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新大樓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廠商評審須知
一、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其所提企劃書由本 局邀集專家、學者及局內人員成立評審小組,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評審 作業。
二、 評審作業流程:
(一) 廠商簡報順序:依各資格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本局先後順序決 定。
(二) 由投標廠商依其企劃書所列之本專案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提 出簡報20分鐘(18 分鐘短響鈴 1 次作為提醒,20分鐘長響鈴,即 請結束簡報),簡報內容以不逾越企劃書範圍為限。簡報結束後,
由評審委員針對本案有關問題提出詢問,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
投標廠商於評審委員詢問結束後統一回答,答詢時間以15分鐘為 限(13 分鐘短響鈴一次作為提醒, 15 分鐘長響鈴結束答覆),主 席可視委員質詢問題之多寡,酌予調整詢答時限。
(三) 計畫主持人應具專業技師資格(如建築師或土木工程相關技師),
且應為投標廠商之專任人員。
(四) 各評審委員依「廠商評審須知及評分表」,填寫評分表;經本局作 業人員統計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評定廠商優勝之序位。
三、 評審項目及配分:詳評分表。
四、 優勝廠商評定方式:
(一) 採序位法評審合格之優勝廠商,價格納入評比,以優勝序位第 1 且經評審小組過半數決定者,取得優先議價權。各評審委員依評分 項目及配分,分別評分,並填寫評分表 1 份。
(二) 評審委員就個別廠商各評審項目及子項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個 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 三位四捨五入),達 70 分以上為合格廠商,合格者方列入序位及 排名計算。
(三) 個別廠商加總分數由高至低分別轉換為 1,2,3,…等序位。加總各 評審小組成員所列之序位,以序位最低者排名為第 1 名,次低者為 第 2 名,餘此類推。序位第 1 名之廠商優先與本局議價。序位第 1 之 廠商有 2 家以上時,且均為決標對象時,以企劃書報價低者優先 議價;如仍相同,則以委員評定序位 1 為最多者取得優先議價之序 位;如仍相同,以抽籤方式決定優先議價之序位。
(四) 評審結果應簽報首長核定後函知各投標廠商。
五、 補充說明及規定:
(一) 廠商企劃書的報價視同標價,該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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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不予議價機會。
(二) 投標文件澄清:投標文件如有需投標廠商說明者,將依政府採購 法第 51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60 條辦理。
(三) 評審小組委員名單保密規定:
本案未於招標文件中公告評審小組委員名單,該名單於開始評審前 予以保密。廠商不得探詢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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