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論
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發展
壹、緣起
一、原有課程的問題 民國七十年代後期所修訂,八十年代所執行的國民中小學課程,比過去的 課程標準有很多的進步,但仍然面臨了以下的問題: (一)國中與國小課程的縱向銜接不良:國中、國小課程標準的修訂,由 兩個不同的委員會分別為之,因此,國民教育的課程沒有整體目標,沒有整體 架構,教材發展的機構也是分立並進,以至於國中與國小的課程產生斷裂或不 必要的重複,國中的課程事實上是更接近高中而不是小學。 (二)課程的分科太細,各科橫向的聯繫不足。 (三)課程標準的規定太過於鉅細靡遺,不利於教科書開放之後的多元發 展,也不利於學校本位的課程發展,更不利於教師專業自主的彈性。 (四)教科書全面開放民間參與編輯的趨勢已成,但既有的課程標準(尤 其是國中課程標準)難以作為規範和審查的依據。 二、課程改革的走向 民國八十年代以來,「開放」、「一貫」與「統整」是政府在中小學課程政策上 的三大走向;「開放」意指教科書開放民間參與編輯,且使課程標準的規範趨於 鬆綁,以避免過去鉅細靡遺的重重束縛;「一貫」意指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的課 程設計密切銜接成為「九年級」的連貫課程,以跳脫過去「國小六年 + 國中三年」 的兩階段分立課程;「統整」意指跨科之間的整合,以修正過去各科目之間孤立 分離、見樹不見林的現象,此一修訂走向,乃是承續前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 會(民85),在總諮議報告書中所提示的教育改革方向: 在課程與教學改革方面,宜以生活為中心進行整體課程規畫, 掌握理想的教育目標,訂定課程綱要取代課程標準,強化課程 的銜接與統整,減少學科數目和上課時數。國中階段合併地理、 歷史、公民為「社會科」,合併理化、生物、地球科學為「自然 科」或「綜合科學」。國小「健康與道德」科亦可與自然科、社會 科或其他生活教育活動等合科……。 (p. 摘 9) 因此,九年一貫課程的走向,依循「開放」的基本理念,制訂『課程綱要』取代過 去規定鉅細靡遺的全國統一『課程標準』,將過去由上而下的課程設計權下放到 學校與教師,增加教學的彈性自主空間。依循「一貫」的基本理念,由同一個小 組對一年級到九年級的課程進行整體設計,注重銜接問題,避免不必要的重複,也避免不必要的斷層。依循「統整」的基本理念,跳脫學科本位的考量,捨棄繁 雜瑣碎的教材,重整課程目標與內容結構,注重知識的轉化、深化與生活化,強 調「帶得走的能力,而不是帶不動的書包」。
貳、發展經過
民國八十六年,一群民間教改人員、文化工作者以及專家學者非常關心國 民中小學的「社會科」課程與教學(當時仍稱「社會科」而不稱「社會學習領域」) 數度集會討論相關問題,積極推動籌組「中華民國社會科課程發展協會」,並擬 以民間自主的力量發展民間版的「社會科課程綱要」,以作為敦促教育部進行課 程改革的挑戰。稍後,教育部也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廣納專 家學者、社會人士、以及教育實務工作人員,分領域推動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修 訂,遂將民間組織在社會領域方面已經發展的成果,納入整體的、正式的課程研 發規劃當中。 各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研訂過程可能不太一樣,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 研訂則至少經過了以下程序:(一)進行課程的理論探討與國際比較,(二) 發展社會科目標,(三)對社會科目標進行調查研究,(四)決定主題軸及其 內涵,(五)舉辦分區座談會,(六)發展分段能力指標,(七)研擬九年一 貫課程計畫示例,(八)發展單元教學活動示例,(九)提請研修小組審議, (十)舉辦本組分區座談會,(十一)隨教育部舉辦七大領域分區座談會, (十二)修改草案,(十三)再度送請研修小組審議,(十四)做最後修改定 案。這些程序前後歷經兩年(註一)。 一、 第一年研發過程(86 年 10 月 - 87 年 6 月) 第一年的研訂工作,以學術研究的方式與態度進行,著重理論基礎、國際 趨勢、個案經驗、方向目標、主題內涵等等,分述如下。 (一) 國際比較 :透過蒐集書面資料、邀請對各國有深入研究的專 家學者進行口頭報告、以及實地參觀訪問台灣地區的外國學校等方式,完 成對下列國家社會科課程的分析: 1.美國;2.加拿大;3.紐澳;4.英國;5. 香港;6.日本;7.大陸;8.新加坡。 (二) 專題報告與小組座談 :本研究總計召開十九次的專題報告與 小組座談,每次皆包括兩部分:第一部份邀請學者專家針對特定主題進行 專題報告,第二部份則由研究人員互相討論並與報告人對談。必要時,某 些主題召開二次或二次以上的專題報告與小組座談。報告的主題歸類如下: 第一類:課程統整的一般問題。 第二類:世界各國的社會科統整方式與經驗。 第三類:我國過去社會科統整的經驗。第四類:社會科主題軸及其內涵之擬定。 (三) 問卷調查 :針對「國民教育中社會科課程目標」進行調查,取樣涵 蓋學界、國中社會類科教師、國小社會類科教師、教育行政人員以及其他各界, 發問卷1080 份,回收有效問卷 297 份,並進行統計分析與解釋。 (四) 發展十大主題軸及其內涵 :根據國際比較的資料、當代社會的趨勢 社會科學的主要概念、社會科課程的主要內涵與課程總綱綱要的精神,經由研究 小組反覆討論,發展出社會領域十大主題軸及其內涵。 (五) 分區綜合座談 :本研究在87年6月召開三次綜合座談會(台 北一次、台中一次、高雄一次),每次皆針對本研究所提出的「九年一貫社 會科統整模式」、「社會領域課程目標」與「社會領域十大主題軸內涵」進行 討論與批判。每次綜合座談結束之後,本研究小組立即檢討並修正草案, 以作為下一次綜合座談的版本。每次座談會分別邀請各界代表至少 15 人參 加 (研究人員不計在內),三次總共邀請至少 80 人參加。 (六)撰寫研究報告:將上述研究成果彙整成「九年一貫社會科課程綱要 之研究」報告一冊,內容包括:對各國社會科課程之研究成果、修正後的社會科 課程目標、十大主題軸及其內涵。 二、 第二年研發過程(87 年 7 月 - 88 年 6 月) 第二年的研訂工作,以廣徵多元意見、平衡考量、必要時妥協、使政策可行 的方式與態度進行,著重課程綱要的成型與定案。所經程序,分述如下。 (一)繼續修訂主題軸及其內涵 透過焦點團體晤談法(FGI),針對前一階段發展出來的主題軸及其內涵 進行諮詢、討論、研議與修訂,分八組(地理、歷史、經濟、社會、綜合、中學老師、 小學老師、出版商)進行,每組至少邀請五位較具代表性的學者、專家或中小學 教師出席,共出席(含通訊提供意見者)62 位。 (二)將主題軸改寫、轉化成能力指標,並加以 修訂 先由本組根據主題軸內涵分工改寫、多次研議之後,發展出一套能力指標 的草案,再邀請中學(地理、歷史、公民、認識台灣等四科)教師及小學(社會 科)教師,針對這一套能力指標草案進行焦點團體晤談。 (三)增加與新興議題小組的互動。 在本小組發展課程綱要的過程中,經常邀請各大融合議題(如環保、人權、 家政、資訊、兩性教育)相關之學者和民間教改人士與會提供意見,以便盡量將 各大議題融入社會領域分段能力指標之中。 (四)保持與其它七大領域綱要草案研究小組的互動。 每隔兩週左右,由萬芳國中周麗玉校長招開七大領域及各大融合議題的聯 席會議,各研究小組由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代表參加,研擬整體性的政策,並 進行各領域之間的協調。
(五)發展九年一貫社會科課程計畫示例、單元教學活動計畫示例。 由研究小組經過分工再整合,發展出兩個九年一貫課程計畫示例,例一偏 向傳統分科;例二則重新統整。提出這兩種示例,主要是說明兩種方式都能達成 本課程綱要所要求的各種能力指標。另外,本小組也委請中小學老師與教科書編 輯專家發展兩個單元教學活動計畫示例,一則適用於國中,一則適用於國小, 僅提供做為教師教學之參考。 (六)再度舉辦北中南各區分區座談會。 本小組單獨針對社會領域綱要草案,在台北、花蓮、台中、高雄各舉辦一場 分區座談會,將整理後之綱要草案,徵詢社會領域各界的意見,同時也一併蒐 集關於推行新課程所需的配套措施與建議。 (七)三度舉辦北中南各區分區座談會。 由教育部舉辦,針對整體新課程設計、七大領域綱要草案及各大融合議題, 廣徵各界建言作成記錄。 (八)彙整修訂意見,將草案定案 將公聽會中各界的意見加以彙整,經小組討論之後,再度修飾本領域的綱 要草案,並對疑義之處增加解說,然後將綱要草案交由研修小組審議(研修小 組由教育部另聘成員組成),小幅修正之後對草案作最後的定案。
參、合科與分科的爭議
由於九年一貫課程主張課程統整,因此,引起了分科與合科的爭議,這些 爭議其實在教育史上由來已久,主張分科的理由包括: 一、 分科才能維持學科知識的系統性,避免學科結構被割裂。 二、 各學科的性質不同,差異性大於共同性,難以統整。 三、 很少人能同時掌握各科的基本概念,師資培育困難。 四、 知識的統整雖然很好,但不是國民教育階段必須做的事,應該留到大 學階段再去進行統整。 主張合科的理由則包括: 一、 若過度重視學科內部的知識結構,容易造成由學科專家主導課程結構, 忽略個體發展的心理結構,不利於學習效果。 二、 科目的界限是人為的劃分,合科有助於學習者穿透領域界限來進 行知識統整,並進而有利於知識的內化與類化。 三、 大學的師資培育應打破系際分野,規劃跨系的統整學程;如果在 職教師單人很難掌握各科的基本概念,那麼也可以透過教師群的分工 合作或協同教學來教授合科的領域。 四、 個體的知識是由統整到分化,大學階段的課程分化得更細、更缺乏 機會統整,何況不是每一個國民都有機會讀到大學階段,故應該在國 民教育階段就幫助學生統整知識、發展基本能力,以適應未來世界的 複雜系統、知識通婚、和科技整合的趨勢。由以上各點可知:參與「分科/合科」爭議的人,其實大部分並不反對知識的統整 只是對統整的時機、策略與困難度的評估大不一樣。因此,九年一貫課程推動者 便以「統整」為共同目標,以「合科」為達成共同目標的可能途徑之一,並不反對 其它課程結構也是達成共同目標的可能途徑之一。
肆、教學團隊的運作
在反對「合科」的教師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害怕「原來教地理的要 去教歷史,原來教歷史的要去教公民」。其實這是一個誤解,因為,「逼迫教師 去教不專長的科目」乃是一種愚蠢的課程政策。九年一貫課程總綱明文規定: 「各校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及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於學期上課前整體規畫、 設計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由教師依其專長進行教學。」因此,九年一貫課程只 是希望打破過去各科教師單打獨鬥的局面,加強科目與科目之間的合作、領域與 領域之間的聯繫、以及教師與教師之間的相互學習;教師仍須依其專長進行教學 只是教師的專長不再是某一科而是某一些單元。 在九年一貫課程之下,各學習領域之內的老師都要組成一個教學團隊,負 責規畫課程,協商授課單元;在眾多單元之中,可能有些單元由甲老師單獨負 責,有些單元由乙老師單獨負責,有些單元由甲乙兩位老師共同負責,有些單 元以丙老師為主、甲乙老師為輔;協商的主要原則就是考量教師專長以及授課時 間。 不同學習領域之間的老師也可以組成一個教學團隊,進行大單元或主題統 整式的教學,其教學節數得分開記入相關學習領域。例如進行一個「學生自治活 動」的單元,這是一個綜合活動,其中涉及演說、文宣的部份得記入語言領域, 涉及選舉、投票、與民主規則的部份得記入社會領域,涉及美宣、海報設計與主 題音樂的部份得記入藝術領域,至於各記入多少百分比,則由教學團隊規畫、協 商而定。 這種可「分工」也可「合作」的團隊教學型態,幼稚園教師相當熟悉,但要在 中小學推行,卻仍有很大的困難,主要原因有四點: 一、 中小學過去以教師分科目計算鐘點數的傳統已久,現在徒然要改 為以單元分工,在排課以及計算鐘點數方面變得複雜而且麻煩。 二、 中小學過去缺乏協同教學的傳統,以致於許多教師在教學時,不 習慣讓別的教師在場,只有信心較強的教師,才可能歡迎其他教師在 場。 三、 若要協同教學,教師之間必須有默契;若要有默契,教學之前必 須共同討論課程、發展課程;若要共同討論、發展課程,必須有時間, 而且必須協調出共同時間;若要有共同時間,教師在學期中的工作負 擔必須降低,但這涉及人事制度及國家的財政負擔問題;若不降低工 作負擔,教師必須付出額外時間,則難免有所抗拒。 四、 若要協同教學,教師之間必須能相互尊重、相互接納、相互學習、願意溝通;只要有任何一方專業偏執較強,或彼此之間不欣賞、存有 心結,那麼,課程討論就變得很困難,協同教學也會受到排斥。 其實,協同教學是很好的一種團隊學習方式,因為,教師在協同教學當中 不但可以學習不同教師的教學技巧,而且可以學習不同領域的學科知識,例如, 地理老師就可以向歷史老師學習歷史知識,歷史老師就可以向公民老師學習經 濟知識,公民老師也可以向地理老師學習地理知識。如果在協同教學當中,歷史 老師所談的,地理老師(一個大學畢業的成人)無法理解,地理老師所談的, 公民老師無法理解,公民老師所談的,歷史老師無法理解,那麼,這些知識根 本不適合用來教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也無權要求中小學生理解。此外,協同教 學也會因為其他教師在場,而使得教師比較不好意思體罰或謾罵學生,因而降 低不合理管教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