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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
一、緣起: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即將於 108 學年度正式實施,為推動新 課綱以培育學生具核心素養能力之課程與教學,並鼓勵優秀教師利用課餘 時間自發性投身於翻轉教育之實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 署)特訂定「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期鼓 勵具有翻轉教學經驗之優秀教師,致力於教學經驗傳承和教育創新之推展。
二、目的:
(一) 建立專案教師服務制度,鼓勵具有翻轉教學能力之優秀正式教師,
協助國民中小學進行教育創新,並擴展個人教育視野。
(二) 鼓勵具有翻轉教學能力之優秀正式教師至學校從事教學示範,或藉 由工作坊或研習協助教師增能,增進全國國民中小學教師之教學交 流與經驗傳承。
三、辦理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辦理期程:自 108 年 8 月 1 日至 109 年 7 月 31 日止。
五、專案教師申請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 教師,且具備下列各款規定者,得提出申請。
(一) 具有「翻轉教學」能力。
(二) 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 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三) 具有帶領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能力。
(四) 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 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六、 專案教師任務:依據受訪學校邀約之主題,至受訪學校提供課程與教 學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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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協助指導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型塑團隊合作及學習氛圍。
(二) 帶動課程設計及發展,精進教師專業知能。
(三) 協助推展創新教學策略,活化及翻轉教學。
(四) 提供課程教學模組予該校教師參考使用。
七、 專案教師聘期以一學年為原則,本署得視各專案教師之表現情形予以 續聘,每次續聘之聘期為一學年。
八、 獎勵及補助:
(一) 本計畫預計選聘專案教師 1-3 人。
(二) 專案教師可獲得下列補助及獎勵
1. 專案教師之出勤,依校內規定辦理;執行專案任務之差旅、住宿費,
依本署相關規定辦理。
2. 減授全學年基本授課節數、校內不排課且不擔任行政及導師職務,
以執行專案任務。減課補助以全職代理教師經費新臺幣(以下同)65 萬元計,由本署專案補助。
3. 專案教師服務每滿一學年且考核成績優良,得從優函請各直轄市政 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予以獎勵;服務滿二學年且經評選績優者,
得由本署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
(三) 專案教師服務學校可獲得下列補助及獎勵 1. 依規定聘任全職代理教師之經費 65 萬元。
2. 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相關活動經費,每學年以 5 萬元為限【依教育 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九、 受訪學校申請專案教師入校輔導方式:
(一) 受訪學校可於本署專案教師服務網站登錄預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 點,每校每學期至多 2 次,每次至多 2 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 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為主。
(二) 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如交通不利之學校,請適時提 供入校交通、膳宿協助;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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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優先錄取,本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 校輔導。
十、 其他規範事項
(一) 專案教師應遵行下列規定
1. 專案教師以入校輔導教師教學專業發展為主要任務,爰須於獲本署 聘任後提出新學年度入校輔導計畫,並由本署函請各直轄市政府教 育局及各縣(市),轉知學校或教師自由邀約入校進行教學專業輔導。
2. 專案教師每月執行專案任務時間為 12-15 天,由學校或教師逕邀入 校進行教學專業輔導服務,其餘時間須參與本署中央輔導團核心研 究教師培訓工作坊,並研發設計課程教學模組、講義、練習題,放 置「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以下簡稱 CIRN)」
網站,提供教師參考使用。至於參與中央輔導團核心研究教師工作 坊之時程表,由本署另定。
3. 專案教師須於每學期結束時,提交成果報告,提供本署辦理各項課 程發展及精進教學之相關參考。
4. 專案教師至受訪學校教學輔導,不得支領額外鐘點費。
5. 專案教師須記錄每次工作事項,紀錄內容應包括:
(1)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2) 教學經驗傳承工作,例如備課、觀課、課程設計與發展、協同教 學、活化教學或創新教學示範等事項。
(3) 自我省思。
6. 依據每次工作紀錄表彙整成每季工作報告,上傳至 CIRN 網站。
(二) 原服務學校之行政協助:專案教師差勤由原服務學校協助管理,並 支給專案教師薪資。
十一、 本案計畫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國中小組業務承辦人。
(一) 聯絡電話:(02)7736-7447。
(二)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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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
專案教師工作紀錄表
工作紀錄
專案教師姓名:
申請學校: 主 題:
訪視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摘要
二、教學經驗傳承工作摘要(例如備課、觀課、課程設計與發展、協同教學、
活化教學或創新教學示範等事項):
三、自我省思: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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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
專案教師每季工作報告
專案教師姓名:
紀錄時間: 年 月至 年 月
工作項目內容 次數
1. 學校/教師專業社群 2. 教學經驗傳承工作摘要
(1) 備課、觀課 (2) 課程設計與發展 (3) 協同教學
(4) 活化教學或創新教學示範 (5) 其他
3. 其他( )
(請自行增修工作項目內容)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