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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順生命觀對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一」的義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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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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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章 印順生命觀在我國生命教育之義蘊

印順法師的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對我國「生命教育」的義蘊為何?本研究考 量方法論的合理性與適切性,經過審慎思維,認為應從整體的觀點進行檢視與探 討,希望探究印順思想與生命觀的生命教育義蘊所得的成果,是一副完整璀璨的

「鑽石首飾」 ,而不希望只是一把零散的碎鑽。

對此,本研究最後採取的探討策略是: 「逐一檢視並探究印順思想及生命觀對 生命教育每一個『分項目標』的義蘊」 ,再以生命教育的總目標略加總成,即是完 整的「印順生命觀在我國生命教育之義蘊」 。本節下文即依據上述策略進行探討。

(一)印順生命觀對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一」的義蘊

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一」是: 「引領學生進行『終極課題』與『終極實踐』的 省思,以建構深刻的『人生觀、宗教觀與生死觀』 。」 (註

1

)印順的佛學思想與生 命觀,對此至少包括以下義蘊:

1. 印順主張「佛法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 ,他個人與佛教均極為重視「終極 課題」及其省思。

2. 印順詮釋佛教重視修行,重視涅槃解脫之「終極實踐」。

3. 印順主張契合當代的「人間佛教」,並大力詮釋「人間佛教」應有的「人生 觀、宗教觀與生死觀」 。

有關 1.,本研究將於本第五章第一節壹之一,論述印順「佛法可說是徹底的 生命哲學」的主張,並說明他個人與佛教均極為重視「終極課題」及其省思。有 關 2.,本研究已於第三章第三節「生命的境界」貳,深入探討佛教「涅槃」的解 脫境界。有關 3.,本研究預定於本章第二節,專題論述印順的「人生觀」、「宗教 觀」與「生死觀」 。

(二)印順生命觀對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二」的義蘊

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二」是: 「培養學生『道德思考能力』 ,並學習『態度必 須公正,立場不必中立』的精神,來反省生命中的『重大倫理議題』 」 。 (註

2

印順的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對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二」的義蘊至少包括:

1. 印順強調一切善行及其思考與實踐。

2. 印順強調理性思考,客觀反省與批判。

3. 印順詮釋「人間佛教」的種種倫理議題及其實踐。

有關 1.,本研究將於第三章第五節「生命的修養」,廣泛而扼要地討論一切道 德行為及其思考與實踐。有關 2.,本研究將於本章第一節貳,論述印順重視理性 思考與反省批判。有關 3.,本研究預定於本章第二節末,以簡要的重點提示方式,

呈現印順對於「人間佛教」種種倫理議題及其實踐的看法。

1 教育部(2006),《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頁 694。

2 同上註。

(2)

(三)印順生命觀對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三」的義蘊

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三」是: 「內化學生的人生觀與倫理價值觀,以『統整其 知情意行』 ,提昇其『生命境界』 」 。 (註

3

印順的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對生命教育「分項目標三」的義蘊至少包括:

1. 印順重視知行合一。

2. 印順重視生命境界的提昇。

有關 1.,本研究將於第五章第一節貳,討論印順重視知行合一、「以知導行、

以行致知」的主張。有關 2.,本研究已於第三章第三節「生命的境界」專節論述 印順對於提昇生命境界的看法。

(四)印順生命觀對生命教育「總目標」的義蘊

生命教育在「探究生命中最核心議題並引領學生邁向知行合一的教育」的總 目標下,包含上述三項環環相扣的分項目標; (註

4

)交互來看,三個分項目標略可 總合為總目標,而總目標則可總成三個分項目標為一整體,其中:

1. 三個分項目標中蘊含的「人生觀」 、 「宗教觀」 、 「生死觀」 、 「基本倫理學」、

「應用倫理學」 、 「人格統整與靈性發展」等具體議題,即是總目標所述的「生命 中最核心議題」 ;

2. 至於三個分項目標所引領、培養、建構、內化學生的,全部導向總目標所 述的「邁向知行合一」 ,特別是「分項目標三」所說: 「統整」學生的「知情意行」,

在在都總成為總目標。

總而言之,印順的思想與著作都密切圍繞著「生命教育」總目標所述的「生 命中最核心議題」 ,藉由「緣起性空」的思想基石,並透過「人間佛教」的闡揚,

可導向「邁向知行合一」的「生命教育」總目標。這即是本章論旨的全部。

為利簡明理解與掌握,茲表列本節上述各項論點於表 5-1。依據該表,本章分 兩節探討印順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在我國生命教育之義蘊,對於前面章節已經討論 呈現者,請對照參看,本章不再贅言。

3 同上註。

4 同上註。

(3)

表 5-1 印順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在我國生命教育之義蘊一覽表

生命教育目標 印順主張的義蘊 本研究 探討情形

章節 位置 分項目標一:

引領學生進行終 極課題與終極實 踐的省思,以建構 深刻的人生觀、宗 教觀與生死觀。

1.印順主張「佛法可說是徹底的生 命哲學」 ,他個人與佛教均極為 重視終極課題。

2.印順詮釋佛教重視修行,重視人 格聖境、涅槃解脫之終極實踐。

3.印順主張契合當代的「人間佛 教」 ,並大力詮釋「人間佛教」應 有的人生觀、宗教觀與生死觀。

於本章 探討

部分簡 略探討

於本章 探討

第五章 第一節 壹 之一 第三章 第三節: 「生 命的境界」

第五章 第二節 分項目標二:

培養學生道德思 考能力,並學習「

態度必須公正,立 場不必中立」 的精 神,來反省生命中 的重大倫理議題

1.印順強調一切善行及其思考與 反省,無我觀、般若學、 「真理 智慧與道德渾融」

2.印順強調理性思考,客觀反省與 批判。

3.印順十分關心並詮釋「性空緣 起」與「人間佛教」下的種種議 題及其實踐。

未探討

於本章 探討 未探討

第三、五章部 分段落文字 略有關聯 第五章 第一節 貳 第三章 第五節「生 命的修養」

部分文字略 有關聯 分項目標三:

內化學生的人生 觀與倫理價值 觀,以統整其知情 意行,提昇其生命 境界。

1.印順重視知行合一。

2.印順重視生命境界的提昇。

於本章 探討;

部分已 探討

約略 已探討

第五章 第一節 貳 第三章 第五節 生命 的修養」

第三章 第三節: 「生 命的境界」

總 目 標

: 探 究 生 命 中 最 核 心 議 題 並 引 領 學 生 邁 向 知 行 合 一

( 以 總 目 標 略 加 總 成)

1.印順思想可堅定生命教育目標 2.印順思想可供建構「終極智慧」

理論之參考.

均 於 本 章探討

分見第五章 第一節 壹、參 兩段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4)

第一節 深化「生命教育」之理念

印順的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對我國「生命教育」所含義蘊為何?本章將分從 目標、內涵、理論等面向,做專題深入的討論。考量「豐沛生命教育的內涵」的 篇幅最鉅,故在行文上單獨成節,置於第二節;其餘各面向篇幅較短,擬集中為

「深化生命教育理念」加以探討分析,並且列於首節。

以下,分從「堅定生命教育的目標」 、 「肯定『知行合一』的精神」及「建構

『終極智慧』的理論基礎」等三方面,析論印順的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如何深化生 命教育的理念。

壹、堅定生命教育的目標

我國現行高中「生命教育」課程暫行綱要是以「探究生命中最核心議題並引 領學生邁向知行合一」為總目標,並包含三個分項目標。 (註

5

)印順的思想與生命 觀,如何堅定是項「生命教育」目標?以下透過探討印順對於佛法與生命哲學、

佛法與教育等關係的看法,從而加以闡明。

一、佛法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

印順雖然沒有「生命教育」的用詞,但是在實質上卻有「生命教育」的理念,

他本人出家之前,即不斷思考人生最核心的議題,先後傾向於丹經、術數、道書、

新舊約,而到達佛法; (註

6

)又經歷父母親短期間相繼亡故、結婚生子,最後而毅 然出家,從而對佛法與生命之間的哲思有深刻地體認與反省:

(一)佛法以觀察有情生命為中心

印順強調「立本於根本佛教之純樸」 ,也就是重視《阿含經》中佛陀原始的教 誨與說法, (註

7

)印順指出: 《阿含經》最重要的一點,是「以有情的生命之流為 中心對象」進行觀察,對「生命之流」相關的身心、意識、活動與環境的互動感 知等,以「緣起法」給予較具體圓滿的說明,印順強調: 「所以佛法的探究,可說 是對生命之流的一種觀察與體驗」 ;佛法觀察的對象,就是以有情緣起的生命之流 為中心的。 (註

8

(二)佛法以人類為本位

5 高中課程暫行綱要係教育部 2004 年 8 月 31 日發布。又,該生命教育總目標下包含三項環環相 扣的分項目標:第一、引領學生進行終極課題與終極實踐的省思,以建構深刻的人生觀、宗教 觀與生死觀。第二、培養學生道德思考能力,並學習「態度必須公正,立場不必中立」的精神,

來反省生命中的重大倫理議題。第三、內化學生的人生觀與倫理價值觀,以統整其知情意行,

提昇其生命境界。教育部(2006),《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台北市:教育部,頁458。

6 參見印順(2005),《平凡的一生(重訂版)》,頁 3、5-10、215-221。

7 印順(1989),《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後收錄於《華雨集第四冊》,頁 33。

8 印順(1944),《性空學探源》,頁 28。

(5)

印順認為,凡宗教和哲學都有其根本的立場,認識了這個立場,即不難把握 其思想的重心;有關佛教,他即認為: 「佛法以有情為中心、為根本,如不從有情 著眼,而從宇宙或社會說起,從物質或精神說起,都不能把握佛法的真義」 , (註

9

) 並強調「假使忽略了有情本位的立場,便是破壞佛法的根本立場」 。 (註

10

印順除了不斷肯認佛法以有情生命為中心,另一方面,則強調人類位在五趣

(六道)眾生的中心位置,惟有生在人間,才能稟受佛法,體悟真理而得正覺,

亦即佛法是「以人類為本的佛法」 , (註

11

)佛陀就是「在生死大海裏,在最適中最 正確的觀點,就是宇宙的中心──眾生本位的生命據點上…開顯人生實相,成為 人生的指針。」 (註

12

(三)佛法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

佛法既以「以有情的生命之流為中心對象」 ,這「生命中心的世間」 ,佛陀所 正覺到的是「我說緣起」 , (註

13

)故以「緣起法」給予生命之流較具體圓滿的說明,

並強調「從人本位而直入佛道,這就是人間佛教」 , (註

14

)說明「佛法可說是徹底 的生命哲學」 , (註

15

)能使有情生命獲得究竟解脫。 (註

16

二、 「佛教」是「佛的教育」

佛教是宗教,但除了信仰,更強調要修學,所以信佛也稱為「學佛」 。印順點 明: 「佛教是著重修學的,所以剋實的說,佛教是一種教育」 ; (註

17

)他進一步分 析說明「佛教/佛的教育」的目的、宗旨、課程內容等等:

(一)目的:自利利他,度一切苦厄

佛法的目的,是要對這世間的苦難、人生的苦痛,予以徹底的解決,達到超 脫苦痛的境地; (註

18

)這個目的的具體意義是: 「轉迷啟悟」 、淨除內心的無知、

誤解與煩惱,從而體驗真理,得到涅槃解脫。 (註

19

)印順特別澄清:斷煩惱,了 生死,著重於自己身心的調治,以求涅槃解脫,稱為「自利」 ;大乘佛教除側重於 離苦當下的解脫自在,並且推己及人,了知一切眾生的苦痛也與我無異, (註

20

) 故強調「自利與利他合一」 ,自利、利他同時成就。 (註

21

9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43。

10 印順(1944),《性空學探源》,頁 28。

11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53、43。

12 印順(1941),〈法海探珍〉,後收錄於《華雨集第四冊》,頁 72。

13 同上註。

14 印順(1942),〈雜華雜記〉,後收錄於《華雨香雲》,頁 168;印順在(1959)《成佛之道》也 說「依人乘而直入佛道」,見該書頁265。

15 印順(1944),《性空學探源》,頁 28。

16 印順(1962),《寶積經講記》,頁 17。

17 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3。

18 印順(1947),《心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143-144、作者(1969),〈佛教是救世 之仁〉,收錄於《佛在人間》,頁166。

19 印順(1947),《心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180、作者(1947),《中觀今論》,頁 205、(1949),《佛法概論》,頁 155。

20 印順(1947),《心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148。

21 印順(1952),〈人間佛教要略〉,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09-110、112。

(6)

(二)師生:佛與信眾,是老師與弟子的關係

1. 佛陀被稱為「天人師」、「導師」,而信佛學佛的人通常自稱「佛弟子」、「學 人」 。一般常見到的佛弟子,又有稱作「聲聞弟子」 、 「菩薩弟子」 、在家的優婆塞 等「七眾弟子」等,均可見佛與信眾的關係,是老師與弟子,而非一般宗教的神 與信徒的關係。 (註

22

2. 在僧團組織中,佛並不以領導者自居,而說自己:「以法攝僧」、「我亦是僧 數」 。 「以法攝僧」的「法」是真理與德行,大眾受真理與德行的感召而來; 「我亦 是僧數」 ,表明自己是僧團的一員,因為人人可以解脫,人人可以成佛,平等平等,

所以僧團以會議而辦事,佛真是典型的民主導師。 (註

23

3. 出家人是宗教師,可說是廣義而崇高的教育工作者,出家人所負擔的教育 使命,除了上述的「自利」──自我調治身心以求涅槃解脫外,更在導人向善,

使信眾與弟子的人格一天一天提高,使人生、世界得到更大的利益。 (註

24

(三)教育宗旨: 「覺」的教育

印順指出:一切良善的知識、德性、技能,都總攝於「佛的教育」的範圍之 內,但如從佛陀施教的重心來說,最深徹而圓滿的佛教是「覺」的教育。印順對 此進一步闡述其內涵: (註

25

1. 「佛」的本義是「覺者」 ,是對圓滿徹悟宇宙人生真義、極究無上者的尊稱。

2. 佛陀依據其圓滿的覺悟內容,適應眾生的根機,教育大眾、引導大眾修學,

朝向正覺的境界,所以佛教是先覺覺後覺的「覺」的教育。

3. 學佛,是向佛學習。佛陀是學習的最高典範,成佛就是人格的究竟完成;

學佛,具體地說,是學習佛陀的「大悲、大智、大雄力」三德。換言之,學佛就 是信解「大悲、大智、大雄力」圓滿的佛德,而以佛為師、常隨佛學;印順說:

隨俗用一般術語來說,佛教可說是最圓滿的「完人教育」 。

4.大乘菩薩道的學佛有三要,即是「信願、慈悲、智慧」,此三者事實上是依 據人性本有的「憶念」 、 「梵行」 、 「堅忍」三種特勝,也就是理智的、情感的、意 志的特勝,並使之淨化、進化而來;這與中庸所稱的「智、仁、勇」三達德相合。

簡單地說,人有強大的知識記憶、自我克制慾望,以及堅忍強毅的意志等三項最 關鍵而特殊的特質,其他各類物種難望其項背,其中強大的知識記憶力淨化提昇 為回「智慧」 (智) ,強大的自我克制力量淨化為「慈悲」 (人) ,而堅忍強毅的意 志昇華為「信願」 (勇) ; (註

26

)人類依於人性的這三項特勝,轉化提升為修學佛 法的三要門,即可圓滿學習佛陀的三德。

(四)課程內容:戒、定、慧三學

佛所教誨的,最主要的是「戒學」 、 「定學」 、 「慧學」等「三學」 , (註

27

)如:

22 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3。

23 印順(1959),〈發揚佛法以鼓鑄世界性之新文化〉,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48。

24 印順(1955),〈切莫誤解佛教〉,後收錄於《佛法是救世之光》,頁 295。

25 本小段文字均引自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4-327。

26 參見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52-56、作者(1959),《成佛之道》,頁 264-265、(1941),

〈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326-327。

27 同上註,頁 323。

(7)

「八正道」就是三學: 「正見」 、 「正思惟」是慧學; 「正語」 、 「正業」 、 「正命」是 戒學; 「正念」 、 「正定」是定學;而「正精進」是遍通三學的。 (註

28

(五)教育方法:重視「自覺」與「實踐」 (註

29

1. 佛教的第一義,是覺悟人生的真意義,使自己從隨波逐浪的迷妄中覺醒過 來。唯有自覺,才會源源流露無盡的悲願,勇於向上的精進。

2. 佛教覺化的教育,自覺覺他,教育自己又教育別人。自教與教人,都不是 空虛的知識傳授,而是著重於自覺的、實踐的。

3. 佛教是從實踐的立場,來確定「知」的地位。如修行八正道,首先是屬「知」

的正見與正思惟,這是將「知」看作修行的項目,而不外於修「行」的。印順說:

「佛法的一貫學程,是以知導行,又以行致知」 :依知而行,如眼明目清,才能舉 步前進;而依行致知,即是直向前去,才會發現與看清前面的事象。在越知越行、

越行越知的學程中,達到「徹底的正知」 ,與「如實的修行」 。

4. 佛又被稱為「明行足」,即是到達了「知」與「行」的究竟圓滿。佛的教 育,以實踐為本,而實踐又必然是以知為先要,以達到前述「徹底的正知,如實 的修行(力行) 」 。印順說;有關淨化、覺化的全部學程,唯有在佛法中,才有明 確精嚴的說明。

三、所有教育工作,都是佛教事業

(一)教育非僅傳授知識或技能,應重視身心的淨化

印順法師重視自覺的、實踐的教育,並認為如果教育無關乎身心的淨化,僅 是傳授或技能,實不成其為教育。他說:

教育或者說學習,如作為無關於自己身心的淨化,而僅是學一些知識,或 者技能來維持生活,滿足物欲的享受,那實在是不成其為教育的。 (註

30

(二)大乘佛弟子應該修學五類學術──五明

印順強調,佛典教誨:菩薩求法,應於五明處求, (註

31

)也就是佛教的教育,

不僅只是因果、空有、心性,而包含五明。五明是: (註

32

1. 聲明:語言、文字之學,包括有語言、訓詁、文法、音韻(音樂)等。

2. 因明:是依已知而求未知、察事辯理的學問,在語言方面是辯論術,在思 想方面是理則學(邏輯) 。聲明與因明,為自覺覺他的必備學問,因為這是理解佛 法的必備工具,否則將不免思想混亂、是非不明。

28 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170。

29 本小段引用文字均自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8-329。

30 同上註,頁 328。

31 經研究者檢索查詢,包括:《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第三(大正 39.219.1) 、《成唯識論掌中 樞要》卷上(大正43.607.1)、《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大正 44.91.2)、《宗鏡錄卷》第五 十一(大正48.715.1)、《翻譯名義序》(大正 54.1055.1) 等。

32 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9-330。

(8)

3. 醫方明:包含醫、藥、生理、優生等學問,能除眾生身心苦痛而得安樂。

4. 工巧明:是數學、所有科學及實用的技巧等,能利用厚生,增進人類物質 的幸福。印順認為:佛教救濟世間,醫方與工巧正是菩薩利益眾生的實際學問。

5. 內明:佛的教育,是在上述共世間學的四明之上,進一步學習不共的佛學,

稱作「內明」 ,也可說純粹的佛學。

印順指出:歷來受到小乘思想影響,總以為前四明是世間法,內明才是出世 佛法,不知大乘佛學即世間而出世,入世與出世無礙,聲明、因明等都是共世間 的出世學,真俗融通,為佛教教育的一科。

印順勉勵佛教青年應「為一切眾生而學」 ,有「求法能捨身」 、 「問法無厭」的 精神,而能廣博的修學。例如能知時代,才足以回應世間所求;知外學,才能「制 諸外道」 ;知一切工巧明,才能利濟世間;知眾生諸根、煩惱、習氣、種種業報,

才能為協助一切眾生開悟解脫。 (註

33

)事實上,五明代表了所有世間的學問,也 是印順「多聞知識」所指的全部範圍。 (註

34

(三)佛教應該努力興育、辦學(註

35

1. 佛陀不斷讚歎「法施」,所指的「法」是真理、德行、良善的學說與禮俗,

也就是一切世出、世間善法。佛弟子修學一切世出、世間善法,又與人為善而教 導宣揚,就是法施。

2. 佛弟子的法施可分為二類: 「出世法施」 ,如內明的弘揚傳授; 「世間法施」,

如聲明、因明等的教授。

3. 「世間法施」,就是世間的一般教育,印順舉維摩詰長者為例,說明一般教 育不應看作純世間的,因為在大乘的真俗無礙中,這是大乘法的一部分,為導入 大乘的基礎。辦教育文化,普濟眾生,發揚佛法,啟發人的正確知識,能向上進 修、完成人格,都些是布施。 (註

36

4. 印順強調:從事「一般的教育事業,不應看作適應時代,附屬於佛教的,

而應作為佛教自身的重要內容而努力!」因為這是為了正法與利益人類,他說:

真正的如法布施,是出於與人同樂,為人拔苦的同情,這是無條件的施與,

而不是為了果報,或者為了現生的功利。所以從事世出世法的教育,不但 不應為自身的名聞利養著想,也不應為教團的擴張著想。為了正法,為了 利益人類,而發心勇進的做去。這才是佛教的教育,佛教教育工作者的精 神。 (註

37

6. 印順勉勵佛弟子「以知導行,以行致知」,學習一切世出、世間的智慧,他

33 印順(1942),〈青年佛教運動小史〉,收錄於《青年的佛教》,頁 11。

34 印順約略提到多聞一切知識,但未說明得非常清楚。研究者查得《菩薩地持經》說:「為教眾 生種種事業故,如是菩薩求五明處…學一切法而得一切無障礙智」,另有多部論典注疏等,都 也解說:菩薩為了教導眾生、救濟眾生、圓滿眾生,當於「一切五明處求法」。見《菩薩地持 經》卷第三,大正30.900.1;相關論典注疏如《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大正 44.91.2。

35 本段未註記之文字,均引自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331-332。

36 印順(1957),《(高級)佛學教科書》,後收錄於《青年的佛教》,頁 207。

37 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32。

(9)

認為: 「出世」並不是退避或離開到另一世界去,而是出離三界煩惱、不再受煩惱 所繫縛的意思, (註

38

)此外,更有超過和勝出一般世間的意義。 (註

39

)印順指出:

佛的教育,以實踐為本,而實踐又必然是以知為先;佛弟子應站穩這一立場,去 求得世出與世間的智慧。 (註

40

四、印順思想與生命觀肯認我國「生命教育」的目標

綜上,本段首先分析我國 95 年高中生命教育課程暫綱之目標,確知不論總目 標或分項目標均普遍內在於學生自身,而非另有外在的、工具性的目的,在實質 內涵上則兼重現在與未來、個人與群體、身體與心靈,以及知情意行。

印順佛學思想及其生命觀,可有力地堅定我國「生命教育」的目標,謹綜合 分析說明如下:

(一)肯認佛法契合我國「生命教育」的目標

印順指出佛法以「有情」 、特別是「人類」為本位,不從宇宙、社會、物質或 精神說起,直入當下的身心的淨化、具體的人生與世間;佛法的目的,一如我國 是項高中生命教育的目標,都是普遍內在的每一個人類/學生個體自身,沒有其他 外在或工具性的目的;內涵方面,二者都是兼重未來與當下、個體與群體、身心 靈,以及認知、情意與實踐。

(二)佛教是生命自覺的教育

印順說: 「佛法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 ,又認為佛教是「佛的教育」 、 「自覺 覺他」的教育。他並明白指出:佛是眾生的導師,佛與學佛者是老師與弟子的關 係,而佛的教育特別重視自覺與實踐。因此,我們可以進一步綜合地說,在印順 眼裡,佛教就是佛陀自覺而覺他、解行並進、實踐不息的生命教育。

(三)結合生命之學,充實傳統學校教育內涵

印順認為所有世間的善法,包括醫藥、工巧、內明等「五明」在內的各種學 問,都是佛法,佛弟子都應該善加學習,從而教育大眾,布施世間與出世解脫的 利益,以改善世間,淨化世間。而教育部這次 95 年高中課綱的頒布,感於傳統學 校教育內涵的不足,故加進重視人生最核心議題之省思與實踐的生命教育,二者 的精神,可說是不謀而合。

貳、肯定「知行合一」的精神 一、重視「知識與理性」的進路

生命教育應重視知識與理性的進路,這可以從高中 95 暫綱生命教育類課程專 案小組召集人孫效智(2001)的一段說明清晰地得知,他說:倫理方面的真知與力

38 印順(1952),〈人間佛教要略〉,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16。

39 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200。

40 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9。

(10)

行是每個人邁向理想生命境界所不可或缺的條件,因此,紮實的倫理教育是生命 教育至為緊要的環節,因此中小學教師應具備「學」 、 「養」兩方面條件,才能提 供紮實的倫理教育,其中「養」指的是人格修養與生命境界,這是老師「身教」

的基礎;「學」則指倫理教育方面的理論素養,這是教師「言教」的基礎。 (註

41

) 生命教育其他兩個與之環環相扣的分項目標,同樣沒有輕忽這個進路,如「終 極關懷與實踐」方面重視哲學、宗教與生死的客觀認識與理解,而「人格統整與 靈性發展」方面則亦強調不能欠缺對人格、情緒、人性、靈性等客觀知識的理解。

茲再以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生命教育概論」課程綱要的「核心能力」為 例,說明「知識與理性」進路的重要性。該科共計 8 項「核心能力」 ,分別用了「瞭 解」 、 「認識」等 12 個動詞,(註

42

)對照上下文意,其中除「體認」 、 「摸索」外,

偏屬「知性」者達到 10 個;再就其「教材綱要」中各項主題的動詞用語,包括:

「了解」 、 「分辨」等 15 個動詞,(註

43

)對照上下文意,其中除「感受」 、 「體察」、

「體認」 、 「掌握」外,偏屬「知性」者亦達 11 個。綜合地說,生命教育相當的一 部分或層次,採取知識進路是不可避免而必要的。

以下探討印順法師對於知性、知識進路的看法與可能的啟示。

(一)重視理性與智慧

印順強調「佛教是理智的宗教」 , 「信仰與理性相應,信智合一,是佛法的特 徵」 (註

44

) 。他說人生在世應該「學做菩薩」 ,學佛的有了信仰,以及好的道德行 為,還是不夠,要親近善知識,多聞佛法,得到佛法的正知見,對佛法有深刻的 瞭解;但這樣的聞法功德,還近於一般的知識。佛法是要離執著、了生死、度眾 生,都要有真實智慧。從聞、思、修而得真智慧,悟解真諦,才能體達佛法的深 奧。 (註

45

印順指出:一切信仰,都以信願、慈悲、智慧三者為實踐的主要進路,然而 佛教別於一般宗教,著重於智慧的體驗生活,如果偏重信仰,或偏重悲願,或專 重禪定,都將失去佛教的特質,因為如果忽視智慧,即無以表現佛教無上的不共 點。 (註

46

(二) 「多聞知識」是「修行」的基礎

「知識」與「德行」的交互關係,是中外思想史不斷討論的課題。中國佛教 史上一直存在「反智」的現象,以為知識對於成佛的工夫而言,只是外在的,並 不直接相干;印順則強調「多聞」 ,他在《成佛之道》 (1959)〈聞法趣入章〉開宗

41 孫效智(2001),〈生命教育的倫理學基礎〉,《教育資料集刊》,第 26 輯,頁 28。

42 包括:「瞭解」、「認識」等、「探究」、「反省」、「思考」、「學習」、「掌握」、「發展」、「瞭解」、

「探討」、「體認」、「摸索」等12 個動詞。見教育部(2006),《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台北市:教育部,頁457。

43 包括:「探索」、「了解」、「思考」、「理解」、「分辨」、「判斷」、「思惟」、「感受」、「體察」、「探 討」、「省思」、「學習」、「掌握」、「體認」等15 個動詞。同上註,頁 458-472。

44 分見於印順(1941),〈佛在人間〉,收錄於《佛在人間》,頁4、作者(1953),〈信心及其修學〉,

後收錄於《學佛三要》,頁87。

45 印順(1941),〈為居士說居士法〉,後收錄於《佛法是救世之光》,頁 242-243。

46 印順(1955),〈慧學概說〉,後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156-157。

(11)

明義便說: 「由聞知諸法,由聞遮眾惡,由聞斷無義,由聞得涅槃」 , (註

47

)主張 從「多聞」中認識、判斷、去惡、得涅槃。在印順看來,知識雖有「片面性」 、 「相 對性」 、 「名義性」 、 「錯亂性」等侷限, (註

48

)但是法性等真理與境界還是需要藉 由語言文字而顯現, (註

49

)因此,知識是引生出世間的平等聖智的前方便。 (註

50

(三)虛心無私地探討不同意見

事理是無限的複雜與深細,自己的意見那裡絕對正確?彼此交換不同的意 見,虛心而同情,能更理解對方、反省自己,便可以互相擇取、取長補短,意見 便會漸漸的融合而更正確。印順深感於人類大多不這麼做,而堅執己見,加上又 與個人、團體、國家的利害相結合,便更加堅執,甚至使用邪惡手段維護利益,

人類就在這樣的「見諍」下過活。 (註

51

以佛教內部而言,印順認為佛法是一體而多方面的,他鼓勵大眾應當從博學 中求得廣泛的了解,然後再隨各人的根性好樂,選擇一門深入,這無論是中觀、

唯識,或天臺、賢首都好。他並實際以課程要求自己的學生,在初學期間從多方 面去修學,提醒學生將來避免生門戶之見。他說: 「佛教祇有一個,因適應眾生根 性而分多門。我們學佛,第一便要『法門無量誓願學』 ,至於最後從那一門深入,

則須視乎各人底根機而定。」 (註

52

(四)反省與批判的態度

對於無私、無我、慈悲…等等,印順不只是單面向的、鄉愿地主張。他舉「和 平」為例說:經上說: 「為家忘一人,為村忘一家,為國忘一村,為身忘世間」 , 如果不能從全體的進步的觀點,去捨小全大、為眾忘我,那「必然會為了維護自 私的階級利益,偏向於維持現狀的偽和平」 、 「和平是不能變質為戰爭的工具,也 不應用為維持不合理的現狀的工具

!」

印順解釋道:

53

佛陀深刻的透視到人間的缺陷,所以要求人類改造自己,嚴淨世界,趨 向於合理的完美的和平。所以真正的和平者,決不將自己看作和平使 者,將對方看成戰爭惡魔。

「和平是不能變質為戰爭的工具」 ,從上下文義來看,意指藉由將對方視作惡 魔而發起「聖戰」 ,當然也可進一步說,為了「維護世界和平/某區域和平」、為了

「民族大義」 、為了「賊我不兩立」等等而發動戰爭。另一方面,印順又說:如基 於不平的現狀,企圖不平的維持,那雖然宣傳博愛、鼓吹合作,也只是維持不平 等的和平偽裝, 「不倫不類的偽和平,實在是戰鬥的變形,戰鬥的延續,值不得我 們歌頌,也值不得我們追求」 。

54

47 參見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35。

48 印順(1971?),〈佛教的知識觀〉,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276-284。

49 印順(1947),《中觀今論》,頁 155。

50 印順(1971?),〈佛教的知識觀〉,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287-289。

51 印順(1969),〈佛教是救世之仁〉,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84。。

52 印順(1955),〈福嚴閒話〉,收錄於《教制教典與教學》,頁 222-223。

53 印順(1956),〈紀念佛誕話和平〉,收錄於《佛法是救世之光》,頁 258。

54 印順(1953),〈佛法與人類和平〉,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44-145。

(12)

印順有一小段話,可以作為「批判」態度的總結,他說: 「現實人間是充滿缺 陷的,種種非法,種種罪惡,不能看作當然」 ,深值值得吾人深思。

55

(五)深切反省知識與自心

近代的知識進步,人類受到嚴重的威脅與苦痛,例如不斷層出的殺人武器,

這是因為人類自己對知識的偏向與運用不當,不但物質界的知識是物化的,心靈 界的知識也是物化的,所以而反被知識所威脅傷害。

印順從而主張人類應該深切反省知識與自我的內心:佛法對有情心理的體 認,是著重於自身的反省、觀察與體驗,佛法中的所謂的「定慧」 ,即以自心去把 握自心,審細地透視自心,這是一種自覺自證的實際體驗,唯有這樣,才能覺察 到心理活動的自覺性、主動性、複雜性,以及心性的究極奧秘;人類初步應以道 德克制情欲的泛濫,進一步應修學定慧、開發自己的無邊寶藏,發揚佛陀的慈悲 精神,唯有如此,才能指導人類的文明,真正約束自我的私欲,使知識服從真理 與道德的指導,趨於道德、真理的境域。 (註

56

(六)以「緣起正見」指導人生

正見是「如實知見」 ,也就是如實地體知「緣起法」 。世間一切的苦迫,都是 因為生命的存在而起,佛法直從現實身心去了解一切,知道身心、自他、物我等 一切是相依相賴、依因緣而存在;在相依而有的身心延續中,是無常變化的、是 苦惱不安的、是無我而不自在的,從緣起的「此生故彼生」 ,理解「此滅故彼滅」,

也就是以緣起正見而除去無明與煩惱貪愛,獲得涅槃解脫。 (註

57

八正道中以「正見」為首,佛說慧(即是「正見」 、 「般若」 )如房屋的棟樑一 樣,是在先的、也是最後的;是徹始徹終的;他是領導者、又是完成者。印順認 為「正見」啟導一切, (註

58

)研究者加上小標題,以清晰闡明其中的意義:

1. 依正見而起信:修行者在正見之下,升起信佛、學佛的信願;依正見起信,

而不是神教式的信心第一。

2. 依正見而學習:修行者透過正常、正確的語言文字,思考判斷、學習成長。

3. 依正見而生活:依循正見,從事正常的身心行為,更要有「正命」,即正常 的經濟生活;學佛者應必備正常的經濟生活,切勿只是說圓說妙、說心說性。

4. 依正見而修行:依正確的知見修行,才能達成眾苦的解脫。詳言之,八正 道是聞、思、修慧的實踐歷程,依正見慧而修定,定是方便,不過度偏重禪定,

不占卜、不持咒、不護摩火供,而重在自淨其心、定慧相應而引發無漏慧,這是 解脫所必修的,離此沒有涅槃解脫。

印順法師提醒:佛法是理性的、德行的宗教,依佛陀如實知見緣起的大覺而 生活、學習,修學佛法不應迷失此一特質!(註

59

)但他也特別表示應注意兩件事:

55 印順(1956),〈紀念佛誕話和平〉,收錄於《佛法是救世之光》,頁 257-258。

56 印順(1971?),〈佛教的知識觀〉,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290-295。

57 參見印順(1989),《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後收錄於《華雨集(四)》,頁 35-37。

58 參見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200、作者(1989),《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後收錄於《華 雨集(四)》,頁 36。

59 參見印順(1989),《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後收錄於《華雨集(四)》,頁 37。

(13)

第一、每個人學佛的根機不同,不能一律等同看待或要求,例如有的人是從「信 門」 、 「慈悲門」而學佛。上述的討論是從「智門」入門學佛的路徑,不可偏廢信 願與慈悲,應該要同時培養信心和悲心。第二、應該要時刻記住:眾生多苦,要 救度眾生,並非單是知識一方面的事。 (註

60

)以上這些態度,都是從事生命教育 的教育工作者,可以參考應用的。

二、重視「知行合一」的實踐

我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生命教育類」課程,對於「知行合一」

相關的規範與期待是全面的,可分下列四層次: (註

61

首先, 「總目標」方面:以「探究生命中最核心議題並引領學生邁向『知行合 一』 」為總目標,可知「知行合一」是該總目標的最後理想。

其次, 「分項目標」方面:共計三項,其中第三項是「內化學生的人生觀與倫 理價值觀,以統整其知情意行,提昇其生命境界」 ,其中「統整其知情意行」一語,

具體地說明了「知行合一」的面向涵蓋了「知、情、意、行」 。

再次, 「核心能力」方面:高中「生命教育類」8 科一致在「教材綱要」的「核 心能力一」中,給定生命教育的「操作型定義」為: 「探索生命中最重要議題並引 領學生在『生命實踐』上達到知行合一的教育」 ,具體指出:引導學生在「生命實 踐」上,達成「知行合一」 。

復次,核心能力之「主題」與「說明」方面:上述課綱「教材綱要」給定操 作型定義的同時,並說明: 「生命教育以知行合一為目標,人要知行合一必須先要 有深刻的『知』 ,這就涉及了人生觀、生死觀及宗教觀等終極智慧的涵養。」

綜上可知,生命的實踐,在於「知、情、意、行」的統整;生命教育緊接在 引導深刻認知的同時,即是引領學生達成「知行合一」的目標。

前已討論印順法師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對於「知識與理性」進路的重視,也就 是重視引導學生「有深刻的『知』 」 。以下進一步專題深究印順對「知」與「行」

的見解:

(一)學佛(向佛學習) ,重在實踐

信仰佛法、修學佛法,佛法是為了軌範身心的修持,是為了實現自心的清淨 與自在。所信所學的,不是身心以外的甚麼神祇的崇拜,而是確信自己身心的可 從修治中到達完滿的自在,這是特別重視實踐的。 (註

62

(二)正見與正思,要求自我實踐

前已指述印順認為: 「正見」啟導一切,包括依正見而起信、學習、生活與修 行,他接著指出:正見引導正思, 「依於正思的要求實踐,必然的引發『正語』 , 『正

60 印順(1972?),〈談修學佛法〉,後收錄於《教制教典與教學》,頁 181、183。

61 現行高中課程暫行綱要係教育部 2004 年 8 月 31 日發布。教育部(2006),《普通高級中學課 程暫行綱要》,台北市:教育部,頁458。

62 印順(1950),《大乘起信論講記》,頁 13。

(14)

業』及『正命』──三正道支」 , (註

63

)這是身體力行的「戒學」 : 「正語」除了是 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外,還有自立利他的一切愛語、法語; 「正業」

是不殺、不盜、不淫,以及一切合理的行動; 「正命」是合理的經濟生活。修行佛 法以智慧為本,決不只是理解,如理解佛法而卻不能實踐於實際生活,是不合佛 法常道的。 (註

64

(三)自我要求實踐,係出於「自通之道(恕道) 」

上述「正思要求實踐」 ,所以如此,是因為「自通之法」 。印順解釋道:佛教 以自己的心情,推度別人、甚至一切眾生的心情,經中稱為「自通之法」 ,也就是 儒家的「恕道」 。他說:正見啟導之下, 「自己厭苦求樂,別人與我一樣,那怎可 以奪他人的喜樂,增加他人的痛苦?怎可不同情別人的喜樂,不救濟別人的苦 痛?…『與樂拔苦』的慈悲,也就是這種精神的實踐」,所以克制自己的情欲而持 戒,就是自通之法,這是本於慈悲而自願持戒的。這真是現世樂、後世亦樂的法 行。 (註

65

)初發菩提心,要「悲心增上」 ,除正信、正見以外,應力行十善的利他 事業,以救度眾生為重。印順鼓勵說: 「未能自度先度他,菩薩是故初發心」 ,佛 弟子應以這樣的聖訓,時常激勵自己,向菩薩道前進。 (註

66

(四)實踐乃「以大悲為上首」

眾生受無量苦,而菩薩起無量悲行,大乘道是「以大悲為上首」的。 (註

67

) 悲心雖然人皆有之,但並不廣大,若能不斷地修學,悲心是能漸漸地發揮出來,

成為無窮深廣的。 (註

68

大乘佛法的實踐者,極為重視大悲的修學。因為「菩提所緣,緣苦眾生」 ,大 乘發菩提心,廣度眾生,就是悲心的發動,若離了悲心,即不成菩提心,所以說 到修學總是以「大悲為上首」 。菩薩要擴大同情而成平等悲心,徹底透視人我間的 相關性,又能多看他人的好處、別看壞處、忘記錯失。印順說,一切成佛的清淨 功德,都要以大悲為領導,否則至多也不過是人天或二乘果報罷了。 (註

69

(五)自利利他,不斷學習

印順同時提示:發心利他,並不能忽略自己身心的調治,否則「未能自度,

焉能度人」!如果對於佛法不解不行、不修不得,既無智慧,又無能力,如何能 利他呢?所以為了要度一切眾生,一定要廣學一切。 (註

70

(六)合理、合宜的實踐與精進

怯弱懈怠的眾生,不敢精進地直入大乘,所以有以「信願」為方便的「易行 道」 ,引入大乘。其實,如能得善巧方便,要精進大乘也並非難事,印順指出:應

63 參見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200、221。

64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223。

65 同上註,頁 103-104。

66 參見印順(1952),〈人間佛教要略〉,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03、作者(1989),《契理契機 之人間佛教》,收錄於《華雨集(四)》,頁 48。

67 印順(1952),〈人間佛教要略〉,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10。

68 印順(1954),〈修學觀世音菩薩的大悲法門〉,收錄於《佛法是救世之光》,頁 57。

69 同上註,頁 58-59。

70 印順(1952),〈人間佛教要略〉,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10。

(15)

該修集四種力量來助成精進: (註

71

1. 勝解力:勝解是深刻的信解,信解因果業報、信解菩薩功德;若能深刻信 解,就會生起樂欲歡喜心,要求自我遠離一切惡,成就一切善,就能引發精進,

所以說: 「信為欲依,欲為勤依」 ,越是信解深徹,也就越能精進修行。

2. 堅固力:在進修中要有堅固力,這有二種意義。首先,要審慎而行,有始 有終,培養堅定的意志,不能中途放棄、欠缺決心與恒心。其次,進修時要尊重 自己、強化自力,不能希望他力,所謂「解脫唯依於自修」 ,要肯定自己是能修行 的、能戰勝煩惱的,從而堅決的實踐菩薩大行,非達到目的不止。

3. 歡喜力:在修學的過程中,法喜充滿,沒有厭足。越是進修,越是有興趣,

這才能精進修行,愈入愈深。此外,對他人善行起「隨喜」的心,自己雖然未行,

但見到他人力行六度波羅蜜多,如能衷心讚嘆,也等於自己身體力行。 (註

72

) 4. 休息力:身心如感到疲勞,便應該休息一下,否則會引起厭倦心。另外,

某一善行功德完成了,雖略略休息,但也不應起滿足心。

印順指出,能勤修上述四力,便能泉源長流,精進不息;特別是在這個時代,

佛弟子應該先修世間法,不離家庭、國家的人間正行,從人直向佛道,以免世人 誤會,尤其是國人重視人倫,所以更應該從人倫道德做起。我們不要糟蹋自己,

應該利用這人生短短的時間,向成佛的目標努力行去。 (註

73

(七)以知導行、以行致知

佛教是從實踐的立場,來確定「知」的地位。佛法以實踐為本,而實踐又必 然是以知為先,如前述修行八正道,為首的是正見與正思惟,兩者雖然都屬於

「知」 ,但卻是修「行」的項目。印順說: 「佛法的一貫學程,是以知導行,又以 行致知」 ,在越知越行、越行越知的學程中,達到徹底的正知、如實的修行。 (註

74

以上分別從學佛重在實踐、自我要求實踐出於恕道、實踐以大悲為上首、自 利利他需不斷學習,以及實踐須合理合宜等面向,說明印順所詮釋的「知行合一」 , 並得出「徹底正知,如實修行」的結論。

叁、建構「終極智慧」的理論基礎

我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生命教育」選修課程 8 個科目,都以「了 解生命教育的意義、目的與內涵」為第一項核心能力,同時爲此設計主題一「探 索生命教育內涵」 ,以進行「探索生命教育的整體目標與個別議題」 。在「探索生 命教育的整體目標與個別議題」的「說明」欄中,是項課綱指出:

蓋生命教育以知行合一為目標,人要知行合一必須先要有深刻的「知」,

這就涉及了人生觀、生死觀及宗教觀等終極智慧的涵養。終極智慧賦予

71 參見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302-303。

72 印順(1941),《攝大乘論講記》,頁 352-353。

73 印順(1955),〈從人到成佛之路〉,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34。

74 本小段引用文字均自印順(1941),〈佛教與教育〉,後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8-329。

(16)

人生意義與目的,並提供人生實踐的終極基礎。 (註

75

) 在這段引文中,我們可以得出幾個重點:

第一、人的知與行能夠合一,必須先要有深刻的「知」 。

第二、深刻的「知」 ,涉及人生觀、生死觀及宗教觀等「終極智慧」的涵養。

第三、 「終極智慧」賦予人生意義與目的,並且是人生實踐的終極基礎。

甚麼是「終極智慧」?上述引文約略提到「終極智慧」的內涵(或領域)有 人生觀、生死觀、宗教觀等,但是既是「終極」的智慧,這智慧應該統合人生觀、

生死觀、宗教觀三者或更多的智慧,才堪稱「終極智慧」 ;此外,再加上「終極智 慧」極其重要,是人生的意義、目的與實踐的終極基礎,因此吾人可以肯定地說,

「終極智慧」的定義、內涵,或甚至其發揮功能的機制等,都是值得深入探索的。

關於「終極智慧」的研究,經研究者透過國家圖書館「全國碩博士論文資訊 網」 、 「中文期刊篇目索引影像系統」查詢結果,二類學術論文以「終極智慧」為

「關鍵字」者竟連一篇都沒有,遑論以「終極智慧」為「論文名稱」 。驚訝之餘,

研究者再以「不限欄位」的方式,查詢「全國碩博士論文資訊網」 ,結果整個資料 庫只出現一筆「終極智慧」 ,結果也是引用自前述我國 95 生命教育課程暫行綱要。

經進一步以「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聯合目錄查詢」,全台灣數百圖書館僅有一本 以「終極智慧」為名的圖書,其內容是格言的輯錄。 (註

76

)由此可見, 「終極智慧」

一詞並非中外古今的學術名詞,此一名詞概念迄今仍未人加以系統探討與論述;

雖然, 「終極智慧」廣泛而深淺不一地存在於各民族文化、各思想家、學派、宗教…

中。 (註

77

對此,印順法師探討佛教「慧學」 (或可說「般若學」 、 「智慧學」 )的成果與 心得,應可對上述有關「終極智慧」學術探討的困境,提供解決的重要進路、架 構與內涵。

有關「慧學」 ,印順主要是以〈慧學概說〉 (1955)一長文加以詮說,其餘著 作,除《金剛經講記》 (1942)、《成佛之道》(1959)有少量說明外,僅有極少的 片斷說明。以下謹以〈慧學概說〉 (1955)一文為主,其它文字為輔,析論佛教智 慧學的種種,並嘗試建構「終極智慧」的基本架構。

一、 「慧」的基本釋義

(一)佛教中「智慧」是聖者的特質

印順認為:佛,不論從名號或果德看,都以「覺」的智慧為其中心,含攝得 無貪、無瞋、無癡,從而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究竟自在。修學佛法,雖有種種 法門,而凡與聖的分野,關鍵即在覺或不覺、有無真實智慧——覺,所以成聖;

75 教育部(2006),《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台北市:教育部,頁 458。

76 本次各系統查詢的時間是 2007.05.21。至於僅有的一書,係任聞、荊點編(2005),《終極智慧》, 中國長春市:文藝時代出版社,為我國中山大學圖書館所典藏。

77 本段見解,謹採 6 月 28 日本論文口試時孫教授效智之意見大幅修正,未敢掠美,並特此致謝。

(17)

不覺所以在凡,這「覺」的真實智慧可說是聖者們的特德。 (註

78

(二)佛教的「智慧」有種種不同名稱

「慧」在佛教大、小乘經論裡,安立了種種不同的名稱,有:慧、見、明、

觀、忍、智、覺、光;正觀、正見、正知、正思惟;如實觀、如實知、如實見、

如實知見、如實思惟;擇法、方便、般若等。大體說來,這些都是慧的異名,它 們所指的內容,雖沒有什麼大差別,但在佛法的說明上,各個名稱的安立也有著 各自不同底特殊含義。 (註

79

(三) 「慧」 、 「般若」 、 「正見」

有關智慧, 「般若」最是一般而常見的,還有八正道中的「正見」 ,連同「慧」

字,三者是印順法師著作中最常使用的。

二、智慧的分類

(一)第一種分法: 「生得慧、加行慧、無漏慧」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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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得慧

「生得慧」 ,就是與生俱來的慧力,這是人類及一切眾生都有的。對於「生得 慧」 ,印順以為世界上的民族,都同樣具備了同樣的生得慧,並無所謂種族性的優 劣。他進一步指出:聽經聞法,披閱鑽研,而對佛法有所了解,甚至能夠說空說 有、說心說性,這能知、能解的慧力,大抵仍屬於生得慧,但所知解到的佛法一 般不過是「學問」而已。雖然如此,依生得慧知解佛法,確是修學佛法的第一步,

也是深入佛法的一種前方便; 「生得慧」還不是佛教特有的慧力。

2. 加行慧

「加行慧」 ,與生得慧大大不同,是由於佛法的啟導,依於堅固信念,經過一 番專精的篤行,才在清淨的內心中流露出來的智慧,不是世間一般知解所能獲得 的。加行慧,教典中又分作「聞慧」 、 「思慧」 、 「修慧」三階段:

(1) 「聞慧」,是本著「生得慧」,親近善知識,多聞熏習,逐漸深入佛法,並 以清淨的信心與心念,引發一種類似悟境的特殊智慧,對於佛法得到較深的信解。

這是依聽聞所成就的智慧,所以應名為「聞所成慧」 ;它對佛法的理會與抉擇,已 非一般知識可比。綜合而言,聞慧還是初步的,不離名言章句的尋思與理解。

(2) 「思慧」,是以「聞慧」為基礎,對聞慧所得的義解,進一步去思惟、考 辨、分別、抉擇,對於諸法的甚深法性、因緣果報等事相,有更深湛的體認與更 親切的了悟。這種由於思惟所引生的慧解,應名「思所成慧」 ,已漸進而為內心者。

(3) 「修慧」,即本著聞、思所成智慧,止觀雙運而解悟佛法,在與定心相應 中,觀察抉擇諸法實相及緣起無邊行相,從而引發的深慧,應名作「修所成慧」 。 修慧有特殊定義,它是與定相應的,不依文言章句觀於法義。

3. 無漏慧

78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267、作者(1955),〈慧學概說〉,頁 159。

79 印順(1955),〈慧學概說〉,後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156-157、作者(1959),《成佛之道》,

頁200。

80 本段主要摘引自印順(1955),〈慧學概說〉,後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166-168。

(18)

上述聞、思、修三慧,總名「加行慧」 ,並還沒有到達真正的實證階段,如再 經過定慧相應、止觀雙運的修慧成就,更深徹的簡擇觀照,最後才能引發「無漏 慧」 ,又名「現證慧」 ,從而斷煩惱、證真理,這才是慧學的目標所在。

綜而言之,修習佛教的智慧學,必然是依於「生得慧」 ,經過聞、思、修「加 行慧」的歷程,最後證悟甚深法性,獲致「無漏慧」 。這個過程,無論大乘或是小 乘,都是一致的;欲得修學佛法「無漏慧」的究竟目標,不能沒有「生得慧」 ,更 不能忽視「聞、思、修慧」 ,換言之, 「聞、思、修慧」是「無漏慧」斷惑證真的 基礎,是為達此目標的必經方便,絕不能忽略,或輕視聞思熏修。 (註

81

(二)其他分法: (註

82

1. 按照天臺家的六即說,那麼「生得慧」還是「理即」階段,聞、思、修等

「加行慧」 ,是「名字即」 、 「觀行即」 、 「相似即」三位;無漏慧才是從「分證即」

到「究竟即」 。

2.「加行無分別智」、「根本無分別智」、「後得無分別智」:這是專就證入法性 無分別而說的。

3.「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就凡夫到佛的果位而分類。

4.「一切智」、「道種智」、「一切智智」:是《般若經》所分,依序說明聲聞、

菩薩、佛等三乘聖者智慧的差別。

以上是佛教對於「智慧」的基本看法,可以看出佛教是將世間、出世間的智 慧作根本的區別,並進一步將出世間智慧,依據體證層次的不同,給予多重、多 層的分類,謹將上述佛教「叁種智慧」對比情形,列表於表 5-1 作一覽呈現,方便 理解。 (註

83

三、 「般若」智慧的涵義

「般若」為一切善法的根源。一切佛及其無上正覺法,都從此般若性空法門 所生,沒有般若因行,便無佛、也無上遍正覺,因此《般若經》說: 「般若為諸佛 母」 ;進一步說,佛說十二部經、三乘賢聖,也全部是般若法門所生,沒有般若,

即沒有佛及菩薩、二乘,連世間的善法也不可得。 (註

84

前文已述「般若」即是「智慧」 ,並且是最一般而常見的用法,所以應該深究 安立此一名稱所蘊含的特殊含義。

(一) 「般若」的基本意義

印順針對「何者般若?」 ,依據龍樹(約西元 150 至 250 年)的解釋,曾深入 將「般若」解說有「實相般若」 、 「觀照般若」及「文字般若」三種:

1. 實相般若(註

85

「般若」就是「實相」 。 《智論》說: 「般若者,即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

81 印順(1955),〈慧學概說〉,後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168-169。

82 同上註,頁 168-171。

83 本表並先納入下文論及《大智度論》對智慧的分類,俾利查考對照。

84 印順(1942),《金剛經講記》,後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59-60。

85 以下段文字,均摘引自印順(1947),《中觀今論》,自序,頁 3-6。

(19)

可壞」 ,明白指出「般若」就是「實相」 ;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三(大正 5.

11.3-12.1)也說:「諸菩薩摩訶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實相」,是諸法的如實相,

無法以「有無」 、 「彼此」 、 「大小」 、 「因果」 、 「體用」 、 「能所」等去敘述或想像,

離言語、文字、心緣等一切相、一切法,無可取著;既遠離開客觀的真理與主觀 的真心,同時超越戲論而唯證相應,所謂: 「說似一物即不中」 。

表 5-2 佛教「叁種智慧」參照一覽表 分 類

三種智 慧及其小類

甲 天台六即

乙 依證入法性 無分別而分

丙 依果位而分

(近似龍樹說)

丁 般若經

戊 大智度論

生得慧 凡夫智

外道智 理 即 - 世間智

(外道離生智)

-

聞慧 名字即 思慧 觀行即 加行慧

修慧 相似即

加行無分別智

- 空慧

(空觀)

二乘小智 出世間智

(二乘偏真智)

一切智

(二乘)

般若 道種智

(菩薩)

無漏慧 大乘慧

(般若)

悲智不二 平等大慧

分證即 究竟即

根本無分別智 後得無分別智

出世間上上智

(菩薩般若智) 一切種智 (佛)

無上菩提

(老般若)

資料來源:印順(1955),〈慧學概說〉,《學佛三要》,頁 165-171、作者(1942),《金剛經講記》,

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59-60;經研究者整理、查對補充並予列表。

空寂與緣起相是如實的,所以經論所說的「實相」每每側重於如實空性、無 性。實相雖然離一切,但並非離一切相而別有實體,所以不應離文字而說實相,

同時亦需假藉言說以引導眾生離執而契入,所以「不壞假名而說法性」 ,即不妨以

「有」 、 「空」去表示實相。

眾生不能徹悟實相,病根在執我、法有自性,這一根本的執見,即為生死根 本;所以,經中處處說「非有」 、自性不可得。 《金剛經》另外也說: 「凡所有相,

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尊崇「實相無相」為「不二解脫之門」 , 實相非空非有,雖順於「空」 ,但不要忘卻「為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 。

2. 觀照般若

「般若」 ,是指觀照、觀察的智慧。以下就四層次的區別來說明: (註

86

) (1) 世間凡夫也有智慧,如文學、科學、哲學、政治、經濟等,偏於事相,又

86 本段文字,均摘引自同上註,自序,頁 6-7。

數據

表 5-1  印順佛學思想與生命觀在我國生命教育之義蘊一覽表  生命教育目標  印順主張的義蘊  本研究  探討情形 章節 位置  分項目標一:  引領學生進行終 極課題與終極實 踐的省思,以建構 深刻的人生觀、宗 教觀與生死觀。  1.印順主張「佛法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他個人與佛教均極為重視終極課題。 2.印順詮釋佛教重視修行,重視人格聖境、涅槃解脫之終極實踐。 3.印順主張契合當代的「人間佛 教」 ,並大力詮釋「人間佛教」應 有的人生觀、宗教觀與生死觀。 於本章探討 部分簡 略探討 於本章探討 第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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