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專利制度的本意,在於賦予發明者一定時間的排他權,使發明在 增進社會效益的同時也能為發明者帶來收益;如此一來,同時能藉由 保護智慧結晶、回饋發明人來鼓勵人類創新,進而可對於整體社會之 發展、生活水準加以提昇,而達到雙贏的目標。
因此,在創新導向的競爭中,以智慧財產作為競爭之工具已廣為 企業所運用,如 Intel 以專利作為競爭利器,而 Microsoft 積極地捍衛 其軟體著作權。然而,若在智慧財產的競爭中,能夠在更進一步地將 智慧財產建構成產業標準,其競爭力將遠遠超過單獨的智慧財產。
Intel在微處理器的競爭中能夠常保不墜,並非只是靠單純地技 術或專利,而是以技術和專利為基礎發展了一個硬體的開發平台與介 面,再以此制訂了每一個世代的PC標準,早在產品推出以前,Intel 就已經在其CPU和任何與下一世代電腦相關介面上制訂了標準,同時 也申請了實施此標準的必要專利,在此嚴密的專利保護下,要能夠在 實施Intel的標準時又不觸犯專利,幾乎是不可能。在此競爭的環境 中,Intel藉由專利掌控了整個標準,就彷彿是整個Intel相容PC的秩 序與利益的分配者,因此,其他的微處理器廠商,如AMD,必須面對
不只是對Intel的競爭,而是整個Intel相容電腦的分工體系1。由此 可見,標準的競爭比專利的競爭更嚴酷。
近年來,台灣高科技廠商開始投注大量的心血在於專利申請上,
由公告的美國專利數目,或許能窺知一、二,台灣專利權人 2004 年 在美獲取專利數已位居美國以外全球第三位2,在這樣的數據下,應 該值得驕傲,然若從訴訟案例來看,台灣廠商卻仍明顯處於挨打的狀 態,在光電產業、光儲存產業、半導體產業、IC設計業等,都有相當 多的案例說明台灣廠商雖然在專利的數量上已達一定的成效,但是專 利在運用上仍障礙重重。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台灣產業在產業價值鏈上已由過去的製造階段往設計階段邁 進,甚至許多大企業已經開始以自己的品牌行銷產品,例如半導體產 業或光電產業以往純粹以製造、出口的經營型態下,智慧財產權常常 都由歐美的品牌商負責,台灣產業只要管好製造即可。在此產業價值 鏈重組的同時,對於智慧財產的經營,尚未有很好的營運模式,以致 在此階段因智慧財產糾紛而消耗了公司的競爭力。
許多專利聯盟案例的成功,如 MPEG LA 與 DVD 6C、都說明了
以專利為基礎所產生標準後能帶來的龐大商業利益。使得標準之爭,
成為國際性大集團的必爭之地。過去在專利聯盟相關議題的探討通常 著重於專利法與競爭法之間平衡性的探討,尤其美國在 1995 年 4 月
6 日公布了智財授權的反托拉斯準則,隨後並核准了 MPEG-2 與 DVD 兩案,一時之間,這些準則成了國際大廠在成立聯盟的主要依據,問 題的焦點也漸侷限於對專利聯盟適法性的探討上。
然而,對於台灣廠商而言,更應該被關心的議題應該放在『如何 利用專利聯盟,從被動的被授權者,轉變為主動的授權者』,專利法、
競爭法只是這個議題的兩個環節,應該一同加入討論的尚包含:國內 外產業環境、上下游供應鏈關係、專利營運模式與商業策略的結合 等。本研究將不偏重於適法性的探討,而是希望藉由對國內相關產業 的分析,提出發展專利聯盟的可行建議。
研究問題重點:
1.在國外廠商已建立標準並滿佈專利叢林的領域中,台灣廠商的專利 運用模式應如何調整?
2.台灣廠商有沒有機會發展專利聯盟?要如何運用策略補足相關之 能力。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論文之研究方法主要是透過文獻整理、案例分析及專利價值分 析等方式進行。
一、 文獻回顧法:整理國際上的現況報導、美國最新研究資料與 國內的現況,將經由文獻回顧,收集與整理分析工作。使用的文 獻包含期刊論文、政府公報、雜誌、研討會文獻、……報刊消息 等書面資料。
二、 案例研究:針對與本文相關之著名商業案例,如 MPEG-2 與 MPEG LA,研究其內部優勢與外部環境,與其在決策後之利害得 失,來建立成功商業化之模式。
三、 實證分析:利用專利文獻,進行實證分析,交叉分析專利與 標準制訂過程的關係,說明標準制訂者在專利申請過程的策略。
四、 策略分析:由產業結構、技術結構、產品結構及營收等資訊,
藉由以上之案例模式,推導出台灣產業可能營運的策略。
第四節 研究架構與限制
本論文第一章緒論先說明本研究之動機;第二章透過相關之文獻 說明產業標準與專利聯盟之形成方式與其重要性;第三章藉由影像壓
件;第四章在進一步藉著分析參與 MPEG-2 規格制訂的 Sony 公司,
來瞭解在於專利佈局、產品結構、產業結構…之策略;第五章則以前 述之分析過程作成本論文之結論與建議。
要瞭解專利聯盟的可行性,以文獻的探討研究、配合大量訪談的 統計彙整,似乎較能掌握完整的資料。然而,標準的制訂策略、研發 管理、專利申請與策略,常是企業的重要機密。欲從事訪談以獲得公 司的內部策略,難度相當高。
本研究嘗試以 MPEG-2 之成功案例為實證標的,分析其在專利佈 局、標準制訂的配套措施,並分析 MPEG-2 標準中最為成功的
SONY。透過這一連串的實證分析,能夠得到此國際級大企業最為真 實策略作為。然而,因為此分析並未配合訪談,在分析中難免需要對 前因與後果的關連性稍做假設,此為本論文在研究上的主要限制。