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華語學生暑期銜接課程 行政指引
目標
1. 非華語學生暑期 銜接課程 (下稱「該課程」)的 目標 是︰
(a) 協助非華語小一新生 適應新的學習/ 學校環境;
(b) 加強非華語學生1在實際課堂環境運用粵語學習的經驗/體驗;
(c) 引起非華語學生 對中國文化的興趣;
(d) 協 助 升 讀 小 二 、 小 三 及 小 四 的 非 華 語 學 生 , 鞏 固 第 一 學 習 階 段 所 學 之 中 文 , 並 預 備 他 們 過 渡 到 第 二 學 習 階 段 ; 及
(e) 鼓 勵 非 華 語 學 生 的 家 長 參 與 多 元 化 的 活 動 ,透過家長與學 校協作,支援 學生學習中文。
對象組別
2. 該課 程的對 象為 每年 九月 入讀 公 營小 學 和 提供本 地課程的直 接 資助 計劃(直資)小 學一年級的非華語學生,及升讀小二、小三及小四的非華語 學生。此外,參與該課程 的非華語學生的家長及監 護 人 (在 合 理 的 情 況 下 )亦獲邀參加,每名非華語學生的家長 參 加 人 數 不 多 於 2 名 。
課程時間
3. 該課程於暑期舉辦,每班總時數不少於 60 小時。該課程須在星期一至五日間上 課,而每天的上課時間則由學校視乎非華語 學生及家長的需要自行決定。
每班人數
4. 參與的學校(特殊學校除外),須為不少於 10 名本校/及他校的非華語學生提供該 課程;特殊學校的參與人數下限則 為 5 名非華語學生。參與的學校如欲讓其非華語學 生及家長參加由其他學校舉辦的課程,本局會提供協助。本局亦會按個別申請學校的 特別情況,酌情考慮參加該課程的非華語學生的人數下限。
1 規劃教育支援措施時,「家庭常用語言不是中文」的學生均歸納為非華語學生。換言之,家庭常用語並非中 文的華裔學生,亦歸類為非華語學生。
5. 每班平均學生人數約為 15 人。
課堂安排
6. 學校可自行處理參加者的分組安排,按個別活動的學習目標,安排家長參加,與 學生一起上課。
課程費用
7. 所有參加者,費用全免。
課程內容
8. 課程內容建議如下:
(a) 入讀小學一年級 的學生:
該課程通過在課堂內外進行的各類教學活動,為這些學 生 提供學習經驗,以 應付日常生活的迫切需要,並使他們對學習中文產生興趣。 課程內容建議包 括:
i. 會話及聆聽:例如明白在課堂使用的粵語指示、日常交談、互相問候、
查詢資料/求助;
ii. 閱讀 :例 如辨 認標 誌 和 明 白簡單 指 示,包 括在 學校 (課 室 名 稱 、 通 告 、 規則和規例)及在社區(港鐵站名稱、路牌)、認識簡單的中文字、明白小 一常用字詞的意思、喜愛閱讀附有插圖的簡單故事;
iii. 書寫:例如填寫申請表、圖書證;認識常用中文字的筆畫、筆順;
iv. 為學生提供接觸本地中國文化的機會:例如中國節日、飲茶、衣着、問 候、親屬關係,以及認識學校。
(b) 升讀小學二至四年級 的學生:
非華語學生由於生活及文化上的差異,往往在學習中文上需要較長的適應 時 間。設計課程 時,應在了解繼續原校升讀的非華語學 生的學習情況及不同的 學習需要後,靈活地組織學習活動,編選不同的學習材料,以協助他們有效 地學習中文。課外學習活動方面,可舉辦參觀活動,讓學生多認識香港 的生 活情況,並在真情實境中學習語文。 課程 內容建議涵蓋閱讀、寫作、說話、
聆聽等四方面:
升讀小二:
i. 閱讀:通過閱讀附有插圖的童謠、詩歌、故事,豐富學生的詞彙;認識 句子結構;
ii. 書寫:加強認識常用中文字的筆畫、筆順及間架結構;進行句子仿寫或 相類的練習;
iii. 聆聽/說話:能夠聽 懂學習教材/話語中的信息,加強日常生活交談能 力。
升讀小三:
i. 閱讀 :養 成課 外閱 讀的習 慣 ; 鞏固 學生 在生活 中常 見的 詞語 ,加強 他 們認識口語和書面語的分別;
ii. 書寫:書寫常用的中文書面語,並通過遊戲形式,如部件砌字、拆字 遊戲等,幫助學生辨識中文字;進行供詞造句或相類的練習;
iii. 聆聽 / 說話:連繫日常生活及中國文化 ,明白 故事中的寓意 ;感受話 語所表達的感情;主動與他人交談;加強說話意思的完整性 ,例如看 圖說句子等。
升讀小四:
i. 閱讀:朗讀簡單的閱讀材料,理解句子的意思,結合口語練 習、聆聽、
寫作活動,進一步鞏固學生對中文句子結構的認識;
ii. 書寫:運用閱讀和生活中學到的書面語,寫作句子及正 確使用常用的 標點符號;
iii. 聆聽/說話:聯繫生活經驗及已有知識以理解話語,主動發言,積極 參與討論,說出自己的意見。
9. 為鼓勵非華語家長陪伴他們的子女參與多元化的活動,學校可考慮於該課程中加 入親子活動,以便他們多接觸及運用中文,讓學習中文變得更有趣,並 加強家長與子 女的溝通。
10. 參與的學校可按 學生 的不同需要,以專業 判斷設計 課程內容及安排,例如可安排 家長陪伴學生上課及參加多元化的活動,包括基本中文學習及透過電影欣賞和參觀活 動認識中國文化的活動等。除了一般的課堂教學及學習活動外,學校亦可按需要考慮 以其他模式進行課程的部分學習活動,例如進行實時 網上教學、為學生提供電子學習 資源/練習、唱歌學中文及電視節目/電影欣賞以加深對中國文化的認識。此外, 學 校可調適課程內容及舉辦模式,以切合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學習。
主辦單位
11. 學校可自行或與非政府機構協作 以舉 辦該 課程。
教師聘用及監察
12. 學校須確保 只聘用 具 經驗及 合格 教師 (以持 有師資訓練 學歷為佳 ),包括短期 / 兼 職教師及/或非政府機構的導師, 負責課程規劃、課堂教學和課堂管理。校方須把獲 學校/非政府機構聘用的教師/導師的學歷妥善記錄,以供教 育局人員查閱。學校亦 應向教師提供適當的監察和支援,以加強該課程的 成效。
津貼額
13. 2021 年的津貼額 為 每班$24,250。 本局會 按 個別申請學校的參 加 學生 人數及分組 安排,確認學校獲准開辦的班數,並向學校發放有關津貼。
運用津貼
14. 校方須有效運用津貼,以協助參加 該課程 的學生學習中文, 及鼓勵非華語學生的 家長一起參加多元化活動。津貼須用作支付下列開支︰
(a) 教師/教學助理的薪金;
(b) 制訂課程內容及評估課程的專業費用;
(c) 行政開支;
(d) 基本教學器材開支;
(e) 核數師費用 ;
(f) 投保費用,以應付因意外及 相關人員和 參加者個人受傷而須承擔的公眾 責任;
(g) 就開辦該課程僱用非政府機構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士的服務費用;以及 (h) 與開辦該課程有關的所有其他開支。
發放津貼及會計安排
15. 本局在收到學校確認非華語 學生同意參加 該課程的通知後,會向他們發放津貼。
16. 為方便會計及審計,資助 /直資學校須另設「非華語學生暑期 銜接課程津貼」分 類帳,記錄該帳目下所有收支項目。非華語學生暑期銜接課程津貼如出現任何赤字,
須由學校本身的經費填補 ,以及不應用政府津貼抵銷。學校須妥善備存有關帳目, 以 供教育局不時查閱。一如既往,所有付款記錄須保留七年。
17. 官立學校須另設「非華語學生暑期銜接課程津貼」分類帳,記錄該帳目下所有核准 撥款及開支項目。學校採購物品和服務、支付發票及發還教職員所墊付的費用時,必 須遵照現行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財務及會計規例》、《常務會計指令》,以及政 府部門不時發出的其他相關通告及規則辦理。
經審計的帳目
18. 資助/ 直資學校 須遵照現行教 育 局通告的規定,於每個學年完結時向教 育 局提交 經審計的帳目。如有任何未用盡餘款,須退還教 育局。學校須確保有關津貼是根據本 行政指引運用。否則,教育局會考慮收回任何不恰當運用 的津貼。
評估報告
19. 根據「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 」,參與的學校須檢視該課程,並須於學校報告中反映 檢討結果、實施該課程的詳情、參與的非華語學生及其家長人數,以及 該課程對於改 善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成效評估等。學校亦須將 學校報告上載至學校網頁。
20. 教育局會進行督導校訪,並以問卷 蒐集持分者的意見,藉以評估 該 課程的 整體成 效。
其他規則及程序
21. 官 立 學 校 在 僱 用 外 間 服 務 及 聘 用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時 , 須 遵 守 有 關 的 條 例 及 規 定。官立學校聘請非公務員合約僱員,須注意《強 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 485 章) 對於教育局作為僱主的法定責任,並按照部門程序安排有關員工加入強制性公積金計 劃。此外,資助學校亦須遵照 2013 年 4 月 30 日教育局通告第 4/2013 號有關資助學校 採購程序,以及 2005 年 6 月 16 日教育局通告第 5/2005 號有關教職員聘任的規定。
22. 如適用的話,學校亦須遵守《教育條例》、《教育規例》、《僱傭條例》、《強制性公 積金計劃條例》及《防止賄賂條例》的相關法例規定。
23. 此外,學校亦須遵守公開及有競爭性的原則,並提醒職員在招聘教師、採購文具
/器材/服務及處理課程的任何事宜時,須遵守有關利益衝突的規定。如無法避免的 話,則須預先向學校申報。
教育局行政指令
24. 學校須遵守教育 局就開辦及匯報該課程而發出的行政指令。
教育局
二零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