指南。

38. 国家广播和电视作为长距离传播媒介而促进所有公民的人权,特别是在农村 地区。播放了关于人权、减少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选举和伊斯兰教中妇女权利等 方面的节目和宣传短片。

与国家、区域和国际合作伙伴的接触14

39. 阿富汗当选为人权理事会 2018-2020 年期间成员。

40.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努力全面落实人权理事会的任务,15 并加强自身能 力。16 阿富汗完全致力于继续与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包括与其他国家分 享良好经验和做法以及为打击侵犯人权行为提供支持。17 高级别代表团正在参加 人权理事会会议,例如,在 2018 年,首席执行官阿卜杜拉博士出席了第三十七 届会议,总检察长哈尼迪出了席第三十八届会议。

41.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近年来对所有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予以欢迎。18 富汗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宣布向人权理事会成员发出长期邀请,以便在双方便利 的时间来访。19 从 2014 年至 2018 年,阿富汗邀请了以下人员:2014 年 11 月,

暴力侵害妇女及其原因和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2016 年 2 月,负责儿童与武装 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2016 年 10 月,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权问题特别报告 员;2017 年,人权维护者问题和教育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此外,阿富汗伊斯兰 共和国政府还对特别报告的请求给予欢迎。阿富汗正在为任意拘留问题报告员的 2020 年访问做准备。

42. 继欧盟和阿富汗之间自 2018 年以来进行各种人权问题双边合作,开展人权 问题对话之后,双方关系以《伙伴关系与发展问题合作协议框架》进入了一个新 阶段。根据该协议,双方就人权、善政和移民的有关重要议题进行了坦诚对话。

43. 人口贩运是一项全球挑战,全世界受害者达到 100 万至 200 万人。南亚地区 约有 225,000 名儿童和妇女成为贩运活动受害者。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盟)为打 击本地区的人口贩运做出了一定努力。由于人口贩运是一个跨境问题,因此寻求 解决方案取决于所有区域和全球各国之间的共同合作。作为一个南盟成员和易于 发生贩运的国家,阿富汗政府与所有区域国家合作,共同应对挑战。

(12)

阿富汗提交报告的情况

44. 根据国际人权公约监测机制,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有义务向联合国各监 测委员会提交人权公约履行情况的定期报告。阿富汗在 2015 年提交了关于履行

《禁止酷刑公约》的第二次定期报告、在 2018 年提交了关于履行《禁止酷刑公 约》的中期报告、并且在 2018 年提交了关于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第二至第 五次定期报告。阿富汗将在 2018 年底之前提交关于履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 歧视公约》的第三次定期报告、关于履行《消除一切种族歧视公约》的初次和第 二次定期报告、关于《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第二至第十六次定期报告以及关于履 行《儿童权利公约》二项任择议定书的初次报告。

45.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坚信,实现人权义务需要与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攸 关方开展持续对话。20 因此,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 继续促进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的真正参与和有意义的涉入。21 阿富汗伊斯兰共 和国政府为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活动提供健康的环境,以促进和保护人权。在 编制国家报告期间,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邀请非政府组织参与政府编写报告 的工作,并撰写和提交本组织的影子报告。22

46. 此外,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也欢迎联阿援助团的报告和其他国际组织的 建议,并认真加以考虑,以供采取进一步行动。

47.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倡导在南盟内部建立区域人权机制,以促进和保护 本地区的人权。23

三. 公民和政治权利

A. 基本自由

宗教自由24

48. 《阿富汗宪法》第 2 条规定,“其他宗教信徒在行使和履行其宗教仪式时享 有合法范围内的自由”。

49. 《刑法》第 323 至 325 条禁止以言论或行为侮辱宗教、骚扰宗教仪式和攻击 任何宗教信徒。

50. 司法部起草了一项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法律,以保护其权利和自由。

言论自由25

51. 根据《阿富汗宪法》第 34 条,言论自由不可侵犯。

52. 《公共媒体法》规定不得进行审查。事实上,我们有超过 60 家电视台和报 纸在没有任何审查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从而突显了言论自由对于阿富汗伊斯兰共 和国政府的重要性。阿富汗也没有记者受到监禁。

53. 2017 年《获取信息法》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从政府获得非机密信息。该法 有助于建立对政府的信任、透明度和反腐败。阿富汗已经设立一个委员会来监测

《获取信息法》实施情况。

(13)

54. 阿富汗建立了一个信息系统,用于交流关于媒体和记者受威胁的情况。为了 保护记者,2017 年成立了副总统领导的记者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已经跟踪 1,000 多起暴力侵害记者的旧案,并且将这些案件提交给政府负责机构。自 2017 年以 来,委员会成员调查了 50 起新案件。

55.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致力于为从事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人确保一个安全的 工作环境。

B. 法治和善政26

行使职能的独立司法机构27

56. 《宪法》第 116 条规定“司法部门是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的独立机关”。

57. 自 2016 年起,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启动了若干司法改革,以弥补司法 系统的结构和人力资源。阿富汗根据这一举措改革司法制度结构,依照《宪法》

对所有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修改,提升人力资源能力,实施反腐方案,贯彻透明 度和问责制方案。

58. 最高法院设立了一个司法任命高级委员会,负责法官的任命和替换,以进一 步增强透明度和问责制。

59.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在《司法部门支助方案》的协助下建立了案件管理 系统,以管理所有司法案件,在司法系统内建立问责制和透明度,保护案件机密 性,在执法机构之间开展协调,并且加快案件审理。

60. 为了提高透明度,最高法院发布有关案件所有最终判决的信息;最高法院以 英文出版两份杂志和一份公告。

囚犯和被拘留者的人权28

61.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致力于维护正义,防止对囚犯和被拘留者施加酷 刑。政府采取了进一步措施,颁布关于监狱和拘留中心的法律,对被拘留者和拘 留中心进行监管,以维护囚犯的人权;并且目前正在落实一项为期 4 年(2018- 2021 年)的战略来规范所有监禁设施。

62. 为了保护囚犯和被拘留者的权利,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在内政部秘书处 设立了监狱高级理事会,在总检察长办公室设立了监狱和拘留中心监测司,并在 喀布尔和各省所有监狱设立了人权办公室。此外,妇女事务部还设立了一个委员 会,以审查被监禁妇女的案件。

63. 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拘留中心监测司目前正在全天候开展工作,并且不经任何 预先通知而访问拘留中心。

64. 内政部人权、妇女事务和儿童司负责监测各监狱的情况,包括女性拘留中 心。内政部负有法律义务监督和报告各拘留中心的虐待和酷刑情况。根据这一监 测程序,2017 年有 9 名警察在尼姆鲁兹和赫拉特受到惩罚。这些机构为被拘留 者提供扫盲和人权课程。

65. 根据与阿富汗安全机构达成的协议,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能够定期与被拘 留者会面。委员会每年会见约 2,000 名被拘留者并获得有关其生活条件的信息。

(14)

从 2014 年至 2018 年,委员会访问阿富汗各地不同拘留中心 4,000 多次。阿富汗 独立人权委员会正在对监禁设施和警察部队实施进一步监测,以防止酷刑。警察 涉嫌对囚犯和被拘留者实施酷刑和虐待的案件已经提交给总检察长办公室,供进 一步调查。

防止酷刑29

66. 《阿富汗宪法》第 29 条和第 30 条禁止酷刑、不人道待遇和残忍的惩罚,并 排除任何以酷刑获得的供词。

67. 《禁止酷刑公约》的规定已纳入阿富汗新《刑法》。《禁止酷刑法》于 2017 年颁布;根据该法第 11 条,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有义务设立禁止酷刑 委员会。2018 年,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毫无保留地加入了《禁止酷刑公约 任择议定书》。从 2016 年至 2018 年,共登记 783 起酷刑案件,并且对其中 643 提起法律诉讼。30

反腐败31

68.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致力于打击腐败。新《刑法》纳入了《联合国反腐 败公约》的规定,对犯罪者进行惩罚(第 370 至 460 条)。政府起草了《反腐败 法》和《举报人保护法》,旨在处理具体问题并保护那些举报政府官员腐败案的 人。

69. 法治和反腐败高级发展委员会负责监督两个国家重点方案:《司法部门改革 方案》和《有效治理方案》。高级发展委员会在 2017 年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是通 过了《反腐败战略》(2017 年 9 月 28 日)以及全面《司法部门改革计划》下的体 制改革计划(2017 年 6 月 22 日)。

70. 《阿富汗反腐败国家战略》确定了 5 个重点事项:(1) 提供政治领导并且向 改革者赋权;(2) 消除安全部门、特别是内政部的腐败;(3) 在公务员队伍中以 品德取代荐送;(4) 起诉腐败案件;以及(5) 跟踪钱款情况,使资金流动透明、

可追溯,并根据国家会计章程进行审计。

71. 反腐败司法中心于 2016 年 6 月成立,负责调查高级别腐败案件。该中心包 括一个特别法庭、一个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和一个特别警察部队。自该中心成立以 来,共调查 373 起案件,对 177 起案件做出了决定。

72. 此外,阿富汗还成立了司法督察部门,负责监督法官。除此之外,阿富汗还 设有一个投诉机制,使每个公民都可以对法官提起诉讼。

73. 根据第 154 号总统令发布的《国家官员和雇员资产申报和登记法》,政府官 员的资产应予以登记。该法律为政府高级官员、国民议会和省议会议员的资产评 估和登记提供了一个制度,以防止他们滥用和非法增加资产。截至目前为止,政 府已分发 16,142 份表格,并且已收到 9,875 份表格。

选举制度32

74. 《阿富汗选举法》于 2016 年经过修订。根据《选举法》任命了一个委员遴 选小组委员会。该小组委员会审查了 700 多份简历,并为独立选举委员会遴选 21 名候选人,为选举投诉委员会遴选 15 名候选人。总统、首席执行官、副总

(15)

统、司法部长和最高法院院长与候选人进行了面谈,并遴选出 9 名独立选举委员 会专员和 5 名选举投诉委员会委员。

75. 即将在 2018 年 10 月举行的国民议会和区议会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于 2018 年 4 月开始,到 2018 年 6 月结束。

76. 在此期间,有近 900 万阿富汗人登记。为了确保每个公民都能投票,独立选 举委员会与独立民政登记总局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从而将确保 1,000 万阿富汗公 民获得身份证,成为选民。为了避免双重投票,选民需要在同一登记中心投票。

选举将于 2018 年 10 月举行。

77. 为了使选举进程更具包容性,从而让所有公民――包括妇女――都能行使投 票权,妇女事务部协助为所有妇女、包括庇护所中的妇女颁发阿富汗国民身份证 (Tazkira),使她们有资格参加即将举行的选举。

四.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A. 获得卫生服务权33

78.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致力于为公民,特别是妇女、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 提供更好的卫生服务。《宪法》第 52 条规定:“国家应为所有公民提供免费的 预防性卫生保健”。阿富汗还制定了《2016-2020 年国家卫生战略》,巩固和发 展卫生系统有效和可持续的做法,以便更好地为全体公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79. 公共卫生部已实施《2015-2020 年卫生政策》。该政策涵盖 5 个领域:(1) 治理、(2) 机构发展、(3) 公共卫生、(4) 卫生服务和(5) 人力资源。

80. 其他重要步骤是准备制定《国家环境卫生战略》、《促进环境卫生国家战 略》、《2017-2021 年国家生殖、孕产妇、新生儿、儿童和青少年战略》。

81. 此外,公共卫生部致力于遵守和履行所有相关的国际文件,如《2016-2030 年全球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卫生战略》以及计划生育。

82. 阿富汗扩大了喀布尔和各省的医疗中心和医疗服务。以下是一些正在全国范 围内实施的重要事例:

 癌症和肺结核中心等医院已从 2000 年的 10 所增加到 2016 年的 1,937 所。虽然在 2001 年可以得到治疗的结核病达到 84%,但在 2016 年已 增加到 94%。

 公共卫生部在 34 个省建立了 924 所营养不良儿童中心。2016 年,约有 162,000 名营养不良儿童接受了治疗。

 为了防止年轻人感染艾滋病,已经实施了一项控制艾滋病的国家方 案。2016 年,7,100 名中小学生和 3,126 名大学生接受了毒瘾和性传染 病危害和风险问题的培训。

 在帕尔旺、巴尔赫和潘杰希尔三省设立了医院或妇产科。此外,还成 立了 15,000 个男女卫生理事会,负责提高农村居民的认识。

(16)

 公共卫生部的一个司负责生产药物、进口药品和其他卫生产品。该司 还负责打击劣质药品走私行为。

 阿富汗有 432 所卫生中心、873 所基本卫生中心、27 所省级医院、84 所地区医院、9 所区域医院、30 所特殊诊所、986 所亚健康中心以及 242 名流动医务人员。

 为了惠及偏远地区的人们,阿富汗正在提供流动卫生中心,直到建立 起永久性卫生服务。

B. 受教育权34

83. 根据《宪法》,阿富汗的教育法、规则和条例,全体儿童(包括孤儿、残疾 儿童、回归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儿童)都有权在没有任何性别歧视的情况下享受直 至大学本科的免费教育。

84. 教育部制定了《第三个国家教育战略计划(2017-2021 年)》,主要目标是:

(1) 提供学前教育(其中 50%为女童),并且为辍学儿童提供当地教育课程和速成 教育(其中 50%为女生提供);(2) 将女生入读技术和职业院校的比例从 2015 年的 17%提高到 2021 年的 26%;(3) 对新入职的女教师进行职业培训,并且为妇女提 供扫盲课程,在 2021 年之前从 60%提高至 100%;(4) 将女性扫盲学生人数从 2015 年的 53%增加到 2021 年的 60%,并为境内流离失所和回归儿童提供紧急教 育方案(其中 50%为女童提供);(5) 开展关于女童教育重要性的提高认识方案,

为在职培训的女教师提供经济奖励和津贴;(6) 为女学生提供就业准备课程,为 包括妇女在内的师资培训机构教师提供硕士学位教育;(7) 在全国各地学校提供 男女生医疗服务,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扫盲班,在 2021 年之前将女性扫盲班录 取率从 53%增加到 60%;(8) 将学校女教师比例增加到 34%。

85. 除此之外,教育部还制定了不同的政策,比如促进儿童入学的地方教育政 策、包容性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政策和在家上学政策。

86. 教 育 部 的 官 方 统 计 数 据显 示 , 阿 富 汗 私 立 和 公 立 学 校 的 学 生 人 数 达 到 9,234,459 人,其中 5,703,160 人是男生,3,531,299 人是女生。

妇女和女童教育35

87. 教育部已起草了一项国家女童教育政策,侧重于提供优质教育和在公众中开 展宣传活动。

88. 高等教育部实施了一项战略和条例,重点解决妇女教育。通过这些文件,规 定了女生配额,在 2017 年的所有大学生中有 24%是女生。

扫盲和非正规教育

89.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正在实施扫盲和非正规教育举措。由副总统领导的 扫盲委员会反映了扫盲对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的重要性。由教育部扫盲司起 草的《国家扫盲战略》考虑了《国家教育战略计划》中确定的扫盲目标。

90. 在成人教育领域,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设立起许多老年人教育课程:已 经开设了 16,697 个扫盲课程,教授 346,564 人阅读和写作。144,816 名成年人完

(17)

成了强化课程。其中 57%是女性。政府为 69,180 人举办了 357 次职业培训,其 中 18%也是女性。

农村地区教育36

91.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试图平衡城乡教育差距,在 29 个省的偏远地区建 立了 6,000 多个只有少数学生的临时班级,以确保所有儿童都能上学。这些班级 正在教授 144,816 名学生(其中 57%为女生)。

92. 政府已派出 3,000 名女教师到偏远地区教育女童。教育部的 IQRA 特殊教育 方案在 17 个偏远省份增加教育机会和确保教育质量。这些省份被列为儿童、特 别是女童受教育程度低的地区。

学校安全37

93. 教育部有一项包括学校安全问题的行动计划。根据这一计划,教育部寻求在 面临安全挑战时与阿富汗所有警察总署合作。

94. 所有学校都设立了校务理事会,以确保学生和学校的安全。理事会由 15 名 成员组成,包括监测安全挑战并且在需要时向安全部队报告的教师。

C. 适足生活水准权

减贫38

95.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减贫战略遵循两种方针。《2017-2021 年阿富汗国 家和平与发展框架》致力于加速增长和提高生产力,通过具体方案帮助穷人提高 技能、更好地掌握经济手段,受益于改善的粮食安全和更好的政策,作为成功减 贫的最基本前提条件。

96.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于 2017 年成立了基础设施发展委员会和减贫高级 理事会,以贯彻国家福利、经济发展、就业机会创造、自然资源利用、粮食安全 和其他旨在减贫的措施,找出贫困根源并且向阿富汗总统提交报告。

97. 另一个机制是阿富汗总统于 2016 年发起的《国家重点方案公民宪章》。

《宪章》将确保到 2026 年为三分之一的人口提供基本服务。《公民宪章》旨在 使村庄、社区和城市联合起来。此外,《宪章》还通过减贫并且为所有人提供基 本服务来改善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宪章》将确保所有男女和儿童都参与关 于发展的倡议和活动。社区本身将参与项目的规划、监测和实施。

98. 基于社区主导的重点排序和差距分析,社区将至少享有以下一项举措:在电 网系统无法达到的偏远地区提供可再生能源的基本电力,扩大村庄通往市场的基 本道路,或者修建小型灌溉和排水基础设施。

经济和社会发展39

99. 2016 年 4 月 14 日,政府以第 20 号总统令正式成立了经济高级发展委员 会,以进一步协调经济和发展方案及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经济福利和增长的改革 措施、以改革方案和政府重点事项为基础的预算编制、私营部门的援助、在不同 部门的投资吸引以及对外国和国内投资的规管。

(18)

100. 地方治理独立局实施了《国家地方治理政策》。该政策将政府方案和项目 的实施权直接移交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自行负责执行。因此建立了 8 个区 域,由一名州长、一名区长和一名市长轮流牵头。

五. 特定群体

40

A. 妇女41

歧视妇女行为42

101. 《宪法》第 22 条规定“……阿富汗公民,无论男女,在法律面前都享有 平等权利和义务”。《刑法》第 218 和 409 条禁止在行政管理上的歧视。

102. 现行的《劳动法》包括妇女的特权,例如将孕妇工作日减少到 35 小时,

分娩后 3 个月带薪休假,不得以怀孕为由终止合同,禁止让女性从事超时工作、

艰苦工作和上夜班。

103.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性别平等战略》以 5 个支柱为基础禁止歧视妇 女;每一支柱都建立在一个跨政府部门行动方案的基础上:(1) 为阿富汗妇女落 实关于人权、安全和免受家庭暴力的全球承诺;(2) 确保充分获得教育和医疗服 务,包括高等教育;(3) 启动《妇女经济赋权国家重点方案》;(4) 充分执行法 律以确保妇女的宪法权利;(5) 推动妇女进入政府和企业。

104. 2016 年《禁止骚扰妇女法》禁止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对妇女进行任何形式 的歧视,并提供具体措施支持受害者。几乎所有部委都起草或实施了禁止骚扰政 策。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43

105. 2014 年《刑事诉讼法》和 2018 年《刑法》已经获得批准。歧视性的侵犯 人权内容已经被删除,并列入了保护妇女权利的新规定。《刑事诉讼法》丰富了 关于受害者权利和证据保护的具体规定。除了新《刑法》之外,《消除暴力侵犯 妇女行为法》仍然有效,并将根据这一具体法律审查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案件。

106. 阿 富 汗 已 经 采 取 了 不 同 措 施 来 更 好 地 执 行 《 消 除 暴 力 侵 害 妇 女 行 为 法》。44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机构,制订政策、条例,对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其 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活动。总检察长办公室计划在不 久的将来起草一份《实施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法国家行动计划》。

107. 以下机制已经到位:

 每月召开所有 34 个省的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高级委员会和省级委员 会会议,以监测关键领域的情况。调查结果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和总 统办公室。在喀布尔设立了 28 个、在不同省份设立了 20 个妇女庇护 中心。

 在所有 34 省检察官办公室设立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案件特别部门。

在 31 个省份,这一特别部门由女性担任领导。

(19)

 在喀布尔和 15 个省的最高法院设立特别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案件部 门。

 在警察总署的框架下,在 34 个省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和家庭纠纷解决 部门。

 在总检察长办公室设立了一个调解部门,负责调解家庭事务。

 最高法院在 22 个省设立了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案件特别法庭。到 2020 年,所有省份都将为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案件设立特别法庭。

 为妇女和儿童建立了一条暴力事件电话热线。

 2016 年 7 月 11 日,内政部设立了一个投诉机制,以预防和处理对女警 察的性骚扰。

调查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45

108. 总检察长办公室设立了一个由女性担任领导的消除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 为的副检察长办公室。该办公室下设两个处负责减少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和社会咨 询。另一个司在国际发展法组织的帮助下处理妇女权利、受害者和证人问题。

109. 阿富汗总检察长办公室在各办事处建立了一个监督《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 为法》实施情况的机制。

110. 在国际发展法组织的支持下,总检察长办公室在负责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 为的副检察长办公室建立了一个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检察官的所有活动、案件 以及迄今为止所做的工作。通过这个数据库,副检察长可以监测所属员工并在必 要时追究他们的责任。

111. 2014 年至 2018 年,5,921 起案件得到调查。根据《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法》的规定,本国三级法院处理了 4,840 起暴力侵害妇女案件。

向妇女赋权46

112. 妇女事务部继续努力将性别平等和向妇女赋权纳入所有国家文件,以反映 妇女的要求。因此,除了《国家妇女行动计划》之外,该部还首次起草了 2018 年至 2022 年的五年战略计划。计划突出了该部的重点事项,并预测所需的资源 和设施。2,228 名妇女获得了妇女事务部为小企业提供的援助。

113. 妇女商会的成立,增加了妇女进入市场的机会。

114. 信息和文化部设立了一个妇女创业部门,并起草了一项 2018 年至 2022 年 五年计划,旨在向私营部门女企业家赋权。为了增强妇女的能力,信息和文化部 支持阿富汗境内外妇女举办特别展览,让妇女展示她们的产品。此外,信息和文 化部支持在喀布尔和几个省举办关于发展和改进妇女私营创业的会议,使妇女可 以在那里阐述和讨论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找到解决方案。信息和文件部制订 了一个为期 5 年的项目,以处理妇女产品的进出口、提高阿富汗产品质量和设计 以及推广(由阿富汗妇女制作的)品牌。根据计划,5 年期间将有 5,600 名妇女获 得支持。为了支持妇女从事贸易,政府向妇女提供小额补助以开办企业,或者让 她们在工业园区获得土地。此外,她们在获取原材料方面得到支持,并从减税中 获益。

(20)

115. 农村复兴与发展部通过提供基本服务、加强地方治理和促进可持续生计,

确保农村社会、特别是贫困和弱势群体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福利。该部制定了

《阿富汗农村企业发展方案》,以增强妇女的经济能力。

116. 超过 760 家私营公司由女性领导,400 名女性商人正在国际层面上开展工 作。

妇女、和平与安全47

117. 2015 年 7 月 1 日,阿富汗政府批准了《2015-2022 年贯彻联合国安理会第 1325 号决议国家行动计划》。该计划包括 4 个支柱48 和向妇女赋权的 39 项指 标,确保她们参与和平进程和善政工作。

118. 自 2015 年以来,妇女在高级和平委员会中的贡献有所增加。新的高级和 平委员会领导层特别关注妇女参与和平进程中的价值、尊严和重要性,并将其作 为高级和平委员会的重点事项之一。一名副职是女性,并且 65 名成员中现有 12 名女性。高级和平委员会在喀布尔和各省拥有 800 名员工,其中 134 名是女性。

在省一级,妇女比例从 11%增加到 22%。

119. 2015 年,妇女代表在奥斯陆参加了与塔利班的和平谈判。

国家机构中的妇女49

120. 独立行政改革和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实施了一项政策,旨在将妇女人数增加 2%。委员会还为女大学生开展了提高认识活动。此外,委员会为有资格申请公 务员职位的女性创建了一个简历库,以确保政府内男女平等。各部委和独立机构 安排女性代表参与招聘工作,为了提高女性招聘比例,招聘手册规定为女性申请 人增加 5%的分数。

121. 妇女出现在不同领域:

 国民议会 27%。

 各省议会 20,9%。

 内阁 15%。

 政府决策职位 10%。

 卫生部门 33%。

 私营部门 21.7%。

 政府机构 26%。

 司法机构 12%。

 安全部门 1%。

 私营部门决策职位 9.8%。

 私营部门 21.7%。

 经济部门 6%。

(21)

 总检察长办公室中女性的比例从 2017 年的 15%增加到 2018 年的 23%。该办公室有 10 位女性主任。总检察长办公室为 241 名妇女提供 实习机会,其中 153 人在总检察长办公室找到工作。

 最高法院的女性比例为 23%。

 2016 年《选举法》考虑到在区议会设置 25%的女性配额,规定“每个 区议会中至少 25%的席位应专门留给女性候选人”。

B. 儿童

保护儿童50

122. 为协调国内法与《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司法部起草了《儿童法》,共 15 章 106 条。该法案遵循《儿童权利公约》,已送交议会批准。随着该法的批 准,除了阿富汗现行法律外,《儿童权利公约》所有规定都将编纂成法典,包括 两项《任择议定书》的规定。51 该法的效果之一是促进了实施《儿童权利公约》

的规定。

123. 2014 年修订了《儿童监护法》。据此,2017 年有 70 名儿童被送交家庭监 护。

124. 劳动、社会事务、烈士和残疾人事务部实施了《国家保护儿童战略》、

《国家社会保护战略》和《国家社会政策》。此外,该部还实施了《国家保护儿 童方案》和《包容性保护儿童行动计划》。政府目前正在制定《国家儿童保护方 案》。

125. 从 2014 年至 2016 年,138 名儿童被驱逐出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和巴基斯 坦。这些儿童在喀布尔与家人团聚。668 名遭受贩运的儿童回归并得到支助。

儿童和犯罪行为52

126. 《刑法》第三部分涵盖儿童的刑事责任。《刑法》第 94 条规定:未满 12 岁的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第 95 条涵盖 12 至 16 岁的儿童。第 96 条涵盖 16 至 18 岁的儿童。根据第 97 条,儿童不得被判死刑、监禁或罚款。

127. 儿童案件由少年案特别检察部门调查。只有存在重罪或轻罪的证据、有逃 离嫌疑、有消毁文件和证据的危险以及担心重犯的情况,才会被捕他们。在任何 情况下,儿童都不得被铐并且必须与成人分开。

128. 司法部青少年教育和康复中心负责协助违法儿童的教育和康复。该中心为 被拘留的少年犯提供总体照顾,为被拘留的少年犯提供康复和教育,并为被拘留 的少年犯提供食物、房间、衣服和卫生设施等基本必需品。

129. 朝觐和宗教事务部派遣学者到少年康复中心教授宗教原则并提高儿童对原 教旨主义风险的认识。

童婚和强迫婚姻53

130. 根据阿富汗民法,少男和少女的结婚年龄有所不同。如《官方公报》(第 353/1976 号)所述,少女结婚年龄是 16 岁,少男结婚年龄是 18 岁。不允许 15 岁 以下少女结婚。

(22)

131. 为了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修改《民法》中的结婚年龄,司法部起 草了一份关于家庭保护的法律草案,将少女和少男的结婚年龄都定为 18 岁。该 法案将在不久的将来由议会通过。

132. 从 2015 年到 2018 年,朝觐和宗教事务部发布了 11 项关于禁止童婚的宗 教判决(Fatwas)。

暴力侵害儿童行为54

133. 新《刑法》处理各种侵害儿童的犯罪。《儿童法草案》第 89 条明确规 定,任何儿童不得遭受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体罚学生的 教师将面临法律诉讼。

134. 为了通过执法机构、特别是警方减少暴力侵害儿童行为,在喀布尔和各省 的每一警察总署都设立了儿童投诉部。被警察逮捕的儿童可获得法律支持和向该 部门投诉。

135. 根据《刑法》第 677 条,如果个人或群体犯下玩弄娈童罪(Bacha-Bazi),则 予惩罚。此外,《刑法》第 637 条规定,如果强奸受害者未满 18 岁并且罪犯是 成年人,则犯罪者或强奸者将被判处 16 至 20 年长期监禁。第 638 条规定:凡成 年男性与儿童性交,均属强奸,受害者的同意无效。如果强奸导致儿童死亡,罪 犯将被判处死刑。

136. 政府为警察部队和教师开展了数次培训,以加强他们的人权知识、防止体 罚和其他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

童工55

137. 《刑法》第 613 条规定:“凡招募儿童从事艰苦、体力、不健康、地下、

夜间或加班工作,或强迫其长途工作者,应处以 10,000 至 30,000 阿富汗尼的罚 款。

138. 在 2014 年和 2015 年期间,有 84,000 名儿童被带离街头,送回学校或教育 机构。此外,在砖窑附近居住的 794 个家庭得到培训,使他们在经济上足够稳 定,能够让儿童重返校园。

儿童与武装冲突56

139. 《刑法》第 605-608 条禁止军事部门招募儿童.

140. 政府于 2017 年通过一项禁止安全部队招募 18 岁以下儿童的儿童保护政 策。这一政策已经发送给国防部和所有招募中心。在 2017 年前六个月,有 508 名儿童被拒绝加入阿富汗安全部队。为了防止招募 18 岁以下儿童,内政部在所 有 34 个省级分部设立了委员会。

C. 战争受害者57

141. 根据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的倡议,8 月 21 日宣布了恐怖主义受害者国 际纪念和悼念日。58

(23)

142.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正在努力实施《国家减少和预防平民伤亡政 策》。59 为了监测这一过程,政府成立了一个高级监督委员会和工作组,负责审 查该政策执行情况并向国家领导层报告。

143. 阿富汗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加入《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关于战争遗留爆炸物 的第五号议定书》,自 2018 年 2 月 9 日起生效。

D. 残疾人60

144.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致力于确保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保护,并着重努 力确保残疾儿童平等获得教育。2.7%的阿富汗人口是残疾人。

145. 根据《宪法》和《残疾人权利和特权法》,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致力于残 疾人增强权能和融入社会。政府已经起草了《国家残疾人政策》,从而使残疾人 不受任何歧视地拥有一切权利和责任。

146.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为残疾人提供土地。如果他们想购买公寓,市政 府将价格降低约 50%。2017 年,政府向残疾人分发 233 套公寓。阿富汗已为政 府机构和实体设置了残疾人配额。有 3%残疾人在政府内部工作。5%残疾人应是 奖学金获得者。

147. 教育部为残疾儿童设立了当地强化课程。甚至在没有足够教学课程的手段 和设施的地方,清真寺被用作教室,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儿童入学率和受教育机 会。由于特殊学校数量不足,只有 3,692 名不同省份的残疾儿童入读公立学校,

因此不会失学。该方案得到国际机构的支持,使教育部能够为残疾儿童提供免费 教育套案。

E. 难民和回归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61

148. 难民和归国部制定了《2015-2019 年五年战略计划》。《全面自愿回归和 重返社会战略》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国家政策》是政府的重要指南。司法部目前 正在制定《难民法草案》。

149.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致力于保护境内流离失所者和回归者的权利,并 设立有效机制来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回归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政策框架》是 指导政府努力解决具体需求的关键工具,因此适用于所有政府部门和机构。《政 策框架》致力于长期发展干预措施以及人道主义援助,而这些都是促进回归者和 境内流离失所者持久解决方案所必需的。

150. 主要目标如下:

 确保他们在阿富汗安全、成功地重新融入社会。

 应协助回归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找到生产性就业机会。

 加强和改革身份文件系统。

 考虑到回归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对东道社区的影响。

(24)

151. 截至 2017 年 3 月中旬,流离失所者和回归者事务执行委员会与国家内阁 已经批准了《行动计划》,处理土地分配、身份文件、服务获取和长期一体化/

重返社会工作等 6 个关键回应领域。

152. 此外,部长理事会之下还设立了移民事务小组委员会。首席执行官领导这 个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将成为与回归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有关业务问题的主要决 策机构。

153. 境内流离失所者政策小组由难民和归国部副部长担任主席,设有一个起草 机构负责国家、省和国际层面的协商,以及与难民、回归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问 题部际协调委员会的协商。

154. 《国家境内流离失所者政策》承认境内流离失所者有权获得基本卫生服务 和教育,即使他们没有国民身份证或其他学历文件。教育部已指示边境省的所有 教育局录取流离失所儿童入校。家长应在 3 个月内提交文件。2016 年,从巴基 斯坦返回 17,000 名学生(30%为女生)入学。

155. 自 2018 年初以来,已有 2,648 个境内流离失所者家庭(18,606 人)通过阿富 汗红新月会获得食物和住所。

156.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计划在阿富汗各地为境内流离失所者和回归者建 立 62 个乡镇,并且已经建成 22 个。每个乡镇都有适当的基础设施,包括学校和 医院。

F. 新的和正在出现的问题,包括与之相关的成就和挑战

157. 新的国际合作时代有助于全面应对全球威胁,例如空气污染和全球变暖。

2015 年《巴黎气候变化宣言》是处理共同关切的国际对策之一。尽管联合国负 责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但不幸的是,恐怖主义和国际冲突仍然是国际合作的瓶 颈。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作为国际恐怖主义网络的受害者,为所有国家的利益在 反恐前沿付出了生命和财产损失,需要更多的支持和共同努力来解决令人不快的 恐怖事实。

G. 需要国际社会支持的挑战

158. 最近几个月,阿富汗经历了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空前规模的回归。统计 数据显示,2018 年,428,987 人从东道国返回。由于冲突和大量难民返回,本国 还面临境内流离失所造成的人道主义状况。阿富汗需要国内和国际利益攸关方之 间更密切的协调,并且需要财政支持。

159. 统计数据显示出贫困率从 2011 年的 35.8%增加到 2017 年的 54.4%。这种 快速增长的原因可以追溯到国际社会的撤离和阿富汗的安全局势。由于缺乏政府 资源和国际援助,许多残疾儿童仍然无法获得特殊和标准化形式的教育。

160. 20 多个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每天在阿富汗夺去更多人的生命、破坏新的建筑 基础设施并使公众需求失去保障,因此需要所有区域和国际社会采取强有力的具 体措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作为人权理事会成员再次声明,打击恐怖主义、毒 品、走私和人口贩运不是单一国家才面临的国内挑战,需要采取国际意愿和行动 来解决全球问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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