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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以「義利」辨王霸的延續──楊時、唐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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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義利之異辨王霸

兩宋王霸思想的心性觀點,自王安石發端,由「心術」的重視,逐步衍為義、

利關係的討論。這個轉捩點,隱藏在變法興利以富國強兵的理念與保守人士(本 文稱為舊黨)思想、利益所產生的衝突間,於是宋代王霸之辨,便由心術的表層 差異,深化為「義」、「利」的實質論述,而理學家亦於義利交論中,逐步完構其 思想體系,二程便是這一階段的代表人物。職是,本章擬由變法引起的爭論出發,

深掘相關歷史背景下所形構的義、利論述內涵,並進一步以二程為核心,試探宋 代王霸思想繼王安石明揭「心術」後,於心性脈絡上的再發展;最後,則佐以楊 時、唐仲友的王霸觀,為本章之收攝。

第一節 「義利」焦點的出現及其爭議──王安石與二程義 利觀的比較

「義利」論述是儒家的老問題。這個問題所以在宋代「顯題化」,除理論自 身發展的內在性外,必有其外部因素的促進作用。因此,本節將由內、外兩方向,

探討宋代義利論述成形的相關背景、成因及其爭議。

(一)「義利」焦點的外緣因素

從史料可知,王安石變法造成的新舊兩黨,在地域上有其勢力範圍之區隔。

李文叔曾撰文道:

洛陽之盛衰者,天下治亂之候也。方唐貞觀開元之間,公卿貴戚開館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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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東都者,號千有餘邸。及其亂離,繼以五季之酷,其池塘竹樹,兵車蹂 踐,廢而為丘墟;髙亭大榭,烟火焚燎,化而為灰燼。與唐共滅而俱亡者,

無餘處矣。予故嘗曰:園圃之廢興,洛陽盛衰之候也。且天下之治亂,候 于洛陽之盛衰,而知洛陽之盛衰,候于園圃之廢興而得。則名園記之作,

予豈徒然哉?嗚呼!公卿大夫方進于朝,放乎以一己之私自為,而忘天下 之治,忽欲退享此樂,得乎?唐之末路是已。1

這是篇以唐之古諷宋之今的名文,並得到邵博的共鳴。撇開預見北宋覆亡的主旨 不論,此文顯見當時洛陽確為政治不得志之公卿大夫的聚集地,以今視之,尤以 熙豐年間扞挌王安石的「舊黨」諸人為最,並形成一股批判政治的力量。2邵雍 曾云:「彦國之言鋪陳,晦叔之言簡當,君實之言優游,伯淳之言調暢。四賢洛 陽之名望,是以在人之上,有宋熙寧之間,大為一時之壯。」3後來的邵博也說:

「弼在洛陽多以手疏論天下大利害,皆大臣之所不敢言者。」4在在顯示舊黨於 洛陽的地緣根基及影響力非同小可,實越過了輿論程度,而能與汴梁的政治力量 抗衡,所以程頤「身益退,位益卑,而名益高於天下」5的情形,也就不足為奇 了。對此葛兆光有所說明,他認為王安石的變法,造成了反對者聚集、回歸洛陽 的實質結果,形成洛陽與京城汴梁兩種話語權力的對抗。6事實上,這是一種二 分化的觀察,葛先生所表達的,乃政治改革者的務實思想與文化上道學家思想,

在神宗朝競爭主流話語權力的情形。依葛書脈絡,此番說明不失為道學興起過程

1 (宋)李格非:《洛陽名園記》(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呂 文穆園>引邵博論,頁 247。

2 侯外廬《中國思想通史》把這種士大夫聚集於洛陽的情形視為道學興起的重要環節(見是書,

第十章第一節<北宋道學產生的社會根源>)。筆者以為,洛陽對汴梁政治的批判,主要基於自身 思想而來,這個思想,與日後逐漸成形的理學(即侯書所說的道學)有著連帶關係,亦即葛兆光所 說的,是一種高調的、普遍的、真理的文化理想主義。本節的探討,涉及理學成型的內在理路之 前半段過程,正可與二書相發明。

3 (宋)邵雍:《擊壤集》(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十九,<

四賢吟>,頁 152。

4 (宋)邵博著,李劍雄、劉德權點校:《邵氏聞見後錄》(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唐宋史料筆 記叢刊),卷二四,頁 189。

5 (宋)朱熹:《伊洛淵源錄(一)》,卷二,<明道先生行狀>附<門人朋友敘述>,頁 16。

6 葛兆光:《中國思想史》(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 年),第二卷第二編第一節,<洛陽與汴 梁:文化重心與政治重心的分離>,頁 187~192。

(3)

的一種解釋,然而,將道學歸入文化層面,並以王安石陣營為政治面的相對分法,

恐怕在解釋上會有偏重情形。筆者以為,正因汴梁與洛陽力量的平衡,雙方對話 才有持續發展的可能性,這是種同一文化語境──「儒家王霸思想」下的可能性,

只是主張不同而迭有爭論罷了。同時,也唯有在這樣的語境中檢視雙方對話,才 能挖掘當時爭執之焦點及關鍵所在,並對王霸思想深入為義利探討的過程,有番 清楚的交代。

學界關於王安石變法的實質研究甚豐,觀點互異,但誠如前一節所言,變法 當時遭到的攻訐,由「內在理路」7的角度檢視,很大一部分集中在王霸「心術」

的批評上,而「心術」轉進「義利」的發展,亦可由此角度推知。然筆者以為,

這發展不能只就「內在」面理解,因為其中至少配合了兩個外在因素:

第一,社會經濟的變化。北宋局勢有三冗──「冗兵」、「冗官」、「冗僧」之 說,8致使財政困難,民怨沸騰,王安石變法的重點正是理財,而理財就不免與 他人經濟利益衝突。 除政治失勢外,本為洛陽豪族,坐享名園的舊黨大臣,經 濟上正受到極大影響,就連一生從未於政治舞台粉墨登場的邵雍,也對此大表不 滿。其詩云:

壬子初逢雪,未多仍却晴。人間都變白,林下不勝清。寒士痛遭恐,窮民 惡着驚,盃觴限新法,何故便能傾。9

現存《擊壤集》中有很多譏議新法的政治詩,只要稍加檢視,便能看出新法對傳 統富家豪族的影響。這首與「相國元老」(按:此元老當指富弼)的作品流溢憤懣 之情,當中「寒士」所指,實可解為邵雍本人。然邵雍長年奔走洛陽豪貴間,自 稱「寒士」的他生活臍帶牢附於舊黨的供給上,舉凡豪宅、酒食,無不俱應饜飫,

7 這裡說的「內在理路」,係根據余英時《論戴震與章學誠:清代中期學術思想史研究》(台北:

東大圖書公司,1996 年)一書所提供的「典範」而來,是指尋求歷史變遷的動因中,專注於內在 的探求,同時又不贊成外部因素為唯一決定論的一種方法論。所以這裏的內在理路,正是指人物 心理的、事件本身的、思想一脈自主性的變動,更實際地說,是指宋儒就內在心性觀點對王氏動 機論進行批評的一種說明方式。

8 (元)脫脫等著,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宋史并附編三種》,卷二八四,列傳第四十三,<宋祁傳

>,頁 9594~9595。

9 (宋)邵雍:《擊壤集》,卷九,<奉和十月二十四日初見雪呈相國元老>,頁 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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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點也不貧寒,但新法的推行卻使他經常連酒也喝不到了,所謂「自從新法 行,嘗苦樽無酒」,10際遇如此,能無怨懟? 陳植鍔認為「北宋後期圍繞著王安 石變法的黨派之爭,有其政治、社會、文化(如派別意識)等多方面的原因,個人 經濟利益的得失是一個重要的方面。」11我們從邵雍這類「門前食客」型人物作 品中已見其意氣成份如此鮮明,更遑論既得利益直接遭致變革的舊黨豪族所產生 的心理情結了。下引王安石言論可提供直接證據:

治道之興,邪人不利,一興異論,群聾和之,意不在於法也。12

變法理財造成經濟利益某個程度上的重新洗牌,所以洛陽舊黨將批評重點放在理 財以「利」的角度上,從而高舉儒家尚「義」精神,對新黨進行攻訐,意實不在 新法本身,便不難理解了。

第二,兩造的意氣之爭。宋儒在區分社群標準上,普遍使用「君子」、「小人」

的對比標籤,這固然有著各自人性理論之內在支持,更大的原因,則是黨派鬥爭 所需。13比如變法前夕富弼就曾上書反對王安石任參知政事:「今中外之務漸有更 張,大抵小人惟喜生事,願深燭其然,無使有悔」,14並要求神宗明辨君子、小人:

「自古稱明主、明君、明后者,無他,惟能辨別君子小人而用捨之」,言中之意,

顯將新黨一干人視為小人,並以君子自居; 變法初期范純仁也曾彈劾王安石「任 用小人,專興財利」,15其言與富弼如出一轍。而君子、小人的分法,下引程顥之 言頗具代表性:

熙寧初,王介甫行新法,並用君子小人。君子正直不合,介甫以為俗學不

10 (宋)邵雍:《擊壤集》,卷七,<無酒吟>,頁 53。

11 陳植鍔:《北宋文化史述論》,第三章第二節<君子、小人和義利之辨>,頁 271。

12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書,<答曾公立書>,頁 773。

13 宋儒的人性論雖各不相同,然無論性情一元或二元論者,皆以善、惡為成對的兩極,由這種 理論看待社會,則君子、小人的分別自然成為區分社群差異的標準,以及指導政治鬥爭的武器。

陳植鍔有近似看法,見氏著:《北宋文化史述論》,第三章第二節<君子、小人和義利之辨>,頁 265。

14 (元)脫脫等著,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宋史并附編三種》,卷三一三,列傳第七十二,<富弼傳>,

頁 10255。

15 (宋)范純仁:《范忠宣集》,奏議卷上,<論新法乞責降第二狀>,頁 754。

(5)

通世務,斥去;小人苟容諂佞,介甫以為有材能知變通,用之……介甫性 狠愎,衆人以為不可,則執之愈堅,君子既去,所用皆小人,爭為刻薄,

故害天下益深。使衆君子未用與之敵,俟其勢久自緩,委曲平章,尚有聽 從之理,俾小人無隙以乘,其為害不至此之甚也。16

這與其認為變法盡用小人致使「善類」(君子)憔悴的印象一貫,17而稱王氏「性狠 愎」,實有人身攻擊之嫌。像這類意氣之舉,在舊黨間可謂一唱百和,那麼「清 君側」言論的出現,也就不足為奇了。18 當然,新黨亦不甘示弱,將「小人」一 詞,原封不動地還給了對方,比如王安石親自改定的范鎮貶詞就稱對方「朋比見 攻」、「力引小人」,19想當然爾,其亦以君子自居。於是兩造之間,互不相讓,其 所謂同我者君子,逆我者小人,各執一詞,壁壘分明。20

綜上二點可知,變法造成的實質利益糾葛及意氣鬥爭,使「利」成為集中批 判的對象,而君子、小人的分辨,更需要內在價值邏輯的支持,於是宋儒爭論之 焦點,便由外在因素,逐漸集中於內在義、利的探討上。這是儒家的一個老問題。

自孔子提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21的對立價值觀後,歷代對此均有闡述,

到了宋代,舊黨便將「義」與「君子」、「利」與「小人」聯結,並由「利」的角

16 (宋)邵伯溫著,李劍雄、劉德權點校:《邵氏聞見錄》(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卷十五,

頁 164~165。

17 程顥認為:「自古治亂相承,亦常事。君子多而小人少則治;小人多而君子少則亂。然在古,

亦須朝廷之中君子小人雜進,不似今日剪截得直是齊整,不惟不得進用,更直憔悴,善類略去。」

見(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二下,卷二下,附東見錄後,頁 2。

18 《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熙寧三年四月戊辰條記載,當時對朝中對呂公著是否曾發「清君 側」的言論有所爭執。此事實情如何今已不明,但可肯定的是,舊黨內部必然曾出現類似言論,

即以王安石等人為君側之惡,以便危言聳聽,樹立物議來大加躂伐。見(宋)李燾著、(清)黃以周 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卷二一0,起神宗熙寧三年四月盡其月,頁 1948~1949。

19 (宋)李燾著、(清)黃以周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卷二一六,起神宗熙寧三年十月盡 其月,頁 2017。

20 必須澄清的是,本文強調的,是「君子」、「小人」之爭因王安石變法而日益嚴重的情形,並 非認定宋代所謂「君子」、「小人」的分別乃王安石變法所引起。羅大經曾說:「自慶曆以前,無 君子、小人之名,所謂本只一家者也,故君子不受禍。自慶曆以後,君子、小人之名始立,則有 自家、他家之分矣。故君子之受禍,一節深於一節。」可見君子、小人之分,進而衍成爭論的情 形,自仁宗朝即有之。見(宋)羅大經:《鶴林玉露》(北京:中華書局,1983 年,唐宋史料筆記叢 刊),卷一,「自家他家」條,頁 126。

21 《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卷四,<里仁第四>,頁 37。

(6)

度批判變法。劉摰的言論正是最好的佐證:

臣竊以為為治之道,惟知人為難。蓋善惡者,君子小人之分,其實義、利 而已。22

這段奏疏將變法派視為小人,認為他們「心之所向者,不在乎義而已矣,欲賞之 志,每在事先,急公之心,每在事後。」23由動機區分政治上的君子與小人,而 動機的發用,則在義與利間。諸如此類言論,正是舊黨的「主流話語」,影響所 及,「棄義尚利」、「不講道德教化」之批評,幾成為時人對王安石看法的不易之 論,甚至連王氏之友錢景諶也以「義利」區分「君子小人」,來批評變法之失當。

24 面對這樣的話語力量,王安石必須相對地回應,而回應的邏輯,正是其王霸「心 術」觀點。因為王氏異於守舊人士之處,就在對「利」的看法不同,其<王霸>

一文「王者之道,雖不求利,而利之所歸」的自信正是他接受舊黨「嗜利之說」

挑戰的標誌,於是王霸的爭論焦點,便由心術的表面差異,轉進一層,直入義與 利的脈絡中,而洛陽與汴梁,便在王霸的義利語境下,各自提出義利觀,競爭主 流的話語權力。

(二)「義利」焦點的內在論述

洛陽舊黨提出的王霸、義利質疑,主要針對變法而來,因此有必要先對變法 的指導思想──王安石的義利觀,作一番釐清。

學界對於王安石義利觀的看法紛云,並曾就新法積極興利除弊的角度斷言王 安石與其他宋儒的分歧不在「利」本身,而在義、利之先後問題,是一種「先利 後義」的指導原則。25這或許受到學界流行的將王安石視為「功利主義者」的判

22 (宋)李燾著、(清)黃以周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卷二二四,起神宗熙寧四年六月盡 其月,頁 2087。

23 (宋)李燾著、(清)黃以周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卷二二四,起神宗熙寧四年六月盡 其月,頁 2087。

24 參見邵伯溫關於錢景諶<答兖守趙度支書>的記載。見(宋)邵伯溫著,李劍雄、劉德權點校:《邵 氏聞見錄》,卷十二,頁 132~135。

25 羅波、張莉紅:《天理人欲》(新竹:花神出版社,2004 年),第七、<義利之辨──對人生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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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所影響,而無意間產生了誤解。26為澄清此問題,有必要回到史料上發言。

以具代表性的<王霸>一文為例,「王者之道,雖不求利,而利之所歸」,正是 王安石義利觀之宣誓。此文脈絡及此句語意告訴我們,王氏變法雖以理財為重而 未免「征利」之嫌,然其心非求利,仍是王道在前,而後利歸的一種執政心態,

這個以「王道」自期的學者,稱其「先利後義」,是就「事之跡」上談,而非由

「心之跡」(即王氏倡言的「心術」動機問題)來看,誣解不可謂不大。再看王安 石如何回應當時舊黨領袖司馬光對其「征利」的指責:

蓋儒者所爭,尤在於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敎 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謂受命於人 主,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 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闢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諌。

至於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27

言下之意,是希望司馬光認清變法的實質內涵,勿以「利」之名誣除弊之實,表 達出「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的自信,以澄清相關的批評和誤解。由是可知王 安石始終不以「利」字為優先考量,而文下以盤庚遷殷為例自況,認為「度義而 後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28更可看出「義」作為其衡量的標準,重要性仍在「利」

之前的事實。王安石誠「以義事君」的典型代表,29他以為行動決事前皆需謹慎 考量合義與否,所謂「君子之動,必於義無所疑而後發,茍有疑焉,斯無動也」,

30其變法亦以義為首尚,他說:「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一部周禮,理 財居其半,周公豈為利哉。」31並批評舊黨「姦人」因「利」與「理財」名實之

值的體味>,頁 255。

26 自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第十四章將王安石列為功利思想者開始,學界在探討王安石變 法及其指導原則時,往往以「利」字作為觀察的重點。這樣的觀察雖有其學術判斷上的意義及價 值,卻容易忽略王安石身為儒者,仍以儒家思想為中心、崇尚仁義的事實。

27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書,<答司馬諫議書>,頁 773。

28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書,<答司馬諫議書>,頁 773。

29 周寶珠:<義利之辨對兩宋社會的影響>,收入鄧廣銘、漆俠主編:《中日宋史研討會中方論文 選編》,頁 333。

30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六十七,論議,<勇惠>,頁 716。

31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書,<答曾公立書>,頁 773。

(8)

近,「而欲亂之,以眩上下」32的不良居心。所以,「先利後義」絕非王安石義利 觀念之確解。筆者以為,王安石仍屬傳統儒家「先義後利」的支持者,他以「法 先王」為號強調的「一道德」政治,意即在提醒神宗於改革理財的同時,應一併 注重「禮義教化」問題,否則將「風俗恐壞,不勝其弊」,33如嬴秦專以強國為事 的結果,僅得「一偏」之治,34國家之長存久安,必不可得。

那麼,以義為先的王者之道,又如何得利呢?面對反對者刻意將義、利對立 的狀況,王安石認為,王者不求利而利歸,是極自然的事,原因正在於義與利並 非孑然二分、有彼無此的對立,而具有內在的統一性。他賦予抽象的「義」以實 在之「利」的內容:

利者,義之和。義固所為利也。35

這是熙寧四年(1071)王安石與另一位宰相曾公亮爭論青苗法推行的對話,針對

《易.文言》中「利者,義之和也」的傳統思想,提出了頗為創新的解釋。在王 安石前,蘇洵曾撰<利者義之和論>一文,認為「義利、利義相為用,而天下運諸 掌矣。」36已把義、利地位提升到平等狀態,王安石是否受其影響未知,但他的 看法較蘇洵更為重視「利」之地位則是事實:「義固所為利」一句強調「利」的 重要性,義、利的地位便翻轉過來,而與理學家如程頤等人不同(程頤的看法將 於下文申明),同時「卒從安石議」的結果,也顯見王安石的觀點佔據了上風,

較他人更為合理。 筆者以為,這個合理性正建立在以民之「公利」為第一考量 得到眾人的首肯之上。既然利者為義之和,那麼不義之利必不在安石認許的「利」

之範圍內,所以儒家一貫嫌惡的「私利」就王氏來看,仍是罪惡的,只有「公利」

才真正合理且值得追求。而「公利」也有區分。司馬光曾以《孟子》「仁義而已

32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書,<答曾公立書>,頁 773。

33 (宋)楊仲良編:《續資治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四)》(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 年),卷六十 六,<三司條例司廢置>,頁 2132。

34 (宋)李燾著、(清)黃以周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卷二五0,起神宗熙寧七年二月盡 其月,頁 2346。

35 (宋)李燾著、(清)黃以周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卷二一九,起神宗熙寧四年正月盡 其月,頁 2038。

36 (宋)蘇洵:《嘉祐集(二)》(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古逸叢書》本,據上海圖書館藏宋朝 刻本原大影印),卷八,頁 9。

(9)

矣,何必曰利」來質難王安石的看法,37王安石雖未直接答應,卻在與曾公立的 一封信中間接回答了這個問題:

孟子所言利者,為利吾國,(如曲防遏糴),利吾身耳。至狗彘食人食則檢 之,野有餓莩則發之,是所謂政事。38

這段文意符應了《孟子.梁惠王上》之內容。孟子「何必曰利」的「利」,指的 是利吾身、利吾國之利。利吾身為私利,自不應求,立吾國則為公利,但由於這 個「國」指的是諸侯封國,所代表者仍是一國君主及其血親利益,因此也不是真 正的公利。王安石認為,為老百姓求利之事,才是孟子未曾反對的部分,所以變 法乃「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不得不然也」的做為,符合民心之願,39其言「義固 所為利」及「雖不求利,而利之所歸」的「利」,均指百姓的利益,而這正是周 公、孔子相承以降的理財大義。試看他在曾公亮以「亦有利於公家不利百姓者,

不可謂之義」等語反駁的同時,即斬釘截鐵地答道:「若然,亦非人主所謂利也。」

40用意甚明。其實,王安石對利的這種分法在宋儒中並非獨創,張載就有相似的 意見:

利,利於民則可謂利,利於身利於國皆非利也。利之言利,猶言美之為美,

利誠難言,不可一概而言。41

把利於民之利視為可利之利,而不同於利身和利國之利,與王安石如出一轍。這 或許正可解釋張載在面對變法的態度上,與司馬光及二程等人不同的原因。

於是可說,王安石贊許的義利觀,是先義後利,依義而利自歸的義利觀,然 其言的「利」不僅指相對於「私利」之「公利」,而是以百姓為首量,非公家或

37 請參(宋)司馬光:《司馬文正公傳家集(五)》,卷六十,書啟三,<與王介甫書>及<與王介甫第 二書>,頁 719~726。

38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書,<答曾公立書>,頁 773。

39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書,<答曾公立書>,頁 773~774。

40 (宋)李燾著、(清)黃以周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卷二一九,起神宗熙寧四年正月盡 其月,頁 2038。

41 (宋)張載:《張載集》(台北:漢京文化事業公司,1983 年,《四部刊要》本),性理拾遺,頁 375。

(10)

君王優先的「公利」,因為立於公家、君王層次的「公利」,存在倒向君王一己裁 度的可能性,實稱不上動機純粹、內心無私的「公利」。王安石這樣的觀點,正 建立在其王霸思想之「心術」基礎上,就變法理財來說,是一種正心術、純動機,

內心由義,則王者之道行的堅持,才有不刻意求利而百姓利歸的自信。以今視之,

這看法固有其進步、務實的一面,又不與傳統儒家反「利」的觀點直接衝突,卻 與同時代儒者,尤其是強調心性道德的程門學者產生極大歧異。

我們可由程顥論王霸的意見找到探討的起點:

臣伏謂,得天理之正,極人倫之至者,堯、舜之道也;用其私心,依仁義 之偏者,霸者之事也。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禮義,若履大路而行,

無復回曲;霸者崎嶇反側於曲徑之中,而卒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誠心 而王則王矣,假之而霸則霸矣,二者其道不同,在審其初而已。《易》所 謂差若毫釐,繆以千里者,其初不可不審也。42

這是熙寧二年(1069)所上的奏疏,43文中亦以堯、舜先王之道為王者鵠的,言王與 霸的分別,在「審其初」──即心術之上而已,文下又說:「苟以霸者之心而求 王道之成,是衒石以為玉也。」則王、霸之別在「心」上的看法清楚而顯明。程 顥的這段見解看似與王安石相近,其實不然,因為文中還一併提出以「義」為質 的標準:「所謂更張者,顧理所當耳,其動皆稽古質義而行,則為慎莫大焉。」

顯示由「心術」辨王霸的標準,就在義、利之間。熙寧二年,正值程顥因呂公著 推薦而參與新法工作的時期(按:程顥是新法實行下「遣使諸路察農田水利賦役」

的八名官員之一),我們從這篇談論王霸的文章可知其改革熱情,然而,當時的 他對新法雖有「師聖人之言,法先王之治」的稱揚,44卻也「首為異論」,45文中 警惕神宗的諸多要點,如「小人」、「庸人」之屬,恐怕有所意指:

42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明道文集》卷二,奏疏表,<論王覇之辨>,頁 1。

43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五)》第五十二章第二節<二程對於王安石新法的態度>中認為此文作 於仁宗時期(頁 103),但筆者考《歷代名臣奏議》,此文應是神宗熙寧二年的奏疏無誤,馮氏在這 裡的確有所未察。見(明)黃淮、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一)》(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64 年,

中國史學叢書),卷三十五,頁 487。

44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明道文集》卷二,奏疏表,<論王覇之辨>,頁 1。

45 (宋)朱熹:《伊洛淵源錄(一)》,卷二,<明道先生行狀>附<門人朋友敘述>,頁 13。

(11)

蓋小人之事,君子所不能同,豈聖賢之事,而庸人可參之哉!欲為聖賢之 事,而使庸人參之,則其命亂矣;既任君子之謀,而又入小人之議,則聰 明不専,而志意惑矣。今將救千古深錮之弊,為生民長久之計,非夫極聽 覽之明,盡正邪之辨,致一而不二,其能勝之乎?46

「盡正邪之辨」暗喻神宗應明別所用之人,而其日後指斥新法「以邪妨正」,47只 不過是說得更明白罷了。程頤稱「荊公寖行其說,先生(程顥)意多不合,事出必 論,列數月之間,章數十上」48,自非虛言。 蓋程顥雖然幫助王安石實行新法,

態度和理念上卻有差異,對新法中理財興利諸事並非全然贊成,對王安石任用之 人亦有意見,遂而產生齟齬,隨即退出政圈。上<論王霸之辨>次年,程顥即因論 李定邪諂,與王安石抵牾而罷出,這證明了他雖曾參與變法,實與王氏意見大不 相同,並招致滿朝新黨「特惡」,49而雙方的差異,正是對「利」的態度。楊時稱 程顥自王安石信用後,「每進見,必陳君道以至誠仁愛爲本,未嘗一言及功利。」

50以義為尚是傳統儒家的忠實信仰,像程顥這樣的理學鉅子當不外乎此,其與程 頤日後對王安石的批判,自然集中在這部分。

就二程而言,義、利關係是對立無疑的。程顥說:「大凡出義則入利,出利 則入義。天下之事,惟義利而已。」51不是義就是利,義利間絲毫不存在任何模 糊地帶。這樣的「二元對立」判定如今看來可議,但當時卻是二程,或者說是理 學人士堅定不移的信念。 程顥據此肯定以義為本,「先義後利」的觀念,就上引

<論王霸之辨>一文可知,其謂之「利」,指的正是以「生民長久之計」作打算的

「公利」;而程頤在思考「利者,義之和也」時也認為「利者,和合於義也」,52亦 以「義」為「利」之本,「利」須合於「義」,顯有貴義賤利之意。討論至此,似

46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明道文集》卷二,奏疏表,<論王覇之辨>,頁 1。

47 (宋)李燾著、(清)黃以周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卷二一0,起神宗熙寧三年四月盡 其月,頁 1951

48 (宋)朱熹:《伊洛淵源錄(一)》,卷二,<明道先生行狀>,頁 5。

49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二上,元豐己未呂與叔東見二先生語,頁 12。

50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三)》,《粹言》卷二,君臣篇,頁 21。

51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一,師訓,頁 6。

52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伊川易傳》卷一,周易上經,頁 3。

(12)

乎二程與王安石對義、利看法並無不同,都贊成以義為本、為先,而後公利歸之 的「先義後利」論,只是在「義」、「利」是否純然相對這點有所差別而已。但事 實上,兩造間仍有看似甚微實則甚大的差別:同樣是「心術」,二程基於自身思 想體系出發,便與安石立意不同,對合義之「公利」,也有更高(或者說是極高) 的標準,這個部分,可以程頤的話來解釋。首先,他將義、利與公、私對照起來:

義與利,只是箇公與私也。纔出義,便以利言也。只那計較,便是為有利 害;若無利害,何用計較?53

將義、公視為一組,而與利、私相對,一直是理學家的貫然想法,張栻曾言:「君 子小人之分,公私之間而已。」54陸象山也說:「公私,其實即義利也」,55並將儒 者與釋氏對立起來,儒者為公為義,釋氏為私為利,則公、義與私、利相對可明。

二程的想法亦然,重點在於,「只那計較,便是為有利害」一句何解?計較便是 利,那麼,計較公利難道也屬相對於「義」之不善的「利」嗎?程頤確實這樣想:

義利云者,公與私之異也。較計之心一萌,斯為利矣。56

即便是公利,只要是「有意」地計較,則為不義之利,所以又說:

雖公天下事,若用私意為之,便是私。57

這話寓深意在焉。義、利之辨向為儒者第一義,58從前引程顥<論王霸之辨>可見 其在朝時已以義、利為王霸判定標準,並暗批變法諸人的事實,那麼程頤後來發 出「雖公天下事,若用私意為之,便是私」這話,恐怕更是針對變法而來。筆者

53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七,頁 1。

54 (宋)張栻:《癸巳論語解》(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一,

為政篇,頁 199。

55 (宋)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二,書,<與王順伯>,頁 17。

56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三)》,《粹言》卷一,論道篇,頁 3。

57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五,理與心一而人不能會之為一,頁 2。

58 (宋)朱熹著,陳俊民校訂:《朱子文集(參)》,卷二十四,<與延平李先生書>,頁 903。

(13)

的判斷並非全然猜測,伊川先生在變法結束後的第一個己巳年(1089,時值哲宗 元祐四年)回答趙景平所問「子罕言利」的「利」何指的問題時說:

不獨財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如作一事,須尋自家穩便處,皆利心 也。59

言下之意,強調的是精神上「利心」的不可,但我們只要稍微注意,便可發現物 質「財利」亦為程頤不認同之利,這顯然是針對變法人士動機的批評。 蓋王安 石自身清廉端正乃當時不容置疑之事,但所進用之人就不全然如此了。反變法者 多以為王安石進用嗜利小人,表面上為天下公事,實際則暗為一己之私,名為理 財,誠為聚斂,所以程頤才說出「須尋自家穩便處,皆利心也」這樣的話。元祐 年間舊黨對新黨餘勁的攻擊不遺餘力,以利心譬況,程頤據此對變法理財作出了 命中要害的抨擊。從這裡亦可確知,就二程而言,就算辦的是「公天下之事」, 只要一絲「私意為之」,也屬不可。他們要求人當依義而行,絕不能存有半點私 心,標準甚為嚴格,所以他們解釋《大學.釋治國平天下》中所引孟獻子「畜馬 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

寧有盗臣」一語時說:

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 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 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60

認為管理國家以務財為要,必出自小人之計,不值得稱道,這與其認為變法派心 術不純,而有「聚斂」之嫌相表裡。

義利討論發展至此,實表現了理學強調心性面為外王事業基礎的特質,並遠 遠超過宋代以前的討論範圍,隨後更在二程門人及朱熹手中,突出天理人欲之異 (說詳下一章)。 這裡想進一步分梳二程與王安石內在的差異癥結。王安石解釋

59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六,己巳冬所聞,頁 1。

60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三)》,《伊川經說》卷五,<明道先生改正大學>,頁 3;及<伊川 先生改正大學>,頁 5。

(14)

《老子.不尚賢章第三》之「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時認為:

世之言欲者有二焉,有可欲之欲,有不可欲之欲,若孟子謂可欲之謂善,

若目之於色,耳之於聲,鼻之於臭,是不可欲之欲也。61

他以為,孟子不反對一切欲望,比如可欲之欲,即民生之欲。他反對的,是不可 欲之「惡」的私欲,所以王安石不以理財為不義之利,背後正有此理念的支持,

而這番看法,與李覯頗相類同。62李覯說:

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曷為不可言!欲可言乎?曰:欲者人之情,

曷為不可言!言而不以禮,是貪與淫,罪矣。不貪不淫,而曰不可言,無 乃賊人之生,反人之情!世俗之不喜儒,以此。孟子謂何必曰利,激也!

焉有仁義而不利者乎?63

此文可看出其對利的態度,其中所說的「欲者人之情」之「欲」,正得與王安石 的「可欲之欲」相參照。李覯思想強調財利對國家的重要性,64因此此欲當指民 生之欲,與王安石皆強調合於仁義的民之公利可求。然而,二程的想法可不如此 簡單:

今雖知可欲之為善,亦須實有諸己,便可言誠。誠便合内外之道。今看得 不一,只是心生。65

所謂可欲之為善的標準只在一心之「誠」,這需要心性修養的工夫,以及相關理

61 (宋)彭耜:《道德真經集註》(北京:華夏出版社,2004 年,《中華道藏》第十一冊),卷一,<

不尚賢章第三>,引王安石《老子注》「世之言欲者有二焉」條,頁 330。

62 李覯與王安石在思想上的關聯學界已有討論。從最早的胡適,到侯外廬、姜國柱、夏長樸等 人。對此夏長樸有相關整理。見夏長樸:《李覯與王安石研究》,柒、<李覯與王安石的關係>,

頁 214。但李覯思想是否直接影響過王安石則未能定論,對此謝善元曾提出李、王二人未曾見面 的說法,可資參照。見謝善元:《李覯之生平及思想》(北京:中華書局,1988 年),頁 156。

63 (宋)李覯:《盱江集》,卷二九,雜文,<原文>,頁 255。

64 夏長樸:《李覯與王安石研究》,柒、<李覯與王安石的關係>,頁 232。

65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二上,元豐己未呂與叔東見二先生語,頁 15

(15)

論體系作為檢視的標準。然誠如前一章所言,二程對王安石的不滿,主要集中於 此,他們認為王安石等變法派缺乏格物、窮理的完整認知和具體方法,對「道」

的體會亦淺薄如膚,所以內聖不足而「心術」不純,那麼王安石的「可欲」在二 程看來,未必可行。這是一種徹底否定變法理財的心態,所集矢之焦點,始終在 於王安石強調而自信的「心術」上。下引真德秀的說法,可為此註腳:

《大學》所謂利,専指財利而言。伊川先生云:利不獨財利之利,凡有一 毫自便之心,即是利。此論尤有補於心術之微。66

論程頤有補心術之微,斯為的論。67同時,也正由於心術之微的分別,二程便因 此判定變法派居心不純,所為非「公」而「私」。所以宋代王霸思想到了二程手 中,便成為公、私之爭的表述,這個表述,又以義、利的微妙分別為核心。

第二節 二程義利觀下的王道境界──從「至誠惻怛」看<

關睢>、<麟趾>

二程既由義、利角度對變法提出質疑,並把焦點鎖定在主事者的「存心」之 上,必有其認可符合民之「公利」的主政當局「存心」之標準。這個標準,就是

「至誠惻怛之心」。

神宗熙寧八年(1075)十月彗星現於東方,68按傳統迷信,這是上天對統治者的

66 (宋)真德秀:《西山文集(一)》(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8,《國學基本叢書》本),卷三十,

問治國平天下章,頁 523。

67 值得一提的是,真德秀此文接著舉張栻「無所為而為,皆義也,有所為而為,即利也」一語 為例,說明《大學》、程頤、張栻對「利」的看法是三個不同階段,但因已超出本文此處所言內 容,故未一併引述。筆者以為,張栻正是以「天理人欲」區別王霸的代表者,他認為只要有所為 而為,即流於人欲,而非天理。同朱熹一樣,這是內聖理論上較二程更為精粹的表述,因此真德 秀方有此見。關於此,可參漆俠:《宋學的發展與演變》,第十八章<南宋乾道淳熙年間鼎足而立 的講學形勢及其演進>,頁 550。

68 (宋)李燾著、(清)黃以周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附拾補》,起神宗熙寧八年十月盡其月,頁 2539

~2540。

(16)

警訊。程頤抓住這個直言「朝廷闕失」的機會,代呂公著起草了一篇奏疏(按:

這與呂氏趁機要求廢除新法有關),而重點正在規勸皇帝「省己之存心」:

所謂省己之存心者,人君因億兆以為尊,其撫之治之之道,當盡其至誠惻 怛之心。視之如傷,動敢不慎?兢兢然惟懼一政之不順於天,一事之不合 於理,如此,王者之公心也。69

言存心,即存「至誠惻怛」之心,這就是王者之「公心」。這樣的存心,正建立 在為億兆黎民著想的考量上,撫之、治之,一切舉措動靜,恪慎兢兢,以順天、

合理。這篇奏疏屢屢強調「公」的重要,並立於百姓角度思考問題,正是二程認 可的「公利」表現,而王者之道,更以這樣的「公心」為準。換言之,動機純粹、

由義而行,真正為民謀「富國」、「強兵」之「公利」,便是不帶一毫私欲之「公 心」的表現,也才符合王道,這正是二程以義、利嚴別王霸之精神。其實,程頤 此文乃有所意指,其明揭「公心」,有相對「私心」之意,言下似指斥主政當局 並非以「公心」行事,所以他接著說:

若乃恃所據之勢,肆求欲之心,以嚴法令、舉條綱為可喜,以富國家、強 兵甲為自得,銳於作為,快於自任,貪惑至於如此,迷錯豈能自知?若是 者,以天下徇其私欲者也。勤身勞力,適足以致負敗,夙興夜寐,適足以 招後悔。以是而致善治者,未之聞也。70

這絕對是針對當時朝政的批評,暗示神宗正處用人不明,「視是而為非,以邪而 為正」71的情況,也說明了變法表面上政績顯赫,卻只是新黨徇縱私欲的作為而 已。質言之,此文重點在力諫神宗取人當秉「天下之公」的王者胸懷,而不應以 己好為私,顯見程頤對變法重臣黨同伐異的情形感到憂慮,並為遭到貶謫的反對 人士表示委屈。他代寫此文,正值呂公著因彈劾呂惠卿「姦邪不可用」而出知潁

69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伊川文集》卷一,奏疏,代吕晦叔應詔疏,頁 11。

70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伊川文集》卷一,奏疏,代吕晦叔應詔疏,頁 11。

71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伊川文集》卷一,奏疏,代吕晦叔應詔疏,頁 11。

(17)

州的時期,72所以文中批評當今用人不當,儼然一副反對派發言人的形象,而立 論焦點,則在相對於變法派「私心」的「公心」,即所謂「至誠惻怛之心」上。

很明顯的,這奏疏清楚表達對「公」的嚮往。但,說「公心」,無法看出二 程對王者心術的要求;若說「至誠惻怛之心」,則整個王者形象,就活生生表達 出來了。如前所述,這是王安石提出的詞彙,並廣為日後宋儒援用;而且就王霸 思想的脈絡來看,亦不唯王安石及二程持存此說:無獨有偶的,孔文仲便曾在討 論王霸時提及於此,73顯示這情形不是偶然。其實,二程與王安石雖同以「至誠 惻怛之心」作為王者治國心術的標準,然其間內涵,卻有出入。本文前一章已述 王安石思想體系中「心」的地位,這裡將就二程觀點進行思考,才能發掘由義、

利深入批判變法的內在根據。

(一)<關睢>、<麟趾>的王道境界

現存文獻中缺乏直接相應二程「至誠惻怛之心」的記載,但楊時在陳述其師 學說時,卻提供了我們寶貴的線索:

明道云:必有<關雎>、<麟趾>之意,然後可行周公法度。74

「周公法度」是二程認定的先王之法,也是王者所行王政的象徵,所謂「<關雎>、

<麟趾>之化,王者之風」,75自然代表「至誠惻怛之心」的實踐成效。那麼,<關 雎>、<麟趾>究竟深意何在? 關於此,馮友蘭雖認為<關睢>、<麟趾>之意就是

「至誠惻怛之心」,卻以為此二篇乃《詩》之作品,不必援用儒家傳統說法加以

72 (元)脫脫等著,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宋史并附編三種》,卷三三六,列傳第九五,<呂公著傳>,

頁 10774。

73 (明)馮琦等編:《經濟類編(三)》(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年),卷十,<孔文仲舉制科策>,頁 1163。須注意的是,孔文仲並不以心性思想著稱,甚至與程頤有所未合(可參(清)紀昀等:《四庫 全書總目》,卷一二0,子部,雜家類四,<珩璜新論卷一>,頁 1037),但其亦以此「至誠惻怛」

論述王霸,顯示此詞在有宋一代的高接受度,並非只有新學及日後研究心性學問的儒者所注意而 已。

74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二程外書》第十二,傳聞雜記,頁 7。

75 《十三經注疏.毛詩注疏》,卷一,周南關雎詁訓傳第一,頁 19。

(18)

分析。76這或許是將《詩》視為單純文學作品而然,然而,中國的經典詮釋到了 宋代,尤其在理學家手中,已成為各自思想表徵,忽略理學家對《詩》的解釋,

恐難見其學說之全豹。的確,二程在《詩》解中隱而不顯地透露了相關訊息,而 可與楊時的記載相參解。他們認為<關雎>、<麟趾>涵意並不完全相同,有其由 內而外,由身而國的順序性:

天下之治,正家為先。天下之家正,則天下治矣。《二南》,正家之道也。

陳后妃、夫人、大夫妻之德,推之士庶人之家,一也。故使邦國至於鄉黨 皆用之,自朝廷至於委巷,莫不謳吟諷誦,所以風化天下,如《小雅.鹿 鳴》而下,各於其事而用之也。為此詩者,其周公乎。古之人由是道者,

文王也。故以當時之詩,繫其後其化之之成,至如一作於<麟趾>、<騶虞>,

乃其應也。天下之治,由兹而始;天下之俗,由此而成。風之正也。77

這是對<大序>的解釋,突顯出己身有德而家正,再推之國與天下的連貫性。依《詩》

的內容與順序,《周南》中的<關雎>載涵正家之道的內在依據,如后妃之德般,

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由此而如<麟趾>之意,則相應為天下「無犯非禮」之信厚 境界。下引二程對這兩首詩進一步的解釋,可以為證:

《二南》者,正家之道,王化之所由興也。故關雎之義,樂得淑女,以為 后妃,配君子也。其所憂思,在於進賢淑,非說於色也。哀窈窕,思之切 也。切於思賢才,而不在於淫色,無傷善之心也。是則關雎之義也。78

言中除了提及<關雎>等《二南》之詩載涵正家之道外,也說明了一家需要后妃之 德以興,猶如一國需求賢正人才而治。人君有德以化民成俗,賢才方能眾建,因 此應憂思、戒慎自己作為天下教化維繋的榜樣角色,那麼進一步思渴賢才,才有 意義。<關雎>言尚德為根本,其下如<麟趾>代表的則是王者之風,化行天下的 境界:

76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五)》,第五十二章第二節<二程對於王安石新法的態度>,頁 108。

77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三)》,《伊川經說》卷三,<關雎>,頁 1。

78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三)》,《伊川經說》卷三,<關雎>,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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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雎>而下,齊家之道備矣。故以<麟趾>言其應<關雎>之化行,則其應如 此,天下無犯非禮也。79

二程並提出「仁厚」之象作為該詩詩解,80可知王者之道行,天下必有淳淳仁風,

無人犯分非禮,正乃<麟趾>之境。所以欲行王道者,應首尚己身之德,進而眾成、

廣徠賢才,使家國、天下呈現仁厚境界,一旦如此,則萬物自治,無為而有為。

81這種由內而外,突出無為境界的治平順序,即所謂的<關雎>、<麟趾>之意。

然二程還表達出更深的寓意:

或問:「貞觀之治,不幾三代之盛乎?」曰:「<關雎>、<麟趾>之意安 在?」82

「貞觀之治」不及三代之盛,正是缺乏<關雎>、<麟趾>般的氣象。所以如此,

蓋因唐太宗為一己私欲,不惜主導玄武門事變,殘兄害弟,悖分亂理,致使人臣 無節,禮義陵夷。伊川曾言:「唐太宗,後人只知是英主,元不曾有人識其惡。

至如殺兄取位,若以功業言,不過只做得箇功臣,豈可奪元良之位。」83 甚至認 為:「唐有天下,如貞觀開元間,雖號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風。三綱不正,無父 子君臣夫婦,其原始於太宗也。」84加上藩鎮跋扈,終有五代之亂,因此唐之治 在他們心中,明顯地不及漢代。85由是可見,<關雎>、<麟趾>之意般的王者氣象

79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三)》,《伊川經說》卷三,<麟之趾>,頁 3。。

80 二程在下文否定《詩.麟之趾.序》以「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時」為該詩之意。雖然 他們所提出之「取其仁厚趾角之象」的解釋看似牽強附會,但當中突出的「仁厚」之意,則不容 置疑。見同書頁 3。

81 漆俠認為,程顥對自然界和社會上的景物現象,如生生不息、君臣父子等,皆視為一種自然 趨勢或自然之理,而非有為、無為(氏著:《宋學的發展與演變》,第十八章<南宋乾道淳熙年間鼎 足而立的講學形勢及其演進>)。然筆者以為,這說法大概是忽略了程學言道德主體之創生義涵(說 詳下文)。若以創生義來說,則萬物發展的自然之理或趨勢,便是無為之下有為之實跡的呈現。

這正是二程言<關雎>、<麟趾>之由內而外,使人間秩序化的根據。

82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程氏外書》第十一,時氏本拾遺,頁 1。

83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七,頁 4。

84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八,劉元承手編,頁 40。

85 二程言「漢之治過於唐」,因為漢代「大綱」正。見氏著《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八,

(20)

往往因人間私心欲望的破壞而蕩然無存,所以歸咎王道不行的原因,關鍵正在人 心之私欲上。二程雖未由「霸道」或「富國興利」等角度對唐太宗及貞觀之治進 行批評,我們仍可就文獻合理推斷:貞觀之治縱有國富兵強、百姓安樂之實,骨 子裡仍算不上是王道的實踐。因為唐太宗存心不正,師心自是,而所謂名臣如魏 徵、王珪等,也只是未能守節的一群,貞觀之治正是這批人執政下的傑作,表面 上一片太平,實際裡連綱常禮義都沒有了。這是二程對北宋變法的譬況,明確透 露出貞觀之治非王道的訊息,對比宋之今日,又何嘗不似唐之當年。 然而,臣 下心術所以未正,天下教化、治亂所以未明,其因皆繫君王一身。唐太宗的例子 對二程來說,就是個活生生的教訓,那麼,<關雎>、<麟趾>除了代表修、齊、

治、平的理想世界外,另一層深意,正是對君王心術之要求。亦即比起外在的治 平,更強調的是人君作為家、國齊正,而後民風淳淳的內在根本。彭汝礪分析神 宗年間腐敗風氣時也直指「至誠惻怛之心」為皇帝修身應有之存心,呼應了二程 對<關雎>、<麟趾>的解釋:

臣聞天下之事,其出無窮,而相尋於無所終始者,疑若甚勞。而古之人君,

乃至於無為,能得其本而已。以四方爲遠,故所正者惟京師;以一國為大,

故所正者惟其家;以萬民為衆,故所正者惟百官;又以國家百官之富,為 不可勝治也,故所正者惟其身而已。所守者約而所施者博,此古之要道也。

陛下有仁孝之行、恭儉之德、至誠惻怛之心,至於此不難也。86

並要求神宗自我檢討:

陛下誠反而思之:其躬行之未篤歟?其昔者奢侈之弊,因循而未革歟?亦 教之未至而制之不嚴歟?所求於士者,止以語言而不以德歟?所取于臣下 者,急於功利歟?不然,何風俗之難回也?87

話說得直截坦白,不留情面,活像指著神宗的鼻子開訓一樣。所謂「事從根上起,

劉元承手編,頁 40。

86 (宋)趙汝愚編:《宋名臣奏議》,卷二十四,<上神宗論以質厚德禮示人回天下之俗>,頁 276。

87 (宋)趙汝愚編:《宋名臣奏議》,卷二十四,<上神宗論以質厚德禮示人回天下之俗>,頁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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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從藕上生」,原來千頭萬緒,根源都出自皇帝。如此諫諍,意在勉勵神宗若能 修身以正天下,其俗既成,境界將更甚<關雎>、<麟趾>般的王者氣象。對此我 們雖沒有證據肯定彭汝礪與程學之淵源關係,但這個敢於直諫又不具黨派色彩的 名臣,88其言「至誠惻怛之心」的規箴之意,與二程並無差別。89

二程對<關雎>的解釋,證明楊時所記,並非虛言。同時也說明了,君王「至 誠惻怛之心」的實踐,將化民成俗,眾建賢才,達到修、齊、治、平一貫,進而 無為的境界。這樣的境界,正是二程強調的先義後利、由義然後民之公利與歸的 王者氣象。

(二)程學「至誠惻怛之心」的內涵

就二程而言,「至誠惻怛之心」作為儒者第一義之抉擇的根據,其必然性何 在? 前文已言王安石在守舊者把持臺諫的當時,便以此期許仁宗嚴別利害是 非、考覈大臣、改修政事,爾後並多次把「至誠惻怛之心」視為君主王道心術的 要求,然由於「內聖」體系未竟的緣故,在二程看來,王氏所言之「心」並無內 在道德之必然性,無法參天地、化萬物,達致與民同樂的境地。同樣的,程頤以

「至誠惻怛之心」作為王者之心的期許,一方面可能受到了王安石的影響,一方 面則立於王氏不足處進一步發展自身思想體系。因此程學「至誠惻怛之心」所以 能符應其王者之道先義後利的抉擇,就在其思想體系超邁新學處──道德實踐的 內在必然性之建立上。

同樣言「至誠惻怛」,二程如何超邁王安石?這便牽涉到《中庸》在宋代接 受史的問題。自周敦頤、張載開始,宋儒以《中庸》義理建構心性形上思維,促 使了理學(或曰道學)的發展,幾乎是現今學界的不易之論。我們知道,早在宋仁 宗時已有御賜《學》、《庸》的前例,這情形延及南宋,依然未停。90然而,《中庸》

88 (元)脫脫等著,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宋史并附編三種》,卷三四六,列傳第一百五,<彭汝礪 傳>,頁 10974~10976。

89 同樣的規箴之意,亦曾針對哲宗發出。彭謂:「蓋自古人主饗國既久,無至誠惻怛之心,上下 媮安,趣過目前,緜緜延延,日月以甚。固雖無惡政虐刑加於百姓,而天下未嘗不亂,此不可不 察也。」喻至誠惻怛之心為朝夕安危之幾,人君應以此作為從政可為、可法、可聽、可改的依據。

見(宋)趙汝愚編:《宋名臣奏議》,卷二十,<上哲宗論成於憂勤失於怠忽>,頁 230。

90 比如宋高宗時高閌曾上勸:「時將賜新進士<儒行>、<中庸>篇。閌奏<儒行>詞説不醇,請止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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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在宋代的揚升,真是「一帆風順」嗎? 其實,撇開名僧如「中庸子」智圓 等人不談,早在宋初的晁迥(965~1030)即十分重視此書,91其後范仲淹(989~

1052)、歐陽修、韓維(1017~1098)及司馬光等人,亦看重於此,92那麼,王安石呢?

眾所周知,王氏於三禮中特重《周禮》,對《儀禮》、《禮記》則不甚重視,那麼 當他看待《禮記.中庸》時,其態度便值得玩味了。事實上,王安石文獻中,雖 不乏引用、服膺《中庸》思想的可能性痕跡,然而,卻鮮少論及此書(或此篇),

這可能表示他對《中庸》有一定之成見。讓我們先看看其<讀墨>詩:

凡人工自私,翟也信奇偉。惜乎不見正,遂與《中庸》詭。93

王安石在批評韓愈的同時,順道說了這幾句,其中「遂與《中庸》詭」一語誠屬 難曉。筆者以為,這是針對退之而來,而帶有對《中庸》言「性」的某種肯定。

因為王安石所以尊韓又批韓,主要原因即集矢於「性」的看法之出入,94下文接 著說:「退之醇孟軻,而駁荀、揚氏,至其趣舍間,亦又蔽於己。」所言正是就 韓愈「性三品」說的質疑。同時這也表示出他對《中庸》言「誠」及「性」的義 理,大抵應持正面態度。然下引史實,卻又給了我們另一條線索:

熙寧以來,士於經蓋無所不究,獨於《中庸》,闕而不講。95

這是楊時的說法。熙寧年間正值王氏當權,如果士子中不流行講述《中庸》,即 可能表示新學有鄙於此。事實上,說王安石不喜《中庸》是可能的,因為此書在

<中庸>,庶幾學者得知聖學淵源,而不惑於他説。從之。」見 (元)托托等著,楊家駱主編:《新 編本宋史并附編三種一》,卷四三三,列傳第一九二,儒林三,<高閌傳>,頁 12857。

91 參見漆俠:《宋學的發展和演變》,第五章<宋學形成前儒釋道三家思想的滲透、溝通及其向縱 深處發展(下):晁迥對佛道思想的認識>,頁 173~174。

92 參見漆俠:《宋學的發展和演變》,第四章<宋學形成前儒釋道三家思想的滲透、溝通及其向縱 深處發展(上):釋智圓對儒學思想的認識>,頁 147;及第十二章<中庸之道與司馬光哲學>,頁 366~375。

93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四,古詩,<讀墨>,頁 112。

94 王安石對韓愈「性三品」的看法並不同意,而主張「五常」全善。參見石訓等:《中國宋代哲 學》(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 年),第十四章<王安石的哲學思想(中)>,頁 365~366。

95 (宋)楊時:《龜山集》,卷二十六,題跋,<題中庸後示陳知黙>,頁 357。

(23)

當時,已受到歐陽修質疑;96南宋葉適也有相關看法;97迨至清代及今,疑者亦不 乏其人;而宋儒蘇軾之不信《中庸》,更已是學界共同的認知。雖然在當前出土 文獻的檢視下,我們對司馬遷「子思作《中庸》」的說法恐不宜再貿然挑戰,98然 而,宋代學界因質疑《中庸》所起的風波,在王安石時期恐怕是存在的,只是未 為今人重視而已。相較之下,程學、朱熹對此書的堅信及關注,正是他們得以形 構更完整之心性理論,並視新學為「未竟」的原因。關於《中庸》在宋代受到接 受或排擊的過程,學界似未有全面而完整的論述,本文亦無暇進行勾勒,只能初 就二程思想中「至誠」的內聖內涵,探討其較王安石更為發展之處。 蓋程頤認 為《中庸》乃孔門傳授之心法,99所以其中相關內容,當是程學「至誠」思想之 出處無疑: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 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 以與天地參矣。100

《中庸》尚有他處提及「天下至誠」,指的是一種經綸天下、參贊化育的必備要 件。程顥曰:「至誠,可以贊化育者,可以回造化。」101人能盡性,便能「至誠」

而贊天地化育,所以又說:

贊天地之化育,自人而言之,從盡其性至盡物之性,然後可以贊天地之化

96 歐陽修質疑《中庸》為子思所作,以及其中的「誠明」說。見(宋)歐陽修:《歐陽修全集(二)》,

卷四十八,策問十二道,<問進士策三首>,頁 675~676。

97 葉適亦疑《中庸》之作者。見(宋)葉適:《習學記言(四)》(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72 年,

《四庫全書》珍本三集),卷四十九,<因范育序正蒙遂總述講學大指>,頁 18~19。

98 眾所周知的,當今出土文獻的內容,不但可糾正傳世典籍的謬誤,更可補足孔、孟之間儒學 史的空白。比如《郭店楚簡》中先秦儒家佚書的<六德>一篇,便論述了「聖智仁義忠信」之人 倫道德,而人倫、社會、天地三重道德,正是《禮記‧中庸》「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 地」之「君子之道」。或言<中庸>乃子思所作,其說近是。關於出土文獻的內涵整理及相關闡釋,

乃近年學界的重要成果,因此這裡不多作贅述。

99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二)》,《外書》第十一,時氏本拾遺,頁 1。

100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96 年,新編諸子集成(一)),《中庸章句》,

右第二十二章,頁 32。此外,二十三章言至誠於「人道」的功用,宜一併參看。

101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一,師訓,頁 3。

(24)

育,可以與天地參矣。言人盡性,所造如此,若只是至誠,更不須論。所 謂人者,天地之心,及天聰明自我民聰明,止謂只是一理,而天人所為各 自有分。102

這正近於當代新儒家所言心的覺潤創生義。103對此牟宗三有言:「在道德的形上 學中,成就個人道德創造的本心仁體總是連帶著其宇宙生化而為一的。」104這說 法與本文所見,或可相互參照。誠然,程學拈出「理」作為道德形上本體,視形 上形下只是一理,所以「至誠」就能貫天、地、人合一,105渾然與物無所隔。程 顥並認為人只要盡性至誠地實踐道德,便是化育天地萬物,使人間自然而有規律 地自治,不當離人而言至誠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至誠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贊者,參贊之義,先天而天弗 違,後天而奉天時之謂也。非謂贊助,只有一箇誠,何助之有?106

《中庸》已謂:「誠者,天之道也」,107把誠作道之體來講;周敦頤也說:「寂然 不動者,誠也」,108寂然不動是《易傳》描寫形上道體的語句,因此「誠」便可 視為形上道體的代詞。而天地只是一個「誠」,並無其他,人之誠當與天之誠渾 然一體,所以人能化育天地萬物。試看程頤解《易》時,屢以「至誠」論《易》

象及相應的人生道理,表示人之誠與天地之誠,雖可作形上、形下之別,其實仍 無二分。109《易》、《中庸》是二程形上學及人生功夫論所賴以建構之典籍,其間

102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五,師訓,頁 3。十五,入關語錄,頁 12。

103 牟宗三:《圓善論》(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85 年),頁 263。牟氏此說或為儒、佛「圓教」

之義而發,所言亦涉及「智心」等涵意,然筆者以為,此說所突顯的「創生」意涵,仍可為本文 之參照。

104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4 年),頁 199。

105 程顥云:「至誠貫天、地、人。」見(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三,亥八 月見先生於洛所聞,頁 1。

106 (宋)程顥、程頤:《二程全書(一)》,《遺書》第十一,師訓,頁 12。

107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右第二十章,頁 31。

108 (宋)周敦頤著,(清)董榕輯:《周子全書》(台北:廣學社印書館,1975 年),卷八,聖第四,

頁 135。

109 形上、形下之別當指程頤之思想;程顥則視天道人道、形上形下為「一本」,但二者之分別並 不影響本文的推論與詮釋。然依本文脈絡,此處恐引起誤解,特此說明。

(25)

義理的連貫,表明了自形上及形下、由天地而人生的一貫理則之具體可實踐、可 信仰性。這不單是一種與道無所隔的境地,同時也代表著天生萬民間的廓然無 分。「至誠惻怛之心」正指於此:唯至誠者,方與己身之外無隔,因此才發有惻 怛之意,而與百姓同苦同樂。更簡要地說,在二程看來,人能盡性,便能至誠,

並與天之誠渾然一體,而惻怛之境所以生,就是由這般與天地萬物廓然無分的狀 況所實現。同王安石一樣,這亦是將天道與人道相貫連,使形上、形下一體同工、

「外王」之道與「內聖」功夫平行之一貫又不分先後層次的表述,但在內聖理路 上,則較為完滿、充實。於是我們可回到二程以義、利別王霸的脈絡上進行論斷:

王者由義以致之「公利」,即民之利,正是執政者內心「至誠惻怛」的實踐,也 是程頤奏疏裡所謂的「公心」。能發惻怛之意者,斷不致在決策時受絲毫私心蒙 蔽;也唯此心,才真能使人由義以行,具必然之道德實踐,而不為私欲牽引帶動。

二程所以勸勉皇帝、批判變法、否定貞觀之治,皆基於此。

可以這麼說,二程在理學建構過程中所強調的「主敬」、「慎獨」、「窮理」之 工夫,正是其達致「至誠惻怛」境界的具體表述。110事實上,二程思想具細微差 異學界早有言定,111並認為日後朱、陸學術的分判即原於此,亦幾成不易之論。

本文的論述,似將兩者看作同一整體,並未就當中出入進行分梳,尤其是「心」

的討論部分。112然而,這並不影響本節論述重點──「至誠惻怛之心」的呈現。

因為這是二程批判新學「心術」思想所傳達出的一種天道人道一貫、萬物皆備於 我的氣象,也是雙方建立各自道德實踐體系時所擘畫之理想藍圖的一致性。因此 兩造論「心」的細微差異,只是各自體系的環節問題,當不影響本節推論。而經 由前文分析,也說明了二程所謂「至誠惻怛之心」,正是道德實踐之內在根據,

這是由天道而人道,上下一貫的自然又必然的過程,並進一步使仁義道德由人間

110 由於本文強調者,乃二程「至誠惻怛」之境,至於工夫論述,則非重點所在。事實上,二程 工夫徑路之相互出入,已早為學界言之,因此本文這裡不復再贅。識者在本文的論述脈絡中,當 可旁引學界的研究,一併參照之。

111 學界耳熟能詳者,如羅光《中國哲學思想史》、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張永儁《二程學管見》、

孫振青《宋明道學》、陳來《宋明理學》、蒙培元《中國心性論》及當代新儒家如牟宗三《心體與 性體》等作品。

112 二程對「心」認識之不同,正是其思想差異的主因。學界多半認為程顥言「心」指的其實是

「性」;程頤言心,則包含性與情在內,因此其心不等於性。學者有了如此判斷,進而形構各自 對二程思想體系之劃分,最著名者,如牟宗三所言「縱貫系統」與「橫攝系統」的分別。請參牟 宗三:《心體與性體(一)》(台北:正中書局,1968 年),頁 42~6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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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中文系哲學碩士、博士,現 任香港中文大學人間佛教研究中心

3   有關這一組石刻浮雕的圖解,參見楊泓《南朝的佛本行故事雕刻》,《現代 佛學》1964 年第 4 期,第 31-33 頁。轉刊氏著《漢唐美術考古和佛教藝術》,北 京:科學出版社,2000

威夷大學社會心理學博士。曾任 國家科學委員會特約研究員。榮 獲國家科學委員會優良研究獎、美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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