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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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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 補充說明

中華民國 98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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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修訂緣起

為落實民國93 年 4 月「全國高中教育發展會議」中所形成發展更理想課程 之共識,與〈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科目與學分數〉將藝術領域之學分數,

由暫綱中的必修十二學分降為十學分時,教材內容須因應新的總綱規範予以整合 與減併,以呼應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之藝術領域能力,以縱向銜接九年一貫 課程藝術與人文領域理念,以及橫向呼應普通高級中學音樂與美術科理念與內 涵,並激勵學校發展特色,賦予學校彈性自主空間,進而強化高中教師專業自主 能力與理念,乃修訂課程綱要。

第二章 修訂歷程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修訂過程可分前置研究階段與修訂階 段。前置研究階段自民國96 年 1 月至民國 96 年 4 月。修訂階段則自民國 96 年 5 月至民國 96 年 10 月,歷時約六個月。

壹、前置研究階段

一、相關課程法令規章研析

收集相關藝術教育相關課程規範,作為修研之重要參考依據。包括:《普通 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中的〈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藝術生活」課程綱要〉

的實質內涵、參照〈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科目與學分數〉中的學分數、以 及相關的法規:「藝術教育法」(總統法律令,1997)、《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 程總綱綱要》(教育部,1998)、《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領 域》(教育部,2003)、《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教育部,2006)與師資培育 機構的《培育中等學校「藝術生活」專門科目學分》(臺灣藝術大學,2006)。

(一)暫行綱要〈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藝術生活」課程綱要〉研析

「暫行綱要」將教育部在民國84 年 10 月公布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教 育部,1996)(簡稱「課程標準」)中,原有的藝術與生活、繪畫、攝影、雕塑、

建築與景觀、音樂、戲劇、舞蹈、電影與媒體藝術十類別(教育部,1996:399-403)

整併縮減為六類別課程:基礎課程、應用藝術、環境藝術、音像藝術、以及表演 藝術與應用音樂。「課程標準」中藝術領域共有8 節課,內容主要之概念在使學 生瞭解各類藝術的內涵、培養藝術的興趣、提升文化生活的素質。由於,藝術生 活科在「課程標準」中列在高二上、下學期各2 節課,與「美術」、「音樂」各一 節的課程並列為選修課程,加上當時並無「藝術生活」科十類別都能勝任的師資 與整合各類藝術為一科的教育學程設置,以致「藝術生活」科的教學,從未實際 地實現於「課程標準」公布後的學校課程之內。

「暫行綱要」延續「課程標準」內容並將之整併為「基礎課程」、「應用藝術」、

「環境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及「應用音樂」六類課程,每類課程為 2 學分。主要之概念在涵育文化素養、培養生活情趣、陶冶氣質並培養六類課程 個別的核心能力。學生至少須修習其中一類之課程(最高可達8 學分)。則是進 一步深入以概念、設計、實作與評析為主,每類課程為2 學分,總共為 12 學分 的課程。當新公布的「總綱」將藝術領域的總學分數降為10 學分時,除了「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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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綱要」藝術生活科原有的類別過多、重疊、以及偏重專業等問題之外,新的學 分數減少問題也需一併考量。

另在「暫行綱要」中,藝術領域的總學分數由「課程標準」中的8 節課,增 加到12 學分。若假設「音樂」、「美術」科學生只以最低2 學分選修,「藝術生活」

科最高可開8 學分的課。雖然,這種可能性雖然極低,但「藝術生活」科課程卻 不失為良好的規劃,學生最高可修四個類別的課目,但卻仍有二類課目會有無法 修習的遺珠之憾。如果實際排課上受到「音樂」與「美術」各5 學分的擠壓,學 生在「藝術生活」科只能修一個類別2 學分的的課程時,其學習的範圍就會變得 十分偏狹,恐有失「藝術生活」科作為一般藝術課程的學習目標,亦需作統整方 面之調整。

由於,「藝術生活」科為各類藝術的應用學習,屬於學生選修的範圍,學生 的選修若多偏向於視覺藝術,與美術的重疊性就愈高,而且將更難與九年一貫課 程藝術領域的「音樂」與「表演藝術」學習有較合理與必要的連結。同時,在考 量總學分數減少,學生修習「藝術生活」科只選一個類別課程,可能產生的單向 偏頗情形時,「藝術生活」科各類的課程的內容應考量學科的本質、生活的應用 與相關的統整,以使各類別之課程均有其共同的核心能力。因此,適當與均衡的 學科整合是有其必要的。

(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科目與學分數〉中學分規範之分析

教育部公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科目與學分數〉係民國 96 年 3 月12 日,經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所通過。其中藝術領域之學分數,

由暫綱中的必修12 學分降為 10 學分,其影響是:

1.調降藝術領域 2 學分,等於擠壓了「藝術生活」科的修習學分

新修訂之「總綱」教學時數,「藝術生活」科雖維持必修2 學分,但最高修 習學分卻降為6 學分,若依暫綱原有之「基礎課程」、「應用藝術」、「環境藝術」、

「音像藝術」、「表演藝術」及「應用音樂」六類課程並列,而學生只選一類課程 2 學分,其學習確實將過於窄化。因此,若將課程綱要的教材予以整併為音樂、

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不同屬性的三大類別課程時,除課程的偏頗情況降低之外,

而當學生選修三類課程時,雖然機率不大,在課程的設計上亦有完整的三套不同 類別的課程予以配合。此外,三類課程還可與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的音 樂、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的學科連結,也同時呼應藝術領域的「美術」與「音樂」

科課程,因應「總綱」學分數的調整,將原暫綱中,每階段各為每學期2 學分,

共四個階段8 學分的課程,下降為每學期 2 學分,共三個階段 6 學分課程安排的 修訂(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2007.a,b.)。

2.學校排課方式已影響學生修課傾向

依目前絕大多數高中皆將音樂、美術排在高一、高二修課,藝術生活科極可 能排在高三的情況看,為避免學生在「藝術生活」科只選一類課程可能產生的單 向偏頗情形時,各類的課程的內容也需考量學科的本質、生活的應用與相關的統 整。各類課程均有共同的核心能力。在學生只修習2 學分時,仍然能使藝術生活 的學習朝向共同的核心能力並具有多元統整的面向。

(三)「藝術教育法」方面之分析

「藝術教育法」係總統法律令,於民國86 年 3 月所公布(見附件 1),為國 家第一個有關藝術教育的法律,也是教育政策上所需遵行的規範,其中有關一般 藝術教育的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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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條:藝術教育之實施分為:一、學校專業藝術教育。二、學校一般 藝術教育。三、社會藝術教育。前項教育依其性質,由學校、

社會教育機構,其他有關文教機構及社會團體實施。

第十五條:學校一般藝術教育以培養學生藝術知能,提升藝術鑑賞能力,

陶冶生活情趣並啟發藝術潛能為目標。

第十六條:各級學校應貫徹藝術科目之教學,開設有關藝術課程及有關藝 術欣賞課程並強化教材教法。

前項之藝術欣賞課程應列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共同必修;並由教育部統一訂 定課程標準,使其具一貫性。(總統法律令,民國86 年 3 月公布,民國 89 年 1 月修正)

依「藝術教育法」之規範,高中「藝術生活」科之教學原則應為: 

  1.「藝術生活」宜掌握高中階段的一般藝術課程教學規範

藝術教育法最大的特色是在於學校一般教育性質與專業及社會藝術教育的 界定與釐清。顯然目前學校的教育,不論在一般學校,或是師資培育方面,均須 要因應「藝術教育法」學校一般藝術方面的教學作適度的規範、開設與教學調整。

其中教育部十分重視的部分就是須要「訂定課程標準,使其具一貫性」。 2.「藝術生活」須與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學習連貫

「藝術生活」科是高中階段的一般藝術課程,應「以培養學生藝術知能,提 升藝術鑑賞能力,陶冶生活情趣並啟發藝術潛能為目標」,宜減少專業藝術的設 計、技術與實作教學的內容,以認知性的賞析課程為主。現在的課程雖由「課程 標準」調整為「課程綱要」。但「高級中等以下藝術欣賞課程為學校共同必修」

須具有一貫性,因此,「藝術生活」科是須要與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的 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相連結,以求其連貫。

(四)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方面之分析

九年一貫課程始於教育部於民國97 年 9 月公布的「課程總綱綱要」確定了 藝術與人文課程領域包括了:音樂、美術、表演藝術學方面的學習。其後所公布 的「課程綱要」則延續的規範了課程設計與教材編選的重點原則,茲將有關藝術 教育的重點分析如下:

1.《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方面

課程目標:透過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人性化、生活化、適性化、

統整化與現代化之學習領域教育活動,傳授基本知識,養成終身 學習能力,培養充分發展之活潑、樂觀、合群互助、探索反思、

恢宏前瞻、創造進取的健全國民與世界公民(教育部,1998:2)。

學習領域主要內涵:藝術與人文:包括音樂、美術、表演藝術方面的學習、

陶冶學生對藝術作品的感受、想像與創造的人文素養,並積極參 與藝文活動。(教育部,1998:8)

(1)承續九年一貫課程的目的是在奠定未來發展的基礎

承續藝術教育法中一般藝術教育的概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

顯示出:教育重點不在於培養專業理論、技能、研究與創作人才,而是 在培養一個人格健全的國民與世界公民。國民教育的一般藝術是以人格 教育為目標,課程不是在培養專業藝術家,而在藝術的參與者(其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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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了:創作者、傳播者、消費者等),使其具備作一個國民所應有的一般 性基本條件,以適應生活與社會的需要,奠定未來終生學習與事業發展 的基礎。

(2)承續九年一貫課程宜提高對表演藝術銜接的可能性

本必修課程是高中階段的一般藝術課程,除了在健全國民的基礎上 邁向世界公民之外,宜承續延伸「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的國民教育

「藝術與人文」領域音樂、美術、表演藝術方面的學習。鑑於高中課程 已有音樂與美術科課程,「藝術生活」科宜將表演藝術比重提高,與視覺 藝術與應用音樂並重,以予國民教育「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表演藝術作 較為有效的連結。

2.《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領域》方面(見附件 2)

課程目標: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教育部,2003:20)

1.課程設計

課程設計以主題統整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學習及其他學 習領域。

2.教材編選

(1)教材內容與範圍:

基本學習內容要項分述如下:

1視覺藝術:包含─視覺審美知識、媒材、技術與過程的瞭解與應 用;造形要素、構成功能的使用知識等範疇。

2音樂:包含─音樂知識、音感、認譜、歌唱、樂器演奏、創作、

欣賞等範疇。

3表演藝術:包含─表演知識、聲音與肢體的表達、創作、展演與 賞析等範疇。

(2)教材編選原則:

教材編選宜秉持課程統整之精神,以主題整合教材,由各類藝術 專長教師指導學生學習。(教育部,民國90 年 1 月公布,民國 97 年5 月修訂)

(1)「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教材具統整性

從「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要的規範中可知,音樂、美術、表演 藝術有教學共同的課程目標,其課程目標是從一般藝術教育基礎上來作 認知、審美與實質的應用。另在教材內容方面也規範了視覺藝術、音樂、

表演藝術與其他綜合藝術之基本技能,在教材編選原則上宜掌握統整的 原則。藝術的教學和其他學門的教學相同,都是由教師在學校的課程中 來實施,在一不同學門中,宜作適當的課程設計、教材編選與教學設計。

(2)教材的銜接在於生活方面的應用

「藝術生活」之課綱設計是以與生活上的連結並應用於生活為核 心。因此,當國民教育的視覺藝術教材從「媒體、技術與過程的瞭解與 應用;造形要素、構成功能的使用知識等範疇」在高中美術科發展為「媒 材、技法、形式、風格的創作與鑑賞」時,「藝術生活」科之課綱則宜以 生活上在傳播、文化活動或環境等多種場域之理解與應用作銜接,予以 加寬加廣。當音樂教材從「音感、認譜、歌唱、樂器、演奏等範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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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課綱發展為「知識、演唱、演奏、鑑賞與創作」時,則宜以生活上 的科技、產業、媒體與多種場域的運用作銜接。而表演藝術則宜從「肢 體與聲音的表達與藝術展演等範疇」的基礎上,向表演藝術的能力開發、

製作實務與傳播媒體與社群文化生活方面應用予以銜接延展。

(3)各類別課程均宜包含共同核心目標

同時,「藝術生活」科由於類別實在很多,要銜接九年一貫的國民教 育時,除須以課程統整之精神,以主題整合教材之外,尚須做到多科統 整課程(multidisciplinary integrated curriculum)以期使學生有較完整的概 念。因此課綱中宜建立共同的核心目標,各類別課程的教材中,也需有其 他相關藝術內容的融入。

(五)《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方面之分析

《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教育部,2006)公布之主要目的在建構中小 學課程體系的一貫化,以提供發展中小學課程綱要之參考,並期強化課程的縱 向連貫、橫向統整。(教育部,2006:1.)。其中藝術領域的學科能力是須要予 以連貫,並有其系列的脈絡(見附件3)。

1.「藝術生活」的學科能力應為整體教育中的一環

從「參考指引」中的藝術領域學科能力可知:高中課程為整體教育中的一環,

要承接「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之內涵,作加深、加廣的延伸,以作到縱向的連 貫,與橫向的統整,來銜接大學均衡發展到通識全人教育之所需。因此,高中、

高職的學習不僅在領域學科上宜銜接九年一貫的學習,以使學生的學科能力得以 連貫。同時,「藝術生活」科還須在第6 則:「對肢體、聲音、語言與情感等運 用,有更深入的了解與控制,並藉以強化表達與溝通」,及第7 則:「探究藝術 與文化產品的內涵、創作歷程及其與社會文化脈絡的關聯」的基礎上,建立高中 階段學習應有的能力,並就第8 則以後屬於綜合性的學習能力予以融入教學,以 求其橫向的統整,使學生的學習更趨完整。

2.「藝術生活」科課綱宜作到縱向的連貫,與橫向的統整

由於「暫行綱要」各類科目皆具其有不同的「核心能力」,教材綱要除了基 礎課程以外其餘各類課程全無相互統整的關係,反而在視覺藝術類的課程與美術 科的重疊性很高。因此,「藝術生活」科課綱如何能將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

的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作應用於生活上的延伸?如何將「藝術生活」科的 六類別整合為延伸性的科目?而這類別科目的名稱與內涵為何?以及如何作到

「藝術生活」科的各類課程的個別特色與相互間的統整?這些考量還需從《中小 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所條列的方向,作縱向連貫與橫向統整的研擬。

(六)《培育中等學校「藝術生活」專門科目學分》方面之分析

師資培育機構針對「暫行綱要」擬定了《培育中等學校「藝術生活」專門科 目學分》(臺灣藝術大學,2006)。教師修習專門科目共有七類,即:基礎課程(視 覺)、基礎課程(聽覺)、環境藝術、應用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與應用音樂。

各類課程皆須修滿包括10 學分的必備科目,與 16 學分的選備科目,共 26 學分課 程。修課辦法自95 學年度起開始實施,可讓新進教師或現職教師加修第二專長者,

在完成學分修習後取得「藝術生活」科的教師證照。分析教師修業規定發現:

1.教師修習科目之學分數過多宜調整

教師修課規定,須先取基礎課程(視覺)或基礎課程(聽覺)的26 學分,再 修環境藝術、應用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應用音樂任何一類的26 學分課程 共52 學分(教師們簡稱:1+1)才能取得一個類別的教師證照。教師若要任教「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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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生活」科六類別之課程,其所需修習學分將高達125 學分。此種規範對教師而 言實在是相當大的負擔,亦無必要性。因此,藝術生活科新課綱若能整併,減少 類別與1+1 的限制,使教師只修一個類別 26 學分,扣除本系已修之專業課程,

使總學分數到52 學分即可任教藝術生活科各類的全部課程,將會大量減少教師不 必要的修課負擔。

2.修習科目與內容過於專業取向宜整合

在基礎課程部分教師須從視覺與聽覺兩部分作選擇,使教師的修課必須傾向 於視覺藝術或音樂,如此,將忽略了其他類別的課程基礎需要。事實上,各類別 的專業課程有部分是與之重疊的,如:藝術概論、美學等課程。此外,藝術類科 系畢業之學生,其學系本身就應具備藝術的基本課程,似無必要再列此兩項各 26 學分的修課。

就各類別的修習課程來看,不論是環境藝術、應用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 術與應用音樂音,所修之課程內容尤其在視覺藝術方面均過於專業取向。如:結 構、人因工學、陶瓷雕塑、黏土釉藥學、數位後製等。若能將課程綱要學習類別 整併,教師修習課程只需修概論性或實務性課程,就將足以適應教學的需要。

二、蒐集文獻

民國 93 年 8 月至今蒐集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日本、大陸藝術相關 課程文獻,作為修改之重要參考。

三、學科中心蒐集意見

民國 94 年 1 月至民國 96 年 6 月藝術生活科學科中心(國立臺灣師大附中)

持續蒐集各界對課程綱要修訂之意見。

四、師資培育聯盟計畫探討課程問題與解決策略

民國 94 年 1 月至民國 96 年 6 月進行師資培育聯盟計畫結合藝術生活科學科 中心、成功大學教育所與四所高中探討實施課程之問題與解決策略,以所發現問 題作為修改綱要之參考。

五、跨學科(領域)整合

民國 95 年 8 月、9 月參與普通高級中學課程各科暫行綱要跨學科(領域)

整合研討會,避免跨學科不必要之重疊,強化跨學科間的統整。

六、發展教學示例

學科中心專案辦理,廣徵教學現場教師編撰教學案例,並編輯成冊提供教學 參考。

七、實施問卷調查

學科中心專案辦理,彙整各學校教師之意見作為課綱編撰參考。

貳、修訂階段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修訂之大事紀要(表 1)。

其間召開七次專案小組會議,三區(北、中、南三區)專家學者焦點座談,

一次網路徵詢意見及三區(北、中、南三區)邀請各界人士之公聽會。修訂流程,

詳見下表之「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修訂大事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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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修訂大事紀要

會議名稱 時間 地點 主要工作 藝術生活課程綱

要專案小組第 1 次會議

96 年 6 月 8 日 17:30-19:30

臺灣藝術 大學

1.提出本科課程綱要修訂計畫、進度與 本科課程綱要初稿想法。

2.確認往後會議時間、地點與主要內 涵,往後以不更動小組會議時間為原 則,便於委員事先保留時段。

藝術生活課程綱 要專案小組第 2 次會議

96 年 6 月 22 日 12:30-14:30

國立編譯 館

1.討論本科課程綱要修訂初稿。

2.確認焦點座談、公聽會議之時間、地 點等實施辦法。

南區焦點座談會 96 年 6 月 29 日 14:30-16:30

高雄師範 大學

邀請南部地區,針對綱要修訂二稿提出 修改意見。

中區焦點座談會 96 年 7 月 2 日 15:00-17:00

臺中教育 大學

邀請中部地區,針對綱要修訂二稿提出 修改意見。

北區焦點座談會 96 年 7 月 6 日 10:00-12:00

臺灣師範 大學

邀請北部地區,針對綱要修訂二稿提出 修改意見。

藝術生活課程綱 要專案小組第 3 次會議

96 年 7 月 9 日 10:00-12:00

國立編譯 館

參酌北、中、南區焦點座談意見,修改 成為綱要研修二稿,成為公聽會資料。

網路徵詢意見 96 年 6 月 1 日 臺南市成 功大學

綱要研修三稿置於網頁,經網路徵詢委 員意見。

北區公聽會 96 年 7 月 13 日 09:30-11:30

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 中學

邀請北區高中學校代表、高中家長團體 代表、高中教師會代表、學生代表、中 等師資培育中心代表 18 名,研議普通 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藝術生活科課程綱 要修訂事宜。

南區公聽會 96 年 7 月 14 日 09:30-11:30

臺南成功 大學

邀請南區高中學校代表、高中家長團體 代表、高中教師會代表、學生代表、中 等師資培育中心代表8 名,研議普通高 級中學必修科目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 修訂事宜。

中區公聽會 96 年 7 月 16 日 09:30-11:30

臺中市文 華高中

邀請中區高中學校代表、高中家長團體 代表、高中教師會代表、學生代表、中 等師資培育中心代表 11 名,研議普通 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藝術生活科課程綱 要修訂事宜。

藝術生活課程綱 要專案小組第 4 次會議

96 年 7 月 17 日 09:30-12:00

國立編譯 館

參酌北、中、南區公聽會意見,與網路 意見,修改研修三稿成為普通高級中學 必修科目「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草 案)。

草案傳送計畫行 政小組

96 年 7 月 19 日臺南市成 功大學

將綱要草案書面資料與電子檔送計畫 行政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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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修訂理論基礎、理念與特色

茲從修訂理論基礎、理念、特色、綱要內容與特色等四方面闡述之。

壹、修訂理論基礎

藝術生活課程乃延續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予以延續,將 藝術生活有關的學習納入於「藝術生活科」中。

一、法規依據方面:

高中「藝術生活」課程列入藝術課程,首見於教育部在民國 84 年 10 月公布 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教育部,1996,簡稱「課程標準」)。民國 93 年 8 月,

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教育部,2006,簡稱「暫行綱要」)。 本次「藝術生活」科的課程綱要修訂,在考量了各方因素,融入了:《普通高級 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中的〈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藝術生活」課程綱要〉的實 質內涵,參照了〈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科目與學分數〉中的學分數,以及 相關的法規:「藝術教育法」(總統法律令,1997)、《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 總綱綱要》(教育部,1998)、《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領域》

(教育部,2003)、《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教育部,2006)與師資培育機 構的《培育中等學校「藝術生活」專門科目學分》(臺灣藝術大學,2006)。

二、理論依據方面:

基於「藝術生活」科依法令上的規範屬於一般藝術教學,其理論上的主要的 教育依據為:

(一)經驗主義教育

經驗主義主要的建立學者是洛克(Locke),他強調人心之初猶如白板一樣,

並無任何先天知識或觀念的存在,一切知識均來自於感覺(sensation)以及反省

(reflection)所得的經驗。由經驗的成果產生觀念,再由單純觀念構成複合觀念,

進而產生各種知識。

洛克的觀點與康德(Kant)相似,都屬不可知論(agnosticism),認為知識 為經驗的範疇,真理已普遍的存在於宇宙,是為人類所認知的對象。因此,需要 靠人們自身外感官經驗(external sense experience)的感覺與「內感官經驗」

(internal sense experience)的判斷、比較思考、反省來建立知識的體系。

洛克認為經驗的學習,可以讓學童達到自由但又受約束的教育藝術化境界,

他指出能讓學童自主、自由、主動,同時又能培養他自我約束,作自己所不願作 的事情,把這兩種似乎矛盾處理成功的人,我認為他已取得了教育上的真正秘密

(Garforth, 1988:283)。亦即教育透過經驗的學習,就是使人能夠在自由發揮的 同時,也能夠自我控制。此正與藝術教學活動的創造力發揮的同時,又能遵守活 動規範是相同的。教師在引導學生去經歷一個過程,卻又能掌握秩序,讓學生真 正去反思而受益。

(二)自然主義教育

自然主義的學說的創始者為盧梭(Rousseau)。其教育觀點主要在於「回歸 自然」。盧梭將教育歸於三種來源,即「天性」、「人為」和「事物」。他認為:「我 們身體器官和機能的內在發育,是天性的教育;我們通過努力來促成這種發育,

是人為的教育;我們由環境經驗所獲得的則是事物的教育……而這三種教育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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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人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就必須服從天性的發展」。所以,盧梭的 主張顯而易見的是要順應兒童自然的發展,作適度的引導不宜勉強。因此,他的 學說有以下的重點:

1.去除形式作風

糾正矯揉做作的惡習學校要減少過多的繁文縟節,使兒童擺脫形式的外殼,

使兒童就像兒童純真的樣子,才是「自然」教育的要旨。

2.自然的教育就是「消極教育」(negative education)

自然教育不加任何裝飾,順其自然是教育的最高指導原則;自然就是善,人 既然是性本善,只要防範內心與罪惡或錯誤即可。防範是消極性的,教育的作用 在獎善罰惡,就是自然的制裁。

3.自然的教育就是實物教育自然的接觸

透過感官認識實物,而不以符號文字代替實物本身,以免使兒童失去注意力 而忘了實物的意義。

4.重視兒童價值觀

兒童天真純樸、精力充沛、生機旺盛有其獨特的視聽感受,故成人切勿以自 己的眼光來衡量兒童,越俎代庖、揠苗助長。所以,各種問題,應讓兒童自己去 解決,使孩子能獨立並享有自由。

藝術教育學者們重視兒童的自發性活動並尊重兒童的創造力,如:戲劇教育 學家庫克(Cook)稱學生為「遊戲大師」(playmaster)、「公子哥」(playboy)與 史萊德(Slade)的自然的指導性活動,視戲劇為兒童專屬之藝術等,所受盧梭 的「自然」觀影響,皆處處可見。

(三)進步主義的教育(progressive education)

19 世紀後期在歐美發展出一種進步主義的教育運動(progressive education movement),這種運動思想的主要重點是在教育出全面發展的兒童。最具代表性 的學者為美國學者杜威(Dewey),他的主要論點有以下幾項要點:

1.教育即生長

杜威稱:「教育即生長,生活就是發展;而不斷發展不斷生長就是生活」。用 教育的術語來說就是:(1)教育過程在它自身之外無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

(2)教育過程是一個不斷改組,不斷改造和不斷轉化的過程。教育本身即是一 種歷程,歷程本身就是動態的,歷程本身就是目的,所以,教育本身是連續的過 程,教育便是要掌握此一過程,而不是在於其他的目的。

2.教育即解決問題(problem-solving)

杜威視知識為解決問題的工具。知識具有實驗的性質,它是從假設,經過印 證,到肯定其真偽。解決問題的程序為五:

(1)遭遇困難:在活動感到困難時,開始思考解決困難之道。

(2)分析問題:將問題之範圍、性質解析使問題更為明確。

(3)尋求解決問題的各種資料,以利發現解決問題的線索。

(4)提出假設、作推理、思考,並選擇最佳可行方案。

(5)訴諸實際之行動:將假設之情況在實際行動中印證。

3.學校社會化

學校社會化要具備社會生活的形式,就是將社會生活的一切因素在學校中組 織起來,使學校儘可能的社會化,以避免正式教育與社會隔離的問題。杜威在《學 校與社會》中指出:「這樣做,意味著使每個學校都成為一種雛形的社會生活,

以反映大社會生活的各種類型的作業進行活動,並充滿著藝術、歷史和科學精

(12)

神。當學校能在這樣一個小社會裡引導和訓練每個兒童成為社會的成員,用服務 的精神薰陶他,並授予有效的自我指導工具,我們將有一個有價值的、可愛的、

和諧的大社會最深切且最好的保證」。

這種觀點使美國兒童教育中,更重視自己為社會的一員,使兒童對自己的社 會有興趣、責任,而願意積極,參與社會,貢獻一己的力量。

4.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學習論

做中學就是學生自己動手去做,不依賴他人,自己親身體驗,以培養學生的 主動性,獨立性。主動去作,仍有賴教師善用教法方法去引導學生的強烈動機,

實際執行工作。

(四)建構主義教學

建構主義教學(constructivism)是認知學習理論的一種教學策略,主要是基 於皮亞傑(Piaget)成長認知的同化與調適概念發展而來。其基本的學習方式是 個體運用同化作為基礎的邏輯架構,以既有的知識作為基礎,透過主動的建構性 作用,經調整的過程,將所獲得新的知識與資訊與舊的知識予以融合而成為現存 的知識。它是一種以學習者為中心,由教師引導他們主動學習、推理、組織,以 認知許多不同的觀點,並以此為基礎來構建成自己的知識。因此,建構主義強調 的是過程。教育學者西格(Sigel)指出:「建構主義非常強調學習的過程、學習 者在學習過程中,產生一種與人、事、物的互動或接觸,這樣互動是一種內外建 構過程,個人就能創造一種實際的概念」。是指人的學習,從內心的概念與外在 事物產生的連結,就是要透過「過程」,而過程的重點則在於參與者之間互動的 關係。

建構主義教學的教師地位,因教學策略的改變,其性質亦產生了變化。教師不 再是知識的權威者而是推動學生學學的協調者,《卡米可兒童心理學》(Carmichael of child psychology,1970)就〈皮亞傑理論〉(Piaget's theory)中教師的角色性質指 出:「建構主義認為學習者必須有假設、預測、操作、提出問題、追尋答案、想像、

發現和發明等經驗,以便產生新知識的建構。從這觀點來看,教師不能只用灌輸 方式,讓學習者獲得知識;相對的,一種以學習者為中心,主動學習的模型必須 產生,學習者必須主動建構知識、教師只是在過程中擔任協調的角色」。所以,教 師的角色是幫助學生去經歷學習過程的人,包括學習中的學生課程設計、執行、

活動領導與人際間互動的協調等,教師已由知識傳授者的定位轉變成為一種學習 促進者(facilitator)。建構主義教學正與藝術中的教師參與(teacher-in-role)相似。

在表演藝術教學中教師所扮演的角色有主導性與推動性。莫根(Morgan)與沙克 斯頓(Saxton)指出:教師的角色身份有三,即:操控者(manipulator)、促進者

(facilitator)與激發者(enabler)。每種教師的功能皆須視教學的性況予以調整。

1.操控者:這類屬以權威、專家、領袖的地位形象來指揮、命令或傳達訊息 的角色。學生以服從的態度一一完成交付的任務或工作,屬高姿 態掌控、領導型的角色。

2.促進者:這是屬於顧問、服務台、諮商角色的性質。主要在接受詢問,提 供意見與方法讓學生自行實行,試驗或練習,使他們循正確方向 習作而易於達成目標,是屬於協助型姿態的角色。

3.激發者:此類角色是以同僚、共事者或某一成員的地位存於團體之中,常 須仰賴他人指導、協助、同意或授權之後才去行事的人。學生總 以自己的知識或決定去教導、幫助這個角色、解決他的疑難,屬 求助、解決困境型低姿態的一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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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教學情境的不同,教學期間教師角色的轉換,學生並不會發生認知上的 混淆。表演藝術教學,不僅教師角色十分靈活,學生在其中,所獲得的資訊也必 須由學生自己及其團體共同構建完成。即與表演,以過程的發展逐步發展來構建 成一個情況、事件、故事,甚至形成劇本,都是採教師、學生互動的建構模式來 完成的。

(五)後現代主義教學

後現代主義主要是針對現代主義的目的,認識論及教育制度的弱點、缺失的 省思而提出了調整與改革的一種思潮。現代主義時期各種學術文化理論與派別雜 陳,一直各執偏激之立場爭論不休,於是一種新的運動開始興起,將現代各家之 衝突對立的情況作適度的整合,而成為人類文明發展的一種新趨勢,稱之為「後 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代表理論在教育上的意義呈現的「整體」才是知識的重 心,「目的」不是最重要的追求目標,過程的完整與多元性的包融,同質與異質 性的意見,皆應含括在內。

後現代思想之重點是在於去中心化、權威化,而強調多元化、整合性,在教 育上的意義是共同以合於理則的科學觀來追求知識,將多元的性質融入建構起 來,作自我創造(creation of the self),從人的可塑性,強調人的改變與形成的可 能性。

「藝術生活」在銜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理論背景之一即強調後現代主義之教 育理想。世紀末的臺灣教育現況,處處反映後現代解構的圖像、及多元的崇拜精 神。後現代主義強調「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反權威」、「反體制」,強調 差異策略,在教育體制中取而代之的為學校本位課程的發展模式,及尊重自由市 場機制的審定本。因此,藝術教育在我國課程綱要中即本此教育思想擬定。事實 上,視覺藝術創作受後現代主義之影響亦見於戲劇藝術之創作中。1968 後,美 國首開後現代之「即興劇」(happenings)的運動上。它復古回溯採用達達派及超 現實主義的技巧,由畫家藝術史學家克布羅(Kaprow)發展即興的環境藝術,

即是指延伸的藝術觀念,有完整的環境,包括自己本身及所有被看到或發生的 事,均視為一個整體。1959 年,他發表的作品《六個部分的十八個事件》(18 Happenings and 6 parts),就是一齣即興劇。該劇在一家劃分三個隔間的畫廊中演 出,三個定點同時進行不同的事件;影像投射於各個不同的平面上;音樂效果也 一起作為襯底配合,當觀眾依照執行演出的指示通過這些地方時,他們的戲劇事 件也成為畫展的一部分了。如此之畫展的整合,包括了音樂、美術、現代藝術與 戲劇成為克布羅的一件作品。

受克布羅即興概念的創作影響,環境劇場(environmental theatre)亦由謝喜 納(Schechner)發展起來。1968 年他在《戲劇評論》期刊(The drama review)

中提到六項金科玉律(axioms),說明環境劇場的概念(張曉華譯,1992:369):

1.事件可置於持續進行狀態,銜接「真的/藝術」(pure/art)與「污穢的/

生活」(impure/life)之兩端,透過環境劇場延伸傳統戲劇之這端至即興劇 那端,而以大眾事件或示威遊行作為結束。

2.環境劇場中,「所有的空間同時為演出與觀眾存在」,觀眾「既是場景的構 成者,也是場景中的觀看者」。正如現實生活中,街道上的人群雖自認為 旁觀者,卻又都同時構成了街景的一部分。

3.「事件可能發生在完全轉換後的空間裏,亦或是被『尋獲』的空間裏」。

換言之,空間可能被改換為「環境」,或遷就演出的一個適合的地點。

4.強調焦點是具彈性與多樣化的。

(14)

5.所有演出要素都採用自己的語言,較少採用「支持性的語言」。

6.演出的內容,可以不需有起點或目的,也可以完全沒有內容。

謝喜納將環境劇場定位於傳統劇場與即興劇之間。如此,任何地點都可以作 為演出之處所,任何事件亦可作表演之素材,而且演員與觀眾不分,亦可互換、

互動結合為一體。「藝術生活」科的教學亦復如此,任何地點,皆可作為視覺應 用、音樂應用與表演藝術施教之處所,教師在角色扮演之中也必需融入於教學之 內。

從上述之經驗主義、自然主義、漸進式主義、建構主義及後現代主義之教育 觀來看,藝術生活實務教學因藝術創作以綜合性完整之呈現為主,以實作經歷過 程學習最為密切,較一般傳統的講述式教學有很大之區別,致使教師的教學影響 很大。就以學習者為中心的現代教學概念,運用於「藝術生活」科的教學是相當 靈活的。

貳、修訂理念

一、呼應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之修訂,呼應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之 藝術與人文能力,以強化國小、國中、高中職課程的連貫與銜接,故將課程內容 從原先六類課程,簡化及合併後成為三大類別,希望與中小學課程指引內容相呼 應,且與傳統美術及音樂課程作成區別避免教學內容重疊,將藝術與生活作更緊 密之連結,使學生在生活中即能接納藝術並使之運用無礙,並使九年一貫藝術與 人文課程能與以連貫成為整體性課程。

二、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領域理念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之修訂,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領 域理念,以培養學生具備生活實踐能力,以及提升學生探索、感知、鑑賞與實踐 等的能力。

三、橫向呼應職業學校藝術生活科理念與內涵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之修訂,課程綱要包括視覺應用藝術、音 樂應用藝術及表演藝術三大類別,此乃橫向呼應職業學校藝術生活科的綱要內 容,雖有區別但與職業學校藝術生活課綱內容差異不大,以求均衡發展。

參、修訂特色

藝術生活科課程乃民國 93 年 8 月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的新興科目,本科目課程綱要的發展及其本次課程綱要修訂,突顯下列特色:

一、呼應國際趨勢

為呼應世界教育潮流,提升學生自我體驗、省思與實踐的能力,提升個人創 作、審美與生活應用能力,此與美國「教育美國教育法案」的藝術課程標準、英 國「教育改革法案」的藝術應用為媒介、日本「中、小學學習指導要領」所延伸 的終生學習理念相符。藝術生活之學習乃呼應國際趨勢掌握世界潮流的修訂。

二、強化感知、基本能力、媒體、社會及文化的連結

為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並以符合高中課程修訂的基本 理念為出發。三類課程皆從個人生活觀念為出發,多元發展藝術對高中生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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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激發潛能與創意並促進個別發展。再延伸到團體合作,涵養互助合作與 修己善群之團體精神,促進個性與群性的調和發展,擴及科技媒體、社會或社群,

體現藝術的熱忱與知能,感受藝術對自己、社會與生活環境的影響並發揮適當的 創意以增進生活情趣與培養各人嗜好。

三、著重務實前瞻

從目標、核心能力、活動綱要到實施通則,均秉持務實、前瞻原則,讓有理 念學校得以發揮創意、彈性多元運用。其中,評量結果的呈現採取更多元方式,

有較理想方式,亦有舊有模式,賦予學校更多選擇空間。另外,為避免高中、高 職對藝術生活教師時數認定差異,於時間分配列出「校外活動以二節課為計算原 則」,訂立相關實務上之標準。

四、強化連貫統整

為呼應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之藝術能力,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 領域理念,以及橫向呼應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理念與內涵外,本次修訂研究 邀請參酌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委員、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委員、國民中小學 九年一貫課程學習領域修訂委員、職業學校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修訂委員共同參 與,以強化課程的縱向連貫與橫向統整。

五、著重多元化發展特色

重視個人、群體、社會、文化、傳統及現代等特色。活動內涵以地區、社區 及學校重點特色為發展與特色,亦考量城鄉差異,以營造或發展學校所在地域或 地區本位課程的情境。

六、保障課程節數完成藝術育教於生活發展

時間分配上,每類課程開設 2 學分。各校可依學校之師資、設備及學生需求,

在三類課程中任擇一至三類修習。亦即各類課程最低可修2 學分,三類課程全修 最高可達6 學分。

七、規劃統整課程

統整各項教育政策,整體規劃各處室活動與資源,掌握階段性、系統性的原 則。教學要領強調:活動之規劃及選擇,除應與各類課程結合外,亦應掌握自主 性及統整性,適切融入生涯發展、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教育、人權教 育、海洋教育、環境教育、永續發展、多元文化及消費者保護教育等內涵。另外,

學校應整體規劃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與輔導室等處室活動與資源,並在三年 六學期中循序漸進階段性實施,力求各項課程能夠統整實施。

八、賦予專業自主

藝術生活課程除延續九年一貫的藝術與人文以外,還需具備生活應用教學能 力。在三類課程中,視覺應用藝術、音樂應用藝術、表演藝術,與藝術領域中的 美術、音樂課程完全不同。因此,任教藝術生活各類課程的教師必須經過專業師 資的培育與認證始可任教。

九、促使教學評量更務實

以學生學習評量、教學成效評量與教學評量結果來檢視教學實際成效。學生 評量包含認知、情意及技能之學習需求,並兼顧學生之個別差異,著重學生日常 表現及參與情形。教學成效評量包含教學媒體、教材、圖書及相關資料的使用情 形,資源及地方相關活動的運用等。評量結果的分析應作為教師改進教學加強及 補救教學之參考。

(16)

肆、綱要內容與特色

項目 課綱內容 特色

目標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藝術生活」

課程欲達成之目標如下:

一、探索各類藝術及生活的關連。

二、增進生活中的藝術知能。

三、奠定各類藝術的應用基礎。

四、涵育藝術文化的素養。

建立藝術來自生活並用於生活 上的概念,增進生活中的藝術知 能與人文素養。

核心 能力

「藝術生活」科包含視覺應用藝術、

音樂應用藝術及表演藝術等三類生活應用 課程,所欲培養之核心能力如下:

一、共同核心能力

(一)加強對生活中各類藝術型態觀察、探 索及表達的能力。

(二)培養對各類藝術型態感知及鑑賞的能 力。

(三)理解各類藝術型態之創作原則、組合 要素及表現方法。

(四)參與藝術活動,啟發個人藝術創作潛 能。

(五)瞭解藝術與社會、歷史及文化的關 係。

(六)認識藝術資產,豐富文化生活。

二、類別核心能力

(一)視覺應用藝術類

1.瞭解視覺藝術對生活的影響及兩者的關 連性。

2.體驗視覺藝術在環境及傳播媒體的運用 與實踐。

3.認識應用藝術文化資產,增進藝術創作與 評析的能力。

(二)音樂應用藝術類

1.建構音樂在生活美學的運用與實踐,加強 美感教育的養成。

2.體驗音樂應用於文化生活的實際性,參與 音樂展演及創作活動。

3.認識與構思文化創意產業,保存與應用音 樂文化資產。

(三)表演藝術類

1.開發表演藝術創作與應用的能力。

2.展現表演藝術在劇場與各種場域演出的 應用。

3.理解表演藝術於媒體、社會與文化的應用。

一、三類課程皆具核心共同能 力,不論任何一類課程皆能 掌握藝術的通則,陶冶性情 發揮個人潛能,瞭解社會、

歷史與文化的關係從而建 立人文的數量素養。

二、三類課程皆具有其類型的課 程學習的特色。

視覺應用藝術類:在瞭解體驗認 識視覺應用,藝術在生活環境、

媒體、文化資產,並增進創作與 評析的能力。

音樂應用藝術類:

在生活的運用與實踐中,從瞭解 音樂在各種場域的運用、創意產 業上的意義,進而保存應用音樂 文化資產。

表演藝術類:

在表演能力的開發創作與應用 上,能理解表演在媒體與社會文 化中的應用。

(17)

項目 課綱內容 特色 時間

分配

「藝術生活」科包含視覺應用藝術、音樂應 用藝術及表演藝術等三類生活應用課程,每 類課程開設2 學分。各校可依學校之師資、

設備及學生需求,在三類課程中任擇一至三 類修習。

三類課程至少必須修習一個類 別的課程,至多可完整修習三類 課程。

教材 綱要

一、視覺應用藝術類

主題 內容 說明

1. 視 覺 生活

1-1 美 感 經 驗 及 生 活體驗

探 討 視 覺 藝 術 與 食、

衣、住、行、育、樂之關 連,瞭解視覺藝術運用 在生活中的美感原則。

認識生活中各類藝術 品的發展原理,分析其 特色、創意與美學。

1-2 個 人 創 意 及 設 計潛能

選擇個人喜愛的藝術 內涵,設計生活器物,

提升生活品味。

參與展場或舞台規劃 及其相關的設計與製 作。

2. 視 覺 與 環 境

2-1 環 境 藝 術 形 式 及結構

認 識 環 境 藝 術 之 範 疇、概念、特色及發展,

探討國內外建築師或 設計師代表作品。

理解各類展覽或表演 場所的外在建築及內 部裝置。

2-2 環 境 藝 術 功 能 及生活

透過建築風格、景觀設 計、造型及裝置藝術等 的分析與比較,瞭解自 然、地理、海洋等環境 藝術及其與生活的關 係。

環境藝術的美學特色及 其對生活品質的影響。

3. 視 覺 與 傳 播

3-1 影 像 及 傳 播 的 運用

認識數位化媒體與媒 材,及其在視覺傳播領 域的運用技法。

瞭解電視、電影、廣 告、動畫等媒體之拍攝 與剪輯,及其風格分 析、場面調度及影像美 學等。

視覺藝術藝術了主要融合了藝 術基本概念、建立藝術在生活中 的意義,與環境藝術與科技媒體 傳播藝術等生活的層面緊密結 合。

(18)

項目 課綱內容 特色 3-2 視 覺 傳

播 及 科 技產業

認 識 各 種 數 位 軟 硬 體 , 進 行 音像編輯與 操作。

認識國內外展演場所 之科技應用並探索其 視覺語言。

4. 視 覺 與 文 化

4-1 視 覺 藝 術 及 文 化資產

瞭解文化資產的意涵 及其與視覺藝術的關 係。

探索時代變遷中的視 覺藝術文化資產及其 與社會文化的關係。

4-2 視 覺 藝 術 及 文 化創意

認識視覺文化創意產 業的範疇與發展,及其 在生活中的產值與效 應。

實際參與生活中文化 創 意 產 業 的 相 關 活 動,培養視覺藝術在生 活中的應用知能。

音樂應用類課程在音樂與生活 的關聯應用,包括:自身的感 受、專業應用於不同場域並以電 腦科技、文化產業結合。

二、音樂應用藝術類 主要

內容 說明 備註

1. 音 樂 與 感 知

1-1 音 樂 及 身 心 感 受

認識各類表演場所的 空間設計對於聲音傳 達的影響。

比較不同生活空間之 音樂的選用及效果。

認識音樂在心靈方面 的運用及療效。

1-2 音 樂 及 生 活 美 學

感受音樂的陶冶作用並 建立音樂的審美能力。

認識音樂與各類藝術 相關連之美感語彙及 表現形式。

2. 音 樂 與 展 演

2-1 聲 音 的 設計、編 輯 及 製 作

認識音樂各要素的功 能及效果。

認識音像媒體中的聲 音要素。

2-2 聲 音 及 肢體、影 像、劇場

體驗音樂與影像、舞 蹈、戲劇結合的重要 性。

(19)

項目 課綱內容 特色 的結合 選擇有聲資料或自創

聲效以配合展演活動。

3. 音 樂 與 科 技

3-1 電 腦 科 技 及 錄 音技術

認識電腦科技在音樂 中的應用。

認識不同功能的錄音 技術及應用。

3-2 流 行 音 樂工業

認識流行音樂工業的 歷史文化及行銷。

認識音樂著作權及法 則。

嘗試籌組多媒體的音 樂展演活動。

4. 音 樂 與 文 化

4-1 音 樂 及 觀光

探討傳統音樂文化於 觀光的推展及應用。

介紹國內外的音樂節 慶,並瞭解其自然、地 理、海洋等環境與音樂 的關係,規劃設計臺灣 音樂觀光活動之行程。

4-2 音 樂 文 化資產

瞭解音樂文化資產的 意義、功能及應用。

認識音樂文化創意產 業的範疇與發展及其 產值與效應。

表演藝術著重個人基本能力的 開發,並能具體應用於不同的劇 場形式,同時也能從傳播媒體與 社群上連結社會文化的活動。

三、表演藝術類 主要

內容 說明 備註

1. 表 演 能 力 的 開 發

1-1 肢 體 開 發

探索表演的基本要素,

開創與運用多樣的肢體 語彙,以肢體動作及創 造性舞蹈表達意念。

1-2 多 元 能 力開發

開 發 表 演 歷 程 中 的 專 注 力 、 感 受 力 、 想 像 力、表達力(包括:語 言、肢體、情緒、思考)

及創造力等資源,增進 自我的表達能力。

2. 表 演 的 製 作 實 務

2-1 展 演 創 作

整合語言文字、聲音、

影像、肢體及視覺媒體 等設計,進行練習或排 演,以歷史、地理、人 文、海洋等為內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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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課綱內容 特色 習劇場藝術的創作。

2-2 劇 場 呈 現

以 戲 劇 或 舞 蹈 輔 以 音 效、景觀在各種場域進 行教育性的呈演。

2-3 觀 摩 與 賞析

積 極 參 與 各 類 表 演 藝 術活動,並以討論、紀 錄 、 撰 述 或 分 析 等 方 式,表達感受及想法。

3. 表 演 與 應 用 媒 體

3-1 表 演 與 影 視 傳 播

認 識 電 影 與 電 視 節 目 的製作類型、風格、文 化背景、表演角色及其 影響。

3-2 表 演 與 多媒體

認 識 多 媒 體 形 式 及 呈 現,應用於表演活動。

4. 表 演 與 社 會 文 化

4-1 傳 統 戲 曲 與 民 俗技藝

瞭 解 在 社 區 或 社 群 的 各類民間表演活動,並 理解自然、地理、海洋 等環境與其之關係。

4-2 臺 灣 當 代劇場

認 識 臺 灣 當 代 的 舞 蹈、戲劇、劇場及表演 團體。

4-3 表 演 藝 術 的 文 化產業

瞭 解 表 演 藝 術 的 文 化 資產、產業經營與現況 發展。

4-4 表 演 藝 術 的 運 用

認識表演藝術在學校、

社區及治療的運用。

實施 方法

一、教材編選

(一)編寫教材時,應注意與國民中小學九 年一貫課程及大學基礎教育課程的 銜接,教材內容應具時代性及前瞻 性。

(二)教材之編選應參照本科課程綱要,各 類別分別編寫,以每2 學分一冊為原 則。

(三)各類別教師可自編教材,以自學生生 活經驗中取材為原則,並兼顧認知、

情意及技能。

(四)教材中所需之作品實例,可因應地區、

學校與學生之特性及需求而擇用。

(五)課程設計與教材編選應納入將生涯發 展、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 教育、人權教育、海洋教育、環境教

連 結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連 貫 教 材,除藝術應用課程的本質學習 也與學生實際的重大議題結合。

(21)

項目 課綱內容 特色 育、永續發展、多元文化及消費者保

護教育等相關議題。

二、教學方法

(一)教師應善用各種教學法,以引起學生 學習興趣,必要時可採取協同教學。

(二)教學除課本外,教師可使用各類視聽 媒體作為輔助教學的工具。

(三)教師得邀請藝術家或團體到校作專題 講座、座談、示範或展演。

(四)教師應善用學校及社區藝文資源,並 視地方特性,彈性安排教學活動。

三、教學資源

(一)相關圖書及視聽教學設備。

(二)視覺應用藝術課程應參照本科課程 綱要,適當運用各項設備。

(三)音樂應用藝術課程應參照本科課程綱 要,適當運用各項設備。

(四)表演藝術課程應參照本科課程綱要,

適當運用各項設備。

四、教學評量

(一)學生學習評量

1.學習評量應包含認知、情意及技能之 學習需求,並兼顧學生之個別差異。

2.學習評量得以檔案評量進行,或以問 答、演示、測驗、作業及活動報告等 方式評量學生之學習成就,尤應著重 學生日常表現及參與情形。

3.教學過程中應適時進行實作評量、形 成性評量及總結性評量。

(二)教學成效評量

1.教學媒體、教材、圖書及相關資料的 使用情形。

2.社會資源及地方相關活動的運用。

3.全學期教學進度及教學實施計畫的 訂定。

4.舉辦教學研究會、觀摩會,選擇符合 地區、學校特色及學生需要的教材。

(三)教學評量結果

1.評量結果的分析應作為教師改進教 學之參考。

2.以學生學習評量所得,作為教師加強 及補救教學之依據。

各種教學法並用,以引起學生學 習興趣,必要時採協同教學。教 學活動多元化,並須善用學校及 多種藝文資源於教學。

各類別課程性質各有不同,教師 可掌握學科特性,建立各課程的 教學特色。

藝術生活科以學生學習評量、教 學成效評量與教學評量結果,多 元 化 的 方 式 檢 視 教 學 實 際 成 效。尤其注意認知、情意及技能 之學習需求,兼顧學生之個別差 異並著重學生日常表現及參與 情形。教師的教學成效包含教學 媒體、教材、圖書及相關資料,

資 源 及 地 方 相 關 活 動 的 運 用 等。評量結果的分析之重點是為 教師改進教學加強及補救教學 之參考。

其他

(22)

歸納新修訂課程綱要研擬內容可知,其修訂工作所掌握的原則如下:

(一)在原有暫綱的基礎上,將學科內容整併使學習更趨均衡與完整。

(二)掌握一般藝術教育原則,培養學生在生活上所應具備的能力。

(三)各類別課程有其學科學習目標之外,宜建立共同的學習核心目標。

(四)學生應有均衡的認知與應用的學習內容,各類別課程宜具有統整的性質。

(五)銜接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的教學,同時亦奠定大學全人教育的 基礎。

(六)規劃之課程教材綱要,能有效地在最低2 學分或最高 6 學分內教學。

(七)師資培育計畫易於適切的配合,吸引多元背景的教師投入教學。

「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在上述原則之下,已經建立了與生活連結並應用於 生活的學科特性。

(23)

第四章 課程目標及其內涵說明

 

本次課程綱要課程目標為強化銜接,修訂目標明確指出:銜接九年一貫課程

「藝術與人文」,培養學生具備生活實踐能力的總目標。目標為詳述發展脈絡,

明確指出強化落實於生活的發展脈絡。高中藝術生活修訂課程目標如下:

一、探索各類藝術及生活的關連。

二、增進生活中的藝術知能。

三、奠定各類藝術的應用基礎。

四、涵育藝術文化的素養。

 「藝術生活」科之目標特點在建立「藝術來自生活並用於生活上的概念,增 進生活中的藝術知能與人文素養」,所擬之四項目標的性質區隔了美術性質的目 標取向,也建立了「藝術生活」科的學科特性。

(24)

第五章 核心能力及其內涵說明

新修訂的「藝術生活」科為:視覺應用藝術、音樂應用藝術及表演藝術等三 個類別在生活上應用的課程,所欲培養之共同核心能力如下:

一、加強對生活中各類藝術型態觀察、探索及表達的能力。

二、培養對各類藝術型態感知及鑑賞的能力。

三、理解各類藝術型態之創作原則、組合要素及表現方法。

四、參與藝術活動,啟發個人藝術創作潛能。

五、瞭解藝術與社會、歷史及文化的關係。

六、認識藝術資產,豐富文化生活。

共同核心能力之建立是在使三類課程皆具核心共同能力,不再各自獨立不相 關連。不論任何一類課程皆要能掌握藝術的通則,陶冶性情發揮個人潛能,瞭解 社會、歷史與文化的關係從而建立人文的素養。共同核心能力考量了學科的本 質,更重要的特點是在生活的應用與相關的統整。不論學生修習課程是否受到選 修學分數的影響,任何一類課程施教亦能達到「藝術生活」科的共同核心能力。

壹、課程目標方面

「藝術生活」科之目標特點在建立「藝術來自生活並用於生活上的概念,增 進生活中的藝術知能與人文素養」,所擬之課程目標為:

一、探索各類藝術及生活的關連。

二、增進生活中的藝術知能。

三、奠定各類藝術的應用基礎。

四、涵育藝術文化的素養。

四項目標的性質區隔了「美術科」的目標取向,建立了「藝術生活」科的學 科特性。

貳、類別核心能力方面

修訂後的課程綱要在類別核心能力方面的擬定,是指學生對該學科本質學習 上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包括:

一、視覺應用藝術類

(一)瞭解視覺藝術對生活的影響及兩者的關連性。

(二)體驗視覺藝術在環境及傳播媒體的運用與實踐。

(三)認識應用藝術文化資產,增進藝術創作與評析的能力。

二、音樂應用藝術類

(一)建構音樂在生活美學的運用與實踐,加強美感教育的養成。

(二)體驗音樂應用於文化生活的實際性,參與音樂展演及創作活動。

(三)認識與構思文化創意產業,保存與應用音樂文化資產。

三、表演藝術類

(一)開發表演藝術創作與應用的能力。

(二)展現表演藝術在劇場與各種場域演出的應用。

(三)理解表演藝術於媒體、社會與文化的應用。

(25)

三類課程皆具有其類型的課程學習的特色。視覺應用藝術類:在瞭解體驗認 識視覺應用,藝術在生活環境、媒體、文化資產,並增進創作與評析的能力。音 樂應用藝術類:在生活的運用與實踐中,從瞭解音樂在各種場域的運用、創意產 業上的意義,進而保存應用音樂文化資產。表演藝術類:在表演能力的開發創作 與應用上,能理解表演在媒體與社會文化中的應用。

三類課程銜接了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 課程之內涵,在作拓廣與加深的延伸,以作到縱向的連貫,來銜接大學均衡發展 到通識全人教育之所需,使學生的學科能力得以連貫。

同時,由於三類課程都具有本質性應用於生活的特質與相互間連結的統整 性,學生修習任何一類別之課程,皆與共同核心能力有密切之關連,達到生活應 用之目的。學習者在個人能力與興趣傾向的選擇下,去學習任一類別課程時,皆 在於將藝術應用實踐於生活、環境、媒體與文化活動上。因此,學生只要修習一 類或一類以上之課程時,應能達到探索藝術及生活各類的關連、增進生活中的藝 術知能、奠定各類藝術的應用基礎、涵育藝術文化的素養共同核心能力。

(26)

第六章 時間分配及其內涵說明

教育部公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科目與學分數〉藝術領域之學分 數,由暫綱中的必修12 學分降為 10 學分,「藝術生活」科包含:視覺應用藝術、

音樂應用藝術及表演藝術等三類生活應用課程,每類課程開設2 學分。各校可依 學校之師資、設備及學生需求,在三類課程中任擇一至三類修習。如下表可知:

類別

年級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備 註 學期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期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期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分 學期

領域 科 目 藝術

領域

音 樂

2 2 2 2 2 (2)

藝術領域含括「音樂」、「美術」、「藝 術生活」等三科。每一科目至少修習 2 學 分。

美 術

藝 術 生 活

「藝術生活」科設三類課程,學生至少必須修習一個類別的課程,至多可完 整修習三類課程,為因應新修訂之「總綱」在時間分配上雖維持必修2 學分,但 最高還是有修習6 學分可能性,以及呼應藝術領域的「美術」與「音樂」科課程,

降為三個階段6 學分課程安排的修訂,「藝術生活」科也設了三個類別的課程,

以滿足學生必修2 學分與選修最高 6 學分的可能性。

新修訂之「總綱」教學時數,「藝術生活」科雖維持必修2 學分,但最高修 習學分卻降為6 學分,因此,需呼應藝術領域的「美術」與「音樂」科課程,因 應「總綱」學分數的調整,將原暫綱中,每階段各為每學期2 學分,共四個階段 8 學分的課程,下降為每學期 2 學分,共三個階段 6 學分課程安排的修訂。

綱要中,取消了「教學時數」一欄,不再對作教學內容作時數上的限制。如 此,將會給予教師有更大的教學彈性空間,使教材之施教在內容上不在有重此輕 彼的疑慮。教師可視學生的需要、學校本位的取向與教學的重點,適度的調整教 學的內容,將更有利於教師在學校的施教。

(27)

第七章 教材綱要及其內涵說明

壹、教材綱要方面

一、培養高中階段成長所需的學科能力

課程綱要的三類別教材是繼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課程的發展方向,來培 養高中階段成長需要的學科能力。視覺應用藝術是以生活上在傳播、文化活動或 環境等多種場域之理解與應用作銜接予以拓寬加廣,融合了藝術基本概念、建立 藝術在生活中的意義,與環境藝術與科技媒體傳播藝術等生活的層面緊密的結 合。音樂應用藝術是以科技、產業、媒體與多種場域的運用作生活關聯應用的銜 接,包括:自身的感受、專業應用於不同場域,並以電腦科技、文化產業結合。

而表演藝術則朝向表演藝術的能力開發,以製作實務具體應用於不同的劇場形 式,並與傳播媒體、文化產業、社群文化生活活動連結方面作銜接與延展。

二、各類別課程兼具相互的統整性

「藝術生活」科新的教材兼具了各類別課程相互統整的教材內容,從教材綱 要的說明中可以看出:視覺應用藝術中有與應用音樂藝術、表演藝術有關的如:

「舞台規劃及其相關的設計與製作」、「國內外展演場所之科技應用」、「音像 編輯與操作」等內容。音樂應用藝術與視覺應用藝術、表演藝術有關的,如:「認 識各類表演場所的空間設計對於聲音傳達的影響」。「體驗音樂與影像、舞蹈、

戲劇結合的重要性」。「選擇有聲資料或自創聲效以配合展演活動」。「比較不同 生活空間之音樂的選用及效果。認識音樂與各類藝術相關連之美感語彙及表現形 式」等內容。表演藝術與視覺應用藝術、音樂應用藝術有關的,如:「整合語言 文字、聲音、影像、肢體及視覺媒體等設計,進行練習或排演」、「以戲劇或舞 蹈輔以音效、景觀在各種場域進行教育性的呈演」、「認識多媒體形式及呈現,應 用於表演活動」、「認識電影與電視節目的製作類型、風格、文化背景、表演角色 及其影響」等內容。這些統整的內容,學生即使只修了必修的2 學分課,依然可 以學習到相關性的生活應用內涵。

三、銜接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課程與掌握「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 指引」具有一貫性

「藝術生活」科三類別教材綱要的重心在高中階段在「對肢體、聲音、語言 與情感等運用,有更深入的了解與控制,並藉以強化表達與溝通」,及「探究藝 術與文化產品的內涵、創作歷程及其與社會文化脈絡的關聯」的學科能力。三類 別教材銜接了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課程在實踐與應用方向的成長需要,也掌 握《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的學科能力,學習時,兼具統整與一貫之精神,

以建立高中學生應有的能力。

(28)

第八章 實施要點及其內涵說明

壹、實施要點方面

一、教材編選

教師編寫教材時,應以課綱注意事項為規範。例如課綱中所示:

(一)與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及大學基礎教育課程的銜接,教材內容應具 時代性及前瞻性。

(二)教材之編選應參照本科課程綱要,各類別分別編寫,以每2 學分一冊為 原則。

(三)各類別教師可自編教材,以自學生生活經驗中取材為原則,並兼顧認知、

情意及技能。

(四)教材中所需之作品實例,可因應地區、學校與學生之特性及需求而擇用。

(五)課程設計與教材編選應納入生涯發展、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 教育、人權教育、海洋教育、環境教育、永續發展、多元文化及消費者 保護教育等相關議題。

說明如下:

藝術生活係銜接九年一貫國民教育並邁向大學教育的藝術應用與養成教育 階段,其時代性與前瞻性宜與其他階段銜接同步邁進。三類別課程各採教科書一 冊2 學分之課綱內容完整編入教材。除由教科書廠商委聘專家學者撰寫外,教師 亦可在學生學習本位與學校發展本位的考量下,以學生生活經驗為本,自編適合 之教材,供授課使用。在課程設計與教材編選上則應適度納入生涯發展、生命教 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教育、人權教育、海洋教育、環境教育、永續發展、多 元文化及消費者保護教育等相關議題之內容。

二、教學方法

教師可運用之教學法在課綱中所示:

(一)教師應善用各種教學法,以引起學生學習興趣,必要時可採取協同教學。

(二)教學除課本外,教師可使用各類視聽媒體作為輔助教學的工具。

(三)教師得邀請藝術家或團體到校作專題講座、座談、示範或展演。

(四)教師應善用學校及社區藝文資源,並視地方特性,彈性安排教學活動。

說明如下:

藝術生活科教學的方法很多,主要的教學取向大致可分為六大類:(1)傳統 取向之教學方法:以講述、觀察、問答、討論等為主。(2)個別化取向教學法:

以個別處方、適性、編序、精熟等教學為主。(3)合作群性取向教學法:以合作、

協同、分組等方法為主。(4)思考啟發取向教學方法:以探索、創造、批判學方 法為主。(5)認知發展取向教學法:以道德討論、價值澄清、角色扮演等為主。

(6)實作取向教學法:以練習、發展、設計等為主要教學法。一位藝術生活科 教師應瞭解各種教學方法並能論彈性融合應用於藝術生活的教學。

三、教學資源

教師要能善用學校相關的教學設備與資源,說明如下:

(一)相關圖書及視聽教學設備。

使用之教室及教學設備為可供全校共用者(如圖書館、電腦教室、視聽教室 及語言教室等),可統籌各群科使用需求,編列於一般科目中同性質或相對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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