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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104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與演說競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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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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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南市 104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與演說競賽實施計畫

壹、 計畫源起:

為激發原住民族族人對族語之重視,以活絡族語發展,提供相互觀摩機會,進而創 造族語在家庭與社區的使用機會與習慣,逐步帶動原住民族「說、學族語」的風潮,期使 有效促進族語的復振與傳承。

貳、 計畫依據:

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

參、 計畫目標:

一、 運用學習族語練習機會,以增進對本族文化及語言之了解、尊重、包容及欣賞。

二、 激發族語使用意願,提高社會大眾對於多元語言發展的認知,進而達到族語推 展家庭化之目標。

三、 營造有利族語傳承、展現族語聲韻之美、介紹各族優良文化之平台,有效促進族 群和諧、共榮共存。

肆、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 承辦單位:臺南市永康區復興國小(710 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 2 號) 三、 協辦單位:臺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輔導小組

伍、 領隊會議及出場序抽簽:104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假永康區復興國小舉行領 隊會議、朗讀及演說項目抽出場序號,請各校派員參加 ( 不另通知 ) ,並惠予出席人員公 ( 差 ) 假登記 ;不克參加者由主辦或承辦單位代為抽號,不得異議。

陸、 競賽日期:10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 上午 08:00 開始報到,09:00 開始進行比賽。

柒、 競賽地點:永康區復興國小(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 2 號),交通路線圖詳見附件七。

捌、 報名方式及時限:

一、 104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起至 104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至本局線 上填報系統(http://survey.tn.edu.tw)填寫報名資料;若無法填報者,請填寫附件 1、2 之報名表,並於上開規定期限內mail 至教育局社教科劉憓嬑(電話:06-6351762,網 電:99653,e-mail:rachel@mail.tainan.gov.tw),mail 後請來電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二、 請於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承辦人員將書面報名表(附件1、2)經核章後連同參賽者

「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於104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戳為 憑郵寄至永康區復興國小,信封上請註明「104 年度市長盃原住民族語朗讀及演說競 賽」。(710 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 2 號;06-3111569#901;傳真:06-3111570。)

三、 網路報名內容應與書面報名表之資料吻合,倘若內容有所不同時,以書面報名表之 資料為準。

(2)

上開讓與同意書所載之內容。

玖、 競賽組別、報名資格及競賽時限:

一、 競賽項目、組別及報名資格

競賽項目 競賽組別 報名資格

朗讀

(分16 種族語別:阿美族 語、排灣族語、泰雅族語、魯 凱族語、賽夏族語、鄒族語、

卑南族語、雅美(達悟)族 語、邵族語、噶瑪蘭族語、賽 德克族語、布農族語、太魯 閣族語、撒奇萊雅族語、卡 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

國小學生組 本市公私立國小、國小補校學生且年齡未滿 15 歲。

國中學生組 本市公私立國中、代用國中、高中附設國中 部及國中附設補校學生且年齡未滿18 歲。

高中學生組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學 生;五專前3 年級學生,且年齡未滿 20 歲。

演說

(分16 種族語別:阿美族 語、排灣族語、泰雅族語、魯 凱族語、賽夏族語、鄒族語、

卑南族語、雅美(達悟)族 語、邵族語、噶瑪蘭族語、賽 德克族語、布農族語、太魯 閣族語、撒奇萊雅族語、卡 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

教師組

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及進 修學校編制內教師、族語教學人員、3 個月以 上之代理教師及103 學年實習教師。

二、 各參賽者以參加1 組 1 項為限,不得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三、 各參賽者之指導教師至多提列2 名(僅提列 1 名者,須為實際擔任原住民族語教學人 員;若提列2 名,須含實際擔任原住民族語教學人員 1 名)

四、 各項競賽時限:

(一) 朗讀:每人限3 分鐘。

(二) 演說:每人限5 至 6 分鐘。

拾、 競賽內容範圍:

一、 朗讀:

(一) 各組參賽者以103 年全國賽公布之篇目為競賽題材,於登臺前 6 分鐘當場親自 抽題;未準時到場抽題者,以棄權論。

(二) 因各族語方言別慣用詞彙不同,參賽者得自行使用各方言別正確發音及特有詞 彙,以展現各族語方言特性。請依既有格式進行修正,修改處請以粗體字並加底線

(3)

方式呈現。除羅馬拼音外,不得加註其他任何記號。

(三) 請將修正篇目以A3 格式一式 1 份列印連同「原住民族語朗讀修正篇目資料表」

(如附件4),於 10 4 年 3 月 9 日 ( 星期一 ) 前 掛號寄至永康區復興國小(710 臺南市永 康區華興街2 號),俾利統一製卷。

二、 演說:以103 年全國賽公布之教師組 3 題講題中自選 1 題參賽。

三、 有關103 年全國賽事先公布之篇目,請至以下網站查詢:

(一) 中華民國103 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59.125.86.118/

(二) 本局社會教育科文件下載區/臺南市 104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 及演說競賽: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88&mp=24&idPath=382_388 拾壹、競賽評判標準:

一、 朗讀:

(一)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50%。

(二) 聲情(語調、語氣):占40%。

(三)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二、 演說:

(一) 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45%。

(二)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45%。

(三)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四)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1 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五) 凡演說內容相同或雷同者,內容佔分(45%)以零分計算。

拾貳、獎勵:(依各族語分別錄取) 一、 參賽者獎勵原則:

(一) 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

1. 各組參賽人數達10 人以上者,錄取前 3 名(第 1 名 1 人、第 2 名 2 人、第 3 名3 人)。

2. 各組參賽人數不足10 人,錄取前 3 名各 1 人;參賽人數不足 8 人,錄取前 2 名各 1 人;參賽人數不足 5 人,錄取 1 名。

3. 各組朗讀競賽人數未達4 人時列為表演賽,但評判委員得視參賽者成績表 現給予獎項。

4. 優勝人數:各組參賽人數扣掉前3 名人數之百分之 7 計算;未達 4 人者,

得增額錄取至4 人。

5. 前3 名頒發獎狀及獎品;優勝頒發獎狀。

(二) 教師組:

1. 參賽人數達10 人以上者,錄取前 3 名(第 1 名 1 人、第 2 名 2 人、第 3 名 3

(4)

2. 參賽人數不足10 人,錄取前 3 名各 1 人;參賽人數不足 8 人,錄取前 2 名 各1 人;參賽人數不足 5 人,錄取 1 名。

3. 演說競賽人數未達4 人時列為表演賽,但評判委員得視參賽者成績表現給 予獎項。

4. 前3 名之市立學校教師頒發獎品並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 懲案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第1 名嘉獎貳次、第 2、3 名者嘉獎壹次;國立學校教師 頒發獎品並函請所屬學校依上開獎勵額度給予獎勵;非編制內教師與私立學校教師 頒發獎狀及獎品。

(三) 各參賽者均可獲得參加獎狀壹幀。

二、 指導教師獎勵原則:

(一) 市立國小、國中及高中教師,指導學生獲各項各組前3 名時,由所屬學校依「臺 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本權責核定發布:第 1 名嘉獎 貳次、第2、3 名者嘉獎壹次;指導學生獲優勝者,頒發獎狀。

(二) 非編制內教師與私立學校教師指導學生獲獎者,頒發獎狀。

(三) 國立學校教師指導學生獲各項組前3 名時,由本局函請所屬學校依上開作業規 定之獎勵額度予以敘獎;指導學生獲優勝者,頒發獎狀。

(四) 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同項同組各名次時,以最高獎勵為限。

三、 承辦學校:主要辦理人員6-8 人嘉獎貳次,協助辦理人員 20-25 人嘉獎壹次,其餘 工作人員發予獎狀。

拾參、本活動參加人員、帶隊人員及工作人員請學校給予公差(假)登記。

拾肆、競賽員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資格如有不符,其競賽成績不予承認。

二、 參賽者必須依照競賽日程表規定時間準時到場報到,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三、 參賽者一律不得穿著繡有校名、姓名之服裝進場比賽,且上臺時不得報單位名稱與 姓名,只報序號、題目號(篇目號)與題目,違者不予評分。

四、 參賽者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具有記憶、照相、攝影和搜尋資料功能 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違者取消競賽員資格。若攜帶計時器(以一般的手錶為主)

等進場,需不具聲響功能者,於比賽期間內,計時器若發出任何聲響影響比賽進行者,

取消該競賽員資格。

五、 朗讀競賽注意事項:

(一) 各參賽者一律於登臺前6 分鐘抽題,未準時到場抽題者,以棄權論;領到題卷 後應即進入預備席準備,靜候呼號,不得與其他人員交談。若有狀況,應舉手請工 作人員協助,不得擅自離開預備席,違者以棄權論。

(二) 各參賽者可在所抽之題卷上加註記號。

(三) 各參賽者聞呼號後應即上臺朗讀,如超過1 分鐘不上臺者,即以棄權論。

(四) 朗讀時間每人3 分鐘。時間一到按 1 次鈴聲(短音),應立即結束朗讀。

(5)

(五) 計時方式:一開口即計時;停止朗讀即停止計時。

六、 演說競賽注意事項:

(一) 競賽員可攜帶演說稿入競賽試場,登臺演說前將個人物品置於準備席上。

(二) 各參賽者聞呼號後應即上臺演說,如超過1 分鐘不上臺者,即以棄權論。

(三) 演說時間每人5 至 6 分鐘。5 分鐘時間一到,按 1 次鈴聲(短音),6 分鐘時間一 到,按2 次鈴聲(1 短音 1 長音),超過上限每 30 秒按 3 次鈴(2 短音 1 長音),超過 1 分鐘強迫下臺。

(四) 演說時間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扣總平均1 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五) 計時方式:一開口即計時;停止演說即停止計時。

拾伍、申訴:

一、 應填具申訴書(附件五),至遲應於該項競賽成績公布後 1 小時內向主辦單位提出,

逾時不予受理。

二、 申訴人資格: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組以領隊為限;教師組以參賽者本人為限。

三、 申訴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及競賽員資格為限,對本實施計畫及評審委員之評 分結果不得提出申訴。

拾陸、附則:

一、 若有冒名頂替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品。

二、 報名名單之確認及競賽注意等事項,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後隨時注意本市教育局公告

(http://www.tn.edu.tw/或 http://bulletin.tn.edu.tw/),以維護參賽權益。

三、 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組由各校領隊至報到處代為報到;教師組由參賽者親自至報 到處報到。各組報到時間請隨時注意本局公告。

四、 各項組成績公布後,隨即舉行頒獎,獲獎者務必於當日親自領獎,不另寄。

五、 競賽當日若遇天災或疫情本市宣布停止上課,即停止辦理競賽,另擇期舉行。

六、 參賽選手本次競賽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不得向主辦單位 索取影本備份。

七、 參賽選手報名本次競賽時,應同時繳交「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如 附件3) ;若各參賽者未於期限內寄達,則視同同意上開讓與同意書所載之內容。

八、 主辦單位聯絡窗口:

( 一 ) 本 局 社 教 科 : 劉 憓 嬑 科 員 ( 電 話 : 06-6351762 、 網 電 : 99653、rachel@mail.tainan.gov.tw)

(二)承辦單位聯絡窗口:永康區復興國民小學 陳雪華主任(電話:06-3111569#901、網 電313010、kathychen@tn.edu.tw)

(6)

附件1:104 年市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報名表 ( 為資料有效繕打正確,煩請以電腦打印 )

組別 □國小學生組 □國中學生組 □高中學生組

學校名稱 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 高中 / 國中 / 國小 參賽者

中文姓名 參賽者

英文姓名

就讀 年級 指導教師 1

(指導教師 1 中文姓名) (指導教師 1 英文姓名) (請填服務機關)

□正式編制教師

□編制外族語教師 指導教師 2

(指導教師 2 中文姓名) (指導教師 2 英文姓名) (請填服務機關)

□正式編制教師

□編制外族語教師

學校承辦人 承辦人聯絡電話

朗讀篇目修改 □篇目 1 □篇目 2 □篇目 3 □無修改

參賽族語 使用方言別

□排灣語 □東排 □北排 □中排 □南排

□阿美語 □北部 □中部 □海岸 □馬蘭 □恆春

□泰雅語 □賽考利克 □澤敖利 □汶水 □萬大 □四季 □宜蘭澤敖

□魯凱語 □東魯凱 □霧台 □大武 □多納 □茂林 □萬山

□賽夏語 □賽夏語

□邵語 □邵語

□賽德克語 □德固達雅 □都達 □德路固

□布農語 □卓群 □卡群 □丹群 □巒群 □郡群

□鄒語 □阿里山

□拉阿魯哇語 □拉阿魯哇語

□卡那卡那富語 □卡那卡那富

□太魯閣語 □太魯閣語

□噶瑪蘭語 □噶瑪蘭語

□卑南語 □南王 □知本 □初鹿 □建和

□雅美語 □雅美語

□撒奇萊雅語 □撒奇萊雅語

(表格不足請自行增列,並請雙面列印,避免報名書表缺漏)

族語教學人員簽章: 承辦人核章: 主任核章: 校長核章:

注意事項:

一、各項指導教師至多提列 2 名(僅提列 1 名者,須為實際擔任原住民族語教學人員;若提 列 2 名,須含實際擔任原住民族語教學人員 1 名),報名資料請填寫完整。

二、本報名表請於 104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至本局線上報名系統前完成報名手續 (採行 mail 方式報名者請務必來電確認),並將書面報名表經核章後連同「影音、影像、

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 3)於 104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郵 寄至永康區復興國小,始完成報名程序(聯絡窗口:陳雪華主任 地址:710 臺南市永 康區華興街 2 號;電話:06-3111569#901;傳真:06-3111570)。

三、參加人員請自備攜帶環保杯、環保筷。

(7)

附件2:104 年市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演說報名表 (為資料有效繕打正確,煩請以電腦打印)

組別 教師組

學校名稱 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 高中 / 國中 / 國小 參賽者

中文姓名 參賽者

英文姓名 服務單位

學校承辦人 承辦人聯絡電話

演說題目 第_____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賽族語 使用方言別

□排灣語 □東排 □北排 □中排 □南排

□阿美語 □北部 □中部 □海岸 □馬蘭 □恆春

□泰雅語 □賽考利克 □澤敖利 □汶水 □萬大 □四季 □宜蘭澤 敖利

□魯凱語 □東魯凱 □霧台 □大武 □多納 □茂林 □萬山

□賽夏語 □賽夏語

□邵語 □邵語

□賽德克語 □德固達雅 □都達 □德路

□布農語 □卓群 □卡群 □丹群 □巒群 □郡群

□鄒語 □阿里山

□拉阿魯哇語 □拉阿魯哇語

□卡那卡那富

□卡那卡那富

□太魯閣語 □太魯閣語

□噶瑪蘭語 □噶瑪蘭語

□卑南語 □南王 □知本 □初鹿 □建和

□雅美語 □雅美語

□撒奇萊雅語 □撒奇萊雅語

原住民族語演說題目: 1、學校在原住民族社會的角色 2、闡述本民族的文化之美 3、為什麼族語需要文字化

教師組參賽者簽章: 承辦人核章: 主任核章: 校長核章:

注意事項:

一、 本報名表請於 104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至本局線上報名系統前完成 報名手續(採行 mail 方式報名者請務必來電確認),並將書面報名表經核章後連同「影音 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 3)於 104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戳為 憑郵寄至永康區復興國小,始完成報名程序(聯絡窗口:陳雪華主任 地址:710 臺南市 永康區華興街 2 號;電話:06-3111569#901;傳真:06-3111570)。

二、 參加人員請自備攜帶環保杯、環保筷。

(8)

附件3: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

臺南市 104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及演說競賽

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

參賽項目 □朗讀(族別: 方言別: )

□演說(族別: 方言別: )

參賽組別 □國小學生組 □國中學生組 □高中學生組 □教師組

參賽者姓名 性別 □ 男 □ 女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就讀年級 年級

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聲明: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將個人參加「臺南市104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原 住民族語朗讀及演說競賽」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謹 此聲明。

授權人(法定代理人):

參賽者未成年者請填此欄

與參賽者關係:

簽章 授權人(已成年者):

參賽者已成年者請填此欄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9)

附件4:原住民族語朗讀修正篇目資料表

原住民族語朗讀修正篇目浮貼資料表

學校名稱

承辦人姓名

電話 (公)

(手機)

競賽員姓名

參賽組別 族語別

(含語群別)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請剪下浮貼於篇目背面右下角 每篇浮貼 1 張---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請由學校彙整送件,個人送件者均不予受理---

原住民族語朗讀修正篇目浮貼資料表

學校名稱

承辦人姓名

電話 (公)

(手機)

競賽員姓名

參賽組別 族語別

(含語群別)

(10)

附件5:申訴書

臺南市 104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及演說競賽申訴書

申訴單位

競賽組別 □國小學生組 □國中學生組 □高中學生組 □教師組

申訴原由

辦法

辦理情形

申訴人簽章: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備註】

一、應填具申訴書,至遲應於該項比賽成績公布後 1 小時內向主辦單位提出,

逾時不予受理。

二、申訴人資格: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組以領隊為限;教師組以參賽者本人 為限。

三、申訴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及參賽者資格為限,對「臺南市 104 年度市

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及演說競賽實施計畫」及評審委員之評分結

果不得提出申訴。

(11)

附件6:原住民族語各方言別

原住民 16 族 42 種方言別

族語 方言別 族語 方言別

阿美語

A.北部阿美語 鄒語 A.阿里山鄒語

B.中部(秀姑巒)阿美語 拉阿魯哇語 A.拉阿魯哇語 C.海岸阿美語 卡那卡那富語 A.卡那卡那富語 D 馬蘭阿美語

排灣語

A.東排灣語

E.恆春阿美語 B.北排灣語

泰雅語

A.賽考利克泰雅語 C.中排灣語

B.澤敖利泰雅語 D.南排灣語

C.汶水泰雅語

魯凱語

A.東魯凱語

D.萬大泰雅語 B.霧台魯凱語

E.四季泰雅語 C.大武魯凱語

F.宜蘭澤敖利泰雅語 D.多納魯凱語

賽夏語 A.賽夏語 E.茂林魯凱語

邵語 A.邵語 F.萬山魯凱語

賽德克語

A.德固達雅語 太魯閣語 A.太魯閣語

B.都達語 噶瑪蘭語 A.噶瑪蘭語

C.德路固語

卑南語

A.南王卑南語

布農語

A.卓群布農語 B.知本卑南語

B.卡群布農語 C.初鹿卑南語

C.丹群布農語 D.建和卑南語

D.巒群布農語 雅美語 A.雅美語 E.郡群布農語 撒奇萊雅語 A.撒奇萊雅語

(12)

附件7:復興國小交通路線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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