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地址:11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承辦人:鄭淑菁
電話:02-8236711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公訓字第103216091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21609171A0C_ATTCH1.doc)
主旨:本會訂於民國103年11月25日(星期二)舉辦103年度培訓 專題研習,敬邀貴屬同仁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為提升公務人員之價值感與使命感,增進為民服務熱 忱與人性關懷,促使公務人員積極經營美好的公務生活,
邀請考試院何考試委員寄澎擔任本次研習講座,旨揭研習 相關事宜如下:
(一)研習主題:「公務美學,氣質文官」。
(二)講座:考試院何考試委員寄澎。
(三)時間:103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2時。
(四)地點:考試院傳賢樓1樓多媒體會議室。
二、請轉知 貴機關及所屬同仁踴躍參加,並核予參加同仁公 假。報名方式:請由人事單位於103年11月17日(星期一)
下午5時前至本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線上 報名系統報名,額滿或逾時即不受理。本會103年11月18 日將於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布參加人員名冊,請轉知 參加同仁於研習是日逕行至研習地點,不另發文。全程參
9
1030266089
■■■■■■
1O_人事處 ■■■■■■■收文:103/10/24
■■■■■■■
有附件
48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加者,本會將核給3小時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三、為配合環保政策,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紙、筆及環保杯與 會,另本會未提供免費停車場地,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 具,謹附研習地點位置圖1份供參。
四、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地震、流行病等)致旨揭 研習順延舉行,屆時請 貴機關協助轉知參加同仁。
正本: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
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
、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科技部、經濟部、
交通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 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
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計部、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局訓練中心、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 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 中心、法官學院、國家文官學院、審計部審計人員訓練委員會、臺北市政府、新 北市政府、桃園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本會人事室
副本:本會秘書室、培訓發展處 2014-10-24
13: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