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 敦 煌 文 學 中 的 以 文 化 俗 諧 隱
所 謂 的 以 文 化 俗 諧 隱,是 筆 者 從 敦 煌 文 獻 裡,觀 察 到 傳 統 社 會 中 是 存 有 以 啟 蒙 化 俗 為 目 的 的 撰 述 ,1它 們 和 諧 隱 又 往 往 有 極 為 密 切 的 關 係,而 這 一 類 的 諧 隱 書 寫 與 文 士 或 某 一 群 體 以 文 為 戲 的 創 作,不 僅 是 撰 述 的 目 的 有 異 , 其 敘 述 的 語 言 、 內 容 及 受 眾 也 有 所 不 同 , 故 遂 將 之 獨 立 於 以 文 為 戲 一 類 的 諧 隱 之 外 。 當 然 , 其 區 隔 也 非 絕 對 的 , 仍 存 有 不 少 介 乎 兩 者 間、互 為 交 叉 的 情 形。而 本 章 選 擇 以 各 文 類 做 為 論 述 的 主 軸,主 要 是 因 應 敦 煌 文 學 中 的 這 一 類 作 品 所 存 有 的 問 題 是 與 文 學 體 類 的 歸 屬 有 相 當 的 關 係,同 時,也 避 免 與 前 章 的 討 論 有 太 多 不 必 要 的 重 複 。
第 一 節 異 文 化 的 交 流 與 通 俗 諧 隱 書 寫
1 英 國 學 者 Peter Burke在 研 究 歐 洲 近 代 早 期( 指 的 是 西 元 1500 年 前 後 至 180 0 年 前 後 ) 的 大 眾 文 化 時 , 注 意 到 當 時 有 一 種 名 為 “ broadsid es" 或
“ chap-book s" 的 文 本,它 是 不 單 獨 屬 於 高 雅 文 化 或 傳 統 口 述 文 化 的,而 是 介 乎 二 者 之 間 , 言 : “ Between learned c ulture an d traditi onal oral cul ture came w hat mig ht be cal led` chap -book cul ture' , the c ultur e of the semi- literate ,who had gone to s chool but not for long … … Thi s cha p-boo k cul ture might be regard ed a s an e arly form o f what Dwig ht Mac donald ca lls ` mid cult' , s ituated b etween th e great a nd little tra ditions a nd drawin g on both .That br oadsides dissemina ted
tra ditional ball ads is well kno wn. What need s mor e em phasi s he re is the fact tha t broadsi des and c hap-books also dre w on the great tra dition." ( Peter B urke,
Popular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Europe
, Han ts, Wildw ood House ,1988,pp .63.)[「 在 高 雅 文 化 與 傳 統 口 述 文 化 之 間 又 出 現 了 一 個 可 以 稱 作『 小 歌 謠 集 的 文 化 』, 這 是 半 識 字 的 人 的 文 化 。 他 們 上 過 學 , 但 上 學 的 時 間 又 不 長 。 … … 這 種 小 歌 謠 集 的 文 化 可 以 看 作 是 德 懷 特 . 麥 克 唐 納 所 說 的『 中 間 崇 拜 』的 一 種 早 期 形 式。它 位 於 大 傳 統 和 小 傳 統 之 間 , 并 兼 收 并 蓄 兩 者 的 成 分。寬 幅 故 事 書 傳 播 了 傳 統 民 謠,這 是 廣 為 人 知 的 事 實 。 這 裡 需 要 更 加 強 調 的 是 另 一 個 事 實 , 即 寬 幅 故 事 書 和 小 歌 謠 集 也 吸 收 了 大 傳 統 。 」 見 ( 英 ) Peter Burke著 , 楊 豫 等 譯 《 歐 洲 近 代 早 期 的 大 眾 文 化 》( 上 海: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2005),頁 75-7 6。]雖 然 他 所 謂 的 " chap-boo k cult ure"是 針 對 歐 洲 近 代 早 期 大 眾 文 化 的 觀 察 所 得 , 與 本 研 究 的 對 象 、 時 代 是 迥 然 不 同 , 但 該 類 文 本 的 性 質 與 敦 煌 文 獻 中 的 許 多 文 本 是 頗 為 近 似 的 , 連 同 他 跳 脫 二 元 對 立 的 思 維 , 對 於 筆 者 「 啟 蒙 化 俗 之 作 」 的 提 出 , 是 有 相 當 的 啟 發 。
一 、 啟 蒙 化 俗 之 作 的 出 現
文 化 存 有 大 傳 統 / 小 傳 統、菁 英 文 化 / 大 眾 文 化 的 差 異,這 是 不 爭 的 事 實,但 二 者 間 也 不 是 涇 渭 分 明,它 們 是 相 互 影 響、互 有 交 流 的,
正 如 人 類 學 家 羅 伯 特 . 雷 德 菲 爾 ( Robert Redfield) 所 說 :
大 傳 統 是 在 學 校 或 教 堂 裡 培 植 起 來 的 ; 小 傳 統 則 是 自 生 自 長 的,并 在 文 盲 充 斥 的 鄉 村 共 同 體 的 生 活 中 保 持 自 己 的 存 續。… … 這 兩 種 傳 統 相 互 依 存 。 大 傳 統 和 小 傳 統 長 期 以 來 相 互 影 響 , 而 且 將 繼 續 相 互 影 響 … … 偉 大 的 史 詩 產 生 於 眾 人 所 講 的 故 事 中 的 傳 統 要 素 , 并 重 返 到 農 民 中 間 去 修 改 并 融 入 到 民 間 文 化 中 去 。2 中 國 文 化 的 大 傳 統 與 小 傳 統 、 菁 英 文 化 與 大 眾 文 化 之 間 的 互 動 亦 如 是,一 方 面 大 眾 文 化 的 內 涵 為 菁 英 文 化 所 吸 納,另 一 方 面 菁 英 文 化 又 不 斷 地 滲 透 入 大 眾 文 化 之 中,而 且,這 種 交 流 常 是 有 意 識 地 在 進 行 著 的。如 余 英 時 就 曾 討 論 過 漢 代 循 吏 對 於 大 傳 統 傳 播 所 起 的 作 用,他 指 出 , 循 吏 們 不 但 以 禮 樂 來 化 民 成 俗 , 把 大 傳 統 的 中 心 價 值 散 播 到 民 間,也 有 的 努 力 將 中 原 的 生 活 方 式 傳 播 到 邊 疆 地 區。他 如 儒 生、處 士,
乃 至 於 漢 末 避 難 邊 區 的 士 人,對 大 傳 統 的 傳 播 都 發 揮 了 一 定 的 作 用 。
3而 敦 煌 文 獻 中 那 些 不 見 於 一 般 傳 世 文 獻 的 典 籍 作 品 , 或 有 一 部 分 是 稍 嫌 俚 俗 、 難 登 大 雅 之 堂 , 但 它 們 往 往 是 為 了 啟 誘 童 蒙 、 化 導 世 俗 才
2 原 文 作:“ The gre at t raditi on i s cultivat ed in scho ols or tem ples ;the lit tle tr adit ion wo rks itself out and k eeps itsel f go ing in the lives of th e unlett ered in thei r villag e communit ies… … The two tra dition s are interdep endent. G reat trad ition and little t radition have long aff ected eac h other a nd continu e to do so… … Great epics hav e aris e n out of el emen ts of trad itional tale -tellin g by many peo ple, and epic s hav e returne d again t o the pea santry fo r modific ation and
inc orporatio n in loca l culture s ." 見 ( 美 ) Robe rt Redfie ld,
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
,C hicago:Th e Univers ity of Ch icagoPre ss,1956,p p70-71.按 語 : 中 文 譯 文 參( 英 )Peter Bur ke著 , 楊 豫 等 譯《 歐 洲 近 代 早 期 的 大 眾 文 化 》(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 2005), 頁 29。
3 參 余 英 時 〈 漢 代 循 吏 與 文 化 傳 播 〉, 收 入 《 士 與 中 國 文 化 》(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 2006), 頁 117-18 9。
撰 就 的 , 這 就 如 魯 迅 所 言 :「 俗 文 之 興 , 當 由 二 端 , 一 為 娛 心 , 一 為 勸 善 , 而 尤 以 勸 善 為 大 宗 。 」4換 句 話 說 , 這 些 以 啟 蒙 化 俗 為 主 要 目 的 之 撰 作 的 作 者 們 和 漢 代 的 循 吏 是 一 樣 的,同 是 扮 演 著 菁 英 文 化 與 大 眾 文 化 二 者 間 溝 通 者 的 角 色,使 菁 英 文 化 為 庶 民 大 眾 所 接 受,也 讓 大 眾 文 化 為 菁 英 文 士 所 了 解 。
我 們 之 所 以 能 確 知 那 些 端 賴 敦 煌 文 獻 才 得 以 保 存 下 來 的 典 籍 作 品 , 有 不 少 是 為 了 啟 蒙 化 俗 而 撰 作 的 ,5最 直 接 的 證 據 是 來 自 撰 述 者 的 序 跋 。 如 於 唐 太 宗 、 高 宗 二 朝 歷 任 要 職 的 杜 正 倫 , 其 撰 作 的《 百 行 章 》 就 有 序 言 道 :「 臣 以 情 愚 智 淺 , 采 略 不 周 , 雖 非 深 奧 之 詞 , 粗 以 誡 於 愚 濁 。 」6或 可 從 史 籍 考 知 其 撰 著 者 為 王 伯 璵 的 《 勵 忠 節 鈔 》, 亦 有 序 云 :「 今 時 遺 爾 子 孫 , 非 敢 聞 諸 達 者 , 勉 之 哉 ! 勉 之 哉 ! 」7而 忻 州 刺 史 某 氏 則 於 序 文 中 提 及 是 為 讓 幼 童 知 悉 基 本 的 儀 節 書 札 規 範 才 撰 作 了 《 文 儀 集 》;8時 任 河 西 節 度 使 掌 書 記 儒 林 郎 試 太 常 寺 協 律 郎 的 張 敖 , 也 自 言 是 為 了 「 使 童 蒙 易 曉 , 一 覽 無 遺 」9, 始 撰 集 《 新 集 吉 凶 書 儀 》、《 新 集 諸 家 九 族 尊 卑 書 儀 》 等 典 籍 。
又 如 那 些 不 知 撰 者 的 典 籍,卻 往 往 也 留 存 有 序 文,讓 我 們 得 以 清 楚 地 知 道 其 撰 述 的 目 的 , 像 〈 新 合 六 字 千 文 〉 一 開 始 就 說 :「 鍾 銖 撰
4 魯 迅 《 中 國 小 說 史 論 文 集 ─ ─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及 其 他 》( 台 北 : 里 仁 書 局 , 199 2), 頁 93。
5 陳 祚 龍 就 曾 言 :「 而 那 種 〈 嚴 父 教 〉, 說 起 來 , 可 就 與 中 古 敦 煌 流 行 的 《 太 公 家 教 》、《 武 王 家 教 》、《 辯 才 家 教 》、〈 孔 子 項 託 相 問 書 〉、〈 崔 氏 夫 人 訓 女 文 〉… …,以 及 這 種〈 古 賢 集 〉,不 但 都 得 謂 為 當 時 敦 煌 文 士 用 以 訓 俗 的 蒙 書 , 而 且 悉 應 視 為 當 時 敦 煌 俗 文 學 的 一 些 代 表 傑 作 。 」 見 陳 祚 龍 〈 敦 煌 學 雜 記 〉,
《 敦 煌 資 料 考 屑 》( 台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 1987), 頁 374-39 9。
6 鄭 阿 財 、 朱 鳳 玉《 敦 煌 蒙 書 研 究 》( 蘭 州 : 甘 肅 教 育 出 版 社 , 2 0 0 2 )頁 3 2 6 。
7 王 三 慶 《 敦 煌 類 書 》( 高 雄 : 麗 文 文 化 公 司 , 1993), 頁 163。
8 該 書 有 序 云 :「 我 大 唐 馭 曆 , 已 從 刪 減 , 吉 凶 莫 不 具 之 , 幼 童 猶 未 能 悉,是 以 。」參 趙 和 平《 敦 煌 寫 本 書 儀 研 究 》( 台 北: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199 3), 頁 391。
9 語 出 《 新 集 吉 凶 書 儀 . 序 》, 而 《 新 集 諸 家 九 族 尊 卑 書 儀 . 序 》 則 言 「 使 童 蒙 易 會 , 一 攬 無 遺 」。 同 前 註 , 頁 518-519、 602-603。
集 千 字 文 , 唯 擬 教 訓 童 兒 」10; 而 有 四 十 餘 個 寫 本 的《 太 公 家 教 》, 不 但 書 前 有 序 言 :「 輒 以 討 論 墳 典 , 簡 擇 詩 書 , 依 經 傍 史 , 約 禮 時 宜 , 為 書 一 卷 , 助 誘 兒 童 , 流 傳 萬 代 , 幸 願 思 之 。 」表 明 了 撰 作 的 過 程 與 意 圖 , 而 書 末 又 有 跋 語 :「 集 之 數 韻 , 未 辨 疵 瑕 , 本 不 呈 於 君 子 , 意 欲 教 於 童 兒 。 」11這 或 為 謙 詞 , 但 也 是 對 撰 文 目 的 再 次 的 說 明 ;〈 崔 氏 夫 人 訓 女 文 〉則 於 文 末 有「 若 能 一 一 依 吾 語 , 何 得 翁 婆 不 愛 憐 ? 故 留 此 法 相 教 爾 , 千 秋 萬 古 共 流 傳 」12等 數 言 。 他 如 《 新 集 兩 親 家 接 客 隨 月 時 景 儀 》的 編 纂 , 作 者 說 是 為 免 於 人 事 的 往 來「 臨 時 倉 卒 , 目 不 知 所 措 」13;《 雜 抄 》 則 是 起 因 於 「 天 地 之 玄 , 宗 祖 之 源 ,14人 事 之 矣 , 並 皆 幽 玄 , 莫 能 照 察 」, 作 者 始 「 因 暇 日 , 披 覽 經 書 , 略 述 數 言 , 已 傳 後 代 云 耳 」; 而〈 古 賢 集 〉是「 集 會 古 賢 作 聚 韻 , 故 令 今 世 使 人 知 」
15。
如 是 看 來,在 當 時 確 實 有 一 群 人 撰 書 為 文 的 目 的 是 在 啟 誘 童 蒙 、 化 導 世 俗 的 。 他 們 或 有 位 居 朝 廷 要 職 者 , 或 是 擔 任 地 方 官 長 、 幕 府 僚 佐 者 , 更 多 的 是 家 世 、 仕 履 均 無 所 悉 的 有 名 、 佚 名 文 士 。 雖 然 其 名 位 有 高 低 之 分 , 看 重 的 主 題 內 容 、 選 擇 的 傳 達 形 式 也 不 盡 相 同 , 但 是 他 們 均 將 目 光 移 向 了 庶 民 大 眾,欲 藉 由 不 那 麼 典 雅 莊 重、甚 至 已 入 於 淺 近 俚 俗 的 典 籍 作 品 , 拉 近 與 世 俗 、 童 蒙 的 距 離 , 也 將 菁 英 文 化 傳 播 至 庶 民 大 眾 之 中。當 然,這 也 意 味 著 大 眾 文 化 也 逐 漸 為 菁 英 文 士 們 所 看 重 與 關 注 。 像《 碎 金 》的 編 者 就 不 諱 言 對 於 俚 俗 的 偏 愛 與 看 重 , 其 於 序 文 說 道 :
10 此 作 存 有 S.5 961、 S.54 67 二 本 , 唯 僅 S.596 1 一 本 見 此 句 。
11 據 周 鳳 五 統 計 , 共 有 四 十 一 個 寫 本 , 此 數 據 與 《 太 公 家 教 》 之 引 文 分 別 參 照 周 鳳 五《 敦 煌 寫 本 太 公 家 教 研 究 》( 台 北 : 明 文 書 局 , 1 9 8 6 )頁 1、 1 0、 2 7 。
12 徐 俊 《 敦 煌 詩 集 殘 卷 輯 考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2000), 頁 291。
13 趙 和 平 輯 校 《 敦 煌 表 狀 箋 啟 書 儀 輯 校 》( 南 京 : 江 蘇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9),
頁 369。
14 此 處 錄 文 以 P.2721 為 據,而 上 二 句 P.2721 本 作「 天 地 宗 祖 之 源 」,S . 5 7 55 、 P.3649 則 作 「 天 地 之 宗 祖 之 源 」, 均 不 甚 通 順 , 今 據 P.3393 改 。
15 徐 俊 《 敦 煌 詩 集 殘 卷 輯 考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2000), 頁 148。
至 於 士 大 夫 及 轉 學 之 客 , 貪 記 書 傳 典 籍 之 言 計 , 心 豈 暇 繁 雜 之 字 ? 每 欲 自 書 , 或 被 人 問 , 皆 稱 不 識 , 何 有 恥 之 下 輩 而 慚 顏 於 寡 知 ? 則 有 無 學 之 子 , 劣 智 之 徒 , 或 云 俗 字 不 曉 , 斯 言 謬 甚 。 今 天 下 庶 士 同 流,庸 賢 共 處,語 論 相 接,十 之 七 八,皆 以 協 俗 , 既 以 俗 字 而 不 識 , 則 言 話 之 訛 [言 他 ]矣 。 在 上 者 , 固 不 肯 錄 而 示 之 ; 小 學 者 , 又 貪 輕 易 而 傲 之 。 致 使 曖 昧 賢 愚 , 蒙 ( 庶 ) 細 無 辨。余 今 討 窮《 字 統 》,援 引 眾 書,《 翰 苑 》、《 玉 篇 》,數 家《 切 韻 》, 纂 成 較 量 , 輯 成 一 卷 。 雖 未 盡 天 下 之 物 名 , 亦 粗 濟 含 毫 之 滯 思 。 號 曰 字 寶 , 有 若 碎 金 。16
指 出 平 日 不 管 是 士 人 或 庶 民,彼 此 在 交 談 溝 通 的 過 程 中,十 之 七 八 都 是 相 當 口 語 俚 俗 的 , 卻 都 視 筆 錄 這 些 話 語 為 畏 途 , 認 為 是 於 大 雅 有 傷 , 或 以 簡 易 而 輕 忽 , 對 此 ,《 碎 金 》 的 作 者 直 斥 其 荒 謬 可 笑 。 而 生 平 家 世 我 們 已 不 甚 了 解 的 王 梵 志 , 更 標 榜 自 己 的 詩 是「 不 守 經 典 , 皆 陳 俗 語 」, 並 將 寫 詩 的 目 的 、 訴 求 的 讀 者 群 做 了 詳 盡 的 說 明 , 有 云 :
王 梵 志 之 遺 文 , 習 丁 郭 之 要 義 。 不 守 經 典 , 皆 陳 俗 語 。 非 但 智 士 迴 意 , 實 亦 愚 夫 改 容 。 遠 近 傳 聞 , 勸 懲 令 善 。 貪 婪 之 史 , 稍 息 侵 漁 ; 尸 祿 之 官 , 自 當 廉 謹 。 各 雖 愚 昧 , 情 極 愴 然 。 一 遍 略 尋 , 三 思 無 忘 。 縱 使 大 德 講 說 , 不 及 讀 此 善 文 。 逆 子 定 省 翻 成 孝 , 嬾 婦 晨 夕 事 姑 嫜 。 查 郎 [身 弱 ]子 生 慙 愧 , 諸 州 游 客 憶 家 鄉 。 … … 但 令 讀 此 篇 章 熟 , 頑 愚 暗 惷 悉 賢 良 。17
或 有 自 吹 自 擂 之 嫌 , 但 不 以 詩 句 俚 俗 為 恥 , 反 還 認 為 這 樣 才 能 使 士 、 庶 皆 能 讀 懂 、 讀 通 , 以 達 到 「 遠 近 傳 聞 , 勸 懲 令 善 」 的 創 作 目 的 。 我 們 可 以 說 , 這 些 典 籍 作 品 的 作 者 在 撰 作 時 的 接 受 模 型18已 不 再 只 限 於
16 朱 鳳 玉 《 敦 煌 寫 本 碎 金 研 究 》(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 1997), 頁 195-196。
17 項 楚 《 王 梵 志 詩 校 注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1), 頁 1。
18 俄 國 學 者 梅 拉 赫( Meila kh )認 為 : 作 家 的 頭 腦 中 都 有 自 己 的「 接 受 模 型 」,
從 開 始 構 思 到 作 品 寫 成 的 整 個 創 作 過 程 , 都 要 始 終 不 斷 地 同 想 像 中 的 讀 者 打 交 道 。 作 家 往 往 想 到 自 己 作 品 的 思 想 傾 向 和 審 美 內 容 是 適 應 和 影 響 那 些 讀 者 的 、 如 何 獲 得 讀 者 的 最 好 反 應 , 從 分 析 讀 者 的 審 美 心 理 結 構 來 尋 找 、 安 排 自
與 自 己 身 分 接 近 的 群 體,也 擴 及 至 一 般 的 庶 民 大 眾,將 廣 大 平 民 百 姓 的 需 求 也 一 併 考 慮 進 來。前 此 典 籍 作 品 的 撰 者 也 未 嘗 沒 有 對 庶 民 大 眾 予 以 關 注 的 , 唯 多 是 於 主 題 內 容 去 迎 合 、 貼 近 群 眾 , 甚 少 注 意 到 其 用 以 表 現 主 題 內 容 的 形 式 風 格 , 群 眾 能 否 接 受 、 理 解 。 他 們 所 設 定 的 讀 者 群 , 要 不 是 與 自 身 品 味 、 習 氣 最 為 接 近 的 文 士 群 體 , 就 是 有 能 力 去 改 變 現 狀 包 括 群 眾 現 狀 與 自 身 現 狀 的 君 主 將 相 、 達 官 貴 人 , 這 樣 一 來,典 籍 作 品 的 斗 方 名 士 氣 味 自 然 就 重,與 庶 民 大 眾 自 有 一 定 的 距 離。
在 敦 煌 文 獻 中,常 可 見 到 的 致 力 於 撰 作 啟 蒙 化 俗 的 典 籍 作 品 者 , 除 了 前 文 提 及 的 那 些 曾 任 大 小 官 職 的 文 士 和 家 世 背 景 一 無 所 悉 的 有 名 、 佚 名 文 士 外 , 還 有 二 群 體 也 值 得 我 們 注 意 : 一 是 僧 道 之 流 及 其 信 眾 , 如 王 梵 志 , 其 身 世 至 今 雖 仍 撲 朔 迷 離 , 但 從 現 有 的 材 料 與 現 存 的 詩 篇 來 看,他 當 是 一 位 對 佛 教 教 義 有 深 刻 體 悟 者,而 其 所 創 作 的 詩 篇 即 以 勸 化 世 俗 大 眾 為 主 要 的 訴 求。再 者,常 附 載 於 某 一 部 佛 經 前 敘 述 信 仰 神 靈 而 獲 效 驗 的 靈 驗 記,雖 沒 有 任 何 一 故 事 的 作 者 是 我 們 能 確 知 的 , 但 就 其 內 容 所 述 , 其 作 者 大 概 也 與 宗 教 群 體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而 宣 傳 教 義 、 以 助 流 通 自 是 撰 作 這 類 作 品 的 主 要 目 的 。
另 一 是 曾 參 加 科 舉 考 試 而 未 及 第 或 已 及 第 而 尚 未 有 官 職 的 文 士 , 如 P.3723 的 《 記 室 備 要 》, 即 為 一 部 署 名 「 鄉 貢 進 士 郁 知 言 撰 」 的 書 儀 著 作 , 並 有 郁 氏 的 自 序 , 云 :「 知 言 謬 學 雕 虫 , 曾 親 射 鵠 , 知 難 而 退 , 適 意 所 從 。 時 以 咸 通 七 年 偶 遊 於 魯 , 遇 護 軍 常 侍 太 原 王 公 , 好 習 儒 墨 , 常 以 文 字 飾 于 緘 章 , 染 翰 抽 毫 , 皆 成 四 六 ; 至 於 毬 酒 娛 樂 之 際,雖 有 掌 筆 之 吏,亦 未 嘗 委 焉。因 命 愚 懷,備 述 所 要,以 防 其 闕。」
19蓋 郁 知 言 應 進 士 科 考 試 未 第 後,20偶 遊 山 東,獲 護 軍 常 侍 太 原 王 公 的
己 作 品 最 佳 的 內 在 結 構 。 作 家 想 像 中 的 讀 者 , 就 是 他 的「 接 受 模 型 」。 參 龍 協 濤 《 文 學 閱 讀 學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 2004), 頁 32。
19 趙 和 平 輯 校 《 敦 煌 表 狀 箋 啟 書 儀 輯 校 》( 南 京 : 江 蘇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9),
頁 76。
20 《 文 心 雕 龍 . 議 對 》 有 言 :「 射 策 者 , 探 事 而 獻 說 也 。 言 中 理 準 , 譬 射 侯 中 的。」( 蕭 梁.劉 勰 撰,王 利 器 校 箋《 文 心 雕 龍 校 箋 》,台 北:明 文 書 局,1 9 8 2 , 頁 170。 ) 而 郁 序 有 「 親 射 鵠 」 之 句 , 大 概 就 是 指 參 與 進 士 科 考 試 。
賞 識,要 他 撰 寫 一 部 以 供 人 不 時 之 需 的 書 儀 作 品。又 如 一 些 抒 情 言 志 的 詩 賦 、 應 用 性 的 書 狀 , 亦 時 常 可 見 於 作 者 名 前 有「 鄉 貢 進 士 」、「 前 進 士 」 的 題 署 , 像 〈 溫 泉 賦 〉 的 「 進 士 劉 瑕 」、〈 貳 師 泉 賦 〉 的 「 鄉 貢 進 士 張 俠 撰 」、〈 漁 父 歌 滄 浪 賦 〉 的 「 前 進 士 何 蠲 撰 」、〈 虞 美 人 怨 〉 的 「 蒲 州 進 士 馮 待 徵 」21, 或 S.76 背 面 的 「 鄉 貢 進 士 劉 」 狀 、 S.4473 背 面 的「 鄉 貢 進 士 譚 蒙 」啟 等 都 是 。 上 文 所 舉 之 例 , 他 們 雖 還 算 不 上 是 為 啟 蒙 化 俗 而 撰 作,卻 也 說 明 了 一 個 有 能 力 撰 作 的 新 群 體 ─ ─ 期 待 入 仕 的 讀 書 人,已 隨 著 科 舉 取 士 制 度 慢 慢 孕 育 而 生。此 一 群 體 包 含 了 像 郁 知 言、劉 俠 等 已 經 由 鄉 貢 而 應 進 士 科 之 舉 的,或 像 何 蠲 已 進 士 及 第 正 等 待 吏 部 銓 選 的 , 更 多 的 是 仍 被 摒 棄 於 應 舉 門 外 的 ,22而 不 論 他 們 是 否 得 以 應 舉 、 是 否 及 第 , 都 算 是 期 待 入 仕 而 尚 未 入 仕 的 讀 書 人 。 為 謀 生,他 們 或 有 入 幕 為 僚、以 賈 為 業 的,也 有 藉 其 學 識 以 教 授 生 徒、
替 人 醫 卜 、 鬻 文 傭 書 的 ,23而 依 此 衍 生 , 投 入 啟 蒙 化 俗 之 作 的 編 撰 是 可 以 預 見 的 。 上 述 那 些 不 知 撰 者 的 以 啟 蒙 化 俗 為 目 的 的 敦 煌 典 籍 作 品,想 必 就 有 很 多 是 出 自 此 一 期 待 入 仕 而 未 入 仕 的 文 士 群 體。而 題 署 有 「 鄉 貢 進 士 王 敷 撰 」 的 〈 茶 酒 論 〉, 歷 來 對 其 文 本 的 性 質 或 有 不 同 的 見 解 , 但 從 作 品 的 末 尾 有 「 若 人 讀 之 一 本 , 永 世 不 害 酒 顛 茶 瘋 」,
我 們 就 有 理 由 說 此 作 是 一 篇 為 啟 蒙 化 俗 而 作,且 是 訴 諸 書 面 閱 讀 的 作 品,同 時,也 可 做 為 未 入 仕 的 文 士 群 體 曾 投 入 啟 蒙 化 俗 之 作 編 撰 的 明 證 。
二 、 啟 蒙 化 俗 與 諧 隱 書 寫
21 此 詩 亦 可 見 於 《 全 唐 詩 》 卷 七 七 三 , 唯 僅 云 作 者 為 馮 待 徵 , 未 有 任 何 家 世 背 景 的 資 料 。 參 清 . 聖 祖 敕 編 《 全 唐 詩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 9 6, 頁 8 76 6 。
22 有 關 唐 代 科 舉 考 試 的 種 種 流 程 、 名 義 , 可 參 王 勛 成 《 唐 代 銓 選 與 文 學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2001) 一 書 。
23 這 些 期 待 入 仕 而 未 入 仕 的 讀 書 人 的 相 關 討 論 , 可 參 黃 云 鶴 《 唐 宋 下 層 士 人 研 究 》( 石 家 莊 : 河 北 人 民 出 版 社 , 2006) 一 書 。
而 這 些 啟 蒙 化 俗 之 作 不 論 其 作 者 是 知 名 / 佚 名、入 仕 / 未 仕、宗 教 人 士 / 世 俗 人 士 , 我 們 均 可 見 具 濃 厚 諧 隱 性 的 文 本 , 如 《 雜 抄 》、
王 梵 志 詩、 靈 驗 記、〈 茶 酒 論 〉等 都 是 , 茲 以 童 蒙 教 材《 雜 抄 》為 例 。 存 有 十 三 個 寫 本 的《 雜 抄 》24, 與 有 四 十 一 個 寫 本 的《 太 公 家 教 》、 十 一 個 寫 本 的 《 武 王 家 教 》25三 者 的 關 係 頗 為 密 切 , 如 《 雜 抄 》 有 云 :
世 上 略 有 十 種 箚 室26之 事 : … … 見 他 鞍 乘 好 , 強 逞 解 乘 騎 , 是 二 … … 見 他 人 弓 矢 , 擅 拈 張 挽 , 是 四 … … 。27
而 《 太 公 家 教 》、《 武 王 家 教 》 則 分 別 有 這 樣 的 文 句 :
教 子 之 法 , … … 他 弓 莫 挽 , 他 馬 莫 騎 , 弓 折 馬 死 , 償 他 無 疑 。28 何 名 為 四 失 ? 太 公 曰 : 好 挽 他 弓 , 好 騎 他 馬 為 一 失 … … 。29 它 們 所 敘 述 的 情 事 與 蘊 含 的 處 世 原 則 是 相 同,只 是 文 字 略 異,像 這 樣 的 例 子 還 有 不 少 , 可 見 三 者 當 係 出 同 源 。 而 更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它 們 和 被 評 為 「 俚 俗 常 談 鄙 事 , 可 資 戲 笑 」30的 李 義 山 《 雜 纂 》 也 相 關 聯 ,31 如 該 書 的 「 強 會 」 條 下 就 列 有 和 上 述 近 同 者 :
見 他 文 籍 強 披 覽 見 他 鞍 馬 逞 乘 騎 見 他 弓 矢 強 彈 射 見 他 物
24 參 鄭 阿 財 、 朱 鳳 玉 《 敦 煌 蒙 書 研 究 》( 蘭 州 : 甘 肅 教 育 出 版 社 , 2002) 頁 166 -169。
25 據 《 敦 煌 蒙 書 研 究 》[ 鄭 阿 財 、 朱 鳳 玉 《 敦 煌 蒙 書 研 究 》( 蘭 州 : 甘 肅 教 育 出 版 社,2002),頁 377-3 80。]一 書 的 統 計,《 武 王 家 教 》凡 有 S.479、S.1 1681、
P.2 600、 P.28 25、 P.298 1、 P.3764、 P.4724、 P.4899+P .5546、 Dx98R、 Dx51 3 等 十 個 寫 本 , 另 還 可 見 於 Dx17447R一 殘 片 。
26 「 劄 室 」 之 意 為 觸 犯 、 違 拗 。 參 江 藍 生 、 曹 廣 順 編 著 《 唐 五 代 語 言 詞 典 》
( 上 海 : 上 海 教 育 出 版 社 , 1997), 頁 430- 431。
27 參( 日 )那 波 利 貞〈 唐 鈔 本《 雜 抄 》攷 ─ ─ 唐 代 庶 民 教 育 史 研 究 の 一 資 料 〉,
收 入《 支 那 學 .小 島 、本 田 二 博 士 還 曆 記 念 號( 1942)》( 東 京:弘 文 堂 ,1969),
頁 437-52 7。
28 周 鳳 五 《 敦 煌 寫 本 太 公 家 教 研 究 》( 台 北 : 明 文 書 局 , 1986), 頁 13。
29 同 前 註 , 頁 34。
30 宋 . 陳 振 孫 撰 《 直 齋 書 錄 解 題 》( 台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 1 9 7 8 ), 頁 3 1 0 。
31 鄭 阿 財〈 從 敦 煌 文 獻 看 李 義 山《 雜 纂 》的 性 質 〉[《 敦 煌 文 獻 與 文 學 》(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1993), 頁 359- 375。 ] 一 文 , 對 此 一 議 題 有 詳 盡 的 討 論 。
件 強 評 價 色 見 他 文 字 強 彈 駁 見 他 人 家 事 強 處 置 見 他 鬪 打 強 助 拳 見 他 評 論 強 斷 是 非32
在《 雜 抄 》、《 太 公 家 教 》、《 武 王 家 教 》等 作 品 中 本 是 訓 誡 性 質 甚 濃 的 文 句 , 此 處 卻 因 統 攝 於「 強 會 」一 詞 底 下 , 反 而 和 後 來 我 們 所 說 的 歇 後 語 已 無 二 致,顯 現 了 極 濃 厚 的 游 戲 性。此 一 事 例 也 提 醒 了 我 們,《 雜 抄 》 等 未 必 就 是 一 本 正 經 地 教 導 訓 誡 人 們 ,《 雜 纂 》 也 不 只 是 可 資 戲 笑 而 已 。 我 們 再 舉 其 他 例 子 , 就 可 知 道 《 雜 抄 》 與 《 雜 纂 》 當 是 同 時 容 有 諷 諭、諧 隱 二 特 質 的 典 籍 作 品。《 雜 抄 》中 有「 十 無 去 就 」,和《 雜 纂 》 的 「 失 去 就 」 近 似 , 分 別 作 :
言 十 無 去 就 者 , 不 卸 帽 通 暄 涼 , 一 ; 言 語 多 猥 談 , 二 ; 不 扣 門 直 入 人 家 , 三 ; 主 人 未 揖 先 上 聽( 廳 ), 四 ; 坐 他 床 椅 交 屍 脚 , 五 ;33局 廗 ( 席 ) 不 慎 嗁 唾 ,34六 ; 主 人 未 勸 先 舉 匙 筯 , 七 ; 探 手 隔 人 取 美 食 , 八 ; 眾 人 飯 未 了 先 卸 匙 , 九 ; 不 離 坐 使 漱 口 ,35 十 , 已 上 十 事 , 亦 可 除 之 。
失 去 就 : 卸 起 帽 共 人 言 語 罵 他 人 家 奴 婢 鑽 壁 窺 人 家 不 敲 門 直 入 人 家 席 面 上 不 慎 涕 唾 主 人 未 請 先 上 廳 坐 開 人 家 盤 合 書 啟 主 人 未 揖 食 先 舉 箸 眾 食 未 了 先 卸 箸 探 手 隔 坐 取 物 又 ,《 雜 抄 》 的 「 五 不 達 時 宜 」, 近 同 《 雜 纂 》 的 「 不 達 時 宜 」, 分 別 作 :
言 五 不 達 時 宜 者 , 鬧 市 吟 詩 誦 賦 , 一 ; 詐 認 貴 人 是 親 , 二 ; 下 賤 人 前 談 書 史 , 三 ; 闇 鬧 之 處 弔 孝 人 ,36四 ; 入 境 不 解 順 風 俗 ,
32 參 唐 . 李 義 山 纂 《 雜 纂 》(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影 印 《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
下 亦 同 , 不 再 贅 述 。
33 本 錄 文 以 P.2 721 為 據 。「 屍 腳 五 」 三 字 原 卷 不 甚 清 楚 , 今 據 P.3649 訂 補 。
34 嗁 , 原 卷 作「 [口 弟 ],《 康 熙 字 典 . 口 部 》引《 集 韻 》云 :「 [口 弟 ], 同 嗁 。 」
35 漱,原 卷 作「 瀨 」,P.36 49 作「 嗽 」,《 康 熙 字 典.口 部 》引《 集 韻 》云:「 嗽 , 本 作 『 漱 』, 盪 口 也 。 」
36 闇 , 原 卷 不 甚 清 楚 , 今 據 P.3649 訂 補 。
五 , 已 上 五 者 , 子 孫
悞 (
誤 ) 犯 , 亦 可 削 之 。不 達 時 宜 : 下 賤 人 前 談 經 史 向 娼 婦 吟 詩 認 他 高 貴 為 親 … … 這 些 文 句 都 極 為 接 近 , 且《 雜 抄 》、《 雜 纂 》所 列 舉 者 , 不 但 皆 可 一 一 改 造 成 像「 主 人 未 勸 先 舉 匙 筯 ─ ─ 無 去 就 」、「 主 人 未 揖 食 先 舉 箸 ─ ─ 失 去 就 」等 具 有 玩 文 字 游 戲 意 涵 的 歇 後 語 ─ ─ 先 是 以 引 語 製 造 懸 念 、 後 再 以 說 明 語 翻 出 突 變 ,37同 時 , 勸 誡 提 醒 世 人 應 對 進 退 的 意 思 也 絲 毫 未 減。只 不 過,二 者 相 較 之 下,《 雜 抄 》所 呈 顯 的 訓 誡 意 味 仍 較 重 , 而 《 雜 纂 》 則 有 較 濃 厚 的 諧 戲 成 分 。
其 實 , 最 能 體 現 敦 煌 本《 雜 抄 》是 一 部 寓 教 化 於 諧 隱 之 中 的 典 籍 作 品 者 , 是 以 「 何 謂 養 老 乞 言 ? 因 誰 ? 」 為 起 頭 的 一 段 文 字 , 云 :
昔 紂 時 敬 少 不 敬 老,人 年 八 十,並 皆 煞 之。有 兄 弟 二 人,慈 孝 , 見 父 年 老 , 恐 被 誅 戮 , 造 地 陰 窖 , 藏 父 而 養 。 後 有 北 漢 胷 奴 國 獻 一 木 , 麄 細 頭 尾 一 種 , 復 以 膝 之 , 不 辯 頭 尾 ; 復 有 草 馬 , 母 子 兩 疋 , 一 種 毛 色 , 形 模 相 似 ;38復 有 黃 虵 壹 雙 , 不 知 雄 雌 , 天 子 不 辯 , 遂 訪 告 國 內 , 若 有 人 能 辯 木 之 頭 尾 , 馬 之 母 子 , 虵 知 雄 雌 , 賞 金 千 斤 , 經 數 月 無 人 能 辯 。 其 子 二 人 遂 私 問 藏 父 , 具 說 木 及 馬 、 虵 等 事 由 而 狀 ,39父 謂 子 曰 :「 此 不 可 足 知 。 凡 有 人 物 必 有 頭 尾 輕 重 , 其 木 於 水 中 沒 著 , 是 粮 者 沈 , 是 梢 者 浮 ;40駈 馬 渡 水 , 是 母 者 於 先 , 是 子 者 隨 後 ; 持 綵 一 團 , 遣 虵 跳 過 ,41是 雄 者 跳 出 , 雌 者 在 於 綿 中 不 動 。 」 其 子 即 用 父 言 教 , 應 募 而 答
37 胡 范 鑄《 幽 默 語 言 學 》( 上 海:上 海 社 會 科 學 院 出 版 社,1987),頁 126-128。
38 此 錄 文 以 P.2721 為 據, 另 以 他 本 做 為 參 校。 形, P.2721 作「 刑 」,據 P.36 4 9 改 。
39 以 上 二 句 , P.364 9 作「 其 藏 父 遂 私 問 其 子 , 子 以 具 說 三 事 」, 而 P.2721「 具 說 」 前 本 還 有 「 曰 」 字 。
40 以 上 二 句 , P.2721、 P.3 649 作「 是 頭 者 浮 , 是 尾 者 沈 」, 而 P.3 769、 P.39 0 6 則 作 「 是 粮 者 沈 , 是 梢 者 浮 」, 茲 據 P.3769、 P.3906 改 。
41 跳 , P.3649、 P.3769、 P.390 6 作 「 踏 」。
之 , 果 以 具 辯 木 之 頭 尾 ,42馬 之 母 子 , 虵 知 雄 雌 , 得 金 千 斤 , 時 人 云 :「 養 老 乞 言 , 辯 之 具 矣 。 」 此 之 因43紂 而 起 。
此 故 事 的 原 型 其 實 是 出 自
佛 典
《 雜 寶 藏 經 》 的 「 棄 老 國 緣 」,44二 者 較 大 的 不 同 是:故 事 背 景 一 為 紂 王 時,一 為 不 知 時 地 只 籠 統 地 概 稱 棄 老 國 ; 出 難 題 者 一 為 北 漢 匈 奴 國 , 一 為 天 神 。 事 實 上 , 在 中 國 古 代 本 就 對 老 者 頗 為 敬 重 , 而 「 養 老 乞 言 」 一 詞 也 可 見 於 《 禮 記 . 文 王 世 子 》45, 要 回 答 「 何 謂 養 老 乞 言 ? 因 誰 ? 」 的 設 問 , 從 中 國 既 有 的 經 史 典 籍 中 即 能 找 到 很 好 的 說 解 , 而《 雜 抄 》的 作 者 卻 選 擇 轉 化 佛 典 中 的 故 事 , 必 定 也 是 了 解 到 一 則 富 含 深 意 的 故 事 遠 比 引 經 據 典 更 能 深 植 人 心 、 感 化 群 眾 , 尤 其 是 像 這 樣 還 融 入 了 游 戲 性 的 機 智 問 答 , 讓 人 於 閱 聽 的 過 程 也 隨 之 思 索 、 探 究 其 中 的 意 涵 。 何 況 此 則 故 事 雖 源 自 佛 典 , 卻 也 蘊 含 了 仁 愛 孝 敬 的 觀 念 , 以 之 說 解「 養 老 乞 言 」是 極 為 恰 當 的 。
另 外,治 實 意 圖 明 顯 的 判 文 於 敦 煌 文 獻 中 也 可 見 著,而 其 中 有 部 分 文 本 以 為 游 戲 的 成 分 甚 為 濃 厚 。 如 P.3813 卷 背 抄 有 判 文 十 九 則 , 每 一 則 判 文 均 有 二 部 分 : 一 是 以「 奉 判 」起 頭 的 判 文 題 例 , 一 是 判 文 正 文 , 判 文 正 文 寫 得 倒 也 還 頗 有 文 采 , 論 證 亦 中 規 中 矩 , 只 是 判 文 的 題 例 還 真 的 有 些 荒 誕 不 經 , 茲 舉 數 例 以 為 說 明 :
奉 判 石 崇 殷 富 , 原 憲 家 貧 , 崇 仍 用 錢 白 文 , 雇 憲 淘 井 , 井 崩 厭
( 原 )憲 致 死,崇 乃 不 告 官 所,惶 懼 之 間,遂 弃 憲 屍 於 青 門 外 , 武 侯 巡 檢 , 捉 得 崇 送 官 所 , 請 斷 。
42 具 , P.2721 作 「 旦 」, 據 P.3649 改 。
43 因 , P.2721 作 「 困 」, 據 P.3649 改 。
44 見 北 魏 吉 迦 夜、釋 曇 曜 譯《 雜 寶 藏 經 》(《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第 4 冊 N 0 . 2 0 3 , CBE TA電 子 佛 典 , 2005)卷 一 。 另 可 參 周 一 良〈 敦 煌 寫 本 雜 鈔 考 〉,《 周 一 良 集 》
( 瀋 陽 : 遼 寧 教 育 出 版 社 , 1 9 9 8 ), 第 三 卷「 佛 教 史 與 敦 煌 學 」, 頁 2 7 1 - 2 7 9 ; 王 曉 平 《 佛 典 . 志 怪 . 物 語 》( 南 昌 :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0), 頁 247。
45 《 禮 記.文 王 世 子 》云:「 凡 祭 與 養 老 乞 言 合 語 之 禮,皆 小 樂 正 詔 之 於 東 序。」
見 漢 . 鄭 玄 注 , 唐 . 孔 穎 達 等 正 義 《 禮 記 正 義 》(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1993 年 影 印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本 ) 卷 二 十 , 葉 七 。
奉 判 黃 門 繆 賢 先 娉 毛 君 女 為 婦 , 娶 經 三 載 , 便 誕 一 男 , 後 五 年 即 逢 恩 赦 , 乃 有 西 隣 宋 玉 追 理 其 男 , 云 : 與 阿 毛 私 通 , 遂 生 此 子 。 依 追 毛 問 , 乃 承 相 許 未 姧 , 驗 兒 酷 似 繆 賢 , 論 婦 狀 似 姧 , 宋 玉 未 知 兒 合 歸 誰 族 。
奉 判 郭 泰 、 李 膺 同 舩 共 濟 , 但 遭 風 浪 , 遂 被 覆 舟 , 共 得 一 橈 , 且 浮 且 競 , 膺 為 力 弱 , 泰 仍 力 強 , 推 膺 取 橈 , 遂 蒙 至 岸 , 膺 失 橈 勢 , 因 而 致 殂 , 其 妻 阿 宋 喧 訟 公 庭 , 云 : 其 夫 亡 乃 由 郭 泰 , 泰 共 推 膺 取 橈 是 實 。
首 先,我 們 可 以 發 現 此 三 則 判 文 題 例 的 案 主 全 為 歷 史 上 知 名 的 人 物 , 這 對 此 一 寫 本 所 書 的 十 九 則 判 文 來 說 , 是 極 普 遍 的 現 象 , 他 如 李 陵 、 張 衡 等 也 都 成 了 題 例 的 主 角 ; 再 者 ,題 例 所 言 之 事 並 非 事 實 , 但 與 該 歷 史 人 物 的 事 蹟 也 不 是 毫 不 相 涉,只 是 都 將 其 人 其 事 做 了 改 造。如 歷 史 上 的 石 崇 確 實 相 當 富 有 , 而 原 憲 也 的 確 頗 為 貧 困 , 只 是 石 崇 為 晉 人 , 原 憲 就 是 我 們 熟 知 的 孔 子 弟 子 子 思 , 時 代 相 距 甚 遠 , 何 來 原 憲 替 石 崇 淘 井 ? 又 郭 泰 與 李 膺 雖 都 身 處 於 東 漢 末,二 人 也 的 確 相 識,並 且 也 曾 同 舟 而 濟,只 不 過 並 未 發 生 覆 舟 爭 橈 之 事,反 倒 是 郭 林 二 人 始 終 相 友 善 , 並 為 人 所 稱 譽 。46至 於 宋 玉 以 為 毛 君 女 之 子 是 和 自 己 所 生 之 事 , 蓋 從 宋 玉 的〈 登 徒 子 好 色 賦 〉一 文 衍 繹 而 來 的 , 在 賦 中 , 宋 玉 描 述 有 東 鄰 的 美 人 登 牆 窺 己 三 年 , 此 處 即 引 以 為 判 文 的 題 例 。
以 上 判 文 題 例 的 擬 定,當 是 有 一 定 的 文 化 素 養 者,有 意 識 地 錯 亂 史 實 , 以 增 添 判 文 的 趣 味 。 宋 人 洪 邁 所 撰 的《 容 齋 隨 筆 》卷 十「 唐 書 判 」 條 就 曾 提 及 , 有 唐 時 的 判 文 時 有 參 以 滑 稽 的 情 形 , 他 說 :
判 語 必 駢 儷 , 今 所 傳 《 龍 筋 鳳 髓 判 》 及 《 白 樂 天 集 》 甲 乙 判 是 也 。 自 朝 廷 至 縣 邑 , 莫 不 皆 然 , 非 讀 書 善 文 不 可 也 。 宰 臣 每 啟 擬 一 事 , 亦 必 偶 數 十 語 , 今 鄭 畋 敕 語 、 堂 判 猶 存 。 世 俗 喜 道 瑣
46 參 見 劉 宋 . 范 曄 撰 《 後 漢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 1994 年 影 印 新 校 本 ) 卷 六 十 八 〈 郭 太 傳 〉, 頁 222 5。
細 遺 事 , 參 以 滑 稽 , 目 為 花 判 , 其 實 乃 如 此 , 非 若 今 人 握 筆 據 案 , 只 署 一 字 亦 可 。 國 初 尚 有 唐 餘 波 , 久 而 革 去 之 。47
P.3813 卷 背 所 抄 寫 的 判 文 , 正 是「 世 俗 喜 道 瑣 細 遺 事 , 參 以 滑 稽 」的 明 證,只 是 其 有 意 為 滑 稽 者 就 僅 止 於 判 文 的 題 例,對 於 判 文 的 正 文 仍 舊 是 一 本 正 經 地 進 行 書 寫 。 因 此 , 我 們 有 理 由 相 信 , 擬 定 此 十 九 則 判 文 的 文 士 ,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提 供 人 們 學 習 摹 擬 之 用 。 畢 竟 , 判 文 的 書 寫 對 當 時 的 舉 子 來 說 是 必 要 的 一 種 素 養 ,《 通 典 》 卷 十 五 〈 選 舉 三 〉 就 說 :「 其 擇 人 有 四 事 : 一 曰 身 , 取 其 體 貌 豐 偉 ; 二 曰 言 , 取 其 詞 論 辯 正 ; 三 曰 書 , 取 其 楷 法 遒 美 ; 四 曰 判 , 取 其 文 理 優 長 。 四 事 可 取 , 則 先 乎 德 行 … … 凡 選 , 始 集 而 試 , 觀 其 書 判 ; 已 試 而 銓 , 察 其 身 言 。 」48能 仕 與 不 能 仕 , 書 判 是 重 要 的 標 準 之 一 , 所 以 , 判 文 範 例 的 出 現 就 極 為 自 然。而 判 文 題 例 之 所 以 一 方 面 援 引 史 實,另 一 方 面 又 刻 意 錯 謬 之,為 的 不 過 就 是 稍 稍 減 低 一 般 判 文 制 式 化 帶 來 的 枯 燥 感,以 增 加 讀 者 的 閱 讀 興 趣 。
總 之,透 過 上 文 的 舉 例 說 明,我 們 知 道 以 文 化 俗 與 諧 隱 書 寫 是 可 以 同 時 存 在 的 。 就 連 蒙 書 、 判 文 這 類 總 是 予 人 嚴 肅 、 莊 重 之 感 者 , 也 能 有 游 戲 諧 謔 的 一 面,而 且 其 於 游 戲 諧 謔 的 同 時,仍 不 忘 卻 作 品 撰 作 的 主 要 目 的 ─ ─ 啟 誘 童 蒙 、 化 導 世 俗 。
第 二 節 敦 煌 詩 與 以 文 化 俗 諧 隱
一 、 三 卷 本 王 梵 志 詩 與 以 文 化 俗 諧 隱
47 宋 . 洪 邁 撰 《 容 齋 隨 筆 》( 台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卷 十 , 葉 三 。
48 唐 . 杜 佑 撰 《 通 典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88) 卷 十 五 , 頁 360。
敦 煌 詩 中 用 以 啟 蒙 化 俗 者,最 為 人 所 熟 知 也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就 是 王 梵 志 詩 。49不 只 是 王 梵 志 自 身 寫 了 篇 序 文 表 明 是 「 撰 修 勸 善 , 誡 勗 非 違 」, 在 當 時 也 確 實 有 人 拿 他 的 詩 來 啟 迪 群 眾 ,《 雲 溪 友 議 》卷 下 就 有 記 載 說 :「 朗 公 ( 玄 朗 上 人 ) 或 遇 高 才 亡 智 者 , 則 論 六 度 迷 津 , 三 明 啟 道 , 此 滅 彼 往 , 無 榮 絕 辱 也 。 或 有 愚 士 昧 學 之 流 , 欲 其 開 悟 , 別 吟 以 王 梵 志 詩 。 」50故 啟 蒙 化 俗 可 說 是 王 梵 志 詩 創 作 的 最 主 要 目 的 , 只 是 , 我 們 仍 不 時 可 看 到 滿 紙 嬉 笑 怒 罵 的 王 梵 志 詩 。
據 學 者 的 研 究,敦 煌 本 的 王 梵 志 詩 現 在 可 見 的 有 三 百 六 十 六 首 , 它 們 分 別 抄 錄 於 三 十 餘 個 寫 本 之 中,大 抵 又 可 分 為 以 格 言 教 誨 詩 為 主 的 一 卷 本、法 忍 抄 的 以 佛 教 義 理 詩 為 主 的 一 百 一 十 首 本、被 認 定 為 最 能 代 表 王 梵 志 詩 的 三 卷 本 及 零 散 的 詩 篇 等 四 個 系 統 ,51不 論 是 那 一 系 統,或 多 或 少 均 有 寓 諷 諭 教 化 於 游 戲 隱 謔 之 中 的 詩 作,如 出 自 一 卷 本
49 陳 慶 浩 、 朱 鳳 玉 〈 王 梵 志 詩 之 整 理 與 研 究 〉[ 收 入 項 楚 、 鄭 阿 財 主 編 《 新 世 紀 敦 煌 學 論 集 》(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 , 2003), 頁 156-16 7。 ] 一 文 有 言 :「 王 梵 志 詩 指 的 是 由 王 梵 志 開 創 出 來 的 王 梵 志 體 詩 。 」又 云 :「 王 梵 志 詩 面 世 後 , 受 到 普 遍 的 歡 迎 , 成 為 特 殊 的 詩 體 , 後 人 跟 著 創 作 , 亦 以 此 為 名 。 」
50 語 出 唐 范 攄 《 雲 溪 友 議 》 卷 下 「 蜀 僧 喻 」。 見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編 《 唐 五 代 筆 記 小 說 大 觀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2000), 頁 1316。
51
類 別 卷 號 備 註
三卷本 (卷上)S.778、S.1399、S.5474、S.5796
(卷中)P.3211、S.5441、S.5641、
Dx11197、P.3826V
(卷第三)P.2914、P.3833、Dx889+Dx2558 別卷本 P.3418、P.3724、S.6032、Dx2139
1.P.2914 同時抄有 一卷本和 三卷本。
一卷本 P.2607、P.2718、P.2842bis、P.2914、P.3266、P.3558、
P.3656、P.3716V、P.4094、S.2710、S.3393、S.4669、
S.5794、Dx890+ Dx891、寧樂本、
Dx4754、Dx10736
、 一百一十首本 S.4277+Ф256+Dx485+Dx13492.斜體字 者,前此研 究者未著 錄。
散篇 S.516、P.2125、P.3876
*此 表 參 陳 慶 浩 、 朱 鳳 玉 合 撰 的 〈 王 梵 志 詩 之 整 理 與 研 究 〉[ 收 入 項 楚 、 鄭 阿 財 主 編《 新 世 紀 敦 煌 學 論 集 》(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 , 2 00 3 ), 頁 1 56 - 1 6 7。 ]、
項 楚 等 著《 唐 代 白 話 詩 派 研 究 》( 成 都:巴 蜀 書 社,2005)第 三 章「 王 梵 志 」,
頁 118-11 9。 按 語 : 該 章 由 項 楚 撰 寫 。
的 有 這 樣 的 詩 篇 :「 飲 酒 是 癡 報 , 如 人 落 糞 坑 。 情 知 有 不 淨 , 豈 合 岸 頭 行 。( 二 二 八 )」52而 出 自 一 百 一 十 首 本 的 則 有 :「 一 旦 遊 塵 境 , 念 俗 愛 榮 華 。 不 覺 三 塗 苦 , 八 難 更 來 遮 。 飄 流 生 死 海 , 託 受 在 毛 家 。 食 蒭 無 厭 足 , 頭 上 著 繩 麻 。( 三 七 八 )」「 縱 使 千 乘 君 , 終 齊 一 箇 死 。 縱 令 萬 品 食 , 終 同 一 種 屎 。 釋 迦 窮 八 字 , 老 君 守 一 理 。 若 欲 離 死 生 , 當 須 急 思 此。( 三 七 九 )」詩 篇 中 對 鄙 俚 之 詞 全 無 顧 忌,又 是 糞 坑 又 是 屎 的,
這 樣 的 寫 法 或 許 不 符 合 一 般 我 們 對 於 詩 歌 的 要 求 與 期 待,但 對 於 化 俗 導 世 俗 而 言 卻 是 值 得 期 待 的 , 嗜 酒 如 命 、 非 玉 饌 不 食 者 見 此 直 露 之 文 , 恐 怕 才 會 有 當 頭 棒 喝 之 感 ; 而 以「 託 受 在 毛 家 」來 指 稱 投 胎 轉 生 為 牲 畜 , 則 是 於 隱 微 中 蘊 含 極 大 的 諷 刺 , 連 同 後 文 的「 食 蒭 無 厭 足 , 頭 上 著 繩 麻 」, 不 正 就 是 告 誡 人 們 得 為 善 , 否 則 將 墜 入 三 惡 道 之 中 。
不 過 , 最 能 展 現 王 梵 志 寓 諷 諭 於 嬉 笑 怒 罵 之 中 的 , 仍 舊 是 三 卷 本 , 如 當 在 敘 述 趨 炎 附 勢 之 人 時 , 王 梵 志 是 這 樣 說 的 :
吾 富 有 錢 時 , 婦 兒 看 我 好 。 吾 若 脫 衣 裳 , 與 吾 疊 袍 襖 。 吾 出 經 求 去 , 送 吾 即 上 道 。 將 錢 入 舍 來 , 見 吾 滿 面 笑 。 遶 吾 白 鴿 旋 , 恰 似 鸚 鵡 鳥 。 邂 逅 蹔 時 貧 , 看 吾 即 貌 哨 。 人 有 七 貧 時 , 七 富 還 相 報 。 圖 財 不 顧 人 , 且 看 來 時 道 。( 0 0 二 )
有 錢 時 , 別 人 見 到 自 己 不 但 是 笑 容 堆 滿 臉 , 還 著 意 討 好 ; 沒 錢 時 , 則
「 看 吾 即 貌 哨 」, 百 般 的 嫌 惡 , 前 倨 後 恭 , 反 差 甚 鉅 , 尤 其 是 在 描 述 那 張 刻 意 討 好 的 嘴 臉 時,以 日 常 生 活 瑣 事 為 例,並 將 之 比 為 遶 人 飛 旋 的 白 鴿 、 鸚 鵡 鳥 , 可 說 再 明 白 、 戲 謔 不 過 了 , 最 後 , 話 鋒 一 轉 , 要 人 別 太 勢 利 眼 , 因 為 終 將 有 因 緣 果 報 的 。 而 懶 惰 成 性 者 , 王 梵 志 是 這 樣 描 述 的 :
世 間 慵 懶 人 , 五 分 向 有 二 。 例 著 一 草 衫 , 兩 膊 成 山 字 。 出 語 嘴 頭 高 , 詐 作 達 官 子 。 草 舍 原 無 床 , 無 氈 復 無 被 。 他 家 人 定 臥 ,
52 此 引 文 與 編 號 , 據 項 楚 《 王 梵 志 詩 校 注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1 ) 一 書 , 下 文 亦 同 。
日 西 展 脚 睡 。 諸 人 五 更 走 , 日 高 未 肯 起 。 朝 庭 數 十 人 , 平 章 共 博 戲 。 菜 粥 喫 一 [木 灰 ], 街 頭 闊 立 地 。 逢 人 若 共 語 , 荒 說 天 下 事 。 喚 女 作 家 生 , 將 兒 作 奴 使 。 妻 即 赤 體 行 , 尋 常 飢 欲 死 。 一 群 癩 病 賊 , 却 搦 父 母 恥 。 日 月 甚 寬 恩 , 不 照 五 逆 鬼 。( 0 三 七 ) 家 中 漸 漸 貧 , 良 由 慵 懶 婦 。 長 頭 愛 床 坐 , 飽 喫 沒 娑 肚 。 頻 年 懃 生 兒 , 不 肯 收 家 具 。 飲 酒 五 夫 敵 , 不 解 縫 衫 袴 。 事 當 好 衣 裳 , 得 便 走 出 去 。 不 要 男 為 伴 , 心 裏 恒 攀 慕 。 東 家 能 涅 舌 , 西 家 好 合 鬬。兩 家 既 不 合,角 眼 相 蛆 妒。別 覓 好 時 對,趁 却 莫 交 往。( 0 三 八 )
二 首 詩 一 樣 取 材 於 日 常 瑣 事,將 人 如 何 慵 懶,做 了 頗 為 誇 大 卻 也 極 為 深 刻 的 描 述 , 而 且 好 吃 懶 做 不 打 緊 , 都 還 喜 裝 腔 作 勢 : 前 一 首 詩 中 男 的 「 出 語 嘴 頭 高 , 詐 作 達 官 子 」, 後 一 首 詩 中 女 的 「 東 家 能 涅 舌 , 西 家 好 合 鬬 」。 最 後 , 又 都 在 詩 末 轉 出 主 旨 : 前 者 提 醒 人 , 別 懶 到 不 只 無 以 養 活 妻 兒 , 連 父 母 也 無 法 照 料 , 這 可 是 不 會 被 神 佛 所 原 諒 的 ; 後 者 告 知 眾 人 , 慵 懶 婦 是 娶 不 得 的 , 不 但 讓 人 生 活 無 以 為 繼 , 而 且 還 成 天 爭 鬧 不 休 。 再 者 , 不 只 是 慵 懶 婦 王 梵 志 看 不 慣 , 醜 婦 也 常 被 他 拿 來 奚 落 , 有 詩 云 :
索 婦 須 好 婦 , 自 到 更 須 求 。 面 似 三 顴 作 , 心 知 一 代 休 。 遮 莫 你 崔 盧 , 遮 莫 你 鄭 劉 。 若 無 主 子 物 , 誰 家 死 骨 頭 。( 一 一 三 ) 讒 臣 亂 人 國 , 妒 婦 破 人 家 。 客 到 雙 眉 腫 , 夫 來 兩 手 挐 。 醜 皮 不 憂 敵 , 面 面 却 憎 花 。 親 姻 共 歡 樂 , 夫 婦 作 榮 花 。 前 身 有 何 罪 , 色 得 鳩 槃 茶 。( 一 一 五 )
二 者 都 對 貌 不 揚 的 婦 人 予 以 嘲 諷:一 是 面 龐 生 得 似 有 三 個 顴 骨 隆 起 的 怪 模 樣 , 另 一 則 是 雙 眉 一 皺 、 兩 手 一 扠 直 比 醜 惡 之 鬼 鳩 槃 茶 , 而 如 此 誇 張 的 描 繪 婦 人 之 醜,並 非 純 然 地 以 為 戲 樂,最 主 要 的 是 為 了 突 顯 當 時 門 第 婚 姻 的 荒 謬 與 妒 婦 對 家 庭 的 傷 害,並 試 圖 以 婦 人 的 其 醜 無 匹 , 驚 戒 那 些 仍 深 陷 門 第 迷 思 之 人 與 提 醒 人 們 當 慎 擇 配 偶 。
除 了 上 述 這 些 針 對 世 俗 世 界 惡 風 氣 百 般 的 嘲 弄、告 誡 外,三 卷 本 的 王 梵 志 詩 中 也 不 乏 對 宗 教 群 體 有 所 針 砭 的 , 如 :
道 人 頭 兀 雷 , 例 頭 肥 特 肚 。 本 是 俗 家 人 , 出 身 勝 地 立 。 飲 食 哺 盂 中 , 衣 裳 架 上 出 。 每 日 趁 齋 家 , 即 禮 七 拜 佛 。 飽 喫 更 索 錢 , 低 頭 著 門 出 。 手 把 數 珠 行 , 開 肚 原 無 物 。 生 平 未 必 識 , 獨 養 肥 沒 忽 。 蟲 蛇 能 報 恩 , 人 子 何 處 出 ? ( 0 二 五 )
不 持 道 修 行 的 僧 人 , 是 王 梵 志 所 瞧 不 起 的 , 對 之 全 沒 好 臉 色 : 又 是 消 遣 他 們「 頭 兀 雷 」─ ─ 頂 上 無 毛 , 又 是 數 落 他 們「 肥 特 肚 」─ ─ 肥 胖 無 知 ; 且 成 日 只 會 「 飽 喫 更 索 錢 」, 肚 腹 雖 已 鼓 脹 , 卻 沒 半 點 墨 水 , 簡 直 比 蟲 蛇 還 不 如 。 也 有 從 宗 教 的 角 度 道 出 生 命 短 暫 的 本 質 , 如 : 傍 看 數 箇 大 憨 癡 , 造 舍 擬 作 万 年 期 。 … … 年 年 相 續 罪 根 重 , 月 月 增 長 肉 身 肥 。 日 日 造 罪 不 知 足 , 恰 似 獨 養 神 猪 兒 。 不 能 透 圈 四 方 走,還 須 圈 裏 待 死 時。自 造 惡 業 還 自 受,如 今 苦 痛 還 自 知 。
( 0 一 九 )
把 那 些 看 不 透 生 命 本 質 , 鎮 日 汲 汲 營 營 、 始 終 不 懂 得 知 足 的 人 們 , 比 喻 成 養 神 猪 , 說 他 們 是 把 自 己 當 神 豬 在 養 , 最 終 不 但「 不 能 透 圈 四 方 走 」,「 還 須 圈 裏 待 死 時 」, 這 樣 的 譬 喻 雖 是 頗 為 鄙 俗 、 戲 謔 , 卻 也 讓 原 本 不 是 三 言 兩 語 就 說 得 清 的 觀 念 , 頓 時 變 得 容 易 得 多 了 。 再 者 , 如 何 面 對 生 死,是 人 生 得 修 習 的 課 題,佛 教 對 此 有 其 一 套 縝 密 且 有 系 統 的 論 述,而 王 梵 志 仍 舊 採 取 深 入 淺 出 的 方 式,以 群 眾 易 於 理 解 的 語 言 來 陳 述 , 如 :
自 生 還 自 死 , 煞 活 非 關 我 。 續 續 生 出 來 , 世 間 無 處 坐 。 若 不 急 抽 却 , 眼 看 塞 天 破 。( 0 四 七 )
生 時 不 須 歌 , 死 時 不 須 哭 。 天 地 捉 秤 量 , 鬼 神 用 斗 斛 。 體 上 須 得 衣 , 口 裏 須 得 祿 。 人 人 覓 長 命 , 沒 地 可 種 穀 。( 一 0 三 ) 你 道 生 時 樂 , 吾 道 死 時 好 。 死 即 長 夜 眠 , 生 即 緣 長 道 。 生 時 愁
衣 食 , 死 鬼 無 釜 竈 。 願 作 掣 撥 鬼 , 入 家 偷 喫 飽 。( 0 六 0 ) 說 人 世 間 要 是 有 生 無 死 , 會 無 處 可 容 身 、 沒 地 可 種 穀 , 終 將 把 天 地 給 塞 爆 了;又 以 為 死 去 也 沒 什 麼 不 好,因 為 活 著 的 時 候,得 愁 吃 愁 穿 的,
死 後 若 做 個 饕 餮 鬼 , 只 要 隨 意 找 一 戶 人 家 , 就 可 喫 得 飽 飽 的 , 反 而 一 切 還 輕 鬆 自 在 些 。 整 體 看 來 , 這 三 首 詩 都 有 那 麼 點 謔 言 浪 語 , 甚 至 有 厭 生 樂 死 的 趨 向 , 只 是 , 在 謔 浪 的 語 言 中 , 生 / 死 的 界 線 似 乎 也 不 那 麼 鮮 明 了 。
總 之,充 斥 著 嬉 笑 怒 罵 的 三 卷 本 王 梵 志 詩,或 許 不 符 我 們 一 般 對 詩 的 審 美 要 求 , 有 時 似 乎 也 過 於 鄙 俚 、 謔 浪 了 些 , 但 王 梵 志 之 所 以 採 取 這 樣 的 寫 法 , 是 為 了 拉 近 詩 與 庶 民 大 眾 的 距 離 , 期 使 能 達 到「 非 但 智 士 迴 意 , 實 亦 愚 夫 改 容 」的 目 的 ; 而 且 也 藉 以 打 破 人 們 對 美 / 醜 、 生 / 死、貴 / 賤 等 等 觀 念 的 既 定 形 塑,為 現 實 世 界 種 種 的 不 公 不 義 發 出 不 平 之 鳴 。 當 然 , 在 破 壞 既 有 體 制 、 觀 念 的 同 時 , 王 梵 志 也 不 忘 予 以 重 構,而 所 重 新 建 構 起 來 的 形 象 多 具 有 宗 教 的 色 彩,特 別 是 和 佛 禪 的 不 少 思 想 觀 念 頗 為 近 同 。
二 、 別 卷 、 其 他 文 獻 王 梵 志 詩 與 以 文 化 俗 諧 隱
P.3418、 P.3724、 S.6032、 Dx2139 等 四 個 寫 本 所 抄 錄 的 五 十 二 首 詩,雖 未 見 有 任 何 署 題,但 研 究 者 多 以 為 它 和 三 卷 本 的 王 梵 志 詩 係 出 自 同 一 系 統 。53的 確 , 這 二 者 的 整 體 風 格 是 頗 為 接 近 , 光 從 游 戲 諧 隱 的 角 度 來 檢 視 這 五 十 二 首 詩,就 可 發 現 它 和 三 卷 本 一 樣,都 擅 長 寓 教 化 於 嬉 笑 怒 罵 之 中,且 所 嘲 諷 之 事 也 大 同 小 異,如 有 嘲 世 俗 世 界 惡 風 氣 者 , 詩 云 :
□ □ □ □ □ , 心 恒 更 願 取 。 身 體 骨 崖 崖 , 面 皮 千 道 皺 。 行 時 頭
53 參 項 楚 等 著 《 唐 代 白 話 詩 派 研 究 》(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 , 2005) 第 三 章 「 王 梵 志 」, 頁 118。 按 語 : 此 章 由 項 楚 撰 寫 。
即 低 , 策 杖 共 人 語 。 眼 中 雙 淚 流 , 鼻 涕 垂 入 口 。 腰 似 就 弦 弓 , 引 氣 急 喘 嗽 。 口 裏 無 牙 齒 , 強 嫌 寡 婦 醜 。 聞 好 不 惜 錢 , 急 送 一 榼 酒 。 前 人 許 賜 婚 , 判 命 向 前 走 。 迎 得 少 年 妻 , 褒 揚 殊 面 首 。 傍 邊 乾 咽 唾 , 恰 似 守 碓 狗 。 舂 人 收 糠 將 , 舐 略 空 脣 口 。 忽 逢 三 煞 頭 , 一 棒 即 了 手 。( 二 六 八 )
詩 一 開 始 就 著 意 描 述 一 名 老 者 體 弱 貌 衰 , 說 他 骨 瘦 如 柴 骨 、 滿 面 皺 紋 , 且 滿 口 牙 早 掉 光 、 腰 桿 又 挺 不 直 , 就 連 淚 液 、 鼻 涕 都 無 法 自 如 地 控 制 , 極 盡 能 事 地 予 以 醜 化 , 和 前 文 刻 劃 婦 人 的 醜 , 可 謂 如 出 一 轍 , 而 作 者 這 麼 作,一 樣 也 是 別 有 用 心 的,為 的 是 強 化 老 者 圖 謀 再 娶 個 年 輕 貌 美 者 為 妻 的 荒 謬 。 之 後 , 作 者 提 醒 老 者 , 或 許 他 可 如 願 娶 少 婦 為 妻 , 但 也 沒 什 麼 好 開 心 的 , 因 為 他 終 究 只 能 像 守 碓 狗 , 對 於 眼 下 的 事 物 是 可 望 不 可 即 的,謔 笑 的 意 味 較 前 言 更 為 厚 重,卻 也 更 能 使 人 心 生 羞 愧 。 再 者 , 也 有 嘲 出 家 者 , 詩 云 :
童 子 得 出 家 , 一 生 受 快 樂 。 飲 食 滿 盂 中 , 架 上 選 衣 著 。 平 明 欲 稀 粥 , 食 手 調 羮 臛 。 飽 喫 取 他 錢 , 此 是 口 客 作 。 天 王 原 不 朝 , 父 母 反 拜 却 。 黠 兒 苦 讀 經 , 發 願 離 濁 惡 。 身 心 並 出 家 , 色 欲 無 染 著 。 同 時 小 出 家 , 有 悟 亦 有 錯 。 憨 癡 求 身 肥 , 每 日 服 石 藥 。 生 佛 不 拜 禮 , 財 色 偏 染 著 。 白 日 趁 身 名 , 兼 能 夜 逐 樂 。 不 肯 逍 遙 行 , 故 故 相 纏 縛 。 滿 街 肥 統 統 , 恰 似 鱉 無 脚 。( 二 七 五 ) 說 那 些 從 小 就 出 家 者 , 原 本 發 願 要 離 濁 惡 , 時 間 一 久 , 佛 也 不 拜 , 只 顧 追 逐 財 色 、 身 名 , 還 不 忘 趁 夜 狂 歡 , 作 者 消 遣 他 們 這 樣 的 作 為 是 直 如 自 陷 死 境 的 無 脚 之 鱉,目 的 也 無 非 是 希 望 那 些 自 甘 墮 落 的 出 家 人 能 大 徹 大 悟 。 而 寓 有 較 濃 重 的 宗 教 哲 理 意 味 者 , 亦 可 見 , 如 :
年 老 造 新 舍 , 鬼 來 拍 手 笑 。 身 得 蹔 時 坐 , 死 後 他 人 賣 。 千 年 換 百 主 , 各 自 循 環 改 。 前 死 後 人 坐 , 本 主 何 相 在 。( 二 六 0 ) 此 詩 和 前 文 曾 引 述 的 「 傍 看 數 箇 大 憨 癡 」( O 一 九 ) 一 詩 所 討 論 的 主 題 是 一 樣 的 , 同 是 強 調 生 命 的 短 暫 , 當 然 它 不 若 該 詩 那 般 辛 辣 , 直 斥
看 不 透 生 命 本 質 而 仍 汲 汲 營 營 的 人 是 「 恰 似 獨 養 神 猪 兒 」, 但 嘲 弄 的 意 味 也 不 會 少。從 這 種 種 的 跡 象 看 來,P.3418 等 四 個 寫 本 所 抄 錄 的 五 十 二 首 詩,和 三 卷 本 的 王 梵 志 詩 定 有 相 當 的 關 係,將 之 歸 於 三 卷 本 一 系 統 當 是 可 行 的 。
而 王 梵 志 詩 除 了 敦 煌 文 獻 中 保 存 有 三 百 六 十 六 首 外,在 一 般 傳 世 文 獻 裡 也 載 錄 了 廿 四 首 ,54二 者 的 數 量 差 距 甚 大 , 更 讓 人 訝 異 的 是 , 竟 未 有 任 何 一 首 是 屬 於 二 類 文 獻 均 可 見 的 重 出 詩。究 竟 是 什 麼 原 因 造 成 這 樣 的 情 形 ? 有 學 者 以 為 這 是 因 為 散 見 於 唐 宋 詩 話、筆 記 等 典 籍 中 的 王 梵 志 詩,是 產 生 於 敦 煌 本 的 王 梵 志 詩 集 編 定 以 後,自 然 不 可 能 被 收 入 ,55這 或 可 用 以 說 明 一 般 傳 世 文 獻 載 錄 的 王 梵 志 詩 不 見 於 敦 煌 文 獻 之 中,卻 無 法 解 釋 敦 煌 本 的 三 百 六 十 六 首 王 梵 志 詩 竟 沒 有 任 何 一 首 為 一 般 傳 世 文 獻 所 載 記。筆 者 以 為 其 中 的 因 由 一 如 第 二 章 曾 論 及 的 , 許 多 的 文 學 作 品 之 所 以 僅 存 於 敦 煌 文 獻 中,是 因 為 那 些 作 品 多 了 點 俚 俗 的 氣 息 , 或 過 於 日 用 常 見 , 不 合 菁 英 文 士 的 脾 胃 , 自 然 不 會 予 以 關 注,更 遑 論 整 理 它、載 錄 它,二 類 文 獻 所 載 記 的 王 梵 志 詩 未 見 重 出 者,
當 也 如 是 而 造 成 的 。
或 許 唐 宋 詩 話 、 筆 記 等 典 籍 中 所 引 錄 的 王 梵 志 詩 , 也 不 脫 俚 俗 、 隱 謔 的 格 調 , 如 :
他 人 騎 大 馬,我 獨 跨 驢 子。回 顧 擔 柴 漢,心 下 較 些 子。( 三 一 七 ) 城 外 土 饅 頭,餡 草 在 城 裏。一 人 喫 一 箇,莫 嫌 沒 滋 味。( 三 一 八 ) 梵 志 翻 著 襪,人 皆 道 是 錯。乍 可 刺 你 眼,不 可 隱 我 脚。( 三 一 九 ) 驢 子 、 饅 頭 、 襪 等 詞 彙 不 可 不 謂 俚 俗 , 而 敘 述 人 騎 馬 我 跨 驢 、 將 墳 墓 比 成 土 饅 頭、說 梵 志 襪 子 穿 反 了 等 也 是 相 當 的 諧 戲。菁 英 文 士 之 所 以 援 引 , 並 不 是 對 王 梵 志 詩 的 俚 俗 、 戲 謔 表 認 同 , 而 是 被 其 中 的 特 殊 理
54 項 楚 《 王 梵 志 詩 校 注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1), 前 言 頁 48。
55 見 參 項 楚 等 著 《 唐 代 白 話 詩 派 研 究 》(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 , 2005) 第 三 章 「 王 梵 志 」, 頁 139、 145。 按 語 : 此 章 由 項 楚 撰 寫 。
趣 給 吸 引 。 如 《 感 山 雲 臥 紀 譚 》 一 書 就 曾 提 及 「 城 外 土 饅 頭 」 詩 , 說 它 「 殊 有 意 思 , 但 語 差 背 」56; 或 是 像 引 錄 有 十 九 首 王 梵 志 詩 的 《 雲 谿 友 議 》, 作 者 范 攄 也 說 道 :「 其 言 雖 鄙 , 其 理 歸 真 , 所 謂 歸 真 悟 道 , 徇 俗 乖 真 也 。 」57又 如 南 宋 費 袞 《 梁 谿 漫 志 》 卷 十 「 梵 志 詩 」 云 :「 山 谷 以 茅 季 偉 事 親,引 梵 志『 翻 襪 』之 句,人 喜 道 之。予 嘗 見 梵 志 數 頌 , 詞 朴 而 理 到 , 今 記 於 此 。 」58菁 英 文 士 對 王 梵 志 詩 富 含 哲 理 的 特 性 確 實 是 讚 譽 有 加 , 但 言 鄙 、 詞 樸 、 徇 俗 卻 也 是 他 們 無 法 接 受 的 。 敦 煌 本 的 王 梵 志 詩 對 菁 英 文 士 來 說 , 必 定 過 於 鄙 俚 、 謔 笑 , 且 淺 俗 了 些 , 如 前 文 所 舉 之 例 , 雖 非 純 粹 的 游 戲 隱 謔 , 但 它 們 若 和「 城 外 土 饅 頭 」等 出 自 唐 宋 詩 話、筆 記 等 典 籍 中 的 王 梵 志 詩 相 較,前 者 的 俚 趣 顯 然 超 過 理 趣 , 後 者 則 是 理 趣 勝 過 俚 趣 , 並 且 還 留 有 供 人 咀 嚼 再 三 的 餘 地 , 是 菁 英 文 士 所 喜 的 格 調。這 當 也 就 是 二 種 文 獻 所 保 存 的 王 梵 志 詩 互 不 相 涉 的 因 由 。
三 、 其 他 敦 煌 詩 與 以 文 化 俗 諧 隱
敦 煌 詩 中,除 王 梵 志 詩 常 藉 諧 隱 書 寫 以 達 到 啟 蒙 化 俗 的 目 的 外 , 還 有 一 些 詩 作 也 具 有 這 樣 的 特 性 。 如 P.2129 有 一 末 尾 署 有 「 敢 上 神 龜 一 首 」 等 字 的 作 品 , 云 :
海 中 有 神 龜 , 雨 ( 兩 )59鳥 共 想 ( 相 ) 隨 。 遊 於 世 間 故 , 老 眾 人 不 知 。 道 鳥 銜 牛 糞 , 口 稱 我 且 歸 。 不 能 謹 口 舌 , 雹 ( 撲 ) 煞 老 死 屍 。
56 宋 . 僧 仲 溫 曉 瑩 《 雲 臥 紀 譚 》(《 卍 新 纂 續 藏 經 》 第 86 冊 N0.1610, CBETA 電 子 佛 典 , 2005) 卷 上 「 圓 悟 書 王 梵 志 頌 」。
57 語 出 唐 . 范 攄 《 雲 谿 友 議 》 卷 下 「 蜀 僧 喻 」。 見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編 《 唐 五 代 筆 記 小 說 大 觀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2000), 頁 1316。
58 宋 . 費 袞 《 梁 谿 漫 志 》( 台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卷 十
「 梵 志 詩 」, 葉 八 ~ 九 。
59 據 徐 俊 改,參 徐 俊《 敦 煌 詩 集 殘 卷 輯 考 》( 北 京:中 華 書 局,2000),頁 7 64 。
整 首 詩 的 用 字 是 頗 為 通 俗,但 要 表 達 的 究 竟 是 什 麼,一 時 間 還 不 是 那 麼 容 易 掌 握 , 原 因 就 在 於 此 詩 背 後 有 一 故 事 。 據 周 一 良 的 考 證 , 該 故 事 可 在 三 國 康 僧 會 譯 《 舊 雜 譬 喻 經 》, 劉 宋 佛 陀 什 、 竺 道 生 譯 《 彌 沙 塞 部 和 醯 伍 分 律 》, 唐 義 淨 譯 《 根 本 說 一 切 有 部 毗 奈 耶 》 等 釋 教 經 典 裡 找 到 源 頭 ,60其 大 意 如 下 : 二 鳥 與 一 龜 相 友 善 , 大 旱 , 湖 澤 乾 涸 , 二 鳥 共 銜 一 木 讓 龜 咬 囓 , 以 助 龜 脫 困 , 沒 想 到 在 飛 行 的 途 中 , 龜 禁 不 住 人 們 的 嘲 弄 , 開 口 反 擊 , 最 後 摔 死 。 事 實 上 , 該 故 事 也 不 是 只 見 於 佛 典 , 如 錢 鍾 書 在 解 說 《 焦 氏 易 林 》 泰 卦 時 , 就 曾 引 張 衡 〈 應 閒 〉 的
「 吾 感 去 鼃 附 鴟 , 悲 爾 先 笑 而 後 號 咷 」的 句 子 , 以 為 就 是 在 講 二 鳥 一 龜 的 故 事 , 並 也 提 到 西 方 童 話 也 有 類 似 的 作 品 。61不 過 , 不 論 P.2129
「 海 中 有 神 龜 」一 詩 背 後 的 故 事 是 源 自 何 處,都 不 影 響 它 是 一 首 寓 言 詩 的 事 實。本 來,此 一 故 事 情 節 已 略 帶 有 戲 謔 的 成 分,而 P.2129 的「 海 中 有 神 龜 」一 詩 不 但 加 以 化 用,還 將 人 們 嘲 弄 龜 的 話 語 交 代 得 更 為 具 體 ─ ─ 把 龜 比 成 牛 糞,通 俗 嘲 謔 的 味 道 也 因 之 更 為 濃 重,最 後 不 忘 帶 出 此 詩 的 主 旨 ─ ─ 勸 人 謹 口 舌。因 此,我 們 可 以 說 它 是 一 首 具 以 文 化 俗 諧 隱 特 質 的 寓 言 詩 。
再 者,上 一 章 曾 討 論 過 的 書 寫 學 郎 抄 書、學 習 心 境 且 用 語 明 白 如 話 的 詩 作 ─ ─ 學 郎 詩,我 們 說 這 些 作 品 有 部 分 也 可 能 非 出 自 學 郎 的 手 筆 , 而 是 有 心 人 士 刻 意 揣 想 學 郎 心 境 而 作 的 ,62他 們 撰 作 的 目 的 或 只 是 以 詩 為 戲 , 但 也 極 可 能 是 為 了 啟 誘 學 郎 , 要 學 郎 發 憤 用 功 , 像 北 8347 卷 背 的 「 青 青 河 邊 草 , 游 魚 水 舃 舃 。 男 兒 不 學 問 , 如 若 壹 頭 驢 」 一 詩 即 是 其 例 。 又 如 P.3056+P.4895 中抄有這樣的文句:
60 見 周 一 良 〈 跋 敦 煌 寫 本 「 海 中 有 神 龜 」〉,《 周 一 良 集 》( 瀋 陽 : 遼 寧 教 育 出 版 社 , 1998), 第 三 卷 「 佛 教 史 與 敦 煌 學 」, 頁 286-2 93。 按 語 : 另 有 學 者 考 證 出 此 一 故 事 與 巴 利 文 《 佛 本 生 故 事 》 中 的 〈 烏 龜 本 生 故 事 〉 相 近 , 見 王 曉 平 《 佛 典 . 志 怪 . 物 語 》( 南 昌 :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0), 頁 23。
61 錢 鍾 書 《 管 錐 篇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79), 頁 559- 560。 按 語 : 該 故 事 也 被 華 裔 美 籍 學 者 丁 乃 通 歸 納 於 AT225A" Tortoise L ets Self b e Carried b y Eagle" 一 故 事 類 型 之 中 , 參 ( 美 ) Nai-tung Ting,A T ype Index of Chine s e Fol ktales,He lsinki:Su omalainen Tiedeaka temia,197 8,pp41.
62 見 本 論 文 頁 146-14 8。
本 際 縣 豊 樂 郡 无 類 州 善 業 都 解 脫 國 法 界 城 裏 出 真 如 , 善 惡 不 經 懷 , 即 是 如 意 珠
顯 然,這 是 一 則 諧 戲 意 味 甚 濃 的 韻 語,將 毫 不 相 干 的 二 類 語 詞 ─ ─ 佛 教 教 義 用 語 與 日 常 習 見 的 行 政 區 域 用 語 結 合 在 一 起,形 成 了 一 種 範 疇 錯 亂 的 趣 味 感,不 過,其 最 終 的 目 的 仍 是 藉 由 讓 不 易 感 知 的 抽 象 概 念 與 現 實 生 活 有 了 連 結 後,使 人 真 正 理 解 佛 教 教 義,這 樣 的 手 法 早 可 見 於 北 周 衛 元 嵩 〈 十 二 因 緣 六 字 歌 詞 〉 的 詩 前 小 序 ;63而 存 有 P.3409、
S.3017、 S.5996 等 三 個 寫 本 擬 名 為 〈 六 禪 師 七 衞 士 酬 答 〉 的 作 品 中 , 其 中 一 首 〈 行 路 難 〉 亦 有 類 此 的 詩 句 。64
第 三 節 敦 煌 賦 與 以 文 化 俗 諧 隱
一 、 故 事 賦 與 書 面 / 表 演 文 本
我 們 現 在 所 看 到 的 賦,包 括 敦 煌 文 獻 所 見 者,絕 大 多 數 是 以 強 調 視 覺 閱 讀 的 書 面 作 品 居 多 , 但 , 賦 在 一 開 始 發 生 時 , 其 實 是 和 口 誦 表
63 此 詩 抄 於 P . 2 3 8 5 V, 首 題 作 「 衛 元 嵩 〈 十 二 因 緣 六 字 歌 詞 〉」, 其 中 有 序 云 :
「 余 本 是 性 淨 國 人 , 屬 大 般 涅 槃 州 , 清 昇 彼 岸 郡 , 寂 滅 法 身 縣 , 薩 婆 若 鄉 , 正 真 如 至 住 无 為 村 , 坐 无 作 舍 , 父 名 平 等 , 母 字 慈 悲 。 余 忽 逢 惡 世 , 遭 值 魔 軍 , 寇 敵 甚 強 , 遂 即 沒 陣 , 落 在 三 界 , 沉 溺 苦 海 , 波 浪 津 流 , 寄 流 六 道 。 」 參 陳 祚 龍〈 考 證 衛 元 嵩 的 十 二 因 緣 六 字 歌 詞 〉,《 敦 煌 文 物 隨 筆 》( 台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 1987), 頁 182-190。
64 其 中 S.3017、 S. 5996 二 個 寫 本 的 書 跡 、 抄 寫 狀 況 幾 相 同 , 當 為 同 一 寫 卷 的 割 裂 ; 而 與 上 述 近 同 的 〈 行 路 難 〉, 其 詩 句 作 :「 父 母 皆 從 貪 嗔 癡 愛 生 我 , 祖 父 先 是 廿 五 有 , 眷 屬 元 是 色 聲 香 味 觸 , 妻 兒 即 是 色 境 五 欲 , 萬 法 畢 竟 相 隨 , 微 塵 以 為 同 學 , 行 路 難 , 道 上 無 蹤 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