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第 第
第 四四四四 章章章章 研研研研 究究究究 結結結結 果果果果 與與與與 討討討討 論論論論
本章將本研究之「新移民女性公民資質型塑之問卷」調查所得資料,以 SPSS 統計套裝軟體進行統計分析與討論,以瞭解本研究所提出之三項研究問題。調查 資料分析結果,分為五節加以說明:第一節為新移民女性基本資料以及政治社會 化因素之統計結果與分析;第二節在比較不同家庭因素的新移民女性,其具備公 民知識、權利與態度之情形;第三節在比較在學校教育因素下,新移民女性具備 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之情形;第四節為公民知識、公民態度與公民參與之相關 分析。
第 一 節 新 移 民 女 性 基 本 資 料 之 統 計 結 果
本研究是以台北市新移民女性為研究對象,共發出 275 份問卷,其中無效問 卷 28 份,有效問卷 247 份。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包括家庭因素與學校因素兩部分,分別為原生國家、原教 育程度、來台時間、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家人 政治背景、與家人相處模式、識字班教育班級氣氛、教學方式與其他學習中文的 管道等十項。茲將樣本各項基本資料之統計結果說明如下,並整理於表 4-1-1。
壹、 原生國家
本研究問卷實際題目中並無問及新移民女性的國籍別,然而由於其國籍別是 否造成新移民女性公民資質型塑的差異是研究者欲探究之一;再者,研究者在發 放問卷時,即按照新移民女性不同語言給予不同的翻譯問卷,因此其原生國家亦
列入資料統計分析。而本研究依照新移民女性的原生母國分為越南、印尼、泰國、
柬埔寨、菲律賓等五個國家,其中來自越南者 195 人,佔 78.9%;來自印尼者 32 人,佔 13%;來自泰國者 7 人,佔 2.8%;來自柬埔寨者 5 人,佔 2.0%;來 自菲律賓者 8 人,3.2%。統計結果顯示大部分新移民女性來自越南,佔問卷比 例的七成八。此已超越內政部二00五年底統計通報16的統計資料,其當時統計 資料,來自越南者佔七成,雖因時間關係已有所差距,然卻尚在可理解之範圍內!
貳、 原教育程度
本研究依照新移民女性的教育程度分為小學以下、小學、初中、高中(職)、
專科、大學、研究所以上等七類。其中,小學以下有14人,佔5.7%;小學52人,
佔21.1%;初中95人,佔38.5%;高中(職)64人,佔25.9%;專科8人,佔3.2
%;大學11人,佔4.5%;遺漏值3,佔1.2%。
參、 來台時間
本研究將新移民女性來台時間分為未滿一年、一~三年、四~六年、七~十 年、十一年以上等五類。其中,來台時間未滿一年者有 16 人,佔 6.5%;一~三 年者有 111 人,佔 44.9%;四~六年者有 83 人,佔 33.6%;七~十年者有 25 人,
佔 10.1%;十一年以上者有 9 人,佔 3.6%;遺漏值 3,佔 1.2%。
肆、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
本研究依照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分為小學以下、小學、初中、高中
(職)、專科、大學、研究所以上等七類。其中,小學 17 人,佔 6.9%;初中 63 人,佔 25.5%;高中(職)83 人,佔 33.6%;專科 26 人,佔 10.5%;大學 41 人,佔 16.6%;研究所以上 5 人,佔 2.0%;遺漏值 12,佔 4.9%。
16 詳見內政部統計通報 www.moi.gov.tw/stst/
伍、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
本研究在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上,區分為農林漁牧業、工商服務業、公教 人員17、自由業以及其他等五類。其中,農林漁牧業 4 人,佔 1.6%;工商服務 業 128 人,佔 51.8%;公教人員 12 人,佔 4.9%;自由業 56 人,佔 22.7%;其 他有 36 人,佔 14.6%;遺漏值 11,佔 4.5%。
陸、 新移民女性家人政治背景
本研究在新移民女性家人政治背景上,以其先生為主,分為民進黨、國民黨、
親民黨、台聯、新黨、其他與不知道等七類。其中民進黨有 12 人,佔 4.9%;國 民黨有 22 人,佔 8.9%;親民黨有 1 人,佔.4%;台聯有 1 人,佔.4%其他有 3 人,佔 1.2%;不知道其先生的政治背景者有 193 人,佔 78.1%;遺漏值 15,佔 6.1%。
柒、 與家人相處模式
本研究將新移民女性與家人相處模式分為權威式、民主式與放任式三個類 組。各以三個模式來測驗新移民女性與家人相處的情形,因此次數加總共 741 人。其中,權威式佔 14.7%;民主式佔 65%;放任式佔 10.3%;其他佔 9.2%;
遺漏值佔.8%。從統計資料結果顯見新移民女性認為其與家人相處甚為民主!
捌、 識字班教育班級氣氛
本研究將新移民女性的識字班教育班級氣氛分為教師完全不讓學生自由發 問、討論以及老師會讓學生舉手發言、相互討論兩種情況。其中,「完全不會」
者有 9 人,佔 3.6%;「會」者有 232 人,佔 93.9%;遺漏值有 6,佔 2.4%。
17 正式問卷中將公教人員與軍警區分開來,然軍警只有一位,為了統計上的方便,研究者將其
併入公教人員計算之。
玖、 識字班教育教師之民主素養
本研究將新移民女性的識字班教育教師民主素養分為教師完全不會接受自 己的錯誤、教師會接受自己的錯誤以及從沒發生過教師有錯誤的情況三種。其 中,「完全不會接受」者有 6 人,佔 2.4%;「會接受」者有 151 人,佔 61.1%;
沒發生過者有 86 位,佔 34.8%;遺漏值 4,佔 1.6%。
壹拾、 其他學習中文的管道
本研究將新移民女性其他學習中文的管道分為老公或家人教導、看電視上的 字幕、和孩子一起學習以及其他四種情況,其中,老公或家人教導有 97 人,佔 39.3%;看電視上的字幕 89 人,佔 36%;和孩子一起學習有 8 人,佔 3.2%;其 他有 50 人,佔 20.2%;遺漏值有 3,佔 1.2%。
表 4-1-1 有效樣本基本資料之統計結果(N=247)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原生國家
越南 印尼 泰國 柬埔寨 菲律賓
195 32
7 5 8
78.9 13 2.8 2.0 3.2
原教育程度
小學以下 小學 初中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遺漏值
14 52 95 64 8 11
3
5.7 21.1 38.5 25.9 3.2 4.5 1.2
來台時間
未滿一年 一年~三年 四年~六年 七年~十年 十一年以上
遺漏值
16 111
83 25 9 3
6.5 44.9 33.6 10.1 3.6 1.2
先生教育程度
小學 初中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研究所以上
遺漏值
17 63 83 26 41 5 12
6.9 25.5 33.6 10.5 16.6 2.0 4.9
先生職業
農林漁牧業 工商服務業 公教人員
自由業 其他 遺漏值
4 128
12 56 36 11
1.6 51.8
4.9 22.7 14.6 4.5
家人政治背景
民進黨 國民黨 親民黨 台聯 其他 不知道 遺漏值
12 22 1 1 3 193
15
4.9 8.9 .4 .4 1.2 78.1
6.1
與家人相處模式
權威式 民主式 放任式 其他 遺漏值
109 482 76 68 6
14.7 65.0 10.3 9.2
.8 識 字 班 教 育 班 級
氣氛
完全不會 會 遺漏值
9 232
6
3.6 93.9
2.4
識 字 班 教 育 教 學 方式
完全不會 會 沒發生過
遺漏值
6 151
86 4
2.4 61.6 34.8 1.6
其 他 學 習 中 文 的 管道
老公或家人教導 看電視上的字幕 和孩子一起學習
其他 遺漏值
97 89 8 50
3
39.3 36 3.2 20.2
1.2
第 二 節 不 同 家 庭 因 素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公 民 知 識、權 利 和 態 度 之 影 響
本節就不同家庭因素,比較新移民女性的公民資質之異同。其中「公民資質」
又可分為公民知識、權利和態度三個部分,因此主要分析公民知識、權利和態度 在不同家庭因素中之異同。
壹、 不同原生母國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權利和態度異同之 研究結果與比較
一、研究結果
本研究所取的新移民女性樣本,原生母國為越南籍者 195 位,印尼籍者 32 位,泰國者 7 位,柬埔寨者 5 位,菲律賓者 8 位,五組的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 的比較如下表 4-2-1。
由表 4-2-1 得知,不同原生母國的新移民女性,其公民知識以菲律賓籍的 2.525 得分最高,柬埔寨籍的 1.960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3.502)
達顯著水準。唯 Levene 的變異數同質檢定<. 05 達顯著水準,表示這五組樣本的 離散情形有明顯差別,不符合變異數同質性的考驗。因此在變異數同質性不一致 的情形下,以 Tamhane´s T2 修正方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如表 4-2-1 得知,其 差異結果是由於原生母國為菲律賓籍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高於越 南籍的新移民女性所造成,其他不同國籍的新移民女性對其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 無顯著差異的影響。
不同原生母國的新移民女性,其公民權利以菲律賓籍的 3.650 得分最高,以 柬埔寨籍的 3.240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828)未達顯著水 準,不同原生母國的新移民女性對其公民權利無顯著差異的影響。
不同原生母國的新移民女性,其公民態度以泰國籍的 2.524 得分最高,以柬 埔寨籍的 2.289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1.127)未達顯著水準,
不同原生母國的新移民女性對其公民態度無顯著差異的影響。
表 4-2-1 不同原生母國公民知識、態度與參與的平均數、標準差以及 F 檢定
原生國家 N M SD F 值
越南 195 2.068 .585 3.502*
印尼 32 2.338 .470 泰國 7 2.486 .414 柬埔寨 5 1.960 .639 菲律賓 8 2.525 .238 公民知識
Total 247 2.127 .572
越南 195 3.468 .6742 .828 印尼 32 3.300 .5304
泰國 7 3.343 .7547 柬埔寨 5 3.240 .6066 菲律賓 8 3.650 .2564 公民權利
Total 247 3.445 .6505
越南 195 2.320 .3912 1.127 印尼 32 2.438 .3524
泰國 7 2.524 .2989 柬埔寨 5 2.289 .2018 菲律賓 8 2.389 .3306 公民態度
Total 247 2.342 .3807
* p<.05
二、研究發現與比較
由上述研究發現可知,不同原生母國的新移民女性對公民知識是有顯著差 異,然在公民權利與公民態度上則未造成顯著影響。由於先前並無其他研究將不 同原生母國納入探討其公民資質部分,因此主要依據訪談結果加以分析。其差異 的主要原因根據訪談結果歸納,發現主要在其語言與原教育程度、文化上的差異 以及來台時間與動機。
(一) 語言與原教育程度
根據深度訪談結果發現,語言程度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表現影響較大。
如同 A4 提到「我覺得她在這方面(公民知識)的表現影響較大的會是語文程度。
當她語文程度比較好的時候,她比較容易表達,表達的也會比較好。當她語文程 度比較弱,比較不敢表達的時候,我們就比較難測試到她的表現。」(A4:
2006/07/11)另外,在志工參與方面,A4 亦提到「菲律賓人她們使用英語,而在 台灣,其實用英語溝通很方便,她們也不見得一定要中文很流利才可以向外參加 活動;但是越南的新移民女性,她有良好的越南語,卻不會講國語,出去外面,
就沒有人可以溝通。」(A4:2006/07/11)
同樣地,A5 也提到菲律賓籍的新移民女性,其英文程度亦會影響她們在公 民相關知識上的表現。
雖然她們(菲律賓籍女性)的國語是菲律賓語,可是她們的英文程度比較好,
吸收外面的知識就比較容易!她懂英文,隨便上網就可以找很多的資訊;但是很 多柬埔寨的(新移民女性)妳自己的文都沒懂,然後妳英文又不懂,來(台灣)
又要學中文,...,所以她不會想到這一些(公民資質相關知識),...。(A5:
2006/07/13)
從 A5 的訪談結果還發現,菲律賓籍的新移民女性會上網尋找資訊,亦是影 響其在公民知識方面表現較佳的因素之一。在公民知識與公民權利方面皆是菲律 賓籍的新移民女性表現較高,主要原因除了語言程度外,還包括其原本學歷較 高。菲律賓籍的新移民女性教育程度皆在高中與大學以上,根據 A5 所言,「很 多柬埔寨的(新移民女性)都沒唸書,說不定一個字都不認識!越南的(新移民 女性),有的還會唸書,但如果是住在鄉下的這些越南籍的(新移民女性),可能 也都沒唸書!妳甚至會碰到她在原生母國就是文盲的。所以菲律賓籍的(新移民 女性)比較高的原因,可能是她學歷比較高,她比較看得懂!」(A5:2006/07/13)
學歷較高,較知道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如同 A4 所說:「她們比較知道自己可 以做些什麼!」(A4:2006/07/11)可見,語言學習程度以及原教育程度對新移 民女性在公民知識、公民權利以及公民態度上的表現是有影響的。
(二) 文化上的差異
就公民知識、權利而言,菲律賓籍普遍較高,就文化上來說,主要是因其國 家的社會文化較為開放。根據 A4 所提到「菲律賓她們國家的文化其實是比較民 主的,她們比較多政治活動在參與;那因為越南是共產國家,她們比較多東西是 不會像菲律賓那麼的開放。」(A4:2006/07/11)再加上「因為她們文化比較開 放,所以比較會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可見,菲律賓籍女性優於其他國家的原因 除了上述所提及,其語言程度、原教育程度較高外,文化較開放也是其中的因素。
另外,在公民態度部分,越南籍的女性除了因為是共產國家的關係外,再加上她 們「是比較保守的,她們大部分還是把家庭當作是重心,所以雖然人數很多,但 主動去參與外界活動的大概不會那麼高。」(A4:2006/07/11)
此外,泰國的部分根據統計結果發現,其在公民知識和權利的平均數皆高於 印尼及柬埔寨籍的新移民女性,而從 A5 的訪談結果卻發現其國家是屬於佛教文 化,因此百姓較不熱衷政治活動。
泰國籍的新移民女性,嫁過來台灣已經比較少了。我以前住過泰南,一般我 碰到的大多是到工廠當女工的,一般來說她們對政治不是很熱衷、也不是很關 心。因為她們國家是信仰佛教,所以給她們很安全的感覺,也就是說他們不會像 我們一樣會去煩惱說,哪一個人執政,小孩會不會不好找事做等等。她們生活比 較純樸,所以感覺不出政治對她在生活上會造成的影響。在她們的國家,如果總 理表現不怎麼樣的話,國王可能就叫他下台啦!當然也有一些抗議活動等等,但 是不會像南韓、台灣這麼激烈!而且他們國家不僅認為這(政治)不是女人家的 事,我感覺他們國家的男性也不熱衷這個。可能我之前去住的是鄉下,不過這一
批來台灣的(新移民女性)也大多來自鄉下啦。(A5:2006/07/13)
本研究與 A5 訪談結果有明顯的出入,原因可能在於 A4 提到,目前泰國的跨 國婚姻為少數,再加上「來台時間比較久她的態度表現一定比較高」(A4:
2006/07/11)。所以泰國籍女性的部分,公民態度的表現較高,原因在於泰國籍新 移民女性很少、來台時間又較長,使其在此方面的表現較高。
(三) 來台時間與動機
不論就公民知識、公民權利或公民態度而言,柬埔寨籍與越南籍女性普遍表 現較低,除了這兩個國家的語言程度較低、文化較保守外,來台時間以及來台動 機也是造成表現較低的因素。A5 就提到可能需要多一點時間,這些新移民女性 才會去關心公民知識、權利和態度部分。「很多柬埔寨的(新移民女性)...,
來(台灣)又要學中文,再加上妳來(台灣)一定會關心老公賺錢夠不夠用、會 給她多少錢、公婆對她好不好等等,所以她不會想到這一些(公民資質相關知 識),這一些(公民資質相關知識)可能要來台灣十幾二十年以後,小孩也大了,
有一點時間了才會去關心這部分。」(A5:2006/07/13)所以,不論剛來台灣的 新移民女性為哪個國籍的人,大部分皆以家庭為重心,等小孩長大,不太需要照 顧了,可能才有時間關心公民知識與自身權利,甚至參與志工活動!另外,A5 也提到了「不管是我從印尼來的也好、或是其他泰國、越南等等,其實她參與這 個(志工工作),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賺錢!」(A5:2006/07/13)所以在公民 態度方面的參與部分,會跟其本身來台動機以及原生母國無志工概念的文化背景 有關。
「她們參與志工方面的態度,目的是第一她參加後,是不是可以增加她的就 業機會;其次是,她參與後,可以賺多少錢!其實坦白說,她們沒有很多出來社 會做義工的那種概念,因為她在她們的國家就是很貧窮或是經濟是一般中等的家 庭,她會花比較多時間在想如何賺比較多的錢,這也是跟她來台灣的動機一樣!
所以她不會去當志工,如果一毛錢都沒有的話。」(A5:2006/07/13)
貳、 來台時間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異同之 比較
一、研究結果
本研究所取的新移民女性樣本,來台時間未滿一年者有 16 位,一~三年者 有 111 位,四~六年者有 83 位,七~十年者有 25 位,十一年以上者有 9 位。五 組的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的比較如下表 4-2-2。
由表 4-2-2 得知,來台時間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上,以十一年以上 的 2.489 得分最高,未滿一年的 1.962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
(3.707)達顯著水準。唯 Levene 的變異數同質檢定<.05 達顯著水準,表示這五 組樣本的離散情形有明顯差別,不符合變異數同質性的考驗。因此在變異數同質 性不一致的情形下,以 Tamhane´s T2 修正方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如表 4-2-2 得知,其差異結果是由於來台七~十年的新移民女性,其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高 於來台一~三年的新移民女性所造成;以及,來台十一年以上的新移民女性,其 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高於來台一~三年的新移民女性所造成;其他來台時間不同 的新移民女性對其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無顯著差異的影響。
來台時間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權利上,以七~十年的 3.592 得分最高,
未滿一年的 3.088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1.619)未達顯著水 準,新移民女性來台時間不同對公民權利的影響無顯著差異。
來台時間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態度上,以十一年以上的 2.432 得分最 高,未滿一年的 2.229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947)未達顯 著水準,新移民女性來台時間不同對其公民態度無顯著差異。
表 4-2-2 新移民女性來台時間不同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的平均數、標準差以 及 F 檢定
來台時間 N M SD F 值
事後 比較 結果 未滿一年 16 1.962 .5807 3.707* 4>2 一~三年 111 2.052 .5623 5>2 四~六年 83 2.137 .6088
七~十年 25 2.440 .4397 十一年以上 9 2.489 .2848 公民知識
Total 244 2.131 .5745
未滿一年 16 3.088 .7191 1.619 一~三年 111 3.434 .6330
四~六年 83 3.482 .6793 七~十年 25 3.592 .5369 十一年以上 9 3.400 .7141 公民權利
Total 244 3.443 .6523
未滿一年 16 2.229 .2736 .947 一~三年 111 2.329 .3387
四~六年 83 2.388 .4463 七~十年 25 2.284 .3755 十一年以上 9 2.432 .4390 公民態度
Total 244 2.342 .3825
* p<.05
編碼代號:1=未滿一年 2=一~三年 3=四~六年 4=七~十年 5=十一年以上
二、研究發現與比較
本研究發現,來台時間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上有顯著差異,但在公 民權利與公民態度上態度上沒有顯著差異。根據訪談結果與文獻資料顯示,原因 可能有三,分別敘述如下:
首先為新移民女性來台後,通常很快就生小孩,因此忙於照顧小孩與整理家 務,對其公民資質的型塑影響不大。根據 A5 所言:「我覺得來台時間長一點,
再加上她孩子大一點,不需要照顧小孩以後,她對環境更熟悉以後,才有辦法!
如果她連續生兩個,她還要照顧小孩、學中文,看有沒有辦法以後教小孩功課的 話,可能就不會注意到這部分(公民資質相關知識)...」(A5:2006/07/13)
其次,新移民女性身份證是否取得,可能對其公民資質的型塑有影響。A4 提及「如果來台灣七~十年,甚至十一年以上的外籍配偶們都領到身份證,她們 是享有一些公民應有的權利,就可能會去投票或是去工作,她們看到外界的層 面,會比較大。但很多來台灣七~十年的外籍配偶,她的孩子剛好七、八歲,要 就學了。她的許多時間都關在家裡照顧小孩,或有些先生根本沒有讓她辦身份 證,就說妳在家照顧小孩就好,那她的知識來源都來自於電視機,所以她來台時 間愈長並不一定在這個部分(公民資質相關知識)會比較進步。所以如果有不顯 著的部分或差異性沒有那麼高的話,可能原因在於她跟外界接觸是不是那麼頻繁 有關。」(A4:2006/07/11)因此,家人對其公民權利以及公民態度方面的表現 多不予以鼓勵,甚至不幫其辦理身份證,不讓她跟外界接觸,也可以說明新移民 女性在公民權利與公民態度方面的表現未因來台時間的差異有顯著影響的原因。
第三,新移民女性本身對成為我國公民所應具備的知識、權利與態度不感興 趣,然這得回歸到其移民到台灣的動機與目的。根據 A5 深度訪談的結果發現,
新移民女性大多因為原生家庭經濟較弱勢,因此來台灣後會想花時間賺錢。A5 提到「我的意思是說,她們一開始來台灣,一定不會去關心到這一些(公民知識、
權利、態度方面),那有的(新移民女性)待很久,也不關心這一些,為什麼?
她忙著她的生計壓!你不覺得這一些(新移民女性),她們原本的經濟就比較弱 勢,她雖然還沒有身份證,語言也講的不是很溜,中文也不是很懂,可是她還是 想盡辦法要工作,...」(A5:2006/07/13)此訪談結果與國際人口遷徙中的推 拉理論相似。推拉理論所謂的推力在於遷徙者的原居地存在某些不利的因素,通 常是「經濟因素」,而迫使人們遷移。夏曉鵑(1997)、鄭雅雯(2000)、葉孟 宗(2003)、劉秀燕(2003)的研究與本研究發現相似。
此外,葉孟宗(2003)也發現,由於新移民女性的家庭背景多來自經濟貧窮 的國家,在她們心中一致的想法是能出去工作,賺多一點錢來幫助目前的家庭及
改善老家的生活;故其對於政治議題根本不會在意,在缺乏政治知識的背景下,
新移民女性來台時間的長短對其政治社會化影響則並不明顯。
參、 家人社經地位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異 同之比較
一、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
(一)研究結果
本研究所取的新移民女性先生教育程度樣本,其教育程度在小學者有 17 位,在初中者有 63 位,在高中(職)者有 83 位,在專科者有 26 位,在大學者 有 41 位,在研究所以上者有 5 位。六組的公民知識、態度與參與的比較如下表 4-2-3。
由表 4-2-3 得知,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上,
以專科的 2.315 得分最高,研究所以上的 1.760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 現,F 值(1.438)未達顯著水準,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對新移民女性的公 民知識無顯著差異影響。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權利上,以大學的 3.654 得 分最高,專科的 3.308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1.937)未達顯 著水準,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權利無顯著差異影響。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態度上,以大學的 2.474 得 分最高,小學的 2.268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1.381)未達顯 著水準,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態度無顯著差異影響。
表 4-2-3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的 平均數、標準差以及 F 檢定
先生教育程度 N M SD F 值 小學 17 1.988 .5544 1.438 初中 63 2.127 .5510
高中(職) 83 2.120 .5699 專科 26 2.315 .5829 大學 41 2.239 .5903 研究所以上 5 1.760 .6841 公民知識
Total 235 2.147 .5737
小學 17 3.329 .7448 1.937 初中 63 3.561 .5528
高中(職) 83 3.359 .6668 專科 26 3.308 .7183 大學 41 3.654 .6261 研究所以上 5 3.520 .3633 公民權利
Total 235 3.460 .6450
小學 17 2.268 .3144 1.381 初中 63 2.339 .4319
高中(職) 83 2.315 .3809 專科 26 2.269 .3445 大學 41 2.474 .3752 研究所以上 5 2.400 .3296 公民態度
Total 235 2.342 .3873
(二)研究發現與比較
本研究發現,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對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權利與 態度上沒有顯著差異。由於先前並無其他研究將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背景納入 探討,因此無法與先前研究討論。然而,可根據深度訪談結果探討未造成顯著差 異之原因。首先,根據 A4 的訪談結果發現,許多新移民女性先生並不認為其對 新移民女性有教育責任。
「我覺得(新移民女性)在至少公民相關方面的知識,不太會是由先生教育
所取得。先生教育,我覺得比較多的方面會是夫妻溝通、交通指南,...,通常 公民權利不太會由夫妻來教導,...,而且在公民權的部分,比較多的是她們的 家庭關係好,家裡會重視她們身份證的辦理,這時候會去跟她們談到有關公民方 面的權利或知識。但如果家裡還沒幫她辦理身份證,或還沒辦法辦身份證的話,
其實他們也不太會告訴她很多有關於公民方面的知識和權益。」(A4:2006/07/11)
其次,在研究結果中發現一有趣現象,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教育程度在專科 者,其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高於新移民女性先生教育程度在研究所以上者。如 同 A4 所言:「我覺得如果先生可以念到研究所的話,通常婚姻的關係不會是因 為仲介的關係。...我覺得很多外籍配偶的來源是因為(先生)南下經商或者是 工作認識的關係,在這樣的情形下,夫妻的教育背景都會還不錯。所以很多事情,
例如:太太的教育責任並不是落在先生身上,所以先生不太會主動去教太太一些 什麼,太太的程度就是她原本的程度。」(A4:2006/07/11)可見,跨國婚姻型 態的類型亦會影響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上表現的程度。
第三,新移民女性的語言程度尚未到達可以談論公民知識、公民權利以及公 民態度方面的問題。根據 A5 所言:「你不覺得聊這個(公民知識、權利、態度 方面)的話,用詞比較不是生活化,用詞要比較深一點的。」(A5:2006/07/13)
另外,A5 舉了一個新移民女性先生在竹科上班的工程師,其婚姻型態非仲介類,
雖然先生是研究所,但因為太太來自國外,「中文一個字都不會,她來這裡還要 試著去學中文,所以連中文都不會要怎麼談(公民資質相關知識)?這樣的話,
就算她先生教育程度再高,他也不會幫助新移民女性在這幾方面的表現!」
因此,綜上所討論,新移民女性先生不認為其對太太有教育責任、跨國婚姻 的類型以及語言程度尚未達到可討論的程度,可能是造成新移民女性先生教育程 度為對其公民資質型塑未造成顯著影響的原因。
二、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
(一)研究結果
本研究所取新移民女性先生職業的樣本,其職業為農林漁牧業者有 4 位,為 工商服務業者有 128 位,為公教人員者有 12 位,為自由業者有 56 位,為其他者 有 36 位。五組的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的比較如下表 4-2-4。
由表 4-2-4 得知,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上,以其 他的 2.200 得分最高,農林漁牧業的 1.850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579)未達顯著水準,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無顯 著差異影響。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權利上,以公教人員的 3.617 得 分最高,其他的 3.372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342)未達顯 著水準,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權利無顯著差異影響。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態度上,以自由業的 2.369 得分 最高,工商服務業的 2.310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292)未 達顯著水準,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態度無顯著差異影響。
表 4-2-4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的平均 數、標準差以及 F 檢定
先生職業 N M SD F 值
農林漁牧業 4 1.850 .7188 .579 工商服務業 128 2.089 .5639
公教人員 12 2.183 .7107 自由業 56 2.154 .5270 其他 36 2.200 .5991 公民知識
Total 236 2.122 .5711
農林漁牧業 4 3.500 .5033 .342 工商服務業 128 3.436 .5979
公教人員 12 3.617 .9815 自由業 56 3.411 .6443 其他 36 3.372 .7363 公民權利
Total 236 3.431 .6495
農林漁牧業 4 2.333 .3955 .292 工商服務業 128 2.310 .3545
公教人員 12 2.343 .2938 自由業 56 2.369 .4238 其他 36 2.361 .4294 公民態度
Total 236 2.334 .3798
(二) 研究發現與比較
本研究發現,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對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 上沒有顯著差異。此研究發現與葉孟宗(2003)的研究,跨國婚姻家庭中,其社 經地位對新移民女性的政治社會化沒有明顯影響跡象,結果相似。葉孟宗研究 中,認為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為中下階層者,常為了經濟因素,只求溫飽,因 此對政治相關議題不感興趣有關。既然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興趣不高,就不常與新 移民女性談論到相關問題,自然而然新移民女性的政治社會化方面則不明顯。然 而,此與本訪談結果有所出入。根據 A4 的觀察:「愈是中下階層的人,愈要選 陳水扁啊!他們其實是更政治狂熱的,因為他們覺得這是我可以改變社會的唯一 方式。...如果是中下階層的家庭,他不覺得他需要為妻子提供教育。他連(照
顧)小孩都不覺得責任是他的了,更何況太太的教育!...而且,我覺得有很多 不見得是中下階層,很多的家庭觀念會認為說你要讓你太太盡量都關在家裡相夫 教子,才能夠減少她變壞的機會,所以盡量 cut 掉她跟外界社會資源接觸的部分。」
(A4:2006/07/11)然而,若新移民女性的家人以這種封閉的心態去對待新移民 女性,則「外籍配偶們就沒有辦法有一個進步成長的空間。因此不管她來多久,
她的知識或資訊等等都不會被提升,因為來多久只是時間在累積,但是她的生活 環境、學習環境沒有改變的話,她就不會進步。」(A4:2006/07/11)因此,可 知新移民女性先生的職業對新移民女性在公民資質型塑方面,未造成顯著差異影 響的原因在於,先生並不認為對太太有教育責任,甚至家人觀念是比較傳統、封 閉的心態。如此一來,不論新移民女性先生是哪一種職業,對新移民女性在公民 資質型塑方面則無顯著影響。
肆、 家人政治背景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異 同之比較
一、研究結果
本研究所取新移民女性先生政治背景的樣本,其為民進黨者有 12 位,為國 民黨者有 22 位,為親民黨者有 1 位,為台聯者有 1 位,為其他者有 3 位,不知 道者有 193 位,遺漏值有 15,次數分配表詳見下表 4-2-5。為了統計上研究方便,
其中民進黨與台聯合併為泛綠組,國民黨與親民黨合併為泛藍組,其他或不知道 者與遺漏值合併為一組,次數分配表詳見下表 4-2-6。三組的公民知識、權利與 態度的比較如下表 4-2-7。
由表 4-2-7 得知,新移民女性先生不同的政黨傾向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 上,以泛藍 2.417 的得分最高,其他或不知道的 2.086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 結果發現,F 值(4.037)達顯著水準,再以 Scheffe 多重比較分析如表 4-2-8 得
知,其差異結果是由於新移民女性先生政黨傾向為泛藍的新移民女性,其公民知 識高於新移民女性先生政黨傾向不知道或其他間的差異所造成的,其他不同政黨 傾向的新移民女性先生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則無顯著差異影響。
新移民女性先生不同的政黨傾向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權利上,以泛藍的的 3.809 得分最高,其他或不知道的 3.390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5.511)達顯著水準,再以 Scheffe 多重比較分析如表 4-2-9 得知,其差異結 果是由於新移民女性先生政黨傾向為泛藍的新移民女性,其公民權利的表現高於 新移民女性先生政黨傾向不知道或其他間的差異所造成的,其他不同政黨傾向的 新移民女性先生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權利則無顯著差異影響。
新移民女性先生不同的政黨傾向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態度上,以泛藍 2.546 的得分最高,其他或不知道的 2.308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
(6.111)達顯著水準,再以 Scheffe 多重比較分析如表 4-2-10 得知,其差異結果 是由於新移民女性先生政黨傾向為泛藍的新移民女性,其公民態度的表現高於新 移民女性先生政黨傾向不知道或其他間的差異所造成的,其他不同政黨傾向的新 移民女性先生對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態度則無顯著差異影響。
表 4-2-5 新移民女性先生政治背景
民進黨 國民黨 親民黨 台聯 其他 不知道 遺漏值 加總 次數 12 22 1 1 3 193 15 247 百 分 比
(%) 4.9 8.9 .4 .4 1.2 78.1 6.1 100
表 4-2-6 新移民女性先生政黨傾向次數分配表
泛綠 泛藍 其他或不知道 加總
次數 13 23 211 247
百分比(%) 5.3 9.3 85.4 100
表 4-2-7 新移民女性先生政黨傾向在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的平 均數、標準差以及 F 檢定
家人政治背景 N M SD F 值
事後 比較 結果 泛綠 13 2.277 .5680 4.037* 2>0 泛藍 23 2.417 .5449
其他或不知道 211 2.086 .5524 公民知識
Total 247 2.127 .5724
泛綠 13 3.692 .5515 5.511** 2>0 泛藍 23 3.808 .5704
其他或不知道 211 3.390 .6492 公民權利
Total 247 3.445 .6496
泛綠 13 2.539 .3420 6.111** 2>0 泛藍 23 2.546 .3496
其他或不知道 211 2.308 .3771 公民態度
Total 247 2.342 .3807
*p<.05 **p<.01
編碼代號:1=泛綠 2=泛藍 0=其他或不知道
表 4-2-8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不同政黨傾向在公民知識上的多重比較分析表
政黨傾向 泛綠 泛藍 其他或不知道
泛藍 *
其他或不知道
表 4-2-9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不同政黨傾向在公民權利上的多重比較分析表
政黨傾向 泛綠 泛藍 其他或不知道
泛藍 *
其他或不知道
表 4-2-10 新移民女性先生的不同政黨傾向在公民態度上的多重比較分析表
政黨傾向 泛綠 泛藍 其他或不知道
泛藍 *
其他或不知道
二、研究發現與比較
本研究發現,新移民女性先生不同的政黨傾向對其公民知識、公民權利和公 民態度方面的表現皆有顯著影響。此與 A5 的訪談結果一致。A5 提到「我覺得 一定會受她先生影響,如果她教育程度不高,又長期在家裡顧小孩,那先生的這 些傾向就有可能會影響她!」(A5:2006/07/13)根據葉孟宗(2003)的研究訪 談結果,其將跨國婚姻家庭中家人政治背景對新移民女性政治社會化產生的影響 分為三類。其中,第二種分類是家人有政黨傾向者,對於新移民女性的政治知識 未必有影響,但對其政治態度卻有影響,此與本研究發現不太一致。究其原因,
可能為本研究的公民知識多偏向民主政治方面的問題,與葉孟宗針對選舉投票的 訪談內容較不相同。
另外,學者易君博(1970)將政治社會化類型分為三類,其中在顯性與隱性 的政治社會化部分,跨國婚姻中,夫家的政黨傾向常常影響到新移民女性的政黨 傾向,若當事人雙方對此一影響是無意識的,即為隱性的政治社會化。而本研究 的結果發現,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政黨傾向在公民權利、公民態度和公民知識方面 的表現皆有顯著影響,兩者甚是相符。因此,新移民女性的政治社會化屬於隱性 的政治社會化。
有趣的是,在本研究中對新移民女性問及其先生的政治理念時,有七成八的 新移民女性回答不知道。新移民女性回答不知道有這麼高的比例,透過訪談結果 發現其原因可能在於,第一,新移民女性真的不知道其先生的政黨傾向;其次,
新移民女性對選舉意義可能不太清楚。A4 提到「不知道包含很多情形,還包括 像現在台灣很多的遊行、抗議示威活動,其實是在她們母國沒有的情況,可能菲 律賓例外。」(A4:2006/07/11)在其母國沒有這些政治參與的活動,當然對這 些活動的意義瞭解就不深,對選舉意義就更不清楚了。第三,怕透露出其政黨傾 向會造成衝突,尤其從 A4 訪談中提到一名大陸配偶不敢透露自己是湖南人的例 子看來,她深刻體認到「眼界廣的人、看得多的人,他會知道其實台灣的政治是
很分歧的,那他可能就會選擇不公開。」(A4:2006/07/11)
伍、 新移民女性與家人相處模式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
權利與態度之相關
本研究所取的新移民女性與家人相處模式係以題組方式來詢問,共有三題。
第一為新移民女性與家人相處模式;其次是家人幫其買東西時,是否問其意見以 及家裡的事由誰做決定。選擇 1、2、3 者分別與家人相處模式為權威式、民主式 與放任式三個類組。本題組總分為 0~3 分,得 1.75 的平均數,顯示新移民女性 家庭中,新移民女性與其家人相處模式寬嚴適中。以皮爾遜積差相關,求得新移 民女性與家人相處寬嚴適中的模式,與公民知識、公民權利與公民態度之相關係 數,相關係數如表 4-2-11。由表 4-2-11 得知,寬嚴適中的相處模式與公民權利、
公民態度有正相關存在,然兩者間相關皆未達顯著水準。寬嚴適中的相處模式與 公民知識呈現負相關,唯未達相關顯著水準。這也顯示與家人相處愈放任,對新 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的表現就愈低。
表 4-2-11 新移民女性與家人相處模式與公民知識、權利和態度間之相關係數 與家人相處模式的相關係數 P
公民權利 .087 .172
公民態度 .115 .070
公民知識 -.038 .551
在跨國婚姻中,夫家在新移民女性嫁至台灣後,時常過度且嚴格要求新移民 女性從事某些行為,或者限制很多,如同 A5 訪談中:「一般台灣的先生如果是 娶台灣女生,或娶外籍的(新移民女性),一般對外籍的(新移民女性)限制會 比較多!」(A5:2006/07/13)例如,A5 提到關於其印尼籍朋友週末不能出門見 朋友、參加活動的例子。也因此,A5 提到:「我不認為她們嫁過來,有辦法得到
百分之一百的民主跟自主。」(A5:2006/07/13)如此一來,在自然而然、不知 不覺中,新移民女性趨向於獨裁政治的擁護者,此屬於非計畫性的政治社會化(易 君博,1984)。然由研究結果發現,此種非計畫性的政治社會化現象,在公民知 識、公民權利與公民態度上皆未達顯著的相關。
陸、 小結
歸納本研究所蒐集的資料分析,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在不同原生母國以及 來台時間長短上有顯著差異,以菲律賓籍的新移民女性與來台七~十一年以上的 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較高。在公民知識、公民權利與公民態度上的表 現上,均有顯著差異者為其先生的政黨傾向,而以新移民女性先生的政黨傾向為 泛藍者,其公民知識、公民權利與公民態度的表現較高。
第 三 節 不 同 學 校 因 素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公 民 知 識、權 利 與 態 度 之 影 響
壹、 新移民女性原教育程度不同在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異同之 比較
一、研究結果
本研究所取的新移民女性樣本,其原本教育程度為小學以下者有 14 位,為 小學者有 52 位,為初中者有 95 位,為高中(職)者有 64 位,為專科者有 8 位,
為大學者有 11 位。六組的公民知識、態度與參與的比較如下表 4-3-1。
由表 4-3-1 得知,新移民女性原教育程度在其公民知識上,以大學的 2.491 得分最高,小學的 1.985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3.082)達顯 著水準。唯 Levene 的變異數同質檢定<.05 達顯著水準,表示這六組樣本的離散 情形有明顯差別,不符合變異數同質性的考驗。因此在變異數同質性不一致的情 形下,以 Tamhane´s T2 修正方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如表 4-3-1 得知,其差異結 果是由於有大學學歷的新移民女性,其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高於新移民女性學歷 為小學及初中所造成,其他不同教育程度的新移民女性對其在公民知識上的表現 無顯著差異的影響。
新移民女性原教育程度在其公民權利上,以大學的 3.655 得分最高,專科的 3.100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2.740)未達顯著水準,新移民 女性原教育程度對公民知識無顯著差異影響。
新移民女性原教育程度在其公民態度上,以專科的 2.611 得分最高,小學以 下的 2.191 分數最低,經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F 值(2.051)未達顯著水準,新 移民女性原教育程度對公民態度無顯著差異影響。
表 4-3-1 新移民女性原教育程度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的平均數、標準差以及 F 檢定
原教育程度 N M SD F 值
事後 比較 結果 小學以下 14 2.000 .5657 3.082* 6>2
小學 52 1.985 .4992 6>3 初中 95 2.070 .5752
高中(職) 64 2.278 .6199 專科 8 2.325 .4773 大學 11 2.491 .2737 公民知識
Total 244 2.130 .5714
小學以下 14 3.171 .8033 2.740 小學 52 3.265 .5527
初中 95 3.480 .6421 高中(職) 64 3.591 .6932 專科 8 3.100 .7559 大學 11 3.655 .2841 公民權利
Total 244 3.441 .6524
小學以下 14 2.191 .3388 2.051 小學 52 2.291 .3175
初中 95 2.346 .3913 高中(職) 64 2.346 .4153 專科 8 2.611 .4484 大學 11 2.535 .1976 公民態度
Total 244 2.342 .3803
*p<.05
編碼代號:1=小學以下 2=小學 3=初中 4=高中(職) 5=專科 6=大學
表 4-3-2 新移民女性不同教育程度在公民知識上的多重比較分析表
原教育程度 小學以下 小學 初中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小學 *
初中 *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二、研究發現與比較
本研究發現,原教育程度不同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上有顯著差異;在公 民權利與公民態度上的表現則沒有顯著差異。賴建達(2002)研究發現新移民女 性普遍的教育程度不高,多為國小或國中,高中以上畢業者佔少數,此與本研究 的結果部分相符。根據訪談結果亦發現如此。如 A5 所言:「很多柬埔寨的(新 移民女性)都沒唸書,說不定一個字都不認識!越南的(新移民女性),有的還 會唸書,但如果是住在鄉下的這些越南籍的(新移民女性),可能也都沒唸書!
妳甚至會碰到她在原生母國就是文盲的。」、「不過像我們印尼的(新移民女性), 你如果看到華裔的印尼人,至少會唸到高中,就算很窮,小學應該也有畢業,但 如果是印尼原住民的話,可能會沒唸書喔!」(A5:2006/07/13)
此外,教育程度愈高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上表現較好,此與 A4 訪談結 果亦相符。A4 的訪談內容提到「學校的教育本來就比較有多方面的發展,雖然 學校沒有太多關於這方面的知識,但總有班長和幹部選舉,那就是妳在教育體系 愈久,妳得到的公民知識本來就比較多,所以這是她原本在母國受學校教育所養 成的。」(A4:2006/07/11)A4 認為教育程度高的新移民女性,原本在教育體系 就比較久,因此受原生母國學校教育的影響較大,與來台灣後的教育較無關係。
貳、 識字教育班不同班級氣氛下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權利 與態度異同之比較
一、研究結果
本研究將新移民女性在不同識字班教育班級氣氛下上課,分為「完全不會」
讓學生自由發問、討論以及教師「會」讓學生舉手發言、相互討論兩個類別,進 而比較該類別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權利、公民態度、公民知識之異同。結果如下 表 4-3-3。
由表 4-3-3 所示,教師會讓學生舉手發言並討論的班級氣氛,其新移民女性 的公民權利平均數 3.466 高於教師完全不會讓學生自由發問與討論的班級氣氛,
經 t 考驗檢定,t 值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水準。
教師會讓學生舉手發言並討論的班級氣氛,其新移民女性的公民態度平均數 2.350 高於教師完全不會讓學生自由發問與討論的班級氣氛,經 t 考驗檢定,t 值 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水準。
教師會讓學生舉手發言並討論的班級氣氛,其新移民女性的公民知識平均數 2.147 高於教師完全不會讓學生自由發問與討論的班級氣氛,經 t 考驗檢定,t 值 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水準。
表 4-3-3 識字教育班不同班級氣氛下新移民女性公民知識、權利與態度的平均 數、標準差以及 t 檢定
班級氣氛 N M SD t 值 完全不會 9 1.844 .5365 -1.558 公民知識
會 232 2.147 .5734
完全不會 9 2.889 .8951 -2.637*
公民權利
會 232 3.466 .6331
完全不會 9 2.247 .2980 -.805 公民態度
會 232 2.350 .3797
*p<.05
二、研究發現與比較
本研究發現,新移民女性在不同識字教育班班級氣氛下,在公民權利上的表 現有顯著差異;但在公民態度和公民知識部分沒有顯著差異。由於先前並無其他 研究將教師教學方式納入探討,因此無法與之前研究做討論。然而,民主的班級 氣氛對學生的政治態度有正面的影響,根據 Torney、Oppenheim 和 Farnen(1975)
的研究發現,開放的教室氣氛會讓學生獲得更多的知識,也讓其得知更多關於自 己的權益,因此讓學生自由發言與開放討論的教室氣氛對學生的公民權利方面是
有助益的。在本研究上,新移民女性在不同班級氣氛下,對公民權利的表現是有 顯著差異的;然而,在公民態度和知識方面的表現無顯著的差異,與 Torney、
Oppenheim 和 Farnen 的研究發現似乎有所出入。
根據 A5 的訪談結果可以發現,班級上課氣氛雖對新移民女性在公民權利上 有顯著差異影響,但亦與其中文程度有關。A5 提到:「這也是跟她們的中文程度 有關!因為中文程度好的話,才能去跟老師去互動;對於剛來的(新移民女性),
其實聽都沒聽懂,就透過討論來教學,學習成效是不是比較好,也不一定,所以 這可能是沒有顯著差異的原因之一!」(A5:2006/07/13)。另外,A4 也提到「上 課氣氛很好可以互動,乍看之下好像學習力比較好,但是因為外籍配偶她們有語 言上的弱勢,有時候狀況會變成,語言程度好的人可以一直舉手發言,她可以一 直表達她自己的意見;語言程度不好的人,她在聽不懂的狀況,她其實可能都是 0。」(A4:2006/07/11)因此,在公民知識和公民態度上未造成顯著差異,語 文程度也是主要因素。因此,班級氣氛愈開放還要加上老師教學方面,會注意學 生語言程度,否則「如果說老師就用一般的講述法上課,語言程度不好的(新移 民女性)搞不好抄抄筆記,就專心聽老師上課就好了,或者可以直接問同學,她 自己能吸收到的東西就多一點了。」(A4:2006/07/11)
參、 識字教育班教師不同民主素養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權 利與態度異同之比較
一、研究結果
本研究將新移民女性在不同識字教育班教師民主素養下上課,分為教師「完 全不會」接受其本身的錯誤以及教師「會」接受其本身的錯誤兩個類組,進而比 較該類組的新移民女性在公民知識、公民權利、公民態度之異同。結果如下表 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