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等 別: 員級鐵路人員考試 類 科: 事務管理、材料管理 科 目: 政府採購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全文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相關文件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原則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 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 對價之交易行為,例外情形於符合該法第 14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原則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 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 為,例外情形於符合該法第 14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原則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 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 對價之交易行為,例外情形於符合該法第 14
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 之報價或估價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1 年2 月23日 工程企字第 10100063880 號函及 95年
10.投標商及其採用原廠設備製造商,依經濟部公告『國外第三地區公司為
第 32 條 得標廠商有招標文件規定之 不發還其繳納之全部或部分 保證金及其孳息之情形。(請 參照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 保作業辦法第
二十六、 押標金有效期(無押標金者免填):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 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
(十四)廠商為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 33 條之 5 或第 33 條之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