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控 股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第十四條 資產負債表之資產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目: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 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金融控股公司應揭露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部分,及其用 以決定該組成項目之政策。
二、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同業係存放中央銀行之款項、繳存準備、
拆放金融同業及同業透支之款項。
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及除依避 險會計指定為被避險項目外,原始認列時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如 供作附買回條件交易或受有約束限制等情事者,應予註明。
四、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指定為備供出售者。
(二)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持有至到期日及以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放款及應收 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應按公允價值衡量。
五、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係依避險會計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 生金融資產,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六、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係從事票券及債券附賣回條件交易時,
向交易對手實際支付之金額。
七、應收款項係非屬應攤回再保賠款與給付及應收再保往來款項之 其他各項應收款,包括原始產生及非原始產生者,如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收益、應收承兌票款、應收證券融 資款、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應收保費及其他應收款。應收款 項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惟未付息之短期應收款 項若折現之影響不大,得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資產負債表日
應評估應收款項之減損損失,提列適當之備抵呆帳,並以淨額 列示。
八、當期所得稅資產係指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已支付所得稅金額超 過該等期間應付金額之部分。
九、待出售資產係指依出售此類資產(或處分群組)之一般條件及 商業慣例,於目前狀態下,可供立即出售,且其出售必須為高 度很有可能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回收金額或待出售處 分群組內之資產。
待出售資產及待出售處分群組之衡量、表達與揭露,應依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五號規定辦理。
十、貼現及放款係押匯、貼現、放款、壽險貸款、墊繳保費及由放 款轉列之催收款項。
貼現及放款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惟若折現 之影響不大,得以原始貼現及放款之金額衡量。
資產負債表日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規定評估貼 現及放款之減損損失,提列適當之備抵呆帳,並以淨額列示。
已轉銷呆帳如有回復正常放款或收回者,應調整備抵呆帳 餘額或呆帳費用。
十一、再保險合約資產係指應攤回再保賠款與給付、應收再保往來 款項及再保險準備資產。
十二、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係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收取金額及固 定到期日,且公司有積極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之非衍生 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 成本衡量。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應以扣除其累計減損後之 淨額表達。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係指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控制者未採比 例合併法認列聯合控制個體之權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評 價及表達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及第三十一號規定辦
認列投資損益時,關聯企業編製之財務報告若未符合本 準則,應先按本準則調整後,再據以認列投資損益,採用權 益法所用之關聯企業財務報告日期應與投資者相同,若有不 同時,應對關聯企業財務報告日期與投資者財務報告日期間 所發生之重大交易或事件之影響予以調整,在任何情況下,
關聯企業與投資者之資產負債表日之差異不得超過三個 月。若會計師依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四號規定判斷關聯企業 對投資者財務報告公允表達影響重大者,關聯企業之財務報 告應經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與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之規定辦理查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有提供作質,或受有約束、限制等情 事者,應予註明。
十四、受限制資產係公司提供非現金擔保品(如債務或權益工具)
予他人,該受讓人依合約或慣例有權出售或再抵押該擔保品 時,公司應將該非現金擔保品重分類至受限制資產。
持有之金融資產如有供作附買回交易者,應於原帳列金 融資產會計項目項下,附註揭露金融資產提供附條件交易之 金額,而無須重分類至受限制資產。
十五、其他金融資產係金融資產未於資產負債表單獨列示者,應列 為其他金融資產。
(一)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 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 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且其公 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二)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
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債務商品投資,且同時符 合下列條件者:
1.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2.未指定為備供出售。
3.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回收幾乎所 有之原始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 成本衡量。
(三)其他非由放款轉列之催收款項、買入應收債權、分離帳 戶保險商品資產及其他什項金融資產。
十六、投資性不動產係子公司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
而由所有者或融資租賃之承租人所持有之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應採用成本模式,其會計處理 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四十號規定辦理。
十七、不動產及設備係指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出租予他 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且預期使用期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之有形資產項目。
不動產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應採成本模式,其會計處理應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規定辦理。
不動產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應單獨提列折舊。
不動產及設備具有不同耐用年限,或以不同方式提供經 濟效益,或適用不同折舊方法、折舊率者,應在附註中分別 列示。
不動產及設備有提供保證、抵押或設定典權等情形者,
應予註明。
十八、無形資產係指無實體形式之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並同時符 合具有可辨認性、可被企業控制及具有未來經濟效益。
無形資產之後續衡量應採成本模式,其會計處理應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八號規定辦理。
十九、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指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 遞轉後期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有關之未來期間可 回收所得稅金額。
第十五條 資產負債表之負債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目:
一、央行及金融同業存款係央行存款、金融同業存款、透支金融同 業及金融同業拆放之款項。
二、央行及同業融資係指以貼現之票據、擔保之債權轉向中央銀行 融資或以票據及其他方式向金融同業融資。
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包括持有供交易金融負 債及除依避險會計指定為被避險項目外,原始認列時被指定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係依避險會計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 生金融負債,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五、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係從事票券及債券附買回條件交易時,
向交易對手實際取得之金額。
六、應付商業本票係為自貨幣市場獲取資金,而委託金融機構發行 之短期票券。應付商業本票應註明保證、承兌機構及利率,如 有提供擔保品者,應註明擔保品名稱及帳面價值。
七、應付款項係各項應付款,包括應付帳款、應付票據、應付利息、
承兌匯票、應付融券擔保價款、轉融通借入款、應付佣金、應 付保險賠款與給付、應付再保賠款與給付、應付再保往來款項 及其他應付款。應付款項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
但未附息之短期應收款項若折現之影響不大,得以原始發票金 額衡量。
八、當期所得稅負債係指尚未支付之本期及前期所得稅。
九、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係指依出售處分群組之一般條件 及商業慣例,於目前狀態下,可供立即出售,且其出售必須為 高度很有可能之待出售處分群組內之負債。
十、存款及匯款係指支票、活期、定期、儲蓄等存款及匯款。
十一、應付債券係指已發行之金融債券及公司債。
十二、其他借款係不能歸屬於以上各款之借入款項。應依借款種類 註明借款性質、保證情形及利率區間,如有提供擔保者,應
十三、特別股負債係發行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二號規定具金融 負債性質之特別股。
十四、負債準備係包括保險業依規定提列之各項準備及其他負債準 備。
金融控股公司應於附註中將負債準備區分為保險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保證責任準備及其他項目。
十五、其他金融負債係指不能歸屬於以上各類之金融負債。
(一)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非屬下列條件 之金融負債: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2.因金融資產之移轉不符合除列要件或因適用持續參與法 而產生之金融負債。
3.財務保證合約。
4.以低於市場之利率提供放款之承諾。
(二)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係與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 益工具連結,並以交付該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負 債,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者。
(三)其他什項金融負債係其他不能歸屬於以上各款之金融 負債。
十六、遞延所得稅負債係指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有關之未來期間應 付所得稅金額。
十七、其他負債係指不能歸屬於以上各類之負債。
第十六條 資產負債表之權益項目及其內涵與應揭露事項如下:
一、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應單獨列示股本、資本公積、保留 盈餘(或累積虧損)、其他權益及庫藏股票。
(一)資本公積中係來自金融機構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依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及相關規定得分派 現金股利,亦得於轉換當年度撥充資本,且其撥充資
(二)其他權益包括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及損失、現金流量 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工具利益及損失等累計 餘額。
二、非控制權益係指子公司之權益中非直接或間接歸屬於母公司 之部分。
第十七條 金融控股公司應將某一期間認列之所有收益及費損項目表達 於單一綜合損益表,其內容包含損益之組成部分及其他綜合損益 之組成部分。
前項認列於損益之收入及費用應以性質別為分類基礎。
當收益或費損項目重大時,公司應於報表或附註中單獨揭露其 性質及金額。其他非利息淨損益金額達利息以外淨收益合計百分之 五者,應於綜合損益表上單獨列示。
綜合損益表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一、利息淨收益係利息收入減利息費用之淨額。
(一)利息收入係融資授信、各種存款、辦理融資融券業務、持 有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票債券、附賣回票券及債 券投資、再保存出保證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 期日金融資產及無活絡市場債務商品投資等所產生之利 息收入。
(二)利息費用係收受存款或舉借其他債務、辦理融資融券業 務、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再保存入保證金及金融負債 所發生之各項利息費用。
二、利息以外淨收益:
(一)手續費及佣金淨收益係手續費及佣金收入與手續費費用及 佣金支出之淨額,包括受託買賣及辦理融券業務、保證、
簽證、承銷、經紀及分出再保險等所取得之手續費及佣金 收入;手續費費用及佣金支出,包括經紀及自營經手費、
轉融通手續費、承銷作業手續費、承保各種保險支付之佣
(二)保險業務淨收益係指保險業務收益及保險業務費用之淨 額。
1.保險業務收益係包括保費收入及分離帳戶保險商品收益等 收入。
2.保險業務費用係包括保險賠款與給付、承保費用、安定基 金支出及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費用等支出。
(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係買賣或 借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以及指 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所產生 之損益、股息紅利及期末按公允價值評價產生之評價損 益。
(四)投資性不動產損益係不動產投資利益及不動產投資損失之 淨額。
(五)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係買賣或借貸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所產生之損益、股利及紅利收入。
(六)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係買賣或借貸持有至 到期日金融資產所產生之損益。
(七)兌換損益係外幣資產或負債因匯率變動實際兌換及評價之 損益,惟銀行為規避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風險,應依國際 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規定辦理。
(八)資產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之計算及表達,應依一般公認會 計原則之規定辦理。
(九)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係指金融控 股公司按其所享有關聯企業及聯合控制個體之份額,以權 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聯合控制個體之損益。
(十)其他利息以外淨收益係不屬於上列各項目之其他非利息淨 損益,如出售不良債權損失及處分不動產及設備之損益 等。
四、呆帳費用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係指針對各項資產所提列備抵呆 帳及保證責任準備之費用,包括放款、買入匯款、應收帳款承 購、應收承兌票款、保證款項、催收款、信用卡應收帳款及其 他應收款等。
五、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係指提存及收回賠款準備、責任準備、特 別準備、保費不足準備、負債適足準備、其他準備及具金融商 品性質之保險契約準備淨變動之費用。
六、營業費用係為從事營業所需投入之費用,應視實際需要分列明 細記載之,主要區分為員工福利費用、折舊及攤銷費用、其他 業務及管理費用。
七、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損益係前列四款之合計數。
八、所得稅(費用)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 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九、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係前列二款之合計數。
十、停業單位損益係指停業單位之稅後損益,及構成停業單位之資 產或處分群組於按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時或於處分時所 認列之稅後利益或損失。
停業單位損益之表達與揭露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五號 規定辦理。
十一、本期淨利(或淨損)係本會計期間之盈餘(或虧損),係前 二款之合計數。
十二、其他綜合損益係按性質分類之其他綜合損益之各組成部分,
包括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及損失、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 分之避險工具利益及損失、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等。
十三、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十四、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十五、當期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之分攤數。
十六、當期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之分攤
十七、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繼續營業單位損益及歸屬 於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之基本與稀釋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之計算及表達,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三號規定 辦理。
第二十四條 財務報表及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之名稱及格式如下:
一、資產負債表。(格式一)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格式一~一)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表。(格式 一~二)
(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表。(格式一~三)
(四)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明細表。(格式一~四)
(五)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明細表。(格式一~五)
(六)應收款項明細表。(一~六)
(七)待出售資產明細表。(格式一~七)
(八)貼現及放款明細表。(格式一~八)
(九)再保險合約資產明細表。(格式一~九)
(十)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明細表。(格式一~十之一)
(十一)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格式一~十之二)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格式一
~十一)
(十三)其他金融資產明細表。(格式一~十二)
(十四)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格式一~十三)
(十五)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格式一~十 四)
(十六)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格式一~十 五)
(十七)不動產及設備變動明細表。(格式一~十六)
(十八)不動產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格式一~十
(十九)不動產及設備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格式一~十 八)
(二十)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格式一~十九)
(二十一)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格式一~二十)
(二十二)其他資產明細表。(格式一~二十一)
(二十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明細表。(格 式一~二十二)
(二十四)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明細表。(格式一~二十三)
(二十五)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明細表。(格式一~二十 四)
(二十六)應付商業本票明細表。(格式一~二十五)
(二十七)應付款項明細表。(格式一~二十六)
(二十八)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明細表。(格式一
~二十七)
(二十九)存款及匯款明細表。(格式一~二十八)
(三十)應付債券明細表。(格式一~二十九)
(三十一)特別股負債明細表。(格式一~三十)
(三十二)負債準備變動明細表。(格式一~三十一)
(三十三)其他金融負債明細表。(格式一~三十二)
(三十四)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格式一~三十三)
(三十五)其他負債明細表。(格式一~三十四)
二、綜合損益表。(格式二)
(一)利息收入明細表。(格式二~一)
(二)利息費用明細表。(格式二~二)
(三)手續費及佣金淨收益明細表。(格式二~三)
(四)保險業務淨收益明細表。(格式二~四)
(五)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明細 表。(格式二~五)
(六)投資性不動產損益明細表。(格式二~六)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明細表。(格式二~
七之一)
(八)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明細表。(格式 二~七之二)
(九)兌換損益明細表。(格式二~七之三)
(十)資產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明細表。(格式二~八)
(十一)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明細表。
(格式二~九)
(十二)其他利息以外淨損益明細表。(格式二~十)
(十三)呆帳費用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明細表。(格式二~
十一)
(十四)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明細表。(格式二~十二)
(十五)員工福利費用明細表。(格式二~十三)
(十六)折舊及攤銷費用明細表。(格式二~十四)
(十七)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明細表。(格式四~十五)
三、權益變動表。(格式三)
四、現金流量表。(格式四)
第二十七條之一 金融控股公司於轉換日前原認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或金融負債者,得於轉換日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 規定,選擇使用先前認列金融工具指定之豁免項目,或於 符合本準則第十四條或第十五條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或金 融負債條件下,將其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
非屬前項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不得於轉換日重分 類。
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款(格式 A)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之等級資訊 單位:新臺幣千元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工具項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衍生金融工具
資產
透過 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其他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其他
負債
透過 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指定透過損
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 資產
透過 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負債
透過 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
合計
說明:1、本表旨在瞭解公司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之方法。
2、第一等級係指金融商品於活絡市場中,相同金融商品之公開報價,活絡市場係指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市 場:(1)在市場交易之商品具有同質性;(2)隨時可於市場中尋得具意願之買賣雙方;(3)價格資訊可為大 眾為取得。
3、第二等級係指除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以外之可觀察價格,包括直接(如價格)或間接(如自價格推導而來)
自活絡市場取得之可觀察投入參數,例如:
(1)活絡市場中相似金融商品之公開報價,指公司持有金融商品之公允價值,係依據相似金融商品近期之 交易價格推導而得,相似金融商品應依該金融商品之特性及其交易條件予以判斷。金融商品之公允價 值須配合相似金融商品之可觀察交易價格予以調整之因素可能包括相似金融商品近期之交易價格已有 時間落差(距目前已有一段期間)、金融商品交易條件之差異、涉及關係人之交易價格、相似金融商品 之可觀察交易價格與持有之金融商品價格之相關性。
(2)非活絡市場中,相同或相似金融商品之公開報價。
(3)以評價模型衡量公允價值,而評價模型所使用之投入參數(例如:利率、殖利率曲線、波動率等),係
4、第三等級係指衡量公允價值之投入參數並非根據市場可取得之資料(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例如:使用 歷史波動率之選擇權訂價模型,因歷史波動率並不能代表整體市場參與者對於未來波動率之期望值)。 5、本格式之分類應與其資產負債表相對應帳面價值之分類一致。
6、採用評價模型衡量金融商品公允價值時,其投入參數若包含可觀察市場資料及不可觀察之參數,公司應 判斷投入參數是否重大影響公允價值之衡量結果,如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對公允價值之衡量結果有重大 影響時,則應將該類金融商品公允價值分類至最低等級。
7、相同之金融商品,若前後期所採用之評價模型或所歸屬之等級有重大變動時(例如,第一等級及第二等 級間之重大變動、不可觀察投入參數變動對公允價值之衡量結果產生重大改變,重大性應考量該類金融 商品之投資金額、當期評價結果對損益、相關資產、負債或股東權益之影響),應說明其變動情形及發 生之原因。
公允價值衡量歸類至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變動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名稱 期初
餘額
評價損益之金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 列入損 餘額
益
列入其 他綜合 損益
買進或 發行
轉入 第三等級
賣出、處分 或交割
自第三等級 轉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 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指定
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
產 合計
公允價值衡量歸類至第三等級之金融負債變動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名稱 期初
餘額
評價損益列入當 期損益之金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 買進或 餘額
發行
轉入 第三等級
賣出、處分 或交割
自第三等級 轉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 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指定
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
債
合計
第二十條第三十一款(格式 G)
金融控股公司個體資產負債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計科目 金 額 金 額 會計科目 金 額 金 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應收款項-淨額
當期 所得稅資產 待出售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 受限制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不動產及設備-淨額 無形資產-淨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淨額
資產總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
當期所得稅負債
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 應付債券
特別股負債 負債準備 其他金融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負債總計 業主權益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金融控股公司個體綜合損益表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 期 上 期 金 額 金 額 收益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收益之份額 其他收益
費用及損失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營業費用
其他費用及損失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損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
金融控股公司個體權益變動表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股本 資 本 公 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庫藏
股票 合 計 法定
盈餘 公積
特別 盈餘 公積
未分 配盈 餘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額
備供 出售 金融 資產
現金 流量 避險
其他
民國×年1月1日餘額
追溯適用及追溯調整之影響數 民國×年1月1日調整後餘額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股東現金股利 股東股票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年度淨利(淨損)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現金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 保留盈餘轉增資 購入及處分庫藏股票 民國×年12月31日餘額 (次年度同上)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金融控股公司個體現金流量表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 期 上 期
小計 合計 小計 合計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呆帳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出售資產(利益)損失
資產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其他調整項目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款項(增加)減少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減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資產(增加)減少 應付款項增加(減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增加(減少)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減少)
其他金融負債增加(減少)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支付之利息(說明1)
收取之利息(說明1)
支付之所得稅(說明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減少 出售(購買)不動產及設備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資產(增加)減少 收取之股利(說明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應付公司債增加(減少)
其他金融負債增加(減少)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購買庫藏股票 現金增資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說明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說明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說明2)
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
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其他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定義者 期末現金及及約當現金餘額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本例示係採間接法報導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如採直接法報導時,參閱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之格式)
說明 1: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流量表」第三十三段之規定,由於支付之利息及收取之利息與股利可為損益決定之
第二十條第三十一款(格式 H)
各類子公司個體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依銀行、票券、證券、保險及其他子公司分類填列)
個體資產負債表
(銀行子公司適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 債 及 權 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計項目 金 額 金 額 會計項目 金 額 金 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應收款項-淨額 當期所得稅資產 待出售資產 貼現及放款-淨額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 受限制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不動產及設備-淨額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淨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淨額
資產總計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央行及同業融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款項
當期所得稅負債
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 債
存款及匯款 應付金融債券 特別股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負債準備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負債總計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個體資產負債表
(票券金融子公司適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 債 及 權 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計項目 金 額 金 額 會計項目 金 額 金 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放銀行暨同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應收款項-淨額
當期所得稅資產 待出售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 受限制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不動產及設備-淨額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淨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淨額
資產總計
銀行暨同業透支及拆借 應付商業本票-淨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款項
當期所得稅負債
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 應付公司債
特別股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負債準備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負債總計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個體資產負債表
(保險子公司適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 債 及 權 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計項目 金 額 金 額 會計項目 金 額 金 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款項 當期所得稅資產 待出售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其他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放款
再保險合約資產 不動產及設備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資產
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資產
資產總計
短期債務 應付款項 當期所得稅負債
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 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債券
特別股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保險負債
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契約 準備
負債準備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負債 負債總計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
(證券及其他子公司適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 債 及 權 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計項目 金 額 金 額 會計項目 金 額 金 額 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資產總計
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負債總計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個 體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銀行子公司適用)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代碼 項 目 本 期 上 期 金額 % 金額 % 利息收入
減:利息費用 利息淨收益 利息以外淨收益 淨收益
呆帳費用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 營業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損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
說明:普通股每股盈餘以新臺幣元為單位。
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
(票券金融子公司適用)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 期 上 期 金 額 % 金 額 % 利息收入
減:利息費用 利息淨收益 利息以外淨收益 淨收益
各項提存 營業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損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
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
(證券子公司適用)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 期 上 期 金 額 % 金 額 % 收益
手續費支出 員工福利費用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 額
營業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損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
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
(保險及其他子公司適用)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 期 上 期 金 額 % 金 額 %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營業利益(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損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
(格式一)
資產負債表(年)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 債 及 權 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金額 % 金額 % 代碼 會計項目 金額 % 金額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同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應收款項-淨額
當期所得稅資產 待出售資產 貼現及放款-淨額 再保險合約資產-淨額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 受限制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說明 1)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不動產及設備-淨額 無形資產-淨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淨額
資產總計
央行及金融同業存款 央行及同業融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商業本票
應付款項 當期所得稅負債
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 債
存款及匯款 應付債券 其他借款 特別股負債 負債準備 保險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保證責任準備 其他準備
其他金融負債(說明 2)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特別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或待彌
補虧損)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說明:1、不含貼現及放款。
2、不含應付債券。
資產負債表(期中)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 債 及 權 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代碼 會計項目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
同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權投
資 應收款項-淨額 當期所得稅資產 待出售資產 貼現及放款-淨額 再保合約資產-淨額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 受限制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說明 1)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不動產及設備-淨額 無形資產-淨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淨額
資產總計
央行及金融同業存款 央行及同業融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商業本票
應付款項 當期所得稅負債
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 存款及匯款
應付債券 其他借款 特別股負債 負債準備 保險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保證責任準備 其他準備
其他金融負債(說明 2)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特別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 虧損)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說明:1、不含貼現及放款。
2、不含應付債券。
3、當銀行追溯適用會計政策或追溯重編財務報表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務報表之項目時,需包括最早比較期間之期 初財務狀況表,即四期並列。
4、備抵呆帳應以附註列示明細。
(格式一~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表
金融工具
名稱 摘 要 股數或
張 數 面 值 總 額 取得 成本
累計 減損
備抵評 價調整
公允價值
備 註 單價 總額
說明:1、金融工具名稱應將股票、公司債、政府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分項列明。
2、公司債及政府債券之付息還本日期應於摘要欄內註明。
3、已提供作負債之質押者,應於備註欄註明。
(格式一~十之一)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明細表
債券
名稱 摘要 張數 面值 總額 利率 累計 減損
未攤銷溢
(折)價
帳面
金額 備註
說明:1、債券之付息還本日期應於摘要欄內註明。
2、已提供質押或出借者,應於備註欄註明。
(格式一~十之二)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名稱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市價或
股權淨值 提供擔 保、質押或
出借情形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持股
比例 金額 單價 總價
說明:1、按其性質、股票名稱及種類分別列明。
2、以現金以外之資產為投資者,應註明其計算情形。
3、本表金額不含累計減損之金額,累計減損之變動詳格式一~十一。
(格式一~十二)
其他金融資產明細表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說明:1、應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其他催收款、分離帳 戶保險商品資產及其他什項金融資產分別列明。
2、如有累計減損請於備註欄註明該項目已提列累計減損之金額。
(格式一~三十二)
其他金融負債明細表
項目 摘要 金額 備註
說明: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及其他什項金融負債分別 列明。
(格式二)
綜合損益表(年度)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代
碼 項 目 本 期 上 期 變動百分 比(%)
金額 % 金額 %
利息收入 減:利息費用 利息淨收益 利息以外淨收益
手續費及佣金淨收益 保險業務淨收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 兌換損益
資產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其他利息以外淨收益
淨收益
呆帳費用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 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
營業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及攤銷費用 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損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工具 利益(損失)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綜合損益表(期中)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代
碼 項 目
本期第 X 季
(如:102 年 第 2 季)
上期第 X 季
(如:101 年 第 2 季)
本期 1 月至 X 月
(如:102 年 1 月 至 6 月)
上期 1 月至 X 月
(如:101 年 1 月 至 6 月)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利息收入 減:利息費用 利息淨收益 利息以外淨收益
手續費及佣金淨收益 保險業務淨收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 兌換損益
資產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其他利息以外淨收益
淨收益
呆帳費用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 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
營業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及攤銷費用 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損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工具 利益(損失)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
(格式二~七之一)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說明:按金融資產類別分別列明。
(格式二~七之二)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說明:按其性質及種類分別列明。
(格式二~七之三)
兌換損益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說明:請依資產類別或重要幣別表達。
(格式三)
權益變動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 制權 益
權益 總 股 額
本 資 本 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庫 藏 股票
總 計 法定
盈餘 公積
特別 盈餘 公積
未分 配盈 餘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
額
備供 出售 金融 資產
現金 流量 避險
其 他
民國×年 1 月 1 日餘額 追溯適用及追溯調整之影響數 民國×年 1 月 1 日重編後餘額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說明)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股東現金股利 股東股票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因合併而產生者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
×年度淨利(淨損)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現金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 保留盈餘轉增資
購入及處分庫藏股票 民國×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次年度同上)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說明:董監酬勞×××千元及員工紅利×××千元已於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格式四)
現金流量表
中華民國 年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 期 上 期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呆帳費用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
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 出售資產(利益)損失 資產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其他調整項目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貼現及放款(增加)減少
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同業(增加)減少 應收款項(增加)減少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減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資產(增加)減少
央行及金融同業存款增加(減少)
存款及匯款增加(減少)
應付款項增加(減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增加(減少)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減少)
其他金融負債增加(減少)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支付之利息(說明1)
收取之利息(說明1)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得之現金)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減少 投資性不動產(增加)減少 出售(購買)不動產及設備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資產(增加)減少 收取之股利(說明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央行及同業融資增加(減少)
應付金融債券增加(減少)
特別股負債增加(減少)
其他金融負債增加(減少)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購買庫藏股票 現金增資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說明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說明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說明2)
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
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及約當現金定義之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同業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及約當現金定義之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