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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載、甯達蘊與民國時期的 “ 佛化新青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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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載、甯達蘊與民國時期的

“ 佛化新青年會”

王 見 川

圓光佛學研究所專任講師

(2)

本 世 紀 二 O 年 代 是 中 國 佛 教 新 運 動 的 黃 金 年 代 1,不 僅 有 各 式 佛 教 刊 物、雜 誌 出 版,還 有 不 少 佛 學 團 體 或 組 織 成 立,在 宣 揚、推 動 佛 教 革 新 , 進 而 希 圖 以 此 “ 佛 化 世 界 " , 拯 人 類 生 存 , 免 於 “ 浩 劫 "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就 是 其 中 頗 為 重 要 的 組 織 , 它 是 由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等 人 , 於 二 O 年 代 初 所 組 成 的 。

關 於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研 究,就 筆 者 所 知,以 東 初 老 人 最 早 投 入 , 其 後 江 燦 騰 、 洪 金 蓮 繼 之 , 取 得 一 定 的 成 績 2。 不 過 , 由 於 這 些 文 章 , 甚 少 利 用 該 會 內 部 資 料 《 佛 化 新 青 年 》, 以 致 若 干 問 題 如 :

1 . 張 宗 載 的 生 平 。

2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理 念 、 活 動 以 及 組 成 份 子 。 3 . 其 與 太 虛 法 師 之 關 係 。

都 未 能 深 入 探 討 。 本 文 介 紹 《 佛 化 新 青 年 》、《 佛 音 》3等 資 料 , 希 望 有 助 於 上 述 問 題 的 釐 清 !

一 、 張 宗 載 生 平 大 略

關 於 甯 達 蘊 的 生 平 , 資 料 甚 少 , 只 知 其 是 四 川 人 , 生 於 光 緒 廿 十 七 年 ( 1901), 小 張 宗 載 五 歲 4。 從 現 存 《 佛 化 新 青 年 》 所 載 , 甯 達 蘊 學 士 照 來 看 , 他 上 過 大 學 , 屬 於 新 式 知 識 份 子 5。 而 張 宗 載 的 事 蹟 , 因 其 寫 有 詩 自 序 其 生 平 , 較 為 詳 細 。 其 < 三 十 自 序 歌 > 云 :

1 葛兆光<十年海潮音──20 年代中國佛教新運動的內在理路與外在走向>,頁 158,《葛兆 光自選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 年 9 月。

2 東初老人《中國佛教近代史》(上冊),頁 306-312,東初出版社,1974 年。江燦騰《太虛 大師前傳(1890-1927)》,頁 201-207,新文豐出版社,1993 年。江燦騰<從大陸到台灣:近 代佛教社會運動的兩大先驅──張宗載和林秋梧>,頁 5-19,收於氏著《台灣佛教與現代 社會》,東大圖書公司,1992 年。洪金蓮《太虛大師佛教現代化之研究》,頁 104-112,東 初出版社,1995 年。

3 《佛化新青年》是“佛化新青年會"之機關刊物,現存創刊號至 2 卷 7-8 合號。至於《佛 音》是“閩南佛化新青年會"之機關刊物,有創刊號等多期留存。這些資料,現藏於圓光 佛學研究所特藏室。

4 《佛音》第 3 年 5 期,頁 2,1926 年。寧達蘊言此時自己 25 歲,其生年,即由此推算。

5 同前註,頁 1。

(3)

長 弓 家 兒 名 善 雄 。 少 年 有 志 追 祖 風 。

橫 渠 哲 學 子 房 策。( 宋 大 儒 張 載 號 橫 渠 , 著 東 西 兩 銘 , 闡 揚 聖 道 。 家 君 因 賜 名 曰 宗 載 。 )

慈 仁 俠 義 夙 所 宗 。 發 誓 不 甘 居 牛 後 。

甯 為   口 稱 人 龍。 千 載 攻 文 數 載 律。( 予 性 素 好 文 學 , 在 嘉 州 中 學 時 多 苦 讀 庾 開 府、王 子 安 文 選 等 集 及 李、杜、香 山、東 坡 等 詩 詞 。 後 由 中 學 畢 業   入 四 川 公 立 法 政 專 門 學 校 , 研 究 法 律 政 治 等 科 。 ) 廿 餘 壯 遊 大 江 東 。( 由 法 校 出 遊 於 武 漢 上 海 等 地 , 徵 求 救 國 同 志 ) 欲 拯 祖 國 沉 渝 苦。( 在 法 校 時 , 正 值 五 四 風 潮 起 , 曾 與 李 嵩 笙 、 王 鶴 生 等 召 集 同 志 青 年 , 在 蓉 城 組 織 學 生 救 國 團 、 學 生 聯 合 會 外 交 後 授 會 , 出 救 國 旬 報 , 竭 力 奔 走 呼 號 。 )

唇 槍 舌 劍 鍊 詞 鋒。( 因 作 救 國 運 動 , 曾 奔 走 於 四 川 各 府 州 縣 , 冒 險 槍 林 彈 雨 之 中 , 講 演 國 事 。 )

更 慕 歐 俄 新 政 治。( 民 國 八 年 至 上 海 , 時 正 值 俄 羅 斯 革 命 告 成 。 階 川 北 喻 森 、 湖 南 王 良 等 二 十 餘 人 赴 俄 留 學 。 惟 時 中 俄 邦 交 斷 絕 , 自 以 求 學 心 切 , 遂 不 顧 一 切 冒 險 前 往 。 )

冒 險 遄 征 不 有 躬。 孰 知 誤 授 狼 虎 口。( 車 行 至 關 外 滿 洲 里 地 被 捕 , 下 獄 於 黑 龍 江 , 所 有 行 李 損 失 殆 盡 。 )

含 冤 二 月 困 樊 籠。( 在 黑 龍 江 獄 中 二 月 後 經 北 京 大 學、上 海 總 商 會 及 陸 軍 部 , 電 保 無 罪 出 獄 。 )

桃 花 三 月 隨 流 水 。( 出 獄 時 為 民 國 九 年 三 月 , 始 由 龍 江 返 上 海 。 ) 棲 遲 上 海 若 冥 鴻( 在 上 海 潛 居 三 月 多 , 時 川 省 長 楊 滄 伯 先 生 等 援 助 後 , 即 赴 北 京 入 朝 陽 大 學 , 相 繼 研 究 法 律 。 又 於 平 民 大 學 研 究 文 學 哲 學 佛 學 , 自 是 思 想 為 之 大 變 。 )

轉 將 熱 血 成 法 乳。( 民 國 十 一 年 在 平 大 內 與 甯 達 蘊 等 二 十 餘 人 創 辦 新 佛 化 青 年 團 , 出 版 新 佛 化 旬 刊 。 一 時 北 京 各 學 校 學 生 加 入 者 甚 多 , 而 各 名 流 之 護 法 者 亦 甚 熱 心 。 )

法 施 無 畏 振 瞶 聾 。 翻 作 佛 化 新 運 動 。 梵 音 大 扣 自 由 鐘 。 鳥 鳴 嚶 嚶 求 勝 友 。

佛 國 春 聲 使 命 隆。( 余 為 新 佛 化 運 動 , 作 有 春 與 佛 化 之 使 命 一 文 ,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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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後 各 省 青 年 , 讀 之 多 為 快 悅 。 )

忽 聞 漢 皋 獅 子 吼 。( 民 國 十 一 年 六 月 , 聞 太 虛 法 師 在 武 漢 創 辦 佛 學 院 , 遂 束 裝 就 之 。 )

定 弓 慧 矢 獲 無 窮。( 至 佛 學 院 甚 蒙 虛 師 優 待 , 特 別 施 教 , 不 一 年 而 獲 益 良 多 。 )

出 宏 正 法 清 塵 世。( 民 國 十 二 年 在 漢 口 佛 教 會 , 與 甯 達 蘊 、 李 時 諳 、 周 浩 雲 、 袁 立 齋 等 成 立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出 版 佛 化 新 青 年 月 刊 , 對 於 宣 傳 佛 法 尤 為 努 力 。 )

金 剛 浩 氣 貫 長 虹 。 喜 來 靈 華 好 詩 偈 。( 劉 君 靈 華 自 太 原 來 函 , 討 論 佛 教 革 命 , 並 寄 其 報 恩 發 願 詩 偈 。 )

歡 友 杜 子 談 文 雄。( 民 國 十 二 年 五 月 移 北 京 在 象 坊 橋 觀 音 寺,得 友 杜 君 鵑 啼 朝 夕 論 文 。 )

傾 心 達 蘊 舞 妙 筆。( 在 京 辦 佛 化 新 青 年 月 報,友 人 甯 君 達 蘊 盡 力 於 編 輯 事 務 。 )

得 意 明 慈 尤 雍 容。( 張 君 明 慈 雲 南 人 , 為 吾 會 中 最 純 潔 之 分 子 , 余 甚 敬 重 之 。 )

晉 江 鷺 門 揚 法 幟。( 民 國 十 三 年 春,至   門,赴 泉 州、漳 州 等 地 演 說 , 與 莊 漢 民 等 成 立 閩 南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蓬 萊 臺 島 扇 仁 風。( 民 國 十 四 年 秋,同 甯 達 蘊 等 代 表 中 華 全 國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赴 日 本 開 東 亞 佛 教 大 會 , 遍 歷 各 勝 地 名 都 , 盡 量 演 說 。 該 國 人 民 多 為 感 動 , 於 日 本 京 都 與 臨 濟 宗 大 學 緒 方 宗 博 等 , 成 立 日 本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出 版 佛 化 月 報 。 後 又 順 道 過 台 灣 , 該 島 總 督 待 以 國 賓 , 優 禮 通 電 全 臺 官 民 上 下 備 極 歡 迎 , 不 一 日 而 遍 歷 全 島 。 所 至 之 地 , 演 說 佛 法 , 感 化 尤   。 )

惟 慨 慧 日 沈 霾 久 。 波 旬 魔 外 起 似 蜂 。 更 傷 害 馬 亂 人   。 鼠 鑽 牛 角 蛇 入 筒 。 末 法 時 代 佛 流 淚 。 誰 作 菩 薩 顯 神 通 。

我 來 香 國 尤 哀 痛。( 余 生 於 蜀 中 之 嘉 陽 , 古 稱 海 棠 香 國 ,   天 下 海 棠 惟 此 處 獨 有 香 氣 也 。 )6

6 《佛音》第 3 年 7-8 合期,頁 51-53,1926 年 8 月。

(5)

張 宗 載 的 < 三 十 自 序 歌 > , 寫 於 民 國 十 五 年 ( 1926)7, 由 此 往 前 推 , 他 生 於 光 緒 二 十 三 年 ( 1896), 是 四 川 人 。 照 上 引 文 來 看 , 他 原 名 張 善 雄 , 父 親 希 望 他 效 法 張 載 , 故 賜 名 「 宗 載 」。 從 此 , 他 以 張 宗 載 行 世 。 其 一 生 有 幾 處 事 蹟 , 學 者 多 所 誤 解 。 現 根 據 此 自 序 澄 清 如 下 :

( 一 ) 留 俄 一 事 。 東 初 老 人 在 《 中 國 佛 教 近 代 史 》 中 , 提 到 張 宗 載 在 「 民 國 十 年 , 曾 赴 俄 國 留 學 考 察 社 會 主 義 。8」 這 一 說 法 , 後 為 學 者 接 受 9。照 < 三 十 自 序 歌 > 中 所 言,張 宗 載 是 在 民 國 八 年 在 上 海 和 川 北 喻 森、

湖 南 王 良 等 二 十 餘 人 準 備 經 陸 路 赴 俄 留 學 , 但 車 行 至 滿 洲 里 被 捕 入 獄 二 月 , 後 經 北 京 大 學 等 單 位 營 救 , 於 民 國 九 年 三 月 出 獄 , 後 返 抵 上 海 。 也 就 是 說 , 張 宗 載 根 本 沒 去 過 俄 國 。

( 二 ) 關 於 “ 新 佛 化 青 年 團 " 與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江 燦 騰 在 《 太 虛 大 師 前 傳 》( 頁 202) 中 認 為 :

《 佛 化 新 青 年 》 是 一 九 二 三 年 出 版 的 , 它 的 前 身 為 《 新 佛 化 旬 刊 》, 是 早 先 甯 達 蘊 、 張 宗 載 在 北 京 組 織 「 新 佛 教 青 年 會 」 的 刊 物。甯、張 兩 人 來「 武 昌 佛 學 院 」就 讀,獲 得 陳 維 東、周 浩 雲 、 悲 觀 等 人 的 參 與,太 虛 將 其 組 織 改 名 為「 佛 化 新 青 年 」,鼓 勵 甯 、 張 推 展 佛 化 青 年 運 動 , 編 行 《 佛 化 新 青 年 》。10

這 一 說 法 不 乏 卓 見 , 但 亦 有 些 錯 誤 。( 1 ) 依 據 < 三 十 自 序 歌 > , 張 宗 載 未 到 武 昌 佛 學 院 就 學 時 , 在 北 平 組 織 的 佛 教 團 體 叫 “ 新 佛 化 青 年 團 " , 非 叫 “ 新 佛 教 青 年 會 " 。 這 個 組 織 是 由 「 北 京 平 民 大 學 新 佛 化 青 年 團 」 脫 化 改 進 而 來 的 , 在 1922 年 初 在 北 京 成 立 。 它 是 由 平 民 大 學 「 約 集 深 明 佛 學 的 同 志 聯 絡 京 津 滬 鄂 各 大 學 專 門 研 究 佛 學 、 哲 學 的 分 子 組 織 成 立 」

11, 在 當 時 雖 頗 得 北 京 學 生 、 名 流 如 蔡 元 培 、 章 太 炎 等 之 支 持 12。 但 張 宗 載 等 人 亦 覺 得 尚 未 得 到 知 名 法 師 和 僧 團 的 支 持 , “ 新 佛 化 青 年 團 " 基 礎

7 同前註。

8 東初老人前揭書,頁 307。

9 江燦騰前揭書,頁 203。

10 同前註,頁 202。

11 《佛化月刊》第 1 年第 1 期,頁 4,收在《佛化新青年》創刊號中,1923 年 1 月。

12 東初老人前揭書,頁 307 引《海潮音》上的記載,將其當成“佛化新青年會"之事,其實 是搞錯了!

(6)

並 不 穩 固,於 是 到 武 昌 佛 學 院 就 學,希 望 籍 此 培 養 佛 教 人 脈 與 聲 望。( 2 )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到 武 昌 佛 學 院 後 , 於 民 國 十 二 年 , 得 到 漢 口 佛 教 會 與 李 時 諳 、 周 浩 雲 、 袁 立 齋 等 人 讚 同 , 成 立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出 版 《 佛 化 新 青 年 月 刊 》13。 而 陳 維 東 等 人 成 立 的 叫 “ 世 界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二 者 是 不 同 的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後 於 五 月 ( 1923 年 5 月 ) 移 至 北 京 象 坊 橋 觀 音 寺 。 而 “ 世 界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後 受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影   , 於 民 國 十 三 年 五 月 , 改 名 為 “ 武 漢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奉 太 虛 法 師 為 精 神 導 師

14。 至 於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是 受 中 外 各 界 團 員 之 要 求 , 參 酌 “ 基 督 教 青 年 會 " 之 意 而 取 的 15,與 太 虛 法 師 似 無 關 係。總 之 從 張 宗 載 的 自 序 中,看 不 出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受 太 虛 法 師 太 大 的 影   。 以 往 學 者 受 限 於 《 海 潮 音 》 等 資 料 , 一 直 將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視 為 太 虛 法 師 指 導 下 或 影   下 的 佛 教 革 新 或 社 會 運 動 16。其 實 是 搞 錯 了,既 然 如 此,究 竟 二 者 之 關 係 為 何 ?

二 、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與 太 虛 法 師 之 關 係

在 民 國 十 五 年 給 關 心 者 的 回 函 中 ,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很 清 楚 表 達 其 與 太 虛 大 師 之 關 係 :

函 中 所 謂 我 等『 知 受 知 遇 者 誰 乎,  太 虛 法 師 是 也。』虛 師 固 為 我 等 所 崇 拜 之 一 人 , 然 尚 未 能 全 知 我 等 者 也 。 使 虛 師 能 全 知 我 等,彼 此 披 肝 瀝  ,盡 力 合 作。則 中 國 之 佛 教 前 途,定 能 特 別 光 大。絕 不 至 如 今 日 徒 有 虛 浮 之 現 象,而 少 真 實 之 建 設 也。蓋 虛 師 雖 為 當 代 僧 界 中 之 難 得 人 物,  缺 乏 知 人 之 明。每 限 於 宵 小 佛 徒 之 包 圍,而 孤 立 少 援。此 殆 不 可 掩 之 事 實,非 我 等 有 不 滿 於 虛 師 之 處 也 。17

由 此 可 見 , 在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眼 中 , 太 虛 法 師 是 他 們 崇 拜 人 物 之 一 , 但 並 非 全 知 二 人 之 心 意 作 為 , 且 二 人 對 其 有 所 不 滿 。 依 此 來 看 , 張 宗 載 、

13 印順法師誤為一事,見其編之《太虛大師年譜》,頁 153。

14 《佛化新青年》1 卷 6 號,頁 2-3。

15 同註 11。

16 同註 2。

17 《佛音》第 3 年 5 期,頁 27-8。

(7)

甯 達 蘊 是 具 自 主 性 的 人 , 他 們 與 太 虛 法 師 的 關 係 應 是 “ 合 作 關 係 " , 也 就 是 說 他 們 與 太 虛 法 師 在 理 念 上 契 合 , 但 是 分 屬 不 同 的 佛 教 團 體 : 即 張 等 以 居 士 為 主 、 僧 侶 為 輔 , 而 太 虛 法 師 等 則 以 僧 侶 為 主 、 居 士 為 輔 。 因 此 ,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所 組 成 的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並 非 太 虛 法 師 指 導 下 或 其 影   下 的 佛 教 團 體 。 不 過 , 要 說 明 的 是 《 佛 化 新 青 年 》 與 《 海 潮 音 》 二 者 是 互 通 聲 息 的 , 太 虛 法 師 一 些 文 章 也 在 《 佛 化 新 青 年 》 刊 登 , 並 捐 了 錢 贊 助 18,而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養 成 過 程,確 實 受 太 虛 法 師 法 雨( 理 念 ) 的 灌 溉 19。 張 宗 載 在 < 為 太 原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宣 告 成 立 > 所 寫 的 勉 辭 中 , 即 說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這 個 名 詞,是 當 歐 洲 大 戰 結 束,中 國 玄 學 鬧 鬼。弄 得 烏   漳 氣,天 愁 地 暗 的 時 候,產 生 於 世 的。他 神 聖 的 宗 旨,莊 嚴 的 使 命,是 吾 腦 海 中 的 安 琪 兒 與 無 量 光 壽 的 諸 佛 菩 薩 會 面 後 , 吐 露 的 覺 花。自 此 花 含 苞 吐 艷 已 來,我 雖 然 常 常 向 他 默 默 作 禮 , 歡 喜 贊 嘆。總 覺 得 不 敢 輕 易 與 人,宣 傳 他 的 靜 美 神 密。詩 所 謂『 識 得 此 花 奇 妙 處,此 花 之 外 並 無 花 』但 若 不 得 知 音 如 子 期 者,不 惟 如 對 牛 彈 琴,恐 神 如 生 公 亦 必 無 法 可 說。宗 載 抱 此 願 以 求 友 聲 , 於 茲 十 餘 年 矣。此 花 初 胚 胎 於 海 棠 香 國,後 萌 芽 於 北 京 之 平 民 大 學。斯 時 能 賞 他 的 美 妙,見 他 的 光 影,領 他 的 芳 香 者,除 吾 友 甯 君 達 蘊、劉 君 仁 航、邵 君 福 宸、張 君 明 慈、楊 君 蝶 父 五 人 而 外 , 幾 若 晨 星 寥 落。後 吾 自 知 此 花 將 日 就 零 落,遂 偕 甯 君 赴 武 昌,置 此 花 於 太 虛 之 公 園,時 以 法 雨 潤 之,淨 土 培 之,春 風 吹 之。此 花 之 精 神   如 得 二 十 四 番 風 信,再 含 英 吐 艷,大 放 光 明 於 東 亞 人 類 福 田 之 中。未 久,而 各 省 各 地,許 多 從 憂 悶 煩 惱 中 醒 來 的 青 年 , 凡 聞 得 此 花 之 美 名 者 , 皆 欲 人 種 一 株 , 各 佩 一   以 為 愉 快 而 榮 幸 。 從 此 而 願 與 此 花 作 眷 屬 者 。 不 三 年 而 達 三 四 千 人 之   。20

18 《佛化新青年》1 卷 1 號,<報告>。

19 《佛化新青年》1 卷 1 號,頁 2 云:「今次簡章各種規定,及所定宗旨,均同太虛法師及 海內深於佛學人士再三斟酌完善」。

20 《佛化新青年》2 卷 7-8 號,<雜纂>。

(8)

三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發 展 與 理 念

從 上 引 文 可 知 ,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等 人 創 立 的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在 不 到 三 年 之 間,已 有 信 徒 三、四 千 人,比 原 先 預 估 要 多 出 許 多 21,其 發 展 可 謂 快 速 。 根 據《 佛 化 新 青 年 》等 資 料 22, 迄 民 國 十 三 年 十 月 , 各 地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陸 續 成 立 如 下 :

名 稱 地 點 主 要 人 員 相 關 事 蹟

1 閩 南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門 會 泉 、 轉 道 刊 物 《 佛 音 》 2 武 漢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漢 口 陳 繼 東 、 宗 藻 生 、 李

隱 , 總 指 導 師 太 虛

由 “ 世 界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改 來

3 山 西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太 原 李 鳴 謙 後 改 為 “ 太 原 佛 化 青 年 會 "

4 綏西佛化新青年會 包頭 鄝福宸、梁信瑚 各界寄《靈學要誌》等善書

5 泉 州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泉 州 成 立 義 務 學 校 6 四 川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成 都 釋 佛 源 、 蔣 特 生 等 僧

侶 數 人

成 立 大 獅 子 吼 報 社

7 沙 市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廣 州 沙 市

另 依《 海 潮 音 》所 載 資 料 , 上 海 、 浙 江 、 南 京 、 日 本 、 南 洋 等 地 亦 有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成 立 23。由 此 可 見,到 民 國 十 三 年 底,“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已 是 個 頗 具 勢 力 的 新 興 佛 教 團 體 。 這 也 是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在 民 國 十 四 年 底 , 會 被 選 入 “ 中 國 代 表 " , 出 席 “ 東 亞 佛 教 大 會 " 的 原 因 。

資 料 記 載 , 以 上 各 地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成 立 , 並 非 ( 北 京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人 員 到 各 地 設 立 的 , 而 是 這 些 地 區 的 僧 侶 或 居 士 認 同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理 念 主 動 請 設 的 。 所 以 二 者 的 聯 繫 全 在 “ 理 念 " , 而 不 是 組 織、人 事、經 費。這 個 理 念 是 什   呢 ? 就 是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 八

21 《佛化新青年》2 卷 4 號,頁 18-19。

22 《佛化新青年》2 卷 1-7-8 號。

23 洪金蓮前揭書,頁 107。

(9)

大 使 命 " 。 根 據 《 佛 化 新 青 年 》, 該 會 “ 八 大 使 命 " 如 下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對 於 世 界 人 類 同 胞 所 負 的 八 大 使 命

本 會 第 一 件 使 命:在 革 除 數 千 年 老 大 帝 國 時 代 舊 佛 教 徒 的 腐 敗 習 氣,露 出 新 世 運。非 宗 教 式 的 佛 化 真 精 神,非 為 極 少 數 人 偏 枯 沉 淪 的 厭 世 死 法,乃 是 為 全 人 類 去 殺 脫 苦 享 福 自 在 遊 戲 樂 園,使 空 想 的 他 方 極 樂 淨 土,能 真 實 出 現 于 人 間 世,造 成 福 慧 圓 滿 之 新 新 社 會 真 真 淨 土 。

本 會 第 二 件 使 命 : 在 打 破 一 切 鬼 教 不 論 主 有鬼 無 鬼 、神 教 神 一 神 無 神不 論 主 多 中 西 新 舊 偶 像 式、銅 像 式 的 陋 俗。迷 圈 牢 式 的 物 質 迷,使 同 志 工 作 的 人,得 著 一 條 大 解 脫 的 平 安 覺 路,走 入 真 實 無 煩 惱 的 清 淨 世 界 。 本 會 第 三 件 使 命:是 用 慈 悲 善 巧 柔 和 忍 辱,并 且 精 密 的 方 法,去 擴 張 我 們 實 行 佛 化 的 新 青 年 團 體。建 設 人 類 所 應 享 的 種 種 福 田 樂 園,誓 使 現 世 人 間 血 腥 的 虎 狼 畜 生 圈,化 成 慈 祥 里。黑 暗 陰 慘 的 鬼 牢,化 成 光 明 路。刀 山 劍 樹 槍 林 彈 雨 的 活 地 獄,化 作 華 嚴 美 妙 的 佛 土 。

本 會 第 四 件 使 命 : 是 要 代 人 類 受 無 量 苦 , 拔 除 社 會 上 千 萬 種 罪 惡,使 其 從 根 本 上 解 脫。是 凡 被 貪 嗔 癡 三 種 毒 菌 侵 占 的 空 間,我 們 要 澈 底 的 用 大 醫 王 佛 化 學 的 王 水 消 毒 劑,將 他 洗 淨,使 劫 濁 、 見 濁 、 煩 惱 濁 、   生 濁 、 命 濁 之 五 濁 惡 世 , 連 根 拔 去 。

本 會 第 五 件 使 命:是 要 用 我 佛 世 尊 捨 國 王、捨 家、捨 身、捨 我 見、

捨 法 見 的 覺 海 妙 性,生 出 靈 機 妙 用 無 量 救 世 新 鮮 妙 法,改 人 心 、 改 造 人 性。剝 皮 抽 骨,洗 髓 伐 毛,根 本 改 變 其 宇 宙 觀、人 生 觀 、 惟 心 觀、惟 物 觀 而 入 法 界 觀。從 無   三 昧 安 詳 而 起,以 妙 觀 察 智,

建 設 五 明 工 巧 華 嚴 世 界。用 極 良 好 的 優 生 學,化 一 切 國 界、種 界、

教 界、  生 界,均 得 蓮 花 化 身 容 顏 美 好,得 大 解 脫,但 有 喜 樂 永 斷 哀 怒 。

本 會 第 六 件 使 命:要 化 除 人 我 的 假 名 執、男 女 的 妄 色 相。消 滅 字 典 上 的 你 我 他 三 個 假 名 字,務 使 人 人 忘 了 我,忘 了 你,也 忘 了 他,

(10)

庶 幾 鬼 不 夜 哭 , 人 皆 成 佛 。

本 會 第 七 件 使 命:誓 以 大 慈 大 悲、大 喜、大 捨、大 般 若 慧、大 金 剛 心、大 勇 猛、大 無 畏 的 大 願 力、大 忍 辱 力,使 各 界 的 怨 仇,各 界 的 忿 恨,各 階 級 的 爭     詈,漸 漸 的 自 然 起 大 醫 王 佛 化 學 的 酸 化 作 用。在 若 干 年 內,世 界 上 無 處 不 有 圓 覺 佛 化 的 新 團 體、圖 書  、同 樂 部、報  、平 民 新 劇 場、小 中 大 學、工 場、無 遮 大 會 、 食 堂、幼 稚 園、養 老 院、廢 疾 院、新 村、新 市、萬 佛 樂 園、新 華 嚴 曼 荼 羅 淨 土 。

本 會 第 八 件 使 命:要 發 明 養 生 學、醫 學、長 壽 學、無 量 壽 不 死 學,

使 人 類 色 身 生 命 與 法 身 慧 命,皆 不 致 夭 殤。生 老 病 死 一 切 苦 痛 , 都 能 免 去 , 皆 大 歡 喜 , 立 地 成 佛 。24

這 個 “ 八 大 使 命 " 的 宣 言 , 是 在 民 國 十 三 年 正 月 在 《 佛 化 新 青 年 》 中 刊 登 的。此 時,是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重 新 組 織 後 不 久 25。這 八 大 使 命 與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創 立 時 所 主 張 的 八 大 使 命 內 容 大 致 相 同 , 惟 措 詞 較 委 婉 26,也 就 是 說,“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自 民 國 十 三 年 起,在 組 織、人 事 上 都 有 變 革 。 而 “ 八 大 使 命 " 是 作 為 其 理 念 則 不 變 。

透 過 《 佛 化 新 青 年 》 的 流 通 及 傳 單 的 散 佈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八 大 使 命 , 打 入 各 地 的 寺 院 、 佛 教 團 體 , 獲 得 不 少 認 同 , 但 也 招 致 一 些 批 評 , 如 北 京 僧 界 部 份 人 士 , 即 致 函 《 海 潮 音 》 表 達 抗 議 :

頃 見 佛 化 新 青 年,假 借 座 下 之 大 名,發 出 快 郵 代 電 一 啟,此 啟 有 關 佛 教 大 局,萬 難 承 認 … … 細 究 八 大 使 命 之 用 意,無 非 破 壞 三 寶 出 佛 身 血,斷 絕   生 佛 種,完 全 與 吾 佛 建 教 之 宗 旨,根 本 相 反 , 若 聽 其 肆 行,則 如 來 正 法 掃 地 矣,是 故 僧 界 全 體 會 集,議 決 對 於 該 會 之 使 命 , 全 體 不 贊 成 … …27

24 《佛化新青年》2 卷 4 號,頁首。

25 《佛化新青年》2 卷 2 號,<雜纂>頁 16-17。

26 《佛化月刊》第 1 年第 1 期,頁 1-2,收在《佛化新青年》創刊號。

27 轉引自註 23,頁 106。

(11)

這 封 抗 議 信 說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假 藉 太 虛 法 師 名 義 發 函 電 宣 告 “ 八 大 使 命 " 。

署 名 “ 北 京 僧 界 " 者 之 所 以 致 函 《 海 潮 音 》, 其 實 是 逼 太 虛 法 師 對 此 事 表 態 , 好 從 事 下 一 步 反 擊 行 動 。 不 久 , 北 京 、 上 海 等 地 的 報 紙 , 出 現 一 些 關 於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不 利 消 息 , 張 宗 載 甚 至 被 指 為 留 俄 的 共 產 份 子 28。有 的 學 者 認 為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因 此 被 迫 停 止 活 動 29。這 是 未 見

《 佛 化 新 青 年 》, 而 做 的 錯 誤 推 測 。 報 紙 的 報 導 與 所 謂 “ 北 京 僧 界 " 的 抗 議 , 除 引 起 一 些 不 便 外 , 並 未 使 “ 佛 化 新 青 年 " 停 止 活 動 , 反 而 加 強 其 對 各 地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約 束 力 30

四、“ 佛化新青年會” 的支持群與核心幹部

上 面 的 陳 述 , 清 楚 顯 示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自 民 國 十 二 年 成 立 後 , 其 活 動 一 直 持 續 , 並 未 間 斷 。 這 也 可 從 《 佛 化 新 青 年 》 在 張 宗 載 受 謗 之 後 仍 出 版 數 期 窺 知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所 以 地 位 堅 固 , 除 了 其 是 政 府 立 案 之 合 法 組 織 31外 , 與 其 支 持 群 也 有 關 。 茲 就《 佛 化 新 青 年 》所 載 32, 整 理 其 護 法 及 籌 款 者 如 下 :

號 次 姓 名 職 務 經 歷

1 胡瑞霖(子笏) 委員長 福建省長

2 現明法師 委員長

3 馮志固 名譽委員長

4 湯鑄新(薌銘) 名譽委員長 湖北省長

5 梅擷雲(光羲) 名譽委員長 山東高等檢察廳長、

知名佛學者

6 熊秉三(希齡) 名譽委員長 曾任總理

7 唐繼堯 名譽委員長 軍閥

28 印順法師編《太虛大師年譜》,頁 234,正聞出版社,1995 年 10 刷。

29 同前註。

30 《佛化新青年》2 卷 7-8 號,頁 6。

31 《佛化新青年》1 卷 6 號,<報告>。

32 《佛化新青年》創刊號至 2 卷 12 號。

(12)

8 鄧錫侯 贊助者 四川省長

9 楊森 贊助者 四川督理

10 轉道法師 《佛化新青年世界》

宣傳隊籌款者

閩南名僧

11 轉物法師 《佛化新青年世界》

宣傳隊籌款者

閩南名僧

12 陳萬寶 《佛化新青年世界》

宣傳隊籌款者

13 轉岸法師 《佛化新青年世界》

宣傳隊籌款者

閩南名僧

14 覺斌法師 《佛化新青年世界》

宣傳隊籌款者

15 傅了緣(子楊) 《佛化新青年世界》

宣傳隊籌款者

軍閥

16 道階法師 支持者 北京法源寺住持

17 覺先法師 支持者(提供會址) 北京名僧

配 合 前 述 張 宗 載 生 平 來 看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護 法 , 主 要 是 舊 軍 閥 、 政 客 和 法 師 。 尤 其 是 旅 京 之 四 川 人 士 和 閩 南 法 師 占 重 要 地 位 。 前 者 基 於 與 張 宗 載 同 鄉 支 持 他 , 而 後 者 之 支 持 則 與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為 其 爭 取 寺 產 權 益 之 後 果 33。 至 於 其 核 心 成 員 如 下 :

號 次 姓 名 會 中 職 務 學 經 歷

1. 張宗載 服務部委員長 大學畢業

2. 邵福宸 服務部委員長

3. 甯達蘊 《佛化新青年》主任編輯 大學畢業

4. 佛慈法師 僧界交際委員 北京觀音寺住持

5. 劉靈華(仁航) 《佛化新青年》特約撰述

6. 邢定雲 《佛化新青年》特約撰述

7. 張明慈 文書股委員

33 《佛音》,第 1 年第 10,11,12 合期,頁 20。另見《佛化新青年》2 卷 1 號,<報告>。

(13)

8. 鄭趾痕 川東宣傳委員 天年醫社主人

9. 會泉法師 “佛化新青年世界宣傳隊”閩南

隊委員長

10 王鶴笙 湖北武陽宣傳委員

11. 楊毓芬 庶務股委員

12. 何佛生 南洋方面宣傳委員

13. 周浩雲 漢口宣傳委員

14. 陳得祿 閩南方面宣傳委員

15. 周吉堂 閩南方面宣傳委員

16. 莫謙 閩南方面宣傳委員

17. 林徵德 閩南方面宣傳委員

34

五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的 主 要 活 動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自 民 國 十 二 年 成 立 以 來 ,迄 民 國 十 六 年 消 聲 匿 跡 。 其 間 五 年 多 的 時 間 中 , 舉 辦 及 參 與 不 少 活 動 , 如 賑 災 、 演 講 、 宣 傳 等 35。其 中 最 引 人 矚 目 的 活 動 有 三 :( 1 ) 邀 請 泰 戈 爾 演 講 。( 2 ) 組 織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世 界 宣 傳 隊 " , 積 極 向 外 宣 揚 “ 佛 化 世 界 " 觀 念 。( 3 ) 參 加 “ 東 亞 佛 教 大 會 " 。

茲 分 述 如 下 :

(一) 泰戈爾蒞臨演講

民 國 十 三 年( 1924), 印 度 著 名 哲 學 家 、 文 學 家 泰 戈 爾( R.N.Tagore)

應 徐 志 摩 等 人 邀 請 來 華 訪 問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於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下 午 三 時 , 在 法 源 寺 設 會 歡 迎 泰 戈 爾 , 出 席 者 有 道 階 、 空 也 、 佛 慈 等 法 師 與 張 宗 載、甯 達 蘊 等,約 三 百 人。此 次 歡 迎 會,大 大 打   了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知 名 度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所 以 邀 請 泰 戈 爾 演 講 , 主 要 是 因 其 理 念

34 這是根據現存《佛化新青年》歸納的。

35 《佛化新青年》2 卷 1 號,<報告>。

(14)

與 該 會 主 旨 近 似,並 為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做 見 證 36。有 的 學 者 認 為 太 虛 法 師 曾 參 與 其 事 37。其 實,這 是 誤 解,從 當 時 記 錄 來 看 太 虛 法 師 並 未 出 席 盛 會 , 只 寫 篇 文 章 , 表 達 對 此 事 之 看 法 38

(二) 組織“ 佛化新青年世界宣傳隊” ,宣揚“ 佛化世界” 理念

這 個 組 織 , 是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為 達 到 其 以 佛 教 救 世 的 目 標 , 於 民 國 十 三 年 正 月 正 式 成 立 的,由 張 宗 載 總 其 事 39。從 前 面 的 描 述,可 知 僧 侶 對 此 事,非 常 熱 心,主 動 籌 募 不 少 經 費 支 持。1924 年 5 月,太 虛、道 階 、 圓 瑛 等 15 位 著 名 法 師 聯 名 公 開 致 函 全 國 諸 山 長 老 , 請 求 他 們 協 助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世 界 宣 傳 隊 " , 推 動 其 理 念 。 其 文 云 :

海 內 高 僧 聯 名 為 佛 化 新 青 年 世 界 宣 傳 隊 通 告 全 國 諸 山 長 老 書 大 中 華 全 國 內 外 各 叢 林 各 大 長 老 慧 照   聞 至 言 絕 相 。 大 法 無 門。談 空 說 有。徒 滋 應 勞。拈 華 指 月。巳 嫌 多 事。… … 未 法 之 世 。 象 教 衰 微。佛 門 寥 寥。十 年 來。一 迫 於 戊 戍 維 新。再 挫 于 辛 亥 革 命。三 排 於 外  。四 斥 於 新 潮。若 無 方 便 護 持。將 見 魔 性 增 多 。 此 固 非 面 壁 濟 修 者 所 關 懷。亦 非 玄 談 業 緣 者 所 能 救 也。昔 六 祖 言 道 貴 流 通。云 何   滯。佛 言 出 世 大 事。專 為 報 恩。未 有 忍 視 法 寶 淪 亡。而 尚 靦 為 佛 子。未 有 隔 絕 世 緣。而 能 自 圓 功 德 者 也。佛 化 新 青 年 會 者。白 衣 中 多 善 知 識。青 年 界 尤 發 大 心。每 應 機 以 說 法。

必 乘 願 者 再 來。妙 現 俗 諦。勇 護 三 寶。編 印 雜 誌。暢 梢 五 洲。分 設 機 關。漸 遍 行 省。圖 書 館、醫 院、居 士 林、小 中 大 學。次 第 建 設。借 科 哲 學 理 以 轉 法 輪。以 世 俗 文 字 而 作 佛 事。誠 濁 世 之 希 有。

卜 末 法 之 重 興 矣。且 自 廣 東 政 府 拍 賣 廟 產。閩 省 軍 政 界 抽 收 佛 徒 迷 信 捐。去 歲 由 青 年 會 赴 閩 大 開 講 會。各 界 當 下 大 悟。迷 信 捐 立 即 取 銷。佛 徒 得 釋 重 負。青 年 會 對 於 護 法 事 業 成 效 卓 著。此 後 世 界 潮 流 轉 變 日 亟。僧 界 活 動 範 圍 狹。若 無 青 年 護 法。行 見 益 趨 困

36 《佛化新青年》2 卷 2 號,「泰戈爾」部份。

37 江燦騰前引文,頁 10。

38 《佛化新青年》2 卷 2 號,頁 4-5。

39 《佛化新青年》1 卷 9-10 合號,<報告>。另見 2 卷 1 號,頁 1。

(15)

難。如 老 幹 無 梯。枯 樹 無 花。終 於 腐 朽。安 望 新 芽。乃 者 新 青 年 會 復 大 宣 弘 誓。普 暢 宗 風。造 全 人 類 之 幸 福。向 全 世 界 以 宣 傳 。 旁 及 蟹 文。灌 輪 新 智。加 演 幻 燈。尤 助 多 聞。計 近 數 年 中。先 到 本 國 各 省。數 年 以 後 周 遊 歐 美 各 邦。務 斷 殺 機。同 生 淨 土。可 謂 任 大 力 弘。悲 深 智 遠 者 也。惟 事 屬 創 舉。情 或 隔 膜。若 歷 盡 風 兩 關 山 而 失 之 交 臂。抑 誤 會 名 言 宗 派 而 忘   圓 音。既 貽 分 河 飲 水 之 譏 。 殊 失 順 逆 方 便 之 旨 。 所 望

諸 大 長 老 居 士 大 發 慈 悲。多 方 招 待。或 派 人 一 致 宣 傳。或 託 友 輾 轉 介 紹。四   一 家。百 川 匯 海。明 星 並 照。佛 日 增 輝。行 見 觀 音 不 動。而 三 十 二 相 自 圓 滿。善 財 一 參。而 五 十 三 會 齊 光 明。敢   根 塵 。 皆 大 歡 喜 。

南 無 本 師 釋 迦 文 佛

釋 道 階 釋 太 虛 釋 覺 先 釋 圓 瑛 釋 現 明 釋 明 淨 釋 佛 源 釋 持 松 釋 轉 道 釋 會 泉 釋 空 也 釋 大 勇 釋 轉 伕 釋 顯 蔭 釋 轉 華 同 啟 40

由 此 可 知 一 、 “ 佛 化 新 青 年 " 的 理 念 , 得 到 當 時 不 少 著 名 法 師 的 支 持 。 二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對 當 時 佛 教 之 維 持 頗 有 貢 獻 。( 此 點 詳 後 )

(三) 參加“ 東亞佛教大會”

由 於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積 極 作 為 , 聲 譽 日 隆 , 連 來 華 參 加 “ 世 界 佛 教 大 會 " 的 日 本 佛 教 人 士 亦 感 受 到 這 股 佛 教 新 力 量 。 木 村 泰 賢 回 到 日 本 除 撰 文 推 崇 41外 , 在 開 完 會 後 亦 與 他 們 有 所 聯 繫 42。 民 國 十 四 年 十 一 月 , 日 本 佛 教 界 舉 行 “ 東 亞 佛 教 大 會 "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就 以 中 國 有 力 的 新 興 佛 教 團 體 之 名 , 在 十 九 個 中 獲 得 三 個 名 額 :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

40 《佛化新青年》2 卷 5-6 合號,<通信>。

41 印順法師前揭書,頁 180-181。

42 《佛化新青年》2 卷 5-6 號,<報告>頁 2。

(16)

劉 仁 航 , 他 們 的 參 與 , 其 實 是 與 太 虛 法 師 無 關 的 。 這 也 可 從 出 席 名 單 中 窺 知 :

中 國 代 表 十 九 人,出 家 眾 七 人:道 階、太 虛、持 松、弘 傘、倓 虛 、 曼 殊、佛 智。在 家 眾 十 二 人:胡 瑞 霖、王 一 亭、韓 德 清( 即 清 淨 居 士 )、 韓 哲 武 、 徐 森 玉 、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 劉 鳳 鳴 ( 劉 仁 航 代 表 )、 李 榮 祥 ( 李 子 笏 )、 楊 鶴 慶 、 馮 超 如 、 張 景 南 。43

這 十 九 人 大 體 是 出 自 上 海 、 北 京 、 武 漢 地 區 , 也 是 當 時 中 國 佛 教 較 興 盛 之 區 。 而 道 階 、 佛 智 、 馮 志 固 、 李 子 笏 是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支 持 者 , 而 張 宗 載 等 三 人 是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核 心 人 物 , 而 太 虛 法 師 系 統 只 有 他 與 持 松 二 人 44。由 此 可 見,在 日 人 眼 中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似 乎 是 比 太 虛 法 師 系 統 來 得 受 重 視 。

資 料 記 載 , 這 次 的 “ 東 亞 佛 教 大 會 " 中 國 代 表 團 的 經 費 是 由 北 京 政 府 全 額 贊 助 的 , 這 是 由 張 宗 載 等 人 促 成 的 45

六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終 止

資 料 記 載 , 張 宗 載 、 甯 達 蘊 在 “ 東 亞 佛 教 大 會 " 中 , 頗 為 活 躍 , 大 肆 宣 揚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理 念 , 引 起 日 本 佛 教 界 的 注 意 , 尤 其 是 臨 濟 宗 妙 心 寺 派 青 年 僧 侶 , 回   最 大 , 後 來 還 設 “ 日 本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請 張 宗 載 指 導 46

當 時 , 與 會 的 台 灣 代 表 覺 力 法 師 , 亦 感 受 到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活 力 , 特 在 會 後 邀 請 他 們 二 人 與 道 階 法 師 , 到 台 灣 參 觀 、 訪 問 ! 張 宗 載 等 人 此 行 , 得 到 台 灣 官 民 、 佛 教 界 盛 大 的 歡 迎 , 除 了 報 紙 大 篇 報 導 外 , 亦 由 總 督 府 下 令 各 地 優 遇 一 行 人 。 在 二 十 天 的 行 程 中 , 拜 訪 龍 山 寺 、 臨 濟 寺 、 凌 雲 禪 、 靈 泉 寺 、 獅 頭 山 、 台 中 佛 教 會 館 、 慎 齋 堂 、 法 雲 寺 等 寺 院 ,

43 《佛音》第 3 年 1 期,頁 19。

44 此乃以中華佛教聯合會代表與會而言。

45 《佛音》第 3 年 1 期,頁 6。

46 同前註,頁 30-35。

(17)

吸 收 不 少 經 驗,也 與 台 灣 佛 教 界 建 立 關 係 47。民 國 十 五 年,張 宗 載 應 新 竹 金 剛 寺 之 請,蒞 台 講 演 宣 揚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理 念 48,即 此 次 訪 問 之 結 果 。

就 在 張 宗 載 等 人 , 於 台 灣 訪 問 時 期 , 支 持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理 念 ) 最 力 的 “ 閩 南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因 人 材 缺 乏 、 經 費 困 難 , 發 生 危 機 。 通 過 聯 繫,“ 閩 南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邀 請 張 宗 載、甯 達 蘊 在 參 觀 行 程 結 束 後 , 由 台 到   , 幫 忙 整 頓 會 務 49

張 宗 載 等 人,在 民 國 十 五 年 一 月 三 日 抵 達   門,受 到 熱 烈 歡 迎 50。此 後 , 即 改 革 “ 閩 南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重 新 出 版 機 關 刊 物 《 佛 音 》, 並 以 此 為 基 地,向 南 洋 擴 展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勢 力 51

。1926 年 腊 月 (12 月 ),

張 宗 載 等 由 南 洋 講 學 回 國,在 漢 口 接 受 唐 生 智 之 邀 請,至 湖 南 弘 法 。 有 的 學 者 說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創 始 人 張 宗 載,因 其 推 行 佛 化 青 年 會,遭 受 老 僧 阻 擾,這 時 竟 以 反 常 的 態 度,在 武 漢 忽 以 鋤 奸 會 名 義,遍 發 傳 單 大   僧 尼,誣 加 罪 狀。… … 在 漢 口 發 行 無 畏 月 刊,因 涉 及 唐 生 智 老 師 顧 淨 緣 關 係,後 至 湖 南 被 顧 老 師 逮 捕 多 日,… … 幾 乎 被 鎗 斃 。 於 是,風 靡 全 國 之「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至 此,便 壽 終 告 寢,更 不 復 聞 有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呼 聲 了 。52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 在 民 國 十 六 年 終 止 , 這 是 正 確 的 。 不 過 張 宗 載 在 湖 南 的 遭 遇 ,   不 是 如 此 。 在 < 張 宗 載 下 獄 之 歌 詩 > 中 , 提 到 :

張 君 入 湘 後、窺 其 內 容、全 屬 利。用 佛 教 皮 毛、借 達 帝 制 野 心 , 且 親 見 其 槍 殺 受 具 足 戒 之 比 丘 僧 素 禪 等,實 不 異 當 年 洪 秀 全 之 假 天 主 教 以 盜 國 惑 民。乃 奮 其 大 雄 無 畏 之 精 神、直 指 其 非。因 被 佛 痞 馮 天 柱,尹 松 喬 等 嫉 姤,誣 以 某 項 嫌 疑,下 獄 用 非 刑 迫 其 召 供,

47 同前註,頁 26-30。

48 《佛音》第 3 年 7-8 期合刊,頁 61。

49 《佛音》第 3 年 1 期,頁 35-36。

50 同前註,頁 36。

51 《佛音》第 3 年 7-8 合期,頁 3、29-32。

52 東初老人前揭書,頁 312。

(18)

本 欲 置 之 死 地,後 以 各 方 有 力 者 函 電 交 馳,力 辨 其 誣,始 囚 于 長 沙 獄 中.迄 今 六 月 有 餘,雖 得 各 方 電 保,湘 政 府   於 臉 面,又 恐 張 君 早 出 揭 破 內 幕,堅 不 放 釋。幸 此 次 西 征 軍 入 湘,張 君 始 得 重 見 天 日。聞 張 君 於 獄 中 六 月 有 餘,雖 備 受 苦 刑,對 於 真 正 信 仰 , 毫 不 稍 減,且 深 修 禪 定,參 証 一 切,獄 中 犯 人 多 禮 為 師,受 其 感 化 者 不 少,並 作 有 詩 歌 一 百 餘 首,多 為 見 道 之 語。今 後 張 加 本 其 覺 悟 所 及,對 於 佛 化 與 党 國 前 途,仍 當 繼 續 奮  ,期 其 成 功,並 云「 佛 子 本 分,只 知 報 恩,不 計 怨 仇,切 望 海 內 外 信 佛 徒  ,徹 底 覺 悟 迷 行 解 放 , 早 向 三 民 主 義 正 大 路 上 前 進 , 免 受 天 然 淘 汰 。 」 … … 茲 特 錄 張 君 在 獄 時 所 作 詩 歌 … …

其 一 :

我 生 兩 次 下 幽 囚,都 為 嫌 疑 被 毒  ,上 人 不 知 犯 何 罪,文 士 無 端 遭 怨 尤,彌 勒 說 法 諸 天 慟,唐 衢 痛 哭 萬 人 愁,舉 世 波 旬 齊 出 現 , 亂 法 何 須 問 理 由 。 … …

出 獄 一 律 :

幽 囚 六 月 等 痴 聾,煩 憂 種 種 說 難 窮,此 來 受 盡 波 旬 毒,今 去 仍 鳴 覺 世 鐘。一 室 天 花 飛 燦 爛,  人 歡 迎 出 樊 籠。此 後 何 法 救 天 下 , 自 有 浩 氣 貫 長 虹 。53

由 此 可 見 , 張 宗 載 雖 遭 囚 禁 , 備 受 苦 刑 , 仍 不 改 其 信 仰 。 出 獄 時 , 張 宗 載 猶 豪 氣 千 雲 , 說 「 今 去 仍 鳴 覺 世 鐘 」, 即 繼 續 宣 揚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理 念 。 但 他 也 感 覺 到 時 勢 不 同 , 若 不 向 新 興 的 國 民 政 府 靠 攏 , 是 會 遭 到 淘 汰 的 。 因 此 , 與 其 說 , 張 宗 載 所 主 持 的 “ 佛 教 新 青 年 會 " , 是 被 唐 生 智 迫 害 下 消 聲 匿 跡 , 不 如 說 是 被 國 民 革 命 這 大 浪 潮 所 吞 噬 的 。

七、餘論:“ 佛化新青年會” 之貢獻及其意義

以 往 , 學 界 對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的 評 價 , 只 注 意 其 革 新 佛 教 一 面 ,

53 《中道》53-4 合號,頁 9-10,昭和 3 年 4 月。

(19)

較 少 談 及 其 貢 獻 。 其 實 ,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對 二 O 年 代 佛 寺 的 保 存 , 佛 教 的 生 存 , 起 了 不 少 的 作 用 。 前 引 太 虛 法 師 等 人 聯 名 致 函 全 國 諸 山 長 老 信 中 說 , 閩 省 軍 政 界 抽 收 佛 徒 迷 信 捐 , 因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之 勸 解 而 停 止 , 即 是 其 貢 獻 之 最 佳 證 明 !

另 在 太 虛 法 師 等 人 的 信 函 中 , 也 點 出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在 近 代 中 國 佛 教 史 上 的 意 義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者,白 衣 中 多 善 知 識,青 年 界 尤 發 大 心,… … 青 年 會 對 於 護 法 事 業 成 效 卓 著。此 後 世 界 潮 流 轉 變 日 亟。僧 界 活 動 範 圍 狹,若 無 青 年 護 法,行 見 益 趨 困 難,如 老 幹 無 梯,枯 樹 無 花 , 終 於 腐 朽 , 安 望 新 芽 。54

這 段 話 也 指 出 在 家 居 士 或 信 仰 佛 教 者 在 近 代 中 國 佛 教 中 的 功 能 , 可 以 說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這 個 個 案 , 反 映 了 近 代 中 國 佛 教 革 新 運 動 有 別 於 太 虛 法 師 ( 或 出 家 法 師 ) 主 導 的 另 一 個 面 向 。

附 錄 : “ 佛 化 新 青 年 ” 重 要 資 料 選 輯

1.北京佛化新青年會組織綱要

略錄

本 會 以 研 究 佛 學 真 理,用 以 普 化 人 類,使 真 自 由 平 等 慈 悲 完 全 實 現 為 宗 旨 。

本 會 應 行 事 務 如 左 :

(a)

佛化新青年世界宣傳隊

此宣傳隊由第一隊起依次組織出發於各省 各界實行佛化徵求會員聯絡各界共同覺世

) 。 (b)

佛化新青年月刊社

編輯月刊月出一冊每冊八十餘頁達十餘萬言每冊定價大洋二

角全年二元四角均為海流內外佛學哲學社會學文學專家投稿

) 。 (c)

書報室

佛書佛學報哲學報等名目繁多難

一一載無論無人均可參觀加入

) 。 (d)

研究室(每星期舉行一次常請佛學哲學宗教社會學文

學教育學專家出席共同研究凡會員均得參加)。

(e)

青年會念佛團(次由服務部委員長招集之目下暫定每星期舉行一 )。

(f)

佛化新青年歡喜會(此會種種善巧方便陳種種樂趣音樂圖書 花木玩器種種運動非會員不得享其利益)。

54 同註 40。

(20)

(g)

講演會(家隨時講演佛學請中外佛學大 )。

( h ) 禪 定 室 , 圓 文 化 主 義 討 論 會 (此 會 簡 章函 索 即 寄) 聚 餐 會 , 佛 書 佛 報 代 辦 處 。 此 處 印 有 佛 書 目 錄 , 函 索 即 寄 。

會 員 : 本 會 會 員 分 責 任 會 員 、 隨 喜 會 員 兩 種 。

( a ) 責 任 會 員 凡 樂 守 居 士 五 戒 『( 一 ) 不 殺 生 ( 二 ) 不 偷 盜 ( 三 ) 不 邪 淫 ( 四 ) 不 妄 語 ( 五 ) 不 飲 酒 』。

實 踐 八 大 使 命 六 波 羅 蜜『( 一 )布 施( 二 )持 戒( 三 )忍 辱( 四 ) 精 進 ( 五 ) 禪 定 ( 六 ) 智 慧 』。

擔 負 本 會 一 切 會 務 者,無 論 何 界 均 得 由 本 會 會 員 一 人 以 上 之 介 紹 或 自 具 願 書 入 會 為 責 任 會 員。但 入 會 前 均 須 繳 本 人 四 寸 像 片

( 半 身 全 身 均 可 無 照 像 地 方 亦 可 免 此 手 續 )一 張 填 明 姓 名 別 號 年 齡 籍 貫 履 歷 暫 時 通 信 處( 若 有 遷 移 須 隨 時 通 知 更 改 )及 遠 久 通 信 處 , 方 為 有 效 。

( 附 注 ) 責 任 會 員 須 守 五 戒 , 修 學 六 波 羅 蜜 , 勉 行 八 大 使 命 者 。 蓋 此 為 佛 家 生 命 亦 世 界 最 高 之 道 德 , 不 如 此 不 足 以 完 全 人 格 而 負 救 度 之 責 任 也 。

( b ) 隨 喜 會 員 凡 贊 成 本 會 宗 旨 , 實 力 扶 助 本 會 行 各 種 佛 化 者 , 得 由 本 會 會 員 一 人 以 上 之 介 紹 或 自 具 願 函 均 可 入 會 , 如 能 照 責 任 會 員 入 會 手 續 尤 為 至 善 。

( 附 注 ) 以 上 規 定 兩 種 會 員 , 除 責 任 會 員 有 選 舉 權 外 , 概 本 文 佛 慈 悲 喜 捨 之 宗 旨,一 律 平 等 無 人 我   生 壽 者 之 別 。

經 費 : 本 會 會 員 以 年 齡 彙 別 之 為 三 種 捐 , 會 費 亦 自 各 別 。

( 一 ) 成 人 會 員 ( 二 十 歲 以 上 者 屬 此 ) 每 年 捐 助 會 費 二 元 外 , 繳 徽 章 費 六 角 。

( 二 ) 學 生 會 員 ( 以 現 肄 業 各 種 中 學 大 學 者 屬 此 ) 每 年 捐 助 會 費 一 元 外 , 繳 徽 章 費 六 角 。

(21)

( 三 ) 童 子 會 員 ( 二 十 以 下 者 屬 此 ) 每 年 捐 助 會 費 五 角 外 , 繳 徽 章 費 六 角 。

( 附 注 ) 本 會 會 員 經 本 會 調 查 委 員 調 查 確 實 無 費 捐 助 而 能 盡 力 為 佛 化 運 動 有 陳 績 可 徵 者 , 亦 得 經 本 會 許 可 , 認 為 免 費 會 員 。

本 會 經 費 除 會 員 捐 助 於 各 股 , 各 種 事 業 發 展 上 經 費 有 不 敷 用 時 , 得 由 護 法 部 委 員 長 、 護 法 名 譽 委 員 長 合 力 設 法 籌 集 或 向 外 募 捐 補 助 之 。 但 遇 特 別 事 業 亦 可 特 別 募 捐 。

本 會 對 於 大 布 施 家 之 特 別 捐 助 , 其 鼓 勵 表 彰 之 法 另 章 規 定 之 。

會 員 利 益

( a) 會 員 有 參 與 本 會 佛 學 研 究 會 、 講 演 會 、 俱 樂 會 、 念 佛 會 、 聚 餐 會 , 共 修 禪 悅 之 利 益 。

( b) 會 員 有 享 受 本 會 一 切 印 刷 傳 單 小 書 之 利 益 。

( c) 會 員 有 享 受 本 會 圖 書 館 、 閱 報 室 、 歡 喜 堂 之 利 益 。

( d) 會 員 有 與 本 會 通 訊 討 論 佛 學 之 利 益 。

( e) 會 員 有 佩 帶 本 會 徽 章 之 利 益 。

( f) 會 員 有 請 本 會 選 任 宣 傳 佛 化 之 利 益 。

( g) 會 員 有 享 受 本 會 出 版 一 切 書 報 七 折 之 利 益 。

( h) 會 員 有 著 作 書 籍 由 本 會 出 版 分 佈 之 利 益 。

本 會 聘 請 凡 世 界 深 於 佛 家 哲 學 之 出 家 或 在 家 人。本 會 得 由 委 員 會 會 議 議 決,禮 請 為 導 師 或 講 師 暨 名 譽 護 法 委 員 或 名 譽 護 法 委 員,均 由 本 會 親 給 證 書 徽 章,以 昭 鄭 重。但 此 項 證 章 不 得 藉 以 自 由 募 捐 及 謀 私 圖 等 事 。

凡 各 界 人 士 欲 知 本 會 詳 細 組 織 者 , 本 會 備 有 簡 章 宣 言 使 命 。

(22)

─ ─ ─ 《 佛 化 新 青 年 》 2 卷 2 號 , < 雜 纂 > 頁 16-17, 1924 年 2 月 。

2.為『佛化新青年世界宣傳隊』委員長張君宗載邵君福宸暨諸 委員出發宣傳佛法普告全球人士文 靈華

娑 婆 佛 土 。 東 亞 中 華 人 民 建 國 之 十 有 三 年 。 值 夏 正 甲 子 。 詎 黃 帝 制 甲 子 以 來 。 凡 四 千 歲 。 大 地 創 痍 。   生 塗 炭 。 象 教 沈 淪 。 人 天 號 泣 。 苦 海 浩 淼 。 茫 無 津 埃 。 彈 雨 槍 林 。 舉 足 地 獄 。 豺 狼 當 道 。 立 獸 橫 行 。 饕 餮 殘 食 。 餓 鬼 遍 地 。 杳 冥 晝 晦 。 陰 霾   翳 。 鬼 魅 晝 見 。 血 腥 海 陸 。 自 人 虫 有 歷 史 以 來 。 無 如 所 謂 二 十 世 紀 之 慘 痛 者 也 。 計 歐 戰 一 役 。 列 國 壯 丁 。 死 者 一 千 萬 。 傷 者 二 千 五 百 萬 。 老 弱 失 業 。 餓 凍 殘 廢 者 二 千 萬 。( 此 統 計 據 精 確 調 查 )俄 國 殺 戮 飢 餓 死 者 二 三 千 萬。中 國 大 戰 十 餘 年。死 傷 失 業 無 數 萬 。   中 國 人 命 至 賤 並 統 計 之 數 亦 不 可 得 也 。 當 此 大 畏 怖 。 大 恐 慌 。 如 行 暗 夜 。 不 見 燈 光 。 如 航 大 洋 。 而 失 指 針 。 如 久 虐 旱 魃 者 之 望 雲 霓 。 如 久 困 飢 渴 者 之 待 甘 露 。 遲 遲 久 之 。 望 幾 絕 矣 。 其 無 救 矣 。 何 幸 絕 處 道 生 。 臘 盡 春 回 。 于 畜 生 道 餓 鬼 道 地 獄 道 世 界 。 而 真 有 所 謂 佛 名 號 出 現 于 世 。 又 何 幸 而 有 所 謂 佛 化 新 青 年 出 現 於 世 。

  佛 之 名 號。誠 難 聞 矣。然 聞 之 者 亦 二 千 餘 年。其 聞 名 得 救 者 正 自 不 少 。 然 多 數 人 徬 徨 猶 豫 。 疑 為 凶 年 之 肉 糜 。 其 能 否 可 以 普 度   生 。 尚 在 或 然 或 否 之 間 。 何 以 故 。 自 來 參 禪 悟 道 者 。 非 面 壁 十 年 。 不 管 人 間 東 風 之 吹 馬 耳 。 即 頹 然 喪 我 。 黃 面 憔 悴 。 為 興 味 蕭 索 枯 木 寒 巖 之 老 僧 。 因 觀 音 常 在 雲 頭。究 未 嘗 見 其 下 降。救 人 間 切 身 之 水 火 也。意 者 老 大 帝 國 時 之 佛 。 亦 未 免 隨 之 而 俱 老 。 乃 今 者 民 國 創 建 。 百 度 維 新 。 文 化 蓬 勃 。 如 忘 憂 之 花 。 佛 亦 應 機 化 現 一 變 而 為 新 青 年 。 使 枯 淡 者 化 為 熱 腸 。 銷 沈 者 化 為 精 進 。 怯 弱 者 化 為 勇 猛 。 遁 世 逃 禪 無 聊 者 。 化 為 興 起 踴 躍 。 一 唱 百 和 。 迷 信 腐 敗 者 。 化 為 精 密 分 析 。 抽 研 化   。 靈 活 生 動 。 新 鮮 光 彩 。 迂 滯   著 者 。 化 為 圓 融 無   。 得 大 解 脫 。 皆 大 歡 喜 。 於 是 入 定 古 佛 。 厭 世 老 僧 。 一 變 而 出 三 昧 再 化 。 而 為 二 十 世 紀 之 新 青 年 。

雖 然 佛 化 新 青 年 出 世 。 亦 二 三 年 矣 。 聲 名 亦 震 於 大 地 矣 。 而 奔 走 宣 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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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聒 不 捨 。 執 塗 之 人 而 說 之 。 尚 未 有 其 人 也 。 乃 至 今 夏 正 甲 子 年 而 宣 傳 隊 始 出 現 於 世 。 宣 傳 隊 主 任 委 員 張 君 宗 載 邵 君 福 宸 等 始 正 式 發 軔 。 宣 揚 佛 化 於 新 世 界 。 夫 佛 者 覺 也 。 覺 者 性 光 也 。 肉 眼 所 見 之 光 。 一 秒 鐘 尚 行 五 十 九 萬 里。性 光 則 剎 那 遍 於 大 千。故 曰 法 輪 常 轉。六 祖 云。道 須 通 流 。 何 以   滯 。 始 之 攝 摩 騰 。 竺 法 蘭 。 自 印 來 華 。 後 之 達 摩 一 葦 渡 江 。 均 宣 傳 行 道 者 也。乃 華 人 宣 傳 之 力。多 賴 自 然。罕 能 將 西 天 法 寶。普 濟 貧 窮 。 雖 空 海 傳 法 於 日 本 。 乃 日 本 僧 自 來 華 就 學 者 也 。 三 藏 遠 遊 印 度 。 亦 自 己 求 學 者 也 。 從 未 有 結 隊 遠 遊 。 堂 堂 正 正 。 揭 宣 傳 旂 幟 。 渙 汗 大 號 。 遊 行 於 世 界 者。此 亦 我 華 老 大 帝 國 時 代 佛 化 之 一 証 矣。吾 今 敢 宣 告 全 界 世 曰 :

人 類 欲 救 大 劫 閉 殺 機 。 非 佛 化 不 行 。 佛 化 普 及 非 新 青 年 不 行 。 號

召 全 世 界 青 年 不 殺 人 而 救 人。非 普 立 宣 傳 隊。采 勇 猛 進 取 主 義 不 行

而 張 君 宗 載 邵 君 福 宸 者 。 即 宣 傳 隊 出 發 之 第 一 人 也 。 老 大 帝 國 之 佛 教 為 死 靜 的 、 枯 守 的 、 民 國 時 代 之 佛 化 為 運 動 的 活 潑 的 生 發 的 。 自 張 君 邵 君 等 造 宣 傳 隊 之 因 。 而 佛 化 種 子 普 於 世 界 矣 。 無 量 義 經 云 : 從 一 種 子 生 百 千 萬 百 千 中 一 。 一 復 生 百 千 萬 數 。 展 轉 乃 至 無 量 。

二 十 世 紀 以 後 。 世 界 大 同 。 成 為 花 嚴 世 界 。 琉 璃 世 界 。 電 光 世 界 。 好 花 世 界 。 其 必 有 千 萬 無 量 之 宣 傳 隊 。 宣 揚 佛 化 者 何 限 。 即 必 於 張 君 邵 君 開 其 端 焉 。 故 吾 宣 告 全 世 界 同 胞 。 凡 願 免 殺 劫 者 。 願 謀 太 平 者 。 願 得 安 眠 者 。 不 可 不 歡 迎 兩 君 及 諸 委 員 。 不 可 不 歡 迎 兩 君 等 之 宣 傳 新 式 的 佛 化 。 或 有 疑 者:佛 法 無 所 謂 新 舊。今 兩 君 專 標 新 式 的 佛 化。於 經 義 是 否 相 合 ? 答 曰 : 佛 本 無 法 。 不 但 無 新 。 亦 本 無 舊 。 如 彼 醫 王 。 因 病 開 方 。 今 世 界 中 心 點 皆 厭 舊 趨 新 。 有 佛 出 世 。 必 不 違 時 機 。 宣 揚 新 式 的 佛 化 也 。 或 有 疑 者 : 佛 法 如 海 。 非 高 僧 老 衲 。 莫 能 下 半 轉 語 。 今 兩 君 年 少 才 雄 。 雖 有 見 地 。 恐 是 文 字 般 若 。

答 : 佛 法 者 是 無 量 法 。 是 不 可 思 議 法 。 應 以 苦 行 得 度 者 。 為 現 苦 行 而 得 解 脫 應 。 以 老 僧 得 度 者 。 為 現 老 僧 身 而 得 解 脫 。 應 以 青 年 身 得 度 者 。 即 為 現 青 年 身 得 而 得 解 脫 。 今 世 亦 尚 不 乏 高 僧 。 願 皈 依 者 。 自 應 皈 依 。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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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 君 所 皈 依 者 。 亦 是 當 世 高 僧 。 加 持 護 覆 。 不 過 兩 君 本 願 。 欲 使 一 世 青 年 。 得 大 解 脫 。 且 佛 在 世 時 。 雖 有 長 老 迦 葉 長 老 舍 利 弗 。 而 常 說 法 者 乃 是 文 殊 童 子 。 佛 十 九 出 家 。 三 十 成 道 。 所 降 伏 之 外 道 。 亦 皆 前 輩 耆 宿 。 論 道 豈 論 年 耶 。 至 般 若 境 界 。 譬 如 飲 水 。 冷 暖 自 知 。 何 必 問 人 。

或 又 疑 者:僧 是 三 寶 之 一。人 應 皈 依 僧 寶。俗 士 白 衣。上 座 非 宜。奈 何 ? 答 曰 : 誠 如 所 言 。 佛 早 預 為 授 記 矣 。 佛 早 知 法 至 衰 世 非 白 衣 說 法 。 不 能 弘 廣 。 故 預 言 此 事 。 今 正 是 時 也 。 且 大   須 知 。 宣 傳 性 質 。 與 高 僧 升 座 說 法 。 威 儀 不 同 。 不 過 方 便 弘 法 。 共 同 宣 講 。 並 不 必 拘 泥 形 式 。 動 以 八 部 威 儀 相 擬 。

金 剛 經 云 ; 若 以 色 見 我 。 以 音 聲 求 我 。 是 人 行 邪 道 。 不 能 見 如 來 。 故 真 般 若 . 亦 不 定 在 木 魚 引 磬 。 燒 香 懸 幡 。 然 後 為 代 佛 說 法 也 。 日 有 一 要 事 。 大   應 知 。 西 國 天 主 教 。 本 純 用 僧 制 其 衰 也 。 腐 敗 萬 狀 。 故 路 德 興 而 代 以 在 家 牧 師 傳 教 之 法 。 今 耶 教 遍 於 大 地 。 靈 敏 活 潑 。 即 由 在 家 人 傳 布 之 功 。 今 佛 法 僧 侶 。 本 無 大 過 。 如 十 四 世 紀 之 王 主 僧 侶 之 橫 行 然 。 徒 恃 僧 侶 。 不 足 振 拔 吸 引 新 舊 學 術 文 化 以 興 起 宗 風 。 與 世 界 宗 教 抗 。 哲 學 潮 流 抗 。 情 窮 勢 屈 。 固 已 顯 然 。 若 非 多 數 青 年 勇 猛 精 神 。 如 河 渚 邊 之 十 千 童 子 。 與 高 僧 互 助 。 共 揚 佛 化 將 有 澌 滅 之 虞 。 固 無 慮 乎 專 重 在 俗 而 不 重 僧 寶 也 。

問 曰 : 當 今 之 時 。 逗 今 之 機 ,行 今 之 化 。 祛 教 行 慈 自 非 宣 傳 青 年 新 式 的 佛 化 。 難 以 挽 劫 運 度 苦 海 。 固 無 暇 鰓 鰓 瑣 慮 。 惟 問 兩 君 等 所 對 於 新 式 的 佛 化 之 前 途 。 有 如 何 主 張 。 所 亟 欲 聞 。

答 : 新 式 的 佛 化 前 途 主 張 。 大 致 亦 屢 見 諸 雜 誌 矣 。 茲 不 贅 述 。 但 今 兩 君 等 為 宣 傳 隊 第 一 次 出 發 之 人 物 。 以 其 如 月 之 胸 懷 、 如 花 之 美 感 、 如 海 之 大 量 、 如 雲 之 高 情 、 如 風 之 雄 辯 、 如 水 之 活 潑 、 如 春 其   也 、 如 夏 其 長 也 、 如 秋 其 清 也 、 如 冬 其 靜 也 。 平 等 大 愛 一 視 同 仁 。 尊 人 如 父 母 , 敬 人 如 兄 弟 , 愛 人 如 姊 妹 。 無 宗 教 相 、 無 哲 學 相 、 無 科 學 相 、 無 社 會 相 。 向 東 宣 傳 與 東 海 之 宗 教 哲 學 科 學 社 會 學 同 化 。 向 西 宣 傳 可 與 西 海 之 宗 教 哲 學 科 學 社 會 學 同 化 。 向 南 宣 傳 可 與 南 海 之 宗 教 哲 學 科 學 社 會 學 同 化 。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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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宣 傳 可 與 北 海 之 宗 教 哲 學 科 學 社 會 學 同 化 。 將 來 宣 傳 於 歐 美 澳 非 各 洲 大 地   生 皆 成 佛 , 再 宣 傳 於 金 火 各 星 球 , 以 及 虛 空 微 塵 界 可 斷 言 者 。 然 要 必 從 今 且 宣 傳 隊 為 起 點 , 愚 雖 不 識 張 邵 各 君 之 面 , 己 見 各 君 之 心 , 己 識 各 君 之 慧 , 謂 余 不 信 請 聽 各 君 之 獅 子 吼 。

─ ─ ─ 《 佛 化 新 青 年 》 2 卷 1 號 , < 特 載 > 頁 1-4, 1924 年 1 月 。

3.北京佛化新青年會對於各省縣佛化新青年會組織之規約

( 一 ) 無 論 何 省 何 縣 所 組 織 之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須 有 先 入 本 會 具 備 完 全 手 續 之 責 任 會 員 十 名 以 上,備 函 通 知 調 查 切 實,始 得 許 其 開 成 立 會 。

( 二 ) 無 論 何 省 何 縣 組 織 之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其 所 有 會 員 多 少 , 須 彙 報 本 會 注 冊 。 證 書 徽 章 全 由 本 會 發 給 , 每 名 須 繳 徽 章 費 六 角 證 書 費 二 角 , 始 能 認 之 為 一 會 會 員 , 於 各 地 悉 享 同 等 利 益 。

( 三 ) 無 論 何 省 何 地 所 發 起 之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即 當 以 省 會 各 縣 名 冠 於 其 上 ( 如 太 原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上 海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是 ) 不 可 有 同 名 淆 亂 之 處 。

( 四 ) 無 論 何 省 何 縣 發 起 之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如 不 依 以 上 三 條 規 約 所 組 織 成 立 者 , 其 一 切 進 行 交 涉 , 本 會 概 不 負 責 。

─ ─ ─ 《 佛 化 新 青 年 》 2 卷 7-8 合 號 , < 文 苑 > 頁 6, 1924 年 10 月 。

4.武漢佛化新青年會成立日之盛況

佛 誕 紀 念 ( 即 原 [農 ?]歷 四 日 [月 ?]初 八 ) 為 武 漢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假 座 中 華 大 學 樓 上 大 講 堂 開 成 立 大 會 。 連 日 陰 雨 。 適 遇 天 晴 。 故 來 賓 蒞 會 者 極   。 下 午 二 時 開 講 。 座 為 之 滿 。 首 由 主 席 代 表 孫 文 樓 先 生 報 告 開 會 秩 序 及 宗 旨 。 繼 由 發 起 人 公 推 陳 維 東 君 報 告 經 過 情 形 。 大 旨 謂 去 夏 在 牯 嶺 大 林 寺 內 同 人 等 發 起 斯 會 以 來 。 今 將 一 載 。 而 會 務 之 擴 充 日 見 起 色 。 現 並 由 宗 藻 生 、 李 隱 塵 諸 老 居 士 等 贊 襄 盛 舉 。 堪 以 成 立 。 而 總 指 導 師 太 虛 法 師 尤 指 教 一 切 。 導 與 成 功 。 因 得 有 今 日 開 會 之 現 象 。 再 由 宗 藻 生 先 生 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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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 其 大 旨 以 學 佛 者 。 或 惑 為 太 高 。 或 視 為 太 卑 。 於 此 畸 重 畸 輕 之 故 。 佛 化 卒 鮮 收 效 。 究 其 實 心 佛   生 。 三 無 差 別 。 果 明 其 理 。 難 於 何 有 。 更 由 李 隱 塵 先 生 。 謂 青 年 之 青 。 古 訓 為「 初 生 」義 。 因 須 離 軀 殼 上 之 年 數 。 而 就 不 生 滅 之 精 神 化 上。彌 倫 圓 滿。當 體 即 佛。故 今 之 舉 佛 誕 既 為 佛 生 。 換 言 之 。 即 為 誕 生 一 個 新 青 年 會 之 別 稱 。 亦 即 再 生 第 二 佛 之 義 。 未 復 謂 佛 法 即 為 自 治。苟 人 人 自 治。何 有 社 會 間 恐 慌 不 寧 之 現 象。而 提 倡 佛 化 。 必 須 有 超 人 的 胸 量 及 智 能 。 方 能 勝 任 惀 快 。 如 健 碩 人 入   中 。 然 縱 具 萬 鈞 力 不 能 自 拔 。 及 身 輕 一 出 。 雖 小 兒 亦 易 舉 之 矣 。 旋 經 太 虛 法 師 演 近 世 世 間 種 種 宗 教 學 術 政 治 等 。 均 經 試   而 卒 鮮 圓 滿 究 竟 效 果 。 非 有 此 簇 嶄 全 新 之 佛 化 產 出 。 人 心 益 底 於 慌 惑 。 社 會 終 趨 於 險 惡 。 如 東 薪 遇 火 。 三 界 偏 無 安 棲 之 宅 。 而 新 青 年 會 適 為 恰 應 機 之 新 產 兒 云 。 在 法 師 以 「 鬱 鬱 至 性 」之 語 調。又 濟 之 以「 熱 烈 不 可 向 邇 」之 真 實 態 度。令 人 聞 之 有「 豁 破 無 明 頓 悟 一 切 」之 觀 感。洵 佛 法 之 不 易 驟 聞。而 善 知 識 之 猝 難 遇 合 焉 。 最 後 由 李 慧 空 居 士 歷 述 佛 學 。 足 以 補 救 科 學 化 之 偏 。 亦 語 重 心 長 。 滔 滔 不 渴 。 聞 者 歷 次 鼓 掌 之 聲 。 均 不 絕 於 耳 。 講 畢 遂 各 赴 樓 下 攝 影 茶 點 等 而 散 。

─ ─ ─ 《 佛 化 新 青 年 》 2 卷 2 號 , < 報 告 > 頁 2, 1924 年 2 月 。

6.劉顯亮居士與張甯兩居士論中國最近佛教書

宗 載

達 蘊兩 賢 弟 鑒 : 自 六 味 齋 一 別 。 已 半 年 有 餘 。 兩 弟 奔 走 南 北 。 弘 揚 正 法 。 可 謂 百 折 不 灰 者 矣。觀 東 亞 佛 教 大 會 專 刊。兩 弟 為 全 國 佛 化 新 青 年 代 表 。 其 奔 騰 澎 湃 之 言 論 。 耀 耀 於 紙 上 。 始 終 銳 氣 不 減 。 可 謂 勇 猛 精 進 者 矣 。 兩 弟 有 此 功 德 。 知 受 知 遇 者 誰 乎 。   太 虛 法 師 是 也 。 蓋 民 國 二 三 年 間 。 僧 界 之 內 亂 外 侮   至 。 故 虛 師 發 保 教 大 願 。 邀 集 江 浙 長 老 。 創 中 華 佛 教 總 會 於 上 海 清 涼 寺 。 被 推 任 為 佛 教 月 報 主 筆 。 並 聯 合 著 名 官 僚 。 運 動 北 京 政 府 。 將 寺 產 保 住 。 各 長 老 瘡 愈 忘 痛 。 苟 且 偷 安 。 對 於 弘 法 事 業 。 大 半 不 交 經 費 。 虛 師 適 成 巧 婦 遇 無 米 之 炊 。 短 嘆 長 吁 。 夜 以 繼 日 。 滿 腔 抑 鬱 。 志 不 得 伸 。 觀 僧 界 腐 敗 達 於 極 點 。 自 思 非 新 造 一 班 人 才 。 不 能 擔 負 重 任 。 擬 創 立 佛 教 青 年 會 於 上 海 。 斯 時 也 。 財   既 不 充 足 。 羽 翼 亦 未 豐 滿 。 可 謂 人 財 兩 空 。 孤 掌 難 鳴 。 雖 青 年 會 亦 未 能 如 願 。 博 學 廣 聞 。 優 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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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載 。 苦 惱 並 受 。 堅 忍 待 時 。 得 遇 湖 北 一 班 知 音 居 士 互 助 合 作 。 並 由   居 士 大 募 基 金 。 將 海 潮 音 地 步 站 穩 。 又 蒙   居 士 舉 為 佛 學 院 長 。 自 招 生 後。其 有 大 志 之 青 年 僧 侶。遂 會 萃 於 武 昌 矣。而 虛 師 之 素 願。得 以 稍 償 。 兩 弟 悲 國 家 之 擾 攘 。 兆 民 受 苦 萬 分 。 預 料 解 救 。 非 佛 化 不 能 收 功 。 故 創 佛 化 青 年 團 於 北 京 。 北 京 之 高 尚 佛 子 。 多 係 老 派 。 並 不 考 查 世 界 潮 流 。 以 二 公 之 文 章 為 革 命 。 愚 者 只 維 持 衣 食 住 。 並 不 關 心 佛 化 之 流 行 。 兩 弟 勢 不 得 不 赴 武 昌 覓 知 音 矣 。 武 昌 之 學 員 。 大 半 優 秀 分 子 。 足 當 青 年 會 之 人 才 。 惟 課 程 以 佛 學 為 主 科 . 科 哲 政 法 史 地 。 不 得 不 列 於 課 外 。 若 無 世 界 知 識 。 不 能 度 世 界 人 。 是 以 虛 師 對 世 界 大 勢 。 社 會 潮 流 。 細 心 探 討 。 新 報 新 書 。 特 加 注 意 。 乃 為 保 教 及 發 展 計 耳 。 此 種 遠 慮 深 謀 之 計 畫 。 僧 界 中 之 尊 宿 。 只 虛 師 一 人 而 已 。 兩 弟 係 青 年 俊 秀 。 具 大 學 資 格 。 且 重 視 佛 化 。 所 處 地 位 。 較 僧 界 活 動 殊 多 。 虛 師 遂 以 兩 弟 為 有 用 人 才 矣 。 當 時 兩 湖 居 士 。 視 虛 師 如 泰 山 北 斗 。 虛 師 每 發 一 言 。 居 士 必 遵 依 之 。 兩 弟 蒙 居 士 之 維 護。多 虛 師 為 之 主 動 也。兩 弟 回 北 京 後。蒙 胡 公 子 笏 等 之 提 撕 。 半 由 虛 師 之 力 也 。 兩 弟 奔 走 四 方 。 如 風 中 旋 葉 。 屢 受 折 磨 。 今 在   門 立   。 我 不 得 不 有 一 番 忠 告 。 果 肯 言 聽 計 從 。 不 但 地 位 穩 固 。 而 且 為 護 法 之 豪 傑 。 亦 時 勢 所 造 之 英 雄 也 。 講 述 於 後 。

一 曰 尊 者 耆 宿 : 孟 子 云 :『 天 下 有 達 尊 三 。 爵 一 。 齒 一 。 德 一 。 』 以 上 三 達 皆 是 耆 宿 。 不 尊 爵 則 失 護 法 。 不 尊 齒 則 生 愩 高 。 不 尊 德 則 落 邪 見 。 乃 缺 一 不 可 者 也 。 如 諦 閑 、 印 光 、 太 虛 等 。 乃 皆 三 達 具 足 之 法 師 。 為 釋 迦 之 負 責 代 表 。 身 雖 分 地 。 心 實 如 一 。 其 歐 陽 竟 無 、 范 古 農 、 胡 子 笏 。 湯 鑄 新 、 李 隱 塵 、 陳 元 白 、 張 化 聲 、 王 弘 願 、 唐 大 圓 、 李 慧 空 諸 居 士 。 亦 屬 三 德 具 備。較 出 家 者。多 為 有 力 之 人。兩 弟 倘 有 疑 團。可 以 通 函 討 論 。 則 諸 大 居 士 皆 是 和 風 甘 雨 。 暖 日 祥 雲 。 對 於 兩 弟 之 宏 法 進 行 。 必 裨 益 不 少 也 。

二 曰 慎 重 報 材 : 觀 各 法 師 及 諸 居 士 之 言 論 。 乃 各 有 各 的 見 地 。 各 有 各 的 責 任。彼 此 不 能 雷 同。如 顯 亮 之 筆 墨。我 用 之 則 有 利。兩 弟 用 之 則 有 害 。 虛 師 之 剷 除 外 道 。 彼 用 之 則 無 妨 。 爾 用 之 則 有   。 其 教 中 之 腐 敗 。 及 背 佛 制 處 。 在 所 難 免 。 惟 與 僧 界 飯 碗 有 連 帶 者 。 切 勿 打 擊 。 如 天 妃 娘 娘 。 為 莆 田 林 氏 之 老 祖 姑 。 凡 水 路 之 船 戶 旅 客 。 無 不 尊 之 如 慈 母 。 在 前 清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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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 聖 救 溺 之 靈 。 蒙 疆 臣 具 奏 。 已 列 祀 典 。 故 天 妃 廟 有 和 尚 作 住 持 者 。 或 大 剎 兼 塑 有 天 妃 像 者 。 此 種 現 象 與 閩 僧 生 活 有 極 大 關 係 。 其 經 懺 焰 口 。 只 可 令 其 以 此 費 振 興 教 育 。 切 不 可 藐 視 剷 除 。 蓋 無 財 不 能 養 道 故 也 。 對 於 神 道 既 不 可 摧 毀 之 。 亦 不 便 提 倡 之 。 摧 毀 有   閩 僧 之 生 計 。 提 倡 則 與 虛 師 之 宗 旨 不 合 。 對 於 雙 方 皆 不 可 得 罪 。 倘 有 捐   之 閩 僧 。 欲 在 佛 音 上 提 倡 天 妃 聖 母 者 。 令 他 自 己 出 名 。 用 大 字 印 在 報 皮 上 。 作 為 告 白 性 質 。 太 虛 法 師 雖 不 願 意 。 令 他 直 接 去 問 之 。 便 沒 有 兩 弟 的 責 任 了 。 此 我 為 兩 弟 籌 畫 立   計 也 。( 真 費 苦 心 )( 達 蘊 按 你 這 樣 替 我 們 設 想 。 實 在 真 費 苦 心 了 。 ) 其 杜 萬 空 受 虛 師 之 指 駁 者 。 因 彼 誤 將 佛 學 歸 納 之 於 論 理 學 中 。   是 縮 小 佛 教 範 圍。而 成 尊 卑 顛 倒。虛 師 之 宗 旨。並 非 是 不 准 談 論 理 學 。 乃 是 只 可 我 歸 納 他 。 不 准 他 歸 納 我 。 杜 君 曾 作 過 < 禪 為 究 竟 之 哲 學 > 一 篇 。 亦 是 無 形 中 。 把 禪 歸 納 之 於 哲 學 中 矣 。 其 心 本 是 尊 禪 。 文 字 上 適 成 貶 禪 。 此 杜 君 之 失 檢 處 也 。 虛 師 將 耶 穌 列 入 佛 教 基 督 宗 者 。 即 是 歸 納 他 的 主 意 。 李 提 摩 太 將 大 乘 起 信 論 。 歸 納 之 於 耶 教 經 內 。 虛 師 聞 之 。 在 海 潮 音 上 。 大 行 斥 駁 。 絕 對 的 不 認 可 。 此 虛 師 只 准 我 歸 納 他 。 不 准 他 歸 納 我 之 證 據 也 。 以 上 種 種 穿 插 。 兩 弟 務 必 留 心 也 。

三 曰 節 省 經 費 : 戰 事 頻 生 。 交 通 滯 阻 。 而 且 賦 稅 繁 重 。 百 貨 無 不 昂 貴 。 今 兩 弟 之 經 濟 狀   。 決 非 胡 湯 李 王 諸 公 可 比 。 大 抵 有 財 者 。 可 以 操 縱 自 如 。 無 財 者 不 得 不 因 人 成 事 。 兩 弟 之 地 位 。 凡 有 弘 法 財   。 事 事 賴 人 補 助 。 有 人 捐 則 能 前 進 。 無 人 捐 。 則 住 轆 轤 乾 畦 。 兩 弟 不 能 仍 住 北 京 者 。 其 故 在 此 。 兩 弟 在 京 需 用 辦 會 之 資 財 。 較 北 京 佛 教 會 有 十 二 倍 之 多 。 今 既 寄 廬 於 閩 南 。 用 財 一 端 。 須 如 寒 士 之 度 日 。 不 可 效 官 僚 名 士 之 鋪 張 。 賒 貨 借 債。均 是 危 險。務 要 瞻 前 顧 後。量 入 為 出。不 令 捐 財 者 視 為 糜 費 。 則 理 財 之 道 得 矣 。

四 曰 維 持 佛 教 全 體 : 佛 化 新 青 年 會 。 居 佛 教 後 進 之 一 部 分 。 雖 立 意 在 接 引 青 年 。 其 非 青 年 之 佛 教 機 關 。 亦 須 在 青 年 報 上 提 倡 之 。 贊 助 之 。 蓋 世 間 之 交 際 。 本 是 互 相 利 用 。 我 維 持 人 。 人 必 維 持 我 。 若 只 吹 噓 自 己 機 關 之 勢 力 。 其 他 置 若 罔 聞 。 則 人 亦 不 維 持 我 矣 。 凡 世 間 成 一 好 事 。 乃 是 被 人 捧 我 。 始 能 發 達 。 若 只 知 以 我 捧 我 。 而 人 不 捧 我 。 終 久 必 歸 失 敗 。 以 唱 戲 者 而 論 之 。 須 臺 下 的 人 叫 好 方 是 好 。 若 自 己 一 面 唱 一 面 叫 好 。 臺 下 人 豈 不 大 笑 哉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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