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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日治時期台灣島上的小學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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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日治時期台灣島上的小學校教育

日治時代為台灣近代西式教育制度之發軔期,並開啟台灣教育史的新紀 元。日本自明治維新之後,在近代教育的發展上,就一直以文明開化為教育的主 要方向,以歐美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為樣板,建立一套極具系統的近代教育制度。

然而,此一制度之建立主要目的在於貫徹殖民政策,因此,與當時日本國內的教 育體制截然有別,不論教育的形式或內容均具有特殊性。

1885 年(明治 18 年),伊藤博文(1841-1909)任日本第一任首相時,命森有 禮(1847-1889)為文部大臣,在此期間,逐步進行了學制的修訂、教育令與諸學 校令的制定等等。1872 年 8 月,文部省頒布日本近代第一個教育法令《學制》 , 對小學、中學乃至大學的制度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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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學者尾形裕康的實證研究《學 制實施經緯的研究》 , 《學制》主要受法國、德國、荷蘭、英國、美國、俄國等當 時先進國家教育制度的影響,馬賽克式地拼湊而成的。雖然它採取了各國學制的 優點,但有脫離日本國情、民情的弊端,所以實施 8 年後不得不廢除,重新制定 了《教育令》 。

1879 年 9 月公布的《教育令》是主要按照美國的模式制定的,一改《學制》

的劃一主義、強制主義,而奉行自由主義和地方分析主義。但是它也有不切合日 本實際的弊端,特別是國民對美國的教育精神缺乏理解,所以雖經 1880 年 12 月和 1885 年 8 月兩次修改,最終不得不於 1886 年公布《學校令》後廢除。1886 年 3、4 月間公布的《學校令》(包括《帝國大學令》 、 《小學校令》 、 《中學校令》、

《師範學校令》和《諸學校通則》),是按照德國的模式制定的,體現了森有禮 的國家主義思想,更確立了天皇制國家體制的教育體系,形成以國家為頂點的國 家主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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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日本又通過制定《高等學校令》(1894 年 6 月)、 《師範教育令》(1897 年 10 月)、 《實業學校令》(1899 年 2 月)、 《高等女子學校令》(1899 年 2 月)、 《私 立學校令》(1899 年 8 月)、 《專門學校令》(1900 年 8 月),基本上建立起了一套 完整的近代教育制度。日本的近代教育制度不是它自己的獨創,而是在選擇吸收

1寄田啟夫、山中芳和編,《日本教育史》,頁 62。轉引自蔡蕙光,《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的歷史 教育--歷史教科書之分析》,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論,2000 年。

2寄田啟夫、山中芳和編,《日本教育史》,頁 62。轉引自蔡蕙光《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的歷史教 育--歷史教科書之分析》,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論,20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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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國家教育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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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日本教育強調培養為實現富國強兵服務的人物,要求他們擁護天皇 制國體,具有「忠君愛國」精神,並掌握有限的近代科學知識和技能。這是二戰 前日本教育現代化的特質之一。

1889 年(明治 22 年), 「大日本帝國憲法」頒布,1890 年(明治 23 年)10 月 23 日由天皇發布「教育敕語」 ,為近代日本教育精神的最高準則。在近代日本,

帝國憲法掌管人民的行為規範,教育敕語則是抑制人民的精神道德和思想,其與 帝國憲法並稱為日本國體的二大聖典。

第一節 日治時期的殖民教育政策

一、日治時期的教育聖旨——《教育敕語》

台灣在被割讓之前,由於接受的是漢文化教育,社會上普遍是以儒學為共 同信仰的價值觀念。儒教的精髓所在,大抵繫於一個「孝」字,以「孝」為本,

而有《孝經》裡頭所謂「汝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 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因此儒 學所揭示的,乃是以「孝」為首的道德價值。然日本領台後所有的教育與施政,

以至於皇民化時期的戰爭總動員等,皆圍繞《教育敕語》裡頭的「忠君」思想而 行。

杜武志亦指出,它的目的在於「將本島人之精神生活,融入於母國人之中,

使之渾然成為一體」,意即同化台灣兒童,成為真正的日本忠貞國民。因此統治 初期,甚至五十多年來一貫施具有強烈社會統治機能,而看似尊重四書五經的儒 教道德教育。他們認為,這樣才能與漢人的傳統教育觀念融合在一起,效果較大。

因此,徹底灌輸四書五經思想的濃縮品-教育敕語教育-天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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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 年頒發的《教育敕語》是由內閣法制局長官井上毅等人負責起草,相 當於日本的憲法,也是治台殖民地教育的主要宗旨。如林洪焰就回憶道:

3史朝主編,《中日民族傳統文化與教育現代化的比較研究》,河北大學出版社,2004 年,頁 199。

4杜武志,《日治時期的殖民教育》,板橋市: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7 年,頁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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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非常重視教育制度,我認為『教育敕語』就是日本的憲法。日本的教 育敕語對做人做事的影響很大,每逢節日各學校都會朗讀教育敕語,因此 日本的教育思想很容易就灌輸到每個人的思想當中。不像我們現在的教育 宗旨,僅是一個形式而已,所以我認為這是日本教育成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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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天皇頒佈的教育敕語非常重要,我覺得日本在道德及禮儀等方面 的教育非常成功。而中國的道德等基本教育方面,可以說非常失敗,除了 軍國主義的思想之外,我覺得日本人是很良善、有禮貌、很有公德心、有 道德心的人民,而這也就是基本教育成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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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敕語》其主要目的是由於當時的日本教育偏重於歐美器物的介紹,

而忽略道德教育,而道德教育為日本所固有,不可輕言廢棄,要求學生在學習時 也必須培養、鍛鍊自身的道德與修養。

(一)教育敕語的內容 教育敕語全文:

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國宏遠,樹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億兆一心,世 濟其美。此我國體之精華,而教育之淵源,亦實存乎此。爾臣民孝於父母,

友於兄弟,夫婦相和,朋友相信,恭儉持己,博愛及眾,修學習業,以啟 發智能,成就德器,進而廣公益,開世務,常重國憲、遵國法,一旦緩急,

則義勇奉公,以扶翼天壤無窮之皇運。如是者,不獨 為朕忠良臣民,又足 以顯彰爾祖先之遺風矣。斯道也,實我皇祖皇宗之遺訓,而子孫臣民俱應 遵守,通諸古今而不謬,施諸中外而不悖。朕與爾臣民。俱拳拳服膺。庶 幾咸一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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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敕語》內容共有三部分組成。 《教育敕語》在其開頭說:

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國宏遠,樹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億兆一心,世 濟厥美,此乃我國體之精華,教育之淵源亦實存於此。

5林惠玉編輯,《宜蘭耆老談日治下的軍事與教育》,宜蘭縣立文化中心,1996 年,頁 176。

6林惠玉編輯,《宜蘭耆老談日治下的軍事與教育》,宜蘭縣立文化中心,1996 年,頁 182。

7 以下《教育敕語》引文均出自:奧田真丈監修:《教科教育百年史》資料編,東京都:建帛社,

1985 年,頁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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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它是以皇祖即神話中天皇的祖先和皇宗即歷代天皇為核心的國體,作 為教育的根本思想。由於皇祖是宗教上的概念,其結果《教育敕語》就具有了同 國家神道建立了直接聯繫的性質。

在《教育敕語》第二部份以命令的形式,列舉了臣民應該遵守的德目,說:

孝父母、友兄弟、夫婦相和、朋友相信,恭儉持己,博愛及眾,修學習業,

以啟發智能,成就德器,進而廣公益、開事務,常重國憲、遵國法……,

還說:

「一旦緩急,則應義勇奉公,以扶翼天壤無窮之皇運。」這裡包含的思想 是基於儒教的封建的忠誠觀念與紮根於日本人宗教傳統的崇拜祖先觀念的 結合。忠實地遵守和實踐這些德目,則「不獨為朕忠良之臣民,又足以顯 彰爾祖先之遺風。」

特別強調了和祖先的關係。 《教育敕語》中的所謂「孝」 ,乃是父權家長制 家族道德的根本,通過以天皇為父親、以國民為赤子的家族國家觀的擴大,孝就 具有了把所謂忠君愛國的國民道德完全包括在內的內涵。國民一切都可以歸納為 對天皇的滅私奉公。在這點上, 《教育敕語》的思想具有無與倫比的強烈的宗教 性質。

《教育敕語》在最後強調說:

斯道也,實乃我皇祖皇宗之遺訓,而子孫臣民俱應遵守,通古今而不謬,

施諸中外而不悖。

把這一貫穿國體思想的道德觀為放之四海而皆準、永恆不變的東西而寫出 的《教育敕語》 ,實際上也就成了大日本帝國國教——國家神道的教典。國家神 道也由於《大日本帝國憲法》和《教育敕語》自此之後也就成了國家神道的思想 基礎,天皇制教化國民的準繩。

(二)《教育敕語》與學校儀式

《教育敕語》發布之後不久,文部省即向全國各地的學校下發敕語的誊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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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同時各地的地方長官們也發布訓令要求務必舉行「奉讀儀式」 。文部省進而 於 1891 年(明治 24 年)6 月 17 日制定了《小學校慶祝日、祭祀日儀式規程》,為 原先在各地分別進行的儀式規定了統一的標準。此後每到慶祝日、祭祀日,全國 各地的學校都必須依據這一規程,按照同樣的形式,在極度嚴肅和緊張的氣氛中 舉行由向天皇及皇后的「御真影」(相片)行禮、奉讀教育敕語、校長訓話等內容 所組成的學校儀式。隨後文部省又於 1893 年(明治 26 年)8 月制定了《慶祝日祭 祀日歌詞及樂譜》 ,指定了《君之代》作為學校儀式用歌。這樣,學校儀式的一 切內容都進入到劃一化,劃一化進而又強化了宗教化,宗教化反過來又促進了劃 一化。如在 1891 年(明治 24 年)文部省對向「御真影」(相片)行禮作出如下指示:

「行禮時,要脫帽、前傾身體之上部、垂頭、置手於膝上,以表敬意。」對於奉 讀敕語也有嚴格規定,如在《敕語奉讀須知》中要求身體要清潔、要穿禮服、戴 白手套,奉讀前要洗手、漱口,奉讀要莊嚴,就連奉讀的聲調都作出了要求,奉 讀敕語宛若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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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令未在台灣正式頒布前,於 1896 年(明治 29 年)10 月芝山巖第一回日 本語講習員畢業典禮中,即有柯秋潔捧讀漢譯敕語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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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 年(明治 30 年) 年 3 月台南國語傳習所舉行第一回畢業典禮,也有奉讀敕語及漢譯文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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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 4 月,台灣乃木希典總督召集附屬國語學校及各國語傳習所長及首席教諭,

親授「教育敕語」謄本 18 份給國語學校、附屬學校及國語傳習所;此為「教育 敕語」下賜台灣學校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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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國語學校講習科及特別科學生與台北國語傳 習所學生畢業典禮同時舉行,在「君之代」奏樂之後,由伊澤修二親自奉讀敕語,

並有奉答歌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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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 10 月基隆國語傳習所舉行敕語奉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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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語傳習所時代起,教育敕語的奉讀已經是學校各種開學典禮、結業及 畢業典禮不可或缺的儀式。其內容也成為前來參加學校儀式的行政長官、教育官 僚及學校校長訓話時引經據典的根據。例如 1898 年(明治 31 年)2 月台中國語傳

8史朝主編,《中日民族傳統文化與教育現代化的比較研究》,河北大學出版社,2004 年,頁 111。

9 台灣教育會,《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昭和 14),頁 35。

10《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明治 30 年十五年保存,〈甲科生卒業證書授與式の儀式に付台南國語 傳習所長より報告〉

11 台灣教育會,《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昭和 14),頁 35。

12 《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明治 30 年乙種永久保存,〈國語學校報告〉。

13 《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明治 30 年乙種永久保存,〈基隆國語傳習所 10 月份報告〉。奉讀會 程序如下:學生職員就座➟唱「君之代」二次➟奉讀敕語➟唱「敕語奉答歌」➟就敕語教訓訓話

➟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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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所梧棲分教場開場典禮,來參加的台中縣知事村上義雄、大肚辨務署江川芳次 郎及台中縣學務課長坂口元雄的致辭中皆不約而同的引用了教育敕語中的文 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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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陳先生即回憶小學生活點滴時表示:

老師會利用上課帶學生去參拜神社,在開國紀念日(紀元節)時會舉辦紀 念大典,學生及公務人員都要參加。「教育敕語」會在朝會中邀請學生朗 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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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通過學校儀式和學生上學、放學時對「奉安殿」的行禮等方式,

在濃厚的宗教氣氛中,就將天皇、 《教育敕語》與「國體」的難以形容的價值刻 入學生的腦海裡了。這是一種比通過對《教育敕語》進行語義解釋,讓學生對《教 育敕語》裡寫了些什麼, 「國體」是什麼等,進行理性的認識和理解更有效的「理 解」方式,這就是所謂的「感受」 。

(三)《教育敕語》與教育內容

學科作為學校教育課程的一個重要領域,在將《教育敕語》滲透於國民之 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由於《教育敕語》本身就是教授「臣民」應該遵守的德目,

所以學科領域也就隨著《教育敕語》精神的集中滲透而德育化了。

在 1891 年(明治 24 年)11 月制定的《小學教則大綱》的第一條對教育目的 作出了如下的規定:

德性的涵養是教育上最應用意的,故而在任何科目中都要特別留意教育有 關道德教育、國民教育的事項。

接著在第二條中規定:修身應根據《教育敕語》的宗旨,以啟發兒童的良 心、涵養其德性、教授人道實踐的方法為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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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確規定修身要根據《教育敕語》的宗旨的同時,強調以修身科為中心

14見〈文華粲爛〉(漢文),《台灣日日新報》,1898 年 2 月 15、16 日。

15曾素秋,《日治時期台灣國家認同教育之探討(1895-1945)》,台灣師範大學教育所博論,2003 年。

16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展史》,東京:龍吟社,1938 年版,第 3 卷,第 9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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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德教育、國民教育,應通過全部教育活動來進行。這樣「德性的涵養」 、 《教 育敕語》精神的貫徹就不僅僅在修身、歷史等學科中進行,而且就連在理科中也 把培養「熱愛天然之物之心」作為學科的最終目的。在地理科中了也把培養「愛 國精神」作為學科的最終目的。在實際的教學中是不允許有任何脫離實現這一目 的的現象出現的。其具體措施是建立起一套由「教則大綱」(文部省)→「中小學 校教則」(府縣知事)→「教授細目」(校長)→「教授周間記」(教師)組成的完整的 指導監督系統,對教師的日常實踐進行嚴格的監視。此外在教材方面,自 1903 年國定教科書制度開始之後,就完全置於國家的管理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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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為了使學生掌握《教育敕語》裡所示的德目,學校教育的一切職 能都被充分調動起來了。

二、以「同化」為依歸的殖民教育方針

日本自 1895 年(明治 28 年)馬關條約取得台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後,對於在 台灣該採取何種統治方式一直感到困擾,也引起朝野各界的廣泛討論。

就一般教育社會學的論點而言,政治與教育間的關係是影響教育的重要因 素之一。依國內學者方德隆(1995)的說法,政治與教育的關係可由教育政策的制 定與政治社會化的歷程兩方面來探討:在教育政策制定方面,政治決策是教育政 策的前引,而教育的政策則是政治決策的一部份。在政治社會化方面,可以將政 治社會化視為教育的政治功能,無論就個人或社會整體而言,透過教育的手段,

有目的且有計劃性的將政治的訊息、意識型態等觀念傳授給社會中的成員,就是 一種政治社會化的功能。

日治初期,台灣教育政策之制定及教育機關之創立,實與伊澤修二有密切 關係。伊澤為台灣總督府首任學務部長,曾求學於美國 Boston 之 Bridgewater Normal School,後世稱他為啟發主義教育家。來台前,首相山縣有朋曾向其徵 詢關於台灣教育之意見,伊澤表示台灣教育方針當依循孔孟主義,尊重四書五 經。就任後,伊澤隨即向樺山總督提出台灣教育方針意見書,其中重視普及日語、

培養師資及尊崇學者,因此成為教育之方針。國語傳習所( 「國語」係指「日語」 ) 與國語學校成為最早的教育機關,前者以教授日語為主,後者最初主要在於訓練

17史朝主編,《中日民族傳統文化與教育現代化的比較研究》,河北大學出版社,2004 年,頁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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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習員充任國語傳習所師資。對於各地士紳開設之書房則採不干涉態度。也就是 說,此時總督府當局之教育方針及設施呈現應急的特徵,但是已經具有同化目的 之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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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 年(明治 29 年)2 月,臺灣總督府第一任學務部長伊澤修二(1851-1938) 在國家教育社進行的演說中提出,教育臺灣人的目的,就是「真正將臺灣視為日 本的一部分」,「在臺灣人的心靈深處實現日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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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他提出了關於「同 化」臺灣民眾的具體構想及建議。伊澤修二提出,天皇「對新的領土上的居民,

我們也應一視同仁並予以惠顧」的敕語表明,臺灣人也在「應一視同仁並予以惠 顧」的範圍之內。因此,必須將臺灣置於文化整合的範圍之內。主張臺灣是一塊 與日本「同文同種」的土地,「漢字是溝通東亞五億乃至六億生靈的利器」,因 此必須重視漢字所具有的功能。按照伊澤修二的觀點,為了達到同化的目的,應 努力使日本語、日本文化和當地傳統文化溝通,以此「在臺灣人的心靈深處實現 日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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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伊澤本人是有名且忠實的國體信仰者,所以其所推行的「同化」

是比較傾向平等化。

(一)初期:國語同化

日治時期相當重視國語教育,日語教育之普及是同化政策的重要手段,以 推展日語做為殖民、同化的開端。日本在台首任學務部長伊澤修二,為使台灣民 眾從接受日語,進而接受日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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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從設立日語教學機構入手。初期台灣人 雖有所疑慮而入學意願不高,但隨著「公學校」的設立,經由總督府的誘導與台 灣人民之自覺、求學欲望的提高,在 1918 年學齡兒童的就學率乃提高至 1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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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陳先生即表示:

18吳文星,《日據時期台灣師範教育之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79 年,

頁 10-11。

19伊澤修二:〈國家教育社第六次定期演說〉,載《伊澤修二選集》,信濃教育會 1958 年版,

頁 593。

20伊澤修二:〈所謂最近的國語問題〉、〈關於設置臺灣公學校的意見〉,載《伊澤修二選集》,

頁 618、727。

21鶴見氏著,林正芳譯,《日治時期台灣教育史》宜蘭縣宜蘭市:仰山文教基金會,1999 年,頁 36。

22台灣教育會,《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頁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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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授課程都是以日語上課,學生在學校也都是被要求講日語的,對學 生要求很嚴格,不能在學校隨便說台語,我對日語學習很有興趣,到現在 也都還在使用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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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教育之推動,內含國家意識之灌輸,日治末期日語教育落實於學童的 生活經驗,要求學生在學校講日語,否則處罰之,集集田先生如此回憶:

在學校要講日語如果沒有講日語會被罰,會在胸前掛牌子,說這位學生說 台語,大概配戴一日,在學校會偷偷講台語,但是不一定會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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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訪談時,受訪者不時夾雜日語與研究者對話,並不斷誇讚日本教育的 好處,可見日語教育之推動是國民精神培育極有效之方,對受教者在生活及言行 上造成根深蒂固的影響。

曾素秋於論文中即描述到就讀都市化學校的基隆陳先生,日語教育實施相 當徹底。日語的學習對陳先生往後的生活造成極大之影響,包括其從事的工作、

生活形態、精神意識都充滿日本精神,他目前在日商公司上班,能夠講流利的日 語,並時常前往日本考察,言行舉止儼然是日本人模式。

1896 年 12 月,臺灣總督府學務部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在講話中稱:

本島統治之根基,在國語之普及與國民性之涵養;故加速實施初等義務教 育制度,強迫入學,從根本上施予同化,為最緊要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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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年公佈的「公學校規則」所代表的意涵及影響層面,其開宗明義第一 條即指出: 「公學校以對本島人子弟施德教,授實學,以養成國民性格,同時使 精通國語為本旨」 。將施德教放在授實學之上,承認了道德教育的優位性,而精 通國語則是放在附屬地位。總督府企圖將教育變成一種手段,而重視道德教育的 結果,道德則成為一種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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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 1904 年規則改正為,教國語變成最重 要的順位,其次為施德育和授實學;但是到了 1912 年公學校規則又作了修正,

23曾素秋,《日治時期台灣國家認同教育之探討(1895-1945)》,台灣師範大學教育所博論,2003 年。

24曾素秋,《日治時期台灣國家認同教育之探討(1895-1945)》,台灣師範大學教育所博論,2003 年。

25汪知亭編著,《臺灣教育史料新編》,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 年,頁 45。

26許佩賢,《塑造殖民地少國民—日據時期台灣公學校教科書之分析》,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 論文,1994 年,頁 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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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留意身體發達」列為增加項目。分析其理由,不外為了因應日本明治維新以 來「富國強兵」的要求,因此,留意身體的訓練成為公學校的基本要求,其重要 性尚且排在教授知識技能之前。

1904 年,後藤新平向日本政府遞交了一份包括憲法修正案在內的臺灣統治 法案,提出應明確地、名副其實地使臺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這份法案寫道:「臺 灣與清國相鄰,遠離我帝都,從民族至制度文化人情風俗,均與我本土迥異其趣。」

因此,他建議應採取殖民主義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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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由於日俄戰爭爆發,以及兒玉源太 郎不久離任,該法案沒有被提上議事日程,但是,這一方針卻基本得以確定。

面對是否應在臺灣廢止漢語教育和如何利用儒教的爭論,1903 年 11 月,後 藤新平舉行了一個「學事諮詢會」,並在會上發表了著名的「無方針主義演說」。

後藤民政長官釋明者說:

全世界之列強在佔領其領土以前,都有五年或十年之預先準備,然而,日 本佔領台灣時卻全無預先準備。大多數的日本人又對於殖民地或新版圖之 統治,毫無經驗。故佔領台灣島當時,關於統治上之建議案堆積如山,有 的以為已寫就所謂大方針,滔滔數千、萬語,但沒有一篇值得採取。當局 者也許以為說『無方針』是恥辱,這是大的誤解。凡是要確立方針必須要 有很大的準備,其手續若不充分,要確立方針到底是有困難的。不待說,

教育是無論何時都有必要的。

綜觀台灣教育始終一貫不諭都為日本國語之普及。以日本國語之普及為台 灣教育之骨子,是因為 1.要使日本國語成為治者與被治者之間的交通語所 必要。2.為文化發達之手段所必要。3.為同化之手段所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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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藤新平提出,雖然「國語之普及」十分必要,但日語教育在何種時期內 能達到何種程度,是難以確定的。同時他提出,臺灣深受儒教影響的風俗習慣並 非簡單可以改變,因此,「必須認識到同化有各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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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春山哲明,〈臺灣舊俗調查和立法構想〉,載《臺灣近現代史研究》第六號,1988 年。

28 明治 36 年 11 月 10 日後藤新平民政長官於學事諮問會席上訓示演說。摘譯自井出季和太著,

《台灣治績志》,台北:南天書局,1937 年,P330-331。

29〈後藤長官的訓示〉,載《臺灣教育會雜誌》第十號,1904 年 6 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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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對台的殖民教育方針上,大致以「同化」為主要的方針,隨著局勢的 變遷而有階段性的策略與修正。

1895 年日本統治台灣之初,對於台灣教育政策尚不明確,在 1919 年「台灣 教育令」頒布之前,受「漸進主義」治台政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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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建立明確的教育方 針和完整的學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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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係配合漸進主義的施政方針,以致擴展甚緩,

並以建立初等教育和訓練低級技術人員為主,故一切設施均在試驗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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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 期著重的教育政策重點有「差別同化政策」 、後藤新平的「教育無方針主義」和

「國(日)語教育政策」。

從 1898 年兒玉源太郎總督在地方長官會議訓詞中可發現,文中即表示台灣 教育宜採漸進主義政策:

教育雖一日不可怠忽,為漫然注入新文明,養成追逐權利義務之風氣,則 新附民難免有陷於不測之虞,因此教育方針必須十分考就。……將來與其 徒然偏向積極方針而誤了潮流,不如確實地採取漸進主義,方為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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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結日本治台之初,雖然總督府對台政策搖擺不定,但是在教育方面則依 伊澤修二力主在台辦教育應強調下列數項措施加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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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日本人學台語,台灣人學日語,以溝通思想意念;

2.要尊重孔廟,不急於破壞原科舉措施,以視尊重台灣本土文化;

3.優待西洋傳教活動,並邀請日本宗教家(神道及佛教)來台傳教,以教化 民心;

4.深入考察本土社會之民情風俗,逐漸以教育醇化之。

此一時期的教育係以首任學務部長伊澤修二所提出如上的建議和 1898 年

「台灣公學校規則」為重心,根據伊澤的意見,台灣總督府採教授日語、培養師

30 從 1898 年兒玉源太郎總督在地方長官會議訓詞中可發現,文中即表示台灣教育宜採漸進主義 政策:教育雖一日不可怠忽,為漫然注入新文明,養成追逐權利義務之風氣,……將來與其徒然 偏向積極方針而誤了潮流,不如確實地採取漸進主義,方為卓見。吉野秀公,《台灣教育史》,台 北,台灣日日新報社,1927 年,頁 120。

31 游鑑明,《日據時代台灣的女子教育》,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論,1987 年,頁 41。

32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昭和 14 年),頁 2。

33吉野秀公,《台灣教育史》,台北,台灣日日新報社,1927 年,頁 120。

34徐南號,《日本統治時期對台灣教育之影響》,台北,師大書苑,1996 年。

(12)

資和尊崇學者的教育方針。並設立國語傳習所和國語學校等教育機關,作為開發 殖民教育的初步。

根據後藤新平表示: 「教育方針雖尚待研究,公學校乃是有目的地設置,其 目的即在推行日語。」

35

事實上,普及日語的終極目的在於同化台灣人民,總督 府普設各地的公學校也以達成其同化為主要目的。

綜觀此期的教育政策係配合漸進主義的施政方針,以致擴展甚緩,並以建 立初等教育和訓練低級技術人員為主。歸結此時期著重的教育政策重點有差別同 化政策、後藤新平的教育無方針主義和國(日)語教育政策。而呈現出下列幾項 特徵:

36

1.初等教育學制較完整,卻區分為台灣人就讀的公學校、原住民就讀的「蕃 人公學校」與日本人就讀的「小學校」 ,形成三個系統的差別待遇教育。

2.台灣人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機會極為有限,並且修業年限比日本人短,教 學程度也比日本人低。此時中等以上的教育設施只有「國語學校」 、五年 制醫學校,以及農事試驗場、工業、林業、糖業講習所。1915 年才因為 台灣士紳林獻堂等人的請願而設立四年制的公立台中中學校。

3.教育目標以普及日語、訓練初級技術人員為主。

然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雖然同化為此一時期教育的根本目的,惟在漸 進主義及差別待遇政策下,並未積極地推展。較有制度推行的即是對於國(日)

語的推廣,此導因於日本治台初期因為急需通譯人才,所以設置了一些臨時性的 教育措施,以語言訓練為主要目的。

(二)中期的:共學下的差別同化

此時期受到世界各處殖民地掀起反帝國主義、要求獨立的聲浪之影響,日 本遂改採「內地延長主義」 ,強調普及教育、提高台灣文化,藉以強化對台灣的 統治,此一時期的教育施政為了貫徹同化主義政策而建立一些較為明確的教育方

35吉野秀公,《台灣教育史》,台北,台灣日日新報社,1927 年,頁 123。

36吳文星,《台灣教育史展示規劃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專題研究成果報告,2000 年,頁 18。

(13)

針,因而被稱為台灣教育史的「進展時期」 。自從 1918 年美國總統發表「自決宣 言」後,對於台灣人的自決意識有莫大的鼓舞作用。吳濁流提及: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民族自決、自由民主主義的思潮澎湃地湧到這個孤島,

使本島人的知識階級的血液沸騰起來。在東京,有《台灣青年》雜誌的發 刊,也寄到我的分教場來。我讀了之後,有不少地方發生了同感。因而意 識到所謂六三法案的壓制,並加強了對差別待遇的不平等的意識。我同時 又愛讀《改造》雜誌,對自由平等的欲求更為熾烈起來。

37

但由於台灣人民數十次的向日本人做體制外的激烈抗爭而無法得逞,因此 乃改以體制內的改革來代替無謂的犧牲。

1918 年(大正 7 年),日本原敬內閣上台,對殖民地的統治方針改採「內 地延長主義」,正式以「同化」政策作為統治臺灣的原則,欲進一步消除存在內 台間的差別色彩。明石元二郎總督於 1918 年就職時,明白地宣佈對台灣的殖民 政策是同化政策,因此普通教育必須以國語為基礎並培養人民的國家品德。1919 年 10 月臺灣總督也開始改由文官田健治郎擔任。在田健治郎總督施政期間,這 項政策又重新宣佈並更加廣泛地推行,日台共學的新構想便是明確的具體配合政 策。

38

然而 1919 年(大正 8 年)明石元二郎所公佈的「臺灣教育令」仍以臺灣 人民文化程度不足為理由,故採用與日本人有差別之教育方式。雖然仍有差別待 遇,但是臺灣教育令的公佈也使得臺灣的教育有了明確的方針。

1919 年台灣總督府頒布了「台灣教育令」 ,透過此令確立了台灣人的教育制 度,包括普通教育、師範教育、職業教育和專科教育,揭櫫教育目的在涵養德行、

普及日語和培養忠良國民性格。但另一方面又以台灣人尚未具國民精神為由,堅 持維持差別教育的原則,以致台日人的學制仍截然分開。三年後再次因應時勢的 需求,於 1922 年重新頒布新臺灣教育令。

1922 年日本重新頒布的新〈台灣教育令〉 ,以「撤廢日台人差別教育」和「日 台共學」為特色,並比照日本國內制度明定台灣中等以上的教育機關,不論台人 和日人都可以就讀,也就是所謂「內台共學制」 。至此才在法令中明白地取消內、

37吳濁流,《無花果》,台北,草根出版社,1995 年,頁 48。

38林詠梅譯,林茂生著,《日本統治下台灣的學校教育》,台北,新自然主義,2000 年,頁 208。

(14)

臺的差別待遇,以同化為教育的方針。

39

短短三年時間,日本政府在教育政策上 卻有如此大幅度的轉變,這主要是為了安撫一次大戰後台灣興起的民族運動。不 過,在小學教育方面,雖然也有共學的規定,但只有少極少數常用日語的台灣人 家庭兒童,才能進入專供日本人就讀的小學校上課。

在新頒布的「修正台灣教育令」共學制下,真正受惠者仍是在台日人子弟,

誠如矢內原忠雄所指出的:

……目前制度上名為平等,台灣人亦可接受高等教育,實際上,卻是多方 限制,使更能確保日本人的支配地位。

40

這時期實施的教育政策對日本而言是有利的手段,但對於台灣人民自主意 識傷害至深,因為同化政策的本質是不鼓勵殖民享有平等權的。因此,藉同化政 策而高唱的「日台共學」實徒具虛名,台灣兒童始終未獲一視同仁的教育機會。

由上述可知, 「台灣教育令」的頒布,主要在於配合統治政策的確立,貫徹 同化主義的方針。歸結此時期的教育政策,可稱之為「日台共學」下的同化教育 政策,1922 年發布「修正台灣教育令」後,中學以上各級學校全部實施日台共 學制,使台灣的學校系統全部本土化。然而,事實上卻把這些學校變成專為日本 人所獨佔的教育機構。

(三)戰爭期:皇國史觀下的皇民化

二次大戰時,台灣成為日本南進的基地,日本政府鑑於國際局勢瞬息萬變,

為求皇祚淵遠流長,乃在台灣發起皇民化運動,希望台灣能夠徹底與日本內地同 化,於是在 1941 年 3 月再次修正〈台灣教育令〉 ,改變初等教育制度,並依照日 本內地的〈國民學校令〉行事。從此台灣不論公學校或小學校,皆一律統稱為「國 民學校」 ,可是實際上各校的經營情況與先前並無太大的差異。

在軍國主義和極端國家主義下,台灣的教育採內外一體、教育一元化的方 針。在台日統一「戰時體制」下,日人認為宜掃除舊有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及功 利主義的教育思想,確立「鍊成皇國民」的教育理念。其中以改革初等教育為此

39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昭和 14 年)。

40矢內原忠雄著,周憲文譯,《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台北:帕米爾,1985 年,頁 147。

(15)

期的重大變更,首先於 1937 年廢除公學校的漢文科,又於 1941 年發布「國民學 校令」 ,規定小、公學校一律改稱「國民學校」 ,佐藤源治認為國民學校制度的實 施有其重大意義,略謂:

國民教育制度的實施是基於國體本義以改革教育,初等教育的革新乃是革 新所有相關教育的前提。

41

此外,私立學校變化亦大,以書房來說,自 1937 年廢止公學校漢文科之後,

漢文書房亦全遭禁止;1941 年發布「國民學校令」 ,不論小學校、公學校都改稱 國民學校,但課程內容區分為三種,規定「過日語生活家庭」的子弟得以就讀第 一號表國民學校,其餘家庭子弟則入第二、第三號表國民學校,可見差別待遇的 教育本質未變。

42

迨至 1943 年,又因實施義務教育,旋頒布「廢止私塾令」,停 辦所有的書房。而與總督府抗衡多年的教會學校,也被迫以日人為校長,加強「國 民精神教育」 。同時,1943 年,將師範教育機關升格,而中等以上教育亦比照日 本國內教育學制之改革,並頒布「中等學校令」 ,將中學校、高等女學校和實業 學校化為一統,並以「鍊成皇國民」為基本目的。

43

此一時期的教育目標旨在「鍊成皇國民」 ,社會教育是推行「皇民化運動」

的主要手段,舉凡「國語普及運動」 、 「獎勵國語家庭」 、 「大廳改正」 、改日本姓 氏等無一不是為貫徹同化台灣人而設,可稱為殖民教育的「強化時期」 。

44

綜觀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的教育政策,係在漸進原則下,逐步強化其同化 主義方針,而差別待遇及隔離政策實為其主要的特徵。歸結此時期「鍊成皇國民」

之教育政策呈現出:強化初等教育,以奠定「皇民教育」之基礎;配合日本戰時 學制改革,修改中等以上教育諸法令;修改台灣師範教育令,以適應國民學校教 育之需求;以及透過強化社會教育,推動皇民化運動等四大特色。

日本統治台灣這五十年間,在教育方面陸續進行改造,所頒佈之教育法令,

41佐藤源治,《台灣教育的進展》,台北,成文出版,1999 年,頁 169-176。

42吳文星,《台灣教育史展示規劃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專題研究成果報告,2000 年,頁 19。

43游鑑明,《日據時期台灣的女子教育》,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87 年,頁 47-48。

44吳文星,《台灣教育史展示規劃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專題研究成果報告,2000 年,頁 19。

(16)

代表當時殖民統治之方針,

45

也反映出日本政府之政治目的。教育方針之擬定,

乃針對台灣人民進行同化及皇民化之工作,企圖將台灣人之國家認同,由當時的 漢文化的民族認同,轉化成為對日本帝國之國家認同。

第二節 初等教育制度的演變

日本的治台政策,一直都是採取日台不同的差別待遇,教育體制也不例外。

從領台之初,台灣的教育制度就被規劃為台日雙軌制,日人有其專屬的教育系 統,台人也有特別設計的教育體制。

日治時期的台灣學校制度可以分為初等普通教育(小學)、高等普通教育(中 學)、實業教育、師範教育、專門教育、大學教育與盲啞(特殊)教育等七種。基於 殖民經濟利益而發展職業教育;為達其「同化」目的,而致力於初等教育之普及。

其餘中等以上學校,則在升學考試中以特別強調日本語文能力為手段,阻擋台灣 人入學就讀。

初等普通教育始於芝山巖學堂,然後經由國語傳習所,

46

到 1898 年(明治 31 年)公學校的創設。國語傳習所是以訓練臺灣民眾學習日語為主,傳授臺灣灣成 年人日語,以及教授兒童日語、算術、地理、歷史、唱歌、體育等。雖有明顯的 政治統治目的,但也引進新式教育。

47

初等普通教育機構在 1922 年(大正 11 年)以前是分為日本人就讀小學校、台 灣人就讀公學校和原住民就讀的原住民公學校三種,但是 1922 年(大正 11 年)2 月公布的「修正台灣教育令」 ,不但廢除了日台人在教育上的區別,也不再在教 育上以種族別來稱呼。因此,廢除了原住民公學校的名稱。

48

此外,就讀小、公 學校的區別也是以常用日語與否作為區分的依據,常用日語者就讀小學校、不常 用日語者就讀公學校,廢除了依照種族區別進入小公學校就讀的制度。並於 1941 年(昭和 16 年)4 月將公學校與小學校同時改為國民學校。

45 影響台灣教育之重要法令,包括:1919 年頒佈之「台灣教育令」、1922 年頒佈之「改正台灣 教育令」、及 1941 年頒訂之「國民學校令」等。

46許佩賢的研究別強調國語傳習所雖然沒有學校的名義,但具有近代學校的特徵,即是由國家設 置的普通教育機構,由專業教師在獨立的學校空間針對不同學齡的對象按一定進度從事集體的教 與學,教授一般性近代新發展出來的學科。

47鶴見氏,1999 年;許佩賢博論〈台灣近代學校的誕生--日本時代初等教育體系的成立 (1895-1911)〉,2000 年;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國立台灣編譯館,2005 年。

48吉野秀公,《台灣教育史》,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2 年,頁 467-468,

(17)

初等教育在殖民統治上,特別是所謂的國語教育,主要的目的是在改變殖 民地人民的認同,強化對日本國和日本政府的承認與認同,是殖民政府維持統治 的重要憑藉。而超乎初等教育的高層教育,就超出殖民者的需要,更由於現代高 等教育所蘊育的深層價值及個體自主性,會使得民眾覺醒,也就容易對殖民政府 的統治產生威脅。因此,在制度設計上,日本中央政府就以殖民國的需要為考量 重點,希望以壓抑殖民地民眾教育水準,來因應統治的需要。

49

一、 1922 年新台灣教育令頒佈以前

台灣最初的教育始於芝山巖學堂的國語傳習,接著有國語傳習所的創設。

台灣人的教育機構,在初等普通教育階段有國語傳習所及公學校。初期台灣人的 初等教育為了因應普及日語的需要,國語傳習所的一切經費完全由國庫支付,其 後國語傳習所數逐漸增加,由總督府的預算支付其經費已十分困難。因此,1898 年(明治31年) 7月28日總督府以勅令第一七八號制定「台灣公學校令」,10月廢 除國語傳習所,以地方經費設立六年制公學校取代國語傳習所,公學校的設置維 持費用完全由街庄社負擔,並規定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要繳納學費。公學校的教 育又比國語傳習所更進步,更具有現代學校的特徵,公學校教育的擴張乃成為日 治時期政府全力發展的教育機制。

同年 8 月制定「台灣公學校規則」,作為公學校教育的施行細則。自 1898 年將各「國語(日語)傳習所」改為「公學校」後,1912 年設置二年制實業科 於六年制公學校之上。

50

「台灣公學校規則」的第一章第一條即云: 「公學校以 對本島人子弟施予德教育、授予實學,以養成國民之性格,並使其精通國語為主 旨。」由此可見,總督府設置公學校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普及日語,並培育優 良的國民人格。在此同時,總督府也為在台日人的孩子頒布了「台灣公立小學校 規則」 ,明定日人子弟就讀的小學校之科目、師資與組織架構與日本內地一致。

從此,台灣的初等教育就成為內台不共學的雙軌制。

台灣剛隸屬於日本的當時,還是軍政時期,由於禁止日本婦女移居台灣,

所以,沒有實施日本人兒童教育的必要。到了 1896 年(明治 29 年)4 月,總督府

49瞿海源,〈追求高教育成就—清代及日據時期臺灣教育制度與價值的分析〉,台灣教育社會學研 究,2003 年 12 月,頁 1-39。

50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國立台灣編譯館,2005 年,頁 152。

(18)

開始實施民政,並獎勵日本官吏攜眷來台,再加上台灣產業的日益發展,使得日 籍子弟的移民人數也急速增加,

51

日本人子弟的教育就成了緊要的事務。

1897 年(明治 30 年)6 月總督府在國語學校附設「第四附屬學校」 ,作為日籍 子弟的初等普通教育機構,1898 年(明治 31 年)7 月「台灣總督府小學校官制」

公布後,在台灣全島的重要地方開始設置小學校,置小學科(六年)、補習科(二 年)。

52

總督府對於日人子弟之初等教育設施,完全依照日本國內來建置,以便維持 和日本教育體系相連接,亦借以保障在台之教育水準。當時在台灣不論是小學校 或公學校都尚未實施義務教育,但是總督府對日本子弟的教育卻採取與義務教育 相同的設備和措施,因此,小學校數如表 1 所示呈現急速增加的趨勢。

表 1 小學校數的增加率

年度 小學校數 小學校數的增加率

1907 19 1.00

1908 24 1.26

1909 31 1.63

1910 37 1.95

1911 46 2.42

1912 60 3.16

1913 74 3.89

1914 92 4.84

1915 101 5.32

1916 106 5.58

1917 112 5.89

1918 120 6.32

備註:依據台灣總督府各年度學事年報及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頁 138 製成。

51 1907 年(明治 40 年)度到 1918 年(大正 7 年)度在台日本人的人口總數如下表所示,呈現激劇的 增加。

表 日籍人口及增加率

年度 人口總數 人口增加率

1907 77,925 100

1908 83,329 107

1909 89,696 115

1910 98,048 126

1911 109,786 141

1912 122,793 156

1913 133,937 172

1914 141,835 182

1915 137,229 176

1916 142,452 183

1917 145,232 186

1918 148,831 191

備註:本表依據台灣總督府各年度學事年報及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製成。

52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國立台灣編譯館,2005年,頁53。

(19)

這個時期的初等普通教育機構分為小學校和公學校,公學校的對象為台灣人 和原住民,設置、維持、修業年限以及教學科目等完全依照公學校令及公學校規 則的規定。小學校的對象為日籍子弟,係依據日本本土的小學校令及小學校規程 的「台灣小學校規則」實施。教科書方面,公學校是採用台灣總督府編纂的課本,

小學校採用與日本小學校同樣的教科書。因此,學校設備、維持以及教育內容等,

小學校優於公學校,就學率也如表 2 所示,小學校遙遙領先公學校。由圖 1 亦可 明顯看出日治初期台灣初等教育階段,小、公學校學生就學率的極大差距。

表 2 小、公學校的就學率

年度 小學校(%) 公學校(%)

1907 85.76 4.50

1908 90.65 4.93

1909 90.86 5.54

1910 93.20 5.76

1911 91.32 6.06

1912 92.03 6.63

1913 94.30 8.32

1914 94.09 9.09

1915 94.06 9.63

1916 94.80 11.06

1917 85.07 13.14

1918 95.21 15.71

備註:依據台灣總督府各年度學事年報及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頁 141.168 製成。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年 度 19 07

19 08 19 09

19 10 19 11

19 12 19 13

19 14 19 15

19 16 19 17

年度

就 學 率

%

小學校(%) 公學校(%)

圖 1:小公學校學生就學率變化圖(依據表 2 之數據製成)

1902 年依日本學制調整為四年制之尋常小學校,上加二年制或四年制之高

(20)

等小學校。自此以後台灣島上日本學童的初等教育,除無義務教育之規定外,餘 均比照日本內地來設置。

53

1907 年日本國內將義務教育延長為六年,台灣雖無義 務教育之規定,但隨即設六年制尋常小學校,上加二∼三年之高等小學校。

54

1920 年起為迎合總督田健次郎的「日台共學」教育政策,允許日童入公學校,不過事 實上只有居住在偏遠鄉村的日童才會如此做,最多時(1940 年)公學校中也僅 有日童 396 人。

55

1912 年日本進入大正時期,這個時期可以說是世界自由民主思想發達的時 期,鄰近的中國剛剛推翻帝制成立民國,日本內地也受到這股潮流的影響,加上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帶動的經濟景氣,可以感受民主開放與社會主義 的氣氛。身為殖民地的臺灣,在 1919 年(大正 8 年)發布「台灣教育令」,是確立 台灣人學制的時期。 「台灣教育令」發布以前,有關日本學生的教育大致依日本 本土的學制實施,而台灣兒童的教育則依據單獨的學校官制、規則以及學校令實 施。

56

因此,雖有台灣人的學校教育,卻沒有完整系統的學制。因為總督府認為 台灣人的教育只需實施日語普及和簡單的職業教育就已經足夠。然而台灣人民的 文化水準逐漸提高,同時又因為受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民主主義和民族自決思潮 的影響,台灣人民紛紛要求更充實的教育。

當時台灣人就讀的公學校和公立中學校,其程度比日本人就讀的小學校和中 學校還要低,渴望接受專門、高等教育的台灣人,只好想辦法進入日本人的小學 校和中學校就讀。但是,當時的台灣原則上不允許日台人共學,只好前往日本留 學,使得台灣人留學日本的學生人數逐年增加。這些台灣留日學生因為受到當時 風行的民主主義思想的薰陶,和中國留日學生的影響,不少學生開始批評台灣總 督的愚民政策和專制統治。於是,總督府開始察覺到有必要建立更完善的教育系 統和教育制度,乃於 1919 年(大正 8 年)1 月制定「台灣教育令」。

57

53鶴見氏著、林正芳譯,《日治時期台灣教育史》,宜蘭:仰山文教基金會,1999 年,頁 27。

54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國立台灣編譯館,2005 年,頁 130。

55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省通志稿-卷五教育志教育設施篇》,1955 年,頁 21- 23、55- 57。

56 國語學校、國語傳習所和國語學校附屬學校的設置,係依據 1896 年(明治 29 年)3 月頒布的「台 灣總督府直轄學校官制」和「國語傳習所規則」(6 月頒布)、「國語學校規則」(9 月頒布)的規定;

而公學校的設置則依 1898 年(明治 31 年)7 月的「台灣公學校令」的規定。公立中學校的設置係 依據 1915 年(大正 4 年)2 月頒布的「台灣公立中學校官制」和「公立中學校規則」;醫學校的設 置則是依照 1899 年(明治 32 年)3 月制定的「台灣總督府醫學校官制」和「台灣總督府醫學校規 則」。

57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展史》第 11 卷,東京:龍吟社,1940 年,頁 742。

(21)

「台灣教育令」第一條規定「在台灣的台灣人教育依本令實施」 ,

58

係有關 台灣人教育的學制,而日本人子弟的教育則不依照「台灣教育令」 ,直接依照日 本本土的教育令實施。總督府所以採取此種與日本人教育有所區別的台灣人教育 的學制,是因為台灣人剛歸屬日本不久,日語程度和日本人的差距仍然很大,而 且台灣人接受日本皇民化教育的時間很短,尚缺乏日本國民的素養,因此總督府 認為有必要實施日台人差別教育。

59

依據「台灣教育令」台灣人就讀的學校,都比日本人就讀的學校程度還要 低。在初等普通教育階段,台灣人就讀的公學校分為修業年限 6 年及修業年限 4 年二種(原住民公學校分為修業年限 4 年及修業年限 3 年)。日本人就讀的小學校 則在尋常科 6 年以上另設置有修業年限 2 年的高等科及補習科。

此階段除採取日台人分別的雙軌制形態之外,台灣人就讀的學校在每一個 階段都比日本人就讀的學校不但修業年限短,而且教育內容也比較簡陋。

二、 1922 年新台灣教育令頒佈至 1941 年修正新台灣教育令

1919 年之前,台灣總督府對台灣的教育事業,並沒有一套完整而有系統的 制度,各級教育機構皆是依循總督府頒布的學制、規則和學校令來開辦。直至 1919 年(大正 8 年)日本頒布「台灣教育令」 ,台灣的各級教育系統才正式確立。

台灣教育令的發布,雖建立了有系統的屬於台灣人的教育制度,然而如果與 日本本土的教育制度比較起來不但程度偏低,而且與日本人子弟就讀的教育機構 之間也無法連接,使得日台人之間的教育機會產生嚴重不平等現象。此種現象逐 漸引起台灣人民的不平與不滿。

另一方面,受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民主主義與民族自決思潮的影響,台灣 也開始熱烈展開各種民族運動與政治運動。因此,日本的殖民統治政策也不得不 隨著時代的變化作適當的調整。

1919 年(大正 8 年)末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就任後,為了改善並充實台灣教 育,藉此安撫台灣人的不滿情緒,乃於 1922(大正 11 年)2 月頒布修正「台灣教

58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展史》第 11 卷,東京:龍吟社,1940 年,頁 742。

59吉野秀公,《台灣教育史》,台北,台灣日日新報社,1927 年,頁 382。

(22)

育令」 。

60

1922 年(大正 11 年)2 月公布的新教育令第一條規定「台灣的教育係依照本 令實施」 ,

61

決定實施不分日台人的差別,完全依照同一種教育令的教育制度。

修正「台灣教育令」不僅廢除台灣島內日台人在教育制度上的區分,而且不 再實施由於種族的不同而區別教育機構的政策,只以日語的常用與否作為區別的 依據。而且此種區別也只限於初等教育階段,至於中等教育以上則完全不作任何 區別。此外,在台灣的狀況許可範圍內儘量要依照日本的教育制度實施。

62

修正「台灣教育令」在初等普通教育階段以常用日語者就讀小學校,不常 用日語者就讀公學校做為分別的標準,廢除了原住民公學校的名稱。不過,台灣 子弟如果通曉日語,接受小學校教育不會有困難者,也可以依其志願允許就讀小 學校。另一方面,日本子弟因家庭因素也允許就讀公學校,也就是在初等普通教 育階段承認部分的日台共學。

此種日台共學與依照日本本土教育制度的教育政策,可以說是 1922 年(大正 11 年)修正「台灣教育令」的宗旨,也就是總督府日本本土延長主義、同化主義 統治政策的表現。

「修正台灣教育令」發布後,中等教育以上的學校實施日台人共學,使台 灣的學校系統與日本本土完全相同,台灣的教育制度成為日台人不分的單軌制形 態。不過實施共學制後,台灣人必須和日本人競爭,反而產生台灣的就學機會被 日本人所剝奪的現象,形成日本人獨佔台灣教育機構的局面。

在日本政府尚未明令「共學」政策於教育制度前,小學校規則的第一條規 定小學校是教育日籍兒童的場所,公學校規則的第一條規定公學校是傳授台籍兒 童日語、德育及普通知識技能的場所。因此,日本人與台灣人共學的話,就與法 令規定相抵觸。

60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省通志稿—卷五教育志教育行政篇》,1957 年,頁 128;台灣省行 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編,《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1946 年,頁 1229。

61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展史》第 11 卷,東京:龍吟社,1940 年,頁 1069。

62吉野秀公,《台灣教育史》,生駒學務課長「台灣教育令的要旨」,台北:南天書局,昭和 2 年,

頁 467-468。

(23)

1903 年(明治 36 年)台灣人柯秋潔的兒子柯文德在 4 月就讀台北第一小學 校,一直唸到 1906 年(明治 39 年)8 月的第四學年。日本政府當局發現後,覺得 事態嚴重,於同年 7 月 19 日公布內訓。

63

內訓表示小學校與公學校的教育目的不同,依學制的規定是不能夠日台人 共學。然而由於沒有針對日台混血兒的規定,1910 年(明治 43 年)2 月 25 日混血 兒吳新一申請就讀小學校時出現了爭議。

64

總督府審議吳新一的入學申請書後,表示鑑於尚無有關混血兒的規定,因 此,參考其家庭狀況和本人的申請書,允許其就讀小學校。這是首樁允許混血兒 與日籍兒童共學的例子。

總督府於 1919 年(大正 8 年)12 月 27 日,發布有關日台共學制的內訓,允 許進行試驗性的日台人共學。

65

根據內訓的說明,實施日台人共學,並不是無條 件接受所有台灣人的入學申請,而必須經由嚴格審核入學申請包括父母之地位、

資產、教育程度及歸化日本的程度之後,才決定入學與否。因此,只有少數的台 灣人被允許入學,而且也沒有一班級要招收幾名台灣人的規定。

1920 年(大正 9 年)1 月 8 月的台灣總督府府報中也說明要實施試驗性的日台 人共學。

66

同年 3 月 13 日並制定下列有關日台共學制的措施。

67

(一)台灣人就讀小學校的辦法

1. 由廳長在每年 1 月底之前將入學申請者提報給台灣總督。

2. 入學的日期僅限於學年的開始。

3. 就讀小學校第一學年的台灣人,年齡規定為 6 歲以上歲以下。

4. 公學校在學中的台灣人就讀小學校的年齡,不可以超過相當於同學年日 本人年齡滿 1 歲以上。

5. 學費與小學校的兒童相同,手續也相同。

63台灣教育會,《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昭和 14 年)12 月,頁 349。

64吳新一是台灣人吳阿妹的私生子,生父為日本仙台人小田島喜。由於當時日台人通婚尚未被允 許,因此,吳新一無法入父親的日本戶籍。

65台灣教育會,《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昭和 14 年)12 月,頁 351~352。

66吉野秀公,《台灣教育史》,台灣日日新報社,1927 年(昭和 2 年)10 月,頁 390。

67台灣教育會,《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昭和 14 年)12 月,頁 352~354;

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國立編譯館,頁 264-266。

(24)

6. 教學科目及教科書援用小學校規定。

(二)小學校在學中的台灣人轉學到其他小學校的辦法 1.援用小學校在學中的日本人轉學到其他小學校的辦法。

(三)日本人就讀公學校的辦法

1.就讀公學校第一學年的日本人,其齡依照入學小學校的年齡規定。

2.小學校在學中的日本人想就讀公學校時,可就讀相同的學年。

3.學費與公學校兒童相同。

4.教學科目中不必學漢文,女學生也不需學習台灣服裝的裁縫課。至於其他 教學科目及教科書則援用公學校規定。

(四)公學校在學中的日本人轉學到其他公學校的辦法 1.援用公學校在學中的台灣人轉學到其他公學校的辦法。

(五)公學校在學中的日本人就讀小學校的辦法

1.現在就讀公學校想轉學到小學校的日人必須接受想就讀學校的學力檢 定,進入學力符合的學年。

(六)就讀公學校的日本人在畢業或中途退學時,想獲得小學校課程的畢業或 修業認定,可由兒童的監護人提出申請,由管轄的廳進行學力的檢定,發 給認定證書。

1922 年(大正 11)年 3 月 13 日,修正日台共學制的措施,把第 4 點「滿 1 歲

以上」改為「滿 2 歲以上」,延長 1 年的年齡限制。在第 2 項中增加「日本小學

校在學中的台灣人,想轉學到台灣的小學校時,規定必須在日本小學校就讀滿 1

年以上者」 。另外,又增加第 7 項「允許就讀小學校的台灣兒童人數,每班級為

日籍兒童人數的三分之一」 。

(25)

由上述的規定可以看出日台人共學的方式分為台灣人就讀小學校及日本人 就讀公學校二種。日本人就讀公學校的人數只限於居住在偏遠地區者,因此,人 數少之又少。

1920 年(大正 9 年)度及 1921 年(大正 10 年)度日台人共學的人數如表 3 所 示。

68

表 3 日/台人共學人數

小、公學校尋常科 日台人共學 年度

小、公學校的 兒童數

小(公)學校兒童一 千人中台(日)人的 人數

1920 44 10 54 19,713 2.7393 台灣人就讀小學

校的人數

1921 172 43 215 21,118 10.1808 1920 1 1 2 151,093 0.0132 日本人就讀公學

校的人數

1921 4 3 7 173,795 0.0402

備註:本表是依據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頁 267 製成。

1920 年(大正 9 年)度台灣人就讀小學校的人數為 54 人,僅佔小學校兒童 1,000 人中(含高等科)的 2.7393,1921 年(大正 10 年)度為 215 人,佔 10.1809。另 一方面,日本人就讀公學校的人數,在 1920 年(大正 9 年)度為 2 人,1921 年(大 正 10 年)度為 7 人,分別佔公學校兒童 1,000 人中的 0.0132 及 0.0402 而已。也就 是說,在 1921 年(大正 10 年)度,小學校 1,000 人中約有 10 名台灣人,公學校 100,000 人中才有 4 名日本人。

觀察 1922 年(大正 11 年)到 1943 年(昭和 18 年)小、公學校的共學學生數如 表 4 所示。

表 4 小、公學校的共學學生數

小學校的共學學生數 公學校的共學學生數 年度 尋常科 高等科 合計

修業年限 4 年的公學校 本科

修業年限 6 年的公學校 本科

修業年限 6 年的公學 校、高等科

合計

1922 515 26 541 13 13

1923 753 40 793 2 12 14 1924 831 74 905 1 10 11

1925 943 113 1056 8 8

1926 1025 112 1137 12 12 1927 1110 120 1230 1 25 26 1928 1164 150 1314 1 39 1 41

68台灣教育會,《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南天書局,1939 年(昭和 14 年)12 月,頁 352。

數據

表 10  依據 1907 年小學校規則及小學校制度  十 補習科 九 八 七 高等小學 校 六 五 四 三 二6歲以上16歲以下 一 尋常高等小學校 尋常小學校 尋常小學校                       年齡            學年  備註:改自李園會《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制度》,頁 521 此外,總督府早在 1897 年(明治 30 年)10 月國語傳習所設置分教場,為少 數分散在各地的日本人子弟實施初等教育。1898 年(明治 31 年)「公學校令」實 施後,也利用公學校的教師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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