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東大學教育研究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陳志賢先生 連廷嘉先生
外籍配偶子女自我概念、學業表現與 生活適應之相關研究
研究生:何緯山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六 年六月
謝 辭
人 生 的第 一 本 論 文終 於 完成了 , 回 首 寫作歷 程 ,感恩 之 心 油然而 生 , 久久無 法 釋懷 , 要 感 恩的 人 眾多, 沒 有 他 們的協 助 與支持 , 就 不會有 此 一 論文的 出 現。
首 先 要感 謝 的 是 我的 恩 師陳志 賢 博 士 、連廷 嘉 博士, 有 他 們共同 攜 手 的指導 , 讓我 有 比 一 般研 究 生更幸 福 的 感 覺,他 們 讓我在 茫 茫 的學海 中 , 找到明 燈 ;讓 我 在 浩 瀚的 學 問中, 覓 得 駐 足之所 。 志賢恩 師 在 高、屏 兩 地 授課, 空 餘時 間 本 來 不多 , 當論文 寫 到 盲 點,需 要 求救時 , 恩 師往往 會 很 快撥出 空 餘的 時 間 來 指導 我 ,此舉 著 實 讓 我感動 不 已;廷 嘉 恩 師雖在 母 校 東大, 和 他見 面 不 多 ,但 有 好多次 都 是 恩 師主動 打 電話指 導 我 ,每次 接 到 恩師的 來 電, 我 都 有 點不 好 意思, 有 一 次 電話那 頭 傳來恩 師 的 咳嗽聲 , 恩 師還很 認 真的 指 導 我 ,那 次 有點讓 我 想 哭 的感覺 。 恩師雙 人 , 是師專 、 大 學、研 究 所同 學 , 更 是認 真 負責的 最 佳 組 合,有 他 們的指 導 真 是我人 生 最 佳的境 遇 ,恩 師 、 永 遠的 恩 師,謝 謝 您 們 !
感 謝 鄭承 昌 教 授 在論 文 計畫口 試 、 論 文口試 時 提供更 多 思 考及修 正 方 向,也 與 陳碧 雲 教 授 、鄭 燿 男教授 、 蔡 文 正校長 、 楊千儀 老 師 共同指 導 我 自編的 學 童生 活 適 應 量表 , 尤其本 校 的 楊 千儀老 師 自己正 在 苦 讀博士 班 , 卻不吝 常 常指 導 我 寫 作及 統 計方法 , 真 的 非常感 謝 她。另 外 要 感謝的 是 常 一起搭 車 上下 學 的 泓 銘、文 實,我們 三 人 號稱流 浪 三兄妹,沒 有他 們 作伴 , 屏東到 台 東這 條 路 會 更顯 漫 長
;
感 謝 陳 坤 旺校長 及 本校同 仁 從 旁協助 我 這 三年的 進 修, 讓 我 無 校務 與 課務的 後 顧 之 憂;感 謝 負責任 的 蓮 英班長 、 道 勳、明 政 及其 他 研 究 所的 同 學,幫 我 傳 達 、聯繫 很 多事項 , 讓 我免除 多 次 的舟車 之 苦; 感 謝 陳 碧雲 教 授帶領 的 全 國 各縣市 多 元文化 種 子 教師團 隊 , 協助施 測 問卷 ; 更 感 謝填 答 問卷的 國 小 高 年級同 學 ,沒有 你 們 熱情參 與 , 就不會 有 研究 結 果 出 現。最 後 要感 謝 母 親 及家 人 在背後 給 我 的 關懷, 更 感謝父 親 冥 冥中的 保 佑,讓 我 順利 完 成 論 文及 學 位,總 之 , 要 感謝的 人 實在太 多 , 千言萬 語 難 以道盡心 中的 謝 意, 僅以 這 本論文 獻給我 的家人 和 所有關 心 我 的師長 及 摯 友。
緯山 謹誌
2007、6、 28
外籍配偶子女自我概念、學業表現與 生活適應之相關研究
作者 : 何 緯山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研 究所摘 要
本 研 究旨 在 探 討 外籍 配 偶子 女 自 我 概念、 學業 表現 與生 活適應 之相 關 研究。主 要 目 的 有 五:( 一)了解 外 籍 配偶 子 女在自 我概 念、學 業表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現 況 。 (二)比較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與 本 國 籍 子女 在 自 我 概 念 、 學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差 異 情 形 。(三)比 較 不 同 背 景 變 項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其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的 差 異 情 形 。 (四)探 討 外 籍 配 偶 子 女在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三者 的 關 係 。(五)探討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現 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的 預 測 情 形 。 並 根 據 研 究 發 現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以 供 家 庭、教 育 單位 與 學 術 研究 參 考。
本 研 究採 用 問 卷 調查 法,係 以 全國 23 縣市,每縣市 一 所國 民 小 學 五 、 六年級 各 一班 學 生 為 研究 對 象,採立 意 取 樣,共取樣 1269 人,有效樣 本 為 1244 人 ,其 中 外 籍配 偶 子 女 60 人 ,大 陸 籍配 偶子 女 43 人 。調 查工具 包 括 連廷嘉 編 製的「 自 我 概念 」量 表、「 學業表 現 」量 表及 自編「 國小 學童 生 活 適應」 量 表。 依 據 所 得資 料 ,主要 運 用 描 述性統 計 、F 考驗 、 皮爾森 積 差 相關及 逐 步多 元 回 歸 分析 法 等統計 方 法 驗 證假設 。 結論如 下 :
一、外 籍 配偶 子 女 與 本國 籍 子女在 自 我 概 念有顯 著 差異, 在 學 業表現 無 顯 著 差 異, 在 生 活 適應 各 層 面 僅 學 校 適應有 呈現 顯著 差異 。
二、外 籍 配偶 子 女 的 自我 概 念會因 學 業 成 績不同 而 有差異 , 不 會因性 別 、 年級、家 庭經濟 、父 母親管 教 態度 及父母 親學 歷不 同而 有 差異 。 三、外 籍 配偶 子 女 的 學業 表 現會因 學 業 成 績不同 而 有差異 , 不 會因性 別 、
年 級 、家 庭 經 濟 、父 母 親 管 教 態 度 及父母 親學 歷不 同而 有 差異 。
四、外 籍 配偶 子 女 的 學校 適 應會因 性 別 、 學業成 績 不同而 有 差 異;文 化 適 應 則 會因 為 家 庭 經濟 狀 況 、 學 業 成 績與母 親管 教態 度不 同 而有 差異 。 五、外 籍 配偶 子 女 自 我概 念 與學業 表 現 具 有顯著 相 關。
六、外 籍 配偶 子 女 自 我概 念 與生活 適 應 具 有顯著 相 關。
七、外 籍 配偶 子 女 學 業表 現 與生活 適 應 大 部分層 面 具有顯 著 相 關。
八、外 籍 配偶 子 女 的 自我 概 念與學 業 表 現 對生活 適 應具有 預 測 力。
關鍵詞 : 外籍 配 偶 子 女、 自 我 概念 、 學 業 表現 、 生活適 應
A study of the Correlation among Selfconcept,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Life Adjust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WeiShan Ho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aims to investigating the correlation among selfconcept,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life adjust 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There are five main object ives :(1)to find out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elfconcept,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life adjust 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in elementary school. (2)comparing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wit h nat ive spouses’ children to make careful inquiry about the variat ion o f their selfconcept,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life adjust ment. (3)to make carefu l inquiry about the variat ion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s selfconcept,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life adjustment with different background variables.
(4)to realize the correlat ions among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s selfconcept,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life adjustment. (5)to employ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s selfconcept and academic achievement as variables to predict their lifeadjust ment. According to the findings of the research, so me relat ive suggestions would be proposed as references for families, the educationa l inst itutions and academic studies.
This research used the quest ionnaire survey method and the participants were including one class of 5 th grade students and a class o f 6 th grade students who study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 of 23 counties in Taiwan. We chose one elementary fro m one count y. The research selected 1269 students as purposive samples in which 1244 questionnaires were return, among which there are 60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and 43 Chinese spouses’ children. The measurement applied in this study includes “SelfConcept Scale” produced by Dr. Liang,
“Academic Achievement Scale” and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Life Adjust ment Scale” produced by myself. According to the collected data, the hypothesis of the research is verified by the statistical methods including
correlat ion and mult 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The findings of this research are illustrated as follow:
1. There i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when co mparing the degree of selfconcep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and native spouses’ children.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when co mparing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and nat ive spouses’ children. When comparing every level of life adjust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and native spouses’ children, only school adjustment shows th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2. The degree of selfconcep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is different because of the academic grade different. It won’t be different because of the sex different, grade different, family econo mic status different, and parent parent ing style different and parent educational background different.
3.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is different because of the academic grade of students different. It won’t be different because of the sex different, grade different, family economic status different, and parent parent ing st yle different and parent educational background different.
4. The schoo l adjust 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is different because of the sex and academic grade different. The culture adjust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is different because of the family economic status, academic grade and mother parent ing st yle different.
5. The degree of selfconcept and academic achieve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shows positive correlat ion.
6. The degree of selfconcept and life adjust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shows posit ive correlation.
7.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most level of life adjust ment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show positive correlat ion.
8. While predict ing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s life adjust ment,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degree of selfconcept and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 are predictable.
keywords: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Selfconcept, Academic
achievement, Life adjustment.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 機---1
第二節 研究目 的---4
第三節 待答問 題---5
第四節 名詞釋 義---5
第五節 研究範 圍 與 限制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11第一節 跨 國婚 姻 現 象 及 其子女 發 展 問 題探 討---11
第二節 自 我概 念 的 相 關 研究與 探 討 ---18
第三節 學 業表 現 的 相 關 研究與 探 討 ---28
第四節 生 活適 應 的 相 關 研究與 探 討 ---37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49第一節 研 究 架構 ---49
第二節 研 究 假設 ---50
第三節 研 究 對象 ---51
第四節 研 究 工具 ---53
第五節 實 施 程序 ---60
第六節 資 料 處理 與 分 析---63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65第一節 外籍配偶 子女 在 自我 概 念、學業 表 現與 生 活適 應的 現況 分 析----65
第二節 外 籍 配 偶 子女 與 本 國 籍 子 女 在自我 概念、學業 表現 與生活 適應 的 差 異 情 形---70
第四節 不 同 背 景 變項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在學 業表 現 的差異 情 形---78
第五節 不 同 背 景 變項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在生 活適 應 的差異 情 形---83
第六節 外 籍 配 偶 子女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表現 與生 活 適應之 相 關分析 ---93
第七節 自 我 概 念 與學 業 表 現 對 外 籍 配偶子 女生 活 適應的 預 測---9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03第一節 主 要 發現 ---103
第二節 結 論---112
第三節 建 議---115
參考文獻
---121中文 部 分---121
英文 部 分---132
附錄一 人 類 行為 的系 統 模型 圖---136
附錄二 專 家 效度 問卷 ---137
附錄三 國 小 學童 生活 適 應量 表 之專 家 效 度統計 表---145
附錄四 國 小 學童 生活 適 應調 查 問卷 ( 預試 ) ---147
附 錄五 國小 學 童 自我概 念、學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應 調 查 問卷 (正式 問卷 ) -151 附錄六 專 家 內容 效度 函 ---155
附錄七 研 究 工具 同意 書 ---156
附錄八 專 家 效度 名單 ---157
表 次
表 2-1-1 我國 近 年 來 總結 婚 對 數 登記 資 料 ---14
表 2-1-2 我 國 95 年 1 至 10 月嬰 兒 出 生狀 況 統計 ---16
表 2-3-1 屏東 縣 某 國 小 93 學 年 度 外 籍 配 偶 子女與 一般 子 女各 領域 成 績 統計 表---33
表 2-3-2 屏東 縣 某 國 小 93 學 年 度 外 籍 配 偶 子女與 一般 子 女各 年級 成 績 統 計表 ---35
表 3-3-1 研究 樣 本 學 校名 稱 及 人 數表 ---52
表 3-4-1 國小 學 童 生 活適 應 量 表 之項 目 分 析表---56
表 3-4-2 國小 學 童 生 活適 應 量 表 之因 素 分 析表---58
表 3-4-3 國小 學 童 生 活適 應 量 表 之信 度 分 析摘要 表---59
表 4-1-1 受測 學 生 自 我概 念 之 平 均數 與 標 準差摘 要 表---66
表 4-1-2 受測 學 生 學 業表 現 之 平 均數 與 標 準差摘 要 表---66
表 4-1-3 受 測 學生 生 活 適 應各 層 面 之平 均 數 與標準 差摘 要 表---67
表 4-2-1 外籍 配 偶 子 女與 本 國 籍 子女 自 我 概念、 學 業表現 與 生 活適應 差異 情形 t 檢 定 ---70
表 4-3-1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外 籍 配 偶 子女 自 我 概念差 異情 形之 F 檢 定---74
表 4-4-1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外 籍 配 偶 子女 學 業 表現差 異情 形之 F 檢 定---79
表 4-5-1 不同 性 別 的 外籍 配 偶 子 女在 生 活 適應各 層 面之差 異 比 較---84
表 4-5-2 不同 年 級 的 外籍 配 偶 子 女在 生 活 適應各 層 面之差 異 比 較---84
表 4-5-3 不同 家 庭 經 濟狀 況 的 外 籍配 偶 子 女在生 活 適應各 層 面 之差異 比較 ---85
表 4-5-4 平均 學 業 成 績不 同 的 外 籍配 偶 子 女在生 活 適應各 層 面 之差異 比較 ---86
表 4-5-5 父親 管 教 態 度不 同 的 外 籍配 偶 子 女在生 活 適應各 層 面 之差異 比較 ---87
表 4-5-6 母親 管 教 態 度不 同 的 外 籍配 偶 子 女在生 活 適應各 層 面 之差異 比 較---88
表 4-5-7 父親 學 歷 不 同的 外 籍 配 偶子 女 在 生活適 應 各層面 之 差 異 比較 ---89
表 4-6-1 自我 概 念 、 學業 表 現 與 整體 生 活 適應相 關 矩陣---93 表 4-6-2 自我 概 念 、 學業 表 現 與 生活 適 應 各層面 相 關矩陣---94 表 4-7-1 預測 變 項 的 共線 性 診 斷 分析 表 ---97 表 4-7-2 自我 概 念 與 學業 表 現 對 自我 適 應 的逐步 多 元迴歸 分 析 摘要表 --98 表 4-7-3 自 我概 念 與學 業 表 現 對 家庭適 應 的 逐步多 元 迴歸 分析 摘 要表--98 表 4-7-4 自我 概 念 與 學業 表 現 對 學校 適 應 的逐步 多 元迴歸 分 析 摘要表 --99 表 4-7-5 自我 概 念 與 學業 表 現 對 社區 適 應 的逐步 多 元迴歸 分 析 摘要表 --99 表 4-7-6 自我概 念 與學 業表 現 對 文 化適 應 的 逐步多 元 迴歸 分析 摘 要表-100 表 4-7-7 自我 概 念 與 學業 表 現 對 整體 生 活 適應的 逐 步多元 迴 歸 分析
摘 要表 ---101
圖 次
圖 2-2-1 學生 自 我 概 念的 層 次 結 構圖 ---21
圖 2-2-2 台灣 兒 童 非 學業 自 我 概 念階 層 結 構圖---22
圖 3-1-1 研究 結 構 圖 ---49
圖 3-5-1 研究 實 施 流 程圖---60
第一章 緒論
本 研 究 的 主 旨 在 了 解 我 國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生 活 上 適 應 的 問 題 , 以 及 探 討 生 活 適 應 與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等 面 向 是 否 具 有 相 關 性 。 本 章 節 將 分 成 四 小 節 :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 第 三 節 待 答 問 題 ,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 第 五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茲 分 述 如 下 :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最 近 幾 年 來 , 外 籍 配 偶 的 移 入 , 儼 然 成 為 國 內 常 態 現 象 。 據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7a)指 出,截 至 2006年 底 止,我 國 外 籍 與 大 陸 配 偶 人 數 約 達 38.4萬 人 , 其 中 外 籍 配 偶 (含 歸 化 取 得 我 國 國 籍 者 )占 34.9% , 大 陸 及 港 澳 地 區 配 偶 占 65.1% 。 而 其 所 生 之 子 女 更 是 不 在 少 數 , 如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7b)2006年 新 生 嬰 兒 中,生 母 國 籍 (地 區 )為 外 國 籍 者 占 6.75
% , 大 陸 港 澳 地 區 者 占 5.19% , 本 國 籍 者 占 88.06% 。 生 母 為 大 陸 港 澳 地 區 或 外 國 籍 者 合 占 11.94%,,亦 即 約 每 8.4名 嬰 兒 就 有 一 名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
「 把 每 一 位 孩 子 帶 上 來 」 是 九 年 一 貫 喊 得 震 天 價 響 的 教 育 改 革 目 標 , 更 是 我 們 從 事 教 育 工 作 者 責 無 旁 貸 的 重 責 大 任 。 有 許 多 的 研 究 指 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語 言 、 文 字 、 學 業 表 現 、 人 際 關 係 等 能 力 有 明 顯 的 落 差( 林 璣 萍,2004;洪 榮 正,2003;陳 姝 嫈,2004;劉 秀 燕,2003;
蔡 榮 貴、黃 月 純,2004;鍾 文 悌,2005);僅 少 部 分 的 研 究 指 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學 業 表 現、語 文 能 力、智 力 表 現 等 與 一 般 子 女 無 異( 王 瑞 壎 , 2004; 陳 湘 淇 , 2004)。 本 研 究 者 曾 於 9 3 學 年 度 以 屏 東 縣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人 數 最 多 的 一 所 國 小 為 對 象 , 針 對 全 校 855 位 學 生 的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成 績 作 統 計 , 結 果 發 現 , 一 般 子 女 在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的 各 項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數 皆 高 於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何 緯 山,2005)。整 體 而 言,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孩 童 時 期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能 力 與 一 般 子 女 相 較 , 仍 屬 於 弱 勢 。 根 據 以
上 對 於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相 關 研 究 , 其 教 育 問 題 將 是 國 家 未 來 的 教 育 政 策 所 不 可 輕 忽 的 一 環 , 若 不 加 以 關 注 與 重 視 , 勢 必 造 成 社 會 問 題 , 更 甚 者 可 能 影 響 到 族 群 的 和 諧 , 實 是 讓 人 深 深 引 以 為 憂 之 事 。
目 前 雖 然 有 關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研 究 已 累 計 許 多 篇 幅 , 但 研 究 者 認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最 根 本 的 問 題 , 首 推 生 活 適 應 。 目 前 以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生 活 適 應 相 關 問 題 為 主 題 的 研 究 , 有 以 縣 市 、 鄉 鎮 為 研 究 範 圍 如 : 林 璣 萍 ( 2004)、 陳 金 英 、 巫 昌 陽 ( 2005)、 鍾 文 悌 ( 2005)。 有 以 班 級 、 老 師 、 學 校 為 研 究 範 圍 如 : 李 怡 璇 ( 2006)、 陳 雅 雯 ( 2005)。 也 有 以 個 案 為 研 究 對 象 如 : 王 美 惠 ( 2005)、 林 盈 弟 ( 2005)。 整 體 來 說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相 關 研 究 鮮 少 有 以 全 國 為 抽 樣 範 圍 ; 究 其 原 因 , 乃 是 因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人 數 眾 多 且 分 散 全 省 各 地 , 實 取 樣 不 易 。
以 上 研 究 因 背 景 、 對 象 、 區 域 的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研 究 結 果 , 認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中 等 以 上 或 與 一 般 子 女 無 顯 著 差 異 ( 林 盈 弟 , 2005; 陳 碧 容 , 2004; 陳 雅 雯 , 2005; 鍾 文 悌 , 2005)。認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不 佳 或 與 一 般 子 女 有 顯 著 差 異 ( 陳 金 英、巫 昌 陽,2005)。 顯 然 大 部 份 的 研 究 皆 指 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生 活 適 應 是 良 好 的 。
另 外 大 部 分 有 關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的 研 究 中 , 以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為 研 究 主 題 的 如:王 美 惠( 2005)、李 怡 璇( 2006)、林 盈 弟( 2005)、
林 璣 萍 ( 2004)、 陳 雅 雯 ( 2005)、 陳 碧 容 ( 2004)。 而 以 學 校 、 家 庭 生 活 適 應 為 研 究 範 圍 如 : 陳 金 英 、 巫 昌 陽 ( 2005)、 鍾 文 悌 ( 2004)。
由 此 可 知 大 部 分 的 研 究 焦 點 都 聚 集 在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 此 乃 學 校 生 活 比 較 容 易 觀 察 、 記 錄 , 而 家 庭 的 生 活 適 應 就 少 有 研 究 ; 然 而 研 究 者 認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因 有 不 同 的 生 活 背 景 , 所 以 探 討 的 範 圍 應 加 深 加 廣 , 雖 然 國 內 尚 未 有 針 對 學 童 探 討 社 區 適 應 及 文 化 適 應 等 相 關 研 究 , 但 研 究 者 認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社 區 朝 夕 活 動 , 其 特 殊 的 身 分 背 景 , 是 否 會 造 成 社 區 人 士 的 異 樣 眼 光 , 且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有 較 多 機 會 接 觸 異 國 文 化 , 甚 至 跟 隨 去 父 母 的 母 國 , 是 故 探 討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社 區 適 應 與 文 化 適 應 更 顯 得 重 要 , 整 體 而 言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自 我 、 家 庭 、 學 校 、 社 區 與 文 化 等 方 面 的 生 活 適 應 問 題 皆 不 可 忽 視 。 而 研 究 者 為 能 更 了 解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生 活 適 應 現 況 , 本 研 究 以 個 人 、 家 庭 、
學 校 、 社 區 及 文 化 等 層 面 為 研 究 範 疇 , 並 將 研 究 範 圍 擴 大 至 全 國 23 縣 市 , 期 望 更 了 解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生 活 適 應 問 題 。
國 內 教 育 多 年 來 瀰 漫 著「 智 育 掛 帥、考 試 領 導 教 學 」的 不 良 學 風 , 學 業 表 現 被 視 為 學 生 在 學 校 適 應 良 窳 的 指 標 , 而 且 有 研 究 指 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有 顯 著 相 關 ( 陳 金 英 、 巫 昌 陽 , 2005;
鍾 文 悌,2005)。這 幾 年 是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陸 續 接 受 義 務 教 育 的 時 期,加 上 臺 灣 少 子 化 的 趨 勢 , 新 移 民 子 女 人 數 很 明 顯 地 呈 現 逆 勢 成 長 ; 教 育 部( 2007a)公 布 最 新 統 計 指 出,94 學 年 度 新 移 民 子 女 就 讀 國 小 人 數 , 有 60258 人,佔 全 國 小 學 學 生 數 3.29%,而 95 學 年 度 新 移 民 子 女 就 讀 國 小 人 數,已 達 70797 人,佔 全 國 小 學 學 生 數 3.94%, 增 加 了 0.65%;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學 校 的 比 例 逐 年 增 高 , 成 為 不 可 忽 視 的 一 群 , 他 們 的 學 業 表 現 及 在 學 校 適 應 問 題 , 值 得 加 以 探 討 。
自 我 概 念 , 是 個 人 對 自 我 的 認 知 、 看 法 及 評 價 , 是 判 斷 個 人 喜 歡 自 我 、 肯 定 自 我 、 認 識 自 我 程 度 的 標 準 。 有 些 研 究 指 出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是 有 相 關 的( 邱 霓 敏,2001;Byrne, 1998;Craven, Mclnerney & Marcsh, 2000; Van & Mertens, 2000)。 也 有 研 究 指 出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的 相 關 並 不 顯 著 ( Zeleke, 2004)。 而 據 大 部 分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自 我 概 念 與 生 活 適 應 是 有 相 關 的( 吳 慧 玲,2004;吳 麗 卿,2004;李 雅 芳 , 2004;張 進 淮 ,2003;謝 慈 容 ,2004) 。國 內 也 有 學 者 針 對 自 我 概 念 、 生 活 適 應 與 學 業 成 就 三 個 層 面 來 作 相 關 探 討 , 吳 孟 娟 ( 2006) 曾 針 對 某 一 縣 市 的 國 中 生 研 究 發 現 , 自 我 概 念 越 高 , 生 活 適 應 越 好 , 且 整 體 生 活 適 應 越 好,學 業 成 就 越 高。李 麗 花( 2002)曾 以 高 中 僑 生 為 對 象 , 研 究 發 現 , 自 我 概 念 與 生 活 適 應 有 顯 著 差 異 , 而 整 體 生 活 適 應 與 學 業 成 就 無 顯 著 相 關 。 然 以 上 研 究 均 未 探 討 國 小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 而 外 籍 配 偶 學 童 卻 面 臨 比 一 般 學 童 更 多 的 困 境( 洪 榮 正,2003)。是 故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國 小 階 段 的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相 關 性 , 是 值 得 我 們 來 關 心 與 探 討 的 。
孩 童 是 國 家 未 來 的 主 人 翁 , 帶 好 每 一 個 孩 子 , 是 我 們 教 育 改 革 的 目 標 ; 照 顧 弱 勢 族 群 , 更 是 邁 入 已 開 發 國 家 的 象 徵 指 標 ; 我 國 政 府 對 新 弱 勢 族 群 :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 研 擬 了 相 關 執 行 策 略 並 提 供 人 力 及
經 費 支 援 , 計 推 行 了 「 新 移 民 子 女 教 育 輔 導 實 施 計 畫 」、「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 關 懷 弱 勢 、弭 平 落 差 計 畫 」等( 教 育 部 ,2006)。個 人 身 為 教 育 工 作 者 及 研 究 者 , 應 與 政 府 同 心 協 力 , 發 掘 問 題 , 提 供 正 確 及 完 整 的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言 , 期 能 協 助 政 府 及 相 關 單 位 解 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所 面 臨 的 真 正 問 題 , 使 人 力 及 公 帑 能 施 予 適 當 的 地 方 , 讓 新 移 民 子 女 能 有 良 好 的 生 活 適 應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以 關 懷 、 照 顧 弱 勢 族 群 的 研 究 精 神 , 採 立 意 抽 樣 ( purposive sampling) 方 式 , 以 全 國 23 縣 市 國 民 小 學 為 母 群 , 每 縣 市 抽 樣 1 所 學 校 , 每 校 五 、 六 年 級 各 一 班 , 全 班 學 生 為 施 測 對 象 , 首 先 探 討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與 一 般 子 女 的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現 況 , 再 進 一 步 了 解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與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的 相 關 性 , 期 望 能 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未 來 生 活 有 所 助 益 。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根 據 研 究 動 機 , 本 研 究 預 定 達 到 以 下 目 的 :
一 、 了 解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現 況 。 二 、 比 較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與 本 國 籍 子 女 在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差 異 情 形 。
三 、 比 較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其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差 異 情 形 。
四、探 討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自 我 概 念、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三 者 的 關 係。
五 、 探 討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的 預 測 情 形 。
第三節 待答問題
根 據 研 究 動 機 和 研 究 目 的 ,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下 列 幾 點 :
一、目 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自 我 概 念、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情 形 為 何 ? 二 、 比 較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與 本 國 籍 子 女 在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差 異 為 何 ?
三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其 自 我 概 念 是 否 有 差 異 ? 四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其 學 業 表 現 是 否 有 差 異 ? 五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其 生 活 適 應 是 否 有 差 異 ? 六 、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相 關 情 形 為 何 ? 七 、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自 我 概 念 與 生 活 適 應 相 關 情 形 為 何 ? 八 、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學 業 表 現 與 生 活 適 應 相 關 情 形 為 何 ?
九 、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是 否 能 有 效 預 測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生 活 適 應 ?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 研 究 所 涉 及 之 重 要 名 詞 , 為 使 其 具 體 明 確 , 茲 界 定 如 下 :
一 、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
所 謂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 immigrant br ides’offspr ing), 一 般 係 指 父 親 或 母 親 , 一 人 為 本 國 籍 , 另 一 人 是 外 國 籍 所 生 之 子 女 。 本 研 究 所 稱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是 指 95 學 年 度 就 讀 全 國 23 縣 市( 不 含 金、馬 地 區 ) 的 國 民 小 學,每 縣 市 1 校,每 校 五、六 年 級 各 一 班,共 46 班 的 國 小 學 生 且 父 親 或 母 親 是 透 過 各 種 通 婚 管 道 而 進 入 台 灣 的 東 南 亞 地 區 的 外 籍 人 士 ( 包 含 來 自 印 尼 、 菲 律 賓 、 越 南 、 馬 來 西 亞 、 泰 國 、 緬 甸 、 柬 埔 寨 、 新 加 坡 等 不 含 大 陸 及 港 、 澳 地 區 ) 而 言 。
二 、 自 我 概 念 :
自 我 概 念( self concept )是 指 個 人 與 環 境 及 重 要 他 人 產 生 互 動 後,
所 衍 生 的 後 設 認 知 行 為 , 它 是 一 種 自 我 省 思 、 自 我 評 價 、 自 我 認 知 、 自 我 成 長 的 歷 程 。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自 我 概 念 , 是 指 受 試 學 童 在 連 廷 嘉
( 2004) 所 編 製 的 心 理 與 行 為 量 表 之 自 我 概 念 分 量 表 所 得 分 數 , 自 我 概 念 區 分 為 正 向 特 質 與 負 向 特 質 , 正 向 特 質 正 向 計 分 , 負 向 特 質 負 向 計 分,分 數 高 者, 屬 於 正 向 的 自 我 概 念( 自 尊 ),對 自 己 充 滿 信 心 與 希 望 、 自 我 肯 定 、 有 價 值 感 、 自 我 接 納 、 自 我 滿 意 ; 反 之 , 分 數 低 者 , 屬 於 負 向 的 自 我 概 念( 自 貶 ) ,對 自 己 與 未 來 失 望、否 定 自 己、對 自 我 價 值 感 到 懷 疑 。
三 、 學 業 表 現 :
學 業 表 現 (academic achievement)是 指 學 生 個 人 在 學 校 學 習 , 經 過 學 校 多 元 評 量 所 獲 得 的 公 平、 客 觀 的 成 績 表 現,並 在 知( 知 識 增 進 )、
情( 品 德 陶 冶 )、意( 讀 書 興 趣 )、 行( 學 習 習 慣 )等 方 面, 有 所 表 現 。 本 研 究 的 學 業 表 現 , 係 指 樣 本 在 連 廷 嘉 ( 2004) 所 編 製 的 心 理 與 行 為 量 表 之 學 業 表 現 分 量 表 所 得 分 數 , 學 校 表 現 區 分 為 正 向 特 質 與 負 向 特 質,因 本 研 究 需 要,正 向 特 質 改 為 正 向 計 分,負 向 特 質 改 為 負 向 計 分 , 分 數 高 者 屬 於 正 向 的 學 業 表 現 ( 優 異 ), 實 際 課 業 表 現 比 其 他 多 數 人 佳、對 學 校 甚 感 興 趣;反 之,分 數 低 者,屬 於 負 向 的 學 業 表 現( 低 劣 ),
有 不 好 的 學 習 習 慣 , 對 讀 書 不 感 興 趣 , 實 際 的 課 業 表 現 不 佳 。
四 、 生 活 適 應 :
生 活 適 應 ( life adjust ment ) 乃 是 個 體 與 自 我 、 他 人 、 事 物 、 環 境 及 文 化 互 動 後 , 自 我 「 心 理 刺 激 」 和 「 生 理 反 應 」 的 協 調 程 度 , 若 二 者 調 適 得 當 , 則 生 活 適 應 良 好 , 反 之 則 生 活 適 應 不 佳 。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 李 文 欽 , 2003; 林 士 翔 , 2003; 林 梅 蓉 , 2005; 凌 平 , 2001; 黃 玉 臻 , 1997 ) 及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自 編 而 成 , 再 依 據 生 態 理 論
( Bronfenbrenner,1979) 增 加 社 區 與 文 化 二 項 , 故 本 研 究 的 「 國 小 學 童 生 活 適 應 量 表 」 包 含 自 我 適 應 、 家 庭 適 應 、 學 校 適 應 、 社 區 適 應 及 文 化 適 應 五 個 層 面 , 生 活 適 應 區 分 為 正 向 特 質 與 負 向 特 質 , 正 向 特 質 正 向 計 分 , 負 向 特 質 負 向 計 分 , 總 得 分 愈 高 , 代 表 受 試 者 的 生 活 適 應 愈 佳 ; 反 之 得 分 愈 低 , 代 表 受 試 者 的 生 活 適 應 愈 不 好 。 各 分 量 表 所 測 內 涵 如 下 :
( 一 ) 自 我 適 應 : 包 括 對 自 我 的 接 受 與 情 緒 的 感 受 、 表 達 。
( 二 ) 家 庭 適 應 : 包 括 對 家 庭 的 歸 屬 感 、 家 庭 成 員 的 接 受 及 家 中 的 生 活 情 形 。
( 三 ) 學 校 適 應 : 以 學 校 生 活 為 主 , 包 括 對 老 師 、 同 儕 、 教 室 常 規 及 學 習 的 適 應 。
( 四 ) 社 區 適 應 : 包 括 對 社 區 環 境 接 受 度 、 活 動 參 與 及 與 鄰 居 的 互 動 情 形 。
( 五 ) 文 化 適 應 : 包 括 對 鄉 土 與 國 際 文 化 的 認 同 與 接 受 度 。
五 、 背 景 變 項 :
本 研 究 之 背 景 變 項 , 共 包 括 性 別 、 年 級 、 家 裡 目 前 經 濟 情 況 、 平 均 學 業 成 績 、 父 親 管 教 態 度 、 母 親 管 教 態 度 、 母 親 國 籍 、 父 親 學 歷 及 母 親 學 歷 共 九 項 。
1、 性 別 : 包 含 男 生 、 女 生 。
2、 年 級 : 包 含 國 小 五 年 級 、 六 年 級 。
3、家 裡 目 前 經 濟 情 況 :包 含 生 活 困 苦 、 普 通 、 中 等 以 上 、 富 有 。 4、 平 均 學 業 成 績 : 包 含 優 等 , 90 分 以 上 、 甲 等 , 80~89 分 、 乙
等 , 70~79 分 、 丙 等 , 60~69 分 、 丁 等 , 60 分 以 下 ( 不 含 60 分 )。
5、 父 親 管 教 態 度 : 包 含 民 主 、 權 威 、 放 任 。
6、 父 親 管 教 態 度 : 包 含 民 主 、 權 威 、 放 任 。
7、 母 親 國 籍 : 包 含 本 國 籍 、 印 尼 、 菲 律 賓 、 越 南 、 馬 來 西 亞 、 泰 國 、 緬 甸 、 柬 埔 寨 、 中 國 大 陸 、 新 加 坡 及 其 他 。
8、 父 親 學 歷 : 包 含 不 識 字 、 國 小 、 國 中 、 高 中 職 、 專 科 、 大 學 、 研 究 所 以 上 、 其 他 。
9、 母 親 學 歷 : 包 含 不 識 字 、 國 小 、 國 中 、 高 中 職 、 專 科 、 大 學 、 研 究 所 以 上 、 其 他 。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 研 究 範 圍
( 一 ) 研 究 對 象
是 以 95 學 年 度 就 讀 全 國 23 縣 市( 不 含 金、馬 地 區 )的 國 民 小 學 , 每 縣 市 1 校,每 校 五、六 年 級 各 一 班,共 46 班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 共 施 測 1269 人 , 排 除 無 效 樣 本 25 人 , 有 效 樣 本 為 1244 人 。
( 二 ) 研 究 內 容
影 響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的 因 素 很 多,本 研 究 僅 以 個 人 背 景 、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為 研 究 變 項 , 來 探 討 其 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的 影 響 。
( 三 )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首 先 採 用 文 獻 調 查 法 , 蒐 集 國 內 外 書 籍 期 刊 中 , 有 關 學 業 表 現 、 自 我 概 念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理 論 與 研 究 , 予 以 整 合 和 分 析 , 做 為 本 研 究 的 學 理 基 礎 ; 接 著 以 生 活 適 應 量 表 、 自 我 概 念 量 表 與 學 業 表 現 量 表 採 問 卷 調 查 法 獲 得 相 關 資 料 後 , 再 以 SPSS 統 計 套 裝 軟 體 加 以 統 計 分 析 , 驗 證 假 設 並 提 出 結 論 。
二 、 研 究 限 制
( 一 ) 在 研 究 推 論 上
本 研 究 係 以 全 國 23 縣 市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較 多 的 學 校,每 縣 市 1 校 , 每 校 五、六 年 級 各 一 班,共 46 班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故 研 究 結 果 是 否 能 推 論 到 其 他 地 區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 尚 待 進 一 步 的 研 究 。
( 二 ) 在 研 究 方 法 上
本 研 究 經 由 研 究 樣 本 學 童 及 其 導 師 的 協 助 , 以 問 卷 量 表 調 查 來 獲 得 學 生 背 景 變 項 、 自 我 概 念 、 學 業 表 現 及 生 活 適 應 的 資 料 , 然 而 該 班 導 師 對 於 學 童 的 填 答 能 否 加 以 說 明 清 楚 , 以 及 學 童 在 填 答 問 卷 時 是 否 能 據 實 作 答 , 對 研 究 結 果 的 正 確 性 將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
( 三 ) 在 學 業 表 現 統 計 上
本 研 究 的 學 業 表 現 , 是 由 學 生 在 問 卷 上 自 陳 , 學 生 自 己 認 為 成 績 優 劣 , 或 因 個 性 、 自 我 標 準 、 家 長 期 望 等 , 而 會 有 不 同 的 結 果 , 亦 即 同 樣 分 數 , 甲 生 與 乙 生 就 認 知 不 同 , 而 有 不 同 的 反 應 , 是 故 由 學 生 自 陳 學 業 表 現 , 僅 能 大 概 推 估 , 可 能 無 法 真 正 了 解 學 童 在 學 業 的 表 現 。
第二章 文獻探討
在 本 章 中 研 究 者 首 先 探 討 跨 國 婚 姻 現 象 及 其 子 女 發 展 問 題 探 討;接 著 探 討 自 我 概 念 的 相 關 研 究;然 後 探 討 學 業 表 現 的 相 關 研 究 ; 最 後 探 討 生 活 適 應 的 相 關 理 論 與 研 究,以 增 進 研 究 者 對 此 領 域 的 理 解 與 理 論 敏 感 度 。 茲 分 述 如 下 :
第一節 跨國婚姻現象及其子女發展 問題探討
本 節 分 三 部 分 說 明 之 , 依 序 針 對 國 際 跨 種 族 婚 姻 現 象 及 子 女 相 關 問 題 之 分 析 、 台 灣 地 區 外 籍 配 偶 現 況 分 析 、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成 長 背 景 與 現 況 進 行 探 討 如 下 :
一 、 國 際 跨 種 族 婚 姻 現象 及 子女 相 關 問 題 之 分 析
近 二 十 年 來 , 由 於 交 通 科 技 發 達 , 各 國 人 民 往 來 頻 繁 , 國 際 間 成 為 一 個 地 球 村 的 現 況 , 因 而 促 進 世 界 各 國 跨 種 婚 姻 的 產 生 , 也 就 有 雙 重 種 族 孩 子 的 問 題 。 在 以 移 民 為 主 要 人 民 主 體 的 國 家 , 例 如 美 國 , 雙 重 種 族 孩 子 數 量 更 是 多 , 因 此 引 起 更 多 廣 泛 的 研 究 與 討 論 。
根 據 美 國 統 計 局 ( U. S. Census Bureau) 於 2000 年 的 統 計 , 美 國 將 近 有 六 百 八 十 萬 的 個 體 被 認 為 擁 有 兩 個 或 更 多 種 族 。 而 對 於 擁 有 雙 重 種 族 的 少 年 來 說 , 雙 重 種 族 的 定 位 很 可 能 是 在 發 展 完 整 自 我 概 念 時 的 挑 戰 ( Tefera, 2005)。
跨 種 族 婚 姻 子 女 的 父 母 會 有 什 麼 認 知 或 是 利 用 什 麼 策 略 來 幫 助 孩 子 適 應 社 會 上 的 種 族 分 類 呢 ? 曾 有 研 究 是 以 十 對 跨 種 族 婚 姻 夫 妻 以 及 他 們 皆 超 過 九 歲 的 孩 子 為 研 究 對 象 , 這 十 對 跨 種 族 婚 姻 是 非 裔 美 國 人 和 歐 裔 美 國 人 的 組 合。這 個 研 究 有 些 重 要 發 現:父 母 皆 偏 向 美 滿 婚 姻,
而 且 和 他 們 的 雙 重 種 族 孩 子 有 健 康 的 關 係 ; 更 發 現 雙 重 種 族 孩 子 的 父 母 對 於 種 族 和 文 化 有 開 放 的 心 胸 。 另 外 , 受 訪 者 也 指 出 , 他 們 的 父 母 對 於 跨 種 族 婚 姻 和 孩 子 的 撫 育 過 程 都 是 表 現 支 持 的 態 度 。 再 者 , 雙 重 種 族 孩 子 的 父 母 並 不 覺 得 她 們 的 孩 子 是 單 一 種 族 的 , 而 是 以 非 種 族 或 是 雙 重 種 族 的 觀 點 來 看 她 們 的 孩 子 。 當 跨 種 族 婚 姻 父 母 嘗 試 和 孩 子 討 論 健 康 的 定 位 問 題 時 , 會 採 取 比 較 有 目 的 性 的 、 慎 重 的 動 作 ; 通 常 父 母 會 利 用 的 策 略 有 開 放 性 的 對 話 以 及 有 關 種 族 或 文 化 製 品 ( 包 括 書 、 娃 娃 、 電 影 、 音 樂 等 )、 事 件 、 經 驗 的 介 紹 ( Ferguson, 2004)。
跨 種 族 婚 姻 父 母 如 何 調 整 家 庭 的 定 位 , 也 是 一 項 值 得 探 討 的 問 題 , 利 用 建 設 性 的 訪 談 跨 種 族 婚 姻 夫 妻 , 得 到 以 下 的 結 果 : 跨 種 族 婚 姻 夫 妻 都 知 道 教 育 他 們 的 孩 子 雙 重 種 族 的 觀 念 是 很 重 要 的 , 會 讓 孩 子 接 觸 到 平 衡 的 家 庭 觀 點 , 而 且 為 了 幫 助 孩 子 發 展 完 整 的 個 人 定 位 , 父 母 會 傳 授 雙 方 家 庭 正 面 與 負 面 的 態 度 。 這 個 研 究 也 顯 示 出 , 社 會 上 如 何 看 待 孩 子 的 雙 重 身 分 , 以 父 母 的 角 度 會 扮 演 一 個 保 護 的 角 色 。 更 甚 者 , 當 跨 種 族 婚 姻 父 母 持 續 建 立 與 呈 現 一 個 他 們 家 庭 的 平 衡 觀 點 時 , 孩 子 會 經 歷 較 少 的 核 心 衝 突 而 調 整 好 社 會 適 應 ( Flet cher, 1998)。
而 跨 種 族 婚 姻 的 子 女 其 相 關 問 題 , 更 值 得 探 討 , 有 研 究 取 樣 以 幼 稚 園 年 齡 的 孩 子 為 對 象 , 他 們 的 父 母 都 是 多 數 種 族 和 少 數 種 族 的 跨 種 族 婚 姻 ( 白 人 西 班 牙 、 黑 人 白 人 、 亞 洲 白 人 ), 以 多 國 邏 輯 回 歸 模 型 來 分 析 ; 結 果 顯 示 這 些 多 種 族 孩 子 的 父 母 會 從 少 數 種 族 往 多 數 種 族
( 或 白 人 )移 動,不 論 是 從 性 別 、階 層 或 是 背 景 方 面 來 看( Br uns ma,
2005)。在 美 國,關 於 亞 洲 和 英 國 後 代 的 研 究 比 較 少 見,有 研 究 針 對 美 國 加 州 地 區,亞 洲 英 國 夫 妻 的 孩 子,檢 測 孩 子 們 種 族 定 位 的 問 題。結 果 顯 示 大 部 分 的 孩 子 定 位 自 己 為 英 國 人 ( Saenz, Hwang, Aquirre &
Anderso n, 1995)。
有 研 究 曾 以 六 個 雙 重 種 族 少 年 為 對 象 , 其 皆 為 歐 裔 美 國 人 和 非 裔 美 國 人 的 後 代 , 居 住 地 是 美 國 中 西 部 的 城 市 及 週 邊 郊 區 。 進 行 縱 向 與 橫 向 的 分 析 , 探 知 他 們 對 於 身 為 雙 重 種 族 意 義 的 認 知 , 尤 其 是 在 少 年 時 期 。 主 題 包 括 受 訪 者 的 : 種 族 定 位 、 少 年 經 驗 、 社 會 影 響 和 種 族 相 似 性 。 在 這 個 研 究 中 , 很 明 顯 的 , 受 訪 者 在 努 力 於 一 般 少 年 定 位 成 形
時,會 不 由 自 主 的 嘗 試 整 合 他 們 雙 重 種 族 的 身 分。在 定 位 成 形 模 式 中,
同 儕 對 於 他 們 如 何 定 位 自 己 的 影 響 是 最 大 的 。 因 此 可 以 假 定 一 個 人 的 雙 重 種 族 定 位 的 發 展 和 定 位 成 形 是 不 能 互 相 排 除 的 。 這 個 理 論 提 供 一 個 假 設 : 當 孩 子 的 雙 重 種 族 背 景 產 生 不 由 自 主 的 衝 突 時 , 介 入 處 理 應 該 是 集 中 在 幫 助 他 們 有 效 的 掌 握 一 般 定 位 成 形 的 過 程( Tefera, 2005)。
為 了 檢 測 多 種 族 少 年 的 心 理 健 康 情 形 , 以 五 個 項 目 ( 包 括 沮 喪 、 認 真 的 考 慮 自 殺 、 被 社 會 接 受 感 受 度 、 在 學 校 要 和 其 他 人 感 覺 親 近 、 參 加 課 外 活 動 ) 比 較 多 種 族 少 年 和 他 們 的 單 一 種 族 同 伴 之 間 的 差 異 。 我 們 發 現 多 種 族 少 年 比 白 人 少 年 多 經 驗 到 一 些 負 面 結 果 , 但 這 些 負 面 結 果 都 是 從 美 國 印 地 安 和 白 人 後 代 產 生 的 。 然 而 , 並 沒 有 一 致 性 的 證 據 證 明 , 多 種 族 少 年 會 比 其 他 少 數 種 族 少 年 遇 到 更 多 的 困 難 , 不 管 多 種 族 的 定 義 是 以 自 我 定 位 或 是 父 母 決 定,結 果 都 是 相 似 的 ( Campbell &
Egger lingBoeck, 2006)。
另 外 , 為 了 了 解 是 否 多 種 族 少 年 會 面 臨 到 較 大 的 危 機 , 有 研 究 比 較 多 種 族 少 年 和 三 個 少 數 種 族 少 年 之 間 的 差 異 , 並 檢 測 種 族 定 位 和 種 族 隔 離 經 驗 、 物 質 生 活 、 暴 力 行 為 這 三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 研 究 發 現 多 種 族 少 年 出 現 較 高 的 問 題 行 為 , 而 且 種 族 定 位 和 種 族 隔 離 之 間 的 關 係 被 發 現 和 這 些 問 題 行 為 有 關 ( Choi, Harachi, Gillmore & Catalano, 2006)。
近 年 來 全 球 各 國 受 到 「 人 力 資 本 」、「 智 慧 資 本 」 等 思 潮 影 響 , 兒 童 被 視 為 國 家 重 要 的 資 產 , 如 何 提 升 兒 童 的 素 質 並 給 予 孩 子 更 佳 的 成 長 空 間 , 成 為 各 國 研 究 探 討 的 重 點 , 尤 其 是 跨 種 族 婚 姻 的 子 女 , 由 於 有 文 化 背 景 、 成 長 環 境 、 語 言 風 俗 等 不 同 的 差 異 , 他 們 的 成 長 過 程 更 需 要 我 們 的 關 心 ; 由 以 上 國 外 的 研 究 顯 示 , 跨 種 族 婚 姻 的 子 女 有 出 現 較 高 的 行 為 問 題 、 情 感 問 題 等 , 間 接 影 響 其 生 活 適 應 ; 國 內 近 年 來 亦 有 較 多 的 跨 種 族 婚 姻 的 子 女 , 他 們 的 成 長 歷 程 是 值 得 我 們 關 注 的 。
二 、 台 灣 地 區 外 籍 配 偶現 況 分析
「 後 現 代 主 義 」 的 來 臨 , 拜 交 通 、 通 訊 與 資 訊 發 達 之 賜 , 創 造 了 天 涯 若 比 鄰 的 國 際 關 係 , 增 加 國 際 人 們 的 互 動 與 情 感 , 又 因 我 國 社 會
具 有 濃 厚 「 男 大 當 婚 、 女 大 當 嫁 」、「 不 孝 有 三 , 無 後 為 大 」 的 傳 統 觀 念 , 在 一 股 國 內 女 性 主 義 抬 頭 的 洪 流 中 , 部 分 台 灣 男 性 仍 保 有 「 男 人 為 尊 、 女 人 為 卑 」 的 觀 念 , 認 為 男 性 在 年 齡 、 學 歷 、 經 濟 能 力 等 都 必 須 比 女 性 高( 黃 木 蘭,2004) ,又 為 達 到「 傳 宗 接 代 」的「 歷 史 使 命 」,
不 惜 遠 赴 重 洋 , 到 東 南 亞 、 大 陸 或 其 他 地 方 , 尋 找 另 一 半 。 有 研 究 指 出 台 灣 近 年 來 為 何 外 籍 配 偶 人 數 快 速 成 長 , 探 究 其 原 因 有 : 教 育 的 普 及 、 社 會 的 開 放 , 男 女 平 等 觀 念 抬 頭 , 國 內 女 性 普 遍 具 有 就 業 能 力 , 傳 統 男 尊 女 卑 觀 念 的 式 微,勞 動 人 口 增 加,外 籍 配 偶 藉 婚 姻 移 民 等( 王 瑞 壎 , 2004; 夏 曉 娟 , 1997; 黃 木 蘭 , 2004)。
據 內 政 部 ( 2007a)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 至 2005 年 底 止 , 外 籍 配 偶 人 數 約 達 36.5 萬 人 。 其 中 外 籍 配 偶 (含 歸 化 取 得 我 國 國 籍 者 )占 35.9% , 大 陸 及 港 澳 地 區 配 偶 占 64.1% , 而 外 籍 與 大 陸 配 偶 在 我 國 總 結 婚 登 記 數 中 所 占 的 比 率, 自 2001 年 至 2005 年,每 年 均 超 過 20%,2003 年 更 高 達 31.86%( 如 表 211)。由 此 可 知, 外 籍 配 偶 人 數 正 逐 年 增 加 中 。
表 211 我 國 近 年 來 總 結 婚 對 數 登 記 資 料
單 位 : 對 : 人 : % 年 別
我 國 總 結 婚 登 記 數( 對 )
外 籍 配 偶 人 數 大 陸 及 港 澳 地 區 配 偶 人 數
外 籍 與 大 陸 配 偶 所 佔 比 率
( % )
民 國 87 年 145, 97 6 10,4 54 12,4 51 15.6 9
民 國 88 年 173, 20 9 14,6 74 17,5 89 18.6 3
民 國 89 年 181, 64 2 21,3 38 23,6 28 24.7 6
民 國 90 年 170, 51 5 19,4 05 26,7 97 27.1 0
民 國 91 年 172, 65 5 20,1 07 28,9 06 28.3 9
民 國 92 年 171, 48 3 19,6 43 34,9 91 31.8 6
民 國 93 年 131, 45 3 20,3 38 10,9 72 23.8 2
民 國 94 年 141, 14 0 13,8 08 14,6 19 20.1 4
民 國 95 年 142, 66 9 9,52 4 14,4 06 16.7 7
較 上 年 增 減
( % 或 百 分 點 ) 1.08 31. 03 1.4 6 ① 3.37
資 料 來 源 : 本 部 戶 政 司 。 註 : ① 係 為 增 減 百 分 點 。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統 計 通 報 九 十 六 第 二 週 h ttp:// sowf.m oi.g ov. t w/ st at/ week/ li st.h tm
其 實 , 跨 國 婚 姻 古 今 中 外 皆 然 , 本 無 特 別 值 得 著 墨 之 處 , 然 而 因 為 以 上 之 種 種 原 因,台 灣 自 2001 年 來 外 籍 配 偶 蜂 擁 而 至,開 始 引 起 國 人 的 重 視 與 關 心 。 他 們 大 都 來 自 開 發 中 的 東 南 亞 國 家 , 其 教 育 水 平 、 社 經 地 位 原 本 就 較 為 低 落。她 們 漂 洋 過 海 來 到 台 灣,主 要 集 中 在 以 農、
漁 業 為 主 要 經 濟 活 動 的 縣 市 , 而 這 些 地 區 的 男 性 普 遍 從 事 勞 力 密 集 的 產 業 , 且 經 濟 地 位 較 差 、 本 身 的 條 件 不 佳 ( 王 宏 仁 , 2000; 賴 建 達 , 2002)。
外 籍 配 偶 的 生 活 背 景 , 諸 如 語 言 、 習 慣 、 價 值 觀 念 、 宗 教 信 仰 等 等 , 大 都 與 本 土 有 別 , 他 們 的 平 均 學 歷 偏 低 , 其 原 生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較 差,嫁 到 台 灣 的 情 況 也 相 仿,故 稱 其 為「 新 弱 勢 族 群 」( 何 福 田,2004)。 而 外 籍 配 偶 隻 身 來 台,卻 一 方 面 要 適 應 不 同 的 生 活 習 俗、語 言 的 差 異,
另 一 方 面 要 背 負 著 相 夫 教 子 的 重 責 大 任 , 且 普 遍 存 在 有 語 言 的 溝 通 不 易 、 跨 文 化 的 調 適 、 傳 宗 接 代 與 生 計 的 負 擔 、 子 女 教 養 的 問 題 、 社 會 支 持 系 統 薄 弱、家 庭 暴 力、夫 妻 離 異、隔 代 教 養 等 問 題( 李 瑛,2006;
洪 榮 正 , 2004)。
學 歷 是 個 人 素 質 高 低 的 外 在 評 量 標 準 , 甚 至 會 影 響 下 一 代 的 學 業 表 現( 吳 宜 錞 , 2005; 邱 錦 昌 , 1995; 孫 清 山 、 黃 毅 志 , 1996; Rut h, 1994),而 外 籍 配 偶 的 學 歷 更 值 得 關 注; 王 宏 仁( 2001)認 為 跨 國 通 婚 夫 妻 , 教 育 程 度 較 低 。 何 福 田 ( 2004) 認 為 外 籍 配 偶 平 均 學 歷 偏 低 。 洪 榮 正 ( 2003) 認 為 多 年 來 , 台 灣 不 但 沒 有 吸 引 高 素 質 移 民 的 政 策 , 對 移 入 人 口 也 沒 有 一 套 完 善 輔 助 措 施,協 助 他 們 學 習 語 言、了 解 風 俗、
融 入 台 灣 社 會 。 雖 然 政 府 近 年 極 力 推 動 外 籍 配 偶 的 教 育 , 然 而 外 籍 配 偶 在 語 言 、 文 字 、 文 化 上 仍 屬 弱 勢 。
綜 合 上 述 , 外 籍 配 偶 大 都 來 自 文 化 刺 激 較 少 的 地 區 , 生 活 水 準 及 學 歷 普 遍 不 高 , 造 成 生 活 、 育 兒 等 相 關 知 能 普 遍 不 足 , 而 部 分 國 人 以 無 知 無 能 的 心 態 來 看 待 他 們 , 實 不 可 取 。 他 們 遠 嫁 台 灣 大 都 非 愛 情 因 素 , 或 因 經 濟 考 量 、 或 因 父 母 強 迫 、 或 因 移 民 所 需 , 在 沒 有 感 情 基 礎 下 又 屬 買 賣 的 婚 姻,難 有 幸 福 可 言;在 眾 多 外 籍 配 偶 中 不 幸 福 者 居 多,
而 其 中 能 忍 氣 吞 聲 的 人 , 尚 能 保 持 健 全 家 庭 , 維 繫 婚 姻 , 而 無 法 忍 受 者,則 負 氣 逃 家、離 婚 甚 至 自 殺,造 成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破 裂,時 有 所 聞 ,
家 庭 的 不 美 滿 嚴 重 影 響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身 心 靈 成 長 ; 雖 然 外 籍 配 偶 遠 嫁 台 灣,可 能 會 面 臨 以 上 之 問 題,但 這 是 多 元 的 社 會、是 國 人 的 需 求 、 是 時 代 的 產 物 , 是 故 我 們 唯 有 接 納 與 尊 重 , 發 揮 我 們 民 族 的 包 容 心 與 融 合 力 , 與 外 籍 配 偶 共 存 共 榮 。
三 、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成 長背 景 與現 況 之 探 討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 2007b) 資 料 顯 示 , 嬰 兒 生 母 非 本 國 籍 的 自 2001 年 至 2005 年 , 每 年 比 率 均 超 過 10%, 2003 年 的 比 率 更 高 達 13.37%,
亦 即 約 每 7.5 個 新 生 兒 中 就 有 一 名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 如 表 212)。
表 212 我 國 95 年 1 至 10 月 嬰 兒 出 生 狀 況 統 計
按 胞 胎 別 分 按 生 母 國 籍 分
年
( 月 )
別 單 胞 胎 雙 胞
胎
三 胞 胎 以 上
本 國 籍 大 陸 港
澳 地 區 外 國 籍
生 母 為 大 陸 港 澳 地 區 或 外 國 籍 者 比 率
( % )
逾 期 申 報 出 生 登 記
人 數
佔 出 生 登 記 比 率
( % )
民 國 8 5 年 … … … … … … … 3 7 , 3 2 8 11 .4 7
民 國 8 6 年 3 1 8 ,7 2 0 6 ,8 8 2 4 0 0… … … … 2 4 , 2 7 6 7 .4 5
民 國 8 7 年 2 6 4 ,9 1 0 6 ,2 2 1 3 1 9 2 5 7 ,5 4 6 1 3 , 9 0 4 5 .1 2 1 3 , 5 2 0 4 .9 8 民 國 8 8 年 2 7 6 ,4 3 9 6 ,7 9 8 4 2 4 2 6 6 ,5 0 5 1 7 , 1 5 6 6 .0 5 1 2 , 6 6 9 4 .4 7 民 國 8 9 年 2 9 7 ,6 5 0 7 ,2 2 6 4 3 6 2 8 2 ,0 7 3 2 3 , 2 3 9 7 .6 1 1 4 , 0 4 9 4 .6 0 民 國 9 0 年 2 5 3 ,8 9 0 6 ,2 4 6 2 1 8 2 3 2 ,6 0 8 2 7 , 7 4 6 1 0 . 6 6 1 3 , 2 2 3 5 .0 8 民 國 9 1 年 2 4 1 ,1 7 0 6 ,1 3 5 2 2 5 2 1 6 ,6 9 7 3 0 , 8 3 3 1 2 . 4 6 11 ,7 6 4 4 .7 5 民 國 9 2 年 2 2 1 ,3 6 1 5 ,4 9 8 2 11 1 9 6 ,7 2 2 3 0 , 3 4 8 1 3 . 3 7 1 0 , 6 4 8 4 .6 9 民 國 9 3 年 2 1 0 ,7 3 1 5 ,4 9 0 1 9 8 1 8 7 ,7 5 3 11 ,2 0 6 1 7 , 4 6 0 1 3 . 2 5 1 3 , 1 3 6 6 .0 7 民 國 9 4 年
1 1 0 月
2 0 0 ,3 9 2 1 6 4 ,5 3 3
5 ,3 3 5 4 ,3 9 8
1 2 7 1 0 9
1 7 9 ,3 4 5 1 4 7 ,0 6 7
1 0 , 0 2 2 8 ,3 0 1
1 6 , 4 8 7 1 3 , 6 7 2
1 2 . 8 8 1 3 . 0 0
1 6 , 3 7 8 1 3 , 0 3 4
7 .9 6 7 .7 1 民 國 9 5 年
1 1 0 月 1 6 3 ,5 4 5 4 ,4 8 4 11 8 1 4 8 ,0 7 1 8 ,7 2 5 11 ,3 5 1 11 ,9 4 1 6 , 7 9 8 9 .9 9 較 上 年 同
期 增 減
( % ) 註 :
① 係 為 增 減 百 分 點 。
0 .6 0 1 .9 6 8 .2 6 0 .6 8 5 .11 1 6 .9 8 ① 1 . 06 2 8 . 8 8 ① 2 .28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統 計 通 報 九 十 五 年 第 四 十 七 週
h t t p : / / s o w f . m o i . g o v. t w / s t a t / w e e k / li s t . h t m
而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就 學 的 表 現 及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情 形 , 值 得 關 心 與 探 討,據 教 育 部( 2007)資 料 顯 示 94 學 年 度 就 讀 國 小 的 外 籍 配 偶 學 生 人
二 年 級 11989 人 、 一 年 級 12878 人 , 合 計 53277 人 , 從 數 據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就 學 人 數 有 越 來 越 多 的 傾 向 。 有 研 究 指 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學 校 行 為 表 現 較 負 面 、 學 業 表 現 較 低 落 、 語 言 程 度 也 較 差 、 帶 有 口 音 腔 調 怕 被 取 笑 、 擔 心 會 有 標 籤 化 作 用 、 無 法 自 我 認 同 、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不 良 等 問 題 ( 何 緯 山 , 2005; 張 芳 全 , 2005; 陳 姝 嫈 , 2004;
蔡 榮 貴、黃 月 純,2004;)。有 研 究 者 探 討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在 台 灣 的 生 長 狀 況 發 現 ,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有 發 展 遲 緩 、 體 重 過 輕 、 早 產 機 率 比 較 高 的 現 象( 楊 艾 俐, 2003;劉 秀 琪,2004)。 然 洪 宜 盈( 2004)研 究 發 現 外 籍 配 偶 本 身 對 子 女 健 康 狀 況 的 影 響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反 而 是 不 健 康 的 本 國 男 子,其 子 女 健 康 狀 況 較 容 易 患 有 發 展 遲 緩、身 心 障 礙 或 重 大 傷 病。
有 研 究 指 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較 低 、 貧 困 居 多 ( 何 緯 山,2005;張 芳 全 ,2005;陳 姝 嫈,2004;劉 美 秀 ,2006)。 且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有 管 教 態 度 較 放 任 疏 忽、語 言 和 生 活 習 慣 有 障 礙、家 暴、逃 家 、 離 婚 等 婚 姻 問 題( 洪 榮 正,2003;陳 姝 嫈,2004)。據 何 緯 山、陳 志 賢 、 連 廷 嘉 ( 2006) 指 出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面 臨 經 濟 弱 勢 、 家 暴 比 例 偏 高 、 文 化 不 利 、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較 低 與 親 子 溝 通 不 良 等 困 境 , 是 故 「 新 台 灣 之 子 」 的 家 庭 生 活 值 得 我 們 來 關 心 與 協 助 。
綜 上 所 述 , 母 親 通 常 是 孩 子 的 第 一 個 楷 模 , 是 幼 兒 學 習 的 首 要 對 象 , 當 外 籍 母 親 不 能 給 孩 子 正 確 的 指 導 及 認 知 需 求 的 滿 足 時 , 將 造 成 孩 子 心 理 的 偏 差 觀 念 , 例 如 不 聽 媽 媽 的 話 、 對 媽 媽 不 尊 敬 , 相 同 的 會 對 老 師 比 較 不 尊 重 , 造 成 上 課 不 專 心 , 影 響 學 習 成 效 ; 甚 至 認 為 身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是 一 件 丟 臉 的 事 , 是 故 , 我 們 應 加 強 外 籍 配 偶 的 識 字 及 溝 通 能 力 , 並 加 強 夫 妻 雙 方 的 親 職 教 育 、 婚 姻 教 育 , 我 們 深 信 唯 有 健 全 的 家 庭 , 才 能 蘊 育 健 全 的 下 一 代 。
第二節 自我概念的相關研究與探討
本 節 將 就 自 我 概 念 之 定 義 與 影 響 因 素 、 自 我 概 念 的 分 類 、 自 我 概 念 的 相 關 理 論 及 自 我 概 念 的 相 關 研 究 加 以 探 討 , 其 內 容 詳 述 如 下 :
一 、 自 我 概 念 之 定 義 與影 響 因素 之 探 討
( 一 ) 自 我 概 念 之 定 義
「 自 我 概 念 」 是 影 響 自 我 行 為 內 化 、 自 我 意 識 外 化 的 重 要 因 素 , 一 個 人 的 言 行 舉 止 、 思 想 觀 念 甚 至 學 習 表 現 皆 受 自 我 概 念 所 控 制 , 尤 其 兒 童 時 期 的 心 智 尚 未 成 熟 , 正 是 人 格 養 成 的 重 要 階 段 ; 是 故 如 何 探 究 兒 童 的 自 我 概 念 並 輔 導 其 正 向 發 展 , 以 提 高 學 業 表 現 及 健 全 人 格 發 展 , 實 為 不 可 忽 視 之 重 要 課 題 。
人 文 心 理 學 家 Rogers 曾 對 自 我 概 念( 自 我 觀 念 )下 了 一 個 著 名 的 定 義:「 自 我、自 我 概 念 或 自 我 結 構,這 些 名 詞 係 指 由 主 詞 我 和 受 詞 我 關 係 的 知 覺 , 及 主 詞 我 或 受 詞 我 對 他 人 和 對 生 活 不 同 層 面 關 係 的 知 覺 , 再 加 上 對 這 些 知 覺 所 附 隨 的 價 值 , 一 起 合 成 的 有 組 織 的 協 調 一 致 的 概 念 性 完 形 。 這 一 完 形 雖 不 一 定 在 覺 察 中 , 卻 是 可 以 覺 察 的 , 它 是 一 流 動 的 、 變 化 的 完 形 ; 是 一 種 過 程 , 但 是 在 任 何 特 定 的 時 間 中 , 它 是 一 種 特 殊 的 實 體,至 少 可 以 透 過 Q 排 組 法 或 其 他 評 量 工 具 以 可 運 用 的 字 彙 加 以 部 分 地 確 定 」( 引 自 郭 為 藩 , 1996, 1516 頁 )。 國 內 學 者 也 曾 對 自 我 概 念 下 了 很 好 的 註 解 , 他 認 為 「 自 我 概 念 是 個 人 心 目 中 對 自 己 的 印 象,包 括 對 自 己 存 在 的 認 識,以 及 對 個 人 身 體、能 力、性 格 、 態 度 、 思 想 等 方 面 的 認 識 , 是 由 一 系 列 態 度 , 信 念 和 價 值 標 準 說 所 組 成 的 有 組 織 的 認 知 結 構 , 把 一 個 人 的 各 種 特 殊 習 慣 、 能 力 、 觀 念 、 思 想 和 情 感 組 織 聯 結 在 一 起,貫 穿 於 經 驗 和 行 為 的 一 切 方 面。」( 引 自 秦 偉 , 2005, 417 頁 )。
自 我 概 念 因 受 後 天 環 境 影 響 甚 鉅 , 其 他 有 關 自 我 概 念 的 定 義 , 大 都 與 環 境 的 互 動 相 關,惟 自 我 概 念 的 形 成,有 研 究 者 是 認 為 先 外 鑠( 環
境 )而 後 內 發( 知 覺 ), 如 吳 慧 玲( 2004)認 為 自 我 概 念 係 指 個 人 透 過 與 他 人 的 交 往 , 想 像 自 己 在 他 人 心 目 中 的 形 象 。 伍 啟 良 ( 2004) 則 認 為 自 我 概 念 是 指 個 人 由 自 己 在 環 境 中 與 生 活 週 遭 重 要 他 人 相 互 作 用 , 並 透 過 自 己 與 自 己 的 對 話 後 , 所 形 成 個 人 對 自 己 多 方 面 綜 合 的 看 法 與 評 價 。 許 瑞 縈 ( 2004) 主 張 自 我 概 念 並 非 遺 傳 而 來 , 是 個 體 與 社 會 環 境 和 重 要 他 人 發 生 交 互 作 用 後 , 所 形 成 對 自 己 的 主 觀 看 法 和 態 度 , 是 決 定 個 人 行 為 的 重 要 因 素 。 張 秋 禹 ( 2005) 認 為 是 個 體 與 外 在 環 境 互 動 後 , 如 何 認 知 自 己 的 行 為 、 能 力 、 言 語 或 態 度 等 , 個 體 可 以 由 此 知 覺 、 認 識 及 評 價 環 境 , 並 從 而 決 定 適 當 反 應 的 方 式 。
也 有 研 究 者 指 出 自 我 概 念 的 形 成 是 先 內 發 而 後 外 鑠 , 如 Robbins
( 2000) 認 為 自 我 概 念 是 以 一 種 原 子 概 念 能 力 開 始 , 因 為 內 部 感 受 器 官 機 制 和 慾 望 決 定 轉 換 機 制 而 持 續 。 蘇 訓 巧 ( 2005) 則 以 為 自 我 概 念 是 個 人 對 自 己 的 知 覺 ( 包 含 生 理 、 道 德 倫 理 、 心 理 、 家 庭 、 社 會 、 學 業 /工 作 表 現、 兩 性 /婚 姻 自 我 ), 並 透 過 與 環 境 的 互 動 和 對 事 物 的 認 知 持 續 不 斷 改 變 所 形 成 的 概 念 。
更 有 研 究 者 認 為 自 我 概 念 是 外 鑠 與 內 發 交 互 作 用 而 形 成 的 , 如 鄭 世 昌 ( 2005) 認 為 自 我 概 念 係 指 人 對 自 身 的 認 識 及 對 周 圍 事 物 關 係 的 各 種 體 驗,易 言 之,是 經 由 他 人 在 互 動 時 對 自 己 所 表 現 的 反 應 與 評 價,
而 形 成 個 人 對 自 己 的 主 觀 知 覺 與 評 價 。 林 玉 屏 ( 2005) 認 為 自 我 概 念 是 個 人 對 自 我 本 身 的 理 解 、 態 度 和 信 念 , 而 這 些 理 解 、 態 度 和 信 念 的 形 成 不 是 天 生 的 , 而 是 個 人 透 過 與 環 境 、 個 人 與 他 人 的 互 動 中 , 而 這 樣 的 模 式 也 使 得 自 我 概 念 能 在 往 後 個 人 與 外 界 互 動 中 主 動 去 做 調 整 。 綜 合 以 上 論 述,研 究 者 認 為 自 我 概 念 是 指 個 人 與 周 遭 人、事、物 、 環 境 產 生 互 動 後 , 所 衍 生 的 後 設 認 知 行 為 , 它 是 一 種 自 我 省 思 、 自 我 評 價 、 自 我 認 知 、 自 我 成 長 的 歷 程 , 是 屬 於 由 外 鑠 而 內 發 所 形 成 的 歷 程 。
( 二 ) 影 響 自 我 概 念 的 因 素
由 上 述 得 知 自 我 概 念 是 自 我 知 覺 與 後 天 環 境 的 影 響 所 形 成 的 , 而 在 自 我 知 覺 的 因 素 中,Mcgrat h( 1999)認 為 個 人 的 自 我 概 念 是 和 壓 抑
症 狀 有 關 連 。 Juan( 2000) 則 認 為 自 我 的 外 向 、 內 向 性 情 顯 示 在 自 我 概 念 中 是 有 辨 識 度 的。Robbins( 2000)認 為 自 我 概 念 與 個 人 內 在 的 監 控 系 統 的 輸 入 有 關 。 邱 霓 敏 ( 2001) 認 為 氣 質 與 自 我 概 念 是 相 關 的 。 陳 雅 雯( 2003)認 為 性 別 是 影 響 自 我 概 念 的 因 素 之 ㄧ。沈 如 瑩( 2003)
認 為 學 習 、 循 規 及 利 他 等 方 面 的 自 尊 感 與 自 我 概 念 有 密 切 的 相 關 。 許 瑞 縈 ( 2004) 認 為 體 型 與 體 質 皆 會 影 響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的 發 展 。
有 研 究 者 指 出 影 響 自 我 概 念 的 因 素 , 個 人 的 行 為 表 現 是 因 素 之 一 , 如 Van and Mertens( 2000) 認 為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之 間 的 關 係 很 豐 富 的 , 包 括 學 生 對 於 學 校 關 聯 的 認 知 以 及 自 知 努 力 付 出 的 程 度 。 Zeleke ( 2004 ) 認 為 在 低 數 學 成 就 和 高 數 學 成 就 的 學 生 中 ,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才 有 顯 著 差 異 。 邱 霓 敏 ( 2001) 也 認 為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間 有 相 關 。 鄭 世 昌 ( 2005) 認 為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的 自 我 概 念 較 普 通 學 生 低 落 。
也 有 研 究 者 認 為 後 天 環 境 是 影 響 自 我 概 念 的 主 因 , Lisa( 1998)
就 認 為 父 母 的 管 教 態 度 是 權 威 和 開 放 , 對 孩 子 的 自 我 概 念 影 響 很 大 。 Chung ( 2001 ) 認 為 族 群 的 因 素 , 會 影 響 原 住 民 女 孩 的 自 我 概 念 。 陳 雅 雯 ( 2003) 認 為 年 級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對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自 我 概 念 有 顯 著 影 響 。 張 進 淮 ( 2003) 認 為 家 庭 結 構 與 轉 學 也 是 影 響 自 我 概 念 的 因 素 , 他 的 研 究 發 現 雙 親 的 原 住 民 學 童 之 自 我 概 念 比 單 親 的 學 童 高 , 轉 學 生 之 自 我 概 念 較 非 轉 學 生 差 。 吳 慧 玲 ( 2004) 研 究 單 親 學 生 中 認 為 親 子 關 係 越 高 , 自 我 概 念 越 高 。 林 玉 屏 ( 2005) 認 為 施 予 生 命 教 育 課 程 有 助 國 小 學 生 自 我 概 念 的 增 進 。 蘇 訓 巧 ( 2005) 在 針 對 聽 障 成 人 的 研 究 中 發 現 父 母 皆 為 聽 障 者 之 聽 障 成 人 的 自 我 概 念 優 於 父 母 皆 為 正 常 聽 人 的 聽 障 者 。
綜 合 上 述 , 從 學 童 本 身 、 家 庭 、 學 校 、 社 區 周 遭 的 人 、 事 、 物 、 環 境 都 是 影 響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的 因 素 , 學 童 本 身 因 素 包 括 : 性 別 、 年 齡、智 力、外 貌、健 康、言 行 舉 止、觀 念 理 想 等。家 庭 因 素 則 包 括 : 父 母 學 歷 、 父 母 教 養 態 度 、 父 母 職 業 、 子 女 人 數 、 社 經 背 景 、 家 庭 型 態 、 親 子 關 係 、 居 住 環 境 等 。 學 校 因 素 則 包 括 師 生 互 動 、 同 儕 關 係 、 學 業 表 現 、 學 校 設 施 、 學 校 文 化 、 年 級 、 學 校 地 理 位 置 等 。 社 區 因 素
則 有 社 區 環 境 、 社 區 文 化 、 社 區 位 置 、 社 區 與 學 校 的 互 動 等 。 是 故 昔 日 的 修 身 齊 家 、 良 師 益 友 、 孟 母 三 遷 等 皆 是 前 人 重 視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的 最 佳 寫 照 , 時 至 瞬 息 萬 變 的 今 日 , 更 應 仿 效 。
二 、 自 我 概 念 的 分 類
自 我 概 念 的 分 類 , 眾 說 紛 紜 , 以 國 外 學 者 而 言 , James 在 「 心 理 學 原 理 」(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 1890)一 書 中 曾 指 出, 自 我 的 個 體 乃 是 由 身 體 我 ( body image )、 社 會 我 ( social self ) 及 人 格 我
( self ident it y) 三 個 部 分 所 組 成 ; 最 低 層 為 身 體 我 , 是 指 對 自 己 身 體 及 其 生 理 需 要 的 認 定 ; 上 一 層 為 社 會 我 , 是 指 對 個 人 在 社 會 生 活 中 所 擔 任 諸 種 角 色 的 認 定 ; 最 上 一 層 為 人 格 我 , 是 對 某 些 信 念 、 理 想 與 價 值 體 系 的 認 定 ( 引 自 郭 為 藩 , 1996, 11 頁 )。 Hilgard( 1949) 則 將 自 我 分 成 「 客 體 的 自 我 」( The selfasobject ) 及 「 過 程 的 自 我 」( The selfasprocess)( 引 自 郭 為 藩 , 1996, 7 頁 )。
而 國 內 學 者 張 春 興 ( 1994), 則 將 自 我 概 念 分 成 與 學 業 表 現 有 關 的 自 我 概 念 與 學 業 表 現 無 關 的 自 我 概 念 兩 類 , 如 圖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