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暑期營隊簡章
一、活動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第五屆社會教育營【友社眼鏡行】
二、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高中生暑期營隊,使參與之學員能體驗大學生活,認識社會教育 重要性與範疇,並能培養關懷社會之知能,進而運用所學發揮影響力。
三、活動時間:
民國 110 年 7 月 9 日(週五)至民國 110 年 7 月 11 日(週日),共三天 兩夜。
四、活動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和平校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五、住宿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進修推廣學院-師大會館(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六、招募對象:
全國高中職生(不含準高中生及應屆畢業生,男女兼收),共 48 位學員。
七、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社會教育學系
八、指導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社會教育學系、課外活動組 九、營隊主要內容:
(一)漫遊師大、社會教育系介紹
營隊將帶領學員遊覽師大和平校區,熟悉環境並了解師大重要空間 及發展史;也將向學員介紹社教系學習範疇與應用展望等。
(二)自我覺察課程、大學生能力課程
自我覺察課程帶領學員探索自我,並學習如何在不同的場所與領域 適時發揮所長;大學生能力課程,讓學員認識大學生須具備的能力 並能加以運用。
(三)課程及實作培力
以工作坊形式設計互動、實作課程,融入媒體素養、社會行銷、社區 營造、社會創新及文化創意產業等課程主題,以實作課程取代傳統 講授式教學,帶領學員學習運用社教相關媒介及專業知能。
(四)趣味交流晚會
安排具趣味性並能增進人際互動之活動,讓學員彼此交流以加強 學員之間的情誼、接觸不同的興趣與價值觀,使學員認識志同道 合的朋友並帶回美好精采的營隊回憶。
(五)學員成果發表交流
各組學員將針對三天營隊所學內容進行歸納及反思討論,將每一組 的共同成果展現給所有成員進行交流。
十、報名辦法與匯款相關資訊:
(一)報名日期:
民國 110 年 4 月 16 日(五)至 4 月 22 日(四)
(二)活動費用:
(1) 個人報名費為 3400 元/人,弱勢生補助報名費為 2500 元/人,
相關報名資訊亦同步公布於營隊粉絲專頁。
(2) 本營隊提供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入家庭)以及身份弱勢(原 民生、新住民子女及身心障礙生)之報名費用補助名額 4 名,相 關資料亦同步公布於營隊粉絲專頁,在成功報名後由主辦方聯繫 並提供相關證明。
(3) 費用含營期食、宿、保險、紀念 T 恤一件、場地費、講師費等。
至臺師大集合及返家之交通費由學員自付。
(三)報名流程:
※營隊相關資訊都將發布於 Facebook 粉絲專頁【臺師大社會教育 營 NTNU ACE camp】報名前請詳閱各項說明,若確定報名則視為 同意本簡章及營隊粉絲專頁之所有規章。
(1) 請填寫營隊報名表單。依報名表單填答內容決定正/備取,將寄 email 通知。
(2) 請 email 通知之報名費繳費期限內完成下述匯款程序,並印出 信中所附之家長同意書填妥(家長簽名欄請務必簽名,以表示同 意貴子弟參與本營隊)於繳費期限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
【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社會教育學系 社 會教育營 收】
(3) 團隊確認收到報名費及家長同意書回郵後,將透過 email 寄 送報名成功通知信,7/9 我們社教營見!
(4) 營隊結束後將會給予參加者參與活動證明。
(四)匯款方式與注意事項:
(1) 請於 email 告知期限內繳交報名費用,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 動作者視為放棄資格。請匯款至:
銀行名稱「台北富邦銀行」,戶名「蘇孟語」
銀行代號 012,帳號「81680000326441」(師大分行)
※匯款人請填寫報名者真實姓名,以利工作人員比對名單。
※切勿以「無摺」方式進行匯款。
(2) 匯款完畢請寄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告知 以下資訊:
① 匯款帳號後五碼
② 匯款日期
③ 學員全名
※團隊確認收到款項後將會回覆信件,敬請耐心等候。
十一、 新冠肺炎應變條例
(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營隊將備妥足量的 75%消毒酒精及消毒水,
並請學員及工作團隊自備口罩;營期間,所有學員與工作團隊皆須 全程配戴口罩。
(二)所有室內活動進行場所皆會實行事前消毒作業,保持場所空氣流通,
並於用餐期間維持防疫安全距離或進行適當物理阻隔,以降低群聚 感染風險。
(三)營期首日報到時,所有參與人員皆須配合填寫實名制及健康自主評 量表單,並於每日早晚針對所有學員及工作團隊進行體溫測量與紀
錄;如有任何活動參與人員於營期間感到身體不適,將儘速協助就 醫並立即通報校方。
(四)本營隊恪守中央政府及校方規範,若有任何明確指示強制停止籌辦 活動,本營隊將立即停止各項籌備活動,並依照教育部公布之「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 事項」規則進行退費事宜,相關辦法詳見營隊簡章第十二條。
十二、 營隊退費辦法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 注意事項」第十點第二款:
(一)營隊活動開始前學生任意解除契約者(即非基於不可抗力因素),不 得向業者請求返還已支出之活動費用;業者得解除契約,學生並應 按書面或電子傳輸到達業者之時間及活動費用,依下列規定比率給 付違約金:
(1) 預定日期三十一日前:百分之十。
(2) 預定日期二十一日至三十日前:百分之二十。
(3) 預定日期二日至二十日前:百分之三十。
(4) 預定日期一日前:百分之五十。
(5) 未為通知或未到達活動集合地點:百分之百。
(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即政府或校方因應疫情要求停辦),則將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 動注意事項」,扣除已支出且無法取回的費用後,將剩餘的活動費用 全部退還給參加者。
如有任何疑問,請寄信至
[email protected]或來電:蘇孟語 0978-095-917、李涵芳 0968-819-519
亦可私訊 Facebook 粉絲專頁
【臺師大社會教育營 NTNU ACE c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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