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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少兒小說中的「家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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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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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

英美少兒小說中的「家變」

研 究 生:陳皇蘭 撰

指導教授:杜明城 先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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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開始寫論文後,生活有了很大的改變,生活上以寫論文為重心。或許這將是 這輩子讀書最多,最用功的ㄧ年了。每天讀的是青少年小說,想的是論文的事。從選 定主題進行分析,花了好長一段時間卻仍茫然,曾經一度想放棄,但想到老師都花時 間指導了,自己也已投下不少心力;於是提振精神,蒐集資料,再更深入探索,除了 幾個圖書館的書,家中書架上的書也因而有機會讓我再回顧,尤其是一些文學名著,

每當遇到瓶頸,無法繼續寫時,就躲到那些作品中,卻也因此發現成人世界文學與兒 童文學的確大大不同(有些頓,這時才真的發現。),這雖和我寫的論文沒直接關係,

但卻給了我更廣的視界。

寫論文時才真正感受到做學問的不易,一本文本來來回回的讀,還要觸類旁通,

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恐怕長期下來論文未完成身體就垮了,所以每天一定抽時間散 步,除了活動身體也讓腦子放空。幸好期間身體健康一切順利,感謝這段時間,家人 把所有的日常事務都分擔了,還有朋友的體諒與加油打氣。感謝學姊素存每年熱心的 叮嚀住宿問題;感謝淑滿、心怡在口考當天熱情的幫忙;感謝這三個暑假老師們的領 航,引我進入兒童文學的天空;感謝杜老師的信任與指導;感謝游佩芸老師、許建昆 老師對於論文的中肯建議。

隨著論文的完成,也將結束這三個暑假在台東,除了上課讀書、看海、閒逛的單 純日子;生活將回到原來,不過有些事仍將繼續……想念台東。

皇蘭 20080819 於台東

(6)

作者:陳皇蘭

台東大學 兒童文學研究所

摘要

家是孩童在進入社會之前,第一個具備社會雛型的初體驗,在那裡形成自我建構 與自我認同。家中的成員單純,通常只有父母親和兄弟姐妹,隨著家庭之間的各種問 題產生,當家庭所具有的功能完全崩潰瓦解,孩子該如何自處?

本論文經由家中夫妻關係、父母與子女關係、手足之間、親人過世所引發的變貌 做相關研究。文本的擇定以少兒小說中呈現上面所述的各種文體為主,書中的主角大 部分在十至十四歲左右;其主題包含:家變所引發的家庭結構與成員的改變;父母的 結合與離異;家庭中兄弟姐妹之間的各種情結;家人死亡時,小孩與大人的心理變化 與應變。

從研究發現中歷經家變的孩童,他們由退縮、疏離、恐懼、哀傷的情緒到成長,

一直在自我內心的衝突與和解中掙扎拉鋸,也在現實和理想情境中藉由角色認同與學 習而蛻變。

關鍵詞:家變、家的意義、夫妻關係、手足關係,親人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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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lan Chen

Institute of Children’s Literature, National Taitung University, Taiwan

Summary

Family, where one's selfhood is constructed and self identification formed, is the first place for children to experience society. The basic structure of a family, which includes parents and siblings, is usually quite simple. If even this simple structure could go wrong, how should a child deal with situations when all kinds of family problems caused the dysfunction of family?

The thesis studied several aspects of dysfunctional family among, husband-wife relation, parents-children relation, siblings' relation, and bereavement. The researcher chose texts which contained these aspects and which adopted young protagonists aged 10-14. The research themes included, “the change of family structure and its members in,

“dysfunctional family,” “the bond and the division of parents,” “the complexes among siblings,” and “the mental transformation of children and adults facing bereavement.”

In this study, the researcher found out that those children who had been through dysfunctional family would eventually overcome the retreating, estranged, fearful, sad emotions and turn them to growth. In the continuing inner struggle between conflict and accommodation, those children have learned to transform the role identification between reality and ideal.

Keyword: dysfunctional family, meanings of family, husband-wife relation, sibling relation, bereavement

(8)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1

第二節 相關研究文………5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文本擇定……… 11

第貳章 家的意義……

………12

第一節 家庭成員與結構的改變……… 14

第二節 父母的形象與家的運作……… 17

小結……… 30

第參章 夫妻關係

………32

第一節 夫妻離異……… 35

第二節 小孩的內心世界……… 40

第三節 逃避與克服……… 46

小結……… 50

第肆章 手足關係

………53

第一節 父母的偏愛………54

第二節 競爭與嫉妒………58

第三節 創傷與撫平………64

小結………73

第伍章 親人過世

………76

第一節 外在生活的失序………78

第二節 內在心靈的創傷………83

第三節 告別哀傷………92

小結……… 97

(9)

第二節 親情的延伸---友情與愛情……… 104

參考書目………

107 一、引用文本

二、參考文本 三、專著 四、學術論文 五、期刊論文 六、網路資料

(10)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 、研究動機

阿波羅十一號太空人阿姆斯壯,從月球返航的時候,說了ㄧ句話:「不論你在何 處旅行,回家總是好的。」很多故事,主人翁也唯有離家才能經歷各種磨難、危險,

並進而獲得成長,依循著「在家---離家---返家」的模式,這其中的故事內容敘述時 而虛幻,時而現實。若在現實社會,這些故事中的主人翁他們是如何長大,家庭生活 情形的描述,常常是一片空白;顯而易見家庭的價值總是被多數人歌頌,至於黑暗面 則常被隱晦。

家庭是孩童進入的第一個社會結構,它提供其他親屬關係的形式,如手足之間、

父母與子女之間、父母之間等,這些因素是小孩子未來社會行為的基礎之一。在與家 中成員互動的過程中,即使發覺這家世界的真相與他們想像的不同,也無可逃避;其 中他如何去面對,他的心裡又有何變化;長久以來,在成人主導的世界下,這常是被 忽略的區塊。

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個不同。」由此可知家是很 重要,但也是很奇妙的地方;家人種種複雜的互動關係若不健康,所帶來的創傷可能 造成一生揮之不去的陰影。家的維繫與運作,每個成員尤其成人有其無可逃避的責 任;由家衍生出的各種情結,在成人小說中有多方面的書寫;又在自傳體小說中,每 述及主角的童年歲月一定與其家庭脫離不了關係。史丹達爾1與父親關係惡劣,終其一 生不用父姓。曾在信中寫道:

1 史丹達爾(為 Marie Henri Beyle 之筆名,1783-1842,法國小說家及傳記作者),《紅與黑》為其重要著作。

(11)

「我只要聽到人家說童年真好,好想重回童年時光,童年是人生最幸福、最

快樂、最天真的年代……我的心就絞成一團想哭,我從來沒經歷過這些。我 的童年是 一連串的不幸,一連串的挫折,一連串的仇恨……」2

沙特3雖早年失怙,卻曾經說父親對他說來「無勝於有」,因為他可因此不必承受 父權思想的壓制,況且不必與他人共享母愛;捷克作家卡夫卡4在《致我的父親的信》,

曾經提到:

「勇氣、決心、信心、愛好都不能堅持到底,只要你表示反對……在您 的面前──您是一個優秀的演說家,只要碰到一個任何涉及您的問題,我就 開始結巴口吃。可即使那樣,您還覺得受不了,所以最後我乾脆閉上嘴巴。

起先這可能是出於愚蠢,後來則是因為我在您面前既不能思考也不能說話 了。正因為您是真正把我撫養成長的,所以,在各方面影響了我的一生5。」

尤有甚者,在詹姆斯‧米勒(James Miller)的著作《傅柯的生死愛欲》一書,傅柯

6的密友丹尼埃爾‧德菲爾回憶說他對那位父親(傅柯的父親)的了解,全從他兒子(傅柯)

2 吳錫徳編。《小說裡的「我」》。(台北:麥田,2002。),頁 32

3 尚-保羅‧沙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 當代法國著名作家及存在主義者,出生於巴黎,曾在柏 林師事存在主義大師胡賽爾及海德格爾。其重要代表作有《存在與虛無》,書中提出「存在先於本質」

的主張;並著有小說、劇本:《嘔吐》、《蒼蠅》、《想像》等書。

4 法蘭茲‧卡夫卡﹙Franz Kafka,1883 - 1924﹚是二十世紀存在主義的啟蒙者他承襲了祁克果、

杜思妥也夫斯基等人的哲學思想,進而發展出獨樹一幟的文學風格,深深地影響了後世的沙特、卡繆

等存在主義文學大師。有人尊稱他為「現代文學之父」,也有人讚許他是「尼采之後德國最偉大的文學

思想家」。

5 馬克思,布勞德 (Max Brod)。湯永寬譯。《卡夫卡傳》。 (台北:麥田,2000。),頁 46

6 傅柯(Michel Foucault, 1926-1984)為法國後結構主義思想家。他在克萊蒙-菲爾蘭大學教哲學以後,移 居到巴黎;1970 年成為法蘭西學院的思想體系史教授。傅柯的研究跨越各種不同的學科,然而他卻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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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痛苦回想中聽來的。

「實際上傅柯很討厭他的父親。『他是個脾氣很壞的人……他總是爭吵個沒 完,說話的嗓門老大。他是個很有才華的人,但非常專橫,一副頤指氣使的 派頭。』在他(傅柯)還年紀輕輕的時候,就對這位盛氣凌人的家長實施過一 個小小的但頗有深意的報復,使用的是一種自作主張作為、一種名義上的自 殘行為,即把自己的名字中的父名砍去 7。」

作者對年少時期的回顧、或模擬,除了本身有自我審視的機會外,有時甚至具有 療傷作用;青少年時期正經歷身心巨大的變化,身心變化對青少年來說看似危機,但 如果青少年能克服,將建立一統整的成熟個體實是轉機。本人綜合各家理論觀點,認 為人的一生分為八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一個發展危機,個體面臨每個階段的危機,

需要調適和統整過去的經驗與現在所面臨的發展任務。青少年面臨危機後,從抉擇到 投入以自我認同的概念,可分成四種類型:認同成功者,尚在尋求者、提早成熟者、

認同失敗者。這四種認同型態為一發過展程。而且健康的認同由孩童時期就開始,到 了青少年前期算是尚在尋求中,青少年在其中嘗試各種選擇並試做決定。到青少年晚 期或成人期,健康的認同成功。但若不幸的在孩童時期就提早成熟,和到青少年期一 直不願意去認真尋找並且認為所有事情都沒有意義而變成認同混淆,帶出不健康的發 展。甚至最後可能採自毀性的適應方法 8

“權力"與“知識"以及這兩者如何作用的研究情有獨衷,而造就其畢生在這方面的研究領域。他所

秉持的觀念即是《力量即正義》、《知識即權力》。另外,傅柯和其他後結構主義學者不同之處就在於他

不在“符號"的層次上探討語言,而主要研究語言和社會機構的關係則是“言說"。他並認為知識與 意義是受 institutional rule 所制約。

7 詹姆斯‧米勒(J. Miller) 著。高毅譯。《傅柯的生死愛欲》(The Passion of Michel Foucault)。

(台北:時報文化,1995。),頁 91

8 劉玉玲著。《青少年心理學》。(台北:揚智文化,2003。),頁 12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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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前期尤其是兒童階段,他本身的語彙與表達能力不似成人,生活經驗又缺 乏,他將如何面對家中各個成員之間的衝突與矛盾,當家庭發生變故,他將如何脫離 陰影;讀者經由閱讀,體驗作者或書中人物的人生經驗轉化,並從中有所省思與領悟,

將有助於個體的成長。藉由探討小說對於家變的各種層面書寫,我們可深刻了解各個 文本中主角的心路歷程。張子樟以為不論少年小說如何分類,它的基調永遠是啟蒙與 成長。然而了解啟蒙和成長的過程,與發生在各主人翁身上不同的家變經歷,正是本 文研究的最大動機。

二、研究目的

「家變」family transformation(由家庭產生的變化──字面上意義) dysfunction family(由家的變化所引起具負面的影響) family catastrophe(王文興著作《家變》的英 文譯名)。本文中的家變界義為:由家的變化所引起具負面的影響。

人的一生在孩童時期最主要的影響來自家庭與同儕,父母通常是孩童第一順位的 學習對象。在古今中外名人自傳中,不難看到主角與家庭成員,尤其是與父親之間的 衝突對立,孩童長成後其人格扭曲;在當代的小說亦不乏以父子之間互動的過從親 密、或疏離而書寫。然而隨著家庭之間的各種問題產生,除了原來的「核心家庭」外,

衍生出各種不同於原來形式的家庭變貌等,這些來自社會、成人的思考模式、價值觀,

不管是人為或意外,首當其衝影響最深的當屬青少年。

《周禮》曰:「有夫有婦,然後為家。」《禮記》亦載:「昏禮,萬世之始也。」

由此可知在中國自遠古以來,男女結合並建立婚姻關係是家庭不可或缺的條件,也是 整個社會制度的基礎,這種關係在西方社會亦然。婚姻、家庭更是社會評判感情生活 成功與否之標誌;男人不結婚,雖不能說其生活完全失敗,但會被評為不完整;女人 被敎為結婚是生存極為自然及適當的選擇,女人若沒結婚,就被假設其乏人問津,且 很少人會認為單身是她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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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因愛或為了迎合社會期待而結婚,一但兩人發現無法再共同生活議及離婚 時,根據高雄基督教庭協談中心統計,很多家庭夫婦離婚,其子女多在十八歲以下,

正值青少年時期,隨之而來的是小孩的歸屬,小孩當何去何從;除了父母離婚外,亦 有父母一方不告而別,父(母)崩潰,孩子須照顧自己,甚至須撐起整個家庭,這些孩 子將如何走過這段旅程。

其次手足之間的忌妒、競爭、爭執,更是長久以來即存在,尤其父母本身時有偏 愛之情形。父母就像一面鏡子,小孩從他們投射在手足之間的言行舉止,察覺父母對 待他們的態度,因而引發手足間的各種情結、衝突與爭執。

此外來自親人過世的哀傷,除了對成人是一大衝擊外,對小孩來說更有過之而無 不及。存活的父母自己因哀痛逾恆,光是捱過每一天都覺得度日如年,所以孩子往往 被遺忘,其悲傷更易遭疏忽;很多父母甚至偏執的認為小孩不懂悲傷與不了解死亡,

從不和子女談論生死議題,或表達其悲傷。因而會讓孩子以為大人不再難過,或談論 死亡是一大禁忌。事實上大人有重大的情緒變化,孩子都會知道,也會將他視為學習 對象。當親人過世,家中每一個成員如何調適心理,尤其小孩將如何去怯除心中的恐 懼與疑慮。

探討上面所述,亦即孩童將如何在父母離異,手足之間的衝突,親人過世後的陰 影中啟蒙成長,將是本文最終研究目的。

第二節 相關研究文獻

羅青在〈複製現實的過程──西洋少年小說導論〉中以西方各個時代與文學的關 係做為說明,他說:「少年小說」是西方浪漫主義以後的產物。而浪漫主義最有名的 著作是 1789 年英國詩人華次華茲的「抒情歌集」,詩中提出大膽的主張──「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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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成人的父親!」短短的三十五年之間,西方人對世界的看法改變了,人們開始把兒 童視為重要的個體。了解浪漫主義的思想精髓,才能讓兒童文學或少年文學的創作、

研究,找到最基本的思想源頭,知其所以然。浪漫派對人性的邪惡面、反叛面充滿興 趣,對萬事萬物都以同情的態度觀之。在這樣的思想主導下,不久,十九世紀的寫實 主義出現了。文學家開始依社會學的角度,重新觀察世界,界定不同級別的讀者群所 在。在自然主義時代,作家希望利用文學開啟「民智」使讀者放棄舊觀念,迎接新觀 念。因此有「啟蒙小說」,書中的主角多半是十三、四歲快長大的孩子,他們已具備 進入成人世界的初步認識,通過對某種事件或經驗的探索及感受,終於了解生命是怎 麼一回事。所謂「自我追尋」,這也是少年小說最普遍的主題 9

中國自晚清末年有從西方引進與譯介的「教育小說」,梅家玲認為事實上,由包 天笑所譯著的「教育小說」可視為「兒童/少年文學」與「成長/教育」小說的交集。

她說嚴格看來,類似《苦兒流浪記》一系列的小說,其實仍是兒童小說不能算是教育 小說。顧名思義,所謂「孤雛」、「苦兒」,原就是被棄絕於家庭學校之外的孤苦少 兒。這些少年主人翁,若非自幼父母雙亡,便是因故失卻家庭庇祐,不得不隻身浪跡 天涯。也正是此一生來「孤」、「苦」的本質,以及隨之而來的「流浪」歷程,為「少 年教育」開展出不同於傳統的另一世界 10

在台灣從七○、八○年代以來,臺灣政府機構及各出版社陸續設置各類兒童文學 創作獎,鼓勵本土作家投入少年小說的寫作行列。如民國七十六年,東方出版社設置

「東方少年小說獎」,民國七十六年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開始舉辦兒童文學創作獎,以 短篇童話及少年小說兩個文類為主,到了九十年代「少年小說學術研討會」、「少年 小說」選修課程在大學出現,對少年小說的推廣與研究又更直接深入推進到另一個層

9 馬景賢主編。《認識少年小說》。(台北:天衛文化,1995。),頁 218~228

10 梅家玲著。《國科會三年期整合型計畫「世變中的啟蒙:文化重建與教育轉型(1895-1949)」---〈包天

笑與清末民初的教育小說〉》(中外文學,第三十五卷,第一期。2006。),頁 16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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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陳長房認為在西方文學中,成長小說或教育小說敘述的主題是主人翁思想和性格 的發展,故事的主角經常是位性格敏感纖細的人物,有意了解世間百態,挖掘探索人 生的意義與模式,並且擷取人生哲理和生活藝術。這類小說情節的鋪陳,自主人翁幼 年開始所經歷的各種遭遇困厄開始,其間 ,主人翁通常要經歷一場精神上的危機。

一場心靈掙扎的嚴厲考驗,然後長大成人並認識到自己在人世間的位置價值 11。 馬景賢於〈少年小說在台灣〉指出,現代少年小說是多樣化的,隨著時代環境而 發展,有的主題已經很深入地探討家庭問題、人際關係、文化的傳承以及人類在科技 發達下地未來前途,引導青少年在走入社會前,如何解決面臨的社會問題。這也就是 說,少年小說是幫助青少年成長的。張子樟亦在〈啟蒙與成長──少年小說永恆的主 題〉中,認為青少年的成長往往得藉著多種力量,透過不同的表層形式,力圖窺視生 命深遠蘊藏的特質。閱讀使他們不自覺地有了「認同、洞察、淨化、移情、頓悟」等 不同感受,也可能扮演超越年齡侷限的角色,這都充分表示了「成長」的願望。心理 學家達雷以為在生命中,人總會遇到各種不同對象的失落,他說:

「在這些目前切身的失落和變化的背後可能還有一些以前的失落,例如,

因為分開、離婚、囚禁、心理或生理疾病,以及自然死亡或早夭而失去父 母或其他重要的人。巴克斯的研究曾紀錄過成年人的失落形式,例如退休、

失業、職位變動、切除手術及殘廢等。在這些方面,憂傷被視為心理──

社會過渡的一種,它包括某種『了解』以及失去親生父母或血緣關係等等 各種不同行式……包爾比的研究則顯示,童年時期未解決的憂傷不可避免 的會在成年人的生活裡反映出來──從無法建立信任關係到因另外一個人

11《幼獅文藝─〈西方成長/教育小說的模式與演變〉》 (492 期。1994,12) ,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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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所造成的精神疾病,或是心理沮喪和焦慮。儘管它是如此重要的一個 因素,但是卻很少人設法幫助憂傷的小孩,雖然這一現象早已被觀察到:

當飽受憂傷的打擊時,他會變得消極,失去恢復心智彈性的最佳機會,因 此實在有必要對憂傷做一個全面性的探討。在其他研究上,馬里斯下結論 道:『在憂傷被解除以前,衝突本身成了行為唯一有意義的參考 12。』」

綜觀以上論述,青少年(兒童)小說的主題都與青少年(兒童)的身心發展有關,尤其 是遭遇挫折、失落時,如何從陰影中度過危機;小說中類似情境的摹寫,或能讓他們 經由閱讀後感覺不孤單,並成為成長學習對象。

梅家玲在〈世變中的啟蒙:文化重建與教育轉型(1895-1949)〉一文,對清末民初 的「兒童/少年文學」、「成長小說」、「教育小說」有深切的探討與研究。她認為提 到「兒童/少年文學」常常令人想到成長小說、啟蒙小說,甚至教育小說。她認為按當 時西方譯作看來,「具有少年教育意義的小說」,與「以少年為主人公」的小說,實 分屬兩個不同範疇:前者旨在提供少年童子閱讀,發揮教育功能,但主角不必然是少 年人物,內容也毋需聚焦於「學校/學習」生活,體類接近所謂「兒童/少年文學」;

至於後者,雖以少年學生為主人公,但旨在體現少年的成長學習經驗與各種青春的騷 動,具備一般觀念中的教育意義與否,並非唯一考慮重點。因此,它更接近西方的「成 長/教育/啟蒙小說」13

成長小說(教育小說),是德文Bildungsroman的譯名,主旨在於描述書中主人翁的 人格與世界觀成長與定型的過程。此類小說始於十八世紀中期歌德的《威廉‧麥斯特 的學習年代》,此後以少年人物為主角,泛指「關於有『成長意義』的成長經驗之描 述」的小說,遂被名為「成長小說」或「教育小說」。

按社會現實面向看來,人的一生未必一直會朝著光明面前進;然兒童是生命旅程

12 周慶華著。《兒童文學新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頁 158

13 同註 10,頁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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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開始,作家總是希望傳達給讀者正面的啟發,所以在主人翁歷經一翻挫折後總會有 從矛盾、艱苦的環境中脫困;為了避免陷於「成長小說」、「啟蒙/啟悟小說」、「教 育/教養小說」名詞的混淆,模糊主題。本文的研究將皆以直接細讀文本內容,直接探 討主人翁與家中成員之間的互動情境,和內心、人格的變化為主。

張子樟在《少年小說大家讀》,除了小說的導讀外並說明閱讀對青少年的重要,

而對於分齡閱讀更有其另一番見解。他認為兒童小說與少年小說就內容說來不盡相 同,而以年齡來劃分是一種粗略方法,在兒童小說中最好是上進的、快樂的,強調人 生的光明面;在少年小說中,作家應真實的呈現現實社會的種種矛盾、問題,以讓青 少年在面對抉擇時,能有所慎思、有所警惕。林文寶亦曾提及「少年小說」,是以十 一至十四、五歲的孩子為閱讀對象;他們大約是小學五年級到國中二、三年級,且內 容必須以少年為主要主角。

至於本文不以青少年小說或少年小說而稱之為「少兒小說」;所謂青少年,泛指 個體完成兒童階段後發展至成人的一段時期,其實青少年可以看作一個概念,不同觀 點有不同界定。目前大致可依生理學觀點、心理學觀點、社會學觀點、與法律觀點。

以年齡做為界定青少年的依據是一般人較普遍的思考方式,以年齡區分雖容易,但無 法充分反映個體在生理、心理與各方面的發展與成熟程度。尤其目前兒童與青少年大 都在求學過程中,學生入學以年齡為根據,通常六至十二歲是國小,十三至十五歲是 國中,十六到十八歲是高中。習慣上國、高中階段被視為青少年期。

在《兒童發展》中所謂「兒童」期分成:兒童早期二至六歲;兒童晚期:女孩約 六至十三(男孩為十四歲);青春期則為十一至十六歲14。兒童在此時期開始轉變為成 人身體、思考也產生劇烈的變化。綜合各個觀點,本研究所指的「少兒」一辭,是以 兒童晚期,和兒童晚期與上文所述青少年期的初始重疊的前兩年,也就是十~十四歲。

石曉楓在《兩岸小說中的少年家變》以「少年家變」為軸,由瓊瑤的長篇小說《窗

14 王鐘和著。《兒童發展》。(台北:大洋,1986。),頁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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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和王文興的《家變》作為主要對照文本,並以八、九十年代兩岸小說為材,研究 於時空的變化下,不同時代的青少年,因環境不同而有相異的家庭體驗,也將發生不 同的成長與應變之道。書中尤其對同志關係,子女與父母之間的疏離或暴力相向,家 庭的束縛及子輩的犧牲,甚至對父親威權的爭奪與消解,有深入的探討;然而在親人 生死,手足之間的爭執、仇恨,與夫妻之間的互動卻較少論及。

本研究將根據《兒童文學》(Children’s Literature : An Issues Approach)一書中有關

〈家庭〉的議題探討,其中家庭成員的互動包括: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關係、手足 之間,加上親人死亡所引發的變貌,做相關研究。

家庭是社會關係的基礎,家庭中存在的各種關係,将影響孩子日後人格的發展15。 Murray Steinue更在心理研究發現:

「父母是孩童早期的主要投射對象,孩子們無意識的把全能與全知投到他們 身上,父母變成無所不能的諸神……人們通常在青少年時期震驚的發現,父 母並非知道每件事情,也絕非神般的人物,而且過了一段時間以後,父母變 成什麼都不知道了……我們也會對兄弟姐妹們投射;這根源於兄弟間的鬩 牆,以及家族中的某種既競爭又邪惡的動力……16

15 Masha Kabakow-Rudman , (Children’s Literature : An Issues Approach) ,( Nov 10 , 1994。)p.15~40

16 Murray, Stein 著。朱佩如譯。《榮格心靈地圖》(Jung’s Map of the Soul: an introduction)。

(台北:立緒,1997。),頁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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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文本的擇定

一、研究方法

熟讀文本並進行分析、歸納,再從蒐集的相關文獻之資料予以求證,演繹。首先 分析、歸納有關少年小說的資料,以了解目前學者對少年小說的定義、特質、類別之 界定。另外從文本主旨的歸納與分析後,即以家庭成員相處所呈現的變貌為範圍,說 明有關文本中所明示或暗隱的意義;再適時佐以相關心理學、相關文本及相關理論,

以輔本研究並充實其內容。

二、文本擇定

坊間少年小說雖多,但若限以書中主角年齡及以家變為主旨者就大大減少,且書 寫技巧和內容良莠不齊,若單以某家出版社為例又涵蓋不全。因此最後從曾經獲得紐 柏瑞獎、美國圖書館協會年度最佳圖書獎、英國衛報獎、英國兒童圖書獎的書籍中,

再以前述家變主旨範圍擇定文本。其中探討主要係以家庭內成員之間的互動的表現與 轉化為主,範圍含括家變所引發的家庭結構與成員的變化;父母的離異;家庭中兄弟 姐妹之間所產生的各種衝突與爭執;家人過世時小孩與大人的心理變化與應變。至於 文本另外觸及的部份則暫不納入。

將探討文本分別有:《許我ㄧ個家》、《孤女悲歌》、《屋頂上的小孩》、《孿 生姐妹》、《印地安人的麂皮靴》、《手提箱小孩》、《窈窕奶爸》、《想念五月》、

《屋頂上的小孩》、《不殺豬的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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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家的意義

一提到家庭常令人想到,家庭是一個庇護所,是一個溫暖的港灣。不管在外界遭 受多大的風浪、挫折,回到家便能得安全。坎柏以為英雄的里程需經過在家─離家─

返家的試煉;很多故事也以這樣的經驗模式。石曉楓據〈十八歲出門遠行〉17的短篇 小說指出:

從象徵角度分析,該文暗示了人類共同的生存情境──家庭是絕大多數人 人生經驗的開端,然而隨著年歲漸長,個人終需離開家庭的庇護(有時或 是家庭的「陰影」)出門遠行,從此畢生處於「在路上」的狀態,不斷接受 各種生存的試煉,並在「家」的離與返之間往復辯證。

家是基於怎樣的理由而存在呢?有社會學家主張「家庭是所有成員因共同生活,

而能滿足各自需求的人類團體。」人類除了基本的食慾與性慾之外,更重要的是「安 全感」。人類要先能確保身體和情緒兩方面的「安全感」,才會考慮食欲與性欲。在本 文中所探討的文本裡,可看出家其實不盡是個安全的地方,甚至有時是傷人最深的地 方。然而,即使一家人相處得很痛苦,甚至互相仇視,但在法律制度下,它卻仍是符 合家庭的定義。也就是說,一般所謂的「家庭」,是指依社會面與制度面的意義。然 而人終究在得不到滿足,當無法調適時,問題便接踵而來。

在相關文本《嗑藥》18一書中,十四歲的少男塔爾(大偉),雖母親酗酒,然看到父 親對母親施暴,總是憤恨難平,在照顧母親對抗父親的情況下,因不堪父親的毆打而 離家出走;少女珍瑪離家前心中仍多所猶豫不安,在塔爾的鼓吹之下,她有些心動,

17 石曉楓著。《兩岸小說中的少年家變》。(台北:里仁,2006。),頁 18

18 馬文‧吉伯斯(Burgess, Melvin) 著。《嗑藥》(Junk)。連雅慧譯。台北:小魯,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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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歡塔爾,不過她知道那不是愛。她的父母親,尤其是她爸爸總是擺著一張臉,不 過到不曾打過她,她曾認真的思索,「難道就只因為無聊,十四歲的我就得離家嗎?」。

最後還是離家還結交像莉莉、羅伯這些朋友,而染上了毒品、成了毒蟲,走上了嗑藥 這條不歸路。家庭的疏離或對家的不滿,為了逃避壓力等,常使青少年因不良友伴的 引誘、好奇心的驅使、而誤入歧途。在此觀點下,家在個人發展的不同時期中,可能 是支援,也可能是障礙;人需要依附家而成長,也要脫離家而獨立,獨立成長有時卻 是一條漫漫長路,途中更是充滿苦難。

在《婚姻革命》19一書中認為:

家庭是一種人類以前的制度,它之所以存在,從生理的角度來看,是因為 在懷孕和哺乳期間,父親的幫助是孩子生存的必要條件……原始時代的父 親不知道孩子和他有生理上的聯繫,以為孩子只是他所愛戀的女人的後 裔。隨著智力的發展,男人開始意識到孩子是他「播種」的結果,於是妻 子和孩子成了他的財產。他通過宗教使孩子和妻子對他產生責任感……使 家庭進入鼎盛時期的,是古代畜牧和農業社會的經濟條件。當時大多數人 都得不到奴隸,為了使孩子們確信他們應當為他們的父親幹活,他們藉用宗 教和道德的力量,使家庭成為一種神聖的機構。逐漸的,長子繼承權把家庭 單位擴展為若干附屬的小家庭,並且提高了一家之主的權力。這樣,文化的 發展增加了家庭的力量。現代家庭的衰落主要是工業革命的影響,另外個人 主義理論的興起,已婚的兒子住在父母的家中的風俗已不復存在。核心家庭 漸漸取而代之……。

從這可看出家庭的形態會因時代而不同,即使在目前的核心家庭,仍會由家庭內

19 羅素(Bertrand Russell) 著。靳建國譯。《婚姻革命》(Marital Revolution)。(台北:遠流,1989。),

頁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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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的各種問題而演變出另外的各種型態的家庭。然而不論是人為或不可抗拒的原 因,不管家的型態如何演變,就其對個人的養育方式而言,在行為上或精神上,始終 影響人的一生。

第一節 家庭成員與結構的改變

本節將由文本分析歸納,遭到家庭種種變故事件後,由原來的核心家庭演變成下 列的各種型態。

一、寄養家庭

在《回家的路》一書中,梅森的家除了夫婦倆人是家的永久成員外,他們的小孩 都是來自各個不同的家庭,每個小孩都有他來自原生家庭的一段故事:哈威的媽媽和 爸爸無法溝通,媽媽選擇「尋找自我」去,爸爸仍舊酗酒玩樂,只有他無法選擇自己 要過的生活,直到雙腿被憤怒中的爸爸不小心輾斷了,他才被法院判決住到寄養家庭 去。另外湯瑪斯傑兩歲即被棄養,為一對已八十二歲的雙胞胎奶奶收養,等到六歲時,

兩位老奶奶因閃到腰住院,他也被送往梅森家。此外凱莉前後經歷了兩個繼父,她的 所作所為沒一件是新繼父看順眼的,直到一次差點被打成腦震盪,因而住梅森家。在 梅森家所幸只有梅森夫婦,沒有其他親生孩子。居住一家的人都無血緣關係,是完全 不同於傳統建構下的「寄養家庭」。

二、單親家庭

被送往寄養家庭,對小孩總是一種未知的恐懼,也是極大的冒險,是幸或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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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可預知。像《許我一個家》中的瑟奧,縱然媽媽的摑掌,她仍寧可和媽媽一起過 活,也不去那自己無法掌握的寄養家庭。文本中的蕾依是個未婚媽媽,未婚生子並不 是她所願,只因偷嘗禁果便留下了種。如同西蒙‧波娃所說「年輕的未婚母親也許會 被突如其來的、不得不承受的物質負擔,壓得喘不過氣來,從而萬念俱灰。」蕾依始 終未盡到作為一個母親的責任,且視瑟奧為一大包袱,直想趕快甩掉她,過著隨心所 欲的生活。像這樣被迫做母親將無法全心撫養他們,只會把不幸的嬰兒帶到這世界 來。瑟奧與母親因沒錢生活,長期接受社會救助,或者到車站的地下道去行乞。

另外在文本《印地安人的麂皮靴》中,在母親離家後莎拉曼嘉很難過,她不曉得 母親為什麼離家,有時還認為是否因自己曾避開母親的擁抱。一開始,只知道自母親 離家後,父親與瑪格麗特阿姨時有聯繫,當被父親介紹與她認識時,她根本不想認識 她,她說她不想見到爸爸和瑪格麗特相視而笑的樣子。在莎拉曼嘉的心裡,她一直認 為是父親外遇,母親才離家出走。

原本莎拉曼嘉和爸爸、媽媽住在一起;爸爸善解人意,母親溫柔待人和善。母親 離家後,祖父母偶爾來跟他們同住,祖父母幽默風趣;然在母親離家出走後,為了解 開心中的迷,祖父母決定陪莎拉曼嘉走上母親的旅程,看看她在人生的最後一段旅途 中所見到的景物,感覺她的感受。母親在自我追尋的旅程上,因車禍罹難;奶奶則在 陪莎拉曼嘉走過媽媽的旅途中中風過世。一個在世俗制度下原本幸福的家,瞬間崩潰 成為「單親家庭」。《窈窕奶爸》中夫妻因為生活價值觀不同,夫婦雖離婚但均未再婚,

父親每個星期有一天可與子女相處,三名子女夾在離婚的父母之間,為了重拾昔日的 家生活正拼命的努力著。

三、隔代教養家庭

另外在《孤女悲歌》一書,黛西的父親自她小時候便離開,事實上內容並未告知 讀者原因,不過她的媽媽為了維持一家五口的生活,心力交瘁。「一天,她離開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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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失蹤了,警方找到她時,她已經不省人事的躺在病床上。」黛西帶著弟、妹們共四 個人經過一個夏天的流浪,終於找到外婆,投靠外婆,成為所謂「隔代教養家庭」。 黛西的年紀與其弟、妹相當,但她卻得擔當父母職責,決定如何使家人生存下去。

找到外婆後,並不能全部由外婆負擔起全部的養育責任,畢竟她年紀已大。書中寫到:

提樂曼家永遠需要更多的錢,因為有太多張嘴巴需要吃飯了,黛西知道外 婆一直在為這件事煩惱,黛西也很煩惱,因為她是老大……另一方面,她還 要煩惱傑米腦子裡在想些什麼,因為他只要想什麼就會去做什麼的,瑪莉貝 絲是不是真的像別人說的,是個智障兒,或者只是害羞,反應較慢而已;還 有山姆為什麼常不顧一切的和人打架。加上黛西還要煩惱自己該為弟妹犧牲 多少,才能換得一個大家能聚在一起的家。

黛西除了上學,還要利用下課時間去工作賺錢,還要打點家裡的日常生活,還要 處理弟妹們的問題。凡此種種問題在正常家庭通常都由父母承擔的,現在成為外婆隔 代教養,黛西和外婆一老一少都得全部負起責任。

四、再婚家庭

在《回家的路》中,凱琳的爸、媽離婚,她隨著媽媽,媽媽再婚又離婚,於是她 歷經兩個新家庭,和繼父之間常常摩擦、吵架,最後總是招來繼父一頓毒打,長期的 處於繼父暴力之下,因而被送到寄養家庭。此外《手提箱小孩》也是因父母離婚再婚 的「再婚家庭」,然而父母均不放棄監護權,所以安荻更須面對挑戰的是,調適自己 和兩邊繼父(母),及他們的子女之間的和解共生。

五、父親長期不在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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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引起每個家庭結構與成員改變的原因,家家不相同;《屋頂上的小孩》

雖是一般人眼中所謂的正常家庭,但是父親雖仍存在卻長期不在家。父親因被公司裁 員,到外地謀生,最後歸期不定,連一家大小的生活費用都未按時寄回;現在媽媽一 人要照料小孩又要為生計籌謀,書中薇拉說:

我們一家五口曾經有過一個美滿的家庭,爸爸每天早上九點上班,晚餐前 下班回家,媽整天待在家裡畫卡片,如果我們不必上學,就會在屋外或是房 間裡圍繞在媽的身邊玩耍……直到寶寶誕生以前,我們一直都過著這種幸 福的日子。然而,煤礦逐漸被掏空,公司的老闆宣佈破產……爸也因此失 業……只好離家到較遠的地方工作……我們就逐漸習慣這種等待爸爸回家 的日子。(167 頁)

第二節 父母形象與家的運作

基於前面的敘述,可知一個家的正常運作,其功能才能發揮,家庭的運作則由父

母親掌握,他們就像家中的兩大支柱,只要有一方出了問題,整個家就頃斜崩塌,以 下將就文本中的父母形象對家的影響加以探討。

一、缺席的父親

如上一節中所述,在《屋頂上的小孩》中薇拉的父親到外地工作,雖未真正消失,

但長期不在家,也未與孩子之間有何書面訊息往來,只是久久才打一通電話給薇拉的 母親,家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情都由母親獨立負起責任,以致小寶半夜生病,還要請求 鄰居幫忙而延誤醫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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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文本《孤女悲歌》、《許我一個家》因母親是未婚生子,在小孩成長的過程即 未知有父親的存在。再看《印地安人的麂皮靴》中的溫特巴頓一家,雖父親一直在家,

然而他除了到公司上班外,家中的一切大小事,包括小孩子學校的活動,一律由溫特 巴頓太太管理與參與。在這樣傳統男主外女主內二分的家庭,父親常扮演維持家庭生 計、在外打拼的角色,帶著威權與命令的鮮明色彩,也鮮少參與孩子的活動,學校裡 的聚會也多半順勢的稱做「母姐會」,爸爸便自然而然的在這場孩子的成長記憶裡,

成了缺席者。母親是實際參與這個家務一切的人。在《想念五月》中,五月姨媽掌管 了全家大小生活照顧,歐伯姨丈只專心一致為理想創作,他每天刻畫風信雞,並不是 為了賺錢養家,而是為了刻畫他心中的風信雞,每天不停的創作。

原來即使在母系社會,一個人所繼承的是他的舅舅;在父系社會裡,一個人所繼 承的則是他的父親。然而不管父系或母系社會,感情和撫養均來自父親。在 19 世紀 工業革命之前,男人工作與家庭並非二元分割對立;男人之溫柔,家庭與父親形象極 受重視。到 19 世紀中葉,在史賓塞按性別做生理分工的男女有別論中,他認為男人 能生產,女人只能生殖。馬克思則以「階級」概念來分析社會結構,他說階級是生產 關係的概念,而在近代產業社會中,有所謂資本家與勞動者之別。他們 (指男性)一方 是資產階級的資本家,另一方是無產階級的勞動者。在這樣的勞動市場上,所有的經 濟角色皆分執買賣兩端,即買家與賣家,或是雇用者與受雇者。而這些社會的經濟活 動全由男人掌握的,而且這才是市場上承認的經濟活動。女人在家的勞動,既不是資 本家也不是生產者,她們只是附屬於家中的男人。男人的公眾角色成為定義男人價值 的基礎,公眾與女人領域越發對立,女人逐步與工作分離,中產女人率先成為全職家 庭主婦,男外女內的二元對立漸趨穩定。美國流行婦女雜志「Ms」20甚至在 1988 年 的專題上表示:

20 Ms. 雜誌,於 1972 年創刊,是一婦女雜誌,內容多顛覆,報導,與寫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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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職是客觀事實,父職即只是一種想法」。男性受盡家中媽媽、妻子、無 微不至的生活關懷照料,讓他可以把身體、生活與感情需要,全盤交由女人 照顧,好讓自己全力投注於自己的工作、事業,在公眾領域出人頭地21

二、父親形象與少年的離家

《許我一個家》裡的蕾伊因早年和父親相處不睦離家,父親在她或她姊姊沙朗的 眼中是個一板一眼的人,對叛逆的蕾伊總是看不慣,討不到父親歡心的蕾伊離家出 走,在旅程中遇見來自希臘的少年,以為在對方找到真愛,便進一步和希臘少年發生 性關係,成為未婚媽媽。另外相關文本《嗑藥》一書中,珍瑪的「爸爸老是擺著一張 撲克臉,總是發了脾氣之後才又自己認錯。」父女對事情的看法完全不同,兩人時常 發生衝突,例侞爸爸認為卡爾的父親是高中老師,老師就是對的。塔爾和他的爸爸關 係不好,就是塔爾的錯。當珍瑪告訴他塔爾的爸爸愛喝酒,他卻叫珍瑪別再跟他耍嘴 皮子。最後生氣得一把抓住珍瑪的頭髮。在珍瑪的眼中於是乎父親成為不講理的人她 說:

「我的父母最沒用了,他們什麼也搞不清楚。雖為人父母,不過腦筋卻像個 工程師,要你這麼做,要你那麼做,你就會得到應有的結果。其實這些父母 在教他們的小孩之前,應該先找人教教他們。」 (頁 67)

書中另一離家的少年塔爾,他的父親常整晚在酒館,母親則整天在家喝酒,沒法 處理家事,當父親知道母親酗酒後很生氣,兩人老是吵架,威脅要殺死對方,後來互 相拳打腳踢。塔爾只好自求多福,下課後他就把家事打點一番,尤其將他爸爸的襯衫

21 周華山。〈男性研究〉。http://www.anapana.com.hk/decodemotherrole.html2008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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燙好,免得他大發雷霆。後來塔爾不願意繼續做下去,在一次父母衝突中,塔爾被父 親打得無法招架,往後事情就一直這樣循環,他受不了決定離家出走。離家後塔爾和 珍瑪便很自然的從對方找到撫慰,進而同居發展出超友誼的關係。

在一個家庭中,父親通常很少主動參與孩子的成長歷程,然這也不表示他不關心 小孩,只是平常與小孩的互動很少,一般父親在孩子眼中的形象是趨於嚴肅、傳統、

疏離的;當父親對少年嚴厲斥罵時,令一旁的媽媽呢?文本中蕾伊的母親反而以加倍 寵愛來彌補;另外珍瑪的母親也時常在父親前為她緩頰,而塔爾的媽媽則心疼兒子被 打得全身瘀傷。但是,在這些少年眼中,「家」不存在於威權的父親,同樣也不存於

「虛偽矯情」的母親身上。他們離家並不是因為外面有個家等著他,只是為逃離家,

逃離父母的家。

Miller & Eggertson-Tacon 指出對青少年而言,「離家可以藉此離開傷害自己或令自 己不舒服的環境,反而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式,但父母、學校、社會機構等卻要青少 年視離家為問題行為,不去真正的找出其中的癥結」22。事實上,他們離家是渴求家 的溫暖,所以離家後只要有人給他們愛,不管是朋友之間的愛,或男女關係的愛,他 們很快就會和外在環境或他人建立親密關係。於是環境的好壞與他們所遇到的人,將 變成了影響少年行為和日後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母女(子)的情結

一個人的成長,不管男女,在他的人格特質中保留了許多來自母親的影響,諸如 習慣、處理事情的態度等。在這樣一個父權社會母職家庭中,這是很平常的事。嬰孩 在媽媽的肚子受孕成形,它一直和媽媽的心連心,共同體驗脈動的感覺。尤其,生下 後在母親懷中接受哺乳(或餵牛奶)與照顧,有心理學家認為所有嬰孩在生命之初都是

22 黃麗英。《國中逃家少年的家庭互動及社會支持之分析》。(屏東:國立屏東教育大學,2005。),

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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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母親共存的,這是源自子宮時期的心理延續。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母親對週遭、

社會,甚至人生的看法會成為孩子內在世界觀的一部份;同時,女兒也在母親身上尋 求認同。露斯‧依利加芮(Luce Irigaray)是以當代心理分析重建女性主義的最重要 人物。她指出:

嬰兒出生後第一個認同的對象是母親。男孩的性別角色和自我身份不及女孩 穩定,因為男孩處理戀母情結的方法就是把認同對象轉投父親,要刻意否定 對母親的依賴,但女孩卻把對母親的認同延續以至貫徹終生,自幼與母親親 親密密,坦誠感情交流,她們不必壓抑內心感情需要。她們和母親可能發 展成親密關係,但有可能變成仇視,卻不會像男子般恐懼和逃避親密的感情 關系 23

《孿生姐妹》中,露薏絲的母親雖未要求她將工作的錢交給她,但從母親的讚美 與微笑中,她認為這是符合母親的期待,媽媽會因此而高興,所以她一直認為把工錢 交給媽媽是幫忙媽媽。當奶奶對媽媽無理的要求,她看見母親受苦,猶如是自己受苦。

她說:

奶奶一天到晚跟媽媽作對。媽媽打掃的時候,她就故意跟在三步外,捧著黑 皮聖經朗誦……雖然她清醒的每一刻,都要遭受奶奶的凌虐,她卻總是半低 著頭,彷彿逆風而行,默默的做著每天的例行家事……要是她尖叫一下,或 者哭一哭,我就會舒服得多,可是她偏不!……我好幾次對奶奶以言語反

23 莎拉‧布萊弗‧赫迪(Sara Blaffer- Hrdy) 著。薛絢譯。《母性》(Mother Nature: a history of mothers, infants, and natural selection)。 (台北:新手父母,2004。) ,頁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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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但卻招來母親的訓斥,母親對奶奶的蠻橫一向默不作聲,一味順從,使 我發現母親懦弱的一面。(285 頁)

露薏絲為了幫母親對抗奶奶卻招來母親的責備,她覺得母親不領情,所以當她看 到奶奶又在欺負媽媽時,她反而想笑,有一種報復的得意;但當爸爸對媽媽好時,一 想到奶奶心中的忌妒之火,又令她感到恐懼。

另外在《印地安人的麂皮靴》中,莎拉曼嘉因母親離家出走而心裡怪罪父親,

她說:

真希望父親不是那麼好的男人,因為如果他不是那麼好,別人一定會為了 母親離家的事而責怪他。我也不想責怪她,她是我母親,而且她是我的一 部分……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心情愈來愈沉重、愈來愈悲傷,但其妙的 是,某些不可思議的安逸感也逐漸在我心頭萌芽。母親在家時,我像面鏡 子般隨著她的喜怒哀樂而心情波動,她快樂我就開心。她悲傷,我也難過。

(59、137 頁)

在母子(女)的關係上,波娃認為當嬰兒成長,越來越呈現出自己的個性後,十分 專橫或肉慾十分強烈的女人,這時會對孩子逐漸冷淡;相反,其他一些女人這時會對 他们的子女感興趣。母子(女)關係也會變得越來越複雜──孩子是替身,是第二個自 我,有時母親很想把自己完全投射到她(他)身上。

有一次,莎拉曼家的母親一早採了兩小盤黒莓放在桌上,莎拉曼嘉以為又是父親 採的(之前他採過小花),當她父親伸出雙臂緊抱住母親,但母親拉住她的手,把她永 在懷裡,對她說:

「瞧,我跟你父親差不多一樣好吧?」莎拉曼嘉突然有被背叛的感覺,因她 覺得她母親是說給她爸爸聽的。她開始思考這件事──「我一直是母親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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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她是我,我是她──我與父親倒不是那麼接近,所以她說的任何一 句話都代表我的想法。」(56 頁)

母親的呵護與照顧,小孩的心裡會一直有和母親是一體的想法,一旦發現母親不 是像自己所想像對待自己時,會有被背叛的感覺;而母親亦習慣孩子的依附,一但孩 子欲離開而獨立,不管是精神上或個體的,她會產生失落感。在青春期的孩子,獨立 自主意識越來越高,他(她)會想脫離母親,而母親也會因孩子逐漸獨立而產生矛盾、

衝突,甚而引發母女(子)之間的各種問題。

《印地安人的麂皮靴》裡,菲比和姊姊原本很理所當然的讓媽媽為她決定一切事 情,如:每天穿的衣服,放學回家做什麼,或是什麼時間該吃什麼不該吃什麼等;直 到姐妹越來越長之後,對於母親的安排有很多意見,這時只要她們回應,在態度、語 氣稍有情緒化時,也都會引來母親的情緒反應。

《嗑藥》裡,大偉(塔爾)處在父母親的爭執中,他關懷母親,幫母親做家事,對 父親的行為很不能諒解,他開始反抗父親。事實上,他恨母親甚於父親,但他愛母親 也甚於父親,在又愛又恨的情況下。他一面討厭媽媽無法自立,無法對抗父親;一方 面母親對他的依賴與反應,也令他感到不安,最後他選擇逃離。然離家後,他心裡卻 關懷媽媽,渴望見到媽媽,但在電話中一聽到她充滿無助無精神,又全是酒意的回應,

令他大感失望。

四、父權本位與母職的逃離

艾爾希坦(Jean Bethke Elshtain)認為,「母職是一錯綜複雜、意涵豐富、充斥矛盾、

折磨身心又滿溢喜樂的活動……」身為一個母親,她的所作所為,是被附在丈夫與小 孩裡才有意義,對她自己來說,有時反而是一種迷失。結婚後的女人,常在母職與自 我認同中掙扎,尤其是職業婦女,並沒因為工作,讓她在家的地位有所提升,尤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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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重大變故,需有人停止工作的通常就是女性。女性的職業在家中是不被重視 的。

《印地安人的麂皮靴》中,溫特巴頓太太在家為丈夫、小孩燙洗衣物,做出家人 喜歡的口味的各種點心,打掃各個房間與整理家務,但是大家只是理所當然的默默吃 著、用著,甚至還會抱怨哪些做得不盡理想,當她想要利用一些時間外出工作,家中 沒人附和與支持,因為除了她以外,每個人都是這個家的利益既得者,若是溫特巴頓 太太外出工作,那麼誰來做那些事。

同文本中的另一則故事,莎拉曼嘉的母親亦渴望能像丈夫一樣外出工作,但先生 卻理所當然的回應,你在家裡仍可做你要做的工作。莎拉曼嘉的母親離家後,於途中 因車禍死亡,當時坐在她母親身旁,且是全車唯一的生還者瑪格麗特。她的爸爸藉由 和瑪格麗特的談話,知道自己心愛的妻子在離開他之後所回憶的生活,都是關於她的 家和家人的事,這正代表她想念他們。這樣看來,莎拉曼嘉的母親,離家出走的原因,

絕不是婚外情或要破壞家庭關係;更不是先生的不忠或先生的虐待,而是長期擺盪在 婚姻與自我迷失的矛盾衝突中,最後選擇出走追尋自我。

西蒙‧波娃認為,向來女人一開始就存在著自主生存與客觀自我──「做他者」

(being- the-other)的衝突。人們教導她為了討人喜歡,她必須盡力去討好,必須把自己 變成客體;所以,她應當放棄自主的權利。她被當成活的布娃娃看待,得不到自由,

於是形成了惡性循環,因為她認識、把握和發現周圍世界的自由越少,她對自身資源 的開發也就越少,因而就越不敢肯定自己是主體。

迦露‧柏文(Carole Patemen)認為:

母職被說成是女人的天性本份,必須留在私有範圍照顧丈夫、子女、父母,

因而從本質上把女性排除政治權利之外,女性既被界定為「感情動物,自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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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斥於公眾範疇之外……」24

瑪麗‧奧拜(Mary O'Brien)說:

母職是父系家族自我延續的機制。把母親非性欲化,強調母親犧牲捨己的偉 大和崇高,正好強化男性霸權對女性的宰制……母職是社會觀念,是父權社 會保障男權和控制私有財產的產物 25

於《回家的路》中,哈威的媽媽和爸爸的對話,媽媽說:

「我知道你沒辦法理解為什麼我要離開。我要去尋找自我,我……」爸爸說:

「尋找自我!什麼意思?發明『尋找自我』的人應該要送去經神病院。」媽 媽說:「因為我不知道我是誰,我失去自我認同!」爸爸說:「你是我的妻 子,這還不夠嗎?你還是哈威的媽媽!你不是一直都很疼小孩的嗎?……」

媽媽說:「我只想做我自己!」(40 頁)

從哈威的爸爸回答──你是我的妻子,你是哈威的媽媽。這樣一句話讓人更加明 白為何哈威的媽媽要離家。她的存在只是一種依附關係,依附於先生,依附於孩子。

女人尤其結了婚的女人,完全由她同男人的關係來限定。早在基督教的創世說,夏娃 不是和那個男人同時創造的。造出她時既不是用別的物質,也不是用造亞當時用的泥 土:她取自亞當的一根肋骨。上帝把她賜給亞當是為了使亞當免於孤獨,她的起源和 目的均在她的配偶那裡。若依照這樣,那麼女性從夫從子是一種宿命,是性別決定命 運嗎?莎拉‧布萊弗‧赫迪在《母性》一書指出

24 周華山。〈解讀母職〉。 http://www.anapana.com.hk/decodemotherrole.html20080107 。 25 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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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應該在家裡照顧自己的孩子,抑或走出家庭投入其他興趣?與其他合作 繁殖而分擔照顧幼兒責任的動物一併比較之下,我們會發現,問題不在性別,

而在泌乳。兩性皆可負責照顧幼兒,奶媽哺乳,甚至「托嬰服務」,都不是 人類才有的事,也不是多麼晚近才發生的。這些是許多合作繁殖的物種皆有 的現象 26

《窈窕奶爸》中,在夫妻離婚後,丹尼爾為了親近自己的孩子,於是想辦法扮成 保姆去瑪蘭達家應徵,他照樣能洗衣、清洗浴室、打掃廚房;他也下廚為小孩做餐點,

接送小孩上下學,做一切原來妻子做的工作。由此可知男人也有當「父職」的潛力,

「母職」不是女人與生俱來的天職。

五、生育與母職

波娃認為女人是在做母親時,實現她的生理命運的;這是她的自然「使命」,因 為她的整個機體結構,都是為了適應物種永存。但女人受孕大部份取決於自願,部份 取決於偶然。對懷孕和做母親的體驗,依女人實際態度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別,這種 態度可以是反抗的、聽天由命的、心滿意足或熱情的。

在《孤女悲歌》裡並未詳細交代黛西的母親這個角色,只是藉由黛西的一篇作文 描述:麗茲太太沒有結婚,但已經有幾個孩子了,孩子的父親很早就離開她,養育子 女全由自己一肩挑。她在餐廳當女侍,在酒吧端酒,在旅館座晚班櫃檯員,她一年到 頭辛苦的工作,仍是無法應付生計。書中描述: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生活的酸澀開始在麗茲太太體內發酵。閒言閒語慢慢

26 莎拉‧布萊弗‧赫迪(Sara Blaffer- Hrdy) 著。薛絢譯。《母性》(Mother Nature: a history of mothers, infants, and natural selection)。 (台北:新手父母,2004。) ,頁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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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到她的耳朵裡,她的孩子也長大了,足夠了解那些話的含意……孩子衣服 上的破洞愈變愈大,錢也愈來愈少,不管她如何努力,情況一直無法改變。

於是,麗茲太太選擇了她唯一能做的。她離開小木屋,一直走到她無法再走 為止……(167 頁)

麗茲太太即使心甘情願的,毫無怨悔的撫養四個小孩,她滿足於當四個小孩的母 親,但除了母親之外,母職使得她疲於奔命,為了養活四個小孩,她獨自一人負荷經 濟重擔,終不勝負荷而崩潰。

在文本《許我一個家》中的蕾依,在瑟奧出生後,她不要也不懂得如何照顧,把 嬰兒託給母親和姐姐,她根本不想做母親;雖在懷孕初始,她懷著美夢,心想孩子或 許能給她的人生,有另一種美好的意義。等到孩子長大一些後,她發現孩子很可愛,

於是帶回自己的身邊,像布娃娃那樣擺佈;及至稍長,在現實生活中,他發現孩子在 她的生活中是一種牽絆,對她的經濟狀況是一項負擔。她開始後悔怨恨,對瑟奧的日 常生活幾乎是不管,任其自生自滅;當自己遇到挫折,就動手打她,甚至把瑟奧當成 乞討的工具。蕾依雖然事後總是後悔不已,但情況卻一次又一次發生。

事實上,蕾依打瑟奧並非僅僅在打她;在某種意義上,她是在對男人,在對社會 不滿,或對她自己行報復;由於任性使她成為一個既不盡責又傷人的母親,即使蕾依 並未反抗,但內心確實已受到了打擊。波娃以為女人在懷孕時,所產生的愉快只不過 是一種幻覺,因為他沒有真的創造嬰兒,他(她)在她的身體裡自己創造自己,嬰兒是 一個個體。雖然母親有自己想要愛孩子的種種理由,但她不可能給他(她)存在的正當 性證明;她是把他做為一般化身體的產物,而不是作為她的個體化生存的產物。不管 怎樣的情況下懷孕生子,「孩子並不能替代人們失意的愛情,不能替代人們生活中破 滅的理想,他們不只是填補空虛生存的材料。孩子代表一種責任,一種機會。」

德國諺語說:「一個孩子壞一顆牙」,母親懷孕生一個孩子常要付出很大的成本,

甚至賠上自己的生命。然而在社會觀念中結了婚的女人不生子,與女人未婚生子同樣

(37)

讓人另眼看待。在舊約中亞伯拉罕和撒拉結婚多年膝下猷虛,於是藉由婢女的肚子懷 種產下一子,生產過程撒拉在一旁,孩子生下即被抱走,她自然而然成為孩子的母親。

文本《印地安人的麂皮靴》一書,儘管描述的是莎拉曼嘉的父母感情很好,但在 社會制度的父權社會下,丈夫無視於生產對女性的生命所帶來的危機,卻對妻子說:

「我們要把這個屋子裝滿小孩!我們要生滿屋子的孩子!」待她真的懷孕時,她以一 種無奈的語氣告訴莎拉曼嘉說:「總算,我們真的可以把屋子填滿小孩。」只是很不 幸,孩子出生前已死亡,且莎拉曼嘉的母親經兩次手術,最終拿掉子宮,一生無法再 生產。莎拉‧布來弗‧赫迪說:

父母雖然有延續香火的共同目標,母親的利害考量卻不一定與父親的重疊,

在父權社會裡,父系的利益終究凌駕在純粹母職的考量之上,不論手段如 何,父系的目的是生下父親身分毫無疑問的後代,而且多多益善,不論母親 得付出多大代價 27

上帝造人為男女就像造物時有雄雌一樣,是為了物種的延續,那本來是極自然 的,但經過父權社會制度的操作,已婚女人對自己的身體反而無法掌控。而未婚女子 雖可由自己的意願和對方發生性關係,甚至決定自己是否要當母親,但那是一種冒 險,事後常常得用自己的一生承擔母職。人類與其他動物不同的是,扶養一個後代,

親代的投資時間、資源等都比其他動物來得長,所以不單靠母親可以完成。在早期貴 族社會中,母職通常由保母替代了,而在原始部落中,附近的一些親屬、鄰居,也都 是擔任照顧小孩的成員,乃至在中國傳統大家庭中,公婆、妯娌、姑嫂、叔伯,都與 父母一起承擔,即使現代的核心家庭,母親、婆婆或是由保姆幫忙者比比皆是。而《三

27 莎拉‧布萊弗‧赫迪(Sara Blaffer- Hrdy) 著。薛絢譯。《母性》(Mother Nature: a history of mothers, infants, and natural selection)。 (台北:新手父母,2004。),頁 251

(38)

個奶爸一個娃》一書也說明,不只女性,男性也可以負起養育兒女之責。

六、母親與母權

在整個文明世界,做女兒的,在許多國家做兒子的也是一樣,沒有父親的允許是 不能結婚的,他們應當娶誰嫁誰,通常是由父親決定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從未有過 獨立生存的階段,開始隸屬於父親,以後隸屬於丈夫。但同時,一個老年婦女在家庭 中也是可以具有近乎專制的權力的;她的兒子及兒子的妻子都和她生活一起,她的兒 媳是完全屈服於她的。在階級意識與長幼有序的運作下,性別在位階上並沒那樣截然 分明,性別身份也也往往依從階級位置。如貴族婦女與男僕之間,或母子之間,或婆 孫之間。由於自出生後母親的哺乳,產生母子(女)之間的依賴,加上社會以男性為中 心的主導,母親也幾乎是家中生活的掌管者,自幼在男性心理常常是被動的接受女性 的照顧,一位母親,她的晚輩,即使是男性,也必須尊敬她。

《孿生姐妹》中的奶奶,由女兒、妻子、母親一直到成為奶奶後,在長幼輩分上,

除了父親與丈夫以外,她成為強勢者;加上早年守寡,在以男人為首的海島撫養兒子 成年不易,在家中子女只能聽由她的支配。

六點鐘,奶奶醒來,說她餓得發慌……世界大戰正打得如火如荼,誰還 會想到晚餐,媽媽進廚房弄了幾碟冷猪肉和上一餐吃剩的馬鈴薯沙拉,讓我 們坐在收音機前吃。奶奶堅持要按照禮儀在餐桌上吃,媽媽幫大家都倒了杯 咖啡。 (44 頁) ……奶奶兩眼半閉,坐在搖椅上來回搖晃……在颱風夜……爸爸把奶奶的 搖椅抬上樓來,讓她可以像平常一樣,做在上面一邊搖一邊埋怨。

(159 頁)

(39)

這位奶奶年輕守寡,她總認為媳婦是搶走她丈夫的人,事實上兒子在奶奶的心 裡,是丈夫的替身,她依賴兒子,怕兒子被媳婦搶走,所以常常多方給媳婦難堪,

不過當她在非難媳婦時,不巧被兒子看到時,又像受驚的小孩。「奶奶扭了身子想逃,

可是爸爸又握住了她的手臂,,把她牽到桌邊,扶著椅子讓她坐下,這個動作似乎 終於讓她滿意了。她以一種勝利者的眼光看了媽媽。」像這樣的奶奶在家中的地位 之高,從她的兒子、媳婦到她的孫子,沒人敢公然挑戰她的權威,即使像孫子露意 絲偶而反激她幾句,卻是招來更惡毒的咒罵。

許多母親充分利用傳統家庭中性別身份的多重性,透過尊母孝母之機制,來獲取 最大的自主權力空間。譬如俄國文學家,屠格涅夫的母親就充分顯示母親在家族內的 實權,她對兒子與週遭人的操控,大家敢怒不敢言。在家族主義以及崇尚多子女的傳 統文化下,母親的強弱不單直接影響子女的數目與素質,更是整個家族興旺的重要基 礎。一個女子出嫁夫家後,處於十分弱勢之位置,她要徹底臣服於丈夫及公婆等長輩。

但她在婆家卻能憑著「生兒育女」而逐漸取得發言權,透過生育來增加自身的權力資 體,更重要是悉心養育兒子,透過兒子的孝道來建立自身在男權家族的影響力,最後 成為眾人尊崇的偉大母親。但,她必須透過嚴守禮教的封建道統,並以傳統文化來教 育兒子,才能維護兒子在男權家庭中的地位,同時自己又必須嚴守貞節及賢妻良母之 道,不斷自我制約,才能成為父權封建制的「勝利者」。

小 結

由各個文本的探討發現,一個家的瓦解,父母的互動是主要關鍵。那麼如何來看 待家的存在意義呢?家若以經濟層面看來,它是一個生產與消費單位;若以人際關係 的互動看來,它是一個社會的小縮影。所以家不單單是一個「家」,為了生存,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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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一個企業體,其靈魂人物──「父親」與「母親」應視為「家」經營的合夥人。

為其現實考量,家的運作,不應只是父權與婦權哪個大,或是誰應解放誰的問題,最 重要的是這個家有沒有愛的存在。經過探討歸納後發現一個家的成立,血緣關係已不 再是必要,原生父母也不是必需。所以傳統制度的父權社會,和母職家庭也不是必然;

只要具有歸屬感、患難與共、相互許諾且分享親密、資源、決策與價值特質的人生活 在一起,即可稱為家庭。因此不管是母親或父親都應有所體認:在家,妻子不必得要 做母親,母親也不等於母職,養育子女未必得是母親,父親或旁人一樣可以擔任;母 職不必然是家庭主婦,女人一樣在婚後仍可接觸公眾社會,體驗與社會同步並進;母 職不是天性,有不少父母都說「當了父母之後才開始學習當父母」。同樣作為「母親」,

不是人人都勝任,也不是人人都喜歡。

在《母性》一書也證實,嬰兒認定的依附者並不是「母親」,而是與它互動深刻 者。同樣的,在家中,父親是「父親」,不是社會上的「父親」,所以父親也必須盡其

「父職」。弗洛依德認為,「認同父親(男性權力)是男性必經之路。這其實並不必然,

也不一定是好事,只不過符合傳統男性價值觀才被視作正常」。若以波娃所說:女人 不是天生,而是後天造成的。那麼男人何嘗不是如此!他被形塑成是強者、是高大的,

他的權威不容被質疑,為了男性尊嚴不能輕易流洩感情,更不能哭,而且男性的成就 在公眾事務,不在家中。也因此,男性在家中不善表達內心感情,常造成父子(女)之 間的隔閡與衝突,夫妻之間的疏離。

總之,男女在組成家庭時,最應當考慮的是彼此的需要,而不是社會的期待。不 必因社會傳統婚姻,或是因別的家庭模式,而認為自己也應該這麼做,不應該那麼做。

最重要的是怎樣做才是對自己和對方都好,彼此在互相包容與關懷下建立共識,這樣 的家庭也才有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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