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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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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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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助學校

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

教育局

(2)

背景

 教育局在2017年11月成立了「教師專業發展專責 小組」(專責小組),檢視和跟進提升教師專業發 展,包括研究教師職位學位化的時間表。

 政府接納了專責小組的建議,並在《行政長官 2018年施政報告》中宣布,在2019/20學年於公 營中小學一次過把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學校可 因 應 校 本 情 況 , 在 2020/21學年或以前全面落 實。

2

(3)

學位教師職系

不同職級的角色和職能

 除課堂教學及現有職務外,所有學位教師須擔任 更多樣化的專業職務,以配合學校的發展和學生 的需要,讓教師發揮專業能量。

 學校應藉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的契機,檢視和調 整校本人力資源運用和職務分配的情況,以提升 整體教師團隊的專業能量。

3

(4)

資助小學學位教師職系 不同職級的角色和職能

4

多樣化的專業職務的範疇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 課程發展與管理

 學與教及學生評估

 學生訓育及輔導

 學生支援(包括融合教育)

 小班教學

 學生課外活動

 教師專業發展及教育研究

 對外聯繫及資源管理

(5)

資助小學學位教師職系 不同職級的角色和職能

5

職級 工作類別

高級小學學位教師 (SPSM) (副校長)

i) 在一所核准班級數目為12班或以上*的小學擔任 副校長;

ii) 協助校長領導及策劃各項學校發展的工作;及 iii) 課堂教學。

小學學位教師 (PSM)

i) 協助校長及副校長帶領各項功能範疇以推行小學 教育措施;

ii) 領導多樣化的專業職務;

iii) 課堂教學;及

iv) 其他由學校指派的相關職務。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

i) 統籌及執行多樣化的專業職務;

ii) 課堂教學;及

iii) 其他由學校指派的相關職務。

*就設有小學部的特殊學校而言,有關核准班數指按照《特殊學校資助刞例》規定換算的 相應普通小學班數。

(6)

編制安排

 在2019/20學年,公營學校的學位教師職位比例 會一次過增加至100%,即核准編制內的所有教席 均為學位教師職位。

 過往在各項措施下為學校提供的非學位教師職位,

將同時在2019/20學年轉換為學位教師職位。

 教學人員編制的整體職位數目及屬晉升職級的教 席數目,會按現行《資助則例》的相關原則及相 關教育局通告/通函釐定。

6

(7)

新入職教師的聘任

7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

(見小學資助則例 Appendix 5/Attachment E)

資助學校在2019/20學年或其後聘請新入職屬核准編 制內的教師(常額教師) ,

 必須具備本地學士學位(或同等資歷)及

 符合《資助則例》訂明的學位教師入職條件及既 定準則。

(8)

資助小學 (包括特殊學校小學部)

8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非學位教師職級 改編至學位教師後職級 文憑教師

(CM)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

助理教席 (AM)

小學學位教師 (PSM)

(9)

 資助學校可以按校本情況,在2020/21學年或之 前(即2021年8月31日或之前)一次過或分階段全面 落實有關政策。

 讓所有現職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非學位教師在充 分了解學位教師的角色及職能的情況下,表達其 對改編職系的意願。

 如學校決定分階段全面落實有關政策,學校須:

參考現行處理改編職系的程序,預先訂立一套 客觀、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校本政策,並就此充 分諮詢校內所有教師;

確保有關政策及準則已於校董會/法團校董會 通過,並讓所有教師知悉。

9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10)

10

• 可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的相應職級

持有認可學位資歷及 願意肩負學位教師職務

• 可繼續於其現職資助學校留任非學位 教師,惟學校須抵銷相應職級和數目 的學位教師職位

因個人意願選擇不改編至學 位職系,或學歷未符合改編

至學位教師職系的要求

• 可在2020/21學年或以前,在其任教 的學校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惟只可 留任基本職級

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 超額非學位教師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11)

 原則上,在2020/21學年,除了因個人意願選擇 不改編至學位職系,或學歷未符合改編至學位教 師職系的要求的兩類教師外,其餘所有於核准編 制內的教師應已改編為學位職系教師。

 資助學校應備存此兩類教師的相關紀錄(包括其 學 歷 證 明 或 其 不 選 擇 改 編 至 學 位 職 系 的 證 明 等),以供本局人員在有需要時查核。

 在2020/21學年後,現職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常 額非學位教師如欲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須於每 年5月31日或之前向學校表示他們於下一學年改編 職系的意願,以便學校作出適當的安排。

11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12)

12

「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意願書」樣本

(13)

 資助學校亦須在教師改編職系生效日期前,完成 所 需 的 程 序( 包 括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批 核)。在一般情況下,改編的生效日期不具追溯 效力。學校須:

13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確保相關改 編職系安排 已獲校董會/

法團校董會 批准

填妥

「小學教員改 編為學位教師」

表格

(主頁 > 教師相關 >

教師聘任及相關事宜

> 聘任事宜)

通知教育局

(正本送交公積金 組,副本送交所 屬地區的學校發

展組)

(14)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轉校安排

 假如學校有特殊的校本需要,校董會/法團校董 會可考慮聘用現職或中斷服務不超逾一年(超額教 師不受此限)而未持有認可學位的資助學校常額教 師填補學位教師職位空缺,以提供所需服務。

 在此情況下,學校可以文憑教師(CM)職位聘任這 些非學位教師,並須抵銷相應職級和數目的學位 教師職位。

 如學校抵銷相應的學位教師職位以聘請非學位教 師,有關的學位教師職位便不能凍結以領取現金 津貼。

14

(15)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轉校安排

15

• 可轉職至其他資助學校,繼 續獲聘為常額文憑教師(CM)

未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非學位教師 而中斷服務未逾一年

• 不能轉職至其他資助學校 擔任核准編制內的教師

未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非學位教師 而中斷服務已超逾一年

•仍可轉職至他資助學校擔 任核准編制內的教師

未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 超額非學位教師

(16)

在職常額學位教師轉校安排

16

• 在中斷服務不超逾一年的情況下,他 仍可獲聘為常額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小學學位教師(PSM)

• 超額教師不受上述所限

尚未持有小學師資訓練 的現職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小學學位教

師(PSM)

(17)

署任、晉升或直接聘任晉升職級 教師的安排

 由即時起,學校應按校本機制有序地落實現時在 非學位教師職系內署任教師的晉升安排。

 自2019/20學年推行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後,非 學位職系教師的晉升機制將不獲保留。

 換句話說,非學位教師須先改編至學位教師職 系,如符合《資助則例》訂明的相關學歷、條件 和教學經驗要求,則可獲考慮署任或晉升至學位 教師職系內的晉升職級教師職位。

17

(18)

署任、晉升或直接聘任晉升職級 教師的安排

 原則上,由2019/20學年開始,學校不可直接聘 任教師出任非學位晉升職級教師職位。

 然而,營辦超過一所學校的辦學團體,仍可自行 調配轄下學校的非學位晉升職級教師出任另一所 屬校的非學位晉升職級教師職位,惟須抵銷有關 屬校的相應職級和數目的學位教師職位。

 如學校抵銷相應的學位教師職位以聘請非學位教 師,有關的學位教師職位便不能凍結以領取現金 津貼。

18

(19)

其他

 由於核准教學人員編制內的教師職位全屬學位教 師,整合代課教師津貼會相應作出調整。

 與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政策相關的措施及安排須 待立法會通過《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才可落 實。

19

(20)

《資助則例》的相關修訂

 《資助則例》的相關條文將會更新。

 有關學位教師職系中不同職級教師職位的角色和 職能、建議教學人員編制結構及常見問題已上載 本局網頁,以供學校參考。

20

(21)

資助小學

(主頁 > 學校行政與管理 > 一般行政 > 有關學校教職員 >

資助小學學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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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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