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懷疑受虐待兒童 及處理虐兒個案的原則
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 (屯門)
社會工作主任 李婉芳
2017年12月1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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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虐待兒童情況
個案種類 (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六月)
個案數字(%) 身體虐待 200 (41.9%) 疏忽照顧 102 (21.4%) 性侵犯 160 (33.5%)
精神虐待 4 (0.8%)
多種虐待 11 (2.3%)
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 (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六月)
本港虐待兒童情況
施虐者與受害人的關係 (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六月)
個案數字(%)
父母 289 (59.3%)
兄弟姊妹 7 (1.4%)
繼父母 22 (4.5%)
祖父母 4 (0.8%)
親屬 11 (2.3%)
家族朋友/朋友 48 (9.9%)
照顧者 15 (3.1%)
老師 4 (0.8%)
補習老師/教練 8 (1.6%)
同住租客/鄰居 11 (2.3%)
無關係人士 53 (10.9%)
未能識別人士/其他 15 (3.1%)
總數* 487 (100%) 3
本港過去十年虐待兒童數字
750 800 850 900 950 1000 105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虐待兒童的定義
• 基於社會的標準和專業知識,去衡量哪些 是虐待兒童的行為。
作出危害或損害兒童身 / 心健康發展的行為 或
不作出某行為以致兒童的身 / 心健康發展受 危害或損害
社會福利署
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2015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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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
未滿18歲
施虐者
父母/監護人
受委託照顧及管教兒童的人士,例如兒童託管 人、親戚、教師等;
兒童性侵犯,則包括陌生人
權力差異(如年齡、身分、知識、組織形式)
單獨或集體
虐待兒童的定義
虐待兒童的類型
身體虐待
對兒童造成身體傷害或痛苦
有證據可以肯定或合理地懷疑並非意外造成 的傷害
疏忽照顧
嚴重或重複地忽視兒童的基本需要,以致危 害或損害兒童的健康或發展
#可以是多次事件或單一但嚴重的事故 7
虐待兒童的類型
性侵犯
牽涉兒童的非法性活動,或兒童不能作出 知情同意的性活動
以奬賞或其他方式引誘兒童加以侵犯
有異於隨便的性關係
虐待兒童的類型
精神虐待
危害或損害兒童情緒或智力發展的重複行 為及態度模式或極端事件
多種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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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個案
身體表徵
– 輕微 / 嚴重 – 較容易察覺
行為表徵
– 可能獨立出現
– 或與身體表徵一同出現
需要深入了解及評估
兒童遭身體虐待的表徵
身體表徵
•瘀傷或條痕
•割傷或擦傷
•燒傷或燙傷
•骨折
•內部損傷
•其他
行為表徵
•學校表現/參與
•衣著
•傷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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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遭性侵犯的表徵
身體表徵
•懷孕
•感染性病
•生理異常表徵/引發表現
下體經常發炎或有不正常分泌物
下體疼痛、痕癢或腫脹
衣物破爛、有血漬或污漬
行動有困難
兒童遭性侵犯的表徵
行為表徵
• 創傷反應
驚懼
• 功能水平倒退
遺尿
大便失禁
啜手指
• 睡眠失調
惡夢
失眠
夢遊
不能熟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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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遭性侵犯的表徵
行為表徵
• 飲食問題
飲食困難
厭食
暴食
• 學習問題
學業突然顯著退步
心神分散
兒童遭性侵犯的表徵
行為改變
• 沮喪,自卑
• 不恰當性行為表現
懂得超乎自己年齡所及的性知識或性行為
畫人物時畫出性器官
經常自瀆
•對被觸摸的反應激烈
•十分厭惡被留置某處或與某人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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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遭疏忽照顧的表徵
身體表徵
•體重過輕
•發育遲緩
•嚴重的皮疹或其他皮膚問題
兒童遭疏忽照顧的表徵
行為及環境表徵
• 不按時接受防疫注射及體格檢驗
• 年幼兒童獨留在某地方無人看管
• 交由不適當的人士看管
• 家中缺乏成人照顧
• 被遺棄
• 年幼兒童經常在外流連
• 長時間或參與危險活動時照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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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遭疏忽照顧的表徵
行為及環境表徵
• 缺乏所需的醫療或牙科護理
• 衣著及儀容經常不整潔
• 經常乞討或偷取食物
• 食物不足或進食已變壞的食物/不潔的水
• 使用污穢的食具或用品
• 須承擔與年齡不符的責任
• 學齡兒童長期缺課或沒有安排適當教育
• 居住環境惡劣或沒有住處
獨留在家是否疏忽照顧?
考慮因素
• 兒童的年齡?
• 兒童的自理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 被獨留在家的時間及頻密程度?
• 家長的事前安排?
• 其他人士的支援及支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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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遭精神虐待的表徵
身體表徵
• 不能健康成長
• 發育遲緩,例如言語紊亂
• 厭食症
兒童遭精神虐待的表徵
行為表徵
• 兒童方面
疏離感
習慣地咬指甲、拉 扯頭髮、撞擊頭部
遺尿/便溺
傷害自己或有自殺 念頭/企圖
破壞行為或行為 問題
睡眠不安
食慾不振
語言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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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遭精神虐待的表徵
行為表徵
• 家庭方面
排斥
終日責罵
侮辱性的批評
恐嚇
鼓勵偏差行為
奇怪的懲罰方式
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的原則
處理程序
• 以兒童的安全、需要、福祉和權利為重及最 優先考慮
• 必須認真看待懷疑有虐兒跡象的個案或接獲 的懷疑虐兒個案舉報,並盡早展開調查
• 首先考慮有關兒童的即時安全
• 與懷疑受虐兒童面談,並應向懷疑施虐者以 外的其他有關人士收集相關資料,從而確定 兒童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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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的原則
兒童
• 避免要求有關兒童重複描述受虐事件,
以及將檢驗次數減至最少
• 顧及受虐兒童的意願和感受及安全之間取 得平衡
• 向受虐兒童解釋,為保障其最佳利益,不 能作出保密承諾
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的原則
家長
• 協助受虐兒童及其家人和與其關係密切 的人士,以保護受虐兒童
• 徵詢和考慮父母/監護人/與受虐兒童關係 密切人士的意見
• 考慮父母/照顧者是否合作和能否保護受 虐兒童
• 必須把兒童的利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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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的原則
多專業合作
• 專業人士應把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所得的當事 人個人資料保密
• 在特殊情況下,如有需要披露資料以防止對兒 童造成可預見的傷害,則可視乎情況披露有關 資料
• 應盡早把所得的受虐事件資料提供給其他相關 人士,以確保能有效保護受虐兒童
• 專業人士應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達成共識,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