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博士班考試招生
書畫藝術學系博士班 主修書畫藝術史論、主修書畫創作理論
【代表成果審查及面試】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日期 時間 科目 准考證號碼/姓名 考場
3月 2日 ( 六) 上
午
08:20 報到 依試務人員指示安排,考生攜帶審查作品至指定考場佈置,其餘考生至休息
區候考。
書畫 大樓 2001 教室 09:00
/ 11:30
主修書畫藝術史論
4031001 施世昱、4031002 林佳穎 4031003 張麗蓮、4031004 鄭紅雪
10:00~10:30 中場休息
4031005 徐詩婷、4031006 鄭佳耀、4031007 鄺若銘
3月 2日 ( 六 ) 下午
12:50 報到 依試務人員指示安排,考生攜帶審查作品至指定考場佈置,其餘考生至休息
區候考。
書畫 大樓 2001
、 3001 教室 13:30
/ 18:00
主修書畫創作理論
4032001 吳英杰、4032002 黃英添、4032003 廖文豪 4032004 陳麗娟、4032005 陳廷彰、4032006 張峰銘 4032007 劉佳瑜、4032008 黃振庭、4032009 陳彩雲 4032010 劉玉秋
15:30~16:00 中場休息
4032011 黃慶源、4032012 徐嘉霠、4032013 吳栩菲 4032014 楊子逸、4032015 方立權、4032016 陳鈺守 4032017 吳孟珊、4032018 劉名哲、4032019 蔡靜怡 4032020 劉有慶
※相關考試注意事項
1. 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 照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以備查驗身份,並於規定報到時 間辦理報到及應試。
2. 上午考生請於 08:20 前至書畫大樓二樓教師休息室候考區報到,等候點名佈置 成果作品及面試,下午考生請於 12:50 前至書畫大樓一樓 1001 教室候考區報 到,等候點名佈置成果作品及面試。面試時採一對一方式進行,主修書畫藝術 史論每人審查面試時間以15 分鐘為限、主修書畫創作理論每人審查面試時間以 12 分鐘為限,包含考生每人五分鐘自我介紹、創作自述或研究成果報告。
3. 審查過程中,得以要求考生對其原作或研究成果論述說明,未到者以放棄到場 面試說明論。
4. 考生於報到後皆於候考區等候唱名佈置作品及審查,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 代表成果審查及面試說明之機會。
5. 審查時,必須攜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原作或著作論文,二者均有亦可(二者均 最多5 件)。
6. 請考生於審查當天隨即恢復與清潔考場,並自負作品保管之責。
7. 書畫學系聯絡人:陳重亨,電話:(02)2272-2181 轉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