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中 溫金玉 行進中的中國佛教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中 溫金玉 行進中的中國佛教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Copied!
18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宗教學系教授、佛學 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佛教與 宗教學理論研究所研究員暨淨土文化研究中心 主持人。兼任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副所長、江 西廬山東林淨土文化研究所副所長、保定佛教 文化研究院院長、中國佛學院普陀山學院、江 蘇佛學院寒山學院研究生導師。研究方向為中 國佛教制度。著述有《慧能法師傳》等九部專 著、《宗教與當代中國社會》等十二部合著,

以及〈佛陀制戒本懷與佛法未來〉等一百八十 餘篇論文。目前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專 案《中國佛教制度史研究》。

溫金玉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宗教學系教授

(2)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一、引言

二○ 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時任中國佛教協會會長學誠法師在告別佛光山之際,

受邀至徒眾講習會特別為僧團講話。學誠法師表示,首先感謝星雲大師及慈惠、慈容、心

定、心培、心保等佛光山諸位法師對代表團的熱情歡迎和周到安排,體現了出家人以寺

院為家,都是一家人,才能如此和諧。學誠法師談及參觀佛光山建築體系規劃後的感想,

從﹁三寶山﹂格局中突出﹁法寶山﹂的構思來看,可以明確﹁法﹂對出家人來說是最重

要的。此外,硬體建設是有形的,但瀏覽星雲大師一生著述的文字,發現﹁大師本身就是

一部無盡藏﹂,無形的智慧更為珍貴。學誠法師還引述佛教發展的歷史,剖析了源自印度

的佛教傳入中國後,能夠因地制宜、與時俱進的本土化歷程和緣由,以及到近現代所面臨

的因應時代變化、保有佛教核心價值等問題,指出﹁不能再用過去的眼光處理今天的問

題﹂,如果佛教團體都能做到包容多元文化的特性,那麼佛教的再興指日可待。受此啟

發,本文將要探討的主題即是從僧團制度建設來看佛教的現代轉型。

二、問題的提出

在佛教傳入中國二千年的發展歷程中,制度的建置與沿革是一個無法忽視的內容。佛

(3)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教作為一種制度性宗教,無論是教團自身建設的需要,抑或是政權的強制執行,其在制度

層面的設置對整個僧團乃至社會的倫理、行為發生著普遍的作用,可以說,制度建設是教

團﹁內修外弘﹂的根本保證。護法安僧,保證了僧團修行理念的落實與踐行;有助王化,

平衡與維護著不同時代的政教格局。從學術發展來看,佛教研究一直成績斐然,特別是中

外學界逐漸有了從以往注重哲學義理的思想史角度開始轉向修持儀軌、寺院管理制度以及

宗教政策等社會史方面研究的趨向,並呈現出一大批研究成果。

代表性的有大陸學者謝重光和白文固︽中國僧官制度史︾、白文固和趙春娥︽中國

古代僧尼名籍制度︾、王永會︽中國佛教僧團發展及其管理研究︾、嚴耀中︽佛教戒律與

中國社會︾、張踐︽中國古代政教關係史︾、李剛︽魏晉南北朝宗教政策研究︾、鄭顯

文︽唐代律令制研究︾、劉長東︽宋代佛教政策論稿︾、王仲堯︽南宋佛教制度文化研

究︾、趙軼峰︽明代國家宗教管理制度與政策研究︾、楊健︽清王朝佛教事務管理︾、

陳金龍︽南京民國政府時期的政教關係︾、何茲全主編︽五十年來漢唐佛教寺院經濟研

究︾、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郝春文︽唐後期五代宋初敦煌僧尼的社會生

活︾、湛如︽敦煌佛教律儀制度研究︾、游彪︽宋代寺院經濟史稿︾、王建光︽中國律宗

通史︾、黃奎︽中國禪宗清規︾、王大偉︽宋元禪宗清規研究︾等;台灣方面有印順︽教

(4)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制教典與教學︾、丁仁淑︽百丈懷海禪師之禪法與禪林清規研究︾、釋能融︽律制、清

規及其現代意義之探究︾、釋依仁︽僧團制度之研究︾、古正美︽從天王傳統到佛王傳

統︾、黃敏枝︽宋代佛教社會經濟史論集︾等;日本學者平川彰︽律藏研究︾、佐藤達玄

︽戒律在中國佛教的發展︾、諸戶立雄︽中國佛教制度史研究︾、竺沙雅章︽中國佛教社

會史研究︾、道端良秀︽中國佛教與社會的交涉︾等;歐美學者Holmes Welsh ︽近代中國 的佛教制度︾、楊慶堃︽中國社會中的宗教︾、謝和耐︽中國五—十世紀的寺院經濟︾、 釋依法The Origins of Buddhist Monastic Codes in China: 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and Study of the Chanyuan Qinggui 、陳懷宇The Revival of Buddhist Monasticism in Medieval Chin

a 等

這些研究對中國佛教制度層面,如僧團戒律、叢林清規、寺院經濟以及政府宗教律令

等作了多方探討,有較好的研究視角與見解。然就中國佛教制度史來說,中國佛教永遠都

是現在進行式,每天都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如學誠法師所言﹁不能再用過去的眼光處理今

天的問題﹂,那麼今天的佛教應如何面對這個光怪陸離、變化莫測的社會呢?希望從中國

佛教制度發展脈絡中,尋找出適應時代,契合人群的度化之道。

三、中國佛教制度所涉及內容

(5)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一)從佛教義理到寺院實體

梳理佛教傳入中國二千年來在制度層面的建置、演變及其規律,旨在揭示佛教在中

國運行與發展的軌跡。佛教首先是一種思想信仰,因此佛教教義成為它的核心內容,但佛

教如同其他宗教一樣,還必須具有由基本信仰所外化和制約的實質外殼,即宗教實體:寺

院、財產、組織、制度等。因之佛教不僅僅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和精神力量,同時也是一

種社會組織型態和物質力量,與社會實際生活發生著密切的連繫。佛教教團既是宗教組

織,又是社會特殊組織,佛教寺院既是宗教活動場所,又是特殊的經濟實體。所以除以往

從教義、教派、文獻、人物、活動等方面入手,再從宗教政策、教團制度和寺院經濟來考

察探索,則中國佛教史的研究就會是全方位的立體展開。

(二)佛制‧ 僧制‧ 王制

僧侶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通常依靠既是宗教活動場所又是特殊經濟實體的寺院來

維繫和運作。在中國佛教史上,僧團自身擁有其完備的僧伽制度,即所謂佛制戒律,祖訂

清規。然而,中國自古是一個皇權至上的國家,不允許在政權的掌控以外,另存一個有勢

力的集團或社會組織。佛教傳入中國,當教團組織發展到一定規模的時候,政權為了加強

對佛教的控制,便逐步在佛教教團之上設立了一套僧官體系和僧籍管理制度。由此可以分

(6)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為兩部分:僧團內規範:即傳自印度的戒律與中國祖師制定的清規;僧團外規範:即由歷

代政府設置的僧務機構所制定並頒布實施的各項宗教政策與管理條例。

1.戒律中的制度設施

(1)律藏的梳理及各家註疏的研究

律典的翻譯,與經論相比較晚,但東晉時在前後不過二十年的時間裡,﹁四律五論﹂

就全部譯就。唐時義淨律師又傳入︽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廣律譯出,除︽五分律︾未曾

弘通外,︽十誦律︾、︽僧祇律︾曾盛行於宋、齊、梁之間。律藏文繁義廣,遂多有註

疏。如︽四分律︾,就有慧光︽略疏︾、智首︽廣疏︾和法礪︽中疏︾。四分律宗創立,

並有南山、相部、東塔三家。道宣律師南山五大部寫就後,對︽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一書註釋者,僅見於︽行事鈔諸家記標目︾的就有六十二家之多。宋元之後,允堪、元

照、蓮池、蕅益、弘贊、元賢、寂光、見月、弘一、慈舟,均有律學的著述存世。梳理此

類文獻可以明了戒律在中國的演變歷程。

律藏的內容通常分為波羅提木叉與犍度二部,包括僧團應守的戒條及禮儀規範等。

出家人除所持守的具體戒條,還有犍度部所涉及的制度,如受戒、布薩、安居、自恣、羯

磨、別住、罪集、滅諍、臥坐具、破僧、儀法等。這些涉及衣食住行的印度僧團規範在傳

(7)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入中土後,均面臨著如何調適的問題。

(2)大乘菩薩戒的盛行

佛教的教誡並非全然忽視人倫關係,經典中隨處皆有救濟眾生的說教。佛教要為社會

民眾所接納,就必須強調大乘菩薩利他的品格,與此相應的大乘菩薩戒因而盛行。比如影

響整個東亞佛教生活且一直被學界質疑的︽梵網經︾,就是以大乘戒經的姿態來出現。說

菩薩戒之大乘典籍甚多,可綜合為梵網與瑜伽二類律典。漢地菩薩戒的經典共有︽菩薩瓔

珞本業經︾、︽梵網經︾、︽瑜伽師地論• 菩薩地戒品︾、︽菩薩地持經︾、︽菩薩善戒

經︾、︽優婆塞戒經︾及其菩薩戒本等六種。菩薩戒屬大乘佛法,與南山律宗是不同的傳

承系統。典籍的完備及弘傳,使菩薩戒逐漸盛行於社會。史籍中可見皇室王公多從高僧受

菩薩戒,反映了中國歷史上政教關係的微妙。

(3)傳戒儀式的確立與演化

戒律決定教團的秩序,出家人剃度、受戒制度更是中土教團一大特色。傳戒作為建立

僧種、續佛慧命的基礎工作,自佛教初創便有多種程式,且隨著佛教的傳播,其儀軌也逐

步豐富,漢地從最初船上受戒到唐道宣的︽關中創立戒壇圖經︾,受戒儀軌演繹著本土化

的歷程。隨之出現有宋一代三壇受戒的形式,到明末更是出現一期完成三壇受戒的儀規,

(8)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這種三壇頓受制度,可謂漢傳佛教傳戒制度的再創制,體現了中土佛教﹁會通之義﹂從理

論到實踐的具體運用。

2.清規中的制度設計

(1)叢林組織制度

叢林組織制度,有學者將其定義為﹁組織職能機構的設置及其管理人員的配置﹂,即

以住持為主、兩序及雜務為輔而構成的禪林組織的基本結構。唐代的寺院組織,延續南北

朝以來由上座、寺主、維那三綱共同負責全寺事務及僧人的管理措施。而在清規中,寺主

改稱住持,成為一寺最高負責人,叢林在權力設置中突出﹁住持﹂權威。對管理層的設置

有﹁兩序﹂相輔,即叢林東西兩序的頭首、知事。大叢林中有四大班首、八大執事之設,

後來列職、序職總有四十八單。在組織架構上,設計出比較完善的人事制度,形成了分工

明確、科層清晰的職事體系,建立起系統化、操作性強的管理構架,形成有效運轉的制度

保障機制。

(2)僧眾管理制度

僧眾管理制度涉及寺院生活的規範,這種管理可謂事無鉅細,包括了修行生活的方方

面面。對外交往方面主要是迎送、遊方、掛單之禮節,對內的管理上則主要有剃度受戒、

(9)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起居修行和亡僧遷化三個部分。此外清規中有結夏、誦戒、請職、貼單、普佛、打七等事

項,特別是﹁普請﹂制度的提出,給中國佛教帶來新的生機。﹁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更

成為叢林生活標誌性的口號。

(3)叢林禮儀活動制度

叢林中關於佛事、法事、人際交往等涉及禮儀的事務規定。如關於祝聖、國忌、祈

禱、佛誕節、涅槃節、達摩忌、百丈忌以及各寺歷代諸祖忌等儀式,皆是律所未定。沙門

﹁燒香咒願,必先國家﹂,突出了王權至上的觀念。此外,叢林中以香、茶湯為載體的人

際交往禮儀貫穿叢林制度始終,從人事任免、對外交往到日常行止,都有一套完備的禮儀

規範。這一部分內容重在表達僧團生活情景與宗教實踐邏輯,由遊行托缽轉變為叢林生

活,體現出佛教對社會的調適性,以及教團與清規、檀信與僧眾之間的互動關係。

3.政府對佛教的規範

(1)僧官制度研究

佛教初傳,事務由負責接待各國來賓的鴻臚寺兼領。至東晉十六國時,教團得到空前

的壯大和發展。如何管理這一急遽膨脹的特殊團體,成為政教雙方都面臨的問題。東晉、

拓跋魏和姚秦先後設置僧官,稱沙門統、昭玄統等。至唐代重設,掌管全國寺院、僧籍、

(10)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僧官補授等,統領天下諸寺,整理佛法。唐中葉後設左、右街僧錄二人,以後歷朝多設立

此職,並設有相應的僧官機構,如明、清時中央設僧錄司等。僧官及其機構由鴻臚寺、禮

部等政府部門轄制。主要任務為掌管僧籍,處理有關佛教事務,充當朝廷與教團間的協調

者。

(2)歷代宗教律令

歷代政府除了僧官制度之外,還通過各種律令來加強對僧團的管理,頒布各種各樣

的僧尼令或僧道格,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限制出家人數,二是限制寺院修建。對出家

人數的限制,主要與出家人可免稅役有關,在農業社會中,所謂﹁一夫不耕,一婦不織﹂

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政府通過發放﹁度牒﹂來控制。比如對年齡、家境、考試經文的限

制,對州府出家名額的配給,還有犯罪、逃奴、避兵役者不得出家等。歷代對﹁私度﹂處

罰極嚴,建立了嚴格的僧籍管理制度。對出家人的法律定位問題,涉及到出家人是否禮拜

君親、出家人犯罪處罰原則,如︽魏書・釋老志︾規定:﹁自今已後,眾僧犯殺人以上罪

者,仍依俗斷。餘犯悉付昭玄,以內律僧制治之。﹂

此外,歷史上俗施僧制,南齊文宣王著︽僧制︾一卷,北魏孝文帝制定︽僧制︾

四十七條,梁武帝提倡素食,令僧尼斷酒肉,成為漢傳佛教一項重大改革。

(11)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3)寺院經濟研究

佛教寺院經濟與世俗王權社會有著千絲萬縷的連繫。南北朝時期,寺莊的出現、以及

佛圖戶、僧祇戶的身分確立,標誌著寺院已由單純的宗教組織蛻變成以宗教關係為紐帶的

封建經濟組織。佛教寺院經濟成為社會經濟結構的組成部分之一,在與以王權為代表的世

俗社會既統一又矛盾的狀態之中,形成相互影響相互運動的利益關係。通過對寺院經濟形

成、發展和其內部構成的剖析,可以看到佛教傳播過程中寺院經濟的發展,寺院經濟的主

要來源及其多元性的特點,如國家統治階層的扶持,士民信徒的捐贈布施,還有歷史上對

寺院的侵奪。由此形成寺院經濟與世俗社會在人口勞力、土地資源、財富分配方面的矛盾

衝突,引發王權對寺院經濟的打壓,揭示寺院在政治和經濟上依附於皇權和世俗地主階級

的關係,所以﹁三武一宗﹂滅佛的發生,是有其深刻的社會背景和經濟因素。

三、制度演變啟示錄

當今海峽兩岸的中國佛教迎來了大好的歷史機遇,也面臨著自身建設的嚴峻挑戰,中

國大陸佛教針對在對外開放、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明確提出新時期佛教界

要﹁加強信仰建設、道風建設、教制建設、人才建設、組織建設﹂的歷史性任務,號召各

(12)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級佛協組織、各個寺院都要大力加強佛教教制的基礎建設,清淨僧伽隊伍,正本清源,研

究制定相應的規範化、制度化的具體辦法和措施,興利除弊,以保證佛教事業健康發展。

二○ 一七年八月中國佛教協會發出︿關於加強教風建設的倡議書﹀,指出教風是佛教的風

貌、風氣、風尚,是佛教整體形象、氣質、涵養的綜合體現。佛教教風建設是保持佛教精

神本色、維護佛教清淨莊嚴形象的根本,是推動佛教事業健康發展的根本,也是充分發揮

佛教積極作用的根本。可以說制度建設是當代中國佛教的根本命脈。重錘響鼓,佛教制度

建設再次提上新的議程,國法與教規的討論也遍及教界與學界。如何因應當代的形勢,重

新構建新時代的叢林制度,當是最為迫切與關鍵的任務。中國佛教未來走向如何,制度的

設計是一個基礎工程。

就筆者所知,大陸佛教界這些年加強了對共住規約的修正、對傳戒制度的規範等工

作。在︽宗教事務條例︾指導下,陸續推出多項實施細則,如︽全國漢傳佛教寺院共住規

約通則︾、︽全國漢傳佛教院校申請學位授予資格辦法︵試行︶︾、︽全國漢傳佛教院校

學位授予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全國漢傳佛教院校教師資格認定辦法實施細則︵試

行︶︾、︽藏傳佛教寺廟經師資格評定和聘任辦法︾、︽南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

法︾、︽藏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漢傳佛教寺院住持任職辦法︾、︽漢傳佛

(13)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南傳佛教寺院住持任職辦法︾、︽藏傳佛教寺廟主要教職

任職辦法︾、︽中國佛教協會直屬寺院管理辦法︾等。

同時,大陸的佛教活動可以感受到有三條主線在相互穿插,對佛舍利的供奉,突出了

﹁佛﹂的主題;對佛學院及講經交流的注重,突出了﹁法﹂的主旨;對傳戒工作的重視,

突出了﹁僧﹂的主題。

比如規範傳戒工作,就是當代僧團建設的重點。中國佛教協會提出堅持以戒為師,

努力端正道風、樹立學風,不斷提高僧團的綜合素質和修學水準。舉辦﹁全國漢傳佛教規

範傳戒研討班﹂和﹁全國漢傳佛教規範傳戒開堂陪堂研討班﹂,對中佛協統一管理規範傳

戒工作以來的成績和經驗進行總結,對傳授三壇大戒的戒本、儀軌、師資、傳戒寺院的資

格、戒期管理和戒子教育等問題深入研討。在此基礎上,對︽全國漢傳佛教寺院傳授三壇

大戒管理辦法︾進行了完善修訂,從源頭入手,確保佛教教職人員的整體素質。這體現了

當代佛教工作的重中之重。

還有開展講經交流活動。中國佛教協會連續十年舉辦講經交流會,組織講經交流巡

講,召開講經交流工作座談會,設立漢傳佛教講經交流基地,舉辦三大語系佛教代表主講

的講經示範,發掘和培養了一批中青年弘法人才,引領全國佛教界逐步形成讀誦、研習、

(14)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講授、實踐經典的良好風氣,在促進佛教界加強自身建設、探索與時俱進的講經弘法方式

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全國漢傳佛教界弘法利生的積極性、主動性進一步提高。講經交流

活動自舉辦以來,從漢傳佛教發展到三大語系,從大陸延伸到了港澳台地區。講經交流活

動既傳承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又適應當代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要求,是中國當代佛教探

索創新的一大亮點,值得進一步的推廣和深化。中國佛教協會倡議全國佛教界以經典為依

據、問題為導向、信眾為指歸,繼續深入開展講經交流活動。一、高度重視,統籌協調,

拓展講經交流新局面;二、高樹法幢,普利人天,樹立講經弘法新風尚;三、繼往開來,

與時俱進,培養講經說法新僧才;四、以法為依,契理契機,開創弘法利生新境界。

目前有十六部經典進入講經選題範圍,分別是︽金剛經︾、︽心經︾、︽阿彌

陀經︾、︽普賢菩薩行願品︾、︽佛遺教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六祖

壇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十善業道經︾、︽八大人覺經︾、︽善生經︾、

︽四十二章經︾、︽藥師經︾、︽地藏經︾、︽勝鬘經︾、︽維摩詰所說經︾。十年磨一

劍,全國性的講經交流活動從﹁漢傳佛教講經交流會﹂擴展為﹁中國佛教講經交流會﹂;

從單一的講經交流,發展成為融交流、研討、培訓、巡講為一體的全國性、高規格的講經

交流活動。讓中國佛教的講經交流契入時代文化,讓中國佛教講經交流和經典闡釋注入生

(15)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命的體驗、融入世界佛教和世界文化。在中國佛教走向世界時,需要關注佛教大藏經的整

理、編纂和傳播,以及海外道場的發展。

與大陸佛教相比,台灣佛教因組織系統的差異,而體現出不同的風格。以佛光山為

例,在星雲大師﹁人間佛教﹂運動的旗幟下,制度建設納入到﹁人間佛教戒定慧﹂的整體

設計之中。星雲大師指出:﹁佛教退守到出世的清修,失去了佛教入世的精神;佛教退守

到山林的遁世,失去了佛教對信眾的服務;佛教退守到玄妙的空談,失去了對佛化事業的

實踐;佛教退守到消極的講說,失去了佛教積極奮鬥的真義。﹂

1回歸佛陀本懷,深入人

間生活,應是當代佛教從制度到義理的不二選擇。星雲大師專門提出人間佛教戒學的內

容:一、戒的制訂— 因時制宜,時開時遮;二、戒的精神— 止惡行善,饒益有情; 三、戒的實踐— 服務奉獻,自他兩利;四、戒的終極— 人格完成,菩提圓滿。

2

星雲大師制定人間佛教的現代律儀,首先改變以往對戒律的消極認識,消除﹁畏戒﹂

心理,提倡持戒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不持戒者,於內良心譴責,於外法律制裁。其次是

註解:1 16 2 ○○

(16)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詮釋戒律真義。戒律的根本精神是不侵犯而尊重。如對原有五戒精神的重新詮釋:

第一、不殺生:不侵犯別人的生命而尊重其生存權利的自由;

第二、不偷盜:不侵犯別人的財富而尊重其擁有財富的自由;

第三、不邪淫:不侵犯別人的身體、名節而給予尊嚴的自由;

第四、不妄語:不侵犯別人的名譽,不誇大宣傳獲取別人的信仰,不貶抑他人、不造

謠生事而尊重他人信用的自由;

第五、不飲酒、不吸毒:不吸食麻醉品、毒品,不吃危害心智的食物,或讓人類互相

戕害的食品,這就是尊重自他健康的自由。

3

由五戒而發展出十善:身體沒有﹁殺生、偷盜、邪淫﹂等行為,口中沒有﹁妄語、綺

語、兩舌、惡口﹂等言論,內心沒有﹁貪欲、瞋恨、愚痴﹂等三毒。五戒十善就是佛陀對

世人最初的教導,人們的行為不僅有了規範,人生的意義也得到了昇華。人間佛教的律儀

制度就從這裡開演出來。

註解:3 29

(17)

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此外,佛光山除了理念上的更新,從積極光明的心態來看待戒律制度,最大的特色

是致力於細節的打磨,組織制度的科層化、宗教生活的規範化,比如︽佛光山徒眾手冊︾

等,都是一種應對新時代寺院生活的新嘗試與制度創新。對︽佛光山徒眾手冊︾的學習體

會,將有另文匯報。

星雲大師曾有文本六冊、視頻一○ 四集的︽僧事百講︾,清晰闡明人間佛教制度建設

的源流發展。在自序︿佛門的知識與智慧﹀中說:

回顧六十多年的出家生涯,青少年時期,我到過大江南北的各大叢林參學,曾在

棲霞律學院、寶華山學戒堂學律,之後到教下的焦山佛學院讀書,住過宗下的金

山、天寧。無論在律下、教下、宗下,我隨眾上殿、出坡作務,春夏禪七、秋冬

佛七,甚至行堂、典座、香燈、司水,上山破柴、河邊擔水,無一不做。這段時

間,讓我對一個出家人的儀禮、觀念、修持和心性養成,奠定了穩固的基礎。

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家各派的宗風、制度和規矩,點點滴滴慢慢在我的心中醞釀

融會。我想,這一段彌足珍貴的參學經驗,應該把它傳承給徒眾,讓他們明白一

個出家人應該具備的是什麼?立足於現代社會,又應當建立什麼樣的思想和能

(18)

一七.人間佛教高峰論壇

力?甚至把它賦予十方大眾,讓大家正確了解佛門的知識與智慧。

4

這一段樸實懇切的話語,就是星雲大師現代佛教制度建設的初心。︽僧事百講︾內容分為

六大類:制度管理、禮儀常識、僧侶完成、各種修持、弘法利生、佛門飲食。具體以︽叢

林制度︾、︽出家戒法︾、︽道場行事︾、︽集會共修︾、︽組織管理︾、︽佛教推廣︾

六冊呈現。

所以建立現代僧制,制定現代清規,是這一時代道風建設的一項任務,相信兩岸佛教

界團結合作,稟承契機契理之聖訓,因應時代之機,一定能創設新世紀的新清規。

註解:4 ︿

4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研究專長為中國佛教史、華嚴宗 哲學。主要論文發表於《世界宗教研 究》、《社會科學戰線》、《吉林大 學社科學報》等雜誌。代表著作有《李 通玄佛學思想述評》、《清代禪宗隆

史學博士。現任西北大學玄奘研 究院院長暨佛教研究所所長,宗 教文化專業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 究領域為宗教學,特別是佛教歷史與思

論文寫作指導 釋覺興 佛光山國際學部英文佛學院 佛教史、英文、國文 釋覺培 南華管理學院比較宗教研究所 佛教經典研究、佛門禮儀 釋覺機

中 國文學博士,現任南華大學宗 教學所副教授兼所長,曾任法 鼓山講師、圓光佛研所教師、福嚴佛

哲 學博士,現任佛光大學佛教學 系副教授兼系主任、佛教研究 中心副主任,曾任教於玄奘大學宗教 學系,並曾任中華民國現代佛教學會 第七屆理事長、「佛教文化與當代世

博士生導師、杭州佛學院佛教研究所常務 副所長,兼任中國宗教學會理事、中國哲 學史學會理事、中國社科院佛學研究中心 特邀研究員、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學術委

史學碩士學位,現任江南大學宗教 社會學研究所教授,兼任四川大學 宗教學專業博士生導師。研究領域為兩岸

史學博士。現任陝西省社會科學院 研究員、陝西省社會科學院宗教研 究所所長、長安佛教研究中心主任、中國 宗教學會理事、陝西歷史學會理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