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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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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辦理「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試務受託辦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 電話:(02)3365-3666#1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30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tcbbank/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10 日公告

(2)

目 次

壹、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 1

貳、甄才類別、需才地區、報考資格條件、筆試測驗科目及錄取名額 ... 2

參、甄選方式 ... 8

肆、報名期間及方式 ... 9

伍、測驗日期、時間及應繳驗資料 ... 10

陸、應試注意事項 ... 12

柒、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 14

捌、測驗結果 ... 16

玖、筆試成績複查 ... 16

拾、錄取及進用 ... 17

拾壹、待遇... 19

拾貳、其他注意事項 ... 20

(3)

壹、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第 一 試

: 筆 試

報名期間 106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10:00 至 106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三)17:00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 理。

網路查詢

測驗入場通知書 106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10: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 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 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6 年 4 月 8 日(星期六)下午 僅設台北考區 試題與選擇題

解答公告 106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14: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6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14:00 至 106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17:00

請至甄試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 期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6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10:00 甄試專區公告開放查詢,不另行 寄發書面通知。

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106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10:00 至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17:00

請至甄試專區申請複查,逾期恕 不受理。

寄發複查結果 10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 複查結果以手機簡訊通知並輔以 掛號寄發。

第 二 試

: 口 試

網路查詢

測驗入場通知書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10: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 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個人資料暨自傳 上傳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10:00 至 10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14:00

具參加第二試資格之各甄才類別 應考人,應於 5 月 10 日(星期 三)14:00 前完成下列 2 項資料上 傳,未完成者,取消其參加第二 試資格。

1.個人資料及自傳上傳,詳細格 式請參照甄試專區公告。

2.完成「金融人才適性測驗」並 上傳結果確認。

測驗日期 106 年 5 月 13 日(星期六)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 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

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同 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 不得入場應試。

網路查詢甄選結果

通知書 10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名 單移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辦理後 續進用事宜。

(4)

貳、甄才類別、需才地區、報考資格條件、筆試測驗科目及錄取名額

本次甄試各項甄才類別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及筆試測驗科目如下表:

甄才類別 進用分發地區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錄取名額 (備取名額)

口試 名額

數位金融 人員(一)

即 為 一 般 人 員,因筆試共 同 科 目 內 含 金 融 數 位 力 及 邏 輯 分 析,而以該名 稱定之。

北區 (K3801)

國 內 、 外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畢 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1.共同科目:

共同科目 A:金融數位力(含 Microsoft Office 2007);

共同科目 B:英文、邏輯 分析及銀行業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

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 法)

◎選擇題

43

(17) 105 桃竹苗區

(K3802)

20

(8) 50 南投

(埔里、集集、竹山)

(K3803)

6

(2) 15 雲嘉南區

(K3804)

10

(4) 25 高屏區

(K3805)

10

(4) 25 宜蘭

(K3806)

8

(3) 20 花蓮

(K3807)

4

(2) 10

數位金融 人員(二)

即 為 一 般 人 員,因筆試共 同 科 目 內 含 金 融 數 位 力 及 邏 輯 分 析,而以該名 稱定之。

北區 (K3808)

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理 工或統計等相關科系畢業,

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1.共同科目:

共同科目 A:金融數位力(含 Microsoft Office 2007);

共同科目 B:英文、邏輯 分析及銀行業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計算機概論

◎選擇題

50

(20) 125

(5)

甄才類別 進用分發地區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錄取名額 (備取名額)

口試 名額

法務人員 (一)

北區 (K3809)

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相關 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 位證書。

1.共同科目:

共同科目 A:金融數位力(含 Microsoft Office 2007);

共同科目 B:英文、邏輯 分析及銀行業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法律常識(民法/公司法 / 民 事 訴訟 法 / 強 制 執行 法/票據法/銀行法)

◎選擇題+非選擇題

20

(8) 50

法務人員 (二)

北區 (K3901) (必要時須配

合業務需要 派赴本行國 外單位服務)

1.國內、外法律相關研究所 畢業,且已取得碩士以上 學位證書。

2.具備法律事務所執業 3 年 以上工作經驗。

3.具備中華民國律師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 測驗標準:

1.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複 試檢定合格

2. 托 福 (IBT)75 分 或 (CBT)205 分

3.多益(TOEIC)達 800 分 4.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

測(BULATS) 達 65 分以上 5.IELTS 國際英語測試 6 6.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

達 240 分、面試達 S-2+

專業科目:

(1)民法及公司法

(2)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 行法

(3)銀行法、票據法及其他 金融相關法令

◎選擇題+非選擇題

10

(4) 25

(6)

甄才類別 進用分發地區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錄取名額 (備取名額)

口試 名額

建築工程 人員

北區 (K4001)

1.國內、外大專以上建築、

土木、營建管理、室內設 計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 取得畢業證書。

2.具備建築、土木、營建管 理、室內設計等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工作經驗。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1)政府採購法 (2)營建工程管理

◎非選擇題

2

(2) 5

電機工程 人員

北區 (K4002)

1.國內、外大專以上電機、

冷凍空調、電子、自動化 控制等相關科系畢業,且 已取得畢業證書。

2.具備電機、冷凍空調、電 子、自動化控制等相關工 作 2 年以上工作經驗。

3.取得丙級以上冷凍空調裝 修技術士或丙級以上室內 配線技術士證照。

4.具辦公大樓管理 1 年以上 經驗。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1)政府採購法

(2)電機、空調工程理論與 實務

◎非選擇題

2

(2) 5

網路系統 管理人員

北區 (K4003)

1.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或 理工相關科系畢業,且已 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具 Router、Switch 等網路 設備安裝、設定及管理經 驗 1 年以上工作經驗。

3. 已 取 得 Cisco CCNA( 或 CCNP)網路認證。

◎須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

夜間工作或海外出差。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計算機概要及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2

(2) 5

(7)

甄才類別 進用分發地區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錄取名額 (備取名額)

口試 名額

R6 主機系 統管理人員

北區 (K4004)

1.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 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 士學位證書。

2.具 AIX/Linux 建置維護管 理工作經驗 1 年以上。

3.具備以下任一管理技能:

(1)AIX HACMP Cluster 或 Linux Cluster 管理。

(2)儲域網路 SAN SWITCH 維護管理。

(3)DB2 資料庫管理。

(4)WAS 應用伺服器管理。

(5)MQ 中介軟體管理。

◎須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

夜間工作或海外出差。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計算機概要及資料庫管 理

◎非選擇題

3

(3) 8

Windows 主機系統管

理人員

北區 (K4005)

1.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 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 士學位證書。

2.須同時具備 Windows 伺服 器 管 理 經 驗 2 年 ( 含 ) 以 上,及 VMWare 虛擬化建 置管理經驗 1 年(含)以上。

3.具備以下任一管理技能:

(1)SQL 資 料 庫 管 理 與 維 護。

(2)AD 網域管理。

(3)Exchange 郵件管理。

◎須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

夜間工作或海外出差。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計算機概要及資料庫管 理

◎非選擇題

2

(2) 5

防火牆系統 管理人員

北區 (K4006)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 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 書。

2.具備 Cisco CCNA 專業證 照。

3.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建置 維護管理工作經驗合計 3 年以上:

(1) 防 火 牆 設 備 (Fortinet 、 Cisco)。

(2)Cisco 網路設備(Router、

L2/L3 Switch)

◎須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或 夜間工作。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資訊安全概論、計算機 概要、網路管理、資訊安 全管理(Firewall/IPS)

◎非選擇題

1

(1) 3

(8)

甄才類別 進用分發地區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錄取名額 (備取名額)

口試 名額

資安防護系 統管理人員

北區 (K4007)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 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 書。

2. 須 同 時 具 備 Microsoft Windows 或 AIX /Linux 平 台建置維護管理經驗 3 年 以上。

3.具備以下任一系統管理技 能:

(1)安全性資訊和事件管理 系統 (SIEM)。

(2)日誌分析報表管理系統。

(3)防毒系統。

◎須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或 夜間工作。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資訊安全概論、計算機 概 要 、 作 業 系 統 管 理 (Windows/Unix)、資料庫 系統管理概論

◎非選擇題

1

(1) 3

開放系統第 一類程式設

計人員

北區 (K4008)

1.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 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 士學位證書。

2.具備國內外銀行下列各項 工作經驗合計 3 年(含)以 上;或國內外公民營企業下 列各項工作經驗合計 4 年 (含)以上:

(1)iOS(iOS SDK、Object C)或 Android(Android SDK、JAVA) APP 程式 設計(使用 Cordova 開發 工具)。

(2)HTML5/CSS 與 RWD 網 頁程式設計。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備國內外銀行「網路銀 行系統」程式開發工作經 驗。

2.具備國內外銀行「行動銀 行系統」程式開發工作經 驗。

3.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程式設計(以 APP、

HTML5/CSS 與 RWD、

JAVA、SQL 語言為主)、

系統分析、資料結構及資 料庫應用

◎非選擇題

4

(4) 10

(9)

甄才類別 進用分發地區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錄取名額 (備取名額)

口試 名額

開放系統第 二類程式設

計人員

北區 (K4009)

1.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 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 士學位證書。

2.具備 ASP.NET、C#/C++、

SQL 程式設計 2 年以上工 作經驗。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程式設計(以 C#/C++、

SQL 語言為主)、系統分 析、資料結構及資料庫應 用

◎非選擇題

2

(2) 5

數據分析 人員

北區 (K4010)

1.國內外商業、資訊、統計 或理工相關系所大學以上 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學位證書。

2.具備客群分析及數據分析 1 年以上工作經驗。

3. 熟 悉 以 下 工 具 ( 一 項 或 多 項):SAS、R 及 SPSS 等 分析系統。

4.熟悉使用者分析或行銷活 動效益分析。

◎須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

夜間工作或海外出差。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 邏 輯 推 理 能 力 、 統 計、資料科學(含資料探 勘)

◎非選擇題

3

(3) 8

數據運用 人員

北區 (K4011)

1.國內外商業、資訊、統計 或理工相關系所大學以上 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 證書。

2.具備 R 進行資料分析與 建模 1 年以上工作經驗。

3. 熟 悉 以 下 工 具 ( 一 項 或 多 項):SAS、R 及 SPSS 等 分析系統。

◎須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

夜間工作或海外出差。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邏輯推理能力、程式設 計(以 SQL 語言為主)、

資料庫應用

◎非選擇題

2

(2) 5

(10)

甄才類別 進用分發地區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錄取名額 (備取名額)

口試 名額

數位金融業 務規劃人員

北區 (K4012)

1.國內外經濟、金融、統計、

企管、資管、理工相關科 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 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資訊、數位金融或電 子支付等合計 3 年以上工 作經驗。

◎須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

夜間工作或海外出差。

1.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銀行業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 項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邏輯推理能力、企劃案 實務論述

◎非選擇題

3

(3) 8

備註: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 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 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 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

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 場參加第二試(口試)。

2.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具備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者,於第二試報到時應檢附學 生證影本及至最近學期之成績單影本,並親簽切結「如獲錄取後,因故未能於報到 時繳驗畢業證書,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3.上表所列學歷證明(除應屆畢業生外)、專業證照、英語檢定成績證明、工作經驗證 明限於第二試(口試)前一日(106 年 5 月 12 日)以前取得。

4.應考人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 參加第二試(口試)。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 明文件(詳見本簡章第伍點第二項),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

5.進用分發地區為北區,包含臺北市及新北市。

6.應考人所繳證明文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 法律責任,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 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參、甄選方式

一、第一試(筆試):除法務人員(二)(K3901)類別考 1 科外,其餘各甄才類別均考 2 科;各類組測驗科目內容及題型詳請參閱「貳、甄才類別、需才地區、報考資 格條件、筆試測驗科目及錄取名額」之筆試科目說明。

二、第二試(口試):依各類組筆試成績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各類組得參加第 二試(口試)之名額,請參閱「貳、甄才類別、需才地區、報考資格條件、筆試 測驗科目及錄取名額」之口試名額說明。

(11)

肆、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6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10:00 起至 3 月 22 日(星期三)17: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公告於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http://www.tcb-bank.com.tw)及

台灣金融研訓院「合作金庫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tcbbank/),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 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 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 響應考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

報名期間得於本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 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 30 元後退還餘款);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報考類組。

(五)應考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請於報名 時申請「特殊考場」並註明需求,本院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三、報名費:

(一)報名費用為新台幣 800 元整;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 起至測驗結束後兩週內至甄試專區「訂單查詢」下載列印,不另行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 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 106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三)17:00 止,刷卡失敗視同 未繳交報名費,請改為 ATM 轉帳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匯款帳號可由本院 甄試專區/訂單查詢查詢而得)。

2.金融機構 ATM 轉帳:繳款期限至 106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三)24:00 止。繳款 帳號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徵人員 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 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

(12)

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報名期間可至金融機構各分行、郵局採臨櫃匯款方式,限於 106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三)15:30 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 自行負擔;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 ;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3)帳號:台灣金融研訓院「合作金庫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訂單 查詢/訂單編號中所顯示之 14 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4.完成報名確認:請於繳費後,自行於網頁確認訂單狀態是否為「已付款完 成」,始完成報名。

(1)採線上刷卡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2)採 ATM 或 Web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 否已扣款完成,並可在完成繳費 30 分鐘後於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3)採臨櫃匯款者,須 1 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後第 2 個工作天起再 至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4)繳費完成報名後,不需傳真交易明細至台灣金融研訓院。

伍、測驗日期、時間及應繳驗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106 年 4 月 8 日(星期六)下午 (一)測驗科目及時間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 一 節 專業科目 13:50 14:00~15:30 第 二 節 共同科目 16:00 16:10~17:10 (二)測驗地點:以臺北地區學校為測驗地點,應考人可於 106 年 3 月 31 日(星期

五)10:00 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合作金庫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 查詢筆試入場通知書及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三)請持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入場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 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四)測驗當天須簽署「合作金庫商業行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義務內 容」,監試人員將於第一節測驗時統一發放及收回。

二、第二試(口試):106 年 5 月 13 日(星期六)

(一)集中於臺北地區舉辦,具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者,可於 106 年 5 月 9 日(星 期二)10:00 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合作金庫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

(13)

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二)各甄才類別具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之應考人,須於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 二)10:00 至 10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 14:00 前,至甄試專區完成(1)個人資 料及自傳上傳、(2)「金融人才適性測驗」上傳結果報表。未於期限內完成者,

取消其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

(三)應攜帶證件及資料:第二試(口試)當日務必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 間內)入場應試,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並於報到時繳交 下列表件(各乙式 3 份,審查後恕不退還):

1.文件資料檢核表(請至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2.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畢業證書影本: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 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 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 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 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

※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學生證影本及至最近學期之成績單並親簽切結「如獲 錄取後,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4.依各甄才類別報考資格條件規定,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報考「法務人員(二)」、「電機工程人員」、「網路系統管理人員」、「R6 主 機系統管理人員」、「Windows 主機系統管理人員」、「防火牆系統管理人 員」、「資安防護系統第一類管理人員」、「資安防護系統第二類管理人 員」、「開放系統第一類程式設計人員」、「開放系統第二類程式設計人 員」、「數據分析人員」、「數據運用人員」及「數位金融業務規劃人員」

等類別,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限於 106 年 5 月 12 日(含) 以前取得):

A.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a、b 請擇一檢附):

a.「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或 以自然人憑證下載列印勞保明細表。

b.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工作經歷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須加註工作 部門及職務內容)。

B.工作經歷說明表:請至甄試專區下載填寫並親筆簽名具結。

C.專業證照影本:請依照各甄才類別資格條件,檢附測驗合格證明書、

專業證書或證照。

(14)

執業證明文件。

5.其他相關資料:如口試得加分條件、其他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 良表現等資料(作為口試項目評分之參考依據,故請儘量提供)。

註:以上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資格不符、偽造、

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 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 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陸、應試注意事項

一、第一試(筆試):

(一)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 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 10 分鐘內得 准許入場,第二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於測驗結 束前 5 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應考人擅自離場,該節以零分計。

(三)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卷),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座位標籤號碼、甄才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 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卡(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四)請依題型方式自備以下文具:

1.選擇題:限用 2B 鉛筆劃記。

2.非選擇題: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

(五)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六)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卷)上作答。

(七)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 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1.請應考人自備 2B 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2.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

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劃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 分。未劃記者,不予計分。

3.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

或將答案卡污損。

4.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

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八)答案卷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

1.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作答。

(15)

2.每人每節限使用一本,內頁不得自行撕毀,請應考人衡酌作答。

3.答案卷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

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4.請參照答案卷注意事項,依指示方式作答。

(九)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 電子通訊器材或穿戴式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 手環、智慧型眼鏡、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違者扣該節成 績 20 分。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仍續犯者,該節不予計分。

(十)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若測驗中聲響經監試人員制止而 再犯者,扣該節成績 10 分;該鐘錶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十一)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

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 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節扣 10 分;該電 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十二)應考人若於當節測驗結束鈴(鐘)響前繳卷者,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卷)併同 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試題卷及答案卡(卷)者,該節以零分計。測 驗結束鈴(鐘)響後,若未繳交答案卡(卷)者,該節以零分計。

(十三)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如於測驗期間發現,將收回試卷、答案卡 (卷),不得繼續應考,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如於測驗後成 績公告前發現,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如於成績公告後發現,

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

1.冒名頂替;

2.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3.互換座位、答案卡(卷)或試題;

4.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5.夾帶書籍文件;

6.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

7.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8.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卷)、試題;

9.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本院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十四)應考人有下列情事,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未立即停止者,視其情節輕重,

酌扣該節成績 5 分至 20 分;經監試人員持續制止而仍執意續犯者,該節不 予計分。

1.每節測驗開始鈴(鐘)響前,即擅自在答案卡(卷)上書寫。

(16)

(十五)應考人於測驗當日每節測驗時間結束後,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 題。各類科試題及選擇題答案於 106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14:00 起於甄 試專區公告。應考人對試題如有疑義,請於 106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14:

00 至 4 月 11 日(星期二)17:00 前至甄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 者,恕不受理。

(十六)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應考 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十七)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第二試(口試):

(一)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 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 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早到者恕不受理報到;凡逾指定報到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 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三)應考人可於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10:00 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有關第二試 (口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資訊。

柒、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各甄才類別,各科目加權比例說明:

(1)法務人員(二) (K3901):專業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100%。

(2)數位金融人員(一) (K3801~K3807)、數位金融人員(二)(K3808)及法務人 員(一)(K3809)等甄才類別:共同科目 A 占共同科目成績 60%;共同科 目 B 占共同科目成績 40%。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40%;專業 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60%。

(3)其餘甄才類別: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30%;專業科目占第一試 (筆試)成績 70%。

3.按各甄試類別一科或二科原始分數依前項權數加權相加之和為第一試(筆試) 成績。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1)第一試(筆試)有任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

(2)數位金融人員(一)(K3801~K3807)、數位金融人員(二)(K3808)及法務人 員(一)(K3809)等甄才類別:共同科目 A 原始成績未達共同科目 A 總到

(17)

考人數前 50%之成績者。

5.數位金融人員(一)(K3801~K3807)、數位金融人員(二)(K3808)及法務人員 (一)(K3809)等甄才類別: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

(2)共同科目、(3)共同科目 A、(4)共同科目 B 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如 仍為相同者,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6.法務人員(二)(K3901)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 試)。

7.其餘各甄才類別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 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如仍為相同者,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二)第二試(口試)成績:

1.第二試(口試)成績,滿分以 100 分計。

2.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言辭(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2)才識與學習能力(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 術與經驗)。

(3)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4)適合該職務之人格特質(包括團隊合作、企圖心、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等)。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 5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 50%。

2.第一試(筆試)成績及第二試(口試)成績依前項權數加權相加之和為甄試總成 績。

二、錄取方式:

(一)錄取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第二試(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 予錄取。

(二)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二試(口試)成績、(2)第一試(筆試)成績之高低 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法務人員(二) (K3901)錄取排序並列,其他甄才 類別則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3)共同科目 A、(4)共同科目 B 原始 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各甄才類別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四)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18)

捌、測驗結果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結果預定 106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10:00 起於甄試專區開放 查詢個人成績,恕不另寄發。

二、第二試(口試)測驗入場通知書預定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10:00 起於甄試專 區公告,具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之應考人自行至網站查詢及下載,恕不另寄 發。

三、錄取名單預定 10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公告並開放應考人於甄試專區 查詢。

四、測驗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以答案卡(卷)、第二試(口試)應得正確分數為準,台 灣金融研訓院得更正之。

玖、筆試成績複查

一、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 106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10:

00 至 5 月 9 日(星期二)17:00 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合作金庫銀行 106 年新 進人員甄試」專區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徵人員之帳號(身分證號碼)及密 碼。

(二)點選欲複查之筆試測驗科目。

(三)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 50 元,另收取 25 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 75 元,複查二科為 125 元),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逾期恕不受理。台灣金 融研訓院提供下列繳款方式:

1.信用卡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17:00 止,刷卡失 敗視同未繳費。

2.金融機構 ATM 轉帳:繳款期限至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24:00 止,繳 款帳號請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

3.選擇 ATM 轉帳方式繳款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為已付款完成。

(四)應考人如逾期繳款,台灣金融研訓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 款;若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答案卡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讀卡;非選擇題部分係 將各題所得之分數加總,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提供參考答案;應考人亦不得要 求閱覽、複印答案卡(卷)或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未具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甄才類

(19)

別得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之標準者,即予更正其第一試(筆試)測驗成績,並通 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口試);原已通知具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之應考人,經 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甄才類別得參加第二試(口試)之標準,即取消其參加第 二試(口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 10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以手機簡訊通知並輔以掛號郵 寄方式通知。

拾、錄取及進用

一、錄取人員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自榜示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內依序進用。

二、錄取人員進用方式:

(一)「數位金融人員(一)」「數位金融人員(二)」及「法務人員(一)」:錄取人員依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規劃之可報到時間分梯次依序通知進用,若無法配合於規 劃之時間梯次報到,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二)「法務人員(二)」、「建築工程人員」、「電機工程人員」、「網路系統管理人員」、

「R6 主機系統管理人員」、「Windows 主機系統管理人員」、「防火牆系統管 理人員」、「資安防護系統管理人員」、「開放系統第一類程式設計人員」、「開 放系統第二類程式設計人員」、「數據分析人員」、「數據運用人員」及「數位 金融業務規劃人員」:錄取人員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進用,若逾通知報到期 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三、正取人員進用未足額時,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得視業務需要,按備取人員總成績高 低依序遞補進用。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限屆滿仍 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正取及備取人員均須同意其個人 資料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歸檔保留,並同意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得就正取及備取人 員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四、錄取人員進用後應遵守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之各項規定並同意接受工作指派及職務 輪調。其中「數位金融人員(一)」、「數位金融人員(二)」及「法務人員(一)」之 錄取人員,進用後皆須先派任至營業單位服務,再視表現及業務需求調整職務。

五、錄取人員進用後先行試用 6 個月,考核合格者正式派用,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試用期間須遵守以下考核規定:

(一)「數位金融人員(一)」、「數位金融人員(二)」及「法務人員(一)」錄取人員 於試用期滿前,應取得下列測驗合格證明書,未取得者,視同試用考核成績 不及格,終止勞動契約:

(20)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3.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須於試用期滿時仍在有效期間內)。

(二)「法務人員(二)」、「建築工程人員」、「電機工程人員」、「網路系統管理人員」、

「R6 主機系統管理人員」、「Windows 主機系統管理人員」、「防火牆系統 管理人員」、「資安防護系統管理人員」、「開放系統第一類程式設計人員」、

「開放系統第二類程式設計人員」、「數據分析人員」、「數據運用人員」及

「數位金融業務規劃人員」錄取人員於試用期滿前,應取得「金融市場常 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書,未取得者,視同試用考核成績不及格,

終止勞動契約。

六、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切結書,同意在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進用分發地區服務滿三 年,始得申請跨區調動,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得視業務需要予以調整;錄取人員並 應遵守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相關輪調規定及「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團 人員交流暨兼任職務規則」。

七、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驗:

(一)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畢業證書正本(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 法」之規定,且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並應經我國 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 其它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及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 國紀錄)。

(三)依各甄才類別報考資格所要求之測驗合格證明書正本、工作經歷證明正本。

(四)由「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

開立之距報到日 3 個月內之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 辦理)。

(五)個人聯徵信用報告正本。

(六)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正本。

(七)依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通知之其他相關文件。

八、凡經錄取分發後,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 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一)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二)因案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撤銷者。

(三)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21)

(四)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者。

(五)有事實證明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法令規定不正當之行為者。

九、錄取人員中如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現職員工,將不占錄取名額,進用條件(含薪 資待遇等)依本次甄試簡章辦理,並依下列方式進用:

(一)已通過試用考核之現職員工,得免予試用,惟仍須於錄取名單公布後 6 個月 內取得本次甄試報考類組規定應取得之測驗合格證明書,始得逕予改派其報 考之進用分發地區,未於規定期間內取得規定測驗合格證明書者,視同放棄 錄取資格。

(二)尚在試用考核之現職員工,須符合下列規範,始得改派其報考之進用分發地 區:

1.應依原進用時之甄試簡章規定通過試用考核,如未能考核通過者,視同試 用考核成績不及格,終止勞動契約。

2.於錄取名單公布後 6 個月內應取得本次甄試報考類組規定應取得之測驗合 格證明書。

拾壹、待遇

一、各項甄才類別人員錄取待遇如下,嗣後依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員工薪給表辦理:

(一)法務人員(二):以 10 等 5 級進用,每月薪資約 71,800 元(含午餐費),試用期 間 6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派用並得晉薪 1 級,每月薪資約 73,800 元(含 午餐費)。

(二)數位金融人員(一)、法務人員(一):以 5 等 2 級進用,每月薪資約 33,200 元(含 午餐費),試用期間 6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派用並得晉薪 1 級,每月薪資 約 34,200 元(含午餐費)。

(三)數位金融人員(二)、建築工程人員、電機工程人員:以 5 等 5 級進用,每月薪 資約 36,300 元(含午餐費),試用期間 6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派用並得晉 薪 1 級,每月薪資約 38,600 元(含午餐費)。

(四)網路系統管理人員、R6 主機系統管理人員、Windows 主機系統管理人員、

開放系統第一類程式設計人員、開放系統第二類程式設計人員:以 6 等 3 級 進用,每月薪資約 39,700 元(含午餐費),試用期間 6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 式派用並得晉薪 1 級,每月薪資約 40,800 元(含午餐費)。

(五)防火牆系統管理人員、資安防護系統管理人員:以 7 等 1 級進用,每月薪資 約 42,800 元(含午餐費),試用期間 6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派用並得晉薪 1 級,每月薪資約 44,000 元(含午餐費)。

(六)數據分析人員、數據運用人員:以 7 等 3 級進用,每月薪資約 45,200 元(含 午餐費),試用期間 6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派用並得晉薪 1 級,每月薪資 約 46,500 元(含午餐費)。

(22)

試用期間 6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派用並得晉薪 1 級,每月薪資約 49,000 元(含午餐費)。

拾貳、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為報名「合作金庫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

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合 作金庫商業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 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選相關表單、甄選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二、本項甄試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http://www.tcb-bank.com.tw)

台灣金融研訓院/「合作金庫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tcbbank/)

三、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 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 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四、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 院「合作金庫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所發佈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 是否延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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