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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戰後初期女子中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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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戰後初期女子中學教育

日治時期教育宗旨不外乎要逐漸日本化臺灣人,使其思想和生活方式 與日本人相似,因此在教育上採取同化主義原則,認為「教化事業是精神 上的潛移默化,雖未能短期內收效,卻是安定臺灣、統治臺灣的不二之道。」

1基於此,除了大力推行普及日語運動之外,主要致力於初等教育,因此限 制臺灣人進入中學,而普遍設置公學校高等科、實踐學校等類學校。女子 中等教育是在兩次「臺灣教育令」的頒布後才逐漸步入發展時期,其名稱 為高等女學校。日治時期能接受中等教育的臺灣女子相當有限,且主要在 於培養臺灣女子成為賢淑溫雅的婦女和養成日本國民性格。若能掌握此一 時期高等女學校發展情形,將有助於探究戰後女子中學教育的發展情況。

以下擬先探討日治時期高等女學校學生就學狀況、教學和訓育活動,

接著,究明戰後初期女子中學的接收和整編過程,並限於以高等女學校改 制的省立女子中學作為討論重點,縣市立初級女子中學和私立女子中學,

暫不納入分析。最後,剖析女子中學的師資、學生、課程、教學及訓育學 風,以期明瞭戰後初期女子中學教育的發展。

第一節 日治時期高等女學校

日治時期,臺灣的學制是比照日本學制,在中等教育方面,有中學校、

高等女學校及高等學校。其中,高等女學校相當於戰後的女子中學,1922 年新臺灣教育令公布之初,全臺共有七所高等女學校,後來逐漸增設,至 1945 年,增為二十所。

高等女學校專收公學校六年畢業的女生,修業年限四年,也有三年者。

本節以高等女學校為重點,探討中等女子教育的發展,茲以第一個女 子學校 --- 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為例,說明女子中等教育歷經過多次改制

1

吳文星,《日據時期臺灣師範教育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專刊(8),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編印,民國 72 年 1 月,P.12。

(2)

情形。

表 2-1-1: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沿革表

國 語 學 校

女子 分教

第三附 屬學校

第二附

屬學校 附屬女學校

臺北女 子高等 普通學

臺北 第三 高等 女學

士 林 艋 舺

乙組:

幼年組

甲組:

年長組

本科:六年 手藝科 : 三年

技藝科 : 三年 師範科 : 三年 師範速成科 : 二年

本科 : 三年 師範科 : 一年

本科 : 四年

講習科:

一年

沿

一年半 約七年半 (手藝科時期)

共十三年(技藝科時期) 三年

△ 1898 年第 一次學制 變更

△ 1906 年廢本科、手藝科 改為技藝科

△ 師範科、師範速成科皆 未招生

△ 第二次學制變更

△ 1919 年臺灣教 育令公布

△ 1922 年新臺灣 教育令公布

資料來源 : 張素碧,<日據時期臺灣女子教育研究>,雲林工專學報第 4 期,

民國74 年,P.434

由表 2-1-1 可知,1897 年,日人開始在臺灣經營第一所女子學校 ----國 語學校第一附屬學校女子分教場,為期一年半的試驗階段裏,逐漸發展出 臺灣女子教育特殊的模式,此時女子分教場,包含女子初等與中等教育兩 種質性。接著,進入本科和手藝科時期,由於本科是以普通教育為主,招 收八歲以上十四歲以下的兒童,修業六年,是分教場中幼年組的延續,屬

(3)

公學校程度,此處不加以討論。另一部分為中等教育階段的手藝科,修業 三年,是分教場年長組的延續和改制,其後,臺北高等普通學校和臺北第 三高等女學校即起源於手藝科,故日本人稱之為「臺灣女子中等教育之嚆 矢」2。迨至1906 年,原手藝科改稱技藝科,並增設師範科和師範速成科,

使第二附屬學校變為純粹中等教育程度的學校,不過師範科和師範速成科 皆未曾招生,所以技藝科除了可視為原手藝科之延續與擴展之外,並將師 範科之責任加於技藝科之上。同一時期在臺灣的日本女子中等教育則已完 全使用其國內高等女學校的制度,程度上高於臺灣人的附屬女學校。儘管 如此,為期十三年的技藝科時期可說是後來女子高等普通學校及高等女學 校重要的奠基時期。1919 年臺灣教育令公布,改變學制,使臺灣女子教育 進入另一個新局面。

一.學制沿革

1919 年 1 月 4 日,臺灣總督明石元二郎以勅令第一號發布「臺灣教育 令」,其中,第十三條揭示女子高等普通學校乃是對臺灣女子實施高等普通 教育,以養成婦德,教授生活知識與技能為目的3。同年 4 月,公布臺灣公 立女子高等普通學校學制,廢止國語學校附屬女學校,將其名稱改為「臺 灣公立臺北女子高等普通學校」,同時,為容納日增的臺籍女生,復於彰化 新設一所「臺灣公立彰化女子高等普通學校」4。接著,公布臺灣女子高等 普通學校規則,使其編制、設備、學年學期、課程科目,以及對女子教育 之訓導都有完備詳盡的規定。

1921 年,臺灣公立女子高等普通學校由總督府管轄移交為州管轄,因 此改稱為臺灣州立女子高等普通學校。同年 4 月,臺南也增設一所專收臺 籍女生的臺南女子高等普通學校,至此以臺籍女生為主的中學已有三所,

但此後增設的女子中學均不再以臺籍女生為主。

雖然臺灣女子可就讀的中等學校在北、中、南部都各有一所,但日本

2

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編,《創立滿三十年紀念誌》,P.56。

3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臺灣省通志稿》,卷五教育志制度沿革篇,民國 44 年,P.123。

4

游鑑明,《日據時期臺灣的女子教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20),民國 77

年 12 月,P.64。

(4)

在臺灣所採取的隔離主義仍使臺灣人不滿,而希冀日本當局能有所改革。

1922 年,日本當局公布新「臺灣教育令」,在臺日人與臺灣人使用同樣法令,

確立臺灣教育的新方針與施設綱領。在新教育制度下,臺灣女子中等教育 的內容與日人女子中等教育內容一樣,且名稱一律改稱為「高等女學校」 高等女學校的修業年限為四年,比原來臺灣女子高等普通學校時期延 長一年。至於學年的分法,是 4 月 1 日起至翌年 3 月 31 日終了,分為三個 學期,第一學期是 4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第二學期自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第三學期則是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二.女學生就學狀況分析

1919 年以前,日籍女生已有完備的女子中等教育設施,但臺籍女生接 受中等教育的學校只有一所,亦即是 1897 年成立的國語學校第一附屬學校 女子分教場。據規定,將入學的女子依年齡分成甲、乙二組,甲組為年長 組,年齡多在十五歲以上,計有 19 人,這些人成為臺灣最早的中學女生5 不過,由於女子就學風氣未開,所招得的女學生多半是出身士林士紳家庭6 日治前期,保守的臺灣人大抵是排斥這種新教育,甚至寧可將女兒送 至傳統的書房接受舊教育,因此學生的召募相當困難。為提高學生出席率,

勸導女子向學成為女校成立初期的主要工作,每天由學校分派教員進行家 庭訪問,調查缺席原因的同時,也勸導家長讓女兒入學7。在政府的力量和 教育的技巧軟硬兼施之下,推動女子教育漸收成效。

1919 年公布「臺灣教育令」,附屬女校升格為臺北女子高等普通學校,

正式具備中等教育資格,學生的入學資格也明確規定必須是六年制公學校 畢業,且要參加入學考試,不過女學生的就學狀況仍受到家族或鄰人的影 響,據臺北三高女畢業的劉玉英回憶 :

5

同註 4,P.144。

6

游鑑明, 〈女子教育的先驅―― 日據時期臺灣第一所公立女學校〉 , 《自立晚報•本土副 刊》,<婦女節專輯>,民國 77 年 3 月 8 日,第 14 版。

7

同上註。

(5)

小學快畢業時,村木校長就鼓勵我報考一年前改制的臺北女子高等 普通學校(不久改稱為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校長每星期日就跑來 北郭園遊說家父,但外祖母及其他親戚都反對,說臺北太遠,小小 年紀離家太可憐,自己不會洗衣服,樣樣不行,會變壞。我的好友 李荇沒報考,因為她家隔壁的張式榖先生勸她母親說:「”查某人”

讀什麼高等學校,到臺北搞不好還得準備一條帶嬰兒的背巾呢。」8

有些女學生因路途遙遠或家中經濟問題,不敢表明想北上就讀臺北三高女 的心意,只偷偷將報名表放在桌上,等待家長的回應。其後,高等女學校 的校數雖然一直增加,但是臺灣女子中仍只有少數的人有入學的機會,每 年不出 500 人9。因此能考上高等女學校者,通常是相當不容易,若是大戶 人家的女兒考上,必大擺流水席宴請親朋好友,就算平常人家也必是喜氣 洋洋10。由 1922 年新「臺灣教育令」公布到 1937 年皇民化運動開始這段期 間來看,報考臺北三高女的人數由 155 人增至 434 人,彰女由 136 人增至 423 人,而南二女由 139 人增加到 354 人11,這三所原都係臺灣女子專屬的 學校,報名人數明顯增加許多,與當初學風未開、士紳努力勸學的現象已 不可同日而語,只不過在「日臺共學制」下,臺灣人必須讓出一半以上的 名額,所以報考人數雖然年年增加,但錄取率並未平衡增長,由此可看出 臺灣女子的入學機會處在不利的情況下;而後期隨著公學校畢業生激增,

這三所以臺籍女生為主的學校,錄取率更是不到報考者的一半。除了日臺 共學制的影響之外,不公平的入學考試也是原因,蓋因考題多出自小學校 的教科書,公學校畢業的臺籍女生當然無法與之競爭12。即使幸運地考取高 等女學校,學費的問題也往往成了臺籍女學生能否進入學校就讀的考驗,

不過這種種的升學或就讀困難並沒有辦法阻止強烈想接受更高等教育的女

8

李遠輝、李菁萍編,《北郭園的孔雀 --- 劉玉英的故事》,新竹市立文化中心,民國 88 年 1 月, P.12。

9

張素碧 ,<日據時期臺灣女子教育研究>,雲林工專學報第 4 期,民國 74 年,P.472。而 張文是根據臺灣總督府學事年報第 21 ~ 36 期資料,及昭和 13 ~ 18 年,總督府學事一覽 的統計資料編製。

10

《彰化女中八十週年特刊》 ,民國 88 年 12 月 17 日,P.43。

11

同註 4,P.147。

12

同註 4,P.148。

(6)

學生。據畢業於臺北三高女的黃玉嬌描述 :

公學校畢業後,我沒在本地(新竹州)升學,跑到臺北州參加升學考 試,臺北州內臺灣人被允許升學的學校,祗有州立臺北第三高等女 學校(當時貴族學校),校內日本籍學生占三分之一,臺灣籍學生有 三分之二;臺籍學生名額中,該地(臺北州)籍又占百分之八十,其 餘二成才開放給外地籍學生報考,競爭激烈;當時中壢地區去參加 者有 22 人(含公學校、高等科畢業),只有好勝心強、不服輸的我被 錄取;當時升學的費用,不是普通家庭所能負擔,家父是公務員,

因家中食指浩繁,竟然也無法答應就讀,傷心落淚一星期,才在老 師關懷力勸下,籌措學費北上註冊13

對日治時期的臺灣女性來說,臺北三高女既然是最高學府,很多學生 更是克服交通的困難遠道而來,其精神令人敬佩。例如前臺北企銀理事長 陳逢源夫人當時自臺南北上讀書的路線為先從安平乘船到基隆,再從基隆 搭火車到臺北,前後花了七天的工夫。當她啟程北上時,鄉親們還敲鑼打 鼓歡送場面很盛大14。而國泰集團蔡辰男的岳母林靜更是在臺北三高女校長 連續四年的拜訪下,其祖母才答應讓她進入該校就讀,當時交通並不方便,

汽車也不普遍,家住羅東的林靜是乘轎子到九份,再由九份坐火車到臺北 念書,每逢佳節回家與祖母團圓都要費上二天的時間15。彰化高等女學校的 學生,有些仍裹著小腳,住在離校較遠的學生便踏著小腳步,大老遠的走 到學校去,所幸進入學校沒多久便取消裹小腳的制度16。當時諸如此類的情 況比比皆是,但對於注重教育的家庭來說,再大的困難都能夠克服。

13

陳文達,<光復五十 回顧過去 疼惜臺灣 --- 黃玉嬌女士(省府顧問) / 口述>,收錄於臺 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 《慶祝臺灣光復五十週年口述歷史專輯》 ,民國 84 年 12 月 31 日,

P.115 ~ P.116。

14

遲景德、林秋敏訪問,林秋敏紀錄整理,《鄭玉麗女士訪談錄》,國史館,新店,民國 89 年,P.25。

15

鄭雅慈,<坐轎子來上學的阿媽學姐 --- 林靜>,《百卉涵英: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 學創校百週年紀念專刊》1897-1997,民國 86 年 12 月,P.159。

16

同註 10,P.44。

(7)

表 2-1-2:1904~1944 年高等女學校學生人數表

年 別 總 數 臺 籍 生 日 籍 生 他 籍 生 1904 186 153 33 0 1905 136 37 99 0 1906 173 24 149 0 1907 186

1908 228 1909 243 1910 266 1911 277 1912 318 1913 341 1914 410 1915 455 1916 479 1917 610 1918 728 1919 914 1920 1122

1921 1834 607 1227 0 1922 2185 731 1454 0 1923 2656 865 1790 1 1924 3296 1016 2278 2 1925 3826 1148 2675 3 1926 4194 1214 2976 4 1927 4610 1266 3340 4 1928 4674 1304 3364 6 1929 4929 1373 3549 7 1930 5072 1398 3664 10 1931 5237 1477 3746 14 1932 5271 1468 3790 13 1933 5439 1526 3902 11 1934 5660 1586 4063 11 1935 5901 1613 4278 10 1936 6192 1722 4459 11 1937 6679 1912 4756 11

(8)

1938 7308 2225 5072 11 1939 8070 2812 5242 16 1940 8837 3187 5637 13 1941 9717 3554 6150 13 1942 10682 3882 6786 14 1943 12007 4346 7643 13 1944 13270 4855 8396 19 資料來源: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臺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

民國35 年 12 月,P.1223

據表 2-1-2,高等女學校學生以日籍學生為主,除 1904 年外,均是如 此。1905 年,日籍學生 99 人,占學生總數的 72.8%;臺籍學生 37 人,占 27.2%,兩者相差將近三倍。1921 年,日籍學生 1227 人,占 66.9%;臺籍 學生 607 人,占 33.1%,相差縮小至二倍。其後,日籍學生仍不斷增加,

1944 年,已達 8396 人,占 63.3%;臺籍學生雖然也是不斷增加,但不若日 籍學生之增長速度,此時學生數4855 人,占 36.6%。由上可知,1922 年日 臺共學制,理論上標榜一視同仁,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但實際上未見得 給臺籍學生帶來更多的就學機會。因此,日治時期能考進高等女學校的臺 籍學生,必須經過艱苦的升學競爭,且多半是中上社會家庭的子女。

三.教學與訓育

1897 ~ 1919 年,由於臺北三高女尚為附屬學校的性質,以致師資欠缺 完備,學生的素質也不整齊,一切的教學活動處於試驗的階段。課程上為 了配合手藝和技藝的教育目的,以家政為主的藝能科就佔每週總時數的三 分之二以上。迨至 1919 年進入女子高等普通學校時代,教學活動才慢慢上 軌道,此時家政課程的教學時數已減至三十小時17,此一教學時數已不及附 屬學校時代的三分之一,而普通學科的比例 (日語、修身、漢文、教育、

算術、理科、家事、歷史、地理)則較以往增加,在教學科目和時數的安排 上,已逐漸脫離技藝為中心的教學模式。

1922 年女子高等普通學校一律改稱高等女學校,修習的科目也有了統

17

同註 4,P.166。

(9)

一的標準,比較兩個階段的課程,惟一不同的是,高等女學校增加了外國 語一科18

關於各科目的教學活動,就社會課程言,修身科主要在培養中等以上 社會女子應有的品格,對培養婦德和禮儀的指導很重視,據南二女吳進金 回憶:

其中以學日式禮節最為艱苦,上課時必須跪在榻榻米上,直到下課 為止,為時將近一個鐘頭,一下課要站起來,雙腳都已經麻木無知 覺,偷偷地借同學手扶力量站立而不敢被嚴厲的老師發現19

不僅要學習走、坐、臥、跪的儀態,還有對待長輩、平輩的禮貌及茶道、

奉茶的規矩,實在很辛苦。不只以臺籍女學生為主的三所高等女學校如此,

其它的高等女學校也大同小異。就花蓮高等女學校來說,其教育的目標特 重在「順夫愛子,修己克家」,所以在課程的安排上,除了文、史、修身外,

禮儀與家事是花女很重要的科目,近年來不管是日本校友返校或是省籍校 友探訪,皆展現出彬彬有禮、溫文典雅的儀態20。由上可知,日治時期的女 子教育,不管是對日籍女學生或者臺籍女學生,在養涵婦德方面有其成功 的一面。

就美術方面來看,早期因缺乏完備的美術教室和放置畫具的場所,故 多半因陃就簡21。但中、後期,美術教學逐漸步入正軌,師資也較完備,以 任教於臺北三高女的美術教師郷原古統來說,他畢業於東京美術學校師範 科,曾任教臺中一中,1919 年轉往臺北三高女任教,創作方向以花鳥、山 水為主,畫風典麗雅致。雖然在臺北三高女的美術課堂上,郷原古統教授 的是最基本的水彩畫,但對於一些具天分且愛畫畫的女學生,他相當熱心 地利用課餘時間予以指導,於是臺灣早期少數值得注意的女畫家,幾乎都

18

同註 3,教育設施篇,民國 44 年,P.108。

19

吳進金,<在校四年>,《省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回憶錄》,民國 74 年,P.38。

20

《花女五十年》,臺灣省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五十週年校慶特刊,民國 66 年 5 月 10 日,

P.57。

21

同註 4,P.172。

(10)

是出自郷原古統門下,而陳進是其中最為醒目的一位22。由於在臺北三高女 就學期間,陳進已表現的繪畫天分,受到郷原古統的特別賞識,因此郷原 古統建議父親陳雲如送陳進赴日習畫,俾在繪畫上接受嚴格而完整的訓 練。1925 年陳進考取東京女子美術學校,這在重男輕女依然濃厚的封建社 會,陳進對繪畫的執著為臺灣美術史上的女畫家寫下新的一頁23

再就理數科言,早期所傳授的內容是較為簡單的算術運算,1922 年以 後增加代數和幾何等的教導24。而理科所介紹的範圍相當廣泛,幾乎是涵蓋 現在中學課程中的生物、物理、化學、地科甚至於健康教育。此外,學校 有時也會安排實驗課,如南二女郭心愿回憶,在學習人體導電的原理時,

授課教師竟然將電導引至全身,令在場每位學生碰觸他的手臂,結果尚未 觸及,即發出火花聲,使得所有觀看的同學既緊張又覺有趣25 至於歷史和地理科的教授範圍,則是沿續初等教育的課程,主要以日 本史地為主,再施以更深的內容,特別著重社會變遷和文化由來,並兼授 外國史,但教材並不深入。

大體而言,課程的安排和師生的相處是很有趣,有不少具有愛心的日 籍教師對高等女學校的臺籍女學生之付出,著實令人感動。以臺北三高女 而言,校長、老師幾乎都是日本人,只有刺繡和縫紉老師是臺灣人,劉玉 英說道 :

教裁縫的劉吻老師常批評我的刺繡參差不齊,但每次她家有什麼拜 拜,她都會帶我去打牙祭,而我的級任老師是教地理的廣松良臣先 生,他是一位一生難忘的好老師,他既耐心又親切地隨時矯正我的”

國語”發音,看他為我的進步發出的微笑,使我不敢怠慢。學期末,

全校到淡水觀音山遠足,廣松老師路上看到我就微笑地問說 : 「知 道你今年的總成績嗎 ?」我當然回說不知,他就很神秘兮兮地說第 一名。同學們知道廣松老師偏愛我,就嘻笑地叫我「廣松子」,聽起

22

林育淳,<陳進(1907 - )>,《中國巨匠美術週刊》,中國系列 075,民國 85 年,P.1~P.2。

23

陳徵毅,<臺灣第一位本土女畫家 --- 陳進>,《傳記文學》,第 28 卷第 3 期,P.115。

24

同註 4,P.171。

25

郭心愿,<戰時體制下的四年>,《省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回憶錄》,民國 74 年,P.47。

(11)

來又高興又不好意思26

日治時期,國語就是指日語,學校規定要講日語,每個學生要學習寫 和歌,老師臨時給題,能當場寫出來的才算合格27。據擔任日語教學的本田 茂吉言,為加強日語練習,常利用課餘時間與學生用日語交談,並間雜學 生日常日語28

作業科的設置是以養成學生自律和勤勞為主要目的,是一項戶外實習 的課程,主要內容是園藝工作,尤其到了日治後期,各校均以種菜、助割 為主要的教學活動。如南二女規定三年級實習插秧、四年級實習收割;此 外,又將學校內的花園改闢成菜園,學生每天一早到學校必需先到菜園澆 水、除草,而這樣的工作是供教師考核勤惰之用29。日治後期,戰爭爆發,

學校也遭受波及,學生們要幫忙收篦蔴樹種子供軍需用,或至路邊割馬草 餵食軍馬,或至農業試驗所幫忙收割棉花,不一而足。以彰化高等女學校 言,1944 ~ 1945 年間不定期的空襲大多在中午,學生們便躲在運動場後面 的防空洞,沒有空襲的時候,得上山種蕃薯、花生,還要幫忙補降落傘30 該校學生陳丁清霜說道:「那段時間,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臺灣常受 到聯軍的空襲,因此我們做開墾增產活動或者是跑防空洞的時間,遠比上 課時間多。我們每天到校集合,個兒高的,老師分發鋤頭,個兒嬌小的,

就給一支小圓鍬。整隊學生浩浩蕩蕩的帶往八卦山,我們的任務是鬆土種 花生和蕃薯。」31臺北三高女學生被要求在松山空地種篦麻以供給飛機用油 原料,種植蕃薯、花生,甚至在游泳池預定地種蔬菜以自給自足,生活十 分艱苦,所以這段時間功課較差32。就讀臺中第二高等女學校的何秀慧回 憶:「日治後期,戰事吃緊,學校為了培養學生能有實際應用的能力,曾透 過學校廣播系統,教授三種課程,算盤、裁縫外,印象最深刻的是,教歷

26

同註 8,P.14。

27

同註 14,P.28。

28

同註 4,P.170。

29

同註 25,P.46~P.47。

30

同註 10,P.51。

31

陳丁清霜,《我的故事我的愛》,趨勢教育基金會,民國 93 年 1 月,P.74。

32

《百卉涵英: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創校百週年紀念專刊》1897-1997,民國 86 年

12 月,P.14。

(12)

史的守屋老師,講述東洋史給全校聽,藉由歷史認識生命價值,學生聽完 還要寫感想交給老師。」33由上可知,日治後期校方不斷以課程為名,派遣 學生從事生產和加入助耕的活動。無庸置疑的,許多課程的教學目標在同 化臺籍女學生,使之成為具有愛國心且偃文修武的女性,這當然是戰時體 制之下,欲將女學生訓練成後方的儲備人員最直接的方法。

訓育活動是與學生的生活最為貼近的一環,因此日治時期高等女學校 的訓育活動不外乎是灌輸女學生對日本的愛國心,表現在以下幾點:(一) 每天早上到學校,先向天皇或皇后像行禮,還要定期參拜神社。以南二女 而言,學生進校門時,天皇敕令和像片供奉在那裡,每天輪流有兩位高級 學生擔任「週番」,監視著經過的同學必須敬禮34。(二)利用朝會舉行各項活 動,期能涵養女學生的日本國民精神,並加強對國內外大事的了解。(三) 逢年過節時期,向學生介紹習俗並躬行實踐,進行各項節日的儀式35。由臺 北三高女早期的工作重點可看出訓育活動完全是放在「涵養日本國民精神 和培養婦德」,尤其是內地延長主義開始實行的同時,加強各項典禮集會和 節慶儀式更成了灌輸日本國民精神最直接的方法。至於培養婦德方面,則 是針對女學生日常生活中的習慣進行糾正與指導,在師生的共同監督下,

嚴禁進出冰菓室、電影院或閒蕩,違者記過處分,並加強禮儀、規律及整 潔的宣導。據校友鄭玉麗女士的回憶: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非常嚴格,連面霜都不能擦,遑論與男同學交往,

只要稍微有一點接觸,都會被視為行為不檢。至於看電影、吃點心 也是不被允許的,如果被老師發現,一定會記過處分。不過,身為 學生的我們仍然有因應的辦法,例如看電影時只和兩三個同學一起 去,既不是單獨一人,也不是一大群人,比較不會引起注意36

甚至於朝會時還要檢查裙子是否一摺一摺的,所以女學生每天晚上的例行

33

電訪臺北何秀慧女士,2005 年 8 月 9 日。

34

省立臺南女中編, 《臺南女中校慶特刊》,民國 43 年,P.31。

35

同註 4,P.179。

36

同註 14,P.29。

(13)

公事,便是把裙子摺好放在床墊下37

再就校內管理而言,臺北三高女設有學級日例會和共勵會,前者利用 每天午間舉行,包括班級訓話、默想和頌讀日本天皇詩歌等;後者是由各 班遣派代表召開共勵自治會。南二女除有班級修養會外,另由班級主任、

教官或工讀生負責校內監督,同時每至週末,班級主任、事務主任或舍監 須將學生一週以來的動態呈報給校長38。除通車及步行上課之外,學校也提 供住宿,當時宿舍稱為學寮,學寮生的生活整齊且規律,早上六點鐘便要 起床梳洗、整理儀容,緊接著要打掃房間,才到食堂吃飯,飽餐之後,先 進行一段自修時間,然後展開一整天的課程,放學後學寮生聚集在澡堂裡,

圍著池子便梳洗起來,晚飯後再進行自修時間,就寢前要自省,反省一天 裡所有的行為舉止39。至於儀容方面,南二女規定學生在校外一律須著制 服,入校內則得更換運動服裝,無論寒、暑假均如是40

值得一提的是,日治後期高等女學校的各項校內外活動相當豐富,包 括陶冶性情的音樂會、舞蹈會和吟詩會,強健身體的遠足、登山、運動會,

甚至還有學習即將結束前的畢業旅行。以遠足而言,率先由臺北三高女試 行,藉以訓練學生吃苦耐勞的精神,而後彰女和南二女也加入遠足的行列。

臺北三高女還嘗試舉辦登山活動,據 1928 年畢業的林蔡娩回憶 :

在學期間,以爬山最刺激、有趣,當時管理學寮的老師大橋捨三郎 是臺灣山岳學會的理事,很喜歡帶學生爬山,所以我們到過七星山、

大屯山,由於從未有女性攀登玉山(時稱新高山),大橋先生便建議 由三高女學生來創先例。登玉山的活動採自由報名方式,最初有二 十幾個人登記參加,但經過體能測驗,最後只剩下十二個學生合乎 登玉山的條件,而我便是其中一位。體能測驗就是走「三線路」,由 當時的北門走到南門、東門,繞著臺北的城樓轉,走了幾里路後,

再量脈博、心跳,腳力欠佳的同學就自動放棄了。我們這支登山隊,

37

同註 32,<傳統而平實 --- 總統夫人曾文惠>,P.78。

38

同註 4,P.180。

39

同註 10,P.44。

40

楊鸞鳳,<憶黌宮舊事>,《省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回憶錄》,民國 74 年,P.39。

(14)

除了學生之外,另有校長及三位老師同行,沿路上也請了十位山胞 來幫忙背行李,另有三位警察護送。我們的登山創舉是 1927 的 7 月 7 日到 7 月 11 日。這次三高女登玉山的事,不僅報紙大為宣揚,也 拍成電影,在今天萬華龍山寺公開放映,引來大批人群圍觀,首開 臺灣女性登玉山的紀錄41

至於運動場上女學生的表現,更可看出迥異於傳統女性的一面,如南 二女提供每週一次的箭術、網球、排球、桌球或田徑賽等項目,大體上全 校師生共同參與;彰女則於週二放學後,排有快跑和排球之類的練習活動。

平日的辛苦練習就是為了在運動大會時一展身手,因此臺籍女學生能參加 單人比賽的人數也與日俱增,例如南二女在全臺女子中學網球大賽中經常 榮獲冠軍42;彰女的林月雲、蕭熾更曾因運動成績卓越被選派到日本國內的 運動大會與日本人一較長短43

總而言之,日治時期高等女學校的教育方針,是以藝能教育為重心,

早期偏重家事及手藝課程,中後期重視體能、音樂、美術等,目的在培養 女學生的家事技能,強調禮儀德性的涵養。值得注意的是,高等女學校重 視自律的嚴格訓育方式,配合多元的課外活動,使女學生的學習生活更加 完備而充實。不過,隨環境時勢改變,日治後期學生要練習挖防空壕或參 與增產工作,功課難免受到影響。

41

游鑑明,《走過兩個時代的臺灣職業婦女訪問紀錄》,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口述歷史叢書(52),民國 83 年 2 月,P.182~P.184。

42

同註 4,P.183。

43

同註 4,P.183。

(15)

第二節 女子中學之接收與改制

1944 年,隨著日本戰敗之預兆漸趨明顯,國民政府開始一連串的準備 工作,首先是在設計局設立臺灣調查委員會,從事調查臺灣的實際情況,

以作為收復臺灣之準備,其中,各級教育設施的接收是極其重要的任務,

因為學校教育是執行政府教育政策的機關,接收的順利與否,關係著教育 成敗關鍵。另一方面,為了有效指導相關人員進行接收,中央訓練團在重 慶舉辦「臺灣行政幹部訓練班」,招收學員 120 名,為將來中央各機關派往 臺灣從事各部門行政工作之幹部人員,在為期四個月的受訓期間,除約請 專家學者講演外,並進行分組討論研究;其中教育組主任即為後來臺灣省 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首任處長趙廼傳,他同時也負責中學教育的部分,該 組先行擬訂戰後的臺灣學校制度、課程、師資、教材之準備及各種章則、

法規,指導有關人員,配合臺灣光復計劃,作成週詳可行並適合各種情況 之方案44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待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後,於 1945 年 11 月 1 日起開始進行各項的接收工作,根據「行政不中斷、工廠不停工、學校不 停課」三原則,在進行接收的同時,也持續各項工作。

一.接收工作之開展

1945 年 11 月,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級學校及教育機關接收處 理暫行辦法」,其中,第二條規定:「臺北市區內的州立中等學校,由臺灣 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直接派員接收整理,各州廳立之中等學校,概由州 廳接管委員會先行接收,暫就原校或鄰校教職員中遴選學識能力較優之臺 胞,委派代理校務,並負責保管所有設備及財產,聽候派員接辦。」45也就 是臺北市之各中等學校由省教育處派員接收,臺北市之外之各中等學校為

44

何清欽, 《光復初期之臺灣教育》 ,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民國 69 年 4 月,P.1。

45

<臺灣省各級學校及教育機關接收處理暫行辦法>, 《臺灣省行政長公署公報》 ,署教字第

110 號,民國 34 年 11 月 7 日,P.8。何清欽,《光復初期之臺灣教育》,高雄復文圖書出

版社,民國 69 年 4 月,P.3。

(16)

不使課業停頓,均由各州廳接管委員會先行派員接收,爾後由行政長官公 署陸續派定校長,完成接收工作。臺北州立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於12 月 8 日由鄭英勵女士奉教育處之令接收,並易名為「臺灣省立臺北第二女子中 學」;鄭校長到校接收時,全校教職員盡為日本人46。這種情形在接收之初 頗為普遍,但因中等學校所需的教師太多,無法於短時間以臺籍教師完全 取代原有的日籍教師,因此辦法中第六條提到:「各學校及教師機關,除了 國語、國文、公民及史地教育等科目,應由國人充任外,得酌量暫時留用 日籍教員,以免業務停頓。」47以省立花蓮女子中學來說,當花蓮區接管委 員會派汪滄溟委員兼代校長時,學校內的人手十分欠缺,只得徵用日本教 職員留任。當時,原日治時期的教務主任四之宮勤一因服役軍中已經離開 花女,原校長藤本元次郎受徵暫任花蓮女子中學的教務主任,翌年 2 月虞 孝昭女士接管花女時,仍由藤本元次郎暫代教務工作並兼授英語科,直到 藤本元次郎被遣送回日本為止48。另外,在臺灣省中等學校教職員中選擇資 歷較深者,以為該校的負責接收工作,如屏東女中校長李志傳49

在學校行政及經費方面,省教育處分別訂定「省立各校接收須知」及

「新任校長接收須知事項」,作為接收人員前往接收的依據50。其中,值得 注意的是,接收人員對於校產及經費必須點收清楚,列冊報核。曾被指派 到彰化高等女學校母校負責接收校產的陳翠玉回憶:「首先先設立名冊,清 楚點交每項物品,雖然學校經數月無人看管的真空期,校產仍百分之百原 物未動,完整無缺。之後,如數移交給政府派來的接收官員,一件也不缺 少。」51以臺南女中為例,國軍於1945 年的 9 月中旬派六十二軍進駐臺南,

政治部也派人員前來協助教學,家長會長林淑桓更多方奔走徵求人才,呂 振益先生也於此時來校協助整理校務,嚴格點收保管學校的各項財產。值 得一提的是,原本因戰亂而疏散的臺南二高女學生陸續回到校園並組織學

46

校長室彙編,《臺灣省立臺北第二女子中學概況》,民國 36 年 7 月,P.1。

47

同註 45。

48

同註 20,P.58。

49

湯熙勇,<戰後初期臺灣中小學教師的任用與培訓>,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所,《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 8 卷第 1 期,民國 84 年 6 月 6 日,P.314。

50

同註 44,P.81。

51

李錦容, 《臺灣女英雄陳翠玉》,臺北市前衛出版社,民國 92 年,P.26。

(17)

生聯盟,為著就是怕日籍教員竊賣公物,甚至還組織監視隊,那時該校最 活動的學生是四年級的郭婉容、王秀蓮、王如璧等52,在學校接收過程中擔 負起學生對學校的責任。另外,對於日籍人員的徵用必須依法辦理;對於 學生課業必須照常維持;對於不合國情的教育環境必須立即撤除,重新佈 置等。

省教育處對於校名之改定,認為州廳的力量比較單薄,各公立中等學 校應該由省辦理,以便發展。在這原則下,原州廳立高等女學校改為省立 女子中學,並依照中央的規定,以所在地的地名為校名,如果同一地方有 兩校以上,則依次標明數字53,例如臺南二高女改為臺南一女中,並由州立 改省立,原臺南一高女(大部分是日籍學生)改為省立臺南二女中,暫時合併 辦理,於是一部分臺南一高女的臺籍學生轉到臺南一女中上課54

在接收的過程中,女子中學大抵都面臨校舍殘缺不全的困境。以新竹 女中而言,1945 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派姜瑞鵬出任該校校長,

同年 11 月 16 日正式就職視事,並開始接收校務,不過當時校舍殘破,僅 分到辦公廳一間、教室四間,校地多已荒蕪,荊棘叢生,其中偶有空地,

也都是堆積敗瓦頹垣,在這種情形之下,即使經費缺乏,勢必也要整頓一 番始可運作,所以延至 12 月 1 日才在因陃就簡的情形下,勉強開課;至 12 月 5 日奉令改名為「臺灣省立新竹女子中學」,翌年 3 月整頓就續,一切漸 漸步入正軌55。這種接收過程,也見於專收日本女學生的臺北第一高等女學 校,1945 年 12 月 12 日,政府派國立北平師大畢業的胡琬如到校接收,移 交者是日籍校長三浦武治,校名更改為「臺灣省立臺北第一女子中學」,定 接收日為校慶日,胡琬如成為該校戰後第一任校長;胡校長就任時,學校 的木造建築大多毀於戰火,一片斷垣殘壁,百廢待舉56

52

《臺南女中》 ,民國 38 年 12 月,P.4。

53

同註 50。

54

同註 52,P.4。

55

臺灣省立新竹女子中學校刊編輯委員會, 《新竹女中校慶紀念特刊》 ,<本校史略>,民國 38 年 1 月 1 日。

56

北一女百年特刊編輯委員會編纂, 《典藏北一女百年特刊》 ,正中書局,民國 92 年 12 月,

P.42。

(18)

二.改制與調整

日治時期的中學校相當於中華民國專收男生之中學,高等女學校則相 當於女子中學。戰後,省教育處認為一國之教育制度理應統一,須按照中 華民國現行學制分別予以改革,女子中學的學制一律根據部定改為三三 制,並為適應本省實際情形,將原有高等女學校在學一、二、三年級臺籍 女學生,分別改編為原校新制初級部一、二、三年級學生57。至於在校修滿 三年者,則須參加新制初級中學畢業考試,畢業考試日期規定在 7 月中旬,

及格者發給畢業證書58;之後,得免試入學原校高級部或自行報考他校高級 部。至於舊制四年制畢業生則留校補習國語,成績合格者,免試升入原校 新制省立女子中學高級部二年級 ; 未留校補習國語者,得報考原校新制高 級部二年級或他校高級部二年級59

日治時期,臺灣學制與日本相同,實行一學年三學期制,即 4 ~ 7 月為 第一學期,9 ~ 12 月為第二學期,1 ~ 3 月為第三學期。戰後,必須調整成 為中華民國的學制。省教育處首先於 1945 年 12 月公佈「臺灣省各級學校 學年學期假期劃一辦法」,學年學期制改為自 8 月 1 日起至翌年 7 月 31 日 為一學年,第一學期自 8 月 1 日至翌年 1 月 31 日,第二學期自 2 月 1 日起 至 7 月 31 日止,明白規定 1946(民國 35)年 2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為 1945 學 年度第二學期,而自 194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並詳細規定每學期上課日數 及休假日數60。又 1946 年 1 月 7 日訂定「省立各中學及職業學校三十四學 年度第二學期招生辦法」,規定各校招生班次、名額、應考資格、考試科目 及修業年限等項,准許各校於 2 月間招收新生。因此,以學制來說,便面 臨著日本式學制與中國式學制並存的尷尬狀況,日式學制的新學期是在春 季,而中國式學制的新學期是在秋季,所以 1946 年時的北一女中和北二女 中都仍沿襲日式學制,在 2 月招考新生。以北二女來說,同屆之中的初中

57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編, 《臺灣一年來之教育》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 發行,新臺灣建設叢書之 5,民國 35 年 11 月,P.31。

58

同上註。

59

同註 57,P.32。

60

<本省單行法規:臺灣省各級學校學年學期假期劃一辦法>,《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

報》,第 2 卷第 3 期,民國 35 年 1 月 25 日,P.1~P.2。

(19)

一年級仁、義、禮三班,是依日本學制於春季招考入學的;但同年秋季 9 月又依中國式學制另外招考了一批學生,編為智、信二班,於是同屆之中 有延遲半年入學的情況存在61。戰後初期,女子中學仍准依照舊制畢業,逐 漸實施當時之規定,成為新舊制並存之過渡現象。

臺灣戰後初期,因經費有限,對於校址鄰接的學校有合併辦理的調整 方法。1945 年 12 月政府派黃濬女士接收臺南第二高女,隔年又令其接收日 治時期專收日人子女的臺南第一高女,但因臺南第一高女幾乎為日人,待 這些日籍員生被遣返後,學校無形停頓,遂將校舍及設備與當時的第二高 女合併,校名為臺灣省立臺南第一女子中學。而黃濬女士身兼兩校的接收 工作62,這是依據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於 1945 年 11 月 7 日簽奉行政 長官核定有關中等以上學校校長任用的各項原則中的第五條之規定:校址 相距不遠者,得以一人暫兼兩校校長,以及第六條之規定:學生全為日人 之學校,其校長均由同地或附近地方之校長兼任,並得徵用原校長(日人) 為服務員,暫行負責63。由此可知,在接收與改制過程中,校長的選派與學 校接辦的順利與否,關係到校務的運作。

對於學校調整問題,在行政長官公署期間,以省立臺北第三女子中學、

省立臺北第四女子中學、省立臺中第二女子中學、省立臺南第二女子中學、

省立高雄第二女子中學等五校暫時收容徵用日籍員工的子女,待徵用日籍 員工的子女大部分被遣送回國後,教育處根據實際情況,將上列各校加以 調整64。調整情況如下:省立臺北第三女子中學校舍,戰時被炸最慘,事實 上修復困難(修復後已由農林廳使用),只好暫時停辦65;省立臺北第四女子 中學校舍因作為籌辦省立臺北醫事職業學校之用,暫時停辦,等將來再視 情形恢復66;省立臺中第二女子中學的校名保留,校舍暫時借給省立臺中第 二中學應用67;省立臺南第二女子中學校舍暫借給省立臺南師範學校使用,

61

三高女校友聯誼會編印,《光輝百年》,民國 86 年 4 月,P.262。

62

據《臺灣省教育概況》P.75 的記載,光復初期,一人兼任兩校校長者計 12 人。

63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編印, 《臺灣教育發展史料彙編》 ,高中教育篇,民國 74 年 6 月,P.11。

64

同註 44,P.83。

65

同註 57,P.53。

66

同註 44,P.84。

67

同註 57,P.53。

(20)

等到省立臺南師範學校被炸校舍修復後,才能將借出的校舍收回繼續辦理

68;省立高雄第二女子中學的校舍,經當地熱心教育的人士設法求得解決,

由省教育處分別派員前往籌辦69。澎湖孤懸海中,交通不便,過去在馬公只 有女子中學而無男子中學,戰後為適應當地需要,將其改為省立馬公中學,

兼收男女學生,分班教學70

本省中等學校校舍,或於戰時被盟機炸毁,或遭颱風損害,殘缺不全 的學校甚多。新竹女中戰時受損慘重,戰後除家事、體育、音樂等設備尚 具規模外,其餘圖書、各項教學儀器頗感缺乏,對教學造成莫大的影響71 1946 年 7 月下旬來臺的臺灣視察團指出,除了損毀校舍須從速修復外,應 設法充實設備,以利教學。此項修建校舍計畫與充實設備辦法經省教育處 通飭各校遵照推行。多數學校將校舍應修建部分附具圖說,並由各校自行 擬訂各項設備分期充實的計劃。以 1946 學年度第二學期由省教育處核撥鉅 款修建者為例,省立臺東女子中學二百萬元、省立嘉義女子中學一百二十 八萬元、省立高雄女子中學一百萬元、省立新竹女子中學一百五十萬元72 有了經費後,接收女子中學者對於校舍修建和設備添購必須盡快完 成,以利教學使用。除了政府撥款之外,新竹女中的建校計劃,還有許多 熱心教育的社會人士暨家長的贊助,校長姜瑞鵬個人也捐款二百萬,努力 三年,完成整修之校舍共計二十餘間,並持續修整其餘的教室及教員宿舍,

更動員竹女學生勞動服務,清除廢墟,栽種花木,共同為學校的整建付出 心力,這也是戰後之初許多女子中學學生共同的回憶73。再就高雄第一女子 中學來看,1946 年 4 月教育處派吳伯俊先生為該校校長並兼任第二女子中 學校長,學校就因戰爭期間遭受猛烈轟炸,校舍毀損嚴重,故初期的工作 重點擺在整建恢復校舍,到了1947 年,教育當局鑑於事實上的需要,將省 立高雄第一女子中學和省立高雄第二女子中學正式合併,蓋因高雄第二女 子中學成立於日本投降前夕時,建校經費移作戰爭之用,迄未建立正式校

68

同上註。

69

同註 44,P.84。

70

陳鳴鍾、陳興唐主編: 《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 ,南京出版社,民國 79 年,P.405。

71

同註 55,P.1。

72

同註 44,P.106。

73

同註 55。

(21)

舍,戰後,建校的經費仍無著之故。起初高雄第一女子中學只有設初中部,

後來調整為初、高中兩部,修業各三年,以符合政府三三制政策。

中部的省立臺中女子中學也有類似高雄第一女子中學的調整經過。據 光復時負責接收的余麗華校長回憶:

日據時代的臺中有第一高女,設於臺中市區(今自由路),限招收 日人之女與極少數皇民化家庭的臺灣人之女。另有第二高女,設在 市郊區(當時地名竹廣市仔)乃臺籍女生入讀之處。兩校雖都由日 人主政,但兩校環境、設備、師資差距懸殊。接任的首件行事是交 換兩校學生,郊區二高女臺籍學生由她們的鼓笛樂隊帶領,吹吹打 打,凱旋式的遊行市區,改進入自由路校園就讀,時是 12 月 12 日,

亦是省立臺中第一女子中學的首日。郊區的二女中校舍改供日人女 生就讀,為省立臺中第二女子中學,日人返國後,該校交由省教育 所派員辦理省立臺中第二中學(男女兼收)74

1946 年 4 月因日籍學生全部遣回,臺中第二女子中學校務即行結束,改辦 男女兼收的臺中第二中學,施以分班教學。另就東部的花蓮女子中學觀之,

1927 年至臺灣光復的十八年半中,是由日籍教職員主持校務,實施的是日 本學制,學生中日籍子女居其八九,戰後改制為新學制,就學的是臺灣女 子,其精神、制度迥異於日治時期75

改制過程中,同一學區內若有二所以上的女子中學,就會面臨合併的 問題,未合併者,排名爭議成了戰後女子中學的另一挑戰。二次大戰前,

身為「女子中學之第一」的第一高女,戰後面臨浴火鳳鳯的考驗。有人說,

沒有胡琬如校長就保不住「北一女」的校名,因日治時期臺北第一、第二、

第四高女是以日籍學生為主,第三高女才是以臺籍學生為多,但是隨著戰 爭結束,日籍學生陸續被遣返,第一、第二、第四高女三所學校剩下的臺 籍學生屈指可數,合併後人數仍不及第三高女,故第三高女曾經爭取以「第

74

余麗華,<光復與創校>, 《中女青年》,第 84 期,民國 78 年 10 月 25 日,P.87~.P.88。

75

同註 20,P.57。

(22)

一」為名。所幸胡校長在中央政府內相當有影響力,加上家長也都是有社 會地位的知名人士(例如臺灣第一位醫生博士杜聰明),極力爭取之後,「第 一女中」的校名因此確定。值得一提的是,1947 年 9 月省府派東京女子高 等師範畢業的王超筠女士接掌校務後,建議在畢業證書上以國旗替代中國 國民黨黨徽76,這些都是北一女在初期改制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和改變。經 一番調整後,女子中學的接收及合併終告完成。

依行政區及中學分佈情形,以及為了便於推動教育業務,省教育處訂 定「臺灣省中學區畫分辦法」,將全省劃為八個中學區,規定每個中學區至 少應設立男女中學各一所,若省立女子中學尚未設置,則應先在省立中學 之內附設女生班,俾女子教育得以發展77。除此之外,為了改進中學各科教 學、訓導及行政問題,每一中學區內應組織一個中學教育研究會,共同為 改制或調整期間所易遭遇的各種問題,提出改進方案,其中,第五中學區 是由省立高雄第二女子中學負責召集學區內各中等學校共策改進,這也是 當時唯一一所負責中學教育研究會的女子中學,其它學區皆由省立中學負 78

1947 學年度第一學期,省教育當局認為各地同種類省立女子中學僅有 一校的,無須再以數字表示,於是省立臺中第一女子中學改稱省立臺中女 子中學,省立臺南第二女子中學改稱省立臺南女子中學,而在省立高雄第 二女子中學併入後,省立高雄第一女子中學也改名為省立高雄女子中學79 1949 學年度,省立虎尾女子中學曾與縣立虎尾初中合併辦理,改稱省立虎 尾中學,分男生、女生兩部,迨1950 學年度,省立虎尾中學女生部單獨設 立,改稱省立虎尾女子中學。

新生入學考試方面,彰化女子中學認為職業學校新生入學考試二學年 來均甚慎重辦理,採用試卷彌封的辦法,結果收效甚著,因而也提出如下 的考試試卷彌封辦法及表格供各校參考:(一)編號次:按照考生報名先後編 定報名號,為防止同校學生鄰座,將報名單之報名號次混亂,而另編一試

76

同註 56,P.42。

77

同註 44,P.85。

78

同註 44,P.86。

79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編,<臺灣之中學教育>,民國 37 年 12 月,P.18。

(23)

場座位號次,列表公佈俾考生對號入座,最後試卷右下角,編彌封號(並編 列號次對照表)。(二)製浮簽:試卷上貼浮簽,浮簽號次依據座位號編定,

本浮簽即代表考生姓名。(三)製彌封:於試卷封面根據考生座位表報名號彌 封號對照表編製各彌封號,將彌封號處向內摺蔽黏封,並加蓋印章。省政 府教育廳認為彰化女子中學所擬訂之新生入學考試試卷彌封辦法及表件可 行,應轉發各校參考,使入學考試制度更為完備與公平80

值此之際,大陸局勢惡化,人口大量移入臺灣,因戰爭失學來臺的青 年,由於校舍缺乏,只好在臺北市五個中學實施二部制,建國、成功、師 院附中、北一女、北二女等先後共收容四千以上學生。因此,學生升學競 爭更趨激烈,1949 年暑期招生期間,社會上傳播著流言,謂此次省立中學 的新生招考,早為若干中央大員與委員之子弟所預定,故各校為防止流弊,

本省中等學校以上之考試,一律用彌封以求公正81

表 2-2-1:戰後接收改制的女子中學一覽表 日治時期

校名

創校 時間

接收後校名 接收日期 接收之 校長

備註 臺北第三

高等女學

1897 臺灣省立臺北第二 女子中學

1945.12 鄭英勵

臺北第一 高等女學

1904 臺灣省立臺北第一 女子中學

1945.12 藍蔭鼎 暫代

後派胡琬 如接收 臺南州立

第一高等 女學校

1917 臺灣省立臺南第二 女子中學

1946.1 黃濬兼

後與第二 高女合併 為臺南第 一女子中

80

<為轉發省立彰化女子中學新生入學考試試卷彌封辦法及表格供各校參考電希查照並轉 飭知照>, 《臺灣省政府公報》38 年秋字第 47 期,民國 38 年 8 月 20 日,P.695。

81

葉龍彥,<臺灣光復初期的中等教育> (1945 ~1949),《臺北文獻直字》,108 期,民國 83

年 6 月,P.30 ~ P.31。

(24)

臺中州立 第一高等 女學校

1919 臺灣省立臺中第一 女子中學

1945.12 余麗華

臺中州立 彰化高等 女學校

1919 臺灣省立彰化女子 中學

1945.12 丑澤蘭

臺北第二 高等女學

1919 臺灣省立臺北第三 女子中學

1945.12 鄭英勵 兼任 臺南州立

第二高等 女學校

1921 臺灣省立臺南第一 女子中學

1945.12 黃濬

臺南州立 嘉義高等 女學校

1922 臺灣省立嘉義女子 中學

1946.2 許世賢 第一位臺 籍女性中 學校長 新竹州立

高等女學

1924 臺灣省立新竹女子 中學

1945.11 姜瑞鵬

高雄州立 第一高等 女學校

1924 臺灣省立高雄第一 女子中學

1945.12 陳燡 1946 年派 吳伯俊為 校長 臺北州立

基隆高等 女學校

1924 臺灣省立基隆女子 中學

1946.1 鄧世英 1946 年 4 月移交廖 碧英女士 花蓮港高

等女子學

1927 花蓮女子學校 1945.12 汪滄溟 1946 年派 虞孝昭為 首任校 長,並改 名省立花 蓮女中 高雄州立

屏東高等 女學校

1932 臺灣省立屏東女子 中學

1945.11 李志傳

臺北州立 蘭陽高等 女學校

1938 臺灣省立蘭陽女子 中學

1945.12 陳保宗

數據

表 2-1-2:1904~1944 年高等女學校學生人數表  年        別  總        數  臺  籍  生  日  籍  生  他  籍  生  1904 186  153  33  0  1905 136  37  99  0  1906 173  24  149  0  1907 186  1908 228  1909 243  1910 266  1911 277  1912 318  1913 341  1914 410  1915 455  1916 479  1917 610
表 2-3-12:1946~1949 學年度蘭陽女子中學班級數學生數表  班級數  學生數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1946 6  2  285  52  1947 7  2  320  48  1948 9  3  437  54  1949 11  4  508  109  資料來源:宜蘭縣文獻委員會,《宜蘭縣志》,卷五教育志下篇,教育設施 篇,民國 50 年 12 月,P.168          蘭陽女子中學的前身是臺北州立蘭陽高等女學校,創設於 1937 年,初 設籌備處在宜蘭農業學校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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