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問卷調查結果分析與討論
本章旨針對問卷調查結果加以分析和討論,在章節分配方面,係參酙 研究問題、文獻探討及問卷內容,分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及原 因、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內容、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執行情 形、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執行策略等四節,進行分析與討論。
有關研究結果分析方面,首先,分析填答者整體性意見,以瞭解所有 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相關議題看法;其次,依據填答者背 景變項不同進行差異性分析,以瞭解背景變項是否會影響填答者的填答反 應。除此之外,問卷中第一、二、三、四、五題的分析方式,將增加分析 應然面和實然面的差異情況,以瞭解目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在 理想運作和實際運作兩層面的差異情況,是否達到顯著水準。最後,則根 據文獻探討內容和問卷分析結果,進行綜合性討論及小結。
在進行綜合性討論過程中,除了討論問卷結果之呈現外,於各題討論 中,會將針對各問卷分析結果所進行的訪談,一併陳述,以茲對照。以「外 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之討論」為例,除了說明問卷調查結果 外,亦一併融合第七章訪談結果之內容,陳述訪談者對於家庭因素對其子 女可能產生的影響程度,進一步予以說明,以提出有效的解決之道。
在判斷填答者所得平均數意義時,為簡化問卷調查結果使其明白易 懂,在判斷時所運用規則如下:
1. 3.5分以上:表示非常重要、非常符合、總是做到、很有影響、經 常使用、非常有效、非常同意、非常嚴重、非常滿意。
2. 2.5分以上,未滿3.5分:表示重要、符合、經常做到、有影響、
有時使用、有效、同意、嚴重、滿意。
3. 1.5分以上,未滿2.5分:表示不重要、不符合、偶爾做到、有些 影響、很少使用、不大有效、不同意、不嚴重、不滿意。
4. 未滿1.5分:非常不重要、非常不符合、從未做到、沒有影響、從 未使用、無效、非常不同意、非常不嚴重、非常不滿意。
在分析不同背景變項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看法時,
因為年齡、學歷、學校類別等三項,研究者主要目的在瞭解填答者整體分 佈概況,而非作為問卷分析過程中填答者的背景變項,因此本章各節並不 針對這三項進行背景變項分析,只進行性別、職務別、服務單位所在地區、
學校層級、及學校規模的差異性分析。而學校規模一項,將12班以下的學 校簡稱為「小型學校」、13-48班的學校為「中型學校」、49班以上的學校 為「大型學校」,簡化文字以利於分析討論的進行。
第一節 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及原因分析與討論
在分析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現況方面,先進行全部填答者整體意見 分析後,再依據填答者背景變項不同,分析各問題所得分數排序情況及進 行差異性分析;其次,分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先進行 所有填答者整體意見分析,再進行不同背景填答者所得平均數排序及意見 差異性分析。
壹、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現況之分析
題目: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面臨下列問題的嚴重程度如何?
1. 語言溝通問題………□ □ □ □ 2. 智能發展問題………□ □ □ □ 3. 學業表現問題………□ □ □ □ 4. 學習態度問題………□ □ □ □ 5. 身心障礙問題………□ □ □ □ 6. 人際關係問題………□ □ □ □ 7. 生活常規問題………□ □ □ □ 8. 本身自信問題………□ □ □ □ 9. 文化適應問題………□ □ □ □ 10.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 □ □
本題(問卷第七題)目的在分析外籍配偶子女可能面臨的國民教育問 題情況。首先,針對整體填答者的填答反應,分析十項可能問題嚴重情況;
其次,分析不同背景填答者對十項問題的看法,及其是否會因背景變項不 同而有所差異。
一、 全體填答者意見分析
全體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現況的看法(詳如表 6-1),
得分介於 2.5 分以上而未滿 3.5 分間,屬於「嚴重」程度,計有六項問題,
依序為:
1. 學業表現。
2. 學習態度。
3. 語言溝通。
4. 本身自信問題。
5. 文化適應問題。
6.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在十個選項中,以學童智能發展問題、身心方面發展有障礙的得分最 低,屬於「不嚴重」程度。整體而言,從平均數來看,填答者對於外籍配 偶子女問題嚴重情況的看法,十項問題中有六項屬嚴重程度,但平均數得 分不高,皆介於 2.70 至 2.50。
1 非 常 不 嚴 重 2 不 嚴 重 3 嚴 重 4 非 常 嚴 重
表 6-1 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平均數一覽表
選項編號 問題類型 平均數 排序
3 學業表現問題 2.70 1
4 學習態度問題 2.66 2
1 語言溝通問題 2.61 3
8 本身自信問題 2.61 4
9 文化適應問題 2.56 5
10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2.52 6
7 生活常規問題 2.49 7
6 人際關係問題 2.48 8
2 智能發展問題 2.38 9
5 身心障礙問題 2.23 10
備註:黑色網底為平均數大於2.5分者
二、不同背景填答者意見分析
以下將分析性別、職務別、所在地區、學校層級、學校規模不同背景 填答者的意見。首先,分析填答者對十項問題所得平均數及排序的變化,
其次,分析不同背景變項是否會影響填答者的看法。
表 6-2 不同背景填答者對教育問題嚴重性的看法
背景變項 嚴重(2.5<= M <3.5) 不嚴重(1.5<= M <2.5)
男性
1. 本身自信問題 2. 學業表現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文化適應問題 5. 學習態度問題
6. 人際關係問題 7.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1. 生活常規問題 2. 智能發展問題 3.身心障礙問題 性
別
女性 1. 學業表現問題 2. 學習態度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本身自信問題
5. 文化適應問題 6.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1. 生活常規問題 2. 人際關係問題
3. 智能發展問題 4. 身心障礙問題 教育行
政人員
1. 學業表現問題 2. 學習態度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本身自信問題 5. 文化適應問題
6.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7. 人際關係問題
1. 生活常規問題 2. 智能發展問題 3.身心障礙問題
學校行 政人員
1. 學業表現問題 2. 學習態度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本身自信問題
5.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1. 文化適應問題 2. 生活常規問題
3. 人際關係問題 4. 智能發展問題
5. 身心障礙問題 職
務 別
教師
1. 語言溝通問題 2. 學業表現問題 3. 本身自信問題
4. 文化適應問題 5. 學習態度問題 6. 人際關係問題
7.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8. 生活常規問題
1. 智能發展問題 2. 身心障礙問題
直轄市 等
1. 學業表現問題 2. 語言溝通問題
3. 學習態度問題 4. 文化適應問題
5. 本身自信問題 1. 生活常規問題 2. 人際關係問題
3. 解決問題能力 情況
4.智能發展問題 5.身心障礙問題
鄉鎮
1. 學業表現問題 2. 學習態度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本身自信問題 5.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6. 文化適應問題 7. 生活常規問題
1. 人際關係問題 2. 智能發展問題 3.身心障礙問題 所
在 地 區 偏遠或
離島
1. 學習態度問題 2. 學業表現問題 3. 本身自信問題
1. 語言溝通問題 2. 智能發展問題
3. 解決問題能力 情況 4. 生活常規問題
5. 文化適應問題 6. 人際關係問題 7. 身心障礙問題 國中 1. 學業表現問題
2. 本身自信問題
3. 文化適應問題 4. 學習態度問題
5. 語言溝通問題 6.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1. 生活常規問題 2. 人際關係問題
3. 智能發展問題 4. 身心障礙問題 學
校 層
級 國小 1. 學業表現問題 2. 學習態度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本身自信問題
5. 文化適應問題 6.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1. 生活常規問題 2. 人際關係問題
3. 智能發展問題 4. 身心障礙問題 小型學
校
1. 學習態度問題 2. 學業表現問題
3. 本身自信問題 4.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1. 生活常規問題 2. 語言溝通問題
3. 文化適應問題 4. 人際關係問題
5. 智能發展問題 6. 身心障礙問題 中型學
校
1. 學業表現問題 2. 學習態度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本身自信問題
5. 文化適應問題 6.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1. 人際關係問題 2. 生活常規問題
3. 智能發展問題 4. 身心障礙問題 學
校 規 模 大型學
校
1. 學業表現問題 2. 語言溝通問題 3. 學習態度問題
4. 文化適應問題 5. 本身自信問題
6. 人際關係問題 7.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1. 生活常規問題
2. 智能發展問題
3. 身心障礙問題
備註:十項問題係依據平均數大小排列之。
(一)不同性別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2 及表 6-3 可知:不同性別填答者對這十項問題嚴重性看法大 同小異。男、女填答者皆認為問題嚴重項目,計有六項:
1. 本身自信問題 2. 學業表現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文化適應問題 5. 學習態度問題 6.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男、女填答者皆認為問題不嚴重項目計有三項,分別為:生活常規問 題、智能發展問題、身心障礙問題。另外,只有「人際關係問題」一項,
女性填答者認為不嚴重,而男性卻認為嚴重,且差異達到顯著性。
表 6-3 不同性別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認知之差異情形
問題類型 樣本類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男 286 2.66 0.69
1.語言溝通問題
女 479 2.57 0.72 1.7
男 286 2.40 0.64
2.智能發展問題
女 479 2.37 0.68 0.51
男 286 2.67 0.66
3.學業表現問題
女 479 2.71 0.72 -0.74
男 286 2.63 0.67
4.學習態度問題
女 479 2.67 0.76 -0.75
男 286 2.26 0.65
5.身心障礙問題
女 479 2.20 0.66 1.3
男 286 2.58 0.66
6.人際關係問題
女 479 2.41 0.69 3.3*
男 286 2.49 0.69
7.生活常規問題
女 479 2.47 0.76 0.37
男 286 2.68 0.65
8.本身自信問題
女 479 2.56 0.71 2.35*
男 286 2.63 0.67
9.文化適應問題
女 479 2.51 0.71 2.28*
男 286 2.55 0.68
10.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女 479 2.50 0.71 0.92
* p <.05 ** p <.01
由表6-3中可知:十項問題中,只有三項差異達到顯著水準,分別為:
人際關係問題、本身自信問題、文化適應問題,三項皆是男性比女性認為 嚴重。其中、只有人際關係問題一項,男性填答者認為「嚴重」,而女性 填答者認為「不嚴重」,差異最大。
(二)不同職務別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2 及表 6-3 中可知:不同職務填答者對這十項問題嚴重性看 法,差異性不大。從平均數分佈狀況來看,不同職務別填答者皆認為「問 題嚴重」程度者,計有:
1. 學業表現問題 2. 學習態度問題 3. 語言溝通問題 4. 本身自信問題 5. 解決問題能力情況
另外,智能發展與身心障礙兩問題,不同職務別填答者皆一致認為程 度不嚴重。
由表6-4發現:不同職務填答者對十項可能面臨教育問題嚴重性看 法,差異性不大。在十項問題中,只有三項差異達到顯著性,分別為:語 言溝通問題、人際關係問題、文化適應問題。然使用 Scheffe 事後比較發 現在統計結果上,無法呈現三個選項中不同職務別間的差異情況;造成此 一結果的原因,可能是因為 Scheffe 事後比較對差異的認定較嚴格所致。
整體而言,不同職務別填答者,對這十項可能產生的問題認知,基本上是 較為一致的。
表 6-4 不同職務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認知之差異情形
問題類型 樣本類別 樣本數 平均數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值 事後比較(Scheffe)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63 組間 0.86 2 0.43 0.85*
(2)教師 356 2.57 組內 387.49 762 0.51 1.語言溝通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67 總和 388.35 764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36 組間 0.22 2 0.11 0.24 (2)教師 356 2.4 組內 339.85 762 0.45
2.智能發展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38 總和 340.07 764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67 組間 0.6 2 0.3 0.61 (2)教師 356 2.72 組內 373.43 762 0.49 3.學業表現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65 總和 374.03 764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63 組間 1.11 2 0.55 1.06 (2)教師 356 2.69 組內 399.79 762 0.52 4.學習態度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58 總和 400.89 764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25 組間 0.67 2 0.33 0.77 (2)教師 356 2.19 組內 329.56 762 0.43 5.身心障礙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23 總和 330.22 764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52 組間 2.81 2 1.41 3.01*
(2)教師 356 2.41 組內 355.83 762 0.47 6.人際關係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55 總和 358.65 764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47 組間 0.13 2 0.07 0.12 (2)教師 356 2.47 組內 416.57 762 0.55 7.生活常規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52 總和 416.7 764
接下頁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63 組間 0.72 2 0.36 0.76 (2)教師 356 2.57 組內 362.47 762 0.48 8.本身自信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65 總和 363.19 764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6 組間 2.99 2 1.5 3.08*
(2)教師 356 2.49 組內 370.22 762 0.49 9.文化適應問題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65 總和 373.21 764
(1)學校行政人員 349 2.54 組間 0.26 2 0.13 0.27 (2)教師 356 2.5 組內 368.71 762 0.48
10.解決問題能力
情況 (3)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0 2.52 總和 368.98 764
* p <.05
(三)服務於不同地區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2 可知,從平均數排序順序來看,服務於不同地區填答者對這 十項問題嚴重性看法歧異性大。服務於直轄市等地區填答者,認為只有五 項問題嚴重,另五項不嚴重;服務於鄉鎮地區填答者,認為七項問題嚴重,
另三項問題不嚴重;服務於偏遠或離島的填答者,認為只有三項問題嚴 重,另七項問題不嚴重。
所有填答者一致認為問題嚴重項目,計有:學習態度問題、學業表現 問題、本身自信問題。皆認為問題不嚴重項目,計有:人際關係問題、智 能發展問題、身心障礙問題,其中智能發展及身心障礙兩項最不嚴重。
然進一步分析服務於不同地區填答者對各問題看法,是否會因身份別 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統計分析發現,對各項問題的看法不會因服務地 區不同而有不同看法。
(四)服務於不同層級學校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2 可知:服務於不同層級學校的填答者,對這十項問題嚴重程 度的看法一致。服務於國中、小填答者一致認為:六項問題屬嚴重程度,
另四項則不嚴重。嚴重程度問題計有:學業表現問題、本身自信問題、文 化適應問題、學習態度問題、語言溝通問題、解決問題能力情況等。針對 不嚴重的四項問題,依分數高低排序為:生活常規問題、人際關係問題、
智能發展問題、身心障礙問題。
另統計分析發現,填答者對各問題看法,並不會因為服務學校層級不 同,而有不同的看法。
(五)服務於不同規模學校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6-2服務於不同規模學校填答者所得平均數來看,對這十項問題 嚴重性看法差異性不大。從平均數分配來看,分數皆界於2.7分至2分之
續表 6-4
間,差異性不大;其中服務於不同規模學校填答者,一致認為:學習態度 問題、學業表現問題、本身自信問題、解決問題能力情況四個問題屬嚴重 程度;另外生活常規問題、智能發展問題、身心障礙問題三項問題,則不 同背景填答者一致認為不嚴重。
由表6-5中,可知位於不同規模學校填答者,對於十項外籍配偶子女 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的看法中,只有第一個選項「語言溝通問題」,差異 達到顯著性,其它問題看法則不會因填答者服務學校規模不同,而有不同 的看法。然經由 Scheffe 事後比較發現:大型學校和小型學校的差異達到 顯著,其餘各組間之差異則未達到顯著水準,且大型學校填答者較小型學 校填答者更為認同語言問題的嚴重性。
表 6-5 位於不同學校規模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認知之差異情形
問題類型 樣本類別 樣本數 平均數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值 事後比較(Scheffe) (1)小型學校 63 2.43 組間 3.39 2 1.69 3.40* (3)>(1) (2)中型學校 372 2.58 組內 352.45 706 0.50 1.語言溝通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67 總和 355.84 708 (1)小型學校 63 2.25 組間 1.23 2 0.62 1.43 (2)中型學校 372 2.37 組內 305.22 706 0.43 2.智能發展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41 總和 306.45 708 (1)小型學校 63 2.71 組間 0.02 2 0.01 0.02 (2)中型學校 372 2.7 組內 346.59 706 0.49 3.學業表現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7 總和 346.61 708 (1)小型學校 63 2.73 組間 0.32 2 0.16 0.31 (2)中型學校 372 2.65 組內 368.11 706 0.52 4.學習態度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66 總和 368.43 708 (1)小型學校 63 2.08 組間 1.34 2 0.67 1.59 (2)中型學校 372 2.23 組內 297.77 706 0.42 5.身心障礙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23 總和 299.11 708 (1)小型學校 63 2.32 組間 2.39 2 1.19 2.57 (2)中型學校 372 2.45 組內 327.94 706 0.46 6.人際關係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52 總和 330.33 708 (1)小型學校 63 2.49 組間 0.34 2 0.17 0.31 (2)中型學校 372 2.45 組內 380.26 706 0.54 7.生活常規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49 總和 380.6 708 (1)小型學校 63 2.63 組間 0.46 2 0.23 0.48 (2)中型學校 372 2.57 組內 338.17 706 0.48 8.本身自信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62 總和 338.63 708 (1)小型學校 63 2.41 組間 3.72 2 1.86 3.84*
(2)中型學校 372 2.5 組內 342.3 706 0.48 9.文化適應問題
(3)大型學校 274 2.63 總和 346.02 708 (1)小型學校 63 2.57 組間 0.22 2 0.11 0.23 (2)中型學校 372 2.51 組內 336.85 706 0.48 10.解決問題能力
情況 (3)大型學校 274 2.51 總和 337.06 708
* p <.05
整體而言,在十項可能面臨的問題中,「智能發展問題」及「身心障 礙問題」兩項平均數最低,分居第九名及第十名,屬於「不嚴重」程度。
此一結果和造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原因的統計結果一致,均認為 教育問題或產生和本身先天障礙無關。
而針對不同背景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之填答 狀況,填答者並不會因服務學校層級及所在地區等背景變項不同,而有所 差異。但是,在不同性別、職務別及學校規模方面,則有少數選項的填答 結果,會因填答者背景變項不同,而有不同看法,且達到統計上的差異顯 著性。
貳、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之分析
題目:造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相關問題的原因為何?
1.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 □ □ 2.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 □ □ 3.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 □ □ 4.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 □ □ 5.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 □ □ 6.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 □ □ 7.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 □ □ 8.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 □ □ 9.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歧視………□ □ □ □ 10.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 □ □ 11.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 □ □ 1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 □ □ 13.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 □ □ 14.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 □ □ 15.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 □ □
首先,針對問卷第六題:造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的十五項可 能原因,分析填答者的看法,以瞭解整體填答者對這些問題的看法;其次,
分析不同背景填答者對這些問題產生原因的看法,並分析填答結果是否會 受到填答者背景變項不同,而有所差異。
一、 全體填答者意見分析
造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的原因,可以分成五大因素,依 得分高低排列為:家庭、政府、社會、學校、學童因素(詳如表6-6)。茲 依序說明如下:
(一) 家庭因素: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父親和(或)母親教育 程度不佳、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二) 政府因素:政府法令不夠完備、政府政策不夠明確、政府經費支 援不足。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不 同 意 3 同 意 4 非 常 同 意
(三) 社會因素: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歧視、媒體負面報導影 響。
(四) 學校因素:教師相關知能不足、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學校親職 教育活動不足、教師時間與精力不足。
(五) 學童因素:學童先天能力不足、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從五大因素所得平均數來看,填答者「同意」這五大因素,是外籍配 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的原因。在五大因素,政府因素中三個項目(政 府法令不夠完備、政府政策不夠明確、政府經費支援不足)及家庭因素四 個項目(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父親和(或)母親教育 程度不佳、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的平均數,皆高於3分(同意)以 上。此一結果顯示:填答者對造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相關問題的原因 中,最認同政府及家庭因素所造成的影響。
若從填答者對十五項問題填答結果所得平均數個別分析,依得分高低 依序排列如下: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4.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5.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6.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7.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8.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2.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歧視。
13.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15.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上述十五項原因中,填答者不同意「學童先天能力不足」對學童可能 產生影響外,但同意另十四項原因的影響性。在學校因素方面,「教師時 間精力不足」一項,平均分數大於3分,超過學校其它因素得分甚多,值 得重視。在五大類因素的所有選項中,以來自父親和(或)母親國語及教育 程度影響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的產生,平均數得分最高;只有來自學童本身 先天能力不足的原因,不被填答者所同意;此一結果顯示出:外籍配偶子 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主要來自學童的外在環境,而非學童本身先天 問題所致。
表 6-6 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平均數統計表
因素 選項編號 選項 平均數 因素平均數
1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3.07
2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3.09
政府因素
3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3.07
3.08
4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2.78
5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2.66
6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2.76
學校因素
7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3.06
2.82
8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2.95
社會因素
9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歧視 2.77
2.86
10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3.09
11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3.07
12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3.22 家庭因素
13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20
3.14
14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2.42
學童因素
15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2.88
2.65
二、不同背景填答者意見分析
以下將分析性別、職務別、所在地區、學校層級、學校規模不同背景 填答者的意見。首先;分析填答者對十五項問題產生原因所得平均數及排 序的變化;其次,分析不同背景變項是否會影響填答者的看法。
表 6-7 不同背景填答者對五大因素看法一覽表
性別 職務別 所在地區 學校層級 學校規模
男 女 教育行 政人員
學校行
政人員 教師 直轄
市等 鄉鎮 偏遠或
離島 國中 國小 小型 學校
中型 學校
大型學 校
總 排 序 平均數 3.07 3.08 3.03 3.07 3.10 3.08 3.09 3.00 3.02 3.09 3.06 3.08 3.09 政府
因素 排序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平均數 2.86 2.79 2.84 2.83 2.80 2.84 2.80 2.72 2.82 2.81 2.78 2.79 2.85 學校
因素 排序 3 4 4 4 4 4 4 4 3 4 4 4 4 4 平均數 2.85 2.86 2.95 2.89 2.81 2.89 2.84 2.79 2.77 2.86 2.88 2.79 2.91 社會
因素 排序 4 3 3 3 3 3 3 3 4 3 3 3 3 3 平均數 3.11 3.15 3.13 3.16 3.12 3.11 3.17 3.09 3.07 3.15 3.25 3.14 3.11 家庭
因素 排序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平均數 2.67 2.64 2.66 2.68 2.62 2.65 2.67 2.54 2.55 2.67 2.64 2.63 2.65 學童
因素 排序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表 6-8 不同背景填答者對十五項原因看法一覽表
同意(2.5<= M <3.5) 不同意(1.5<= M <2.5)
性 別 男性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4.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5.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6.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7.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8.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2.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3.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14.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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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4.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5.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6.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7.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8.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2.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3.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14.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教育 行政 人員
1.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3.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4.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5.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6.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7.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8.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9.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10.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1.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2.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3.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學校 行政 人員
1.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3.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4.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5.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6.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7.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8.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2.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3.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職
務 別
教師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4.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5.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6.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7.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8.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2.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3.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直轄 市等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4.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5.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6.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7.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8.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2.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3.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鄉鎮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4.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5.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6.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7.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8.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2.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3.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所
在 地 區
偏遠 或離 島
1.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3.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4.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5.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6.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7.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8.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2.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3.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國中
1.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3.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4.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5.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6.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7.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8.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9.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0.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1.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2.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3.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14.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學 校 層 級
國小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4.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5.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6.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7.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8.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2.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3.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小型 學校
1.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4.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5.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6.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7.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8.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2.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3.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中型 學校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4.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5.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6.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7.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8.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2.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3.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 14. 歧視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學
校 規 模
大型 學校
1. 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2. 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3. 教師時間精力不足
4. 政府政策不夠明確 5. 政府經費支援不足
6.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 7.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8. 父母對子女教育不熱衷 9. 媒體負面報導影響 10. 學童後天學習不佳
11. 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 歧視
12. 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不足 13. 教師相關知能不足 14. 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
學童先天能力不足
(一)不同性別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7、6-8 可知,男、女填答者對造成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原 因的看法,大同小異。在五大因素方面,兩者均「同意」五大因素的影響
續表 6-8
性,只是在得分高低排序上有小幅的差異。在男性部分,依序為:家庭因 素、政府因素、學校因素、社會因素、學童因素;女性部分,依序為:家 庭因素、政府因素、社會因素、學校因素、學童因素;兩者皆認為家庭因 素影響性最大,學童因素影響性最小。
其次,逐一分析十五項個別原因,男、女填答者皆「同意」十四項原 因是造成學童教育表現不良的原因,但「不同意」兒童天先能力不足是造 成學童表現不良的原因,只是平均數得分高低排序有些出入。在十四項同 意的項目中,男性或女性填答者均認為「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
及「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兩項,是影響這些學童表現的最重要 原因,分居第一、二名。
進一步進行差異性考驗,發現性別不同,並不會影響填答者對各個選 項的看法。
(二)不同職務別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7、6-8 中發現,不同職務別填答者意見頗為一致。從五大因 素來看,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及教師等填答者,均同意五大因素對 子女可能產生影響,其中以家庭及政府因素所得分數最高,其次為社會、
學校及學童因素。
分析十五項個別產生原因,填答者一致「同意」十四項原因是造成學 童教育表現不良原因,但皆「不同意」兒童天先能力不足是造成學童表現 不良的原因,只是平均數得分高低排序有些出入。在填答者同意的十四項 原因中,「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 佳」、「政府政策不夠明確」三項均屬於前五名,足見不同職務者對這三項 原因的重視程度。
進一步進行差異性考驗,發現職務別不同,並不會影響填答者對各個 選項的看法。
(三)服務於不同地區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7、6-8 可知:服務於不同地區的填答者意見頗為一致—均同 意五大因素對子女可能產生的影響。其中均以家庭及政府因素所得分數最 高,其次為社會、學校及學童因素。
分析十五項個別產生原因,填答者一致「同意」十四項原因是造成學 童教育表現不良的原因,均「不同意」兒童天先能力不足是造成學童表現 不良的原因,只是平均數得分高低排序有些出入。在填答者同意的十四項 原因中,服務於不同地區的填答者,一致認為同意「父親和(或)母親教育 程度不佳」及「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兩項,是影響這些學童表
現的最重要原因,分居第一、二名。
進一步進行差異性分析發現(詳如表6-9),五項因素中亦只有社會因 素一項達到顯著,其餘的政府、學校、家庭及學童因素皆未達顯著差異。
進行 Scheffe 事後比較發現:教育行政機關人員和教師兩組填答者的填答 反應,差異達到顯著水準;顯示教育行政機關人員,對社會因素是否影響 到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的認同度,比教師還要高,而這樣的結 果也顯示出社會因素對教育行政機關所產生的影響力,超過社會因素對學 校成員的影響力。
表 6-9 不同職務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原因認知之差異情形
因素層面 樣本類別 樣本數 平均數 F 值 事後比較(Scheffe) (1)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2 2.95
(2)學校行政人員 363 2.89
社會因素
(3)教師 362 2.81
3.92* (1)>(3)
(1)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2 3.03
(2)學校行政人員 363 3.07
政府因素
(3)教師 362 3.10
1.65
(1)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2 2.84
(2)學校行政人員 363 2.83
學校因素
(3)教師 362 2.80
0.30
(1)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2 3.13
(2)學校行政人員 363 3.16
家庭因素
(3)教師 362 3.12
0.36
(1)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62 2.66
(2)學校行政人員 363 2.68
學童因素
(3)教師 362 2.62
0.35
* p <.05
(四)服務於不同層級學校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7、6-8 中發現:服務於不同層級學校填答者,意見頗為一致。
服務於國中、小填答者均一致「同意」五大因素對這些學童的影響,只是 學校和社會因素得分排序有些不同。在國中部分,依得分高低依序排列如 下:家庭因素、政府因素、學校因素、社會因素及學童因素。而國小部分,
依序為家庭因素、政府因素、社會因素、學校因素及學童因素。
分析十五項個別產生原因,填答者均「同意」其中十四項原因是造成 學童教育表現不良的原因,「不同意」兒童天先能力不足是造成學童表現 不良的原因,只是平均數高底排序有些出入。填答者持同意態度的十四項 原因中,國中、小填答者均認為「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及「父 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兩項,是影響這些學童表現的最重要原因。
進一步進行差異性考驗,發現服務學校的層級不同,並不會影響填答 者對各個選項的看法。
(五)服務於不同規模學校填答者意見分析
由表 6-7、6-8 發現:服務於不同規模學校的填答者,對於五大因素 及十五項原因的看法差異性不大。均同意這五大因素對子女可能產生的影 響,其中均以家庭及政府因素所得分數最高,其次為社會、學校及學童因 素。
分析十五項個別產生原因,填答者「同意」其中十四項原因是造成學 童教育表現不良的原因,均「不同意」兒童天先能力不足是造成學童表現 不良的原因,只是平均數得分高低排序有些出入。填答者同意的十四項原 因中,服務於不同地區的填答者,一致認為同意「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 度不佳」及「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兩項,是影響這些學童表現 的最重要原因。
進一步進行差異性分析發現,在五項因素中,只有「社會因素」一項 達到顯著,其餘政府、學校、家庭及學童等因素的差異皆未達到顯著性。
進行 Scheffe 事後比較發現:在社會因素方面,服務於大型學校和中型學 校兩組差異達到顯著水準,平均數顯示服務於大型學校填答者,對於社會 因素造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的產生,認同度較服務於中型學校填 答者來得高。
表 6-10 不同學校規模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認知差異情形
因素層面 樣本類別 樣本數 平均數 F 值 事後比較(Scheffe)
(1)小型學校 66 2.88
(2)中型學校 384 2.79
社會因素
(3)大型學校 292 2.91
3.64* (3)>(2)
(1)小型學校 66 3.06
(2)中型學校 384 3.08
政府因素
(3)大型學校 292 3.09
0.35
(1)小型學校 66 2.78
(2)中型學校 384 2.79
學校因素
(3)大型學校 292 2.85
1.03
(1)小型學校 66 3.25
(2)中型學校 384 3.14
家庭因素
(3)大型學校 292 3.11
2.58
(1)小型學校 66 2.64
(2)中型學校 384 2.63
學童因素
(3)大型學校 292 2.65
0.69
* p <.05
整體而言,不同背景填答者認為造成這些學童的教育問題,非來自學 童本身的障礙,而是來自外在環境,其中政府政策不夠明確、家庭經濟狀 況不佳、父親和(或)母親教育程度不佳、父親和(或)母親國語程度不佳、
政府法令不夠完備、政府經費支援不足、教師時間精力不足、父母對子女 教育不熱衷等八項原因,最受認同。
而依據填答者背景變項之不同,分析填答結果發現:五大因素中,只 有學校規模及職務別中有些因素,會因填答者背景變項不同而達到顯著性
差異,而性別、服務單位所在地區、學校層級等背景變項,並未達到顯著 性差異。
參、其它意見
以下將填答者在問卷中「其它」欄中,有關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及 產生原因意見整理如下:
一、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現況
針對外籍配偶子女在國民教育階段的教育問題情況,部份填答者有表 達其它意見。茲將填答者意見分別歸類如下:
(一)外籍配偶子女表現和臺灣學童差異不大
有一些填答者認為這些學童和臺灣學童的表現差異不大,並不會因為 父母的身份不同,而有影響。
1. 本班外籍配偶子女,適應及表現狀況和本國一般孩童無異。
2. 本校而言,外籍配偶之子女在學校適應上,目前並沒有很顯著的不同,若一直強調其 外籍的背景,反而有時會形成另一種潛在的歧視,造成該學生與其他人的隔閡,反而 是一種真增強。
3. 本班學生目前三十六人,有六位外籍配偶,其中四位是東南亞,二位是中國大陸。上 學期前十名中,有二位是外籍生,而其中一位還是前五名,而六位當中僅有一位屬於 剌激較少的孩子,其餘的孩子甚至表現比本國的孩子優異。
4. 其實有很多外籍配偶子女適應的很好,無須將他們標籤化。
5. 不是每個外籍配偶子女都有問題,本校有問題的是本土子女。
6. 本班這位同學自己非常努力,甚至可以教媽媽(越南)。
(二)外籍配偶子女最常遇到語言、文化等問題
部份填答者表示,目前的外籍配偶子女最常遇到的問題有語言、文 化、經濟等方面的問題。
1. 土生土長,不影響學習,本國(土)生活習慣與母語學習方面需加強。
2. 外籍配偶子女經濟條件、補救教學、語言差異、文化差異,這些都是列為首要解決的。
(三)外籍配偶子女的教育問題和配偶原生國籍有關
填答者認為父母其中一方的原生國別若與臺灣的文化、生活、經濟等 狀況相差較遠的話,對子女的教育影響就會比較大。
1. 若是大陸配偶,面臨的問題嚴重程度較小。
2. 母親若來自印尼,菲律賓、越南等地,且在當地受教育程度不高,在台有語言溝通障 礙者,可能子女後天學習較文化不利。
二、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發生原因之分析
針對這些學童教育發生原因之探討,有許多填答者認為家庭因素佔有 重要影響地位,而所有的家庭成員皆扮演重要的角色。
1. 臺灣籍夫家是否善待「外籍配偶」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全發展,「母親」的家庭地位不佳,
影響深遠。
2. 外籍配偶子女大多聰明,只是學習態度受家教影響,在語言及人際關係上,國小一、
二年級的孩子較無出現狀況。
3. 外籍配偶子女教育的問題差異性很大,而差異之原因在於原生家庭重視教育與否,或 經濟上也有相當影響,但如因外籍配偶之國籍而有所歧視,或有所優待、補助,我想 這樣就有所偏頗!因此,加強親職教育宣導家長重視教育,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4. 家長是否關心小孩的教育是最重要的。
5. 一般教育子女、複習功課的責任都落在母親身上居多,若母親本身能力有限,則子女 相對於同學之間落差程度將會拉大。
6. 外籍配偶子女教育會造成問題,通常是該家庭基本生活能力薄弱者所造成,故應重視 這根本因素的改善。
7. 外籍配偶子女並不是因智力差或先天不足,而是後天的文化、家庭經濟因素,家庭背 景認知程度差異越大,越需要包容的心,「給他魚吃,不如教他捕魚」,協助外籍新娘 自立更生,讓他能有接受教育的時間與機會,從根本教育做起,才會改善,而不是一 味的補助或加分。
8. 外籍配偶子女的教育政策應從家庭做起,落實親職教育,是更重要的課題。
除上述家庭因素扮演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外,有填答者認為:該生 生活及學習方面均正常,但因遲遲無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必須常回原 國,造成學習中斷及嚴重落後,影響整個學習意願。
肆、討論
依前述統計結果描述順序,在此分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 重性之討論、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之討論,並加列不同背 景填答者填答結果的討論。在討論過程中,除融合文獻探討及問卷調查結 果外,並加入訪談結果,以進行更深入性討論。
一、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之討論
外籍配偶子女在國民教育階段可能遇到的十項問題中,填答者認同學 業表現、學習態度、語言溝通、本身自信、文化適應、解決問題能力等六 項問題嚴重性,而不認同生活常規、人際關係、智能發展、身心障礙等四 項問題的嚴重性。
經由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填答者認為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 性不高,所有分數皆在2.5分左右。在得分超過2.5分的選項中,問題較屬 於外在能力的缺乏,如:學業表現、學習態度、語言溝通能力等,而非是 先天性障礙。此一結果,也和目前國民教育政策強調家庭教育的推動、父 母親親職教育的加強、課後輔導等努力方向相符,而非強調這些學童先天 的弱勢,認為這些學童是因為後天環境較為缺乏所致。
從統計數據分析,不嚴重的教育問題觀,顯示出目前許多研究對於外 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看法仍未有定論。經由訪談發現,受訪者 皆認為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深具個殊性,而非是整體弱勢族群。因此對 於有人主張這些學童是整體弱勢的論點,甚表不滿;受訪者認為造成大家 對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認知不同,可能原因計有:較偏頗的研究報告結 果可能誤導社會大眾視聽、大眾媒體或報章雜誌污名化結果、忽略外籍配 偶國籍所造成的個殊性。其實在文獻探討中,也有研究者(陳烘玉等,
2004:79-104)發現這些學童並非弱勢族群,因此未來我們在處理這些學 童問題時,不能先有預設立場—他們是有問題的一群,否則只是加重對他 們的污名化,和為政府政策找一個合理化的藉口。
二、不同背景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之討論
不同背景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性看法不一,會因 填答者背景變項不同,而產生些微的差異;然而不同背景的填答者均一致 認為「智能發展問題」及「身心障礙問題」不嚴重。
統計結果分析發現,對十項問題的看法,會因其性別及學校規模不 同,而有差異。其中,在性別背景變項上,雖然只有三個問題的差異性達 到顯著,但男性在各問題嚴重要性的得分(除學習態度和學業表現問題),
皆比女性填答者來得高。在學校規模方面,位於大型學校的填答者,認為 語言溝通問題屬於嚴重層級,和位於小型學校的填答者所認為不嚴重間,
差異達到顯著。
究其原因,性別對填答反應的影響,牽涉到男、女性對問題嚴重性的 認知、及對問題的瞭解及接受度,因為目前外籍配偶子女多為國小低年級 學生,而低年級教師又多為女性,男性教師較少接觸到這些學生,因此對 這些學童較不瞭解,因此易受外在訊息的影響,所以易認為這些學童的人 際關係、自信、文化適應問題較嚴重。而對於大型學校而言,因其多位於 競爭力較高的都市地區,學生接受外來刺激較多,在語言溝通上勢必比位 於較偏遠的鄉村學生發展的快速,因此一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業表現仍 未有定論之前,語言溝通問題就很容易被凸顯,而造成所得嚴重性分數較 高。
三、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之討論
造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的原因,計有五大因素,分別 為:學校、政府、家庭、社會、及學童等因素。從問卷調查結果來看,填 答者同意五大因素的影響性。其中以家庭、政府因素及學校因素中教師時 間精力不足一項影響最大,而以學童本身因素影響性最小。
調查結果發現:填答者最為認同家庭因素對這些學童所造成的影響,
和文獻探討結果相符:美國外籍配偶子女面臨的七大教育問題中,家庭因 素就佔兩項。在加拿大外籍配偶子女教育的五大問題中,家庭的經濟狀況 也是榜上有名。在臺灣,四個可能面臨的教育問題中,「經濟問題」及「得 到家庭的學業協助程度較低」等家庭因素,也是造成學生學業表現不彰的 可能原因,因此和文獻探討的結果一致。從訪談結果來看,除外籍配偶家 庭受訪者外,其餘接受訪談的對象,都認同家庭因素對這些學童的影響 性,其認為家庭因素對子女教育可能產生的影響 包括:父母教育熱衷程 度影響子女在校的教育表現、家庭經濟因素會影響到外人對其子女協助效 果、父母成長速度緩慢間接影響子女教育表現、國情文化不同影響父母對 子女教養工作。為解決上述家庭因素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性,受訪者提出 幾項解決之道,可供參酙:結合學校以外機構力量,提供學童協助;提供 學童額外學習機會,增加學習頻率;強制外籍配偶家庭成長,以嘉惠其子 女;提供經濟支援,減低家庭負擔;建立家長正確心態,積極對子女教育 付出。
在政府因素方面,美國和加拿大也有相類似的情況,如:美國政府提 供經費的不足(Anonymous, 1995: 79-80;Michael, 1994: 42-51)、加 拿大中央和地方教育經費負擔的不公平(Anonymous, 1993: 32),也被認 為是影響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的重要原因。在臺灣方面,政府在這方面 所付出的經費,因為外籍配偶子女教育議題受到重視,所以在經費上支援 足夠。
在學童因素方面,從問卷調查結果來看,在四項學校因素:學校親職 教育活動不足、學校課程設計不適合、教師相關知能不足、教師時間精力 不足中,雖然都屬於有影響程度,其中以「教師時間精力不足」得分最高,
最受填答者認同。從訪談結果來看,受訪者認為造成教師時間精力不足的 原因,計有:班級學生人數眾多,難分心照顧這些學童;班級學生程度落 差大,難予以兼顧;偏遠學校教師行政工作負擔大,難以分心處理這些學 生問題;同儕間工作份量不相等,及工作態度推拖使然;學校沒有輔導室 分擔教師工作,影響子女教育成效;學校人員已有日常工作,難有餘力在 推動其它活動。為了克服教師時間精力不足,受訪者提出一些方法以茲參 酙:尋求志工提供額外協助、轉介給輔導室統籌處理、提升教師工作熱忱、
利用減課方式、結合外在團體力量、提升家長配合程度。
而在五大因素中,以學童因素一項得分最低。反應出填答者對這些學 童教育表現的看法,認為造成他們教育表現不良原因,並非來自本身缺 陷,而是來自外在環境因素的影響。在美國、加拿大及臺灣地區,就有研 究者提出這些小孩的表現並不比一般小孩差(陳烘玉等人,2004:79-104;
Amado & Rosemary, 2001: 727-743; Beiser、Hou、Hyman & Tousignant, 2002: 220)。因此我們無法將這些學童的表現和學童本身缺陷間,劃上 等號。
從問卷填答結果來看,填答者認為學童先天及後天因素,並非是造成 教育問題的主要原因,主要因素還是來自學童本身以外的因素。正如 Bronfenbrener 的生態系統理論所主張:每一個人都不是自外於社會文化 的單獨個體,不僅受著個人與環境直接互動影響,也受到周邊各種系統相 互作用後,對個體產生的影響(楊承達、歐庭君、洪瑩潔,2004:19;廖 鳳瑞,1994;Bronfenbrenner,1979)。要解決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
應從多方面著手,尤其是以家庭因素及政府因素的重要性最受填答者肯 定,而對學童本身天賦及障礙的錯誤觀念,最不受填答者所認同。
四、不同背景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產生原因之討論 在不同背景填答者的選填反應上,結果差異不大,其中只有職務別和 學校規模差異性達到顯著。在五大因素中,只有社會因素一項會因填答者 的職務及所服務學校規模不同,而有差異性反應,但平均數皆未達3分(同 意)。
針對社會因素一項,教育行政人員認為社會因素(含媒體負面報導影 響、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子女的歧視)對這些子女的影響程度,肯定度較 教師填答者來的高。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教育行政人員和教師在處理外 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及政策層級不同;教育行政人員較屬於政策制定層 面,屬於大範圍的規劃,所受到外界的影響自然較大;而教師屬學校基層 人員,較屬於執行階段人員,對政策及問題的影響程度較小;因此外界媒 體及社會大眾的影響性,對教育行政人員而言,感受性較教師人員深刻,
因此,在填答分數上較高而且達到顯著性差異。
而對學校規模較大的學校而言,填答者也較認同社會因素對這些子女 的影響,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大型學校多位於都市,而小型學校則多位 於偏遠鄉村,所以大型學校受到外界的影響較大,對於媒體及社會大眾的 期待感受性較深所致。除上述社會因素外,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 育問題產生原因的看法,不易因背景變項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
伍、 小結
根據上述問卷調查結果及討論,歸納出數項結論:
一、 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嚴重情況中,計有學業表現、學習態度、
語言溝通、本身自信、文化適應及解決問題能力等問題,屬「嚴重」
層級;然在生活常規、人際關係、智能發展及身心障礙等四部分,屬
「不嚴重」層級。
二、 不同背景填答者對於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問題情況,看法不一。其 中教師身份填答者,認為嚴重問題項目最多,計有八項;然而所有填 答者一致認為智能發展問題及身心障礙問題不嚴重。
三、 不同背景填答者對於問題嚴重情況的看法,男性填答者對「人際關係 問題」、「本身自信問題」及「文化適應問題」等三項,看法較為負面;
而服務於大型學校者,比較認同語言溝通問題產生的可能性。
四、 家庭、政府、社會、學校及學童因素會影響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表 現,其中以家庭和政府因素影響最大。
五、 在十五項可能影響外籍配偶子女教育表現的原因中,不同背景填答者 皆同意其中十四項原因的影響性,但不同意「學童先天能力不足」一 項,對其表現的影響力。
六、 對教育問題產生原因,會因職務及學校規模背景不同有些許差異,然 而整體而言,差異性不大,其中只有「社會因素」一項,教育行政人 員及大型學校的填答者比較同意該因素所造成的影響。
第二節 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內容分析與討論
在政策內容分析方面,將分析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的重要性、
內容相關原則、內容規劃及經費負擔等四項。在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 策重要性分析方面,分析十八項可以採取政策的重要性程度及目前真正落 實情況;在政策內容相關原則方面,則分析填答者對於政策內容五大原則 的看法;在內容規劃方面,則分析填答者對不同層級政府機構的滿意程 度;最後,則是分析填答者對政策經費應由誰來負擔的看法。
在各題分析方面,首先進行全部填答者的整體意見分析,再依據填答 者背景變項不同,分析各問題所得分數的排序情況後,之後再進行各選項 的差異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