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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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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學程 國際金融組碩士論文

「在地老化」服務模式探討-

結合宗教信仰照顧關懷為例

指導教授:張士傑 博士 研究生:張色吟 撰

中華民國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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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謝 誌

首先誠摯的感謝指導教授張士傑博士,論文過程中悉心指導與建 議,使我的論文思維能更加周詳;架構與內容更至完備,在我面臨瓶 頸之時;不厭其煩惠于提供建議;讓陷於困境的我茅塞頓開。在求學 期間感謝各位授課老師專業上的啓迪,使我獲益匪淺。

感謝口試委員魏寶生董事長、梁正德總經理、季廷平教授,口試 時承蒙給予我論文上的指導與寶貴意見,使論文內容更臻完整。

最後要感謝家人的鼓勵與支持,因為你們的包容;讓我無後顧之 憂而全心完成學業,使年過半百的我有機會重返校園圓夢,增添一段 難忘的人生經驗;更讓我學會更正向的看待人生;並勇於自我挑戰充 實人生經歷。

特別要感謝外子(重正) ;在我就學期間不辭辛勞的接送;給予 我的關懷與鼓勵,以及兩位寶貝兒子(明仁、智鈞)的貼心與懂事;

使我得以順利完成學業。

謹此致上個人最誠摯的謝意!

張色吟 謹識

中華民國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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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老化」是每一個人切身的問題,疼惜現在的長者;也是疼惜我們的 未來。在高齡化社會世代中,伴隨著社會型態與家庭結構的改變,夫妻多 為雙薪家庭;長者或因子女的工作因素而搬至子女工作地點附近;或在缺 乏人力的照顧下,將被送至安養院;無論長者是遷移至另一個家或安養機 構,長者會因為環境的改變而面臨人、事、物的重新適應,在生理方面:

長者會因環境的改變可能造成的陌生感,而導致活動量減少、食慾不振、

進而影響睡眠等身體活動功能降低。心理方面:長者會因為人、事、物的 改變,而產生疏離感、失落感、進而缺乏安全感。社會互動方面:長者原 有的人際關係被迫中斷;因陌生的人事物而增加人際互動上的因難度,因 而造成人際關係貧窮。世界主要國家的長者照護政策也均以「在地老化」

為最高指導原則,連結宗教團體的經驗與資源、活化社區網絡落實「在地 老化」的政策亦顯重要,而長者之健康與生活照顧更形迫切。

本研究旨在探討如何善用宗教團體豐富的資源與經驗,整合建構多元 的長者照顧社區環境,宗教團體皆能以配合政府普及性的設置長者社區關 懷據點為使命,提供長者一個熟悉、方便、溫暖的社區照護環境,增進長 者與社區的互動,落實行政院之「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中所 提的在地人提供在地服務,由非正式的照顧資源適當的連結至正式照顧資 源,建立連續性的照顧體系,使長者能留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過著被尊重、

獨立自主、有尊嚴、有隱私的生活而頤養天年。

宗教團體以發揚宗教文化、結合宗教資源、提升宗教品質,推動宗教 文化在台灣務實深根;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進而從事社會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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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協助社區長者之照護。宗教團體秉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之信念,為所在 社區盡棉薄之力,藉由宗教團體資源參與政府提倡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 施計畫;推廣社區長者照顧活動據點,使社區長者皆能成功老化:

活躍老化-建造安全、友善、尊嚴的高齡化社會:活絡長者生產力,鼓勵 長者參與社會服務,促進長者人力再運用,分享人生記憶與智 慧;延緩老化,提升長者生活品質。

健康老化-加強長者預防保健知識:運動休閒活動、健康飲食、正確用藥 及就醫觀念等預防性健康促進,使長者生理、心理及社會面向 皆能「最適化」。

樂學老化-鼓勵長者終身學習:整合社區學習資源,開設適合長者課程,

活化運用閒置空間,規劃推動終身學習,提升長者網絡科技能 力,縮短世代數位落差。

關鍵字:在地老化、宗教團體、社區照顧、寺廟與教會、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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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摘要 ……… 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10

第二章 在地老化 ……… 13

第一節 文獻探討 ……… 13

第二節 政府因應高齡化之政策 ……… 19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22

第一節 宗教與社會發展 ……… 22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23

第四章 宗教與社區老化分析 ……… 46

第一節 台灣長期照護政策之沿革與發展……… 46

第二節 宗教團體從事的社會服務……… 4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55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55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57

參考文獻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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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一、2016 總統選舉蔡英文五大社會安定計畫 ………… 64

附錄二、台灣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服務項目及補助內………… 69

附錄三、台灣關懷據點……… 70

附錄四、台灣長期照護相關法規概要……… 71

圖目錄 圖 1、台灣地區老年人口變動趨勢圖 ……… 2

圖 2、台灣地區高齡化時程 ……… 2

圖 3、亞洲主要國家總生育率 ……… 4

圖 4、扶養比趨勢圖 ……… 5

表目錄 表 1、主要國家高齡化轉變速度 ……… 3

表 2、台灣地區未來人口結構 ……… 5

表 3、宗教(含祭祀)團體分類表 ……… 6

表 4、各直轄市、縣市別宗教寺廟、教會(堂)概況 ……… 7

表 5、台灣長期照護相關政策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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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依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 WHO 之定義,65 歲以上人口即稱高齡者,WHO 為區分社會人口老化進程,將 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 7%以上稱「高齡 化社會(Ageing Society)」,比率達 14%以上稱「高齡社會(Aged Society)」, 而比率達 20%以上則稱「超高齡化社會(Super Aged Society)」。另將 65 至 74 歲之高齡者稱「前期高齡者(young-old)」,75 至 84 歲高齡者稱「後 期高齡者(old-old)」,85 歲以上高齡者則稱「超高齡者(older-old)」, 以區分老人時期之 3 階段。

國家發展委員會資料顯示,台灣自 1993 年起;65 歲以上高齡人口比率 已占總人口比率之 7.1%;已逹 WHO 所訂的「高齡化」社會,2015 年台灣總 人口數約 2346 萬人,65 歲以上人口已達 294 萬人;占總人口比率 12.5%,

即將邁入「高齡」社會,推計將於 2018 年高齡人口比率將增至 14%;邁入 WHO 所訂的「高齡」社會,推計 2025 年高齡人口達將約 481 萬餘人,超過 全國人口的 20%,屆時每 5 人將有 1 人超過 65 歲,台灣將正式邁入「超高 齡」社會,推計 2061 年 85 歲以上高齡人口比率甚至超越 65 歲以上各年齡 層之比率。(請參見圖 1、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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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台灣地區老年人口變動趨勢圖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計(103 至 150 年)」,本研究整理。

圖 2、台灣地區高齡化時程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計(103 至 150 年)」。

台灣從 1993 年「高齡化」社會進入 2018 年「高齡」社會只短短的 25 年左右的時間,而歐美先進國家從「高齡化」社會進入「高齡」社會約為 50-100 年;其因應人口老化所作預備準備的時間較長。而台灣從 2018 年「高 齡」社會邁入 2025 年的「超高齡」社會,卻只有短短的 7 年,時間比日本 快 1.6 倍、比美國快 2.9 倍、更比英國快 7.3 倍,老化速度領先其他先進 國家,創下另類「全球第一」(請參見表 1,*表示為各國中推計結果,其他 無*表示為實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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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主要國家高齡化轉變速度

國別

65 歲以上人口所佔比率到達年度(年) 轉變所需時間(年) 高齡化社會

7%

高齡社會 14%

超高齡社會

20% 7%-14% 14%-20%

中華民國 1993 2018* 2025* 25* 7*

日本 1970 1995 2006 25 11 瑞典 1887 1974 2011 87 37 美國 1942 2014* 2034* 72* 20*

英國 1929 1976 2027* 47 51*

德國 1932 1972 2008 40 36 法國 1864 1991 2020* 127 29*

義大利 1927 1988 2007 61 19 澳洲 1939 2012* 2035* 73* 23*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計(103 至 150 年)」;

日本-日本國立社會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

美國-US Census Bureau;

英國、法國、瑞典、德國及義大利-EUROSTAT;

澳洲-United Nations

我國婦女生育率呈長期下降趨勢,2014 年依國發會人口推計報告中指 出,中華民國婦女有延後生育的趨勢,年輕婦女生育率持續下降,2014 年 總生育率大約維持於 1.1 人,相較於其他國家 2014 年總生育率水準(日本 1.42 人,新加坡 1.25 人,香港 1.23 人,南韓 1.21 人),顯示我國少子女 化之發展趨勢相當嚴重。(請參見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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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亞洲主要國家總生育率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內政部「中華民國人口統計年刊」。 日本-日本國立社會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

韓國-National Statistical Office。

新加坡-Singapor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繪製)

1981 至1991 年間,台灣高齡人口的「依賴比」約在9.7%,意指每 10.3位工作年齡人口共同扶養一位長者。2006年,依賴比已升至 14%,

也就是每7.3位工作人口扶養一位長者。依此速度,到 2026 年變成每 3.3 人就需扶養一位長者,2051 年更將成為每 1.5 個工作人口扶養一位長者。

隨著高齡人口依賴比不斷升高,高齡人口對工作人口所帶來的經濟需求及 安養負擔也將越來越大。(請參見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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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台灣地區未來人口結構

單位:%

年份

年齡

1981 1991 2006 2016 2026 2051

65 歲以上 4.4 6.5 9.9 13.0 20.6 37.0 0~14 歲 31.6 26.3 18.2 13.0 11.3 7.8 15~64 歲 64.0 67.2 71.9 74.0 68.1 55.2

合計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 95 年至 140 年人口推計,95 年 6 月。

自 2014 年起,我國 65 歲以上高齡者每年將增加 1%,生育率上升速度 已趕不上高齡人口成長率(2014 年,行政院高齡社會白皮書),平均壽命延 長;出生率下降,造成我國人口結構朝高齡化發展趨勢,逐漸趨升的扶養 比,更加重了我國壯年人口的負擔。(請參見圖 4)

圖 4、扶養比趨勢圖

資料來源:1.1980 年至 2011 年為內政部「中華民國人口統計年刊」。 2.2012 年至 2060 年為(國家發展委員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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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將宗教團體區分為「財團法人」、「寺廟」

與「社會團體」三大類,在三大主分類下設廣義宗教團體、狹義宗教團體、

類宗教團體與祭祀團體等次分類,其具體說明請參見(表 3)。

表 3、宗教(含祭祀)團體分類表

狹義宗教團體

宗教性財團法人 全國性 地方性 寺廟

廣義宗教團體 宗教性團體 全國性 地方性 類宗教團體 神明會

祭祀團體

財團法人祭祀公業 祭祀公業法人 祭祀公業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4(宗教團體型態),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

據內政部對台灣宗教寺廟、教會堂的資料統計顯示,至 2014 年底;

台灣地區約有一萬五仟多座宗教寺廟、教會堂分散於全台,依中華民國統 計資訊網資料顯示;2014 年台灣社區發展協會數為 6,761,由此可見每個 社區皆存在著宗教團體,故以宗教團體作為提供社區服務的基礎據點將最 為適切(請參見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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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各直轄市、縣市別宗教寺廟、教會(堂)概況

2014 年底 單位:座

區域別 總計 寺廟 教會(堂) 每萬人擁有

寺廟、教會 (堂)數 合計 道教 佛教 其他 合計 天主教 基督教 其他

總 計 15,386 12,106 9,485 2,355 266 3,280 715 2,515 50 6.57 新北市 1,186 956 708 235 13 230 43 183 4 2.99 台北市 745 281 164 109 8 464 46 409 9 2.76 桃園市 473 281 181 79 21 192 36 155 1 2.3 台中市 1,257 979 741 210 28 278 37 237 4 4.62 台南市 1,770 1,613 1,343 231 39 157 24 131 2 9.39 高雄市 1,792 1,481 1,103 337 41 311 40 265 6 6.45 宜蘭縣 754 667 569 91 7 87 32 55 0 16.44 新竹縣 322 189 139 45 5 133 52 81 0 5.99 苗栗縣 464 373 271 97 5 91 40 51 0 8.18 彰化縣 906 840 712 101 27 66 13 52 1 7.02 南投縣 587 468 320 138 10 119 25 93 1 11.41 雲林縣 847 785 630 138 17 62 21 39 2 12.01 嘉義縣 768 691 582 101 8 77 28 47 2 14.63 屏東縣 1,353 1,101 933 164 4 252 65 187 0 15.96 台東縣 500 218 163 44 11 282 87 182 13 22.27 花蓮縣 471 184 112 64 8 287 86 201 0 14.13 澎湖縣 207 189 148 38 3 18 5 13 0 20.34

基隆市 295 238 175 59 4 57 8 48 1 7.91

新竹市 209 163 121 39 3 46 14 32 0 4.84 嘉義市 212 149 125 21 3 63 11 48 4 7.83

金門縣 196 192 177 14 1 4 0 4 0 15.35

連江縣 72 68 68 0 0 4 2 2 0 57.57

資料來源: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局(處),本研究整理。

落實「在地老化」,善用宗教團體豐富的經驗與資源,設置社區照顧關 懷據點,讓長者除了有心靈上的寄託,也可以在自己熟悉的社區中延續和 老朋友、老鄰居的相互關懷、享受著被支持與被照顧的幸福。宗教團體亦 得以社會慈善事業為使命,發揮宗教大慈、大悲、大愛的精神,取之於社 會、用之於社會、造福人群。以長者為中心、家庭為單位、社區為照護基 礎的照護,才是符合長者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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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也為獎勵宗教團體捐資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訂 立下列實施要點: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獎勵宗教團體運用其資源興辦公益、

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以發揮宗教濟世助人功能,啟發社會正義,增 進社會福祉,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之宗教團體為登記有案之各宗教寺廟、教堂、教會等團體。

三、本要點所稱公益、慈善、社會教化事業其種類如下:

(一)公益事業:

1.兒童福利:托兒所、育幼院、兒童教養機構、兒童育樂設施事項。

2.青少年福利:青少年輔導、服務、教養等福利機構之設置、育樂設 施、獎助學金。

3.婦女福利:婦女福利服務、職業訓練、親子教育。

4.老人福利:老人扶養、療養、休養及服務機構之設置,托老服務、

敬老服務等。

5.殘障福利:設置殘障福利機構、提供殘障者輔助器具或醫療扶助。

6.市政公共設施:公園綠地及行道樹認養、公園廣場之興建。

(二)慈善事業:

1.生活扶助。

2.急難救助。

3.災害救助。

4.醫療補助。

5.醫療巡迴服務。

6.其他濟世救人事項。

(三)社會教化事業:

1.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所、科學館、藝術館等社會教育機構之興 辦。

2.舉辦生活、職業及各種專業講座:老人、婦女、青少年、家庭理財、

體育、健康等講座。

3.舉辦薪傳活動或講習,保存民俗才藝。

4.配合政府舉辦之各項有益民眾身心健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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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端正禮俗維護公共道德及其他有益於教化人心淨化社會之有關社會 教育事項之推動或興辦。

四、各區公所應輔導轄區內宗教團體健全組織並按其經費財力興辦公益慈 善事業,加強社會福利及教化事業之推行。

(張培新、王順民,2003)也以社會資本來分析宗教團體中發現:

(一)宗教本身具有其「神聖、階層化」,會影響到組織決策透明化與信 徒的參與。

(二)宗教團體參與公共事務,能促進公民社會的發展。

(三)宗教本身的財務資源豐富,易募集到各種資源,而管理機制與透 明化是強化的重點。

(四)信徒、志工投入於服務中,主要原因是能透過互動產生凝聚,相 互關懷的關係,推動社會網絡的發展,取決於信徒、志工參與決 策機制與組織制度的運作落實,能不斷累積資本,則網絡互動較 強大。

根據台灣地區社會發展趨勢調查暨社會參與延伸調查統計顯示志願服 務以宗教服務的 37.5%參與率最高,而國內捐款大多捐給非營利機構,占 了 34.5%,其中宗教組織一項便獨占了 62.5%(行政院主計處,2000)。面 對高齡社會的來臨,子女為了生活各自忙碌而無暇陪伴家中長者時;如何 讓家中長者依然能過著健康有活力的生活。依據台北市政府社會局(2014 年老人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台北市 65 歲以上長者目前日常生活中,最主 要的活動以「看電視」居多(66.2%),其次為「從事養生保健活動」(20.5%)

及與朋友聚會聊天(16.4%),團體活動參與度低,參與志願服務與進修活 動的意願亦不高。在宗教組織、養生保健、團體休閒、政治性團體、志願 團體及進修活動等六類型團體活動中,長者除了對寺廟或教會等宗教組織 活動較熱衷,其他五類團體活動的參與比率都低於一成,在長者身體還能 自主活動時,如能積極參與社區活動、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將有助於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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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老化。如何以長者們較熱衷的宗教活動落實推動「在地老化」,讓人人 都能有社區的照顧而在地活力老化、健康終老。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在地老化」是所有高齡社會努力的方向,面對 2025 年台灣即將到來 的「超高齡社會」,希望政府能在不到 10 年的時間內積極扮演好統籌資源、

匯集力量的角色,建立更完善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屆時能讓其涵蓋 全台社區,讓人人都能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幸福、安心的頤養天年。台灣 目前社區的宗教團體大部份並未針對社區長者而特別設置社區長者休閒活 動中心;政府如能結合宗教團體的經驗與資源普設「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設立社區長者休閒活動中心,將長者的生活空間推廣至整個社區,讓長者 白天可以有良好的休閒及學習新知識的場所,平日也有地方讓長者聚會、

活動,既能讓長者取得照顧訊息與資源,又能讓長者得到心靈成長與尊嚴。

期藉由宗教團體參與社區照護關懷據點,使社區長者都能在自己熟悉 的環境中:

活躍老化-建造安全、友善、尊嚴的高齡化社會,活化長者生產力;鼓勵 長者參與社會服務,促進長者人力再運用;分享人生記憶與智 慧;延緩老化,提升長者生活品質。大部分長者都認為自己的 人力再被運用與受到尊敬有關,長者都希望退休後能有機會貢 獻自己的智慧與經驗;能依照自己的專長與興趣工作;他們希 望可以藉此延緩老化、提升生活品質。

健康老化-讓長者生理、心理及社會面向皆能「最適化」。預防保健知識、

運動休閒活動、健康飲食、正確用藥及就醫觀念等預防性健康 促進,除了能延緩長者身心功能的退化,也能減少政府醫療照 護的財政負擔。

樂學老化-鼓勵長者終身學習,整合社區學習資源,活化運用閒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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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適合長者課程,規劃推動終身學習,提升長者網絡科技能 力,縮短世代數位落差。害怕失去資訊來源與被主流社會淘汰 的心理是長者共同的憂慮,運用學習快速取得資訊,幫助長者 融入社會,讓長者能取得與他們切身相關的資訊與資源。

依據內政部 2000 年調查發現,長者認為最理想之養老居住方式為:與 子女同住或隔鄰而居住者占 69.68%為最高,其次為與配偶同住者占 13.29%,

認為居住於老人福利機構者僅有 5.20%,獨居者占 6.27%。由此可見長者認 為與子女同住或與配偶同住是最理想的養老居住方式,對長者而言;家是 一個經過長期投注經營的地方,具有不可分割、休戚與共的情感。所以長 者照護應以「在地老化」居家照護為原則。長者期盼可以在熟悉的環境和 社區中,和自己心愛的家人相處,又能享有熟識鄰里、親朋好友之間溫暖 的相互照應;最後亦能在自己最熟悉的環境中終老。長者的照顧服務,應 朝「在地老化」的方向規劃,在長者熟悉的環境和社區中,以長者為中心,

建構社區多元化和適切的照護網絡,亦能符合我國傳統社會文化,也讓長 者能擁有親情友誼的溫暖。

戴玉慈(1999)曾歸類家所代表的四項正面意義:

一、家代表溫暖且蘊藏著家人溫馨與關懷,及與家人共同成長的經歷。

二、家代表個人精力的投注,個人長期投注對家的照顧、整理和裝潢,而 醞釀出難以割捨的情感。

三、家代表自由與隨意,隱私與自在,是個人的避風港,回到家可以讓人 心情放鬆,讓在外闖蕩、緊張疲乏的心得到休息與放鬆。

四、家是一個非常熟悉的硬體空間。身處其中,個人可以輕易的讓日常生 活活動順利完成。

早在 1984 年,美國麥克阿瑟基金會(The John D.&Catherine T.

MacArthur Foundation)即進行老化的「正向觀點」研究,Rowe,J.W.與 Kahn,R.L(1997,1998)提出成功老化的三要素,(一)避免疾病(avoiding disease)(二)積極生活參與投注(engagement with life)(三)維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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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認知與身體功能 (maintaining high cognitive and physical function),

並提出可透過飲食與運動來預防疾病,及外在環境的改善、並藉由生物醫 療途徑、教育社會支持、增進自我效能等策略以減低未來生病與失能的危 險因子,以臻成功老化之境 (Rowe,J.W., Kahn,R.L., 1997,1998)。2002 年美國學者 Crowther 領導的研究團隊在這三項指標增加了「正向的靈性」

(positive spirituality),以宗教(religion)和靈性(spirituality)之特 性,包括宗教的寄託、自我人生意義等正向力量,因而,成功老化模型至 少須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會參與、靈性歸屬、經濟自足等要素。

(李世代,2010)

為因應高齡社會的衝擊與需求,行政院也以《人口政策綱領》作為最 高的指導原則,積極推動包括「強化家庭與社區照顧及健康體系」、「保障 老年經濟安全與促進人力資源再運用」、「提供高齡者友善之交通運輸與住 宅環境」、「推動高齡者社會參與及休閒活動」、「完善高齡教育體系」等與 長者相關的政策,希望建構一個有利長者健康、安全及終身學習的友善環 境。

WHO 於 2002 年提倡「活躍老化」,其定義「為促進年老後之生活品質,

盡最大可能以健康促進、社會參與和安全維護達到最適化機會的過程」,已 成為許多國際性組織對於老年政策擬定之主要參考架構。2007 年又提倡了

「全球化友善城市指南」,行政院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不僅需透過衛生體系 的努力,也號召非衛生體系的加入,而國家健康署也以所有政策面向健康 工程(health-in-all-policies)之精神,發動社會不同層面加入這個推動 行列中,為促進長者的活躍老化、健康老化、樂學老化,透過衛生體系、

醫療體系與社福體系的結合,全面佈建活化長者身心社會功能的社區健康 促進網絡,以提升長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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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在地老化

人從出生那一刻起就不斷的在老化(aging),所以老化就生命的演化 而言是持續進行式。「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強調的是人老了之後,

不必遷移至他處;或與陌生人同住,仍可留在原來居住的地方;維持原有 的人際關係,因為是自己熟悉的環境,長者可以擁有較高的自理能力、自 尊與自主性,而持續以自己習慣的生活方式;過著獨立自主及有尊嚴的晚 年生活。

第一節 文獻探討

日本福利經濟學家(丸尾真美,1984)也提出五項老人生活的基本措 施,更與「在地老化」精神相應合:

一、避免對長者採取隔離措施。

二、盡量讓長者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生活。

三、促進社會交流與相互援助。

四、在必須提供收容服務時,應將生活品質反應在設施與服務中。

五、結合社會福利,醫療保健與環境維護等公共政策,創造適合長者居住 的生活環境。

Nicole(2004)提出長者「在地老化」的七項優點,包括增加長者的 獨立性及對住家環境的熟悉感、社會網絡、持續進行家事活動、家庭是提 供歡樂的地方、家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所在地、家是一個地位的象徵。

台灣目前少子化及高齡化的人口結構,為使長者皆能成功老化以減輕 政府及青壯年的負擔,我國的長者照護政策應全面朝「在地老化」目標發 展,台灣目前的資源發展、服務提供、組織管理、財務支持等策略,亦均 支持社區長期照護體系的建構,希望以「在地」的服務滿足「在地」人的 照顧需求,盡可能延長長者留住社區的時間。從國際經驗可知,世界主要 國家的長者照護政策,均以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為最高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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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長者應在其生活的社區中終老,以維持長者自主、有尊嚴、有隱私的 生活品質。

姜雅玲(2012)將長者「在地老化」之優點歸列為:

一、獨立性:在地老化能讓長者能保有其個人隠私與對環境的掌控,並透 過持續進行家事活動,在身體上持續保持活動狀況,在心理 上獲得獨立完成事務的成就感;以維持其生理及心理上的健 康。

二、社會參與:在社會層面上,長者透過鄰居與朋友構成社會的支持力量,

並透過與社區相互提供資源與經驗來持續參與社區活動,形 成長者與社區的社會網絡關係。

三、家的歸屬感:長者對長期居住的地方所產生的「地方依附感」其包含 了社會和心理方面,因家有家人、鄰居、更有其累積一 生的回憶,家與社區關係是密不可分的,對住家環境的 熟悉感,能使長者建立社會信任。

聯合國於 1991 年 12 月 16 日通過「聯合國老人綱領」宣言,揭示要協 助長者過獨立、照顧、參與、自我充實、尊嚴生活之五大原則。

(一)獨立(Independence)

1.高齡者應有途徑能獲得食物、水、住屋、衣服、健康照顧、家庭及社 區支持、自助。

2.高齡者應有工作的機會。

3.高齡者在工作能力減退時,能夠參與決定退休的時間與步驟。

4.高齡者應有途徑獲得適當的教育及訓練。

5.高齡者應能居住在安全與適合的環境。

6.高齡者應儘可能長久的居住在家中。

(二)參與(Partici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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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齡者應能持續融合在社會中,參與相關福利的政策制定,並且與年 輕者分享知識與技能。

2.高齡者應能尋找機會來服務社區與擔任適合自己興趣及能力的工作。

3.高齡者應能組織高齡者的團體或行動。

(三)照顧(Care)

1.高齡者應能獲得符合社會文化價值、來自家庭及社區的照顧與保護。

2.高齡者應有途徑獲得健康上的照顧,以維持身體、心理及情緒的水準,

並預防疾病的發生。

3.高齡者應有途徑獲得社會與法律的服務,以增強其自治、保護與照顧。

4.高齡者應能夠在人性及尊嚴的環境中,適當利用機構提供的服務。

5.高齡者在任何居住、照顧與治療的處所,應能享有人權和基本自由,

包含了高齡者尊嚴、信仰、需求、隱私及決定其照顧與生活品質權利 的重視。

(四)自我實現(Self-fulfilment)

1.高齡者應能適當地追求充份發展的可能。

2.高齡者應有途徑獲得教育、文化、宗教、娛樂的社會資源。

(五)尊嚴(Dignity)

1.高齡者能在尊嚴和安全感中生活,自由發展身心。

2.高齡者應不拘年齡、性別、種族、失能與否等狀況,都能被公平看待。

「溫暖社區日照中心」:規劃多元社區服務;如休閒娛樂與人際社交 活動、才藝學習、運動與健康管理,以滿足長者的在地老化需求。

以臺北市為例;臺北市政府盼推動老人福利的同時,實現「在地老化」

的目標,讓長輩們共同營造群體生活的同時,也依個別身心狀態提供不同 生活照顧,鼓勵其能經營自我生活重心,繼續成長與自主,同時紓緩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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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者的壓力。依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資料來源統計老人福利之服務成果,

至 104 年 12 月底止,台北市計有 329 處各類型老人活動據點(含長青學苑、

老人服務中心、老人活動據點、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以提供長者在地 服務及多元化之文康休閒及教育研習選擇,促進長者社會參與。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與慈濟在第一階段計畫成立 50 處「社區關懷據點」, 各據點均擁有慈濟志工陪伴長者,且落實「環保回收護大地」、「陪伴關 懷不孤單」、「健康促進身體好」、「幸福共餐沒煩惱」四大服務,為長 者提供幸福銀髮人生。

「向兒童借力量」結合當地小學、幼兒園的小朋友和長者一起互動。

讓兒童能得到長輩的傳承、長輩亦能分享孩子的活力。

在日本社區長者照護中心有許多精緻溫馨的服務,「向兒童借力量」

就是其中最新的趨勢,請附近幼兒園小朋友到中心來,一起和長者互動。

位於日本茨城縣水戶市的御多福日照中心,更獨創了「兒童照護員」制度。

附近的中小學生可以遞履歷,應徵兒童照護員,星期六、日與暑假來中心 幫忙,他們的工作是協助工作人員幫長輩按摩,和長輩一起遊戲、用餐。

有兒童照護員之後,長輩最明顯的變化是看到小朋友就好開心,覺得這裡 是有小孩子的地方,而不覺得是一個日照中心,聽到小朋友說早安而有安 心感。透過兒童照護員制度,也讓小朋友懂得和長輩相處。日照中心負責 人高橋說,小孩子天生就懂得保護衰弱的人,他們甚至是比大人更棒的幫 手。在御多福,從零歲的孩子到九十八歲的長者都有,這幾乎就是一個世 紀了!這樣的能量真的很大,小孩能得到長輩的傳承、長輩亦能得到孩子 的活力,也讓我們更有力量為未來努力。

而這樣的經驗也傳遞到台灣。台北市中山老人住宅暨服務中心主任李 梅英也在 2014.09.14《康健》趨勢論壇「熟齡大未來」中分享,他們在南 港的日照中心後面就有一所托兒所,他們看了御多福的經驗,一一說服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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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園的所長、老師、家長,讓這些孩子陪長輩玩遊戲,沒想到孩子們第二 次進到日照中心就已經直接跑去抱長輩了!

「為老人的健康把關」由義診醫師定期健診,輔助長者門診整合照護,

由專業居家藥師執行宅配藥品服務、提供藥物諮詢、衛教指導以避免長者 重複用藥與藥物交互間副作用的風險,減少健保資源的浪費,並照顧長者 的健康。

台灣目前已有「處方宅配藥局」由網路預約處方宅配服務,是由一群 專業居家藥師執行宅配藥品的服務,不只將藥品送到患者的手中,同時也 提供藥物諮詢、衛教指導與轉診介紹,指導正確用藥,為用藥安全把關。

一群專業居家藥師因參與衛生署推動國際衛生外交多年,因而有機會觀察 歐、美等先進國家在藥事服務方面的發展,並延伸思考台灣藥事服務的新 方向,希望能改善台灣的醫藥環境及提升藥事服務品質,以創新的思維與 誠信關懷的藥事服務幫助許多長者,為沉重的健保財務負擔免去潛在的浪 費,創造全民健康到老、醫療資源妥善運用及發揮藥師專業功能的三贏局 面。

「成立社會企業」促進長者技能傳承、人力資源再運用與被開發,創 造收入擴大服務網絡。

社會企業的概念於西方國家萌芽較早,如美加地區自 1970 年開始發展,

迄今約有幾十萬家具有社會企業精神的組織,並有 7%於美加以外之國家設 點營運;以社會企業發展已相當成熟的英國為例,根據 2013 年社會企業商 會統計,英國約有 7 萬家社會企業,對其經濟貢獻達 187 億英鎊,共僱用 了將近 100 萬名員工;社會企業的生產總值約 240 億英鎊,已在英國年 GDP 中占了 1.5%。

社會企業不論其組織為非營利組織或營利組織,皆為解決社會問題,

其類型除涵蓋食衣住行育樂等傳統課題外,亦包含長者照護、社區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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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等新世代課題。近年來社會企業在全球蔚為風潮,雖然社會企業 在國內已開始受到各方重視,但是仍處於萌芽階段,其生態系統(Ecosystem) 需要社會大眾、民間組織以及政府單位的支持,期許在產官學者及社會大 眾共同努力下,得以持續創新、成長並穩健發展(經濟部,103-105 年社會 企業行動方案,2014,9)。

日本的上勝町;位於日本四國德島縣,是一個海拔 500 到 700 公尺的 小山村,不但四季分明,每個季節都有代表的植物,有滿山滿谷的楓葉,

居民大約 1800 人為日本四國德島縣人口最少的一個町,和日本所有偏鄉一 樣,這裡人口外流,而且嚴重老化,65 歲以上的居民占了一半以上,80 歲 以上長者更占了二成,但這裡的老人院卻因為沒人入住而關門,因為長者 都熱衷於做環保、上網賣樹葉,在傳統的日本料理中通常會以季節性的葉 子做裝飾,以平衡菜的顏色。長者們將收集的楓葉、柿樹、銀杏等葉子運 往市區餐館做為季節性裝飾材料。上勝町每年出貨超過 320 種葉子,市占 率達 8 成,因為採收、包裝及出貨都不需要重勞力,所以中高齡長者也能 參與,這裡的長者們人人會用電腦,隨手都有一台平板可以查詢當天該去 採收哪種樹葉,忙到沒時間生病養老。這裡的長者們靠著賣樹葉,1 年賺進 2 億 6 千萬日圓,長者平均年收 1、2 百萬日圓,上勝町的非盈利事業組織 更設立了「くるくる工房」,由長者將回收的舊衣物或用品,重新製作成 生活雜貨,然後放到附設商店中銷售。

大愛感恩科技為慈濟的關係企業,是一間環保性的社會企業。從證嚴 上人「用鼓掌雙手做環保」的一句話開始,由五位實業家發起,落實「環 境保護,資源回收」於環保科技發展,將原先千年不化的寶特瓶、又耗用 石油資源的這個社會問題,運用科技力量,再生製造成賑災毛毯,不但解 決社會問題,又延續物命、拓展良能,也匯聚眾人的愛心,化作慈悲的後 盾。大愛感恩科技不但兼具社會責任及環境保護,更創造社會企業全新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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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模式,結合慈濟環保志工的力量,由上游蒐集原料,將製造的產品用於 慈濟的國際賑災活動,亦結合大愛感恩環保織品的網路商店通路販售,並 將每年的盈餘回饋慈濟,做為國內外賑災及社會公益之用。大愛感恩科技 透過「商業營運」而非「捐贈」模式,是結合人文、愛心、環保的「社會 企業」。

第二節 政府因應高齡化之政策

一、內政部依據行政院 2005 年 5 月 18 日核定實施之「建立社區照顧關懷 據點實施計畫」推動辦理,分 3 年規劃設置關懷據點,期建立一個普 及化的照顧服務網絡及社區居民關懷互助的健康社區。其做法為:由 有意願的村里辦公處及民間團體參與設置,邀請當地民眾擔任志工,

提供長者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並視當地需求特性,

提供餐飲服務或辦理健康促進活動,每個據點均可提供 3 項以上的服 務;期透過在地化之社區照顧,使長者留在熟悉的環境中生活,同時 亦提供家庭照顧者適當之喘息服務,以預防長期照顧問題惡化,發揮 社區自助互助功能,為了能透過社區居民的自主參與,以建立多元的 社區照顧服務型態,衛生福利部針對參與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民 間團體,補助開辦設施設備費、業務費等相關經費,期望社區居民能 主動關懷長輩、服務長輩,並鼓勵志工熱情無輟的參與,同時也充分 結合與開發社區各種人力、物力資源,以回饋社區。另藉由對服務使 用者酌收部份經費或材料費用等作法,逐步規劃關懷據點之財務管理 機制,以期在政府階段性補助後,能逐漸走上自給自足,永續提供社 區長者照顧服務。

其目的為:希望讓長者能在熟悉的環境,與親人、鄰居、老朋友一起 做做活動、互相關心、分享生命的經驗而積極營造的共生關係及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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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居住的健康環境。開發非正式的社會資源,更可強化社區照顧的 能力。期望以社區營造及社區自主參與之精神,鼓勵更多的民間團體 設置關懷據點,提供在地的初級預防照顧服務。

其功能為:透過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可以讓長者從家裡走到關懷據 點參加精心設計安排的健康促進活動,還可認識社區中其他的長者與 熱心的志工,大家閒話家常、分享生活點滴,並可使用據點內的健康 器材等,達到身心健康的效果。另針對平日較少出門或失能的長者,

關懷據點亦可以主動出擊方式,提供社區長者關懷訪視、電話問安、

諮詢及轉介等多元服務;關懷據點的設置,不但是讓長輩在社區中也 有一個家,透過各項服務的提供,讓社區的感覺更加溫馨、有人情味。

(行政院,2005)指導單位為內政部,主辦單位為縣市政府,協辦單位 為各鄉鎮市公所,承辦單位包括:1.立案之社會團體。2.財團法人社 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訂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3.其他社區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二、行政院於 2007 年 4 月核定「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規劃於 10 年內 挹注新台幣 817.36 億元經費,以建構一個符合多元化、社區化(普及 化)、優質化、可負擔及兼顧性別、城鄉、族群、文化、職業、經濟、

健康條件差異之長期照顧制度。(內政部,2008 年)

三、行政院於 2013 年 12 月 9 日核定「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 2 期計 畫,參考聯合國千禧年目標「活力老化」模式,以「健康老化」、「活 力老化」、「在地老化」、「智慧老化」及「樂學老化」5 大目標,由中央 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另外,配合聯合國「高齡友善城市計畫」的推 動,台灣於 2012 年業已達成全部縣市均簽署高齡友善城市公約,成為 全球推動高齡友善城市密度最高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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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5 年底;依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資料來源統計長者福利之服務成果如 下:

(一)建立完備的失能長者社區照顧服務體系:

2015 年度委託 17 個民間單位辦理居家服務,2015 年 1 至 12 月,累計 服務 4,432 人,42 萬 2,692 人次;日間照顧共有 17 家機構,2015 年 1 至 12 月累計服務 679 人,11 萬 8,316 人次。

(二)提供健全的獨居長者服務網絡:

2015 年度 1 月至 12 月結合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及 46 個民間團體,

1,559 位志工參與服務;電話問安及關懷訪視服務累計服務 38 萬 4,873 人次;營養餐食服務累計服務 18 萬 9,945 人次;另免費為獨居長者裝 置緊急救援系統,2015 年 12 月共計 1,192 人使用此服務,另安裝消防 局系統者有 508 人。

(三)致力輔導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

至 2015 年 12 月底止,台北市經許可設立之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 總數為 110 家(含公立、公辦民營及私立),計提供 5,673 個安置照 顧床位。

(四)全面推動各類型老人活動據點:

至 2015 年 12 月底止,台北市計有 329 處各類型老人活動據點(含長 青學苑、老人服務中心、老人活動據點、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以 提供長者在地服務及多元化之文康休閒及教育研習選擇,促進長者社 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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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宗教與社會發展

本論文旨在探討宗教團體參與社會福利之運作,就其宗教團體彼此之 間、宗教團體與政府之間的互動與合作等面向,作為進一步分析的重點。

本研究以質化研究,儘可能在貼近真實情況下深入探究,以選取豐富 資訊之宗教組織,深入了解、擴充觀察探討其組織在社區中所辦演的角色 與功能,及其所提供之社區服務資源以達成「在地老化」之目的。

目前宗教界所從事的非營利事業類別有以下幾種類別:(林蓉芝,1995;

高靜鴻,2005)

一、兒童相關:設立托兒所、幼稚園、育幼院、舉辦兒童冬令與夏令營等。

二、老人相關:設立安養院、仁愛之家、敬老活動、長青學佛班、老人共 修會等。

三、身心障礙相關:身心障礙救助、捐助身心障礙醫療用品、成立身心障 礙服務機。

四、青少年相關:獎學金贊助、寒暑學佛營隊、輔導大專院校佛學社團、

少年看護所及看守所、監獄佈教、相關青少年諮商輔導等。

五、慈善公益:急難救助、冬令救濟、臨時災難救濟、補助喪葬費、救助 低收入戶,以及捐助公益慈善基金等。

六、社區發展:興建圖書館、綠化環境、提供休閒設施、造橋鋪路、舉辦 社區活動成為精神信仰中心等。

七、醫療衛生:興建大型醫院或小型診所、巡迴離島下鄉義診、寺內定期 義診、捐助病患醫療費等。

八、文化建設:興建文物館、舉辦文物展、民俗才藝活動、禮俗示範、舉 辦文教活動。例如:佛學講座、電台、電視弘法、定期講授佛學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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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美術、國畫、寫生、藝文、插花等研習活動或展覽、佛教書籍 刊物的出版等。

九、教育興學:過去佛教界比較傾向僧伽教育的自我培養,例如:佛學院 佛研所的設立,近年來佛教界亦積極興辦學校,各級學校與相關系所 成立,包括中學職校及大專院校等。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財團法人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1966 年由證嚴上人於台灣省花蓮縣創辦「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慈濟 爲興辦醫院向省府申請「財團法人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1980 年 1 月 16 日立案通過;然而,因爲照顧的對象遍及全國,爲此又 向内政部申請全國性的財團法人登記,於 1994 年終於完成全國性的財團法 人登記。

2008 年 2 月 27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台辦正式批准在中國大陸成立慈 濟慈善事業基金會,並成爲首個由非大陸人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民間基金 會。

2010 年 7 月 19 日,聯合國於上午十一點召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大會,

會中正式通過「佛教慈濟基金會」(Buddhist Tzu Chi Foundation)成爲「聯 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非政府組織的特殊咨詢委員」(NGO in Special Consultative Status with ECOSOC)。慈濟致力於社會服務、醫療、教育,

被譽爲「台灣的良心」。

「慈濟志言」呈現出慈濟的基本價值觀念,對慈濟人具有極深的影響 作用,詳列如下(慈濟全球資訊網,2016/04/06)

佛教慈濟功德會,秉承佛陀「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之信念,服膺上 印下順上人「為佛教、為眾生」之志節,從事濟貧教富之志業。以慈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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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之心,起救苦救難之行,予樂拔苦,締造清新潔淨之慈濟世界,以理事 圓融之智慧,力邀天下善士,同耕一方福田;勤植萬蕊心蓮,同造愛的社 會。

慈濟的工作是集慈善、醫療、教育與人文四大單元於一爐,慈濟的精 神是誠、正、信、實。深信眾生平等,人人具有佛性,只要能從慈門入,

必能一窺佛門的莊嚴美妙殿堂;只要能從善門入,富者施之,必能得福而 樂;貧者受之,必能得救而安,人生無常,生命隨日俱逝,眾生應該把握 難得的人生,造善因、得善果,才不致有深入寶山,空手而回之憾。

慈濟委員以智慧相結合、以愛心相扶持,以殊勝之因緣攜手闊步於菩 薩道上,慈濟的委員,因為能夠「以佛心為己心」,故一眼觀時千眼觀;能 夠「以師志為己志」,故一手動時千手動,聞聲救苦,即時解難,何異於觀 世音菩薩之千手千眼。

「一月普現千江水,千江水月一月攝」,佛陀以慈眼視眾生,法雨普施,

故千山競秀,何等慈悲,又何等智慧,慈濟委員都應以正信、正念,力行 慈濟善道,以實際之參與,體悟生老病死、成住壞空之真諦,群策群力,

共創慈濟志業於千秋,同傳美譽於世代,給自己留下人生美好的回憶,讓 子孫以今天我們所做的為榮。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人身難得 今已得,在菩薩道上,我們應該勇猛精進,讓愛心充滿我們的社會,讓我 們的社會有善的循環,這才是福慧雙修、正信、正念的佛門弟子。願與所 有的慈濟委員共勉之。

慈濟的創立宗旨是以「慈、悲、喜、捨」之心,起救苦救難之行,予 樂拔苦;秉持「誠、正、信、實」之精神,事理圓融之智慧,力邀天下善 士,同耕一方福田;勤植萬蕊心蓮,同造愛的社會。祈願人心淨化、社會 祥和、天下無災無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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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人以「人傷我痛,人苦我悲」的人文情懷,超越種族、國家、語 言、膚色、宗教信仰的界限,以出世的精神從事入世的志業,不僅使「大 愛」成為一種普世價值,更將中華文化底蘊中的人文精神發揮到極致。

目前的志業包括:慈善、醫療、教育、人文四項,統稱為「四大志業」; 另投入國際賑災、骨髓捐贈、社區志工、環境保護,此八項同時推動,稱 之為「一步八法印」。

慈善志業「教富濟貧、濟貧教富」-是慈濟發展的重心;也是奠定社 會公信力的重要基礎,包含長期濟助,急難救助,災難救助,居家關懷。

從弱勢家庭濟助到心靈關懷,慈濟重視的不只是救濟、援助的成效,

更在乎啟發人性善的良能-「教富濟貧」,使富者因施而樂,學習付出愛心 濟助貧困,找到生命的意義;「濟貧教富」,啟發貧困者富有愛的心懷,走 出生命的幽谷,讓越來越多的人願意盡一己之力,且能在付出中自我成長。

醫療志業「以人為本,以病為師」-慈濟醫院,慈濟醫學中心,慈濟 醫療網,慈濟人醫會。

於慈善工作中發現,因病而貧,初始設義診所為貧困者義診,1986 年 慈濟醫院正式啟業,首創免收保證金制度、貧民義診等措施,更成為慈濟 醫院的主要特色。目前於台灣設立六家綜合醫院,同步推動「醫療志工」

制度,配合醫護團隊,做到全程、全人、全家、全隊之「四全」照顧,達 到「身、心、靈」統合療護目標。慈濟以生命平等的理念,不收醫療保證 金,讓貧者免費就醫,並且成立國際慈濟人醫會,為偏遠及醫療資源缺乏 者義診,也為海外貧病民眾進行大型跨國義診。

教育志業「教之以禮,育之以德」-慈濟技術學院,慈濟大學,慈濟 中小學,九二一「希望工程」。

自 1989 年慈濟護專創校開學,至 2000 年 7 月,完成了幼稚園、小學、

中學、大學、研究所之全程、全面、全人的「完全化教育」,並開展社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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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推廣,落實活到老,學到老的社會教育。共同理想和目標,是以「慈悲 喜捨」為校訓,以「尊重生命、肯定人性」為宗旨;以「品德教育、生活 教育、全人教育」為目標,不僅重視專業教育,更重視啟發人的「良能」,

希望在此人生價值觀模糊不清的紛亂時代,塑造教育典範。

人文志業「人品典範,文史流芳」-刋物、出版社,廣播、電視媒體,

靜思堂、靜思語教學,公益巡迴講座展覽。

慈濟人文志業,融合中華文化,肩負「為心靈淨化作活水、為祥和社 會作砥柱、為聞聲救苦作耳目、為顛狂荒亂作正念」的使命,為時代作見 證,為人類寫歷史,創造愛與善的循環。出版雜誌、書籍,同時透過廣播、

電視、網際網路,以闡揚人性真善美為依歸,擔負「報真導正」之責任,

彰顯人與人之間關懷互助的大愛情操,藉著有形的志業來淨化無形的心靈 空間,進而提昇社會的祥和美好。

骨髓捐贈「捐髓救人,無損己身」-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

基於「尊重生命」的理念,為全球的血液疾病患者,爭取生存的權利,

海內外慈濟人響應證嚴上人的號召,於 1993 年成立「慈濟基金會骨髓捐贈 資料中心」,2002 年改制為「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以臍帶血、週邊血幹 細胞移植,希望為人類醫療帶來新的展望。在慈濟志工全力宣導及熱烈參 與下,許多社會善心民眾加入骨髓捐贈驗血行列,每一對案例都是慈濟志 工由一路勸髓、捐髓、陪髓、抽髓、取髓,程程髓緣顯示台灣的愛心密度 之高,這些具備大愛胸懷的捐贈者,帶著堅定的勇氣與毅力,成就這一番 生命交融的美麗相遇。

環境保護「用鼓掌的雙手做環保,讓垃圾變黃金,黃金變愛心」-植 樹活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環保志工。

1990 年證嚴上人呼籲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環保志工,不分年齡、階 層、背景,人人視街頭為修行道場,不畏髒亂、不辭辛勞,低頭彎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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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環境而無私付出,愛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是責任也是使命。從大 地環保到心靈環保,慈濟倡導健康飲食,多吃蔬果,少葷食,力行「簡約」

生活,減少「碳足跡」,提升道德觀念,將環保意識落實日常生活中,常存 對大地的疼惜之心,減緩地球暖化的危機。

社區志工「里仁為美、守望相助」-整編委員會,帶動社區民眾,成 立「社區關懷救難系統」。

慈濟志工在社區敦親睦鄰,實踐儒家「里仁為美」的理想,使社區為 人人安居、具有仁風之所,建立起各社區間互相聯誼救援的網絡,為周遭 孤苦無依的人給予細心的照顧、在急難來臨時透過相互幫助,啟發人人心 中的善念,讓社會處處充滿溫暖。

國際賑災「大愛地球村,真情膚苦難」-歐洲,美洲,亞洲,非洲,

大洋洲。

自 1991 年援助孟加拉水患,揭開國際賑災的序幕,迄今援助六十九個 國家。依循「直接、重點、尊重、務實、及時」等原則,對於受災國家,

除了提供糧食、衣被、榖種、藥品的緊急援助外,還援建房屋、協助開發 水源、提供義診;關懷項目儘管有別,「尊重生命」的理念卻是始終如一。

道場不再拘泥於寺院而是在社區,甚至化作「無形」走入人群,將人 人視如道場,藉人我互動磨練心性與改變個己習氣(釋德傅,2008)

慈濟基金會的本體與特質,有其自我的定位,該基金會副總執行長曾 對慈濟的本質作了如下的說明:

慈濟是「民間的」團體,在群體領域中認識個體責任;

慈濟是「宗教的」團體,在信仰領域中找到心靈歸依;

慈濟是「慈善的」團體,在助人領域中肯定人生價值;

慈濟是「修行的」團體,在精進領域中觸動人格昇華;

慈濟是「教化的」團體,在度化領域中,落實慈悲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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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是「力行的」團體,在實踐領域中體現心即是佛(釋德傅,2008)。

慈濟基金會的組織使命和終極目標在於「淨化人心、祥和社會、祈求 天下無災難」,為了達成這個使命和共同願景,證嚴法師因此不斷告訴慈濟 功德會的成員,唯有力行助人、修行才能達到天下無災難,個個是佛的境 界,從而建立佛教徒的「願景」,更因此願景的建構讓信徒不斷凝聚所有 人的力量往修行助人而成佛之路邁進,慈濟人和慈濟行動兼具利他與利己,

才能在最根本的動機與行為開展出組織源源不斷的行動力。

證嚴法師身為一個宗教團體領袖,運用身邊資源,充分組織人才並結 合社會資源使慈濟功德會快速成長。為了達成「淨化人心、祥和社會、祈 求天下無災難」的使命和共同願景,慈濟從「社區志工編組」、到「小組關 懷、多組活動」,再提升到「四合一運作」,及「立體琉璃同心圓」的精神。

社區志工編組:在 1996 年之前,各地志工的運作還是組長們各自帶著 招募而來的新進志工邊做邊學,但是證嚴法師於 1996 年推動「社區志工」, 慈濟委員和志工重新以所居住社區來編組,也就是從過去的「人緣關係」

轉換到「地緣關係」,這是日後慈濟總是能在社區迅速動員人力的最大原 因。

小組關懷、多組活動:在社區的委員編組只要超過二十人就再分出新 組,因此在當時「組長」就是慈濟志工團體第一線的領導幹部,創辦人證 嚴法師對「組長」角色有明確的定位與指導。

四合一運作:慈濟的志工組織力行上人於 2005 年提倡的四合一精神,

以社區做為根本分為:合心、和氣、互愛、協力等四個圓圈組織。一個大 都會設有一合心組,合心組是由資深並有德行之志工組成,負責精神傳承 及社區重大工作之方向與定位。和氣組是以區為單位,負責企劃協調工作 之推動;互愛組則由幾個里的志工組成,負責工作之分配及執行;協力組 是以里為單位,承擔社區工作之落實及完成,並於每年年底依志工人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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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進行重新擴編組隊,以此方式有效率地將資源統合。該模式促使慈濟 人經常能走在最前,做到最後,招募人力與培養在地人才的一個進階與連 貫的歷程。從國內開始運作,進而推行到海外慈濟。

立體琉璃同心圓:四合一,無大小、無科層,因為最資深的合心,回 到自己的鄰里和社區,一樣要聽協力組之指揮調度,出勤務、協助活動推 展等。上人對組織的理念是希望把階級形態打破,建立一種上即下,下亦 為上的立體琉璃同心圓之圓形組織。這種圓形組織的建立,仍需要人人謹 守本分、彼此互愛、勤於溝通、善於協力,才能有效和諧達成任務。

二、佛光山

佛光山宗務發展分成五個時期(2015,杜佳鴻)

(一) 宜蘭雷音寺時期(1953~1961):宜蘭雷音寺是星雲法師弘法的起源地;

星雲法師在宜蘭展開各項弘教,組織念佛會、開辦兒童星期學校、成 立學生會青年會、創組佛教青年歌詠會,星雲法師以宣揚淨土思想念 佛的初衷吸引佛教青年成為弘法的生力軍,當時星雲法師往來羅東、

蘇澳、頭城、台北、虎尾各地巡迴弘法,以親切易懂的方式來弘教,

感化許多信眾。1958 年於雷音寺創慈愛幼稚園,1959 年在台北三重

「一信堂」成立佛教文化服務處。

(二) 高雄壽山寺時期(1962~1966):於 1962 年在高雄創建壽山寺;1964 年成立「每月印經會」將艱澀難懂的經文採新式標點符號,分段、分 行變成白話文體讓大眾能解悟佛法。同年,星雲法師與南亭、悟一法 師及陳秀平居士發起籌辦佛教智光商工職業學校,星雲法師有感佛教 需要人才,唯有教育才能培養佛門子弟,於是在 1963 年籌辦受山佛 學院,招收有志僧青年實施正統的叢林教育,自己擔任院長來督導院 務培育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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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佛光山的第一個十年時期(1967~1976):此時期星雲法師與僧信弟子

「以無為有」、「以退為進」、「以空為樂」、「以眾為我」共度艱 難開山,將荒山闢為佛教聖地的日子。隨著佛教弘法事業的發展,信 眾日增,星雲法師有鑑於佛光山的發展,要為僧信二眾建立未來慧命 安身之處,1967 年購得高雄縣大樹鄉麻竹園這塊地,五月舉行開山動 土典禮,開闢一片「地無三尺平,竹比三丈高」刺竹荊棘、深豁崎嶇,

大眾都搖頭怯步的荒野之地;佛光山教團法緣殊勝,法務迅速拓展,

為了佛光山教團建立依法不依人、僧眾和合的制度管理,策劃設立佛 光山「宗務委員會」當時設有五堂,有宗務堂、教育堂、文化堂、慈 善堂、福利堂;二會有「計畫工作會」、「策進工作會」。

(四) 佛光山寺第二個十年時期(1977~1986):佛光山邁入第二個十年,因 應弘法事業的蓬勃發展,佛光山設立宗長一人(住持),督監院為最高 行政機構;住持秉承指示縱理各項寺務、統籌管理人事財產及經費。

另外設有督監院,管轄下設有監院室(典制、寺務、信眾、文教監院 室),書記室、會議組、別院(三個別院)、及分院(二十個分院)。此 階段,佛光山法務已經拓展到國際,其中包含美國舊金山的三寶寺、

聖地牙哥的西方寺及白塔寺。1985 年,星雲法師依章程退位,將住持 交由第二代心平和尚接棒,完成民主的「世代交替以制度領導」的組 織運作系統。1987 年,督監院由四個監院室增設為十個監院室,並成 立長老院,傳燈會。長老院之職務為擔任住持及宗務委員顧問,並負 責督促及審核各院會弘法工作執行狀況;傳燈會,則為照顧僧眾之進 修及福利所設。1987 年,佛光山開山二十周年開啟邁入第三個十年紀 念日,舉辦為期三個月的行腳托缽。所募之善款成立財團法人文教基 金會,基金用途作為佛光山開展佛教文化事業之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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