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重 點 在 針 對 現 有 文 獻 進 行 整 理、分 析、批 判、與 深 入 的 探 究。首 先 從 本 研 究 的 依 變 項:組 織 創 新 開 始,整 理 學 者 從「 創 新 」到「 組 織 創 新 」 的 研 究,包 括 定 義、內 涵、相 關 理 論 與 模 式、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因 素、以 及 組 織 創 新 衡 量 的 方 式,進 而 導 引 出「 組 織 因 素 」與「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等 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重 要 因 素;接 著 再 針 對 組 織 因 素 與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進 行 探 究 與 分 析,找 出 兩 者 分 別 的 定 義、內 涵、與 構 面,並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取 向 和 緣 由 ; 最 後 再 針 對 區 域 文 化 的 定 義、內 涵、與 構 面,進 行 探 討 與 分 析,以 作 為 第 三 章 研 究 架 構 之 理 論 基 礎 。
第一節 組織創新
組 織 創 新 是 本 研 究 關 心 的 重 點 , 因 為 組 織 創 新 對 組 織 的 興 盛 與 發 展 ,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力。然 而 究 竟 何 謂 創 新 ? 組 織 創 新 和 創 新 有 何 關 連 ? 組 織 創 新 有 哪 些 不 同 的 定 義 ? 從 以 往 的 研 究 來 看,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主 要 因 素 有 哪 些 ? 組 織 創 新 的 程 度 要 如 何 衡 量 ? 為 了 瞭 解 以 上 所 提 出 的 問 題,本 節 將 深 入 探 討 、 分 析 與 整 合 和 組 織 創 新 相 關 的 文 獻 與 研 究 。
壹、 創新的定義與內涵
最 早 提 出 創 新 (innovation ) 一 詞 的 , 是 美 籍 奧 地 利 經 濟 學 家 Schumpeter。他將「創新」與「擴散(diffusion)」視為改變產業體系之科 技 型 態 的 兩 大 主 要 力 量 (Schumpeter, 1942),認為企業的功能在於將已存 在 的 資 源,連 結 成 一 種 新 的 組 合;這 種 組 合 共 有 五 種 形式:一、提 出 新 的 物 品,或 是 同 一 物 品 但 具 有 新 的 品質;二、提 出 新 的 生 產 方 法;三、開 闢 新 的 市 場 ; 四 、 發 現 新 的 半 成 品 或 新 的 原 料 ; 五 、 形 成 新 的 產 業 組 織
(Schumpeter, 1934, 21-22)。那麼什麼是創新呢?諸如「在日用品生產技 術上的改變、開拓新的市場或是新的供應資源、將工作加以泰勒主義化( 意 即 遵 循 泰 勒 的 科 學 管 理 )、 材 料 處 理 的 改 進 、 成 立 新 型 態 的 商 業 組 織 ( 例 如 百 貨 公 司 ) 等 等 , 簡 而 言 之 , 任 何 在 經 濟 生 活 的 領 域 中 ,『 以 不 同 的 方
式 做 事(Doing things differently)』,都 稱 為 創 新 」(Schumpeter, 1939, 84)。
從 Schumpeter 的定義可以看出,創新是多樣性的、正向的、符合市場需 求 的 、 可 以 創 造 利 潤 的 活 動 , 而 且 是 以 商 業 為 導 向 的 。
管 理 學 大 師 Drucker 也曾對創新與創業精神下過註解,他指出:「只 要 能 使 既 有 資 源 產 生 財 富 的 潛 力 有 所 改 變 , 都 足 以 構 成 創 新 」(Drucker, 1985, 31)。他認為創新是一種經濟性或社會性用語,而非科技性用語,換 句 話 說,並 不 一 定 有 科 技 的 轉 變 才 叫 做 創 新,而 且 因 為 創 新 是 經 濟 性 或 社 會 性 用 語,所 以 不 像 科 技 性 用 語 那 麼 明 確,可 以 有 共 通 的 操 作 性 定 義;他 也 批 判 發 明 家 所 謂 的「 靈 機 一 動(flash of genius)」,他認為創新必須要有 系 統 , 是 可 以 學 習 , 可 以 訓 練 的 。Drucker 進一步提出創新機會的七大來 源:一、意 料 之 外 的 事 件;二、實 際 狀 況 與 預 期 狀 況 間 的 不 一致;三、基 於 程 序 需 要 的 創 新;四、產 業 或 市 場 結 構 突 然 的 改 變;五、人 口 結 構 的 變 動;六、認 知、情 緒 和 以 及 意 義 上 的 改 變;七、新 知 識,包 括 科 學 的 與 非 科 學 的 (Drucker, 1985)。換言之,創新是組織為求了生存及發展的活動 總 稱 , 可 以 使 公 司 原 有 的 資 產 再 創 其 新 價 值 , 這 些 看 法 可 說 是 延 續 了 Schumpeter 的概念而來,但也略有修正;Schumpeter 將過程與結果的改變 都 視 為 創 新 ,Drucker 則認為創新主要是受到情境脈絡的影響,前者較偏 向 封 閉 系 統,後 者 較 偏 向 開 放 系 統;但 兩 人 都 將 企 業 或 組 織 視 為 創 新 的 主 體,並 且 都 刻 意 將 創 新 與 科 技 作 出 區 別,以 免 人 們 誤 以 為 只 有 科 技 上 的 發 明 和 創 造 才 是 創 新 。
在 Schumpeter 與 Drucker 之後,許多學者都對創新的定義加以分類及 演 繹,但 是 大 體 來 說,都 還 是 延 續 Schumpeter 和 Drucker 二人而來,並且 從 單 一 觀 點 走 向 多 元 觀 點 , 從 封 閉 系 統 走 向 開 放 系 統 。 例 如 Tushman 和 Nadler(1986)認為創新是「對事業單位而言,發展出任何新的產品、服 務 或 過 程 」(Tushman & Nadler, 1986, 75),這說明了創新的主體是組織,
創 新 則 是 一 種 產 品 、 服 務 或 是 過 程 ;Van de Ven(1986)認為創新是組織 內 的 人 員 進 行 發 展 和 執 行 新 創 意 的 結 果,且 持 續 在 組 織 環 境 中 與 其 他 人 進 行 交 易。這 表 示 創 新 不 但 是 一 種 結 果,也 必 須 和 環 境 中 的 其 他 因 素 產 生 互
動 ;Gattiker( 1990) 認 為 創 新 活 動 是 經 由 個 人 、 群 體 及 組 織 三 種 不 同 階 層 的 努 力 及 活 動 , 所 形 成 的 產 品 或 程 序 , 所 以 是 採 取 結 果 與 過 程 觀 點 並 重 ;Damanpour(1991)則認為創新是「一種新的產品或服務、一種新的 製 程 技 術 、 一 種 新 的 管 理 系 統 及 結 構 , 或 是 一 種 組 織 成 員 的 新 計 劃 」, 他 所 提 出 來 的 觀 念 對 於 管 理 學 界 來 說 相 當 重 要,因 為 他 將 創 新 的 範 圍 更 擴 展 到 技 術 與 管 理 層 次 。 另 有 學 者 傾 向 將 創 新 視 為 :「 特 定 廠 商 首 次 導 入 含 有 新 創 意 的 產 品 或 過 程 」(Becker & Whisler, 1967;Swanson, 1994;Newell &
Swan, 1995),除了採用結果與過程觀點之外,也特別強調「首次使用」的 概 念;國 內 學 者 賴 士 葆(1996)則認為創新可以包括下列事項:一、結合 兩 種( 或 以 上 )的 現 有 事 情,以 較 新 穎 方 式 產生;二、一 種 新 的 理 念(idea)
由 觀 念 化 至 實 現 的 一 組 活 動;三、新 設 施 的 發 明 與 執 行;四、對 於 新 科 技 的 社 會 改 革 過 程;五、對 於 一 個 新 理 念,由 產 生 至 採 用 的 一 連 串 事 件;六 、 組 織 、 群 體 或 社 會 的 新 改 變 ; 七 、 對 於 既 有 形 式 而 言 , 新 的 東 西 或 事 情 ; 八 、 對 於 採 行 者 而 言 , 新 的 理 念 、 實 務 或 事 項 ; 九 、 使 用 者 認 知 是 新 的 。 Afuah(1998) 則 從 更 鉅 觀 的 觀 點 提 出 創 新 的 來 源 , 包 括 : 一 、 公 司 內 部 價 值 鏈 功 能;二、外部 價 值 鏈 中 的 供 應 商、顧 客、互 補 創 新 者;三、大 學 、 政 府 及 私 人 實 驗 室;四、競 爭 者 與 相 關 行 業;五、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此 架 構 使 得 後 續 研 究 者 對 於 創 新 的 思 考 層 面 更 加 寬 廣 與 嚴 謹( 莊 立 民,2002)。
Gaynor(2002)則延續 Schumpeter 與 Drucker 的看法,將創新視為一個連 續 性 的 過 程,最 開 始 是 創 意(ideas),接著發展成一種概念(concept),再 引 發 某 種 程 度 的 發 明(invention),最 後再 將 這 個 發 明 加 以 實 現 及 商 業 化 , 這 樣 才 能 稱 作 創 新(Gaynor, 2002, 7)。這個定義是以過程的觀點來看待創 新,而 且 清 楚 地 區 分 發 明 和 創 新 的 不 同,他 同 時 也 指 出 關 於 創 新 的 幾 種 迷 思(myths),希望讀者不要誤以為創新一定是由個人所帶動、創新不一定 來 自 於 腦 力 激 盪 、 創 新 不 一 定 需 要 有 創 造 力 的 人 (creative people)、也不 一 定 會 提 供 我 們 需 要 的 結 果 (Gaynor, 2002, 21)。換言之,創新可能產生 在 個 人 之 外 的 層 次 ( 如 團 隊 或 組 織 ), 也 不 必 然 和 創 意 相 結 合 。
由 上 述 的 諸 多 定 義 可 以 得 知,創 新 的 範 圍 大 小 不 一 且 十 分 複 雜,不 同
的 學 者 因 角 度 的 差 別 而 有 不 同 的 定 義,本 研 究 對 於 創 新 的 定 義 採 取 比 較 廣 泛 的 定 義,認 為「 創 新 」可 以 分 為 個 人、團 隊、組 織 三 種 層 次,內 涵 包 括 過 程 、 結 果 、 技 術 、 管 理 等 形 式 , 也 就 是 說 ,「 凡 是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生 產 過 程 及 結 果,以 及 生 產 技 術 與 管 理 方 式 等,只 要 在 個 人、團 隊、組 織 等 層 次 中 有 更 新 的 形 式 或 具 體 行 動 , 都 可 以 稱 為 創 新 」。
既 然 創 新 的 定 義 是 如 此 寬 廣,那 麼 在 進 行 有 關 創 新 的 學 術 研 究 時,就 必 須 選 擇 某 個 最 適 合 的 分 類 方 式,才 能 有 所 依 據。根 據 Gopalakrishnan 和 Damanpour(1997)的研究,常見的創新分類方式有以下三種:
一、 躍 進 式 (radical)創新與漸進式(incremental)創新:從名稱就可以 看 出 來,躍 進 式 創 新 和 漸 進 式 創 新 的 差 別,在 於 創 新 的 幅 度,前 者 是 量 子 跳 躍 式 的 變 化,後 者 則 帶 有 循 序 漸 進 的 味 道。Gaynor(2002)根 據 創 新 的 幅 度 整 理 諸 多 學 者 的 定 義 加 以 排 列 , 包 括 Marquis(1982)
所 提 的 漸 進 式 創 新 、 系 統 式 創 新 、 躍 進 式 創 新 ;Christensen(1997)
提 出 的 漸 進 式 創 新 和 破 壞 式 創 新 ;Tushman 和 O’Reilly(1996)提出 的 漸 進 式 創 新、架 構 式 創 新、非 連 續 式 創 新;以 及 其 他 許 多 學 者,例 如 Ettlie, Bridges, & O’Keefe(1984)主張的漸進式創新與躍進式創新 等 等 , 得 到 如 圖 2-1 的創新矩陣(Gaynor, 2002, 29)。這樣的分類方 式 在 實 證 研 究 上 較 難 應 用,除 了 因 為 創 新 的 幅 度 難 以 量 化,以 及 各 種 創 新 方 式 的 切 節 點 難 以 拿 捏 之 外,更 重 要 的 是 它 僅 針 對 創 新 的 幅 度 這 個 單 一 構 面 進 行 分 類 , 實 用 性 較 低 。
二、 產 品(product)創新與過程(process)創新:產品創新強調產出面,
包 括 各 種 產 品 或 服 務;過 程 創 新 則 強 調 動 態 的 過 程,包 括 各 種 生 產 程 序上的改良,以及技術上的改善。持這種分類看法的學者包括 Knight
(1967)、 Chacke(1988) 等 人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學 者 在 看 待 這 種 分 類 方 法 時,往 往 還 會 加 上 其 他 的 創 新 分 類,例 如 組 織 結 構 創 新 與 人 員 創 新 (Knight, 1967)、組織創新(Chacke, 1988)等,由這種不一致 的 現 象,可 以 看 出 這 種 分 類 的 缺 失;而 且 相 對 於 過 程 創 新 來 說,產 品
創 新 較 為 單 純,過 程 創 新 則 包 括 了 組 織 結 構、管 理、技 術 等 等,使 得 這 種 分 類 方 式 在 實 際 應 用 上 更 加 困 難 。
圖 2-1 創 新 矩 陣
資 料 來 源 : 出 自 Gaynor (2002, 29)
三、 管 理 (administrative) 創 新 與 技 術 (technical) 創 新 : 這 種 創 新 的 分 類 方 式 是 最 為 學 者 們 接 受 的,因 為 它 同 時 考 慮 到 社 會 結 構 因 素 與 技 術 兩 個 層 面 (Damanpour, 1991),在實際應用上比較完整。國內學者在 進 行 有 關 創 新 方 面 的 研 究 時 , 也 多 採 取 這 樣 的 分 類 方 式 , 如 蔡 啟 通
(1997)、 莊 立 民 ( 2002) 等 , 本 研 究 也 依 循 這 樣 的 分 類 方 式 進 行 。 其 中 管 理 創 新 包 括 系 統、政 策、方 案、服 務 等 方 面 的 新 活 動,技 術 創 新 則 包 括 組 織 內 部 產 生 或 外 部 購 得 的 設 備 、 程 序 及 產 品 ( 蔡 啟 通 , 1997,頁 16)。
貳、 組織創新的定義與內涵
其 實 從 上 面 的 論 述 可 以 看 出 , 自 Schumpeter 以來,學者們在談到創 Breakthrough(突破)
Disruptive(破壞)
Radical(躍進)
System(系統)
Architectural(架構)
Discontinuous(非連續)
Incremental(漸進)
歷史上重要的一刻,對未來具有開創性
提供使用者新的、有價值的觀點
發展出一項新事業,或衍生出一種新產業
淘汰掉舊的科技、程序以及人員 由社會和政府的法令所規範及操控
將核心的設計概念轉變成新的架構
修改、精緻化、增強、簡單化
服務 過程 產品 內容 原料
新 的 時 候,幾 乎 都 是 以 組 織 為 創 新 的 本 體,鮮 少 提 及 個 人 或 團 隊,因 此 在 許 多 學 術 的 研 究 中,創 新 和 組 織 創 新 具 有 相 同 的 意 義。本 研 究 除 了 依 據 類 型,將 創 新 分 為 管 理 創 新 與 技 術 創 新 之 外,也 依 據 創 新 發 生 的 場 所,分 為 個 人、團 隊 和 組 織 等 三 個 層 次。換 句 話 說,發 生 在 組 織 中 的 創 新 行 為 才 稱 為 組 織 創 新 。
Wolfe( 1994) 曾 在 「 組 織 創 新 : 回 顧 、 評 論 及 研 究 方 向 的 建 議 」 一 文 中 指 出,經 過 數 十 年 對 於 組 織 創 新 的 研 究,學 者 對 於 組 織 創 新 的 定 義 仍 舊 爭 論 不 定。但 即 使 如 此,學 者 對 組 織 創 新 的 意 義 仍 可 分 為 以 下 幾 種 觀 點
( 蔡 啟 通 ,1997):
一、 產 品 觀 點 : 有 些 學 者 認 為 組 織 創 新 是 指 組 織 所 生 產 或 設 計 的 新 產 品
(Burgess, 1989),或 是 以 這 些 新 產 品 是 否 獲 獎 或 成 功 上 市 來 論 斷 是 否 為 組 織 創 新 (Blau & McKinley, 1979)。Kelm, Narayanan, & Pinches
(1995)和 Kochhar& David(1996)等人甚至以新產品、新科技、新 服 務 等 的 「 公 告 (announcements)」來論斷組織創新,由於這一派的 學 者 重 視 的 是 具 體 的 產 品 或 服 務 , 因 此 稱 為 產 品 觀 點 。
二、 過 程 觀 點:有 些 學 者 認 為 組 織 創 新 是 一 種 過 程,他 們 反 對 以 產 品 觀 點 來 論 斷 組 織 創 新。其 中 最 受 人 矚 目 的 是 Amabile(1988),他將組織創 新 的 過 程 分 為 五 個 階 段,包 括 設 定 議 程、設 定 程 序、擬 定 較 細 的 執 行 目 標 並 產 生 創 意、創 意 測 試 和 實 施、以 及 結 果 評 估。Kimberly(1981)
則 認 為 組 織 創 新 是 指 創 新 的 過 程 中 , 組 織 所 採 取 的 新 活 動 ;Kanter
(1988)認為組織創新可以包含產生創意、結盟創意、實現創意、以
及 遷 移 創 意 等 四 個 步 驟 ;Johannessen & Dolva(1994)認為組織創新 的 過 程 包 括 知 識 和 相 關 資 訊 的 應 用,目 的 在 創 造 和 引 進 新 的 及 有 用 的 事 物 ;Scott & Bruce(1994)則認為組織創新的過程包括問題發現、
尋 求 資 金 協 助 、 完 成 問 題 解 決 等 多 個 階 段 。
三、 產 品 與 過 程 觀 點:另 有 一 派 學 者 則 主 張 產 品 與 過 程 觀 點 兼 顧,不 可 偏 廢。Tushman 和 Nadler(1986)所說的最清楚,他們將組織創新定義
為 「 任 何 對 事 業 單 位 而 言 是 新 的 產 品 或 程 序 的 創 造 」;Dougherty &
Bowman( 1995)認為組織創新是一項複雜的問題解決過程,包含多 樣 化 的 概 念,當 然 也 包 括 了 產 品 和 過 程;Lumpkin 和 Dess(1996)也 認 為 組 織 創 新 是 企 業 對 於 新 意 念、新 奇 性、實 驗 性、及 創 造 過 程 的 經 營 與 支 持 , 其 結 果 將 產 生 新 產 品 、 新 服 務 、 與 新 科 技 。
四、 多 元 觀 點:從 產 品 觀 點、過 程 觀 點、到 產 品 與 過 程 觀 點,可 以 看 出 學 者 們 對 於 組 織 創 新 的 定 義,有 愈 來 愈 鉅 觀 的 傾 向;他 們 認 為 將 組 織 創 新 用 產 品 和 過 程 觀 點 來 定 義 , 仍 舊 不 夠 周 延 。Damanpour(1991)認 為,組 織 創 新 應 該 包 含 多 種 指 標,而 且 這 些 指 標 不 能 單 獨 看 待,必 須 綜 合 起 來 看,他 認 為 組 織 創 新 是 指「 組 織 內 部 自 然 產 生 或 組 織 向 外 購 得 的 某 項 活 動 的 採 用,而 這 項 活 動 對 組 織 而 言 是 新 的。」這 些 活 動 可 以 是 設 備、系 統、政 策、方 案、過 程、產 品、服 務 等 等。Russell(1995)
則 是 以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以 來 產 品、市 場、過 程、系 統 等 方 面 躍 進(radical)
與 非 線 性(non-linear)的改變數量來界定組織創新。Robbins(1996)
也 認 為 組 織 創 新 應 該 同 時 包 括 產 品、過 程、結 構 和 管 理 系 統、計 畫 和 管 理 方 案 等 等 。 國 內 學 者 如 蔡 啟 通 (1997)、 莊 立 民 ( 2002)等,也 持 相 同 的 看 法 。
綜 合 以 上 的 討 論,可 以 看 出 創 新 和 組 織 創 新 的 分 類 及 發 展 趨 向 是 一 致 的:也 就 是 從 單 一 觀 點 到 多 元 觀 點。本 研 究 擬 採 取 多 元 觀 點 來 看 待 組 織 創 新,將 組 織 創 新 分 為 管 理 創 新 以 及 技 術 創 新 等 兩 個 部 分,管 理 創 新 包 括 組 織 結 構、管 理 系 統、計 畫 與 管 理 方 案 等,技 術 創 新 則 包 括 產 品、服 務、過 程 等。在 組 織 創 新 的 定 義 方 面,持 多 元 觀 點 的 學 者 曾 經 提 出 如 表 2-1 的許 多 定 義,本 研 究 延 續 之 前 對 創 新 的 討 論,並 在 綜 合 學 者 的 定 義 之 後,將 組 織 創 新 定 義 為:包 括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生 產 過 程 與 結 果,在 管 理 方 式 與 生 產 技 術 上 , 能 夠 有 更 新 的 形 式 或 是 具 體 的 行 動 , 就 稱 為 組 織 創 新 。
表 2-1 多 元 觀 點 的 組 織 創 新 定 義 提 出 學 者 組 織 創 新 的 定 義
Damanpour(1991) 組 織 內 部 自 然 產 生 或 組 織 向 外 購 得 的 某 項 活 動 的 採 用 , 而 這 項 活 動 對 組 織 而 言 是 新 的 。 這 些 活 動 可 以 是 設 備 、 系 統 、 政 策 、 方 案 、 過 程 、 產 品 、 服 務 等 等 。
Russell(1995) 最 近 三 年 以 來 產 品、市 場、過 程、系 統 等 方 面 躍 進(radical)
與 非 線 性 (non-linear)的改變 數 量。
Robbins(1996) 是 一 種 新 的 意 念 , 該 意 念 可 以 應 用 在 啟 動 或 增 進 某 項 產 品 、 過 程 或 服 務 。 其 內 涵 同 時 包 括 產 品 創 新 、 新 的 生 產 過 程 技 術 、 新 的 結 構 及 管 理 系 統 、 新 的 計 畫 及 管 理 方 案 等 等 。
蔡 啟 通 (1997) 是 指 組 織 在 近 三 年 內 , 組 織 由 內 在 產 生 或 由 外 部 購 得 的 技 術 產 品 或 管 理 措 施 的 創 新 廣 度 及 深 度 。 創 新 廣 度 包 括 設 備 、 系 統 、 政 策 、 方 案 、 過 程 、 產 品 、 服 務 等 等 ; 創 新 深 度 則 包 括 各 項 創 新 對 企 業 經 營 之 重 要 性 、 影 響 程 度 、 成 長 期 潛 在 獲 利 性 等 等 。
莊 立 民 (2002) 採 用 一 個 新 的 概 念 或 行 為 , 相 對 於 組 織 而 言 是 新 的 , 其 中 可 能 包 括 新 產 品 、 新 服 務 、 新 技 術 、 或 是 一 項 新 的 管 理 實 務 。
資 料 來 源 : 蔡 啟 通 (1997, 頁 17)
除 了 組 織 創 新 之 外,另 外 還 有 幾 個 觀 念 常 會 讓 人 容 易 混 淆,例 如「 創 造 力 (creativity)」及「組織變革( organizational change)」。 創 造 力 和 創 新 一 樣 , 既 廣 泛 又 沒 有 精 確 的 定 義 。Mayer(1999)在整理了關於創造力 歷 年 以 來 的 定 義 之 後,他 認 為 雖 然 創 造 力 的 定 義 不 明 確,但 是 學 者 們 卻 有 一 些 共 識:創 造 力 必 須 包 含「原創性(originality)」和「有用性(usefulness)」
兩 個 要 素,缺 一 不 可。創 造 力 通 常 作 用 在 個 人 或 團 隊,而 非 組 織。Hussey
(1997)指出,創新和創造力兩個構念在現實上來說,有著交互重疊的部
分 , 雖 然 兩 者 之 間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但 並 不 相 同 。Amabile( 1996) 更 明 確 指 出,創 造 力 是 在 任 何 領 域 中 產 生 有 用 的 創 意,但 創 新 則 是 在 組 織 中 成 功 的 執 行 創 意;其 中 的「 組 織 」與「 執 行 」二 字,更 是 一 語 道 破 其 間 的 差 異
所 在 。 此 外 尚 有 Rogers(1983)、Kanter(1988)等人,對於創造力和創 新 之 間 的 區 隔 都 不 脫 以 上 所 述。West 和 Farr(1990)認為「創造力是一種 認 知 的 過 程,其 中 牽 涉 到 新 的 和 有 用 的 概 念 的 產 生,創 新 則 是 一 種 社 會 化 的 過 程,其 中 包 含 了 提 出 新 的 概 念 和 加 以 應 用 」;Amabile(1988)則為創 新 與 創 造 力 之 間 作 了 連 結,他 認 為「 創 新 過 程 的 核 心 要 素,就 是 個 人 創 造 性 觀 念 的 產 生 , 而 組 織 創 新 就 是 組 織 將 個 人 創 造 力 加 以 成 功 實 踐 的 展 現 」, 本 研 究 在 這 一 點 上 , 同 意 並 採 用 Amabile 這樣的概念。
那 麼 組 織 創 新 呢 ? 我 們 在 前 面 定 義 過,組 織 創 新 是「 包 括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生 產 過 程 與 結 果,在 管 理 方 式 與 生 產 技 術 上,能 夠 有 更 新 的 形 式 或 是 具 體 的 行 動 , 就 稱 為 組 織 創 新 」。 因 此 可 以 看 出 , 除 了 產 生 本 體 的 不 同 之 外
( 個 人 和 組 織 ), 組 織 創 新 更 帶 有 強 烈 的 實 行 (implementation)意味。
除 了 創 造 力 之 外 , 組 織 創 新 的 概 念 也 常 會 和 組 織 變 革 混 淆 。 莊 立 民
(2002,頁 19)指出:「所謂的創新都是變革,但並不是所有的變革都是 創 新 」。 根 據 Cummings 和 Worley(1999, 40-41)的定義,組織變革是一 種 計 畫 性 的 變 革,是 一 種 調 整 策 略、架 構 及 提 升 組 織 效 能 過 程 的 活 動。Hage
(1999)則指出,如果「環境變革將會導致組織形式轉為有機式組織,進
而 邁 向 組 織 創 新 」這 樣 的 關 連 性 存 在,則 組 織 創 新 的 研 究 領 域 可 以 擴 張 到 結 構 權 變 論、政 治 理 論、組 織 生 態 理 論、機 構 理 論 等 概 念,當 組 織 創 新 的 觀 點 予 以 適 度 擴 張 時,可 做 為 內 部 組 織 關 係 與 組 織 變 革 的 理 論 基 礎( 引 自 莊 立 民 ,2002,頁 19)。由此可以看出,組織創新會為組織帶來改變,但 組 織 變 革 的 範 圍 則 包 括 個 人 、 團 體 和 組 織 , 可 能 是 對 個 人 進 行 訓 練 與 發 展 , 或 是 對 團 體 或 組 織 , 以 及 組 織 結 構 與 制 度 等 層 面 進 行 干 預 方 案
(Robbins, 1990),這些訓練發展活動或是干預方案可能是全新的,但未 必 帶 有 組 織 創 新 的 涵 意 在 內。也 就 是 說,組 織 創 新 可 以 帶 動 組 織 變 革,但 組 織 變 革 則 可 能 僅 僅 涉 及 改 變 , 並 未 具 有 創 新 的 概 念 存 在 。
參、 組織創新的理論與模式
Damanpour(1991, 579-581)曾經整理組織創新的相關理論,將與組 織 創 新 的 相 關 模 式 研 究 分 為 以 下 幾 種 :
一、 機 械 式 和 有 機 式 組 織 (mechanistic and organic organizations):Burns 和 Stalker(1961)曾經以電子工廠為研究對象,從中區辨出機械式組 織 與 有 機 式 組 織 的 不 同。根 據 他 們 的 研 究 指 出,機 械 式 組 織 比 有 機 式 組 織 的 複 雜 性 更 低 、 正 式 化 與 集 權 化 更 高 、 內 外 在 的 溝 通 程 度 更 低 、 垂 直 的 差 異 化 更 高 ; Burns 和 Stalker 所提出的有機式組織的主要組 成 元 素 , 可 以 促 進 組 織 的 創 新 (Nicholson, 1990; Nystrom, 1979)。
Damanpour(1991)認為機械式和有機式組織是連續帶的兩端,於是 有 些 學 者 嘗 試 去 找 出 介 於 兩 者 之 間 的 中 間 形 式 (intermediate types),
在 此 狀 況 下 所 檢 視 的 組 織 創 新,是 具 有 時 間 性 的(Damanpour & Evan, 1990),換句話說,組織可以區分為持續創新(continually innovative)
的 有 機 式 組 織 、 持 續 無 創 新 (continually noninnovative)的機械式組 織、以 及 間 歇 式 創 新(intermittently innovative)的中介性組織。這三 種 組 織 都 各 有 其 特 性,尤 其 中 介 性 組 織,其 特 性 是 具 有 高 度 的 適 應 性 以 及 高 度 績 效 , 這 也 是 眾 人 心 目 中 的 理 想 形 式 。
二、 雙 核 心 模 式 (the dual-core model):雙核心模式的理論是依據管理和 技 術 創 新 兩 者 的 區 別 而 來(Daft, 1978)。根據雙核心模式,機械式組 織 對 於 管 理 創 新 較 為 有 利,有 機 式 組 織 則 對 技 術 創 新 較 有 幫 助(Daft, 1989)。
三、 雙 邊 俱 利 模 式 (the ambidextrous model):雙邊俱利模式的理論是依 據 採 取 創 新 行 動 的 兩 個 階 段( 啟 動 階 段 和 實 行 階 段 )之 間 的 差 別 而 來
(Duncan, 1976)。根據雙邊俱利模式,有機的組織形式可以促進創新 的 啟 動 (initiation ), 機 械 的 組 織 形 式 則 可 以 促 進 創 新 的 實 行
(implementation)。
四、 雙 核 心 與 雙 邊 俱 利 模 式 (the dual-core and ambidextrous models):這 個 模 式 嘗 試 整 合 雙 核 心 模 式 與 雙 邊 俱 利 模 式。它 的 前 提 是 根 據 前 兩 個
模 式 而 來,將 技 術 vs.管理、啟動 vs.實現兩者結合,認為有機式組織 可 以 促 進 「 技 術 創 新 的 啟 動 」, 機 械 式 組 織 則 可 以 促 進 「 管 理 創 新 的 實 現 」。 但 是 , 並 不 代 表 組 織 因 素 會 對 「 管 理 創 新 的 啟 動 」 以 及 「 技 術 創 新 的 實 現 」 有 所 影 響 (Damanpour, 1988)。
五、 創 新 的 躍 進 (radicalness of innovation):這個模式是由 Hage(1980)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 他 假 設 如 果 能 夠 對 於 組 織 中 「 優 勢 結 盟 (dominant coalition)」持有對於改變的正面態度的話,再結合專家的全心投入,
那 麼 就 能 夠 促 進「 躍 進 式 的 創 新 」。這 裡 面 包 括 兩 個 重 要 的 變 數:「 對 於 改 變 的 管 理 態 度 」 以 及 「 技 術 相 關 知 識 的 資 源 」。 對 於 「 技 術 相 關 知 識 的 資 源 」來 說,意 涵 著 組 織 技 術 資 源 的 深 度 及 潛 在 能 力,研 究 顯 示 這 個 資 源 能 夠 促 進 躍 進 式 的 創 新,但 是「 對 於 改 變 的 管 理 態 度 」則 會 對 躍 進 式 創 新 有 抑 制 的 作 用 。
Damanpour 在歸納這些理論與模式之後指出,大多數的理論是以「機 械 式 組 織 vs.有機式組織」與「雙核心模式」為主的,少部分是以「創新 的 躍 進 」為 主,極 少 數 則 是 以「 雙 邊 俱 利 模 式 」為 主,至 於「 雙 核 心 與 雙 邊 俱 利 模 式 」則 主 要 是 用 來 解 釋 雙 核 心 模 式 與 雙 邊 俱 利 模 式 之 間 的 重 疊 部 分。Damanpour 認為,未來在組織創新上的研究,應該採取多元向度的取 向(Damanpour, 1991, 581)。Damanpour 之後,Wolfe(1994, 407)也整理 組 織 創 新 的 文 獻 資 料 , 歸 納 出 三 類 研 究 的 流 派 :
一、 創 新 的 擴 散 (Diffusion of innovation research, DI):主要關心的問題 是:創 新 的 行 為 是 藉 由 什 麼 樣 的 模 式(pattern)擴散出去的?在空間 與 時 間 軸 上 如 何 進 行 擴 散 ? 擴 散 的 現 象 如 何 解 釋 ? 速 率 如 何 預 測 ? Rogers(1983)發現影響創新擴散的因素共有六項:1.採用者的特質;
2.採用者所屬的社會網路;3.創新的特性;4.環境的特質;5.和他人溝 通 有 關 創 新 的 過 程 ;6.推動創新的那些人的特質。在 DI 的研究中,
常 出 現 的 研 究 限 制 就 是 DI 假定創新的單位是不變的,所定義的潛在 採 者 的 母 群 也 幾 乎 相 等 , 但 是 在 實 際 情 況 下 幾 乎 不 可 能 存 在
(Tornatzky & Fleischer, 1990, 122)。
二、 組 織 的 創 新(Organizational innovativeness research, OI):主要關心的 重 點 是: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決 定 性 因 素(determinants)究竟有哪些?這 個 研 究 流 派 是 探 討 個 人 、 組 織 、 與 環 境 的 變 數 對 組 織 創 新 造 成 的 影 響 , 將 組 織 創 新 視 為 依 變 數 , 自 變 數 則 集 中 在 組 織 結 構 上 ,Wolfe 歸 納 後 認 為 , 也 許 結 構 變 數 是 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主 要 決 定 性 因 素
(Damanpour, 1988; Kim, 1980; Kimberly & Evanisko, 1981)。在 OI 的 研 究 限 制 上,因 為 是 以 變 數 觀 點 來 看 待 創 新,因 此 在 創 新 過 程 中 所 發 生 的 改 變 會 被 忽 略 , 而 且 是 以 採 用 的 決 策 為 主 , 而 非 實 行 的 狀 況
(Radnor, Feller, & Rogers, 1978),換句話說,採用不一定等於實行。
三、 過 程 理 論 的 研 究 (Process theory research, PT):主要關心的重點是:
組 織 在 實 行 創 新 的 時 候,要 經 過 什 麼 樣 的 組 織 內 部 過 程 ? 創 新 是 如 何 產 生 、 發 展 、 成 長 、 或 是 終 止 的 ?PT 不像 DI 或是 OI 那樣以變數的 研 究 模 式 進 行,而 是 將 發 展 創 新 和 實 行 創 新 的 一 系 列 臨 時 性 活 動 切 割 成 不 同 的 重 點 , 因 此 可 以 避 免 OI 研究中各個自變項之間的交互作用
(Downs, 1978)。相較於 DI 與 OI 來說,PT 研究較偏向質性研究
(Rogers, 1983; Van de Ven and Angle, 1989)。
Wolfe( 1994) 所 提 出 的 三 個 流 派 , 廣 受 後 續 學 者 的 接 受 與 採 用 , 加 上 他 明 確 指 出 :「 在 組 織 創 新 的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中 , 最 一 致 的 現 象 就 是 : 所 有 的 研 究 結 果 都 不 一 致 」(Wolfe, 1994, 405),更確立了這個研究領域不但 多 樣 化 , 更 缺 乏 單 一 的 理 論 基 礎 , 這 也 是 諸 多 學 者 專 家 努 力 的 目 標 。
Read(2000)針對以往的文獻進行探討,也同意 Wolfe 的看法,為了 朝 向 單 一 的 理 論 基 礎 邁 進 ,Read 以開放系統模式(open systems model)
為 組 織 創 新 研 究 的 基 礎(Read, 2000, 98-99),將組織置於產業或是國家的 情 境 脈 絡 中,探 討 組 織 創 新 的 投 入、轉 換、產 出、回 饋 等;後 續 的 研 究 又 加 上 了 混 沌(chaos)理論的概念,強調未來面對多元化競爭情境的組織,
將 會 變 成 一 個 具 有 敏 感 性 的 動 態 系 統 , 具 有 非 線 性 與 無 法 預 測 的 改 變 。
肆、 影響組織創新的主要因素
Damanpour(1991)指出,創新的採用通常會對組織的績效和效能有 正 面 的 貢 獻;他 認 為 創 新 是 一 種 改 變 組 織 的 方 法,同 時 組 織 的 內 外 在 環 境 都 會 對 創 新 造 成 影 響 , 這 些 影 響 可 以 分 為 個 人 、 組 織 、 以 及 環 境 等 三 類 , 其 中 組 織 部 分 是 最 常 被 學 者 拿 來 研 究 的,且 有 些 學 者 指 出,組 織 因 素 正 是 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主 要 因 素(Damanpour, 1988, 1991; Kim, 1980; Kimberly &
Evanisko, 1981)。在他的研究中,提出 13 項有關組織結構、過程、資源、
文 化 等 的 因 素,整 理 並 探 討 這 些 因 素 和 組 織 創 新 之 間 的 關 係( 如 表 2-2)。
表 2-2 組 織 因 素 與 組 織 創 新 之 間 的 關 係
依 變 項 預 期 關 係 為 何 如 此 預 期 的 依 據 專 精 化
specialization
正 向 不 同 種 類 的 專 家 可 以 提 供 更 廣 博 的 知 識 庫
(Kimberly & Evanisko, 1981 ), 並 且 增 加 主 意
(ideas ) 之 間 的 交 互 孕 育 ( cross-fertilization )
(Aiken & Hage, 1971)。
功 能 差 異 functional differentiation
正 向 在 功 能 不 同 的 單 位 之 間 形 成 專 家 的 結 盟
(Baldridge & Burnham, 1975),如此可以 同 時闡 述 並 引 進 該 單 位 技 術 系 統 中 的 改 變 , 進 一 步 影 響 他 們 所 屬 管 理 系 統 的 改 變 。
專 業 化
professionalism
正 向 增 加 跨 越 邊 界 (boundary-spanning) 的 活 動 。 增 進 自 信 , 並 且 對 於 超 越 現 況 作 出 承 諾 (Pierce &
Delbecq, 1977)。
正 式 化
formalization
負 向 具 有 彈 性 , 而 且 比 較 不 強 調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規 則 , 能 夠 促 進 創 新 (Burns & Stalker, 1961; Thompson, 1965; Aiken & Hage, 1971)。較低 程度的正 式 化會 使 組 織 比 較 開 放 , 進 而 鼓 勵 新 的 主 意 和 行 為
(Pierce & Delbecq, 1977)。
集 權 化
centralization
負 向 決 策 權 的 集 中 將 對 具 有 創 意 的 解 決 辦 法 有 阻 礙 作 用 ; 對 於 創 新 來 說 , 權 力 的 分 散 是 必 須 的 ; 具 有 參 與 感 的 工 作 環 境 , 可 以 藉 由 增 加 組 織 成 員 的 覺 察、承 諾、與 涉 入 來 促 進 創 新(Thompson, 1965)。
表 2-2( 續 )
依 變 項 預 期 關 係 為 何 如 此 預 期 的 依 據 傾 向 改 變 的
管 理 態 度 managerial attitude toward change
正 向 如 果 管 理 階 層 表 現 出 比 較 傾 向 創 新 的 態 度 , 就 能 導 引 出 一 種 組 織 內 部 的 氣 候 , 進 一 步 促 成 創 新 。 在 創 新 實 行 的 階 段 中 , 如 果 個 人 或 是 單 位 之 間 產 生 了 協 調 和 衝 突 的 情 形 時 , 就 特 別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的 支 持 。
管 理 任 期 managerial tenure
正 向 管 理 者 任 職 時 間 的 長 短 , 對 於 如 何 完 成 任 務 、 管 理 政 治 性 的 程 序 、 以 及 獲 得 所 需 的 產 出 等 , 都 能 提 供 合 法 性 以 及 相 關 的 知 識 。
技 術 知 識 資 源 technical knowledge resources
正 向 技 術 知 識 資 源 愈 豐 富 , 新 的 技 術 概 念 就 愈 能 夠 被 瞭 解 , 要 發 展 和 實 行 這 些 新 主 意 的 程 序 也 就 愈 容 易 達 成 (Dewar & Dutton, 1986)。
管 理 強 度 administrative intensity
正 向 管 理 者 所 佔 的 比 例 愈 高 , 愈 能 夠 促 進 創 新 , 因 為 創 新 的 成 功 採 用 大 多 數 仰 賴 於 提 供 領 導 、 支 持 和 協 調 的 管 理 者 而 來 ( Daft & Becker, 1978;
Damanpour, 1987)。
資 源 貧 乏 slack resources
正 向 資 源 缺 乏 會 讓 組 織 嘗 試 向 外 購 買 創 新 、 承 受 失 敗 、 負 擔 構 築 創 新 的 成 本 , 以 及 為 了 實 際 需 求 而 探 索 新 的 主 意 (Rosner, 1968, 615)。
外 部 溝 通 external
communication
正 向 組 織 成 員 對 環 境 的 檢 視 , 以 及 在 組 織 外 界 所 進 行 的 專 業 活 動 , 能 夠 帶 來 創 新 的 主 意 (Jervis, 1975;
Miller & Friesen, 1982)。具 有創 意的組織 , 能夠 和 他 們 所 處 的 外 在 環 境 有 效 率 地 交 換 資 訊
(Tushman, 1977)。
內 部 溝 通 internal
communication
正 向 在 組 織 裡 促 進 主 意 的 散 佈 , 並 且 增 加 這 些 主 意 的 數 量 和 多 元 性 , 將 可 以 導 致 主 意 之 間 的 交 互 孕 育
(Aiken & Hage, 1971),同 時創 造出適合 新 主意 生 存 的 環 境 (Ross, 1974)。
垂 直 差 異 vertical
differentiation
負 向 階 層 式 的 階 級 會 增 加 溝 通 管 道 之 間 的 連 結 , 使 得 各 階 級 之 間 的 溝 通 更 加 困 難 , 並 且 抑 制 創 新 主 意 的 流 動 (Hull & Hage, 1982)。
資 料 來 源 :Damanpour( 1991, 558-559)
根 據 Wolfe(1994)的分類,探討影響組織創新主要因素的研究,稱 為 組 織 創 新 的 研 究(Organizational innovativeness research, OI),是探討個 人、組 織、與 環 境 的 變 數 對 組 織 創 新 造 成 的 影 響,將 組 織 創 新 視 為 依 變 數,
自 變 數 則 集 中 在 組 織 結 構 上 ,Wolfe 歸納後認為,結構變數可能是影響組 織 創 新 的 主 要 決 定 性 因 素 (Damanpour, 1988; Kim, 1980; Kimberly &
Evanisko, 1981)。
蔡 啟 通(1997)的主要研究目的在建立並驗證「組織因素」、「組織成 員 整 體 創 造 性 」、「 組 織 創 新 」之 間 的 關 係( 蔡 啟 通,1997,頁 6)。由於立 論 嚴 謹 , 在 國 內 有 關 組 織 創 新 的 研 究 來 說 , 是 一 篇 相 當 值 得 參 考 的 文 獻 。
圖 2-2 蔡 啟 通 的 研 究 架 構 資 料 來 源 : 蔡 啟 通 (1997, 頁 128)
前置變項 中介變項 結果變項
組織整體成員創造性 組織創新
組織背景
產業別 公司歷史 員工人數 資本額 營業額
組織結構
集權化 正式化 專精化
組織創新氣候
促進因素 抑制因素
組織背景 x 組織結構
組織背景 x 組織創新氣候
蔡 啟 通 的 研 究 架 構 如 圖 2-2。他以組織背景、組織結構、組織創新氣 候 等 三 個 變 項,以 及 組 織 背 景 與 組 織 結 構 的 交 互 作 用、組 織 背 景 與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的 交 互 作 用 等 總 共 五 個 變 項,作 為 研 究 的 前 置 變 項,利 用 組 織 成 員 整 體 創 造 性 作 為 中 介 變 項,探 討 其 對 組 織 創 新 的 影 響。然 而 此 一 研 究 有 以 下 的 問 題 :
一、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的 位 置:蔡 啟 通 在 研 究 中 將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和 組 織 因 素 一 起 , 作 為 前 置 變 項 , 但 是 Litwin 和 Stringer(1968)指出,組織氣候 是 介 於 組 織 系 統 變 項 與 動 機 傾 向 的 中 介 變 項 。 而 且 組 織 氣 候 是 一 種
「 組 織 成 員 對 其 身 處 的 工 作 環 境 之 知 覺 描 述 」( 蔡 啟 通,1997,頁 31), 應 該 列 為 組 織 因 素 中 的 環 境 變 項 , 較 為 符 合 邏 輯 。
二、 組 織 因 素 的 探 究:蔡 啟 通 將 組 織 因 素 分 為 組 織 背 景、結 構、創 新 氣 候 等 三 項,如 果 對 照 Daft(2001)的分類,可以發現除了上述創新氣候 的 位 置 不 合 邏 輯 之 外 , 組 織 結 構 的 內 容 只 有 三 項 ( 集 權 化 、 正 式 化 、 專 精 化 ); 蔡 啟 通 (1997,頁 28-29)在文獻探討中列出 15 位學者的 論 點,歸 結 出 這 三 點,但 其 實 是 引 自 吳 秉 恩(1991)與許碧芬(1996)
兩 人 的 研 究 而 來,如 果 能 夠 可 以 有 更 為 深 入 的 探 討,以 求 結 構 構 面 的 完 整 性 , 將 使 組 織 因 素 的 探 討 更 為 完 整 與 深 入 。
三、 組 織 背 景 而 非 組 織 環 境:蔡 啟 通 將 組 織 背 景 列 為 組 織 因 素,本 是 理 所 當 然 , 但 是 細 看 其 組 織 背 景 內 容 , 包 括 產 業 別 與 組 織 規 模 兩 大 部 分 , 並 將 公 司 歷 史、資 本 額、營 業 額 放 進 組 織 背 景 中 進 行 探 討,這 些 方 面 也 有 不 對 稱 的 現 象,因 為 產 業 別、公 司 歷 史、資 本 額 與 營 業 額,只 能 算 是 資 料 描 述 的 背 景 資 料,與 組 織 的 環 境 變 項( 脈 絡 變 項 )有 很 大 的 不 同,在 此 將 這 些 特 性 和 組 織 規 模 放 在 一 起,卻 不 納 入 組 織 文 化、組 織 科 技、組 織 目 標 與 策 略、組 織 環 境 等 重 要 的 組 織 脈 絡 因 素,在 進 行 分 析 時 將 造 成 解 釋 的 缺 漏 。
Read(2000)的研究和 Damanpour(1991)一樣,都是利用文獻回顧 的 方 式,嘗 試 找 出 組 織 創 新 成 功 的 決 定 性 因 素,他 設 定 了 四 個 規 則,包 括:
一 、 必 須 是 四 年 之 內 出 版 的 文 章 ; 二 、 來 源 必 須 為 同 儕 評 鑑 過 (peer
reviewed)的出版品;三、重點必須放在組織創新;四、必須有質化或量 化 的 分 析 過 程 。 最 後 在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Research Policy, 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 等期刊中找到 15 篇學術論文,
針 對 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因 素 加 以 分 析,找 出 如 表 2-3 的組織創新決定性因素
(Read, 2000)。
表 2-3 組 織 創 新 的 決 定 性 因 素
作 者 MS CF CN HR TM KN LS CD SP FS CI TE
Atuahene-Gima (1996) X X X X Balbontin & Burnham
(1999)
X X X X X
Spivey, Munson, &
Wolcott (1997)
X X X X X
Tang (1998) X X X X
Sirilli &
Evangelista (1998)
X X
Ozsomer, Calantone, &
Di Bonetto (1997)
X X
Soderquist, Chanaron, &
Motwani (1997)
X X
Cho (1996) X X X X
Zhuang, Williamson, &
Carter (1999)
X X
Hurley & Hult (1998) X X
Keogh (1999) X X
Shaw(1998) X X X
Birchall, Chanaron, &
Soderquist (1996)
X X X X
McGourty, Tarshis, &
Dominick (1996)
X X
Zien & Buckler (1997) X X X X
總 計 9 8 7 5 4 3 2 2 2 2 2 1
資 料 來 源 :Read( 2000, 106)
Read 表中的變數編碼說明如表 2-4。
表 2-4 Read 組 織創 新決定 因素 編碼表 編 碼 說 明
MS 管 理 者 的 支 持 , 以 樹 立 一 種 創 新 的 文 化 CF 以 顧 客 或 市 場 為 導 向
CN 內 在 和 外 在 的 溝 通 和 網 路 HR 強 調 創 新 的 人 力 資 源 策 略 TM 團 隊 與 團 隊 工 作
KN 知 識 管 理 、 發 展 與 外 包 LS 領 導
CD 創 造 性 的 發 展 SP 策 略 的 樣 態 FS 具 有 彈 性 的 結 構 CI 持 續 性 的 改 善 TE 科 技 的 採 用
資 料 來 源 :Read( 2000, 106)
莊 立 民(2002)的研究目的主要是以台灣資訊電子業為例,建構組織 創 新 模 式,其 中 包 括 建 構 組 織 創 新 衡 量 量 表,建 構 組 織 創 新 歷 程 模 式,最 終 完 成 組 織 創 新 衡 量 模 式 , 並 加 以 驗 證 。 其 研 究 以 Amabile、蔡啟通等人 的 研 究 為 依 據,並 且 兼 重 質 化 與 量 化 研 究,可 說 相 當 複 雜 與 嚴 謹,且 為 後 續 的 許 多 研 究 所 採 用 。 其 組 織 架 構 如 圖 2-3。
莊 立 民(2002)的研究嘗試建構組織創新的模式,他依據 Wolfe(1994)
的 看 法,將 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因 素 分 為 個 人 變 項、組 織 變 項 與 環 境 變 項 等 三 類;個 人 變 項 主 要 是 指 創 造 性 的 人 格 特 質,組 織 變 項 包 括 組 織 特 性 與 組 織 結 構,環 境 變 項 包 括 環 境 的 不 確 定 性、變 動 的 頻 率、變 動 的 規 模、以 及 環 境 的 複 雜 性 ( 莊 立 民 ,2002,頁 78)。在莊立民的研究中,同時將個人、
組 織 與 環 境 變 項 放 入 模 式 中 進 行 探 討,以 求 其 完 整 性,但 是 Downs(1978)
曾 經 提 醒 研 究 者,在 組 織 創 新 研 究(OI)中最為學者所詬病的,就是決定 組 織 創 新 的 因 素 過 多 , 以 及 各 個 變 項 之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太 過 顯 著 (Downs,
1978),如果像莊立民一樣將這許多變數同時投入組織創新的模式中,勢 必 造 成 以 上 的 問 題,雖 顧 及 其 完 整 性,卻有 可 能 造 成 其 他 難 以 解 釋 的 情 況。
圖 2-3 莊 立 民 的 研 究 架 構 資 料 來 源 : 莊 立 民 (2002, 頁 78)
組織創新衡量模式 組織創新歷程模式
組織創新量表
AHP 法 質化方法
量化方法 模式建
構研究
組 織 創 新 模 式 建 構 與 實 證
組織創新的影響因素 1. 個人變項:創造性人格 特質。
2. 環境變項:環境的不確 定性、變動的規模、變動 的頻率、複雜性。
3. 組織變項:組織特性、
組織結構。
組織創新 技術創新 管理創新
組織績效
半導體產業
電腦及週邊產業
通訊產業
光電產業 組織創新
與相關變 項之探討
組織創新 效率模式
之建立 投入產出 評估指標 之建立
DEA 模式 之運用
(CCR 模式)
模式求解
各公司實 證結果分 析
結 論 與 建 議
模式實 證研究
本 研 究 在 取 向 上 , 是 以 組 織 為 研 究 標 的 , 也 就 是 Wolfe(1994)分類 中 的 組 織 變 項 部 分,不 將 個 人 變 項 或 環 境 變 項 納 入。由 於 組 織 變 項 具 有 較 高 的 解 釋 力,因 此 學 者 針 對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也 較 多。莊 立 民(2002)就將這 些 組 織 變 項 分 為 組 織 特 性、組 織 文 化 和 組 織 氣 候、與 組 織 結 構 設 計 等 部 分 進 行 探 討 ( 莊 立 民 ,2002,頁 40-46),簡要說明如下:
一、 組 織 特 性 與 組 織 創 新:組 織 特 性 包 括 產 業 別、組 織 生 命 週 期、與 組 織 規 模。由 於 組 織 生 命 週 期 的 切 節 點 不 易 拿 捏 與 界 定,因 此 僅 以 產 業 別 與 組 織 規 模 說 明。以 產 業 別 而 言,在 集 權 化 方 面,製 造 業 與 服 務 業 在 組 織 創 新 的 表 現 沒 有 顯 著 差 異,在 正 式 化 與 專 精 化 方 面,製 造 業 的 組 織 創 新 顯 著 優 於 服 務 業 (Damanpour, 1991; 引 自 莊 立 民 , 2002, 頁 41)。以組織規模來說,有「與組織創新不存在關連性」、「 與 組 織 創 新 存 在 正 向 關 連 」、「 與 組 織 創 新 存 在 負 向 關 連 」 等 三 種 結 果 。
二、 組 織 文 化、組 織 氣 候 與 組 織 創 新:積 極 創 新 的 組 織 文 化 對 組 織 創 新 有 正 面 的 影 響;另 外,組 織 氣 候 會 受 到 組 織 文 化 的 影 響,且 具 有 創 造 性 的 文 化 氣 候 , 更 是 組 織 創 新 的 關 鍵 要 素 ( 莊 立 民 ,2002,頁 42)。
三、 組 織 結 構 設 計 與 組 織 創 新 : 莊 立 民 認 為 , 自 1980 年代以後的學者,
對 於 組 織 結 構 的 分 析 構 面 多 以 集 權 化、正 式 化 與 專 精 化 三 者 為 主,並 指 出 ,Damanpour(1991)發現集權化與組織創新呈現負相關,正式 化 與 組 織 創 新 無 相 關 性 存 在,專 精 化 與 組 織 創 新 呈 現 正 相 關。蔡 啟 通
(1997)則發現,集權化程度愈高,組織創新愈低;正式化程度愈高,
組 織 創 新 愈 高 ; 專 精 化 程 度 愈 高 , 組 織 創 新 愈 低 。 顯 然 Damanpour 與 蔡 啟 通 兩 人 的 結 論 不 同 。
莊 立 民 的 分 類 與 說 明 值 得 討 論。首 先,組 織 規 模、組 織 文 化、組 織 結 構 等,都 屬 於 Daft(2001)所指的結構構面與脈絡構面要素,在莊立民的 分 類 中 雖 然 都 視 為 組 織 變 項,但 分 類 卻 不 夠 明 確,他 將 結 構 設 計 與 組 織 文 化 分 開 來 看,又 將 屬 於 結 構 構 面 中 的 集 權 化、正 式 化、專 精 化 等 三 項 劃 為 組 織 特 性 之 中 , 而 非 Daft 所指的結構構面,也未如 Daft 所指,將組織文
化 視 為 脈 絡 構 面 的 要 素;再 者,他 指 出 Damanpour 與蔡啟通的研究一致,
但 是 其 實 只 有 集 權 化 一 項 達 到 一 致 , 另 外 兩 項 尚 有 矛 盾 之 處 。 研 究 者 認 為,在 組 織 因 素 的 分 析 上,可 以 依 莊 立 民 的 研 究 為 基 礎,再 做 些 許 的 調 整 和 修 改 , 以 便 更 具 有 系 統 性 、 更 合 乎 研 究 目 的 。
伍、 組織創新的衡量
本 研 究 在 分 類 上 是 屬 於 Wolfe(1994)所提的組織創新的研究(OI),
以 組 織 創 新 為 依 變 項,探 討 組 織 變 項 對 組 織 創 新 的 影 響,因 此 在 組 織 創 新 的 衡 量 上 特 別 重 要。究 竟 在 文 獻 中,學 者 專 家 如 何 衡 量 組 織 創 新 ? 是 本 段 的 重 點 。
Higgins(1995)曾經提出創新方程式(innovation equation),用來說 明 組 織 創 新 的 構 成 概 念 , 如 圖 2-4。
圖 2-4 Higgins 所提 出的創 新方 程式 資 料 來 源 :Higgins(1995, 33)
Higgins 認為,組織想要獲得以創新為基礎的核心能力,必須採用以 上 的 創 新 方 程 式,也 就 是 說,創 造 力 會 產 生 在 適 當 的 組 織 文 化 中,其 結 果 就 是 創 新( 創 造 力 加 上 組 織 文 化 等 於 創 新 );Higgins 又針對這三個概念進 一 步 說 明,個 人 和 團 體 的 創 造 力 如 果 能 夠 和 正 確 的 組 織 文 化 相 結 合,就 能 夠 導 致 四 種 創 新 : 產 品 (product)、過程(process)、行銷(marketing)、
管 理 (management ), 組 織 創 新 就 是 這 四 種 創 新 的 總 和 。 Higgins 利 用 McKinsey 公司所提出的 7S(策略、結構、系統、形式、幕僚、共同價值、
技 能 )作 為 診 斷 組 織 創 新 的 指 標,並 引 進 創 新 商 數 量 表(Innovation Quotient 創造力
Creativity
組織文化 Organizational Culture
創新 Innovation
正確的創造力程 序(processes),
結合個人和團體 的創造力
正確的可能性
(right possibilities)
包括產品、過程、
行銷、管理等四種 創新的產物
Inventory, IQI),共計 49 題(每類 7 題),再分成四種創新的量表題目,
例 如 產 品 創 新 問 卷 共 有 14 題,由 7 個 S 中的每一個提供兩題組成。Higgins
的 IQI 量表為實務上提供了良好的衡量工具,但是並未提及相關的信效度
分 析,所 分 析 的 類 別( 產 品、過 程、行 銷、管 理 )又 和 一 般 學 者 的 分 類 不 同 ( 躍 進 與 漸 進 、 產 品 與 過 程 、 管 理 與 技 術 ), 所 以 未 能 真 正 普 及 使 用 。
蔡 啟 通 (1997) 採 用 多 元 觀 點 , 將 組 織 創 新 定 義 為 :「 在近三 年 內,
組 織 由 內 在 產 生 或 由 外 部 購 得 的 技 術 產 品 或 管 理 措 施 之 創 新 廣 度 及 深 度 。 創 新 廣 度 包 括 設 備 、 系 統 、 政 策 、 方 案 、 過 程 、 產 品 、 服 務……等;
創 新 深 度 則 包 括 各 項 創 新 對 企 業 經 營 之 重 要 性、影 響 程 度、成 長 期 潛 在 獲 利 性……等」(蔡啟通,1997,頁 16)。依據 Daft(1978)的觀點,他在組 織 創 新 部 分 共 編 定 兩 個 分 量 表,分 別 測 量 管 理 創 新 與 技 術 創 新。管 理 創 新 部 分 包 括 15 個題目,主要是根據組織的五種功能方向:組織、規劃、用 人、領 導、控 制 與 服 務 等 來 編 定;技 術 創 新 部 分 包 括 7 個題目,由組織的 產 品、製 程、設 備 等 方 面 來 編 定,這 兩 個 分 量 表 都 是 採 用 李 克 特 六 點 量 表 進 行 衡 量 。 經 過 信 度 分 析 之 後 , 管 理 創 新 與 技 術 創 新 的 Cronbach’s α值 分 別 為 0.9414 與 0.8944,都達到相當高水準的信度標準。這份量表也成 為 後 續 學 者 進 行 組 織 創 新 研 究 時 , 重 要 的 參 考 依 據 。 例 如 王 柏 年 (1999)
在 其 研 究 「 高 科 技 產 業 革 新 性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制 度 與 組 織 創 新 之 關 係 」 中 , 所 編 定 的 組 織 創 新 量 表 , 就 是 依 據 蔡 啟 通 的 量 表 而 來 。
劉 碧 琴(1998)的研究主要在探討「個人創越、企業文化對組織創新 的 影 響 」,研 究 中 的 組 織 創 新 問 卷 是 取 材 於 Cooper 和 Kleinschmidt(1987)
的 產 品 創 新 衡 量 問 卷 , 與 翁 明 祥 (1989)所編製的技術創新問卷,共有 9 個 題 項 , 採 取 李 克 特 七 點 量 表 測 量 , 其 整 體 的 Cronbach’s α值為 0.963,
也達到相當高的水準,但是僅用 9 個題項測量組織創新,可能會有所缺漏,
在 分 類 上 也 有 缺 失 , 不 為 本 研 究 所 採 用 。
沈 明 權(1999)的研究主要探討個人特質、組織特性與組織創新之間 的 關 係,其 組 織 創 新 量 表 分 為 四 個 構 面:制 度 與 領 導 創 新、國 際 化 與 組 織 變 革、產 品 創 新、製 程 創 新,共 有 30 個題項,整體的 Cronbach’s α值為
0.963,具有相當高的信度水準。不過其分類與文獻有較大的差異,其組織 特 性 包 括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智 慧 財 產 權 管 理 」、「 產 學 合 作 」 等 三 項 , 也 和 一 般 學 者 所 提 的 組 織 特 性 有 所 差 異 , 實 用 性 較 為 不 足 。
蔡 明 田、莊 立 民 與 胡 聯 國(2001)在組織創新的衡量上,可說相當完 整,在 其 研 究「 組 織 創 新 模 式 建 構 與 實 證 之 研 究 - 以 台 灣 資 訊 電 子 業 為 例 」 中,透 過 文 獻 分 析、人 員 深 度 訪 談 及 小 群 體 技 術,建 構 初 步 的 組 織 創 新 評 估 指 標 系 統,並 透 過 多 變 量 統 計 分 析 與 因 素 分 析 及 層 級 分 析 程 序 法,建 立 評 估 指 標 權 重,最 後 建 構 出 組 織 創 新 的 評 估 模 式( 莊 立 民,2002,頁 68)。
這 個 衡 量 模 式 也 成 為 莊 立 民 後 續 建 立 組 織 創 新 量 表 的 重 要 依 據。莊 立 民 認 為 , 以 往 組 織 創 新 的 問 卷 多 為 認 知 型 問 卷 , 只 能 對 於 主 觀 指 標 進 行 分 析 , 有 其 缺 陷 與 限 制,因 此 加 入 了 客 觀 指 標 與 權 重 的 觀 念,並 發 展 出 組 織 創 新 的 計 算 公 式 , 使 得 組 織 創 新 的 衡 量 更 為 嚴 謹 。
陸、 小結
在 探 討 組 織 創 新 的 定 義、內 涵、相 關 理 論 與 模 式、影 響 組 織 創 新 的 主 要 因 素 、 以 及 組 織 創 新 的 衡 量 方 式 之 後 , 本 研 究 以 Wolfe(1994)的研究 與 整 理 為 基 礎,採 取 組 織 的 創 新(OI)為主要觀點來進行研究;將組織創 新 視 為 依 變 數 , 自 變 數 則 集 中 在 組 織 結 構 上 , 探 究 其 對 於 組 織 創 新 的 影 響。在 組 織 創 新 的 衡 量 構 面 與 方 式 上,本 研 究 採 用 蔡 啟 通(1997)的分析 構 面 為 主,並 利 用 其 組 織 創 新 問 卷 進 行 組 織 創 新 程 度 的 調 查,作 為 依 變 項 的 分 數 依 據。然 而 組 織 結 構 包 括 哪 些 重 要 因 素 ? 各 學 者 專 家 都 有 不 同 的 看 法。接 著 本 研 究 將 探 討 組 織 因 素 的 內 涵,以 及 與 組 織 創 新 之 間 的 關 係,進 一 步 衍 生 出 本 研 究 的 自 變 項 內 涵 。
第二節 組織因素與組織創新
組 織 是 抽 象 的,我 們 可 以 時 時 體 會 到 組 織 的 存 在,可 是 對 於 組 織 的 定 義 卻 是 人 言 人 殊。一 般 而 言,我 們 會 希 望 能 夠 找 出 各 種 不 同 組 織 的 共 同 特 質 , 以 便 於 描 述 這 個 組 織 , 這 些 共 同 特 質 , 本 研 究 將 其 稱 為 組 織 因 素 。
組 織 因 素 既 然 是 用 來 描 述 組 織 用 的,因 此 隨 著 描 述 者 的 角 度 不 同,所 得 到 的 組 織 因 素 也 互 有 差 異。以 下 分 別 針 對 幾 位 著 名 學 者 所 提 出 的 組 織 因 素 分 類 進 行 說 明 。
壹、 Daft 的組織因素分類
Daft 可說是近代相當有名的組織理論學者,他在其著作「Organization theory and design」中首先就為組織理論的分析層級下了清楚的界定:組織 理 論 的 研 究 是 以 組 織 為 主,組 織 外 部 的 環 境 包 括 國 家 的 影 響、其 他 組 織 的 影 響 等,都 視 為 組 織 環 境 脈 絡 的 影 響 因 素,組 織 內 部 則 包 括 兩 個 層 次:團 體 以 及 個 人。Daft 指出,個體行為不是組織理論的重點,這也是組織理論 與 組 織 行 為 不 同 之 處。組 織 行 為(organization behavior)是以微觀的取向 看 待 組 織,著 重 在 組 織 內 部 個 體 的 分 析,例 如 動 機、領 導 風 格、性 格 等 的 探 討 , 以 及 組 織 內 部 認 知 與 情 緒 的 差 異 。 組 織 理 論 (organization theory)
則 是 鉅 觀 取 向,以 整 個 組 織 為 分 析 的 單 位,著 重 在 由 人 所 組 成 的 部 門 和 組 織,以 及 它 們 之 間 結 構 差 異 的 分 析。組 織 行 為 是 組 織 的 心 理 學,組 織 理 論 則 是 組 織 的 社 會 學 (Daft, 2001;李再長編譯,2004,頁 38-39)。
Daft(2001)利用兩個構面來描述組織,如圖 2-5 所示,他將組織構 面 分 為 結 構 構 面 ( structural dimension ) 與 脈 絡 構 面 ( contextual dimension),結構構面描述組織內部的特徵,可以用來量測和進行組織間 的 比 較;脈 絡 構 面 則 描 述 影 響 並 塑 造 結 構 構 面 的 條 件,包 括 組 織 目 標、環 境 、 科 技 、 規 模 、 文 化 等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