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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誰的運動、誰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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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誰的運動、誰的空間

劃出國家公園與否的議題上,我們端視布農地方傳統社會文化與現代外力衝 擊,抗爭行動者結合「外圍」行動者形成抵抗的網絡空間,但是,這過程中,改 變空間的「族群」運動,其性質必需再審視。本章為了探討 Tumpu Daingaz 抗爭 歷程中的參與者與其影響性,因此,第一節討論「外圍」行動者的意識形態影響 為何?第二節則就外圍行動者協助下,分析抗爭行動者如何在運動實踐中,看見 自己與部落甚至是族群位置及其變遷;第三節,當集體行動發生困境,究竟與部 落內部或大環境社會關係為何。

第一節 誰的抵抗空間

墨西哥南方 Chiapas 省的左派印地安組織 Zapatistas 的反抗活動,正如中南 美其他共黨組織,乃是起於對抗國家與資本主義帝國主義結盟可能強化原住民流 離失所困境,當原住民被迫遷離其領域,自然就產生失去場所、失根及異化之焦 慮、不安與恐懼,此時唯一的方法便是恐怖、殺戮,如果不能就地起而反抗,也 要從事游擊戰。

同樣的背景,發生在日治時期的台灣原住民地區,當時部落的族人無法理解 什麼是國家、資本或帝國主義,卻知道為了生存領域就必須出草捍衛。於是,當 時布農族郡社群與日本當局發生或大或小的反抗活動,長達十八年的游擊戰,其 中「大分事件」正是族人反抗「五年理蕃計畫」與沒收槍械的強勢鎮壓,為最具 代表性的戰役。現今 Tumpu Daingaz 族人不再以傳統的出草方式捍衛傳統領域,

但面臨部落內部組織功能的失調,加諸國家機器代理人默許開發,此失序的內外 部社會,Tumpu Daingaz 抗爭行動者對於部落產生焦慮,轉化為在這場劃出國家 公園的拉扯戰中,捍衛部落主體性的行動。

一、異質行動者競爭的運動場域

東埔地區最顯著的壓迫空間便是玉山國家公園的設置,而引爆抗爭衝突的導

火線,不單是各單位權責重疊於 Tumpu Daingaz,包括:執法上的原漢「差別待

遇」以及地方平權會勢力的覬覦。這樣背景脈絡不單使得 Tumpu Daingaz 成為衝

突的焦點,同時成為異質行動者操作反國家體制的運動場域。筆者從 Tumpu

Daingaz 為點,分析部落工作隊、長老教會不同意識型態或原運的『協助』 ,從而

了解目前原住民族運動轉向的端倪。

(2)

(一)部落工作隊的民族論述與抗爭運動操作分析

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核心訴求是反對資產階級、反美日帝國與自治為訴求的 左派團體,並將原運帶往部落、將族人動員到都會街頭的方式,交錯運用。從九 二一崛起的部落工作隊,在這將近七年來發展出所謂的「另類系統之定位」之硬 戰(Chiu,1994),不應單是從中部災區的部落重建工作,如:協助重建、爭取 權利等的抗爭方式,解釋其運動的性質與意義,值得思考是為何這股運動因注入 東埔地區的抗爭運動而更形壯大,對於 Tumpu Daingaz 抗爭運動的影響為何,與 早期原運型態或方向有無差異。因此,筆者首先從部落工作隊的議題操作或是馬 告運動後,其與 KG 的結盟,「以社會運動方式反對國家既定方式,有別於過去 原運(陳律伶,2004:48)」 。再者,他們共同操作的幾個原住民重大議題,如:

反馬告、反蘭嶼核廢料,或是反軍購、公投辯論

1

、靖國神社等,其中的台聯參 拜靖國神社事件,筆者將以參與者的位置,論述部落工作隊與促進會的運動操 作,藉以了解 Chiu 所謂「另類系統之定位」如何呈現在 Tumpu Daingaz 抗爭運 動脈絡,探討促進會與部落工作隊或 KG 的競合關係。

1. 體制外的部落工作隊(2000.05-2002.03)

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的組成成員有來自原權會、部落工作者、原住民菁英與 夏潮結合,形成「左派統」的原漢聯盟。部落工作隊核心論述基於部落族人仍處 於被支配、剝削、利用的壓迫結構,同時將原住民族被殖民的被壓迫結構歸因於 漢人福佬種族主義,而以部落耕耘、在地實踐為基礎,清除漢族內部殖民。整個 部落工作隊的原鄉宗旨以九大綱領

2

,訴求歷來被漢民族剝奪的民族自主權,並 進一步透過民族自治來挽救行將被徹底『消滅』的民族命運,並清除內部殖民的 壓 迫 結 構 之 反 殖 民 運 動 。 於 是 , 抗 爭 對 於 部 落 工 作 隊 而 言 , 等 同 是 解 殖 (De-colonization)的方式,試圖站在以原住民族為主體,反省台灣政府從國民黨政 府在原住民政策中,文化上的同化與漢化、原住民保留地的開發傾向,造成原住 民族在社經文化的被殖民與被壓迫情境,而在政黨輪替之後,嚴格檢驗台灣閩南 人的民進黨籍總統所提的新夥伴關係,成為「政府的緊箍咒(陳律伶,2004:103)」 。

1 孔文吉(尤稀•達袞)認為 KG 能主動號召鄉親連署,參與「強化國防」之公投辯論,證明了原 住民不應在國家發展及兩岸關係的大辯論中缺席,對此國內媒體曾大幅報導,因此凸顯了原住民 在台灣前途之辯論過程中,應有一席發言之地的主體性,其勇氣難能可貴且令人激賞。前台北市 政 府 原 民 會 主 委 < 從 二 O O 四 年 總 統 大 選 看 原 住 民 之 民 意 與 前 途 > (2004/3/31) , http://www.cyberbees.org/blog/archives/003302.html,瀏覽日期:20050601。

2 綱領為:1.確認原住民族歷史定位 2.捍衛民族尊嚴、維護民族文化 3.團結所有被歧視被壓迫 人民 4.揚棄形形色色種族主義歧路 5.追求民族平等、實現民族解放 6.對外抵抗美、日帝國主義 殖民勢力 7.對內清除漢民族種族主義殖民構造 8.實踐原住民族區域自治 9.建立原住民族自治 聯合政府。引自<原住民族>,http://web.my8d.net/m5a07/volem001/magazinev01.htm,瀏覽日 期:200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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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先生於兩千年總統大選之際,提出台灣政府與原住民族的新夥伴關 係,不僅是台灣漢人政府有別於舊政府處理原住民族議題的進步性思維,卻也提 供原運團體不斷檢驗正在發生的事件或是以前到現在的棘手議題,作為檢討此承 諾的依據。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便在這樣大環境脈絡下,更藉由地方性議題衝 撞體制或在特殊地方社會脈絡中介入、紮根、操作。尤其,西元兩千年的政黨輪 替後,台灣內部建構的新台灣人國族運動中,部落工作隊將原住民族拉攏為反抗 福佬人主義的路線:

「基本上來講,這也是時勢嘛,台灣要搞新國族運動,與中國大陸區隔,

就必須拉攏原住民,這個趨勢正好打破福佬沙文主義的部分,那原住民 自信心就會比較提升。」

3

(底線與粗體為筆者所加)

(部落工作隊召集人)

為什麼部落工作隊得「拉攏」原住民族?是否因為部落工作隊在界定台灣島 內的民族矛盾,認為不是台灣民族與中國民族之間,且台灣的民族為虛構不具備 實體,這矛盾是漢族與原住民族,尤其是福佬人;同時,批判民進黨利用原住民 族作為建構新台灣人民族主義的台獨工具,正如王甫昌(2003:157)所言「台 灣原住民部落工作隊在 2005 年 5 月 20 日民進黨籍新總統陳水扁就職日,開始發 行《原住民族》雜誌(報紙與電子報) ,明白的以「台灣閩南人」做為其運動挑 戰的對手。這份雜誌得到夏潮基金會相當程度的支持。」在面對新近台灣漢人政 府與原住民族的夥伴關係,鋪陳新台灣人的國族圖像,將原住民族納入新台灣人 的國族內涵,作為對抗中國國族主義的策略,此一區隔方式被部落工隊隊批判為 將原住民族作為台獨建國的工具,加諸,王甫昌在其<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

>一書中,指出這份雜誌得到夏潮基金會相當程度的支持,推論外省族群在台灣 政治的本土化運動後的反撲,藉由拉攏原住民族,雖然自翊於原住民族立場,實 際上乃中國民族主義隱身其中,對抗或解構新台灣人國族主義運動。

(1)反漢族殖民的意識形態工程

這些高層次的運動意識形態實際操作在東埔地區議題上或是與 Tumpu Daingaz 抗爭行動者的關係,以釐清兩者在抗爭過程中的互動關係。九二一之後,

Tumpu Daingaz 抗爭 運動與 部落工 作隊開始 緊密的互 動,正是 因為 Tumpu Daingaz 在國家公園內的壓迫空間,加上不同勢力與利益者的入侵,尤其在老鼠 屎事件,工作隊動員社會團體與串連原住民立委加上媒體傳播的操作實力,將當 時失言的玉管處處長拉下台,認為台灣社會的種族歧視及其對原住民族遂行殖民 主義掠奪的典型意識型態,張前處長只是這個民族壓迫構造的祭壇上,不經意的 坦白犧牲者:

3 引自陳律伶(2004:101)討論<從馬告國家公園爭議試論對原住民族運動之影響與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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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和平妄言『把東埔一鄰這粒老鼠屎趕出玉山國家公園』這一連串漢民 族壓迫島內原住少數民族的犯罪意識,與犯罪事實。正是漢族對原住民 族施行內部殖民的種族歧視,主使並支撐著歷來的民族犯罪,具體表現 在國家公園對原住民族祖傳生存領域繼續不停的掠奪與霸佔。我們必需 對這樣的犯罪意識進行深刻的批判、反省,從而清算這一頁血淚斑斑的 民族迫害史,義無反顧地朝向實現民族平等的艱辛道路前進。」

4

(粗體為筆者所加)

不可否認,就社會正義的觀點,國家公園的設置如同紀駿傑所言的「環境殖 民(ecological colonialism)」 ,任何不當剝削在地住民的農林漁礦等資源及其使用 權的支配結構,皆應當被責難與反抗。依著此脈絡,老鼠屎事件更強化了部落工 作隊抗爭的正當性,同時,Tumpu Daingaz 抗爭行動者的共同敵人由國家公園體 制更具體地指向玉管處,結合社運團體、媒體、民意代表、草根組織等力量,將 當時的玉管處處長拉下台:

「當初我們這幾個會在集合在一起抗爭,因為成立能丹國家公園,部落族 人一起去,那是第一次,那是對國家公園的機制,而不是對這個國家公 園。之後,向心力這麼強是因為前任國家公園處長張和平那個事情,因 為那句話真得講得很不得體,才會引起大家共同反感,那才是讓我們覺 得是針對玉山國家公園的部分。」 (粗體為筆者所加) (T6)

部落工作隊其論述核心是將一切政治、經濟壓迫歸結於種族歧視,一針見血 道出深層不公平族群關係的意識結構,建立族群平等、提升族群地位。該事件之 後,工作隊也漸漸主導整個 Tumpu Daingaz 與國家公園議題論述的方向。這個努 力遭逢另一股反原運的組織-平權會的崛起,使得這股從事原住民運動的反資產 階級團體-部落工作隊,與另一股反原住民族的資產階級組織在此交鋒,與社經 地位弱勢的原住民族、Tumpu Daingaz 族人站在一起,藉由抗爭、陳情的政治形 式創造部落工作隊在此夾縫空間滲透、紮根與萌芽的反體制運動。

2. 部落工作隊與 KG 的結盟 (馬告運動之後)

部落工作隊就如同東埔的抗爭團體,不斷尋求各尺度的政治資源作為「浮板」

的支援,強化本身在某一尺度空間的抗壓力與主導性,卻似乎漸漸或暫時地偏離 組織從事文化復振的理想目的

5

,或是企求彼此自主獨立卻又彼此需要。如今,

4 引自<原住民族>第一期,http://web.my8d.net/m5a07/volem001/magazinev01.htm,瀏覽日期:

20040922。

5 東埔布農文化促進會宗旨的草擬者 T1,從他從事運動的理念:土地、生態、文化,在促進會 捲入接計畫案子的時期,T1 認為「我們要做的是部落運動,而不是那種事情(接案子),既然做

(5)

看似東埔抗爭團體「可能」融於部落工作隊,而部落工作隊「可能」也融於 KG,

而整個運動抗爭論述亦傾向於左派、反殖民的運動為核心。

與 KG 的結盟宣告部落工作隊的體制化,雖然看似國會議員的位置收編部落 工作隊的現象,如在馬告運動時期,有些生態保護團體行動者多認為 KG 是被部 落工作隊 M1「操弄」 ,這樣的說法或許有其脈絡,就以 M1 在協助 KG 的背景:

「本來是這樣一件一件事情幫她,她連一般委員會質詢、什麼質詢,有沒 有採訪她,什麼事情她都打電話來問怎麼辦,發覺她是張白紙,那白紙 反而好喔,你寫什麼就什麼,那時候發現這樣子阿,她要求幫她,好阿

,又到年底,那時候五、六月馬上把她拉進去反馬告抗爭,反馬告我們 總共辦了六十場部落說明會,她全程參與,她辦公室只有她一人,希瑪 歐斯

6

通通沒去。KG 跟著我們走 60 場,整個 60 場,對她是完全不一樣 意義,後來馬告打贏了,也就是打贏那陣子,剛好遇到立法院審查,預 算書全辦公室沒有人看得懂,她就拜託,看你可不可來教大家,每天半 天,後來變成每天一天。」 (底線與粗體為筆者所加) (M1)

(1)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解散」了?

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早期以協助災區重建或以抗爭方式批判國家機器,其對 於原鄉地區建設與資源分配上的族群差異。該團隊也曾遭逢資源上的匱乏面臨解 散壓力,惟藉由族群音樂的出版品或捐獻贊助以維繫其運動能量的持續,如今,

透過與政治資源的依附,不單維持生存運動更可能強化其運動的強量。這樣的轉 變,在馬告運動之後引發部落工作隊內部的路線之爭,更有「解散」態勢:

「因為她的理念,在這樣情況下,搭上委員,我們也覺說這是個機會,以 往我們多是用血汗爭取一些權益,剛好 KG 對族群權益爭取也是一樣,

剛好這樣有湊巧的機會,其實我們這樣也是失去幾個隊友,意見不同。

」 (粗體為筆者所加) (T7)

部落工作隊「解散」的訊息確實令人驚訝,筆者也以間接方式詢問 M1,M1 也提到部落工作隊「幾乎,都來這邊(KG 國會辦公室)」 ,但也說部落組織都由部 落工作隊「部落組織幾乎都是工作隊,我們有幾個人在這邊上班不支薪,全職的,

在這邊上班。」不過部落工作隊「解散」的訊息,仍有所聞:

了,我們再調整,看可不可以,最後我發現是一發不可收拾,我不太敢意見,因為現實上,他們 要有點錢讓他們可以養活,於是一直不斷的接案子,部落運動的比較少。」加諸,近來 KG 著力 在靖國神社議題,筆者與 T1 討論該議題時,筆者感覺 T1 的言論並不是相當認同 KG。

6 希瑪歐斯是 KG 早期的辦公室主任,達悟族人。

(6)

「其實說起來有點複雜,外面人不是那麼知道,他決定 KG 這麼緊密在一 起,內部有不同意見,M1 很堅持,覺得就是要,後來,像 SO 老師,

因為這件事跟他翻臉,把資源都投入 KG 那裡,因為 SO 老師他也算是 可能本身也是比較教條的人,應該回到群眾本身,而不是這麼快上升到 政治層面,就說這件事,這幾年發展我看下來,我自己拿他跟 Esk

7

比較 的話,可能工作隊還好一點,他們還有下到部落來,但是最後他還是回 到政治面上去,可能背後想法與假設是覺得比較快,因為透過政治,你 可以提法案阿,可以在體制內衝撞。」 (粗體為筆者所加) (S1)

整個反馬告運動過程中,別於早期原住民運動透過教會組織或傳道人方式動 員族人,而 M1 與擁有政治位置與動員能力的村長合作、聯繫張羅各部落的說明 會,架接部落與中央民代的溝通橋樑,讓族人感受被政治人物尊重與關心。這種 種作為使得 M1「貌似」為 KG 的國會特別助理,也加速部落工作隊與 KG 結盟 進入體制化的可能性,卻讓部落工作隊產生路線之爭,發生衝突的焦點在於『資 源投入政治人物』 、 『和體制結合與否』 。M1 提到當時反對部落工作隊與 KG 結合 的想法:

「基本上反對在馬告之後繼續跟他結合,根據馬告之後,到最後我們整個 運動成果被他一個人吃,所以她們反對繼續合作下去,認為應該拉回來

,那我當然反對這樣意見,基本上,我認為運動是同一陣線,那同一陣 線基本上,就是說,外觀上看起來好像成果雖然是他一個人收了,我認 為這是一種分工,他是負責檯面上,那我們就負責部落組織、宣傳,基 本上這是一種分工,分工之下的同一陣線,那我們在部落工作隊開會,

爭議非常利害,分開的看法是 SO,他說部落工作隊應該拉出來。」 (M1)

(底線與粗體為筆者所加)

如此, 「同一陣線的分工」這是 M1 認為部落工作隊與 KG 合作的基調,究 竟原本在台灣政治脈絡下為「去政治化」 、在體制外搞革命的部落工作隊與象徵 體制內力量的結盟,是否會影響所謂從事原住民議題的運動團體

8

的「主體性」 , 事實上,我們發現部落工作隊透過 KG 的政治位置與帶領原住民族走出殖民壓迫 的「帶領者」 ,加上善於媒體的嗜血性、操作議題的高度政治衝突,形塑原住民 族的媒體能見度,正如支持與 KG 合作的 M1 對於原住民反解民的速度加速:

「我自己在台灣從事原住民運動,就是民族解放運動,台灣原住民族老實 講,幾百多年來,被多少殖民綁住,現在是一條條把他解掉,這個過程

7 早期某位原運參與者,如今在原民會單位擔任要職。

8 本研究界定「運動團體」與「原運團體」的差異在於主導權為漢人或是原住民,就以部落工作 隊縱使為原漢聯盟,但自從與 KG 結盟,與大多原住民的參與者漸行漸遠,而主導權為漢族。

(7)

我估計會很蠻長的,從來也沒有想過會跟 KG 聯手,透過一個立委位置 ,可以兩手運用,交錯這樣弄,速度變得快很多。」 (M1)

(底線與粗體為筆者所加)

(2) KG 進入體制內?

KG 在抗爭運動中不單是街頭小霸王

9

的形象,實際上,透過「特別助理」

M1 的運籌帷幄使得 KG 在政治操作籌碼更大,尤其是加入無黨聯盟,對於公部 門的預算案影響極大,因此,公部門感受到現在原住民族這塊,KG 陣營在政治 上運籌帷幄的影響力,就以 2004 年政府透過管道詢問 KG 是否願意擔任原民會 主委一事:

「因為老實講,就以執政黨眼光來看,他們要最好的原民會主委,KG 她 當然是不二人選,因為如果能說服 KG,那麼原住民這塊擺平,他用了 蠻多力,來徵詢問意見。那時候做過評估,我們兩種做法:進去,我們 進去可能是運動的延續,我們在土地問題上,搞不好在行政院裡面,把 他挑起對立,跟內政部對幹,然後就讓她下來,假如去年 520 那次徴尋

,假如我們回應,可以進去的話,520 之後把他大幹一場,你一定活不 下去,罷官下來,12 月選立委,憑那股氣勢,那是一種做法;如果不進 去,我們永遠在外面跟他對幹,不管你誰執政,原住民族這塊我們堅守

。」 (粗體為筆者所加) (M1)

KG 的政治位置確實由特助運用得淋漓盡致,而且在 2004 年立委選舉中的 KG 得票較 2000 年選舉成長一倍

10

,足以表示部落工作隊協助 KG 的成效,而 KG 提供部落工作隊實踐其運動的理念,互為重要性。當時 M1 也做過入閣做官 的評估,最後,擔心 KG 是否因權力與資源而「暈船」而作罷,而以在體制外對 幹堅守立場:

「進去體制,太冒險了,你進去,你可能要幾百個人進去,像我的話進去 要當主任秘書,這老實講,我最主要評估擔心 KG,因為你接觸權力以 後,會怎麼樣我不敢把握,老實講,接近權力之後,你嚐到權力的滋味 ,暈船的話那怎麼辦,我當然沒有跟她這麼講,最主要擔心是這個。對 我來講,只要是百分之十風險,我都不太願意,因為我到現在來,其實 ,她變得蠻重要的。」 (粗體與底線為筆者所加) (M1)

9 KG 立委曾在某一次座談會提及這樣的形容詞。

10 KG(山地選區)2001 年的第一次選舉得到 8909 張(10.42%),而 2004 第二次選舉得數為 16284 張(19.96%)排行第二,僅次於孔文吉(資料來源:中選會)。

(8)

M1 看似被 KG 國會位置所統編,事實上,KG 成為部落工作隊核心綱領的 政治實踐者或是政治手段,尤其,部落工作隊「利用」KG 的政治影響力而逐漸 加速反殖民的效果,因此,雖然部落工作隊「解散」 ,但部落工作隊的理念卻因 KG 而實踐的速度更快、更有效率。不過,原先自認為是「去政治的體制外團體」

11

,透過反漢族(福佬人)歧視的論述、街頭抗爭、民族音樂所建構的反殖民運 動,因體制化導致部落工作隊性質朝向政治運作,議題的高度政治衝撞方式,往 往急速上升到政治高度,動員部落族人到台北街頭成為抗爭的人頭數,過程中是 否往往會跳過部落組織工作或是對於人的培力,最後,運動對於族人是曇花一 現,或是只剩下資源的進入,我們從這部分的討論筆者將放在第二節討論。

(二)長老教會

民國六O年代末期黨外反對運動的興起,及政治管道的開啟,使得原本就主 張關懷政治,參與政治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若干會友與牧師,涉入實際政治 中,不再只是發表政治關懷言論,而長老教會的本土性歷史傳統以及以本省籍為 主的信徒結構,使得其實際政治者之方向,為投入以省籍矛盾為軸心的反對運動 中(林本炫,1990:119-120)。

1. 抗爭的帶領者-T8

長老教會早期從事反對運動便與黨外結合為反對國民黨政府,其中在東埔地 區的 Ilausan 及 Tumpu Daingaz 皆是重要的施力點。在部落工作隊尚未進入 Tumpu Daingaz 之前,帶領、教導 T6 等的抗爭行動是教會的牧師 T8。由於 T8 早期曾 是還我土地運動的領袖之一,驅使其從事原住民運動的族群意識,乃是啟發自接 觸早期台灣閩南人政治上反國民黨壓迫的民族意識運動:

「我在台南神學院讀書的時候,我就發現那些台灣早期民族運動的老前輩 ,他們在競選省議員時候,發表會裡面非常強烈那種台灣意識的精神,

對於我們自身權益的啟發,那時候開始要那樣!當時他們的發表與言論 ,實在是欽佩,因為那些老前輩,都是平地的台灣人的早期族群運動的 那些人。」 (粗體為筆者所加) (T8)

這也是促使 T8 以族群身分關心原住民議題,尤其是還我土地運動。其中內 政部曾召開原住民保留地的變更法案,當時 T8 強力反對該條例:

「當時在台北一些知道資訊的人通知我們去抗爭去阻擋,最要不得的是國

11 筆者訪問 M1 所得的說法。

(9)

民政府利用他們所謂的民意代表,利用我們原住民省級的省議員的人還 有各地方資政的人去開會去通過,我們反對。當時覺得更重要一點,財 團可以進來租用山地保留地可以利用開發這樣的條例,我們就反對這樣 的做法。」 (粗體為筆者所加) (T8)

早期原住民地區的資源與言論皆由國民黨政府所壟斷,加上部分原住民菁英 與權力當局的附庸結構,強化國民黨政府的統治正當性與合法性,縱使七O年代 都會街頭的還我土地、正名運動所掀起族群危機意識,強烈挑戰國民黨政府統治 的合法性,但是,當時仍受到戒嚴或地方傳統政治勢力的壓制而弱化當時反對運 動在部落的扎根、組織工作,也連帶使得本身為民進黨色彩的 T8 或是參與的 T7、

T4 等人,無法得到部落族人對於抗爭是爭取族群權利的事情,無法獲得族人認 同反而是被反對、被質疑、被認為是 makuan(不好的)。

2. 教會組織的行動困境

在 T7 及其堂哥的原住民職災抗爭之後,這段時期,T6 為主的工作室在部落 遇到行動的困境,主要是自於教會長老以及某些家族的不配合及反對。這個困境 不單是看待一群年輕人形成組織而已,更重要是,工作室或是促進會主導的抗爭 運動之影響程度,小尺度的部落範圍,對於布農族人而言,他們是破壞部落和諧 的一群人,正如 T4 與 T1 到台北街頭參與抗爭,便被族人貼上「X進黨」的標 籤,認為抗爭運動是壞的、破壞和諧的;就大尺度的政經結構而言,他們動搖原 住民政治菁英與官僚體制的利益關係,同時侵害到既得利益者的「奶水」 ,便會 受到各方的質疑與親人的「關切」 。當時他們深深感受到部落內的「沒有人會站 起來」 ,無形中削弱集體行動的能量:

「其實,像以前我們工作室在第一鄰是黑名單阿,壞的都是我們去做,好 的都是給部落,其實在中間開始做,其實很後悔參加,覺得這本來不是 我的事情,變成是我們這幾個人的事情,很多一些事情,本來要工作又 浪費那個時間去抗議,可是要去抗議與工作,部落又沒有人會站起來,

只有幾個站起來。」 (T2)

參與者因大環境牽動部落現況的焦慮、對於教會組織的失望,寄望集體行動 產生「改變」 、 「契機」 ,卻面對來自教會長老與長輩的反對或是壓制,而這一切 卻也是長輩面臨權力架空感到的焦慮與不安而反動:

「以前我發覺到有些事情,我們還沒有成立促進會之前,還是工作室,很

多人壓我們,工作室的時候,一方面是教會,一方面是我們的長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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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憑什麼把部落帶出來,比如說:是我們這幾個把部落召集,上次 拉那個冷泉在雲龍瀑布的,也是我們工作室站出來,然後同意後,開始 做,人家在背後一直講阿!」 (粗體為筆者所加) (T2)

同樣是部落裏的兩群人的「焦慮」 ,在部落空間內發生了社會性的衝突。東 埔文化工作室的族人,希望透過行動逐漸改變部落生活環境的空間運動,使得握 有權力或輩份的長者發覺部落的主導權漸漸被轉移,自然會感覺到喪失治理部落

「社會位置」的焦慮。這裡必須區分的是,而牧師的角色與教會長老的差別,在 於 T8 與 T14 認同與鼓勵促進會的幹部們為了部落辛苦做事,認為抗爭是爭取我 們族人應有權益,本身參與工作室的 T14,給予幹部們最大的支持:

「這幾個人真心為了部落工作(kula-kula),但是我們也常常覺得失望,從 開始到現在,有時候我們覺得我們像是一個孤兒(indunazu),因為我們 都沒有團結心智一致,常常每一天都在想這件事情,每一天都在為這件 事情工作(kula-kula),有時候我就像是大姊姊或是他們的媽媽鼓勵這群人 ,他們一開始為我們原住民,努力十幾年,經歷很多抗爭事情,一直為 我們想,有時候看到他們這樣,我也覺得很難過,因為他們如果一不小 心,就被關進監牢,可是他們常常忍耐,奮鬥努力為這些事情,像其他 國家例如:加拿大,很多部落也是有許多原住民在抗爭,並不是說抗爭 不好(mikuan),但是我們應該合力為著我們應該擁有的權利去爭取努 力,不要讓我們的權利睡著,應該明白我們權利在哪裡,如果我們什麼 都不管、也不明白,那我們下一代要怎麼生存下去,我們狀況一直被壓 迫,若不團結,那應該怎麼辦?!真得覺得很難過,如果我們不覺醒。

12

(粗體為筆者所加) (T14)

另一方面,長老輩則擔心權力的失勢反倒而壓制或不配合促進會的作為,這 是地方尺度的傳統社會權力結構的焦慮與反撲。不過,就更高的尺度而言,基督 長老教會總會曾在馬告運動與 KG 陣營正面迎擊,最後 KG 縱橫泛藍陣營將馬告 預算刪除獲得勝利,在馬告結下的衝突,更蔓延至原住民地區:

「我覺得全省各地都有,那是一種對我們這樣節節進展的反撲,最主要是 長老教會的勢力,各地長老教會勢力,因為過去在原住民地區,會介入 政治是長老教會,所有宗教裡面會介入政治是長老教會,那我們每一年 比較跨進去,在政治上運作,這對長老教會是一種威脅,尤其他們很要 命,幾次決策錯誤,最大一次決策錯誤是馬告,他們站在支持馬告,那 場戰把他們打得潰不成軍,現在他們那種情緒的反彈,表現在全省各地

12 引自 Tumpu Daingaz 情往原民會陳情劃出國家公園的會議(20040216),為布農語的翻譯(由 羅娜的 Ali 與桃源鄉 Maikan 協助,在此感謝她們)。

(11)

,只要是部落工作隊或 KG 他們就反彈,某種語言,會加速他們滅亡。

因為很多事情我們在選擇議題、選擇事件時候,我們的態度、位置,其 實是蠻正確的,他們只要逢我們必反,他們站在不正確的位置,你知道 嗎?!其實我也希望把長老教會打回,還給民族自主。」 (M1)

(粗體與底線為筆者所加)

不單是政治運作,特助 M1 進一步藉由施壓或砍得公部門預算資源,轉為挹 注於原住民地區民生建設之用,不同於基督教會的資源是來自信徒的奉獻。陳律 伶認為部落工作隊「運動後的政治資源以有參與的部落為主,或許透過運動過 程,可能更清楚部落的現況與需求,但這樣的做法是否會變成酬庸意味或是侍從 關係(2004:100)」。關於這點質疑,M1 坦承是介乎運動與資源收買之間:

「當然我用的手段介乎運動跟所謂的資源收買這樣兩手,我們可以比較、

自己比較可以把心放開這樣幹,就是說我們認為把資源砍到部落,是理 所當然,而且交給適當的人去丟這些資源,所以我現在手中準備的資源 給他(T7)丟的,五、六千萬資源。現在我們盯這東西,我們原則是-

原住民該有的全部給我切出來,沒有切出來那我就讓你付出代價。」 (M1)

這樣的兩手操作過程,運動成果的分享是透過政治黨團遊說與街頭抗爭,產 生資源利益的共享,對於部落工作隊強調原住民族主體性的本質,似乎仍落入利 益結構沉痾,部落組織與人的培力(empower)往往易於被跳過,部落工作隊操 作的族群運動,可能成為取代(replace)而非變革(change)的力量。

二、長老教會與 KG 的交逢-筆者參與台聯靖國神社返台機場的抗爭

台灣團結聯盟(下文簡稱台聯)參與靖國神社的事件曾在 2005 年四月引起 政壇上軒然大波,甚至演變為藍綠、統獨、台灣人與中國人兩派人馬的對立。

KG 等同於部落工作隊綱領的實踐者,延續其反日本帝國主義路線,因此,當台 聯主席等人決定參拜靖國神社之際,便被認為是崇尚帝國主義的象徵,同時,受 到台灣反日情節者(政治立場偏藍、統派者)以及中國當局的大加撻閥。究竟在 這個議題上原住民的角色為何,筆者試圖從 KG 委員地方聯絡人 T7 知道這件消 息之後,到整個行動結束,筆者的行動參與及觀察。

當天是 2005 年 4 月 5 日傍晚,筆者剛結束完訪問而回到山上的路上,巧遇

T7 與老婆在買米,於是搭車他們的車從和社回到 Tumpu Daingaz,一路上,筆者

與 T7 討論從某一單位得知南投縣政府私下委託規劃「東埔及樂樂谷溫泉地區整

體規劃案」,T7 顯得有些震驚,因為要被規劃的 Tumpu Daingaz 沒有族人知道。

(12)

言談過程中,T7 手機傳來簡訊,開車中的 T7 叫我唸出來,原來這是 KG 特助 M1 告知 T7,明天要到中正機場抗議台聯參拜靖國神社返台的活動;回到部落之 後,T7 在網路的信箱收到 M1 寄來的文章,多是關於靖國神社議題的文章,而 文章多以參拜靖國神社乃是軍國主義的象徵的論述立場。T7 便趕緊電話聯繫促 進會的幹部們(夫妻檔)要開會的消息,過不久,大夥都到 T6 家集會

13

當時筆者拿著那本規劃書一起參與開會,希望把這個訊息告知大夥,畢竟這 是跟他們息息相關的事情。而開會時候,剛剛 T7 印得關於這次台聯靖國神社參 拜、KG 的抗議文宣以及對於靖國神社評論的文章,讓大家輪流傳看之後,T7 主持這個開會,首先以布農語與國語交雜使用,告知大家這個訊息與背景,講完 之後,T7 一對一對地徴詢族人是否要參加明天的抗議。由於 4 月份正值部落的 開墾之際,促進會的幹部都有忙碌的農作(整土、施肥、灑水、播種等)要做,

於是筆者觀察大夥決定的表情顯得比較猶豫。最後,只有 T6 與 T3 沒有參加,

因為今年年初玉山一帶的百年雪,使得部落的果園及茶園受創不少,她們的茶園 受創不少,不過其他幹部答應參加,筆者感覺是與 T7 的人情因素。另一個問題 是租車問題

14

,以往他們有活動都會向教會租九人座的車,但是因為 T8 本身基 督長老教會的色彩上為親日、美立場,這是完全與部落工作隊迥然不同,加上這 次事件獨派團體聲援台聯參拜台籍士兵,包括長老教會,於是身兼部落工作隊員 與 KG 地方聯絡人以及教會執事的 T7,最後決定不向教會租車而到南投租車。

當天筆者與族人到中正機場時候,看到各家媒體排好陣仗,一幅期待衝突的 新聞版面設計,對於這樣的場面,族人 Gu 看到鏡頭相當害怕,甚至在媒體拍攝 我們拿出抗議的標語與相片之際,Gu 突然消失在我們的隊伍當中。這是 Gu 第 一次參加抗議活動,是姊姊 T12 找他一起參加。對於這次活動的了解,不僅是 Gu,幾位促進會抗爭行動者的太太也不太清楚而向筆者詢問,筆者也詢問族人 為何參與,他們僅以「為原住民的事情」認為就應該參加。

當天的抗議現場,從 KG 國會辦公室人員散發文宣,我們得到一種訊息: 「靖 國神社供奉著殘害原住民同胞的日本軍,如今台聯黨參拜靖國神社便是一種賣 台、對不起原住民族的行動」 ,緊咬著「台聯主席蘇進強說: 『到靖國神社向包括 近三萬台灣人在內的 246 萬為國捐驅的陣亡者致敬』,而質疑是否為殘害原住民

13 在部落教室尚未成立之時,以往討論或是有客人來訪多是在 T6 家,因為她們家的客廳空間較 促進會幹部的來得寬敞。

14 T3 有一台九人座的柴油車,大家原本希望他們能夠一起來,也能解決租車上的困惱(來自與 教會立場的差異),但是因為 T6 不參加,T3 又很擔心自己的車給別人開,於是,導致大家傷腦 筋要怎麼找車。筆者感受整個開會討論的氣氛只有在 T7 詢問大家要不要參加時候比較凝重,因 為大家都有農作要處理。加上,促進會幹部 T4 曾告訴筆者,他們行動都是「一起的」,這次抗 議行動,T6 與 T3 沒有參加,事後 T6 打電話給 T7 關心時候,筆者感受到 T7 對於 T6 與 T3 未能 參加有些在意。

(13)

族同胞的那個『大日本軍國』?」

15

。如今台聯試圖聯合日本以對抗中國的武力 侵犯、反制國民黨主席到大陸參拜黃花崗烈士,參拜靖國神社便是一種策略性的 結盟,從台聯也以新聞稿指出「參拜靖國神社,除了藉此加強與日本建構共同安 全的關系外,也盼望喚醒臺灣人民捍衛家園的決心

16

。」

T8 一方面認為參拜的行為將使得自己親人或同胞獲得尊重,另一方面認為 以政治情勢,日本本身的國勢與可以提供台灣依靠:

「你反對台聯去那邊拜,我哥哥也在那邊,我感覺到我們台灣多少人在那 邊供拜,那是一個很光榮的事,遷回來台灣誰要照顧?難道放在忠烈祠 ?這是問題,一面跟那邊中國也一起唱和來做這樣的,我不贊成他們的 反對;另外仇視日本人,我倒覺得日本是強大工業國家也是值得我們依 靠,為什麼要這樣仇視他們,這是很明顯超過我們族群關心的範圍。」 (T8)

就筆者的認知,這次參拜靖國神社的事件,應該是很簡單邏輯,首先,台聯 一方面討好日本,為了對抗中國及台灣內部的中國熱,另一方面強調祭拜台灣人 的英靈,大多是原住民,藉此隱含台灣人的新國族運動;而反對者則以參拜靖國 神社代表認同日本軍國主義的方式評論,如中共當局「痛批台聯黨主席蘇進強參 拜靖國神社,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直指這是民族敗類,兩岸同胞應該同聲譴責。」

17

;再者過程中,原住民族在這過程中,原住民族立場兩極的矛盾,一方面,部 落工作隊訴求原住民族基於被「三光政策」

18

的歷史悲情,而批判台聯參拜靖國 神社是「賣台」行為;另一方面,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牧師星歐拉姆質疑 KG 不 懂原住民歷史,只是用漢人的思維來看待原住民

19

。這件歷史的操作過程,評斷 孰是孰非為筆者能力所限,不過,筆者觀察整個抗議過程,統派的、新黨的黨公 職人員參與

20

,強烈批判台聯的參拜行為其隱含著台灣人的新國族運動的建構

21

,因此,若從兩陣營的意識形態,我們似乎看到統派與 KG 陣營形成所謂的「同 一陣線的分工」 ,反對台聯結合日本力量反制中國武力威脅的台灣人國族運動。

由此,KG 與部落工作隊合流的原住民族運動,是否如 T8 認為「明顯超過我們

15 引自 KG 文宣<原住民族要求台聯黨道歉!全台灣人民要求台聯黨道歉!>

16 東森新聞電子報,http://www.ettoday.com/2005/04/05/11338-1773717.htm,<蘇進強參拜靖國神 社惹爭議>,瀏覽日期:20050607。

17 引 自 東 森 新 聞 報 , < 台 聯 參 拜 靖 國 神 社 大 陸 猛 批 : 民 族 敗 類 、 不 要 臉 > , http://www.ettoday.com/2005/04/05/545-1773733.htm,瀏覽日期:20050607。

18 三光政策:意指日軍對原住民部落殺光、搶光、燒光的政策。

19 引 自 東 森 新 聞 報 , < 參 拜 靖 國 神 社 爭 議 長 老 教 會 等 團 體 力 挺 杜 正 勝 > , http://www.ettoday.com/2005/04/08/301-1775133.htm,瀏覽日期:20050607。

20 台北縣議員金介壽以及新黨黨工。

21 「蘇進強強調這次參拜並不表示認同軍國主義,而是要向供奉在裡面的台灣人表示敬意,「我 想我是以台灣人的立場,以台灣本土政黨的立場,對為日本國奉獻犧牲的軍人表示敬意,我也以 台 灣 人 的 立 場 , 對 放 置 在 裡 頭 的 台 灣 人 的 神 靈 表 示 敬 意 。 」 東 森 新 聞 電 子 報 , http://www.ettoday.com/2005/04/04/11183-1773517.htm,瀏覽日期:20050607。

(14)

族群關心的範圍」 ,這是筆者無法給予定論,況且,究竟我們族群關心的範圍有 多大?就以 T8 一方面以原住民文化在台灣的脈絡,有別於中國,另一方面,認 為在台灣內部族群關係,應以尊重為前提的相處之道,不再停留於歷史傷痕的激 情,以族群互為尊重與地域生活概念接納後來到台灣的漢民族:

「和睦相處是很重要,但是更重要是我們原住民接納後來民族,起碼尊重 原先到的住民,這是很重要的,比方說你跟中國對談,我在反省,你就 是重視一點強調一點台灣原住民,因為台灣原住民也不是從中國過來的 ,所以這訴求向國際呼籲說原住民是原來住在台灣,台灣不是中國的一 部分,這樣的訴求應該是對原住民是一種很光榮的事情,我們接納,生 活在台灣,讓我們先來的受到一點尊重,然後我們就很高興合在一起。」 (T8)

(粗體為筆者所加)

這也是新政府希望以新夥伴關係確認漢民族與原住民族之間的國族關係,但 是,部落工作隊其運動手法則是在漢民族內,挑出福佬人的種族歧視,同時標籤 為福佬沙文主義,不斷以文宣或口號主張原住民族的主體之際,不僅「撕裂」

22

新夥伴關係的建構,同時,隱約地宣揚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區的族群平等

23

,將台 灣原住民族帶向對抗台灣人的新國族主義的運動。

小節

部落工作隊本身操作原運不單是社會運動方式動員部落族人抗爭的體制外 施壓,同時,在體制內策略性加入黨團,強化原住民法案與議題的優先主導權。

更細緻的分析,不單是這樣簡單的政治操作,背後隱藏著批判台灣人的新國族運 動開展,拉攏原住民族,在許多議題或衝突現場往往令人質疑其與統派的「同一 陣線分工」 ,筆者不予置評,相反地,提出為什麼這股力量已在原住民族地區紮 根、運作,這不純是資源收買或是抗爭等,如此表象的事實評論,更可能是屬於 地方社會脈絡的特質而提供部落工作隊運動的場域與時勢。

22 筆者參與 2004 年七二水災之後,原住民立法委員串聯一場出草行動(K4),針對呂副總統的 高山住民遷村南美洲的言論。當時晚會中,原住民立法委員一同撕裂一張象徵新夥伴關係的海報。

23 在原住民電子報第十二期,報導介紹中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關曉榮認為認識中國民族解放 運的理論、政策、立法與少數民族區域自治的實踐,做為我們學習的重要課題。

(15)

第二節 異質行動者競合的空間生產

前一節我們提到部落工作隊之所以因紮根東埔地區崛起影響力茁壯,正因為 遭逢另一股反原運的政經組織-平權會勢力,反原住民土地運動的資產階級特性 在此空間交鋒,筆者將以沙里仙林道事件分析部落工作隊如何操作議題,在地 Tumpu Daingaz 族人如何看待與省思。

一、沙里仙林道在哪?

鹿野忠雄 1931 年秀姑巒山縱走的高山紀行,為當時玉山山麓因人造建設而 喪失原始林的原貌,同時,破壞水土保持而出現「土石流」 。而「更糟糕的是,

台車道沿線的地質結構屬於終年隨時會崩塌的粘板岩,每次下大雨就會引起土石 流,小鐵軌被落石打得七零八落,像麥芽糖一般彎曲,使整條台車線癱瘓下來。」

鹿野說「這條台車道是秋田木材會社為了砍伐沙里仙溪一帶原始林而鋪設的,當 年同時考慮到台車也供登山者利用,傷人沒有料到沙里仙溪兩旁的坡地急峻,而 且雜木林比有用的針葉林多,不像加拿大的森林都生長於平地,無論砍伐或載運 木材都很方便。結果,沙里仙溪林場出材量不多,登山人數也不多,現在台車已 淪為山地警察專用似的車輛。」

2004 年初,筆者參與「沙里仙林道的擴寬事件」

24

會勘,Tunpu Daingaz 族 人如鹿野忠雄同樣相當憂心這條沙里仙道將是新中橫公路(族人稱為『新傷痕路 線』 )的翻版。此事件其啃蝕布農族祖居地 Ebunuaz

25

下方的獵場與耕地,促使當 地布農族人展開抗爭行動。此一抗爭的社會過程中,有不同位置的行動者相互拉 扯,由部落工作隊發行的<部落烽火報>第三十一期呈現斗大標題:『游院長,您 敢辦這個案子嗎?』對此事件提出質疑與批判,同時,也引起公視<原住民新聞 雜誌>報導『為修林道-布農祖居地遭破壞』 。為了不讓沙里仙林道議題在政治操 作上失焦,筆者透過訪問台大實驗林人員,建構當時林道設置脈絡,釐清議題操 作的事實。

沙里仙地區以往是東埔布農族的傳統獵場

26

或是曾經為某家族的生活範 圍,於日治時期被遷往東埔社,而沙里仙地區成為官有的「要存置林野」 ,迨日 本戰敗之後,光復初期,台灣大學基於試驗教學研究之需,將台大前身日本帝國 大學的「台灣演習林」向當時歸併於台灣省政府農林處林管管理局,於民國 38

24 這是由重建會研商報奉行政院核定後,交由南投縣政府於 92 年底發包施作,工程名為「台二 十一線一三三公里經沙里仙至東埔路段聯絡道路復建工程」;而當時拓寬為 M1 所認知的說法。

25 意指種梅子的地方。

26 更早是鄒族的傳統領域。

(16)

年「撥歸」台灣大學,劃定「台大實驗林區」

27

,台大實驗林曾將在沙里仙地區 規劃一個生態教育中心,因經費不足而束之高閣。當時沙里仙林道的開闢是在民 國 56-61 年,原本林道只限於林班地範圍內,但是因為當地布農族人與平地人陳 情而將林道延伸至原住民保留地:

「早期如果我們自己開設為了伐木或造林的林道,我們開設林道一定是在 我們林地,不要去跟別人牽扯,就是因為當時沙里仙、東埔那一帶,一 、二、三、四鄰那些原住民與平地人有聯合陳情,希望這條道路闢設到 沙里仙,闢設到保留地裡面去,所以有一部分是在保留地範圍,但是要 闢設經過保留地範圍的道路,一定要經過縣政府同意,縣政府來函同意 ,而且是他們還函要求我們來做的,不是我要做,...大概是 56、57 年,

他們有陳情書我都看過,所以沙里仙林道是很早就開闢了...寬度、坡度 、幅度都是現成的。」 (粗體為筆者所加) (N1)

沙里仙地區長期為布農族人栽種經濟作物的農業區域,接著 1985 年平地資 本引進,再與布農族人合作創造經濟價值的高山茶區。近年來,隨著緊鄰的阿里 山旅遊觀光區的蓬勃發展,使得沙里仙地區成為對外的門戶,而與東埔溫泉區遙 遙相望。其中,沙里仙林道的復建工程讓 Tumpu Daingaz 成為沿線中觀光客最先 且必經的布農聚落,卻也引發 Tumpu Daingaz 抗爭行動者與族人的反對。

二、投石問路-沙里仙林道復建工程

就沙里仙林道議題在不同空間尺度所引發的政治或族群對立,筆者透過相關 當事者或國家代理者的觀點,呈現東埔地區異質行動者對於「觀光開發」視角的 落差,也突顯原住民保留地(傳統領域)或現代行政治理的衝突,同時,卻也跳 過對於事實的理性討論而淪為全國性的國會議員動員的資源。以下(表七)將透 過 Tunpu Daingaz 族人、公部門、民意代表、東埔溫泉區業者針對沙里仙林道的 發言做論述分析:

表七 沙里仙林道議題中異質利益行動者論述的空間想像

行動者 空間想像(論述內容)

東 埔

族 T13

為何我們要一直抵制、擋住這件事情-有關沙里仙林道:

1. 因為我們知道這個林道會通到我們的祖居地

Ebunuaz

,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如果 說他開路之後,他可能會經過我們的祖居地,當然他也會破壞掉我們原有的樣貌。

27 「撥歸」用詞乃是台大實驗林管理處的簡介文宣上的用法。台大實驗林區範圍涵括南投縣信 義、水里、鹿谷鄉,南起玉山,北至濁水溪,東經玉山北峰、八通關而下陳有蘭溪,西境自祝山、

大塔山經烏松崙山、嶺頭山、內樹皮山綿延至阿里山山脈稜線為界。

(17)

2. 對我們來講,開發是太早的事情,除非是對我們祖居地很了解,為什麼由他們來主導這 事情。如果要去,也是部落發起,不是平地人來作開發發起的,也要我們自己發起這樣 的事情。

3. 而且會有一群車隊上去,對觀光的人來講,感覺很方便,但是對 miasan 的老人來說,

已經走掉的,是很不好的。 (上述皆 20040216 陳情原民會,布農語翻譯)

T6

1. 我常常看教會發的新夥伴關係,針對沙里仙溪林道我有很多不滿,雖然簽了新夥伴關 係,縣長林宗男他是我們的執政黨,在開闢這林道沒有詢問我們在地部落的意思。

2. 我們在 90 年度向各單位陳情在先,他們卻不理會我們,而且整個沙里仙林道是原住民 保留地,是我們的祖居地,我們常常在那做尋根的活動。 (20040213 會勘) 人

T1

今年(2004 年)初向林務局申請九萬元的經費展開第一階段的沙里仙溪生態復育的工作,當 要開始『封溪、封路』以讓生態復育之區域完整保護之時,不料,九二一重建會卻砸下了 二仟伍佰萬的經費,以迅雷不及眼耳的速度,不與相關權責單位作過任何『環境評估』, 更遑論要與這塊土地的主人-東埔一鄰布農族作過任何溝通與說明,硬要開通經過布農祖 居地『伊部諾爾』及傳統領域的水泥路,以讓「遊客倍增計劃」迅速從大阿里山森林遊樂 區延伸至沙里仙林區至東埔溫泉區,『環境殖民』侵略模式展現的淋漓盡致。

(引自 T1(2004)發表的<是誰殺了沙里仙流域>)

N2

1. 我們看過他們的設計圖以後,金額也很龐大,所以我們還沒同意。 (20040213 會勘) 2. 沙里仙林道那個土地管理都機關,都同意了,我們是最後一把關,我們是提供把關,我

們處長差一點被記一個大過。 (20050411 訪問)

3. 人家一個案子在同富阿,這裡面也沒有影響你的祖墳阿,也不影響你那個什麼的,譬如 說:同富那邊的一條路要鋪柏油,不要鋪柏油,對阿,原本的道路鋪柏油,去年的沙里 仙林道,在前面都是車輛在走,他們人在那邊耕作的,那在同富ㄟ,我要不要問你?那 在同富ㄟ,我要不要問你(Tumpu Daingaz 族人)? (20050411 訪問)

N7

1. 一個主要幹道,假如找到一條兩條替代道路,能夠疏通災難,在我一個南投縣為地方的 道路交通之立場,我會盡量來找來做,而且能夠對於地方繁榮觀光產業提升,這是很好 的做法。

2. 在之前的會勘,也是有地方民意一直在要求,地很滑泥濘,無法走,我們現在都是開車,

不是用走,用走是很少,這種路可以讓車子過的,若是找幾條替道道路,我要強調這對 地方繁榮對產業需求對運輸需要,你看很多地方也是開路,若是有石頭掉下來就去清 阿,站在政府的立場,還是會清與修理.希望你站在此層面來思考。

3. 我們在 92 年 12 月 26 號報他們(玉管處)備查,備查是指假如她們沒意見我們就可以 做,假如有,核准與備查不同,我們在 92 年好像 5 月會勘時,大家沒有意見,我們就 報會備查,備查 ok 就好;剛剛在之前他(玉管處)說他們到現在沒有準,他是說回去

再查一下如何修正;所以我們在會勘當中,大家須於言論上確認才不會發生異議。

(20040213 會勘) 公

部 門

N9

1. 要為當地居民設想,因為當初是東埔旅遊促進會跟我們陳情,所以我們站在中立立場;

我們認為這是東埔地區的需求,他對台 21 線,可以節省二十幾公里的路程。

2. 不是為整體環境,是為整體需求,就是帶動地方。

(18)

3. 給當地人希望與機會,對外交通的便利。 (20040213 會勘)

N1

1. 我們沒有立場,我們立場是這樣沒錯,不影響水土保持,沿路沒有破壞,沒有擴寬,我 們這單位水土保持專業很有限,每次我們水土抱持計畫都要請縣政府來同意,我們沒有 專業無法評斷,我們是希望由縣政府依照此辦理。我們不是權責機關,我們是希望不要 破壞水土保持,我們希望組一個有專業者來看。 (20040213 會勘) 2. 那個水土保持有沒有破壞要經過專家尤其是水土保持專家去現場認定,才對,我們自己

管理單位就自己來認定沒有違反環境影響評估這是不對的,那是球員兼裁判,那是不行 的。 (20040213 會勘) 3. 邊坡那個是很多歷年來颱風豪雨,一定會災害沖刷下來,一旦,道路經過的地方,有那

個溪溝,或邊坡比較陡沒有做護坡處理的,一定會坍下來,滑下來,那個只是把他挖開 來,不是(挖邊坡),我絕對可以證明,所以原住民之所以要這樣講,有一個緣故,這為 什麼跟沙里仙養鱒場扯在一起,養鱒場早期是 T6 的公公,向 A2 的爸爸早期跟他買的,

那時候是可以名義變更,在六九、七十年,所以這樣講起來是有一點恩怨在裡面,所以 透過 KG 幫忙。 (20050404 訪問)

4. 他(M1)出發點就給人家故意講錯,也不是說不知道,他是說:重建會同意,地方居民的 要求,圖利某些財團,他所謂的財團是說養鱒場,然後要去闢建一條新的道路,闢建跟 鋪一條水泥道面差很多耶,闢建那個規模有多大,現在林道要求標準比較以前早期是山 地農牧局的要求更嚴格,不是隨便你,早期開一條林道,能夠讓運材車,那是大卡車可

以走上去、走下來,如果標準沒有合乎標準,就很難爬上去,所以他還是有一定的標準。

(20050404 訪問)

M1

1. 沙里仙溪林道開山闢路也是 A2 一人陳情,PT 委員向重建會拿 2500 萬,由縣政府執行,

現在已經停工,已鋪 3/5。將挖起來的土往谷裏下倒,下面就是我們布農族的祖居地,

這樣路也可以開,非常清楚的破壞生態,這裡就是國家公園區內,下大雨一定會有土石 流,此路基下雨一定垮。 (20040216 陳情原民會) 2. 這條路是否需要國家公園同意或是備查就可以嗎?我們會去查清楚,若是備查即可,我

們就會請行政院將來不可管國家公園,國家公園無法擋住開發,若是只要備查即可,無 法阻擋被開發,那國家公園設立要幹嘛?! (20040213 會勘)

KG

1. PT 這個立委他就從 921 賑災委員會裡面申請了一筆經費,總共是 2 千多萬去做沙里仙 林道,照道理來說的話,你要闢一個道路必須要有環評報告,但是我沒有看到環評報告 書。

2. 指控民進黨立委 PT 等人挪用 921 賑災經費幫非法觀光業者造橋鋪路,破壞自然生態,

更指控行政院一邊救災,一邊放任濫墾濫建。

民 意 代 表

PT

1. 這一條沙里仙林道經過 921 重建基金會,會同台大實驗林,會同林務局,會同南投縣政 府等 9 個單位一起勘查,認為沒有違反所謂的水土保持以及相關的法令。

2. 她(KG)一直在山地鄉裡面在挑撥平地人和原住民之間的衝突,我認為這個不道德,你 為了你自己的選舉,你要挑撥平地人和原住民在當地的感情,你挑撥了他們,塑造了自 己捍衛原住民的形象,但是挑起族群衝突之後的後果要由誰來負責呢?」

東 A1

1. 是 PT 問我們要不要,那時候我們促進會是比較被動式的,認為這條道路是可有可無的,

(19)

如果有,能夠多一個景點,也不錯,於是 PT 希望促進會能夠行文到重建會。

2. 認為因為將近選舉,對選民的承諾,以及為了炒新聞,變得不單純、變調了;PT 希望 旅遊促進會能發出公開信函給 KG,但是我們沒有。 (20050410 訪問)

A2

1. 這裡面過台大實驗林,也可以讓遊客欣賞到林相,這是很好的現象,不應該說...你就故 意顛倒是非,就說這地方是官商勾結,不是這樣子的。

2. 因為我在這裡我是比較當地人,這個需求不是我的需求,需求是東埔溫泉區業者的需 求,因為他們有陳情上去,依我跟 PT 本身的交情,事情是比較有聯繫,...他地方人脈 特別廣,於是,因為透過我們,來到地方來,為地方效益與需求而做的建言。

3. 因為那這條路開不開對我影響並不多,因為那條路主要是開往東埔的,對我而言是捨近

求遠,所以這條路你開不開對我來講不重要,實際上是地區上的發展與交通有幫助。

(20050412 電訪)

埔 溫 泉 區

平 權 會 支 持

GL

信義鄉鄉民代表 GL 認為新中橫遇颱風常坍方,需要一條備用道路,運送救濟物資,就觀 光角度考量,復建該道路,將縮短阿里山到東埔的路程,對提升東埔觀光大有助益,地方 上大多數人贊同,不能因少數人反對,而將預算凍結停止施工。

(引自 20040225╱聯合報╱第 18 版╱南投縣新聞╱記者廖肇祥⁄信義報導)

(一)行政治理扭曲原住民主體

從上述論述的整理,筆者歸納幾個衝突點:一、誰是沙里仙林道的主人。不 約而同,支持林道搖身為公路系統的復建工程,皆為外來經營觀光事業者,同時,

公部門有意或無意擔任推手或「殺手」 ,如重建會將該林道復建工程列入「重建 區振興計畫-『觀光風景軸線主要聯絡道路易坍方、易肇事路段及橋樑改善』」,

最後,公部門操作復建工程的過失與疏失皆遭到監察院糾正。事實上,Tumpu Daingaz 族人被逐漸認可為居住地的主人,也是二十幾年近來的抗爭運動成果,

於是,以傳統領域說法訴求對於林道開發事件,對於公部門往往是不習慣的、聽 不懂或不想聽,即使知道布農族郡社群的傳統領域位置,卻難保他們能夠認為傳 統領域足以與行政區域(如沙里仙林道位處於同富村)平起平坐,或是與真正的 在地主人-Tumpu Daingaz 多些溝通、尊重,而非以「多數」暴力讓「少數」就 範。這正是 Tumpu Daingaz 抗爭行動者面臨運動合法性的最大困境,但是,也是 族人行使抗爭運動的正當性、公平性,筆者認為無庸置疑。

另外,二、 「社區精神與族群差異的衝突」 。林道復建工程也是由人民團體陳 情民意代表,藉以向重建會申請經費,正是 T6 擔心之虞:

「就好像社區大廈,比方有五十戶,只要三十戶連署同意;所以我就蠻擔

心這個,我覺得如果他們(重建會)以這樣的想像做這個林道,他們也

真是為難。雖然後來跟幾位承辦的,他們來這邊座談,也是很嚴肅的講

: 『我們這個場地,只歡迎朋友,不歡迎敵人』 ,他們就講: 『你不要這

(20)

麼講 T6,我們這麼熟』,那對我們也是很尷尬,一值在支持幫助我們做 社區營造工作的政府部門,也用同樣手法幫助那些,我更擔心往後這些 ,以後我們慘了,兩千三百萬比四十萬好了,隨隨便便幾個人落籍在這 邊,說我簽署要劃出去,那就完啦!政府法案或政策只要錯誤,原住民 全部都輸。」 (括號與粗體為筆者所加) (T6)

T6 確實點出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政府法案或政策只要錯誤,原住民全部 都輸」 。沙里仙林道是整個拉扯 Tunpu Daingaz 劃出國家公園第一曲-「投石問 路」 ,如果林道成為公路系統,不單僅是觀光的運作合法性,同時,傳統領域或 是在地原住民社群的主體性,甚至是存在意義都將因此喪失在行政區域治理的優 先性,從這議題我們發現地方政府主導復建工程的強勢與顢頇,這或也是族人希 望藉由國家公園法令阻卻財團入侵,可能尚未體察其議題背後的權力運作結構。

先前筆者提到「地方政府主導復建工程的強勢與顢頇」 ,我們進一步從其施工-

停工-再施工-再停工的過程,看待公部門決策上的搖擺與受政治經濟支配,接 著我們就林道復建工程的發展歷程而窺知。

整個支持沙里仙林道整修為「替代道路」的勢力一波接著一波,事件最早是 在 2004 年 1 月 29 日被族人發現林道「被破壞」,經過 T6 與 T3 憂慮地向玉山國 家公園管理處反應,管理處也要求他們(南投縣發包施工的廠商)停工,在 2 月 5 日停工,管理處答應要再反應。而公部門曾在 2004 年 2 月 24 日由玉管處召集的 會勘,該處聯絡人錯開會勘時間,意圖讓 T7 等族人錯過現勘與會勘結論會議,

最後,當天玉管處處長綜合各方意見,決定處以未經許可便施工的縣府包商罰 鍰,通過許可後,便立即復工

28

。但是,隨後 KG 於 2004 年 3 月 8 日立院質詢 中,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回應「要求勒命施工-到目前他們已開工,但我們已告 發要求停止,並要求南投縣政府提出申請,由玉管處邀請一些生態環保的專家,

來嚴格作一審查」

29

,同時,KG 陣營向監察院陳訴後展開調查。爾後,歷經約 一年調查,監察院在 2005 年 2 月 4 日發布針對沙里林道復建工程,提出對四個 公部門的糾正(表八) ,其中認為南投縣政府是「置若罔聞,縱容委外包商繼續 施工,核有違失」 。換言之,這場地方性議題透過監察院介入調查,揭露官官相 護的醜陋與行政疏失,因此,在地方尺度的抗爭運動、延續批判平權會勢力的重 要一戰,某種程度也確保 Tunpu Daingaz 聲稱傳統領域的「合法性」。

28 「玉管處長林青、工務課課員、縣議員陳錦倫、鄉民代表陳錦榮以及高山車隊一行人,從東埔 一鄰進到林道內會勘,稍後並至玉管處開會協議。林青綜合各方意見,決定處以未經許可便施工 的縣府包商罰鍰,通過許可後,便立即復工;另玉管處將督導施工單位,在工程設計上考量水土 保持與生態保護,而後續維修部分,尚需縣府、台大實驗林相關單位共同分攤。」(2004/02/25

╱聯合報╱第 18 版╱南投縣新聞╱記者廖肇祥∕信義報導)

29 <南投縣信義鄉沙里仙林道整建工程> NEWS98(廣播電台) 12 點新聞(20040308)。

(21)

表八 針對沙里仙林道復建工程監察院提出糾正的事實與理由

單位 糾正事宜

921 重建會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未確實釐清道路屬性與管理權 責機關,工程計畫與設計復未經權責主管機關審核,即率爾核定預算 交由南投縣政府辦理。

南投縣政府 南投縣政府未依法先行取得土地管理機關(台大實驗林管理處)及國 家公園主管機關(玉管處)同意,即倉卒發包施工30。(括號為筆者所加)

玉管處 內政部營建署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設施,應如何實施預先評估環境影 響,迄未訂定統一之準則,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復未迅速審慎處理本 案,致迭生爭議。

台大實驗林 管理處

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亦未能善盡土地管理 機關之職責,未積極評估所轄林道復建工程之妥適性,均有怠忽與違 失等情。

資料來源: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投縣政府、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玉山國 家公園管理處、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案>

值得一提,沙里仙林道施工與否的調查過程中,也發生南投縣政府與重建會 緊咬台大實驗林的「疏失」 ,看見公部門間的互踢皮球:

「當時 2003 年 4 月 9 日,是有重建會有發一個函給我們去會勘,...他只 是簽辦人而已,等於是會勘業務主辦人、函案簽辦人,他去看看,重建 會、縣政府,他們都是大頭來,他們的意見認為可以,所以,我們去會 勘的人回來時候就簽-沒有表示意見,後來重建會跟縣政府一直監察院 強調說:當時會勘時候,台大實驗林、玉山國家公園已經同意,他們就 把解讀成這樣子,所以,為什麼後來監察委員調查以後說這些機關都要 糾正,你說我們有沒有很重大疏失或過失,疏失是有。會勘回來,他五 月幾號、六月幾號他們又會勘,第二、第三次都沒有知會我們實驗林,

好像有知會玉管處、南投實驗林管區,當時我們承辦人沒有感覺到嚴重 性,因為沒有委員介入,所以依照我們類似舊有林道修建或鋪路面,我 們管理處一般都是會同意的,因為沒有破壞什麼既有的,更方便、便利

,原則上都會同意、沒有意見,因為我們本身沒有錢,那條又是很多人 在進出,所以我們通常會同意,那時候承辦人以為既然沒什麼大概就同 意了,他認知是這樣,但是程序上不完備,他應該會勘完之後,把會勘 紀錄給我們看,那我們再答覆是不是同意,獲得我們答覆函之後他才能 夠設計發包,結果都沒有,他中間都沒有知會我們。不知道他們是蓄意 或是疏忽。他是一直強調說我們同意,其實我們處長就很在意說: 『我

30 遭玉山警察隊告發並移送玉管處,之後,南投縣政府以「備案」行文玉管處,但仍未依國家公 園法先行取得土地管理機關與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同意,同時,縱容委外包商繼續施工。

(22)

們哪有同意?你們會勘完,我們承辦人簽一個不表示意見。』」 (N1)

(底線與粗體為筆者所加)

從圖十我們便可以清楚看到沙里仙地區的任何開發皆牽涉不同單位潛在的 空間衝突。縱使,各機關各司其職,但因為林務單位權責不清,如台大實驗林區 以為林道施工已經過玉管處同意,而不以為意;或是地方政府的地方自治權力提 升而不理會遵守該區域層層關卡的申請與環評過程,南投縣政府做了不良示範。

圖十 不同機關權責壓疊的沙里仙地區

從圖十一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東埔文化促進會與東埔旅遊促進會兩派意見在 不同空間尺度運用其政治人脈與關係,各自有其支持的團體。原本在相關資訊上 筆者得知該赴建工程是由東埔旅遊促進會向 PT 立委陳情,不過,筆者訪問該促 進會的相關人員,得知是由 PT 立委主動告知促進會人員有這筆經費,因而詢問 是否需要該經費。不過,從監察院糾正案中,我們發現這四個公部門運作過程或 默許或有意地支持該工程,也讓 KG 陣營更進一步強化其在東埔地區議題的族群 主導性,卻也讓族人每每遇到開發的政治結構而仰賴政治人物代言,不過,筆者 認為沒有 KG 陣營守住林道的觀光發展,Tumpu Daingaz 確實無力阻卻資本聯合 公部門運作的開發行為,將可能連自己生存空間都將被劃出之虞。

生態保育區 一般管制區

同富村

Tumpu Daingaz

國家公園 台大實驗林

沙里仙地區

南投縣政府

Tumpu Daingaz

沙里 仙 林道

(23)

圖十一 異質行動者競合沙里仙林道的空間生產圖

小結

現今的沙里仙林道也許在地圖上不是重要的一條線,卻因為 Tumpu Daingaz 布農族人生活世界的參與、東埔溫泉區等觀光產業聚集而重要;前者乃是歷史文 化的基澱,傳承民族教育的實踐,後者是資本迴路的生產線,宣達觀光發展與交 通便利的急迫性,雙方行動者及支持團體之能量,交匯於此一空間裏折衝與溝 通。不約而同,外來者多是以開發與觀光利益看待 Tumpu Daingaz,而 Tumpu Daingaz 族人主角位置在漫天喧嘩中變成配角,而在公部門決策中被忽視,如果 不是刻意,也是缺乏族群尊重。

東埔旅遊促進會 九二一重建會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沙里仙林道施工 部落工作隊

KG

南投縣政府 陳情

東埔文化促進會

生態團體 平權會 新中橫車隊 地方民代(平權會會員) 養鱒場

台大實驗林處

PT立委(支持平權會)

公視原住民新聞雜誌

四個公部門 默許、有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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