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中國人對俠客概略概貌之想像
當言及電影之中國俠形像時,可能有一連串圖像在你我的腦海中奔流──俠 士必配寶劍、憑著一身絕技來伏魔除惡,闖盪江湖……,林林總總,構塑出俠客 之慣常面貌。值得注意的是,你我熟悉的影像並不若「隔空抓藥」般,憑空而生。
如 Berkenkotter & Huckin(1995)所說,慣例(routine)必須依憑著眾所視為的「常 識」(common sense)發展而來。也就是說,憑藉著先前認知(包括對某物件的概 念、定位),以此發展成公定的慣例(Berkenkotter & Huckin,1995),產生制式俠形 像。
因此,在探索俠之慣常造像前,我們有必要從中國人對俠之認知出發,了解 是哪些關於俠之「常識」,成為今日慣例俠形像的依據。話說回來,關於俠之描 繪何其多,礙於篇幅,我們絕不可能一一詳盡舖陳,做出最為周延的整理。考量 本文以「俠形像」為研究旨趣,筆者決定以俠之概略樣貌為思考起點,理解歷代 世人對俠客想像,並以此抽繹出約略的俠客樣貌,1做為本章處理的重心。
第一節 俠之定位與構塑:
(一)先秦俠客─以武犯禁之基調:
關於俠之定位,最早的描述可見韓非子〈五蠹〉(林保淳,1993;吳瓊,1996;
陳平原,1998,塗翔文,1998)。2韓非認為俠士有下列專屬特質(林保淳,1993:
1 這邊的「俠樣貌」,並非指電影中具體的俠圖像,而指歷代典籍中,藉由文字推砌出的概略樣 態。
2 《韓非子》〈五蠹〉記載著:「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所以亂也,夫離法者 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
92;陳平原,1998:229),可與「常民」做區隔:
其一,「以武犯禁」:3用私人武力來對抗君權。
其二,「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犯五官之禁」:4用個人魅力(如信、
義等)樹立名聲,吸引徒眾。
其三,「棄官寵交、肆意陳欲」:5把私人交誼置於國家安危之上。
其四,「離於私勇」:6以暴力手段來解決問題。
其五,「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游俠私劍之屬,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
7也就是俠士的肆意妄為,彰顯他們不敬畏人主、法律。
在法家的立場而言,韓非希望境內之民能「敬上畏法」,如此才能「其言談 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之於軍」,8便於統治。但是俠士心態上 根本不「敬上畏法」,還運用「棄官寵交」、「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離 於私勇」和「以私劍養」等手段,來破壞「五官之禁」。
所謂的「五官之禁」,意指統治者所訂的規章,只要違背王法,便可被打入犯 禁體系。總結來看,韓非口中的「俠以武犯禁」,可指俠士以私人武力(私劍、
私勇、私鬥),違背人主所訂之禁令(犯禁)。
也就是說,韓非憑「武」和「犯禁」特質,為俠下了定義。換個角度看,我 們判別俠客的標準,其實可以植基於「武」和「犯禁」的外顯行為。從「武」與
「犯禁」的行為出發,能約略辨別出誰是俠客、誰不是俠客。
3 見《韓非子》〈五蠹〉。
4 見《韓非子》〈五蠹〉。
5 見《韓非子》〈八說〉。
6 見《韓非子》〈人主〉。
7 見《韓非子》〈五蠹〉。
司馬遷也曾論及俠的外顯特質。他仍著眼於「犯禁」特點,提出俠行「不軌 正義」。太史公說:
「今游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 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生死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 德,蓋亦有足多者焉」。
因此,司馬遷點出了俠之外顯行為(犯禁),也提到了俠之特質(言必信、
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雖然俠士行為離不開「犯禁」基調,但已多了
「言必信、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等外顯特質,讓人能對俠形像做出更 多面、更立體的理解。
班固也著墨俠之「犯禁」特質,將違法犯禁做為辨識俠士的特徵(江增慶,
1995;林保淳,1993)。如《漢書》〈游俠傳〉所記,「以匹夫之細,竊生殺之權」。
往後的《漢紀》、《後漢書》、《三國志》,乃至魏晉南北朝史書裡,都認為俠客是
「憑藉交遊,大規模發展武力,成為亂世之英雄」(林保淳,1993:103)。用武 力、犯禁的觀點來定位俠士,不脫韓非的思考範疇。
(二)六朝俠─俊美面貌、 大勇作為:
六朝以前,俠士多是漁肉鄉民、劫掠行旅的盜賊(王文進,1993),但由於 六朝社會風氣的關係,男子尚且會「顧影自憐」,這種陰柔、綺情的世風,也賦 予俠客新義(王文進,1993),俠的形象也跟著美化不少,寄託時人浪漫綺想。
王文進(1993)認為,我們對俠的想像,不少由六朝樂府詩而來。像江總之
的詩句:「劉生負義氣,長嘯且徘徊。高論明山水,命賞陟春臺。干戈倜儻用,
筆硯縱橫才。置驛無年限,遊俠四方來。」描寫劉生的風發意氣、風流倜儻與文 采翩翩,讓後人對俠客充滿遐思(王文進,1993)。又如梁何遜〈長安少年行〉
有「長安美少年,羽騎暮連翩。玉羈瑪腦勒,金絡珊瑚鞭」,而陳沈炯有「步搖 如飛劍,寶劍似舒蓮」,描繪俠客的華麗衣飾,給人翩翩佳公子的感覺。
另外「犯禁」(私勇)特質也被美化。在史書的記載中,俠士多為漁食閭里、
劫掠行旅者,和一般的觀念「俠是一個急公好義,勇於犧牲,有原則,有正義感,
能替天行道者」(王文進,1993:140),相去甚遠。但經六朝世人的描述,讓俠 行合於正義,轉為除惡伏魔的表徵。
六朝世人從司馬遷論俠之觀點入手(言必信、行必果、諾必誠、赴士之阨困), 將私勇行為轉化為大勇,表現「立功塞外」的豪情。如曹植的〈白馬篇〉提及:
「寄身刀刃端,性命安可懷。父母且不顧,何言子與妻。名編壯 士籍,不得中顧私。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
這些描寫,突顯了俠士身負天下安危的重任(王文進,1993)。至此,俠行 變得合於正義,與當初粗鄙的鄉勇大不相同。
換句話說,「俠士的造型並非一上場就是英姿煥發完美無瑕,而是經過後人 不斷地妝點修飾」(王文進,1993:137)。於此,六朝樂府詩是個關鍵,讓俠客 從「盜匪」、「私勇」形象,轉化為象徵公義的翩翩佳公子(王文進,1993)。
(三)唐俠─武與道術相融:
以至唐代,當時的社會流傳道教方術,俠之「武術」又與道教結合,衍生出 奇幻的絕技(林保淳,1993),區辨不會道術的市井小民。唐代描寫俠時,提及 的幻化之術、變化術、飛天夜叉之術,都能在葛洪的〈遐覽〉裡找到根據,可見 俠與道教的關係(林保淳,1993)。因此,唐人運用道術知識,描寫俠之武藝,
將俠定位成使道術的能人。
例如在唐傳奇的聶隱娘(見〈聶隱娘〉文),在與仇家精精兒相擊時,能化 身為旗子,與之相鬥。又如「飛行術」的引入,女俠紅線能夜行七百里(見〈紅 線傳〉),空空兒可「未出逾一更,已千里矣」,俠士磨勒可「負生與姬而飛出峻 垣十餘重」,車中女子可「聳身騰上,飛出宮城,去門數十里下」(陳平原,1998:
58)。
從唐傳奇中對俠之「武」面向的描寫,不難看出道術在其中的作用。「道術」
融入「武術」,讓俠形像添了幾許神怪的特質。
(四)宋俠─犯禁不離道統:
宋人談論武俠時,大概可分成兩種情況,一為小說話本,二為史冊。
1. 小說話本之俠形像:
在小說話本裡,由於訴求對象是大眾,因此會用世俗的、大家容易了解的觀 點,詮釋「俠」的概念(戴俊,1994)。像道術思想猶存,因此仍有俠士使神鬼 奇術的招式描寫(戴俊,1994),結合神怪與「武」概念。
2. 宋史之忠俠形像:
而宋史裡的俠客,多以「忠俠」的形象呈現。宋人概念的俠士,雖然可以犯
禁,但前提是有利國家社稷,能弭平鄉閭不安。換言之,「忠俠」雖然是新概念,
不過是本著「犯禁」傳統而來,只不過加上忠義之傳統而已。
如《宋史.忠義傳》裡的俠客便以忠義為標竿,以家國復興為務(龔鵬程、
林保淳,1995)。著名如〈忠義傳七〉的孫益,他雖然以武術私鬥,但是是立基 於「賊至城下」、「守護城邑」的考量(龔鵬程、林保淳,1995:238)。再如〈忠 義傳九〉的鄒鳳叔,他也「以豪俠鳴」,有犯禁之舉;但基於鄒鳳叔的「犯禁」
能輔助忠臣文天祥、報效國家,因此仍被宋人所接受(龔鵬程、林保淳,1995:
239),構塑了「犯禁之餘,不忘救國」的忠俠形像。
這種傳統直到明清仍持續著,如《元史》〈伍速哥傳〉和〈劉哈剌不花傳〉、
《清史稿》〈忠義傳〉,都以「忠俠」入史(龔鵬程、林保淳,1995)。
(五)明清俠士─犯禁不違禮教:
明清以後,不管是俠義英雄、兒女俠情、俠義公案,它們共同的模式是,男 女不管武藝再怎麼高強,最終還是會回到禮教體系裡,扮演忠君愛國的「忠俠」, 或是守婦德的女俠(吳瓊,1996)。至此,俠「犯禁」特質又多了「守禮」元素。
也就是說,俠可以犯禁、可以私鬥,但是都不能悖離禮法,必須在體制下以武犯 禁才行。
如《水滸傳》、《隋唐遺文》與《綠牡丹全傳》結局都是俠盜棄暗投明、效忠 朝廷(吳瓊,1996),符合「忠」俠的定位。魯迅曾解釋,忠俠反映了滿州入關,
中國漸被壓服了,連有俠氣者也不敢起盜心、直斥奸臣(吳瓊,1996)。至此,
俠士變的更忠君愛國,被忠義框框所侷限(吳瓊,1996)。
而公案小說的俠客,其「犯禁」多是協助清官辦案,如《七俠五義》的陷空 島五鼠輔佐包公,便為顯例。
再如兒女情俠,作者們雖在俠幻世界裡自由進出,把俠士武藝描寫的出神入 化,讓女俠也能私鬥、犯禁,但是後頭來仍會回歸禮教的基本面,創作「體制下 的兒女英雄」。像《兒女英雄傳》的十三妹,縱然武藝高強、暗殺惡棍,到最後 仍是「眼角含情」的下嫁秀才,做普通的良家婦女。謝鵬雄曾分析:
「要這女子兼有豪傑的本事與兒女的心腸,在立意上也算很開 通,卻終是名教中人,思想見識始終跳不出幾千年的封建倫理。第一,
他覺得女人必須嫁人才是幸福。第二,他認為要嫁就得嫁讀書人。第 三,讀書人還必須是清官……的兒子才算讀書人。第四,我們偉大的 作者,終究也是男人,也覺得大丈夫三妻四妾本來平常,女俠嫁人為 妾並不丟臉……。」(謝鵬雄,1990 :73 )
這都說明了,縱然當時有許多關於俠形像(如女俠)、武藝的奇情幻想,但 仍跳不出禮法的框框。
此外,神怪武俠的「武」亦繼承唐以後道術傳統,將法咒與武功融為一爐。
而「犯禁」的場域逐漸擴大,可在神鬼、妖狐等靈界游走(吳瓊,1996)。
因此,明清之時的俠客,依舊擁有「武」和「犯禁」的特質,另融入禮教和 神鬼之說,創造出不同樣態的俠士。
(五)民初俠士 ─武與仙術相合、犯禁不悖禮法:
「武」和「犯禁」的特色,都被民初武俠敘事承襲下來,另結合當下世風,
推出不同俠形像。拿神鬼題材來說,平江不肖生(原名向愷然)於民國12年發 表《江湖奇俠傳》,帶入紅姑這個超現實的主角來除惡;另外還珠樓主(本名李 壽名)的《蜀山劍俠傳》,以劍仙來除妖降魔。兩者皆融入虛幻神話,讓俠以「仙 術」(武)來除惡(犯禁)。
「體制下」的「犯禁」可見於王度廬的描寫。王度廬的《鶴鐵五部曲》描寫 俠客心中愛恨交雜,讓俠士在禮法、情愛中徬徨無依。比方說,李慕白雖心喜俞 秀蓮,但由於俞早已與李之師兄訂親,李慕白也只能將兒女私情放下,在感情與 禮教間徘徊不定。縱然俞秀蓮之訂親對象已亡故,但李顧及道德倫理,仍不敢逾 矩,臨死前都不敢表明愛意,徒留悲劇結局。
而在描寫俠客技擊上,鄭證因的《鷹爪王》,則將武打的傳統融入,描述兵 器、技擊劍法,強化「武」的面向。
(六)小結─俠之行為特質:
總結俠的特質,可發現下列特點:
其一,俠之定位不脫「以武犯禁」。
其二,關於「武」的想像、為何「犯禁」、「犯禁」行為和場域,則隨當世人 想像而有更迭,融入新元素,而產生不同的「武」與「犯禁」樣態,進而產製不 同俠風貌。
起先世人對於「俠」之想像,多由社會現實著手,將俠等同於暴徒(林保淳,
1993)。到了六朝之後,受綺情世風的影響,世人不但美化了俠士作風,將其轉 為叱吒戰場的英雄,同時也為俠客定出了新造型─成為身披昂貴首飾,穿著華美 衣裳的翩翩佳公子(王文進,1993)。以至唐代,受當世流行的道術影響,俠之 武學與道教結合,讓俠士成為能使幻術的能人。宋代之後,由於倡言忠君愛國社 風,俠士固然能犯禁,但必須合於禮法、對國家社稜有利的前提,讓犯禁的理由 得以成立(林保淳,1993;戴俊,1994)。總結來看,俠樣貌是從「以武犯禁」
的抽象概念出發,隨著時空演變,產生不同樣態。
上文歸納出「何者為俠」之抽象定義,下文擬確切的探討,「何種模樣,才 算俠客」,釐出傳統對俠形像之細部描寫。
第二節 俠士外在樣貌─武器、招式和內功:
從「武」和「犯禁」出發,可歸納出俠士之外顯行為。而歷代世人又將「武」
與「犯禁」深入描寫,延伸出俠客之特定造像。舉例言之,從「武」的面向來講,
可以歸結出武器、武藝等部份(葉洪生,1994;陳平原,1998);從「犯禁」言 之,文人又為俠士設立了江湖的場域,以江湖的偏遠、對立特質,詮釋俠客犯禁 的特性(陳平原,1998)。
以下就「武」的層面予以申述,分成武器和武藝兩部份討論之,理解「武器」
和「武藝」概念如何強化俠客「武」之面向。
(一)武器之於俠客:
陳平原(1998)點出英雄和武俠的不同,其中之一便是兵器。他提到:
「東征西討的大英雄往往是十八般武藝無不精通,尤擅長槍、大刀 等長兵器……俠客一般只使用短兵器,尤善用劍。」(陳平原,1998 : 130 )
陳平原(1998)曾闡述俠形像與寶劍密不可分的原因。他引述《管子》〈地 數〉、《列子》〈湯問〉、《越絕書》、〈陌上桑〉發現,由於古代冶鍊技術不發達,
鑄劍不易,讓劍的威力被神化不少,殺蚩尤、晉鄭圍楚都離不開寶劍(陳平原,
1998)。到了南朝梁陶弘景的《古今刀劍錄》,不但記載夏代以降的名將與名劍事 蹟,還摻雜了不少道教、神話觀念去詮釋,讓劍器愈發被神化了,似乎斬妖去邪 一定得憑寶劍(陳平原,1998:131)。
寶劍伏魔誅惡形象既成,讓後世的武俠都得藉助劍器來除惡(陳平原,
1998)。如《三俠五義》、《小五義》與《續小五義》都請出了上古名劍來破銅網 陣,才能順利打敗惡人。也就是說,寶劍有除惡的象徵意涵,剛好與俠客正義形 象服務。因此,由於武器已被賦予正派性格,因此才被拿來為俠之「武」面向服 務,成為劍不離俠、俠不離劍的造像。
從「寶劍」的意涵延伸,下毐與使暗器就是不近光明的方式,多為惡人所用。
9使暗器部份,可見唐傳奇〈霍小玉傳〉的「挾弓彈」描寫。而《酉陽雜俎》〈僧 俠〉中的銅丸彈擊中俠客後腦、《三俠五義》「銅網陣」、《陸小鳳》中的青衣第一 樓,都是邪人使用暗器的證明(陳平原,1998)。
9 除了寶劍和暗器時,俠還有其他慣用器械。但是它們的象徵意涵,其實不若寶劍那麼強烈,我 們很難把斧、鉤與武俠想像在一起,畢竟這些東西惡人也用的上。比較能討論的是,俠客使用的 器具,仍與時空環境相關──隨武學的擴充,俠客的武器種類越來越多,而時人更能以過去的經 驗為基,開發出新的器具。除大家耳熟能詳的「十八般武藝」(刀、槍、劍、戟、斧、銊、鉤、
叉、棍、棒、枴、杵、錘、鞭、「金間」、環、槊、鐺),到了民初,白羽等還自行研發了「子母
如陳平原(1998)所說:
「打鬥手段的倫理化─以寶劍為正、以暗器為負,與本世紀二十 年代以後『江湖世界』日益成為小說中俠客主要馳騁空間,以及隨之 而來的武俠小說日益濃重的虛擬色彩大有關係。……形成寶劍為主,
暗器為輔的新的打鬥格局。」(陳平原,1998 :142 )
由此得知,寶劍等器械因具特定意涵,能表彰俠是正義化身。因此,特定武 器的重複出現,除了代表「武」的外顯特質,也說明了俠士與公義的密切關係。
(二)武之另一面向─招式與內功:
1. 招式:
從「武」的概念延伸,可見著不少「武打招式」的描寫。招式也是辨認俠客 身份的基礎。如華山派慣有的劍法,便和武當不同;武當的拳法,又與少林棍術 有別。是而,我們才能在小說中,看到以武打招式,辨別出某一門派、師承何人 的描述。10
另外,俠客的獨門秘招,亦是構塑外顯行為的重點基礎。「奇招」與「俠」
也能做緊密連結──藉由招式等外顯行為,我們可勾勒出某俠士之專有樣態,與 其他俠客做出區隔。「彈指神功」就是個明顯例子。當我們見著彈指神功的描述,
很快把它與楚香帥鏈結,於是乎,彈指神功變成辨認楚留香的表徵,可以與胡鐵 花、無花和尚區割開來。
10 武學能區辨中國俠與外國武士、騎士的不同,是構塑中國俠之重要特徵。比方說,林紓曾將
《唐吉訶德》譯為《瘋俠傳》(戴俊,1996),那麼中國俠與外國「俠」,區分在哪裡?此時招式 就是個很明顯的關鍵。中國固有的武學基礎(如招式、內功),非洋人所能理解與使用的。於此,
「固有武學」也是很重要的面向,為構塑中國俠的要素。
2. 內功:
從武概念延伸的,還有內功的描寫(葉洪生,1994)。內功的描寫突顯了中 西武學的不同,可做「中國俠客」與「西方搏擊」的分野(葉洪生,1994),構 塑出中國特有的俠形像。也就是說,藉著內功概念的引入,我們更能清楚看出「中 國俠」特屬之外顯行為,澄清俠概念。
在談論內功前,中國便有自己的文化觀,才能和內力的概念接軌。如金庸在
《天龍八部》寫段氏內功還引據中國醫書;梁羽生《萍蹤俠影》不但提及經脈理 論,還希望讀者參閱南京中醫學院編著的《中醫學概論》(陳平原,1998:143)。
都能見「背景知識」影響概念的解讀。
到了三、四○年代,氣功理論引進後,武俠敘事才多了內功的描寫(陳平原,
1998)。到了新派武俠小說家,受了氣功理論的影響,俠客手裡持的劍,「不過是 大冶的鐵匠,花了三個時辰打好的」;11《神鵰俠侶》裡「劍塚」最好的劍,不是
「弱冠前以之與河朔群雄爭鋒」的利器,而是「草木竹石均可為劍」。12以劍器之 平庸,突顯內家功夫的厲害。
又如鄭證因在寫作時特別強調:
「發掌時,掌未到而力先至;能夠憑內家真力遠隔數尺將人震 彈出去;一尺內能傷及筋骨,甚至當場立斃而表皮毫無損傷。」(葉 洪生,1994 :253 )
11 見《多情劍客無情劍》。
此為中國醫學特有的概念,將在地醫學觀念融入武學中,衍生出「內功」的 描寫。因此,內功是中國俠特有的外顯行為表現,與西方騎士、劍客不同。
第三節 犯禁場域─江湖的概念與描繪:
「江湖」和「俠客」間有某種聯繫關係,且「蘊含著游俠精神作為中國 文化特產以及武俠小說作為中國小說類型的某些基本特徵」(陳平原,1998:
197)。如陳平原所述:
「談武俠小說,無論如何繞不開『江湖』。『江湖』與『俠客』,在讀 者心目中早就連在一起,以致當你把『俠客』置於宮廷之中,或將淑女 放在『江湖』之上時,總給人不倫不類的感覺。也就是說,『江湖』屬 於『俠客』;或者反過來說,『俠客』只能生活在江湖之中。」( 陳 平 原 , 1998 :197 )
(一)江湖如何為「犯禁」服務:
追溯江湖原先的意思,指的是三江五湖(陳平原,1998)。到了唐朝,江湖 就從原來的地理意義,慢慢衍生成隱士與平民所處的環境,和朝廷相對。以至宋 朝,范仲淹的〈岳陽樓記〉給了江湖更深的詮釋。他說,「居廟堂之高,則憂其 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點出江湖的隱閉性格,和朝廷遙遙對望。江湖的 隱閉,和朝廷相對的特徵,又與俠客未必遵行體制的行為結合。無形中,江湖多 了隱秘、對立的意涵,而這層意義,能為俠客的動機、行為做出解釋,變成替俠 服務的概念。
(二)江湖的具體描寫:
本著隱秘、對立的基本面,行俠場域的描繪,可以延伸出三個大類。一是峻 嶺絕谷、懸崖山洞;再是大漠荒原、孤島水汀;三是寺院道觀、山寨莊宅。戴俊
(1994)指出,這些地點都有其功能、隱喻的意涵。
1. 峻嶺絕谷、懸崖山洞:
比方說峻嶺絕谷和懸崖山洞,可做為俠客修鍊之處,並舖陳武功修習的艱 難、武功的奇特,強化「武」的特色。
另外地形上的起落險勢,可強調「與世隔絕」的意義(戴俊,1994),將俠 士「犯禁」場域,與常民相隔。而在打鬥上,窮山峻嶺也是個好場所,因為它的 險峻,讓武打場面更形驚心動魄,增加可讀性(戴俊,1994),烘托「武」的氛 圍。
2. 大漠荒原、孤島水汀:
至於大漠荒原、孤島水汀,則多出於武打場面需要(如強調滄涼壯美),能 襯托「武」之特質。而荒漠、孤島亦能點出俠客的流浪背景,如戴俊所說:
「為雲遊四方的俠士,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利用廣闊天地襯 托俠客孤寂的身影,落寞的神色、瀟灑的行狀……這顯然是俠義中人 重要的風格標誌」(戴俊,1994 :85 ─86 )。
於此,大漠荒原、孤島水汀意謂俠與朝廷相對之意涵,強化「犯禁」面向。
3. 寺院道觀與山寨莊宅:
現,一方面佛道都致力於「五兵百毐不能中」的修鍊,成為習武者心中聖地(戴 俊,1994)。因此寺廟的呈現,實有追求武學之意涵,構塑「武」之神秘面貌,
如戴俊所說:
「武俠小說均認同武學最高境界必須超越招式武功,向悟道明理 的哲學境界靠攏。」(戴俊,1994 :88 )
而山寨莊宅通常是俠客的出生、成長處(戴俊,1994),如華山、峨嵋山、
崑崙山。這些地方,通常是朝廷的三不管地帶,突顯了江湖與廟堂相對之特性,
指向「犯禁」的特色。
這幾類場景,均是特定的典型環境,為俠客學武、私鬥的氛圍服務的(戴俊,
1994)。基於以武犯禁的特質,讓俠客必須身處江湖,江湖為俠客對立性格服務,
兩者遂成為密不可分的概念。
第四節 以武犯禁緣由─行俠動機:
上文論及「武」之外顯行為、「犯禁」的空間特色,歸納出俠士外在特質。
不過,若只就這些外在的描寫,想要指認何者為俠,似乎有點困難。試想,如果 某人拿著寶劍、深諳武學、行於江湖,是否能被稱為俠士呢?換句話說,除了外 在特徵之討論,還需顧及哪些層面,才可指認「立體化」的俠客?
文獻指出,行俠的動機與目的(內在心路歷程),是說明「以武犯禁」之重 要基礎(陳平原,1998;楊碧樺,2001)。換句話說,俠士可能基於扶弱濟傾、
甚至以命相許,這層心理動機並非常人所能及。
(一)行俠動機─平不平、報恩仇與立功名:
行俠之動機與目的,包括了平不平、報恩仇和立功名等項(陳平原,1998;
楊碧樺,2001)。楊碧樺(2001)分析,平不平之因如:出於膽氣豪情(仗義行 俠)、扶弱濟困,試圖構築俠者烏托邦。
「立功名」則是讓俠合理、合法化的手段,雖然俠有太多與法不合之處,但 在文人欽慕的心態下,俠多了「立功名」的基調,讓游俠形象就地合法(楊碧樺,
2001),讓俠客仗義之時,還多了效命朝廷的動機,區辨亂黨與惡徒。
「報恩仇」也是故事骨幹之一,中國有源遠流長的「報」文化──從『投我 以桃,報之以李』,13推衍至國家興亡的『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 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14『父之仇,弗與共載天;兄弟之仇,不反兵』
15,林林總總,脫胎成「報恩仇」的行為(陳平原,1998;楊碧樺,2001)。
(二)俠客特有行為模式:
整合行事動機、「武」與「犯禁」外顯特質,可歸納出俠之特有行為模式,
讓俠形像更加立體化。戴俊(1994)認為俠行模式有三,可用平不平、報恩仇或 立功名貫串:
其一,以生死大劫做為結構,如《扇公子》開場是特大武林謀殺案;《鷹爪 王》開頭是綁票案;《笑傲江湖》的起頭是滅門血案,進而引發一連串的武林故 事。故事以情變或仇殺為開頭,主角生下來就背負著血債,註定在武林裡奔波(有
13 見《詩經》〈大雅.抑〉。
14 見《孟子》〈離婁下〉。
時會強調主人翁是社會上的弱勢族群─如孤兒,突顯故事張力)。主人公可能拜 師、學藝後報仇成功,或者又途中受挫,必須經過更多考驗(如精經功力、為得 奇寶險些沒命、愛情試鍊),才能完成復仇心願。犯禁動機在於平不平(自己的 不平)、報恩仇。圖示如下:
圖 1 平不平、報恩仇的模式(轉引自戴俊,1994 :101 )
另外,如果加入立功名的元素(如武林爭雄),則在除惡、報仇之餘,又多 了名揚天下的目標。主要的行俠模式和第一個框架相仿,主角也是苦海孤雛,必 須經辛苦的拜師學藝、再遭重大歷鍊之後,才能完成鏟奸除惡的最終目的。而名 揚天下,是在懲惡揚善邏輯下的附加價值,通常少做小說的訴求中心(畢竟俠義 精神是以『不求報償』為鵠的)。模式如下:
情變或仇殺 ────→ 追蹤寶、藝或流亡 ────→ 復仇、勝利
│ ↑↓ ↑
│ 初步復仇受挫 │
↓ ↑↓ │
孤兒或受難者 ────→ 練武、習藝、奇遇 ────→ 愛情糾葛
情變或仇殺 ────→ 意中人落入仇敵之手 ────→ 懲惡殺小人
│ ↑↓ ↑
│ 舊情難忘 │
↓ ↑↓ │
主人翁發憤學藝 ─→ 行俠之路(練武、習藝、奇遇)─→ 名揚天下
圖 2 加入立功名的新模式(轉引自戴俊,1994 :102 )
至於下面的俠文類框架,則有別於上述模式。上面的情節進展,是由主人翁 的切膚之痛開始的,處理的是「親身之痛」。而最後一種行俠作風,則是以「社 會公義」為訴求。起點多為江湖重大事件,故事以破案為重點,講述主角破案的 歷程。將上兩種模式的血海深仇,轉為江湖道義;途中經歷的重要歷鍊,從被仇 人擊倒改成破不了案、甚至涉險。而最終目標則由報血親之仇成功,轉為案情水 落之出,還社會一個公道。
因此該行為仍不脫平不平(路見不平)與報恩仇(不能忍受弱者沈冤未雪,
而挺身相救)。明清忠俠的行事動機,才多了「立功名」一項,變成破了案,又 受朝廷的賞識,變成忠臣(如包公)的得力助手。圖示如下:
圖 3 俠義公案的模式(轉引自戴俊,1994 :102 )
江湖大案──→主人翁破案──→遇險──→真相大白 ↓ ↑
遇險 案中案 ↓ ↑ 逢凶化吉 ──→ 重陷迷案
第五節 小結─俠概略造像及組成元素:
從前文可得知,「俠」概念有許多特殊面向,讓大眾能區辨「俠」與其他人 的不同。從最早對俠的定位來看,韓子云「俠以武犯禁」,點明俠習「武」、依個 人意念而「犯禁」。因此擅長武功、和朝廷相對,這是俠的基本特徵。而「武」
和「犯禁」之面貌,則隨世風不同,而有新的詮釋,描繪不同的俠樣態。
(一)俠之概略造像:
舉例來說,唐代盛行道術,因此唐俠便多了使幻術的絕招。宋代受理學影響,
強調儒家倫理,讓犯禁不離「盡忠」的前提。至明清時,受限儒家道統,俠客再 怎麼風花雪月,都得回到禮教正途,不敢隨便越軌(吳瓊,1996)。於是乎,在 天、地、君、親、師的倫常下,俠客必須忠於「君」、體「親」盡孝、尊「師」, 才能仰無怍於「天」,俯無愧於「地」。必須要符合體制內的規則,才可「犯禁」
(吳瓊,1996)。民初作家對俠客的描繪,承繼明清傳統(葉洪生,1994),雖有 新創「女追男」戀愛模式(葉洪生,1994),但仍屬「體制」中的俠士,是有條 件的犯禁。
(二)概略造像之組成元素:
關於構成俠概略樣貌的元素,可先參考下圖。至於圖中細部說明,煩容下文 再述。
圖 4 俠概略樣貌之構成面向
從圖4中,我們可以拆解出俠有「武」和「犯禁」兩面向。而「武」面向可 分解為「招式、內功」和「武器」,而「犯禁」則能切割為「江湖」和「犯禁動 機」。相關說明,煩見下文敘述:
1. 武之面向─武器、招式與內功:
從「武」的要素延伸,俠士之武器和招式均為著墨對象。拿器械來說,俠士 之器具從寶劍、兵器、毐藥到暗器皆有,較特別的是,受「光明決鬥」的倫理觀 影響,俠客武器以劍為主,暗器為輔(陳平原,1998)。另外,由於古老傳統讓 劍「神化」了,多了「伏魔誅邪」的文化意義,因此俠客多半攜劍,少帶其它兵 器(陳平原,1998)。
在招式部份,「中國俠」會特別強調內功的重要,這和講求氣力的西方傳統
俠
獨門絕招和武學造詣︵內功︶ 犯禁場域︵江湖︶
武器 犯禁動機
武
犯 禁
很不一樣(葉洪生,1994),區辨出中國俠與外國騎士的特徵。三、四十年代的 氣功理論引入,讓俠客多了內力的概念,平凡的竹枝木頭也能拿來當利器(陳平 原,1998),甚至「掌未到而力先至」(葉洪生,1994),異於東洋武士、西洋搏 擊。不少作家整合內功與中醫觀念(如《脈經》、《內經》、《傷寒論》等),可見 背景知識(傳統醫學)對形塑俠樣貌的影響(葉洪生,1994)。
2. 江湖烘托俠「犯禁」特質:
江湖強調俠客的隱閉性格,和朝廷遙遙相對(陳平原,1998),為「犯禁」
意涵服務。這層隱喻意涵,又對應到不同地理特性上,為俠客獨立、隱閉的性格 服務(戴俊,1994)。如懸崖峻谷象徵與世隔絕,強調神功修習不易;荒郊大漠 則給大家廣闊的感覺,是俠客流浪的最佳舞台;山寨林宅標示了俠客的身份(如 華山派、崑崙派、峨嵋派等);寺廟則象徵武學中「憚悟」的最高境界,是俠客 心中的聖地(戴俊,1994)。
3. 小結:
因此,從「武」(武器、招式與內功)、「犯禁」(行為、理由和場域)出發,
可定位出俠的概念,概略構築出俠外在樣貌。若依據「以武犯禁」的「俠」定義,
推論俠之外在特徵,可知俠形像應包括動作、器械與行走場域等部份。而文人又 依據俠士之行事動機,勾勒俠士之內心狀態,為「以武犯禁」做了進一步說明,
構塑更立體的俠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