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林玉霞 博士
學前特殊教育學生轉銜服務之研究 ---以進入國小普通班之聽障幼兒為例
研究生:王筱蘭 撰
謝 誌
能夠在四十歲完成碩士學位是一件令人喜悅的事,三年來重 回校園的學習生涯,將會是我畢生難以忘懷的寶貴經歷。
感謝簡淑真所長不僅以導師的身分指導課業,更就專業的立 場介紹嘉義大學林玉霞老師當我的論文指導教授,林老師不嫌我 資質魯鈍,不厭其煩的悉心指導,引導我接近學術的殿堂,師恩 浩盪不敢或忘。還要感謝王明泉老師,從不同的角度對這篇論文 提出建議。此外,更要感謝孫世嘉老師在我提論文計畫時給我的 指導和肯定,讓我在研究的路途中,方向明確不致多繞遠路。
感謝豐年國小及蕭老師提供寶貝的個案資料,更要感謝青荳 芽托兒所的全體同仁及家長們,由於你們的協助,這篇論文才得 以完成。感謝我親愛的研究所同學適時的鼓勵,謝謝您們陪我走 過那段學習之旅行。
感謝所有教導過我的師長們,讓我在求學過程中獲益良多,
謝謝好友也是同仁的采薇、親親的幫忙,替我分擔托兒所的所務,
最後特別要感謝我的家庭,讓我在愛心督促及關懷中順利完成學 業,外子齊望在生活、事業的照顧及精神上的支持。
主說含淚播種的必歡笑收割。謹以此篇論文獻給所有關心 我,以及我所愛的人。
王筱蘭 謹誌
95. 7. 20
學前特殊教育學生轉銜服務之研究 ---以進入國小普通班之聽障幼兒為例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聽障兒童從學前階段到小學階段的轉銜服務中,其 運作情形及相關人員對幼小轉銜的看法。
此研究採個案研究中立意取樣的方法,以台東一所私立托兒所普通班 中之聽障幼兒及已進入國小一年級聽障兒童為個案,針對幼小轉銜服務 的歷程作一探究。期能瞭解學前聽障幼兒在轉銜服務過程中之實施重點 及困難所在,如何有效的解決問題,而家長及教師對幼小轉銜的服務能 提出看法及意見。
期望聽障兒童由學前階段過度到小學階段,使其不致因階段性的轉 換,而發生適應不良或有退化的現象產生。所以在幼小轉銜服務運作階 段中的重點、歷程及需求方面,能提供給家長及教師解決問題的策略。
研究者藉由訪談、觀察、文獻探討的研究方法,將資料彙整並輔以 相關文件資料作進一步深入探討,對於已進入小學一年級普通班之聽障 兒童在轉銜過程所遭遇的困難及問題,其解決策略用於目前即將進入小 學一年級的聽障兒童,其間問題及困難以修正再檢討的方式,確立幼小 轉銜成功的必要性,進而提升相關人員對轉銜服務的認知。
本研究根據研究發現得到下列結論:
壹、學前普通班轉銜服務之運作模式仍需努力。
貳、學前普通班轉銜服務之運作遭遇的困難,需行政資源配合與專業 人員的支援。
參、肯定相關人員對轉銜服務的參與。
肆、現階段轉銜服務之問題所在與未來期待的改善。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以供教育行政單位、學
校單位、轉銜服務提供者、家長與轉銜服務銜接者於未來提供與銜接幼 小轉銜服務時之參考。
Study on the Transition Services of Pre-School Special Education Students
-A Case Study of the Hearing-mpaired Students Entering Regular Class of Elementary School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first to review the operations of transition services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for children with hearing impairment, followed by the viewpoint of the concerned parties on the transition services for kindergarten &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
The methodology used in this research is based on case study and neutral sampling by using samples of the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 in regular class of a private kindergarten and those who are in their first grade of a primary school in Taitong County, in order to review the process operation of transition services for kindergarten &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 It is hopefully to understand the implementation focus and the real questions involved in order to come up with effective solutions. It is also hoped that the viewpoints and the opinions of parents and teachers on this issue can be provided.
It is expected that no adaptive difficulties or degeneration would be caused as a consequence of stage change for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 from pre-school stage to elementary school stage. It is therefore necessary to reinforce the key-points, the process and the demands required during the operations of transition services in order to provide adequate strategies to parents and teachers to solve the problems.
Different methodologies such as interviews, observation and reference materials are conducted by the author in order to consolidate information and relevant documents for further review. The key strategy is to focus on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faced by the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 who are about to enter their first grade of elementary school, by using continuous revision methodology. This is to ascertain the necessity for the success of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are made from the research of the thesis:
I. The work on the operation format of pre-school regular class transition services still need to be done.
II.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the operations of pre-school regular class transition services need to be backed up by administrative resources and professional personnel.
III. The participations of the concerned parties in the transition services need to be recognized.
IV 、 There are problems existing in transition services exist and further improvement can be expected.
At last, some relevant suggestions are made by the author based on research result. This is to provide references to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schools, parents, service providers and those who engage in transition services, when providing or engaging transition services of kindergarten and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 in the future.
Keywords: transition services, hearing impairment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1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4
第三節名詞釋義………5
第四節研究限制………7
第二章文獻探討 ………
8第一節 聽覺障礙教育之理論與實務………8
壹、聽覺障礙兒童發展特徵………8
貳、聽覺障礙兒童的教育安置………11
參、學前聽覺障礙幼兒之課程規劃………12
第二節 銜服務之運作架構及內涵………
14壹、轉銜的定義………14
貳、幼小轉銜的內涵………15
參、轉銜服務的相關法案………17
肆、學前教育階段轉銜服務………18
第三節 轉銜服務與教育之相關實徵研究………
29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4第一節 研究設計與流程………
34壹、研究設計………34
貳、研究流程………35
第二節 研究對象………37
貳、研究對象………37
第三節 研究者的角色………
39一、我的專業背景………39
二、研究者的角色………40
三、研究者的省思………41
第四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42
壹、研究資料的蒐集………42
貳、研究資料的分析………45
第五節 研究的信效度與研究的倫理………
49壹、研究的信、效度………49
貳、研究的倫理………50
第四章 研究發現與討論 ………
51第一節 學前聽障幼兒幼小轉銜服務運作………
51第二節幼小轉銜服務相關人員對幼小轉銜的看法及意見.
84第三節 研究結果之綜合討論………
94第五章 結論與建 議 ………
101第一節 結論………
101第二節 研 究 建 議 ………
104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112貳、英文部分………115
附 錄
……… 117附錄一 參與研究同意書(家長) ………117
附錄二 參與研究同意書(國小老師) ………118
附錄三 訪談題綱(家長) ………119
附錄四 訪談題綱(教師) ………120
附錄五 台東縣個別化教育計畫表及轉銜計畫………121
附錄六 研究日誌(範例) ………132
附錄七 個別觀察紀錄(範例) ………133
附錄八 台東縣特殊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表(範例) …135 附錄九 教師自我檢核表 ……… 147
附錄十 幼小銜接課規劃(範例) ……… 148
圖表目次
表 1-1 聽覺障礙程度分類表………6
表 2-1 轉銜服務工作事項與職掌分析表………28
表 2-2 我國轉銜教育與服務之相關實徵研究………31
表 3-1 研究流程圖………36
表 3-2 個案基本資料………38
表 3-3 訪談相關人員之資料………44
表 3-4 資料虎理編號說明………46
表 3-5 觀察紀錄及訪談內容之轉譯符號表………46
表 3-6 資料蒐集方式………48
表 4-1 學前普通班與國小一年級學習型態比較表………62
表 4-2 學前普通班轉銜服務運作歷程表………94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老師,我的孩子要上小學了,可是爸爸說要讓她唸普通班,
不要去啟聰班,你看她可以嗎?」凡凡的媽媽和研究者聊天 時提起。(省940202)
這是一個即將入小學教育的聽障兒童家長所擔憂的事,也是另一段挑戰的 開始,這種不安及焦慮,主要來自孩子即將進入小學所可能產生的適應問題。
多篇研究指出,融合入普通班的聽覺障礙兒童常出現適應上的問題,如:學業 性的壓力、溝通不良與社交孤獨(邢敏華,民86;岑清美,民86;張蓓莉、蘇 芳柳,民86;Luckner, 1996;Antia, 1998)。因此,在幼小轉銜階段過程中,如 果沒有妥善的配套措施,聽覺障礙學生在融入普通班學習時,可能會遭受到許 多挫折,因此為使聽覺障礙幼兒成功地適應小學環境,有效發揮學習潛能,轉 銜服務的規劃就顯得十分重要(魏俊華,民85;林宏熾,民88)。
由於學前特殊教育行政系統、機構組織、教學環境、教學內容及教學方法 等都和國民小學有所差異(吳月娟,民86;林美專、劉美芳,民87;羅湘敏,民 88;Fowler, Schwartz & Atwater, 1991;Heller, 1993)。學齡前的教育目標著重以 幼兒的興趣為主軸,經驗本位為導向的學習方式;國民小學教育藉由各學科之 課程內容,以教師主導教學,獲取知識為目標,建立以「人的生活」為中心,
並尊重多元文化價值的理念,培養學生具備學科知能及適應現代生活所需要的 能力(王為國,民90;教育部國民教育司,民89)。
轉銜教育對身心障礙者是很重要的,它不僅可教導身心障礙學生在新的學 習環境學會照顧自己及獨立,對家庭來說,亦可減少父母的擔憂與工作量;對 學校來說,可以減輕老師的負擔及照顧所花費的時間,把較多的心思擺在教學。
如何使身心障礙兒童在重要關鍵時刻轉銜成功,做好幼小轉銜的規劃,使 幼稚園老師、國小老師及家長這三個支持系統相互扶持、支援、使孩子獲得整 體性、連續性的服務與良好的社會適應,並藉由同儕教導使孩子在學業的進步,
且能跟上進度,以增加孩子的自信心及同儕認同。
蔡春美(民82)提到兒童在成長發展過程中,從一個較基礎的學習場所轉 到另一個較高層的學習場所。洪儷瑜(民81)也認為:重視特殊教育轉銜服務,
不論是機構與機構之間的轉銜,或者是學前至小學教育的轉銜都是很重要的。
國內有鑑於此,從民國八十四年開始設立通報、轉介、個管及聯合評估中心,
全面性的實施早期療育,而在這之後對早期療育成效接續的思考,使轉銜的議 題逐漸發酵,並於幼托園所或早期療育機構中加入進小學的轉銜服務措施(郭 繡珍,民88)。
美國早在1986年於99-457公法中,即針對障礙嬰幼兒計劃提出個別化家庭服 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 簡稱 IFSP)的構想,其中包含孩子 的轉銜計劃。在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中指出父母必須參與孩子未來安置的轉銜 計畫,為孩子未來的改變作準備,以協助身心障礙幼兒適應學校環境(陳姿蓉,
民86;陳昭銘,民90;Roschkoetter & Schotts, 1992)。1989年美國之全國性調查 中顯示,全美只有27%提供系統化轉銜服務給有特殊需求之零到六歲身心障礙 幼兒(Egan, 1989)。1994年美國各州及地方政府之教育改革非常重視幼稚園進 入小學一年級的準備能力,在相關的教育法案中將幼兒進入小學前的準備能力 當作國家教育的重點,提供幼兒進入學校時的需求及各項服務。
條的轉銜服務規定:「當身心障礙學生於『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籍、國中 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時,應於其個別化教育計畫 包含此轉銜服務項目」:初始轉銜會議與轉銜會議、轉銜過程之規劃與任務的 協調統整、轉銜階段之抉擇行動與實際安置、轉銜後之追蹤輔導與評量。
轉銜服務是一系列有目的活動,為協助特殊教育學生能順利進入下一個的 學習階段,也為未來的學習事先做好準備。轉銜階段所提供的服務包括:升學 輔導、生活、心理輔導、福利服務或其他相關服務等項目。而轉銜服務的重點 在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進入下一學習階段所需的學習課程能力:如學業預備能 力、適應新環境能力、適應新教學能力、社會互動能力等。並包括幼兒所需的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如學生基本資料、目前能力分析、學生學習紀錄摘要、
評量資料、學生與家庭輔導紀錄、專業團隊服務紀錄及未來安置與輔導建議方 案,設計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等項。
對聽覺障礙幼兒來說,由於生理或心理上的限制,他們往往需要更多的 協助,以度過人生每一個轉變的階段,因此,銜接的順利與否更顯重要。至於 學前聽覺障礙幼兒在幼托園所進入小學的第一個轉銜階段中,希望能未雨綢繆 地給予完整的規劃,使幼兒能順利地銜接入小學,在幼小銜接階段的轉變,是 聽覺障礙幼兒及其家庭最早要面臨的轉銜問題,但是,聽覺障礙幼兒所需要的 轉銜服務內涵為何?如何將學前教育中所學習的能力延伸至國小階段呢?國小 應做哪些調整方案以利聽覺障礙幼兒的適應呢?什麼才是成功的轉銜服務?實 為身為教育工作者需要深思的問題。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目前國内對學前到國小階段的轉銜服務尚在起步模索階段,相關的實徵性 研究調查也相當缺乏,以致容易產生聽覺障礙學生適應上的問題。因此,研究 者希望以學前聽障幼兒銜接至國小普通班就讀為例,探討其可能產生的問題及 困境,以解決轉銜服務在實際實施的問題,進而提升教學效能,使聽覺障礙幼 兒受到適性的教學與輔導。根據上述的研究動機,研究者欲藉由訪談、觀察等 研究方法,探討學前聽覺障礙轉銜服務之實施,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如下:一、
探討學前聽覺障礙幼兒幼小轉銜服務的運作。
二、探討學前至小學階段相關人員對幼小轉銜的看法及意見。
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之待答問題如下:
一、幼小轉銜服務設計階段之工作重點為何?實際運作時產生哪些困難?如 何解決?
二、聽覺障礙幼兒幼小轉銜服務執行階段之工作重點為何?實際運作時 產生哪些困難?如何解決?
三、聽覺障礙幼兒幼小轉銜服務評鑑階段之工作重點為何?實際運作時 產生哪些困難?如何解決?
四、聽覺障礙幼兒學前及國小普通班教師在提供幼小轉銜服務時之看法 及意見為何?
五、聽覺障礙幼兒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的看法及需求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根據上述研究目地與研究問題,本研究相關的重要名詞定義如下:
一、轉銜服務
轉銜服務實施的內容應依特殊教育學生各教育階段的需要,提供升學輔 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及福利服務等相關服務(教育部,民87)。它是一 個成果導向的過程,由主要的服務提供者發起,建立書面資料並實施於安置 教育場所的個別化服務計畫(Repetto & Correa, 1996)。
本研究所指之轉銜服務,是針對學前大班進入國民小學階段之特殊教育 幼兒,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措施,其內容包含:個別化教育計畫(大班下學期、
小一上學期)、轉銜會議及行政作業、轉銜後追蹤、家長轉銜意願調查、新環 境適應等。
二、聽覺障礙兒童
依據教育部(1998)「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第三條 第二項第三款所稱,聽覺障礙係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聽覺器官之構造 缺損,或機能發生部份或全部之障礙,導致對聲音之聽取或辨識有困難者,其 鑑定基準如下(教育部,民88):
一、接受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語音頻率聽閾達二十五分貝以上者。
二、無法接受前款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時,以他覺性聽力檢查方式測定後認定 者。
依據衛生署所訂「身心障礙等級」,認定優耳聽力損失在55分貝至69分貝 者為輕度聽覺障礙,優耳聽力損失在70分貝至89分貝屬中度聽覺障礙,而重度
聽覺障礙指聽力損失超過90分貝者(內政部,民80)。至於各種不同程度的聽覺 障礙判定標準如何,國內耳鼻喉科醫學會、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教育部,民 83)、身心障礙等級、美國ANSI-1989,其分類並不一致,彙整如表1-1所示。
表1-1 聽覺障礙程度分類
等 級 耳鼻喉科醫學會 特殊教育法 身心障礙等級 ANSI-1989 正 常 <25dB <25dB --- 10~15dB 極輕微 --- --- --- 16~25dB 輕 度 26~40dB 25~39dB 55~69dB 26~40dB 中 度 41~70dB 40~59dB 70~89dB 41~55dB 中重度 --- --- --- 56~70dB 重 度 71.90dB 60.89dB >90dB 71~90dB 極重度 >91dB >90dB --- >91dB
(引自張蓓莉,民88;教育部,民83)
本研究所指之聽覺障礙兒童,係指經內政部衛生署指定之公私立醫院鑑定 為聽覺障礙者,研究對象分別就讀於學前大班及小一之聽覺障礙兒童,共二名,
依據衛生署身心障礙等級的分類,分別被鑑定為重度聽覺障礙及中度聽覺障 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三、幼小轉銜
幼小轉銜係指兒童在成長發展的過程中,從一個較基礎的學習場所轉到另 一個較高層的學習場所,也就是從學前教育階段進入小學階段的接銜過程(蔡 春美,1993)。本研究所指之幼小轉銜為聽覺障礙兒童從學前普通班銜接至國 民小學教育的轉換過程。
第四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因研究對象、研究者本身、研究設計及研究目的的影響,而有以下 的限制。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取個案研究的方式進行,研究對象是一名學前大班及一名國小一 年級的聽覺障礙學生,聽覺障礙學生融入普通班是目前特殊教育的趨勢,因此,
本研究以進入國小普通班的聽障兒童為主,對於規劃安置在國小特教班的兒童 未予考慮。本研究之結果將不能全然運用到進入特教班之聽障兒童。研究結果 僅能說明類似情況的聽覺障礙幼兒,無法推論至其他障礙學生,只能視為其障 礙幼兒幼小銜接的參考。
二、研究者本身
本研究以研究者本身為工具,研究者的主觀性與研究能力多少會影響到研 究的結果。因此,研究者藉由研究日誌,隨時反省與澄清自己的觀點,瞭解並 監控自己的主觀性;透過閱讀文獻資料,與參考其他學者的研究報告,並請教 專家等方式,增長自己的研究能力,以其將研究者的限制減至最小。
訪談時之口述理解、表達亦無法完全客觀,訪談內容參考受試者的家庭及 個人情況作為輔助本研究之細部內容,不能單以訪談內容推論及全體聽覺障礙 學生。
三、研究設計
本研究採個案研究法,受試對象只有二位,因此不適合做大樣本的推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討學前聽障幼兒轉銜服務的運作與相關人員對幼小 轉銜的看法及意見。本章共分三節,依序分別探討聽覺障礙教育之理論與實務、
聽覺障礙服務之運作架構及內涵、幼小轉銜服務問題及相關實証研究。
第一節 聽覺障礙教育之理論與實務
壹、聽覺障礙兒童發展特徵
聽覺障礙兒童的聽力損失並不會直接影響兒童的認知、動作或社會情緒發 展。一般而言,聽覺障礙兒童各方面的發展與聽常兒童並無顯著不同。但有半 數的聽障兒童未能在語言發展關鍵期之前即被發現聽力損失,進而衍生發展與 學習問題(蔡昆瀛,民90)。胡永崇(民89)也指出不同聽力損失的程度對聽障 者的學習與環境的適應,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以下就聽覺障礙兒童 的發展特徵說明如下:
一、社會情緒的適應
由於聽覺障礙兒童無法與他人有效的溝通,而使得在社會情緒的適應上,
無法發展出與一般兒童相當的成熟性格(李慧貞,民91),所以聽覺障礙兒童如 愈能接受自己的障礙,則其社會情緒發展與社會適應就愈好。
聽覺障礙兒童常有固執,自我中心、缺乏自我控制、衝動性、挫折容忍力 較低與易受他人暗示等人格特質(Kirk & Gallagher, 1997),研究也指出,聽障
者的道德判斷能力,較一般學生低(蘇清守,民71)。且多數學者研究證實;聽 障兒童常處於孤獨危機中(Charlson, Strong & Gold, 1992 ; Hallahan & Kauffman, 1994)。
聽覺障礙兒童因人際溝通的受阻,造成其社會適應的影響,雖然聽覺障礙 兒童常會被認為在社會情緒適應是有困難的,如聽常者能主動與聽覺障礙兒童 溝通,及改善對聽覺障礙兒童的態度,幫助聽覺障礙兒童的需求及協助和引導,
讓聽覺障礙兒童能適應社會。
二、認知學習
針對聽障兒童的認知議題,有許多爭議。蕭金土(民89)認為:聽障生與 聽常生之間的差異在於抽象概念的不足、語文能力低,而影響概念的形成,不 利於認知能力的發展;Graig 和 Gordon(引自Paul & Quigley,1994)指出需要 用口語運作時,聽障兒童在學業成就上比正常者差,而需要視覺運作時,聽障 兒童比正常者好。國內學者的研究也發現,聽障者的認知能力低於一般學生(林 寶貴、張小芬,民77)。而認知功能的受限,是因為認知運作並非口語能力或內 在語言的唯一表徵。因此,聽障兒童之抽象概念因語音刺激上的缺乏而不容易 形成,進而導致對認知的發展產生影響。
三、語言的發展
語言發展是依聽、說、讀、寫四個階段循序發展的(林寶貴、錡寶香,民 89)。兒童語言發展的能力之建立,先由聽取週遭生活環境中的語言示範,加上 各種情境下重複學習其意義而開始發展。
聽覺障礙兒童由於聽力損失,造成對語音聽取與模仿的困難,直接影響其 語言習得和語言發展。研究指出(林寶貴,民76;張蓓莉,民78)聽覺障礙兒 童使用的語彙少,句子較短,並有較多的語言錯誤,語言能力較同齡兒童落後
二至三年。Jensema(1975)的研究發現,幼稚園階段的聽障兒童語彙與一般兒 童相當,但隨著年齡增加,詞彙量、閱讀能力及數學能力逐漸落後一般聽力正 常兒童。Hallahan 和 Kauffman(1994)認為:聽障兒童的語言能力比一般兒 童差,主要的原因來自缺乏聽覺回饋作用。在聽覺障礙兒童語言發展的研究中,
大多顯示聽力損失程度有負面的影響,聽障程度愈重,語言發展愈困難,語言 溝通能力也較不好(王淑慧,民88;呂淑如,民82;宣崇慧,民89;曹秀美,
民79;張蓓莉,民83;蘇芳柳,民78)。呂淑如(民82)的研究中亦顯示學前 教育經驗對語言發展的重要性:接受學前教育經驗,可以有效預測兒童的語言 理解及口語表達能力,且愈早訓練愈好。
根據Yashinaga-Itano(1996)等人的研究顯示:如果能在六個月大之前配戴 適宜的助聽輔具,並接受聽語訓練,他們在三個月大時的語言表達能力將能夠 達到正常範圍;進入小學後的語言、認知及社會適應能力等方面的發展與一般 兒童的差異較小。由此可見,聽障兒童語言發展困難問題的浮現,主要是由於 聽覺功能的不良所導致,而隨著時間増長,聽障兒童的語言能力會與一般兒童 的差距越來越大。
語言發展初期就一直存在著二種相對的論調,一是認為外在環境刺激造成 的反應,可用於人類認知及語言能力。另一是認為語言是獨立於認知系統之外 的獨特能力,強調兒童語言發展之創造性與語言獲得的先天性(靳洪剛,民84)。
四、學業學習的特徵
由於缺乏適當的語言能力,多數聽障者在學業學習遭遇困難。Hallahan和 Kauffman(1997)提及聽障者之親子溝通無障礙,較能獲得適當的認知啟發,
及父母對子女較易於接納,而使聽障者具有較佳的人格適應及學業表現。
綜合上述聽覺障礙兒童身心特質的分析,可以接納其社會情緒適應、認知 學習、語言發展與學業學習的保留,所以,考量聽障生在學習上的特殊需求,
教師應適時改變教學內容與方法,並適切的安置聽障生,以期在各方面能有顯 著的成長。此外,聽覺障礙學生與聽力正常學生的教育目標,基本上應無二致。
不過,因為聽障學生可能存在的溝通缺陷,除了提供相似於普通學生相同的課 程內容外,還必須針對其溝通問題,設計適當的訓練課程,以促進其語言能力 的發展(何華國,民89)。
貳、聽覺障礙兒童的教育安置
聽覺障礙兒童的教育安置模式意見分歧,王淑慧(民88)的研究顯示,安 置於啟聰學校的聽障學生之非語文理解能力表現優於啟聰班者;在語文理解能 力方面,則是安置於啟聰班(資源教室)者優於啟聰學校者。施相如(民86)
在探討國中聽覺障礙學生的學校生活素質,研究結果顯示國小教育安置型態不 同的國中聽障生,所知覺到的學校生活素質並無顯著差異。近年來聽覺障礙學 生安置於普通班者有逐漸增加的趨勢(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系統,民92)。
我國國民中、小學聽障學生教育安置制度有三種型態(何華國,民89;許天 威等,民89),茲分述如下:
一、啟聰學校
啟聰學校是專為聽覺障礙學生設立的特殊教育學校,又可分為住宿制及通學 制。
二、啟聰班
在普通中小學為聽覺障礙學生所設立的自足式特殊班,聽障學生全部的教學 活動大多在自足式的教室內進行。
三、資源教室(或資源班)
聽覺障礙學生被安置於普通班者,部份時間至資源教室(班)或接受巡迴 教師之特殊教育課程。聽覺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應考慮個別狀況,而且任何一種 教育安置型態,都不能視為永久性的安排,配合聽覺障礙學生的身心狀況,定
期檢討並作必要的調整,除了在安置時把握相關原則外,後續的追蹤輔導,更 應密切關注。
對聽覺障礙學生安置的方式,許多家長和老師偏向多元而又有彈性的安置 方式,普通班設有巡迴輔導教師、普通班附設資源教室、特殊班、特殊學校及 教養機構等各種需求(吳武典,民83)。
美國聾生協會(The American Society of Deaf Children, ASDC)是一全國聽 障者家長的組織,倡議聽障生應在「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中,接受「最少限制的環境」。Leister, Koonce, &
Nisbet(1993)提出在融合的環境(inclusive setting)有三種教育方案可供選擇:
1.雙重的安置(dual placement):這種安置方式 經常用於沒有其他選擇的鄉村 地區,兒童進 入特殊教育方案中,如資源教室、學前機構。
2.交替的安置(alternating placement):每個星期有幾天在特殊班,其他時間在 普通班接受教育。
3.完全融合(full inclusion):所有的服務都在社區中的學前教育單位或日托機構 中提供,讓所有的兒童在日常生活中一起學習。
綜合上述,聽覺障礙兒童安置在學前的普通班就讀,與聽常兒童一起學習,
同儕相互刺激學習及提升聽覺能力、溝通能力並增進人際關係,期望給予適當 的安置,所以評估兒童的能力,考量個別的需求,在進行教學或提供服務時,
教師將配合學生生理、心理的需求,給適切的學習環境。
參、學前聽覺障礙幼兒之課程規劃
依據教育部(民77)所修訂公佈之「啟聰學校(班)課程綱要」,於幼稚園 課程綱要的指導項目包括:感覺訓、聽能訓練、說話訓練、語言訓練、閱讀訓 練、生活教育、常識(包括數與量、社會和自然)、唱遊、工作。聽能訓練的目
的在訓練聽障兒童的聽知覺,使其養成注意聽聲音的習慣,並能發展辨別不同 的聲音、語音以及語言理解的能力(蔡昆瀛,民90)。
讀話訓練的目的使聽障兒童能觀察別人說話時的嘴唇動作與臉部的表情了 解其意義;說話訓練是為了幫助兒童獲得有效的溝通技巧;語言訓練的目的是 為了了解句型構造,增加文意的了解和表達意思的能力(教育部,民77)。
由上述可知,除了以學前啟聰班的課程為依據,學前幼兒的課程規劃也是 很重要的。而在普通課程中和一般幼兒一樣,且根據學前聽覺障礙幼兒的IEP,
加強其聽說之溝通能力,是為較專業的領域範疇。同時也強調與一般幼兒相同 的工作能力,例如:生活教育、常識、唱遊及工作等。為了因應國小九年一貫 課程的實施,學前聽障課程的目標能與幼稚園的有所銜接,在課程設計過程中 所應考量的重點。
第二節 幼小轉銜服務之運作架構及內涵
壹、轉銜的定義
「轉銜」(transition)是一種轉變,是一種型態至另一種型態,亦是一種階段 至另一階段,或從一個職位到另一個職位的轉換的過程。是一個動態且持續改 變的過程(Halpem ,1994;Inge, 1982;Robinson, 1998;Ysseldyke, Algozzine &
Thurlow, 1992)。
就教育而言,轉銜是一種成果導向的過程,它在發展初期的概念強調的重 點是學校生活到社會生活階段的轉換。Rosen, Koetter, Hains 和 Fowler (1994) 等人指出:轉銜是不可避免的,是一種顯著,包括改變,而且是終身持續的過 程。對有特殊需求的個體而言,轉銜是從一種狀態換到另一種狀態的過程
(Duniap, 1997)。Noonan 和 Kilgo(1991)認為所有的轉銜應是一個長期的計 劃,它的目的是從一個服務階段順利有效的進行到下一個服務階段,它包括了 準備期、執行期和後續監督的過程,以及最少限制環境的服務安置理念。大多 數的轉銜服務與教育環境的改變有關,不僅包含垂直的連接,如幼稚園、托兒 所與小學的銜接,尚包括橫向的關係,如幼稚園、托兒所之間的連接(蔡春美,
民82)。Robison(1996)則認為轉銜是一個活動到另一個活動,一個地點到另 一個地點的連結。
轉銜服務的內容很自然地從過去單一的訓練與安置服務,擴及至其他各生 活領域的服務。另外無接縫的轉銜概念特別是為對身心障礙者所量身定做的轉 銜服務,它要求政府針對早期療育階段的身心障礙兒童及家庭,在個別化家庭 服務計畫(簡稱 IFSP)中提出身心障礙兒童個別化的轉銜服務計畫。因此,特 殊兒童轉銜服務是連續性且整體性的,不論是機構與學前教育之間的轉銜,或 是學前教育與國小教育的銜接,每個階段都是特殊兒童能否適應新環境,有效 發揮潛能、順利地融入及適應社會的重要關鍵。
貳、幼小轉銜的內涵
兒童在成長發展的過程中,會從一個較基礎的學習場所換到另一個較高階 的學習場所,如從學前教育階段進入國民小學階段(蔡春美,民82)對每一個 身心障礙兒童而言,從早期療育的服務、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都是轉銜服務發 生的時間點(Hanson, 1999;Repetto & Correa, 1996;Cripe & Stroup, 2002)。
吳淑美(民87)也認為,對特殊幼兒而言,學前及國小課程的銜接很重要,如 果未能做好早期介入,即時進入小學,教學仍須重複學前階段的學習內容,而 無法提升到另一階段的學習。
所以兒童從備受呵護的學前教育環境進入小學後,其所面臨的挑戰除了要 適應更規律的團體生活外,還有更結構性的學習環境;而且其原先具備的能力、
行為模式及人際互動關係,都可能因為進入國民小學的環境中而受到影響,甚 至因而中斷。為了使這些有特殊需求的兒童能順利的銜接至小學生活,減少障 礙程度,也為了轉銜服務能更有品質,個別化、適性化的轉銜計畫與服務就相 當重要了(Fox, Dunlap & Cushing, 2002;Mallory, 1995;La Paro, Pianta & Cox, 2000;McAfee & Greenawalt, 2001;Fowler, Schwarts & Atwater, 1991;
Rosenkoetter et al., 1994;林幸台,民90;陳昭銘,民90)。因此,轉銜服務應 該是一個細心規畫,以成果為導向的過程(McNulty, 1989)。
面對特殊幼兒的轉銜,鐘梅菁(民91)指出,特殊幼兒必須在轉入新的學 習環境時面對的困難有三:一是要學習複雜的技能;二是要全程參與新的活動;
三是與新老師及新同學正向積極的的互動。而幼小轉銜可視為一個共同合作的 過程,包含幼兒家庭、學前及國小教師、提供計劃與服務的專業人(Powers, Allen,
& Holburn, 1990)。
蔡春美(民82)提到為了使幼小轉銜服務朝向全方位的理想,除了垂直的 服務連接之外,還應包含著橫向的關係。例如當身心障礙兒童同時接受幼稚園 與早療機構的服務時,兩個單位須彼此溝通協調,才能為個案提供出整合性的
服務。也由於幼小轉銜需要跨機構,整合性的服務提供,為了讓機構間能夠彼 此協調合作,各個機構可以明確的界定個別的責任績效及各自的服務時程,以 減少機構之間的差距與隔閡,促使各機構了解彼此的限制與運作情形,並避免 資源或服務的重疊或浪費(Repetto & Correa, 1996;Rosenkoetter et al., 1994)。
只有機構間密切合作及充分協調,轉銜服務才能具有最大效能,使轉銜過程更 為順利。
Rosenkoetter等(1994)提到地方政府在建置轉銜系統時,共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為發展轉銜的相關政策;第二個層次為發展轉銜的相關程序與步 驟;第三個層次則為兒童及其家庭擬定個別服務計畫。
第一個層次的轉銜需要依賴機構間的充分合作,一個地方政府的政策共同 制定者可能包含社政、教育、衛生等局處長官、小學校長、學前單位的管理者、
早療機構的負責人、早期療育個案管理中心、家長團體代表等等;這些成員將 制定廣泛性且具彈性的相關政策,以備發展後續的轉銜流程。而政策內容的制 定應包含一些象徵性的指標:
(一)應說明轉銜應在何時,由何人以何種方式開始進行。
(二)服務的合法性如何界定
(三)訂定轉銜相關經費的準則。
(四)誰是各機構間的協調者。
(五)對不明確規範的相關事項及其權責歸屬,將如何安排及提供。
(六)應建立轉銜服務的時程。
(七)轉銜如何持續性的評估,且評估結果如何具有代表性。
(八)如各機構都聘有社工員或服務協調者,那這些相關人員如何協調彼此的 工作與職責。
(九)相關訊息如何流通及分享。當轉銜政策制定好後,制定的相關人員在一 年內應召開會議討論轉銜服務所產生的各種問題,在必要的情形下,應再重新
修訂相關政策。
第二個層次的流程規劃者,透過跨機構轉銜流程的制定,讓各專業間發展 出共通的服務形式;訂定各自的服務時程、溝通的模式、評估項目及過程;並 可共同為家庭發展出合作式的家庭活動及其同儕支持網絡;為新加入的專業人 員規劃在職訓練,以協助了解轉銜系統的運作。這個層次的人員需要經常開會,
以處理相關的議題與解決轉銜過程中所可能衍生的困境(Rosenkoetter et al., 1994)。
第三個層次是為特殊兒童及其家庭訂定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與個 別化教育計畫(IEP)之參與人員,包含家長,教師、治療師及其他相關人員(如 祖父母、兒童的主要照顧者)。這些專業人員與家長需經常與政策制定者及流 程規劃者互相溝通,以確保他們所設計出來的政策與流程、活動能符合特殊兒 童的家庭、學校及社區之學習與適應(Rosenkoetter et al.,1994)。
綜合上述三個層次之轉銜系統,為使特殊兒童的幼小轉銜及其家庭服務能 更為順利暢,在轉銜流程的規劃、跨機構的合作模式、專業人員與家長的合作 情形,為孩子提供暢通的管道。近幾年來,學前教育單位及政府逐漸重視對特 殊兒童的幼小轉銜過程,學校也提供有效的轉銜服務,可以減輕家庭及學校老 師的壓力,有助兒童的環境適應。
參、轉銜服務的相關法案
為了顧及學生在學習上的特殊需要,我國對於轉銜服務的相關法令見於「身 心障礙者保護法」、「身心障礙保護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 行細則」第十八條(教育部,民87)及「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 案」(教育部,民91),明定身心障礙學生在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 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四大階段應於其個別化教育計畫包含轉銜服務項目 之計劃(教育部,民87)。
針對學前身心障礙兒童轉銜服務的法令於「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 條中規定:個別教育計劃係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而在轉銜服務計劃是教師 必然要做的工作。陳麗如(民90)認為許多現任教師,未能充分了解轉銜的意 涵。在目前的轉銜服務工作之品質是不佳的。林珍宇與傅秀媚(民90)的研究 也發現學前教師對於擬定轉銜服務計劃面臨了教師能力、個案成長變化、個案 未來安置環境、擬定計劃時間等方面的困境,致使在轉服務銜計劃之擬定方面 尚待加強。
美國在1975年94-142法即明文規定:各州及教育當局應為殘障兒童提供個別 化的教育方案(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IEP)及需要的轉銜措施
(needed transition services)以保障特殊兒童之教育權。在1990年之101-476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of 1990;IDEA),便明示攸關特殊兒 童各種轉銜階段之教育計畫,(Individual Transition Program,ITP),併入IEP中 敘寫,且ITP之提出不得晚於16歲,若合宜的話可提前至14歲之學生。而1997 年之「身心障礙者教育法修正案」(IDEA Amendments)也持續地延續IDEA所 規定並強制執行之兩階段的「轉銜服務」;「早期療育階段轉銜」
(early-intervention transtion),其中IDEA施行細則,對於有關轉銜與轉銜服務 作了許多的說明及規範。
以上的法令很明確指出,就讀學前教育大班的幼兒,面對即將進入國民小 學學習生涯,能設計良好而縝密的轉銜計劃,以提供學前及進入國民小學的準 備,並給予整體性且持續性的服務。
肆、學前教育階段轉銜服務
對學前的身心障礙兒而言,轉銜可說是過渡期間的一種型態與階段的轉變 過程,在此時期,幼兒的生理年齡達到學齡階段,必須從學前教育的環境進入 小學就讀,是一種轉變,其所面臨的挑戰是從備受照顧的學習型態,轉換到更
有規律的團體生活,更有結構性的學習環境。為身心障礙兒童提供適當的轉銜 服務,必須針對個別需求予以考量。
Wolery(1989)採用一種較廣的概念,將學前特殊教育的轉銜成三種:(一) 發展性轉銜(developmental transition),通常是年齡因素所作的轉銜,如從醫院 到家庭和嬰兒的服務方案,從嬰兒的到幼兒的服務方案,及從學前幼兒的服務 到國小的轉銜,此外,也包括從學校或機構中的一個班級到年齡較大的另一個 班級,對大多數嬰兒而言,都會經歷此種發展性的轉銜;(二)非發展性轉銜
(nondevelopmental transition),可發生在任何年齡層的兒童,通常是因為環境 的限制和同儕接觸的範圍需要改變而作的轉銜,如從學前特殊班到一般幼稚 園;(三)班級內的轉銜(withinclass transitions),通常發生在中心本位的服務,
如從一個活動到另一個活動。
綜合上述所言,兒童的家長和多專業團隊應參與上述所指的學前特殊教育 的三種轉銜過程,以選擇出符合兒童需求及準備改變的方案和班級。本研究以 發展性轉銜中的學前幼兒轉銜至國小的階段,在幼小銜接的階段,是家長會比 較考慮的重點,也是學校希望聽覺障礙的孩子能銜接得當,讓兒童在進入國民 小學能減少困難。
一、幼小轉銜應考量的要點
民國89年教育部頒布的「各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中提到;
學生轉銜服務需移送之資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含學生基本資料及 目前能力分析、學生學習紀錄、各項評量資料、學生與家庭輔導紀錄、專業服 務紀錄等項(教育部,民89)。此似乎僅限於資料轉銜轉移而已,雖條文中也明 定召開轉銜輔導會議,但資料的轉移與會議的召開,只是轉銜階段的必要執行 工作。陳昭銘(民90)認為在學前幼稚園大班階段實行轉銜服務應考量到:
(一) 學生身心發展狀況
學生的體力、生活能力、學習能力已展到何種程度?學前特教老師應從「學
生能學些什麼?」和「學生該學些什麼?」來設計課程與編擬教材,才能符合 學生的個別差異和未來需求。
(二) 學習環境的安排
1、課程方面:學前教育課程與國小一年級的教育課程其關聯性為何?是 否有其連續性?在學前階段該提升何種能力?
2、學習環境方面:教室情境的落差情形?未來學校物理環境為何?
(三) 不同教育階段人員的協調與溝通
學前教育階段與國小教育階段,及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體系之間,應建立 一完整的教育系統,統合相關階段,全方位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達成「無接縫 式的轉銜」目標。
(四) 家長的參與
透過父母積極的參與,提供有關幼兒的需要、興趣、偏好等各方面的資訊,
更能切確保證教育服務績效。
學前身心障兒童在轉銜服務之最主要目的,在於幫助兒童能順利從學前教 育階段,銜接至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且能夠適應與學習於不同學習型態與環境 的改變。當面對不同的環境、人際關係、課業型態及常規要求,易使兒童產生 壓力與困難,此時兒童需要協助。王大延(民82)曾呼籲,成功的銜接(轉銜)
教育包括了診斷幼兒的技能以符合幼稚園或國小的要求,其次也鼓勵父母參與 各項訓練或轉銜計畫。而銜接教育可能失敗,原因在於缺乏經費或家庭不願意 合作,為了促進銜接教育的成功,提高成本效益,一要做到長期的評估教師與 學生的角色;二是獲取家長的合作。於是借重準備工作的觀察、評估學生的長 短處,教導必要的認知、行為和社會技能。積極參與各項會議,與學校和其他 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
目前國內對發展幼童轉銜的研究的確不足,學前教師宜透過課程為障礙幼 兒做好轉銜的準備;與家長及專業團隊成員全力的投入,透過完整的計畫,才
能為聽障兒童,進行最佳的幼小轉銜服務,也就是轉銜服務工作的重點。
二、學前教育階段個別化轉銜計畫
身心障礙者的個別差異極大,在適性、多元原則下,每個身心障礙者的ITP 皆是獨特的,所強調的是計畫的個別化本質,即學生所接受的服務是基於個別 的優先與需求,並非遷就目前可用的課程計畫或服務來考量。
(1)規劃個別化轉銜計畫的目的
轉銜計畫的規劃中,維繫家庭、幼兒需求與方案間的溝通機制是最主要的 架構,在方案與機構傳輸之間,所規劃的架構能清楚的界定新、舊轉銜措施之 實施步驟、時間流程與執行單位。即所規劃的轉銜架,欲達成下列指標(黃世 鈺,民89):
1. 提供具有特殊需求的家庭,有關轉銜措施的訊息與內容。
2. 組織漸進性的評量基準與標的。
3. 決定轉銜措施的精熟水準與程度。
4. 發展滿足家庭需求的個別化家庭計畫與適性的個別化教育計畫。
5. 統整性與結構性的轉銜紀錄。
6. 確認方案的選擇性與轉銜措施的服務對象。
7. 標記新階段的服務日程與結束前的規劃。
Conn-Powers, Allen 和 Holburn(1990)等人指出:
當有障礙的學生進入一般的環境,很容易因為他的表現被貼上標籤,應該 根據其障礙類別與程度,給予課程及其他方面的特殊需求服務,介入計畫、安 置地點的選擇等等。
總之,兒童從學前教育進入國小,對他們而言是進入一個陌生環境,若能 事先讓他們學習一些適應未來的環境的技巧,使他們在進入新環境後,能運用 所學技巧,排除不必要的恐懼與不安,更能與同學互動,此即規劃個別化轉銜 計畫之主要目的。
(2)個別化轉銜計畫的主要趨勢
Com-Powers, Allen 和 Holburn(1990)發展了一個TEEM模式(Transitioning into the Elementary Education Mainstream),促使所有的障礙兒童都能獲得實質 教育機會均等,此模式包含的內含有三:
1.強調個別障礙兒童、家庭及學校計畫的特點、需要和特質。
2.提倡盡其所能的實施轉銜計畫。
3.重視家庭和孩子進入小學後轉銜的效果。
其主要內容是:
(1)探討兒童週遭的主題
(2)探討兒童本身的問題,如:如何幫助兒童準備迎接有次序性的環境、功 能性的適應問題、類化的技巧。
(3)個別化轉銜計畫的內涵學前轉銜措施中的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應包含下 列事項:
1. 幼兒現階段的表現能力與特殊需求狀況;
2. 有關家庭中各項相關的教養、人際與協助資源;
3. 提供家庭支援與服務的協調機構或主事者;
4. 曾接受與託付的各項特殊性早期介入服務;
5. 期待接受早期介入服務的事項與期限;
6. 服務計劃的起訖時程與階段性時間;
7. 轉銜於下一階段的方法與預備性方案。
在99-457公法H部份(Public Law 99-457 Part H)中指出,學前轉銜措施,
必須包括配合幼兒發展與輔導所規劃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一個3-6歲幼兒的個別 教育計畫應包含下列有關轉銜措施的正式紀錄(Fowler & Hazel, 1996):
1. 轉銜措施的內容形成與資源彙整;
2. 具有統整與調適全部轉銜歷程的串聯者;
3. 結合與肩負轉銜歷程的負責者與專責單位;
4. 基於幼兒與家庭成員個別特質的詳細輔導規劃;
5. 具有特殊需求的幼兒在轉銜於接受日間照顧或學前教育方案的發展進 程。
林宏熾(民88)認為:對0-6歲的特殊需求嬰兒來說,轉銜服務的重點 在於優生保健、嬰幼兒身心健康檢查、諮詢服務、親職教育、早期療育、家庭 服務、幼稚教育的準備與銜接、醫療復健相關服務的規劃安排等服務的提供。
而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第10款之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 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 目,包括:輔助器材、醫療復健、職業訓練、經濟需求支持性的就業、獨立行 動及社區參與等。
葛竹婷(民86)認為個別化轉銜計畫的內涵包括下述四點:
1 對學生目前及未來之相關需求所具備能力和缺乏能力之描述。
2 學校內相關人員之間的合作關係,如:職業訓練教師、特教教師、輔 導諮商員、普通班教師及校護等之合作協調。
3. 社區及成人服務措施之相關資訊、資訊提供之協調、整理。
4. 家長及學生參與ITP之撰寫過程。
(4)發展個別化轉銜計畫程序 1. 進行校內的溝通協調 2. 舉辦家長說明會
3. 進行家庭訪視與生態評量 4. 成立轉銜計畫小組
5. 充分與家長溝通並鼓勵參與轉銜有關活動 6. 發展個別轉銜方案
7. 舉辦轉銜會議
8. 進行轉銜方案之過程評量與後續追蹤輔導
葛竹婷(民86)提出個別化轉銜計畫訂定的五個程序:
1. 第一階段目標:成立規劃ITP小組;
2. 第二階段目標:敘寫ITP,明訂長程及短程轉銜目標;
3. 第三階段目標:訂定目標、程序及確定以提供學生之相關服務;
4. 第四階段目標:協助學生培養適應國小生活之能力;
5. 第五階段目標:提供學生所需之支持性服務。
(5)轉銜計畫的實施模式
Fowler(1987)提出,幫助學校和家人為學前障礙兒童進行機構間轉銜計畫,
其轉銜的模式應包含下列幾點:
1. 機構內有一定的協議;
2. 學校和家庭之間的溝通;
3. 家庭參與決定的過程;
4. 規劃計畫的時間表;
5. 規劃一個個別化轉銜的時間表;
6. 訂定本地機構的轉介程序;
7. 為孩子準備教室環境與計畫的轉換;
8. 評估轉銜計畫的要素 (引自吳月娟,民86 )
Rosen, Koetter, Sharon, Shotts & Cynthia (1992) 主張轉銜有六個缺一不可的 關鍵點,內容如下:
1. 需要事先計畫;
2. 機構和不同層次服務的提供者,如父母和教師及所有的專業人員之間要 有良好的溝通,並分享資料,彼此坦承;
3. 授予父母負起有關孩子需求的責任;
4. 為孩子尋找及準備最少限制環境,以便充分發揮功能;
5. 依孩子的資料及經費的支出,評估父母及小組成員的意見;
6. 減少轉銜過程中重複性的評量。
基於父母觀點的考量,以維繫家庭、兒童需求與方案溝通機制為架
構,將可促使轉銜措施的規劃架構更形完整與周全。因此,宜從父母觀點,考 慮下列問題(Kagan, 1991):
(1) 在轉銜措施中,家長與監護人的考量的因素與特殊兒童實際需求間之差 別程度及異質性。
(2) 在兒童轉銜於新方案時,應考慮另一學習與發展階層的技巧、認知、社 會性與情意認知內涵。
(3) 在接受下一階段教育前,應有的支持性需求與學習準備度。
(4) 引導轉銜措施發揮最大效益的實務知能與理念原則。
(5) 面對特殊兒童與家長修正及新增的相關需求,並增強與建立期調適能 力。
實施學前障礙兒童的計畫中,應包含下列幾個重點(吳月娟,民86): 1. 家長必須參與計畫,並接受各個訓練課程以協助孩子各項能力的發展;
2. 訓練課程都是系統化的發展課程;
3. 家長接受訓練課程後,要將課程中的各項活動融入孩子的日常生活中實 施;
4. 藉由小組的成員和家長合作;
5. 實施計劃的機構有很多種類,如:幼稚園、學校、醫院等。
設計轉銜計畫時,學生的興趣和目標是最重要的考量要素,為了符合學生 的轉銜需求,Blalock和Patton((1996)建議:
1. 學生的參與是重要的:參與自己的生活計畫是天生的權利。
2. 家庭參與轉銜過程:家庭需被鼓勵參與以確定轉銜需求,決定轉銜目標。
3. 轉銜計畫應及早開始。
4. 轉銜計畫必須是綜合性的,就業不是唯一的目標。
5. 轉銜計畫對文化因素必須是敏感的:參與轉銜計畫的團隊成員必須明 瞭,各種文化因素,會影響學生和家人在轉銜計畫實施過程中的性質。
(六) 學校的轉銜教育
學校是否能提供身心障礙者最適性的教育及訓練?由Repetto 和 Correa
(1996)兩位學者人提倡無接縫式(Seamless)轉銜服務模式中,可略窺答案。
無接縫式轉銜服務模式係指為初生到21歲的身心障礙者編製轉銜計畫,其中學 校必須支持轉銜計畫,其工作調整課程內容、擴展服務場所、為學生的未來作 計畫、支持多元合作以及鼓勵家庭與學生的參與;在教師方面,教師必須擁有
「學生的教育是終身不間斷的」之觀念;在學校行政方面,增加學生的學校生 活適應。並提供轉銜計畫,執行過程中的需要。學校必須提供良好的轉銜教育,
落實IEP 和 ITP,並且提供適當的轉銜課程。
(七) 轉銜過程中團隊成員的職責
教師的角色與職責:教師能從新、舊方案所安排的各項服務措施,提供相 互觀摩與訪視的接觸經驗,並引導產生進一步的學習遷移與概念內化,從互動 歷程中,協助具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在設身處地的同理心中,發揮更富包容力與 接納程度的家庭成員;也使父母與教師的夥伴關係更融洽且易於合作,有助於 對幼兒行為表現、參與活動的觀察解釋(Epps, 1992)。普通班教師應積極瞭解 學生的身心特質、學習模式,以接納包容的態度,對待所有的學生,並營造正 向的、接納的班級氣氛。特教教師在評估、診斷及鑑定特殊學生及建立個案資 料時,應依學前資料,擬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提供家長與普通班教師諮 詢等事宜(陳昭銘,民90;陳綠萍,民88)。教師必須去除傳統的角色,而成為 一個資源提供者,提供訓練與機會,在設計課程時,以學生實際需要為考量,
培養學生功能性的能力,使教學工作更有彈性(王姿元,民87)。
父母的角色與職責:父母不應是處於被動的地位,而是具有某種程度的主
動參與角色。Everson 和 Moon(1987)認為:父母和家庭成員是轉銜過程中 最重要的因素。家長可在轉銜過程中擔負起教師、訊息提供者、決定者、支持 者及協調者的角色。父母是允許特殊幼兒接受相關轉銜措施與服務的關鍵者,
經由父母同意,轉銜措施始能基於合法的立場,協助父母參與、瞭解特殊幼兒 尚待啟發的潛能及其可教育性,並使父母覺察到學前教育早期介入與轉銜措施 間的關聯性、成效性及其實施之必要性。透過親師間經常聯繫與充分合作,協 助父母化解轉銜間的焦慮、猜疑(Stephens & Rous, 1992)。對身心障礙者的協 助,焦點漸漸由協助其本身轉變到協助其家庭。過去父母參與及親職教育,也 轉變為家庭支持,將父母視為身心障礙者的專業輔導人員之一(宋明君,民85)。
家長在幼小轉銜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僅需要協助孩子去做調適改變 的任務,也可以適時地做決定或做調整。然而,不可避免的,家庭成員也會擔 心失去先前接受的服務方案中,專業人員的支持,所以身為教師或其他服務提 供者,實有必要協助幼兒及家庭共同面對轉銜的需求。
所以在轉銜的過程中,除了教師與父母外,行政人員及特教相關專業人員 也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茲就轉銜服務工作事項與職掌分析如下 (陳錦香,民 90):
表2-1 轉銜服務工作事項與職掌分析表
工作事項 參與/負責人員
蒐集學生資、確定學生轉銜目標 特殊教育教師、職業教育教師 配合目標教學、提供活動與評量 復健諮詢人員
IEP/ITP會議、擬定IEP/ITP 特殊教育教師、職業教育教師、
普通教育教師、家長、復健諮詢人 員、學校行政人員、就業服務人員、
實習輔導處
専業團隊觀察評估 教師、語言治療師、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
職業能力評量、轉銜評量 特殊教育教師、職業教育教師、
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 就業家長座談會 就業輔導員、實習輔導處、
特殊教育教師
職務再設計 特殊教育教師、職業教育教師、
就業服務員
協調轉銜事宜、確定相關經費人力、 專業轉銜人員、教育行政人員、
督導IEP/ITP執行狀況 就業服務人員
由上表而知,人是影響轉銜實施成效的關鍵。家庭與專業人員之間互動關 係的建立,與良好的溝通,是促進轉銜計畫成功的主要因素。茲將轉銜成功的 要領分為幾方面來說:
(一) 在學校行政方面
從學前到國小轉銜的學校行政方面,羅湘敏(民88)指出:有效的轉銜計 畫應從行政機關體系做起。而建立一套有系統的轉銜流程,則是刻不容緩的事。
學校行政是教師教學的支援系統,如:轉銜輔導、與家長的溝通、校內評鑑、
提供教學資源;也是聽覺障礙兒童的提供者,如聽覺障礙兒童個別需求相關支 援服務、教師助理員到校協助、減少班級學生人數及無障礙環境,學校行政體 系的全面配合,將使轉銜工作能有效進行。
(二) 在專業人員方面
原服務機構和新服務機構中的相關人員,在觀念、人際互動、參與態度和 溝通方面,應具備基本概念和技能,以減少轉銜協調上的問題(Byrd, 1991)。
除此之外,專業人員應避免成見與預設立場,對於家庭欲達成的目標、實施的 能力和意願,盡其所能的提供協助。
(三) 在家庭與兒童方面
家庭應未有雨綢繆的觀念,事先了解孩子未來可能需要的技能及所要面對 的環境(張淑燕,民86;Turnbull, 1998; Bruder & Chandler, 1996; Chandler, 1993; Fowler, 1991)。因為兒童的準備度是轉銜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家庭主 要的工作是做好家庭需要與家庭參與兩部份的工作(羅湘敏,民88),並且主動 出擊,多方參與有關轉銜的活動和會議,提出自己的需求,創造機會。
綜上觀之,對轉銜服務之系統的認知,在教師專業知能的充實、專業人員 整合相關資訊的提供及協助、家長的支持服務,學校、專業人員及家長間的密 切的配合,有助於聽覺障礙兒童在學習歷程及轉銜服務的過程。家長的角度來 看,在幼小轉銜的過程中,不僅需要協助孩子去做調適改變的任務,也可以適 時地做決定或做調整。然而,不可避免的,家庭成員也會擔心失去先前接受的 服務方案中,專業人員的支持,所以身為教師或其他服務提供者,實有必要協 助幼兒及家庭共同面對轉銜的需求。
第三節 轉銜服務與教育之相關實徵研究
整理這些文獻有的探討探討轉銜教育目標,有的探討評估成效,有的是研 究需求方面;而我國有關轉銜服務之文獻相當有限,針對幼小轉銜的文獻非常 少,有的以,及由轉銜需求層面來看離校轉銜服務情形;與轉銜服務過程中之 現況與遭遇之困難。不過在研究的對象上,著重於高中(職)學生轉銜較多,
及將踏入職場,即由學校-工作階段的轉銜服務,以智能障礙學生為主,關於 其他幼小階段轉銜服務的研究,目前僅三篇有關幼小轉銜的文獻,而在研究的 議題上,多半朝著順利就業為目標進行相關分析,較少注重在學校內不同階段 轉銜服務之提供,而在研究的方法上,研究者是以第三者的身分,進行調查或 行動研究或個案研究,從教師之實務觀點來看轉銜流程中,學校的支持系統、
教師的職責與家庭需求的研究。茲將我國轉銜教育與服務之相關實徵研究表列 如下:
表2-2 我國轉銜教育與服務之相關實徵研究
研究者 及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主題 研究方法
及工具
研究結論或重要發現
鈕文英
(民81)
56 位從國民中 學啟智班畢業 之輕度智障生 的家長
探討輕度智能障礙 者從學校成功進入 成人生活所需之轉 銜技能
轉銜技能 意見量表
「學科技能」被認為是 國中啟智教育最重要的 轉銜技能;「職業技能」
則是最不重要的 陳靜江
(民86)
南部一所啟智 學校高職部二 年級兩班二十 九名學生
轉銜方案在啟智學 校高職部之發展與 成效研究
行動研究 現階段為適應學校生活 所需之支持需求內容療 育的服務內容與方式對 二位個案現階段的學校 生活適應之助益情形。
郭繡珍
(民88)
二位曾在某早 療機構接受為 期一年早期療 育之障礙學童
接受早期療育之學 童在國小一年及學 校生活適應之個案 研究
個案研究 現階段為適應學校生活 所需之支持需求內容療 育的服務內容與方式對 二位個案現階段的學校 生活適應之助益情形。
陳麗如
(民89)
分層抽樣取得 202 位受訪者
高中職特殊教育學 校(班)學校離校轉 銜服務之研究
調查研究 台灣地區高中職特殊教 育學校班學生,之離校 轉銜服務需求具有普遍 偏高的現象,而轉銜服 務的取得則有偏低的現 象。
研究者 及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主題 研究方法
及工具
研究結論或重要發現
劉玉婷
(民90)
36所高職特班11 所特殊校、6所啟 智學校分班,共53 所高職特殊學校
(班)之行政人 員、資深特教教 師。
高職特殊學校(班)
智能障礙學生轉銜 服務之現況調查及 其相關因素之探討。
問卷調查 輔以深入 訪談
編擬「轉銜服務自我評 量表」;由「以學生為 中心的計畫」、「學生 的發展(課程部分)」、
「家長參與」、「跨機 構的協調」、「轉銜服 務的評鑑與追蹤輔導」
五個因素所組成。
吳伊雯
(民90)
台北市從早期療 育服務體系進入 小學一年級之發 展遲緩兒童的家 庭為主要研究對 象
發展遲緩兒童家庭 轉銜服務需求分析 之研究-以台北市為 例。
訪談法 轉銜過程對家庭系統的
影響方面;家庭的轉銜 服務需求方面;家庭對 於接受轉銜服務的看 法。
林和姻
(民91)
九十一學年度就 讀於台北市、高雄 市、台灣省轄二十 一縣市普通高中 職,領有殘障手冊 之視、聽、肢體障 礙(包
括腦性麻痺)。
高中職階段身心障 礙學生升學轉銜服 務之研究
問卷調查法 探討高中職階段身心障 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所 面臨的問題和期望得到 的升學轉銜服務與實際 獲得的服務之間的差 異。
研究者 及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主題 研究方法
及工具
研究結論或重要發現
李慧貞
(91)
以中部一所國民 小學附設學前啟 聰班之一名重度 聽障兒童為個案
學前啟聰班轉銜服 務之研究-以回歸 國小普通班之重度 聽障兒童為個案。
行動研究 探討學前啟聰班轉銜服 務之運作;
探討學前至小學階段相 關人員對轉銜服務的看 法。
洪婷鈴
(民93)
以立意取樣的方 式,就兩名分處不 同學前安置環境 之身心障礙兒童 及其家庭為核心
高雄市身心障礙兒 童幼小轉銜服務實 施現況與家長需求 之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 深入探討身心障礙兒童 從學前到小學階段的轉 銜服務實施現況與家長 之需求。
(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觀以上之研究,針對幼小轉銜的實証研究及資訊非常少,研究者在實務 中看到早期發現,早期給予適當的教學,提供良好的環境,對身心障礙的幼兒 才有實質的幫助。研究者也看到幼小銜接是入小學學習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