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普通教師特教專業增能研習─那些年特教生教我的事─情障學生 的心理諮商案例與策略分享研習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7月5日南市教特(三)字第1080792955A號 二、 目的:
(一) 增進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教師處理具情緒及行為問題學生之輔 導能力,進而確保學校三級輔導機制之輔導成效及服務品質。
(二) 建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教師聯結校內特教教師、行政人員(含 輔導人員)合作模式,並有效處理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四、研習時間:108 年 10 月 24 日(四)13:30~16:30 五、研習地點:新興國中圖書資訊大樓第一會議室
(臺南市南區新孝路 87 號) 六、研習講師:陳彥合心理師
七、參加對象:
(一) 本市各國中普通班教師及輔導人員
(二) 對此主題有興趣的特教老師,共計 50 名。
八、報名方式:
(一) 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線上報 名。
(二)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17 日額滿即止,以全國特殊教育 資訊網登錄報名為錄取原則。
(三) 錄取與否,請自行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九、參加本次研習人員請自備環保杯,全程參與者登錄研習時數 3 小時。
十、參加本次研習人員請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
十一、經費預算:教育部對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經費補助款。
十二、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 規定」敘獎。
十三、本計畫呈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