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001120*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3頁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5樓 承辦人:魏懿
電話:03-3322101分機7521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桃園縣立楊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2001051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0010515A00_ATTCH1.DOC)
主旨:有關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02年度教育部學產 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2梯次補助計畫案受理 業務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2年2月18日湖農工圖字 第1020000701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辦日期自本(102)年3月10日起至4月10日止,欲申 辦之學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備文將書面資 料(含計畫書)逕函送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以郵戳為 憑)彙整,並請副知本局。
三、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 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為102年7月1 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2年3月10日起至102年4月10日 前提出申請。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
7
66
第2頁, 共3頁 裝
訂
線
生。
(三)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 潛能,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 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1 次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 請1案為限。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 式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 s.mlc.edu.tw/school/501網址(首頁右下方):http://
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切結書、計畫書(
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 冊、專長證明目錄(1式3份,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
、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編排列並註明申 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勿 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四、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 校業務承辦人施博元先生,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 -mail:[email protected]。
五、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 點及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切結書、計畫書、專業指導人
7
66
第3頁, 共3頁 裝
訂
線
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格式各1份供參。
正本:本縣各縣立學校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含附件)、本局特殊教育科(含附件) 2013-02-26
08: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