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臺灣學校網界博覽會競賽實施計畫
104 年 9 月 22 日新北教研字第 1041775745 號函
壹、目的
一、鼓勵各級學校學生,以專題研究及團隊合作方式探索地方人文與環境,運用網際網 路作為表達溝通的工具。
二、經由網際網路互動交流,向全球師生分享探索臺灣豐富多樣面貌的學習經驗,進而 加深本國學生的國際觀。
三、結合教育單位、家庭、與民間企業共同推動資訊、環境、與鄉土教育。
四、結合資訊教育的內涵及英語教育的精神,培養未來的一代與全世界接軌的視野與能 力,藉由競賽的過程引導,深入關心環境的教育,落實國中小學資訊、網路、英語 及環境關心的教學。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立北大高中
四、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資訊教育發展協會 參、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高中職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學生(一~三年級)。
二、國中組:全國公私立國中學生。
三、國小組:全國公私立國小學生。
肆、組隊規定
一、每一隊之指導教師及學生需同校,但可不同年級、不同班。
二、每隊學生5 至 10 名,完全中學之國中部與高中部學生不得混合組隊。
三、指導教師每隊人數1-3 人,指導教師必須為該校正式教職員工、代課教師或實習教 師,可指導校內多個隊伍,惟敘獎時僅擇優敘獎。
四、各校參加隊伍數不限,惟學生每人僅限參加一隊。
五、隊伍於報名截止後不得再替換或增加成員(含教師、學生),僅能允許不克繼續參賽 之隊員退出(退出後如僅剩0 位教師、4 名學生,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六、 本競賽不提供紙本參賽證明。
伍、參賽規定
一、參賽隊伍須在八大競賽類別中擇一類別選定主題進行專題研究。
二、專題研究與網頁製作均需由師生親自參與完成,參賽作品(包括研究規劃、採訪、
問卷調查及分析、攝影、內容撰寫、網頁製作等)均應由參賽學生親自完成;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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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家長以陪同、指導為限。如作品內容有明顯超過學生應有程度者,評審得要求參 賽者出席說明。
三、得獎作品存放在網站典藏觀摩,主辦單位可於活動網站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
作品所引用之文章、照片、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四、參賽隊伍之網頁作品,一律上傳至大會提供之網頁空間,每隊限制50MB。
五、本競賽活動參賽隊伍必須按時上傳研究進度報告,並完成一份專題研究計畫簡報。
六、參賽者應於各賽程指定日下午6 時前逐項完成各項作品上傳,未完成任務者不予評 審。
七、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情事,倘有抄襲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檢舉者應負 舉證責任,否則承辦單位不予處理),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主 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盃及相關得獎證明。若對主辦單位造成 損害,得獎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陸、競賽類別:
地方人物領袖 介紹當地名人或明星,如政治人物、作家、藝術家、演員、企業家等。
地方社團族群 介紹社團或特殊族群,如志工、樂團、教會、喜憨兒、外籍配偶等。
地方企業組織 介紹地方企業或組織,如政府機關、商店、工業區、大眾運輸、電臺 等。
地方特產特色 介紹地方上的特產特色,如食物、手工藝品、農作物、動植物、年節祭 典等。
地方觀光資源 介紹當地自然或人工的風景名勝,例如河流、海洋、山脈、廟宇、夜市 等。
地方歷史古蹟 介紹當地歷史古蹟,如紀念碑、古道、老街、歷史文物等。
地方環境議題 探討本地環境問題,或彰顯特定環保覺醒意識及行動的推廣努力,如防 救災、資源回收、動植物保育、污染防治等。
地方音樂藝術 展現地方音樂類或其他重要的藝文形式與活動,如戲曲、舞蹈、雕刻、
書畫、音樂會、電影等。
柒、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10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起至 105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6 時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
三、大會網址:http://cyberfair.taiwanschoolnet.org/
四、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新北市立北大高中。
(二)聯絡人:高小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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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電話:02-26742666 分機 205。
(四)e-mail: [email protected]
捌、競賽重要時程
時程 事項
104 年 10 月 15 日(四)至 105 年 1 月 29 日(五)下午 6
時截止 參賽隊伍線上報名
國小組:105 年 2 月 23 日(二)下午 6 時截止(傳送完畢)
上傳作品、進度報告 國中組:105 年 2 月 24 日(三)下午 6 時截止(傳送完畢)
高中組:105 年 2 月 25 日(四)下午 6 時截止(傳送完畢)
105 年 3 月 7 日(一)~3 月 18 日(五)下午 6 時截止 初賽第一階段互評 105 年 3 月 21 日(一)~3 月 25 日(五)下午 6 時截止 初賽第二階段互評
105 年 4 月 1 日(五) 公佈初賽成績 105 年 4 月 1 日(五)~105 年 4 月 8 日(五) 互評申訴 105 年 4 月 16 日(六)~105 年 4 月 30 日(六) 決賽評審時程
105 年 5 月 2 日(一) 公佈決賽成績
105 年 6 月 (暫定) 頒獎典禮
玖、評分方式
一、作品評審區分為隊伍兩階段互評之「初賽」及專家學者評審之「決賽」兩階段。初 賽參賽隊伍必須參加兩階段線上互評作業,針對大會所指派的10~20 支參賽隊伍 認真負責完成評分工作,經由等化分機制,三組八大類別評選出平均分高低排序各 約20~30 支隊伍入選決賽,計入選決賽隊伍約略 240 隊;再由主辦及承辦單位聘 請專家學者,針對初賽入圍作品進行複選與決選評審。
二、評分項目為各參賽作品之「專題作品網頁-index.htm」、「專題簡報網頁- narrative.htm」、「研究進度報告-各隊進度報告專區」,三項評分項目皆需依 大會指定之檔案名稱與網址上傳。
三、評分重點包括作品之主題、內容、組織、規範、技術、美觀、進度等,詳細評分標 準說明請參閱競賽網頁。
四、比賽結果僅公布得獎隊伍的名次和評審評語,以作為得獎隊伍再改進之參考,不再 另行公布原始分數,未得獎隊伍不公布名次及評語。
拾、獎勵:八大類別中,每一類別選出一至三名及佳作若干名(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增刪得獎 名額)
一、各類組金獎(第一名) /計 24 名-頒發每位參賽隊員團體獎狀一紙及獎牌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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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類組銀獎(第二名) /計 24 名-頒發每位參賽隊員團體獎狀一紙及獎牌一面。
三、各類組銅獎(第三名) /計 24 名-頒發每位參賽隊員團體獎狀一紙及獎牌一面。
四、各類組第四名 (佳作)/若干名-頒發每位參賽隊員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拾壹、建議敘獎額度:新北市教師敘獎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 獎處理原則」附表第三十一項第(三)款辦理,其他縣市請本權責協助獲獎教師辦理 敘獎。
學生 指導教師
金獎 記功二次 記功二次
銀獎 記功一次 記功一次
銅獎 嘉獎兩次 嘉獎兩次
佳作 嘉獎一次 嘉獎一次
拾貳、其他
一、相關事項隨時公告於競賽網站,請各隊參賽人員隨時注意競賽網站上的最新消息公 告,活動時程如因故調整,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函通知。
二、參賽者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作品於各項宣導推廣用途上,包括公開陳列、公開 展示、以任何形式將作品之內容行使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傳輸等方式,
不限人時間、地域、次數之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開方式之推廣利用,參賽者 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再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作品當中所引用之文章、照片、
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三、為維持競賽公平性,隊伍一律請於時間內將作品上傳至大會指定伺服器,不提供光 碟上傳。
四、本次競賽計畫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初選、複選、決選當天請給予公假登記,有課 務者另行排代。
五、參賽隊伍如發現他隊作品有抄襲、侵權、違規等事項,需由指導老師提出具體事由,
透過參賽學校發出電子公文至承辦單位新北市立北大高中(如附件檔案過大,附件 部分可另燒製光碟掛號寄達),申告期限為成績公布日起算 7 個工作日內(以公文發 文日期為憑),承辦單位收文後將另行召開申告評選委員會評審之。
六、如對本隊隊伍成績有疑義,需由指導老師提出具體事由,透過參賽學校發出電子公 文至承辦單位(如附件檔案過大,附件部分可另燒製光碟掛號寄達)申請成績複查,
申訴期限為成績公布日起算7 個工作日內(以公文發文日期為憑)。
七、 本活動各項訊息及公告除於大會官網最新消息欄公告外,同步於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schools.cyberfair?ref=hl 公告推播,參賽 隊伍必須訂閱該粉專頁以掌握最新動態,如因錯過大會通知損及參賽權益須自行負 責。
拾參、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修訂細部詳細辦法於網站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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