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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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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我是女性外籍配偶

一個女孩子從單身進入到婚姻階段,是人生當中的一大轉捩點。在父系社會 下的女人必須面對婚姻制度迫使她們脫離自己的原生家庭而投入到另外一個家 庭中生活。在這過程中有許多的生活習慣,觀念是需要夫妻雙方彼此適應的。既 使生長在台灣本島,一位從南部嫁至北部的新娘子,也需要面對新生活、新家庭 以及新環境的不同。那麼從國外嫁來台灣的女性外籍配偶想必更是需要面對更多 的挑戰。

筆者為馬來西亞的華裔,在當地深受中華文化的影響,自國小到高中接受華 文教育的薰陶。在高中畢業時由於華人子弟進入當地大學的機會渺茫1,所以就 跟隨前人的腳步決定從馬來西亞至台灣升學。到台灣初期,除了語言、習俗相似 之外,尚有許多生活、文化方面需要適應的。例如在台灣的食物烹調方式及氣候 與馬來西亞是不一樣的;台灣的乾麵是白色的,不像馬來西亞有放黑醬油,辣椒 做成的佐料也不一樣;習慣四時皆夏的我很怕台灣冬天的冷;而一個人離鄉背井 到異鄉,濃厚的鄉愁也是許多遊子需克服的。在學長姐、同學、朋友的陪伴下,

以及課業、社團的忙碌中,逐漸地適應台灣的求學生活;之後在大學與台灣籍男 友相識、相戀、最後經過一番內心的掙扎終於決定留在台灣結婚,嫁作臺灣媳婦。

結婚後第三年,我在桃園新屋教書並開始與婆家同住,而當時先生在基隆教書,

一星期回去桃園兩次。獨自一人在婆家的心情是複雜的,因為結婚的關係,我已 成為他們的家人,但是與有血緣關係的家人相比,那種感覺是有所不同的。隨著 相處時間的增加、小孩的出生、我與婆家「一家人」的關係逐漸形成,也慢慢地 認同這個家庭。來台灣求學至今十幾年,自學生身份轉變成妻子、媳婦、母親的 角色,這當中也包括了在台灣的生活、文化及婚姻的適應。

作為一名女性外籍配偶,自然而然地使筆者注意近年在台灣的外籍移民以及 他們在台灣的生活適應。外籍移民包括了短暫性及永久性的移民;短暫性的移民 是指從國外至台灣工作兩、三年的外籍人士,包括上層階級的管理人員及中下層 階級的外勞及幫傭,這些人士是暫時性地居留在台灣一段時間。而永久性的移民 如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的婚姻移民;既使語言、文化相通的大陸配偶亦有生活適 應問題,更別談語言、文化相異於台灣的外籍配偶。以下針對在台灣數量較多的 東南亞中下層階級勞工及語言、文化與台灣相異的外籍配偶來討論。

1 使用中文為教學媒介的私立華校畢業生,在申請當地國立大學的考試中難以和使用馬來文為教 學媒介的公立學校畢業生相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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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民的到來會對台灣當地社會產生衝擊及影響,如:

一、對產業、企業的影響--例如 2005 年的高雄捷運泰勞事件,出現了管理上的 問題。

二、在台灣就業市場上--本地勞力面臨更多的競爭對手

三、社會方面--面對大批來台的外籍移民帶給台灣的多元及差異性,社會大眾是 採取何種態度來面對?

四、生活適應方面--來自於不同語言,文化的外籍移民必定會產生適應的問題,

如果生活適應不佳,亦會演變成社會問題。

隨著外籍移民人口的增加,例如台灣女性外籍配偶從1994年的四千餘人,增 至2000年近二萬人(吳樹欉 2001),根據2004年內政部所頒布的「外籍與大陸配 偶輔導與教育專案報告」提出自1987年1月至2003年8月底止,外籍配偶申請入境 人數為10萬3,281人,而以女性外籍配偶佔外籍配偶之92.9%,由此可看出外籍配 偶以女性為主。大部份的女性外籍配偶是以台灣夫家的住處為自己的永久居留 地,而在台灣合法居留的外籍勞工有29萬7,287人(內政部 2006),由於外籍移 民人口的眾多,所以我們所面臨的衝擊及影響將越來越多。台灣必須正視此問 題,若我們不正視此問題,將會產生產業、社會、甚至國籍的問題;如高雄捷運 泰勞案發生後,泰國官方派員來關注,若事情沒有託善處理將引發國與國之間的 問題。而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生活習慣的外籍配偶因為語言不通而造成訊息缺 乏,遇到問題時不知如何求助的社會問題。例如在報章、雜誌出現的新聞(表 1.1-1、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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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1 有關女性外籍配偶的新聞報導

日期 報刊別 作者 版 主題

1998.11.19 聯合報 孫蓉華 20 溝通不易常挨揍,女性外籍配偶多辛 酸

2003.4.10 星報 陳怡靜 14 跨國婚姻問題多 呼籲大眾伸援手 2003.11.5 自由時報 何天立 18 跨國婚姻大增、逾半民眾憂心,擔心

「下一代教育」及「人口素質」等問 題、六成受訪員認為應限制婚姻移民 人數

2003.11.12 聯合報 江志明 宜縣外籍配偶清查、29 名離家出走、

行蹤不明

2003.12.3 中國時報 林倖妃 A10 1/3 臺灣新婦常遭夫家淩辱。跨國婚 姻悲劇、語言不通無處投訴、或考量 居留權,忍耐家族聯手施暴,甚至被 視為商品的「共同侵害」

2003.12.07 聯合報 梁玉芳 3 幫智障兒討個外籍媳婦?出多少隱 憂、政府照護制度不足、買賣式跨國 婚姻盛行、智障者家長甚至想「生個 孫子來依靠」

2004.6.10 聯合報 盧禮賓 受虐越南新娘,棄置時皮包骨、開庭 時夫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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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2林照真在中國時報有關女性外籍配偶的新聞簡介

日期 系列報導 主題 內容

2004.1.27 之一 新臺灣之子的心聲 台灣主流社會替外籍與大陸配偶貼上

「外來者」「社經弱勢」標籤、偏頗心態 又讓歧視延伸到第二代

1 認同我、別用異樣眼光看我 2 不懂中文的媽媽一樣偉大 2004. 1.28 之二 還原醫界與媒體對

新移民的形象塑造

醫界研究樣本多來自臨床、難具整體代 表性、醫師提出論述意在及早凸顯問 題、卻遭過度推論、反造成歧視。

1 負面標籤、難以承受之重

2 普查顯示:外籍之子健康得很—以「先 天缺陷兒」為例,本地之子以萬分之 134.4 高於新臺灣之子的萬分之 121.8。

(但是 20 歲以下之外籍與大陸媽媽所 生的孩子,先天缺陷比例卻比本地母親 高)

2004.1.29 之三 我無法改變自己是 外國人的事實

積極認同、仍擺脫不了歧視

女性外籍配偶即使在臺灣居住超過十 年、賺錢養家撫育子女、努力融入本地 社會、卻還是受到排斥。

2004.1.29 之三 參與互助團體、身 處異鄉不寂寞

外籍配偶藉由組織凝聚社會力、大家互 相照顧分享資源、那是她們真正的娘家

由於外籍配偶是屬於永久的居留,且對於台灣的家庭結構有所影響,而且隨

著「新台灣之子」的產生,也將影響台灣的人口結構。故以下針對外籍配偶來加 以說明討論:作為「新台灣之子」的母親,由「溝通不易常挨揍」、「受虐越南新 娘,棄置時皮包骨」,顯示其語言及婚姻適應問題;「參與互助團體、身處異鄉不 寂寞」、「我無法改變自己是外國人的事實」表示外籍配偶在台灣是一名他者、異 己,既使在臺灣居住超過十年、仍然受到外界的排斥;外籍配偶歸化後在國籍上 屬於台灣人,但是反觀她自己在國族認同上是怎樣的心境呢?「新臺灣之子的心 聲--認同我、別用異樣眼光看我」代表著台灣主流社會給予外籍配偶的歧視影響 至下一代,這將造成小孩的人格成長;全台灣九十二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小學的「新 台灣之子」的人數約兩萬人,而此人數也將勢必更多;若這些「新台灣之子」因 受到歧視、家庭問題而自暴自棄,對於社會都是個大問題。由以上的說明,顯示 出外籍配偶來台灣的生活適應問題,這不僅是其個人的適應,尚包括她嫁入的夫 家、鄰里、社會大眾對她的適應。本文並非彰顯外籍配偶就是問題,事實上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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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配偶及夫家雙方、鄰里、社會大眾都需要互相調適、互相包容及尊重,才能共 創一個和諧的家庭及社會。在此問題之下,由於外籍配偶以女性為主,故本人特 別重視女性外籍配偶的適應問題。基於跨國婚姻的增加、台灣所面臨的衝擊及影 響勢必更多,有關女性外籍配偶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此問題對台灣未來的社會 安定、乃到於國家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我們必須正視此問題並研擬一個適 當的政策。但是在此之前,我們對於其必須有一正確的認識。然而我們應該以何 種角度、從何研究方法著手呢?首先我們先回顧外籍配偶的研究論述以對其有一 正確的瞭解。

第二節 研究概述與相關理論

首先先回顧一般學者對外籍配偶的研究結果,再針對地理學者對外籍配偶的 研究,繼而再回顧相關理論。

一、有關女性外籍配偶的研究概述

夏曉鵑自 1994 年開始「外籍新娘」現象的研究,並於 1995 年 7 月 30 日在 高雄美濃開辦第一個「外籍新娘識字班」。隨著女性外籍配偶的增多,1999 年內 政部召開「規劃辦理外籍新娘生活適應及語文訓練,輔導其融入我國生活環境事 宜」,決議以美濃之「外籍新娘識字班」為基礎,並在 1999 年 10 月完成試辦班 後,內政部戶政司行文各縣市,鼓勵辦理「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夏曉鵑 2003:28)。故筆者在做文獻回顧時發現國內對於女性外籍配偶的研究在 2000 年之前只有少數幾遍,在 2000 年之後對於此方面的研究則大量增加。在 2000 年以前,對於女性外籍配偶的研究始自夏曉鵑(1997)分析臺灣∕印尼新娘貿易 的階級與族群關係。而邱淑雯(1999)則說明日本農村菲律賓新娘現象,進而提 出女性外籍配偶自身在觀念上和行動上的「去殖民」(de-colonization)以及臺灣 人本身的「去殖民」都很重要。以下就 2000 年以後與女性外籍配偶有關的國內 研究加以探討:

1 全台灣外籍配偶的生活狀況

2003 年2由內政部(2004a)所做的「九十二年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

3,以 1987 年 1 月起至 2003 年 8 月 31 日止持有有效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

已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為研究對象,列入訪查對象的人數為 24 萬 837 人4,完成訪問者有 17 萬 5,909 人占 73%;雖然在外籍與大陸(含港澳)配偶申 請入境人數合計 28 萬 7,059 人中只有 17 萬 5,909 人接受訪問,但這是第一次全 國有關外籍與大陸配偶的生活狀況調查,亦有助於政府的施政參考及國人進一步

2自 2003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03 年 11 月 7 日止為期三週,由各直轄市、縣(市)村里幹事及戶 政人員擔任實地訪查。

3 調查目的:全面了解外籍配偶在臺生活狀況,建立基本資料、生活狀況及服務需求等資料,作 為推展輔導措施之參據。

4 不列入訪查對象的有:未居住臺灣地區生活、死亡、離婚已出境、戶籍遷往國外或出境兩年以 上、遣送出境、從未或尚未入境、不符樣本、重複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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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了解。故筆者呈現此一調查結果,以對全台灣的外籍配偶(包括男女生)有一 概括性的瞭解,內政部(2004a)的調查結果如下:

(1)受訪外籍配偶教育程度以國中、初職最多占 34.6%、其次為自修或小學畢業 占 31.9%,以上的資料說明了外籍配偶教育程度在國中以下的占 66.5%。

(2)受訪者國人配偶教育程度以高中、高職最多占 35.9%、國中、初職次之占 34.6%,這顯示國人配偶教育程度一般都比外籍配偶高。

(3)受訪外籍配偶以 15-24 歲最多占 44.6%,其次為 25-34 歲占 40.7%,平均年 齡 27 歲、其國人配偶平均年齡 39 歲。

(4)受訪者國人配偶身分,為榮民、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者僅占 19.7

%,打破了大多數是以上身份者娶外籍配偶的之迷思。

(5)受訪外籍配偶在臺資格以取得「居留證」最多占 50.5%。

(6)受訪外籍配偶在臺居住時間以「未滿 2 年」最多占 31.9%及「2 年至未滿 4 年」次之占 30.8%,表示 60%左右的外籍配偶是近四年逐漸成長的。

(7)與國人配偶認識方式以親友介紹最多占 46.5%,其次為婚姻仲介占 35.9%。

(8)受訪外籍配偶首度結婚者占 97.0%。

(9)受訪外籍配偶取得健保卡比例為九成,這是受到居留滿 4 個月以上才可以納 保規定的影響。

(10)受訪外籍配偶近七成與國人配偶生育子女。

(11)受訪外籍配偶有工作者占 34.6%,固定性工作以工業最多;男性有工作者 81.0%,女性 32.1%,這顯示只有三成左右的女性外籍配偶是有工作收入 的。

(12)男性外籍配偶個人生活零用金最主要來源以「本人工作收入」占 73.8%,

而女性外籍配偶以「配偶提供」最多,占 73.8%。

(13)家庭生活費用來源以「本人或配偶工作或營業收入」最重要。

(14)對於政府相關照顧輔導措施之需求,外籍配偶最希望接受「語文訓練、識 字教育」,其次為「就業訓練」;但參加過生活照顧輔導措施者卻只占二成,

參加項目依序為「基本教育研習班、識字班」、「補習學校」。在衛生醫療需 求上最重要的需求為「提供幼兒健康檢查」,其次為「育嬰、育兒知識」;

在生活照顧輔導需求上以「保障就業權益」為最重要,其次為「增加生活 適應輔導」。

從以上的說明,表示大部份外籍配偶的教育程度在國中以下且低於其國人配 偶的教育程度,大部份外籍配偶的平均年齡比其國人配偶小 12 歲;由於外籍配 偶以女性占九成,所以由此顯示出國人男生傳統「男尊女卑、男強女弱」的觀念 --尋找的結婚對象其年齡學歷都比自己低的現象。而 60%左右的外籍配偶是近四 年逐漸成長的,以首度結婚者占居多,且大多與國人配偶生育子女顯示台灣社會 傳統賦予男性要結婚生子的觀念是造成外籍配偶產生的原因之一。而來自不同文 化、語言的外籍配偶在生活上急需語言及識字與外界溝通、而初為人母的她們與 一般母親一樣擔心幼兒的健康以及需要育兒知識,並且希望能夠就業來保障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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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經濟收入。以上調查提供大家有關國內受訪女性外籍配偶的一概況性的了解,

但是它並非代表所有的外籍配偶都是如此,提醒大家避免造成外籍配偶刻板印象 的產生。造成跨國婚姻現象除了台灣社會傳統賦予男性要結婚生子的觀念外,也 與全球化經濟有關。

2 跨國婚姻現象:

從宏觀的角度探討跨國婚姻現象的學者有夏曉鵑及蔡雅玉。夏曉鵑(2000)

以高雄美濃及高雄縣其他地區的女性外籍配偶為研究對象;運用新馬克思理論的 觀點說明女性外籍配偶是處於核心、半邊陲、與邊陲地區之間被資本主義發展過 程邊緣化的男女勞動者,為求延續生存而形成的結和。自此研究中讓筆者瞭解此 跨國婚姻現象並非台灣獨有,早期西方社會亦有「郵購新娘」的出現。蔡雅玉

(2001)則從台越的政治、經濟與社會層面探討跨國婚姻形成原因、現況、國家 與仲介商角色及性別意涵。

3 識字教育方面:

由於外籍配偶大多來自於語言、文化相異於台灣的東南亞地區,所以中文識 字教育對於她們的適應非常重要。

(1)影響女性外籍配偶識字學習的因素有個人及社會因素。在個人因素方面,

有個人特質、原生家庭背景(過去教育、工作、生活經驗)、來台年數、個 人動機;而在社會因素方面,有家人的支持與鼓勵、工作與否、同儕力量 以及交通的方便下,皆有助於女性外籍配偶的識字學習(廖雅婷 2003、賴 建達 2002)。

(2)女性外籍配偶在進入識字班後,其學習的收穫有:突破語言的障礙,提升 閱讀外界資訊以及處理事情的能力,增進自信心及自尊感並拓展社會支持 網絡與增進臺灣文化的認知(吳美雲 2001、廖雅婷 2003、莊玉秀 2003)。

(3)至於女性外籍配偶子女在學校的適應,所面臨的問題有來自身心狀況、智 能、語言、文化、家庭社經地位等因素(劉秀燕 2003);而在學業成就上,

以語文發展能力較為遲緩;其次是負面行為表現較多(林璣萍 2003)。

(4)有關女性外籍配偶識字班教材之設計宜以「聽說讀寫」為主(賴建達 2002)。 課程目標應融入多元文化觀點並連結在地與原生文化-這也反映了跨國婚姻 中雙方的文化都應該被尊重、互相學習;在生活化的教學策略下須檢視教 材中性別與階級的問題(廖雅婷 2003)、以促進溝通能力與培養識字能力 最為重要,其次是促進生活適應與瞭解風土民情(曾秀珠 2003)。但夏曉 娟(2003)則提出另外一種看法值得我們好好地思考:「女性外籍配偶識字 班創設的目的並非要她們同化於台灣社會,而是使她們能將逐漸自主發 聲,並進而形成組織,為自身爭取權益」。

以上的研究讓筆者對於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成員的識字因素、學習收穫 等狀況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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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活適應方面:

有關外籍配偶的生活適應方面,研究的學者非常多。陳李愛月(2002)及呂 美紅(2001)指出女性外籍配偶的結婚動機以「對台灣生活充滿想像與憧憬」、「娘 家生活困苦」為主,而陳佩瑜(2003)及張鈺珮(2003)則說明埔里及花蓮的越 南新娘對於台灣編織跨國婚姻的夢想以及美夢幻滅後所做的抉擇。至於進入跨國 婚姻後心境的轉變及新角色定位,劉美芳(2001)以高雄及屏東地區菲籍女性的 內心世界來說明。嫁給精神分裂病患之女性外籍配偶面對配偶罹患精神疾病的衝 擊以及面臨生與育的難題則是曾秋美(2003)所探討的;至於沈倖如(2003)則 探討「外籍新娘」婚姻中的「商品化」特質如何的架構其家庭內部的權力關係,

身在其中的外籍配偶又如何發展出逃脫與抵抗的策略;筆者同意這種微觀層面的 權力運作,仍是受著結構的牽制;但沈倖如(2003)在文章中提及對於「外籍新 娘生活適應輔導班」授課老師是屬於權威性的,這和筆者所觀察到授課教師與學 生是近似朋友的關係有所不同。有關女性外籍配偶在台灣的社會網絡、生活適應 的研究有顏錦珠(2002)、)李玫臻(2003)。鄭雅雯(2000)則指出新「傳統變 型」的家庭衍生的社會現象。在東南亞外籍母親在子女入學後,王光宗(2004)

指出其生活界域與作息時間有所改變但人際網絡並沒有擴大。

5 對外籍配偶政策、法令的檢視

由於媒體、政府、社會對外籍配偶的刻板印象、歧視、污名化,常常把外籍 配偶當作沒有能力的人,夏曉鵑(2005)主編「不要叫我外籍新娘」這本書的出 版,證明她們擁有的能力、潛力,且有許多地方值得我們學習。此書中由來自南 洋與中國的十多名的女性外籍配偶,藉由文章、詩、圖畫,鮮明描繪出發生在她 們身上的真實故事;此書也具體批判了台灣現存對於外籍配偶的政策、法令及行 政措施。夏曉鵑在書中道出新婚姻移民女性在台灣的困境:社會關係的缺乏因而 使她們侷限在家庭生活中;除了照顧家庭起居、生養後代之外,她們大多需工作 以突破家庭經濟的困境;並且還要面對由外界所建構無不在的污名,而此污名形 成了整體社會對外籍配偶的監控,甚至她們的家人也受此影響因而限制她們的行 動;因此要打破此污名、並建立適合她們的資源及就援體系。此書詳細地剖析了 外籍配偶在台灣的現狀及所面臨的問題,在筆者檢視政府對外籍配偶的政策、法 令及行政措施時提供一個很好的參考。

總而言之,現階段有關外籍配偶的研究歸納了跨國婚姻現象的產生、女性外 籍配偶嫁來臺灣的動機、婚後的生活適應、人際關係、社會網絡以及所衍生的社 會現象,有關外籍配偶政策法令的批判。這些對本研究或多或少都有所啟發,不 管是在方法、概念或觀念上。但是以空間為觀點的地理學者是否能在此問題上給 予何種的貢獻及洞察呢?

二、從地理學的空間角度對於外籍配偶的研究:

1 蕭昭娟(2000)探討彰化縣社頭鄉女性外籍配偶的調適研究,以深度訪談的方 式發現進入社頭地區的女性外籍配偶依序是泰國、印尼、越南新娘;而當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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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在台灣的空間分佈主要集中於台灣中南部及台東縣的邊陲區5。在台灣的調 適程度與其結婚年齡、教育程度及娘家家境有密切相關;蕭昭娟(2000)表示 通常女性外籍配偶結婚年齡較高代表其教育程度較高,而娘家家境也較好,使 其在處理與夫家成員的關係上亦呈現較佳的狀態。而身為女主人的她們改變了 夫家成員的飲食生活及家庭內的空間擺飾,在地方上補充了非技術性的勞動力 並促使男性擇偶的機會增高。但在筆者的調查中結婚年齡在 34 歲及 39 歲的受 訪者,其教育程度與結婚年齡在 20 歲上下的受訪者一樣,都在國中或以下;

而在結婚年齡在 25 歲左右的受訪者教育程度卻是比較高的。而女性外籍配偶 在台灣的空間分佈,筆者以 1987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底臺閩地區各縣市外 籍配偶人數6佔結婚人數7的比例發現,女性外籍配偶主要以新竹縣、澎湖縣、

嘉義縣占最多而有所不同(表 2.2-2)。

2 陳庭芸(2002)以問卷與深度訪談方式對澎湖地區的印尼與越南女性外籍配 偶做一比較,研究發現:印尼女性外籍配偶(多數華僑)受到原鄉當地華僑之生 活模式,傳統社會價值、先前文化經驗相互影響之下,她們對於澎湖地區環境 與婚姻生活能較快接受。越南女性外籍配偶,婚姻動機是希望獲得更高經濟保 障,所以受到本身自我價值操控,於是明顯看出她們在各方面適應展現出個人 價值,其受到個人因素影響較大。

以上兩位地理學者從地理學的空間觀點探討外籍配偶在台灣空間的分布原 因、對家庭、地方上的影響以及探討印尼與越南女性外籍配偶在澎湖適應的差異 性及此差異性形成的原因。但女性外籍配偶的社會關係是同時在時間及空間中產 生的,而這社會關係同時也決定了女性外籍配偶的時間、空間大小。所以女性外 籍配偶的時空分布與社會關係應該結合一起來探討,更能夠看出女性外籍配偶在 台灣的時空分布及影響其時空分布的原因。

三、相關理論回顧 1 質性研究與女性主義

「質性研究」只是一種相對於「量化研究」的歸類,其發展已遍佈各社會 科學學門。「質性研究」的理念基本上是和女性主義研究者的理念符合的。婦 女的生活空間、主觀經驗感受,以及她們之間的差異所反映的社會文化脈絡問 題,是各女性主義各派學者之共同關注點,也正是「質性研究」所關注的層面

(胡幼慧 1996)。Reinharz8在她所著的《社會研究的女性主義研究法》(Feminist Methods in Social Research)提出了下列十項論點:(1)女性主義是一種「視角」

(perspective),不是一種方法。(2)女性主義者採用多種研究法。(3)女性主義研 究包含了對「非女性主義」學術主流的不斷「批判」。女性主義研究的批判性,

不只是針對社會現象的兩性不平等,也是針對學術界的「父權」運作加以質疑,

並揭露社會科學知識建構本身的父權偏差和扭曲。(4)女性主義研究是在女性主

5 蕭昭娟(2000)以台閩地區外籍配偶取得居留權的各縣市人數佔各縣市內人口的比率來區分。

6 取得國籍及擁有外僑居留(含永久居留)者,其中取得國籍係自 1989 年 7 月起統計。

7 以各縣市外籍配偶人數佔結婚人數的比例,此相對值更能夠顯示外籍配偶在各縣市的多寡。

8 Reinharz轉引自胡幼慧(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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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理論的指導下進行。(5)女性主義研究努力去找出多樣性9 (diversity)。女性主 義者注意到「刻板印象中」,女性都差不多的「同質假設」問題而趨向去凸顯 女性當中的「異」質性。(6)女性主義研究跨學科性。(7)女性主義研究意圖創造 改變。(8)女性主義者注重研究者的個人參與議題。(9)女性主義者注重「被研究 者」之參與,注重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互動」(interaction)和她之間的「關聯」

(connection)。(10)對「讀者」的重視。以「我們」的語彙來代替「你們」,邀約 讀者一起來分享其他女性的經驗(轉引自胡幼慧 1996)。

女性主義重視女人在社會中所受的壓迫、性別歧視;並嘗試找出她們的差 異性,卻忽略了空間差異對於女性的影響。McDowell 指出地理學則使女性主 義者更注意到以往所忽略的空間區隔與差異。而女性主義觀點也彌補了人文地 理學領域大部份的研究是相當「性別盲目」的缺點(引自蔡迪青、楊千惠、林 妙芬 2000)。

2 女性主義地理學

根據人文地理學辭典指出,女性主義地理學援用女性主義政治與理論,來 探究性別關係和地理型態如何相互結構與轉變的視角。女性主義地理學的發展 三個階段:(Johnston, R.J.,Derek Gregory, and David M.Smith 1994:192;王志弘譯 1995a: 46)。

(1)在早期男人即代表所有的人類;思想-肉體二元論是「雄性理性論」形成的 最主要因素,這樣的觀點一直存在西方哲學歷史中,這個先入為主的觀念 把女人從學術領域和科學中排除。在 1970 年代,女性快速湧入學術領域,

而且還在校內外舉辦提倡女性運動,鼓動女權並批評雄性主權。因此,在 學術界的女性開始作各式各樣不同的學術研究,這些研究中包括了所有女 性議題,把焦點放在女性的生活及讓女性經歷生效(Alcoff 1996)。總之,

在 1970 年代女人的地理學是以性別角色,距離與空間區隔的限制來描述性 別不平等的現象,幾乎把空間理解為距離,極少考量性別關係在各地不同 的變化。

(2)1980 年代的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地理學著重如何以性別、階級來解釋資本主 義下地理、性別關係和經濟發展之間的互賴。Mackenzie10(1989)主張女人 日常活動的執行正好和當前的都市形式對立,城市被分割為男人的公共生 產領域,以及女人的私人再生產領域;藉由馬克思主義理論,還進一步認識 到這種公私領域的二元對立,形成生產和再生產的分化。而 1984 年英國地 理學家學會女性與地理研究群 (Women and Geography Study Group)合作出 版了《地理學與性別》(Geography and Gender, Women and Geography Study Group,1984)。這個研究群主張女性主義地理學探討社會所創造的性別結

9 胡幼慧(1996)把diversity翻譯成「差異性」,但筆者認為用「多樣性」是較適合的。

10Mackenzie轉引自張華蓀(2005)

(11)

構,如何在致力改變社會以結束性別不平等的計劃裡,塑造和轉變了空間。

這個團體主張女性主義地理學一定要關注改變學科內外的性別關係,是和 人一起做研究(張華蓀 2005)。

(3)1980 年代晚期至今,由於具有殖民壓迫經驗的女性問題無法單獨以「父權 壓迫」來解釋,使女性主義地理學把視野逐漸擴大到種族、族群、宗教、

性傾向和國籍之間性別建構的差異,如何以不同的方式來剝削女人,使女 性主義的思考面向趨多元化,並跳脫以西方白人中產階級女性主義局限於 本身種族、階級的思維盲點(邱貴芬 2004)。後殖民女性主義注重不同殖 民歷史情境對當地婦女產生的壓迫。

女性主義地理學者一開始是指出女人集體被排除在學科的理論建構和經驗 研究之外,最後她們主張具有脈絡特殊性且以地方為基礎的性別建構,並進而解 構「女人」這個範疇。然而在女性主義地理學裡,雖然各有不同的立場,但是還 是有其共同目標,這個共同目標就是終結女性壓迫,即使彼此意見極度不合,共 同目標依然存在(張華蓀 2005)。所以外籍配偶的研究不僅要檢視在「父權」運 作下的性別差別待遇,還需要考量種族、族群、宗教、性傾向和國籍之間性別建 構的差異,以更完整的角度去思考此研究問題。

至於地理學的「空間」(Space)是甚麼呢? McDowell(1996)提出「空間 的形態是社會過程的結果…..所有的社會關係都在某個地方發生,而且導致人與 地方的連結」。她更進一步地提到 Massey 主張:人事物之間的相互關係同時在空 間和時間中發生,而這些社會關係本身創造了也定義了空間和時間。張佩瑜

(2000:11-12)指出女性主義地理學者探討空間和特定社會關係之間議題的析 解,透過性別關係的研究,地理學者能釐清男性和女性的社會角色,並了解人與 人之間的互動關係如何創造和改變所生活的空間,繼而空間如何影響社會的再生 產。

雖然隨著全球化、資訊化的時代到來,但女性常常是被空間限制影響最大的, 被困在網內而沒有空間上的自由。孫瑞穗(2004)提出女性主義地理學是從性別 不均和空間分配不均的現象中去找出性別權利與社會關係如何作用在空間化的 秩序安排中,而空間化秩序又如何影響及形塑性別主體與行動。是甚麼社會過程 支持了這些空間模式以及差異性的資源獲取?而性別權力如何穿梭在女性外籍 配偶的社會關係中?其社會關係又是如何影響其生活空間?其生活空間是否遭 受限制?女性外籍配偶在台灣與他人的互動關係如何創造和改變所生活的空 間,而其生活空間也反映著其社會關係。

3 時間地理學(time – geography)

時間-空間表記法是由瑞典地理學 Hägerstrand 所提出的,重視人的本身,從 時間及空間兩層面觀察人的一日、一年,乃到於一生的時空間路徑(path)。以 這種時間概念為基礎,人與物的時空間占據(packing)表示法,這就是人與物 的空間移動能從一維的時間軸與二維的空間軸所構成的三維座標中,描繪出其路 徑(圖 1.2-1)。路徑的形成基本上是某時、某地與其人、物相會合,利用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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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而實現某種行為而產生的,所以時間與空間同樣被認為是有限的資源,其利 用和分配必須經過周詳的計畫(陳憲明 1989)。時間及空間被視為一種資源以便 完成個人的計劃,但任何計畫的實現都受限於以下三種限制:

(1)能力(capability constraints)限制:

主要是人對於睡眠、飲食所需的生理限制,及可利用之交通工具的物理能力限 制,這兩種限制決定了人在特定時間內可能移動(活動)的範圍。

(2)結合限制(coupling constraints):稜(prism)範圍內之具體的路徑受結合限制 的決定。結合限制表示個人為從事生產、消費、社會諸活動,必在何時、何地、

費多長的時間,使用何器具、材料、與其他的人或物會合,才能實現其目的。

(3)管理限制(authority constraints):除了以上的限制,個人的活動,尚須受法令、

社會習慣、社會組織等的管理,限制在特定的領域(domain)內活動。

圖 1.2-1:時間地理學動態地圖的元素

資料來源:修改自 Parkes,D. and Thrift,N.(1980)

(a )一維時間軸及二維空間軸結合成三維的時空間路徑軸。(b)兩個個體的路徑及他們的 時空關係。(c)個個體從 S1的停留點(station)到 S2,再返回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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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說時空對於個人來說可以視為一種資源,但它也是一種限制。女性 主義地理學者 Rose 提出,時間地理學的時間-空間設計正好可以看出女人在其日 常生活中所遭遇到的限制,而 Dyck 則提出另外一種看法:時空的形貌也可能是 使人具有能力,甚至是有權力的(Johnston, R.J.,Derek Gregory, and David M.Smith 1994;王志弘譯 1995a:p187-190)。

地理學者陳憲明(1989)應用時間地理學的概念架構來探究台東縣新港漁民 的漁撈活動,其研究發現漁民之漁撈活動主要是在考慮漁民本身如何才能與漁獲 對象的各種類型魚相結合,從而做漁民的時空路徑安排。而張佩瑜(2000)以此 觀念來研究婦女生活空間的形塑與轉變,針對「澎湖地區傳統婦女之生命週期與 生活空間建構」,援用女性主義地理學理論,採用「社會關係會影響、作用於空 間關係之上,而空間關係同時又成為社會關係的一種表徵」的空間論點,將性別、

階級等社會關係置入空間範疇中,探求在傳統女性一生中歷經角色之轉變繼而影 響其支配、控制、形塑生活空間的權力。從生活空間的架構、配置及安排讀出婦 女在社會體系中所佔有的性別、階級關係。此文對筆者有重大的啟發,進而促使 筆者利用「女性主義地理學」理論以及採用「社會關係會影響、作用於空間關係 之上,而空間關係同時又成為社會關係的一種表徵」的空間論點來探討筆者的研 究對象--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其次因為女性外籍配偶的角色,而把性別、階級、

跨國籍、種族、宗教等社會關係置入此空間、時間範疇中,探討他們之間的關係。

以女性外籍配偶的時空路徑可以顯示出她們所受的限制,而在這有限的時空內是 何種背後的結構性因素影響她們的活動空間,而這時空的持續發展是否可以使女 性外籍配偶具有能力或權利?

4 社會地理學

Jones 此古典社會地理學的創始人指出社會地理學包括社會群體如何使用 空間的形態以及形塑與改變這種型態的社會過程。他以三種研究方法進行:首先 以「外在者觀點」(the outsider’view)站在社會之上看問題、去理解情境的動態 性;再以「內在者觀點」(the insider’s view)對原始經驗保持敏感度、從社會 之內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最後再以社會結構的觀點去探究引導這些群體、形式和 過程的深層社會力量(引自陳俊安、林俊甫 2000)。故筆者欲以「外在者觀點」

去探討女性外籍配偶的議題,了解女性外籍配偶在台灣的形成,而且以同是女性 外籍配偶的「內在者觀點」身份嘗試去瞭解她們的社會互動與性別、權力、階級 的關係,並以社會結構的觀點去探究女性外籍配偶社會空間背後的社會力量。因 為是社會的權力結構決定了這一個女性外籍配偶的空間表現。

隨著全球化的移動、跨國婚姻的現象,女性外籍配偶的身影在全球移動著,

她們對於自我身分的認定、國家的認同及歸屬感也會重新定義。葉孟宗(2004)

指出影響女性外籍配偶國家認同的主要因素有先生的疼愛、家人的照顧、台灣人 瞧不起及媒體的負面報導影響;嫁來台灣初期只要先生和家人待其不錯,她們都 很認同自己是台灣人,而且喜愛台灣。但最主要原因是台灣比起她們的母國進步 及方便太多了,而在她們選擇放棄原國籍時,就考慮在台灣長期生活。雖然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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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干預,他們必須放棄母國的國籍以取得台灣的國籍,進而認同台灣,但這 並無損於她們對母國的認同。除了在國家認同上,台灣及女性外籍配偶的母國對 於女性角色的塑造是否有所不同?也是值得得我們所探討的。

在美國,異族通婚的現象非常普遍。異族通婚夫婦、家庭及跨民族、跨種族 的孩子是常態是不令人驚訝的,且逐漸地在美國人口結構中增加。尤其在夏威夷 和加州的一些社區中。但是大多數的通婚仍然是白種人及少數民族的結合。當異 族通婚繼續增加,促使種族和民族團體邊界模糊,美國人的民族和種族觀念也隨 之改變,它將重新定義在美國的民族和種族的角色及意義(Lee 2005)。在台灣,

隨著跨國婚姻的增加,異國通婚家庭及「新台灣之子」將影響台灣的家庭及人口 結構,台灣也將成為一個多元種族及文化的社會。

總而言之,現階段有關外籍配偶的一般研究探討在全球化的分工下,跨國婚 姻現象的產生、女性外籍配偶遠嫁他鄉的動機、婚後的中文學習對於其生活適應 及人際關係的幫助、她們在台灣所面臨的問題以及所衍生的社會現象,政府對外 籍配偶所採取的政策法令及批判。這些對本研究或多或少都有所啟發,不管是在 概念或觀念上。至於地理學的研究給予筆者許多具體的知識是在方法及觀點上。

至於本研究筆者還很想知道,女性外籍配偶一天、一星期、一個月、甚至一年的 生活空間變化。而究竟是什麼樣的社會關係促成了如此的空間生產?由於女性外 籍配偶的社會關係是同時在時間及空間中產生的,而這社會關係同時也決定了女 性外籍配偶的時間、空間大小。所以女性外籍配偶的時空分布與社會關係應該結 合一起來探討,再加上筆者本身異國婚姻的經驗,使筆者欲以「內在者觀點」去 說明其文化及婚姻適應;以供國人了解在跨國婚姻中,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如何 適應環境,進而在台灣這個新的家園裡展現其生命力而形成其獨有的生活空間;

使國人對女性外籍配偶有更清楚的認識,而並非外界媒體所建構的女性外籍配偶 問題(夏曉鵑 2001);至於不同國籍間的女性外籍配偶其生活空間又有何差異?

進而去探討在這當中有關結構性的權力與支配關係?這些都有助於我們對跨國 婚姻的女性外籍配偶更真實而深入的了解。最後所做的研究亦可供政府有關單位 施政參考,使女性外籍配偶能夠早日適應臺灣的社會,成為一個快樂的新台灣人。

第三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根據以上的文獻探討,本研究希望透過女性主義地理學的方式,以質性研究 來探討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的生活空間。具體而言,本研究目的如下:

1 瞭解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來台後的適應

2 探討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在基隆市的家庭生活空間 3 探討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在基隆市的社會生活空間 4 比較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在基隆市的生活空間

(15)

第四節 研究地區及對象的選定

相較於許多學者對於台灣較偏遠地區(中南部、東部)的女性外籍配偶做研 究。但對於臺灣北部的女性外籍配偶著墨不多,且考量地緣關係以便於平時觀察 女性外籍配偶的社會關係及訪問,故本研究地區以鄰近台北都會區的基隆市作為 一都會型的城鎮11為本研究區域,期望能從此一區域來推知探究在都會區邊緣的 女性外籍配偶的生活空間。

本研究對象是以基隆市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的學員為主,在接受基本資 料調查的五十六受訪者中,選取越南籍五位、印尼籍兩位、泰國、緬甸、柬埔寨、

菲律賓籍各一位,之後又以滾雪球的方式增加了來台灣已二十七年的印尼籍一 位、考慮結束婚姻生活的柬埔寨籍一位,以使受訪樣本所涵蓋的變異數較大。故 本研究以原國籍為越南者五名、印尼三名、柬埔寨兩名、菲律賓、泰國、緬甸各 一名;並配合外籍配偶為華僑或非華僑的身份、在原鄉社經地位及教育程度的高 低、先生在台灣的社經地位、來台時間的長短、小孩及工作的有無、國語聽說能 力尚可的女性外籍配偶為本研究對象;本文之目的是企圖以少數樣本的深入訪談 方式,希望能夠獲得豐富和深刻的女性外籍配偶之生活空間資料加以分析,以表 現出女性外籍配偶在其生活空間中如何受到跨國籍、性別、階級、宗教的影響,

因此對樣本的選擇不在於數目的多寡,而在於受訪者的深度說明。

第五節 研究方法與概念架構

一、研究方法

針對本研究理論,援用女性主義地理學,採用「社會關係會影響、作用於 空間關係之上,而空間關係同時又成為社會關係的一種表徵」的空間論點;以及 社會地理學探討女性外籍配偶如何使用空間的形態以及形塑與改變這種型態的 社會過程;以跨國籍、性別、階級、種族、宗教來探討女性外籍配偶的生活空間 與社會關係並進而呈現她們的家庭及社會生活空間。本研究採取的方法上如 : 1 文獻蒐集

自 2003 年開始既大量閱讀與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有關的文獻資料以推論 本研究問題,並將研究定位;從內政部統計處取得外籍配偶人數相關資料、自政 府部門的網站得知政府舉辦外籍配偶的相關活動、自基隆市外事科取得基隆市東 南亞外籍配偶的人數統計。

2 參與觀察與問卷調查

筆者在 2003 年七月,既決定以女性外籍配偶作為筆者的研究主題。初期經 由基隆市警察局外事課、戶政課以了解基隆市女性外籍配偶的現狀。在得知基隆

11 根據 2004 年內政部所頒布的「外籍與大陸配偶輔導與教育專案報告」:內政部訂頒「外籍與大 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示範計畫」,擇定基隆市、高雄縣及澎湖縣為示範縣市,作為都會、鄉村及 離島縣市之對照組。

(16)

市「第一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開課後,與負責承辦的國小校長、主任取 得連繫並說來意以作為一名參與觀察者(observer-as-participant)。故筆者在 2003 年十月至十二月(每星期兩次、一次兩個小時)積極參與基隆市外籍配偶生活適 應輔導班的短期課程,並從中認識輔導班的授課老師及學生。與上課老師、學員 有初步的認識之後,筆者敞開心胸告訴他們-我與她們一樣也是遠嫁他鄉的外籍 配偶、與她們分享異國婚姻的經驗並提供有利於她們的生活資訊,希望本研究的 論文能夠實際表達她們的生活適應及需求並且希望她們能夠協助筆者做個人基 本資料調查及往後的深度訪談。非常慶幸地,在上課老師的同意下筆者在教室內 與每一位上課的學員做了一份簡單的基本資料調查(見附件二 ),並與她們一同 上課觀察她們與老師及彼此之間的互動。

在得知基隆市「第一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仍在進行中(後來才得知 是以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來申請經費),在 2004 年二月至六月,既不定時地參與 此輔導班,並與戶政課保持聯絡,為往後的深度訪談預作準備12。由於前面的密 切接觸,筆者得以很順地參與了第二屆及第三屆的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

2004 年七月至九月筆者再次參加「第二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與她們一 起在基隆市婦幼中心上課、拜訪基隆市長、參觀基隆市政府、市議會、衛生局、

至監理站觀察她們參加機車駕照的筆試及路考。筆者深信在全程的活動參與中,

雙方在一定程度的認識情況下,受訪者的回答才有其真實性,而且也藉此瞭解「外 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的課程及活動內容。

在第一屆及第二屆的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的訪查當中,筆者與有出席的 每一位女性外籍配偶做面對面的基本資料調查,受訪人數共有五十六人,筆者參 考東南亞各國外籍配偶在台灣的比例及接受基本資料調查的外籍配偶比例(表 1.5-1,選取越南籍五位、印尼籍兩位、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籍各一位,

之後又以滾雪球的方式增加了來台灣已二十七年的印尼籍一位、考慮結束婚姻生 活的柬埔寨籍一位,以使受訪樣本所涵蓋的變異數較大。

表 1.5-1:基隆市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受訪者人數統計 國家 華僑 非華僑 總人數 深度訪談人數 越南 3 30 33 5

泰國 3 3 6 1 緬甸 1 1 2 1 柬埔寨 1 1 2 2 印尼 8 1 9 3 菲律賓 0 4 4 1 總人數 16 40 56 13 資料來源:根據訪問資料整理

12在這過程中,筆者與承辦活動的民政課課長做多次的會面並深入訪談以瞭解主辦單位的態度。

筆者亦針對婚姻仲介、民間組織、生活適應輔導班的上課老師、基隆外事科、基隆民政局課員 進行深入訪談,以對女性外籍配偶的議題更瞭解。

(17)

3 深度訪談

與基隆市第一屆及第二屆的東南亞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的學員進行五十 六份基本資料調查後,按照筆者的抽樣方式從中尋找願意接受進一步訪談的對 象。筆者在徵得對方的同意之後以錄音的方式進行;首先以生命史的方式先了解 女性外籍配偶的成長背景、並以開放式的問卷了解她們與先生認識、結婚過程、

婚後適應狀況、日常生活空間變化及社會關係(見附件三、四、五)。因筆者相 信對受訪者有全盤的瞭解之下,在做資料分析時才不致於有所誤解。通常一位受 訪者進行兩小時左右的訪談,共進行兩次;訪談後儘快地把資料整理成個人的訪 談大綱,在整理中若發現資料不足的則以電話訪問之,在其餘的時間再把訪問的 內容做逐字稿的整理。在田野調查中,筆者曾到受訪者的住處訪問、參與他們的 家庭聚會並與受訪者一同參與教會的假日禮拜,觀察她們與和他人的社會互動。

筆者以時間地理學的時間-空間表記法來探討女性外籍配偶一天、一星期、

一個月、甚至一年的生活空間變化。而究竟是什麼樣的社會關係促成了如此的空 間生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探討女性外籍配偶在哪些空間與何人接觸?做 什麼事?彼此互動的方式、情形如何?談話的內容及主題又是什麼呢?女性外籍 配偶對於這樣的社會關係抱持何種的想法及態度?而此社會關係與生活空間的 關聯又是如何呢?至於不同國籍間的女性外籍配偶其生活空間又有何差異?進 而去探討在這當中有關結構性的權力與支配關係?

(18)

二、概念架構

原鄉的生活背景

1.母國的政治、經濟、傳統 文化

2.原生家庭的社經地位 3.女性外籍配偶的教育程

度、職業收入

4.女性外籍配偶中文能力 的有無

台灣夫家的生活背景 1.夫家的社經地位 2.夫家對女性外籍配偶

的態度

3.與夫家的親屬關係

台灣的社會 1.政府對外籍配偶的政

策、法令

2.社會大眾對外籍配偶的 看法

3.與原鄉女性外籍配偶的 人際關係

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

價值觀 文化適應 婚姻適應 1.國族角色

2.女性角色

1.心理調適 2.語言 3.飲食 4.生活習慣

1.優良 2.好 3.尚可 4.差

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在台灣的生活空間 一、內涵:

1.家庭生活空間 2.社會生活空間 二、類型:

1.以家庭生活空間為主的家庭主婦

2.因工作關係在台灣的時空生活路徑較大

3.因生活的壓力不得已從家的生活空間擴展到工作 場所

4.因小孩已成年其生活空間較自由

(19)

三、研究進度表

日期 研究進度

2003.07-2003.09 研究動機、主題 2003.10-2003.12 確定研究問題、目的 2003.10-2003.12 研究區域、對象的確定 2003.10-2004.06 文獻蒐集、閱讀及整理 2003.10-2005.05 參與觀察、深入訪談 2005.03-2005.10 資料的整理及分析 2005.10-2005.12 撰寫

2006.01 完成論文

四、名詞界定 1 外籍配偶

由於台灣地區「外籍新娘」的主要來源地是東南亞,所以社會媒體所界定的

「外籍新娘」是指經濟發展程度、教育程度普遍比台灣低的東南亞外籍配偶。自 2003 年 8 月內政部將「外籍與大陸新娘」用語,統一修正為「外籍與大陸配偶」

以平等對待並包括與國人結婚之外籍、大陸女士與男士。現在亦常看到其他的名 詞-如外籍新住民或新移民女性。故筆者在此使用「外籍配偶」是指與國人結婚 之外籍女士與男士。

2 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

指與國人結婚、原國籍為泰國、柬埔寨、菲律賓、越南、印尼、緬甸的東南 亞女性外籍配偶。

3 跨國婚姻

限定為台灣新郎與東南亞女性外籍配偶間的婚姻。

4 生活空間

在此限定為家庭及社會生活空間。家庭生活空間是指家務、小孩及家庭權力 結構;社會生活空間是指社會關係及社會的參與。

五、研究限制

本研究對象主要以曾經上過生活適應輔導班的學員為基礎,而這群能夠走出 家庭來上課的女性外籍配偶代表其夫家的態度是較開明且積極的,甚至有些能配 合照顧小孩讓她們能夠放心的出來上課;但另外一群因夫家、小孩的限制、經濟 壓力需工作而無法出來上課的女性外籍配偶僅以兩名代表為例。由於筆者本身東 南亞語言能力的限制,只能夠選擇在台居留時間較久、國語表達能力較佳、配合 度頗高的女性外籍配偶以利於本研究。由於希望能夠獲得豐富和深刻的生活空間 訪談資料,在五十六位的女性外籍配偶基本資料調查中,針對十三位的少數樣本 進行深入訪談,故這僅是眾多東南亞外籍配偶的研究之一。

數據

表 1.1-1 有關女性外籍配偶的新聞報導  日期  報刊別  作者  版 主題  1998.11.19  聯合報  孫蓉華  20  溝通不易常挨揍,女性外籍配偶多辛 酸  2003.4.10  星報  陳怡靜  14  跨國婚姻問題多  呼籲大眾伸援手  2003.11.5  自由時報  何天立  18  跨國婚姻大增、逾半民眾憂心,擔心 「下一代教育」及「人口素質」等問 題、六成受訪員認為應限制婚姻移民 人數  2003.11.12  聯合報  江志明  宜縣外籍配偶清查、29 名離家出走、 行蹤不明
圖 1.2-1:時間地理學動態地圖的元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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