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思考與倫理教育】 壹、兒童哲學的發展與性質
一、 兒童哲學的由來與起源
1. 創始人:李普曼(Matthew Lipman)
2. 時間:1960 年代開始。
3. 起因:a.發現大學生普遍缺乏推理能力、不了解推理的規則。
b.開始對整個教育體系進行反省,思考哲學對教育能夠有什麼幫助。
4. 方式:以小說的方式,在故事中隱含推理的規則,引導學生學習。
5. 發展:1974 年,李普曼在紐澤西州蒙特克雷爾州立學院(Montclair State College)成立『兒童哲學促進研究所』(Institute for the advancement of Philosophy for Children, IAPC):
二、 兒童哲學的核心教育
1. 幫助兒童改進推理能力。
2. 為自己思考。
3. 應重視兒童的整個生活經驗,而非單單著眼於學校教育。
三、 兒童哲學的教材與教學方式
1. 教材:
a.兒童讀的課本:非充滿專有名詞、教訓式文體的教科書,而是以日常生活 語言進行對話、有角色與情節的小說。
b.教師用的手冊:對小說中的每一章節所包含的主要概念,提供討論計畫、
練習和活動。
2. 教學方式:
a.形成一個“哲學教室”,這個教室就是一個『探究團體』(Community of Inquiry)。
b.其教室的排列方式,並非傳統的講台上對下的傳授方法,而是教室中的所 有參與者,形成一個圓形的溝通網,每個人都可以看到教室中的其他人,
壹-1
每個人包括教師,都具有相同的發言權利,以及應遵守規則的同樣義務。
c.步驟:
(1)共同閱讀一段小說中的情節。並由兒童自己找出要討論的問題。
(2)由教師寫下問題,並請兒童指認是否有誤。
(3)進行討論。
(4)這種討論或許沒有結論,但卻可以使之學習到思考的技巧,並善於形 成概念。
d.李普曼認為,良好的哲學教室具有四個條件:
(1)集中於哲學探究。
(2)避免教條。
(3)尊重彼此的意見。
(4)互相信任。
四、 兒童哲學的性質
1. 美國兒童哲學的性質:
a. 狹義的,僅將限於“兒童的思想”或“兒童的思想技巧”方面的研究。
b. 因此,其兒童哲學的焦點,便集中在邏輯、推理規則上的應用。
2. 歐洲兒童哲學的性質:
a. 廣義的。承續希臘哲學的傳統,將兒童哲學視為“教導兒童喜愛智慧”。
b. 承續希臘哲學的傳統:以 Plato 的《理想國》為例:
年齡 教材 考試 成果
50 以上 哲學考試 加入最高統治階層
35-50 考辯證學 參與為政職務
30-35 辯證學
30 考各種科學 及格者繼續深造,不及格者當差
20-30 各種科學
20 考科學、軍訓 科學及格者繼續深造,科學不及格、軍訓及格者
18-20 軍事訓練 16-18 初級科學 14-16 詩歌、音樂 10-13 讀、寫
7-10 體能訓練 3-6 故事 1-2
壹-2
3. 二者的區分:以蘇格拉底的辯證法為例。
a. 美國的兒童哲學:透過對話的方式,檢證是否合於邏輯的規則,並避免獨 斷的教條產生,以引導的方式,教導兒童如何思考。
b. 歐洲的兒童哲學:不僅在強調對話的方式,更強調如何將對話的內容落 實,也就是不僅學習如何思考,更教導透過思考,成為
一個不僅能知,且能知其所知的人。
4. 造成其區別的主要理由:
a. 哲學背景的不同。
b. 家庭制度的不同。
五、 兒童哲學的師生互動
1. 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縮短師生距離,如此才能儘可能地使學生良好學習。
2. 教師在互動時的注意事項:
a. 讓學童做價值分類。
b. 幫助學生學習如何去思考:
(1)協助學生學習如何去思考。
(2)不是協助學生去思考什麼。
c. 發展學生的思考技術。
六、 兒童哲學的能力基礎
1. 兒童能力的訓練:
a. 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避免其對大人的依賴性,學習自己獨立解決。
b. 從基礎能力的培養做起:
(1)學習文法規則。
(2)學習推理規則。
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