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將針對研究目的與研究假設進行結果分析,主要分為七部分:第一 節、大學生的同居態度、同居經驗、性別角色態度、社會支持與心理福祉之 現況分析;第二節、大學生同居態度之分析;第三節、大學生同居經驗之分 析;第四節社會支持之分析;第五節、大學生個人變項、家庭變項、性別角 色態度、同居經驗影響同居態度之多元迴歸分析;第六節、大學生社會支持、
同居經驗影響心理福祉之多元迴歸分析;第七節、同居經驗之區別分析。
第一節 大學生的同居態度、同居經驗、性別角色態度、社會 支持與心理福祉之現況分析
一、整體樣本的基本描述
針對樣本的個人變項(性別、年級、年齡、學校類型、宗教信仰、居住 類型、戀愛經驗)、家庭變項(父母的社經地位與父母婚姻狀態)以及同居 經驗概況,分別描述統計之情形(表4-1-1)。
(一)性別分佈情形方面
男生有效樣本佔33.6%(n=952),女生有效樣本佔 66.4%(n=1,880),與母 群體男女之性別比例(男50.31%,女 49.69%)相較而言,本研究抽樣之女 生樣本比例較母群體女生所佔比例來的高。
(二)年級分佈情形方面
在就學年級的分配上,以三年級學生比例最高,約佔33.6%(n=954)
其次為二年級佔27.9%(n=791),再其次為四年級佔 20.7%(n=589)與一 年級佔17.8%(n=506)。
(三)學校分佈情形方面
公私立學校比例約為3(29.7%):7(70.3%),與母群體公私立學校比例 相近(公立學生比例為29.53%,私立學生比例為 70.47%)。而在學校類型 上,師範院校佔7.1%(n=204),一般大學 66.4%(n=1,902),技術學院佔 22.6%(n=647),科技大學佔 3.8%(n=110)。
(四)宗教信仰情形方面
以無宗教信仰者居多數,佔46.1%(n=1,283),有宗教信仰中以民間信仰 居多,佔20.7%(n=577),佛教信仰次之,佔 14.9%(n=414),道教第三佔 9.7%(n=269),而基督教佔 5.2%(n=145),一貫道佔 2.2%(n=61),天主教 1.2%(n=33)。
(五)居住類型方面
以獨自在外租屋之大學生最多佔35.4%(n=1,004),其次為住在學生宿舍 者佔33.7%(n=954),再其次為與家人同住者佔 30.9%(n=876)、
(六)戀愛經驗方面
以從未有戀愛經驗之大學生所佔比例最高,約29.3%(n=832),而有三次 或以上之戀愛經驗者佔26.4%(n=750),有一次戀愛經驗者佔 26.1%(n=741),
有兩次戀愛經驗者佔18.2%(n=517)。
(七)父母婚姻狀態方面
大學生樣本之父母以維持婚姻者居多,佔85.7%(n=2,390);離婚次之佔 5.5%(n=153);喪偶佔 4.6%(n=128);分居佔 1.3%(n=35)而再婚僅佔 0.8%
(n=23)。
表 4-1-1 整體樣本基本描述 n=2869
項目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 952 33.6%
女 1,880 66.4%
總計 2,832 100%
年級
一年級 506 17.8%
二年級 791 27.9%
三年級 954 33.6%
四年級 589 20.7%
總計 2,840 100%
學校類型
師範院校 204 7.1%
一般大學 1,902 66.4%
技術學院 647 22.6%
科技大學 110 3.8%
總計 2,863 100%
宗教信仰
無宗教信仰 1,283 46.1%
民間信仰 577 20.7%
佛教信仰 414 14.9%
道教信仰 269 9.7%
基督教信仰 145 5.2%
一貫道信仰 61 2.2%
天主教信仰 33 1.2%
總計 2,782 100%
居住類型
獨自在外租屋 1,004 35.4%
學生宿舍 954 33.7%
與家人同住 876 30.9%
總計 2,834 100%
戀愛經驗
從未有戀愛經驗 832 29.3%
有一次戀愛經驗 741 26.1%
有兩次戀愛經驗 517 18.2%
有三次或以上戀愛經驗 750 26.4%
續表 4-1-1 整體樣本基本描述 n=2869
項目 人數 百分比
父母婚姻狀況
維持婚姻 2,390 85.7%
離婚 153 5.5%
喪偶 128 4.6%
分居 35 1.3%
再婚 23 0.8%
總計 2,789 100%
註:因各相關變項填答之缺失值數量不一,因而人數會略有差異。
二、同居大學生樣本之基本描述
本研究中所謂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包含過去曾經與異性戀人同居,或 現在正與異性戀人同居且必須與同居對象有性行為的發生,因此有過同居經 驗但與同居戀人尚未有性行為之發生的樣本並不在本研究之討論範圍內,以 下將針對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樣本進行統計並分別描述各項統計之情形:
(一)同居經驗比例方面
根據本研究發現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比例為 92.0%,而有過同居 經驗之大學生比例約佔8.0%(n=229),其中正與戀人同居之比例為
5.3%(n=152),而過去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為 2.7%(n=77);若以本研究目前 正同居之大學生比例來看,相較於柯澍馨、何嘉雯(2004)指出大學生同居 比例約10.53%來的低;但高於許齡臻等人(2003)的同居比例 5.00%。
此外有不少比例之大學生表示有過短期之同居經驗,但尚未與戀人發生 性行為,主要是在七、八月暑假時間短暫的與戀人一起居住,約佔4.39%
(n=126)。
(二)同居次數方面
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最主要以有過一次同居經驗居多,佔72.5%
(n=166),有過兩次同居經驗者約有 14.85%(n=34),三次與三次以上同居經 驗者佔6.11%(n=14)。
(三)決定同居之主要原因
約有39.71%(n=89)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表示其當初決定同居的最主要 原因為『希望與對方在一起的時間可以更久』;22.00%(n=46)表示最主要決 定同居之原因為『彼此可以照顧』;而約有13.88%(n=27)表示最主要原因是
『愛情』;11.00%(n=22)決定同居之主要原因為『為了生活上的方便』;
7.18%(n=15)同居之大學生同居之主要原因為『可以節省生活花費』;
6.22%(n=13)為『可以享受性生活』。可見大學生與異性戀人同居最主要原因 是為了可以增加與對方相處之時間,因而選擇同居生活。
(四)認為同居關係中最大的優點
約有36.24%(n=79)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認為在他們的同居關係中,所帶 來的最主要優點是『對彼此更加的瞭解』;另外大約26.62%(n=58)則認為是
『學習接納與溝通』;16.51%(n=36)認為『得到更多的照顧』;11.47%(n=25) 則認為是『兩人關係更穩定』;4.59%(n=10)認為『確認愛情』;4.59%(n=10) 認為『學習對方的長處』。
(五)同居關係中最主要的缺點
約34.26%(n=74)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表示,同居關係中其認為所帶來最 大的缺點是『減少與同學朋友在一起的時間』;21.30%(n=46)表示『無法做 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18.52%(n=40)表示同居關係主要缺點是『較不自
由』;亦有18.06%(n=39)則表示『對對方失去新鮮感』是最大的缺點;
7.87%(n=17)認為同居最大缺點為『關係更緊張』。
(六)知覺與情侶之同居和諧關係如何
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認為與自己與同居伴侶之關係為非常和諧的佔 25.11%(n=56);還算和諧佔 38.12%(n=85);而偶爾吵架者佔 24.66%(n=55),
時常吵架約有11.95%(n=27)。
(七)同居關係中最大的壓力與困擾
對大學生而言同居關係中最大的壓力與困擾最主要是『擔心自己或對方 懷孕』佔19.27%(n=42);其次為『擔心被父母發現與異性朋友同居』佔 17.89%(n=39)以及『吵架無處可去』皆佔 17.89%(n=39);而『生活習慣的不 同』佔15.60%(n=34);『對彼此失去新鮮感』佔 12.39%(n=27);另外;『金錢 的管理』佔9.63%(n=21);最後『擔心被同學或朋友發現』以及『家務分工』
皆佔3.67%(n=8)。
(八)是否與同居人一起計畫未來
高達69.60%(n=138)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表示其會與其同居人一起計畫 未來,而計畫的內容包含存錢、旅遊、工作地點以及未來成立家庭等項目。
(九)是否有共組家庭之計畫
約有71.93%(n=164)有同居經驗之同居大學生表示曾想過要與同居之 情侶共組家庭。
(十)未來是否仍會選擇進入同居關係
當問及大學生『未來若可以選擇是否還願意進入同居關係』時,有同居 經驗之大學生表示未來若有機會仍然會願意進入同居關係者佔
39.30%(n=90);而認為會再考慮看看者最多,佔 42.79%(n=98);而約有 7.86%(n=18)表示未來不會再選擇同居關係,另有 10.04%(n=23)之有同居經 驗大學生對未來是否願意進入同居關係選擇『很難說』此選項。
(十一)人際關係方面
當問及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同居是否會影響其個人的人際關係』時,
約有44.00%(n=99)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表示同居影響其人際關係;而 56.00%(n=126)則認為同居並不影響其人際關係。但當進一步詢問同居是否 影響其與同學或朋友之互動關係時,有64.04%(n=106)表示同居後其與同 學、朋友的關係較疏遠;而有19.74%(n=45)表示同居後其與家人的互動關係 較疏遠。
(十二)知曉大學生同居之狀況
而有同居經驗之同學其人際網絡中的家人與朋友、同學知曉其同居經驗 的狀況為何呢?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中其同學約有82.02%(n=187),朋友約 有88.99%(n=202)知道其有同居經驗,然而卻僅有 39.47%(n=90)有同居經驗 之大學生表示其父母知道自己的同居經驗,表示多數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皆 不願意讓父母知道自己的同居關係。
表 4-1-2 同居樣本基本描述
項目 人數 百分比
同居經驗
從未有過同居經驗 2,640 92.0%
有過同居經驗—現正與戀人同居 152 5.3%
有過同居經驗—過去與戀人同居 77 2.7%
同居次數
一次 166 72.5%
兩次 34 14.85%
三次或三次以上 14 6.11%
決定同居主要原因
希望與對方在一起的時間可以更久 89 39.71%
彼此可以照顧 46 22.00%
愛情 27 13.88%
為了生活上的方便 22 11.00%
可以節省生活花費 15 7.18%
可以享受性生活 13 6.22%
同居關係中的最大優點
對彼此更加的瞭解 79 36.24%
學習接納與溝通 58 26.62%
得到更多的照顧 36 16.51%
兩人關係更穩定 25 11.47%
確認愛情 10 4.59%
學習對方的長處 10 4.59%
同居關係中最主要的缺點
減少與同學朋友在一起的時間 74 34.26%
無法作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 46 21.30%
較不自由 40 18.52%
對對方失去新鮮感 39 18.06%
關係更緊張 17 7.87%
知覺與情侶之同居和諧關係
非常和諧 56 25.11%
還算和諧 85 38.12%
偶爾吵架 55 24.66%
時常吵架 27 11.95%
續表 4-1-2 同居樣本基本描述
項目 人數 百分比
同居關係中最大的壓力與困擾
擔心自己或對方懷孕 42 19.27%
擔心被父母發現與異性朋友同居 39 17.89%
吵架無處可去 39 17.89%
生活習慣的不同 34 15.60%
對彼此失去新鮮感 27 12.39%
金錢的管理 21 9.63%
擔心被同學或朋友發現 8 3.67%
家務分工 8 3.67%
是否與同居人一起計畫未來
是 138 69.60%
是否與同居人有共組家庭之計畫
是 164 71.93%
未來是否仍願意進入同居關係
願意 90 39.30%
再考慮看看 98 42.79%
不願意 18 7.86%
很難說 23 10.04%
同居是否影響人際關係
與同學朋友關係較疏遠 106 64.04%
與家人互動關係較疏遠 45 19.74%
知曉大學生同居狀況
同學知曉 187 82.02%
朋友知曉 202 88.99%
父母知曉 90 39.47%
三、樣本於各量表的得分情形
本研究包含有『性別角色態度』、『社會支持』、『同居態度』以及『心理福祉』
四個量表,其中『社會支持』量表又分為家人支持與朋友支持兩部分,以下針對 大學生在各量表之得分分配情形加以說明(表
4-1-3)
:(一)性別角色態度量表
本量表共計18 題,每一單題之理論最低分為 1 分,最高分為 6 分,理論 中點為3.5 分,而本研究之整體量表單題平均為 3.88.分,經 t 檢定後發現顯 著高於理論中點(p<.001),表示大學生目前持有之性別角色態度呈現出較 為現代之傾向。
(二)同居態度量表
本量表共計29 題,每一單題之理論最低分為 1 分,最高分為 6 分,理論 中點為3.5 分,本研究之整體量表單題平均為 3.94 分,經 t 檢定後發現顯著 高於理論中點(p<.001),顯示出大學生對於同居之整體態度傾向較為開放 之態度。
(三)社會支持量表
本量表分為兩大部分:(1)可以提供支持之家人人數、朋友人數(2)主 動尋求社會支持量表,其中又分為:主動尋求家人支持量表與主動尋求朋友 支持量表,各有8 題,每一單題之理論最低分為 1 分,最高分為 6 分,理論 中點為3.5 分。研究結果發現在主動尋求家人支持的量表之平均得分為 3.70 分,而主動尋求朋友支持的量表之平均得分為分4.10 分,經過 t 檢定後發現 主動尋求朋友支持得分顯著高於主動尋求家人支持得分,可知大學生主動尋 求朋友提供社會支持的情況比主動尋求家人提供支持來的多(p<.001)。
(四)心理福祉量表
本量表共計27 題,每一單題之理論最低分為 1 分,最高分為 6 分,理 論中點為3.5 分,本研究之整體量表單題平均為 3.94 分,經 t 檢定後發現顯 著高於理論中點(p<.001),表示大學生評估自己的過去與現在生活的滿足 感略傾向正面。
表
4-1-3 各量表單題平均得分與量表理論中點之 t 檢定結果
量表名稱 題
數 總平均/題數 理論中點
t
a1.性別角色態度量表 18 3.88.分 3.5 分 35.31***
2.同居態度量表 29 3.94 分 3.5 分 36.00***
主動尋求家人支持 8 3.70 分 3.5 分 10.94***
3.社會支持量表
主動尋求朋友支持 8 4.10 分 3.5 分 38.50***
4.心理福祉量表 27 3.94 分 3.5 分 15.71***
a:指量表單題之平均分數與理論中點之統計考驗
第二節 同居態度之分析
本節主要探討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年級、性別、學校類型、宗教信仰、
居住類型)、家庭變項(父母婚姻狀態)以及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其同 居態度之差異情形。
一、不同年級大學生之同居態度
大學生的同居態度是否會因為年級的不同而存有顯著差異呢?本研究發現 不同年級之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表4-2-1)。本研究結果 拒絕研究假設【1-1】不同『年級』的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有顯著差異。本 研究與Michele(2003)針對 1900 位青少年之同居態度的結果不同,而與 Strong(1978)針對大學生之研究以及國內林淑貞(1994)針對大學生之研究 結果相同,亦即年級不同之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不會因為年級存在有顯著 差異。
表4-2-1 不同年級大學生同居態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年級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 493 113.40(3.91)a 19.30 組間 1281.20 3 427.08 1.20 2 769 114.80(3.96)a 17.10 組內 949869.70 2754 344.913 929 114.90(3.96)a 18.60 總和 951151.00 2757 4 567 113.40(3.91)a 19.80
合計 2758 114.26(3.94)a
a:總平均/題數
二、不同性別大學生之同居態度
大學生的同居態度是否會因為不同性別而有顯著差異呢?本研究發現男女 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有顯著差異存在(p<.001),本研究接受研究假設【1-2】
不同『性別』的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有顯著差異。研究發現男大學生比起女 大學生而言對於同居呈現更為開放贊成(表4-2-2);而本研究結果與國內外 之研究有相同的發現(林淑貞,1994;單懷聖,1995;許齡臻等,2003;Peterman et al., 1974;Strong, 1978)。
表4-2-2 不同性別之大學生同居態度t考驗
性別 人數 總平均
SD t值
男大學生 918 117.80(4.06)a 17.90 女大學生 1833 112.36(3.87)a 18.80
7.23***
***P<.001 a:總平均/題數
三、不同學校類型大學生之同居態度
大學生是否因不同學校類型而在同居態度上有顯著差異存在?本研究依據 教育部將大專院校分類為師範院校、一般大學、技術學院與科技大學四種,
研究發現並無顯著差異存在(表 4-2-3)。本研究結果拒絕研究假設【1-3】不 同『學校類型』的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有顯著差異。而林淑真(1994)指出 不同學院別之大學生其同居態度並無顯著差異,但目前除了本研究以外,並 無研究探討不同學校類型之大學生是否其同居態度有顯著差異。
表
4-2-3 不同學校類型之大學生同居態度之變異數分析
學校類型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師範院校 200 112.36(3.87)a 18.41 組間 1095.26 3 365.09 1.05 2.一般大學 1851 114.19(3.94)a 18.70 組內 963430.43 2777 346.93 3.技術學院 104 115.90(4.00)a 18.32 總和 964525.69 2780 4.科技大學 626 114.62(3.95)a 18.51合計 2781 114.22(3.94)a 18.63
a:總平均/題數
四、不同宗教信仰大學生之同居態度
大學生之同居態度是否因宗教信仰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本研究發現不同 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具有顯著差異(表4-2-4),研究結果接受研 究假設【1-4】不同『宗教信仰』的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有顯著差異。
其中無宗教信仰之大學生比基督教信仰之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較為開 放,而佛教信仰、道教信仰以及民間信仰之大學生之同居態度亦比基督教信 仰之大學生來的開放;本研究之發現與多數之研究發現有部分相同(林淑 貞,1994;許齡臻等,2003;Strong,1978),其中 Strong(1978)指出越有宗教 信仰越不會接受進入同居關係,而林淑貞(1994)指出宗教信仰的有無在同 居態度的量表分數上呈現顯著之差異存在。
表
4-2-4 不同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其同居態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宗教信仰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無宗教信仰 1247 116.32(4.01)
a17.61 組間 23863.70 6 3977.28 11.70***
2.天主教 32 113.22(3.90)
a18.58 組內 916314.24 2696 339.88
3.基督教 141 103.84(3.58)
a25.51 總和 940177.94 2702 3<1,4,5,7 4.佛教 405 113.01(3.90)
a18.14
5.道教 256 113.18(3.90)
a18.14 6.一貫道 59 108.00(3.72)
a21.73 7.民間信仰 563 114.30(3.94)
a18.09 合計 2703 114.24(3.94)
a18.65
***P<.001 a:總平均/題數
五、不同居住類型大學生之同居態度
同居態度是否會因為居住類型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本研究顯示不同居住 類型之大學生同居態度存有顯著差異(表4-2-5)研究結果接受研究假設【1-5】
不同『居住類型』的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有顯著差異,進一步以Scheffe 進 行事後比較分析發現,『獨自在外租屋』之大學生比『與家人同住』或『居 住學生宿舍』之大學生的同居態度較為開放。本研究之結果與許齡臻等人
(2003)之發現不同,其研究發現為同居態度不因不同住宿情況(學校、外 宿、住家裡)而有顯著差異存在。
表
4-2-5 不同居住類型之大學生其同居態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居住類型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與家人同住 844 113.00(3.90)a 19.40 組間 3886 2 1943.04 5.62** 1<2 2.獨自在外租屋 982 115.60(3.99)a 18.20 組內 951273 2750 345.92 3<2 3.學生宿舍 927 113.30(3.91)a 18.10 總和 955159 2752合計 2753 114.10(3.93)a 18.60
***P<.001 a:總平均/題數
六、不同父母婚姻狀態大學生之同居態度
大學生的同居態度是否因父母的婚姻狀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存在?研 究結果接受研究假設【
1-6】不同父母婚姻狀態的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有顯
著差異。本研究發現父母的婚姻狀態不同在大學生的同居態度上存有顯著差 異存在(表4-2-6),進一步透過 scheffe 檢驗後發現,父母離婚之大學生比 父母維持婚姻之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顯著來的開放。此研究發現與國外研 究部分相同,根據Mchele(2003)針對青少年的同居態度研究發現『父母從未 結婚』或『離婚且未再婚』之青少年比其它青少年對同居態度來的開放;但 國內許齡臻等人(2003)的研究則認為大學生不因父母婚姻狀況的不同而在同居態度上有顯著差異存在。
表
4-2-6 父母不同婚姻狀態之大學生其同居態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父母婚姻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維持婚姻 2321 113.77(3.92)a 18.66 組間 6627.21 4 1656.80 4.77*** 1<2 2.離婚 149 119.70(4.13)a 17.37 組內 918697.50 2646 347.20 3.喪偶 125 114.93(3.96)a 19.62 總和 925324.71 26504.再婚 23 112.40(3.88)a 18.75 5.分居 33 121.10(3.87)a 18.31 Total 2651 114.24(3.94)a 18.69
***p<.001 a:總平均/題數
七、不同同居經驗大學生之同居態度
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是否存有顯著差異呢?研究結果接受 研究假設【
1-7】不同『同居經驗』的大學生,其同居態度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發現同居經驗不同之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呈現顯著之差異(表 4-2-7),進一步由 scheffe 檢驗後發現其中曾經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正與 戀人同居、過去有過同居經驗)在同居態度上比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 來得顯著開放,可能是因為實際的同居生活經驗使大學生改變了對同居的看 法與接受度。
表
4-2-7 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其同居態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同居經驗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從未有同居經驗2564 113.50(3.91)
a18.56 組間 21196.47 2 10598.23 31.20*** 1<2,3
2.正與戀人同居148 122.91(4.24)
a17.67 組內 945553.55 2784 339.64
3.過去有同居經驗75 124.72(4.30)
a15.05 總和 966750.01 2786 Total 2787 114.20(3.94)
a18.63
***p<.001 a:總平均/題數
第三節 同居經驗之分析
本節主要使用卡方考驗之百分比同質性考驗來進行同居經驗的相關資 料處理與分析,此為一整體性考驗,因此當卡方值達顯著水準時,並無法知 道是哪兩個組別間有百分比顯著差異存在,必須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而根 據林清山(2003)指出百分比同質性事後比較,最好是採用『同時信賴區間』
估計法,因此本節將針對卡方值達顯著差異之變項進一步以此法找出實際有 差異存在的組別為何。
此外,根據吳明隆與涂金堂(2005)指出在進行卡方考驗時,期望次數 小於5 的細格不可超過全部細格數的 20%,且所有的細格之期望次數均應在 1 以上,因此本研究中有部分組別的細格期望次數(如:宗教信仰、父母婚 姻狀況)並不符合卡方考驗的基本假定,因此無法進一步分析。
而大學生之『家庭社經地位』、『性別角色態度』『戀愛經驗』以及『父 母婚姻和諧度』因這四類自變項之屬性為連續變項無法進行卡方考驗,故將 於本章第七節另外進行區別分析考驗。因此本節主要將分析的有大學生的同 居經驗是否因個人變項(年級、性別、學校類型、居住類型)之不同而有顯 著差異存在,其中同居經驗有分為三類:(1)從未有過同居經驗、(2)現在正 與戀人同居中、(3)過去有過同居經驗(但現在沒有同居),詳細結果敘述如 下:
一、不同年級大學生之同居經驗
不同年級大學生之同居經驗是否有顯著不同?本研究之發現,根據表 4-3-1 顯示就讀年級的不同在同居經驗上呈現顯著差異(P<.001),本研究發 現一年級從未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佔一年級全體大學生之比例為97%;而二 年級從未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佔二年級全體大學生之比例為92.8%;三年級
從未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佔三年級全體大學生之比例為89.4%;而四年級從 未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佔四年級全體大學生之比例為90.8%。
此外本研究也發現一年級現在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一年級全體大 學生之比例2.0%,而二年級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二年級全體大學生之 比例為4.3%,三年級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三年級全體大學生之比例為 7.3%,四年級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四年級全體大學生比例為 6.5%。本 研究之結果接受研究假設【2-1】不同『年級』之大學生其同居經驗有顯著 差異存在,進一步透過事後比較發現有差異之組別分別為:
在『從未有過同居經驗』方面,一年級與二年級、一年級與三年級、一 年級與四年級間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的百分比有顯著差異,一年級從 未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百分比(97%)顯著高於二年級(92.8%)、三年級 (89.4%)與四年級(90.8%)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比例;而二年級與三年級、
二年級與四年級、三年級與四年級之間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百分比則無顯著 差異存在。本研究結果與Knox 等人(1999)之研究發現一致,亦即個體進入 同居之經驗隨年齡的成長而有累積之效果。
在『現在正與戀人同居』方面,一年級與三年級、一年級與四年級間正 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的百分比有顯著差異,一年級正與戀人同居之百分比
(2%)顯著低於三年級(7.3%)與四年級(6.5%)正與戀人同居之比例;
而一年級與二年級、二年級與三年級、二年級與四年級、三年級與四年級之 間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百分比則無顯著差異存在。
表
4-3-1 年級與同居經驗之卡方摘要表
a.一年級 (n=506)
b.二年級 (n=791)
c.三年級 (n=954)
d.四年級 (n=589) 年級
同居經驗 人數 百分
比 人數 百分
比 人數 百分
比 人數 百分 比
自 由 度
χ2 事後比較
1.從未有同居經驗 491 97% 734 92.8% 853 89.4% 535 90.8% b,c,d<a 2.正與戀人同居中 10 2% 34 4.3% 70 7.3% 38 6.5% a<c,d 3.過去有同居經驗 5 1% 23 2.9% 31 3.2% 16 2.7%
6
29.80***
***P<.001
二、不同性別大學生之同居經驗
不同性別大學生之同居經驗是否有顯著不同?本研究之發現,根據表 4-3-2 顯示性別的不同在同居經驗上呈現顯著差異(P<.01),本研究發現從 未有同居經驗之男大學生佔全體男大學生之比例為89.90%;而從未有同居 經驗之女大學生佔全體女大學生之比例為93.20%;此外,正與戀人同居之 男大學生佔全體男大學生之比例為6.3%,正與戀人同居之女大學生佔全體 女大學生之比例為4.7%。進一步事後比較發現,男大學生從未有過同居經 驗之百分比(89.90%)顯著低於女大學生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百分比
(93.20%);而男大學生正與戀人同居之百分比(6.30%)顯著高於女大學生 正與戀人同居之百分比(4.70%)。本研究之結果接受研究假設【2-2】不同
『性別』之大學生其同居經驗有顯著差異存在。
本研究結果發現同居經驗因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與國內柯澍馨、何 嘉雯(2004)之研究發現一致,而與國外 Knox 等人(1999)之研究發現不同,
可能是因為在國外婚前同居已經相當普遍,因此同居經驗之有無並不因性別 因素而有差異,相較於國內而言,婚前同居在社會上仍有禁忌存在,且相較 於男性而言對於女性仍是一個相當前衛的行為,可能因此造成性別因素在同 居經驗有無上的差異存在。
表
4-3-2 性別與同居經驗之卡方摘要表
a.男生(n=952) b.女生(n=1880) 性別
同居經驗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自 由 度
χ2 事後比較 1.從未有同居經驗 856 89.90% 1752 93.20% a<b
2.正與戀人同居中 60 6.30% 88 4.70% b<a
3.過去有同居經驗 36 3.80% 40 2.10%
2 10.36**
**P<.01
三、不同學校類型大學生之同居經驗
就讀不同學校類型的大學生其同居經驗是否有顯著不同?本研究之發 現,根據表4-3-3 顯示就讀不同學校類型之大學生在是否有同居經驗上呈現 顯著差異(P<.01),本研究發現就讀師範院校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佔 全體師範院校大學生之比例為95.60%;而就讀一般大學從未有過同居經驗 之大學生佔一般大學全體大學生之比例為92.60%;就讀科技大學從未有過 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佔全體科技大學之大學生比例為81.80%;就讀技術學院 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佔全體技術學院之大學生比例為90.90%。此外,
就讀師範院校且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師範院校全體大學生之比例為 2.00%;就讀一般大學且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一般大學全體大學生之比 例為5.00%;而就讀科技大學且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全體科技大學之大 學生比例為12.70%;而就讀技術學院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技術學院全 體大學生之比例為5.70%。
本研究之結果接受研究假設【2-3】不同『學校類型』之大學生其同居經 驗有顯著差異存在,然而進一步事後比較,卻沒有任兩組有顯著差異存在。
在同居研究文獻中目前國內外僅有根據大學生之科系類型與同居經驗之研 究,其中國外Peterman 等人(1974)認為同居經驗會因科系類型不同而有差異 存在,而國內柯澍馨、何嘉雯(2004)則持相反意見,但目前並無研究者分
析就讀不同學校類型(師範院校、一般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與同居 經驗之關係。本研究發現不同學校類型之大學生的同居經驗有顯著差異存 在,雖然事後比較並無任兩組有顯著差異,但科技大學的同居經驗之比例卻 略高於其他類型學校,推測可能是因為本研究科技大學之學生樣本多為四技 學制,而四技體系之升學來源多為高職生,相較於師範院校或一般大學之升 學來源多為高中生有所不同所致。
表
4-3-3 學校類型與同居經驗之卡方摘要表
師範院校 (n=204)
一般大學 (n=1902)
科技大學 (n=110)
技術學院 (n=647)
自 由 度
χ2 學校類型
同居經驗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
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1. 從未有同居經驗 195 95.60% 1762 92.60% 90 81.8% 588 90.90%2. 正與戀人同居中 4 2.00% 96 5.00% 14 12.7% 37 5.70%
3. 過去有同居經驗 5 2.50% 44 2.30% 6 5.5% 22 3.40%
6 23.32**
**P<.01
四、不同居住類型大學生之同居經驗
不同居住類型的大學生其同居經驗是否有顯著不同?本研究之發現,根 據表4-3-4 顯示不同居住類型之大學生在同居經驗上呈現顯著差異
(P<.001),本研究發現與家人同住且從未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佔全體與家 人同住之大學生比例為96.10%;而獨自在外租屋從未有同居經驗之大學生 佔獨自在外租屋之全體大學生比例為84.10%;居住學生宿舍而從未有同居 經驗之大學生佔全體居住學生宿舍大學生之比例為96.80%。此外,與家人 同住且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全體與家人同住之大學生比例為2.10%;獨 自在外租屋且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全體在外租屋之大學生比例為
11.40%;而居住學生宿舍且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佔全體居住學生宿舍之大 學生比例為1.80%。
本研究之結果接受研究假設【2-4】『不同居住類型』之大學生其同居經 驗有顯著差異存在,進一步事後比較發現如下:
在『從未有過同居經驗』方面,主要是獨自在外租屋/與家人同住、獨自 在外租屋/學生宿舍之間有顯著差異存在,其中獨自在外租屋且從未有過同 居經驗之大學生所佔百分比(84.10%)顯著低於與家人同住且從未有過同居 經驗之大學生所佔百分比(96.10%)以及居住學生宿舍且從未有過同居經驗 之大學生所佔百分比(96.80%)。
在『正與戀人同居』方面,亦是獨自在外租屋vs 與家人同住、獨自在 外租屋vs 學生宿舍之間有顯著差異存在,其中獨自在外租屋且正與戀人同 居之大學生百分比(11.4%)顯著高於與家人同住且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 百分比(2.10%)以及顯著高於居住學生宿舍且正與戀人同居之大學生百分 比(1.80%)。
獨自在外租屋之大學生的同居經驗顯著高於其他居住類型之大學生,推 測可能是因為獨自在外租屋提供大學生一個同居的環境,在不需告知家人或 同學的情況下有更多的自由來選擇與戀愛對象一同生活,也因此獨自在外租 屋之大學生比較有進入同居的機會。本研究結果與國外Peterman 等人(1974) 之研究發現一致,其研究指出多數大學生會因為是否有宿舍可以居住而影響 其是否進入同居關係,而本研究也與國內許齡臻等人(2003)之研究發現一 致,該研究指出有同居經驗以外宿學生的比例最高。
表
4-3-4 居住類型與同居經驗之卡方摘要表
a.與家人同住 (n=876)
b.獨自在外租屋 (n=1004)
c.學生宿舍 (n=954) 居住類型
同居經驗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自 由 度
χ2 事後 比較 1. 從未有同居經驗 842 96.10% 844 84.10% 923 96.80% b<a,c 2. 正與戀人同居中 18 2.10% 114 11.40% 17 1.80% a,c<b 3.過去有同居經驗 16 1.80% 46 4.60% 14 1.50%
4 141.97***
***P<.001
第四節 社會支持之分析
本節主要探討不同同居經驗之學生其社會支持是否有顯著差異存在,其 中同居經驗分為三種類型,分別為從未有同居經驗、過去有過同居經驗但現 在未同居、目前正在同居中;而在社會支持方面又分為主動尋求家人支持與 主動尋求朋友支持兩部分,研究發現如下:
一、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在『主動尋求家人支持』之差異比較 大學生社會支持是否會因為其同居經驗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呢?研究 結果支持研究假設【
3-1】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在主動尋求家人支持上有
顯著差異。本研究發現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在主動尋求家人支持方面有顯
著差異存在(表4-4-1),進一步進行 scheffe 事後比較檢定,發現目前正與 異性戀愛對象同居之大學生相較於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來說,較少主 動尋求家人支持,換言之正處於同居狀態之大學生相較於從未有過同居經驗 之大學生來說,有較多的關係退縮現象,當遇到困難或是困擾時較不會主動 尋求家人的支持與協助,此情況許多文獻之主張相符合(陳金定,2004;
Seltzer, 2000),多數文獻皆認為同居關係之情侶可能因為知覺父母或社會較 不認同此行為因而盡量避免太過自我揭露自己的同居關係,研究者認為可能 大學生可能因為擔心被父母發現自己與異性戀人同居之情況發生,進而在遇 到困難或困擾之時選擇盡量避免求助父母親。
表
4-4-1 不同同居經驗大學生其『主動尋求家人支持』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同居經驗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無同居經驗 2623 29.77(3.72)a 7.89 組間 791.64 2 395.82 6.38** 2<1 2.現在同居中 151 27.93(3.49)a 8.14 組內 176641.33 2846 62.07 3.過去同居 75 27.61(3.45)a 7.04 總和 177432.98 2848 合計 2849 29.61(3.7)a 7.89二、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在『朋友支持』之差異比較
大學生的主動尋求朋友支持是否會因為其同居經驗的不同而有顯著差 異呢?研究結果拒絕研究假設【
3-2】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在主動尋求朋
友支持上有顯著差異。本研究發現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在主動尋求朋友支
持方面無顯著差異存在(表4-4-2),此與文獻的主張有所不同,多數學者認 為同居中的情侶,會因為擔心輿論問題或是與戀人深度交往之原因而產生人 際退縮現象,而主動尋求朋友支持也會因此而減少(陳金定,2004)。研究 者認為與文獻有不同之發現,可能是因為大學生對於同居之態度相較於父母 親對同居之態度來得較為開放,也因此同居之大學生較不會對朋友隱瞞自己 的同居經驗,在遇到困難或困擾時和從未有過同居經驗之大學生一樣皆願意 尋求朋友的協助與支持。
表
4-4-2 不同同居經驗大學生其主動尋求朋友支持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同居經驗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無同居經驗 2621 32.78(4.10)a 6.66 組間 267.77 2 133.89 3.00 2.現在同居中 151 32.74(4.09)a 7.18 組內 127294.61 2844 44.76 3.過去同居 75 34.69(4.34)a 6.83 總和 127562.38 2846合計 2847 32.83(4.10)a 6.69
a:總平均/題數
三、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其心理福祉之差異比較
大學生的心理福祉是否會因為其同居經驗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呢?研 究結果拒絕研究假設【四】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其心理福祉會有顯 著差異。本研究發現不同同居經驗之大學生在心理福祉方面並無顯著差異存 在(表4-4-3a);目前國內並無針對同居與心理福祉之關係方面的實證研究 數據,然而陳金定(2004)主張未婚同居者因為國內對於未婚同居之道德規 範等因素而使同居者較為低調且避免四處張揚,以免受到異樣眼光與指責;
而蔡文輝(1998)則認為同居分手比起約會分手來的傷害大,多數國內學者 提及未婚同居對當事人之影響時多是提出負面影響。在國外方面,國外學者 多主張同居者的心理福祉會比單身者來的高(Argyle, 1997 ; Stack&
Eshlemana, 1998)。本研究之發現雖然並無顯著差異,然而若就平均數看,『現 在同居中』之大學生比『無同居經驗』之大學生、『過去同居』之大學生而 言,心理福祉的平均總分卻有稍高之傾向。
表
4-4-3a 不同同居經驗大學生其心理福祉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同居經驗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無同居經驗 2523 106.41(3.94)a 16.44 組間 981.61 2 490.81 1.812.現在同居中 141 108.41(4.02)a 16.36 組內 741402.67 2735 271.08 3.過去同居 74 104.03(3.85)a 17.47 總和 742384.28 2737 合計 2738 106.45(3.94)a 16.47
a:總平均/題數 然而當研究進一步詢問同居大學生是否因同居而影響其與朋友或家人 之互動關係時,卻發現知覺不同人際關係變化之同居大學生在心理福祉上有 顯著之差異存在;其中在『與朋友互動關係』方面(表
4-4-3b),知覺同居
後與朋友之互動關係較疏遠之大學生在心理福祉上顯著低於知覺同居後與 朋友互動關係不變之同居大學生(P<.001);而在『與家人互動關係』方面(表
4-4-3c),經事後考驗後發現,知覺在同居後與家人互動關係變疏遠之同
居大學生在心理福祉上顯著低於知覺與家人關係不變以及與家人關係變好 之同居大學生(P<.01)。
表
4-4-3b 知覺不同朋友關係變化之同居大學生其心理福祉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互動關係之變化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關係變更好 12 111.42(4.13)a 16.22 組間 4495.72 2 2247.86 8.63*** 3<2 2.關係不變 101 111.03(4.11)a 16.39 組內 54939.63 211 260.38 3.關係變疏遠 101 101.89(3.77)a 15.87 總和 59435.35 213合計 214 106.74(3.95)a 16.70
a:總平均/題數
表
4-4-3c 知覺不同家人關係變化之同居大學生其心理福祉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互動關係之變化 人數 總平均
SD source SS df MS F值 scheffe
1.關係變更好 15 112.07(4.15)a 17.14 組間 3028.59 2 1514.30 5.67** 3<1,2 2.關係不變 155 108.25(4.01)a 16.63 組內 56406.76 211 267.333.關係變疏遠 44 99.59(3.69)a 15.02 總和 59435.35 213
合計 214 106.74(3.95)a 16.70
a:總平均/題數
第五節 影響同居態度之因素
本節旨在探討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年級、性別、學校類型、宗教信 仰、居住類型、戀愛經驗、目前是否戀愛)、家庭變項(家庭社經地位、父 母婚姻狀況、父母關係和諧度)以及性別角色態度、同居經驗對於同居態度 之解釋力,主要採強制進入法來進行多元迴歸分析,其中將類別變項處理成 虛擬變項,而參照組如以下說明:同居狀態(參照組:從未同居)、學校類 型(參照組:一般大學)、性別(參照組:女)、宗教信仰(參照組:無宗教 信仰)、居住狀態(參照組:獨自在外租屋)、目前是否戀愛(參照組:無)
以及父母婚姻狀況(參照組:維持婚姻)以虛擬變項處理之,此外本研究所 進行之多元迴歸之VIF 值皆小於 10,故以下章節將不再重複說明,而根據 吳明隆(2006)指出變異數膨脹係數(VIF)必須小於 10,當大於 10 時表 示自變項間越有可能出現線性重合的問題,由此可知本研究之多元回歸分析 並無自變項線性重合之問題存在,研究結果如下:
一、大學生背景變項與同居態度之關係
大學生個人背景變項、家庭變項、性別角色態度與同居態度之間呈現相 當程度之相關(表4-5-1),而相關之係數範圍為-.10~.19。
本研究發現在『同居經驗』方面,『正與戀愛對象同居中』與『同居態 度』(r=.12,P<.001);『過去有過同居經驗』與『同居態度』(r=.10,P<.001)
皆呈現顯著正相關,意即曾經有過同居經驗或目前正與戀愛對象同居中之大 學生對於同居之態度較為開放。
『性別』方面,發現『性別』與『同居態度』(r=.15,P<.001)呈現顯著 正相關,表示男大學生在同居態度上較女大學生來的開放。
『宗教信仰』方面,以基督教信仰(r=-.10,P<.001)、一貫道信仰(r=-.05,
P<.01)與『同居態度』呈現顯著負相關,意即基督教信仰與一貫道信仰之
大學生相較於無宗教信仰之大學生而言,其同居態度較為保守。
『居住類型』方面,『與家人同住』與『同居態度』間(r=-.05,P<.01)
呈現顯著負相關,也就是說與家人同住之大學生比起獨自在外租屋之大學生 而言,同居態度較為保守。
『戀愛經驗』方面,與『同居態度』間(r=.19,P<.001)呈顯著正相關,
可知戀愛經驗越多之大學生對於同居之態度越開放。此外『目前是否戀愛』
與『同居態度』(r=.10,P<.001)呈現顯著正相關,表示相較於目前沒有戀 愛的大學生,正在戀愛之大學生的同居態度較為開放。
『性別角色態度』方面與『同居態度』(r=.08,P<.001)呈現顯著正相 關,意即持有越現代之性別角色態度之大學生對於同居之態度也越接受。
在家庭背景變項的『父母婚姻狀況』方面,『父母離婚』與『同居態度』
(r=.07,P<.001)呈現顯著正相關,意即相較於父母維持婚姻的大學生而言,
父母離婚之大學生的同居態度較開放。
『父母關係和諧度』方面,與『同居態度』(r=-.06,P<.01)呈現顯著負 相關,換言之當大學生的父母在互動關係越和諧時,大學生對於同居之態度 越保守。
表
4-5-1 大學生個人變項、家庭變項、同居經驗與同居態度之相關係數表(n=2298)變項名稱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 同居態度 1.00
同居狀態(參照組:從未同居)
2 與戀愛對象同居中 0.12*** 1.00
3 過去有同居經驗 0.10*** -0.04* 1.00
4 就讀年級 -0.00 0.08*** 0.03 1.00
5 公私學校(參照組:公立) -0.02 0.04* 0.00 -0.13*** 1.00 學校類型(參照組:一般大學)
6 師範院校 -0.02 -0.05** -0.02 0.04 * -0.43*** 1.00
7 技術學院 0.02 0.01 0.02 -0.04 0.12*** -0.15*** 1.00
8 科技大學 0.01 0.07* 0.02 -0.05 ** -0.01 -0.05** -0.10*** 1.00
9 性別(參照組:女) 0.15*** 0.03 0.06** 0.12 *** -0.21 *** -0.00 -0.03 -0.01 1.00
宗教信仰(參照組:無宗教信仰)10 天主教 -0.01 -0.01 0.01 0.01 0.01 -0.00 -0.00 -0.00 0.03 1.00
11 基督教 -0.10*** -0.02 0.06 ** 0.05 ** -0.03 ** 0.01 -0.04* -0.00 0.03 -0.03 1.00
12 佛教 -0.01 0.01 0.00 0.03 -0.02 -0.02 0.02 0.03 -0.02 -0.05* -0.10*** 1.00
13 道教 -0.02 -0.01 -0.01 -0.01 0.03 -0.03 0.03 0.03 0.01 -0.04 * -0.07*** -0.13** 1.00 14 一貫道 -0.05** 0.02 -0.03 -0.02 0.00 -0.01 0.02 -0.03 -0.03 -0.02 -0.03 -0.06** -0.05*
15 民間信仰 -0.01 0.00 -0.01 0.01 0.04 0.03 0.04 * 0.05** -0.07** -0.06** -0.12 -0.22** -0.17***
居住狀態(參照組:獨自在外租屋)
16 與家人同住 -0.05** -0.10*** -0.04 * 0.05 * 0.13* -0.12 *** -0.04* -0.02 -0.03 -0.04* -0.03 0.04** 0.03 17 學生宿舍 -0.02 -0.12*** -0.05 * -0.26 * -0.21*** 0.20 *** 0.04* -0.06** -0.05** 0.05* 0.02 -0.03 -0.01 18 戀愛經驗 0.19*** 0.20*** 0.14 *** 0.09 *** 0.08*** -0.07 *** 0.10*** 0.04* 0.02 -0.00 -0.00 0.01 0.02 19 目前是否戀愛(參照組:無) 0.10*** 0.27*** 0.00 0.09 0.06*** -0.01 0.04* 0.05** -0.06** -0.04* -0.04* 0.05** 0.00
父母婚姻狀況(參照組:維持婚姻)
20 離婚 0.07*** 0.09*** 0.03 -0.03 0.01 -0.01 -0.01 0.03 0.01 -0.03 0.03 -0.01 -0.01
21 喪偶 -0.01 0.03 0.00 -0.02 0.03 -0.03 0.03 -0.01 0.01 0.03 0.13*** -0.01 0.01
22 再婚 -0.02 0.02 0.08 *** 0.03 *** -0.01 -0.02 0.02 0.01 0.01 -0.01 0.00 0.02 -0.01
23 分居 0.03 0.02 -0.02 0.02 -0.01 -0.02 -0.04* -0.00* 0.01 0.02 -0.03 -0.01 0.00
24 父母關係和諧度 -0.06** -0.07*** -0.03 0.03 -0.03 0.00 0.04* 0.01* 0.01 0.04* -0.05* -0.00 0.02
25 家庭社經地位 0.00 0.04* -0.01 0.01 -0.06 0.01 -0.13*** -0.08*** 0.06** 0.07*** 0.12*** 0.00 -0.06**
續表
4-5-1 大學生個人變項、家庭變項、同居經驗與同居態度之相關係數表(n=2298)變項名稱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1 同居態度
同居狀態(參照組:從未同居)
2 與戀愛對象同居中 3 過去有同居經驗 4 就讀年級
5 公私學校(參照組:公立)
學校類型(參照組:一般大學)
6 師範院校 7 技術學院 8 科技大學
9 性別(參照組:女)
宗教信仰(參照組:無宗教信仰)
10 天主教 11 基督教 12 佛教 13 道教
14 一貫道 1.00
15 民間信仰 -0.08*** 1.00
居住狀態(參照組:獨自在外租屋)
16 與家人同住 -0.01 -0.02 1.00
17 學生宿舍 0.03 -0.02 -0.47*** 1.00
18 戀愛經驗 -0.02 -0.01 -0.02 -0.16*** 1.00
19 目前是否戀愛(參照組:無) -0.01 -0.01 -0.05** -0.09*** 0.50*** 1.00 父母婚姻狀況(參照組:維持婚姻)
20 離婚 -0.04* -0.01 -0.02 -0.01 0.09*** 0.06** 1.00
21 喪偶 0.01 -0.03 0.04* 0.00 0.01 -0.01 -0.04* 1.00
22 再婚 -0.01 0.00 -0.02** -0.05** 0.02 -0.02 -0.02 -0.01 1.00
23 分居 0.01 0.01 -0.02 0.01 -0.02 -0.01 -0.03 -0.02 -0.01 1.00
24 父母關係和諧度 0.04* 0.01 -0.02 0.02 -0.03 -0.02 -0.50*** -0.00 -0.03 -0.21*** 1.00
25 家庭社經地位 -0.02 -0.09*** 0.03 -0.02 0.04* 0.00 -0.02 -0.05** 0.03 0.01 0.08*** 1.00
二、影響同居態度之多元迴歸分析
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年級、性別、學校類型、宗教信仰、居住類型、
戀愛經驗、目前是否戀愛)、家庭變項(家庭社經地位、父母婚姻狀況、父 母關係和諧度)以及性別角色態度,是否對於同居態度有顯著的解釋力?本 研究之同居經驗共有三種,分別為:『從未有過同居經驗』、『過去有同居經 驗』以及『正與戀愛對象同居中』,因為為類別變項,因此必須以虛擬變項 的方式投入迴歸模式中,其中以『從未有過同居經驗』為對照組。
本研究以多元階層迴歸方式依序投入同居經驗(從未有過同居經驗、目 前是否與戀愛對象同居中、過去有同居經驗)、個人變項(背景變項、性別 角色態度)、家庭變項後,得到三個迴歸模式,結果如下表4-5-2。
在模式一中,投入之自變項有『是否與戀愛對象同居中』(β=.13,
P<.001)以及『過去有同居經驗』(β=.10,P<.001),對於『同居態度』皆 具有顯著解釋力(F=30.01,P<.001),而可解釋的總變異量為 3%。
在模式二中,除了模式一的自變項以外,再加入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 項、性別角色態度;而模式二對於『同居態度』亦有顯著的解釋力(F=13.70,
p<.001)。這些變項共可解釋『同居態度』總變異量的 10.00%,經迴歸參數 檢定後發現『是否與戀愛對象同居中』、『過去有同居經驗』、『性別』、『宗教 信仰-基督教』、『宗教信仰-一貫道』、『戀愛經驗』以及『性別角色態度』達 顯著水準。表示正與戀愛對象同居中、曾經有過同居經驗、男生、非基督教 或一貫道宗教信仰、戀愛經驗次數越多、持有較現代性別角色態度之大學 生,對於同居之態度越開放。
在模式三中,除了投入模式二的自變項以外,再加入家庭變項(父母婚 姻狀態、父母關係和諧度、家庭社經地位);而模式三對於『同居態度』亦 有顯著解釋力(F=10.97,p<.001)。這些變項共可解釋『同居態度』總變異 量11.00%,經回歸參數檢定後發現,新加入之家庭變項並無顯著解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