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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修改應填註本欄並蓋用 寄件人印章,但塗改增刪 ) 每頁至多不得逾二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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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 ○ ○ ( 護 照 號 碼 : ○ ○ ○ ), 自 ○ 年 ○ 月 ○ 日 起 受 僱 於 臺 端( 或 貴 公 司 ) , 因 ○ ○ ○ ○ ○ , 已 無 意 願 再 為 臺 端 ( 或 貴 公 司 ) 工 作 。 爰 依 法 令 規 定 自 即 日 起 ( ○ 年 ○ 月 ○ 日 ) 終 止 與 臺 端 ( 或 貴 公 司 ) 之 聘 僱 關 係 , 並 向 勞 動 部 申 請 轉 換 雇 主 ( 或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工 作 許 可 ), 以 維 護 本 人 權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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