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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運用充權觀點於就業與創業服務之經驗分析-以經濟不利單親女性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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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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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社工運用充權觀點於就業與創業服務之經驗分析- 以經濟不利單親女性為例 Analysis on Employment Services of Social Workers From Empowerment Perspective For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Women. 陳家崋 Chen, Chia-Hua. 指導教授: 王永慈 博士 Advisor: Wang, Yeong-Tsyr, Ph.D.. 中華民國 109 年 9 月 September 2020.

(2) 謝誌 一路至今走過了四年的光陰,憶起箇中的酸甜苦辣滿是收穫與成長。謝謝 八位受訪者,在忙碌工作期間願意撥冗接受訪談,是你們成就了這一篇論文。 在這條學術之旅上,我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亦是我的恩師-王永慈老 師,在我因為工作考量決定休學時,老師親切的關懷並給予鼓勵,返回校園 後,每次與老師的對談讓我能更勇敢的往前,過程中也曾經歷想放棄的時刻, 是永慈老師點醒我,並教會我在做研究的路上需紮實踏穩每一步而不急躁,讓 我能重新調整自己的狀態後繼續前行,謝謝您,是我學習路上的最大推手。謝 謝兩位口試委員宋麗玉老師、劉一龍老師,麗玉老師對事總是能用優勢看待, 以豐富的經驗在研究方法、論文內容呈現、參考資料上給予許多寶貴建議與資 源,讓我的論文更臻完整;一龍老師總以和善親切的態度鼓勵我,您在信件往 返中展現的幽默感,緩解我書寫論文時的壓力,而對於文獻內容的整理建議以 及就業創業服務上的引導思考,讓我將論文脈絡爬梳得更清晰。謝謝三位老師 在論文撰寫中給予極大的幫助,論文能更加完整,皆仰賴三位老師的引領。 謝謝我在研究所學習時遇見的每位老師:游美貴老師治學嚴謹,在理論課 與實習時的反思都讓我收穫豐富,與老師在實務上的討論更是協助自我提升專 業能力;陳杏容老師在課堂中的優勢觀點練習以及實習時給予的肯定,開啟我 對優勢觀點的喜好並讓我對學習更有信心;潘淑滿老師對質性研究的深入教學 讓我對不同研究方法建立更清晰的圖像;溫信學老師親切彈性的教學方式讓我 能更自在的學習與摸索,老師醫務社工背景的經驗分享讓我更了解該領域的實 務現況;沈慶盈老師教學中總是引導我們思考自己的研究方向,也讓我逐步確 立自己想要的研究領域;李孟蓉老師教學認真,用心了解學生學習需求,也讓 我提昇了學習效益;楊蓓老師讓我知道真實與一致性的重要,並回到自己的脈 絡裡回觀;王增勇老師為人溫暖、見解獨到精闢,並將我從專業位置的思考中 解放出來;吳慧菁老師在動機式晤談紮實的實務練習幫助我深化自身的會談能 力。研究所生活謝謝所辦的婷婷、和蓉助教在行政事務上的各種幫忙與關心。 謝謝社團法人新北市湧泉社會服務協會的慈涵、敏甄、苡帆、仙旅、葆 華、文彬、宗毅、宜惠、念榆、姊姊、瑀婷、敏祝,你們接納了我這樣的公部 門在職生進入單位實習,也因為你們把優勢觀點淋漓盡致運用在工作與生活 中,這樣的方式深深的滋養了我,真的非常喜歡單位的工作風氣與你們大家。 學習路上也經歷了工作轉換,謝謝單位長官們支持我進修,才有完成學位 的今日,謝謝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的若萍課長、應川、魯運光魯大哥、祐嘉、珀 i.

(3) 珠姐、雅芳、毓翔、佩儒、芬芳、惠婷、昱均、忠銑主任,你們在工作上、生 活上的關心與協助,讓我能持續往前;謝謝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時任社工科玉麗 科長同意我進修,大大感謝文湘科長、映青股長、玉梅督導,妳們大力支持我 進修,除工作外也關心我的學習狀況,並同意我留停半年,讓我能心無旁鶩的 好好專心寫論文,也謝謝同事們茜雲、世勝、雅婷、品潔、毓庭、競展、佩 穎、彣倩在工作上的各種協助、體諒與支持,謝謝師父嘉振、瑋婷、延榛、婕 妤、貴枝、珮如、孟嵐等人的經驗分享與支持,謝謝受訓同梯秉亨、佳伶、芬 玲、英斌、艾如及其他同事明惠、瀅伃、暐淳、泓伶、威志、周周、蕙朱的鼓 勵;謝謝萬里區公所亭羽、冠仁、義昕以及俐瑤、芳瑜、鴻儒、怡琄的愛護。 研所同學妍珊、倩恒、薰云給我極大的協助與砥礪,若不是妳們我也無法 堅持到現在,以及俐甯、家宜、立平、佳歆、皓恩、文馨、佳芸,一起修課的 在職生思諭、芳熒、立鈞、友偵、智仁、俊凱、順達,兼顧工作與學業真的很 困難,但有你們相互支持與鼓勵,就覺得沒那麼難了,還有學長姐或學弟妹們 艾霖、依羚、庭葦、玉珊、容瑋、芳怡、郁菁、冠廷、芝璇、欣宜、孟萱、暐 鋼、俊文,你們曾經給予的幫助、建議或鼓勵我都點滴在心;而在台大、政大 修課認識的可愛夥伴們羿涵、園園、崇睿、鈺清、宜恩、湘琪、馨勻、珂君、 介士;志南、雅羚、甘填、灯偉、夜盲、Yabung、隆予、明毅、居正,謝謝你 們參與我的學習之路,不同的學校風氣、不同的經驗分享與相互激盪,拓寬了 我的視野,也因此幸運獲得了一群友善的朋友。 謝謝慈涵、苡帆、宗翰、志南、後山大力協助介紹受訪者,有你們的牽 線,我的訪談才能進行得更加順利。也謝謝宗翰和我一起討論論文內容並提供 建議與協助;謝謝祐嘉,陪伴我研究熱點分析與 QGIS 及 GOOGLE EARTH 的各種 操作,以及在我讀研所時給予大大的支持,最末還幫我檢核論文錯別字;謝謝 信昱,總是用理性客觀的角度分析事情,讓我能夠跳脫固有思維用另一種角度 來看待,協助我更全面地做好對自己人生有助益的決定,由衷謝謝你!謝謝浩 瑜妳的各種陪伴、支持、鞭策與協助!謝謝好姊妹雅涵、若蓓、侃眉、芷璇、 許豬、湘喻、COCO 曹的支持,有你們陪伴我追逐夢想,是何其幸福的事! 謝謝我的家人,爸爸國輝、媽媽雪珠、弟弟子揚,你們用無條件滿滿的愛 包圍我的生活,爸爸媽媽是我最強大的後盾,也是最暖的港灣,弟弟則是我最 優秀的榜樣,謝謝你燈塔般的存在照耀我,謝謝你們,我永遠愛你們! 一路以來所受滿溢,謝謝這條路上曾給予我支持、鼓勵、陪伴、協助的人 們,沒有你們我的學位不可能完成。最後,謝謝自己堅持跑完這場馬拉松,這 不是結束,是一個新篇章的開啟,期許自己持續開拓人生視野、豐富自我! ii.

(4) 中文摘要 本研究為探討社工如何運用充權觀點於就業/創業服務中,促使服務對象達 成其人生藍圖,與其生活有良好的適配度,採取深度訪談法向八位運用充權觀 點並於台灣北部地區服務之社工進行資料蒐集,研究結果如下: 運用充權觀點讓社工以不同視角看待事件或狀況背後的成因,能避免以病 理觀點看待服務對象,減少再次消權或加深自我究責的可能,社工透過生態觀 點的角度進行個人、人際/社群、環境結構之脈絡性盤點,能重新釐清服務對象 所面臨之處境,並透過連結資源及排除障礙等行動來協助服務對象獲取資源。 就業/創業並非個人議題而是涉及環境與結構議題,亦非僅止於工作、收入 等經濟面向,更與生活息息相關。社工使用充權觀點能以「全人」的角度關懷 服務對象,對於不同需求與狀態之個殊性,給予不同程度之協助與處遇。 充權於個人層次上之展現包含重新看待過往經驗並賦予新的意義、人力資 本增加,如透過進修管道增加自己在教育程度(學歷)與專業能力或技能上的 提升、人際互動技能提升、自信心提升;人際及社群層次則藉由連結與創造機 會使非正式及正式資源提升;經濟面向上,單親女性能實際進入經濟市場而不 被排除,除增加收入維持家計外亦能帶來自信與自我實現之價值,進而對生活 產生幸福感,透過充權導向之就業/創業服務也能保障服務對象的勞動權益,企 業也增加對服務對象之瞭解,促進社會理解與包容;制度層面係透過倡議修改 法規,使服務對象之權益及相關資源更有明文保障。 充權是過程也是結果,從服務對象身上看見的優點,再加上環境與社工的 助力,促成服務對象之復元,社工也在助人過程中回觀自我經驗與狀態,從覺 察中成長,雙向復元油然而生,進而擴散形成善的循環。最後則說明本研究之 限制,並依據結論對於實務工作及政策給予建議。. 關鍵字:社工、充權觀點、就業、創業、經濟不利、單親女性、雙向復元 iii.

(5) Abstract In order to examine how social workers utilize the empowerment approach on employ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 services that help clients achieve their life’s blueprint and good compatibility. For collect data purpose, the researcher conducted in-depth interviews with eight social workers from northern Taiwan that use the empowerment perspective. The research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The empowerment perspective enables social worker to review projects or circumstances on different angle which prevents them from pathological perspective and lowers the possibility of continued disempowerment or unnecessary self-blaming. Social workers can clarify the problems that clients face by using the ecological perspective to conduct personal, community and environment analysis. They can also help clients to secure resources by connecting resources and trouble shooting. Employ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 are not personal issues; instead, they are environmental and structural issues that not only relates to work and salary, but also relates daily life. Social workers use the empowerment perspective to care clients from a holistic approach which providing clients assistances according to their individual needs and situation. From personal level, empowerment perspective could let clients redefine their past experiences and increase human capital like going for an advanced degree, learn professional skills, social skills or increase confidence. From social and community level, empowerment perspective could help clients to increase formal and informal recourses by linking and creating opportunities. From financial level, when single moms can take part in the work field without being left out, not only does their income increase, they also find confidence in themselves and the worth of selfactualization which leads to happiness in life. An empowerment approach to iv.

(6) employment or entrepreneurship services protects the labor rights of the services users and companies can ha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m as well that improve more understanding and tolerance of society. From structural level, by promoting current regulation revision, there would be more rights and resources guarantee for clients. Empowerment is a process, but also a result. Clients can recover by the recognition of their advantages and social workers and environment’s help. Social workers also can improve from each project by reviewing self-experiences and situation. This creates mutual recovery and forms a positive cycle. Lastly, the researcher points out the limits of this research and offers advice on practical work and policy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conclusions.. Keywords: social worker, empowerment perspective, employment, entrepreneurship, financial disadvantage, single moms, mutual recovery. v.

(7)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 ................................................... 2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 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5 第一節 單親女性之生活處境 ......................................... 5 壹、 遭逢困境 ................................................... 5 貳、 福利需求 ................................................... 9 第二節 單親女性之福利服務 ........................................ 10 壹、 福利提供 .................................................. 10 貳、 服務策略 .................................................. 12 第三節 單親女性之就業自立 ........................................ 13 壹、 就業現況與服務 ............................................ 13 貳、 創業現況與服務 ............................................ 15 第四節 社會工作之充權觀點 ........................................ 17 壹、 理論概念與發展 ............................................ 17 貳、 服務策略 .................................................. 18 參、 女性充權與經濟充權 ........................................ 22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27 第一節 研究設計 .................................................. 27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28 第三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 ............................................ 30 壹、 資料蒐集 .................................................. 30 貳、 主題分析 .................................................. 30 第四節 研究者角色 ................................................ 32 第五節 研究嚴謹度 ................................................ 33 第六節 研究倫理 .................................................. 34 vi.

(8) 第四章 研究發現 .................................................. 37 第一節 社政就業/創業服務起源 ..................................... 37 第二節 夥伴關係與優勢觀點原則之運用 .............................. 50 第三節 充權服務的工作流程 ........................................ 65 第四節 社政就業/創業服務內涵與實施 .............................. 101 第五節 充權實務的影響與省思 ..................................... 140 第五章 研究結論、討論與建議 ..................................... 145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145 第二節 研究討論與建議 ........................................... 147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之建議 ................................. 150 研究後記.......................................................... 152 參考文獻.......................................................... 154 附錄一............................................................ 161 附錄二............................................................ 164 附錄三............................................................ 165. vii.

(9) 表目錄 表 3-1 受訪者基本資料表…………………………………………………………29 表 4-1 單親婦女工作類型……………………………………………………… 114. 圖目錄 圖 2-1 充權過程概念模型…………………………………………………………20 圖 2-2 充權架構圖…………………………………………………………………22 圖 4-1 充權服務工作流程圖………………………………………………………66 圖 4-2 服務進程圖……………………………………………………………… 101 圖 4-3 婦女就業圖像…………………………………………………………… 122. viii.

(10)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背景. 隨國情變遷,單親家庭比例逐年上升,其所面臨家庭成員變動或經濟收入 減少皆讓家庭遭逢挑戰,甚至可能導致家庭遭逢困境進而有福利需求(馬淑蓉、 吳惠如、郭俊巖、賴秦瑩、巫承宗,2013),據我國統計,單親家庭中女性較男 性比例為高(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0),惟我國過往社會風氣多趨於保守,傳 統家庭價值根深柢固,對婦女有許多標籤與框架,如男主外、女主內以及女性 需養兒育女、負擔家庭照顧責任等(謝玉玲、王舒芸、鄭清霞,2014),婦女在 面對婚育及須兼顧子女及長輩之照顧責任等考量下多數被迫離開或多次進出職 場,傳統觀念影響婦女於職場之發展甚深,而在資本主義與父權主義的潮流 下,更深化婦女於職場勞動的不利影響(許坋妃;2014,陳宜珍,2014)。單親 女性在經濟收入來源多以就業為主,惟因社會結構面之限制,造成單親女性在 職場上面臨多重困境,故單親女性的經濟議題,並非僅止於個人及家庭狀態之 影響,更囿於社會結構與體制之限制,造成婦女缺乏其能動性,無法展現其能 力與自我實現。 過往,就業服務多劃由勞政部門主責辦理,惟勞政體系與社政體系對於服 務對象之就業意願認定以及就業率導向服務不同,造成婦女使用勞政相關就業 服務時經常無法契合其需求,而導致服務無法有效供給。近年來,社政部門開 始將該服務整合於婦女福利服務之提供,不論係政府自辦或委託民間非營利組 織皆開始投入相關婦女就業服務,許多民間非營利組織亦自行發展相關婦女就 業服務,而充權理論強調解決環境或制度之限制與壓迫,其運用相當符合單親 女性之生活脈絡,在社工以充權導向的服務陪伴單親女性的過程中,許多婦女 開始嘗試並創造成功就業/創業經驗,讓婦女重新找回其自信心並獲得生命的主 控權。 1.

(11) 我國在單親女性就業議題上尚有文獻進行研究討論,包含就業阻礙與困境 (何華欽,2009;彭欣婷,2012)、就業壓力及因應(林育陞,2015)與就業歷程 (許坋妃, 2014;陳宜珍,2014)等,單親女性創業以微型創業為主,研究包 含對於創業經驗(張祐綾,2006;岑淑筱、陳川正、楊承浩 2017)、創業困境 與突破(謝淑琪、吳秀照,2013)及創業之社會網絡發展(吳秀照,2010;謝 淑琪,2015)等,惟針對社工提供之充權導向服務研究尚屬缺乏,有鑑於此, 瞭解實務工作上社工是如何運用充權的概念來進行就業/創業服務,以協助婦女 展現其能力為本研究之主軸。. 第二節. 研究動機. 筆者本身已於社福領域工作五年,於地方政府所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進行 直接服近三年,所面對的案家多為貧窮或是經濟不利的服務對象,許多面臨親 職與就業兩難的女性,她們多有龐大的經濟壓力,然而不論生活如何艱辛,在 服務過程中,筆者看見她們仍勇於面對這樣的困難,想方設法處理及尋求協 助,促使筆者更想了解單親女性就業/創業相關動機原因與社工服務脈絡,進一 步檢索文獻發現社工在就業/創業的充權服務研究仍付之闕如,亦加深筆者欲探 究在有社會工作者介入並提供就業服務的單親女性家庭中,社工是如何運用充 權的概念,來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協助女性展現其能力,並實現其就業/創業 目標、財務自主等。 又筆者於公部門從事社會工作,服務對象多以其急迫性議題進行危機處 理,當主要議題結束後多進行結案,針對服務對象有長期性或支持性需求,多 轉介其他單位進行服務,研究者受限於單位服務性質,期待更了解其他專門服 務單親女性之單位是如何提供深入的充權服務,以使自身專業能力得以提升, 亦期待透過本研究整理出充權服務的模式供實務工作者參考與應用於工作中, 在社會工作領域有所貢獻。. 2.

(12)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壹、研究目的 綜前述脈絡,故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有四: 一、瞭解社會工作者主責之婦女就業/創業服務或方案之起源與發展。 二、瞭解社會工作者於婦女就業/創業之各服務階段如何運用充權觀點進行 處遇。 三、瞭解社會工作者在婦女就業/創業之服務過程中對於個人、人際/社 群、社會結構面向是如何運用充權觀點。 四、瞭解社會工作者在執行充權取向之婦女就業/創業服務上之優點、限制 與建議。 貳、研究問題 根據以上的研究目的,本研究將聚焦於討論社會工作者服務單親女性於就 業/創業服務之充權運用: 一、社工服務在就業/創業領域如何發展出來? 二、在開始建立專業關係的過程中如何堅持並發掘婦女及家庭之優勢及能 力? 三、如何去評估婦女的議題及需求,設定服務目標、認定優勢,並找出可 運用的資源? 四、除就業/創業服務外,其他經濟、社會、心理、生理層面的議題如何考 量以擬定處遇計畫? 五、(1) 如何開發及動員資源、創造或強化正式與非正式支持網絡的連 結? (2) 如何與組織、企業、政府進行工作? 六、如何穩定婦女就業1? 1. 本文之穩定就業參酌王俐甯(2019)之定義,從事可獲得薪資或其他經濟性報酬的工作,並無 間斷持續就業達三個月以上。 3.

(13) 七、從實務工作者角度出發,充權觀點的幫助?限制?建議?. 4.

(1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節的探討共分為四個部分。首先第一節將以我國單親女性面臨之困境 及需求作探討。第二節說明社會工作者服務單親女性之策略與現況。第三部分 闡述單親女性就業/創業之相關議題。第四部分則整理社會工作之充權概念及探 討國內外相關之研究。. 第一節. 單親女性之生活處境. 壹、遭逢困境 我國人口結構及型態轉變,單親家庭數量屢屢增加,比例亦有所提升,故 始有相關研究關注女性單親家庭議題,包含家庭生活狀況(彭淑華,2006)、子 女托育(彭淑華,2006)、就業情形(林茹茵,2007、彭欣婷,2012)、創業狀況 (張祐綾,2006;陳宜珍,2014)、貧窮議題等(王永慈、2005;李淑容, 2006)。而不同的單親成因影響狀況不同,如單親男性則較無法適應家務打理, 喪偶單親除身心狀況外則為生活適應,單親女性多於經濟層面之議題(謝玉玲 等人,2014)。以下將單親女性面臨之困境歸類為四面向說明(李玉齡,2001; 郭靜晃、吳幸玲,2003;林茹茵,2007): 一、子女教養照顧 民國 99 年單親家庭狀況調查摘要分析顯示2我國單親家庭人口組成現況, 單親家庭以女性高於男性,女性比例為 56.68%,又其單親成因以離婚 (82.45%)最多、喪偶(14.58%)次之(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0)。根據我國 104 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當中指出離婚女性之中 54.3%有扶養子女需要; 108 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表示離婚女性有 67.1%為家計負擔者,較 104 年提 升 0.4%。行政院主計總處(2019)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指出家庭主要照顧者因需. 2. 因政府網站針對單親家庭調查公布最新數據為民國 99 年之分析報告,故引用此年份之數據, 並參酌其他資料進行說明,經洽政府業務單位,我國將於 109 年 11 月進行人口普查,最新報告 數據預計於 111 年公告並編印。 5.

(15) 3. 平衡家庭狀態故需選擇非穩定工時之非典型就業(atypical employment) , 約有 23.4%離婚女性需擔負家中未滿 12 歲兒童照顧責任,其中 7.9%屬主要照顧 且無替代照顧狀態,更致使單親女性家庭易落入貧窮狀況(衛生福利部, 2017)。 劉珠利(2019)指出台灣女性在婚前參與勞動市場之比例與男性相當,惟 婚後女性勞動力參與大幅下降,尤以女性育有 3 歲以下子女退出勞動市場比例 為最高,顯示女性婚後以照顧家庭為主之狀況仍相當普遍。而單親女性受限家 計負擔,花費更多時間兼差工作較可能缺乏時間與子女互動或教養,導致親子 關係建立之困擾(何華欽,2009),另一派說法則表示成為單親亦可能為親子關 係更緊密之原因之一(彭淑華,2006)。 單親女性多以正式或非正式資源安排子女照顧,如尋求親屬資源協助照 料,而有較高收入單親女性可自行運用政府或民間托育資源,惟托育費用大多 較為昂貴,多數單親女性無法負擔費用,故以未就業方式於家中擔任子女主要 照顧者,並以領取社會福利補助勉強維繫生活(謝玉玲等人,2014)。綜此,子 女照顧之安排狀況將影響單親女性於就業之權衡與選擇,以平衡家庭整體之穩 定性。 二、就業職場困境 就業為女性經濟充權相當重要的一環,惟因社會風氣如「男主外、女主 內」之觀念及家庭照顧之考量,單親女性多以非典型就業或家庭無償勞動為 主,而非典型就業這類低薪無保障的工作方式,派遣勞動權益相關法規及保障 措施並未完備(馬淑蓉等人,2013),都將影響單親女性就業的穩定性及所得與 工作年資的累計,且因後資本主義市場及就業年齡需求等限制,多使單親女性 面臨結構性就業之多重困境(許坋妃,2014;陳宜珍,2014)。女性在勞動市場. 指專職或全職薪資之外的低薪就業方式,包括:部分工時工作型態(part-time employment)、臨時性工作型態( temporary employment )、派遣工作型態(dispatched employment)、外包工作型態(service contract)等(引自馬淑蓉等人,2013) 。 6 3.

(16) 不受重視、面對排拒與歧視,都是單親女性在就業職場亦遭受之難題(陳怡曲, 2002;林育陞,2015;Chopra,2015)。而當個人就業收入低、勞動權益保障不 穩時,單親女性將面臨經濟上的風險,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單親婦女首要面對的 考驗。 三、經濟安全困境 在美國,經濟不穩定在低收入家庭中越來越普遍,他們比高收入家庭更容 易遭受失業和收入波動,收入波動使家庭相對頻繁的陷入貧困狀態。Schenckfontaine & Gassman-pines & Hill(2018)指出經濟不穩定是指隨著時間的推 移,讓就業、收入或財務狀況產生不可預測的變化。王永慈(2017)亦以新社 會風險觀點看待我國貧窮發生原因,其認為已開發之社會面對社會經濟層面之 轉變,如家庭結構轉變、產生後工業的勞動市場等,皆有別於傳統社會風險, 易使人們落入貧窮狀況。在我國單親女性多以離異為其單親主因(彭淑華, 2006;謝玉玲等人,2014),單親女性家戶本身多因教育程度低、缺乏工作經 驗、就業生涯中斷、工作技術低落、在職訓練太少導致較缺乏向上流動的資源 與條件(林茹茵,2007;何華欽,2009)。而女性單親在就業與親屬同住上比例 少於男性,又考量就業機會及傳統女性薪資偏低之情況,女性較有風險落入貧 窮(彭淑華,2006;李淑容,2006)。在許多女性貧窮研究中指出,單親女性較 單親男性易陷入貧窮狀況,在英國與美國之研究亦發現相同現象 (Davies&Joshi,1998;Gabe,2014;Brady&Burroway,2014;Fins,2019), 單親女性較單親男性在低收入家戶中比例較高(李淑容,2006),而王永慈 (2005)研究指出貧窮之女性戶長以老人、喪偶、教育程度低者較多,尤以單親 女性戶長較可能於中年晚期即進入貧窮狀態,女性之老年貧窮亦須關注。 在經濟戶長性別分析上,行政院主計總處(2019)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指 出,我國女性經濟戶長比重持續增加,民國 97 年至 107 年間共計增加 62 萬戶 女性經濟戶長,共計增加 4 個百分點,統計至 107 年女性經濟戶長已有 253 萬. 7.

(17) 戶之多,占全體比例達 29.3%;相較男性經濟戶長增加 47 萬戶,男性經濟戶長 現共計 611 萬戶,雖增加戶數並無女性之多,然男性經濟戶長仍占多數。 在勞動參與部分,王永慈(2017)於民國 105 至 106 年間之調查報告指 出,女性之勞動參與率以及就業率較男性低,又女性經濟戶長貧窮率仍高於男 性經濟戶長,貧窮率皆介於 1.6-1.8 倍之間,單親女性較單親男性更容易處於 貧窮狀況。而貧窮亦使單親女性面臨居住狀況不穩定以及國民健保費用欠繳等 負債情形(馬淑蓉等人,2013),可知經濟狀況之限制易導致台灣單親女性其他 生活面向遭致困境。 四、社會心理壓力 單親女性多因受傳統價值而導致資源薄弱,過往多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 出去的水」,男性成為單親後多與原生家庭父母同住,女性單親則僅與子女同住 較多(彭淑華,2006),男性單親家庭較女性家庭有更多原生家庭之支持,而女 性的性別認同使女性在社會寄予的公共角色以及家庭中無能為力,只能被動接 受(Mosedale,2005)。另外貧窮單親女性負擔家計與主要照顧者之角色衝突、 難以拋下家庭照顧責任與托育子女及教養壓力,種種困境造成了單親女性的負 荷,甚導致身心症,另如社會網絡及政策網絡支持不足、女性在勞動市場不受 重視、女性少數族群易遭網絡排除等(林育陞,2015),都讓單親女性遭受身心 靈的壓力。 綜上可知,單親女性困境係從個人至結構環境層面,係多面向且相互影響 所致,故研究者綜整各論述後以下述兩層次進行歸類(彭淑華,2006;馬淑蓉 等人,2013;謝玉玲等人,2014;林育陞,2015;杜瑛秋,2017;劉珠利, 2019):(一)個人條件因素:如教育程度不足、子女托育照顧需求等;(二)環 境結構因素:親屬支持網絡不足,包含原生家庭對出嫁女兒即視為離開家庭, 對於離婚視為家庭破碎不圓滿或有失家族顏面故仍抱持不贊成而往來較少等皆 形成單親女性支持不足狀況。勞動環境限制部分則為工作多以全日制,無法符 合婦女工作型態,而非典型就業保障較不穩定,多數取代性高,亦形成對婦女 8.

(18) 不利之限制。社會政策支持不足係就托費用較高,單親女性難以負擔,亦如租 屋及其他開銷缺乏補助支應,故單親女性於生活環境中實面臨多重之困境,易 因此產生高度生活壓力,故其多元需求尚待協助並解決。 貳、福利需求 依據馬斯洛於 1943 年提出之需求層次理論(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將人之需求分為生理、安全、愛與歸屬、自尊及自我實現等(引自蕭 文高,2016),其對於個體是否能生存之重要性依序疊加,如對生理與安全是最 重要且基本的核心,其他層次較不影響生存但會影響個人生活的驅力與動力。 而單親女性之福利需求多為保障其基本生活生活安穩性,大致可分為經濟補 助、住所安排、子女照顧、就業服務、諮商與諮詢、醫療保健、法律服務等(郭 靜晃、吳幸玲,2003),亦有就不同多元文化對象進行討論(許坋妃,2014), 研究者將單親女性福利需求整理羅列為以下七點(郭靜晃、吳幸玲,2003;彭 淑華,2006;詹火生,2007;黃源協,2016): 一、經濟需求 在家庭僅有一主要經濟來源,經濟收入減少狀況下,易使經濟狀況處於不 利地位(詹火生,2007),黃源協(2016)認為保障女性經濟安全需以福利及脫貧 兩者並重的措施進行,亦須具制度化之老年經濟保障。 二、就業需求 單親女性需獨自負擔家計,且在我國女性薪資僅為男性之八成(王永慈, 2017),女性在就業面多因生命發展歷程影響(馬淑蓉等人,2013;許坋妃, 2014),亦有二次就業或高齡就業等情形,多需專業資源協助職業訓練或媒合工 作。 三、照顧需求 女性在傳統價值下多需負擔照顧責任,有照顧責任女性化現象,其單親女 性多需兼顧工作及子女照顧(彭淑華,2006),此處亦有年長長輩需照顧之議題 (黃源協,2016),單親女性對於托育及照顧等服務實有高度需求。 9.

(19) 四、法律諮詢需求 單親婦女多數對於法律資訊較缺乏(彭淑華,2006),單親女性易面臨與前 配偶進行法律爭訟部分,包含財產及子女監護權行使等(杜瑛秋,2017),故對 於法律層面需有專業協助。 五、醫療保健需求 單親女性因身心壓力多需自我調適,狀況較劇者有就醫之醫療需求(彭淑 華,2006),惟就醫多為長期性,其經濟負擔較為龐大,亦可能讓單親女性因經 濟壓力不敢就醫,然若無處理身心議題反而影響生活及就業狀況。 六、住所需求 單親女性離異後多有搬離原婚姻居所之需求,原生家庭未必能有足夠空間 及包容態度接納單親女性攜年幼子女返回居住(彭淑華,2006;馬淑蓉等人, 2013),且單親女性於經濟狀況考量居於環境較複雜而能使租金較便宜處所或因 子女就學需求歷經多次搬遷等(郭靜晃、吳幸玲,2003),相關衍伸之花費及安 全議題皆為單親女性所困擾,尚需專業協助。 七、其他需求 如新移民女性對於語言及文化仍有認識及學習的需求(許坋妃,2014)。 綜此,單親女性之限制除了個人條件外亦受環境及結構面影響,因此社工 如何因應女性需求提供相對應的服務,讓其能提升自我效能(self-efficacy)4 及生活、社會參與之能力,是社工處遇之核心。. 第二節. 單親女性之福利服務. 壹、福利提供 我國依據憲法 156 條與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規定發展女性福利服務,又 民國 100 年立法院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及性別平等政 策綱領等,使台灣婦女服務發展更臻成熟。而我國單親家庭福利並無獨自立 4.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之釋義,自我效能係由 Albert Bandura(1986)所提出,指個人有能力完 成一件事或任務的信念。 10.

(20) 法,相關政策法規則分散多處,家庭經濟補助部分如社會救助法、特殊境遇家 庭扶助條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托育相關補助則於兒童及少年福利 與權益保障法下;人身安全部分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 擾防治法進行規範;就業部分如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就業保險法與 勞動基準法等皆為與單親女性有關之保障法源。 在單親女性群體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皆設立相關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並提供服務,包含家庭服務(包含會談、諮商、諮詢及輔導等)、法律與社會福 利諮詢、親職教育訓練、講座、工作坊、心理諮商與輔導服務、單親家庭課後 輔導與照顧等,如臺北市有自設及委外辦理婦女暨單親家庭服務中心,可提供 個案、團體輔導及成長團體、單親親子活動等、亦設置婦女中途之家可提供單 親女性家庭居住及社工相關服務;新北市多以區域社福中心為主要服務單位, 另委託民間單位設立單親家庭關懷諮詢服務站計 13 處,提供民眾諮詢及支持性 服務,該市於 109 年 3 月設立婦女及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以強化就業相關 服務;基隆市由單親家庭服務中心提供個案管理、社會福利諮詢、法律諮詢、 心理諮商、團體活動、育樂活動、講座活動等;新竹市、新竹縣、花蓮縣、嘉 義市、嘉義縣、臺東縣、臺南市、金門縣及澎湖縣以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 供單親家庭個案管理與福利服務;宜蘭縣則有築親庭福利服務中心提供單親相 關福利服務;桃園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屏東縣、連江縣則以區域家 庭福利服務中心提供單親家庭個案管理服務;高雄市則設置五個單親服務據 點、雲林縣設置六個單親家庭服務站(其中一個為男性單親家庭服務站),每個 服務站內容略有不同,多離不開個案管理、諮詢服務等。 綜上,單親女性服務皆設有專責單位或劃為各區域服務中心提供所需服 務,對照前述探討包含經濟需求、就業需求、照顧需求、住所需求、法律諮詢 需求、醫療保健需求、其他需求部分皆有提供,惟分類方式各單位略有不同, 多數單位將經濟、就業、照顧及住所等需求皆包含於個案管理服務,醫療保健 涉及陪同就醫需求或就醫費用部分等不同面向,多數即含括於個案管理服務, 11.

(21) 若為醫療需求則協助轉介醫療院所等,而如法律諮詢則視單位是否有結合相關 資源以駐點模式提供,或以轉介或協助連結等方式進行資源媒合。 貳、服務策略 在婦女服務上亦常以個案管理服務模式作為基礎,而婦女服務工作策略包 含以下六種:情緒支持、動機與力量的激發、社會資源的提供、社會工作者的 生命經驗與自我揭露、陪伴與不放棄、家人關係的處理等(劉珠利,2019)。單 親女性於社會中遭逢多重限制,成為相對弱勢的一群,Mosedale(2005)指出當 人們被壓迫時,不可避免地對處境的看法會受到支持他們所面對壓迫的意識形 態影響,致使他們認為遭逢的處境不僅是不變的,而且是公平的。機會可能被 認為是“不適合我們這樣的人”,惟事實並非如此。過往社工處遇常聚焦於病 理及問題導向,因此對於受服務者之觀點偏於負面,而忽視了受服務對象自身 的優點與能力,因此「充權」此概念在社工於實務工作中經常運用,其係打破 壓迫與權力的框架,讓受服務對象能自行選擇生活的樣態並能夠讓其權能得以 顯現 (曾仁杰,2013)。 當代社會工作者所提供婦女服務之理論立基多以優勢觀點、充權觀點與女 性主義為主。單親女性經濟議題的處理,並非僅止於個人,如就業上多受到結 構制度之影響,而充權除關注個人層面,對於制度結構層面之變革更為強調。 在充權理論脈絡下,其關注服務對象之自主決定權及目標實踐,實務上宋麗 玉、施教裕(2011)研究指出高風險家庭服務亦以服務對象之優勢作為策略,協 助其達成生活目標,此亦可增加服務對象之充權效能,進而達成復元之目標。 以優勢觀點作為策略,該觀點對人有兩項基本假設,第一,有能力能夠生活的 人必然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潛能的能力,亦能夠獲得相關資源;第二,自身所 擁有的資源會影響人類的行為,這也包含了對人類的肯定以及相信(宋麗玉、 施教裕,2009)。依據優勢觀點的意涵,它著重於人的主體性,肯定每個人獨一 無二的生命故事,並相信服務對象本身即擁有的能量,服務對象可以自行創造 不同的可能,實務工作者的存在是與服務對象一同合作努力,去激發出屬於他 12.

(22) 們自身的優勢與價值。在充權與優勢取向之服務皆強調重視及持續發展服務對 象之能力及其資源,且皆重視社會工作者與服務對象之合作,由服務對象掌控 自己的生活與做出決定(王篤強、2007;曾仁杰,2013)。 而復原力係優勢觀點的一環,是在風險或具挑戰的條件下伴隨著正向的因 應所產生的結果。對復原力形成的概念,陳怡芳、林怡君、胡中宜(2014)將復 原力取向分成三類:其一,心理脈絡取向,認為復原力是因應重大或衝擊事件 時所展現的某種能力或特質,此部分主要源自於先天性的氣質特性以及生物因 素。其二,社會環境的支持取向,因個體其所處之環境其支持性或資源不同, 進而有不同復元歷程。其三,強調復原力是交流互動的適應過程,個人能主動 向不同層級的生態環境系統作出協商以取得彼此互惠關係的能力。綜上,復原 力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是一種良好的適應,是一種個人力量的恢復,具有復原 力的個體,以其環境與內在所有的相關資源進行因應,反能夠突破逆境而繼續 往前(白倩如,2014)。由此可知,優勢觀點、復原力及充權理論三者間關係相 當緊密,於實務工作上多整併使用。. 第三節. 單親女性之就業自立. 由前述文獻知悉經濟面向對於單親女性之重要性,經濟層面多為單親女性 對於家庭整體之首要考量目標,以下將就單親女性之就業與創業理論及其脈絡 進行探究。 壹、就業現況與服務 許多面臨經濟困境之單親女性將就業視為脫貧與經濟自主之直接方式,依 單親女性家庭經濟來源多以工作收入為主,顯見就業之重要性(彭欣婷, 2012;陳宜珍,2014;杜瑛秋,2017)。女性就業議題以人力資本論及雙元市場 理論進行探究,由微觀人力資本論檢視認為係個人條件及不夠努力造成就業困 境,女性因人力資本較少(何華欽,2009),且為顧及照顧責任僅能從事非典型 之就業;而雙元市場理論則透過結構因素檢視女性為父權體制之犧牲者(彭欣 13.

(23) 婷,2012),職業性別區隔(sex segregation)及性別歧視(gender discrimination)亦為造成女性就業阻礙原因之一。 彭欣婷(2012)指出單親女性缺乏專長及學歷較低、單親女性對自身缺乏 自信,認為無法適應職場等原因點出個人教育程度對就業的影響。Kelso(1994) 指出教育程度為影響貧困者就業的重要條件之一(引自黃明玉,2016)。綜上, 教育程度係人力資本之一環,會影響女性就業之選擇性,因此提升教育程度亦 可為增加女性人力資本之途徑。 又以性別角度觀之,在我國傳統父權下,如「男主外、女主內」之觀念根 深柢固,多易影響女性就業狀況,當家庭結構發生變化後,將導致家庭功能瓦 解,長期的無償工作多降低女性的經濟能力(謝玉玲等人)。然而就業議題亦包 含政策及制度規劃等結構面向,除女性本身之個人狀況亦須關注社會結構層次 之議題,除了單親婦女本身能力提升外,友善職場及合理工時等勞動條件亦是 影響單親女性就業等因素。在我國,部分工時雖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卻可能 忽略女性之勞動條件及權益,女性易面臨二度就業之困難且多處於次級勞動市 場,在就業市場多處於附屬角色、且相對地位較低之收入工作(彭欣婷, 2012)。而經濟不利女性參加職業訓練經常遇到教育程度偏低、職業訓練地點太 遠、進行職業訓練時子女之托育問題及職訓費用給付議題(張景旭,2005;何 華欽,2009;許坋妃,2014);彭欣婷(2012)指出就業輔導部分則因勞政與社 政轉介體系建置不一,導致工作媒合程度不高,包含媒合時間過久,不符單親 女性經濟需求急迫性皆是影響單親女性就業之因素。 隨著社會發展及國情變遷,我國政府更加重視女性權益,進而訂定相關法 規以保障女性就業權益,如於 2002 年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後於 2008 年更名 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並於 2011 至 2016 年間陸續修訂法規內容,使法規範更加 落實女性就業權益之保障。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統計指出婦女之勞動 參與率亦於 2012 年首度過半,至 2019 年為 51.39%,顯見我國女性參與率正逐 年上升。在我國就業政策劃屬勞動部,揆諸我國政府提供就業之措施,如各縣 14.

(24) 市政府提供之就業服務站,並以就業服務一案到底作業模式讓服務為單一窗 口,提供連續性服務及未就業或職場在適應之就業促進工具,例如培力就業計 畫、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皆為其實施計畫,另外如失業 者,亦提供失業給付得以申請(杜瑛秋,2017)。 在女性就業服務上,社會工作者提供之就業服務分為兩大面向:分別為準 備性就業服務及支持性就業服務,準備性就業服務包含四部份,即進入準工作 職場、準職場適應準備、協助進入一般職場及就業支持與追蹤,此服務讓未具 就業能力或因過往經歷較難立即適應職場之婦女能先行體驗或適應正式職場之 環境、規範等,提供準職場的安全場所及工作氛圍與社工等專業人員的協助, 讓婦女除了有薪資收入外亦可提早適應職場及人際互動等,提升其工作能力與 信心,以利後續進入一般性職場;支持性就業服務包含就業後職場、人際及家 庭平衡等,當結束準備性職場工作進入一般職場後,即提供支持性之就業服 務,社工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婦女職場關懷及適應輔導,直至穩定就業三至六個 月後結案(杜瑛秋、吳昭儀、張巧儒,2015;引自杜瑛秋,2017)。 社工服務過程中以信任關係及就業評估為核心,而就業評估內容又包含服 務對象本身狀態及其家庭與社會支持狀況,個人狀態包含其就業意願與期待, 過往的身心狀況以及服務對象本身的身心狀況與過往就業情形與就業能力皆是 評估內涵,為社會工作者進行服務時先須建立與確認之核心部分(杜瑛秋, 2017)。 貳、創業現況與服務 創業有許多緣由,每個創業者的背後都有其想法與信念,研究指出單親女 性創業多為下述原因:能更彈性照顧其子女(謝淑琪、吳秀照,2013)、在就業 遭遇困難(杜瑛秋,2017)、因應財務規劃(謝淑琪,2015)、免於受雇限制其 自主性(張祐綾,2006)、為達到自我肯定等(林慧芬,2010)。單親女性在創業 時也遭逢阻力,如資金不足、專業知識或能力不足、人際網絡薄弱(林慧芬, 2010)、環境限制,如經濟不景氣、法令限制(謝淑琪、吳秀照,2013)。 15.

(25) 在女性創業中,Mayoux(2001)提出三種支持典範,包含新自由市場典範 (The neoliberal market paradigm):試圖將關懷女性的概念整合入現有市 場,較關注女性事業所帶來之經濟效益及女性就業等市場貢獻,重視性別平等 權利,惟未質疑男性主流是社會體制;女性主義5充權典範(feminist empowerment paradigm):其聚焦於邊緣勞動者,重視無酬再生產工作等議題, 關注改善結構及制度層面之議題,如勞動政策變更及立法等,亦遭詬病目標處 理優先性議題;介入主義貧窮減緩典範(interventionist poverty alleviation paradigm):主張調和經濟與人力發展,認為女性較男性弱勢,重 視性別及權力、資源結構等問題,惟貧窮者及婦女等人在利益及結構中代表不 足,使得決策影響上較屬少數及邊緣,性別關注並未整合在主流政策與預算中 (引自張祐綾,2006)。 對於創業研究多為勞工管理或商業經營等取向,由社會工作角度出發如探 討單親女性創業經驗(張祐綾,2006;岑淑筱、陳川正、楊承浩,2017)、單親 女創業的社會資本、社會網絡發展(吳秀照,2010;謝淑琪,2015)、微型創業 的成效評估(吳玟萱,2016)及民間單位社工執行微型創業的狀況(游力竹, 2020)。在創業形式上,女性及弱勢群體多考量創業成本而以微型創業作為未來 出路(張祐綾,2006),社會資本為單親女性重要創業的底蘊(岑淑筱、陳川 正、楊承浩,2017),國外著名實例如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開辦 之孟加拉鄉村銀行(Grameen Bank),即以微型貸款讓女性能夠小額借貸進行創 業;我國如內政部推行之平民銀行(張英陣,2015),後由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 會承接辦理至民國 107 年底結束。另過往縣市政府之脫貧措施亦加入輔導創業 概念,如臺北市家庭發展帳戶、臺北市及臺北縣搶救貧窮大作戰-樂透創業圓夢 計畫即將儲蓄用於創業(張祐綾,2006);民間單位如臺中市基督教青年會亦以 創業脫貧方案運用社會資本協助單親婦女創業(謝淑琪、吳秀照;2013)。而在. 女性主義流派眾多,此處 Mayoux (2001)討論範圍以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及馬克思女性主為主 (引自張祐綾,2006)。 16 5.

(26) 我國女性創業貸款資源上,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就 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亦有青年創業貸款及女性創業飛雁 計畫;地方政府如新北市政府幸福創業微利貸款(惟條件限制為該轄中低收入 戶);民間單位如中國信託銀行信扶專案等,為女性創業開展更多可能性。惟在 方案成效上,游力竹(2020)指出監察院對於微型創業鳳凰貸款之使用人數及 執行率上仍低,應逐步檢視並調整申請標準。 社會工作者在服務單親女性之創業服務上有六步驟,包含了解服務對象之 創業意願、收集服務對象財務資訊並進行評估、連結創業資源、陪伴服務對象 進行創業前準備、創業初期之支持與協助,最終創業成功並結案(杜瑛秋, 2017)。而不論就業與創業服務,提升家庭之財務素養/知能及擴大家庭支持系 統皆為社會工作服務中所強調主軸之一,許多研究皆指出社工所提供之服務方 法及理念將影響單親女性脫貧自立之可能性(何華欽,2009;許坋妃,2014; 張英陣,2015)。. 第四節. 社會工作之充權觀點. 壹、理論概念與發展 談及充權理論(empowerment)6於社會工作之運用,多以 1976 年 Barbara Solomon 所出版之 Black Empowerment: Social Work in Oppressed Communities 作為充權發展的立基 (鄭麗珍,2012;曾仁杰,2013)。在美國社 會中,黑人少數民族長期遭受同儕或是優勢團體以及環境結構面的負向對待及 標籤,導致其產生無力感,Solomon 將 empowerment 此項名詞運用社會工作干 預方法,建議以充權(empowerment)協助服務對象增進自我效能與社會改革的能 力(鄭麗珍,2012)。. Empowerment 一詞在社會工作中有眾多中文翻譯,如充權、增強權能、賦權、培力等等,皆 有學者提出,本文參酌林萬億(2014)及許雅惠、張英陣、潘中道、陳玲萍(2012)之翻譯,係研 究者認為權力為每個人與生即擁有,非由他人所給予而成,故引用「充權」之翻譯,作為貫穿 本文之統一用語。 17 6.

(27) 在美國,充權傳統發展概略分為早期階段、二次大戰期間、近年發展三個 時期(鄭麗珍,2012): 一、早期階段 此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之發展時期,使用充權之作法如提供具體性與社會 性之支持,並發展出不同的專業技巧;技巧之傳授上係社工員提供服務對象所 需技巧,如親職及家管或社區參與等;服務中重視服務對象之參與,避免上對 下或權力關係;邀請其至機構參與相關活動公開,分享機構資訊予大眾,讓更 多人了解相關研究及機構服務等。 二、二次大戰期間 三面向主軸在建立社會安全制度、注意親子之健康照顧議題、建構美裔黑 人社工學校以及社會服務之正常化運動等,此時期充權服務融入佛洛伊德個人 潛意識衝突之釋放、意識覺醒及個人自由權及社會改革行動等思潮進行。 三、近年發展 社工處遇必須回應服務對象認定之需求、鼓勵服務對象參與同儕之網絡建 立、強調核心服務在增進與維繫改變,Lee(2001)認為充權是協助發展自我效 能、覺察處理社會不公正的議題、係從服務對象到集體行動的發展。在台灣, 充權概念的引進討論及發展約自 1999 年開始,且多著墨於理論介紹及相關學術 研究議題探究(宋麗玉,2008),後我國學者陸續對於充權實務經驗進行整理及 討論,宋麗玉(2009)及鄭麗珍(2012)指出個體所感知到壓迫與無力等感受 其主因源於環境所形成之限制。而充權能協助服務對象,在服務對象使用其現 存權力時能減少社會和個人阻礙的影響,讓他們可以獲得更多自我決定與行動 的權力,以及增加他們在使用權力時的能力及自信,促使主體性之展現,並實 現服務對象他們想在人生達成的事情(宋麗玉 2009;Payne,2014)。 貳、服務策略 宋麗玉(2008)指出充權之策略與方法包含八點,皆為社工實務上時常運用 之方式:(一)協助服務對象認知到自身的能力,如在服務過程中能夠以優勢觀 18.

(28) 點看待服務對象及陪同服務對象共同覺察其能力,增進對自我之肯定;(二)提 升服務對象啟動其內在能力,如陪同受服務對象共同討論欲完成的事物、並透 過相關體驗讓服務對象感受成功經驗、透過社工及身邊重要他人之支持與鼓勵 來提升其內在力量;(三)為讓服務對象明白其具有選擇權,透過不同角度的思 維協助服務對象思考換位思考並提供相關具體選項讓其能夠自主選擇,甚至由 服務對象發展出不同的選項;(四)為促使服務對象採取行動爭取,如提供相關 資源管道讓服務對象能自行尋求,社工於旁提供支持;(五)促進服務對象與其 他相關者連結,如鼓勵服務對象參加團體或活動,或邀請其他重要他人共同參 與,讓服務對象能建立自身之支持網絡;(六)係促進集體意識產生,透過讓具 有相似背景及需求的人們接觸與對話來達成團體之意識之產生;(七)為促進服 務對象願意採取集體倡導或其他面向之行動,當中社會工作者可協助訂立目標 與結盟,協助催化其動能,惟以家庭面向服務之社工因工作負荷量較難實際執 行相關行動;(八)以華人文化為基底的方式與對策,如善用家庭支持、以柔克 剛、激將法及社會權威人士等來激發服務對象之改變,實為因應國情及文化而 發產出之實務策略。 而在充權的過程中 Kabber(1999)認為可分為三個步驟:第一項為資源,也 稱為前提條件。資源有利的條件能讓他人充權;再者為能動者,即有確定目標 的能力且能對他們的目標採取行動;最後為成就,即以實現目標與否作為衡量 標準,如圖 2-1 所示(引自 Richardson,2018)。. 19.

(29) 圖 2-1 充權過程概念模型 資料來源:Kabber(1999),引自 Richardson(2018,p.541); 研究者自行翻譯。. 在執行充權實務時,是透過協同與夥伴關係來執行,我們並非為服務對象 完成,而是與其合作,共同找尋服務對象所需之資源(宋麗玉,2008)。充權實 務反映出對於服務對象自決的承諾,服務對象參與以及從業人員與服務內容、 過程亦是開放的、能被服務對象影響。充權以個人或社區為施行對象,其個體 主體性均可展現,社會工作者除以專業助人關係與對象建立關係外,更需要在 服務與受服務者之間達成平權的夥伴關係(林育陞,2015)。王增勇、陳淑芳 (2006)對於專業工作者在充權的策略上以對制度性問題之批判及專業知識反思 為主,強調四個面向,包含意識覺醒、以服務對象為中心的工作方法、建立對 話的空間、形成遠景並能促成集體行動之組織。 在充權之面向上,宋麗玉(2008)以生態系統之三層次看待服務對象之充 權,包含個人內在層次、人際層次、社會政治層次,透過系統性的面向來檢 視,在個人內在層次係擁有自尊、自我效能及肯定自我,對於環境感受到良好 的適配度;人際部分,則是具備與他人互動之技巧及溝通能力並產生夥伴關 係,互動中能自我肯定,並能夠尊重自我與他人;社會政治部分,則明白自身 20.

(30) 擁有之權利並行使,面對不公能夠集結發生進而改變周遭環境,以達成充權面 向的實踐。Lee(2001)亦從此三層次指出具體技巧,個人內在層次部分係找出無 力感來源,以優勢觀點看待並除去負向標籤,將阻礙個人直接及間接之因素排 除,透過自我重新定位來找到自身能量;人際層次上則由社工以專業知識協助 服務對象發掘無力感之來源並組織有共同經驗的人群相互支持;社會政治層次 則讓服務對象明白應透過什麼樣的行動來倡議並排除結構或體制之不公,如建 立社區組織等。 故綜整 Lee(2001)、宋麗玉(2008)及 Richardson(2018)對於充權應用於 單親女性發展出本研究之充權架構,如圖 2-2 所示,於個人層次、人際/社群層 次、社會結構層次皆須關注,Richardson(2018)之經濟充權多聚焦於就業層 面,而就業面向亦可由個人至人際/社群大至社會結構層次進行資源之盤點,首 先需確認服務對象之就業資源條件及限制,需服務對象本身之所見自身之優 勢,亦有社工發現服務對象之優勢,並將限制部分重新框架(reframing),讓 單親女性能夠重新定義經驗及自我。後共同盤點服務對象有所之正式與非正式 資源及服務對象與資源之互動與關係,並陪伴其找出優勢增加其信心及發展溝 通技巧、形成夥伴關係以達到正向互動及回饋,針對其面對之無力感的部分能 夠透過社群及人際的力量相互支持。最後則由社會結構等脈絡下看服務對象在 就業面上是否可合理行使並實際行使其應有權力,如保險及請假制度等,且是 否有管道可表述意見及不足處,確認服務對象在各面向皆能有良好的適配度。. 21.

(31) 圖 2-2. 充權架構圖. 資料來源:Lee(2001)、宋麗玉(2008)、Richardson(2018); 研究者自行整理。. 參、女性充權與經濟充權 充權的相關研究繁多,研究者以我國近十年之學術研究論文進行整理,以 充權、增強權能、賦權、培力關鍵字進行搜尋,並以對象進行分類,因賦權尚 有賦權領導及心理賦權議題,運用對象多以管理及體育、教育體系為主,與本 研究主題較無直接關聯性,故不深入探討,而培力一詞則多用於社區面向。充 權理論運用群體相當多元,舉凡兒少、女性、新住民多為充權實務運用上之主 要範圍,亦有以家庭、專業人員、街友、原住民、愛滋感染者等對象進行探 究,在社工專業人員部分多以督導者及受督導者之充權歷程為探究,僅一篇為 探究青少年機構之工作人員對於充權概念的認知,研究者整理如附錄一。 一、女性充權(Women’s Empowerment) 女性充權是讓女性能夠在生活中更有自主掌握權,包含提升自我意識及價 值感、具有選擇權能對資源進行利用,並改變歧視或不平等的結構問題,女性 的福祉亦會影響家庭和社會,是一個具高度重要性的人權問題(黃源協, 2016;Richardson,2018)。如何定義女性充權可能因情況而異,根據女性的階 22.

(32) 級或種姓、種族、相對財富、年齡、家庭地位等其他標準,女性充權的水平有 時會相差甚遠,對女性能力的任何分析都必須重視所處位置進行(Mosedale, 2005),其為脈絡性的,在不同的家庭政策或文化面向下過於單一的測量指標都 會忽略了生活中可能影響的面向,充權女性會因為女性特有的問題而產生多重 面向的充權需求,且並非所有人生選擇都是平等的,女性在能動性上經常受到 婚育的生命軌跡所影響,而男性的態度和行為在充權過程中經常是相當重要的 障礙和促進者,但很少有人會以男性作為對象進行研究(Richardson,2018)。 Mosedale(2005)提出四個女性充權的核心概念:(1)被剝奪權力是充權之前 提。如,充權女性是很重要的,因為作為一個整體,她們相對於男性而言缺乏 權力。(2)充權不能由第三方給予,而是那些被充權的人必須主張它。因此,工 作者無法賦予女性權力,但工作者可協助創造充權的條件環境,促進女性獲得 權力。(3)充權的定義通常包括人們對生活中重要的事情做出決定並能夠執行的 感覺,反思、分析和行動都可能在個人或集體層面上發生。(4)充權是一個持續 的過程,而不是結果。 女性充權具相當多面向,如教育、經濟、發展及政治面向,教育面向以協 助獲取知識及資訊來改變女性思維,並挑戰及改變壓迫狀況;經濟面向則透過 訓練來習得相關工作技能、佐以補助、儲蓄及貸款等,並需關注結構性問題; 發展面向則以提供服務來滿足女性需求,包含活動等;政治面向則為鼓勵及促 進平等的政治參與(鄔亞軒,2016)。 二、經濟充權(Economic Empowerment) 英國國際發展部的報告指出女性在大部分的家庭相關工作仍未得到報酬, 包括家政工作,投入家庭農場或企業、獲取家庭使用之燃料或飲用水等。世界 各地的家庭工作者在不受監督和不穩定的環境中工作的女性佔了 83%,家庭生 產是保持家庭維繫所需的無薪工作,例如烹飪、清潔、購物及需照料子女及其 他家屬等。而女性也比男性更有可能在非正規部門工作,包括城市非正式經濟 活動、農業經濟及家庭照顧等。在許多發展中國家因經濟發展仍落後,故生 23.

(33) 活、整體產業結構尚未提升,女性就業仍為困境,故女性多仍侷限於傳統家庭 價值(Peters & Astone & Malik & Maret & Heller,2016)。 經濟充權係獲得和控制經濟資源的過程,包含機會和市場,這使服務對象 能成為能動者並行使決策權,並使生活各層面皆更好。因此更廣泛的經濟充 權,如在勞動市場上女性若能夠參與勞動,也將連帶提升與維持托育的經濟市 場。英國國際發展部的報告表示女性經濟充權上包含了幾個面向,如(1)減少無 薪工作的發生率;(2)從不穩定的工作轉向有保障的工作;(3)提升參與高生產 率行業,而該架構係以就業為其經濟充權之主軸,除女性就業外亦搭配環境及 政策的變革與保障來達到女性的經濟充權,然針對其他經濟充權之資源獲取方 式如創業、教育投資等方式缺乏相關討論。 不論是何種執行的形式,經濟充權的概念能夠協助女性往更好的生活藍圖 邁進,Peters et al.(2016)研究指出,女性經濟充權改善了家庭狀況,包含在 兒童教育方面降低了兒童死亡率;在家庭內部更能產生具包容性的決策。而女 性經濟充權的大多數目標不只是增加女性勞動力的參與,係由多面向來評估 的,如就業時若女性需要長時間的工作來換取薪資,實質上仍削弱女性就業權 益,如此就不能完全滿足女性經濟充權的目標。另外,若多數女性仍在低薪和 不良的環境工作,工作內容沒有轉化為讓女性具有能動性或自主權的樣態,則 女性經濟充權也無法充分實現經濟參與,特別是影響他們參與其家庭重要決策 的能力。Peters et al.(2016)表示女性經濟充權包含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公共 服務及基礎建設、促進傳播技術之科技提升、性別政策上如提供兒童照顧、法 律變革等面向將會協助促進女性經濟充權;而障礙則是非正規部門的規模以及 該部門中女性的任職人數過多、遭受暴力侵害女性和孩童,都會導致女性經濟 充權的削弱。陳羿谷(2017)檢視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議程第 8 項目標,認為尊嚴 勞動及經濟發展為其主軸,須從更多元角度觀察環境及人力資源之狀況,女性 充權非僅止於數據資料之呈現,亦涉及勞動市場相關政策變革、科學技術及管 理制度之創新、領導決策才能之提升。 24.

(34) 各國亦陸續發展相關經濟充權相關方案,在美國,美國退休人員協會 (America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AARP)針對女性所需之理財技巧辦 理女性財務教育資訊方案、亦有以低收入戶為服務對象之財務素養/知能之方案 (王珮玲、陳姿樺,2017);香港則有婦女基金會透過創業來實現經濟充權;我 國則有現代婦女基金會辦理女人$進自由經濟賦權方案等,惟相關經濟充權方 案較偏向個人的財務能力的養成,對於結構脈絡之成因與限制則較少討論。 綜上,經濟充權應用須從女性所處之社會環境與經濟狀況著手,並非僅從 單一面向執行,了解其經濟層面之需求及生活之不足,俾利發展合宜之就業服 務策略,以達到女性之經濟充權(鄔亞軒,2016)。. 25.

(35) 26.

(36)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 質性研究是一種多元典範的研究取向(潘淑滿,2003)。而質性研究之特性 整理分為下述六項:重視社會脈絡、個別研究的價值、研究者的誠實、以建構理 論為目標、過程及時間順序、意義的詮釋(潘淑滿,2003)。簡春安、鄒平儀 (2016)對於執行質性研究亦列出六點原則:包含聚焦在事實上,重視當事人 的真實感受及看法;強調整體性,以當事人周遭脈絡賦予事物意義;細緻探討 人事物間之關係,對互動高度關注;不著重於概化及因果關係;認為價值觀是 必然且寶貴的,看中每個人的個殊性;研究結果並非絕對、必然的,是暫時性 且可能因其他相關而有所變動。 有別於心理諮商領域傾向採用心理認知取向、教育領域著重於發展取向, 社會工作中則更強調服務對象在對抗生存困難以及受環境結構壓迫的充權取向 (白倩如,2014)。因此本文並非以問題導向來看服務對象,而是藉由充權觀點 來檢視服務對象所處的環境。而社工所提供或與服務對象共同擬定之目標須以 女性在其經歷的事件與生活脈絡下看充權能如何執行與應用,亦透過本研究以 瞭解社工在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的緣起與脈絡,亦是整理社工自身服務經驗的爬 梳,因此與質性研究特質如重視社會脈絡及個別研究價值與意義的詮釋相符, 故本研究採質性研究。. 27.

(37)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旨在瞭解社工提供經濟不利單親女性家庭之就業/創業充權服務經 驗,故鎖定本身即有提供就業/創業服務之機構為邀請單位,參酌(1)社會救助 法施行細則第 4 條7、(2)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4 條8、(3)各單位自行評估經 濟不利單親女性為社工服務之對象,且聚焦於單親女性獨自撫養子女之情況, 將服務對象設為育有 12 歲以下兒少之單親女性,因此以政府及民間社福單位社 工於服務中或結案之服務對象符合上述條件即為本研究訪談對象,並以提供就 業自立、社區產業、社會參與等服務經驗兩年以上之社工為佳,考量北部地區 相關方案較多、資源較豐富,故以服務北部地區之社工及社工督導作為本研究 之訪談對象,共計訪談 8 名,訪談男性 1 名、女性 7 名,受訪者基本資料如表 3-1。. 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 4 條:本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特定境遇單親家庭,指申請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未滿十八歲未婚仍在學子女之家庭: 一、配偶死亡。二、配偶失蹤,經警察機關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三、經法院判決離婚確 定、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四、因受家庭暴力已完成兩願離婚登記。五、已依民法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向法院請求離婚。六、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 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七、離婚後未再婚,其前配偶有第一款、第二款、前 款之情形,或受其前配偶家庭暴力而取得通常保護令。 申請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十八歲至二十五歲在國內就讀屬於本法第五條之三第 一項第一款規定學校子女,或獨自照顧無生活自理能力身心障礙子女者,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政能力,認定其為特定境遇單親家庭。 8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4 條:本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 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 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二、因配 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三、家庭暴力 受害。四、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五、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 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 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六、配偶處一年以上 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七、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 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 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及兒童托育津貼者,前項特殊境遇家庭,應每年申請認定 之。 申請人之孫子女領取本條例所定扶助,以符合第一項第五款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 子女為限。 第一項第五款所稱父母無力扶養,係指父母均因死亡、非自願失業且未領失業給付、重大傷 病、服刑或失蹤等,致無力扶養子女。 28 7.

(38) 表 3-1 受訪者基本資料表 受訪者. 就業服務 性別. 年齡. 教育程度. 社工年資. (化名). 服務內容 年資. 小向. 女. 45. 碩士. 22.5. 21.5. 就業/創業. 小蒲. 女. 33. 碩士. 9. 7. 就業/創業. 百合. 女. 44. 碩士. 20. 14. 就業/創業. 小玫. 女. 37. 碩士. 12. 8. 就業/創業. 小草. 女. 37. 大學. 13. 6. 創業. 阿川. 男. 35. 碩士. 13. 4. 就業/創業. 小蘭. 女. 45. 大學. 9. 3. 就業. 小鈴. 女. 28. 大學. 4.5. 4.5. 就業.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機構類型上分為區域中心(家庭、婦女、單親、社會服務)、社會團體(社 工自組協會) 、社會福利機構三種。因各單位條件與所處位置不同,將使服務出 現不同差異,如經費來源對服務的績效訂定、網絡間之互動與多寡會產生不同 的樣貌,而同類型單位也因為所處的區域發展及地理環境不同而在服務對象的 背景或需求程度上會場生差異性,分述如後。 區域中心經常因主管機關要求特色發展,故考量中心能夠進行發展的方向 或與理念搭配,進而開始提供相關就業創業之方案服務,也因區域性發展結構 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服務需求,有服務轄區婦女多數是有工作的,而有區域多 數較為貧窮或偏中高齡,有更多的婦女需要相關資源的支持。 社會團體(社工自組協會)其係以社區發展為工作方法的單位,致力於地 方發展,有受訪者表示其服務信念就是把社區的人集合在一起,並讓生活變得 29.

(39) 更好,而在服務過程中,也因為發現服務對象對於就業/創業服務有需求,但在 勞政服務上無法獲取符合其需求的服務,單位進而開始發展相關服務長期深 耕,如透過地方市集,協會與各個單位一起將社區串聯起來,更加深在地經濟 的密集度與在地人的凝聚力。 政府部門因應法規範或政策需求而委託社會福利機構(民間單位)辦理相 關服務,承攬單位尚須配合政府所訂立之服務標準,在方案執行上,有單位是 看見了服務對象有社會支持的需求,服務過程中依需求轉變成就業/創業長期服 務、有的服務單位亦是看見勞政的就業/創業服務不符需求,進而自行開展就業 /創業服務。. 第三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 壹、資料蒐集 本研究旨在探討社工對於經濟不利單親女性經濟充權處遇之歷程,此涉及 對於目標及問題界定之看法及認知等,注重其經驗,故以深度訪談法做為資料 蒐集,又受訪者所述之內容與實際經驗分享非固定,過程係依據受訪者之狀態 進行彈性調整,故以半結構式訪談方法作為基礎,詳如附錄三。 受訪對象選取方式以立意抽樣篩選出不同單位及性質並適合本研究之受訪 對象進行聯絡,並說明研究目的、研究內容及可獲得之訪談之禮品(禮卷),經 同意後進行訪談,後續並以滾雪球抽樣方式招募其他受訪對象。 貳、主題分析 本研究採用主題分析法(theme analysis)進行分析,Van Manen(1997) 指出主題分析法是不預設資料分類或抽象概念的資料分析方法,旨在找出現象 的意義,以及詮釋現象是如何被經驗的(引自高淑清,2008)。參酌高淑清 (2008)對於主題分析法之說明,其依循「整體─部分─整體」來回探索文本並 進行詮釋,依據其提出主題分析之步驟進行,分述如下: 一、文本之逐字稿謄寫 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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