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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教育局局長 第 18 節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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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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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索引

財務委員會

審核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開支預算 管制人員的答覆

局長:教育局局長 第 18 節會議

綜合檔案名稱:EDB-2S-c1.docx

答覆編號 問題編號 委員姓名 總目 綱領

SV-EDB01 SV0016 陳家洛 156 -

SV-EDB02 SV0018 郭榮鏗 156 (2) 小學教育 (3) 中學教育

SV-EDB03 SV0017 黃碧雲 156 (5) 其他教育服務及資助 S-EDB04 S0044 王國興 156 (5) 其他教育服務及資助 S-EDB05 S0045 王國興 156 (7) 政策及支援

S-EDB06 S0046 王國興 156 (3) 中學教育 S-EDB07 S0047 王國興 156 (2) 小學教育 (3) 中學教育 S-EDB08 S0074 馬逢國 156 (2) 小學教育 (3) 中學教育 (7) 政策及支援 S-EDB09 S0063 陳志全 156 (1) 局長辦公室 S-EDB10 S0079 陳家洛 156 -

S-EDB11 S0050 吳亮星 190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2)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V-EDB01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V0016)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 沒有指定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教育局局長於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教育中表示,中學畢業生到海外升學有多個考慮,包括外地學校 教授學科的國際化水平。就此,請向本委員會提供,內地學校的國際化程度與香港學校比較的相關數 據(如有的話)。

(會議討論時間:2016 年 4 月 8 日上午 9 時 36 分) 提問人:陳家洛議員

答覆:

政府沒有備存比較內地及香港院校國際化程度的數據。事實上,我們並不察覺國際化在各地之間有任 何標準定義或有任何量度院校國際化程度的標準準則。

然而,據我們所知,內地當局和院校均十分着重提升內地高等教育界別的國際化程度。大部分內地院 校已制定清晰的策略並建立所需的架構和制度,以促進院校的國際化程度。此外,內地當局和個別院 校目前提供不同類型的獎學金,鼓勵外國留學生前往內地升學。在 2015 年,有約 398 000 名來自逾 200 個國家及地區的外國留學生,在內地逾 800 所高等教育院校、研究院和其他教育機構就讀,較 2014 年的外國留學生人數增加了 5.5%。

- 完 -

(3)

第 1 8 節 E D B - 第 2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V-EDB02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V0018)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2) 小學教育,(3) 中學教育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1) 就教育局於編號 EDB150 及 152 的答覆,請向本委員會補充全港主流小學及中學有特殊教育需 要學生按其嚴重情況 (即第一、二、三分層) 的人數分佈概況。

(2) 資料顯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人數,於 2008 至 2016 年期間上升了百分之一百二十四,但教 育局用於融合教育的支出只上升了百分之二十一。請向本委員會解釋落差如此大的原因,及局 方曾就人數上升所採取的應對方案。

(會議討論時間:2016 年 4 月 8 日上午 10 時 16 分) 提問人:郭榮鏗議員

答覆:

(1)

所有學校均須採用「全校參與」模式,透過三層支援模式,按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需要,為他們提 供支援。第一層支援是透過基本資源及優質課堂教學,照顧有輕微或短暫學習困難的學生。第二層支 援是為有持續學習困難的學生,提供「增補」輔導,例如小組學習和抽離輔導等。第三層支援是為有 嚴重學習困難的學生提供個別化的加強支援,學校須為每名相關學生訂定個別學習計劃。不論有特殊 教育需要的學生所需的支援層級及有關學生是否需要個別學習計劃,學校均須記錄為每名學生所提供 的支援和調適安排,以及他們的進展,並作定期檢討,以便在適當的情況下調整支援層級。因此,有 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層級,會因應學生的表現和其當時的支援需要而不時向上或向下調整,而訂 定個別學習計劃的需要亦會相應改變。取錄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公營學校會獲提供額外資源,

其中學習支援津貼是按照需要第二和第三層支援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人數計算。根據學習支援津 貼的資料,按需要第二和第三層支援的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人數劃分,合資格獲發學習支援津貼的主 流公營中小學的分佈概況分別載於附錄 1 和附錄 2。

(4)

第 1 8 節 E D B - 第 3 頁

(2)

為協助學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教育局除向所有主流學校發放常規資助外,還一直為公營中 小學提供額外資源。這些額外資源包括學習支援津貼、加強言語治療津貼、在融合教育計劃和加強輔 導教學計劃下提供的額外教師及撥款、為照顧成績稍遜的學生而提供的額外教師等。其中部分資源,

例如學習支援津貼,是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人數及該等學生所需支援的層級計算。

其他的支援服務,例如專業支援和教師培訓,是以整體形式提供,以助學校照顧校內有特殊教育需要 的學生。事實上,於 2015/16 學年,為在公營中小學就讀而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支援和服務的預 算額外開支為 13.15 億元,與 2008/09 學年的 8.59 億元開支比較,增加了約 53%。學校應結合並靈活 及整體地運用資源,按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需要提供適切的支援服務。

除了上述的額外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也可受惠於自 2008 年起推出的下列各項優化措施。

a) 由 2007/08 學年開始推出融合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架構,以提高教師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 專業能力。

b) 由 2008/09 學年開始向中學提供學習支援津貼以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並將每所小學和 中學可獲得的學習支援津貼上限增至 100 萬元。

c)

由 2008/09 學年開始擴展校本教育心理服務,以期在 2016/17 學年覆蓋所有公營小學和中學。

d) 由 2009/10 學年開始把特殊學校暨資源中心和「全校參與」模式資源學校常規化。

e) 由 2009/10 學年開始把加強言語治療津貼常規化。

f) 由 2010/11 學年開始向有需要的聽障學生提供兩個助聽器,並由 2014/15 學年開始將更換助聽 器的年期由 5 年縮減至 3 年;由 2012/13 學年開始優化「聽障學生增強支援服務」。

g) 由 2011/12 學年開始推行為期 5 年的「小學中文分層支援教學模式」計劃,以支援於讀寫方面 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學生。

h) 由 2011/12 至 2013/14 學推行「加強支援有自閉症學生的試驗計劃」,並將計劃延長為 2014/15 至 2016/17 學年。

i) 2009/10 學年出版一套「執行技巧訓練」教材套及在 2013/14 學年推出一套「執行技巧訓練:

指導計劃」,以支援有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的學生。

j) 由 2013/14 學年開始把學習支援津貼上限由每校每年 100 萬元增至 150 萬元。

k) 2014/15 學年把學習支援津貼的津貼額增加 30%。

l) 由 2015/16 學開始,每所學校的學習支援津貼額及津貼上限,將每年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 化而調整。

m) 在 2015/16 學年設立特殊學校暨資源中心(群育學校),為重返主流學校第一年的離校生及相關 的主流學校提供支援,以協助這些學生順利融入學校生活。

此外,教育局由 2016/17 學年開始將進一步優化校本教育心理服務,在錄取大量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 的公營小學和中學,將教育心理學家與學校的比例逐步提升至 1:4。我們會檢視融合教育的推行情況,

並會繼續諮詢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以期優化各項措施的推行及在有需要和可行的情況下作出改善。

(5)

第 1 8 節 E D B - 第 4 頁

附錄 1 2015/16 學年

按需要第二層支援的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人數劃分 合資格獲提供學習支援津貼的

公營主流中小學分布概況

需要第二層支援的 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人數

學校數目

小學 中學

0 人 0 2

1 至 10 人 15 81

11 至 20 人 26 72

21 至 30 人 35 49

31 至 40 人 55 27

41 至 50 人 63 22

51 至 60 人 51 25

61 至 70 人 33 21

71 至 80 人 19 25

81 至 90 人 7 17

91 至 100 人 4 13

超過 100 人 2 28

註:

1. 數字反映在 2016 年 1 月的情況。

2. 資料包括在 2015/16 學年合資格獲提供學習支援津貼的 310 所小學及 382 所中學內需要第二層支援的學生。

(6)

第 1 8 節 E D B - 第 5 頁

附錄 2 2015/16 學年

按需要第三層支援的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人數劃分 合資格獲提供學習支援津貼的

公營主流中小學分布概況

需要第三層支援的 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人數

學校數目

小學 中學

0 人 42 77

1 至 5 人 253 294

6 至 10 人 10 6

11 至 15 人 1 3

16 至 20 人 1 0

超過 20 人 3 2

註:

1. 數字反映在 2016 年 1 月的情況。

2. 資料包括在 2015/16 學年合資格獲提供學習支援津貼的 310 所小學及 382 所中學內需要第三層支援的學生。

- 完 -

(7)

第 1 8 節 E D B - 第 6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V-EDB03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V0017)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5) 其他教育服務及資助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就教育局於編號 EDB166 的答覆,請向本委員會提供由 2013/14 年度至 2015/16 年度參與由教育局安 排或經由教育局授權籌辦的內地交流活動的學校名稱。

(會議討論時間:2016 年 4 月 8 日上午 10 時 12 分) 提問人:黃碧雲議員

答覆:

教育局舉辦的內地交流計劃,主要以託辦計劃及資助學校籌辦校本交流活動的形式提供,學校可根據 本身的時間表和學生的需要參加或舉辦不同數目及規模的內地交流活動。因為大部分教育局託辦的內 地交流計劃,皆由學校直接向服務供應商報名,因此教育局並沒有參與不同內地交流計劃學校的現成 名單。在制度層面,教育局為釋除公眾的疑慮,由 2012 年 10 月開始不再要求個別學校提交參與內地 交流計劃的資料。基於教育局鼓勵更多學生參與內地交流計劃的政策目標得到正面的回應,教育局將 繼續增加內地交流計劃以滿足學生的學習及發展需要。根據付款紀錄,在 2013/14 及 2014/15 學年,

學校參與內地交流計劃的次數分別約為 930 次及 1 310 次。2015/16 學年的數字可於學年完結時提供。

- 完 -

(8)

第 1 8 節 E D B - 第 7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EDB04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0044)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5) 其他教育服務及資助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根據答覆編號 EDB030,在提升學校的資訊科技基礎設施方面,當局會否再發放一筆過撥款予學校提 升設施,並為學校的資訊科技設備定立一個標準,例如是使用電子教科書的學校要達到每個學生獲提 供一部流動電腦裝置等?

提問人:王國興議員 答覆:

在「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下,我們自 2015/16 學年起分階段向約 900 所公營學校發放平均每所 學校 10 萬元的一筆過撥款和 7 萬元的額外經常性津貼,讓學校分別購置流動電腦裝置及支付無線網 絡服務租賃費用。此外,我們亦一直向所有公營學校每年發放經常性「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每校的 津貼額由 189,686 元至 652,397 元不等,視乎學校的類別和班數而定,以照顧學校在電子學習方面的 不同需要。在上述撥款下,加上「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剛在本學年推行,因此在現階段我們沒 有計劃進一步增加對學校的財政支援,但我們會持續檢視各項目的推行情況。

根據校本管理原則,學校可參考持份者意見及因應學校本身的情況,自行決定實行電子學習的步伐和 模式。

- 完 -

(9)

第 1 8 節 E D B - 第 8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EDB05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0045)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7) 政策及支援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根據答覆編號 EDB034,當局在資助學生修讀指定專業的自資學士學位課程方面,會否增加相關受資 助學生人數和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另外會否考慮在自資院校的高級文憑和副學士課程推出相關的資助 計劃?

提問人:王國興議員 答覆:

政府由 2015/16 學年起,推行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資助每屆約 1 000 名學生修讀 選定範疇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指定學士學位課程,以培育切合本港社會及經濟需要的人才。資助 計劃以試行形式推行,資助在 2015/16 至 2017/18 學年入學的 3 屆學生。

我們正向在 2015/16 學年入學的首屆學生、參加計劃的院校、其他自資專上教育院校、自資專上教育 委員會及相關決策局/部門索取意見,以檢討資助計劃的成效,目的是改善計劃的運作,以及考慮未 來路向,包括是否把計劃延長、其涵蓋範圍,以及每屆的資助學額數目等。

- 完 -

(10)

第 1 8 節 E D B - 第 9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EDB06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0046)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3) 中學教育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根據答覆編號 EDB240,請政府當局提供進一步資料:

(1) 實驗室技術員的人手編制、職責、實驗課節是否有所更改;如是,更改前後的版本分別為何、

有關更改會帶來什麼影響?

(2) 當局指學校實驗室技術員人手編制的凍結安排將延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當局會否調整人手編 制的安排,讓學校實驗室技術員有一個穩定的工作環境,不用每一年都擔心人手編制有機會縮 減?

提問人:王國興議員 答覆:

(1) 本局會在先前諮詢會議的基礎上,繼續就更新中學實驗室技術員的職責及人手編制計算方法,

與持份者溝通,所以現時未能向議員提供進一步的資料。

(2) 預料經更新的實驗室技術員職責及人手編制計算方法將於下一個學年公布。在更新實驗室技術 員的人手編制方面,本局除了本着善用公帑的原則外,也會同時考慮實驗室技術員職系的穩定 性,以及為學校科學教育發展提供適當的實驗室技術員人手支援。

- 完 -

(11)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0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EDB07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0047)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2) 小學教育,(3) 中學教育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根據答覆編號 EDB029,請政府當局提供進一步資料:

(a) 近期發生了多宗學童自殺的事件,反映社會要更為重視學童的精神健康,當局會否考慮提高將 教育心理學家與學校的比例,最終達到一校一心理學家;

(b) 當局會有什麼措施加強支援教師在處理學童精神健康上的工作,會否向學校增加津貼,讓教師 報讀教育心理學和精神健康相關的課程及聘請代課老師作配合?

提問人:王國興議員 答覆:

(a) 政府一直致力加強學校的校本心理服務。校本教育心理服務會在 2016/17 學年涵蓋所有公營中、

小學。由 2016/17 學年開始,政府將進一步優化校本教育心理服務,在錄取大量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 的公營學校,將教育心理學家與學校的比例逐步提升至 1:4。教育局會繼續密切留意學校的整體服務 需要及教育心理學家的供應。

(b) 為提高專業人員和學校人員對學生的情緒困擾問題和自殺危機的警覺性,教育局出版了《學校 處理學生自殺問題電子書:及早識別、介入及善後》,供學校人員參考和使用。教育局的《學校行政 手冊》亦載有「學校如何幫助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學生」指引。教育局一直有系統地為教師提供培訓課 程,並與醫院管理局協作,舉辦「思覺失調」、「抑鬱症」、「焦慮症」等不同精神健康課題的研討會,

以加強學校人員識別、評估和支援有情緒困擾的學生。

因應近日發生的學生輕生事件,教育局已推出多項即時措施,加強支援教師處理出現自殺危機 的學生。這些措施包括:為學校舉行分區研討會,提高學校人員及家長在預防及應對學生自殺事件上 的意識和能力;由教育局及辦學團體提供校本教育心理服務的教育心理學家安排到校教師講座;成立 專責團隊,成員包括教育心理學家及學生輔導人員,配合現有的校本教育心理服務,因應個別學校的 需要提供額外支援;以及以教師、家長及學生為對象製作資訊小錦囊,令他們能及早識別受情緒困擾 的學生並尋求專業協助。

現時,教育局向設有法團校董會的資助學校提供一筆全年經常性現金津貼,名為「整合代課教 師津貼」,以供聘請代課教師。學校在必要時也可運用「擴大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補貼「整合代課 教師津貼」。

- 完 -

(12)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1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EDB08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0074)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2) 小學教育,(3) 中學教育,(7) 政策及支援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就答覆編號 EDB127,問題(b)-(d)部分,即:

(b) 請提供上述 234 所空置校舍的名稱、位置及閒置時間(請按十八區列出);

(c) 這些空置校舍當中,哪些屬於政府管理(請提供名稱及位置)及負責管理的政府部門;

(d) 現時空置但未交還予教育局的校舍數目、名稱、位置、閒置時間及原辦學團體(請按十八區列出);

都未有回答,請局方作補充。另外,在答覆中,局方表示,在 234 間空置校舍中,105 間未有使用(29 間屬教育局轄下),那 76 間未有使用,又並非屬教育局轄下的校舍,是否已歸還予教育局,然後再考 慮新用途?如是,這些校舍何時可以歸還予局方?如果營辦者未有主動將校舍歸還,當局是否有機制 收回校舍?另外,當局表示會每半年向相關政策局/部門傳閱一份已預留作教育用途但適合作短期用 途的空置校舍名單,以期在等待重用有關空置校舍作預留用途期間,識別短期用途,讓土地資源得以 善用。我想了解,當局有否研究將這些適合作短期用途的校舍名單公開予其他團體,例如體育及藝術 團體申請的可行性?

提問人:馬逢國議員 答覆:

就問題編號 1589(答覆編號 EDB127)第(b)至(d)部分提及的 234 間空置校舍,《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五號 報告書》(審計署報告)指出,於 2015 年 4 月 30 日,105 間前學校校舍未有使用,102 間正在使用,及 27 間已經或正待拆卸以供房屋或其他發展之用。在該 105 間未有使用的校舍中(即於 2015 年 4 月 30 日為空置的校舍),29 間屬教育局轄下。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該 29 間屬教育局轄下的校舍(包括根 據中央調配機制「交還」規劃署考慮作其他合適用途的 4 間校舍)現時的重新分配/預留/規劃用途,

已在答覆編號 EDB127 交代。教育局在這次特別財務委員會審核 2016-17 年度開支預算中的答覆提供 有關前學校校舍的資料(包括答覆編號 EDB127 及目前的答覆),尤其是有關個別前學校校舍的資料,

均參照我們早前就上述審計署報告進行的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中的答覆及提交的資料而擬備。

有關 105 間於 2015 年 4 月 30 日未有使用的校舍,教育局已根據中央調配機制把當中 76 間轉介規劃 署考慮作其他合適用途。該 76 間校舍的資料載於下表:

(13)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2 頁

編號 地區 停辦學年

(註 1)

佔地面積 (下捨入最接近 的 100 平方米)

(註 2)

校舍設施 (普通及特別

班房數目)

1 離島 1996/97 500 普通:2

2 離島 2002/03 100 普通:1

3 離島 2004/05 600 普通:1

4 離島 2005/06 700 普通:2

5 離島 2007/08 7 000 普通:23

特別:11

6 北區 90 年代初期 13 000 沒有資料

7 北區 1996/97 2 000 普通:6

8 北區 2005/06 6 000 普通:10

9 北區 2005/06 2 200 普通:4

10 北區 2005/06 5 900 普通:7

特別:1

11 北區 2005/06 2 900 普通:6

12 北區 2005/06 1 500 普通:6

13 北區 2006/07 2 500 普通:6

14 北區 2006/07 13 600 普通:6

15 西貢 1995/96 3 600 普通:9

16 西貢 2004/05 1 900 普通:2

17 沙田 1979/80 100 沒有資料

18 沙田 1997/98 800 普通:6

19 屯門 2014/15 4 300 普通:10 特別:14

20 大埔 1999/00 900 普通:3

21 大埔 1999/00 1 700 普通:3

22 大埔 2003/04 1 500 普通:3

23 大埔 1998/99 2 200 普通:6

24 大埔 2014/15 5 200 普通:24 特別:12

25 荃灣 1988/89 800 沒有資料

26 荃灣 1988/89 3 200 普通:3

27 荃灣 2007/08 8 000 普通:8

特別:4

28 元朗 1990/91 1 800 普通:8

29 元朗 1995/96 300 普通:5

30 元朗 1996/97 2 700 普通:7

31 元朗 1997/98 1 000 普通:2

32 元朗 1997/98 7 800 普通:12

33 元朗 2004/05 1 900 普通:4

34 元朗 2005/06 1 600 普通:3

35 元朗 2005/06 1 200 普通:7

36 元朗 2006/07 1 000 普通:5

37 元朗 2006/07 3 600 普通:10 特別:1

38 元朗 2006/07 2 100 普通:6

特別:2

39 元朗 2006/07 400 普通:6

特別:1

40 元朗 2007/08 3 100 普通:7

特別:2 41 油尖旺 2012/13 1 600 普通:8 特別:1

42 北區 2005/06 7 600 普通:9

(14)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3 頁

編號 地區 停辦學年

(註 1)

佔地面積 (下捨入最接近 的 100 平方米)

(註 2)

校舍設施 (普通及特別

班房數目)

43 北區 2006/07 900 普通:5

44 北區 2006/07 16 100 普通:8 特別:2

45 北區 2008/09 6 900 普通:6

特別:1

46 屯門 2005/06 1 900 普通:6

47 屯門 2006/07 4 500 普通:8

特別:1

48 大埔 1996/97 3 500 沒有資料

49 大埔 1996/97 1 100 普通:1

50 沙田 2010/11 3 900 # 普通:24 特別:7 51 屯門 2008/09 6 800 普通:26

特別:5 52 大埔 2010/11 3 100 普通:29

特別:7

53 離島 2003/04 500 普通:5

54 離島 2006/07 1 800 (北部)

1 700 (南部)

普通:5 特別:1

55 北區 2001/02 5 800 普通:4

56 北區 2001/02 500 普通:3

57 北區 2004/05 2 600 普通:3

58 北區 2005/06 800 普通:7

59 北區 2006/07 1 700 普通:7

特別:1

60 北區 2006/07 4 100 普通:8

特別:2 61 北區 2007/08 7 800 普通:12

特別:2

62 西貢 1997/98 200 普通:2

63 屯門 2006/07 2 400 普通:9

特別:2

64 屯門 2006/07 3 200 普通:5

特別:4

65 大埔 1995/96 2 700 普通:7

66 大埔 2004/05 1 700 普通:4

67 大埔 2004/05 1 400 普通:5

68 黃大仙 2008/09 2 000 普通:11 特別:3

69 元朗 1993/94 1 300 普通:3

70 元朗 1998/99 1 800 普通:6

71 元朗 2002/03 1 900 普通:4

特別:1

72 元朗 2006/07 6 300 普通:7

特別:4

73 元朗 2006/07 3 100 普通:5

特別:3

74 元朗 2006/07 1 500 普通:6

75 元朗 2007/08 2 000 普通:4

特別:3

76 元朗 2007/08 3 800 普通:7

特別:5

(15)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4 頁

註 1:「停辦學年」指原有學校停止在該址使用該校舍的學年。

2:校舍佔地面積只是規劃署、地政總署及房屋署提供的粗略估算。位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屋協 會轄下公共屋邨的校舍面積資料為校舍的內部樓面面積,在上表內以(#)號標示。

教育局沒有備存已按中央調配機制轉介規劃署的空置校舍現時情況和最終用途的資料。

就位於私人土地上的空置校舍而言,我們與地政總署制定了改善機制,詳情載於《政府帳目委員會第 六十五號報告書》附錄 33 和 34 的工作流程圖內,包括當辦學團體拒絕交還用地而須向承批人收回用 地的情況。我們會加強與地政總署的溝通和合作,以處理該類空置校舍。日後若有空置校舍出現,我 們會更主動向地政總署查詢有關空置校舍所處土地的相關資料,包括土地類別(例如是否以私人協約 方式批地)、地契是否載有土地用途限制條款和用途終止條款等。這些資料是我們策劃如何切實可行 地跟進有關個案的重要考慮因素。

至於教育局認為需要重新分配作學校或其他教育用途但辦學團體拒絕交還用地的空置校舍,我們會與 地政總署探討如何按有關合約條款(包括地契、租約或服務合約)收回土地的管有權,惟政府必須按照 有關合約來處理該等個案。此外,運用有關合約賦予的權力收回土地的管有權亦未必是善用相關土地 的唯一方法。我們會徵詢地政總署的意見,就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

教育局一向本着善用資源的政策目標處理空置校舍。為達致這個目標,當有校舍空置或將會空置時,

教育局會檢視空置校舍是否適合作教育用途,並考慮是否需要把有關校舍重新分配作學校或其他教育 用途。就此,教育局會每半年於局內傳閱一份空置校舍名單,邀請局內相關分部就合適的空置校舍提 交教育用途及/或短期用途(如適用)的新增及╱或更新建議。若確認空置校舍無需由教育局分配作學 校或其他教育用途,教育局會按中央調配機制轉介規劃署,供該署考慮其他合適用途。至於預留作教 育用途的空置校舍,我們會繼續每半年向相關政策局/部門(包括民政事務局、民政事務總署、地政 總署、規劃署和社會福利署)傳閱一份適合作短期用途的空置校舍名單,以期在等待重用有關空置校 舍作預留用途期間,識別短期用途,讓土地資源得以善用。相關的政策局/部門可按需要為其政策範 疇下的機構建議合適的短期用途。此外,地政總署亦表示,就該些已交回地政總署或由該署收回的空 置校舍,該署會早日為校舍安排合適用途。倘若落實已確定的長遠用途需時,或長遠用途有待決定,

地政總署會嘗試把該用地連同空置校舍作臨時用途,例如分配予政策局/部門使用、在確定合適的臨 時用途後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或把該等空置校舍納入相關地區的空置政府土地一覽表,供有興趣的 團體申請作短期綠化及社區用途。

- 完 -

(16)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5 頁

審核2016-17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EDB09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0063)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1) 局長辦公室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要求教育局(按以往逐項回答方法)以下表方式列出過去三年(2013-14及2015-16年度),教育局局長、副 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以公務理由每一次外訪行程的支出詳情,包括日期、地點、隨團人員數目、外 訪目的、酒店住宿開支、機票開支、膳食開支及該行程總支出,如有獲贊助的開支(如有的話),則列 出贊助開支數量及贊助人。

外訪日期 外訪地點 隨 團 人 員 數目

外訪目的 酒 店 住 宿 開支

機票開支 膳食開支 行程總支出

提問人:陳志全議員 答覆:

過去3年(2013-14至2015-16年度),教育局局長和教育局局長政治助理,以及教育局副局長外訪詳情,

分別載於附件A及B。

(17)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6 頁

附件A 2013-14至2015-16年度

教育局局長進行的外訪

外訪日期 外訪地點 外訪目的

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 官員人數

(註 1)

(A) 住宿 開支 (元)(註 2)

(B) 機票 開支 (元)(註 3)

(C) 其他開支 (元)(註 4)

教育局局長 和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官員的

開支總額 (元)(A)+(B)+(C) 2013年

5月29日 至6月1日

韓國 就幼稚園教育及資訊科技 教育進行考察

2 6,886 10,785 26,377 44,048

2013 年 6 月 25 至 26 日

新加坡 應職業訓練局及當地職訓 機構邀請為「國際學生研討 會」擔任主禮及演講嘉賓,

支持超過300名參與的香港 師生,並與當地教育官員及 機構交流

1 酒 店 開 支 由 包括在(C)欄 的 海 外 膳 宿 津貼支付

24,710 7,469 32,179

2013年 7月8日

深圳 禮節性拜訪深圳市教育局 官員及進行交流,並參觀港 人子弟學校

2 由 於 沒 有 過 夜,故沒有開 支。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汽車)

3,124 3,124

2013年 7月28日 至8月2日

新加坡及 澳洲

率領「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 會」就幼稚園教育進行考 察,並順道考察新加坡的資 訊科技教育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23,261 67,639 190,900

2013年 9月25日 至10月1日

上 海 及 北京

率領「香港教育界國慶訪京 暨專業交流團」約100名代 表出席活動,就教育合作方 面與兩地官員及機構會面 交流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25,380 52,389

[ 市 內 交 通 由教育部贊 助,金額則 未能提供]

77,769

2013年 12月2 至3日

廣 州 及 南沙

參觀考察香港科技大學在 南沙的研究所,並禮節性拜 訪廣東省教育廳官員,以便 進行合作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火 車 及 輪 船)

12,404 12,404

2013年 12月15 至17日

印尼 率領約100名香港中學生往 雅加達進行考察交流,並與 印 尼 教 育 官 員 及 機 構 會 面,就教育政策及合作交換 意見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24,670 16,882 41,552

2014年 1月19 至23日

英國 應英國教育部邀請出席國 際 教 育 論 壇 (Education World Forum) 及 發 表 演 說,並與數十位部長就教育 政策及合作進行交流

2 18,035 159,478 22,951 200,464

(18)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7 頁

外訪日期 外訪地點 外訪目的

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 官員人數

(註 1)

(A) 住宿 開支 (元)(註 2)

(B) 機票 開支 (元)(註 3)

(C) 其他開支 (元)(註 4)

教育局局長 和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官員的

開支總額 (元)(A)+(B)+(C) 2014年

2月28日 至3月2日

上海 應邀參加「學習科學國際研 討會」,尤其是關於社會對 學習的影響;語言、雙語及 多元文化學習;以及協助學 習的科技等

1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1,028 10,621 21,649

2014年 3月27 至30日

新西蘭 應邀代表香港參加教學專 業國際高峰會(International Summit on the Teaching Profession),在國際層面探 究加強教學專業及提高學 生成績的最佳做法。與會者 包括逾200名來自世界各地 的教育官員和教師代表

1 [酒店住宿由 新西蘭教育 部贊助,金 額約為 7,300 元]

53,250 11,075

[ 市 內 交 通 由新西蘭教 育部贊助,

金 額 約 為 4,000 元]

64,325

2014年 5月19 至24日

比利時及 芬蘭

考 察 歐 盟 及 芬 蘭 教 育 體 系,加強香港與歐盟國家的 教育聯繫,尤其是職業教 育、多語教育、師資培訓,

以及資訊及通訊科技等方 面

2 23,816 195,583 19,041 238,440

2014年 6月29日 至7月3日

北京及 上海

率領「薪火相傳」逾600名 師生交流團到訪京滬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7,129 25,950 43,079

2014年 7月31日 至8月2日

寧波 率領香港教育界代表團(約 50人)前往寧波,參與年度 甬港教育合作交流活動。除 了為大會致辭外,亦見證了 甬港兩地的高等院校及職 業培訓機構簽署教育合作 文件,以及兩地的中、小學 簽約締結為姊妹學校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3,920 11,419

[ 市 內 交 通 由寧波市教 育局贊助,

金 額 約 為 1,000 元]

25,339

2014年 8月21日

深圳 與深圳市教育局局長就彼 此關心的教育事宜(包括跨 境學生事宜)舉行工作會議

2 由 於 沒 有 過 夜,故沒有開 支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汽車)

1,946 1,946

2014年 10月30 至31日

杭州 應邀為浙江‧香港姊妹學校 網上交流平台啟動儀式主 禮 及 出 席 數 位 化 教 育 論 壇,並為論壇致辭和見證香 港及浙江兩對學校簽約締 結為姊妹學校

1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1,700 4,074

[ 市 內 交 通 由浙江省政 府贊助,金 額則未能提 供]

15,774

(19)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8 頁

外訪日期 外訪地點 外訪目的

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 官員人數

(註 1)

(A) 住宿 開支 (元)(註 2)

(B) 機票 開支 (元)(註 3)

(C) 其他開支 (元)(註 4)

教育局局長 和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官員的

開支總額 (元)(A)+(B)+(C) 2014年

11月3 至8日

德國及 瑞士

率領教育界代表團到德國 及瑞士,深入了解兩地的職 業教育制度,以及促進年輕 人就業發展的良好做法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23,147 52,309 175,456

2014年 12月5 至7日

南京 率領1個包括200多名香港 中史科中學師生代表團參 與「薪火相傳平台系列︰南 京歷史文化探索之旅」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4,314 11,246

[ 市 內 交 通 由江蘇省政 府港澳事務 辦 公 室 贊 助,金額則 未能提供]

25,560

2015年 1月7 至8日

馬來西亞 加強與東盟國家的教育聯 繫,推廣香港的教育和加強 香港與馬來西亞的合作

1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3,720 5,919 19,639

2015年 1月30日

廣 州 及 深圳

陪同行政長官與廣東省和 深圳市領導人會面

- 由於沒有過 夜,故沒有 開支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火車)

125

[ 廣 州 市 內 交通由廣東 省 政 府 贊 助,金額約 為 90 元]

125

2015年 3月27 至31日

加拿大 率領代表團出席2015教學 專業國際高峰會,與其他教 育部長交換意見,尤其有關 職業及生涯規劃教育及幼 稚園教育事宜

2 7,545

[酒店住宿由 加拿大教育 廳長議會贊 助,金額約 為 6,205 元]

150,440 25,695 183,680

2015年 5月6日

深圳 出席深圳市教育局工作會 議

2 由於沒有過 夜,故沒有 開支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汽車)

0 0

2015年 5月7 至8日

珠海 應邀出席北京師範大學與 香港浸會大學合辦的聯合 國際學院十周年校慶活動 及致辭,並與珠海市教育局 官員進行討論

2 2,430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輪船)

6,640 9,070

(20)

第 1 8 節 E D B - 第 1 9 頁

外訪日期 外訪地點 外訪目的

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 官員人數

(註 1)

(A) 住宿 開支 (元)(註 2)

(B) 機票 開支 (元)(註 3)

(C) 其他開支 (元)(註 4)

教育局局長 和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官員的

開支總額 (元)(A)+(B)+(C) 2015年

5月18 至19日

廣 州 及 中山

出席廣東省教育廳及中山 市政府工作會議

3 [酒店住宿由 廣東省人民 政府港澳事 務辦公室贊 助,金額約 為 2,080 元]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火 車 及 輪 船)

4,612 4,612

2015 年 6 月 6 日

惠 州 及 順德

率領香港的大學生參與為 期1日的職業及生涯規劃教 育活動,並訪問當地企業

1 由於沒有過 夜,故沒有 開支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汽車)

7,390 7,390

2015年 6月24 至25日

福建 禮節性拜訪福建省教育廳 及廈門市教育局,並訪問當 地大學,以便進行教育合作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13,680 6,647 20,327

2015年 7月17 至18日

北京 主持京港澳學生交流營開 營儀式,並出席北京的國家 教育部工作會議

2 5,047 23,000 5,688 33,735

2015 年 7 月 26 日 至 8 月 1 日

美 國 及 比 利 時 (歐盟)

訪問美國/歐盟,與當地高 等教育界的撥款及研究機 構就教育與研究政策及資 助策略,尤其是就STEM教 育方面交換意見

2 11,928 170,285 56,122 238,335

2015 年 9 月 2 至 4 日

北京 出席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周 年紀念活動

- [酒店住宿由 國務院港澳 事務辦公室 贊助,金額

約 為

1,550 元]

10,217 2,190

[ 市 內 交 通 由國務院港 澳事務辦公 室贊助,金 額 約 為 142元]

12,407

2015 年 9 月 28 日 至 10 月 1 日

北京 率領香港教育界代表團參 與在北京及承德舉行的專 業交流活動

2 12,870 21,449 16,881 51,200

2015 年 10 月 13 至 15 日

新加坡 出 席 1 個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會 議,並與新加坡教育部官員 進行討論

2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22,804 28,470 51,274

(21)

第 1 8 節 E D B - 第 2 0 頁

外訪日期 外訪地點 外訪目的

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 官員人數

(註 1)

(A) 住宿 開支 (元)(註 2)

(B) 機票 開支 (元)(註 3)

(C) 其他開支 (元)(註 4)

教育局局長 和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官員的

開支總額 (元)(A)+(B)+(C) 2015 年

11 月 2 至 3 日

廣 州 及 深圳

率領由8所大學教育資助委 員會資助院校的校長及副 校長組成的代表團拜訪廣 東省領導人,並出席在廣州 舉行的粵港大學校長交流 會

2 5,234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汽車)

9,058 14,292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僅下午)

廣州 為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 技作品競賽主持開幕儀式

1 由於沒有過 夜,故沒有 開支

沒 有 機 票 開 支 ( 乘 搭 汽車)

6,550 6,550

2016 年 1 月 27 至 28 日

北京 與國家教育部及北京市教 育委員會官員會面,就2016 年的教育措施/政策交換 意見

2 4,825 23,000 5,803 33,628

註︰

(1) 在2013-14年度的1次外訪、2014-15年度的2次外訪,以及2015-16年度的5次外訪中,隨行人員包 括教育局局長政治助理。在2015-16年度,教育局局長政治助理曾與其他教育局人員另行訪問深 圳,所涉開支為277元。

(2) 根據有關《公務員事務規例》和指引的規定安排酒店住宿。

(3) 根據有關《公務員事務規例》和指引的規定提供適當客位等級的機票,考慮因素包括職位所屬 職級、飛行時間、航班及其他詳細資料。

(4) 其他開支包括海外膳宿津貼及其他與海外職務訪問相關的雜項開支。膳宿津貼是根據有關《公 務員事務規例》和指引的規定提供,主要支付住宿、膳食和市內交通等費用。

(22)

第 1 8 節 E D B - 第 2 1 頁

附件B 2013-14至2015-16年度

教育局副局長進行的外訪

外訪日期 外訪地點 外訪目的

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 官員人數

(A) 住宿開支

(元)(註1)

(B) 機票開支 (元)(註2)

(C) 其他開支

(元)(註3)

教育局副局長 和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官員的

開支總額 (元)(A)+(B)+(C) 2013 年

8 月 1 日

深圳 禮 節 性 拜 訪 深 圳 市 教 育局

- 由於沒有過 夜,故沒有 開支

沒有機票開 支 ( 乘 搭 汽 車)

2,328 2,328

2014 年 4 月 28 日 至 5 月 1 日

美國 出 席 「 2014 走 出 去 」 (Going Global 2014)會 議

- 3,431 58,090 17,309 78,830

2014 年 6 月 24 至 26 日

日本 出 席 第 17 屆 經濟 合作 及 發 展 組 織 / 日 本 研 討會,以及進行校訪

-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6,830 10,246 17,076

2014 年 9 月 27 日 至 10 月 1 日

北京 率領「香港教育界國慶 訪京暨專業交流團」出 席活動,與當地官員會 面交流

- [酒店住宿由 教 育 部 贊 助,金額約 為 3,600 元]

5,246 5,375

[市內交通由 教 育 部 贊 助 , 金 額 約 為 1,000 元]

10,621

2015 年 3 月 11 日

廣州 出 席 粵 港 合 作 聯 席 會 議第20次工作會議

- 由於沒有過 夜,故沒有 開支

沒有機票開 支 ( 乘 搭 火 車及輪船)

[市內交通由 廣 東 省 政 府 贊 助 , 金 額 約為 200 元]

0

2015 年 5 月 2 至 4 日

南京 率領代表團參加「薪火 相傳」平台的交流活動

- 1,990 3,792 2,219 8,001

2015 年 7 月 23 至 26 日

澳洲 出席1個國際會議,並 訪問當地學校

-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33,240 11,134 44,374

2015 年 10 月 12 日

中山 參 觀 中 山 國 防 教 育 訓 練基地,並就舉辦香港 學生體驗營交流意見

- 由於沒有過 夜,故沒有 開支

沒有機票開 支 ( 乘 搭 輪 船)

350 350

2015 年 12 月 14 至 15 日

廣州 出 席 穗 港 姊 妹 學 校 十 周 年 成 果 展 示 分 享 暨 粵 港 姊 妹 學 校 締 結 計 劃 2015 年 簽 約 儀 式 擔 並任嘉賓

-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3,810 2,970 6,780

(23)

第 1 8 節 E D B - 第 2 2 頁

外訪日期 外訪地點 外訪目的

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 官員人數

(A) 住宿開支

(元)(註1)

(B) 機票開支 (元)(註2)

(C) 其他開支

(元)(註3)

教育局副局長 和隨行的 教育局局長 辦公室官員的

開支總額 (元)(A)+(B)+(C) 2015 年

12 月 16 至 17 日

印尼 簽署香港與印尼教育 合作諒解備忘錄,並為 印尼學生推出新的獎 學金計劃

- 酒店開支由 包括在(C)欄 的海外膳宿 津貼支付

20,589 4,654 25,243

註︰

(1) 根據有關《公務員事務規例》和指引的規定安排酒店住宿。

(2) 根據有關《公務員事務規例》和指引的規定提供適當客位等級的機票,所考慮因素包括職位所 屬職級、飛行時間、航班及其他詳細資料。

(3) 其他開支包括海外膳宿津貼及其他與海外職務訪問相關的雜項開支。膳宿津貼是根據有關《公 務員事務規例》和指引的規定提供,主要支付住宿、膳食和市內交通等費用。

- 完 -

(24)

第 1 8 節 E D B - 第 2 3 頁

審核 2016-17 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EDB10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0079)

總目: (156) 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 沒有指定

管制人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黎陳芷娟)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按照香港本地資助大學「國際化策略」的關鍵指標,請羅列「擴大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下各大學,

以及由 2016 年起接受香港副學士課程畢業同學報名入讀的福建華僑大學的「國際化」數據,以証明 吳克儉局長於 2016 年 4 月 8 日特別財委會會議開場發言中提及「多元文化的學習環境……讓我們的 畢業生更具國際競爭力」的政策理念貫徹一致,而非雙重標準。

提問人:陳家洛議員 答覆:

政府沒有備存顯示內地及香港院校國際化程度的數據。事實上,我們並不察覺國際化在各地之間有任 何標準定義或有任何量度院校國際化程度的標準準則。

事實上,促進本地院校國際化和幫助本地學生到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兩者旨在達到不同的政策目 標。雖然教育局局長於 2016 年 4 月 8 日特別財委會會議的開場發言中對兩者均有提及,但有關內容 應按上下文理解。評估前者所用的指標不應用以衡量後者的成效。

在促進國際化方面,教育局局長在簡介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注資 10 億元的建議時,提到 一個多元文化的學習環境對本地學生的好處。為鼓勵更多位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的傑出學 生來香港升學,行政長官在 2016 年的施政報告中建議,向獎學基金注資 10 億元,以所得的投資回報,

在特定地區獎學金計劃下分階段新增「一帶一路」獎學金的名額至 100 名。

我們相信,更多非本地學生(包括來自「一帶一路」地區的學生)來港升讀大學,將有助本地高等教育 界更趨國際化及多元,從而加強本地學生以至香港的競爭力。

至於幫助本地學生到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方面,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資助計劃)旨在協助有經濟 需要的學生到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資助計劃是 2014 年施政報告公布的措施之一,目的是為高中 畢業生開拓更寬更廣的本港及外地升學途徑。同樣地,於 2016 年 3 月推出的香港副學位畢業生升讀 福建省華僑大學銜接學位課程兩年試行計劃的目的,是讓本港副學位畢業生有更多升學及進修機會。

- 完 -

(25)

第 1 8 節 E D B - 第 2 4 頁

審核2016-17年度 答覆編號

開支預算

S-EDB11

管制人員的答覆 (問題編號:S0050)

總目: (190)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管制人員: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 (安禮治) 局長: 教育局局長

問題:

現時本港各間受教資會資助的高等教育院校的教職員薪津乃由以上總目的財政撥款資助,亦即由公帑 付給,於2015-16年度內,本立法會的議員當中有多少位接受有關資助﹖請詳列上述議員接受資助的 相關資料。

提問人:吳亮星議員 答覆:

政府主要以整筆撥款形式,向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整體補助金,通常以三年為 一個資助期。院校的開支(包括薪酬福利開支)並非單由政府撥款支付。院校還有其他收入來源,包括 學費及其他費用、利息及投資收入、捐款及捐贈、輔助服務及其他收入。我們未能提供按撥款來源劃 分的薪酬福利開支。

自2003年解除對教資會資助院校教職員薪酬的規管後,院校在運用整筆撥款及其他來源撥款以釐定其 教職員的薪酬福利方面享有自主權,並就有關決定向公眾負責。教資會並沒有收集有關院校個別教職 員,包括在院校工作的立法會議員的薪酬福利的資料。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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