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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P 內容介紹及稽核重點 (2) _ GHP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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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P 內容介紹及稽核重點 (2)

_ GHP 內容

(2)

2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0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係衛生署依食品衛生管理 法

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於 2000 年 7 月訂定

內容包括 7 章,分別為:

壹 總則

貳 食品業者良好衛生規範一般規定 參 食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規範

肆 食品工廠良好衛生規範

伍 食品物流業者良好衛生規範

陸 食品販賣業者良好衛生規範

柒 餐飲業者良好衛生規範

(3)

3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1

第二十條:食品業者衛生自主管理條文

第一項 食品業者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制度應符合 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業別,應符合中 央主

管機關所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規定。

第三項 規定食品工廠之建築及設備由衛生署會同工業 局來訂定。

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四章食品業衛生管理

(4)

4

第二十條:食品業者衛生自主管理條文 觀念改變:

 改變整個管理觀念及管理架構 。 改變強調市售產品抽驗之觀念 。

強調『源頭管理』、『自主管理』及『產 品責任保證』之基本精神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2

(5)

5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ood Hygienic Practice;GHP)

為食品業者製造、加工、調配、包裝 、運送、貯 存、

販賣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制度之 管理規定,以確保食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

 為食品業者衛生管理之最基本要求 (Basic Sanitation) 。 食品業者應落實於日常之衛生自主管理,有關硬體之廠 房設施、加工、製造、貯存、運送等,以及有關軟體之 品保制度、書面資料等,均須符合 GHP 之規定。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3

(6)

6

 本規範係依據中華民國 89 年 2 月 9 日修正公布 之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二

十條第一項之規定訂定,以作為供食品業者製造、加工、調配

、包

裝、運送、貯存、販賣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作業場所、設施衛 生及

品保制度之依據。

 其制定重點包括: 總則、食品業者良好衛生規範一般規定、食品製 造業者良好衛生規範、食品工廠良好衛生規範、食品物流業者 良好

衛生規範、食品販賣業者良好衛生規範、餐飲業者良好衛生規 範

等,其內容並參照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之食品衛生規範、美國 現行

良好作業規範、國內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與優良藥品製造標 準而

制定。

 食品業者除應符合本規範第貳章之食品業者良好衛生規範一般規定 外,並應符合第參章以後之相關專業規定。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4

(7)

7

壹、 總則:制定本規範之法源依據、目的、適用範圍與 應具

備之條件及規範用詞定義。

貳、食品業者良好衛生規範一般規定:規範所有食品業 者應

遵循之建築與設施、衛生管理等一般規定。

參、食品製造業良好衛生規範:具有工廠登記證之食品 工廠

及免辦工廠登記證之其他食品製造業除應符合 第貳章外

,並應視其所從事之專業特性符合本章有關製 程管制、

品質管制、倉儲管制、運輸管制、檢驗與量測 管制、客

訴與成品回收管制、紀錄保存之規定。

肆、食品工廠良好衛生規範 :食品工廠除應符合第貳章 及第

參章一般規定外並應符合本章之專業規定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5

(8)

8

伍、食品物流業者良好衛生規範:食品物流業者除應 符合第貳章一般規定外並應符合本章之專業 規

定。

陸、食品販賣業者良好衛生規範:食品販賣業者除應 符合第貳章一般規定外並應符合本章之專業 規

定。

 食品販賣業者應符合販賣場所之共同專業規定。

 販賣冷凍、冷藏食品、烘焙食品及畜水產品等食品販賣 業

者另應符合個別之專業規定。

柒、 餐飲業者良好衛生規範:餐飲業者除應符合第 貳

章一般規定外並應符合本章之專業規定。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6

(9)

9

• 衛生管理標準作業程序書 (參考 GHP 貳之第五點、第六點及 肆之第十五點各款)

•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參考 GHP 參之第八點及 肆之十六點各款)  

• 倉儲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參考 GHP 參之第九點)

• 運輸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參考 GHP 參之第十點)

• 檢驗與量測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參考 GHP 參之第十一 點)

• 客訴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參考 GHP 參之第十二點)

• 成品回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參考 GHP 參之第十二點)

• 文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參考 GHP 參之第十三點)

• 教育訓練標準作業程序書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7

 餐飲業者實施 GHP 至少應訂定下列 9 項作業程序書

(10)

10

 其中衛生管理標準作業程序書至少應包括下列 6 項標 準作業 (參考 GHP 貳之第五點、第六點及肆之第十五點各款及 SSO

P )

1. 建築與設施 (另應符合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之設置標準)。

2. 設備與器具之清洗衛生。

3. 從業人員衛生管理。

4. 清潔及消毒等化學物質與用具管理。

5. 廢棄物處理(含蟲鼠害管制)。

6. 衛生管理專責人員。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8

(11)

11

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至少應包括下列 8 項標 準作業 (參考 GHP 參之第八點及肆之第十六點各款及 SSOP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簡介 9

1) 採購驗收(含供應廠商評鑑 ) 2) 廠商合約審查

3) 食品添加物管理 4) 食品製造流程規劃 5) 防止交叉污染

6) 化學性及物理性危害侵入之預防 7) 半成品成品之檢驗

8) 留樣保存試驗

(12)

12

壹 GHP 之規定:

.

1.

食品作業場所之廠區環境。

2.

食品作業場所建築與設施。

3.

員工宿舍、餐廳、休息室及檢驗場所或研究室。

4.

廁所。

5.

用水衛生。

6.

洗手設施。

7.

更衣室。

貳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

.

第一章、通則:

第二章、食品工廠之基本共同標準:

第三章、專業食品工廠之生產設備、檢驗設備及基本設施 標準: 

衛生管理之建築與設施 1

(13)

13

 設計上主要著眼在:

.

如何防止微生物污染物及異物之混入。

.

保護其內部加工、包裝、貯藏的食品不受到污染。

 廠房規劃時為符合食品的安全衛生規範考慮原則:

.

應有足夠空間安裝機械設備及原料的貯存。

.

應把可能污染食品的作業區區隔、隔離。

.

應有適當照明。

.

應有適當換氣。

.

應防止有害小動物的侵入。

.

應防止微生物污染。

.

應防止產品品質惡化。

.

其他。

工廠硬體設計考量原則 1

(14)

14

 工廠設計宜考量事宜:

壹 廠房位置及主體:

.

1.

廠房之地點及環境:

2.

建築物結構:

3.

廠房面積:

工廠硬體設計考量原則 2

(15)

15

二、廠房區隔與清潔度:

1. 隔離與區隔:

2. 作業場所依清潔度不同劃分成清潔作業區、準清潔作業

區、一般作業區、緩衝區及非食品處理區等。

3. 我國食品 GMP 在廠房上的區隔要求為:

〈 1 〉凡使用性質不同之場所應個別設置或加以有效 區隔。

〈 2 〉凡清潔度區分不同之場所,應加以有效隔離及 管理。

工廠硬體設計考量原則 3

(16)

16

三、動線:

1. 動線種類:

• 作業動線 ‧物流動線

• 作業〈人〉動線 ‧廢棄物動線

• 水、氣、能源動線

2. 動線之型態

作業動線、物流動線及作業〈人〉動線:

因原物料、半成品之搬移、貯存,人之進出及作業 中之

移動都可能使作業場所污染機會增加。因此考慮 各種隔

絕物如:各種門、緩衝室、 pass way 、 pass bo

x 、

洗手消毒室等

水、氣、能源動線:

都在密閉管路中,所以微生物污染作業場所之機會 較

少 ,但空調之過慮及導管衛生要特別注意。

工廠硬體設計考量原則 4

(17)

17

廠房內部構造及設施 1

.

地面與排水:

地面應隨時清掃,保持清潔,不得有納垢、侵蝕 或積水等情形;

排水系統應完整暢通,不得有異味,排水溝應有 攔截固體廢棄物之設施,並應設置防止病媒侵入 之設施。

.

屋頂及天花板:

空調及保溫:

管路:

避免結露、長黴及剝落:

(18)

18

廠房內部構造及設施 2

.

牆壁與門窗:

材料:應保持清潔,不得有納垢、侵蝕或積水等 情形;

管制作業區:應採用非吸收性、平滑、易清洗、

不透水之淺色材料構築。應裝設能自動關閉之紗 門〈或空氣簾〉

牆腳與柱腳應有適當之弧度;窗台應和水平線成 45 度角。

.

照明設施:

光線應達到一百米燭光以上,工作台面或調理台 面應保持二百米燭光以上;

使用之光源應不致改變食品之顏色;照明設備應

襖持清潔,以避免污染食品。

(19)

19

廠房內部構造及設施 3

.

通風設施:

應有良好通風,無不良氣味,通風口應保 持清潔。

.

供水設施:

水質標準:

水源與污染源之距離:

蓄水池。

飲用水及非飲用水管路系統之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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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內部構造及設施 4

.

更衣室:

人的污染之去除:

應與食品作業場所隔離:

工作人員應有個人存放衣物之箱櫃及鞋櫃:

男女分開:

易腐敗即食性之成品工廠之更依室應與洗手消毒 室相近:

.

洗手消毒室:

管制作業區之入口處宜設置獨立隔間之洗手消毒 室。

泡鞋持或置換鞋設施。

(21)

21

廠房內部構造及設施 5

.

洗手設施:

應在適當且方便之地點設置足夠數目之洗手及乾 手設備:

備有流動自來水、清潔劑、乾手器或擦手紙巾等 設施:

洗手台及排水:

水龍頭:應能於使用時防止已清洗之手部再度遭 受污染。

於明顯之位置懸掛簡明易懂之洗手方法標示:

.

廁所:

地點應防止污染水源:

不得正面開向食品作業場所:

不得有不良氣味:

於明顯處標示『如廁後應洗手』之字樣:

(22)

22

廠房內部構造及設施 6

拾壹

.

病媒防治設施:

出入口:

窗戶:

排水口:

出風口:

截油槽〈陰井〉:

拾貳

.

機械設備之安置:

安置與清洗:

空間與排列:

(23)

23

觀念之統合 1

.

品管五要素:

設備〈 Machine 〉:

原料〈 Material 〉:

人員〈 Man 〉:

方法〈 Method 〉 :

管理〈 Management 〉 :

(24)

24

觀念之統合 2

.

5S 運動:

整理〈 Seiri 〉 :

整頓〈 Seiton 〉 :

清掃〈 Seiso 〉:

清潔〈 Seiketsu 〉:

教養〈 Shitsuke 〉:

(25)

25

食品業者唯有配合產業特性,儘速導入『降低 風險,預防食品中毒最具成效』之食品 HACC P 制度,並建立在 GHP 之基礎上確實落實執行

,藉以提昇經營管理水準,確保產品衛生安全 及品質,維護消費者飲食權益。

軟體有效之管理須建立在硬體合理之設計及規 劃上。

結論

(26)

26

THE END

 謝謝聆聽!

 敬請指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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