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
餐旅管理學系
專業實習實施守則
壹、餐旅專業實習守則
一、 學生於餐旅專業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工作時應保持良好之服務品質及維護良好校譽。
二、 學生餐旅專業實習工作以餐旅部門為主,實習生應遵照實習單位之安排,不得任意拒 絕。
三、 對待客人要時時表現親切及禮貌的態度,務使每位客人滿意。
四、 除指定地點外,不得在任何地方吸煙,行走中嚴禁吸煙及亂丟煙蒂。
五、 男性學生之頭髮留至耳根以上為限,女性學生長髮者梳理成髻,男女同學不得染髮或 挑染,並遵守實習單位各項服裝儀容之規定。
六、 不得穿著實習單位之制服外出。
七、 下班前或上班中嚴禁飲酒及賭博。(住宿實習單位宿舍者比照辦理) 八、 無實習單位之同意或放行條,任何物品不得攜出該實習單位。
九、 學生上下班進出實習單位,一律遵守該單位員工進出之規定。
十、 拾獲遺失物品時,應立即送交實習單位處理。
十一、若非公務需要,不得使用客用設施、設備 (如客用電梯、電話、洗手間、及其他相關休閒 設施等) ,應使用實習單位員工專用之設備。
十二、不得使用實習單位之營業地址為個人之通訊地址。
十三、辦公室及工作時間內不得接聽私人電話,電話限於公務接洽,長話短說,私人電話可 利用員工專用指定地區之公用電話。
十四、值勤時間內非工作上需要,不得隨意走訪其他同仁,或逗留非屬本人工作之區域。
十五、未經許可不得逗留實習單位之公共區域、大廳、餐廳或旅客樓層。
十六、學生地址或電話如有變更,應隨時報告單位主管、人事部及導師與家長。
十七、不得隨意請假或曠職,應遵守實習單位員工之請假規定。
十八、實習結束前應繳還制服及各項器物,並遵照實習單位離職員工手續辦理。
十九、學生不得私自攜帶酒類、毒品、爆裂物等危險物品進入飯店。
二十、學生於餐旅專業實習期間應以實習單位之工作為主,不得在實習單位以外之地方打工 或兼職。
二十一、實習期間應參與各區之固定集會,各區由小組長負責安排及聯絡導師及相關細節。
貳、餐旅專業實習單位儀容標準
一、女性
(一)頭髮
瀏海:瀏海長度須在眉毛 1 公分以上或用髮膠梳理瀏海以保額頭清爽。
顏色:頭髮不可挑染或染色。
髮飾:請使用大小適中、黑色及無珠飾或亮片髮飾;:請勿露出綁髮用之橡皮筋。
長髮:請將長髮梳理成髻、編成辮子或盤起以避免頸部、臉部和背部有細髮散落。
中髮:髮長未及肩者應梳理整齊,兩側頭髮不可散落遮住臉頰;髮長及肩者請依照長 髮標準。
短髮:應將雙耳露出,兩側頭髮不可散落遮住臉頰
(二)化妝:應隨時保持淡妝與口紅;口紅請選用亮紅色系列;請選擇色彩柔和,對比不強 烈的粉妝;請配戴無色隱形眼鏡等。
(三)耳環:耳朵每邊只可配戴一只耳環;請戴貼式耳環,大小勿大於耳垂;色澤以 K 金、
白金、珍珠或白鑽為主。
(四)手:
手錶:每手只可配戴一只樣式簡單及素色錶帶的手錶。
戒指:每手只可配戴一只結婚或訂婚戒指;戒指飾樣應為單環而無墜子;廚房同仁上 班不可戴戒指。
手環:上班時間只可選戴手鍊、佛珠或玉鐲其中一項飾品。
指甲:指甲長度不宜超過指尖;只擦淡色指甲油或不擦並隨時保持清潔。
(一) 服裝:名牌配戴於左胸前;並請按員工制服規定穿著。
(六)鞋子:黑色、素面之皮鞋;鞋跟依照部門員工服儀標準。
(七)絲襪:應著膚色之絲襪;廚房人員應依照部門員工服儀標準。
二、男性
(一)頭髮:頭髮必需服貼整齊,不可蓬鬆雜亂;兩側頭髮長度必須在耳上,不可覆蓋雙耳;
頭髮不可過長而碰觸衣領等。
瀏海:請梳理前額瀏海以保持額頭清爽。
顏色:頭髮不可挑染或染色。
(二)手:
手錶:每手只可配戴一只樣式簡單及素色錶帶的手錶。
戒指:每手只可配戴一只結婚或訂婚戒指;戒指飾樣應為單環而無墜子;廚房同仁上 班不可戴戒指。
手環:上班時間只可選戴手鍊、佛珠或玉鐲其中一項飾品。
指甲:指甲長度不宜超過指尖並隨時保指甲清潔。
(三)服裝:名牌配戴於左胸前;按員工規定穿著制服。
(四)鞋子:黑色、素面之皮鞋;鞋面應隨時擦拭乾淨等。
(五)襪子:請穿著單色系之深色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