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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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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

106 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 進階培訓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30 條第 3 項、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 治準則第 22 條(中華民國 101 年 5 月 24 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81429C 號令頒訂修正)培訓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人才資格。

二、102 年 3 月 20 日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 人員培訓修訂課程。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2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號 1060016429 函辦理。

貳、 目的

性別平等教育法公布施行後,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須依法設立、

加強宣導學生各項申訴及維護個人權益之管道,然當一旦啟動性別案件 之調查程序,案件調查是否能確實如期完成,攸關各校內部行政溝通協調 法律競合與運用、面對媒體危機應變能力、事件當事人輔導與轉介機制以 及後續說服權責單位行政懲處等處理能力,為加強高級中等學校調查專 業人才庫人員培訓,故擬訂本培訓計畫以達下列目的:

一、培植專業人員了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相關法規和處 理程序,精進其辨識校園性別事件敏感度和調查處理專業知能。

二、建立專業人員校園危機管理知能與新聞事件處理之溝通技巧。

三、增進專業人員了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心理 脈絡與身心反應,運用正確的概念及輔導技巧,建立信任關係。

四、提升專業人員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調查報告撰 寫和法律涵攝論述解析能力。

五、促進專業人員面對行政懲處可能遭遇之困境以及解決之道,提升 其問題解決能力。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肆、 研習時間:106 年 4 月 16 日(星期日)至 18 日(星期二)

伍、 研習地點︰錄取後公告。

陸、 研習課程:進階培訓課程(如附件1),共 21 小時。

柒、 參加對象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和新北市主管高級中 等學校之各校尚未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調查專 業人才庫資格人員且校內尚無人員接受進階培訓課程者,請務 必優先派員參加。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和新北市主辦性別平等教育業務相關人 員已具初階資格。

三、參加人員請推派不涉及校園性別事件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者且

(2)

優先推派非輔導背景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已具初階資格。

四、本次培訓課程預計招收80 名,如超額報名時,將考量特殊因素 外,以學校未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 庫資格人員者優先錄取,次依學校具有調查專業人員人數多寡、

報名先後順序依照國教署審核後錄取,額滿為止。

捌、參加人員權利與義務

一、需全程參與初進階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 早退(每堂課遲到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結訓後 通過評量者核發20 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及結業證書,。

二、完成進階課程且有案件調查經驗者,可優先參加下梯次高階培訓 課程。

三、上課期間,學員需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請勿從事與課程內容無 關之作業,並且不得使用相關網路通訊軟體(如

LINE、skype、Facebook…等),並請遵守承辦學校之規定。

四、請於上課前先行參閱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法規(性別平等教育 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 準則等)及教育部函示公文等,前述資料可至新北高工首頁網站 最新訊息(http://www.ntvs.ntpc.edu.tw/bin/home.php)下 載,俾利課程進行。

玖、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06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止,請一律至全國教師在 職進修網登錄報名(網址:http://inservice.edu.tw 課程代碼:

2183968)。並同時填妥參訓人員之基本法規預習資料(如附 件3)和行前資料表(如附件 4),e-amil 至

[email protected],資料不齊及逾時者,不予錄取。

二、未能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之學校人員,請將報名表(如附 件2)經首長核章後,併同基本法規預習資料(如附件 3)和行 前資料表(如附件4)將電子檔 e-amil 至

[email protected]

三、錄取名單於106 年 412 日(星期三)下午 17 點前公告於新 北高工首頁(http://www.ntvs.ntpc.edu.tw/bin/home.php)。

拾、 聯絡人:張其清主任

聯絡電話:02-22612483 轉 18 傳真號碼:02-22705501 拾壹、請各校准予參與培訓課程學員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研習日期為假日,受薦派出席人員可在研習結束後 6 個月內擇日補休 (課務自理)。交通資訊(如附件 5)所示。

拾貳、經費來源: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授委辦款 項下支應,活動計畫經費概算表(如附件 6)所示。

拾參、獎勵:辦理本活動人員依規定敘獎。

(3)

拾肆、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竟事宜,得適時補充修 訂並通知參與人員。

(4)

附件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

106 年度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專業人員 進階培訓課程表

第1 天:106 年 4 月 16 日(日)

時間 課程(活動)內容 主講(持)人

09:30-

09:40 始業式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

新北高工 林恭煌 校長 09:40-

10:3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基本概念及相關法規

案例研討(一)

陳文玲老師 (北大附工) 10:30-

11:2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基本概念及相關法規

案例研討(二)

黃麗娟主任 (國立秀水高工) 11:20-

11:40 休息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1:40- 12:3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基本概念及相關法規

案例研討(三)

蔡佳玲主任 (台南市私立長榮中學) 12:30-

14:00 午餐、休息(下午簽到)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4:00-

15:4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懲處追蹤與行政救濟

案例研討(一)

吳志光 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系) 15:40-

16:00 休息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6:00- 16:5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懲處追蹤與行政救濟

案例研討(二)

吳志光 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系)

第2 天:106 年 4 月 17 日(一)

時間 課程(活動)內容 主講(持)人

08:40-

09:00 報到(上午簽到)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09:00-

10:4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危機處理與媒體公關案例研討 葉毓蘭 秘書長 (亞洲警察學會) 10:40-

11:00 休息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1:00- 12:40

調查報告撰寫實務解說 羅燦煐 教授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2:40-

14:00 午餐、休息(下午簽到)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4:00-

15:4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調查程序演練及研討(一)

--分組演練

授課講師: 羅燦煐 教授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分組助理講師 張其清主任

(5)

(2)分組助理講師 陳文玲老師 (3)分組助理講師 黃麗娟主任 (4)分組助理講師 蔡佳玲主任 15:40-

16:00 休息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6:00- 18:30

調查報告撰寫習作與討論

(一)--報告撰寫分組演練

授課講師: 羅燦煐 教授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分組助理講師 張其清主任 (2)分組助理講師 陳文玲老師 (3)分組助理講師 黃麗娟主任 (4)分組助理講師 蔡佳玲主任

第3 天: 106 年 4 月 18 日(二)

時間 課程名稱 主持人/授課講師

08:40-

09:00 報到(上午簽到)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09:00- 10:0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事件調查人員晤談技巧與

心理調適實務研討(一)

授課講師: 羅燦煐教授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分組助理講師 張其清主任 (2)分組助理講師 陳文玲老師 (3)分組助理講師 黃麗娟主任 (4)分組助理講師 蔡佳玲主任 10:00-

10:20 休息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0:20- 12:0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事件調查人員晤談技巧與

心理調適實務研討(二)

授課講師: 羅燦煐 教授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分組助理講師 張其清主任 (2)分組助理講師 陳文玲老師 (3)分組助理講師 黃麗娟主任 (4)分組助理講師 蔡佳玲主任 12:00-

13:30 午餐、休息(下午簽到)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3:30- 15:10

調查報告撰寫習作與討論

(二)--撰寫注意事項說明 分組演練

授課講師: 羅燦煐 教授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分組助理講師 張其清主任 (2)分組助理講師 陳文玲老師 (3)分組助理講師 黃麗娟主任 (4)分組助理講師 蔡佳玲主任 15:10-

15:30 休息 新北高工服務團隊

15:30- 16:2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調查程序演練及研討(二)

--分組報告及討論

授課講師: 羅燦煐 教授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分組助理講師 張其清主任 (2)分組助理講師 陳文玲老師 (3)分組助理講師 黃麗娟主任 (4)分組助理講師 蔡佳玲主任 16:20-

17:10

綜合座談 授課講師: 羅燦煐 教授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分組助理講師 張其清主任

(6)

(2)分組助理講師 陳文玲老師 (3)分組助理講師 黃麗娟主任 (4)分組助理講師 蔡佳玲主任 17:10-

17:40 閉幕式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

新北高工 林恭煌 校長

(7)

附件

2:報名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

106 年度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專業人員 進階培訓報名表

學校名稱 服務

單位

稱 職等

姓名 聯絡電話 ( ):

手機 : 身份證

號 碼 生日 年 月 日

初階證書 或研習時 間證明

□有(請以 PDF 格式上傳附件,檔名請以”姓名”標註)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用餐狀況 □葷 □素 e-mail

搭 乘 調 查

□自行前往

□開車需要停放車位 住宿 □住宿 □不住宿

各校具調 查資格人 才(括弧 中勾選)

□目前校內未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 人才庫資格人員

□校內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資格人員一名

□校內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資格人員已達二名以上

參加人員

□本署所主管「國立高中職學校」教師

□本署所主管「私立高中職學校」教師

□本署所主管「進修學校」教師

□本署所主管「偏鄉原住民學校」教師 參與調查

經驗

□參與過調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未參與過調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附件 3:基本法規預習資料

一、您個人認為在人際互動當中有哪些是屬於不受歡迎具有性意味的言語:

二、您個人認為在人際互動當中有哪些是屬於不受歡迎具有性意味的行為:

(8)

三、您個人認為在人際互動當中有哪些是屬於不受歡迎具有性別歧視的言語:

四、您個人認為在人際互動當中有哪些是屬於不受歡迎具有性別歧視的行為:

五、您個人認為在人際互動當中有哪些現象是屬於影響人格尊嚴:

六、您個人認為在人際互動當中有哪些現象是屬於影響學習機會:

七、您個人認為在人際互動當中有哪些現象是屬於影響工作表現:

八、您個人認為在人際互動當中的性猥褻和性侵害行為有哪些差異:

編號: 學校名稱: 職稱: 姓名:

附件 4:行前資料

一、您個人在進階培訓之後有機會成為調查專業人員的深切期許為何:

(9)

二、您個人在面對校園性別事件危機曾經處理過的經驗心得?

編號: 學校名稱: 職稱: 姓名:

(10)

附件

5:交通資訊

◎高鐵板橋站(南向出口走至捷運板橋站)

◎捷運藍線(土城南港線 往永寧)-->海山站下車 請走 1 號出口明德路左轉 5 分鐘

◎公車路線: 245(經裕民路副線) -->海山高工站 下車 265(經土城紅線) -->海山高工站 下車

231 (經土城) -->海山高工站 下車

◎開車路線

 南下: 北二高中和交流道下往土城連城路.金城路方向約 5-8 分鐘  北上: 北二高土城交流道下右轉往土城金城路方向於明德路左轉

約3-5 分鐘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十、

十、

六、

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

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

一、 依據性平法第 17 條第 2 項規定:

中華民國 100 年 5 月 3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0004838 號函下達 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23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10077865

十一、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