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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主計職能連環運用,強化勞保基金勞工保險費收入預算編列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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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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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主計職能連環運用,強化勞保基金勞工保險費收入預算編列

壹、 前言

政府推動各項政務均須擬定計畫與編列預算,並依據執行成果編 製相關會計報表及報告,且產生統計資料以檢視各項預算及計畫執行 成效,作為爾後年度施政決策以及預算編列之參考,使有限資源合理配 置及有效運用,如此歲計、會計及統計循環運用,乃主計制度之特色。

勞動部為全國勞動業務主管機關,職司勞動政策、勞工保險、退休及福 祉規劃等業務,主管包括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及勞 動力發展署等 6 個單位預算,109 年度共編列歲出 1,519.84 億元;另主 管包括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以下簡稱勞保基金)、就業安定基金及其 勞工權益分基金(以下簡稱就安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109 年度計編 列支出 5,422.27 億元,其中勞保基金編列支出 5,246.52 億元,占勞動 部主管單位預算歲出及附屬單位預算支出 75.58%,爰為精進預算籌編

,勞動部及其所屬勞保局就現行勞保基金收支預算估列方式,利用該 局及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公布之統計資料重新設算後

,擇選最貼近實際數據之估列方式作為未來勞工保險費收入預算估列 方式之參考。

貳、 勞保基金收支預算現況

勞保基金成立目的係為建立完善之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就 業保險(以下簡稱就保)、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 害勞工保護制度,並辦理上開各項保險相關業務。依據勞工保險條例,

勞保分為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 2 類;保險給付分為老年、生 育、醫療、失能、傷病及死亡 6 類,其中普通事故保險給付範圍包含老 年、生育、失能、傷病及死亡給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範圍包含醫療、

失能、傷病及死亡給付(如表 1)。近年來勞保收支決算由 105 年度 4,898.71 億元逐年成長至 108 年度 6,064.50 億元,109 年度勞保基金預 算總收入編列 5,246.52 億元(如表 2),主要收入為勞保保險費(以下 簡稱勞保費)收入 4,014.12 億元,占 76.51%;總支出編列 5,246.52 億 元,以勞保保險給付為大宗,編列 4,830.6 億元,占 92.07%。每年收支 平衡係因勞保、就保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之收支賸餘(短絀),均悉數 提存責任準備(或以收回責任準備彌平),且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 災害保險之虧損由政府撥補所致。

(2)

2

1 勞保保險及給付種類表

2 近年勞保基金收支情形表

單位:億元 年度

項目 105 決算數 106 決算數 107 決算數 108 決算數 109 預算數

總收入 4,898.71 5,137.41 5,649.78 6,064.50 5,246.52 總支出 4,898.71 5,137.41 5,649.78 6,064.50 5,246.52

本期賸餘 - - - - -

參、 現行預算估列方式及執行情形

現行勞保局編列勞保基金勞保費收入,係以月平均投保人數及平 均投保薪資,並依法定保險費率進行估算,以110 年度為例,其月平均 投保人數係以 108 年 10 月底投保人數為基礎,並參酌國家發展委員會

(以下簡稱國發會)公告之我國 15 至 64 歲主要勞動人口推估資料及 最近 3 年被保險人數平均成長率推估而得;而平均投保薪資則以 108 年 10 月平均投保薪資,參考近 5 年平均投保薪資成長率進行推算。保 險給付成本估列方式分為 2 種,醫療給付以外之估列方式係以預估單 價乘以預估件數,而年金部分再將預估物價指數調整納入計算,其中預 估件數因子可再拆分為投保人數乘以事故率,至醫療給付估列方式為 預估單價(前1 年實際沖轉單價乘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預估醫 療費用成長率)乘以預估件數(前 1 年實際沖轉件數乘以事故率)。經勞 保局檢視 105 至 108 年度決算書,發現每年勞保費收入決算數均超過 預算數逾 100 億元(如表 3),主要係平均投保人數及平均投保薪資預 算數與決算數有所差異之故(如表 4)。

3 勞保基金 105 至 108 年度勞保費收入比較表

單位:億元

年度 預算數(1) 決算數(2) 比較增減(2)-(1)

108 3,869 4,012.54 143.54

107 3,611.84 3,728.19 116.35

106 3,534.43 3,637.02 102.59

105 3,219.28 3,362.67 143.39

保險種類 普通事故 職業災害

給付類別 老年、生育、失能、傷病及

死亡給付

醫療、失能、傷病及死亡給 付

(3)

3

4 勞保基金 105 至 108 年度投保人數及薪資比較表

單位:人,元

年度

預算數(1) 決算數(2) 比較增減(2)-(1)

平均 投保人數

平均 投保薪資

平均 投保人數

平均 投保薪資

平均 投保人數

平均 投保薪資 108 10,180,000 31,800 10,426,165 32,099 246,165 299 107 10,150,000 31,200 10,337,471 31,514 187,471 314 106 10,030,000 30,850 10,224,876 31,005 194,876 155 105 9,900,000 30,100 10,121,779 30,454 221,779 354

肆、 精進作為

勞保局考量勞保費收入之估算,除保險費率係依法規計算,不具 變異性外,投保薪資及人數易受景氣、勞動人口增減及基本工資調漲 等因素影響,增加推估困難度,故將平均投保人數及投保薪資與勞保 費收入進行迴歸分析,顯示確有高度相關,爰為減少預決算數差距,

改採下列3 種方式進行推估比較:

一、 迴歸分析法:運用平均投保人數與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之 就業者平均人數,建立線性迴歸模型推估平均投保人數,另以平均 投保薪資與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全體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 薪資年平均數建立模型推估平均投保薪資。而線性迴歸模型中採 用主計總處調查統計之就業者人數及總薪資平均數,無預算年度 之預估值,故以 3 年成長率進行推估,將其作為線性模型之自變 數,進行預算估列。

二、 平均成長率推估法:按最近 3 年及 5 年平均投保薪資及人數之平 均成長率,以最近 1 年平均投保薪資及人數為基礎進行推估。

三、 比率推估法:依平均投保薪資占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每人 每月總薪資比率,並參考近 3 年及 5 年之平均增減率,估計預算 年度占比,再乘以預估年度每人每月總薪資作為預算推估之平均 投保薪資依據,而平均投保人數則以國發會人口推估資料及內政 部人口統計資料設算平均投保人數占全國 15 至 64 歲人口比率,

參考近 3 年及 5 年之平均增減率,推估預算年度占比,作為預算 推估之平均投保人數依據。

上述 3 種方法推估比較結果(如表 5、表 6),顯示迴歸分析平均 投保薪資及平均投保人數之平均絕對誤差最小,亦最接近決算數;又 迴歸分析具有資料量愈多,受異常值影響較小之特性,是可以採行之

(4)

4

推估方式。

5 勞工保險平均投保薪資各項統計方法推估比較表

單位:元

年度 決算數

(A)

預算數/推估數

預算數 (B1)

業務單位 提編數

(B2)

迴歸分析 推估(B3)

平均成長率推估 比率推估

近 3 年 平均 (B4)

近 5 年 平均

(B5)

近 3 年 平均 (B6)

近 5 年 平均

(B7) 108 32,099 31,800 31,600 32,073 31,968 31,811 31,705 31,644 107 31,514 31,200 31,100 31,557 31,171 31,193 30,834 31,446 106 31,005 30,850 30,600 30,763 30,455 30,628 30,206 30,619 105 30,454 30,100 30,000 30,263 30,278 30,287 30,132 29,572 104 29,914 29,500 29,500 30,163 30,115 29,882 29,937 30,005 平均數 30,997 30,690 30,560 30,964 30,797 30,760 30,563 30,657

年度

差異數

預算數 (C1=A- B1)

業務單位 提編數 (C2=A- B2)

迴歸分析 推估 (C3=A-B3)

平均成長率推估 比率推估

近 3 年 平均 (C4=A-

B4)

近 5 年 平均 (C5=A-

B5)

近 3 年 平均 (C=A-

B6)

近 5 年 平均 (C=A-

B7)

108 299 499 26 131 288 394 455

107 314 414 -43 343 321 680 68

106 155 405 242 550 377 799 386

105 354 454 191 176 167 322 882

104 414 414 -249 -201 32 -23 -91

平均絕對 誤差 (MAE)

307 437 150 280 237 444 376

(5)

5

6 勞工保險平均投保人數各項統計方法推估比較表

單位:人

年度 決算數

(A)

預算數/推估數

預算數 (B1)

業務單位 提編數

(B2)

迴歸分 析推估 (B3)

平均成長率推估 比率推估

近 3 年 平均

(B4)

近 5 年 平均

(B5)

近 3 年 平均 (B6)

近 5 年平 均(B7) 108 10,426,165 10,180,000 10,180,000 10,424,373 10,458,361 10,389,750 10,373,968 10,275,184

107 10,337,471 10,150,000 10,150,000 10,341,587 10,389,833 10,327,591 10,295,458 10,195,499

106 10,224,876 10,030,000 10,030,000 10,238,731 10,156,513 10,319,291 10,036,375 10,147,732

105 10,121,779 9,900,000 9,850,000 10,132,112 9,990,037 10,219,745 9,902,079 10,079,134

104 10,017,241 9,850,000 9,800,000 10,045,562 9,990,050 10,052,008 9,901,716 9,932,032

平均數 10,225,506 10,022,000 10,002,000 10,236,473 10,196,959 10,261,677 10,101,919 10,125,916

年度

差異數

預算數 (C1=A- B1)

業務單位 提編數 (C2=A- B2)

迴歸分 析推估 (C3=A- B3)

平均成長率推估 比率推估

近 3 年 平均 (C4=A-

B4)

近 5 年 平均 (C5=A-

B5)

近 3 年 平均 (C=A-

B6)

近 5 年平 均(C=A-

B7)

108 246,165 246,165 1,792 -32,196 36,415 52,197 150,981

107 187,471 187,471 -4,116 -52,362 9,880 42,013 141,972

106 194,876 194,876 -13,855 68,363 -94,415 188,501 77,144

105 221,779 271,779 -10,333 131,742 -97,966 219,700 42,645

104 167,241 217,241 -28,321 27,191 -34,767 115,525 85,209

平均絕 對誤差 (MAE)

203,506 223,506 11,683 62,371 54,689 123,587 99,590

勞保局進行前述研究時,主計總處亦就現行作業提出相關建議估算 方式如次:

一、 平均投保人數原預算估列方式因近 3 年被保險人數平均成長率已 內含人口變動因素,重複計算人口老化之影響,導致低估投保人數

,建議將被保險人數平均成長率還原為未納入人口老化影響前之 比率,並將設算基礎由每年 10 月底投保人數置換為 1 至 10 月平 均投保人數。

二、 平均投保薪資部分,原預算估列方式採全部投保類別薪資統一計 算,考量經濟情勢變遷對於各產業影響不同,建議將平均投保薪資 細分至各投保類別,並以各類別 5 年平均成長率進行估算。

依前述 2 項建議估列方式重新計算 105 至 108 年度平均投保人數 及平均投保薪資,發現平均投保人數推估數與決算數之差異,由原方式

(6)

6

平均約 21 萬人,縮小至平均約 5 萬人(如表 7)。而平均投保薪資經重 新計算後,與原估列之平均投保薪資差距則甚微(如表 8)。未來勞保 局將視勞保費收入實際情形,評估將其建立之線性迴歸模型及主計總 處建議之估列方式納入未來預算估列方式之可行性。

7 平均投保人數比較表

單位:人

年度 預算數

(1)

主計總處建議 推估數

(2)

決算數 (3)

比較增減 (3)-(1) (3)-(2) 108 10,180,000 10,371,142 10,426,165 246,165 55,023 107 10,150,000 10,292,234 10,337,471 187,471 45,237 106 10,030,000 10,200,824 10,224,876 194,876 24,052 105 9,900,000 10,046,067 10,121,779 221,779 75,712

8 平均投保薪資比較表

單位:元

年度 預算數

(1)

主計總處建議 推估數

(2)

決算數 (3)

比較增減 (3)-(1) (3)-(2)

108 31,800 31,720 32,099 299 379

107 31,200 31,109 31,514 314 405

106 30,850 30,539 31,005 155 466

105 30,100 30,191 30,454 354 263

伍、 結論

在資訊科技日新月異、資料快速流通與大數據技術運用興起的時 代,職司政府預算分配工作之主計人員,雖所在機關業務性質不盡相同

,但皆面對政府資源有限之困境,應不斷充實專業新知,加強業務聯繫 與合作,利用各項業務統計資料,發揮主計三連環之功能,強化機關資 源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協助機關順遂推動各項政務,達成施政目標。

勞動部及其所屬勞保局正視勞保費收入預決算數差異問題,廣納不同 部會之統計資料,積極研議精進預算估列方式之作為,值得各級主計機 構效法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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